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申报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3 11:02:5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扶贫申报材料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扶贫申报材料

篇(1)

一、基地申报数量和范围

(一)申报数量:我市拟公开、竞争评选1-2个职业教育办学机构为我市“雨露计划”培训基地;

(二)申报范围:申报机构须为本市区域内的职业教育办学机构。对首次申报“雨露计划”培训基地的职业教育办学机构,必须是国家或省重点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培训机构。

二、申报原则

本次雨露计划培训基地申报工作本着自愿申报、面向社会公开选认的原则进行。

三、基地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劳动力技能培训的资质;

(二)有承办雨露计划转移培训相应的场所、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

(三)有相对稳定的介绍就业的能力和渠道;

(四)有比较完善的对贫困人口参训减免的支持政策;

(五)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热衷于扶贫事业。

四、材料申报

自愿申请为雨露计划培训基地的机构须向市扶贫办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一)申报机构的申请报告(正式文件)。

(二)申报机构的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机构从事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机构承担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现有设施条件的说明,包括:1、专业设置;2、师资力量;3、培训场所;4、教学设施设备;5、实验训练基地;6生活设施等方面内容。

(五)申报机构已开展较大规模农民转移培训的情况和业绩。

(六)申报机构开展订单培训、介绍就业的能力和渠道。

(七)申报机构下一步拟开展贫困地区转移就业培训的专业、内容、形式、规模和安排就业方向等。

(八)湖北省雨露计划培训基地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

五、认定程序

篇(2)

一、2017年4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做好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目前,整完善成果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讨论通过。下步将按程序报请市长办公会审定。

(二)共审查上报建设用地共计x公顷,新增x公顷。其中,报国务院批准的2017年度中心城区用地已于2017年3月30日上报国土资源部,总用地面积x公顷,新增x公顷。需报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用地面积x公顷,新增x公顷。

(三)我市《2017年度xx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于2017年3月21日公开。2017年至今,全市共供应土地52宗x公顷,其中划拨土地24宗x公顷,出让土地28宗x公顷,成交价款x亿。市本级(不含三县一市)共供应土地30宗,总面积x公顷,其中划拨土地15宗 x公顷,出让土地15宗x公顷,成交价款x亿,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工作要求, 2017年6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数据汇交。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将于2017年3月至6月开展实地检查督导,并明确了实地检查督导的七项工作内容,要求围绕专项督察的工作内容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及数据汇交。我局制定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倒排工期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任务落实进展情况表”,并已报请市政府同意,实行周报制度,要求3月31日前各地要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落地块,逐级签订保护责任书,补充建立基本农田标识牌、界桩,建表册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

二、5月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做好土地出让工作。

(二)完成基本农田划定的省、市级抽查工作。

科技局四月份工作总结:

1、继续做好申报2017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家企业)的指导工作:对12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督促企业就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为申报做好充足准备。

2、指导企业做好发明专利申报工作:邀请专利公司深入安盛凹土,国星凹土,飞洲新材料,明美公司,万佳电子,留香泵业,一鸣工贸,天娇科技,旭升科技,雀锦公司,昊昊蜂业、永言水产等凹土企业及园区企业开展发明专利申报工作,申请发明专利90件。

篇(3)

根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市区商务局关于申报省级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奖补资金的通知》和《市区商务局市区财政局关于申报省级农村电商奖补资金的通知》文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条件。认真落实奖补资金拨付程序,公示期满后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村电商民生工程提质增效,强化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建设,制定了《市区商务局市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区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了2021年农村电商年度工作方案,对拓展农村产品销售渠道,帮助农村群众增收起到积极作用。

二、农村电商民生工程过程

区商务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申报项目并进行公示,及时、准确拨付申报项目奖补资金,手续完备,资金支出凭证合规,不存在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等现象。

三、农村电商民生工程产出

篇(4)

1、园区规划面积达到200亩以上,土地流转手续规范完备,已建成面积达到100亩以上;

2、园区产业为长效农业产业,主导产业与产品明晰,主导产业占比60%以上;

3、园区水、电、路、通讯、绿化等基础设施较为配套,机械化水平较高,园区整体形象良好;

