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04:4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回族建筑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在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回族是一个形成较晚而形成过程特殊的少数民族。它是唐宋以来经由海上和陆上丝绸之路来到中国的波斯和阿拉伯等各族穆斯林和元代时由中亚地区大批东迁的穆斯林在中国发展而形成的、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逐渐同其他民族交融、特别是在早期与当地的汉族通婚后,就汇人了不少汉族血缘成份。这说明,第一,它是由多种民族成分融合而成的;第二,由于他们是穆斯林,汇人的其他非穆斯林民族的成员也必须信教,所以回族的主要文化便是伊斯兰文化;第三,由于分散居住在汉族地区,因而受汉族语言、文化和习俗等影响便深。经过历史的演变,回族先民的原有文化便逐渐消失或淡化。而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的融合,便形成了回族的新的民族文化,包括它的建筑文化。
清真寺是穆斯林进行礼拜活动的场所,作为礼拜的大殿、沐浴室和召唤穆斯林前来礼拜的班克楼便是清真寺的主要建筑。清真寺建筑还包括回族进行宗教教育和重大的宗教活动的讲经堂、师生宿舍和大厅。因为进行礼拜活动时必须面向麦加,所以大殿都是座西向东,而其他的建筑便分布在大殿前的两侧或者周围。这就是回族清真寺建筑群体布局的基本格局。
在全世界,由于各地文化、地域以及建筑风格的差异形成了清真寺建筑的千姿百态,它们反映出不同的社会文化和地方色彩。就我国的清真寺建筑来说,其发展便出现了三个不同的阶段。早期、大约从盛唐到元代,清真寺建筑大多用砖石砌筑,其平面布局、外观造型和细部处理基本上都是阿拉伯——伊斯兰模式;从明初至以前,清真寺建筑便又趋向于中国的传统建筑形态,即转向木结构的殿堂寺字型制,在大殿建筑中大量采用后窑殿并以无梁殿为其特点,唤礼塔亦趋于楼阁化或者消失,其他如色彩、雕饰、建筑小品等也都表现出浓重的中国传统建筑的特色。到了近代,由于西方建筑技术的传人,一些新建的清真寺为钢混结构,并出现了混合功能的楼层式型制。
在民用建筑方面,宋元时期南方的回族先民巨富很多,他们的豪华住宅和所创办的学校、医院也与早期的清真寺一样,大多是阿拉伯式或者中阿合壁的。到了明清以后,由于汉文化的巨大影响,回族的民用建筑基本上采用中国传统形式,现在还保存了不少这样的回族旧宅此外,回族还实行公墓制,墓地的木、石碑坊和陵墓建筑也颇有特点。特别是一些重要人物的坟墓,常常用灰砖箍筑,成长方形,由底部逐渐向上收拢,并且使正面类似碑形状。较为重视陵墓修建的是苏非派先贤的“拱北”,有的是从古代北亚穹隆发展而形成的半园形墓顶,有的则建成为中国传统式的建筑群。至于当代的一些回族建筑,则已经完全现代化了,民族特色已不太明显。
二、陕西的清真寺建筑
根据史料和碑文记载,陕西在元代就已经有清真寺了,但比较简陋。明初虽然敕建了西安的化党巷清真寺,但也不是现在的规模和布局。经过明清两代的发展,到了清代中叶,仅仅在关中就有大小清真寺800多座。至于它们的构建形式,从西安、汉中、洋县、安康、镇安等地现存的一些清真寺来看,其型制已与中国传统建筑相仿而汉化了。
从平面布局上看,这些清真寺都是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多为串连式,也有因地制宜的中心式。前者的大殿都建筑在最后一层庭院中,大殿前和中轴线两侧是讲经堂、沐浴室和阿匐的宿舍等。一般不再有唤礼塔,而是由院中的楼阁作为其象征或演变为藏经楼。这些清真寺的大门位置接街道走向来决定,有的在正中,有的是侧门,有的反而在大殿的后侧由通道通到前院。中心式的布局则是在较大的院内修建大殿,其他建筑分别建在大院的周围,因而建筑布局和大门的开口便各式各样。
清真寺的大殿是全寺的中心建筑,按照寺院的规模有三、五、七、九间不同的开间,且明柱较少。较大的大殿一般由两座殿堂建成“勾连搭”,最后部分缩小为单间(后窑殿)。在窑殿的西墙正中开有教长领拜的窑龛,俗称“窑窝” 陕西境内中等规模清真寺大殿的前殿大多是梁枋外露,后窑殿则镶有天花板,较大规模的清真寺由于建筑档次较高,大殿上全是天花并有藻井,所有的大殿都铺有木地板,供礼拜时跪拜之用。陕西不同于西北一些清真寺大殿的是殿前极少卷棚,殿顶一般是歇山顶,平脊上不加装饰或采用琉璃筒瓦。由于大殿的进深较长,一般便利用前殿的全开间满装格子门和窑殿两边的全部连窗采光。就现在典型实例来看,西安市最早的两座清真寺便表现了两种不同的形式。大学习巷清真寺基本上是四合院型式。其三开间的正中大门是过庭正开,前面是牌楼形的栅门,完全是中国传统的寺宇大门型式。为了进门后不直接露出大殿,所以紧接大门的门庭便有一座藏经楼,两边开月洞门。大院中的两庭、碑亭、建有石坊的月台以及大殿,组合得十分和谐,清幽中见其庄严。而化觉巷的大寺则是由系列院落组成的文庙式。该寺敕建于明初,在一条长约245米的东西轴线上布置了五进院落。第一进南北开门,东墙为照壁,院内原仅有高大的木牌坊一座,现建有南北接待厅。经由“五间楼”的二门进人第二进,布置有石牌坊和碑亭,经敕修殿(早期的礼拜殿)两旁的垂花门。便进人第三进生活院落。正中是唤礼塔的象征——省心楼,两边是讲经堂、客厅、浴室和宿舍。砖雕联三门将三、四进隔开,第四进便是全守的主院落,两旁是宗教活动的大厅,院中是木结构牌楼型“凤凰亭”、碑亭、海棠鱼池,经由围绕凤凰亭的石雕栏杆直通月台。月台由五座石门的石栏围绕,台下两旁是砖雕照壁。宽大的月台上便是巍峨的七开间大殿,体现了穆斯林尚“十”的宗教习俗。通过大殿台基下两侧的月洞门,便是大殿后的小院,院内堆小丘,现建有望月亭。这座清真寺总体布局合理协调,建筑类型丰富,建筑装饰精湛,一庭院处理得体,它是我国回族清真寺中较为宏伟精致的一座。
近代以来,在陕西出现了一些新的清真寺。其中除了仿古的木结构以外,都是新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如镇安县城清真寺。它们保留了四合院的基本布局,但在大殿或附属建筑的屋顶上大都装饰有绿色的葱头顶,有的也不再建筑后窑殿和壁龛。这些新寺院体现了中阿合壁的特点。
总之,从古到今,清真寺在其建筑功能上都充分注意到静思默祷的安静肃穆的气氛。因为静溢的气氛能使礼拜的穆斯林身心宁静,摆脱城市的喧扰,在这里找到外部世界中无法找到的本应属于他们的尊严和社会平等。
三、清真寺的建筑装饰
清真寺的建筑装饰在内容、布置和色彩上都表现出浓厚的伊斯兰教与阿拉伯的特点,而在用材的技法上融汇了以汉族为主的中国建筑传统。集二种文化的和谐发展于一体。
