竣工验收建设汇报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3 11: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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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建设汇报材料

篇(1)

        根据建设部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颁布执行一年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核验制改革为备案制,沿用多年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质量等级核定改为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得到确认。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现场工程师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施工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

        1、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的本职工作

        1.1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篇(2)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确认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资料完整有效;(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4)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5)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6)同意竣工验收。

4.7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5、结束语

篇(3)

Abstract: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large petrochemical project management and acceptance of the main content, 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organization of the conference program and completion acceptance inspection work should be careful the problems, and well completion acceptance are proposed.

Keywords: petroleum chemical industry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1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具体来讲,竣工验收的目的和意义有:

1、是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

2、是对项目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

3、项目文件是生产运营、管理、检维修和项目改扩建的依据和基础;

4、体现政府对项目建设成果的监管,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合法运行;

5、是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基础;

6、是工程创优的必要条件。

虽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是在工程建设的最后一步进行,但是竣工验收组织工作是从项目立项开始,贯穿至竣工验收会议之前的项目建设全过程,是一项涉及项目所有参建单位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竣工验收工作的内容

1、建设项目前期阶段:

(1)收集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等项目前期文件。

(2)开工前组织相关单位划分单位工程。并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统一编号,作为建设项目进行计划统计、工程管理、设备材料供应管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项目文件编制的基础。

(3)对项目文件的编制做出统一要求,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及完成时间,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2、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

(1)做好项目前期文件的整理、汇编、归档工作。

(2)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做好项目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

(3)检查指导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图。

(4)检查督促生产单位及时收集汇编开停车方案、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技术培训材料、试生产方案备案批复、试生产批准等文件。

3、建设项目投产后,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前:

(1)项目竣工文件归档:

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整理项目施工文件。

2)检查督促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编制、整理项目竣工图。

3)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整理项目监理文件。

4)项目竣工文件经检查合格后归档。

(2)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编制:

1)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汇编生产准备、投料试车及试生产考核资料。组织和督促生产单位在建设项目生产考核达到设计要求、引进装置各项指标达到合同保证值后一个月内编写完成《生产准备及试运考核总结》,并负责汇编。

2)组织和督促外事单位(或建设单位引进部门)在建设项目工程交接后一个月内编写完成《引进工作总结》,并负责汇编。

3)检查督促设计、采购(或建设单位供应部门)、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单位编制各单项总结,并负责审阅、汇编。

4)负责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3)清理未完工程和遗留问题,并会同有关单位安排落实。

(4)负责办理以下专项验收行政许可手续并负责落实批复意见:

1)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办理消防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2)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3)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4)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5)向档案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档案验收手续。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召开竣工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是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标志。

竣工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由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必要时,请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竣工验收会议议程,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竣工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竣工验收会议。

竣工验收会议程序:

a)建设单位汇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初步验收情况。

b)观看项目建设声像资料。

c)现场察验建设项目情况。

d)审议竣工验收报告。

e)对专项验收进行符合性确认。

f)对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

g)讨论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

h)签署并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竣工验收会议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修改并正式出版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按规定存档,并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鉴定书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

1、树立竣工验收与工程建设同步的观念。

在项目立项阶段,就要明确专人和部门负责与竣工验收有关的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批准文件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竣工验收工作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完成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三个方面的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完成生产考核工作;三是完成六个专项验收工作;四是及时完成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五是做好其它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工作,包括验收会议的组织工作等。

2.树立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的观念

根据以往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经验来看,必须明确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并制定竣工验收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在竣工验收主管领导的统一组织下整体有序推进才能确保竣工验收目标及时完成。

3.树立专项验收和整体验收同等重要的观念。

篇(4)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概述

工程建设是指与建设相关的、要达标的、有期限限制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工程阶段,其中包括计划、调查、设计、采购、实施、运行、验收和交接等阶段。工程资料主要指工程建设从项目的提出、筹备、设计、施工到竣工投产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图标、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各种形式的信息总和。因此,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真实反映,应具有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可靠性、细致性等特点。

