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4:49:1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城管工作建议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以深入开展“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通过加强源头管控和典型示范引导,综合采取拆、整、绿、遮、清、建、管等多种举措,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巩固“部门联动、分工协作、责任明确、考核科学”的大城管体制,在全年完成33个整治项目的基础上,围绕重点项目打造精品亮点。完成创“省优秀管理城市”、华城社区创“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和华阳南路创“省城市管理示范路”的工作,推动城市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切实发挥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高位指挥、高位协调、高位监督的功能。充分发挥考核督查作用,强行接轨“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考评要求和考评标准,明确考核标准和责任主体,完善细化现有考评细则和绩效评价体系,通过有效的数据分析、高效的绩效评价、强力的督查考评,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快真正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城管格局。
二、加强协作、强化考核,城市长效管理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提升
在巩固创建成果和市容网格管理成果的基础上,强化全局观念,强化主动意识,强化内部协作,强化考核奖惩,强化问题整改,实行“联动管理”和“联动保洁”,真正建立起长效管理模式。
(三)市容秩序管理上要统一管理标准、改进管理模式、严格网格考核,加强对农贸市场、重要节点、重要地段的管控;进一步规范各类疏导点管理,按照“中队负责区域、队员定点网格、责任分解到人”的原则,堵疏结合、管罚结合,统筹巡查、定岗、网格、机动、保洁等各种力量,使各类市容环境问题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逐步实现由刚性制约管理向柔性自律管理转变。
(四)环境卫生管理上要着力构建精细化环卫保洁新机制。优化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护三大工种作业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主要道路机械化保洁率;改进支道小巷管理模式,减少生活垃圾滞留时间,全面提高道路保洁质量;按标准实施公厕改造,抓好生活垃圾填埋场、粪便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生活垃圾转运站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加快建设城南生活垃圾中转站,并在金城镇、开发区、滨湖新城、薛埠镇各增设一座生活垃圾转运站。
(五)建筑渣土管理上要强化源头管理。制定出台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扬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建筑工地“不硬化、不密闭、不冲洗、不出门”的“四不”措施,坚决遏制渣土车抛洒滴漏等现象;在现有47个密闭小区装潢垃圾袋装化定点存放、统一处理的基础上,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推广,同时加强巡查、加压查处、加快清除、加大宣传。
(六)户外广告管理上要进一步改进管理机制,做到事前严格审批、事中严格管理、事后持续保障,加大对违章广告的发现和查处力度。以市场手段为主导,遵循“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原则,做好我市高速公路、省道沿线高炮广告和城区出入口广告牌建设和扎口管理工作。
三、严格程序、提升手段,行政执法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
行政执法要严格程序、提升手段、强化专项整治、强化执法效能。
(七)市容执法方面要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出摊、店外加工、乱设小灯箱、乱拉横幅、擅自占道销售车辆等市容乱像,在程序到位的基础上加大处置力度,通过严查严罚,加快处罚频率、加大处罚幅度,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借助法院执行等手段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八)规划执法方面要在巩固“三三三”制的基础上,坚持有诉必查、有诉必纠、依法处理,健全违法建设协调处理机制;继续深化网格管理模式,中队领导、执法队员和巡查员按比例挂钩到14个网格,建立从预警到巡查、拆违以及事后问责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新旧违建“零负”增长。
四、以城带乡、社区联动,城管重心下移要进一步推进
(九)进一步健全市镇城管两级网络,强化乡镇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以点带面,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镇村环境卫生考核督查力度,继续开展乡镇示范路创建,提高镇容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
(十)继续完善14个社区城管工作站建设,逐步推进社区自治管理,充分整合执法人员、协管员、社区居委会、民警、志愿者的管理力量,加强与居委会的信息衔接和各辖区物业的管理衔接,共同提升居民安居环境水平。
(十一)积极发挥工作例会和结对共建作用,对乡镇派驻中队加强工作指导和考核,建立中队间共教共育、联席会议、双向服务、相互监督、协同配合制度,逐步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效能。
五、坚持培训、强化作风,城管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
切实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为主题,以推进城管文化建设为主线,优化内部管理,激发内部动力与活力,强化对外宣传,提升外部形象与影响。
(十二)抓机关党建,提升品牌。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改进机关作风为切入点,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推进和深化“五走进、五听取”活动,采用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店户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的建议意见,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程度。
(十三)抓教育培训,提升素质。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点,分层次开展各项教育培训活动。继续坚持党员冬(春)训、集中培训、专题教育、自主学习等有效方式,利用“1+1+1”学习模式,强化城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强化“三员”座谈联系制度(即老队员、考调入人员、军队转业人员),坚持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提高工作效率的办法一是要推行“零时差”管理方法,建立一种考核工作效率的“立即就办制度”。二是要加强工作计划制定的目标性,大到半年计划、月计划,小到每周计划、每天计划。计划必须提前做好,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的内容、实施目的、完成时间以及应达到的效果。三是要坚持“要事第一”的原则,把每天的工作按重要性的不同设立优先顺序:重要又紧急、重要但不紧急、紧急但不重要、不重要又不紧急。建立一套合理而高效的统筹方法,使事不分大小都能得到最好的解决,而又不会耽误紧要事。四是要积极改变执法人员的工作心态,使每名执法人员都知道“为什么而工作?怎样工作?”