首先,在清真寺内严禁使用动物形象,同时又要表现出宗教的庄严与壮丽的气氛。较高档次清真寺内部的雕刻和绘画,以花卉、叶藤或卷云等烘托出一段经文,或者以阿拉伯几何图案以及中国传统的牡丹、松竹、果品、荷花出水、怪石秀峋、文房四宝等作为画面,来妆点各处的墙壁、门窗等。对于大殿内的天花、藻井以及窑殿的壁龛两旁,尤其注重彩绘装饰。如化党巷清真寺大殿内的600多幅明制天花,便是以方框彩画裹着团花衬托出中间园形的阿文。在壁龛两旁的整个墙壁上,也用木板镶以瑰丽茁壮的花叶形成伊斯兰教风格的“满花”,并衬托出库法体的经文,在其上往往运用门罩、垂柱等装饰构件,使窑殿的正面表现得更加壮丽和凝重,成为陕西清真寺建筑装饰中的精品。
其次,是装饰的色彩。伊斯兰教在色彩上是尚白和尚绿的。为了庄重,一些较小清真寺的柱枋门窗或大殿中的天花板便保持着木料原色而不加彩饰,对往枋尤其不用红色。即使使用油漆,也大多用淡棕色。枋问更少花花绿绿 的“庙”气、一些清真寺的大殿、”照壁和亭阁的屋瓦采用天蓝琉璃,而不用过于鲜亮的绿色以便与立面装修上的兰色和淡棕底色相呼应,从而形成全寺的一种淡雅清幽的色彩格调。
再次,是装饰的布局。在一些较大的清真寺内,为了不使全寺过于庙堂化,在建筑装饰中比较注重小品建筑的点缀,如碑亭、鱼池、假山、楼阁、石栏等。尤其是各种木石牌坊,虽然显得繁复,但却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形式,以显示尊贵。由于清真寺大多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因此便设置了不同山门、垂花门、过厅门、联墙门和月洞门等加以分隔和联系,使寺院显得曲折深远又丰富宏伟,各处的山墙、门梢(或门框)也以不同的花卉为内容对缝砖雕,组成各种画面,构图多变,刀法凌厉,花枝饱满,栩栩如生。有些活动大厅的格扇在节日是可以卸掉敞开的。这些格扇和大殿的门窗下部,大多是以花卉、果品、文房四宝为画面的精致木雕,玲挑剔透,形象生动。所有的砖雕和木雕虽然全是中国的传统风格,但与清真寺内的宗教、民族特征却结合得十分和谐。陕西清真寺内的门窗极少见到阿拉伯式的尖拱顶和几何棂窗形式。由于清代统治者的民族宗教压迫等原因;在个别清真寺的殿脊、甬道、碑座等部位,也装饰有龙、龟、兽等形象,从而留下了一些回族伊斯兰教建筑发展史中的不幸的痕迹。
四、民用建筑的概貌
陕西回族的住宅建筑同当地的汉族差别不大,但在某些细节上还是有着一些回族的特点。
第一,建筑文化的差别。陕西汉族在选择庄址时,一般都有请“阴阳先生”看风水的习惯,而对“丁”字路口南向的住宅认为不吉利,于是便正对巷口立一块小石条,刻上“泰山石敢当”,或者在屋顶上竖起一面镜子,写着“吉 星高照”。以阻挡由南而来的“凶神”。由于伊斯兰教不信鬼神,在回族的建筑文化中对这些 迷信一概抛弃。另外,在木构架“上梁”的时候,汉族的习惯都要放鞭炮,杀一只公鸡祭神,同时给大梁上披上红布,贴上“上梁大吉”的。红纸,回族虽然对如此,跟又吸收汉族的部分风俗,用红纸写上一段古兰经文贴在大梁上。像这些习惯,便都反映出在建筑文化上两 种不同信仰的差别及融汇。
第二,住宅平面——空间布局的共同性。陕西较大住宅的平面布局,大多是大门以后有两厢、过庭、两厦、后厅或后楼以及后院等。由于受建筑面积的限制,大门几乎都开在中轴线的左侧,这样便可省去在正中开门时需要建造隔挡外界视线的照壁。这种布局即使没有照壁,也可以避免外界从正中大门直接望到过庭以至后院。另外一些宅院却是在大门前构筑一道木板屏风门。至于大门另一侧的街房,有的向外作为铺面房,或者向内作为客厅。由于大院都是几进院落,于是便修建起二门和三门,讲究的家庭还装饰有砖雕门楼。对于较小的四合院布局,除了两边的单坡房以外,院子的正面往往建成为三间一明两暗的正屋,明间便称“敞房”。这种四合院大都是城市小户人家和农村房舍。至于农村中住窑洞的家庭,以正面的窑洞为主,有的在两旁还有厢房,羊圈和厕所便分别设在厢房的背后。在结构方面,除了一般的木结构以外,陕西一些地方还有在干打垒的墙上架起木梁的。总之,陕西回族的这些住宅建筑,基本上都是中国传统的住宅布局和结构。
在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回族是一个形成较晚而形成过程特殊的少数民族。它是唐宋以来经由海上和陆上丝绸之路来到中国的波斯和阿拉伯等各族穆斯林和元代时由中亚地区大批东迁的穆斯林在中国发展而形成的、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逐渐同其他民族交融、特别是在早期与当地的汉族通婚后,就汇人了不少汉族血缘成份。这说明,第一,它是由多种民族成分融合而成的;第二,由于他们是穆斯林,汇人的其他非穆斯林民族的成员也必须信教,所以回族的主要文化便是伊斯兰文化;第三,由于分散居住在汉族地区,因而受汉族语言、文化和习俗等影响便深。经过历史的演变,回族先民的原有文化便逐渐消失或淡化。而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的融合,便形成了回族的新的民族文化,包括它的建筑文化。
清真寺是穆斯林进行礼拜活动的场所,作为礼拜的大殿、沐浴室和召唤穆斯林前来礼拜的班克楼便是清真寺的主要建筑。清真寺建筑还包括回族进行宗教教育和重大的宗教活动的讲经堂、师生宿舍和大厅。因为进行礼拜活动时必须面向麦加,所以大殿都是座西向东,而其他的建筑便分布在大殿前的两侧或者周围。这就是回族清真寺建筑群体布局的基本格局。
在全世界,由于各地文化、地域以及建筑风格的差异形成了清真寺建筑的千姿百态,它们反映出不同的社会文化和地方色彩。就我国的清真寺建筑来说,其发展便出现了三个不同的阶段。早期、大约从盛唐到元代,清真寺建筑大多用砖石砌筑,其平面布局、外观造型和细部处理基本上都是阿拉伯——伊斯兰模式;从明初至以前,清真寺建筑便又趋向于中国的传统建筑形态,即转向木结构的殿堂寺字型制,在大殿建筑中大量采用后窑殿并以无梁殿为其特点,唤礼塔亦趋于楼阁化或者消失,其他如色彩、雕饰、建筑小品等也都表现出浓重的中国传统建筑的特色。到了近代,由于西方建筑技术的传人,一些新建的清真寺为钢混结构,并出现了混合功能的楼层式型制。
在民用建筑方面,宋元时期南方的回族先民巨富很多,他们的豪华住宅和所创办的学校、医院也与早期的清真寺一样,大多是阿拉伯式或者中阿合壁的。到了明清以后,由于汉文化的巨大影响,回族的民用建筑基本上采用中国传统形式,现在还保存了不少这样的回族旧宅此外,回族还实行公墓制,墓地的木、石碑坊和陵墓建筑也颇有特点。特别是一些重要人物的坟墓,常常用灰砖箍筑,成长方形,由底部逐渐向上收拢,并且使正面类似碑形状。较为重视陵墓修建的是苏非派先贤的“拱北”,有的是从古代北亚穹隆发展而形成的半园形墓顶,有的则建成为中国传统式的建筑群。至于当代的一些回族建筑,则已经完全现代化了,民族特色已不太明显。
