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3 1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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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篇(1)

立责任书单位: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电力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1.2审查由乙方提供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

1.3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1.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三措”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规》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1.5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7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乙方安全职责

2.1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4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篇(2)

甲方:

乙方:

立责任书单位: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电力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1.2审查由乙方提供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

1.3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1.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三措”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规》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1.5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7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乙方安全职责

2.1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4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2.5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7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8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2.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提供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

2.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13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2

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建议奖励XX元左右)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XX施工安全责任书(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xx工程顺利完工,特订立如下责任书。

1、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半成品保护负总责,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前不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火灾等事故,并做好以下工作:

①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现场专门值班()人员,完善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真正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到全人员、全时间、全过程、全方位。

②乙方必须按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管理施工现场,每周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

③乙方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所有相关方的要求,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行。

④乙方必须保证安全资料齐全,做到有施工方案(措施),安全交底分部位、分工种针对性强,施工人员进场要进行安全培训等。

2、甲方成立现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乙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3、甲方自月

日起补贴乙方

元/天,作为值班()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篇(3)

办公场地装修工程项目家具采购

XX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邀请函

敬启者:

我公司拟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实施XX分公司办公场地装修工程家具采购。经初步筛选,现邀请贵公司参加竞争性谈判。因疫情原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视频会议方式。

如贵司有意参与,须:

1.请在2021 年8月4日前回复邮件确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2.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邀请函附件之规定准备竞争性谈判比选文件,准时提交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逾期不予接受。

竞争性谈判比选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8月16日14:00前,同时请提交谈判比选文件电子版(腾讯网络会议室内)、书面版(邮寄)。

提交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参会方式:

参会时间:2021年8月16日14:00

4.网络竞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

1.不得将本次邀请活动解释为招投标并依有关法律来评断相关行为和行为效力;

2.受邀请方负有保密义务,应对所收到的材料保密,我公司对所收到的材料也负有同等保密义务;

3.对邀请书的解释权归我公司。

附件:

1.投标人须知

2.承诺与声明

3.家具采购清单

4.设计效果图

XX公司

2021 年7月30日

附件1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须知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述项目的实施。

2、定义

(1)“家具需求方”指XX公司

(2)“报价人”指符合投标须知规定的条件,向家具需求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家具供应商等。

3、投标限制价

投标最高限价XX元。

4、合格报价人

(1)报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本投标须知的规定;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具有设计、施工能力及良好的商誉,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

(3)竞标单位方案中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备相关家具设计、制造资质证书,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向我公司出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家具质量符合绿色环保标准,甲醛、TVOC等有害气体排放要符合安全标准,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5)家具供应商能满足营业部日常维护需要,维护人员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

(6)承认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接收谈判结果是报价人参与谈判的前提。即只要报价人按本邀请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就表明报价人已承认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接收谈判结果。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制和要求

1、报价人应当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投标须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应答。如报价人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招标文件没有对邀标说明书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没有实质响应邀请招标说明书要求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图纸可采用其他规格纸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商务部分。

l 所有资格文件复印件;

l 报价书(附件1.1);

l 报价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1.2);

l 资格声明文件(附件1.3);

l 邀标保证书(附件1.4),由报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认可;

l 报价人营业执照、所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主要业绩,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关于资格的声明;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工商局提供的主要股东注册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情况表;

-公司所在地地址、办公电话、传真机号码、法人手机号码、邮政编码、公司电子邮箱;

-报价人近三年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及典型实例介绍(合同复印件或中选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l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2)报价部分。

l 预算总表(附件1.5);

l 预算明细表(附件1.6);

l 报价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3)技术部分

l 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证明;

l 家具质量检测报告;

l 技术方案说明(附件1.7)

l 售后服务保证书(包含附件1.8内容,可包括在技术文档中);

l 报价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意:以上报价人提交的所有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家具要求

我公司对此次招标提出以下技术及材料要求:

1、此次招标家具清单和标准详见附件三《办公家具采购清单》:

2、供货周期:40天

四、竞争性谈判比选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比选文件应于邀标须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同时,在文件袋正面右上角标明“实施人名称、项目”及“正本”和“副本”字样。

2、竞争性谈判比选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需提供电子文件一份。

3、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正本及副本均应为打印,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5、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及技术文件分别装订。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及副本分别密封。

6、未按照邀标须知制作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定为废标,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竞争性谈判比选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竞争性谈判比选文件和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除相关规范另有规定外,竞争性谈判比选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七、评标时间

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2021年8月11日14:00前送达下述评标地点,并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进行评标。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XX,收件人:XX,手机:XX

2、到评标时间为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家具需求方将视实际情况,决定继续进行邀标或者重新组织邀标。

3、报价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评选结果如何,全部由报价人自理。

八、评标程序

1、按上述评标时间和地点进行评标。

2、参加投标的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3、评标程序

(1)报价人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

(2)家具需求方指派专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外观;

(3)评审小组成员共同开启投标文件,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符合要求,评标依据为邀标说明书要求及报价人投标文件,报价人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投标说明书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4)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次报价;评审小组全体成员与报价人分别就质量、方案、价格、售后等进行竞争性谈判;

(5)报价人在竞争性谈判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报价;

(6)评审小组综合评分。

l 评审小组将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含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报价人公章)。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若报价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改,其报价将被拒绝。

l 投标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项目都应包括在报价人报价内,报价人有缺项、漏项的,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l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审小组依据报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报价人资格,不符合邀标须知要求资格的报价人将被拒绝。

l 评审小组将确定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邀标须知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报价人不得对邀标须知中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l 评审小组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澄清

l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有权向报价人质疑,请报价人澄清其投标内容。评审期间,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l 报价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l 报价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l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l 澄清文件应按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提交。

4、结果评审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家具需求方根据评定标准:从选材、体系认证、质量保证、服务方案、价格、匹配度等等综合评定最后确定中选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邀标须知要求的、具有合同履行信誉且方案设计与其他综合性价比最佳的报价人。家具需求方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九、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视作投标材料无效

1、图文和字迹模糊、表达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

2、报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

3、由于其它原因,评委一致认为应排除的。

十、投标说明书调整及答疑

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家具需求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投标说明书进行修改。

2、投标说明书修改的补充通知及答疑记录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投标说明书的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3、为使报价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投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家具需求方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领取投标说明书的每一报价人。

十一、中选通知

家具需求方通过综合评分确定中选人,由家具需求方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中选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对未中选的报价人,家具需求方保留不作解释的权利。

最终施工项目和数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在签订合同前,家具需求方保留调整工程项目需求的权利。

十二、合同订立

1、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由家具需求方和中选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家具需求方保留对工程项目需求及我公司具体签约主体做出调整的权利。

2、报价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三、过程保密

1、投标直到公布授予合同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标工作,都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报价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漏。

2、报价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家具需求方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都可能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四、中选人违约

如中选人违约,需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家具需求方可重新选定中选单位。

十五、其它说明

1、 报价人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无论中选与否一律不予返还。

2、中选人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家具需求方所有(但其中具有人身依附性的权项除外)。未中选的报价人的投标文件的知识产权归报价人所有,但家具需求方有权无偿为本项目之目的使用该投标文件,报价人不得干涉。

3、本文件的解释权在家具需求方。

附件1.1

投 标 函

致:XX公司

根据贵方邀标须知,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报价人(报价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商务文件

