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质量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3 11:05:5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服装质量报告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服装质量报告

篇(1)

随着电力企业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用电客户与企业之间想要进行合理的沟通,就需要采用业扩报装的沟通渠道,这样才能为用户提供一个更加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将更加优质的服务提供给用户,这一业务平台的建立对于电力企业以及用户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需要相关人士对其加以更加深刻的认识。本文主要从这一方面出发,对业扩报装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在服务中的质量与整体水平,电力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良好的形象,让人们对整个行业刮目相看。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够引起电力企业足够的重视,更好的发展我国的业扩报装服务。

1 业扩报装的概念

首先要对业扩报装的概念具有一定的认识,这一业务的主要功能就是对用户与电力企业之间进行有效的联系,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是电力企业的首要任务。因此有必要在电力企业的发展环节建立起一个开放式的平台,业扩报装实际上是一个对外开放的窗口,能够展现出电力企业的发展水平,对自身的形象加以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内容中,主要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处理用户提出的用电申请,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再确定合理的供电方案,紧接着根据方案中的内容加以实施。用户与电力企业之间签订了供电合同,并且为用户安装电表,自申请之日起,直到用户可以使用电表的一日,都是业扩报装的过程,是电力进行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内容,无论是对于电力企业而言,还是对用户而言,都具有现实的意义。

业扩报装的主要意义在于,发展经历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原有的发展模式是卖方市场,而当前则是买方市场。这一转变是积极的,尤其是在树立形象方面,有助于今后的发展,企业在建立的过程中要想重视起形象的树立,就要坚持在业扩报装业务中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令用户满意,符合社会的发展。电力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与业扩报装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健全,需要从管理方面入手,只有这样,才能令业扩报装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在日常用电的过程中,用户想要办理手续会十分复杂,并且需要向电力企业提前提交申请,还有一些用户因为不满于供电的可靠性,所以会进行投诉,在这种情况下,电力企业的员工会通过计算机办理相关的业务,例如查询资料、输入信息等,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对信息加以修改或者进行加工的过程,实际上,工作人员在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并且也不能保证最终的结果是让人满意的。因此业扩报装的出现对工作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帮助,不但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工作效率也得到了显著的提升,用户对于业扩报装这一系统的评价也颇高。应用业扩报装系统,令电力企业的服务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提升,我国电力企业的销售情况也出现了明显的好转。

2 业扩报装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随着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大力投资了业扩报装系统,这一系统的功能以及在电力企业中的应用受到了广泛的青睐,可以说是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契机。但是业扩报装的功能不仅仅是局限于此,还可以得到更好的完善,下面笔者就提出了几点有待改进的地方,希望在今后的业务中可以得到完善。

首先是在进行用户申请用电的受理阶段,用户需要在实际用电情况的基础上向电力企业进行申请,电力企业根据申请的情况将供电计划制定出来,整个计划需要满足经济性、合理性以及安全性的需要,同时在完成供电方案的制定以后,还要对供电工程进行合理的投资并且进行施工,双方签订合同,保证各自的权益。在整个业扩报装的过程中,首先要进行用电的申请以及办理,这时拉关系以及走后门的现象就屡屡发生,这是缺少公平公正性的一种表现,甚至还会有违规情况的发生,频频出现的托熟人办理的现象间接验证了我国的电力企业还尚有不足之处,对电力企业产生一定的阻碍,操作人员在进行业务受理的过程中存有私心,必然是不利于业扩报装服务质量的提升的,甚至这些现象的产生必然会造成业扩报装失去正常运行的环境,不利于电力企业顺利的发展。

在明确供电方案的时期,也会产生一些不恰当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也会对电力企业的发展以及用户的正常用电产生阻碍,以供电方案的编制为例,因为供电设备的不同,对供电方案的制定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又比如电缆的材质不一样,长度具有差异性等,这些对于工程造价都会造成直接的影响,一些用户为了尽可能的降低费用,而随意的改变供电方案,这样业扩报装的最终造价就降低了,必然会为电力企业正常的效益造成不利的影响,损失严重。

在合同洽谈及设备采购阶段,很多客户有贿赂电力企业工作人员的行为,以求降低工程造价,如果没有相关的管理机制对此进行严格管束,就会给个别作风不严谨的工作人员的机会。另外,在采购相关设备的时候,由于各类电力设备的生产产家众多,设备的型号及规格、质量等都存在很大的差异,产品的价格也各有不同,如果采购环节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对其制度规范化,很容易出现以次充好或者虚报价格的问题,既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又会损坏企业的利益。

3 加强电力业报装管理的措施

3.1 加强法制建设

保证供电工作科学、规范地进行,就应该加强电力管理的法制建设,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的法律约束,严厉打击那些违法行为和破坏企业管理工作的行为。同时,企业应顺应市场需求和时代背景,科学合理地调整运营观念。对具体的工作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将电力业扩报装系统作为整个企业的主要服务体系。

3.2 简化报装流程

就目前我国的电力也报装工作来看,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工作效率就是其中最常见的问题。为了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先要提高企业的工作管理效率,这就要求报装的流程应尽量精简,同时,还需要加大相关的规章管理力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度的执行和业务检查的力度,精简报装相关资料。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尽量缩减签字盖章的环节,将申报用电环节中必须签章的部分改为申请等等。

3.3 建立健全服务监督评价机制

在企业的业扩报装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对业扩报装工程的整个过程实行实时监督和检查管理,将检查结果公开,并实行相关的惩罚制度。同时,还可以建立相关的工作评价机制,有供电企业和客户双方共同对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选购、工程质量以及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和评价。

结束语

电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对业扩报装工作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对整个流程也要进行简化,电力企业各个部门要进行合作和支持,对用户的利益进行保障。电力系统在发展过程中会更加完善,服务质量也要进行提高,这样能够创造出更高的价值,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张映江.地区供电局业扩报装服务效率提升研究[J].质量探索,2016(1).

[2]丁红文,董亮.以四个纬度评价与提升大客户业扩报装服务[J].新疆电力技术,2014(3).

[3]郭改霞.加快业扩报装工作的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2014(11).

[4]刘慧,樊立攀,潘波.湖北地区客户用电报装“互联网+”系统平台建设与运用[J].湖北电力,2015(S1).

