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音乐文化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5 14:51:5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民间音乐文化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民间音乐文化论文

篇(1)

一、安徽民间音乐的区域性个性特征

江淮大地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古往今来,淳朴的淮河儿女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在劳作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间音乐文化,这些作品表现了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好理想的追求,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这些传统音乐文化源远流长。传承至今,仍有不少音乐文化资源很好地保留了下来,成为安徽各民族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千百年来,安徽民间音乐文化陶冶着安徽各族人民的性情,孕育着安徽各族人民的民族心理,调适着各族人民的社会制度、生活秩序,丰富着各族人民的情感,给人们以滋养和慰藉。因此,对这些民间音乐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传承,其价值和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安徽音乐具有多元一体的特征,同时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安徽民间音乐文化的稀有性是它的特点,是安徽民俗文化中一个色彩缤纷的文化遗产宝库。但由于经济现代化和社会变迁速度的加快,使安徽民间音乐文化遗产的传承任务显得日益紧迫。当今,我们在遵循一般保护原则基础上,结合安徽民族文化生态背景和特点,理应探讨一下该如何传承安徽民间音乐这一珍贵遗产。

二、安徽民间音乐文化的区域性传承之我见

民间音乐的区域性传承在现实生活中,对其展开讨论和研究的力度远大于真正执行操作的力度。其主观原因是思想认识的问题。安徽民间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理应上升到民族文化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社会对民间音乐艺术的冷漠是思想认识问题的具体体现。安徽民间音乐的传承需要社会氛围,尤其需要社会干预这种特殊的本文由收集整理途径。而现实社会中,我们身边的媒体很少有安徽民间音乐文化传承的平台,教育层面也很少涉足这方面的教育与科研。

当前,随着流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日益发展,安徽很多传统民歌所面临的已不仅仅是令人忧心的“冷遇”处境,而是濒临消亡的“悲惨”险境。对安徽民间音乐文化的区域性传承,其方法措施在理论上应是一个系统的、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并且应当以静态保护与活态保护相结合为基本原则。给予音乐艺术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是保护问题,更是传承的问题。

首先,宏观角度来看,比如,作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在政策干预层面加强引导和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民间音乐文化,这是对文化传承的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安徽民间音乐文化遗产蕴涵着丰富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民俗文化。盛大节日,安徽各地都上演着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传统歌舞,这既是挖掘、展示、保护和传承民间音乐文化的最佳契机,更是激活音乐文化遗产生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充分挖掘音乐文化遗产所蕴涵的经济文化功能的有效途径。因此,政府应成为保护与传承的主导力量,加强对音乐文化艺术的发掘和保护,使之被更多的人们所欣赏、学习、研究和传承。让人民有对本土族音乐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具体执行时,可以有文化主管部门因地制宜的成立相关音乐文化的研究中心,比如“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①、“皖北花鼓灯艺术研究中心”②、“凤阳花鼓艺术研究中心”③等等。同时聘请部分退休的科研人员以及一些有名望的民间艺人担任课题任务,并且培养艺术研究人才的梯队建设,做好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编辑出版必要的关于安徽民间音乐文化研究的书籍和论文,以及相关的影像资料。

其次,我们还要充分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对民间音乐实施永久性的底层保护。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音乐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是目前较流行的传承民间音乐文化的做法,即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对民族民间的音乐文化进行采录,然后以各种载体加以保存。这种做法有很多可取之处,它将传统的收集、采录的方法与现代科技优势很好地加以结合。此举虽然使得民间音乐文化遗产得以存留,达到对人类历史文化的忠实记录,但这样的做法却使原本扎根于民众生活中的音乐文化艺术日渐脱离人们的生活,其内在的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也随之削弱和消亡,最终只能成为后人阅读观赏的史料文字和历史片段,这种结果违背了传承的初衷。由此可见,要使得音乐文化遗产生命力不衰,始终保持鲜活的因数生命力,只有让它始终扎根于人民的生活当中,始终在人民的口传身教当中,才是万全之举。

再者,专才教育也是传承民间音乐音乐文化遗产的一种有效途径。教育是文化传承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如何在现代教育中保护与传承民间音乐文化遗产是当代文化多元化时代的一个重大的课题,这当中有一个在遵循教育基本规律与原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的问题。安庆师范学院地处安徽地方戏黄梅戏的发源地——安庆市,该学院于2011年有教育厅牵头,整合相关学校的学科门类,成立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隶属音乐系,旨在服务于地方戏曲黄梅戏的挖掘、传承与发展。该学院从招生、人才培养、艺术实践、人才输出等各方面都因“区域”制宜、因“戏种”制宜做了很多个性化的调整和改革。