4、园区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较为完整,有一定的产业化经营基础;园区实现种养结合或生态循环,环境保护、污染防控、产品质量监管制度与措施到位,生产环境和主导产品达到无公害要求;

5、园区管理规范,经营制度健全,生产组织及带动农户的方式先进,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初步形成“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的经营格局,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较高,对农村产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贫困户稳定脱贫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

6、园区科技应用水平较高,对农户提供技术、信息等综合服务能力较强;

7、园区经营主体明确,应为在市场与质量监管部门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市场经营主体,社会诚信度高,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经营管理能力和抗御市场风险能力。

8、园区基础设施用地和环评手续齐全。

二、申报认定范围

2020年县级农业园区申报认定范围为农业园区空白的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三、申报认定材料

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认定材料主要包括:

1、镇人民政府正式推荐上报文件;

2、平利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申请表;

3、平利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4、平利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基本情况表;

5、平利县现代农业园区规划方案;

6、经营主体营业执照;

7、土地流转合同或镇村证明;

篇(5)

2012年下半年,龙泉市上镇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社口村石华坑自然村整村搬迁项目,该项目业主单位为上镇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为龙泉市农村工作办公室(简称市农办),同时由社口村村两委干部协助政府负责该项目的实施。社口村石华坑自然村整村搬迁项目补助款的申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户籍和房屋均在扶持范围内的农业在册人员,且房屋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拆除。

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间,社口村村委会主任夏某乙、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监会主任夏某甲利用协助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社口村石华坑自然村整村搬迁实施对象申报材料的职务便利,明知其二人在石华坑自然村1号的老房子早在2005年已被拆除、并在2006年进行了土地复垦,虚构石华坑自然村1号的老房子系在此次整村搬迁过程中被拆除的事实。两人在填写《龙泉市生态移民旧房拆除申请审批表》、《龙泉市2012年度整村搬迁实施对象申报表》时,将房屋的拆除时间虚报为2012年5月8日,又在审核申报材料时对上述虚报的内容审核通过并予以上报,从而骗取整村搬迁实施对象专项补助款共计6万元。其中,夏某乙分得补助款4万元,夏某甲分得补助款2万元。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二人的这一小伎俩最终被发现。2015年12月4日,夏某乙、夏某甲分别将贪污的整村搬迁专项补助款4万元、2万元退缴至龙泉市财政局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户。12月9日、11日,夏某乙、夏某甲先后到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夏某乙犯贪污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上缴国库;被告人夏某甲犯贪污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上缴国库;被告人夏某乙、夏某甲的违法所得共计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篇(6)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0]71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农业生产托管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7号),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经字[2021]3号])等省、市文件精神,为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及标准

    根据我县历年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实际情况,2021年扶持对象为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全县共扶持6家市级示范社,每家扶持5万元,扶持资金总额30万元。优先支持带动产业扶贫的农民合作社。

二、扶持内容

(一)发展生产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农产品加工、分级、储存、运销设备,引进良种和推广实用技术,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

(二)成员教育培训。开展互助合作知识培训、法律宣传和培训、生产加工技术和市场营销知识培训等。

(三)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统一生产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支持合作社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地理标识认证,鼓励合作社争创国家及省级著名商标品牌称号。

(五)市场营销和农业技术推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在城市设立销售窗口和“农超对接”、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出口创汇。

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不得发放人员工资、福利和奖金,不得购置交通工具,不得用于旅游、娱乐消费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市级示范社。

    (二)其他优势条件

产业基础好、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服务内容全、社会效果好、管理民主化。

四、申报程序、资金拨付程序及项目管理

(一)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申报书(申报书格式见附件),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进行合规性审查,符合条件的,公示后在指标范围内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复审认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扶持,重新组织申报。

项目申报材料要成册装订,不能出现文件夹式的活页,凡是复印、复制的材料均需加盖合作社公章,以确认复印件、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于2021年3月25日前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13870522801@163.com。

(二)资金拨付程序。申报的项目经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确认符合条件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后,申报单位开始实施项目。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单位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验收。验收合格的,按有关程序申请、拨付项目资金。

(二)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单位要科学合理使用财政扶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在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和使用方向正确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2.合作社要面向全体成员公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3.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对上述工作和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021年12月25日前,项目实施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

  

附: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书

 

 

 

 

附:        

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

 

