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合同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4 14:46:2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回收合同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回收合同

篇(1)

为方便甲方废品出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付款方式:双方确认废品数量、重量无误后乙方现场支付甲方价款。

三、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 乙方不得在甲方办公场地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 本协议由协议签订人履行,不得转包第三方经营,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终

止;

3. 乙方进入甲方办公场地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行为规范,须文明开展回

收物品业务。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支持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保证乙方进出大门自由,但乙方需接受门卫验证。

4. 乙方应爱护甲方的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 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赃车进入;

6. 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安全责任。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可提前十天提出终止本合同;如无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况的发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废旧物资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 合同标的物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废旧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以甲方提供的废旧物资明细表为依据,如现场实物与明细清单不符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序号

资产名称

单价

数量

金额

2. 合同价款及支付

2.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

2.2 废旧物资交付实行先付款后交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款项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废旧物资,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废旧物资。

2.3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清全额合同价款,并另行支付按合同价款计算的10%的清理运输保证金万元,乙方保证对所购

买废旧物资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清理运输完毕,甲方将退还该笔保证金,若乙方未按要求清理完毕,甲方将不予退还该笔保证金。

3. 废旧物资质量

甲方出售的废旧物资均为报废物资,甲方不保证销售给乙方的废旧物资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

4. 废旧物资交付

4.1 乙方应按下述时间、地点,凭合同和合同总价款收据或物资清单提取废旧物资进行双方交付:

4.1.1 交付时间:___________ 。甲方可变更交付时间的,但需提前5 天通知乙方。

4.1.2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 。

4.2 交付过程中,需过磅确定数量的,应有甲方人员现场确认。

5. 违约责任

5.1 乙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1 日,按应支付而逾期支付款项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2 乙方逾期提取废旧物资的,每逾期1 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

5.3 乙方不按要求清理装运现场的,每延迟1 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

5.4 乙方不按照要求拆解或处置废旧物资的,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6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对守约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6. 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合同生效及其他

7.1 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篇(3)

尊敬的**、在座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充满活力的猴年已匆匆而过,同样充满机遇和挑战的鸡年已悄悄来临,今天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迎来了2005年经济责任目标合同签订会的隆重召开。2005年公司下达给我们润浦型钢销售部的总体目标是:销售确保4.2亿元,争取4.5亿元。其中:T型导轨毛坯销售80000万吨、叉车型钢10000吨、10#斜腿槽钢8000吨、集装箱槽钢及其它型钢20000吨。作为销售部的签订代表,我深感任务艰巨,压力之大。

为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提出的科技创新年、精益管理年、效益满意年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公司提出的实施四大目标、完善四大机制、制订四项措施的整体发展规划,为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给我们销售部的任务,我们准备在新的一年里,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高认识,锐意进取。

尽管我们刚涉足该行业,但2004年我们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实现销售数量36241.97吨,销售收入达11216.96万元。另外我们还摸清了公司各种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及大部分客户的货源、价格等基本情况,为制定我公司05年的产品构成、产品价格、营销策略等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对于2004年,我们可以说是取得了一点微薄成绩,但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深知自身的工作中还存在着的许多问题和不足。对此,必须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认真对照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干部组织纪律、工作表现及思想素质》文件精神,深刻查找自身工作作风,能力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查自纠、自我反省,自加压力、首先在思想上树立努力拼博的准备。

2、具体落实销售计划。

对照公司下达的05年的销售计划目标,再根据销售部内部人员构成进行指标分解,直接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制订相应有效措施加强控制,并落实到月度计划性客户。在计划分解的同时,制订相关落实措施,即实施严格的考核制度。

加强对业务人员的要求和管理,一切以实绩和数据来衡量他们的工作能力。对2个月内工作没有起色,又拖销售部后腿的业务人员,拟准备采取强硬手段,作辞退处理。并及时物色人才,补充新鲜血液,充实销售队伍。另外,业务员每次出差回厂,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汇报。规定每月2日召开一次销售例会进行分析产品销售情况、交流产品销售经验、分析市场动态、预测价格走势、通报销售业绩、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等。