三、余论

纵观地域性艺术的发展,一个地方乐种或区域音乐文化大多是由或大或小的、作为艺术主体的“人”在操控,他们“操纵”着艺术的萌生、沿袭、发展、变革以及消亡。因此,“人”是民间音乐创作的主体,是本源;但是在音乐艺术传播的过程中,“人”也是音乐艺术传播的途径和源动力。

在现代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面对强势文化的剧烈冲击,朴素的安徽各族人民在接纳现代音乐文化的同时,如何正确认识本土音乐文化的独特性、稀有性及其在多元化环境里的价值,进而身体力行地对其加以发掘、保护和传承,已成为政府主管部门、普通音乐工作者、民间艺人、院校学生、甚至是每一个欣赏者迫在眉睫且意义深远的工作。

注释:

篇(2)

中图分类号:J64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1-0085-01

一、对赫哲族人民的基本概括

(一)赫哲族人民的生活习惯。作为我国北方地区唯一依靠渔猎为生的民族,赫哲族世世代代飘泊流离,没有固定的住所。遇雨张革为屋,被称之为“撮罗子”,冬天挖地窖御寒。因其以渔猎为主,所以赫哲人创作了许多歌颂这种渔猎生活的歌曲,如《乌苏里船歌》《我们家乡多美好》等。

(二)赫哲人的节日习俗。逢年过节,赫哲人每家每户都会大摆鱼宴,用自己捕捞的各种鱼类制作出不同的美味佳肴,其中,用鲜红透明的大马哈鱼籽烹饪的菜肴最为鲜美。另外,春节还必须吃饺子和菜拌生鱼,每餐不能吃剩菜剩饭,要把剩饭存起来,待到过完年后再吃。在男女青年的订婚仪式上,也要对双方的亲人以及长辈进行宴请。在迎亲的时候,男方家的老人要向女方家的老人敬三杯酒。婚宴上,新娘则需要面朝墙“坐福”,一直到所有亲人都离开,才可以与新郎一起共吃猪头猪尾,寓意夫领妇随,团结和睦。最后夫妻俩共吃面条,表示白头偕老。

二、赫哲族民间音乐的分类

(一)伊玛堪。这是赫哲族人民最喜欢的演唱形式之一,演唱的内容大多以英雄主义的传说为主,同时也有惩恶扬善的社会题材。演唱采用一人说唱的形式,没有任何伴奏,曲调自由,没有固定的节拍,但是在音乐故事当中,每个不同人物都会有其各自的唱腔特点。演唱时多以衬词“啊郎”开头,含有“且说”之意。开始多在高音区进行,旋律性较强,随后转为吟咏式的演唱,结尾时歌唱性又加强。

(二)嫁令阔。这是赫哲族民间歌曲的一个总称,分叙事歌曲、情歌以及生活歌曲等,其中主要以情歌居多。在赫哲族民歌当中,最为独特的是男女分腔,二者互不混唱。演唱方式大多为独唱,有时候也会采用对唱,而曲式大多是单乐段的结构,其节拍以及节奏都非常规整,大多采用五声音阶,宫、徵、羽调式,曲调婉转流畅。

(三)舞蹈音乐。赫哲族民间广为流传的舞蹈是《天鹅舞曲》,其乐曲结构严谨,旋律委婉起伏,充分体现出天鹅在飞翔时自上而下的悠然身姿。

三、赫哲族民间音乐的文化内涵

(一)不畏困难的坚强勇气。赫哲猎歌充分表现出赫哲人上山捕猎的场景,最大程度体现了他们的喜悦及自豪感。在山野当中,恶劣的生活环境从来没有对赫哲人造成任何的伤害,也从来没有让他们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不断激励他们与大自然进行拼搏,为美好生活而奋斗。赫哲猎人具有娴熟的捕猎技艺,风霜雨雪练就了他们骁勇的体魄与果敢的胆识。

