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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环境污染应急预案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迅速、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确保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特指定本预案。
1.1.2工作原则
1.1.2.1预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市人民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市各类污染源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1.2.2全面覆盖。对区域范围的污染源、水系河流、城镇居民点、水源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特殊生态保护区,以及大气、水体、固废、危废、噪声、辐射等各环境要素全面覆盖,全面监控,以保证环境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
1.1.2.3突出重点。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内的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1.1.2.4公众参与。建立环境新闻机制,确定新闻发言人;建立环境公示、听证机制,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建立举报制度,健全“12369”投诉系统,确保公民的环保知情权、参与和监督权。
1.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理》
《成都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1.4适用范围。
凡属我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1.1.4.1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1.1.4.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
1.1.4.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
1.1.4.4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1.4.5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2.1应急领导小组与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我市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市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责任是: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收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适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防治、物资保障、信息宣传、治安、督查等五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防治组: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污染源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监督指导、环境监测与评价等;根据突发环境事故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全市策略和措施的建议。
物资保障组:由市经贸局牵头,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生产和调度保证供应;负责应急设施的建设和应急设备的采购。
信息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收集分析突发环境事故的有关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动态。
治安工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及时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区域的隔离封锁、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交通管制、保障运输;协助污染现场处置等。
督查工作组:由市委、市政府目督办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应急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解决纠正,对违法违纪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等。
1.2.2环境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成立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家咨询小组,由聘请的水、气、固废、生态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指导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承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
1.3预测、预警
1.3.1监测与信息收集
市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部门为环境监督与信息收集机构,承担所辖区内水、大气、危险废物的日常监测,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外和境内外对本行政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突发环境事故信息。
1.3.2报送制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市环保局应当按照职责范围,做好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人民政府和成都市环保局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信息。
1.3.2.1在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市环保局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努力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环境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报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省环保局报告,并同时报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3.2.2一般(ⅳ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向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并报市应急办。
1.3.2.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当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办和成都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1.3.2.4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在依照本条前两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向省环保局报告
1.3.3报告方式与类型
1.3.3.1通常有口头报告、电话、传真报告、电子邮件报告、书面报告等。
1.3.3.2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上报。通常采用电话或传真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通常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通常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送报。
1.3.3.3核与辐射事故的信息报告在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告的同时,还须按照有关核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
1.3.4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体系网络进行维护,逐步实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预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1.3.5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1.3.5.1特别重大环境事故(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污染事故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事故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界的环境污染事故。
1.3.5.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
1.3.5.3较大污染事故(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3.5.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响应程序与协调内容
1.4.1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波及其他区(市)县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的同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早向市相关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1.4.2协调指挥的分类
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工作组,完成现场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员疏散安置、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物资经费保障、应急通信、信息综合、新闻报道、涉外处置、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1.4.3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启动市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指令;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5)组织事故发生区域人员的疏散或转移;
(6)组织现场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
(7)组织对伤员的急救;
(8)组织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迅速、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确保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特指定本预案。
1.1.2工作原则
1.1.2.1预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市人民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市各类污染源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1.2.2全面覆盖。对区域范围的污染源、水系河流、城镇居民点、水源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特殊生态保护区,以及大气、水体、固废、危废、噪声、辐射等各环境要素全面覆盖,全面监控,以保证环境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
1.1.2.3突出重点。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内的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1.1.2.4公众参与。建立环境新闻机制,确定新闻发言人;建立环境公示、听证机制,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建立举报制度,健全“12369”投诉系统,确保公民的环保知情权、参与和监督权。
1.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理》
《成都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1.4适用范围。
凡属我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1.1.4.1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1.1.4.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
1.1.4.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