篇(2)

检验报告一般应包括的基本信息如表1所示:

常见问题

由于纺织品、服装产品种类繁多、检测项目众多、分析方法复杂等因素,导致纺织品、服装检验报告出现差错的概率较大,常见的问题有:

一是基本信息不全。检验报告中的基本信息应包括: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名称、质量等级、生产批号、生产单位和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样品数量、样品状态、检验日期、检验类别等信息。一份合格的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这些基本信息,它是所检产品的身份特征,缺少任何一项都将给所检产品的认定带来争议,从而影响报告的法律效力。但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常出现漏填、错填等现象。如:“样品名称”必须是明确而具体的实物名称,但在检验报告中我们经常会见到“服装面料一块”等含混不清的表述;有的产品有质量等级的要求,但在检验报告中却未翔实地体现;有的将生产单位“××市××服装厂”写为“××××服装厂”,虽只漏掉了“市”,但显得很不严谨。诸如此类看似很小的问题,有时会直接影响到检验报告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是“检验依据”不符合要求。服装的检验依据一般是指产品标准和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有时也包括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国标准共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其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有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之分。由于服装种类繁多,从而导致了涉及到服装的标准数以千计,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对产品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还要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服装检验报告中检验依据存在问题的占了较大的比重。具体分析归纳有如下几个方面:

①同一检验结果采用检验依据不同产生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如:纤维成分含量,标称:70羊毛/30腈纶精梳毛针织绒线,采用强制标准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作检验判定依据和采用产品标准FZ/T 71001―2003《精梳毛针织绒线》作检验判定依据的情况差异如表2。

②部分检验项目(如:羊绒衫起毛起球)在所引用的检验依据中不作要求。这主要是由于有些老的产品标准中未引而检验报告中仅将产品标准作为检验依据,且未将检验项目所涉及的标准均作为检验依据所致。

③数据单位和技术要求等项目填写上存在缺陷。数据单位一定要与检验标准的要求相一致,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不能将“%”作为计量单位。技术要求是判定所检项目是否合格的唯一依据,“技术要求”一项的填写至关重要。如不及时掌握更新信息将有可能导致错判。

④“检验结果”的数据处理上存在问题。“检验结果”是检验报告中比较重要的一栏,“检验结果”中数据有效位数常与标准要求不一致,一些检验报告中存在不按照检验方法要求修约及随意修约的现象。由此,将会导致一些临界值结果上的错判,影响检验报告的质量。此外,如果检验结果小于方法的检出限,检测结果中应标明“小于检出限”而不应标示具体的检测数据;如若标示为“未检出”,则应在“备注”栏内标示该方法的检出限。

三是“检验结论”填写不规范。检验结论并不是简单地在报告上标注“合格”或“不合格”,而应将检验依据也纳入检验结论中。应具体说明产品是符合哪些标准要求而被判定为合格,或者产品是因哪些检验项目不符合何种标准而被判定为不合格。服装检验报告中一般将实物质量和产品标签分开判定后,再进行综合判定。实物质量的判定一般按检验依据上的技术要求进行,但在标签检验和判定上常存在不妥之处。服装标签内容除应标注品名、面料纤维成分、执行标准、洗涤说明、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外,一些特殊产品还有一些特别要求。总之,服装标签应符合所有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而不能仅以个别标准作为检验和判定的依据。

几点建议

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制度上规范。出具一份高质量的纺织品、服装检验报告需要有一个规范的制度为基础。 针对检验报告所制定的制度,应涉及从抽样到报告出具整个过程,包括抽样、运输、贮存、检测、原始记录、出具报告等各个环节。每个环节应根据不同样品所需要的不同要求制定相应的细节条款。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检测过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而达到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要求,最终确保检验报告的质量。

篇(3)

消费者是最终用户,只有以消费者为中心,满足消费者需求,才能真正提高市场占有率。

(一)国外服装企业标准执行情况。国外服装公司客户都有自己明确的质量标准和手册。要求所有的供应商去遵守。如澳大利亚的零售商Myer、Just Group,欧洲的HM、ZARA等等都有严格的标准。在这方面,欧盟的限制要求(REACH法规中的SVHC清单和限制清单)是最多的。对于服装零售商的质量标准,供应商也必须遵守,从面料辅料准备开始,要求面料辅料生产商按照客户标准要求进行生产。面料完成后由第三方权威测试公司如SGS、ITES等等按客人指定的内容进行测试。测试结束后,把原始报告提交给客人。如果测试结果没有达到客户要求,供应商必须重新对面料和配料进行整理。如果还不能达到要求,也有可能取消,或者进行成衣穿着测试,客户也可能根据具体款式结合测试结果具体分析。如面料纰裂测试不过关,但款式肥大,客户有时也会接受。不过最好是在面料安排前把实际能够达到的结果告诉客人并与客人协商。

成衣进入流通领域后,亦有可能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如消费者把洗标要求干洗的服装,水洗了,消费者就自己承担责任。但如果消费者按要求洗涤,而企业没有提供正确的洗标要求,造成严重缩率,褪色或拉链开裂等问题,会招致客户全部退货,供应商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二)国外公司服装标准化实例。新西兰著名服装公司Pumpkin Patch是儿童服装公司,在美国、英国、澳洲、新西兰、中国都有销售门店。

1.它要求它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上各国的法律法规要求,定期与供应商签署合约,保证产品符合有关标准,并承担因不良产品带来的一切后果,比如小孩吞食松脱的扣子而死亡;小孩穿着没有危险标识的睡衣,烤火炉取暖太近而造成烧伤等。

2.国外政府通常没有专门抽查服装等检测部门,但法制健全,任何人都可以去商店买到成衣然后拿着检测报告把商家告上法庭,所以商家均不敢掉以轻心,否则有可能招来巨额赔款和不得不销毁产品。

3.为了能跟踪每件产品,Pumkin Patch 公司要求供应商提供服装工厂和配料工厂详细联系地址,并定期审核。

4.一旦出现质量事故,比如产品大货已完成或者已上架销售,才发现纽扣含铅量测试不合格,它会采取全球调货原则,把这批产品挪到对服装纽扣含铅量没有要求的国家,比如新西兰、澳洲等国家。总而言之,全球各国在服装特别是有关安全方面都有不同程度严格的服装标准去约束。对于强制的国家标准,是必须遵守的。如果没有遵守,而遭到投诉,本地供应商会遭到重罚。

国内标准执行情况

我国标准分类。我国的标准按性质可分为两类: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代号为“GB”,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要求对于一些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必须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加以违反、变更。推荐性标准,代号为“GB/T”,是指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的具有指导作用而又不宜强制执行的标准,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允许使用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加以选用。

目前我国纺织品和服装消费品,主要有两个强制性标准:一个是标识标准,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一个是安全技术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纺织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符合GB 18401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服装除了强制性标准外,还有很多其他推荐性标准,其中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每个服装标准都有它的适用范围,生产企业按照自己的服装特征自觉地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比如羽绒服执行的产品标准GB/T 14272《羽绒服装》,牛仔裤执行的产品标准FZ/T 81006《牛仔服装》。也有很多的产品标准可以适用于多种材料的服装,比如FZ/T 81007《单夹服装》,它的适用范围是棉、麻、丝、化纤及其混纺织物为原料成批生产的单、夹服装。但一件服装执行的不仅是一个产品标准,它还有一个乃至几个引用标准,如服装号型标准、相应的面料标准等等。每当新标准后,标委会、第三方检验室等部门就会举办新标准宣贯会,帮助服装生产、管理、检验等部门正确理解和执行新标准。

政府职能部门对产品的监督管理

我国大多数生产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方可出厂。此外,政府职能部门还要监督抽查,促使企业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严把厂门关。 对不合格企业和产品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对不合格商品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零售终端的市场如何做好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工作在零售终端至关重要,零售终端面对的是一个个消费者,每个消费者挑选一件服装,就是对商品质量的全面验收。所以要加强对服装商品质量的全面监控,就必须重视商场的标准化工作。

市场商品标准监控工作,体现为进店前监控和进店后销售中监控。进柜后的监控又分为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

进店前检查。服装类品牌方生产厂家(简称厂家)与零售终端卖场(简称卖场),达成经营合作意向后,卖场采购负责人会向厂家索取相关的证件《服装类质量检验报告》。一般来说厂家提供的质检报告按检验方式分为:抽样检查、送样检查。按商品区分为:面料检查、成品检查。一般合作前期采购负责人收取的报告通常为委托检查的《服装类质量检验报告》,实际上只能证明报告中所列出的商品具备合格的销售条件。