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对城市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突破传统观念,立足“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高度,改革创新城管体制,努力实现工作重心由“单一规划、建设城市”向“管理经营城市”的转变,实现城市管理从“人为分割、封闭运行”向“综合执法、社会参与”的转变。在城市建设中,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基础设施的建设必须遵循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这项首要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为日后的城市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提高市民城管意识
当前,城市管理困难很多,管不胜管,防不胜防,实在很难,但最难的还是在市民城管意识普遍不高这个问题上。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应变成每个人自觉履行的一种习惯。当然,公民城管意识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公民进行系统的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长抓不懈、持之以恒,才能收到明显效果。
四、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建设
加强城管队伍的政治业务、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使城管执法队伍成为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首先,应提高执法业务素质。作为行政执法的队伍,应熟练掌握执法业务技能和城管职能所涵盖的法律、法规、规章,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注重现场执法技巧,做到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相结合,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其次,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依法管理是实现长效管理的基本前提,要真正建立依法管理机制,必须完善岗位责任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科学规范的考核、奖惩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相对滞后。
今年我县虽然建设了几个大型的公共社会停车场,但有的位置较偏,难以满足停车的实际需要,从而导致部分车辆占用城区道路现象发生。城区主要商业路段停车位不足,无法满足私家车快速攀升,而目前城区公共交通的发展暂时还不能满足人们出行需要,行车难、停车更难的状况日益凸显。城区有两座较大规模的集贸市场,改造前存在卫生状况较差、管理不够规范、规划布局不尽合理等现象,难以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目前正在改造当中,暂时不能投入使用,从而导致城区占道摆摊设点现象较为严重。
(二)城市管理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工作压力大。
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群众对此高度关注。从全国各地新闻报道来看,有些媒体对城管报道不客观,大量城管负面报道见诸报端,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城管几乎成为负面形象代言人。尤其是少数媒体借助网络大肆炒作,片面舆论报道,极大的伤害城管工作人员自尊心,给城市管理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城市管理的主要对象大多是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进城农民工以及孤寡残弱等社会弱势群体,他们为维持基本生活需求,在人员密集场所、市区繁华商业路段、集贸市场等场所摆摊设点、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为了多获得一些收益,沿街叫卖、占道摆摊、乱搭乱建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受习惯思维的影响,往往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执法人员在正常执法时,一些市民受同情心驱使,盲目同情违章经营者,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被管理者的抵触情绪,致使阻挠执法、抗拒执法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据初步统计,我局每年有超过20人在执法过程中人身受到不同程度威胁、殴打。这些原因都不同程度地给城管执法带来较大困难。
(三)行政法制不健全,缺少相关执法保障。
由于城市管理体制未理顺,关系不协调,法制不健全等原因,城市管理难以形成合力,难以形成共同负责,共同参与管理的制约机制,严重阻碍了城市管理走上科学、长效的管理轨道。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是新时期我国行政处罚体制的一次改革,目前全国县城以上的城市几乎都在开展该工作,但中央和省里没有统一模式,没有具体的主管部门,也没有具体操作方法和经验可循,各地都是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工作,造成政策不统一。由于全国还处在处罚权集中行政的试点阶段,没有一部统一的全国性法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受到多方面的制约,使得城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缓慢。
(四)城管执法部门强制执行权有限,执法难度大。
城市管理相对人大部分处于弱势地位,这部分人又最难管理,往往说服教育为主又不能奏效。城管执法部门为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必须加大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法律依据不足,强制执行权有限,导致处罚力度小,履行难度大。对于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纸屑等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相对人不履行,根本没有强制手段;对于非法营运、乱停乱摆等违法、违章行为,没有强制执行权,相对人一耍赖,很难自行处理。城管部门不能依法拘禁人,遇到突发事件或暴力抗法事件时,往往没有合适的处理办法,遏制不了事态的扩大和发展。一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城市管理体制纵横交错,法规缺乏、法制不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等现象普遍存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说起来齐抓共管,实际是相互扯皮推诿,削弱了管理合力,使城市整体功能难以得到发挥,城管部门难以解决很多实际困难。各系统之间缺少协调配合,整体运行效率不高;城管执法难度大,执法力度又不够;城市管理中运动式、突击式执法比较普遍,常态式、长效式管理机制不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效能不高。
(五)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相对不足,工作强度大,任务重,人员流失快。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执法人员编制115人,在编人员109人,县里其他工作抽调我局执法人员次数多,实际参加一线城市管理工作人员不足70人,加上城市管理涉及的违章建筑、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户外广告管理等12项职能,工作任务重,呈现点多面广、工作时间长、人数相对不足的局面。另外,由于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繁琐、任务重、时间长、休息少、待遇低,很多正式执法队员不能安心工作,人员流失现象严重。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较低等严重影响城管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有待加强
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文明执法、服务管理的意识淡薄。没有用理解的心情、文明的语言、规范的程序去执法管理,没有把被管理者作为服务对象去热情对待。二是在执法管理方面,不规范、不文明,方法简单粗暴。在执法管理时要么乱作为,要么不作为;要么简单粗暴,要么畏首畏尾,说到底,就是没有真正地理解、把握、做到文明执法、服务管理,从而影响了城管队伍的整体形象。三是在客观原因方面,缺乏深入、细致、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少数城管执法人员不能耐心地把城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给市民群众,工作简单,造成管理对象反感,矛盾激化。四是在工作中只注重于秩序管理,忽视案件的查处,只注重于原大队的职能,忽视划转的处罚权,只注重于处罚,忽视法律文书的制作,只注重于处理结果,忽视执法程序。
二、2015年工作目标
(一)围绕“城乡同建同治”统筹发展,在提升城乡环境和城区市容面貌上求突破。进一步拓展范围,提高标准,强化督导,推动“同建同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变花园”大行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努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宜居的城区环境,确保创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在探索市容管理长效机制上求突破。深入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城管综合执法,探索城市管理顽疾源头治理措施,深化数字城管建设,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主动发现、精确指挥、快速处置、有效监督”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水平。
(三)围绕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在优化管理模式上求突破。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以“敢为、善为、有为、”的工作作风和“公平、公正、和谐”的执法理念,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和监督考核体系,强化部门配合协作,发挥管理、执法两个合力,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能。