1.1.4.4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1.4.5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2.1应急领导小组与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我市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市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责任是: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收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适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防治、物资保障、信息宣传、治安、督查等五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防治组: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污染源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监督指导、环境监测与评价等;根据突发环境事故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全市策略和措施的建议。
物资保障组:由市经贸局牵头,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生产和调度保证供应;负责应急设施的建设和应急设备的采购。
信息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收集分析突发环境事故的有关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动态。
治安工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及时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区域的隔离封锁、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交通管制、保障运输;协助污染现场处置等。
督查工作组:由市委、市政府目督办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应急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解决纠正,对违法违纪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等。
1.2.2环境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成立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家咨询小组,由聘请的水、气、固废、生态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指导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承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
1.3预测、预警
1.3.1监测与信息收集
市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部门为环境监督与信息收集机构,承担所辖区内水、大气、危险废物的日常监测,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外和境内外对本行政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突发环境事故信息。
1.3.2报送制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市环保局应当按照职责范围,做好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人民政府和成都市环保局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信息。
1.3.2.1在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市环保局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努力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环境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报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省环保局报告,并同时报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3.2.2一般(ⅳ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向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并报市应急办。
1.3.2.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当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办和成都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1.3.2.4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在依照本条前两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向省环保局报告
1.3.3报告方式与类型
1.3.3.1通常有口头报告、电话、传真报告、电子邮件报告、书面报告等。
1.3.3.2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上报。通常采用电话或传真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通常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通常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送报。
1.3.3.3核与辐射事故的信息报告在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告的同时,还须按照有关核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
1.3.4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体系网络进行维护,逐步实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预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1.3.5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1.3.5.1特别重大环境事故(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污染事故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事故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界的环境污染事故。
1.3.5.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
1.3.5.3较大污染事故(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3.5.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响应程序与协调内容
1.4.1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波及其他区(市)县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的同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早向市相关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1.4.2协调指挥的分类
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工作组,完成现场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员疏散安置、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物资经费保障、应急通信、信息综合、新闻报道、涉外处置、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1.4.3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启动市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指令;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5)组织事故发生区域人员的疏散或转移;
(6)组织现场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
(7)组织对伤员的急救;
(8)组织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9)组织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
(10)协调军队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处置行动;
(11)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
1.5信息和新闻报道
1.5.1信息通报
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市环保局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向当地驻军通报,并及时向毗邻、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的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环保行政部门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
1.5.2新闻报道
应急响应期间,与突发公共环境污染事故有关的信息由市委宣传部统一。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市民宣传突发公共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消除疑虑和恐慌心理,稳定人心,大力宣传突发公共事故救援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
1.5.3应急结束
应急小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影响,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失,警报解除。
1.5.4后期评估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结束后,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并将评估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环保行政部门。
1.6保障措施
根据污染事故的级别,确立相应的保障。
1.6.1技术保障
1.6.1.1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污染源现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立专家应急预案库,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为预测、预警、决策提供依据。
1.6.1.2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
市环保行政部门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专业技术队伍,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专家等专业人员组成。应急队伍根据突发污染事故种类和出动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并配置相应装备;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业队伍的培训、考核、使用制度,定期开展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演练和考核。
1.6.1.3开展科研和学术交流
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技术科学研究,加强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高全市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技术水平。
1.6.2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涉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所有机构及人员通讯录,保障有关机构及人员通信畅通。
1.6.3物资保障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本地环保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所需技术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第一时间供应。
1.6.4经费保障
市人民政府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应急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准备适量的应急资金,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资金使用制度,保证经费的有效使用。
1.6.5专家保障
按照“属地保障”的原则,由各部门分专业建立专家档案,确立联系方式方法,保证专家成员能及时到达事发地点。
1.6.6医疗保障
由各部门或主管业务部门,与有关医疗机构共同制定医疗保障计划。
1.6.7协同保障