(2)技术文件

(3)报价文件

(4)其他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报价人将按邀标须知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邀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报价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4、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根据投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验收、使用。

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报价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报价人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和评标小组成员进行商业贿赂,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日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XX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报价人住址)的(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参加评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资格声明函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报价人名称:

(2)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20年12月31日)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7)开户银行: 账号:

2、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3、本次邀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报价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4

投标保证书

致:XX

本书作为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人)对XX公司(项目)邀标采购提供保证,如我公司中选后不能履行各项承诺,我单位(或公司)将同意按我公司商务报价总额的20%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

本保证书自贵公司通知中选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除非贵公司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

本保证书为不可撤销保证书。

公司全称(加盖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1.5

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总价

供货周期

售后服务

备注

报价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1.6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家具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图片

技术参数

合价

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期:附件1.7

技术方案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2、技术规格偏离表;

3、供货、安装的时间进度及保证措施;

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5、售后服务方案;

6、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可以根据自身的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附件1.8

售后服务计划

1、 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及保证措施;

2、 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形式;

3、 免费维护、维修时间、解决解决问题时间;

4、 售后服务单位名称、地点;

5、 该次项目所提供的其他免费物品或服务;

注:1、各报价人应按要求详细制定出所列条款。

2、“售后服务计划”应由报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承诺与声明

XX公司

本公司特承诺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认识到贵公司采购行为为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与招标。

二、我公司已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完全理解文件的内容,愿意承担保密责任。

三、我公司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等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我公司愿意承担虚构数据及伪造资格证明等有损诚信行为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

四、本次采购涉及函件往来时请使用我公司以下地址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全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公司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篇(4)

招 标 人(盖章): **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 办 人 :

发出日期:2013 年 9月23日

地质勘探招标书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天邦·**苑岩土工程地质勘探

2、建设地点:白石岭路以东,营盘岭路以北

3、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约6.53万平方米。

4、资金来源:自筹已到位

5、场地情况:三通一平已完成,具备勘探条件

二、投标须知:

(一)、工程发包范围:

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岩土工程详细勘探。

(二)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内容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书

4、其他投标文件(包括业绩、荣誉等)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汉字

3、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下列内容(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a、投标函

b、投标报价表

c、法定代表人代码证明书或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

e、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f、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g、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h、近三年所承探类似工程情况一览表

j、目前在探工程一览表

k、其它资料

(四)、勘探要求:

满足设计要求及钻孔平面布置图要求,并作出详细准确的勘探记录(进入持力层不少于五米)。

(五)、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开工时间由甲方拟定,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确定议标工期,未报者为废标,中标单位的投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2、本工程提交的勘探成果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岩土工程勘探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工程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的审查,否则所造成的补勘、延误工期均由勘探单位承担并负责赔偿。

(六)、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议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单位自理。

(七)、承包方式和投标报价:

1、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按照规范要求须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费用, 包括钻探、 标准贯入试验、 入岩、 取样、岩石抗压实验、土工实验、孔位测量、设备进退场费、技术工作费用、以及合理利润、 税金等一切该项目有关的费用, 勘察单位负责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问题, 且费用自理, 住宿自理。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包安全文明施工的勘探总承包。

2、投标单位以本招标书、红线范围内勘察要求、建筑物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施工方案、现行勘探收费标准及市场行情为依据,结合各投标单位经济实力,给予优惠后确定每米最低合理投标报价。

3、各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书的全部文件,中标后若发现报价失误导致中标的勘探任务风险均不允许另行调整。

(八)、工程踏勘和招标答疑:

本工程定于2013年9月23日下午15:00在**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邦·**苑工程项目办公室领取招标书和相关资料。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现场踏勘,对于阅读招标书后不明确的问题,招标单位将答复资料汇总整理成书面材料于9月25日前进行答复或反馈给各投标单位。

(九)、投标纪律:

1、投标单位不得串通哄价或压低标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不得对招标单位评标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书中的一切证明、证件必须真实可靠。

4、投标单位不接受招标文件要约,议标可不参加,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天作出书面声明,并退回全部招标文件。

5、投标单位法人或其委任人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一切活动,必须出具其合法的资格证书或授权资格证书。

(十)、投标书编制与投递:

1、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相关资料认真编制投标书,字迹清楚,在投标函凡有接缝处必须加盖封条,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的印章。标书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各投标单位的标书密封后由专人于2013年9月25日15:00时前送达**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签收,招标时间届满后,由招标单位统一封存,开标前不得启封,逾期送达的,招标单位拒收,其标书视为无效投标书。

2、投标书还应具备以下内容:

a、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报价、工期、工程质量承诺等。

b、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质量、进度、安全等。

c、中标单位实施勘察任务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持相关证件并有类似工程经历,能胜任本工程需要,并不得在勘察工作中更换。

d、上年度工程业绩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

e、对招标书条款的确认与不接受内容的声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a、逾期送达标书的。

b、投标书未同时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的。

c、同一标书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且又未声明哪一个是有效的最终报价的。

(十一)、开标、议标、定标:

1、招标单位自行组织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需派人参加。

2、评标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评标定标办法: 招标方根据投标方的报价、工期、技术保证措施、合理化建议、资质信誉、以往业绩等综合考虑确定两家单位入选。

4、本工程开标后招标单位召集入选单位议标议价及合同洽谈,招标方根据洽谈结果确定中标方,招标方无义务向非中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十二)、其他说明:

1、勘探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2、工程勘探完工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中标单位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必须在2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三、合同条款:

1、本工程招标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是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基础和依据。中标单位应于中标通知书接到之日起3天内按中标报价、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岩土工程勘探施工合同》的合同条款是签订合同的基础条款。

3、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中标单位如不愿承担投标书承诺,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一切损失。

4、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a、本工程以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标书承诺、勘探合同、建设方现场代表的合法签证为结算依据,孔位及钻孔深度需经发包人派驻现场人员签字验收。

b、工程款拨付:

①按时提供达到要求的勘探成果资料并通过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办完结算手续开具正式发票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0%

⑤、留10%的质保金,待基础验收一年后无息退还。

4、各投标单位应熟悉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地形、地貌、供水、供电、道路等情况,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提出增加经费或工期拖延的额外要求,否则,建设方有权单方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

篇(5)

一、引言

在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关于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这两项工作的监察系统,对于这两项工作,每个单位执行的标准都不一样,每个检查机构都有自己的检查体系,检查完毕后形成的检查报告也都基本上是按照同样的模式制作的,虽然有些检查机构制定了一些检查报告的标准,但是这些标准都不全面,不够系统和完善。检查机构应该对现有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维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在对这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中需要完整的反应这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只是把重点放在反映使用方式和检点上。目前,许多生产发生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设备出现问题。压力容器的改造与维修是十分重要的两项工作,对于安全平稳的运行压力容器有着重要的作用。下文将介绍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管理的程序和相关要求。

二、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程序

(一)改造和维修前期。首先,进行压力容器的改造和重大维修这两项工作之前需要取得相关单位的许可,得到规范的制造许可证,还要取得安装许可证。需要对压力容器进行改造和重大维修的单位,在进行这两项工作之前,需要向单位所在的直辖市或市级安全监督部门上交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该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书写,还要向当地的监督检验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且接受监督检验,给监督检验机构提交的相关资料包括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维修的具体告知书,进行这两项工作的承担单位的专业资格证明,和施工方签订的合同证明,设计资料和施工方案,压力容器的出厂相关资料和维修改造的具体资料。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重大维修承担单位及压力容器改造的告知书;2、重大维修承担单位及对压力容器改造所具有的资格证明;3、施工具体合同证明;4、重大维修承担单位及压力容器改造的施工方案及设计资料;5、压力容器出场时的相关资料及以往维修和改造的相关资料。