(四)围绕作风效能建设,在提升队伍整体形象上求突破。紧扣“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强化日常教育培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常态化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增强队伍凝聚力,提升服务质量,塑造城管队伍新形象。
(五)围绕城管工作中心,在提升对外宣传效果上求突破。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加大对城管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健全城市管理宣传教育网络,强化教育引导,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2015年工作思路和建议
管理好城市,创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环境,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期盼和要求。对此,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破解影响城市管理发展瓶颈,切实做到敢为人先,勇于突破,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网格化、常态化。
(一)理顺体制,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高规格的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将市容、园林等涉及到城市管理的所有职能统一划归行政执法局,将车辆乱停乱放的执法权、处罚权和扣分权一并移交给我局,在减少执法矛盾提高管控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管理和执法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的弊端,着力构建“大城管”的综合管理体制。
(二)广泛动员,进一步发展全民参与。市民是城市的主体,也是决定城市管理水平的关键因素,通过开展各项互动活动,抓好街道、村(居)委、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动,充分调动团委、妇联、志愿者等组织作用,动员引导全社会力量自觉参与到治理占道、出店经营现象、规范广告信息传播、禁燃烟花爆竹等城市管理工作中来。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做好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区市容规范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每学期开设一定课时的交通安全和市容规范教育课程;利用各类媒体曝光不文明行为,通过正反典型教育,激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管工作,引导广大市民文明经营、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全面提高市容文明参与意识。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对违章建筑、渣土泼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一经查实,兑现奖励。积极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三)整合力量,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加强与交管、交警、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将更多警力、队员部署在城区管理一线,建立联合巡查制度,重点治理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占道、出店经营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运输车辆、沿路泼洒等行为。公、检、法等部门都应为城市管理提供有效保障,建议由公安部门抽调一定的警力(10名公安干警)与我局成立联合执法警务室,共同参与日常执法,及时处理执法工作中所遇到的突发性事件,形成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三位一体”的城管行政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问题,对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
(四)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以强化城区全时段、全区域综合执法为抓手,积极探索违章搭建、流动摊贩、早餐夜市违规经营、乱贴乱画、渣土施工车辆抛洒滴漏等城市管理顽疾源头治理的新方法、新机制。
近年来,我市组织完成了大量市政建设项目,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提高了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执行国家基建程序不规范、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的高度,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增强做好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求真务实,长抓不懈,进一步优化完善市政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控工程建设造价,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加强监管
市政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规定》,强化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统筹安排和科学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工程建设前期各项手续合法有效,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和费用,按照市住建部门的要求,按时登记填写市政建设项目基建手续办理情况表,定期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住建、发改、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市政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各项审批程序。住建部门等要加强建设程序的执法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严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切实制止以加快建设等为借口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
严格控制市政建设项目投资,加强全过程投资控制。住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市政建设项目国有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概算和决算审批制,推行建设投资的跟踪审计制。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认真执行施工管理规定。住建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大对市政建设项目的巡查、互查,提高责任主体和各类执业人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质量安全过程控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加强对建筑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追责。进一步强化文明施工,做到场容场貌整洁,环境保护有效。
三、加快改革,培育竞争,提高效益
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模式的改革,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在确定建设单位前,应委托前期储备专业单位超前组织开展设计工作,充分论证和完善方案设计。
积极推进建设实施方式的改革。对非经营性的市政建设项目,加快推行项目代建制;对经营性、有专门政策确定资金来源的市政项目,加快推行项目法人制。项目代建单位和项目法人要经过公开、公平竞争,利用招投标等方式确定,以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本意见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2004年10月15日的市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
市市政建设项目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统筹安排和节约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国有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市政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发改、住建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政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监察、国资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市政建设项目国有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发改、住建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完善责任明确、风险可控、运作顺畅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重大项目集体审议、重大项目专家评审和公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工程变更监督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估等制度,规范建设管理行为,控制项目建设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编制市政建设项目储备计划,报市发改、住建部门审批后执行。未列入储备计划的大中型市政建设项目,一般不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六条对非经营性的市政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代建制,建立健全项目代建单位和项目法人招标制度。