由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牵头,各部门派员参加,主要与有关部门建立咨询、参与、配合等关系,确保各种行动的畅通。
1.6.8社会动员保障
新闻媒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工作新闻报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引导社会舆论,提高全市人民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自我防护和心理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和非政府组织自觉配合和参与政府的应急工作,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7附则
二、组织机构
市环境保护局成立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市环保局局长XX同志任组长,下辖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和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报告,调查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质及发展过程,立即作出应急处置措施反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组织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监察、监测及处理;领导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和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的应急处理工作。
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由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和市环境监察大队组成。负责应急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提供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工作;立案调查事故责任;做好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由市环保局自然保护科和市环境监测站组成。负责污染物的现场快速定性分析、为应急处理提供依据;对环境污染物的性质、危害程度做出准确的认定;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等;办好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工作程序
(一)任务受领及要求
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发生的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和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赶赴现场,当出现重、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领导小组应有一名以上成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市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受领导任务后,应尽可能了解以下内容并及时向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
(2)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
(3)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采取的措施;
(4)本小组基本任务、到达时限等要求;
(5)友邻小组的任务,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
(6)上级指挥机构(指挥员)位置、指挥关系、联络方法;
(7)受领任务后48小时内发出速报,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
(8)其它需要清楚的情况。
市环境监测应急小组受领任务后、应尽可能做好以下工作并及时向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1)一般情况下,水污染在4小时内,气污染在2小时内定性检测出污染物的种类及其可能的危害;
(2)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定量检测出污染物的浓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并发出监测报告;
(二)赶赴现场
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按指定路线组织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应急人员和车辆赶赴现场,明确途中联络方法,灵活果断地处置开进途中情况,确保按时到达应急地区。
(三)应急处置
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应急小组到达现场附近后,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经综合情况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指挥部。
1、现场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配合,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3)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2、现场调查与报告
(1)污染事故现场勘察;
(2)技术调查取证;
(3)按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的程度认定事故等级,共分四级。根据《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进行报告。
(4)环境监测应急小组应采取污染跟踪监测,直至污染事故处理完毕、污染警报解除。
四、后勤保障
(一)通信保障
1、应急启动时的通信保障。应急通知下达与接收以有线通信为主,利用办公电话,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在外应急员的联络以移动电话等无线通信为主,确保应急通知快速下达。
2、开进中的通信保障。以无线通信为主。应急指令的下达与接收,事故现场应急信息的通
报与反馈,主要利用移动通讯。3、处置中的通信保障。采取无线通信、有线通信与运动通信相结合的方式,以无线通信为主。指挥部(或应急办)可利用现场临时架设开通有线电话指挥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实现上情下达;应急小组在应急过程中,主要是利用移动电话,辅以运动通信,实现信息双向交流。
(二)运输保障
运转的确认和调度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平时各应急车辆须保证100公里以上的行车用油。开进中根据实际情况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交通等勤务保障。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根据程度分为: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危害;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的伤残后果;
3、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4、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5、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危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三、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方针
坚持常备不懈、统一指挥、上通下达、环保部门和企业及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协调联动,联合处理。
四、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组织及职责
(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组织
*县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管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主管主任和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具有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其它部门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进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等工作。
3、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4、负责向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在应急事故发生期间和应急事故终止后,负责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的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事故性质的认定工作;
6、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的损失测算工作;
(三)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环保部门
主要职责:指导应急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类别、程度、范围;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评估及上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及专家意见,确定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的业务和咨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公安、武警、消防、司法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事故现场的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组织事故现场可能受到污染伤害群众的及时安全撤离;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实施事故现场的抢险救灾,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事故调查,搜集和保护事故有关的物证、资料等证据,对构成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交警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污染区的交通管制工作,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优先安排伤亡急救、应急物资运送和人员疏散;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4、卫生、医疗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事故现场受到污染伤害人员的紧急救治和安排救治医院,减少人员伤亡;负责污染疏散区人员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指导和协调污染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中遇难人员遗体遗物的处理。
5、水利、农业、畜牧、林业、土地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区域范围内流域、水源流量控制与监测,开展土壤、农作物、家禽及动植物受污染情况的监测和调查工作;参与污染事故的调查与损害评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6、安全监管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并实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危害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参与污染事故的调查与损害评估;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7、监察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调查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期间和违规违纪、失职、渎职案件,严肃立案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责任。
8、财政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保证必要的经费支付,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所需的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9、民政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社会捐助用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的经费和物资管理使用工作以及救济物资发放、污染区域内人员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等。
10、新闻宣传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环境污染防控科普栏目,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突发事件期间新闻报告的规范管理,营造有利于处置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11、科技部门