3、努力拓展销售区域,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销售是企业第一车间,销售业绩的好坏从某种程度来说直接决定了企业的生死存亡。2004年,润发机械公司的产品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我们的销售量,但我们销售部所有人员在思想绝不能有丝毫的信赖性,在2005年我们准备在巩固以前老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新客户,开拓新市场。

另外我们还将对所有客户按照信誉、进货量等多种因素综合评分,进行严格的A、B、C等级分类,对2004年度进货总量大、计划稳定、汇款信誉好的大客户,进一步深化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对已开发的产品及数量上未供足的客户,作为重点发展对象,组织好攻关力量,用足时间打攻坚战,以确保计划的稳定性。

4、一手抓销售计划,一手抓货款回收,并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销售产品和回笼资金是销售部的二大职责,缺一不可,公司已对销售部货款回笼方面制订了严厉的责任制度。我们销售部全体人员一定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应收款压到最低限度,必要时将采取薄利多销,全部现钞的营销办法。

5、开拓思路,积极发展商。

在确保导轨毛坯销售总量的情况下,积极开发附加值高的产品销售渠道、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作贡献

6、加强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一定做到身在其位,必负其责,不回避问题和矛盾、敢于负责、敢于碰硬,一切紧紧围绕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从实际出发,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自己份内的工作抓落实,求效果,充分发挥“四千”、“四万”的吃苦耐劳精神,坚决以“成功的人找方法,失败的人不找理由”的工作要求来衡量自己的工作质量。

篇(4)

签订时间:20xx.10.30

一、 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合同金额 交货时间

粉煤灰 吨 100000 215 21500000 20xx.10.30-20xx.3.25

1、发货计划由需方排出,供方必须严格按需方计划组织发车,因超发造成的停时损失由供方负责。

2、 发出后供方及时电告需方品种,车数,发车时间如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二、交(提)货地点:需方指定料场。

三、运输方式:供方公路运输,运输票上的发货单位,品各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

四、价格:如遇市场变化,供需双方可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如供方不同意调整,需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以需方过磅量,取样化验结果为结算时的数量,质量依据。每一检验号为一批量。供方到货后,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拒付一切费用时,需方不保留重车,不退货。需方在化验结果出来后将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通知后7日内不予答复,按需方意见处理。供方对化验结果提出异义,经供方申请,以原存查样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结算,付款方式:货到付款,需方以银行电汇方式付款。

七、违约责任:1粉煤灰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2供方必须以本人名义发货,供方不得单方面改变合同发站,否则需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处置。3供方若出现以次充好,上下分层等弄虚作假行为,需方不予结算,不予退货,并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要求供方按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它约定事项:本同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 武汉晨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香港路支行

账号:571xxx2909

需方: 湖北弘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027-83531860

篇(5)

    2012年初,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接到多封举报信,称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化纤公司)能源供运处处长薛福立有重大经济问题。尽管是匿名举报,内容也非常笼统,但还是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因为薛福立所在的化纤公司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着50余年的历史,是我国生产化纤纺织原料的大型一类企业,产品远销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效益在全国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作为该公司的能源供运处处长,薛福立每年负责上亿元的煤炭采购,一旦存在经济问题,极有可能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举报信随后被转至化纤公司所在地的凤泉区检察院。该院立即成立办案组,兵分多路对薛福立展开秘密调查。

    反馈回来的信息显示,薛福立一家拥有4套房产,其中本市2套,北京、天津各1套,总价值200多万元,另有银行存款130多万元,股票基金保险共140余万元,家庭各类财产高达520多万元。薛福立的妻子是化纤公司退休职工,儿子还在读书,其正常资产应该不足百万,多出来的这400多万元来源是否合法呢?薛福立涉嫌经济犯罪的嫌疑瞬间加大。为不打草惊蛇,办案组决定继续展开秘密调查,待时机成熟后再接触薛福立,争取一举突破。