(二)对劳动人民无限的热爱之情。在这些音乐当中,有大量是对赫哲人民捕鱼狩猎的生活劳动进行赞美和歌颂的歌曲。例如《渔歌》当中的一段:“鱼儿起伏的地方我已经去过了,鱼咬汛的地方我也去过,鱼顶水的地方我更去过,三个地方的鱼我都得过,合日,合日,那尼,各热也。金翅金鳞的鲤鱼我叉过,鳌花花鲫花鱼我捕过,千斤重的大鳇鱼我擒过,哲罗和岛子鲟鱼我钓过。合日,合日,那尼,各热也。”赫哲渔人勇敢而勤劳,对于打渔事业热爱且自豪,打渔本领高超,但却并不为此炫耀。淳朴憨实,乐观旷达。

(三)对爱情故事的诉说。对于赫哲人而言,具有豪放的性格以及浓郁的情感,是最为多情善感的民族之一,从其音乐的表现及内容上可以充分反映这个民族的特点。依托于大自然、漂泊不定的渔猎生活,也促使他们逐步形成浪漫而又粗狂的性格特点。在其民歌当中,情歌的题材占据很大篇幅,赫哲人对情歌的表现非常大胆和直接,从中也充分体现出北方人的豪放之情,形象地反映了赫哲青年男女恋爱时的真实心理。

参考文献:

[1]李佳.赫哲族民歌的艺术研究[D].哈尔滨师范大学,2014.

[2]杨承雪.当前赫哲族精神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13.

[3]李艳双.文化的延续―街津口吴氏家族对赫哲族音乐的代际传承研究[D].哈尔滨师范大学,2012.

[4]周吉娜.赫哲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10.

[5]李丽梅.民俗旅游与文化变迁[D].中央音乐学院,2008.

篇(3)

撒拉族是我国西北地区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青海省循化县一带。撒拉族传统音乐包括民间音乐和宗教音乐两类,其中民间音乐较为丰富,尤其是以民歌为主体。撒拉民歌有多种形式,内容丰富,风格独特。乐器品种较少,普遍流传的仅口弦一种,未有独立器乐曲。纵观几十年来学者们对撒拉族音乐所做的工作,主要成就有以下几方面:

一、对撒拉族主要聚居区的民歌进行了重要的调查和记录,积累了相当数量的曲谱资料,为撒拉族音乐研究工作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1960年12月,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中国艺术研究所拟定了有关编辑《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草案)》,根据这一精神,青海和甘肃音协组织了音乐家深入撒拉族地区采风。据资料记载,中国音乐学院教师杜亚雄也曾于20世纪60年代前往撒拉族地区采风,发表了一些介绍、研究撒拉族民间音乐的论文,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河畔红花――介绍撒拉族民间音乐》①。

1979年《中国民歌集成》编纂工作得到恢复后,各省对各民族民歌进行了普查。《中国民间歌曲集成・甘肃卷》收集撒拉族民歌32首。1994年,《中国民间歌曲集成・甘肃卷》中收录了杨鸣键的《撒拉族民歌简介》一文,对撒拉族民歌做了全面介绍,也对撒拉族民歌的特点进行了比较细致的分析。《中国民间歌曲集成・青海卷》共收入撒拉族民歌70首,2000年再次出版的《中国民间歌曲集成・青海卷》收入撒拉族民歌71首。除此之外还有《青海花儿曲选》(青海群众艺术馆编印,1979年)其中收录撒拉族花儿41首;《青海民间歌曲百首》(1960年编印),其中收集撒拉族花儿11首,宴席曲4首、号子6首、其他4首。《中国曲艺集成》(青海卷)回族撒拉族部分中收录打搅儿曲目1首;《驼泉清清――歌唱循化歌曲选》,由青海本地作曲家及音乐爱好者创作撒拉族歌曲共188首;《青海撒拉族花儿曲选》马正元编,名人出版社,2004年;青海省群众艺术馆编印《青海民间小调》,1978年。关于舞蹈的有《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丛书》(青海卷),1989年,中国戏剧出版社;由中国戏剧家学会青海分会、青海省文学艺术研究所编,其中收录了撒拉族花儿剧《骆驼泉》;《青海民族民间舞蹈集成》1989年,介绍了撒拉族舞蹈概况,收录了民族舞蹈7部,并在其中附有舞蹈图示和乐谱。

二、音乐文化著作中对撒拉族传统音乐的介绍

从中国少数民族大的民族领域研究音乐文化的著作,其中有的篇章涉及了撒拉族传统音乐文化,对撒拉族音乐及其风格进行了客观的描述和介绍,使撒拉族民间音乐得到不同程度的昭示