二、陕西的清真寺建筑
根据史料和碑文记载,陕西在元代就已经有清真寺了,但比较简陋。明初虽然敕建了西安的化党巷清真寺,但也不是现在的规模和布局。经过明清两代的发展,到了清代中叶,仅仅在关中就有大小清真寺800多座。至于它们的构建形式,从西安、汉中、洋县、安康、镇安等地现存的一些清真寺来看,其型制已与中国传统建筑相仿而汉化了。
从平面布局上看,这些清真寺都是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多为串连式,也有因地制宜的中心式。前者的大殿都建筑在最后一层庭院中,大殿前和中轴线两侧是讲经堂、沐浴室和阿匐的宿舍等。一般不再有唤礼塔,而是由院中的楼阁作为其象征或演变为藏经楼。这些清真寺的大门位置接街道走向来决定,有的在正中,有的是侧门,有的反而在大殿的后侧由通道通到前院。中心式的布局则是在较大的院内修建大殿,其他建筑分别建在大院的周围,因而建筑布局和大门的开口便各式各样。
清真寺的大殿是全寺的中心建筑,按照寺院的规模有三、五、七、九间不同的开间,且明柱较少。较大的大殿一般由两座殿堂建成“勾连搭”,最后部分缩小为单间(后窑殿)。在窑殿的西墙正中开有教长领拜的窑龛,俗称“窑窝” 陕西境内中等规模清真寺大殿的前殿大多是梁枋外露,后窑殿则镶有天花板,较大规模的清真寺由于建筑档次较高,大殿上全是天花并有藻井,所有的大殿都铺有木地板,供礼拜时跪拜之用。陕西不同于西北一些清真寺大殿的是殿前极少卷棚,殿顶一般是歇山顶,平脊上不加装饰或采用琉璃筒瓦。由于大殿的进深较长,一般便利用前殿的全开间满装格子门和窑殿两边的全部连窗采光。就现在典型实例来看,西安市最早的两座清真寺便表现了两种不同的形式。大学习巷清真寺基本上是四合院型式。其三开间的正中大门是过庭正开,前面是牌楼形的栅门,完全是中国传统的寺宇大门型式。为了进门后不直接露出大殿,所以紧接大门的门庭便有一座藏经楼,两边开月洞门。大院中的两庭、碑亭、建有石坊的月台以及大殿,组合得十分和谐,清幽中见其庄严。而化觉巷的大寺则是由系列院落组成的文庙式。该寺敕建于明初,在一条长约245米的东西轴线上布置了五进院落。第一进南北开门,东墙为照壁,院内原仅有高大的木牌坊一座,现建有南北接待厅。经由“五间楼”的二门进人第二进,布置有石牌坊和碑亭,经敕修殿(早期的礼拜殿)两旁的垂花门。便进人第三进生活院落。正中是唤礼塔的象征——省心楼,两边是讲经堂、客厅、浴室和宿舍。砖雕联三门将三、四进隔开,第四进便是全守的主院落,两旁是宗教活动的大厅,院中是木结构牌楼型“凤凰亭”、碑亭、海棠鱼池,经由围绕凤凰亭的石雕栏杆直通月台。月台由五座石门的石栏围绕,台下两旁是砖雕照壁。宽大的月台上便是巍峨的七开间大殿,体现了穆斯林尚“十”的宗教习俗。通过大殿台基下两侧的月洞门,便是大殿后的小院,院内堆小丘,现建有望月亭。这座清真寺总体布局合理协调,建筑类型丰富,建筑装饰精湛,一庭院处理得体,它是我国回族清真寺中较为宏伟精致的一座。
近代以来,在陕西出现了一些新的清真寺。其中除了仿古的木结构以外,都是新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如镇安县城清真寺。它们保留了四合院的基本布局,但在大殿或附属建筑的屋顶上大都装饰有绿色的葱头顶,有的也不再建筑后窑殿和壁龛。这些新寺院体现了中阿合壁的特点。
总之,从古到今,清真寺在其建筑功能上都充分注意到静思默祷的安静肃穆的气氛。因为静溢的气氛能使礼拜的穆斯林身心宁静,摆脱城市的喧扰,在这里找到外部世界中无法找到的本应属于他们的尊严和社会平等。
三、清真寺的建筑装饰
清真寺的建筑装饰在内容、布置和色彩上都表现出浓厚的伊斯兰教与阿拉伯的特点,而在用材的技法上融汇了以汉族为主的中国建筑传统。集二种文化的和谐发展于一体。
首先,在清真寺内严禁使用动物形象,同时又要表现出宗教的庄严与壮丽的气氛。较高档次清真寺内部的雕刻和绘画,以花卉、叶藤或卷云等烘托出一段经文,或者以阿拉伯几何图案以及中国传统的牡丹、松竹、果品、荷花出水、怪石秀峋、文房四宝等作为画面,来妆点各处的墙壁、门窗等。对于大殿内的天花、藻井以及窑殿的壁龛两旁,尤其注重彩绘装饰。如化党巷清真寺大殿内的600多幅明制天花,便是以方框彩画裹着团花衬托出中间园形的阿文。在壁龛两旁的整个墙壁上,也用木板镶以瑰丽茁壮的花叶形成伊斯兰教风格的“满花”,并衬托出库法体的经文,在其上往往运用门罩、垂柱等装饰构件,使窑殿的正面表现得更加壮丽和凝重,成为陕西清真寺建筑装饰中的精品。
其次,是装饰的色彩。伊斯兰教在色彩上是尚白和尚绿的。为了庄重,一些较小清真寺的柱枋门窗或大殿中的天花板便保持着木料原色而不加彩饰,对往枋尤其不用红色。即使使用油漆,也大多用淡棕色。枋问更少花花绿绿 的“庙”气、一些清真寺的大殿、”照壁和亭阁的屋瓦采用天蓝琉璃,而不用过于鲜亮的绿色以便与立面装修上的兰色和淡棕底色相呼应,从而形成全寺的一种淡雅清幽的色彩格调。
再次,是装饰的布局。在一些较大的清真寺内,为了不使全寺过于庙堂化,在建筑装饰中比较注重小品建筑的点缀,如碑亭、鱼池、假山、楼阁、石栏等。尤其是各种木石牌坊,虽然显得繁复,但却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形式,以显示尊贵。由于清真寺大多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因此便设置了不同山门、垂花门、过厅门、联墙门和月洞门等加以分隔和联系,使寺院显得曲折深远又丰富宏伟,各处的山墙、门梢(或门框)也以不同的花卉为内容对缝砖雕,组成各种画面,构图多变,刀法凌厉,花枝饱满,栩栩如生。有些活动大厅的格扇在节日是可以卸掉敞开的。这些格扇和大殿的门窗下部,大多是以花卉、果品、文房四宝为画面的精致木雕,玲挑剔透,形象生动。所有的砖雕和木雕虽然全是中国的传统风格,但与清真寺内的宗教、民族特征却结合得十分和谐。陕西清真寺内的门窗极少见到阿拉伯式的尖拱顶和几何棂窗形式。由于清代统治者的民族宗教压迫等原因;在个别清真寺的殿脊、甬道、碑座等部位,也装饰有龙、龟、兽等形象,从而留下了一些回族伊斯兰教建筑发展史中的不幸的痕迹。
在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回族是一个形成较晚而形成过程特殊的少数民族。它是唐宋以来经由海上和陆上丝绸之路来到中国的波斯和阿拉伯等各族穆斯林和元代时由中亚地区大批东迁的穆斯林在中国发展而形成的、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逐渐同其他民族交融、特别是在早期与当地的汉族通婚后,就汇人了不少汉族血缘成份。这说明,第一,它是由多种民族成分融合而成的;第二,由于他们是穆斯林,汇人的其他非穆斯林民族的成员也必须信教,所以回族的主要文化便是伊斯兰文化;第三,由于分散居住在汉族地区,因而受汉族语言、文化和习俗等影响便深。经过历史的演变,回族先民的原有文化便逐渐消失或淡化。而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的融合,便形成了回族的新的民族文化,包括它的建筑文化。
