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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成都市司法局下达的工作目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我局着眼于为区委、区政府的大局服务,着力于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和工作优势,稳步而有序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标阶段性任务。现对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也是实施区委、区政府《2004-2008年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第三年,按照市治市办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为启动“五五”普法打好基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区司法局专门制作了“五五”普法宣传录音磁带,印制了“五五”普法宣传小册子三千余册向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发放。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区有400余名法制宣传员参与宣传,出动宣传车68台次,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300多条,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书籍、资料二万余册(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30多人次,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我区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大忙前的农闲时节,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广泛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除重点宣传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上街宣传、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以及法制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3.围绕成都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区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纳入了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音像宣传以及宣传橱窗、宣传展板、挂图展示等多种方式,多方面、全方位的介绍了专利、商标、版权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
4.积极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区30余家区级执法部门的近百名法制宣传员,奔赴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我局在送法下乡活动中,除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农村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同区书法家协会联系,先后两次组织书法家协会会员到城厢镇和祥福镇,为当地农民群众义务书写法制春联,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3月下旬,从区级机关和乡镇抽调一百余名法制宣传员,组建了11支法制宣传小分队,举行了隆重的“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并分赴全区11个乡镇(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月11日,我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12个单位的法制宣传员,又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等单位法制宣传员,在我区怡湖公园广场前共同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活动中,除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外,还向大弯街道的石家碾社区、革新村以及红阳街道的玉带社区、红锋村的一千户家庭赠送了一千册“五五”普法法律知识手册,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5.积极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务员法》的实施之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全区各级干部学习《“五五”普法干部读本》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举办法制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把《公务员法》纳入了区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在全区机关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竞赛活动。
6.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区各中小学校结合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落实,积极拓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采取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三月初,有关部门分别在祥福中学、蜀星中学和实验小学召开了全区初中、高中、小学阶段的法制教育研讨会,认真总结“四五”普法期间全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成功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向各中小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在蜀星中学召开的全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现场会上,对全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为进一步落实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依法治理工作
1.以区委办、区政府办的名义向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及区级各人民团体印发了《××*区2006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2.将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区的2006年度依法治市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并纳入区委、区政府的一级工作目标。
3.4月26日,我区召开了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我区去年依法治区的工作情况,表彰了2005年度完成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安排和部署了2006年度全区的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4.深入开展热点、难点的依法治理工作。在认真排查、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排查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治理措施。目前,一些热点、难点的治理已初见成效,大部分热点、难点的治理工作将按计划在年底完成。
二、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业有序发展
(一)公证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上半年,办理经济类公证280件,民事公证193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产业发展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此类公证1031件。积极疏导和化解了征地拆迁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的出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2.以提高公证质量为中心,强化监督管理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公证质量管理,严肃公证质量检查。认真抓好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的质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质量管理措施,将公证质量与个人收益挂钩,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促效益,公证处分别于季度末、半年对公证质量进行了自查,公证错证率为零。
实行重大疑难公证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公证处对出现的重大疑难公证案件,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公证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对重大公证案件及时上报,确保了公证质量。
3.加强公证队伍建设
认真抓好公证队伍建设,将“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作为新时期公证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4月27日,召开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动员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区公证岗位培训活动。要求公证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维护公证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律师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强有力的法律服务
认真组织律师为“产业发展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我局成立了“成都市××*区司法局律师服务产业发展年工作指导小组”,出台了《组织律师认真做好“产业发展年”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了“产业发展年”律师服务团,为我区重大产业化项目、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把律师的执业活动同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政府管理行为的法律水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顾问律师主动介入到党委政府的法律事务决策阶段,依据法律和事实,敢于讲真话,敢于负责任。上半年,协助政府起草、修改、审查合同18份,参与全区重大决策、研究会议15次,参与全区重大纠纷处理10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58条。