综合类主要有:田联韬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上》(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在本书中按艺术体裁将撒拉族民歌进行了分类;袁炳昌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史》(第一卷)(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其中撒拉族的音乐史分为四个部分;乔建中的《中国经典民歌鉴赏》(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年);杜亚雄编著的《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年)。蔡廷玉为《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第554页,1989年)编写了《撒拉族音乐》部分。此外,《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词典》中对“撒拉尔玉尔”“撒拉号子”“撒拉婚俗”“撒拉曲”“撒拉少年”“撒拉戏”条目以及《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对“撒赫稀亚格拉”(哭嫁歌)、“撒拉尔玉尔”“撒拉花儿”等条目均有介绍。

三、对撒拉族音乐及某些专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一)主要论文:钟子林《撒拉族音乐概况》,中央音乐学院院刊,1959年总89期;张谷密.撒拉族“花儿”调式研究[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03);马忠国.撒拉族民歌概述[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1984(04);范晓峰.撒拉族民歌研究[J].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1997(01);马盛德,司马力.试谈撒拉族舞蹈[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90(03);王海龙.青海撒拉族民间音乐调式旋律分析[J].青海民族研究,2008(04);张静轩.撒拉族民歌及其音乐特征述略[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2005(02);王海龙.青海撒拉族哭嫁歌研究[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2009(07);张云平.撒拉族哭嫁歌艺术特征研究[J].民族艺术,2009(02);晁元清.撒拉族民歌《阿里玛》遐想[J].音乐创作,2010(03);王玫.浅论青海撒拉族民歌的多元文化特征[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5);韩建业.开发利用撒拉族说唱艺术[J].青海民族研究,2005(01);王海龙.青海撒拉族民间宴席曲研究[J].民族艺术,2009(03);郭德慧.撒拉族民间音乐文化构成因素初识[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5(02);郭晓莹.土族花儿和撒拉族花儿的艺术共性[J].中国土族,2008年夏季号。

除此之外,涉及到音乐艺术方面的论文还有朱刚、李延凯的《撒拉族民间文学简介》,马学义的《撒拉族民进文学简介》,马成俊的《撒拉尔歌谣初探》。

(二)论文集:《百年撒拉族文集》其中收集了21世纪以前撒拉族论文,其中包括了音乐类的有张谷密的《撒拉族花儿调式研究》,马忠国的《撒拉族民歌概述》,马盛德、司马力的《试谈撒拉族舞蹈》等。

(三)专著:苍海平的《撒拉族音乐文化概论》,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年9月。本书系统地介绍和分析了撒拉族民族民间音乐,参考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分类方法,对撒拉族现收集到的民间音乐作品进行了分类,并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梳理和分析,对收集到的100多首民歌逐一进行了极细致的曲式分析和研究。

在音乐创作方面。创作歌曲《新循化》《阿里玛》等;歌舞音乐《摘花椒》《黄河放排》《驼泉清清》《打墙》等。舞蹈方面有1989年由蔡廷玉、尹崇尧编剧的撒拉族花儿剧《骆驼泉》。

近年来,撒拉族的新型歌剧也有了新的发展。比较优秀的剧目有撒拉族花儿剧《驼泉清》《打麦场上》等。随着时代的前进,撒拉族音乐将获得更好的继承和发展,它将继续不断地激励撒拉族人民在增强民族团结、繁荣民族文化的建设中,发挥更大的教育和娱乐作用。

结语

撒拉族音乐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现发表的论文只是简单地将现收集到的撒拉族民歌做了分类和说明,并没有新的挖掘和整理。2.研究的视野还不够扩展,至今也没有涉及到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来进行深层次分析研究的著作和论文。3.关于撒拉族音乐的渊源没有论文进行分析和研究。4.撒拉族民间音乐仍需深层次挖掘和整理。5.对撒拉族音乐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应加强力度。6.撒拉族音乐研究还处于以个人研究为主、各自为政的状态,现在的研究成果零星散乱,且深度不够。

篇(4)

注:此文章为“河西学院2008年教学研究课题 (河院发G[2008]181号)”项目论文。

河西走廊是我国远古人类的重要聚居地和古代农业的发祥地之一,同时也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重镇,有着几千年的文化历史。上千年的历史文化底蕴在这片土地上酝酿了众多的民间音乐形式,这些艺术形式不但是河西地区社会文明的真实写照,也是中华民族艺术文化的“根”与“源”。现今,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思想观念的转换等一系列的原因,传统音乐不断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面临如此境地,河西地区许许多多有价值的、优秀的民间音乐发展举步维艰,许多音乐品也因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尴尬境遇而濒临消亡,河西民间音乐的淳朴本源性和民族特色正也在接受严峻的考验。