做好工程资料的搜集和整理也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达到两个条件:一是建筑物体达到验收条件;二是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管理资料达到验收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工程资料则是来源于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又再次用来还原工程的原貌。对于建筑有形物体,验收时只能在外观上加以评价,对于内在的施工质量情况,以及将来的维修、管理、使用、改建,只能通过翻阅整个施工过程的有关质量技术资料,看其是否清楚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来检验。

工程资料和工程建设是相互依赖,相互并存,而且工程资料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步产生的。如何更好的使工程资料取之于工程,用之于工程,这是当前工程资料搜集整编中值得探讨的问题。

2实践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提出工程资料分类与搜集整编方法,同大家一同学习。

2.1 工程资料的分类与归存

2.1.1工程资料的分类原则

(1)工程资料应按照收集、整理单位和资料类别的不同进行分类。

(2)施工资料分类应根据类别和专业系统划分。

(3)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存除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

2.1.2 工程资料的分类

工程建设一般将工程资料分为四个部分。

(1)基建文件,包括工程科研、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勘测、设计、招投标、开工审批、概预算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项目建设文件。

(2)监理资料,包括监理规划、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监理通知、工程总结、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等实施过程的监理资料。

(3)施工资料,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安全与功能检查、观感质量检查和竣工图等资料。

(4)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工程档案立卷及移交等,由建设单位整理提供。

2.2 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编制

工程施工资料是整个工程建设资料中的重点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整编等过程,尤其是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收集过程尤为重要,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等进场时必须有厂家的出厂证明及合格证,如不及时收集,将造成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缺失。

2.2.1工程的开工报审资料

工程的开工报审资料必须在工程施工开始前完成,开工报审资料完成,意味着施工准备的各项工作已经完成,开工条件已具备。如:征地工作已结束,施工所需水、电、路已通,施工设备已进场,人员已到位,原材料已检测等,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开工资料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签发后,工程才能正式进入施工阶段,才会产生关于工程的评定、质量保证、工程结算、完工验收、竣工决算等一系列相关资料。

2.2.2工程施工资料的编制、管理

同时,在工程施工期间,隐蔽工序要在隐蔽前及时签证,工序工程完工后,质量评定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工程结算时的计量资料应及时签证。工程施工资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何收集、编制、管理:对于一份排列有序、内容齐全、清楚明了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必须在施工中根据工程实际物体去量化,并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去检测、评定,做到物体实际质量等级与资料内所记载的质量数据相符,这是物体质量的实质反映。任何一个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如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对该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

2.2.3工程项目验收

在工程资料中,还有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工程结算资料。一份准确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能准确的反应工程施工期间的投资控制。所以在结算资料形成时,及时、准确地进行结算计量资料的计算、签证极为重要。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工程在验收中要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消防、环保、规范、城市建设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最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工程的各项指标和问题以及技术等层面进行考察和检测。

(1) 竣工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的内容

建筑工程资料整理应按建筑工程施工主要部位分类,即质量控制资料应按地基、基础、主体、装饰、屋面、水暖电卫等分部工程独立装订成册。

(2)关于档案专项验收的条件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项目经试运行考核各项指标已达到设计能力。

(3)申请需提报的资料

档案行政许可申请表;档案专项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档案工作汇报材料;自评分表。

(4)关于档案专项验收的程序

验收组组长主持验收会,通过档案专项验收组成员名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汇报,建设单位汇报项目档案管理总体情况;施工单位汇报项目施工档案管理情况;设计单位汇报项目设计档案管理情况;监理单位汇报项目监理档案管理情况。分组进行,并且按照分卷资料的总量进行抽查,评分等,对于抽查不合格的资料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下发档案验收报告。同时在进行工程的验收时,注意保证其质量。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器具及设备等的质量证明和进场材料试验报告等,这些资料全面反映施工全过程中质量的保证和控制情况。