进店后销售中检查。各品牌厂家商品进入卖场销售中,由于之前所索取的资质具有一定的有效性,如服装换季、新品上架等,卖场终端就要跟进一一对应的产品合格证。

1.内部检查,内部检查从部门职责划分为,卖场内销售部门的检查和负责公司产品质量和顾客投诉的部门检查(客服部),客服部起到了对销售部的监督作用。销售部门负责后续的日常跟进检查,这期间主要检查《商品质量检验报告》的有效性。这里的有效性主要是检查专柜的报告是否过期,一般性报告如果标注有效时间,按报告上具体日期进行复核。如没有标明时效性的,按一年有效性进行复核。服装类商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可分为面料与成衣两种类型,但是流通零售终端所有上柜的商品,国家没有强制要求每一款均要有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而是按出厂的《合格证》来检验是否可以进入零售企业进行上柜销售。从这方面来看,服装类商品由于占整体百货零售市场份额较大、产品种类繁多,国家是无法做到最细化的质量监控的。那么,有责任心的企业所承担的工作量就会增加较多。

2.邀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帮助检查。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商品的监督抽查,对受检企业来说极具法制约束力,但这类监督抽查是有计划性的,不是经常性的,一般情况下是一年一次。如果这样的抽查一年内次数多了,企业要增加经营成本,会产生逆反心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商场要不断加强质量监控,主要是靠内部手段了。对经过培训的商管人员有能力检查服装的外观质量,但内在质量问题很难感官看出,这就需要我们联合第三方技术机构,利用实验室手段对商品进行检验。 对不合格商品主要是以整改为主,整改不了的,下柜停止销售。这样的检查供应商能积极地配合,并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在商品零售终端发现的标准执行中常见的问题

(一)服装标准使用不当。生产企业对该标准的适用范围没有很好地理解,在吊牌上使用错误的产品标准。比如一件含羊毛10%的针织服装,标识标注的执行标准为FZ/T 73018《毛针织品》,FZ/T 73018《毛针织品》的适用范围是含毛量大于30%的毛针织品,显然含羊毛10%的针织服装是不能执行FZ/T 73018《毛针织品》,应用FZ/T 73005《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

(二)吊牌使用说明标识不全。有的生产企业技术力量薄弱没有执行标准也就是无标生产,在服装的吊牌不标注执行标准。有的生产企业对服装号型规格、纤维含量、洗涤方法标识不全,标注错误。最典型的是纤维含量比如一件亚麻30%粘纤70%服装纤维含量标示为麻30%棉70%。还有的生产企业钻标准的漏洞,某项指标按某个标准考核是不合格产品,执行另外一个不考核该指标的产品标准。

(三)标准制定滞后的问题。如目前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服装产品,尚无确切的适用标准。比如一件服装前片是粘纤机织面料,后片和袖子是聚酯纤维针织面料等等。还有的标准对某些关键指标考虑欠周到,修订不及时,比如FZ/T 0105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规定当标签上的某种纤维含量小于等于15%时,纤维含量的偏差为标称值的30%。而当纤维含量在3%以下时也用标称值的30%考核羊毛羊绒含量和棉麻含量偏差显然不适用。

针对以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很多的服装生产企业为了保证产品质量,都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控制产品的质量,有的企业标准pH值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的企业标准在上级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技术指标。

消费者并不了解一件服装所执行的所有标准,他们关心的是款式、材质、价格,他们希望购买的服装是穿着合体、舒适、安全,洗涤后保持原样的服装。他们的这些要求,就涵盖了服装产品各方面的理化性能。这就是为什么各个国家的服装公司都把这些测试指标,作为制定服装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总结标准在零售中的应用阶段

第一,被动阶段。主要表现为多数企业对质量不重视,市场上存在三无产品。政府主管部门技术监督局和工商局用强制性的标准,通过抽查、检验,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罚、公示下架的方式,进行强制规范,使得生产厂商在应付抽查过程中,被动提高了产品质量。

第二,由被动向主动过渡阶段。随着生产厂商对自己产品质量的重视,主动开始做内部质量控制。现在我国正处于由政府的强制要求期,向企业自发控制品质过渡阶段。

第三,主动对质量控制,拥有自己的品牌。企业为能满足客户需求,主动对服装质量进行控制的行为,并创出自己的品牌。品牌是一种财富,是某种品质的保证。国外企业视自己的品牌如企业的生命。这也是我们最终的发展方向。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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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2年国外扣留(召回)我国消费类产品情况分析报告[EB/OL].http:///Pages/main.aspx.

[7]上海市质监局儿童服装拉带、绳索安全风险预警(2013年第1号).中国质量新闻网.2013-05-31.

[8]EN 14682:2007 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 [S].

[9] BS 7907—2007 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的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 [S].

[10]关于加强出口美国、欧盟、日本儿童服装上绳带和小部件安全项目检验监管的通知.质检检函[2008]115号附件.

[11] ASTM F 1816—2004 儿童上衣的绳带安全规范 [S].

篇(5)

2011年8月末绿色和平组织公布了全球品牌服装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调查结果。这份报告直指耐克、阿迪达斯、彪马、匡威、KAPPA、H&M等多家全球知名服装品牌,称其产品中含有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残留。

由于此次绿色和平组织的报告针对的都是全球著名服装品牌,所以服装质量问题再一次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实际上,早在2005年欧盟就规定在其市场上销售的用于纺织品生产过程中的化学助剂其添加的NPE物质不得超过1000毫克/千克。国产品牌服装如何尽快弃用NPE或者是如何尽量缩短不使用NPE的时间,值得我们商榷。

NPE搅翻全球纺织服装行业

这份报告的绿色和平组织,是世界著名的NGO组织之一。所谓NGO就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它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是公民社会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

而在其报告中所提到的超过三分之二知名品牌服装产品中被测出的NPE,则是一种名为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物质。据了解,NPE在纺织业中都被广泛应用于印染、清洗等工序。而NPE一旦进入到环境中,就会迅速分解成毒性更强的环境激素――NP,也就是壬基酚。NPE是全世界公认的环境激素。有研究表明,即便这种物质排放的浓度很低,也极具危害性。

这一次绿色和平组织在全球18个国家采购了15个服装品牌的78件样品,其中包括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及鞋类。随后,该组织将这些样品送至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结果表明,超过三分之二的样品被检测出含有NPE。这其中也牵涉到中国的知名服装企业。

鉴于绿色和平组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一消息无异于一枚重磅炸弹迅速在全球的纺织服装行业中掀起了轩然大波。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我们得知,我国于2005年开始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18401―2003)中,已经对服装pH值、甲醛、色牢度和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有严格限量规定。也就是说,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装企业如果严格按照标准操作,一般情况下,进入市场终端的纺织服装产品是不会存在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现象的。

可以说,这一事件中又有不少著名品牌的纺织服装企业在服装质量问题上“栽了跟头”。实际上,我们回顾历史就不难发现,这些年因为纺织服装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导致企业进入困境甚至是破产倒闭的相关事例已经是屡见不鲜。