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需要,及时组织科技力量协作攻关,支持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控工作的科学研究。
五、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接报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采取减轻和消除污染的措施,并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使他们及时撤出危害地带,同时迅速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通讯联系渠道畅通。在接报后,应清楚记录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物性质、经济损失和人员受伤害情况,并及时传达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向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二)出动
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令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迅速出动,县主城区范围在接报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其他地区在接报1个小时内到大事故现场。
(三)现场处理
应急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按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工作。对于环境违法事件和行为,首先予以纠正和制止。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结合事故责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采取紧急的防护措施,控制污染危害的扩大和蔓延。同时,迅速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使他们及时、安全、有序撤出危险地带,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实施区域隔离、交通管制和人员急救。然后开展污染事故限产勘察、采样监测、声像取证等工作,依法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最后根据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情节、危害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提出拒绝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要求。
(五)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1)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
(2)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再发可能;
(3)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健康与环境再次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后果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环境污染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理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事件现场经专家咨询论证调查,确认突发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结论以书面形式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急终止通知后,现场应急人员及设备有序撤离;
(3)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行动后的评估,编制应急评估报告,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五)、报告
环境污染事故查清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作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危害、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以及遗留问题和防范措施等情况的详细书面报告,并附有关证明文件,向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环境污染事故的详细情况。
六、后勤保障
(一)物资储备
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提出的计划,建立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物资,储备分为日常和战时两级。
(二)装备保障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需要,加强可靠的通讯、交通、监测、检验、鉴定、调查取证、现场处理等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1 前言
随着移动通信2G向3G技术的发展演进,以语音为主的移动业务朝着语音和数据业务并重的方向发展,移动互联网新型的业务需求和商业模式推动着移动业务和承载网络IP化进程。移动接入网逐步实现IP化,对基站回传(RAN)采用IP网络技术承载,是业界达成共识的一个发展趋势;在向LTE的过渡中完成移动网络IP化进程也成为全球主流移动运营商的共同选择,例如欧洲Vodafone、Telefonica、T-Mobile、日本NTT DoCoMo等运营商。
Do A基站引入FE接口已经在国内得到了部分应用,主要采用MSTP网络实现FE接口的统一接入。但由于自身局限性,基于SDH架构的MSTP技术并不能很好地适应业务全IP化承载的需求,因此已开展移动、视频及宽带等全业务运营的电信运营商逐渐倾向于以新技术实现IPRAN的承载,并进一步扩展形成FMC融合承载的统一解决方案。
目前,主流IPRAN组网技术有MPLS-TP、PBT等PTN技术,也有新型以太网、路由器等技术,新型路由器技术具备同PTN设备类似的电信级OAM、保护机制及同步能力,同时具备三层VPN与三层组播功能,可以更灵活地满足全业务运营环境下的业务承载需求,但缺点是设备的功能增强导致成本增加。
2 IP RAN组网技术分析
目前,BTS上行方向通常采用不同的端口传送移动语音与数据业务,即语音通过E1端口,Do数据业务通过FE端口传送;随着BTS移动语音业务的IP化进程,未来BTS上行方向将通过FE端口统一传送移动语音与数据业务。针对这两种应用场景,IP RAN网络承载可针对语音业务采用端到端的电路仿真方式(PWE3),对于数据业务则采用分段的VPN传送方式,以实现承载业务的可扩展性。
2.1 IP RAN组网方式
IP RAN组网架构与业务需求及地理环境有关,通常分为接入网与骨干网两个层面,其中接入网又分为接入层与汇聚层。电信运营商根据现有网络资源与运营经验,选择的组网设备类型会有所区别,通常来说有三种组网方式(如图1所示)。
(1)方式一:采用端到端的PTN设备进行环型组网,适用于以移动业务为主,但IP网络资源相对较少的运营商使用。
(2)方式二:接入网采用PTN设备接入BTS,而骨干网采用IP网络统一承载,适用于以移动业务为主,且拥有覆盖广泛的IP网络资源的电信运营商。
(3)方式三:采用端到端的新型路由器进行组网,即接入网采用路由器组网,骨干网采用统一的IP网络承载,适用于FMC环境下的电信运营商实现全业务运营。
2.2 IP RAN组网重点
对电信运营商而言,组网重点在于能否满足业务的承载要求,如端到端的业务传送、电信级OAM和保护机制、高质量承载及灵活方便的可运维网络管理能力等。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端到端的高可靠性保护机制:若采用端到端PTN组网,则接入网与骨干网均通常采用环型组网1:1保护;若接入网采用PTN,骨干网采用路由器组网,或者采用端到端路由器组网方案,则接入网通常采用环型组网1:1保护,而骨干网采用FRR技术实现可靠性保护。
(2)端到端的高质量承载:主要是满足移动、语音等业务的高性能指标,实现业务的差异化服务保障,实现流分类、流量监管、优先级标识映射与反映射,队列调度等机制。
(3)高效的时间与时钟同步技术:要求端到端的RAN网元及网络设备支持1588V2协议。
(4)灵活方便的可视化网管:要求业务配置开通、故障告警、破环自动发现、性能监控及报报表等功能全面,操作维护方便。
(5)可扩展性:需要考虑满足未来LTE环境下的BTS组网要求,如实现基站灵活归属、基站互连等;并适用于与VoIP、政企客户业务的统一承载。
(6)异厂家设备互通:PTN或者路由器设备是否能够实现与思科、上海贝尔、中兴、华为等众多厂家SR设备的对接互通,满足现网应用部署。
在全业务运营和IP化融合承载趋势下,方式一端到端的PTN组网方案由于技术局限性导致承载的业务比较单一,基本上以移动业务为主,不适合多业务综合承载。有全业务运营需求的电信运营商,往往更倾向于采用方式二与方式三:骨干网由优化的IP网络设备组建,接入网则采用高质量、高可靠及具备电信级OAM能力的设备构成,实现移动语音与数据、固网NGN语音、政企VPN等高品质业务的统一接入及可靠承载。
3 全业务运营环境下的IP RAN组网部署方案
在全业务运营环境中,电信运营商往往以IP RAN作为切入点来构建一个融合承载移动、视频及宽带等综合业务的承载网络架构,因此,方式二与方式三将成为电信运营商的优先选择,如图2所示。
3.1 组网方案配置部署
目前,BTS上行方向通常是通过不同的端口传送移动语音与数据业务,Do数据业务通过FE端口传送,语音通过E1端口。在这种应用场景下,IP RAN承载方式也不相同,对于FE业务采用分段传送方式,对于E1业务采用端到端的电路仿真方式(PWE3)。
从组网扩展性出发,FE业务采用分段的承载模式,如图3所示,在接入网采用L2VPN传送,接入网出口设备作为BTS的星型汇聚节点;骨干网采用L3VPN传送,接入网与骨干网之间无关联。BTS FE业务接入到接入网后,通过L2VPN到达并终结于接入网出口节点设备,在剥离L2VPN标签后,变为原始FE类型数据接入SR再进入L3VPN,并终结于BSC前置SR设备。
对于E1语音业务,接入网入口节点与BSC侧RT/PTN之间建立端到端的PWE3电路仿真,接入网L2VPN嵌套在骨干网L2VPN之内,称为Overlay组网方式。接入网入口节点与BSC侧路由器/PTN设备之间建立端到端的PWE3电路仿真,接入网L2VPN嵌套在骨干网L2VPN之内,称为Overlay组网方式。
在采用方式二的情况下,接入网的PTN设备主要采用静态配置L2VPN传送通道;在采用方式三的情况下,接入网的路由器主要通过控制层面路由协议ISIS建立L2VPN传送通道。
3.2 端到端的可靠性保护
在FE业务承载模式下,与组网方案相关,端到端的可靠性保护也是采用分段模式;网络中可能出现的节点或链路故障如图5的F1~F9所示。
(1)对于故障点F1~F2,方式二和方式三均在接入网部署1:1 LSP保护和1:1 PW保护机制,对于方式二,PTN设备通过TMP/TMC OAM检测LSP与PW连接的有效性;而对于方式三的路由器,则通常通过硬件BFD检测LSP和PW连接的有效性,FFD或BFD报文周期配置在10ms,以保证接入网实现50ms的保护倒换能力。
(2)对于故障点F3~F5,在接入网与骨干网边界,结合接入网的PW保护倒换技术,SR采用VRRP实现接入网二层设备与骨干网三层设备SR之间的链路与节点故障保护倒换。为提高VRRP保护性能,但又不改变现有网络组网结构,通过骨干网建立SR之间通信的VPLS隧道承载VRPP信令和倒换流量,利用骨干网链路与路由冗余提高VRRP保护健壮性,实现接入网与SR之间的保护机制的低耦合和跨厂家节点设备互通,增强网络灵活性。
(3)对于故障点F6~F7,骨干网建立L3VPN隧道承载移动数据业务,并启用TE FRR实现快速倒换保护,以实现
(4)对于故障点F8~F9,BSC通过主备链路接入BSC侧PTN/RT,BSC侧PTN/RT启用VRRP保护,VRRP信令通过BSC侧PTN/RT之间二层链路传送。
对于E1业务承载方式中的可靠性保护,由于BTS侧PTN/路由器与BSC侧PTN/路由器建立端到端的PWE3,整个保护采用端到端的1:1 LSP保护和1:1 PW保护机制即可满足50ms保护倒换延迟,也就是满足故障点F1~F4的倒换保护能力。
3.3 端到端的高质量承载
整个IP RAN网络全程统一定义移动、视频及宽带各种业务等级及优先级标识,各种业务根据其业务等级实现相应的标识映射与队列调度。入口设备完成802.1P/EXP值的映射与队列调度,中间设备根据EXP值完成业务的队列调度,为语音、视频等高品质业务优先转发保障,从而实现差异化的网络承载。
3.4 时间与时钟同步技术
在BSC目前不支持1588V2的时候,在BSC侧PTN/路由器外挂GPS时钟,并作为时钟源,配置为OC模式;通过骨干网与接入网全网设备部署1588V2协议,采用BC方式实现BTS的时钟与时间同步,整个网络方案设计在时钟同步方面要求满足G.823模板;在时间同步方面要求满足
4 移动语音与数据业务网络加载应用
按照方式二与方式三进行现网模拟实验测试,并加载移动语音与数据业务进行业务测试,验证两种方式的可行性与可运营能力。业务承载能力验证主要包括:IPRAN改造站点每扇区定点1X主被叫测试;DO下行FTP服务器定点下载数据测试;IPRAN改造站点与周围站点的1X主被叫测试验证切换功能。
下面列出了相关KPI指标示意图:
图7为1X忙时关键指标(掉话率、软切换成功率、呼叫建立成功率等)对比(标红线为基站割接到IPRAN承载后日期)。
图8为DO忙时关键指标(掉话率、连接成功率、HRPD会话建立成功率等)对比(标红线为基站割接到IPRAN承载后日期)
通过关键KPI对比可以看出,割接前后BTS业务指标稳定,IP RAN承载组网方式二与方式三均满足BTS业务承载要求。
5 结束语
全业务经营的电信运营商面临移动、视频及宽带业务快速发展的机遇,也面临着网络建设和投资的压力。电信运营商应利用自身优势,依托电信现有广泛覆盖、丰富的网络资源,以IP RAN承载为切入点,构建高可靠、高质量、差异化的全业务综合承载网络,对实现电信业务规模化运营、促进电信业务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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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龚倩,徐荣. 分组传送网[M]. 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9.
[4] 邓广安,张优训. PTN在3G接入传输中的组网模式探讨[J]. 广东通信技术,2009(3):60-64.
[5] 戴利彬. 打造移动IPRAN传送网[J]. 电信网技术,2008(4):18-20.