结语:在工程建设中,要坚持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尽可能地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是十分繁琐的,对收集者的素质和专业修养要求比较高,需要全面专业。在现代化建设日趋发展的中国,各大工程建设将更加如火如荼,在做好建设实施的同时要更加严格地做好工程档案的规范化,这对于工港口、桥梁、城市的工程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修建、运营等各个环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工程资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越来越显著,所以,管好用好工程资料,我们每个工程资料管理人员都身负重任。

参考文献:

[1] 王军花,尹杰.加强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及利用[J]. 工程建设与设计. 2006(01)

[2] 肖玉强.浅谈工程监理对施工资料的监控[J]. 科学之友. 2011(08)

篇(5)

1.为加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及直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基建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基建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xx]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总局管理的全部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3.基建项目档案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基建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以及其它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

4.基建项目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基建项目主管部门、总局档案馆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基建项目的档案工作。总局档案馆负责接收和管理由总局直接管理的总局及所属在京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形成的基建项目档案;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接收辖区内由其负责的所有基建项目档案;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基建项目档案,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档案机构移交,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保存复制件或复本;总局所属京外事业单位负责接收管理由其负责的所有基建项目档案。

5.基建项目的档案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6.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单位要落实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项目监理单位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并建立与基建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及库房、设备,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基建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三、基建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

7.基建项目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制和分发使用。

8.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勘察、设计文件,并于任务结束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准确的设计基础材料和设计文件。

9.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范围内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文件材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项目监理文件,基建项目实体完成后向建设单位移交,统一归档。

10.实行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

四、基建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

1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凡为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并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复印件。

12.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13.基建项目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50年)、短期三种,其实际保管期限不得短于建设项目的实际存在(使用)年限。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件。

五、基建项目档案验收

14.基建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验收主管单位应当通知有关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基建项目竣工验收。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15.总局档案馆参加总局投资管理的总局及所属在京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档案验收。其他单位的档案管理机构参加本单位负责接收的基建项目档案验收。

16.基建项目档案验收应成立以基建项目主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的项目档案验收组,并以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17.项目档案验收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

⑴项目建设单位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工作情况;

⑵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档案质量的审核情况;

⑶项目档案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

⑷项目档案验收组对项目档案质量综合评价;

⑸项目档案验收组形成并宣布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18.项目档案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时,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抽点为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隐蔽工程文件、竣工文件、质检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

19.项目档案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项目档案的安全管理。

⑴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工作程序及执行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本单位各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有效监督、指导情况;管理项目档案的部门、人员及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情况及必备的办公设备和信息化管理情况。

⑵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包括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项目档案的整理、移交是否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xx)及《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xx)。

⑶项目档案的安全检查包括档案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有害生物和温湿度控制措施及库房与阅览、办公用房分开情况;档案柜架、卷盒、卷皮等档案装具是否符合标准;归档文件材料的制成材料是否符合耐久性要求;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等情况。

20.项目档案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项目档案验收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验收的为合格。

2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出具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22.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项目建设单位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六、基建项目档案的移交

23.基建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分类、组卷、装订、编目等整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汇总整理。

24.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

25.基建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26.建设单位应将移交的基建项目档案按要求排列顺序号并编制两份案卷移交目录,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交接双方当面清点,清点无误由接收人签字后,双方各持一份。

七、附则

篇(6)

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简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市)验收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分为项目区实施过程中土地复垦验收(简称复垦验收)和项目区规划实施完成后竣工验收(简称竣工验收)。

复垦验收,是指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过程中,对拆旧区内成片复垦面积10亩(含)以上,或虽低于10亩,但属于独立的拆旧复垦区土地复垦情况,进行的单项验收。

竣工验收,是指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实施完成后,对拆旧建、土地权属调整等情况进行的整体验收。

第四条复垦验收和竣工验收,在自验的基础上进行。

1.市政府成立由国土、农办、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的项目区验收工作小组(简称验收组),具体组织实施复垦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2.县(市)、区政府申请复垦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应组织实施自验,自验合格的,向市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申报验收材料;

3.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受理验收申请和审查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由验收组组织实施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项目区土地复垦验收报告》或《增减挂钩项目区竣工验收报告》(统一简称《验收报告》)。