申  报  书

 

农民合作社全称:

申报内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填制日期:

 

 

 

 

 

宜丰县农业农村局  宜丰县财政局制

 

 

 

目      录

 

 

1.表一: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基本情况表

2.表二: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3.表三: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审核意见表

4.表四: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单位人员安

排表

5.营业执照、产品注册商标证书、绿色(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地理标识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资产负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

7.项目说明

 

 

 

 

 

 

 

 

 

 

 

表一

 

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情况表

实施单位:

农民合作社名称

(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

建设

内容

 

  项目总投入

(万元)

 

  其中:

申请中央财政

扶持资金

(万元)

 

  预计完工时间

 

  预计产生效益

 

  表二            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合作社名称(公章)

 

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

 

联系电话(手机)

 

注册登记机关

 

注册登记时间

 

入社社员总数(户)

 

其中:农民社员数

 

带动农户数(人)

 

社员出资总额

(万元)

 

带动贫困户(人)

 

2020年带动贫困户增收总额(元)

 

产业类型及经营范围

 

基地、产品获得

认证及证书编号

 

注册商标名称

 

主要种养(或服务)品种及规模

 

农机拥有量(台、套)

 

销售(服务)收入(万元)

 

标准化生产率(%)

 

成员主要生产资料

统一购买率(%)

 

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

 

2020年培训社员期数/人次数

        /

2020年底资产总额(万元)

 

2020年召开社员

(代表)大会次数

 

2020年合作社总收入(万元)

 

2020年可分配

盈余总额(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表三  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审核意见表

农民合作社意见

本社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此申请。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

农村局

县财政局

意见

经组织专家初审,并经合规性审查,同意推荐上报。

 

农业农村部门           财政部门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

单位

账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备注

 

 

 

表四                 

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单位人员安排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住  址

 

 

 

 

 

在合作社中

的职务

 

 

 

 

 

任务分工

 

 

 

 

 

联系方式

 

 

 

 

 

备  注

 

 

 

 

 

 

 

项 目 说 明

一、任务计划

(一)项目实施目的及背景,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二)项目建设内容、时间进度及分项金额

(三)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本组织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二、合作社有关情况

(一)合作社简介:包括注册登记部门、时间,法定代表人身份及有关情况,成员人数、分布,主要业务范围及特色,合作社成立和发展过程,产业扶贫(带动贫困户)情况。

(二)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产业发展及前景等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社会扶助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区农村困难群众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广大农村住房的防灾抗灾能力,为全面启动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协调,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与我区正在实施的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相结合,注重保护旧有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统筹搞好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2、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建为主。政府对建房困难户给予适当补助和特定优惠支持政策,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加强防灾减灾。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分类指导、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异地搬迁集中重建要合理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美化居住环境。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必须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扩大试点对象及任务

(一)扩大试点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二类情形的(以下简称二类危房)列为扩大试点对象:

1、中、轻度危房中的五保户;

2、重度危房的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

(二)扩大试点任务

全区共安排400户试点任务,其中市下达给我区任务数为375户,为确保此任务的全面完成,区政府在此基础上再预增加25户(全部安排给大河镇实施),分别在大河镇、大湾镇、老鹰山镇、月照乡等4个乡镇实施,各乡镇的具体任务为:

1、老鹰山镇117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56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1户。

2、大湾镇111户。中度(二级)危房五保户3户,轻度(三级)危房五保户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41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5户。

3、月照乡80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0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0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4、大河镇9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3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9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时限

(一)建房方式

建房可分为拆除(恢复)集中重建、分散重建和局部修复等方式。地质灾害危房户和自然村寨重度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应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房设计规划应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全区400户危房改造试点扩面任务,分散建房339户,集中建房56户(老鹰山镇木桥村),维修房屋5户(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4个试点镇乡要选择部分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的村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示范点,各示范点应优先考虑公路(月照乡独山公路、水小路等)、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民族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2、各镇乡及相关部门要按下达任务数20%的比例并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协调、整合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公路主干线的农村房屋进行维修改造,逐步改变我区农村面貌。

3、各镇乡要加强引导,注意把握建房标准,控制建房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

(三)工作时限

2008年12月中旬正式启动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2009年4月底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建设准备阶段(1月10日—1月14日)