第七条严格执行市政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规定。大中型市政建设项目应当履行立项、报建、环评、规划许可、房屋征收、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审批和备案程序。项目立项前,设计方案应先期组织论证,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发改、住建等部门组织专家或者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评估论证结果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
市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编制规模、设计标准、建设地点应当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内容一致。
第八条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度。重大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经住建、发改、规划部门会审后,由发改、住建等部门组织专家或者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评估论证结果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政建设项目实行公示制度,其设计方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条市政建设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制度,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决算”的要求进行投资全程控制。
建设单位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超过概算的,概算不予调整。
第十一条严格审核房屋征收概算。市政建设项目需要依法实施房屋征收的,房屋征收实施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和项目概算的相关情况,组织论证,拟订合理的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概算应当报征收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章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市政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依法实行招标。
第十三条订立市政建设项目相关合同,应当有质量要求、履约承诺、管理要求、价格结算依据和违约责任条款。
第十四条市政建设项目的设计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先初步设计,后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标准,做到设计成果科学、可行,合理控制建设成本。
第十五条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用地周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六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报市住建委组织审查,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
因建设需要变更设计,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相关单位协商一致后施行。在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相关单位协商一致后,由建设单位上报原批准部门审查。设计变更建设规模、标准,调整额大于50万元的,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第十七条市政建设项目未经初步设计审批擅自开工的,不予拨付建设资金。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
擅自变更设计造成工程投资增加的部分不纳入决算。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设计施工图审查通过后,设计单位应向监理、施工单位提供详尽的技术规范资料并予说明。
第十九条严格施工变更的资金监管。对项目内容和工程量增加造成施工变更(施工单位造成的除外)的,实行资金现场签证管理,5万元以内的,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同意后纳入工程决算。5万元以上的,由建设单位报投资或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工程决算。
第二十条因设计变更或者不可抗力原因调整投资的,一般不得超过概算的10%,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核准。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程质量手续,并统筹市政建设项目范围内各类管线的同步建设,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资格的项目管理人员。
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进入现场的原材料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分部项工程验收规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二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不得在工程建设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压缩合理周期、降低工程质量。
第二十三条建设、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扬尘、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第四章竣工验收和后评估
第二十四条市政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报市住建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一并出具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市政建设项目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
第二十六条市政建设项目实行决算审批制度。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决算中不予认可。
第二十七条市政建设项目实行后评估制度。建设项目交付后,由项目批准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对项目前期决策审批管理、实施内容、功能技术、质量安全、资金管理、投资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形成后评估报告,报项目批准部门备案。
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一年内,项目批准部门根据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对工程质量、投资效益和环境影响相关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后评估报告。重大市政建设项目评估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市政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规划、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建立健全市政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专账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资金支付与项目进度相匹配。
实行财政资金直接拨付的项目,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资金拨前审核把关,防止工程进度款超支。
第三十一条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跟踪审核、监管市政建设项目相关费用使用情况,加强房屋征收资金使用的监管,防止征收成本过高上升。
第三十二条审计部门依法对重点市政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户银行应当按照约定,落实建设资金收付专户进出、对账审核。住建、财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四条市政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编制和上报工程结算,建设单位报财政、审计部门审核前,应当审查核对,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严格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建筑业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资质、资格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关建设活动,严禁无资质、资格或超越资质、资格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业务。对不符合资质标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及出租出借执业证书、不履行执业责任的执业人员,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资质、资格,清出建筑市场。
根据《闵行区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2—2)(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实施浦截污纳管工程。工程实施范围为整个浦地区,污水收集系统管网总量为337095米,管径为300—800,总投资约78322万元,实施时间为2—年。其中中心镇区、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出口加工区、市属配套商品房基地的截污纳管工程由各开发单位自行实施,镇政府负责实施上述板块以外浦地区的截污纳管工程。
二、建设任务及时间安排
㈠建成情况
浦于年开始结合道路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截至2年6月底,已经建成污水管网65890米,投资约15310万元。(详见附表一)