第五条验收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验收内容、步骤和标准,客观公正地开展验收工作,对《验收报告》的真实性负责。验收实施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条土地复垦质量标准(用作耕地)

1.地块平整度:满足大水漫灌要求;

2.地块连片度:复垦验收时,成片复垦土地面积达10亩(含)以上,或虽低于10亩但属于独立的拆旧复垦区;竣工验收时,拆旧区内应复垦土地全部复垦,便于机械耕作;

3.土层厚度:耕作层夯实厚度不小于30cm;

4.土壤质地:砂壤至壤土,非极端砂或粘土,无建筑垃圾;

5.排灌保障率:一般旱作耕地70%以上,水田85%以上;

6.耕层有机质含量、土壤酸碱度和含盐量:与周边相邻耕地基本一致。

土地复垦后用作园地、林地等用途的,复垦质量标准按《土地整理开发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规定执行。

第二章复垦验收

第七条申请复垦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县(市)、区政府书面验收申请;

2.县(市)、区政府自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自验开展情况;复垦土地位于项目拆旧区情况及宗数、面积;复垦土地质量情况;土地复垦主体及投资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或拟调整方案;拆旧复垦的主要经验做法;下一步拆旧复垦计划安排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3.项目区规划方案批准文件;

4.项目区实施前后不小于1:10000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遥感正射影像图;

5.项目区复垦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及勘界图;

6.项目区复垦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或拟调整方案;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验收内容

1.复垦土地是否位于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

2.复垦土地宗数、面积情况;

3.复垦土地质量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标准;

4.复垦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或拟调整方案;

5.复垦土地耕种情况。

第九条验收步骤

1.听取政府关于土地复垦情况汇报;

2.查阅档案材料,询问相关情况;

3.按照验收内容,进行实地查验;

4.验收组会商、反馈验收意见,签署《验收报告》。

按照验收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不出具《验收报告》,待整改结束并复验合格后,再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条土地复垦《验收报告》作为衡量推进拆旧复垦工作成效和落实奖补政策的依据;按照规定,不作为归还周转指标、备案使用节余指标、项目区竣工或扩大建项目占地规模的凭证。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申请竣工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县(市)、区政府书面验收申请;

2.县(市)、区政府自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增减挂钩项目组织与实施;推进拆旧复垦的主要做法及任务完成情况;拆旧区增农用地地类、面积及质量情况(突出增耕地情况);周转指标使用、归还及节余指标情况;拆迁补偿安置及农民利益保护情况;拆旧建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拆旧建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建项目用地供应、节约利用及建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增减挂钩的经验及存在问题;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情况等;

3.挂钩周转指标使用管理台帐;

4.项目区实施前后不小于1:10000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遥感正射影像图;

5.拆旧区复垦土地、建区实际占地的勘界报告及勘界图;

6.拆旧建土地权属调整落实方案;

7.项目区规划方案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

8.建项目用地供应批准文件;

9.拆旧建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图片、影像资料;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二条验收内容

(一)拆旧复垦实施情况1.拆旧任务是否全部完成,复垦土地是否位于拆旧区;2.挂钩周转指标使用、归还及节余指标情况;3.增农用地特别是复垦为耕地的质量,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标准;

4.项目区管理措施。

(二)建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占地是否与批准的建区区位一致;

2.项目占地规模是否超出周转指标规模;

3.项目用地是否办理供应手续,是否符合节约利用要求;

4.是否已按规划设计方案,完成了80%的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三)复垦土地权属调整落实情况

1.对建项目所占用土地的原承包权或使用权人,是否给予了土地调整或补偿;

2.拆旧区复垦土地是否落实所有权和承包权人,留用的建设用地是否确定使用权人或落实建设项目等。

(四)拆旧建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五)项目区实施全过程的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第十三条验收步骤

1.听取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区规划的全面情况汇报;

2.查阅档案资料,询问相关情况;3.按照验收内容,逐项实地查验;

4.验收组会商、反馈验收意见,签署《验收报告》。按照验收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不出具《验收报告》,待整改结束并复验合格后,再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四条项目区竣工《验收报告》是完成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实施和落实奖补政策的凭证,是申请省国土资源厅审定项目区竣工合格的依据。