(1)1月10日—14日:各镇乡确定试点村、按程序确定建房对象、安排建房方式、拟定扩大试点方案。

(2)1月10日—14日:建设部门负责编制规划方案及相关资料,并报省、市备案。

(3)1月10日—14日: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整合建房资金,并及时下拨。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1月14日—4月20日)

(1)1月14日—2月20日: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或施工队伍拆除危房,进行“三通一平”和备料,集中重建点动工。

(2)2月21日—4月5日:实施主体工程建设。

(3)4月6日—20日:开展沼气、水、电、圈舍、道路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

镇乡按进度发放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1)4月21日—25日,区级按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规划方案、村庄整治规划等组织全面验收和总结。

(2)4月26日—30日,接受市级评估验收,工程全面完工。

四、补助标准与资金筹集

(一)资金筹集

1、省、市根据我区试点任务数375户和人均财力状况共安排扩大试点资金44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302.4万元,市级补助67万元,区财政按照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安排补助资金72.6万元。另外,区政府在上级安排建房任务数的基础上预安排的25户重度危房困难户建房资金由区财政先行承担,资金数额为30万元,并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区财政共配套资金110.6万元。

2、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乡镇应发动社会捐助、部门帮扶等措施,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试点乡镇应根据工作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二)补助标准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低保户重度危房为1.6万元;五保户中、轻度危房分别0.6万元、0.35万元;困难户重度危房1.2万元;一般户重度危房0.675万元。试点乡镇可根据建房户贫困程度、住房状况、筹资能力等因素适当调剂到户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由各试点乡镇根据经济状况和人均财力等因素确定。

五、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区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六、职责分工

(一)部门责任

1、区危改办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调度、拨付及监管,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负责整个工程的实施、监管和牵头组织验收。

2、区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监督,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的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根据试点村组的民族特点,体现民族特色;免费制作工作所需图纸、资料;加强对试点村组消防建设的指导;制定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房屋的平面图、立面图;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工程质量督促检查,减免有关费用。

3、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扶贫办、区农办配合。负责危房改造户基本情况的核查,帮助困难建房户解决生活问题。

4、由区农办牵头,涉农部门配合。负责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配套串户路硬化和民居改造、沼气池、圈舍建设资金补助,帮助建房户发展生产;组织实施人畜饮水配套工程;减免育林费,对用于危房改造的自有木材免费办理相关手续。

5、由区交通局牵头,卫生、供电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试点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试点村组有良好的交通条件;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村组电网改造,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电表安装费给予减免;负责试点村组的卫生防疫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6、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区建设局配合。负责在宅基地审批上,把落实旧宅基地恢复农田与新址占地相结合,对宅基地的审批给予特殊照顾,简化手续,方便搬迁,并减免土地占用费;负责集中连片建房的选址,组织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地质评估。

7、由区发改局牵头,民政、国土、农办、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财政、残联、扶贫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项目资金的整合,把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的资金调整到试点村并组织实施。

8、由区财政局牵头,监察、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确保资金高效使用;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和匹配资金、工作经费等所需资金;帮助解决试点村组群众建房小额信贷。

9、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局和新闻媒体配合。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及试点工作做法、成效、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典型宣传报道;积极配合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收集相关资料,制作汇报光碟。

10、由区农信社牵头,帮助解决群众建房小额贷款。

11、由区乡企局牵头,区经贸局、区建设局等部门配合,积极协调各驻区各建材企业对农民建房所需的砖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给予帮助支持,尽量按优惠价供给。

以上各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除做好本组工作以外,要积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区领导包保分工

1、月照乡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月照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月照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月照乡政府抽人组成。

2、大湾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湾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湾镇政府抽人组成。

3、老鹰山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老鹰山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老鹰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老鹰山镇政府抽人组成。

4、大河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河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河镇政府抽人组成。

各包保实施组工作职责:整合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镇乡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完善串户路硬化、民居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项目申报与审批程序,做好资料收集,搞好档案管理,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完成区包保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是全区全面推进危房改造的重要工作环节,各镇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为省、市、区全面推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健全机构。在区政府和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危改办要充实力量,抽调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并解决相应工作经费和车辆;乡镇政府要设立危改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统筹抓好危改工作。