当下,世界音乐教育已经趋向于将音乐教育中的“音乐”作为“文化中的音乐”或将“音乐”作为一种“文化”来界定。[1]多元文化教育已成为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新趋势,民族民间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态和传统文化,正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和重视。面对种音乐文化发展的大背景,在音乐教育中融合多元音乐文化与本土音乐文化,广泛开展民族音乐文化传承,通过探索和实践,提高教师对地域特色音乐的理论认识,从而促进学生对地域音乐的了解和拓宽学生民族音乐视野,培养学生民族归属感、自豪感,及对家乡的热爱,这将是时代赋予我们新的责任,也是“弘扬民族音乐”的具体体现。

经过课题组成员前期挖掘、收集与整理,河西民间音乐种类主要有:

河西民间音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其中,歌曲类与说唱类,语言朴实、曲调简单、易于上口,在群众中有很深厚的根基;说唱与舞蹈音乐极具地域特点,并且河西宝卷与凉州贤孝与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已经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河西的唢呐音乐历史悠久、技巧丰富,表现力极强,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一种典型的民族民间吹管乐器;河西小戏类是以历史故事和百姓生活故事为剧情,是歌舞、说唱、杂耍辅以乐器伴奏的一种小型民间戏曲。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和广大民众保持了密切的精神联系,为群众所喜闻乐见,是河西民众集体智慧的结晶。

目前,在各高校所设置的《民族音乐概论》课程是我国惟一以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为教学对象及内容的音乐理论课程。其目的是通过对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民族民间音乐的基本知识,对我国民族音乐有较为系统的认识和理解。把河西传统音乐引入高校课堂这种做法不但对高等音乐院校加强民族音乐教育带来了新气象,同时也是新时期对高校音乐教材实行改革的重要举措。如何保护、传承及有效利用河西民间音乐资源,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难题。笔者认为,通过高校音乐课堂教学与演唱传承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将这些宝贵文化遗产作为活性文本传承,发扬光大,是解决民间艺术传承的一条新路。当然,要将河西民间音乐应用于高校《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中,这是一个多层面进行整和的系统工程。

首先,是要整合资源,编写适合于课堂教学的乐谱集。课题组前期大量的收集与整理过程中发现,在河西形式多样的民间音乐中,其中以民间歌曲和曲艺音乐的典范唱(乐)段及音乐结构为重要内容,这部分在内容与形式上也是最适合应用于课堂教学的。当然,在这些民间歌曲和曲艺音乐中有的因时代特点较为突出,有的因歌词内容及旋律的长短并不适合用于教学,因此,在具体音乐教学实践中,对于收集到的乐谱一定要选得精。其次,是构建以民间歌曲和曲艺音乐为主体的教学体系框架。在实际的教学环节中,要想切实可行地将河西民间音乐运用于《民族民间音乐概论》 课程教学中,就必须具体构建以河西民间歌曲和曲艺音乐为主体的教学体系框架,将河西民间歌曲和曲艺音乐穿插在《民族民间音乐》课程的实验课中进行。如可以以建立试验基地的形式展开。民间音乐教学的内容离不开学生的大量实践,要给学生搭建或提供实践性课程的平台。邀请一些民间老艺人进行的表演活动、在系内举办甘肃民间歌曲大赛、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专家的讲座等都是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通过观摩与实践来提高学生的民歌演唱与表演的能力。除此之外,也可以通过学生学年论文(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论文设计)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学生对河西民间音乐的认识与真正意义上的理解。最后,教师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探索教学方法。作为处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应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地、不断地总结经验,探索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要将河西民间音乐教得透、悟得深,帮助学生真正从传统音乐文化中汲取精神营养。

将河西民间音乐应用于高校《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是对《民族民间音乐》在课程教学思路与模式上的改革,当然,将本土传统音乐应用与课堂教学,这本不是朝夕的事情,还需假以时日的教学实践和检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学校音乐教学是民族音乐传承的重要阵地。

参考文献

篇(5)