(二)提交申请后。监检机构收到相关单位的压力容器改造维修的申请之后,要制定监检档案,监检档案的制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材料准备完毕,对需要监检的压力容器进行了解之后,就要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人员一定是具有检验资格的,这些人员将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向承担压力容器改造维修的相关单位提供监检方案,将监检项目告知相关单位。

(三)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在压力容器的改造和重大维修工作进行时,在现场施工的相关单位需要向监检机构提供工作的资料,这些资料首先是质量体系相关文件。质量体系相关文件中包括质量手册,施工管理制度手册,工作人员和检验人员的名单以及设计资料,包括具体的设计方案,施工中相关的工艺资料,焊接工艺的评定报告。还有相关人员的资料,从事压力容器改造和维修的相关人员需要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比如焊接人员需要具有焊工证,并且要将证件内的相关内容制作成表格。无损检测相关人员需要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明,制成具体的人员名单,名单中要包含证件项目和有效期。还有就是需要提供受压元件的具体资料,尤其是重要的受压元件,还有焊接材料的具体资料,包括质量证明书等。最后是整个改造和维修的具体流程的记录,还有进行这两项工作的质量证明等。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的程序大致为以上几步,主要就是工程进行前的申请和资料准备环节,提交申请后的受理环节还有工程施工中的具体监检环节,这三个环节环环相扣,相互间严密配合,是做好压力容器改造和维修工作的必经之路。

三、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相关要求

(一)施工时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操作。压力容器的施工和重大维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进行施工,这样能够保证整体的施工质量,施工方的法人代表需要对整个工程负责,包括在施工中出现的相应问题,施工的质量和效率。在施工的过程中应该能够随时出示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包括压力容器的自身形式和规格参数、改造后的运行参数、项目使用的材料质量证明等。在施工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进行施工,这样对项目整体的质量会起到稳定的作用。

(二)监督检验的相关要求。在整个改造和维修的过程中,所有的单位都应该严格要求自身,对自身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自检合格之后还要接受监检单位的监督抽检。维修工具的安全性,对项目进行监督检验工作,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关于监督检验工作,不光是监检单位要对项目进行严格的质量监察,同时施工单位还要进行相应的自检,对监督检验工作的严格执行也对工程的质量有了保证。

(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国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压力容器的施工和重大维修工作的操作有具体的要求,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方案的设计,执行具体的施工操作,在具体的执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现场检验。现场要对压力容器进行检查和修理,而且改造部位要委派持证焊工进行焊接,焊接完成之后还需要对焊缝外观和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对于改造、修理部位还需要对其进行X底片抽查,主要查看是否存在焊接损伤。修理、改造完成之后,还需要对压力容器进行耐压试验,而且委派专业的监检员到现场进行对整个试验过程进行检查。对于有气密性标准要求的压力容器,对其改造完成之后,还需要根据设计图纸对其其气密性好坏进行检查。修理、改造部门要对其修理、改造资料进行分析和汇总,并将最终结果提交给监检员审查。监检员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检查之后,还需要填写监检报告,从而避免维修监督检验出现差错。

(五)监督检查记录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人员需要进行详细的检查记录,记录的内容要根据相应的标准进行书写。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要结合问题本身的性质发送建议通知书,进行完善和整改工作。

(六)监检结束后。在监检结束后,对于监督检查合格的项目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制定相关的验证书,对于不合格的项目不能颁发合格证书,这样的项目是不能够投入使用的。

四、常见问题分析

(一)质量体系问题。质量体系的责任人员流动较大,会对质量体系的运行造成影响。有些责任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经常无故缺岗。有关责任人员的变动手续不完整,没有向监检机构备案。还有就是相关的质量体系文件不完善,指导书不符合实际的操作环境。还有运行记录不完善等问题。

(二)材料问题。首先,材料的堆放不符合要求,受压元件和非受压元件用的材料堆放在一起,十分混乱;其次,对材料也没有进行标识,造成管理不方便,在取用材料时也会造成不能及时找到合适的材料的情况;第三,材料的标记模糊,对于有些材料要进行特殊的标记,比如碳钢材料,不能在材料上用粉笔进行标记,很容易变得模糊,可以采用钢印的形式进行标记;第四,材料在使用后剩余的边角料没有及时清理,材料在使用时,如果标记处被使用,没有进行标识的及时移植,就又会导致标识问题;第五,对于元件的质量控制不严格,主要是外购件,这些元件也没有入库记录,也没有相应的检验。

(三)制造问题。首先是在进行施工前,监检资料没有及时送检,所以也没有得到签名认证。然后是对图纸的审查不严格,没有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图纸中有些地方没有标注清楚,材料选用等方面会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四)产品档案问题。首先是产品档案的相关资料不全,内容不完整,修改后没有经过签名确认。还有就是产品文档不能反映产品的实际制造情况。

五、结束语

不同的压力容器有着不同的特性,对于压力容器进行改造和重大维修是压力容器进行升级维护的重要途径。在进行相关的操作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压力容器的实际情况进行方案的设计。做好项目进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提交申请、提交资料等。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的自检,同时也要接受监检机构的随机检查。严格检查项目中的每一处细节,保证工程的整体质量,确保压力容器能够平稳的运行,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郑慧仙.浅谈压力容器的修理与改造[J].科技创新导报,2013,(4):59.

[2]陈一刚.压力容器使用维修检验与安全管理措施的探讨[J].能源与节能,2013,(12):175-176.

篇(6)

在工程分包中,普遍采用先干活后谈合同、边干活边谈合同或先谈合同后干活等方法确定分包价格和分包合同条款,这三种方法都是以“谈”为主的议价方法;以“谈”为主的方法不利于形成分包竞争,造成分包单价偏高。承包人用投标的方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工程,然后以议价的方式分包出去,这样可能会把我们应得利润给了分包人;这种分包方式降低了承包人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这使企业难以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实现效益最大化,甚至出现亏损。个别分包人以“不赚钱、做不下去”为由,给项目部施加压力,千方百计要求提高单价,造成分包合同价格迟迟谈不下来;采用议价分包的方式,项目很难摆脱人情关系,使项目在一些原则性问题上被迫妥协;这些都给项目成本、进度、质量、安全、合同等管理带来巨大风险。

推行分包招标比选制度可以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该制度也是降低成本、进度、质量、安全、合同风险的重要方法。

下面根据我们半年多的实践,谈谈承包人分包招标比选工作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1 分包策划的编制

科学合理的分包策划是做好分包招标比选的前提,项目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包策划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要组织项目总工、生产安全副经理、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机械员等专业人员进行反复审核,并将最终的分包策划由上级机关确认;确保分包标段、范围划分合理,符合实际情况,便于今后施工和管理。

2 招标比选文件的编制

招标比选文件应根据分包策划进行编制,并根据分包策划(如:标段划分、分包内容、分包方式等)、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业主招标文件、现场考察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市场调查等编制,分包清单是招标比选文件的重要组成,分包清单要按照承包人中标合同清单的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等编制,便于价格对比分析和分包计量等。