2.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指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律师参与法庭调解和社区调解活动,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处理涉法和,协助区领导参与接待,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深入开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加强律师的诉讼和辩护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改善律师参与诉讼的环境和条件,激发律师从事辩护、业务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律师深入到人和乡壁山村对两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并与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签订了对口法律援助协议,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为建设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要求,继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律师正确的价值观、义利观,培养更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科学的执业方式、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生活情趣的律师。
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律师树立服务为民、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学习教育机制、行业准入机制、自律机制、监督惩戒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
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当事人签约须知制、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制度、律师事务所重大法律事务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制度、律师办案质量监控体系、当事人利益冲突审查机制等。
组织指导律师做好关于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相关工作。我局律师工作部门主动与人大和司法部门衔接,协助有关工作,及时审查律师工作的相关材料,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庭审工作。在4月19日人大代表视察法院的庭审工作中,我区的律师辩护工作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上半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3家,刑事诉讼辩护及22件,民事案件诉讼26件,经济案件诉讼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3件,法律事务文书36件,解答法律咨询434人次。
(三)法律援助工作
1.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倾注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和爱心
通过区政府网站法律援助栏目全面、真实、客观地宣传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解答法律咨询,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加强与媒体协调,对全区有影响或重大疑难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予以了宣传报道。组织各相关科室和法律服务机构认真开展了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设立了10个助残日宣传咨询服务点,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助残日的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就残疾人法律维权等方面开展了咨询服务,免费解答法律咨询120人次,免费代书18份。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5月19日,局机关相关科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在局党组书记××*的带领下,深入到人和乡壁山村对2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认真了解导致贫困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好重点帮扶工作打好基础。当日,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指导达和、西蜀律师事务所与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签订了对口法律援助协议,并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11名贫困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免收费金额达5万余元。为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对口法律援助。
2.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成立了由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妥善处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突发事件。
依托148法律服务热线,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咨询、投诉热线电话。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查、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行了24小时内受理制。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法律援助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工作衔接力度,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程序,扩大受援范围,提高援助效率。
认真开展“平安成都”、“平安××*”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依托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进一步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为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
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3件,受理3件,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3.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人员信用等级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服务卡制度,向法院、当事人征求办案质量意见。
加强办案质量监督检查,我局上半年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大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3件,民事法律援助21件。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认真推进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立,强力推进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
切实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努力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范经营、劳务输出和农民增收增产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上半年,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27人次,诉讼案件3件。
农村乡镇(街办)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达100%,并切实发挥作用。在去年建立8个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至此,全区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面达100%。
2.以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发挥好法律参谋和助手的作用,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为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队伍。上半年,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居委会、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共43家担任法律顾问。
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开辟非诉讼领域业务,形成特色法律服务,上半年非诉讼法律事务18件,调解纠纷22件。