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以前大部分纺织服装产品检测不合格的主要原因还是标示不清,纤维含量不准确等。这一类情况相对于产品残留有毒物质超标来说,也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试想一下,哪一位消费者在面对有毒的纺织服装产品时还能够保持“淡定、从容”。如果说诸如纤维成分标示混乱等情况还有可能是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有意或者无意造成的,其所产生的后果尚不足以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但这类因为有毒物质残留而导致的质量问题,却不得不让人“提心吊胆”。

就以这次事件的“主角”NPE来说,它能够刺激模拟雌激素,对生物的性发育产生影响,因此会干扰生物的内分泌,对生殖系统具有毒性。更让人恐怖的是它会在环境中存在很长时间,而且它可以进入食物链,并且通过食物链逐级放大。

实际上,我国关于服装产品有毒物质残留的问题已经不是什么新话题。在以前大家更多关注的就是甲醛超标、pH值超标等传统污染问题。对于NPE这类的环境激素污染尚处于相对陌生的阶段,特别是广大普通消费者更是对其知之甚少。面对不断变化的纺织服装产品质量新现象、新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相关法规的制定、相关情况的及时掌握还需要行业内各方面共同努力。

面对NPE看中外品牌的危机处理

然而,由绿色和平组织报告引发的这次NPE事件发生之后,在我国市场上涉及的相关纺织服装品牌,国内企业跟国外企业表现出的处理方式、态度却大相径庭。这种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更深层次的思考。

2011年8月下旬,当NPE事件被公之于众之后立即引起了国内各媒体和一些消费者的注意。在被涉及的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诸多品牌服装产品中,国内著名服装企业李宁公司是反应最快,也是最先对这个NPE事件进行表态的公司。

他们分别于8月22日和24日,先后在官网上声明,不仅对“产品是否符合欧盟REACH标准”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解答,还作出了在供应链中实现环境友好型排放的积极承诺。同时,还在8月26日召开记者见面会,对之前提出的环境友好型排放承诺作进一步补充说明。

据了解,欧盟于2005年颁布了《REACH法规》,在其附录17中明确提出: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用于纺织品生产过程中的化学助剂其添加的NPE物质不得超过1000毫克/千克。李宁公司表示,该品牌所有产品都通过了第三方国际检测机构的检测,是安全的、无毒的,完全能在欧盟任何国家销售,消费者可以放心穿着使用。

实际上,从目前纺织服装行业的现状来看。纺织印染助剂共有近100个类别,1.5万个品种;纺织染料也有近万个品种。全世界范围内两者年消耗量接近500万吨。它们其中的很多品种或者含有或是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

我国纺织服装行业各相关研究机构以及生产企业一直以来都在研究如何减少有毒物质残留和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不过,这样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距离零污染、零残留的目标尚有一段距离。仅就NPE来说,我国政府也在2011年年初将NPE和NP加入《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但对于其在国内的使用和排放,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应的规定。

李宁公司积极应对NPE事件的做法,明显使其处于一个有利的位置。该公司通过记者见面会的方式,本着透明、公开的原则,让广大媒体以及相关消费者都明白了NPE这种物质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另外它对环境以及人类的危害具体有多大,并也了解到相关规定中服装产品允许的NPE残留量具体是多少。同时也是让相关各方了解到了国产品牌服装是严格把类似残留物的标准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的,负责任的做法。实际上,及时公布一些消费大众并不熟悉的信息、数据,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情,不但可以消除事件本身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同时对于企业的文化、品牌建设都是非常有利的行为。

反观同样处于风口浪尖的国外一系列著名服装品牌企业,则几乎无一例外地选择对此次事件保持沉默的态度。实际上,这也是这些国际大品牌企业对于中国消费者采用的一贯手段。它们习惯性认为,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同时,中国消费者对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的认知度不高,维权意识淡薄。所以,诸多国际大服装品牌企业并没有认真对待这次的NPE事件。

直到2011年9月初,才有一家外国知名品牌公司在其网站了一个对此次事件声明,称“其与中国境内公司的合作关系仅限于服装的剪裁和缝制,并未涉及面料取用和可能引发的染料、化学品使用,及水处理工艺等问题”,并且在短短几百字的声明中,基本上前半段都在说明其品牌悠久的历史云云。这简直就是一个“牛头不对马嘴”的声明。你在跟它谈产品的质量,它在和你聊品牌的历史;你在跟它谈环境污染,它在和你聊裁剪缝制。完全就是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不过,外国品牌服装企业如此傲慢的态度也确实是颇有“底气”的。首先,我国虽然已经将NPE和NP加入《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但这只是禁止含有NPE的服装对外出口,却并没有禁止其在国内市场上生产销售。对于NPE在国内的使用和排放,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应的规定。

另外,就在各大媒体对于品牌服装NPE问题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几乎在所有的外国品牌服装专卖店门口依然是人头攒动,生意兴隆。在成都一家阿迪达斯专卖店前,挂出了一个巨大的广告招牌宣传商品正在促销打折,店里更是被消费者挤得水泄不通。店员说并不清楚NPE污染的事情。不过,在该店不起眼的角落里却放置着一块“打折商品概不退换”的牌子。

面对如此火爆的抢购情况,外国品牌服装企业自然就有了傲慢的“底气”。这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老百姓手里的钱也逐渐多了起来。中国消费者的购买力已经在很多场合让外国人刮目相看,消费的盲目性也确实让“洋人”们大开眼界。但是,我们对于广大消费者这样一遇到打折就抢购,一看到洋品牌就追捧的行为,除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外也别无他法。

中外品牌服装企业面对NPE事件截然不同的处理态度,不但让我们见识了洋品牌对中国消费者的轻视,同时,也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紧迫性。

从NPE事件看服装企业的质量责任

从绿色和平组织义正词严的这份《时尚之毒:全球服装品牌的中国水污染调查》来看,虽然,我国雅戈尔、李宁等品牌服装产品的NPE含量都小于欧盟REACH规定的1000毫克/千克的标准,但是,在其他国家生产的服装产品中NPE含量却远远高于这个标准。其中,一件由菲律宾生产的T恤NPE含量更是高达27000毫克/千克。目前,谁也无法保证是否有国外企业生产的含有超量NPE的品牌服装产品进入了我国市场。

同时,我们注意到这份报告中所针对的品牌服装绝大部分都是生产运动服的企业。而在我国,运动服穿着最多的人群就是广大青少年学生。然而,让人遗憾的是NPE的危害恰恰也正是对青少年作用最突出的。据了解,NPE摄入量和性早熟密切相关。目前,已经有试验证明,NPE这种环境激素能导致雄性鱼类雌性化。科学家在对小白鼠的试验中发现,长期摄入NPE的母鼠产下的雄仔要比正常情况下小很多。由此可见,绿色和平组织的报告并非无的放矢。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与此同时一些服装企业的“吹鼓手”立即打着“学术争论”的幌子跳了出来说并无直接试验数据证明其对人类有影响。学术争论本无可厚非,但是所谓的试验数据不应该,也绝不可能从广大消费者身上来获得。我们不是神农氏,没有尝百草的豪气。我们也不是小白鼠,没有参与服装企业试验的义务和胆量。一个搞研究的学者若没有对学术安全负责的态度,即便学术成就再大也不过一“学术败类”而已。