㈡重点建设期(2年4月—2年底)
结合“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及浦市政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完毕的规划要求,完成各独立开发板块、工业集中区、集镇区、已建污水管沿线及污染源集中区域的污水纳管工程,共计145254米,总投资约33749万元,其中镇政府负责实施87834米,投资约20408万元,各开发单位负责实施57420米,投资约13341万元。
1、准备阶段
时间:2年4月至2年12月
主要工作:调查污染源单位,进行截污纳管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立项、工程招投标,组建截污纳管工程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实施阶段
时间:年1月至2年12月
主要工作:完成截污纳管污水收集支管工程建设。同步实施工程范围内所有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具备纳管条件污染源单位内部的雨、污水分流改造和污水收集网管排管工程建设。(详见附表二、附表三)
3、整改、验收、总结阶段
时间:2年6月至2年12月
主要工作:截污纳管工作标准验收(以申领到市水务局颁发的排水许可证为准)。
㈢完善期
将偏远零星污染源纳入截污纳管系统,进一步完善污水纳管工程。经测算,工程量约为37502米,总投资约8713万元。
㈣远期规划(
根据浦规划用地的开况,对全镇远期规划地块建立污水收集管网。经测算,工程量约为80170米,总投资约18627万元。
三、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截污纳管工作的领导,成立浦截污纳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一),全面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及职责分工见附件二),办公室设在浦水务管理站,具体负责截污纳管工作的实施。
各村、企(事)业单位、社区要建立以村支部书记、企(事)业单位、社区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截污纳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截污纳管工作的组织实施。
自行实施截污纳管工程板块的开发单位,相应建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截污纳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服从浦截污纳管工程的整体安排,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四、资金筹措
根据区政府截污纳管工程实施意见,我镇实施截污纳管工程的资金筹措将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即:区、镇两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各出一点资金,共同实施该项工程。
1、区、镇两级政府出资解决截污纳管支管费用;
2、各单位和居住小区出资解决各自内部排污系统费用;
3、支管沿线各单位按规定以年用水量为计算依据,承担相应排管集资费用(作为申领《排水许可证》的必要条件),日用水量在1吨~20吨的按10元/吨收取,21吨~50吨的按7元/吨收取,51吨~100吨的按5元/吨收取,大于100吨按3元/吨收取;各房产开发小区,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承担;未被纳入或新办的企(事)业单位及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在排污接管时按同样标准出资。
1 建筑工程管理的内容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一直呈高速增长态势,而且,从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的工业生产、建筑、零售销售等基本面情况总体保持良好,这意味着中国经济未来几年继续快速增长的潜力很强。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面临着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建筑工程行业具有劳动力密集、分工细、工序复杂、分散性、一次性等特点,因此建筑工程管理工作需采用动态循环的模式。建筑工程管理是指建筑工程项目开始后,经过整体规划、设计、工程造价、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房地产及其他建筑专业的管理过程。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目标控制,其目标涵盖的内容也十分广泛,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费用控制,而且要联系资金筹措、风险分析、使用维护以及与所在地经济、环境等。最终实现质量良好、成本低、效益高的工程建设目标。
2 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管理体制不够健全,这是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健全的管理体制需要设立齐全的管理机构和部门,然后依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做好建筑工程管理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但事实情况是,很多建筑工程为了节约成本支出,随意撤销管理部门,缩减工作人员的数量,这样一来这就导致管理部门以及人员的分配不足,甚至出现了一个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的不正常现象。第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逐渐加强了对建筑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并组织建筑行业的一些专家、学者、工程管理人员等共同研究制定了建筑行业管理制度,但是施工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只是敷衍了事,并没有把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这就导致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第三,管理形式不够科学。目前我国建筑行业中形成了以承包企业为龙头、以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依托的行业模式。这种组织模式的效果并不理想。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去那些专业性较强的环节,绝大多数的施工任务都是由劳务队使用它们的自有机械和自供材料来完成的。由于我国劳务队伍的素质水平比较低,专业化程度不够,因而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来对劳务队进行管理,而且往往管理的效果一般。这样一来,建筑工程管理中大量的资源被牵制甚至浪费,管理水平自然也就得不到提高。
2.1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1 建筑工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在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该规范较为全面的、系统的总结了多年来我国学习借鉴国外先进项目管理模式、推行项目施工管理体制改格经验,对我国的建筑行业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后期也相继颁发了与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许多建筑工程企业并没有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管理,而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也没有建立,导致了建筑管理部门的职责难以落实,不能依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开展建筑管理工作。
2.1.2 建筑工程管理的意识不足。我国的建筑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建筑管理工程在建筑行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诸多的建筑企业中,由于缺乏对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正确认识,没有意识到建筑工程管理的优势,存在重视技术轻视管理的问题,片面认为技术水平提高能够直接使企业获得较大经济效益,忽视了技术手段是需要专业团队专业人士来实施的,团队人员的管理更多是依靠行政手段来实现的。
2.1.3 建筑工程管理体制不健全。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建筑工程管理的人才需求也逐步增多,而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还不健全,还没有在建筑行业内形成具有全国性、专业性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组织。而建筑工程管理缺少高素质的、高技术含量的复合型人才,制约了建筑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建筑工程管理体制不健全,直接导致建筑工程管理总体水平较低,市场竞争力弱,不利于建筑管理质量的整体提高。
2.2 影响建筑工程管理的因素
建筑工程管理是一项复杂多变的系统管理工程,管理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从政府审批、规划、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诸多环节,因此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多的问题,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外部环境因素,建筑企业投入建设与施工时需要考虑工程项目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是指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噪音、通风、振动、照明、污染等,以及温度、湿度、大风、暴雨、酷暑、严寒等。建筑工程管理需要加强对环境因素的利用和控制,及时消除不利于保障建筑工程顺利开展。二是内部因素,包括人员、材料、机械等。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对人员的管理,人员包括建筑工程的组织者、决策者,建筑施工的技术人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这些人员综合素质与岗位职能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建筑材料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其质量安全是必须严格控制,此外机械水平也是建筑工程的质量的重要保障,需要先进的管理水平,才能提高机械的利用效率,提升建筑企业的施工水平。