【作者简介】
易昀:中山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职于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研究院,主要研究方向为电信承载与接入网络等。
杨广铭:哈尔滨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通信硕士研究生,现任职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研究院,主要研究方向为通信网规划、移动承载网总体设计等。
1 应急预案编制不规范、不专业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年公布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的规定,应急预案基本要素应包括危险源识别与风险分析、应急组织机构、预防与预警分级、分级响应、现场处置、后期处置、保障与管理[1]。同时,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参加人员的基本要求、预案编制的7 个基本工作程序、以及预案批准后的工作要求[2]。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环保、安全、医疗、消防等各方面专业人员以及专家的密切配合和协作。由于目前多数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以及重视不够等因素,未构建完整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所编制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格式不规范、基本要素不齐全、体系不完整。
2 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市企业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主要委托技术评估机构组织,由于我市经济不发达,应急预案评估起步晚,存在以下问题:(1)评估机构未建立完善专家库,也很少对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2)专家库人数有限,无法做到随机抽取专家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并且存在未严格按程序申请和推荐专家库人员;(3)未严格执行专家库的入选条件,表现为部分专家所从事工作与所评估行业不相关,或者工作经验较少,大部分只有中级职称;(4)专家所从事行业侧重于环保方面,也未与行业协会合作,缺少相关行业的专家。
3 专家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评审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3]。
目前,我国还未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文件,在评审工作中可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文件的要求,要做到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相结合,重点从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以及衔接性七方面进行评审。
我市现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专家评审表不够详细,未区分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综合预案评审和专项预案评审,并且评审表中的项目内容过于笼统和简化,未明确列出编制要求对各项目的详细规定以及预案要达到的标准,导致部分专家不能有针对性的审核预案各指标,评估不全面。另外,目前评审只是进行预案文本评审,不进行操作演练验证,形式单一,应急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检验。
4 应急预案修改完善不及时
经过专家评估的应急预案,企业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由于部分企业对评估、备案工作程序存在误解,认为专家评估之后就完成了,没有及时对应急预案修改完善,造成多数企业应急预案迟迟不能完成备案工作,给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带来了不便。
5 管理机构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我市应急管理机构由于专业人员有限,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仅促使企业完成备案程序,很少做到长期跟踪和监督,因此,不能全面把握企业应急预案是否实施,实施效果如何,是否及时修订更新等情况。
此外,对于企业的应急演练工作较少参与,不能及时为企业应急预案的实施提供指导,使企业不能有效的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不利于企业应急预案的完善。同时,也较少组织应急培训及演练活动,企业往往缺少获取应急方面的实时动态信息的渠道,也无法保证自身应急预案与地方应急预案的协调性和衔接性。
6 结论与建议
针对以上几方面的问题,我市需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应急预案评估、备案工作,提高我市应急预案的管理水平。建议如下:(1)对于没能力完成应急预案编制的企业,要积极推荐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并对编制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提高我市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2)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定期举办应急预案方面的培训和座谈会,加强我市行业间交流活动,建设国家突发环境污染应急事件案例库和应急培训中心,增强企业的环境事故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3)加强与省级评估机构的联系,邀请省级专家指导和培训,提升我市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水平;(4)严格按程序、按要求推荐和吸收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的专家,充实应急预案专家库,并对专家库成员进行监督考核和动态管理;(5)提升我市评估机构的服务水平,在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过程中药积极协助,提供热情优质服务,促进企业顺利完成相关程序;(6)修订现行的应急预案评估表,按照相关指南和要求,区分形式评估和要素评估,制定详细的评估内容和标准;(7)管理部门要做好企业日常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有计划的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活动,核查企业是否根据生产工艺变化、规模变化以及人员变更等情况,对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和 备案。
参考文献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环境突发事件在严重污染环境的同时,还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及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与此同时,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受应对体制不完善、应对能力不强及环境信息发送迟缓等多个方面的影响,导致相关部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无法及时的采取救治措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在此,本文笔者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对我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监测中遇到的问题及完善途径,做如下简要分析:
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结合当前我国有关部门对环境污染作出的规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一般是指没有任何事先征兆,突然发生,且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及威胁全国或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等损失及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与其他事件相比,该事件在实际运行中,其特点主要表现为突发性、紧迫性、公共性及危害性等几方面。同时在该事件出现前,其发生是无法通过人力进行预料、逆转的,同样,针对这类事件,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准确的知道其发生的时间、地点、破坏程度、产生的后果;一般来讲,一旦出现该事件,将会对公共利益造成直接威胁,甚至在情况严重下,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在处理这一时间的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能够第一时间采取监测措施,避免延误而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从我国近几年遇到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能够看出,结合突发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国家相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制定了总体预案,并将环境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I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II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ⅡI级)和一般环境污染事件(Ⅳ级)四级。但在实际监测中,则需要监测人员对该事件进行全面分析,在确保监测结果准确性的同时,还能为下一步的治理工作提供一定的科学依据。
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测程序
工作人员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监测时,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程序规定,有步骤的对其监测,并在得出监测结果后,第一时间将其上报给相关部门,确保下一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一般来讲,在整个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其监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应急预案的制定
受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自身突发性、紧迫性、公共性及危害性等几个方面的影响,导致人们在日常工作中,很难第一时间掌握突发事件准确的时间、地点、破坏程度及造成的后果。因而在处理这类事故的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能够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处理措施,制订科学、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起高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措施,以便在事件突发时,能够第一时间进行救治,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大。