清真寺是穆斯林进行礼拜活动的场所,作为礼拜的大殿、沐浴室和召唤穆斯林前来礼拜的班克楼便是清真寺的主要建筑。清真寺建筑还包括回族进行宗教教育和重大的宗教活动的讲经堂、师生宿舍和大厅。因为进行礼拜活动时必须面向麦加,所以大殿都是座西向东,而其他的建筑便分布在大殿前的两侧或者周围。这就是回族清真寺建筑群体布局的基本格局。
在全世界,由于各地文化、地域以及建筑风格的差异形成了清真寺建筑的千姿百态,它们反映出不同的社会文化和地方色彩。就我国的清真寺建筑来说,其发展便出现了三个不同的阶段。早期、大约从盛唐到元代,清真寺建筑大多用砖石砌筑,其平面布局、外观造型和细部处理基本上都是阿拉伯——伊斯兰模式;从明初至以前,清真寺建筑便又趋向于中国的传统建筑形态,即转向木结构的殿堂寺字型制,在大殿建筑中大量采用后窑殿并以无梁殿为其特点,唤礼塔亦趋于楼阁化或者消失,其他如色彩、雕饰、建筑小品等也都表现出浓重的中国传统建筑的特色。到了近代,由于西方建筑技术的传人,一些新建的清真寺为钢混结构,并出现了混合功能的楼层式型制。
在民用建筑方面,宋元时期南方的回族先民巨富很多,他们的豪华住宅和所创办的学校、医院也与早期的清真寺一样,大多是阿拉伯式或者中阿合壁的。到了明清以后,由于汉文化的巨大影响,回族的民用建筑基本上采用中国传统形式,现在还保存了不少这样的回族旧宅此外,回族还实行公墓制,墓地的木、石碑坊和陵墓建筑也颇有特点。特别是一些重要人物的坟墓,常常用灰砖箍筑,成长方形,由底部逐渐向上收拢,并且使正面类似碑形状。较为重视陵墓修建的是苏非派先贤的“拱北”,有的是从古代北亚穹隆发展而形成的半园形墓顶,有的则建成为中国传统式的建筑群。至于当代的一些回族建筑,则已经完全现代化了,民族特色已不太明显。
二、陕西的清真寺建筑
根据史料和碑文记载,陕西在元代就已经有清真寺了,但比较简陋。明初虽然敕建了西安的化党巷清真寺,但也不是现在的规模和布局。经过明清两代的发展,到了清代中叶,仅仅在关中就有大小清真寺800多座。至于它们的构建形式,从西安、汉中、洋县、安康、镇安等地现存的一些清真寺来看,其型制已与中国传统建筑相仿而汉化了。
从平面布局上看,这些清真寺都是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多为串连式,也有因地制宜的中心式。前者的大殿都建筑在最后一层庭院中,大殿前和中轴线两侧是讲经堂、沐浴室和阿匐的宿舍等。一般不再有唤礼塔,而是由院中的楼阁作为其象征或演变为藏经楼。这些清真寺的大门位置接街道走向来决定,有的在正中,有的是侧门,有的反而在大殿的后侧由通道通到前院。中心式的布局则是在较大的院内修建大殿,其他建筑分别建在大院的周围,因而建筑布局和大门的开口便各式各样。
清真寺的大殿是全寺的中心建筑,按照寺院的规模有三、五、七、九间不同的开间,且明柱较少。较大的大殿一般由两座殿堂建成“勾连搭”,最后部分缩小为单间(后窑殿)。在窑殿的西墙正中开有教长领拜的窑龛,俗称“窑窝” 陕西境内中等规模清真寺大殿的前殿大多是梁枋外露,后窑殿则镶有天花板,较大规模的清真寺由于建筑档次较高,大殿上全是天花并有藻井,所有的大殿都铺有木地板,供礼拜时跪拜之用。陕西不同于西北一些清真寺大殿的是殿前极少卷棚,殿顶一般是歇山顶,平脊上不加装饰或采用琉璃筒瓦。由于大殿的进深较长,一般便利用前殿的全开间满装格子门和窑殿两边的全部连窗采光。就现在典型实例来看,西安市最早的两座清真寺便表现了两种不同的形式。大学习巷清真寺基本上是四合院型式。其三开间的正中大门是过庭正开,前面是牌楼形的栅门,完全是中国传统的寺宇大门型式。为了进门后不直接露出大殿,所以紧接大门的门庭便有一座藏经楼,两边开月洞门。大院中的两庭、碑亭、建有石坊的月台以及大殿,组合得十分和谐,清幽中见其庄严。而化觉巷的大寺则是由系列院落组成的文庙式。该寺敕建于明初,在一条长约245米的东西轴线上布置了五进院落。第一进南北开门,东墙为照壁,院内原仅有高大的木牌坊一座,现建有南北接待厅。经由“五间楼”的二门进人第二进,布置有石牌坊和碑亭,经敕修殿(早期的礼拜殿)两旁的垂花门。便进人第三进生活院落。正中是唤礼塔的象征——省心楼,两边是讲经堂、客厅、浴室和宿舍。砖雕联三门将三、四进隔开,第四进便是全守的主院落,两旁是宗教活动的大厅,院中是木结构牌楼型“凤凰亭”、碑亭、海棠鱼池,经由围绕凤凰亭的石雕栏杆直通月台。月台由五座石门的石栏围绕,台下两旁是砖雕照壁。宽大的月台上便是巍峨的七开间大殿,体现了穆斯林尚“十”的宗教习俗。通过大殿台基下两侧的月洞门,便是大殿后的小院,院内堆小丘,现建有望月亭。这座清真寺总体布局合理协调,建筑类型丰富,建筑装饰精湛,一庭院处理得体,它是我国回族清真寺中较为宏伟精致的一座。
近代以来,在陕西出现了一些新的清真寺。其中除了仿古的木结构以外,都是新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如镇安县城清真寺。它们保留了四合院的基本布局,但在大殿或附属建筑的屋顶上大都装饰有绿色的葱头顶,有的也不再建筑后窑殿和壁龛。这些新寺院体现了中阿合壁的特点。
总之,从古到今,清真寺在其建筑功能上都充分注意到静思默祷的安静肃穆的气氛。因为静溢的气氛能使礼拜的穆斯林身心宁静,摆脱城市的喧扰,在这里找到外部世界中无法找到的本应属于他们的尊严和社会平等。
三、清真寺的建筑装饰
清真寺的建筑装饰在内容、布置和色彩上都表现出浓厚的伊斯兰教与阿拉伯的特点,而在用材的技法上融汇了以汉族为主的中国建筑传统。集二种文化的和谐发展于一体。
首先,在清真寺内严禁使用动物形象,同时又要表现出宗教的庄严与壮丽的气氛。较高档次清真寺内部的雕刻和绘画,以
花卉、叶藤或卷云等烘托出一段经文,或者以阿拉伯几何图案以及中国传统的牡丹、松竹、果品、荷花出水、怪石秀峋、文房四宝等作为画面,来妆点各处的墙壁、门窗等。对于大殿内的天花、藻井以及窑殿的壁龛两旁,尤其注重彩绘装饰。如化党巷清真寺大殿内的600多幅明制天花,便是以方框彩画裹着团花衬托出中间园形的阿文。在壁龛两旁的整个墙壁上,也用木板镶以瑰丽茁壮的花叶形成伊斯兰教风格的“满花”,并衬托出库法体的经文,在其上往往运用门罩、垂柱等装饰构件,使窑殿的正面表现得更加壮丽和凝重,成为陕西清真寺建筑装饰中的精品。 其次,是装饰的色彩。伊斯兰教在色彩上是尚白和尚绿的。为了庄重,一些较小清真寺的柱枋门窗或大殿中的天花板便保持着木料原色而不加彩饰,对往枋尤其不用红色。即使使用油漆,也大多用淡棕色。枋问更少花花绿绿 的“庙”气、一些清真寺的大殿、”照壁和亭阁的屋瓦采用天蓝琉璃,而不用过于鲜亮的绿色以便与立面装修上的兰色和淡棕底色相呼应,从而形成全寺的一种淡雅清幽的色彩格调。