3 完善建筑工程管理的有效对策
我国建筑行业发展与进步需要不断完善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工作需要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原则,结合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分析影响建筑工程管理的因素,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对策,提高我国建筑工程的总体管理水平,实现我国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
3.1 建立健全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自1998年起就已逐步形成建筑法规体系框架,规范建筑活动的三大法律支柱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后期又颁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大量部门规章,作为配套法规完善建筑法规的内容。在2011年4月22日通过了《建筑法》修订,通过法律对个别条款进行修改,自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和政府不断完善和加强法律法规,能够为建筑工程管理提供法律依据,通过增加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能够严格控制和考核工程管理企业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不断发展,其管理内容和过程需要法律的约束和规范,才能保障建筑企业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才能保障工程管理实践过程中职责的落实,以提高建筑工程管理的质量。
3.2 树立现代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
一直以来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与国际管理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我国建筑企业需要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树立正确的现代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组织资深的建筑学科专家和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建筑工程管理的水平。在建筑工程管理中要制定符合中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的工程管理思路体系,积极应用国际先进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现代化建设,提高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水平。
3.3 加强建筑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要想增强建筑工程管理的效率与质量,需要实施建筑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建筑企业要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案,建筑工程管理要分析影响工程建设的关键因素,以加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投资的控制,加强对建筑施工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建筑工程在实践中遵循管理原则,落实各组织部门的职责,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
3.4 加强建筑工程管理队伍的建设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是实现建筑工程管理必要条件,因此建筑企业要吸纳高素质的建筑师和专业工程师以及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建筑工程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技术含量,优化建筑工程管理队伍的人员结构,以保障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增长。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区三届三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管考核,扎实开展“太湖杯”城管创优工作,加大市容热点、难点问题整治力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加快实施惠民实事工程,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不断优化区域市容环境面貌,提升街道城市管理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以“大联动”、“网格化”为抓手,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提升区域环境面貌。一是深化“大联动”管理机制。在2012年农贸市场、建设工地、违法建设联动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城市管理“大联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由联勤联动主管部门牵头,全面推开大联动项目,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针对无证设摊、占道经营、停车秩序、偷倒垃圾、废品回收站、洗车场点、“三乱”等市容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市容环境问题易发频发和回潮反复现象。二是加快社区“网格化”建设。在辖区13个社区实施社区城市管理“网格化”建设,绘制完成城市管理网格布局图,实现“网格”区域管理责任全覆盖。三是继续深化“两整两创”工作。围绕市容秩序、道路环境、背街小巷、安置小区、河道卫生、沿街景观、基础设施等方面,13个社区全面推进“两整两创”工作,并对脏乱差现象实施环境“连片整治”,确保2013年底前按要求整治到位。四是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力度。进一步健全违建防控整治体系,充分发挥属地监管和防控作用,围绕“新增违建零增长、历史违建负增长”的要求,在落实违法建设日常监管防控的基础上,加大查处和拆除力度,完成3000㎡违法建设拆除任务,同时积极创建无违建小区(自然村),力争年内不少于3个单位创建达标。五是实施建设工地联动监管。对辖区内建设工地全面实施“大联动”管理,实施工地出入口数字监管,通过建设、城管、执法、交通、交巡警、规划、安监等部门联合管理,实施对辖区工地“从场内到场外、从运输到处置”的“点-线-面”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工地施工对市容环境的影响。
(二)以重点项目建设为带动,营造精品示范亮点,着力提升辖区宜居环境。一是实施街景综合改造示范工程。围绕洁化、绿化、亮化、序化、户外广告规范设置和提档出新、门头店招改造以及基础设施升级等内容,按照“高起点设计、高标准改造”的要求,对贡湖大道(金城路-东绛大桥)涵盖城市管理各类要素在内的街景按示范道路实施综合改造。二是实施背街小巷改造工程。按照“整洁、有序、规范”要求,围绕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整顿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落实长效管理等方面,对观园路(周新东路-育才路)背街小巷环境实施综合改造和治理,进一步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三是抓好环卫设施建设。加快破旧公厕改造升级,制定管理规定,落实管理人员,强化日常维护,巩固改造成果,对立信及老政府公厕实施改造升级。四是抓好“绿色太湖”建设。按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任务要求,加快城市绿化工作,新增城镇绿地80万㎡,创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1个,确保建成绿化覆盖率达40%。五是抓好停车泊位设置。科学规划公共停车资源,有效缓解部分地段停车难和停车秩序乱的状况,新增设置公共停车泊位100个。
(三)以精细化、长效化管理为目标,强化管理责任落实,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是提升道路综合管护水平。按照城市道路分级管理要求,全面推进综合管护达标提效工作,落实专业管养队伍,明确作业流程,强化质量监管,提升城市管理管养作业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加强背街小巷长效监管。对2011-2012年已完成改造提升的育才路、东蠡路、金石支路、金石菜场路等4条背街小巷,以块为主,定期组织人员集中清理沿线市容问题,巩固改造效果,并通过市场化运作抓好日常环卫保洁,落实长效监管措施。三是规范社区城管服务站运行。以创建星级社区城管服务站为抓手,结合社区城市管理“网格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强化服务站工作人员管理培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落实社区城市管理属地责任。四是加强环卫设施规范化管理。规范实施垃圾桶清洗、消杀,确保垃圾桶干净、整洁,有效提升垃圾收集桶使用寿命,抓好8个垃圾收集桶清洗消杀点长效管理;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后续管理,注重宣传和引导,逐步实现垃圾收集方式的更新换代,落实周新苑三期二批试点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规范化管理工作。五是加强广告规划设置。规范辖区内的门头店招、墙面店招、楼顶店招以及特定区域内的区域导示系统、集约式品牌立标等标识、标牌,统一规划设计,确保与周边街景统一协调。
(四)以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一线执法管理力量,着力提升纠违查违能力。一是优化体制机制,配强管理力量。街道按照不少于40名城管队员的标准,配优配强城管中队力量,社区按照城管工作站要求建制,城管工作站由社区主任兼任站长,城管中队派驻一名队员任社区城管站副站长,另社区按管理要求再安排不少于一名专职人员从事城管工作,并接受城管中队统一管理,切实抓好属地城市管理。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按照省、市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执法和管理队伍要重点抓好队容风纪、作风纪律、业务技能、党风廉政等方面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执行力建设,扎实开展大培训和大练兵,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和综合素质。