实际上,NPE是聚合物,本身不是危险品,但NPE在自然环境的一定条件下会反应生成壬基酚。这是一种内分泌干扰物、致癌物,被称为“环境激素”――它一旦被排入环境,会在环境中存在很长时间,而且可以进入食物链。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的关注度正在逐步提高。尤其是对于食品安全目前更是各方关注的重点,但是对于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特别是对其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问题认知度尚严重不足。

传统意义上的纺织服装产品有毒物质残留,一般会在消费者穿着或使用之后出现皮疹、瘙痒等明显的症状。然而,类似NPE这种可以长期潜伏下来并无明显症状出现的毒害物质,我国广大消费者并不了解,也不清楚其危害的程度。据记者走访得知,这次NPE事件发生之时恰逢学生即将开学之际。综合各方面数据来看,涉及此事的诸多知名服装品牌的销量并没有因此减少,反而是有所增加。这一现象当然跟这个特定的时候有关。开学在即,不少家长都来为孩子选购运动服装。但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广大消费者对这一事件本身并不知情。几乎所有被问及的家长都表示没有听说此事,包括绝大部分销售人员也对此事件知之甚少。

服装面料等相关企业为了保证成品衣服的柔软、光滑、防皱免烫、不易褪色,厂家在原材料加工的过程中会使用到染料、柔软剂、精炼剂等近20种助剂,这些助剂中大都添加有NPE成分,因此成品衣服中残留NPE的可能性很大。那么面对NPE我们是否无计可施了呢?其实,目前已经有环保无害的“异构醇类表面活性剂”可以取代NPE,但该替代品价格要高于NPE,而且使用该物质对于厂家的技术水平要求也较高,大部分企业出于成本和操作方便的考虑,并没有采用这种替代品。

篇(6)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不适应当前煤矿的生产需要

近年来,我省煤矿资源整合,改革的步伐加快,大部分煤矿都已从半机械化采煤发展到如今的机械化采煤,煤矿产量从最初的十几万吨发展到现在的上百万吨。随着作业场所的变化,相应地催生了新的工种,也淘汰了一些旧的工种。而我省煤矿一直沿用了十几年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显然已不适应现今煤矿的生产需要,导致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混乱,致使一些岗位需要却使用不上劳动防护用品。比如:我省大多数煤矿是高瓦斯矿井,近些年煤矿安全事故多为瓦斯爆炸引起,瓦斯爆炸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电器漏电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二是人体静电产生的火花引发瓦斯爆炸。

目前我省煤矿井下职工的工作服都是用纯棉纤维制成的,而棉纤维本身并不是绝对的绝缘体,在相对湿度低于30%时,棉纤维的带电量有时还大于化学纤维,只有相对湿度高于50%时,因棉纤维吸水才不起静电。所以纯棉工作服不能替代防静电工作服,特别是干燥季节和我国三北地区更要注意这一点。因此井下矿工都应该穿着防静电工作服,而在旧的发放标准里只有四个工种的矿工着防静电工作服,致使现在煤矿给井下矿工配发的依然是普通纯棉工作服,这就为产生静电引起瓦斯爆炸埋下了隐患。

各集团服装生产企业在原料采购环节把关不严,存在很大漏洞

2009年我局对山西焦煤集团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调研时了解到,其下属的西山煤电集团、霍州煤电集团、汾西矿业集团都有自己的服装厂。这些服装厂也相应地为本集团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而作为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源头,理应把好质量的第一关,可遗憾的是这些服装厂根本做不到这一点。在调研中发现,这些服装厂所需的布料大多是从侯马市雅峰纺织制衣有限公司购买的。当我们索取这些布料的检验报告时,服装厂提供了一份仅检验原料要求一个项目的委托检验报告。我们知道布料的检验项目不仅仅是原料要求,而委托检验结果又只对来样负责,由此我们分析,服装厂忽视质量安全,没有把好制作劳动防护用品的原料进货关,从而导致安全隐患留到生产的下一个环节,把产品的检验当作应付上级检查的一项敷衍手段。

各集团供应公司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过程中对质量重视不够

为了保证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各集团公司规定由物资供应公司集中管理、 统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而供应公司在具体操作中存在着不足。

供应公司采购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具体表现在对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专业知识、国家标准、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全面。供应公司在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通常要求供货商提供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生产经营备案证书,安全标志证书以及企业的资信证书和产品的检验报告,而对产品的国家标准以及检验报告的性质不作全面的了解,这将导致有质量问题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矿工手中,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供应公司在货物验收上的手段单一,不能做到批批检验。一直以来,供应公司在货物验收上以检验包装、清点数量、查看检验报告为主,全然不知应该以产品的国家标准以及详细的检验报告来验收货物。比如:在《安全帽》GB 2811―2007中5.5条明确规定,“进货单位按批量对标准规定的特殊技术性能或相关方约定的项目进行检测,无检验能力的单位应到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验”,在调研中我们得知作为供应公司不知道也没执行这一环节。再比如:服装厂销售给供应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很多,而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只有一到两个品种,供应公司理所当然就认为所有产品合格。在调研中我们随机抽取了这些服装厂生产的棉衣、棉大衣、工作衣、紧身棉衣、工作背心等样品8批,经检验仅有3批合格,不合格率达到62.5%,不合格项均为填充物原料和pH值,从而进一步印证了服装厂疏于管理,在原料的购买上把关不严,以及供应公司在采购环节上的重大漏洞。供应公司与供货方的购买合同往往是长期的,而产品的检验报告却总是最初签订合同的那一份,要知道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是按时间按工种发放,从煤矿自身管理效率的角度考虑也要求各矿供应科实行“零库存”的制度,所以供应方也是分时分批给供应公司供货,这就可能存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采取分时间生产、分时段进货的生产原则,事实上,各集团服装厂从成本核算以求减少周转资金的角度出发,采取订单生产。那么货到一批检验一批,应该是供应公司验收货物的基本原则,而供应公司现行的验收方式和手段显然对产品的质量不能做到严格的控制。

通过对山西焦煤集团所属各矿以及其他民营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调研,我们了解到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使用的基本情况,随机抽取并检验了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使煤矿采购人员认识到因其对业务的不熟悉以及进货检验手段上的不全面导致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使本来应该保护职工在工作中免受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起不到作用,反而给职工带来一定程度上的身体损伤。

篇(7)

舆论源于天津市消协的一次比较试验

近日,天津市消协公布了今年5月至8月开展的速干衣比较试验报告。

比较试验样品由消协工作人员和3・15消费维权志愿者,在全市7个行政区内的10个实体店以及天猫、京东、亚马逊、苏宁易购等网店平台,按照普通消费者实际消费程序随机购买,样品涵盖了速干衣高中低档,实际购买价格从每件122.5元到980元不等。

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如下:一是在京东商城采购的标称为“上海艾牧途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品牌为“AIMUTU”的女士T恤短袖样品,产品标识、纤维含量两项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二是网购样品与实体店样品质量不一致,标称为“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的“NIKE ”品牌,在天猫上购买的样品在吸湿速干项目检测时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但在实体店购买的样品所有检测均符合相关标准。

这条新闻,将网购服装质量问题再次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而网购产品质量差于实体店,在服装等纺织品领域表现很明显,这一结论似乎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今年年初,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远程购物投诉超过2万件,其中网络购物投诉占比达到95.41%。电商平台被消费者投诉的最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商品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的现象比较严重。