再次,是装饰的布局。在一些较大的清真寺内,为了不使全寺过于庙堂化,在建筑装饰中比较注重小品建筑的点缀,如碑亭、鱼池、假山、楼阁、石栏等。尤其是各种木石牌坊,虽然显得繁复,但却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形式,以显示尊贵。由于清真寺大多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因此便设置了不同山门、垂花门、过厅门、联墙门和月洞门等加以分隔和联系,使寺院显得曲折深远又丰富宏伟,各处的山墙、门梢(或门框)也以不同的花卉为内容对缝砖雕,组成各种画面,构图多变,刀法凌厉,花枝饱满,栩栩如生。有些活动大厅的格扇在节日是可以卸掉敞开的。这些格扇和大殿的门窗下部,大多是以花卉、果品、文房四宝为画面的精致木雕,玲挑剔透,形象生动。所有的砖雕和木雕虽然全是中国的传统风格,但与清真寺内的宗教、民族特征却结合得十分和谐。陕西清真寺内的门窗极少见到阿拉伯式的尖拱顶和几何棂窗形式。由于清代统治者的民族宗教压迫等原因;在个别清真寺的殿脊、甬道、碑座等部位,也装饰有龙、龟、兽等形象,从而留下了一些回族伊斯兰教建筑发展史中的不幸的痕迹。
四、民用建筑的概貌
陕西回族的住宅建筑同当地的汉族差别不大,但在某些细节上还是有着一些回族的特点。
第一,建筑文化的差别。陕西汉族在选择庄址时,一般都有请“阴阳先生”看风水的习惯,而对“丁”字路口南向的住宅认为不吉利,于是便正对巷口立一块小石条,刻上“泰山石敢当”,或者在屋顶上竖起一面镜子,写着“吉 星高照”。以阻挡由南而来的“凶神”。由于伊斯兰教不信鬼神,在回族的建筑文化中对这些 迷信一概抛弃。另外,在木构架“上梁”的时候,汉族的习惯都要放鞭炮,杀一只公鸡祭神,同时给大梁上披上红布,贴上“上梁大吉”的。红纸,回族虽然对如此,跟又吸收汉族的部分风俗,用红纸写上一段古兰经文贴在大梁上。像这些习惯,便都反映出在建筑文化上两 种不同信仰的差别及融汇。
关键词:回族聚居地区;伊斯兰传统建筑;保护;发展
1.甘肃回族聚居地区
甘肃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依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世居本省、人口在千人以上的有回、藏、东乡、裕固、保安、蒙古、撒拉、哈萨克、满等10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为2,410,498人,占全省人口总数9.43%。其中回族为省内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为1,258,641人。从分布情况来看,回族主要聚居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和天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散居在兰州、平凉、定西等地市。省内共有一个回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一个回族自治县(天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18个回族乡(1、陇南市礼县白关堡回族乡2、陇南市徽县东关回族乡3、平凉市崆峒区峡门回族乡4、平凉市崆峒区白庙回族乡5、平凉市崆峒区大寨回族乡6、平凉市崆峒区寨河回族乡7、平凉市崆峒区西阳回族乡8、平凉市崆峒区大秦回族乡9、平凉市崆峒区上杨回族乡10、平鍪谢亭县神裕回族乡11、平凉市华亭县山寨回族乡12、白银市会宁县新添堡回族乡13、庆阳市正宁县五顷塬回族乡14、酒泉市瓜州县沙河回族乡15、定西县安定区香泉回族乡16、甘南州临潭县古战回族乡17、甘南州临潭县长川回族乡18、甘南州临潭县卓洛回族乡)。
在回族聚居地区,由于汉族儒家文化、阿拉伯地区和西亚伊斯兰文化的交互影响,发展出了灿烂的回族文化,回族伊斯兰建筑就是这其中的重要代表。
2.甘肃回族伊斯兰传统建筑分类与特点
回族伊斯兰建筑可分为宗教建筑与非宗教建筑(也称世俗建筑),宗教建筑包括:清真寺、拱北、教经院;非宗教建筑包括村落、集市、官邸、民居、园林等类型。
清真寺是伊斯兰宗教建筑的典型代表,由于伊斯兰教在甘肃有着较为悠久的传播历史,所以境内清真寺数量众多。但历史长远的清真寺往往由于历经战乱和损毁,现存清真寺很多为后复建或近几十年来翻建,具有历史传统的清真寺相对较少,应加以删选和保护。
拱北是最能体现甘肃伊斯兰教及其文化的宗教建筑,甘肃境内拱北具有浓厚的地域特征,空间布局深刻地反映了甘肃传统伊斯兰宗教建筑风格。由于拱北是伊斯兰教门宦先贤的陵墓,往往年代相对久远,虽然大部分也在期间遭到破坏,但后期复建时多由当地匠人采用本地传统建筑形式和材料,按照历史原貌修造,并且拱北内往往装饰有精美的砖雕与木雕,所以具有较高的保护(文化)价值和研究价值。
甘肃回族多采用“大分散,小聚居”的生活模式,所以在境内容易形成典型的回族聚居区,如甘肃临夏市内的八坊就是典型的由清真寺、拱北、民居、集市等组成的城市回民街区,区内城市肌理清晰,民居历史悠久,但在城市扩张的大潮中正慢慢消失,十分可惜,对它的保护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不仅上述建筑与聚落,其他形式的伊斯兰建筑也基本上是在发展的过程中,结合了甘肃回族聚居地区特有的气候、地理、资源、材料、工具、劳动方法,除在形制上满足伊斯兰教义要求外,建筑构造和材料更是创造出了风格迥异的地方特色,例如临夏的砖雕、木构,平凉的拼花、彩绘等等;还有回族村落在形式上与周边地区汉族村落的异同点,都十分具有研究与保护意义。
3.甘肃回族伊斯兰传统建筑保护的必要性
传统建筑是一个民族和地区珍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甘肃回族伊斯兰传统建筑不仅有着强烈的地域性建与宗教建筑风格,更承载了数百年来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这对研究和传承甘肃回族文化与传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1传统建筑是回族文化与精神的载体