三、工作措施
一、工作目标
(一)大城管工作目标。1、每月大城管第三方检查全市排名前35名。2、拆除历史违法建设1800平方,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3、创建无违法建设问题社区1个。
(二)爱国卫生工作目标。1、全街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先进街道复查。2、全街辖区内创建省卫生先进单位1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6个、区级卫生先进单位3个。
(三)绿化工作目标。1、完成植树600棵,新增绿地1000平方米,垂直绿化100米。2、力争完成1个老社区的绿化提档升级。
(四)义务献血工作目标。全年完成无偿献血100人次。
(五)食品安全工作目标。1、完成整治餐饮油烟污染点源5个。2、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1个、食品安全示范店2家。
(六)特色工作目标。全年“大城管”工作确保1次、力争2次进入全市月度排名前10。
二、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内容
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完善组织机构。成立街道城管委,由街党工委书记、街办事处主任任主任,班子其他成员和荣华街派出所所长为副主任,街城管办主任、社事办主任、综治办主任、纪检科科长、文明办负责人、各社区主任为成员。在街城管办设立办公室,由街办事处副主任李运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大城管工作的日常协调。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将城管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对受检路段环境治理继续分片包干,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街城管办加强对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城管工作的整体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督办和落实奖惩工作。同时,对绿化、爱卫、献血、食品安全等城市管理工作负总责;驻街执法中队负责城管执法工作,包括违法建设的管控,依法依规拆除违法建设,路面的管控,做好井盖破损、路面维护的申报和督办工作;协管队负责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牵乱挂等问题的清理整治;环卫所负责受检路段的路面清扫、垃圾清运、容器、路面、墙面清洗,做到容器无满溢、无废弃物、无违法三乱,同时做好经营门点环卫经费的收取;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内部受检路段路面的清扫清运,做到无占道、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容器整洁、无废弃物、无乱贴乱画、路面完好、无乱牵乱挂、无违法三乱、墙面整洁,确保辖区干净、整洁、通畅。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度。建立健全5项制度。一是巡视检查制度。⑴每天早7点30分,由带班领导带执法队员、协管队员各1人开执法车到所有路段巡查1小时,对占道、出店等问题要及时发现,现场处理,并记录在巡视日志上,对发现路面暴露垃圾等严重问题要及时联系环卫所长处理,对现场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要通知执法队和协管队,集中组织力量处理;⑵每周一上午,组织执法中队、协管队、安保队员,有计划地对所有受检路段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二是每周讲评制度。每周五下午,街分管领导召集城管办工作人员、执法中队队长、协管队长、环卫所长,总结回顾一周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对好的方面进行口头表扬,对差的方面进行批评,并做好会议记录,作为月度考评依据。三是财务管理制度。环卫所每年要编制财政预算,并严格执行。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重大事项要经所务会研究,并报街分管领导审批。严格经费审批。500元以下(含)支出由所长审批,500元以上支出由环卫所报城管科负责人审核,由街分管领导审批。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街财务支出相关规定执行。每月10日之前,环卫所要向街分管领导、财政所上报上月财务报表。每月后5日内,环卫所要向街分管领导汇报下月经费支出计划。每年由街办事处对环卫所财政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报街工委会。四是人事审批备案制度。协管队新聘请人员要报街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环卫所对新聘请人员报城管办备案。协管队和环卫所要对所属人员建立人事档案,掌握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并报城管办和劳服所备案。因各种原因离职的,5日内将情况报城管办。五是分片包干制度。执法中队长、协管队长对路段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负总责,上下片片长对各自片区负责,守控路段的队员对各自路段负责;环卫所长对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负总责,上下片片长对各自片区负责,路段质检员、清扫员对各自路段负责。
(四)加强违法建设的拆除和控管工作。一是对已形成的历史违法建设进行分类指导与处理,逐步拆除;二是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巡查与控管力度,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确保全年无新增违法建设;三是对压占基础设施管网、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
(五)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作力度,确保辖区环境整洁。一是按时清扫。环卫所每天凌晨要对辖区内街巷道路进行清扫,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适时增加清扫次数。每天8点至18点环卫工人分上午、下午两班,以保洁为主,力争做到视线范围内无果皮纸屑,辖区环境干净整洁。二是及时清运。环卫所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上午7点30分前,辖区内所有垃圾按时清运到京汉大道二次转运点。之后产生的垃圾要储存在板车、垃圾桶、垃圾箱内,杜绝垃圾暴露和满溢。三是提高作业质量。清扫、清运、清洗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要求作业,不断提高精细化作业水平。相互之间要做好工作衔接,检查人员严格按工作标准验收。同时,要做好日常工作安排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分路段开展路面清洗、油污清洗、人字沟清洗等工作。
(六)进一步明确社区责任,做好大城管工作。社区主任对社区大城管工作负主责,社区清扫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作业工具由街环卫所负责。每天,社区主任和卫生主任要督促本辖区的清运员对本辖区的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环卫所,并协助环卫所进行清理;清扫员每天负责从7点至19点对社区内环境进行清扫保洁,卫生主任每天不少于4次在本社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社区每周要组织发动居民,社区群干、志愿者,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
一、总体思路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市实际,整合资源,规范工作,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规划建设管理的事权,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规范高效、运转协调、共建共管的两级管理体制,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规范和理顺市市、区两级规划建设管理事权。
(二)坚持综合协调、促进发展的原则。既要有利于增强市人民政府对城乡规划建设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能力,又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区人民政府建设和管理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确保城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健康发展。
三、市、区两级规划建设管理事权
(一)城乡规划工作
1.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由市规划局负责履行。城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由市规划局具体承担。区人民政府不再承担城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2.城规划区外的乡镇规划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授权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城市建设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1)城市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实行市区共建,以区人民政府为主组织实施。
2.城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工作。
(1)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工作。成立“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为市建设局下属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担全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工作,承办城规划区内房屋产权登记、产籍管理工作。
(2)城规划区外的房屋产权登记、产籍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授权区人民政府负责。