7月份,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质量检验结果显示,从网上商城抽检的服装不合格率达到60%,远远高于商场和个体户的38.7%和32.9%,该组数据来源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2016年度流通领域服装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通报》,此次监督抽查的样品覆盖广州、深圳、东莞等7个地级市67家经销单位240款服装样本,涉及生产企业131家。

企业独家回应:问题产品已整改

据此,记者联系了本次比较试验中涉及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耐克、新百伦等生产企业的电话多次拨打无人接听,记者并没有得到这些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此事的回应。

但是,上海艾牧途服装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相关“负责人”王先生对此事给出回应。此次比较试验中,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身份从京东商城购买了该公司生产的品牌为“AIMUTU”的女士T恤短袖作为样品,结果发现产品标识和纤维含量两项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对于此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和问题产品目前的状况,王先生回应:接到天津市消协的检验结果后,公司已经改制了所有产品的标识,重新标注了纤维含量,目前,产品标识标注和实际纤维含量已经相符。而且,已经售卖出去的产品并不多。

至于原因,他坦言:由于面料是从外部采购,如果同样的布料需要分几次采购,公司只需在首次采购时对面料成分、含量等送检并出具报告,然后建立相关台账即可。如果同样的面料需要补购,公司一般不会再送检,只按照台账标注纤维成分,而服装标识的制作也是依据初始台账。

“那么,问题就来了――分次采购的同款式面料可能存在纤维含量差别,因为涉及到成本,我们不可能同样的面料进货几次就送检几次。我们在接到天津市消协的检测报告后对补货采购的面料进行检验,确实发现与首次采购时的纤维含量不一样。”王先生说。

“同款式服装是否存在网售版和实体店版在质量上的差别呢?”记者询问。

“我们网店和实体店产品在质量的把控上要求一致, 网络平台也会有相应审核,只是不排除网店与实体店同款产品因原料采购不是同一批而产生质量上的差异。”王先生解释道。

此外,王先生诉苦道,公司也很重视产品质量,尤其是出口产品,一旦被退回来,损失很大。这些产品只能作为库存,慢慢消化。至于怎么消化,他说一般是当作福利发给员工,如果数量太多,就会低价卖给分销商,由分销商卖到农村等低端市场。

这些经销商是否会在淘宝、京东等网络平台开设个人店铺售卖问题服装?其实这个问题早已有了答案,记者多次对服装生产企业的调查中发现,有些服装在被相关部门查出问题后,生产厂家可能会依法下架官网或者网上旗舰店的产品,但对分销商以个人店铺形式售卖的同批次产品,并没有采取召回等措施。而耐克、新百伦等品牌服装被查出质量问题已非首次,有时候,工商明明早已要求相关产品下架,记者却依然能找到在网上店铺,甚至线下折扣店售卖的同批次产品。

篇(8)

此次抽查共发现48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和纤维成分含量等多个项目。多款品牌服饰在此次抽查中被曝有质量问题,其中,茵曼女装被检出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超标。因此,记者采访了茵曼女装相关工作人员。

问题女装:只是预售样衣

数据显示,标称由广州汇美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商标为茵曼的女装上衣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型号为160/84A(M),生产日期2013年4月(款号:8310410483)。由于该项目不合格会对人体产生极大的危害,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广州汇美服饰有限公司。

令人疑惑的是,该公司公布的所有电话不是无人接听就是空号,唯一一个能够接通的电话是淘宝网的客服电话。

原来,茵曼的主要销售平台为淘宝网,在前不久淘宝网发起的“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茵曼声称自己当天销售额高达1.2亿元。

由于无法通过电话联系,记者将采访函发到该公司公布的电子邮箱。当天下午,茵曼工作人员嘉辉主动与记者联系了解情况。

嘉辉告诉记者,此次抽查中不合格的女装为预售样衣,并非流通领域的服装,而不合格产品已被销毁。

当记者问到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超标的原因时,嘉辉表示,由于茵曼本身没有服装工厂,而该公司供货商不止一家,因此并不清楚生产环节为何会出现致癌物超标的情况。

“我们将尽快调查清楚这次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并通报处理结果,给消费者一个解释。”嘉辉说。

处理结果:经整改后已合格

一天后,记者收到了广州汇美服饰有限公司对此事的回应。

汇美表示,茵曼是公司旗下的全资女装品牌,主要使用面料为棉麻。今年在产品质量控制上全力推进产品品质升级。执行标准方面由原来的国家合格品标准上升到国家一等品标准;在面辅料供应商筛选中升级为一线品牌供应商资质;在品质把控方面,从面料开发采购到生产、出货和入库四部分均安排产品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在今年前两个季度的产品质量抽查中,茵曼女装均全部合格通过。

汇美对第三季度抽查中检出不合格产品表示遗憾。经过调查,该款不合格产品为预售样衣,不合格部分来自上衣配料部分(衣领处)。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项目中,其中3,3’-二甲氧基联苯胺检验结果为35mg/kg,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20mg/kg。样品抽查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报告签发日期为2013年7月27日。

收到报告后汇美服饰马上回收该批预售样衣并全网下架,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提交自查报告及第一时间安排了整改工作。

在10月份的复查当中,检验结果合格通过。

汇美服饰同时向记者出示了由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国家纺织品服装服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出具的检验报告电子扫描件。报告综合检验结论为:对广东省专项抽查监督编号为36J01086不合格产品整改后进行抽样复查,产品标签合格,实物质量合格,复查结论为合格。

汇美表示,他们的产品生产采用委托加工的形式,此次出现问题尽管只是样衣,但是检验出现不合格现象,反映出自身确实在质量监管上存在一定的漏洞,更影响了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和信心。经过此事后,汇美公司将更加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加强面料供应商和质量检验的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该公司希望告诉消费者,感谢广大消费者对茵曼品牌的关注,也感谢相关部门对产品质量的监督。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再到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茵曼将不断走向完善,期待广大消费者能够见证茵曼的成长。

致癌物:早已禁止使用

可分解芳香胺的检测是纺织品检测的一项重要环节,因为可分解芳香胺不溶于水,且无法消除,无色无味。消费者既不能通过感官感受到可分解芳香胺的存在,也不能通过水洗去除可分解芳香胺。

甲醛因为有刺激性气味且溶于水,服装经过一次水洗即可去除大部分甲醛残留,而纤维含量和标识问题更不会直接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影响。

此类染料在一定条件下,可分解还原出具有致癌性的20多种芳香胺类,这种染料在与人体长期接触的过程中,其有害成分被皮肤吸收,并在人体内扩散,与人体正常新陈代谢过程中释放的物质混合发生还原反应。在特殊条件下分解产生20多种致癌芳香胺,形成致癌芳香胺化合物,经过活化作用而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病变和诱发恶性肿瘤物质,导致膀胱癌、输尿管癌、肾盂癌等恶性疾病。

而这些疾病的潜伏期往往很长,如膀胱癌的潜伏期长达20年。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但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在生产过程中还会向环境排放大量的污染,对生态造成极为严重的破坏。大量应用无疑使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在纺织服装行业提倡绿色纺织的今天,使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企业无疑违背了行业共识。

篇(9)