在回族形成的数百年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围寺而居的聚落模式,清真寺在回族的日常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小至一日五次的礼拜,大到重要的穆斯林三大节日,穆斯林信徒均会不时地与清真寺接触,清真寺就是他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是宗教建筑的拱北,作为穆斯林先贤的陵墓,寄托了教民对宗教的深厚感情,所以说建筑中寄托了回族对民族、文化、生活的热爱,也是联系回族社区的重要纽带,是沟通教民之间感情的重要场所。
3.2传统建筑是启发和传承民族信心的载体
回族有着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而甘肃回族传统建筑艺术更是回族建筑的重要代表。它在使用功能上不但传承于伊斯兰建筑体系,建筑形式上更融合了中国传统建筑的精髓,并结合独特的地域环境发展出了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不论是大至教坊制的城市聚落格局,还是小至建筑中的装饰构件,都凝聚了回族数百年来的智慧与发展、承载了回族对美好事物的追求与向往,是这个民族自尊与自信的重要体现。
3.3传统建筑是甘肃回族地区文化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回族文化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甘肃回族聚居地区历史文化与传统文化独特,今天的回族伊斯兰建筑由于受社会变革及世界建筑多元化发展趋势的影响,正经受传统与现代,已有文化与外来文化的撞击;当下中国,正在大力提倡弘扬传统文化,我们只有在保护传统的过程中,发掘出那些积淀在建筑中的精髓,结合新时期的要求,才能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发展提供足够的历史与传统支撑。
3.4传统建筑已成为甘肃回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甘肃回族地区要全面发展,经济发展是最重要的基础。回族聚居地区及其伊斯兰建筑的独特风貌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中国的民族地区的民族建筑历来对外部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同时也是对外交流的重要资源,合理利用甘肃回族文化与建筑特点,发展出适应当地条件的旅游资源,可促当地进经济多方面发展。
4.甘肃回族伊斯兰传统建筑保护的可行性措施
4.1应尊重回族群众对本民族、本地域文化的认同,教育群众热爱并延续自己的历史文化与民族文化。
传统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只有群众自觉地加入到保护的行列中,建筑才能永久长存。保护传统建筑尤其是文物建筑是全社会、全民族的共同义务,更是当地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由于条件所限,甘肃回族聚居区往往经济较为落后,群众文化水平较低,这就要求政府、社会应当积极的引导当地群众,加强对伊斯兰传统建筑保护的认知。
4.2做好城市与乡村回族聚居区发展规划,做到统筹发展
要保护好伊斯兰传统建筑,首先要合理的将其纳入到地区整体发展规划体系,做好城市与乡村发展规,避免在发展的过程中造成传统建筑无法挽回的损失。在当前城市现代化和乡镇城市化快速演变的大背景下,由于规划与保护的滞后,全国各地的传统建筑均受到严重毁坏;如何在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好得加强对传统建筑的保护,已成为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社会问题。保护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与传统建筑,首要的责任是各级政府应在地区发展过程中,把保护传统建筑作为地区发展规划的一个重要目标来对待,并且作为一项基本政策长期持之以恒,才会在城市与村镇发展中逐步显示出规划的重要性。
4.3采用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保护伊斯兰传统建筑,不仅是保护建筑的现状、更是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在伊斯兰传统建筑保护中要充分认识到他的文化特殊性,确保在保护过程中做到维护传统建筑有形与无形的文化特征,适应宗教要求;要注重发掘各方面资料,开展历史、宗教、民族、社会、建筑、美术等多学科合作,通过多学科的综合研究、相互配合,综合运用各学科的知识对传统建筑进行研究;可以利用传统技术和现代科技相结合,全面、深入、确切地调查认知传统建筑,使得保护措施更有针对性,更科学。就在2014年,在甘肃省住建厅的主持下,由兰州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和单位共同进行的“甘肃传统居民、传统村落调查与保护”正式启动,相信这一工作会促进对甘肃伊斯兰传统建筑的保护。
4.4保护范围应适当、合理、重点突出
甘肃回族聚居区历史久远、分布广泛,伊斯兰传统建筑众多,保护范围可先涵盖重要的历史聚居区,应优先保护重要的传统建筑和传统工艺,突出重点与特点,在有能力与条件的情况下再将范围扩大。例如临夏伊斯兰建筑中广泛应用的砖雕技艺,在2006年5月20日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使得社会对此项传统建筑技艺产生了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对临夏传统建筑的进一步研究和保护。
5.结语
甘肃的伊斯兰传统建筑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但全球化与现代化背景下的社会融合与发展也严重干扰了其特色鲜明的地域特征,对优秀的传统建筑产生了很大的破环。处于这样一种大的建筑文化环境之下的甘肃伊斯兰传统建筑要想做到传承与更新,除了自身的积极发展之外,有目的、有阶段的保护也是一个重要的手段,也是我们当下传承与发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体现。
参考文献:
[1]李志辉.浅析回族建筑风格[J].建筑创作 2005,08.