    嫌疑人辩解漏洞百出

    此时,一条消息打乱了整个计划。办案人员在企业走访时得知,在检察院接到举报前不久,化纤公司纪委也接到了同样的举报,并就举报内容展开了调查,但由于方法不当惊动了薛福立及相关人员,他们极有可能已经订立了攻守同盟。办案组决定立即正面接触薛福立。

    到案后,薛福立的表现印证了办案组的猜测,他将所有事情全推到妻子柳红梅身上,称自己从不过问家里有多少钱,对北京和天津的房产更是不知情。而柳红梅的说辞和薛福立高度一致,同时表示家里的钱都是合法收入。

    柳红梅这样解释其收入来源:1996年到2001年期间,她开榨油厂赚了80多万元;2000年到2010年期间,她将60万元用于放贷,每年利息10.8万元;2002年到2004年期间,她办散热器厂赚了20多万元,后将该厂转让给合伙人得款20余万元,转让后合伙人每年给她10万元,2010年该散热器厂拆迁补偿35万元;借给邢某60万元,5年共收利息152万元;2010年开衣钩厂赚了10万元;2007年出售某用于合纤氨纶的油剂配方赚了90万元;从母亲家的老宅里挖出珍宝,变卖后得款80多万元;母亲去世时,从她家水缸底部找到现金30余万元。

    “她在撒谎,”这是办案人员的第一感觉。尽管这样,办案组还是对其供述进行了调查核实,得到的结果是柳红梅确实开过榨油厂、散热器厂、衣钩厂,可整体呈亏损状态。至于放高利贷、挖出珍宝、得到母亲遗产、分得搬迁费的事情则全是子虚乌有。

    心理测试瓦解攻守同盟

    就在薛福立夫妇胡编乱造时,柳红梅账户中一笔10万元汇款引起了办案组的注意。

    汇款人叫李成,从2009年起给化纤公司运煤。进一步调查后发现,李成与薛福立不仅平时通话频繁,两人还颇有渊源。李成在2009年之前经营一家沙场,生产用电用水全部由化纤公司供给,其与时任供水车间主任的薛福立关系密切。2009年薛福立接管能源供运处后,对煤炭采购进行了改革,由向中间商采购变成直接到煤矿采购。这样一来,就多了运输环节,而运输费用隐蔽、不可控,有灵活的利润空间,很多人都想成为化纤公司的运煤户。这10万元会不会是李成为得到特殊关照,给薛福立的好处费呢?

    随后,办案人员讯问了薛福立、柳红梅和李成三人。薛福立一如既往地称自己不知情。柳红梅和李成则供述一致,说那10万元是柳红梅向李成借的钱,已经归还。但是在是否有利息、还款时是否有收条以及柳红梅去李成处还钱时乘坐的交通工具等多处细节上,二人的供述明显不一致。办案组随即加大审讯力度,但是进展缓慢。

    案情分析会上,办案人员认为嫌疑人在订立攻守同盟后心理上产生了优势,对抗性较强,只有击破其心理防线才能顺利突破。于是,办案组决定对三名嫌犯进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俗称“测谎”,根据被测试者回答问题时的生理指标变化,判断被测试人是否说谎,若测试结果对被测试人不利,将会给其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在这种心理压力下,李成交代了薛福立夫妇向自己索贿10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也交代了受薛福立指使串供的事实。攻守同盟开始瓦解。证据链条锁定犯罪事实

    原来,2010年时薛福立、柳红梅和李成一同去天津看房,返程途中,柳红梅以他们夫妻买房缺钱为由,要求李成赞助20万元。最后,李成通过银行给柳红梅汇款10万元。2012年初,化纤公司纪委调查时,薛福立害怕受贿的事情暴露,就找来李成,同柳红梅一起编造了借钱的说辞,还伪造了还款收据。根据李成的交代,办案组通过相关的书证、证人证言对薛福立、柳红梅受贿10万元的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零口供”情况下锁定了其受贿的犯罪事实。