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相关人员在制定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其基本前提在于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对事故方负责的态度,对突发事故积极开展调查,且在调查的过程中,各地整部、环保部门及其他部门应给予相应的配合,同时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进行积极救治,在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的同时,还能减少或清除污染危害,确保事故救治措施的顺利进行。此外,在制定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各地政府应从根本上认清自身的职责,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在对环境污染源进行及时控制的同时,还应将救治信息及时的告知群众;环保部门在这一过程中,应积极开展应急监测,并在自身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应急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整个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中,受突发事件的影响,该项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际开展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对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影响。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成立专业的应急指挥中心,在统一指导、统一协调的过程中,科学、完善的启动应急方案,使其发挥出应用的作用。
2.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
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应急预防的制定,其核心目的在于对突如其来的染污事件开展积极的处理工作,将该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及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结合应急方案的工作程序,其主要包括接报、研制、报告、预警、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所、现场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终止等几个方面。与此同时,针对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如何对其处置,将直接关系着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结果。在整个应急处置过程中,环保部门作为该事件的主要工作部门,应在同一领导下,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将该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同时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救援建议,有效地对污染源进行控制。在实际应用中,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需要从监测项目、监测范围、监测点位及现场采样等几个方面出发,并结合着监测结果,从整个突发事件造成的污染范围出发,灵活运用应急监测方案。
三、总结
综上所述,针对当前出现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需要相关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对该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程度进行监测,以便在得出监测结论后,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与此同时,在对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监测时,工作人员还应从根本上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实事求是,在保证监测结果准确无误时,还能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铺垫。
参考文献
[1]黄娟,邵超峰,张余.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若干问题探讨[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8,(03).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发生的重大、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污染控制。具体包括:
1、危险化学用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
2、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污染事件。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
5、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1、成立安西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主管副县长任总指挥,政府办主任和环保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牧局、林业局、卫生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应急指挥部的职责:负责全县辖区内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决定污染事件重大事项。
3、成员单位职责:
环保部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由环保局牵头成立县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现场调查监测组,环保局局长任组长,环保局和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按照程序具体处理突发污染事件。
公安部门:负责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侦查、鉴定工作,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工作所需的通讯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具、应急交通工具等经费,确保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建设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涉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工作,确保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安全正常运行。
交通部门:负责为应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迅速到达。
水利部门:负责配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农牧部门:负责配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草场、农田、渔业水域、畜禽养殖等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配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森林、林地、及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气象局:负责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供环境应急所需的气象数据。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预报
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县内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境外但有可能对我县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2、预警预防
县应急指挥部收到相关环境污染事件预测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会审,属于可能发生事件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置,做好启动本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1)Ⅰ级(特大):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2)Ⅱ级(重大):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Ⅲ级(较大):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Ⅳ级(一般):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公告
突发环境事件已发生,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预警公告;达到Ⅲ级或Ⅲ级以上预警标准时,上报国家及省、市人民政府,按其权限负责预警公告。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相应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
在应急指挥部确认发生或发生Ⅳ级预警突发环境事件,决定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应向县政府报告,并由县政府予以公告。
2、应急响应措施
环保部门:负责督查、落实应急指挥部的重大决定;提供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决定的依据和建议;协调和解决处置突发性污染事件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做好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工作和技术准备工作;直接调查突发性污染事件;建立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协作联系制度;组织实施减轻污染隐患预警技术档案;负责监察、监测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与上级环保局和相关部门的报告、协调工作;负责提出对造成污染事件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的意见,对造成污染事件的当事人,提出行政纪律处分的建议及处理意见。
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事件现场。按照预定方案抢救、转移和疏散人员;做好受害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紧急调拨和配送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做好现场医疗救护;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执行指挥部的其他决定。
五、处置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基本原则
1、县环保局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事件负责。
2、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的调查和处置,以环保部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环保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重点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隐患的定期现场监察力度,防患于未然。
4、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提出和实施有关污染事件控制的建议措施,防止污染扩散,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尽量减少污染损害。