第四章验收报批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组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认定项目区竣工合格,批复核定归还周转指标,备案节余指标。

省国土资源厅审定增减挂钩项目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组将省厅审定意见反馈相关县(市)、区,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相关县(市)、区整改到位并经复验合格的,验收组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整改验收报告。

节余指标经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备案后,方可使用。

篇(7)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8-0120-01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来国家对服务性事业单位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加大,但长期来,事业单位的项目的财务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而项目的财务管理,是对项目的前期的准备、项目执行、财务日常监控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的整个全过程管理与监督,是一条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体系,项目的财务管理是项目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应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成立财务机构,配备财会人员,财务负责人由主管部门或施工企业委派,项目经理不得自行调换。项目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现就项目的建设周期的财务管理做以下探讨:

1项目前期准备管理

目前,许多单位在确定或安排项目时应充分进行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初步设计编制与审查、概算审核与报批、实施方案制定、建设条件准备等内容。依据审定或批复的初步设计,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并做好建设条件准备等工作,业务主管处室负责实施方案审查并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另外,事业单位的项目的前期准备要服从上级部门中长期的计划的安排,依据审定或批复的初步设计,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并做好建设条件准备等工作,业务主管处室负责实施方案审查并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

2项目执行管理

项目执行过程中主要是对资金和成本的管理,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运用,加强成本管理。建设实施阶段主要包括年度项目任务安排、投资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

2.1重视项目实施执行

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着重预算,轻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资金分流、财权分离、管理分散的现象,导致项目不按可研方案实施,改变项目资金用途,超预算支出等情况出现。单位应该通过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项目建设负责人及时查看项目建设类会计报表和相关财务资料,有计划地安排项目资金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同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纠正,保证项目实施实现风险最小化,效益最大化。

2.2加强项目成本的管理

在项目支出过程中,荐单位不得随意调整预算,如确因项目调整需要,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进行预算调整。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成本的管理要加强,不得随意开支项目成本,项目成本、费用开支要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并通过乱摊成本方式改变项目资金用途。单位应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对各项支出内容进行分析,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通过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潜力,提高经济效益,按项目实施预算进度分期进行,内容包括计划、实际差异和差异原因分析,以便修正计划或提出改进管理措施。

3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的管理

3.1组织竣工验收

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2项目的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事业单位的项目一般是在规定的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内组织验收,验收的主要形式包括:会议审查验收、网上评审验收、实地考察验收、功能演示验收等。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验收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验收。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核、观看演示、提问质询的基础上,独立提了意见,经专家组详尽讨论或专家组长归纳汇总,形成验收结论意见。在项目验收过程中,需要提供财务资料,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的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经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合同、工程结算书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有关资料。

在进行项目验收工作后,项目建设单位应该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建设单位会计报表是综合反映建设单位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建设单位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监督基本建设投资的合理使用、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单位会计报表编制工作,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建设单位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时必须编写财务情况说明,其主要内容包括:概算完成情况分析、在建工程情况分析、交付使用资产分析,转出投资及其他待摊投资的说明。财务情况说明必须简明扼要,条理清楚,有情况、有说明、有分析、有建议。

3.3项目档案管理

基本建设财务档案包括基本建设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竣工财务决算及其他资料:如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概算及批复文件,经批准的施工图预(决)算、合同、工程结算书等有关资料,历年投资计划、批复文件等有价值的资料均应立卷归档,以备后查。

篇(8)

2为实现投资服务标准化与程式化。即内勤岗位、证照办理岗位、建设许可办理岗位、施工现场服务岗位、竣工验收备案岗位、生产经营服务岗位,并针对具体投资项目,确定1名项目经理。岗位配置由各镇(开发区)自行调剂解决。

3岗位选员要素质高。其它岗位配置人员各1名,人员到岗后相对固定。4各镇(开发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并确保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必要的办公经费。

二、职能定岗

为企业投资建设提供服务:各岗位从以下方面。

1项目经理服务职能:

全程跟踪服务流程,项目经理为投资项目服务第一责任人。及时衔接并会同岗位人员开展服务。

2证照办理岗位服务职能:

1内资企业:名称核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开设验资帐户,验资,申办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等。

2外资企业:名称核准。赋码,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申办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外汇基本金帐户,人民币基本金帐户,海关注册登记,验资,营业执照变更等。

3建设许可办理岗位服务职能:总平面图设计及总体方案文本设计,红线图及规划设计要点。总平面图审核及总体方案文本审核,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图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监理招投标,施工招投标,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白蚁防治申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安全生产“三同时”申报等。

4施工现场服务岗位服务职能:协助现场白蚁防治,开工申请(1办理基建用电;2办理基建用水;3场地平整;4绿化开口)协助甲方和监理公司抓好施工工程三控制。协助质监站做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协助安监局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协助做好施工过程中矛盾纠纷的处理,办理生产用电,办理生产用水等。

5竣工验收备案岗位服务职能:消防验收,施工工程防雷设施验收。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备案,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土地证,办理房产证,办理门牌编号,开通电话、网络、电视等。

6生产经营服务岗位服务职能:生产经营过程中政策咨询,企业投产达效后。项目申报,银企对接,人才引进,招用职工,信息服务等经常。

7内勤岗位服务职能:签订投资协议书,政策咨询。服务事项受理及登记,安排、落实、衔接各服务岗位资料受理及办结时间等进度登记工作,服务事项形象进度公示,有关数据扎口上报等。

三、目标定向

1集中服务:全天有服务接待人员。其他人员以岗位服务工作为重,并配合做好各服务岗位之间衔接工作。

2全程服务:要为企业提供从政策咨询、项目落户到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主要包括政策咨询、前置审批、证照申领、建设准备、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生产经营等每个阶段的优质服务。

3专业服务:根据服务流程。岗位人员负其责的服务制度,做到服务专业化:内勤人员受理企业服务事项,并做好登记镇(开发区)分管领导安排落实项目经理、衔接各服务岗位各服务岗位人员专业完成各自岗位流程服务任务。

4优质服务:服务人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服务流程,指导企业一次性按要求准备好报批材料;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现场服务;确保服务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5主动服务:服务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主动上门(前)服务、热情周到服务、文明礼貌服务、高效廉洁服务。

四、工作定责

明确岗位人员工作责职,各镇(开发区)要建立相应制度。考核服务工作业绩。

1登记备案制度。凡企业的申办服务事项。认真、仔细做好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各服务岗位资料受理、办结时间等进度登记工作。

2服务岗位无缺位制度。服务过程中。其中一方因故不在岗时,必须及时委托对方代办各服务业务,确保工作日服务无缺位。

3形象进度公示制度。凡企业的申办服务事项。使各岗位服务流程、受理及办结时限等一目了然。

篇(9)

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涉及交通、水利、国土、国投、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查找和解决项目决策审批和监管、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环境保护、资金使用、工程实施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深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治理”的工作目标。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应着重查找并纠正:一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二是决策不科学、审批不合规、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招标行为不规范,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以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施工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认可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严重超预算,不严格履行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等问题。五是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制;工程验收把关不严,不按照有关标准验收等问题。具体把握好以下环节和内容:

(一)项目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

1、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情况;

2、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情况;

3、问题的整改情况(含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县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规划、房管、交通运输、水利、安全监管、重点工程办公室等部门对项目的决策审批和监管情况。

(三)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情况检查。

1、项目的基本情况(附表)

2、项目前期申报审批情况

(1)项目建议书及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2)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文件;

(3)选址意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国有土地使用证、勘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8)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9)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意见。

3、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1)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信息公告和投标企业资质及报名情况;

(2)项目进场交易情况;

(3)邀请招标或未招标审批文件;

(4)资格预审情况;

(5)评标及中标情况;

(6)中标后签订合同及施工合同情况;

(7)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投标监管及备案情况;

(8)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及公告情况;

(9)重大设备物资采购情况。

4、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有关部门开工令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设计变更通知书、经济洽商签证;