三、巩固基层,强化基础,积极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我局以全省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各企业调委会进一步规范,巨石集团、成都桥梁厂等6家企业规范了人民调解标识,攀成钢、川化集团、王牌厂等调委会把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成都桥梁厂等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不断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为企业生产和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针对我区去年开展的村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司法局联合对全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开展调研工作,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区96个村委会、25个社区和1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全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调处矛盾纠纷,为维护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471件,调解率100%,成功457件,成功率97%。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5件3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7件68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64人。
(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抓好了衔接、安置、帮教三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措施。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了综治工作和依法治乡镇(街道)工作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研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打下基础。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经努力争取,区政府11届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明确了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纳入职业补助范围,进一步推进了我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问题。
上半年,回归社会的127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到了86.6%,帮教率达到100%,回归不满5年的刑释解教人员1477人中重新违法犯罪28人,重新违法犯罪率1.9%。
(三)积极推进片区司法所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我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加强了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明确了司法助理员,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精神,启动了建立片区司法所的工作,对片区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人员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协商,为下一步国债资金的到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7件,宣讲法律231件,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8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4件,成功1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社会政治稳定。
(四)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调研工作
5月中旬,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深入各乡镇、街道和辖区派出所,对全区社会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清理,掌握了基本情况。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有关对策和建议,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打下了基础。
四、综合工作
(一)大力实施“责任风暴”、扎实推进“治庸计划”。按照区委《关于在全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开展“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切实加大责任落实和干警管理力度,在全局干警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干警进行治理,在全局完善起干警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干警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
(二)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全面深化“创一流”工作。按照区委政法委及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局将此项工作同完成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工作,着力抓好“创一流”工作的落实。通过开展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推进我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我局于5月25日邀请了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吴忠良进行了题为《知荣辱、重修养、
抓落实》的专题讲座,使全局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荣辱观教育。局党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了“三个要”(要带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以荣辱观教育活动为载体,构建和谐司法局;要开创五种意识)以提高全局干警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订,形成了区司法局《关于2006年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效能投诉处分工作制度》,制定颁布了《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干警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积极参与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上半年,全区乡镇(街办)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100%,全面完成了今年的为民办实事目标。以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工作;通过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深入抓好窗口“改进服务,便民利民”活动,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六)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干苦干’大讨论活动。我局结合“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努力营造适应全区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开创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崭新局面。
(七)全面落实市、区为民办实事目标。一是在乡镇建立农村法律服务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100%。截止五月底,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已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至此,全区乡镇(街道)建立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面达100%。二是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2件,受理2件,已结案1件,另1件于6月14日开庭审理,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三是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摸底工作,并与三户“三结合”户签订了帮扶责任书。
(八)其它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第二届修志工作,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全局的目标进行考核,将14个篇目下达到了各科室。各科室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已着手清理本科室涉及的文件、图片、表格等资料,并认真制作资料卡。二是积极完成领导干部实名制推荐就业目标,截止目前已推荐就业7名,另外两名于年底前完成。三是为提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管理能力,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规范全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订下发了《成都市××*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是开展干部队伍思想状况调研工作,完成了市局下达的调研任务。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
(三)围绕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督导各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公证机构的改革工作。
(六)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七)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区委区政府支持,加紧片区司法所筹建工作。
二是建设一处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由县司法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和县看守所参加,在县看守所建立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我们每年将组织二次这样的活动,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由各学校将那些重点学生进行摸底和统计,县普法办统一组织到看守所进行现身说法教育。