名称: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
乙方(农民工):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者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岗位担任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应当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和质量标准为: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元,每月工资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
五、劳动保护
1、甲方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依法享受因工伤亡待遇。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规定的作业场所和防护设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六、其他约定的事项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鉴证机关(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关于制发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试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基金来源,加强对劳动保险基金的管理,促进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分资质等级、隶属关系和经济类别,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也不分资金来源、隶属关系,均按照本办法实行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是指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所列劳动保险基金。
(四)根据各类所有制建筑施工企业并存的现状和建筑工程计价实行预算制的特点,统一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不再按企业资质等级和经济类别制定费率标准。
(五)建筑施工企业应参加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险基金实行分级收取,分级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建设单位从工程投资中收取。
二、收取管理
(一)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全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后,计取标准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统一核定,暂按建筑工程总造价的3%计算。如有调整,须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二)劳动保险基金应在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中单独列项计算,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时必须先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险基金按建筑工程总造价中所含劳动保险基金总额的100%一次性预交。工程竣工结算后,按审定的结算金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对没有预交劳动保险基金的工程项目,各地、市、县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工程报建及开工手续,建筑施工企业也不得施工。建设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劳动保险基金或工程竣工后不进行清算,拖欠劳动保险基金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产籍登记。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分工,收取劳动保险基金:
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收取由自治区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招标投标项目的劳动保险基金。
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由地、市、县报建招标投标项目的劳动保险基金,并负责将代收的劳动保险基金及时上缴。
(五)本区建筑施工企业到外省承包任务的,应将按工程所在地规定收取的劳动保险基金数额如实上报主管本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
(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劳动保险基金必须直接上缴同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银行不设立劳动保险基金帐户。具体收取管理办法由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另行制定。
(七)收取劳动保险基金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批准减免劳动保险基金。
三、拨付管理
(一)享受劳动保险基金拨付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2、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健全;
3、就业人员相对稳定,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宁施工许可证》。
(二)建筑施工企业于每年元月底以前编制劳动保险基金年度预算,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负责本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作为该企业所需劳动保险基金的凭据。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拨付劳动保险基金。具体办法由自治区建设厅和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劳动保险基金的拨付标准:
1、拨付劳动保险基金,以企业上交的社会统筹费为拨付依据。有分包行为的,应扣除分包工程所含劳动保险基金。
2、参加社会保险的国有和城镇建筑施工企业按企业实际支出拨付。
3、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控制在企业自行完成建安工作量中应取劳动保险基金的20%以内拨付。
4、中央及外省入宁的建筑施工企业已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支出劳保费拨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控制在企业自行完成建安工作量中应取劳动保险基金的20%以内拨付。
(五)对不按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统筹费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的委托扣款通知后,有权代扣代缴。
(六)实行劳动保险基金统一收取、调剂拨付后,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离退休、退职的条件及审批按国家和自治区的现行规定办理。
(七)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劳动保险基金使用的管理,按季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离退休职工的增减情况及有关报表,并接受建设、财政、劳动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八)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或与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复印件报送主管该企业拨付劳动保险基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季报送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统计报表,作为拨付劳动保险基金的凭据。
(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审定的劳动保险基金拨付计划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从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办理拨款。
四、监督管理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报表等制度,并接受财政、劳动等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
(三)劳动保险基金是为了解决建筑施工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从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提取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财政部门也不得用于平衡预算,结余部分结转下年度滚动使用。
(四)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对拨付的劳动保险基金要及时足额上缴社会保险部门,对不按规定上缴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停止拨付劳动保险基金。
(五)未按规定交纳劳动保险基金的建设项目,建设管理部门为其办理报建开工等手续和产权证书的,要追究该部门领导及经办人的责任,并责令追回应缴劳动保险基金。
五、附则
(一)实行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收取、调剂拨付办法后,企业享受该费用的各类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仍由企业负责。
(二)建筑施工企业如发生分立、合并、重组情况时,应在完成分立、合并、重组工作后一个月内将企业的变化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重新办理劳动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手续。
1、《巡回检察组》的主题曲是张杰的《像一道光》,片尾曲是张杰演唱的《像一道光》,插曲是王晰演唱的《信念》。
2、《像一道光》是张杰演唱的歌曲,由张镒麟作词作曲,该歌曲是电视剧《巡回检察组》主题曲,于2020年12月16日发行。“当命运嘲弄,被所有困难抵挡,迷失的方向,拼尽了所有的力量。”《像一道光》摒弃了传统正剧大开大合的配乐旋律,而是从普通人的角度出发,用最简单的歌词传达情绪。开始的低语男声,温柔中透露着坚定的力量,部分情绪骤然拔地而起,像一道光冲破黑暗和迷茫,振奋人心,展现了正义执法者对理想的坚持和追逐。
(来源:文章屋网 )
工会组织要到群众中去,主动听取群众意见,集中群众智慧做到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掌握员工心理诉求,通过走访、座谈、问卷、网络建议等形式。掌握员工心理状态、内心声音和精神渴求,真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尽全力帮助协调解决员工的福利。