篇(6)

可以使用有关的手机防盗软件进行手机定位、远程销毁资料、及找回手机。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该防盗软件的官网页面,登录开启防盗时的QQ帐号,输入丢失的手机号码,进入防盗系统;

2、选择丢失的手机型号及手机号码,点击“锁定手机”,稍等片刻,手机即可锁定成功,其他人将无法再使用丢失的手机;

3、锁定之后,也可以成功定位。管家会提示手机定位成功并在地图上显示定位的大概位置,这时就可联系警方,告知定位成功的地址,尝试找回手机。

(来源:文章屋网 )

篇(7)

一直以来,收入都是企业经营中不容忽视的内容,是企业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重中之重,其不仅是企业六大会计要素之一,更是为企业财务报告使用者开展企业财务状况评估、经营效益判断、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支撑,甚至与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都存在密切的关系。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新时期,为了适应日益加速的市场发展要求,现行收入准则中的问题逐渐暴露了出来,因此需要对企业收入情况进行分析,特别是在新收入准则背景下,对企业开展高质、高效收入准则分析十分关键,是满足市场规范的重要途径。

一、新旧收入准则差异比较

我国新收入准则与传统收入准则相比存在明显的差异,两者在应用的时候保持了趋同,但是趋同并非等同,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如表1所示。

二、旧准则下软件企业的收入确认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旧准则下软件企业收入确认现状

由于软件企业产品的独特性,软件企业业务模式与其他行业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在旧准则之中缺乏明确且统一的商品属性规范,因而导致软件企业的收入性质界定不明晰,存在偏差。就企业经营中同一业务或者类似业务进行分析,不同地区、不同企业所采用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有些企业将其纳入技术转让、也有些企业则将其列入销售服务,具体该怎么划分至今没有明确的定论,给软件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1]。

(二)旧准则下软件企业计量确认现状

在软件企业经营中,与客户合作普遍是以软件开发或者系统集成为主的,这种合作方式所签订合同存在周期长的特点,甚至有些复杂软件往往需要数月乃至数年时间,因此在旧准则缺乏收入确认和计量统一的背景下,软件企业往往只能根据自身工作需要随意选择核算方法,造成无法对工作进度及时进行确认,给企业人为操纵利润提供了方便,影响了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另外,在旧会计准则中,软件企业在经营中需要满足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以及价款分摊要求之后,方可开展销售收入确认,但是软件销售本身的特殊性造成销售价格区分难度极大,严重影响了计量准确性。

三、新收入准则对软件行业的具体指引

就新收入准则对软件企业的具体指引进行分析,主要包含了五个步骤,具体如图1所示。

(一)软件合同的成立与变更

合同这一概念主要用来表示市场上各个主体之间的交易情况,在新收入准则中的合同是收入确认的重要基础。企业之间要想达成合作,就必须要签订合同,然后在确认收入。但是就软件企业的发展而言,由于本身行业的特殊性,通常都会出现订单超出预计金额的现象,在这个时候经常会出现优惠及折扣现象,根据新会计准则判断优惠是在原有合同基础上开展的还是新合同上的内容。另外,软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时候,直接将双方的义务列入其中,分析协议价格与市场现行价格是否匹配,观察对方支付能力[2]。

(二)识别履约义务

在新收入准则的要求下,软件企业对整体经营规划的判断能力得到很大的提升,同时也引起收入确认不确定问题。在合同成立之初,经常会涉及各种不同的义务,如何履行着这些义务成为软件企业合同成立之初需要重视的焦点。由于过去国际会计准则中仅提到交易实质相关内容,造成目前软件企业经常将收入确认原则应用在履约义务识别之中,在确定完工进度的时候将售后服务包含其中,造成企业发展受到影响。因此,在新收入准则之下,企业应该正确识别软件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合同中相应的履约义务之中,结合合同中关于商品与服务的单项履约义务进行分摊[3]。