(4)工程施工季度计划;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到岗及其履职情况;

(6)工程施工日志。

5、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发展改革委或项目主管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文件;

(2)财政部门下达建设资金预算的文件、资金到位情况有关凭证和材料;

(3)财务管理有关文件、工程财务收支账目和自查情况资料;

(4)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5)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及其批文;

(6)工程量清单、监理现场签证单、工程款支付凭证、开户银行对账单;

(7)竣工结算报告及其有关部门审核报告;

(8)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有关部门评审报告。

6、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规划;

(2)项目工期管理情况;

(3)项目单位内部管理文件;

(4)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监理日志;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和其他专项审查意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1)竣工图;

(2)工程竣工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有关部门现场验收记录;

(3)各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证书、环保部门验收证书;

(4)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关实验检验报告。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检查组的组成。由县专治办组织两个检查组对我市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国投、建设等领域重点项目进行集中检查。两个专项检查组分别由上述县执法纠风室主任、县第五纪工委书记带队,每个组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和县招标办各派1名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可视情况增调上述五个主管部门人员参加检查。

(二)检查项目的选择。本次检查应重点选择排查中发现问题未进行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群众反映较多、新开工和新立项的工程项目。五个主管部门应提供重点项目清单,各检查组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选定不少于5个重点项目实施检查。上述重点项目清单和所选检查项目应及时报县专项治理办备案

(三)检查的基本程序

1、听取县直部门全面情况汇报和被检项目业主单位的项目情况汇报;

2、检查和审阅被检查项目从审批环节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全程档案资料;

3、工程现场检查;

4、询问谈话;

5、检查组视情况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和所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检查时间:6月15-16日。

(二)6月20日前,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告以电子和书面报县专项治理办,县专项治理办将适时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会。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准备。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检查所需的各方面情况资料完整齐全。县专治办公室要做好协调和保障工作。

篇(10)

根据《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登记类型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抵押权登记、预告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及其他登记(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又分为房屋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房屋初始登记是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基础,商品房只有申请办理了房屋初始登记后,购房人才能申请办理分户转移登记。

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和分户登记的程序: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办证时限:初始登记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转移登记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我县承诺办理初始登记为10个工作日,转移登记为5个工作日。

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登记申请,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备案书)、竣工测绘报告、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应提交的资料:登记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商品房备案合同、房产登记面积测绘图、契税完税凭证、其他必要材料。

县房管局自2008年开始,按照县人民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对房产登记全部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将登记程序、收件要求、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政务中心窗口、政务公开网、房产信息网等进行公示,大力推行“阳光办证”,实行承诺服务,办理时限明显缩短,办证效率明显提高。近三年共办理房屋初始登记3159宗,登记面积214万余平方米(其中乡镇房屋登记1647宗,登记面积71万余平方米);转移登记9103宗,登记面积108万余平方米(其中城市二手住房转让2979宗,面积30.46万余平方米;乡镇二手住房转让729宗,面积39.03万余平方米);房屋抵押贷款他项权利登记5493宗(其中乡镇828宗),抵押房屋面积214万平方米,抵押房地产价值34.17亿元;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5092宗,按揭房屋面积55万平方米,按揭房屋价值21.97亿元;变更登记、遗失补证1100宗;办理注销登记2341宗,登记准确率在99%以上,截至目前未出现因登记错误而导致的诉讼或上访。

二、登记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前期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手续难以完善,无法申请初始登记,进而无法为购房办理分户转移登记。如很多“两证”遗留问题项目至今无法完善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2、竣工验收太复杂。房屋竣工后,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前要分别进行多达近10项的单项验收或检测,有些检测互为前置,导致竣工验收备案书难以取得,无法申请初始登记。

3、企业欠缴销售环节税收,地税部门不开具购房人销售不动产发票,购房人无法申报缴纳房产交易契税,按照税收一体化要求无法登记。

4、企业项目负责人不承担开发义务,在房屋交付使用后,不主动履行协助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义务,导致购房人无法取得房产证。

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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