今年恰逢中纺标成立60周年,中纺标集团总经理马咏梅在开幕致辞中表示:“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检测室一步步成长为综合性技术服务公司,到今天已经建成了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

据了解,2016年是标准化工作深入推进改革的起步年,2016年我国标准增长5%,已达2124项,数量增长速度快。但我国标准发展仍跟不上产品发展,由于近年来个性化产品凸显,标准发展仍有很多地方覆盖不到。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处长孙锡敏在发言中指出,目前标准的发展存在两种极端,一方面我国标准总量大,仅纺织服装就有1500多项标准,国际标准总量才400多项,我们是国际标准的几倍,数量虽多,但在国际标准占比却不到1%;另一方面我国标准又赶不上产品开发需求。目前我国标准是分领域管理,标准化技术领域总共28个,到底该和哪个领域沟通?大家都很困惑,按领域分工给标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各领域之间仍存在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孙锡敏介绍,2016年标准化改革一个重要工作是对强制性标准进行精简整合,纺织行业共有47项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改革会由之前的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改为由工信部主导,具体怎样修改、怎样修订,2017年上半年会有公示。强制性标准精简,对今后市场监管会产生较大影响,但推荐性标准也要执行,只是会对推荐性标准进行集中复审,这也是对推荐性标准体系的优化,也是应对我国标准数量庞大的现实举措。初衷是对复审标准做得范围广些,覆盖面大些。虽然我国标准好像制定得比较细,但对有些产品并不适用,所以才会觉得产品没有标准执行。“我们也想制定出对产品覆盖广的大标准,但复审后发现,这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推荐性标准体系优化,应作为‘十三五’期间的长期任务,需要有更完善的规划。”

据悉,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改革总体目标: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俗蓟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孙锡敏认为,目前的标准改革主要是政府标准改革和市场标准改革。政府标准改革把强制性标准做了整合。而推荐性标准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都属于政府标准体系。市场标准对应着产品标准,其中一种是企业标准,此次标准改革就是想改变一家说了算的局面。从前都是政府标准占主导,企业标准地位很低,受到歧视。今后通过标准改革,会减少政府对单一产品的干预度。

此外,团体标准在政府的文件中排在企业标准的前面,但是未来发展重点应是企业标准,而不是团体标准。理由是企业标准最通用,团体标准未来只是对政府标准过渡性的处理办法。虽然政府对企业标准公开管理还需考量,但企业标准将来肯定是一个方向,必须放权给企业。2016年标准改革正在起步,过程还很漫长,效果还未显现 ,许多架构还没有完全跟上,但企业要特别关注市场标准改革,更要增强做标准的能力和自信。

国内消费升级,产业仍有“量”无“质”

研讨会上,北京市工商局商品处处长李晓梅介绍了北京市产品质量抽查的相关政策与法规。李晓梅说:“如果抽检只是花钱抽测,明年继续卖这个产品,还是解决不了市场结构调整问题。因此未来对于主客体的自律,是政府管理促规范的主要目标。现在我们的监管方式也由线下监管向线上线下一体化转变。近年来网络商品消费规模呈爆炸式增长,政府投入进去的抽测只是手段,更多的还是要通过自检、自我净化的方式,来解决网络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另外,我们使用GB/T 28863―2012 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对商品总体进行判定,不受经营者经营地点、时间、条件不同的影响,只要是工艺没有调整,相关要求没有改变,都能进行总体风险的归置。现在执法时,无论是商品罚没还是罚款的量,都有所提升,从执法方法上来说更加科学。”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领导崔薇在发言时,从消费者的角度提出了建议:“关于产品标注的问题,现在很多企业都在产品上标注有防辐射性能,但只是针对面料,人依靠穿着服装来防辐射 ,服装款式对防辐射效果影响也很大,但消费者对此并不了解。消费者协会的职责是要告诉消费者选择什么样的产品,和国家抽查监管不太一样,我希望专家和企业在这方面多费些心思,让消费者获得的信息是实实在在的,从中真正受益,对企业发展也有好处。”

据了解,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2016年1―10月,美国、加拿大、欧盟、澳洲市场纺织及鞋类产品被召回的共有248例,其中与中国相关的共有105例。我国也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2016年以来,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163次,涉及数量478.43万件,召回次数较2015年同期增长85%,数量较2015年同期增长738%。

对于我国质量问题的大量凸现,中纺标集团总经理助理李斌表示:“世界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显示,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质量发展便会上升为国家战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不仅仅是经济强国,同时也是质量强国。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主要是供需错配,具体就是高质量的有效需求与低质量的无效供给之间的矛盾,这也是政府大力提倡‘供给侧改革’的原因。我们要在生产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扶植优质企业,扶植那些能为庞大的中产阶层消费的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

“德国制造为何能成为质量的代名词?德国人生产的工业制造品,大到挖地铁的挖掘机,小到文秘工作的订书机,从质量上讲都是世界第一,是用质量征服世界。但‘德国制造’的优势并不在价格上,德国人甚至不承认有‘物美价廉’这回事。事实上,我国现阶段消费已经升级,但我们的产业并没跟上,还处在‘大而不强’的状态,包括我们所处的纺织服装行业,虽然规模大、产品多,但有‘量’无‘质’,行业仍处在产能过剩状态,无法满足市场对高端产品的需求,而低端产品成本又没有优势,导致市场流失。”李斌说。

现今纺织产品质量主要存在哪些问题?中纺标集团副总经理王宝军详细介绍了职业消费及抽查关注问题:“职业打假人主要关注易于感官目测即可辨别的问题,尤其集中在产品使用说明方面。如,使用说明是否按GB 5296.4规定的内容,成分是否准确,部件成分标注是否齐全、清晰,新奇纤维名称是否准确。而目前在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标识缺乏重要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标准;纤维素纤维面料pH值易超标;成分标注不全;纤维名称不使用标准术语或不具体,使用无定论、自造的名称;实际与标注成分不一致,含量偏差大、含量标颠倒,标注过细。”

信息化时代,企业品管借力打力

会上,服装企业代表北京朗姿服饰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高级总监沈兵和北京启迪致远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副总裁杨立平,以本企业的实际操作情况,介绍了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与控制经验。

沈兵分享了如何利用信息化及数字化手段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并提出了检测报告到底是终点还是起点的问题,以及怎样把检测报告利用好做到价值最大化。

他说:“我们关注的是端到端的整个过程,并希望从源头开始管起。有的品牌GB申请很复杂:有国内送检、国外送检,有面料、有辅料,甚至有成衣,服装品类也很多,除女装外还有婴幼儿服装,各方面情况都有。面料送检时,有的在采购部送检,也有供应商直接送检,如果没有平台帮助,在开始阶段把申请端管起来,整个送检过程有可能失控。比较好的建议是:在平台里,品牌的GB部门,会给采购员、供应商指示,比如,面料何时送到检测站?建议或者要求做的检验项目是什么?要求完成日期是什么?这些最初的申请信息,如果通过数字化的方式通知到供应商或采购员,你会发现一旦这个节点建立起来,很多料样不用送到GB检测科,直接送到检测站就可以了。因为,在发送信息的同时,也把信息传递到了检测站,通过这种方式等于把合作伙伴和检测站直接通联起来,一些琐碎的事情,可以让双方直接沟通,品牌公司只需把控好关键节点即可。”