(三)确定交易价格

在新会计准则背景下,如果交易价格存在不同要素的现象,则需要根据不同要素进行标价和确认,此时软件企业应该考虑通过估值将交易价格分摊,且对签订合同中不同义务详细分类,按照义务比例将价格分摊,在义务履行完毕之后进行收入确认,确保了收入确认的时效性的同时,将软件产品安装、调试以及后续服务的履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4]。可变对价与履约义务交易价格的确定。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自从合同开始之日算起,按照合同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承诺的商品价格比例,将整个交易价格分配至各个单项履约义务之中。另外,如果软件企业交易价格需要变更或者重新确认,则按照承诺商品价格单独售价比例进行多项或者一项履约义务分摊。如果软件交易价格受到外界因素干扰而需要结合不同要素重新确认,则可以通过重新估算交易价格分摊的方式进行确认,按照新收入准则中给出的比例分摊到具体业务之中,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确认。此时,如果存在市场数据缺乏,可以利用市场评估、预计成本利润的方式进行交易价格确定。

(四)分摊交易价格

在软件企业交易价格分摊中,可采用单独售价相对比例进行分摊,根据确定每隔履约义务的价格进行单独确认,此时需要注意单独售价与确定价格不同,确定交易价格确定的是整个合同的价格,而此处的价格指的是单项履约义务的价格。按照软件企业合同规定的各项履约义务比例进行分摊。

(五)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软件行业的影响非常明显,无论是财务、业务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促使销售计量与确认发生了转变。与旧收入准则相比,新收入准则背景下软件企业商品销售风险大大降低,商品服务计价方式更加明确,在商品控制权发生转移之后即可直接进行收入确认。在新收入准则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的新时期,合同价格、市场价格等不同支付价格的衡量、计量名词不断涌现,同时给合同价格、市场价格的计量指明了新方向。正是因为这些不同价格之间的差异性,使得软件销售不再是传统的收入确认模式,而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可以在不同阶段逐个进行收入确认。

四、结合软件行业新收入准则对合同收入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一)对收入初始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目前,国内的软件企业普遍都是以集成业务为主的,在业务开展之中不仅要为客户提供软件设计、开发以及运维服务等软件产品;还要负责相关硬件的采购、安装以及调试。这种集成业务本身存在复杂、烦琐的现象,因此在确认收入时应用单项履约义务十分必要。在具体收入确认的时候,首先对软件、硬件产品进行区分,判断合同义务属于单项履约义务还是整体履约义务,根据履约义务确认结果确认收入核算方式。在具体工作中,能够进行单项履约义务的采用单项履约义务成本确认、计量方式,不能区分的采用整体履约义务确认并利用整体核算计量。可见,在新收入准则背景下,软件企业收入初始确认与计量都需要以集成业务分类进行判断,明确其属于单项履约义务还是整体履约义务。

(二)对财务报表公开披露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给软件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存在很大的影响。在旧收入准则中,企业只需要按照会计信息披露要求披露企业经营状况、销售金额即可。而在新收入准则中,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范围发生了变化,财务报表中的项目内容也出现了改变,要求企业按照“合同观”规定进行财务报表披露。这种财务报表披露方式的应用意味着软件企业在软件开发、管理及售后服务中都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严格按照既定制度和规章开展全方位的信息披露。这种财务报表公开披露方式的应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企业财务报表公开披露的范围,帮助外部投资人员及客户更加真实的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但从企业管理角度出发,披露的信息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都大大提高,给企业财务与会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对交易金额确认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合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和细分,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细分义务划分合同价款,也指出收入计量需按照义务履行情况分时间点确认。这种交易金额确认方法的实施,一方面提高了软件企业收入确认时效性;另一方面保证了收入计量准确性。在软件合同交易金额确认中,由于涉及众多的售后服务,可将售后服务看作单独合同义务,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时间规定进行确认,这种交易金额确认方法可将售后服务支出费用列入费用类,保证了交易金额确认精确度。

