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大排查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5 1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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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大排查

篇(1)

(一)落实三项责任,努力构建安全工作新格局。

今年我们将工作重心放在督促乡镇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并通过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细则,实现了监管和执法的双落实。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工作格局。我们严格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着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今年全县生产企业在去年冰冻灾害恢复重建的基础上都加大了安全投入,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改造和完善。主人翁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企业的三级教育培训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等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二是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形成“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乡镇是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监员联厂包干责任制。积极开展委托执法,充分发挥乡镇安监站的监管职能,全面推进安监站规范化建设。三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县安委牵头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次,组织5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通报1次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年初,县安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了与公安、建设、交通、国土、质监、劳动、工商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今年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领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6次。为保障全县的安全与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优化区域经济环境。

我们始终把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一是抓好重要时期的安全监管。冰灾期间,加强对加油站、农贸市场、钢架结构企业的厂棚安全监管,全县未因棚顶发生垮塌造成人员伤亡。“两节”、“两会”期间、“五一”期间、奥运特护期间、“十一期间”、县庆期间,多次组织开展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派出安全生产检查组40个(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00多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进行了整改。二是深入开展冰灾后企业复工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为确保春节、“两会”和冰灾恢复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政府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宾馆、商场、学校、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等作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经过宣传发动、隐患排查治理和回头看三个阶段,共排查单位659个,查出安全隐患410条。责令当场整改348条,限期整改62条。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治理年,为了搞好这次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望城县*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望城县*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了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县安委成立专门的检查组,对全县生产企业进行逐个检查指导,共检查了116个非煤矿山企业,5个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00多台特种设备,28个在建的基建项目,以及道路交通、农机水利、环境保护等领域,下达整改指令书*0多份,共排查出安全隐患*0多条,其中责令当场整改的200多条,限期整改的100多条。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百日督查行动”实施方案。在此次督查行动中,县政府组织8个督查组,自5月~6月份,在全县集中开展督查行动,出动车辆26辆次,督查人员102人次,对15个乡镇、经开区管委会、25个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了督查,抽查了200多家企事业生产经营单位。各督查组按照综合督查表采取“查资料、入现场、找问题、提要求”的方式,做到六查:查组织机构、查工作方案、查隐患排查台帐、查隐患整改措施、查隐患治理情况、查责任制和制度落实,建立督查责任制和督查组长负责制,对每一个督查单位、对督查结果,由督查组全体人员和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共同承担督查结果的责任。确保了督查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通过二个月的努力,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企业专项督查面达100%,对各乡镇综合督查面达100%。对督查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五是积极开展奥运期间安全监管。奥运会前我们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确保前期发现的隐患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奥运期间我们按照望城县奥运特护期执法检查方案,成立了2个检查小组,明确检点、检查内容和执法要求,与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一道蹲点驻守在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了奥运期间全县的安全和稳定。六是扎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普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进一步对全县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评估、监控、管理。经过摸底调查,全县共排查出40个重大危险源,针对全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望城县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措施》、《重大危险源台帐》,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管理,并形成了《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台帐》、《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贮藏区基本特征表》、《望城县危险化学品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特征表》、《加油站基本情况表》、《生产原料、产品表》、《生产场所基本特征表》,有效地防范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专项安全整治,确保全县各个领域的安全生产。

以安全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了专项安全整治。一是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交通安全一直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事故的多发点。为此,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迎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涉牌涉证机动车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市场运输秩序专项行动等系列整治活动,组织实施*年全县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超速专项整治,均取得了较好战绩。“春运”、“五一”、“十一”期间,开展大规模的查非法营运、查“三品”、查车况、查违章的四查行动,共查车600多台次,扣留中巴车9台,查处超载大客5台、中巴49台、非法营运面的34台,保证了通讯畅通、道路畅通、客、货流畅通,顺利实施“零”事故、“零”旅客滞留双“零”目标。今年以来,死亡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与去年同比,事故发生率下降29.82%。二是扎实开展了人员聚集公共场所的专项整治。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敬老院、宾馆、饭店、游戏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治理的坚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有效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露采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广先进的开采技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水平。切实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施工管理,严防冒险作业、违章指挥作业等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停产整顿,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确保了这类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1418个(次),查处事故隐患554条,实际完成事故隐患整改546条,完成率为98%。四是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我县重点工程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大的情况,县建设局按照安全隐患治理和百日督查行动有关要求,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制度,加强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今年建筑领域共开展了8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总面积为一百四十五万多平方米,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6份,局部停工通知书9份,共发现安全隐患246处,督促安全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198处。确保了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四)切实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工作。

根据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办发[*]52号)文件要求,望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全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成立以主管副县长秦国良为组长,苏宏辉、周云凌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县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组织14个乡镇、建设局、公安局、质监局、国土局、工业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此项专项行动。成立了5个专项行动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均成立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行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工作方案,推动了专项行动全方位地展开。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了80个非煤矿山企业,4个烟花爆竹生产单位,100多个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0个建筑施工单位,100多家酒店、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共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37起,其中非煤矿山5起,烟花爆竹20起,危险化学品2起,工商贸其它3起,建筑施工7起。

(五)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要求:一是逐步建立并完善了执法计划与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备案制度、主办安监员绩效评价与激励制度、执法管理台帐上报备案制度、内部审核与监督工作程序、行政执法岗位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同时分解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确保了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据可依。今年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执法过错案件,没有人受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二是严格落实各项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执法检查,确保重点单位监管和执法查处率达100%。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执法大队共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36起,实施经济处罚100余万元。四是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县域内发生的3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原因,认定了事故的责任,提出了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事故单位进行了整改,实施了经济处罚,现已全部结案。

(六)夯实安全基础,加快安全创建步伐。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促使各分厂、处室、车间与厂长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职工进行了三级教育及《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取得了全国统一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吊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都经过了检测、发证,各类设备进一步完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使海利高新试验工场通风设备和噪声设备经过了长沙市检测中心的检测,废水处理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湘陵机械厂磁力探伤X射线设备经过了省检测机械检测发证,武业化工有限公司报警设施经验收合格。目前,湖南海利化工试验工场、湖南海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验收。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自*年开展以来,通过近3年的努力,在全县创建了两个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整治事故隐患、消灭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示范乡镇,通过政府引导,夯实了基础,以点带面,初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县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上一新的台阶。目前,黄金乡已创建省级示范乡镇,星城镇创建市示范乡镇,今年还将创建四个示范乡镇。三是开展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治。我局和县疾控中心联系,要求新领证、换证、变更企业要先行做好这项工作,由县疾控中心出示生产场地职业卫生报告和职工身体体检表才予受理。对已受理的要求补充才给予申报和申换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全县90%以上的矿山企业均自觉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通过专项整治已全部实行了机械化生产作业,大大减少了生产作业人员,生产现场不安全因素得到了明显的改观,非煤矿山企业已全部给职工购置了保险,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设定了应急救援队伍,增强了安全防范能力。

(七)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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