二、蒙古族民歌文化

金童2014年在论文《简述杜尔伯特蒙古族民歌<诺恩吉雅>的地方特点》中将杜尔伯特的《诺恩吉雅》和内蒙民歌《诺恩吉雅》进行比对,阐述了杜尔伯特《诺恩吉雅》内容的丰富性。邵萱2008年硕士毕业论文《杜尔伯特蒙古族民间音乐调查研究》当中对杜尔伯特的民间歌曲有一定的研究,其将民歌的题材分为反映历史人物民族由来、男女爱情、思念亲人、民俗风俗习惯、作战尽忠、革命事业、七个方面。徐国清等在2001年所著《吉林蒙古族民歌极其研究》当中对杜蒙的民歌也有所描述,他将杜蒙民歌统称为——嫩科尔沁民歌。

三、蒙古族曲艺

蒙古族曲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乌力格尔合勒讷”,是一种自清朝就已经出现在本地区的蒙古语说书形式,也有人称为“蒙古书”;另一种是“好来宝”,杜蒙蒙古族地区的好来宝的形式和汉族的“莲花落”、“数来宝”有些类似,多采用问答形式,说中带唱,歌词对称。2015年金童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说唱艺术——好来宝》中对传统曲艺“好来宝”作了较为详细的阐释,介绍了杜蒙“好来宝”的来源、表现内容和表现形式。陈玉芝在2010年《杜尔伯特蒙古地区文化研究》一书中针对说唱文艺进行了专门的描写,将蒙古族说唱音乐分成七类,分别是“胡仁乌力格尔”、“亚不干乌力格尔”、“好来宝”、“绍格耶日阿”、“怯热”、“玉热勒•马格塔勒”和“蒙古珠吉格”。

四、蒙古族器乐

杜蒙蒙古族乐器分为两类,一类是寺庙乐器;一类是民间乐器。寺庙乐器有羊角号(其木根布热)、大钹(羌)、中号(伊和布热)、唢呐(毕西固日)、羊皮鼓(衡日格)、海螺号(苳);民间乐器有四胡、马头琴等。赵月梅在2010年《黑龙江省杜尔伯特地区的“蒙古四胡”艺术》中专门提到了蒙古族四胡艺术的现状和传承。陈玉芝在2010年《杜尔伯特蒙古地区文化研究》一书当中将乐器的种类和名称解释得较为具体,其中对“火不思”等乐器的历史和现状以及乐器的改进情况、材质、音色特点等方面都有较为贴切的描写。

五、蒙古族音乐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交融情况

自1685年以来,杜蒙地区一直延续着各民族人口迁入迁出的情况。2015年笔者《杜尔伯特蒙古族民歌与汉族文化的融合》中指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民歌与汉族文化在歌词内容、旋法、创作内容和特性方面的融合均有较为概括的论述。笔者查阅过1965年影印本资料,仍能够发现当时蒙古族音乐文化和社会主流文化中的相互融合,其中主要体现在歌词和演出形式内容反映当时主流社会思想方面。

篇(6)

他们都是在全球化和现代化时期成长起来的现代人。对他们来说,田野就在“那里”,他们就在“这里”。现在的“那里”,有农村空心化的偏寂;现在的“这里”,有城市集群化的喧嚣。“这里”可以给“那里”打手机、通商贸,而这一切都发生在距离他们的呼吸不远的地方。然而这一“田”之隔,却有文化上的种种差异。他们需要掌握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考察同时代存在的不同文化样式和文化概念,选择更合适的理论与方法,去研究地方文化空间保留的丰富的文化多样性,得出有价值的和有意义的学术观点。

这样的艺术研究成果的产出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包括可能产生新问题,对某些已形成思维定势的专业术语予以重新界定,对研究对象的内在关系作出新的描述,乃至说服其导师级的学术同行,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这样的研究成果便不以年资论,而视其能否用理论烛照历史,推进学科研究。

本书的作者孟凡玉博士正是这批年轻博士中的一位。他的田野在安徽贵池,他从那里“拿”了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有一天,他到北京师范大学来找我,记得那论文封皮上写了他的村社调查地名“荡里姚”三个字。这三个字一下子“跳”入了我的神经,而不只是“跳”入了我的眼睛。我收下了这篇论文,仔细地看,然后答应参加他的答辩会,现在又乐意为他的这本书写序。这期间,他花了六年时间修改论文,这种学风,我也欣赏。前辈都提倡“十年磨一剑”,因为这是人才成长的规律。一位博士研究生,从学子到学者,也需要较长的蜕变时间。后来作者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比起专攻艺术学本身的学位,也确实需要更长的时间去扩充知识,反观以往。而这段多出来的时间,正是作者重新解读和消化田野的时间,这样才能对艺术所承载的文化差异作出从容的解释。说实话,我与作者不大认识,六年来只见过一两面而已,但从这份成果本身来说,我们又似乎在理论上认识了很久。