招标比选文件不严密或与现场脱节,将会影响分包合同谈判以及分包合同的签订,也会给后期的分包管理及分包结算造成较大困难,甚至给项目带来损失,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分包招标比选文件的编制工作。

招标比选文件规范了分包人报价文件编制工作,为所有参加比选的分包人提供一个共同的报价基础。原则上招标比选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应作为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但承包人有权修改招标比选文件中承包人认为对承包人很不利或有明显错误及较大风险的条款和内容,如分包人拒绝,承包人有权拒绝授予该分包人分包合同;为规避法律风险,招标比选文件中应明确分包合同签订完毕后,分包招标比选文件及分包人报价文件将作废,不作为分包合同的一部分,一切应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分包合同为准。但除非承包人提出并经分包人同意进行的价格修改,否则分包人的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分包人报价文件中的价格经承包人提出并经分包人同意修改后的价格将作为分包合同的价格。

项目部编制好分包招标比选文件后,要报分公司审核确认。

3 比选邀请

项目部将拟参加比选分包人名单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经领导同意后确定。业务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可根据经营策略、经营需要等对拟参加分包比选的分包人进行适当调整或补充。参加分包比选分包人的资质应符合要求,信誉好、实力强、施工经验丰富。根据最终确定的分包人名录,由业务主管部门向参加分包比选的分包人发出邀请,并发送招标比选文件、比选补充文件、答疑文件。

原则上,参加比选的分包人不少于5家。

4 分包比选

分包报价文件递交到承包人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工程、纪检、项目等有关人员参加开标及比选,并做好开标记录。

分包比选一律采用内部比选方式确定分包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成立内部评审组,由评审组对分包人的报价文件进行比选。评审组首先对分包人资质、信誉、实力、施工经验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评价意见为“通过”或“不通过”,凡未通过评价的分包人不再进行下一步的分包价格评审。对分包人报价进行详细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分包候选人。

如分包报价中的单价有明显错误或价格偏高较大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进行更改或调减,如分包人拒绝,承包人将拒绝该分包人的报价文件;如所有分包人所报价格均超过承包人的合理价格预期,承包人可就价格与分包人进行谈判以降低分包价格,如分包人无法接受,承包人可邀请其他分包人报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5 分包合同谈判

评审组推荐出候选分包人并经分公司领导同意后,由项目组织候选分包人参加分包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风险共担的原则。

凡未按通知时间到达并参加分包合同谈判的分包人,将被取消分包资格。参加分包合同谈判的分包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有关确立分包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原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建筑施工安全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承包人工程所在地参加分包合同谈判,非工程所在地分包人还需提供当地建委备案通知书原件。

必要时,分包人须由公证机关对分包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的人的签字和分包人印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该分包合同。

承包人不承诺分包合同授予分包报价最低的分包人。

分包人在签订分包合同时,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对长期合作且信誉良好的分包人经分公司领导同意后可暂不提供。

6 存在问题

2014年上半年共计完成19个分包项目的分包招标比选工作,无论在分包价格控制上还是在分包人选择上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

6.1 分包资源偏少,分包之间竞争弱,分包价格水平较市场偏高,与主管部门预期价格水平有一定差距。

6.2 分包策划偏离实际、施工组织设计缺乏优化、材料市场价格不清、现场(含资源)调查报告不细等造成分包范围、分包方式、分包成本测算、招标比选文件的编写等严重滞后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从而影响分包比选进程,进而影响工程进度。

6.3 项目部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对选择熟悉的、合作过的分包人有一定倾向性。采用通过分包比选确定的新的分包人,客观上在履约方面有一定风险,但若新的分包人有一定价格优势的前提下,不采用新分包人,或在分包比选开标后,再根据分包人的报价与熟悉的另外的分包人谈判,这些都大大打击新分包人参与比选的积极性,使得承包人陷入分包资源紧缺的恶性循环,也使分包比选工作的严肃性得不到保证。

6.4 工程项目存在业主或上级指定分包队伍,造成招标比选工作形同虚设,不得不又走回谈判老路,往往会影响项目对分包成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控制。

6.5 比选过程中,分包人之间存在串标现象,有些分包人习惯直接给活并讨价还价,对实行招标比选心存疑虑,导致比选结果不理想。

6.6 个别管理人员对分包比选工作不适应或缺乏了解,受头脑中传统的观念及各种关系影响,使分包比选工作处于被动或难以实施状态。

6.7 个别项目缺乏整体把控能力,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脱离实际、大临工程管理失控等现象,给分包合同谈判及结算带来了较大难度。

7 建议

7.1 分包比选工作要有前瞻性,对于工期较紧的项目,要提前谋划,提早开展比选工作,否则一旦开工迫于工期压力,在时间上将会给分包比选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7.2 项目部要重视分包策划工作,分包标段、分包范围、分包方式、分包内容以及清单编制等一定要经过反复优化、便于组织施工、便于管理,使成本最省;分包范围边界条件要明确,分包内容、分包方式、主要条款要清晰,对需要向分包人特殊提醒的事项在招标比选文件中要重点说明。项目施工标段划分、作业面衔接、人机料配置和各项管理在分包策划中要充分闭合,各项管理工作无缝对接。

7.3 招标比选文件中要把征拆、协调、水电、保险、临建、甲供料、进场道路、混凝土模板等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写清楚。

7.4 在招标前,工程管理部门应提供模板、预制场、钢筋加工场、临时道路等工程设计图纸或设计方案及详细工程数量,作为招标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或作为预算人员测算成本时使用。

7.5 在分包人的实力、信誉等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以报价最低的分包人为第一推荐分包人,这将有利于维护招标比选工作的公正性,有利于取得其他分包人的理解和支持。对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或大型周转料(如板桩、模板)的分包人在上述条件下优先考虑,以降低成本及风险。

7.6 在编制招标比选文件及组织比选过程中,应注意规避相关法律风险。

7.7 在分包招标比选过程中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与参与比选的分包人进行联系和沟通,招标比选文件的解释由经营管理部或项目预算人员负责。如发现泄漏分包人名称、标底、分包参考价、其他分包人报价或与分包人串通等情况,将追究责任人。

7.8 不论业主还是上级明示或暗示,在比选过程,均严格按照分公司规定程序进行,确定分包人时应由承包单位领导根据经营策略、项目意见等统一考虑。

7.9 项目在谈判过程中,参与谈判人员仅代表个人意见或项目部意见,最终价格及合同条款须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为最终价格或条款,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分包人做出任何承诺。

7.10 参与分包谈判人员要熟悉合同条款、施工工艺、现场的实际情况等,对分包市场水平、材料价格水平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对成本进行了详细测算、分析和优化,严禁拍脑瓜或生搬硬套的行为。

7.11 对不能掌控、缺乏实力、信誉不好、要价过高的分包人一律清除出去,不得与其合作。抓紧培养有实力、有信誉、共担风险、可控的、能长期合作的分包队伍。

7.12 为保证施工质量、便于管理、价格测算及控制主要材料成本,对主要材料、大型模板由项目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再交由分包人使用和保管,不计入分包价格。

7.13 分包标段划分不宜太多,以减少设备重复投入、提高设备综合利用率、充分利用分包人的资源,既有利于降低分包人成本,也有利于降低承包人的管理难度;对大型工程考虑2~3家实力强的分包人,除了甲供材、大型模板外,全部由分包人负责,包括大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测量、试验配合、收料、迎检、征拆配合以及与电力等部门的协调工作等。把分包队伍的管理人员纳入承包人人员管理范围,形成整体的管理团队,也就是形成总承包、分包一体化管理的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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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商的引进登记