三是较好落实了全县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普法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全县有主体法部门的积极性,督促和指导各专业法主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由政法委牵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由工商部门牵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活动,由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举报活动,由矿产局牵头的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由文广局牵头的侵权盗板及非法出版集中销毁活动,由安监局牵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据统计,上半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1次、摆放板52块、接收现场咨询830余人,法律六进活动1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四是认真开展了三大系统电子显示屏公益法制宣传动。我们及时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对全县金融、通信、教育三大系统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全面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并进行了工作协商和对接。据统计全县三大系统共有电子显示屏14个单位,有显示屏19块,其中教育系统有3个单位3块;通信系统有2个单位2块;金融系统有9个单位14块。这些部门都按照每月更换二次,实行滚动播出要求,进行了公益法制宣传活动,并做好了活动记录。做得好的有共青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支行和人民保险公司支公司。
五是开展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我们按照全市普法办主任会议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把创建任务安排在基础条件好,班子有战斗力,能办事会做事,对创建活动有愿望的地方。经过调查和综合考虑,在县第一小学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县宝塔乡杨桥村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在蒲亭镇雁家湖社区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这些活动正在按照创建标准有序开展。
六是继续办好《法治》电视品牌栏目。今年上半年已播放22期法治节目,在节目内容上做到紧贴法理,紧贴生活,紧贴基层,紧贴心声。在节目拍摄上做到文字与图片相一致、相互动。达到实景、生动、图文并茂。在节目播放上在黄金时间进行播出。《法治》电视节目现在已成为全县群众一档喜欢看的一档电视节目。
七是印制“六五”普法书二种。2014年我们已落实全市普法书箱征订任务500册。又自筹21800元资金,印制普法书籍二种共一万册,内容是县法律进校园读本,面对中小学生,另一本是县以案说法普法书,面对农村及社区。
(二)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特色。
结合维稳工作,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15个乡(镇、场),81个行政村、12个社区均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全县共聘请了26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截止5月底,化解矛盾98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群体性上访2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起,为我县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法律援助工作有新成绩。
今年初,县局党组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民生的实事项目来抓。为落实好该项工作。县司法局依托乡镇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了司法所长为法律援助信息员;组建了专业化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员纳入志愿者队伍行列。县法律援助中心紧跟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青少年维权中心”、“劳务输出维权工作站”、“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维残法援中心”、村法援联系点网络体系建设,制定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方案,规定了法律援助任务数,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奖惩机制,为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94件,接受法律咨询983余人次,接受群众来访1145人次。
(四)公证、律师管理、司法鉴定及法律服务工作有新进步。
今年,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检注册工作,狠抓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秩序。在五月份,组织了全县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服务案件43件(起),其中:刑事辩护35件,民事案件29,办理非诉讼案件23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1起,担任法律顾问21家;公证处办理各类国内民事公证212件,民事类209件,经济类3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85人次。另外,司法鉴定部门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1例。
(五)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新起色。
截止6月底为止,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在90%以上,衔接100%。远程会见5人,会见率100%。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8人,已解除43人,目前在册人数55人,其中:管制12人,缓刑39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
(六)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
重点加快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完成全县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已完成办公用房的修建任务,配齐了办公设备。按照省定标准,着力加大了司法所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七)信息报道宣传工作有新进展。
局妇委会在各级妇联的带动和倡导下,教育女职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切实的具体行动展现妇女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另外,我们还为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以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为载体,寓教于乐,用丰富的文化生活来达到逐步提升妇女素质的目的。一是利用“三八”妇女节,开展了座谈会。积极组织女干部参加文明县城创建,号召女干部积极投身志愿者活动。二是利用各种学习培训,加速推进妇女素质提高进程。开展了《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保障法》等培训。
二、开展双学双比,建功立业卓有成效。
在提高妇女自身素质,维护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明、向上、奋发的良好氛围前提下,我们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使妇女立足本职作贡献,社会地位明显提高,成为我局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深化争先创优理念,突出三大重点工作
一是营造法制文化氛围。法制文化以其特色鲜明、形式多样、贴近群众、寓教于乐的特点多年来受到群众的欢迎,今年,以“建设法制文化,构筑和谐”为主题的第二届法制文化艺术节在4月拉开帷幕,此次艺术节由宣誓、签名仪式、百场法制电影展播、法制文学大赛、法律知识擂台赛、青少年万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坛、优秀执法案例评比、法制文艺大赛等系列活动组成,群众在欣赏法制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通过传播法制文化,培养群众法治理念,实现从单纯的传播法律知识,到不仅使群众了解法律知识,而且使其掌握获取法律知识能力的质的飞跃。
二是引进境外法律服务机构。今年4月,经过一年多的积极努力,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苏州代表处在昆正式成立,这是在苏州县市区设立的首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在全省也仅三家。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代表处主要是为苏州县市区台商和外商提供高层次、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引进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将为台商、外商在我市守法经营,稳定经济、社会秩序作出积极贡献,也必将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推动律师行业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是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移动平台。通过积极争取,市政府下拨50万元资金用于启动矫正信息移动平台,通过政府采购,全面完成了全市300通手机及配套电脑、扫描仪的采购。目前,各区镇已全面启用该系统,这必将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深化法治惠民理念,提高“维稳”和“服务”两大能力
人民调解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一是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健全。市级人民调委会挂牌成立,建立起市、镇、村(社区)、企业人民调解三级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各级各类调委会694个,人民调解员3656名,实现调解工作网络的“全覆盖”。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662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8起,制止群体性上访2起,劝止群体性上访人数180人。二是人民调解能力进一步提升。以修改完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考核细则》、《市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细则》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考核奖惩机制;在张浦镇政府召开“公调对接”现场推进会,整合公安、司法调解资源,全市司法所和派出所建立“公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切实提高调处效率,并积极探索“访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模式;结合《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组织全市350多名街道、社区居委和村调解主任参加培训,规范调解程序,观摩模拟调解演示,参训率达98.9%。