(三)落实资金。要将民政、财政、发改、建设、民宗、国土、农业、水利、扶贫、农办、林业、文广、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和资金进行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四)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开展危房改造。

篇(8)

张凡东是***路社区团支部书记,一直以来,她用无私的奉献赢得了社区青年居民的拥护。她担任社区团支部书记以来,不畏艰难,勇于开拓,用勤劳、智慧,践行“三个代表”要求,使社区青年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赢得了众人的称赞。刚上任的***同志,为了摸清辖区内的基本情况,她跑遍了辖区内的所有的角落,深入辖区走访居民群众,并耐心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对辖区居民家中的情况了如指掌,就这样,她成了片区居民群众的贴心人。

在XX年10月,***路社区居民荀秀英的女儿荀小霞身患绝症,花尽了所有的积蓄,生活陷入了绝境,当她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召开团支部会议并与县民政局取得了联系,帮助解决了医疗款500元整,为她解了燃眉之急,到了学校开学时,XX年优秀团干部申报材料她的孩子因无钱交学费又面临辍学的问题,***同志又主动与县三小联系,减免了孩子的学费。在****年11月的一天,***已是天寒地冻,雪花纷飞,当她得知贫困户周淑霞无任何过冬取暖的物品时,她将自已家的煤瞒着家人送给贫困户周淑霞家中。居民玛丽亚大女儿去年9月考上新疆师范,虽经多方筹借学费但仍缺少500元,是她伸出热情的手帮助他们渡过了暂时的难关。***就是这样一位做事果敢,有着强烈责任心的一名团支部书记,正如一位生活困难的社区青年深情地说:“没有她我们找不到自己的组织,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她的恩情。”***同志经常说:“自已家就是再困难,也要先把社区青年居民的困难解决好。”

辖区有位特困青年,家境十分贫寒,仅靠政府发放的救济款度日。在充分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认为扶贫先要扶志。她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鼓励其积极参加辖镇劳动保障所举办的科技培训班,手把手地教他科学养畜的技术,使之走上了以牧促富之路。在***的大力扶持下,这位困难青年树立起了战胜贫困的信心。在通过走家入户,散发宣传单、开办岗位技能培训班等活动的同时,她还大力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她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认清形势,转变观念,使“只要有事干,干事有报酬,就是就业”的观念深入人心。她积极倡导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优秀共青团员干部申报材料利用国家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岗”。下岗职工古丽,在***的帮助下,自已开起了一家服装店,月收入近七、八百元左右,成了自主创业的个体老板。容光焕发、神采奕奕的她逢人便说:“没有***同志的热心帮助,哪有我今天的好日子啊!”这样的故事还很多,像古丽这样的一大批下岗职工通过各种培训及自主“创岗”已有30多人走上就业再就业之路。

在XX年4—5月春季荒山荒地、绿色通道植树造林的活动中,与辖区帮扶单位签定了承包劳务合同,共出动234人次,使100多人实现了临时就业,并增加了收入。除此之外,她积极提供信息,推荐下岗失业人员“转岗”。把有价值的信息传递给下岗职工。优秀团干优秀申报材料为下岗职工累计提供信息达10余条,实现再就业的职工达30多人。目前为止,辖区内共有157名下岗失业人员纳入了社区管理,有73名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了再就业。在为社区居民办实事的同时,作为团支部书记的***不忘加强团支部的组织建设。通过一年多的努力,使***路社区团建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本着“党政所急、群众所盼、青年能为”的原则,以创建“青年文明社区”为依托,深入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在开展社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中。***领导***路社区青年成立了少先队植绿、护绿小分队、爱心医疗服务队等志愿服务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受群众欢迎。2、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路社区团支部联合有关部门,为社区青少年特别是待业、下岗、外来务工等青年提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成立了共青团法律咨询站,对外来青工、待业青年在婚姻、劳务等方面产生的纠纷进行咨询调解,****年接待咨询青年人数达100多人。

篇(9)