5、确保现场调查监测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进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现场的监测、监察人员,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备(如防护服、防毒呼吸器等)。
六、突发性污染事件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接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快速出击接报后,应急指挥部指令应急事件现场调查监测组立即召集所有应急组成人员,携带污染事件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3、控制现场应急事件现场调查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组织协调进行现场控制和处理工作,防止污染扩散,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现场调查应急事件现场调查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判明污染物的种类、性质、数量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和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确定现场监测布点,进行摄像、拍照等取证工作。
5、情况上报应急事件现场调查检测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并按国家环保总局、省、市环保局要求,做到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
6、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信息
根据现场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事件现场调查监测组向应急指挥部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由应急指挥部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以减少污染危害。同时,应急事件现场调查监测组要及时进行事件成因分析,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由应急指挥部统一对外事件信息。
7、应急事件现场调查监测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每24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一次,直到事件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8、调查取证应急事件现场调查监测组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件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件责任人,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及时立案查处。
9、结案归档污染事件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0 引言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个产业的规模在不断扩大,产业链条在不断拉长,这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潜在的环境风险。为了降低由于突发环境问题对我国企业、周边单位及环境水体造成的破坏程度,保障企业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与社会稳定,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企业依法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相关环保部门审批备案。预案的作用主要为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企业内部潜在的环境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预案可以保证应急救援力量的凝聚,并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破坏的加剧,降低企业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程度。因此,要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我国社会的影响,保障我国社会的安全稳定,需要企业发挥自身的作用,积极参与到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工作中。
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1.1综合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综合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内容主要为:事故应急原则、事故应急措施、事故应对组织结构、应对要求等,在大体上规定了如何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预防。对各类事件灾害都可以采用综合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所规定的相关原则与应急措施进行应对。因此,如果企业面临的环境问题是复杂多样的,就需要制定这类的应急预案[1]。
1.2专项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专项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某一环境事件而编制的应急预案,比如,对化学物品泄漏事故制定的化学物品泄漏应急预案。在综合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应该包括专项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者是前者的组成部分。
1.3现场处置预案
现场处置预案指的是对一些重要的岗位、场所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预案与专项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许多相同点,两者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企业在制定现场处置预案时,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场所、岗位等制定不同的预案[2]。并且企业的事故部门要定期举行预案演习,从而保证事故在发生时,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现场处置预案对事故进行正确的处置。
2 应急预案的编制
2.1预案编制前期的准备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专门为企业制定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方案。在开展预案编制工作的前期,需要安排工作人员抵达现场收集信息。工作人员要收集现场的地理位置信息、周边环境的信息、企业自身存在的潜在环境风险源、灾害防治措施的运行状况等信息,除了文字记录外,对一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以拍照记录[3],如应急池、雨水外排口阀门等。同时,还需要调集企业的相关资料,以进行预案的编制。
2.2预案编制工作
在制定企业应急预案的过程中,需要加强编制人员以及企业相关负责人的交流,以保证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全面性及可操作性。并且通过加强预案编制人员之间的交流,可以在应急预案编制人员出现调动或职责变化时,及时对预案编写人员的职责进行合理的调整,从而保证预案编制工作的进行。
2.3预案编制后期的工作
在完成预案编制之后,还需要通过专家审批、预案修改、签署、预案备案等步骤。在专家审批这一步骤中,需要按照相应规定,将预案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相关部门在组织专家评审之后,会给出相应的修改意见,预案编制人员在按照要求修改之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投递到相关环保部门备案实施。
3 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3.1加强对前期工作重视
在预案编制前期的准备工作中,需要重视信息采集的准确度,编制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要明确、有效,避免无效、过时的信息应用到预案编制工作中[4]。同时,编制人员需要重点对企业周围的环境状况、潜在的环境风险进行勘察,详细的了解这些方面的信息。
3.2保留企业之间的共性,突出企业的个性
在编制预案时,由于企业之间存在较多的差异,企业的生产模式、所处的自然环境以及企业自身潜在的环境风险都存在不同,因此编写的预案也就不同。当然,企业之间也有相同的地方,比如:煤矿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是大气污染的问题,化工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主要是化学品火灾爆炸产生消防废水的污染问题。因此,企业在编制预案时,可以根据同类企业之间面临相同的潜在风险,采取相似的处置技术,并且根据企业自身的规模、生产方式制定适合企业自身的应急预案,在预案编制工作中体现企业的个性。
3.3遵循预案的特性
应急预案作为企业应对突发环境污染而预先制定的应对方案,具备较强的指导性与实用性,并且在应急预案的实际操作中,具有较强的便利性与系统性。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由于应急预案本身具有的这些特性,可以方便人们对应急预案内容的理解,有效指导企业的应急行动。因此,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中,需要遵循应急预案的特性。这些特性主要为:(1)合理性,预案的编制是建立在实际可行的基础之上的,因此预案本身具有合理性。(2)全面性,企业制定的预案需要包括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且对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设定了一套完整的应对措施,同时还囊括了事件发生时所有人员的应对措施,因此预案具有全面性。(3)简洁性,预案的用词简洁,并且语义明显,简单明确。(4)详尽性,预案涵盖的内容非常广,并且对事件应急的具体措施都有详尽的规定[5]。(5)权威性,在预案的编制过程中,由于预案是经过行政授权并且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在突发环境事件时,所有人员都需要根据预案规定的应急措施采取相关的行动,因此预案具有权威性。(6)灵活性,在预案编制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未预见的情况,从而保证在发生未预见的突发事件时可以灵活处理。(7)可拓展性,在预案编制之后,当企业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对预案进行更改,从而保证预案的合理性。(8)可操作性。指的是应急预案需具备可操作性。对于应急预案来说,由于是针对企业突发环境污染而制定的,所以在制定过程中,需结合企业突发环境污染的实际情况,突出预案的可行性,并确保在操作过程中体现出规范、科学的特点,以此使预案的应用价值得到有效展现。
4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然而,随着企业之间依赖度的不断提升,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风险也在不断加大,一条不断扩大的产业链,是一条脆弱的产业链,随着产业链内企业联结的程度越来越高,一旦产业链中某一家企业出现问题,将可能导致整条产业链的崩溃,甚至引发经济的动荡。因此需要制定完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对企业造成的破坏,从而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工作,也是保障我国社会经济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因此,企业需要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了解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写及其注意事项,从而提高企业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进而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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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的路径更新――从泉州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切入[J].孝感学院学报,2011,03:60-66.