矫正安置工作有效防止重新犯罪。一是创新工作方法。针对在昆台籍矫正对象数量多,而且没有相关法律制度可以参照的情况,结合实际,经过省厅批准,制定《市境外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办法》,对台湾籍矫正对象出境审批等事宜进行制度化管理。二是突出人性化管理。多渠道开展帮困解难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慰问,开展矫正对象互助活动,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创造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条件。上半年,全市矫正安帮部门共为困难矫正对象募集、发放救济金1.36万元,在日常管理教育和真情的感化下,矫正对象积极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市231名矫正对象自发向灾区捐款40多万元。其中,两名矫正对象个人捐款就分别达11万、10万元。三是延伸帮教取得良好效果。6月,组织矫正安帮领导小组成员赴无锡监狱开展延伸帮教,并创新地在监狱中举办矫正对象自主创业报告会,对今后刑释解教人员树立重新做人生活的信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上半年,全市共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86名,解矫47名,无重新犯罪;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48名,安置率达98%,帮教率达100%。
积极拓展和不断规范法律服务。一是抓表彰奖励。向市政府积极争取,下拨20万“律师人才培育金”用于引进高级律师人才,开展法律、外语等专业培训,资助律师继续进行学历提升或出国深造,奖励德才兼备的执业律师。与团市委联合表彰了2006-2007年度“市十佳优秀青年律师”。在“双争”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争创先进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事务所主任”为主题的双先活动。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和市民法律顾问团作用,坚持律师参与政府接待工作,今年政府法律顾问团协助市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150批次,涉及上访群众400余人,调处矛盾纠纷100余起,发挥了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上半年新增设立了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江苏华峡律师事务所、苏州正文人律师事务所3家律师事务所,目前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4家,代表处1家,律师150名,实习律师31名。二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结合援助中心搬迁,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硬件条件,办公面积达300平方米,各种现代化设备一应俱全。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年”的要求,规范案卷归档整理工作,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开展对援助案件的督查、旁听等,顺利通过省厅考核组对援助案件质量的抽查。积极打造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形成援助中心—各镇、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法律援助分站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目前全市建立法律援助站34个,分站30个。中心上半年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总共人3442次,受理援助案件170件,其中民事案件107件,刑事案件63件。三是深化“公证质量建设年”主题活动。引进电子签章系统,加强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完善国信、正信公证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相互监督,全面提高公证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继续开展公证案卷质量互查、评比活动,杜绝假证,避免错证,减少差证。今年1-5月,“国信”、“正信”两个公证处共办理公证5263件,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深化求真务实理念,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
一是抓评估考核,巩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年初召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及联络员会议,完善《市“五五”普法评估办法》和全年度评先申报考核制度。经过积极争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市级机关效率效能考核细则之中,与机关各部门的年终排名及考核奖金挂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积极调动整合各部门资源,定期召开联络员片长会议,并赴常熟等地学习交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选表彰了“市十大法制事件”和“市十大法制宣传裁体”,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向全市推广,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二是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将法制讲座纳入领导干部菜单式讲座和干部网络学院中,人大常委会组织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专项考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进行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在外来人口聚居地建立视频播放系统。目前,已进入牧田(中国)有限公司、樱花卫厨、正新轮胎、沪士电子等17家企业安装了40余台视频播放器;在全市建筑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或者造价在1千万以上的建筑工地建立民工法制学校,并专门编写了2万余册建筑工人法律读本。三是发挥职能,整体推进“五五”普法进程。全市各司法所喊响“人民调解促和谐,化解矛盾保平安”口号,在交通要道树立人民调解宣传标牌,制作法制宣传资料并发放,在调解矛盾纠纷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市法律工作者全年义务开设法制讲座32次涉及1500余人,设摊咨询10次,制作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把法制教育纳入对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之中;将司法行政系统两法三条例纳入机关“爱我司法岗,精彩月月讲”活动中,致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调整目标定位,“五个要”、“三项措施”合力推进“五五”普法进程
“五个要”,一是定位要正确。在顺利通过苏州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后,正视已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调整工作思路,以创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城市)为目标,全力推进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考核要夯实。以《市“五五”普法评估办法》、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各区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市机关效率效能考核为抓手,积极调动各区镇、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性,整合资源,形成法制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活动要扎实。按照年初制定的法制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安排,开展好百场法制电影展播、法制文学大赛、法律知识擂台赛、青少年万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坛、优秀执法案例评比、“十佳法制好新闻”评选、法制文艺大赛等系列活动,形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声势,扩大影响力;四是平台要完善。做大、做优现有的“法治”、“法治风”等传统媒体栏目,改版“普法网”、“法制短信”等平台,为重点普法对象搭建针对性和专业性普法平台:建立完善“市未成年人校外法制宣传基地”;继续打响“法制大讲坛”品牌;加大“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规范化建设力度;五是材料要积累。在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材料的积累和经验的总结,召开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会,编印“五五”普法经验材料,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三项措施”,一是抓法制宣传组织网络建设。突出抓好市局法制宣传科专职工作人员,全市法制宣传联络员,“五五”普法讲师团及志愿者三级组织网络建设,具体做到,市局充实法制宣传教育科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各区镇、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工作职责到位;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为抓手,在每个行政村组建一支由农村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组成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立“乡镇为主导、村民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二是继续抓好法制宣传品牌化建设。设计制作“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标记”,结合全市开展的各项普法活动使用,使我市法制宣传工作深入人心。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改变以往单纯通过法制宣传工作传播法律知识的传统观念,在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使越来越多的群众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过去的遇事找领导评公理,向现在的遇事找法律讨公道转变,依法维权能力增强。