选择劳务分包商的原则:须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未经公司审批同意,任何项目和个人不得随意引进劳务分包队伍。

选择的劳务分包商应满足的条件: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代表及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委托书并公证(需委托时);持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技术人员,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明,经营管理和资信良好,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建筑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有同样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信誉状况良好且未与公司发生过经济或其他纠纷;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设备等满足施工能力要求,并确保能按合同承诺进场。以上的信息都可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中进行查询,其在公司的履历、信誉评价等还可以在办公系统中的分包商名录中查询。

办公系统中的引进流程。由项目合同部门的合同人员在办公系统中发起流程,填写劳务分包商的基本信息表、附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报公司成本合同部主办人员复核、部门经理审批,确保证件齐全、能满足施工要求、无公司禁用的劳务分包商。超出一定施工任务的还需要公司总经理审批。一个流程不限劳务分包商的个数,根据审批权限,项目可以将多个劳务分包商一并上报,以减少审批流程。劳务分包商的引进得到公司批复后,项目就可以将该分包商在办公系统中进行登记,登记时填写相关信息、附相关证件、公司批复的引进流程,系统中已有的分包商信息,项目可以直接引用。该登记仍需公司成本合同部主办人员审核,确保信息无遗漏、准确,让每个引进的分包商都有档案信息。

劳务资源预算

公司办公系统近年新增加了一个预算模块,其中就包括劳务资源预算、设备资源预算,后期还将增加材料资源预算、间接费预算等。增加劳务资源预算的目的是实现项目劳务分包“无预算不评审、无评审不签合同、无合同不结算,无结算不支付”的管理流程,从而实现公司对项目劳务分包的“量价双控”。

劳务资源预算分为预算上报、预算下达、预算调整三个流程以及一个预算控制的查看功能。项目合同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劳务限价、图纸清理数量编制项目的初始总预算,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预算调整,通过预算控制的查看功能可以了解整个项目的预算情况。劳务资源预算中的劳务分包清单编码、名称、单位、工作内容是固定的,项目可以选择,没有的可以申请增加,这样能保证劳务分包的统一性。具体流程是项目合同部负责预算上报,公司成本合同部审核后进行预算下达;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预算调整,公司成本合同部审批。

劳务分包合同评审与签订

为加强、规范合同过程管控,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先施工后签合同。公司要求劳务分包合同必须先评审,合同签订后才能施工。项目合同部根据公司下发的合同范本拟定劳务分包合同,并填写合同数量、合同单价,多个劳务分包合同的累计合同数量、合同单价由系统控制不超劳务资源预算。合同评审人员包括项目物资、机械、财务、工程等部门、项目经理,公司成本合同部、物资机械部、财务会计部、纪检监察部等部门,超过一定合同额的还需公司总经理、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合同评审通过后,项目即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将扫描件上传办公系统中的合同台账、完善相关信息,方便需要时搜索、查询。

劳务分包商信誉评价

为了加强公司、项目部对劳务分包商的管理,提高规避风险能力,提升公司及项目部对劳务分包商的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内部资源共享、资源联动的目的,需要对劳务分包商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评价坚持“谁合作、谁管理、谁评价”的原则。具体流程是项目各部门根据评价办法对劳务分包商进行打分,报公司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和禁用四个级别,并在公司范围内公示。

通过各种有效措施,逐步建立对诚信分包商的长效激励机制,使之获得诚信效益。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约,给公司、项目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等行为的分包商,要依规处理、重点监管,并按有关规定降低信誉等级,限制承担任务量,直至评价为“禁用”,禁止进入本单位分包市场。各项目严禁使用无资质“自然人”分包商和公司的《工程施工分包商名录》中“禁用”分包商。公开的信息应注意保守商业秘密和分包商的隐私信息,如分包商的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劳务分包结算与支付

劳务分包结算每月进行一次,由于任务量大、需要及时结算,手工制作结算单又费时费力、且容易出错,公司在2008年就将所有项目的劳务分包结算纳入到办公系统中办理。结算的前提条件是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或补充协议,按约定完成了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原始资料齐全。办公系统能杜绝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等现象,每份结算的原始资料、审批过程、累计结算信息等均能在系统中查看。

劳务分包结算审批通过后,结算信息可推送到财务系统,由财务人员扣除罚款、代付的民工工资等款项后支付到劳务分包商固定的账户上。结算、支付一气呵成,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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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失误性风险。银行内控机制存在问题。首先,银行管理者贷款决策过程缺乏制约,行政化色彩浓厚,“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其次,银行内部控制还存在空白点,比如很多银行都拥有额度较大的抵债资产,但还未制定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等;此外,银行多层次的组织架构导致银行市场反应迟钝,影响了全行统一的风险控制和风险-收益的匹配,导致经营效益低下,不良资产大增。 

    (四)法制缺陷性风险。我国的法制建设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部分法规制度缺位,导致某些金融活动无章可循,市场秩序混乱;二是部分法规不尽合理或有效,导致某些金融活动相互矛盾和产生负面影响;三是法律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金融法律盲区甚多。法制缺陷表现的一系列问题,如企业逃废债、金融舞弊、地方干预等,有些是无法可依,有些是处于法律的边缘。可见,法律缺陷是信贷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形势仍然严峻,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部门任务艰巨,应尽早制定

    对策,从防范、监测、预警、化解等方面全方位入手,采取积极措施,从源头上逐步消除存量风险,严格控制新增贷款,从而达到降低信贷风险的目的。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与防范的建议与措施 

    (一)构建先进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是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应该是全面风险管理,这既是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也是商业银行应对未来挑战的要求。运用现代金融工程的技术,贯彻全面风险管理思想,构筑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应对面临的严峻金融风险的挑战的重要举措。当前商业银行应加快风险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建立垂直化的风险管理体制,风险管理重点应该由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以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往往单纯强调“审贷分离”,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内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已经不单单是授信审批的控制,而且更强调银行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从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应是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构架?过程和文化的统一,通过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偏好?完善的管理架构?全面的风险管理过程和良好的信贷文化,最终实现风险管理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 

    (二)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 

    一是要拓宽信息来源的渠道,改变单一依靠贷款企业报送报表获取信息的做法,广泛收集有关行及相关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个人资料,企业的信用状况及有无违约记录,企业的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盈利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营运状况、企业财务管理状况及有无违纪记录,企业经营水平及市场发展前景等资料,并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价,从而获取足够的信息,才能对企业实行有效监测,防范信贷风险。二是发挥银行同业工会的作用,及时互通信息,共同防范企业利用银行之间的竞争,采取欺骗的行为。三是加强与财政、审计、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监督检查中的信息和资料,再将资料进行分析和判断,及时发现有可能要出现的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三)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做好内部防范工作 

    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是防范当前信贷风险的根本措施。目前,我国银行信贷风险在所有的风险中表现最为突出。虽然国有商业银行经过两次不良资产剥离,但不良资产仍然较高,这已成为威胁我国银行安全的首患。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内控管理要从培育内控制度入手,建立事前内控机制,强化过程监控,突出内控重点,逐步实现补救性控制向预防性控制的转变,切实防范风险,稳健经营。 