(一)积极抓好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1、挖掘资源,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今年以来,我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对科技项目资源做到早摸排、深挖掘,采取电话联系、走访企业、组织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近距离与工、农企业沟通和询问,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特别是和我县特色产业密切相关的内容和需求,我局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投入到项目争取和服务中去,根据科技部和省科技厅项目申报指南,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的项目申报材料,安排专人逐项精细指导、认真审查,通过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努力提高项目申报资料的质量。上半年,我局共组织申报各类科技项目6个,其中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2个:县皮制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绿色合成永固紫的生产工艺研究;省重点新产品新产品计划项目1个:U型滴灌技术开发;市级农业支撑计划项目2个:温室大棚蔬菜绿色栽培技术师范及百合新品种-“龙牙”引进示范;市级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配套项目1个:科技入园技术应用。

2、做好跟踪,积极向上争取。对上报项目,县科技局积极做好跟踪服务,保持与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我局班子领导经常带领业务人员深入到企业和基层调研,认真指导企业提炼包装项目,为企业申报项目提供一切必要的服务。同时,对已立项的项目,认真做好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按计划实施;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提高各类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

(二)积极推进科技成果管理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为贯彻新时期国家科技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调动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发明创造,激励技术创新,提高县的科技创新整体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我局积极做好科技成果、专利申报及管理、奖励工作,强化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今年上半年通过申报鑫力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F—60001多层挠性印制板”项目,已获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蚕桑办的“桑园套种竹荪”和丰海农业科技公司的“U型滴灌”两个项目获得了市科技进步奖;另外紫荆颜料化工有限公司的“绿色合成永固紫的生产工艺研究”通过市科技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这大大调动了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了全县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氛围和科技创新整体能力。

为贯彻落实《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知识产权富民强县示范县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我县知识产权工作,推进我县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县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我局特此向县政府申请成立了知识产权局,并配合县政府向上级部门申报了省知识产权富民强县示范县建设项目,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科技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积极抓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为把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科技项目实施效果,我局项目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项目承担单位,督促推进项目实施。果业局承担的井冈蜜柚节水灌溉技术示范项目已建成400亩滴灌系统,提高肥水效应,起到示范辐射作用;硕丰白莲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白莲生态种植技术示范项目现已种植连片白莲500亩,并实行莲鱼种养模式,开展生态种养技术示范,实现了农民增收;鑫力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F-60001多层挠性印刷版项目由“实验阶段”到“中试阶段”,再由“中试阶段”到“工业化生产阶段”的两次跨越,掌握了该项目的技术关键点和技术难点,优化了工艺路线,为规模化生产奠定了基础;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成立了相关实施工作小组,出台了《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县健康服务平台构建与常见多发病防治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实施管理细则》及《县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细则》,并组织有关人员赴北京、山东等地考察远程医疗会诊网络。整体项目实施正按照制定的项目年度计划逐步推进。

(四)积极申报2011-2013年度科技进步考核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和中央农村工作精神,落实《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总结我县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全力做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目前,考核材料已上报省科技厅。

(五)积极抓好科技扶贫工作

今年,我局积极配合科技部做好扶贫工作,在科技部扶贫团的指导下,今年上半年先后举行了县与井冈山大学科技合作对接交流座谈会、全县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座谈会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民信息计划”培训活动。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县的科技交流和科技创新工作。

(六)积极做好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今年,我局大力加强与井冈山大学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强化与井冈山大学科技项目合作,签订合作项目6个,并且拟定了县与井冈山大学科技合作框架协议、有关部门与井冈山大学相关学院的科技合作协议,另外还打算聘请井冈山大学7名专家为我县科技顾问。

(七)积极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

今年,我局开展的科技活动周共花费经费1.5万元,积极组织全县科技特派员下乡进村,与农民群众面对面开展科技培训和科技咨询活动,发放技术资料1万份。并且利用县图书馆、科技局图书室免费向群众开放,吸引了2000余人来图书馆、图书室借阅科技书籍;利用井冈山大学与我县进行科技交流合作机会,组织井冈山大学及我县科技人员参与千名科技便车进园区(乡村)活动,确立了7个科技合作对接项目。此次活动全面的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素质,为连接服务三农、改善民生、依靠科技振兴我县经济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八)全面抓好扶贫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把扶贫村工作列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了对扶贫联系点里田镇平原村、里西村的科技指导,经常深入扶贫联系点展开调研,分析贫困原因,积极寻找科技扶贫重点帮困的突破口,为做好2013年的扶贫工作;全力抓好象形花溪村的美丽乡村工作,并且已着手修建进村水泥路,在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九)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和招工工作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利用科技优势,积极主动地搞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域外资金,抓住有利的机遇,耐心工作,有效的促成了与投资者的全面合作。目前,江苏聚杰集团5000万“天然冰片”项目落户高市、莲洲。在做好引进资金、引进项目的同时,注意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开展、做好向域外推介工作、更多更好的吸引域外资金来我县投资奠定基础。企业招工上半年完成2人。