二、提升软件,打造“一所一品牌”,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是抓品牌打造。以结合基层司法行政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等职能,积极打造全市各个司法所各自的工作品牌,形成“一所一品牌”、“一镇一特色”格局,打造具有特色的司法所品牌。二是抓调解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司法所所长、干事和内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好一支市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做好镇、村(社区)专职调解员的聘请工作。三是抓考核奖惩。以《市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细则》为抓手,抓人民调解卷宗数量和质量,以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四是拓宽对接渠道。建立多种对接联动机制,提高调处效能。五是加大行业调委会建设。巩固规范已有的行业、专业调委会,针对建设系统的房产和物业纠纷的增多,成立房产和物业纠纷调委会,针对劳资纠纷的增多,在劳动局成立劳资纠纷调委会。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六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抓好1-2个过渡性安置基地点,形成做法,适时召开推进会,把过渡性安置工作在全市推广;积极开展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教育活动,引入现代技术,建立心理矫治档案;出版《社区矫正案例选编》。:
三、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整体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成立“新农村建设法律志愿服务团”,服务团定期下到辖区各村、镇,通过各种方法,为农民群众送去他们最关心的法规、政策,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在北杜镇南朱刘村,服务团就开展了各项活动,向群众展示法制教育图板,向群众发放以《村委会组织法》、《婚姻法》、《继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图书共计120余册,散发各类宣传单3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2次,并现场调解纠纷1起。通过法律志愿服务团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切实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通过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使广大领导干部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上半年,我们聘请民族学院法学教授,举办了全区科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行政执法人员是法律法规的直接实施者,他们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执法水平和执法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其依法行使公共权利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法律公正实施。上半年,我们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区共5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下一步我们还将筹备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以此掀起一个全区学法用法新的。
三、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水平,维护其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我们普法的重点对象。首先,切实抓好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做到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障、并形成制度,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其次,我们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报告宣讲团,调集公、检、法、司具有专业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法制报告团成员,定期在全区各学校做法制报告,并且在辖区各学校都聘请了法制辅导员,由法制辅导员不定期的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活动,现全区已有法制辅导员124名。上半年,我们已举办校园法制报告会6起,法制主题班会10起,发放青少年普法读物1200余册,受教育学生共达3200余人次。我们还以“148”热线为载体,开通了未成年人援助热线,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如有法律上的疑难或其本身受到了侵害,都可以通过“148”热线电话向我们咨询、求助,我们在热线旁将有专人为未成年人解答并提供帮助。上半年,共接受咨询31次,
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加大有关维护老年人、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普及,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及妇女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和妇女都是社会的弱者,维护好他们的权益是我们普法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在法律进基层活动中都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做为我们一个重点内容进行普及。我们经常与社区干部、村干部进行联系,对有出现侵害老年人、妇女权益的行为,立刻安排专人进行点对点、人对人的宣教。今年上半年的“三八”妇女节,我们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印制了维护妇女权益的宣传手册,在主要街道设点宣传,向群众讲解妇女应当享有的各项权益,消除人们的重男轻女思想。
五、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律服务与法制宣传的力度。
社区是我们普法战线上的一块主阵地,我们始终都将此项工作做为我们的重中之重。我们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法律进社区服务队。服务队会同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定期下到社区,为群众提供宣传、咨询等各种法律服务。上半年,我们深入到辖区凤凰家园与八厂社区,在社区开展了普法“五个一”工程,即向群众发一份普法传单,送一本法律书籍,举行一次法制图板展览,做一次法律咨询,讲一堂法制讲座,并在开展“五个一”工程的同时,在司法所的配合下宣传教育入户,有重点到人,力求在普法过程中用法律手段调处化解群众的热难点问题,排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防患于未然。为了建立社区普
法长效机制,我们积极地与街道、社区联系,并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普法活动站。我们定期为活动站更新普法读物,以便社区群众能够长期地有法可学、有法可用。
六、参加各类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普及法律知识。
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声势大、人员多、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群众的关注。通过这些宣传活动,走上街头,真正的贴近群众,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答法律上的疑难,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今年上半年,我们参加了“科技之春”、“综合治理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60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5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收到了理想的社会效果。
七、创新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工作。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回顾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起来我们做到了三个结合:即法制宣传工作与维护稳定相结合;法制宣传工作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法制宣传工作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宣干部熟悉法律,有工作经验的特长,围绕中心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提升法制宣传的效果,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的公信力。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考评。为了抓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根据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制定了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2、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县普法办制定出台了《“法律六进”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了活动开展。对各级机关部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把农村普法作为工作重点;对社区居民采取“四个一”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反对不正当竞争等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各单位普遍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栏以及执法内容宣传栏,开展了“文明服务窗口”和“依法办事单位”争创活动,建设了一批文明单位。今年是省级普法验收年,县普法办认真贯彻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3、将普法工作与经济工作紧密相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推动了经济社会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经济建设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