(四)硬件安装调试完成之后收入计量

目前软件企业在硬件设备销售中主要包含两种模式,一种是纯销售模式,也就是只提供设备,不负责安装和调试;另外一种则是“销售+安装”调试。在新收入准则下,首先要考虑采用了何种模式以及软件是否为通用软件,如果是软件公司开发的,则在IPO等特定场合下,基于谨慎原则,在软件安装调试完成后一次性确认全部收入。

(五)“建设+运维”服务合同收入确认

在“建设+运维”服务项目中,目前普遍采用整体一次验收确认收入的方式,同时对后续可能发生的运维服务成本在整体确认收入时,做预计负债处理,即:借:主营业务成本,贷:预计负债。也就是将项目的建设完成和后续的运维服务作为一项履约义务,运维服务仅作为符合产品既定标准之内的义务。在此时合同收入确认的时候将运维服务单独作为一个履约义务,就算整个合同中没有单独报价也要进行合理拆分。如果运维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这种可能性较大,因为运维不同于保证性质保),则应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确定其单独售价,在此基础上参与合同总价的分配。在估计单独售价时,估计出运维服务期的单独售价后,依据运维服务的期限将售价均匀分摊至各个期间。若为上市或准上市公司可以按照季度去确认相关收入。

五、新收入准则对软件企业经营发展的启示

(一)加强合同规范管理

根据新收入准则有关规定,在合同管理中需要从与客户合约签订的收入分拆成为多个不同的类别,针对现金流量性质、时间、金额、服务流程以及市场相关的不确定因素综合考虑,全面分析。因此,软件企业在合同管理的时候需要将收入分开进行披露,针对资料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优化,处理好各方面资料之间的关系,进而满足收入准则对企业信息披露的需要。

(二)更新会计信息系统

在新收入准则下,信息系统的应用越来越全面,此时信息系统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及时地进行更新。在新收入准则发行之后,以交易为基础的企业收入确认模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逐渐形成了以合同为基础的收入确认,实现了从交易观到合同观的转变。新收入准则不仅对上述内容做了描述,还对企业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等信息做特殊要求,为此在构建会计信息系统的时候对软件合同的项目、参数做了修改并且重新进行设定,让企业财务系统与收入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达成一致,严格按照合同履约义务进行计量确认和利润分配,提高了强制披露信息比重,减少了收入确认风险。

(三)加强财会人员培训

软件企业在应用新收入准则的时候,为了更好地应对信息披露风险问题,对财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财务工作者具备扎实、精湛的财务专业能力,还要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业务能力。这是因为新收入准则下,软件企业经营模式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在合同收入会计处理的同时需要做好业务合同分类。因此,为了避免财务人员因新收入准则不熟悉产生收入确认、计量风险,需要时刻关注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和变化,同时不断升级和优化自身财务专业知识。

结语

总之,软件企业本身业务集成性突出,在新收入准则下要想实现收入确认的良性发展,就需要重视企业收入确认基本原则,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将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新收入准则结合在一起,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经济情况,提升收入确认和披露质量。

参考文献

[1]郭云.新收入准则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影响[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0(11):64–65.

[2]武宝贵.新收入准则对现代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研究[J].现代审计与会计,2020(7):24–26.

篇(8)

3、进入官网之后,在热门链接中点击查找手机。

4、然后进行登录。

5、登录之后点查找手机。

篇(9)

3、备份信息完成,现在可以开始对手机进行恢复出厂设置。

4、等待几分钟,手机自动关机就可以完成原来版本。

篇(10)

2、若手机可以链接上kies,点击确认即可。若不能连接,可以打开手机电池仓,记下型号。然后手机装上电池,同时按音量下后HOME键还有开机键进入odin界面;

3、再次来到kies界面,选择工具,然后选择固件升级和初始化,此时输入上面记下的型号;

4、然后继续输入上面要求记下的型号名称和SN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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