二、存在问题

(一)全社会的自主创新意识还偏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的机制还不够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力度不强。

(二)社会发展水平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劳动者文化素质不高,给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知识普及带到了一定的难度。

(三)人力资源不足,特别缺乏综合性复合型人才,科技培训及人才引进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正视存在的困难问题,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布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富民强县和建设和谐小康适合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为动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制建设,大力发展高新科技企业,加速科技成果的转换与应用,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一)继续加强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实施力度,积极做好现有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根据省科技厅的项目申报要求,认真研究把握政策重点,围绕我县优势产业,申报科技项目,加大争取上级科技资金支持。协调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落实工作。对于已上报的项目,协助项目单位紧盯不放,积极协调;跟踪落实好科技项目批准立项工作;继续做好宣传、调查,摸清上级政策,积极帮助项目单位实施好科技项目,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扶持。同时,抓好已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

篇(10)

一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联系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联系挂钩的村、企业和社区进行认真调研,了解具体情况,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认真制定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服务民生的思路和方法,积极帮扶农村进社区的困难户,落实定期联系走访慰问制度,认真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参与社区卫生环境整治。2014年,领导班子成员共走进基层10次,走访困难户9户。解决永丰镇四塔村帮扶资金3万元,五岳社区共建资金5000元,9户贫困户每户500元扶贫资金。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中心的服务理念,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办事效率。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意识。为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稳步推进“中心”各项工作,“中心”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基本准则常抓不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类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教学活动,增强了“中心”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防腐能力。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培训,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不办事行为。今年以来,“中心”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和行为发生。全面树立了高效、廉洁、文明的服务新形象。

“中心”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中层干部任用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公开公示、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提高了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任用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14年,共选拔任用中层干部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3名。形成了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际为尺度的干部选拔机制。

一是“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不够到位。个别进驻单位人员进,业务不进,对窗口授权程度不高,个别窗口存在办事群众“两头跑”现象。

二是并联审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职能交叉,部门强调各自的办事程序,并联审批工作推进较慢。

三是少数窗口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个别部门不严格要求选派窗口人员,人员述职参差不齐,给“中心”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窗口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承诺时限,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落实“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减少流转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努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最优”的政务服务中心。

(二)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中心”新办公用房的建设进度。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开始建设,到2016年搬入新大楼办公。二是加大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和规范。

(三)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

,全面实现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权力事项向网上大厅集中;许可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四)强化审批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服务现场管理,推行亲切服务,规范服务行为。二是教育引导窗口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完善考核评价,发挥考评工作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1.“一窗口”受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项目会办中心”,负责行政审批申请的受理、办理牵头组织工作。取消涉建项目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岗位,由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并在审批办结后统一发证。

2.“一票制”收费。全面清理涉及项目建设中各类审批收费事项,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并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实行“一票制”收费制度,将各部门的收费事项进行“打包”,统一优惠标准,统一票据、统一结算,节省收费办理时间,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

3.“一枚章”审批。(1)实行“委托审批”。将市级机关涉及项目建设的行政审批权以“委托”方式交予市政务办行使,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入驻中心的有关部门履行审核手续,审批办件统一使用“__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专用章”。对市政务服务中心作出的行政审批决定事项,有关审批手续需加盖各部门行政公章的必须无条件办理。(2)实行并联审批。按照“流程整合、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结”要求,将“串联”递进模式改为“并联”推进模式。使并联审批从一事一议性的个性化服务变为有章可循的正常化制度。(3)实行“容缺预审”。涉建项目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在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市政务办可先予以受理预审,待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后作出审批决定。(4)试行“模拟审批”,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超前谋划,联合预审,能办的事提前办,能走的程序提前走好,最大限度节省审批时间,全力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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