感情决定立场。只要工会组织为群众多添一份温暖,群众就会对工会工作多生一份感情;只要工会组织为群众多尽一份责任,群众就会对工会组织多生一份信任。因此,工会组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理念,坚持用创新精神,全方位融入企业管理的中心工作,努力把工会工作方针作为完成经营目标、构建和谐企业、促进科学发展的行动纲领,赋予工会工作以新内涵、新特色、新活力,进一步挖掘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使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思想是认识的先导,文化是行为的向导,理念是实践的体现,工会群众文化的优势就在于群众性、倡导性。首先,用“五爱”提升安全文化的内涵。通过对职工进行“爱国爱企爱岗爱家爱人”的“五爱”教育,使职工把热爱生活、珍爱生命、珍爱岗位、珍爱家庭的情感转化为“我要安全”的自觉行动。牢固树立“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被别人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让别人伤害别人”以及“安全才能生产、安全才有效益、安全才能回家、安全才能幸福”的思想观念。其次,用“多彩”提升安全文化的价值。通过开展“我要安全”文艺节目展演、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安全文化交流、征文、反思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把安全思想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等渗透其中。使职工不仅真切地感受到安全带来的吉祥、健康和快乐,而且潜移默化中给社会和企业带来的进步和发展。第三,用“激励”提升安全文化的心境。充分利用宣传阵地,营造氛围,做好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工作,形成品牌化、特色化、差异化;持续开展学劳模、争标兵、比贡献以及“亲情话安全”“赤脚医生进班组一线”“五型”班组等各种创优争先的竞赛活动。通过大力宣传、表彰安全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做到安全的氛围,激励职工人人争做安全标兵。
发挥工会群众经济的优势
在生产、生活实践中,不但要有安全的思想、安全的意识,还要有安全的技能,才能实现安全的目标。首先,企业工会组织要引导职工树立全新的学习理念,树立“学习为本”的思想。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建设职工书屋,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参与完善的个人培训档案,根据不同的情况量身定制培训计划,让学习成为每位职工的内在需求。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团队、学习型家庭、争当知识型职工等活动。通过专业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技能比赛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名师带徒与定题攻关相结合、兴趣协会与专题研究相结合。使职工对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熟记于心、熟用于行,应变能力、排险能力不断增强。其次,紧密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服务生产经营大局。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等活动。通过评选优质项目、金点子建议、创新品牌等形式,鼓励、引导、帮助职工为安全献计献策。第三,大力开展以“学习一门新技术、运用一项新科技、提出一项新建议、改革一项新工艺、推广一项新成果、创造一条新经验”为内容的“六个一”安全创新竞赛活动。鼓励职工强素质、练绝活、创品牌、增效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安全型、效益型、和谐型企业。第四,开通网上远程教育。开发安全培训软件,把教育阵地设置在网络中,让全体劳动者能不受传统课堂教育的时间与空间限制,自主地参加学习,使教、学的方式更加贴近时代需求。研发安全生产网络游戏。在游戏中,根据不同作业环境和作业岗位的特点设置事故陷阱和安全闯关,模拟生产现场的常规与非常规作业(危险作业),再现各种事故现场和事故原因分析,如果游戏者不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就有发生伤亡的危险,这样员工学习安全操作知识趣味化,更容易记住。让员工素养和安全操作技能有一个提升,组织“我读书我受益”、“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等多种文体赛事活动,满足群众多元化的需求。
发挥工会民主监督的优势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从现在起到二〇二〇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到二十一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这四十五年内我党治国理政之核心理念,而且是我党在今后更长的历史时期内,即整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内治国理政之核心理念。实质上,它也是我党在关于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样一个基本理论和纲领问题上的核心理念。民间组织是我国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必须充分重视发展民间组织,推进社会和谐。
一、民间组织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的主体。自人类诞生之日起,人就必须在互相依赖协作中从事各种活动,这种互相依赖协作的总和就是社会。因此,社会和谐集中体现为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友好相处和共同发展。目前,“我国已进入到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如收入差距过大、地区发展失衡、资源分布不均衡、环境污染破坏严重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不同社会群体的摩擦和冲突随之产生。这些社会矛盾和问题给社会和谐与稳定带来了巨大挑战。因此,我们特别强调全体人民要共同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广义上讲,民间组织是指非官方的、按照一定的宗旨和系统建立起来并为实现其目标而形成的集体。其形式包括:法律范围内登记和未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民间组织有不同的称谓,如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社会组织、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人民团体、第三部门、志愿组织、中介组织、公民组织、公民社会组织等。目前,我国政府文件认可的民间组织的范畴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间组织与政府及企业有很大的区别。它既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统治公民的权力体,也不是异化于市场之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体。它有以下四个显著的特点:其一是非官方性,即这些组织是以民间的形式出现的,它们不代表政府或国家的立场;其二是非营利性,即它们不把获取利润当作生存的主要目的,而通常是把提供公益和公共服务当作其主要目标;其三是相对独立性,即它们拥有自己的组织机制和管理机制,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无论在政治上、管理上,还是在财政上,它们都在相当程度上独立于政府之外;其四是自愿性,即参加民间组织的成员都不是强迫的,而完全是自愿的。民间组织的主要功能是动员社会资源、提供公益服务、推动社会协调并参与社会治理、干预立法和公共政策等。正是这些特征和功能,使得民间组织能够以其独特的方式影响社会、改善人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学习、工作及思想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养
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业务功底是驾驭工作的基础,为此,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房产局是一个政策性、业务性非常强的部门,对于我这样一个刚加入房产系统的“新兵”来说,唯有不断的学习丰富充实自己,工作中才能游刃有余。无论工作多忙多累,我都会抽空闲挤时间加强自身的学习,努力克服工学矛盾,自觉地向书本学习,学习成功的经验和先进的管理知识;向实践学习,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操作技能。
(二)、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
自到房产局任职以来,我就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这种压力一方面来自组织对我的信任,另一方面来自我自身对房产管理工作业务的不熟。工作中我要求尽快熟悉情况,尽快进入角色,通过自己和大家的共同努力,工作平稳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
(三)、强化大局意识,树立全局观念
作为住建局党组成员、房产局局长,我非常清醒自己所处的位置,始终牢固树立整体观念,立足于全局,服务于大局,维护系统整体利益,尊重局长权威,与班子其他成员密切配合,时时处处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对上级服从不盲从、从上不唯上,充分发挥副手和中层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局上下拧成一股绳,共同推进工作。
(四)、强化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
作为房产局党风廉政建第一责任人,我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我认为“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为此,在工作中我率先垂范,首先做到风清气正,公正严明。时刻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来规范自己,用党纪政纪和廉政规定来约束自己,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以身作则,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今年以来,我们对机关内务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形成制度汇编装订成册下发到局属各二级机构,并在房产系统内大力推行开门办公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窗口部门实行挂牌上岗。同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对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议,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学习不够系统、深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对我们房产工作提出更严峻的挑战,只有不断更新知识储备,与时俱进,才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这一点我非常清醒,为此,我从没放松过学习,但因平时事务性工作比较多,真正用于学习的时间明显不足,同时,在学习过程中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工作中需要什么知识,学习什么知识,没有系统、全面、深入地开展学习,在学习过程中,满足于一知半解,没有真正学深学透。
(二)、工作布置多,检查督促落实不够。房产局事务多,总觉得有许多事要办,一心只想把事办好,往往把工作布置下去之后,交给分管副局长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少。
(三)、与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交流、谈心不够。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会议和日常具体事务中,深入到局属各二级机构、机关各股室调研交流少,对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掌握不十分透彻。究其原因,从主观上讲,领导分工负责制,把事情多数都推给副手管理,工作过于放手;从客观上讲,自来到房产局任职,事务一直比较繁杂,没有花很多的时间与同志们一起交心、谈心。
(四)、工作方法需要进一步提高,有些急躁,导致好心不一定能办成好事。
(五)、思想上有些放松,工作创新不够,只求平稳就行了。
三、今后努力方向
(一)、强化对各类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努力克服和纠正轻视理论学习倾向,纠正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的问题,更加自觉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坚持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化工作的思路,坚持按科学规律办事,谋求创新发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带动班子的整体建设,增强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