二、公证工作
2012年上半年共办理各项公证46件,其中涉外民事11件,国内民事35件。公证人员重点抓好了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的工作。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联系卡、赶法律大集等多种形式,宣传公证法律制度,不断扩大公证服务的覆盖面,扩大业务领域。我处在三月一日公证法实施四周年之际,与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宣传股密切配合,以“公证进万家,受益你我他”、“弘扬公平正义,共建和谐逊克”为主题宣传口号,发放宣传单三百五十余份,在奇克镇繁华路段设立咨询台,解答法律咨询87人次,逊克县电视台对这次宣传活动进行了滚动播出,进一步扩大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律师工作四、法律援助工作五、基层工作六、刑释解教工作
我县去年刑满释放人员共23人,今年上半年刑满释放人员共7人。在今年上半年即3月中旬组织释放人员10人进行了进行政策学习和实用技能培训学习。针对农村籍的释放人员主要就农业技术方面进行培训学习,以及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针对城镇籍的释放人员主要从树立正确人生观,开展就业渠道上进行知识和培训。其中有1名开了化妆品商店。
七、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将队伍建设贯穿整个工作的始终。围绕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纪律作风的明显好转,法律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法律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形象明显改观的目标,一是抓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班子内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二是抓队伍素质提高,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载体,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干部业务素质,达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的目标,确保队伍不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目标压人,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打下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
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仍存在个别人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了一些不应该出现的工作失误,工作质量低下的问题。二是抓工作落实和推进工作力度不够。有些人精神状态不佳,争先创优信心不足,抓工作落实的方法停留在安排部署层面上,不能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面对面指导,致使有些工作浮在面上,落不到实处。对以上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年工作基本思路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保障职能和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三大职能,确定2012年下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思路是:
一、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法律赶集”和“送法下乡”活动,加强基层普法组织特别是企业、学校等重点对象的法律宣传教育。
二、进一步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深入研究推动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服务向基层社会和广大群众延伸的方式方法,扩大法律援助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三、开展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继续规范调解程序、调解档案,坚持纠纷月统计分析,加大排调力度,扩大调处范围,提高调处质量。
2020年上半年全市新接收安置帮教人员61人,帮教期内在册人员373人,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我们按规定开展无缝对接工作61次,接送成功率100%,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覆盖率100%,做到了管得住,控得牢,真正落实了有关安置帮教政策,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做好防疫期间刑满释放衔接工作
一是强化排查,全面核查刑满释放人员信息。主动对接监狱,对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对象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核实近期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排查湖北等外地的来潜以及去向的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二是强化对接,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安置帮教。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要求,主动与相关监狱做好对接,落实好近期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和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监狱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疫情防控和安置帮教工作。市司法局将刑满释放人员主动接回,宣讲疫情防控和安置帮教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刑满释放人员及家属积极配合,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三是强化责任,全面做好刑满释放教育帮扶工作。积极与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对接,协助刑满释放人员办理户口、身份证,落实过渡性居住场所和临时生活救助等帮扶措施。疫情以来,已接收刑满释放61人,按照“一人一策”落实安置帮教方案、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让刑释人员及时回归社会,开启新的征程。
三、开展排查管理
经常性开展安置帮教对象排查活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结合“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安置帮教人员中持续开展地毯式排查活动,要求16个司法所对辖区内地刑释人员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及时完善安置帮教档案资料,对脱管人员要向当地公安部门通报,并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查找,防止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引发重大安全稳定事件。16个司法所积极排查,司法所人员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摸排,登记,分类造册,对脱管人员进行登记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对重点刑释人员安排人员落实必接必送制度。每月、每季度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向市局上报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同时,建立安置帮教台账,真正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一人一档,对重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帮教和跟踪帮教,防止其再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建立一人一档措施
加强对帮教对象个人档案管理,要求一人一档,建档率100%。根据安置帮教平台,做好信息核查与对接,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着力抓好帮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上半年全市安置帮教工作效果良好,无重新犯罪发生。
五、重点人员的帮扶
为了更好地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身体情况等,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特别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实行个性化及人性化帮扶措施,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部门对接,不断拓展安置帮教途径,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就业,做到自力更生,重新树立生活信心。
年初,及时召开2020年全区安置帮教工作会议,明确了2020年安置帮教工作任务。
二、加强衔接工作,严防重点人员漏管失控。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实现刑释解教衔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衔接工作顺利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人建立档案,落实帮教措施,落实一人一档一卷,坚持杜绝脱管、漏管。上半年,衔接182人,安置人182人,帮教182人,安置率和帮教率100%。