    (四)要建立依法管理贷款制度,强化依法管理贷款,降低贷款风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确保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离不开依法管理贷款。国际上商业银行管理信贷均采取合法的贷款担保制度,是实现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保证。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面临众多的法律困境,如恶意逃废债现象严重,法律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制裁缺乏应有的惩治力度,还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处置工作在准入资格和依法管理能力方面受到诸多限制,而法院判决的结果往往与商业银行改善资产质量的意愿相悖,再如资产处置中的多重行政制约和高额费用造成“处置即损失”现象发生。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不仅要靠法制的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民事案件风险处置机制,而且也对商业银行的金融法律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内部律师”的培养,逐步将法律规避风险方法用于金融资产管理。 

篇(9)

一、请各行根据《暂行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细则报备总行风险管理部。

二、关于各行的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审批权限和承兑余额占同期贷款余额比例的上限,总行将另行下达。

三、各行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监控,对于1999年(含)以后发生的承兑汇票业务如发生垫款,各行应将责任人和有关情况逐笔上报。

各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总行风险管理部联系。

附:中国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行对人民币商业汇票承兑业务(下称承兑业务)的管理,规范我行承兑业务行为,控制承兑风险,维护我行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承兑业务必须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国内行办理人民币商业汇票的承兑业务。

第二章  承兑申请人的条件

第四条  承兑申请人(又称出票人,下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三)申请人已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原则上要求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有一定的结算业务往来;

(四)承兑申请人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汇票收款人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

(五)承兑申请人原则上必须在我行存有不低于汇票票面金额30%的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对AAA信用等级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同时,就敞口风险金额(即汇票金额剔除保证金后的余额)提供银行同意接受的担保(保证担保格式可参照附件四;抵押担保可参照总行制定的有关格式文本)。

第三章  期限和费率

第五条  承兑期限从汇票承兑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承兑时须在汇票上注明承兑汇票的承兑日期和到期日。

第六条  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七条  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承兑总余额应控制在同期人民币贷款余额一定的比例之内(各行的比例总行将另行下达),超过比例的一律暂停办理此项业务,待承兑总余额压缩到规定的比例范围之内方可办理。确因业务需要,承兑总余额需超出规定比例的,可报总行批准后办理。

第八条  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对单笔业务(同一贸易合同项下的申请承兑金额应视为单笔承兑业务)的审批权限总行将另行下达(本权限是指敞口风险金额的审批权限)。各行要严格执行授权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办理承兑业务。

第九条  对使用授信额度的申请人,其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可依照授信额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不使用授信额度的申请人,其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应按照承兑汇票业务的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条  对于有100%保证金的承兑汇票业务,分行和承兑申请人可不受第七条、第九条的限制。

第十一条  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可参照总行的授权对地市分行转授权,但转授权的最高额不得超过总行对其的授权。

第十二条  县级支行及以下机构无承兑汇票业务的审批权。

因业务发展需要受理的承兑申请,一律按程序报上级行审批(对有100%保证金的承兑汇票业务县级机构可以办理,但须报备上级行)。

第十三条  凡超过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审批权限的承兑汇票业务,一律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审批(除文字报告和必备的文件资料外,还须上报本办法中的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的复印件、附件四的复印件)。

第五章  审批程序与部门分工

第十四条  业务部门负责接受客户申请,对客户资信状况、交易合同进行严格审查、落实保证金和担保。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审查表》(附件二)上签署意见,连同其他必备的文件资料报送同级风险管理部门审批。(对实行授信额度管理的客户的承兑汇票业务,可按授信额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按权限规定审批或报批承兑汇票业务;审批或报批业务部门及分行报送的承兑汇票业务。

第十六条  营业部门(柜台)是各行商业汇票承兑的操作部门。根据内容完整的承兑汇票业务审批文件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向承兑申请人出售银行承兑汇票,由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营业部门(柜台)负责审查汇票的要素是否齐全、内容与承兑汇票是否相符、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出票人的名称和账号等内容是否与票据的记载相符等。审查无误之后办理承兑手续,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及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

第十七条  由于票据本身的操作性和技术性产生的问题和纠纷可向上级结算业务部门请示。

第十八条  承兑汇票业务的报批材料:

(一)《商业汇票承兑申请书》。

(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

(三)《中国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调查表》(见附件一)。

(四)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的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

①经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五)与银行承兑汇票内容相符的购销合同复印件。

(六)承兑申请人及保证人最近两年年报表及最近期的财务报表。

(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章  承兑业务管理

第十九条  承兑手续办妥后,营业部门(柜台)须将汇票第一联及《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副本)交由专人保管。在承兑汇票到期前应通知承兑申请人如数备足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并在汇票到期日扣收票款。

第二十条  业务部门必须建立承兑业务台账,留存商务合同复印件及《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第二联),并定期与营业部门(柜台)的账卡和会计部门的总账核对。

第二十一条  对于分期付款合同项下的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申请,业务部门经办人员应在台账上逐笔登记承兑金额,并从合同金额中相应核减。

第二十二条  承兑申请人账户无款或不足支付时,承兑行除凭票向持票人付款外,应根据“承兑协议”的规定,将欠付金额转入“逾期应收承兑汇票款”科目,并按我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同时通知业务部门追索垫款。

第二十三条  持票人必须委托其开户银行向承兑行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承兑行的营业部门在汇票到期以前收到汇票的,应将汇票及有关凭证妥善保管,待到期日凭以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持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但持票人作出书面说明并经承兑申请人和业务部门同意后仍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  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失票人挂失时必须提交止付通知书。营业部门(柜台)接到止付通知书时,应当将其与留存的汇票第一联和承兑协议核对,核对相符确未付款的,方可受理。

第二十五条  承兑汇票未到期,发现承兑申请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止业务活动的,承兑行应视同票据到期,并按承兑协议中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空白凭证应由专门部门统一保管,在与承兑申请人签定承兑协议之前不得将空白凭证向客户出售。

第二十七条  档案管理

    (一)业务部门应按户建立银行承兑汇票档案。

(二)档案存放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应按期向总行填报有关统计报表(见附件六、附件七)。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暂行办法办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并且给中国银行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暂行办法、《票据法》及支付结算制度有关规定的机构和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如下措施:

(一)限期纠正;

(二)通报批评;

(三)降低或取消其办理承兑汇票业务的权限;

(四)其他措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自实施之日起,我行在此之前制定的有关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与本暂行办法有抵触者,以本暂行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由中国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在国内行范围内实施。

附件:一、中国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调查表

    附件: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审查表

    附件:三、商业汇票承兑协议

    附件:四、商业汇票承兑保证函

    附件:五、银行承兑汇票内容

    附件:六、中国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月报表

    附件:七、商业汇票垫款情况月报表

    附件一:中国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调查表

中国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调查表承兑申请人名称:

承兑汇票金额:

期限:

呈报单位:

信贷员:

报送时间:

    附件一之一:承兑申请人基本情况及信用往来情况表

                  承兑申请人基本情况及信用往来情况表

----------------------------------------

|                                      承兑申请人基本信息                    |

|--------------------------------------|

|申请人名称|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

|-----|--------------------------------|

|营业执照号|              |执照有效期|                                    |

|-----|-------|-----|------------------|

|  信用等级|              |基本户银行|                                    |

|-----|-------|------------------------|

|  法人代表|    |实收资本|        |董事会决议有效人数|                  |

|-----|------------|-------------------|

|  营业地址|                        |主要产品|                            |

|-----|--------------------------------|

|  经营范围|                                                                |

|--------------------------------------|

|                              管理及发展前景                                |

|--------------------------------------|

|  经营  |高级管理层素质|            高  较高  较差  差            |

|        |-------|-------------------------|

|  管理  |内部管理制度  |            高  较高  较差  差            |

|        |---------------------------------|

|  水平  |                                                                  |

|----|---------------------------------|

|  行业  |行业:        |        前景:好  较好  较差  差          |

|        |---------------------------------|

篇(10)

来州市工商银行是一家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结算、银行、国际业务等新兴业务并行的国有商业银行,全行员工536人,辖13个支行,20个分理处,120个储蓄网点,截止2003年12月末全行储蓄存款5亿,对公存款12亿,贷款25亿,信贷业务长期以来是该行的主营业务和传统业务,信贷对来州市经济建设与发展,扶持生产,繁荣和活跃商品流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这25亿贷款中不良贷款占比高达35%,信贷资产质量不高,信贷风险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了来州工行的健康良性运行。究其原因,本人认为主要是下列因素造成的:

1.1计划经济时期的遗留问题

计划经济时期来州工行作为一家国有专业银行,而不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定位,使得该行过多地承担和充当了政府财政“金库”的角色,政府直接干预,很多政策性贷款应运而生,来州工行从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而这些政策性贷款90%已逾期。

1.2信用环境缺失

“人无信而不立”,长期以来来州市的不少企业和借款人无视自身信用,取得银行贷款后,拒不归还或久拖不还,全市还没有建立起一个有效、充分、信息共享的信用监督惩罚机制。

1.3经济资源缺乏,新增贷款的亮点有限

来州市经济整体上比较落后,缺乏重大基础产业和规模支柱为主要支撑的经济发展基础,传统产业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较为缺乏,信贷营销空间有限,我市国有企业改制全面铺开,企业改制所带来的信贷资产保全、客户主体变更分流和信贷市场的重新分割,给信贷工作增加了难度,不良资产显得更加突出。

1.4银行自身的问题

信贷人员是营销、管理信贷业务的主要力量,无论是从当前信贷队伍整体素质状况,还是从适应信贷业务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看,信贷队伍的建设都亟待加强。部分信贷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加之银行内部监督奖惩机制尚未完全确立,从主观上导致了信贷风险的出现。

1.5贷款结构不合理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和房地产贷款构成了来州工行的三大贷款业务板块,流动资金贷款占比高达80%,该种贷款期限只有一年以下(含一年),风险最难控制、质量最难保障、管理最难到位,企业资金一旦周转不足,信贷风险极易显现。

1.6贷款分类不

按贷款期限划分的“一逾两呆”分类,是来州工行的主要分类方法,按贷款质量划分的“五级分类法”只是该行的辅助分类方法,很多实际上已无偿还可能的贷款在“一逾两呆”分类方法下却显示正常,而在五级分类法下不良贷款却隐性化,由于适应国际惯例的五级分类法将逐步成为工行的主导分类方法,原来隐性化的不良贷款上升较快。

2.来州市工商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和化解的对策

2.1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准确把握贷款投向

来州工行要根据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市场发展前景、行业发展壮况,对不同行业、企业分类,如将其分为支持类、维持类、限制类、退出类。对以京福高速公路、东临公路、建设、通信等基础产业可予以支持,对经营无望,无资金流的企业应及时退出。

2.2建立高效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

2.2.1强化信贷原则和贷款决策程序,建立贷款评估决策机制。要定期对资产和负债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偿债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以此作为贷款的审查与批准的标准,严格掌握企业借款。

2.2.2坚持从制度入手,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坚持依法管贷,依法维护债权安全和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知识培训,各种有关信贷、方面的法律规定、条例,提高法律意识,从传统的按习惯操作业务向依法管贷转变。其次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对各种贷款申请、借据、合同担保书、抵押书等凡涉及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条款要一丝不苟,坚持执行。既要依法规范自己的业务活动,也要依法规范客户的各种行为。

2.2.3全面实行审贷分离和按贷款风险程度划分信贷审批权限的分级审批制,充分发挥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集体决策作用,防止“一言堂”和“拍脑袋”决策,实行贷款签批责任人制和岗位权责制约。应逐步建立以“权限管理、体制约束、风险度量”为核心,以企业净资产或抵押为授信依据,充分运用量化指标预测和评估贷款风险,按风险度高低划分审批权限,实施部门、岗位和程序三项制约信贷风险管理的,从而实现从“贷款审批权限下的数量管理”到“贷款风险界定贷款审批权的质量管理”的转变。

2.2.4建立贷后稽核制度和信贷岗位离任审计制及岗位调换制,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管理,严防违规行为和工作疏忽现象发生。

2.2.5统一制订信贷风险的衡量标准,使风险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统一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具体讲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个人资料,企业的信用状况及有无违约记录,企业的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盈利能力,的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财务管理状况及有无违纪记录,企业经营水平及市场前景等。一般说来,工行必须每一年或半年对现有信贷客户进行一次信用等级评审,并对照原有评级进行调整。

2.2.6应大力推广贷款五级分类法,以真实反映贷款质量,通过这一分类法对企业贷款进行监控。

2.2.7要在继续强化一级法人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内部授权制度.对各级机构、各个部门以及信贷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授权,既要考虑充分调动各部门和个人的积极性,又要防止权力过大,尤其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和制度。

2.3转变风险防范观念,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

2. 3.1建立以风险控制为目标,防范风险与转化风险相结合的风险管理制度。借鉴西方银行先进的风险控制方法和经验,根据上述贷款风险衡量新标准,力争使每一笔贷款都能置于银行的风险监督之下,及早发现贷款风险发生的征兆,以便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2.3.2建立健全银行信贷资产风险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对贷款风险的监测考核力度,认真做好企业信息反馈工作。来州工行要充分利用信贷管理系统和人民银行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企业档案查询系统,连续记录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贷款使用情况、经济效益情况,根据监测信息随时进行电脑,及早发现风险苗头,提出预警信息,采取防范化解风险的对策。

2.3.3建立信用风险评估机制。依据借款人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情况、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及管理能力、经营业绩、市场进入情况等确立企业风险等级,除对信用优良的企业可发放部分信用贷款外(应严格条件、逐步减少),其它均采取担保、抵押贷款等方式。

2.3.4对遗留,实行“新老划断,分类管理”。对过去的贷款,凡没有办理合法有效的抵(质)押或担保手续的,要对照《担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努力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对新发放贷款。要严格贷款管理与发放程序,明确第一责任人,实行“连带责任制”与“永久责任制”,坚持谁调查谁负责,谁放款谁收回的原则,坚决卡住风险发生的源头,抵(质)押、担保手段是贷款重要的第二还款来源,故要严格评估其价值,防止人为因素,把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

2.3.5修订、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制约,确保各项信贷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首先,从制度上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尽快制定、实施《信贷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就信贷档案的收集、交接、检查进行明文规定,指派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对财务资料虚假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四相符审核”和“财务报表审计失实责任赔偿制度”。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银行本身对借款企业的总账、明细账、原始凭证和重要实物进行核对,做到“四相符”;另一方面可与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委托事务所对银行贷款申请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作为银行审批贷款的依据,并同时在合同中规定,如因其报告不实而致使贷款损失,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所在事务所负责全额赔偿银行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4建立风险转化与保障机制,合理处理信贷风险