[4]孟扬,李哲浩,吕春玲,迟崇哲,姜全胜.黄金采选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关键程序的要点分析[J].黄金,2013,05:69-72.
中图分类号: X83 文献标识码: A
ArcGIS地理信息系统正在各行各业大展身手,为了实现环保行业的信息化,建立符合信息化发展需要,满足环保有关部门的管理需求,为环境管理者提供信息化保障,现在提供一个基于GIS平台作为实现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平台的架构系统。选用GIS技术作为信息平台的载体,不仅能够实现对污染企业、公共设施等可视化管理和分析,更能实现统一的信息交互模式,同时还针对环保部门的紧急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指挥、应急、处理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决策支持。
1、 总体设计
1.1 实现数据资源的管理维护: 建立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和市政设施资源等数据库, 为市政设施管理和养护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实现系统数据的动态更新维护机制, 并为系统数据库扩展预留接口。
1.2 实现查询统计决策分析功能: 通过各种查询、统计、专题图和报表输出功能, 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查询检索和统计分析服务。
1.3 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功能: 通过地理空间数据标准与数据共享交换技术, 达到与其它系统的数据共享,实现一数一源, 一源多用的数据交换共享机制。
2、系统特点
2.1 GIS 系统通过与环保平台业务系统的紧密结合, 发挥出了空间信息相比传统数字信息的强大优势。构建一个以环境监测等信息综合管理查询于一体的信息平台, 大部分业务数据都与空间信息相关, 通过GIS 平台能更好地分析、展示相关信息管理数据之间的联系, 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
2.2系统基于面向对象的建模方法和3 层体系结构进行设计。编程实现在面向对象技术基础上, 采用组件( Component Based Development) 开发技术, 将底层模块封装为应用组件, 通过应用组件的组合搭建系统, 以实现软件模块的重用和软件的共享。GIS 应用系统的开发也是基于组件技术实施的, 这样可以方便地实现各功能子系统的一体化集成。
2.3 以关系数据库为中心的数据管理模式: 采用关系型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引擎技术进行海量空间信息管理, 统一管理业务所涉及的所有空间数据图层, 满足空间数据工业化标准、TB 级数据管理, 高性能空间数据访问的要求, 提供基础空间信息的支持。
3、应急监测与指挥系统的系统需求与流程分析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指挥系统要求实现计算机网络环境下重点危险源、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管理,为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管理,以及应急指挥提供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决策支持。
3.1 重点危险源的管理。生产企业集中存储的危险物品、工业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原料、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都是危险源。对危险源可以通过建立数据库来管理。在数据库中记录危险源的地理位置、现存的污染物或者危险品和在特定条件下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的名称、性质和来源、环境事故发生影响的范围、危害程度以及存储量等信息,实现对风险源的属性信息和地理信息查询,生成针对特定风险源的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防治办法及处置预案。
3.2 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能够造成污染的物质就是危险品。需要给危险品建立数据库,记录危险品的名称、理化性质、健康危害、监测方法、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理处置方法、实验室监测方法及用到仪器设备,实现计算机的快速检索和查询。
3.3 危险品的应急检测。发生突发性环境事故后,要求迅速查明该污染物的信息,为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准备,污染物或危险品的监测有多种方法,不同的方法使用的检测仪器及原理也不同,可以将这些方法录入数据库,并配以相关标准、规范等参考文件,以备查询和检索,为污染物的监测提供帮助和辅助手段。
3.4 危险品的预警管理。某些危险品、危险源在特定的气候状况下,发生污染事故的频率较高,因此在这种特殊的天气条件下,应当能够查询出该种危险品,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提高警惕,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3.5 决策支持与部门联动。当发生突发性环境事故时,要求环保部门迅速做出对策,有效的处理突发事故,最大限度的拯救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这种情况下,要迅速的调集相关人员,同时咨询专家做出决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一旦发生,一般靠某一部门或单位是无法快速有效地妥善处理的,因此,到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及时上报当地或上级政府部门,由政府牵头,各部门协同作战。因此系统应具有应急预案、决策支持、部门联动、现场监控等功能,以辅助领导进行决策指挥,减少损失。
4、数据库设计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警网络系统主要管理的数据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环境专业空间数据、危险源数据、危险品数据、监测分析方法数据、应急监测联络组织数据、环境应急专家数据、应急监测车辆数据、应急监测数据、气象监测数据、应急事故处置预案数据、环境应急事故管理数据、环境污染事故案例数据管理、环境污染事故预警系统数据、环境污染事故污染扩散分析模型数据、污染扩散模拟事件数据等。这些数据中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环境专业空间数据可以通过GIS平台和关系数据库来进行管理,使得这些地理要素的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相互关联匹配。对于其它的数据可以使用关系数据库直接进行管理。在数据库设计过程中要遵循数据库的设计原则,可以采用实体- 属性(E- R)方法进行设计。
4.1 系统的开发平台和开发工具
系统的开发平台采用了ArcGIS平台,ArcGIS软件平台是一套全面的、完善的、可伸缩的GIS软件平台。在系统的开发工具方面,.NET在进行GIS应用开发和网络应用程序的开发时具有极大的优势,所以系统开发的主要工具是.NET。
4.2 系统实施方案
4.2.1.系统集成方案。系统利用GIS通用平台与数据库管理集成框架实现系统各功能模块,并采用了应用集成和组件集成的集成方式将各个功能组件组织在一起。
4.2.2 数据访问方案。对数据的访问使用的数据缓存技术,加快了交互速度和系统的响应速度。
4.2.3 数据交互与网络拓扑方案。整个系统运行于无线CDMA网络上。根据系统的组成结构,系统分为本地版和中心版,本地版和中心版的区别在于本地版只是关注本监测车的数据,而中心版需要监控整体的应急指挥状态。而总体数据的传输是基于数据采集通讯模块,通过该模块实现了数据库间的传递。中心版系统与监测车之间以及几台监测车之间基于无线网络进行连接和通讯,同时与数字采集通讯系统形成逻辑连接关系。
5、系统功能模块
系统的功能模块主要有:重点危险源管理子系统、化学危险品管理子系统、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子系统、环境应急指挥管理子系统、污染扩散模拟子系统、车载导航子系统、环境无线视频监控子系统、车载气象监控子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子系统。
系统组成如图4所示:
5.1 点危险源管理。对企业的危险源进行备案管理。当事故发生时,可以通过GIS地图查询事故发生点周围危险源分布位置、企业信息、危险品储备情况,为事故的处置提供全方位危险源信息。
5.2 化学危险品管理。对危险品的种类、毒性和理化性质等相关信息进行存档和管理。可帮助应急监测人员快速锁定污染因子,完成应急监测任务,并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安全的方法控制污染,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护环境,又可作为应急监测人员日常知识储备、提高应急监测人员专业素质的必要知识库。该子系统储备了包括优先污染物在内的1300多种危险品的主要标识、理化特性、健康危害、应急处置方法、人员防护、应急监测方法、实验室监测方法、相关标准、毒性、对环境的影响等信息,还收集管理了大量的有关危险品相关知识、标准等信息。
5.3 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提供完整统一、切实可行的预案模板,可以联系GIS电子地图进行预案查询管理。境应急预案是快速、高效集中调度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和力量,在最短时间,以最小的代价保护人民生命财产、降低环境污染的保证。因此,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应急预案和在最短时间内启动、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具有重要的意义。
5.4 环境应急指挥管理。提供人员、组织、技术等辅助决策信息,辅助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应急指挥管理是以事故管理为导向,将环境应急监测、应急事故指挥处理及应急监测资源整合到一起,充分发挥监测中心的职能,提高环境应急监测管理及应急事故处理水平。主要功能有:应急监测专家管理、应急通讯录、应急事故记录、应急事故查询、污染事故案例库管理等。
5.5 污染扩散模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在运输、生产、储存中由于疏忽或操作错误可能引发泄露、燃烧、爆炸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会给公众的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和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分析和预测出事故影响和损害的范围,就能为事故处理部门快速作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减缓措施提供数据的依据,将事故带来的人员和环境危害降低到最小。
6、结语
众所周知,环境保护所涉及到的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非常多,主要针对水,大气,绿化、城建、湖泊、海湾、海洋等等进行各个方面和角度的分析和预测等等,而GIS的应用正好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优秀的平台和解决方案。本文通过对基于GIS信息系统的架构设计阐述了基于GIS平台下,利用数据库和网络技术整合各类设施与信息资源, 建立统一的资源数据库, 并将信息资源完整、准确地定位于设施相关的地理环境中, 通过GIS 技术与业务紧密结合, 为各管理部门提供了直观、高效、便捷、综合性的管理手段, 有效提高了管理部门的管理效率。
尽管GIS在环境领域的应用还不算深入,但是成效是显著的,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应用的深入,GIS必将在我国的环境保护领域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辛琰.环保应急指挥系统中车辆监控调度的研究与实现[D].中国海洋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