三、建立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摸查机制。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为主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成效显著。1至6月,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319件,调解成功2291件,调解成功率为98.9%,化解疑难复杂纠纷512件,其中重大复杂案件13件,摸排积案12件,已成功化解积案7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1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0起。二是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除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外,乡镇成立了综治维稳中心、县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三调联动办,形成了人人抓调解的大调解格局,确保了纠纷排查调解的工作力量。对交通事故、城乡规划、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纠纷五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均按照“八有六统一”的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整顿、规范。部分乡镇采取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发给固定工资加办案补贴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乡镇调委会职能,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三是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4月初,县局利用三天的时间,组织乡镇调委会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交流调解技巧,提高解调水平。全县各乡镇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7次,培训人员3500余人次,使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四是开展专项排查成效显著。春节前夕,____冬珠等24名藏族同胞到我县高坪镇来讨债,由于讨债没有结果,情绪激动,可能引发和民族矛盾。县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海亲自督办,公安、司法、法院、乡镇组成联合工作组,在春节前为藏族同胞要回12万元,并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讨债,目前该案已进入审理程序。清明期间,各乡镇成功预防调解坟山纠纷14 起,实现了全县连续24年清明平安。
全面落实矫正教育工作。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两级档案管理体制,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到位。区别不同类别,制度矫正人员个人矫正方案,落实矫正人员月汇报、月面谈、月走访、不定期督查制度。5月份县局对全县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地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时整改意见,对不服从管理的31名矫正对象实施警告。全县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__9人,解除矫正619人,现在册530人,无一人脱管、漏管。上半年全县共进行社会调查评估123起,全部被法院采纳。
抓好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是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经费30万元。我局将司法局办公楼二楼整体作为社区矫
正中心,面积达460余平方米。目前已完成防护网、防盗门等安装工程,内部装修、设备采购等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的建设,基层安帮工作情况全部采用安置帮教信息平台进行报送,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电子信息档案。进一步加强衔接工作,落实相关措施,着力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中的实际困难,有效的防止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深入开展“法治__”创建活动。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文明建设,不断巩固和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稳步推进“法治__”创建活动。全县100%的行政村按照“八有”的标准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聘任讲师团成员503人,共上法制课1500堂,发放《__县村(居)民法制学校授课教案》1000余册。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主题活动。上半年,我们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开展了“三八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助残日、农村法制宣传月、禁毒等主题宣传活动,半年共出动宣传车30台次,向干部群众发放法律书籍2000余册,现场解答法律疑难问题100余起,散发传单10000余份。在各乡镇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和干部的法律意识。不断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等载体,提高法制宣传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县城九龙广场建成法制宣传长廊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加大我县法治网的建设,使之成为具有影响力的普法依法治理主阵地;同时通过__手机报开设“每日说法”栏目,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法律信息。
创新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方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先指派再审批。通过提高案件补贴标准,充分调动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积极性。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宣传月”、“全国助残日”等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电视网络、司法行政公开等平台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范围、程序、条件等信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咨询热线正常运转,律师值班常态化,保证了县中心接待窗口的服务水平,共为城乡受援人群提供法律咨询260人次,受理各类案件135件,其中刑事案件16件。按季度对办结案件进行公示,并对所有办结案件的当事人逐个进行电话回访,没发现案件承办人员有任何违规收取当事人财务的问题。
律师服务卓有成效。认真做好律师年检注册和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工作,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规范化管理方面、执业活动方面,加强制度化建设,推动律师工作健康发展。配合市律协于4月对全县四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全面的评议,从律所的办公环境、办公装备,到各项制度按项进行评议打分,并对全县2014年度注册律师进行了测评。上半年,已有15名律师担任了非公有制企业法律顾问35家,现正在组建__县非公有制企业法律顾问团。各律师事务所在各乡镇建置村积极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已有20多名律师与县城各社区、__桥、__、__等乡镇建置村签订了义务法律顾问合同100多家。
公证工作质量双提。在保证公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拓宽公证业务。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在大局中行动,主动配合政府工作,为政府的相关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全程的公证法律服务,使公证业务在政府领域得到认可和有效拓展。热忱为群众服务,做到有求必应,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当天受理,当天出证,对于老弱病残、有特殊困难不能亲自前来公证处办理公证的群众开展上门服务,对家庭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减收或免收公证费,并常年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至6月,共办理各项公证业务412件,其中国内经济公证业务21件,国内民事公证业务351件,涉外公证业务60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56人次,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和培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完善办所硬件设施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__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考核未达标的法律服务所实行限期整改,整改还不达标的将报市局注销该所执业许可。考核达标的法律服务所均配齐了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办公场所宽敞整洁,各项业务制度公开上墙,做到挂牌上岗、挂牌收费,严格按照“四统一”(统一收案、统一分配案源、统一登记结案、统一收费)的要求操作,所务管理正规。
1.进一步做好“三联二访一帮”活动,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加大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切实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2.认真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一要搞好普法资料查漏补缺。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尽快把5年来的所有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并按档案归档要求,订卷装盒,建立档案。二要认真撰写总结材料。要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对5年来的普法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回顾,寻找亮点,突出特点,总结经验,形成能够真实反映__普法成果、突显__普法特色的汇报材料。
3.抓好基层村(居)民法制学校建设,每所法制学校全年上法制课不低于8次,并纳入了年度绩效文明和综治考核。
4.要努力构建“大普法”格局。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抓好重点法律法规和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部门联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教育工作,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