2.4.1 建立信贷风险转移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方面可采取更换贷款方式的将风险转移给借款人或担保人;另一方面可由银行和借款企业及其担保企业分别向保险公司办理资金和财产保险,对贷款发生风险时,由保险公司按投保情况给予补偿,从而实现风险转移。此外还可以采取根据贷款性质将风险转移给地方政府的方法。即根据贷款合同条款规定,凡由地方政府承诺的项目,当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地方政府要负责组织还款。

2.4.2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企业原有的债务可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明确原有银行债务的数额、承继人、偿还期以及偿还方式,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督促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户储存,建立贷款风险基金。

2.4.3采取份额分散、对象分散、期限分散、行业分散等方式,建立风险分散机制。份额分散,即对贷款额度巨大的资金项目。采取银团贷款的方式。使来州工行只承担有限份额。对象分散,即对某一客户的贷款不能超过该行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要实行贷款最高限额管理制度,防止风险过于集中。期限分散,将贷款按一定比例分散到几种期限不等的贷款中,通过长、中、短期贷款的互相搭配、协调运用,分散由时间因素而发生的风险。行业风险,指银行根据经济不同时期的需要适时地将贷款分散在不同行业,避免因个别行业的大起大落给银行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2.5实施信贷审批人员专职化和专业化制度,完善经营人员激励机制

2.5.1审批人员专职化。长期以来,来州工行并无专职的信贷审批人员。信贷审批人员往往是由有一定行政职务的行领导或部门领导担任,审批人员不能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审核,审批工作只是其繁琐行政事务工作中的一个方面。西方一些商业银行的工作方法,审批工作可由专职人员担任,其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提出意见,仅对信贷项目负责。这一方式的优点在于,它迫使信贷审批人员把全部精力集中于信贷审批工作,深入分析每一个信贷项目,提出有价值的观点。审批人员可由专人进行管理,并设审批会议制度对其表现进行评判。对审批人员的任职资格应有所规定,如一定的工作年限,一定的技术水平等等。但更为重要的是专职审批人这一制度本身产生的压力与动力,可以有效提高国有商业银行增量信贷资产的质量。

2.5.2审批人员专业化。要培养一批信贷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懂财务、懂、懂管理、懂机的信贷人员,要逐步从“职务审贷“向“专家审贷”过渡。

2.5.3对信贷经营部门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防范风险并非对银行信贷业务束手缚脚,而是要激励为银行效益努力工作的员工,约束损害银行利益的做法。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激励与处罚并重。对国有银行而言,首先强调的是要加强激励机制,提高开拓市场能力,使责任与利益二者紧密相联,以增进经营人员在艰苦市场环境中积极开拓的动力,从信贷源头降低风险。

2.5.4建立风险经理制度。在成熟市场国家,风险经理在信贷管理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客户经理必须与风险经理一起合作,才能最终决定一笔贷款的发放。风险经理根据银行风险管理的需要,进行客户的风险识别,决定贷款的授信、发放等等,其具备有“最后一只笔”和最后责任人的职能,处在属于后台部门的贷款审批中心。考虑到来州市工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若要实行风险经理制,必须要建立相关的和选拔“准入”制度,合理了界定风险经理和客户经理之间的职责划分,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2.6完善对信贷的制度建设,实施银企共担信贷风险制度,从根本上降低信贷风险

2.6.1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抉择”的原则,盘活贷款存量,优化贷款增量。来州工行对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信贷风险要有一个认真、清醒、全面的认识,不能谈虎色变,实行一刀切。要主动改进服务,主动送贷上门,大力支持和倾斜;对转制后扭亏有望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支帮促”活动,实行“一厂一策”;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或扭亏无望的企业,鼓励和促进其改制,把债务落实到新的经济主体,明确承贷主体。要想方设法盘活现有信贷资产质量,严把新增信贷资产质量关,多渠道多方式提高资产质量,降低经营风险。

2.6.2实行企业与银行信贷风险共担制度,降低银行信贷风险。(1)实行企业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筹资本金制度。凡企业新上固定资产项目,必须自筹30%~50%的资本金,并存入主办银行账户,实行监督。凡企业自筹资金未落实到位,有关部门不予立项,银行不予申报项目,不予发放贷款支持。(2)实行企业贷款预交风险保证金制度。凡是企业从银行取得贷款,应扣除10%~20%的补偿性余额留存银行。所谓补偿性余额,即企业贷款时,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款额一定百分比计算的最低存款额。通过补偿性余额的留存,从企业角度来讲,可以增进其信用意识及积极主动还款意识,提高偿债能力;从银行角度来讲,可以降低风险,补偿可能透支的贷款损失。

2.6.3进一步完善贷款证制度建设。贷款证是企业法人向机构申请借款的资格证明书。贷款证的实施,增加了企业负债的透明度,有助于来州市工商银行信贷决策,提高贷款的性,优化贷款结构。目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入手:一是扩大发证对象,将目前单一的贷款证形式加以丰富;二是制定统一简化的领证手续,延长贷款证使用年限;三是尽快实现贷款证管理的化。

2.7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增强政府为银行创造宽松环境的积极性,减少因政府行政干预而带来的信贷风险

2.7.1针对不正当行政干预对国有商业银行产生的种种不利,来州市工商银行应加强宣传,统一认识,理顺与地方政府和银行的关系。地方政府的主要目标是地方经济,而银行资金也是用来支持国家与地方经济建设的,二者的最终目标应该是一致的。来州工行应做好对地方政府的解释工作,互相体谅,共同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政府更要大力促使企业改革创新,增强企业自身活力和竞争实力,以保证偿还贷款本息,真正减轻银行负担,为银行创造宽松、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条件。当然,银行在资金宽裕,不违背信贷政策的情况下,适当地对地方予以信贷倾斜,扶植一些地方优势项目,如医药是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以次促进地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7.2密切与政府、监管部门、法院、公安的联系与合作,充分运用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借助媒体,对故意不还贷、赖贷、欠贷与个人保持威慑力和震慑作用,维护工行的合法权益。

2.8强化信贷业务的内部稽核工作。

2.8.1转变稽核职能。稽核部门要将信贷工作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在执行规章制度方面的情况作为主要稽核对象,查验信贷业务管理部门对业务操作岗位的检查记录。稽核的重点应放在合规性稽核、风险稽核和对主要经办人员的责任稽核等方面,由事后稽核控制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稽核相结合,并以事前预防性稽核、事中阻滞性稽核为主。

2.8.2配备高素质的稽核人员。

2.8.3切实提高稽核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来州市应使稽核部门享有足够的权威,使其能在全行范围内独立地行使稽核职能,银行的最高领导者必须对稽核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给予高度重视和优先处理。

3.结论

信贷风险是伴随信贷业务而产生的,有信贷业务必然有信贷风险,来州市工商银行应正视这一情况,直面风险防范与化解的困难,迎难而上,管理,规范运作,精密筹划,大力处置不良贷款,将信贷风险消灭于萌芽之中,把风险给银行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致谢:本文在信息采集、定稿、写作、打印过程中得到了张文、胡建军两位同志的热忱帮助,对他们的辛勤劳动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1] 《商业银行信贷》 万军、刘清明、徐小平主编

江西高校出版社 1995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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