篇(10)

2011年8月23日,国际绿色和平组织了《毒隐于衣――全球品牌服装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调查》的报告,该报告指出, 14个知名运动品牌的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NPE(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据悉,NPE在纺织业中被广泛应用于印染、清洗的工序,它是一种十分重要的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有良好的润湿、乳化、分散、去污和抗静电能力,抗硬水性能较好。NPE是聚合物,本身并不是危险品,但NPE一旦进入到环境中,就会迅速分解成毒性更强的环境激素――NP,也就是壬基酚。

“毒衣门”事件一出,中国本土体育用品行业“老大哥”李宁公司坐不住了,在第一时间积极回应,用实力证明其产品的安全性,并承诺于2019年在供应链中最终消除影响环境的化学物质,实现环境友好型排放;并将NP、NPE等列入化学品控制名单,推动供应商在各个环节中严格遵守这一要求;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和200余家供应商、行业权威机构、NGO组织等密切沟通,商讨对于2019年实现环境友好排放目标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在2011年底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公布于众。用李宁的话来说,此举不单单是维护企业“小我”利益,更是为饱受“绿色壁垒”纷争的中国服装品牌“正名”。

这些年来,中国体育的高歌猛进有目共睹。从北京奥运会金牌第一,到深圳大运会金牌榜遥遥领先,中国摆出了体育强国的姿态。而中国体育服装品牌是最先受惠的一方。如何让世界像敬畏中国体育那样尊敬中国品牌,维护国家形象?这是李宁公司正在践行的。

可是,李宁公司经得起来自国际社会的绿色拷问吗?

走23道工序花2090元

近日,带着“中国制造”、“中国质量”这两个关键词,记者探访了中国体育服装领军企业――李宁公司。

如果说一件普通的针织T恤衫,有23道检测工序,检测成本2090元。你信吗?在李宁佛山中心实验室,也就是李宁公司的“体检室”,实验室吴主任一袭白大褂裹身,看上去严谨而专注,就像主治医师一样热情地引导记者深入其中……

在这个实验室里,从林林总总的纽扣、徽章、拉链到体形庞大的机器,从几万元的小型机器到三十几万元的“日晒气候试验机”,无不在分秒必争地运转着。因为这里承担着每天出300份左右(包括服装、鞋)检测报告的任务。

记者看到,李宁品牌一件普通的T恤衫确实经过了23个测试项目,包括耐皂洗、耐干摩、耐湿摩、耐汗渍、耐水、耐光汗复合、互染、色迁移、顶破强力、接缝强力、缩水率、水洗扭曲率、延时洗涤、起毛起球、勾丝、克重、甲醛含量、耐光、纤维含量、异味、偶氮、pH值等,整个过程走下来要历时202个小时,其中有4项测试(耐光、纤维含量、异味、偶氮)还要被送到国家级检测所进行测试。

吴主任诚恳地说:“尽管在物理性能方面,李宁公司所用的服装材料是最先进的,但与阿迪达斯和耐克等国际一线品牌相较还是有距离。另外出于‘国标’置后等原因,特别是国际社会对‘中国制造’的严重偏见,李宁公司自立标准要比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更严格。此举意在为‘中国质量’正名。”

“要让‘中国质量’靠得住”

谈到这次“涉毒”事件,吴主任说:“对于NPE的使用和排放,世界各地标准不一。作为中国体育大牌,我们愿意做出最大努力,在短期内将李宁产品中NPE的含量降到最低。像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的品牌口碑那样,让‘中国质量’也靠得住。”

他说:“这次绿和组织抽检的是我们的面料供应商,此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儿。”李宁品牌下一步将要求二级供应商在向一级供应商供货时,必须出具第三方证明,说明产品中NPE的含量达到欧盟标准。“另外,我们加大了对面料供应商的检测力度。我们要求面料供应商在送检前先自检。供应商要提供每批的检测合格报告,与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比对。在投入量产前其面料自测指标合格率必须达到95%以上。”吴主任说:“在初检后,我们还要进行复检和抽检。”中心实验室把从各地随机采集回来的面料样品进行分类后,下一步是让其一一过堂,进行有针对性的“体检”。”吴主任解释,这就是李宁公司设立实验室的本质,一切按与实践相结合的科学程序走。

尤其是到了恒温恒湿实验室,每次进实验室的人数最多只能有5人。这是因为超过5人,该实验室的温度和湿度就会偏离,特别是对强力和勾丝等指标造成误差。他说,实验室的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化学、生态及功能性等四大类。佛山中心实验室的主要工作是配合公司在研发及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其研发的新材料只有通过质量检测合格后才能用于服装设计,所开发出来的新型服装只有检测标准全部符合公司质量要求才能上订货会。

据悉,截至目前为止,李宁佛山中心实验室是中国体育用品行业中首家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提交申请并通过现场审核的企业实验室。吴主任在带记者参观时经过了李宁公司研发中心,他说:“从当前开始,佛山中心实验室将主要以产品研发为重点,因此李宁公司将加强对生产商所用面料的监督和管控,并放手将检测等细化工作交由生产商自己的实验室完成。”

“质量自律从企业管控开始”

与大笔科研经费的投入相比,中国服装企业在产品自检方面的投入还只是刚起步。李宁佛山中心实验室是中国最早的一家由服装企业自主设立的体育用品专业检测机构,吴主任说:“设立实验室的目的就是让质量自律从企业标准管控开始。”

1992年,李宁公司在广东三水成立服装实验室时,只有一块40多平方米的“领地”,只能测试几个基本项目;到2004年,因发展需要,实验室被搬到广东佛山的李宁体操学校三层,面积扩大到几百平方米。

成立后的几年间,李宁佛山中心实验室同国家检测机构之间大力开展密切合作,国家检测机构也给予了该实验室众多的辅导和认可,使得该实验室在专业性和稽核密度等方面遥遥领先,也为李宁公司的质量管控工作提供了更多标准监测方向。由此,实验室另一项重点工作是对研发部门新开发的材料性能进行验证,以及为公司起草和修订企业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服务。“服装标准正是管控质量,将纺织服装向节能环保型转变和提升产业素质的最好工具。今年,由我们公司承担起草的《针织专业运动服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中,我们将勾丝的考核项目和要求加了进去,目前该标准正在全国各地征求意见。”

从理论上说纺织工业是隶属于化工行业的下游产业。纺织纱线、面料的染整过程中会使用到各种含有化学成分的染料、助剂、整理剂等。这些纱线、面料和由其制成的纺织制品和服装中不可避免地含有一些化学物质。近年来,为了积极应对一道道国际“绿色壁垒”,国内运动品牌进入了兴建运动科学实验室的爆发期。

据悉,李宁中心实验室的终极目标是:能够制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检测方法和开发检测设备,参与并引领行业、国家标准的制订,能代表中国相关行业参与ISO标准的制订,让李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检测方法成为全球主流的检测方法。另外,吴主任呼吁中国服装企业需尽快完善服装质量管理人才的招聘流程,以及加大对服装QA、QC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力度。

“去NPE化”尚需时日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董炎明教授说,根据目前的知识,无论是因织物印染,还是因洗涤而残留在衣物上的NPE,都不会直接对人体造成危害。没有证据表明在穿用条件下,NPE会被吸收或分解成有毒的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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