3.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1)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央、省属驻临单位和市属单位的所有工程以及市管权限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2)区人民政府负责区管权限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按照统一一个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原则组织实施,市、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统一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三)城市管理工作
城城市管理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责。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存在的问题
1、思想老套,忽视价格机制,政府过度干预
在当代社会中我国的建筑工程事业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没有完整的工程造价体系。对建筑工程造价的认知不够全面。造价管理控制上的思想观念过于落后等。与此同时,各工程师也没有进行全过程的动态分析并进行造价控制与管理。长期以来,我国都是采用通过概预算确定工程造价,即“定额+费用+文件规定”的模式,也就是按定额计算直接费,按取费标准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调整,补充,最后得到工程造价,而且至今仍是采取这种程序和方法。这里直接费与间接费的计算依据,分别是参照定额和取费标准。定额既包括了生产过程中的实物与物化劳动的消耗量,同时还包括了各项消耗指标所对应的单价,属“量价合一”式的定额;取费标准是依据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由国家确定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构成直接费用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长期相对稳定,业主的主体以国营、集体单位为主;承包商绝大多数为国营、集体施工企业,管理模式单一。在这种条件下,采用“量价合一”式的定额和依企业资质等级确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工程造价是可行的。可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属静态管理模式,并且完全是政府行为,管理部门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编制。解释定额,制定政策。法规和纠纷仲裁等方面。
2、建筑工程人员较低的素质
在当代,我国一些工程师的技术水平偏低,对造价管理的控制与管理能力较低。然而,对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门讲究技术的专业,因此这些技术较低的工程人员无法满足中国建筑市场需要。并且,在如今建筑工程造价影响日益广泛复杂,专业知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这些或缺乏投资预控能力,或缺乏专业知识,或对工程技术经济问题处理经验不足的工程师更是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有些造价工程师没有足够的施工专业知识,对施工过程的了解也不是十分深入,因此对工程项目的造价的管理与控制也无法很准确的作出正确的判断。然而时代的发展必然会对造价管理的要求也有所改变,但是如今工程造价人员及其管理机构若仍只单一的依靠定额工程对预算进行编制审核则显然无法跟上时代的发展。所以,提高造价工程师的专业素养及其对造价管理与控制的能力是最根本的。除了要提高造价工程师的专业素养之外,也不能无视一些职业道德低下的工程师。在当今这个时代必然会存在各种势力高低的划分,在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的过程中也必然会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在造价管理的工作上要格外加强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避免不法分子钻空子从而造成工程造价师妥协影响了工程造价的真实性。
3、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在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上,已经提出了一系列针对工程造价问题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但是在现实情况下,各种无法预料的状况使得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应对经济市场复杂多变的情况,一些法律法规的盲区使得这些相关规定也无法发挥其预想的功效,例如,有些条款没有实际到工程造价等方面的问题。除此之外,在执行各种法律的过程中也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例如,签合同后的监督管理工作不严格,并未依照合同的规定内容进行施工,合同也只是形同虚设。而且有些执法机关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力度与监督力度也不够。在这种不完整的法律体系上,建筑工程的造价的真实完整性也有待考证。
二、如何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加强建设工程资本限额控制
若想有效控制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首先就必须要加强对工程项目资本限额的控制。控制工程项目的资本限额,也即是要控制整个工程的整体造价。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所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来进行工程项目的投资预算,并制作出初步的设计总概算文件;而建设工程中的所有相关分项也都应该严格按照预先分配好的投资额度进行控制,如无发生非常特殊的情况不能够随意更改投资限额,从而保证整个工程项目竣工后的结算不超过总限定投资额度。并且,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如果发现某个分项的费用指标超出了预先计划好的投资限额,那么有关负责人员应当立即给予纠正,从而保证工程造价的稳定性。另外,对于工程项目的投资限额还可以进行一定的变更管理,也即是施行投资限额的动态控制,从而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变得更加灵活。再者就是制定并启用一些奖惩制度,让工程项目的设计者也在其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从而促使他们在设计时注意对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
2、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和设计监管
业主必须要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标时避免选择的片面性,不能只一味追求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报价的高低,更应该注重其设计的合理性与优化性。另外业主还应该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有效监管,若是业主本身对这方面的知识并不太了解,就应该请专业人员来帮忙监管。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监管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工程项目设计人员在设计项目方案的过程当中要注意设计的优化性与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要在设计时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对工程项目进行合理的投资估算,而不是只单纯进行技术方面的设计。
3、加强建设工程的管理体制
一个科学的管理体制对于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只有体制完善了,其管理工作才会更加高效。对于建设工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来说,也需要一个科学完善的体制来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监督。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建筑企业应当建立起完善的造价管理体制来进行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应当将建设工程中各个部门的人员都联系起来,尤其是要加强工程项目设计人员与财务人员之间的交流沟通,让两者共同协力进行工程造价的控制和估算工作,尽量避免因为沟通不善所造成的成本增加。另外在有效的管理体制之下还可以对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从而避免在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发生偷工减料等情况。
4、组织设计方面的优化
影响工程造价最关键的因素之一是要确保施工组织的质量编制,如若建设工程的编制设计做的不够完善,质量不够高,那么接下来的各项工作也可能会出现很多状况,同时对合同的履行也会带来一定的麻烦。所以,施工组织的设计方案需要依靠所有人的智慧,对设计方案的各个细节进行认真讨论研究,从专业技术。经济效益等各方面全方位评价,不能只是简单的依照政府命令决定选择何种设计方案。另一方面工程造价是否能够得到很好的控制关键也在于施工方案的设计,因此,选择的施工方案必须精良。在选择方案的时候,应对各种不同的方案进行比较。进行论证分析,从中择优,也可以对各方案择优形成新的方案,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运用高新技术。新型工艺。高新设备等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使得工程的质量高,投入尽可能的少,为工程造价提供便利。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必须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对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从而使建设工程能够通过最少的投资来获得最大的效益,也即是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晁月霞.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4,01: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