现在需要具体而简要地谈谈这本书。本文是在作者的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进行讨论的,这样能解释作者所坚持的东西。这些东西含有田野地点的内在知识,又拥有当地历史与现代社会共生的宏观文化环境,因而其个性中必有共性。在作者的研究中,是有诸多可谈的共性问题的。不过,属于我的专业,适合我来谈的,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即从民俗学和民间文艺学的视角,从作者的研究对象、方法和研究过程中,提取一些可资借鉴的东西。以下,我重点就这方面谈谈这本书。

作者是一位艺术学学科的青年学者,按照他的排序,民俗学站到了艺术学的背后。而这种艺术学与民俗学的联系,正是文化差异性研究的一种共性。当然,艺术学与多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都有关联,只要看看早期的人类学、民俗学和社会学著作,都能找到这种学术史。况且在以往的人类学、民俗学和社会学对艺术现象的研究中,还经常共用资料,共享理论和方法。以往各学科还都从不同的侧面,证明了民间艺术是一座保存地方、民族、语言、宗教和音声的独特成分的富矿。在我国,钟敬文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对艺术学的民俗学研究。到了20世纪80年代,我国学术解放、文化宽松,在艺术学领域里,傩戏研究推进很快,钟先生还曾就傩戏面具研究与保护问题发表过文章②。本书的研究对象便是傩戏。傩戏研究是涉及戏曲、民俗、宗教、音乐、舞蹈、绘画和考古等多专业的综合性研究,近年有各行专家的多种发表成果。本书作者的田野研究在21世纪初进行,已有前人成果的厚实铺垫,可以提出更为深入具体的问题,而深入具体的问题才能上升为共性问题。

本书的书名是《假面真情――安徽贵池荡里姚傩戏仪式音乐的人类学研究》。不用说,作者的田野调查地点是安徽贵池的一个叫“荡里姚”的村庄。作者使用的方法是个案法。他主要运用音乐学等艺术科学的理论,同时运用人类学和民俗学的理论,对当地傩戏音乐的传承内容、形式、文本保存状态和传统地方音乐文化空间进行了全面的描述,尤其对个案点的傩戏音乐的历史文化内涵与音乐符号,作了尽可能详尽的讨论。作者的田野作业不是一般的走过场,而是在田野定位、田野观察、田野关系、田野文本和田野研究等多个环节上,都把自己的观点和方法贯彻得相当扎实。作为青年学者,他还将自己的专业志向和社会责任感都投入到田野中,一丝不苟地面对他观察的世界,也同时面对他所身处的多元文化组合的现代生活,这种个案研究便能成为全文研究的基础。

作者的观点是将傩戏音乐表演与地方民俗文化表演结合起来讨论而产生的。他以自己的导师薛艺兵先生提出的“仪式音乐”理论为基础,作了拓展研究。其实这种选题和研究路径不无冒险,但他能将自己的研究搭建在以傩戏音乐为主线的“村落文化空间”的资料系统上,建立了与导师不同的资料系统,这样就有可能找到自己的新视角。事实证明,他将薛艺兵的理论给“荡里姚”化了,这就在他的领域里完成了这项拓展研究。从民俗学和民间文艺学的角度说,在他的个案中,对“荡里姚”傩戏里长期传承的《孟姜女》剧本的傩戏音乐和民俗表演作了相当完整的调查研究,还对这部戏中的哩和装饰音乐作了精彩分析,这也给民俗学和民间文艺学者带来了新的刺激。孟姜女本来是民俗学和民间文艺学的经典题目,但从前它们关注的是孟姜女的文本,而不是孟姜女的戏曲音乐和民间宗教仪式。现在作者用音乐学理论之烛,照亮了这两个暗处,而且让民俗学和民间文艺学者都能接受,这就是从个案到共性的成功。

作者对自己所使用的综合性研究方法,进行了多层次、有分寸的交代,这也是严肃的研究成果所必备的一部分。

这种艺术学与民俗学的交叉研究,如果是成功的,那就应该能够从中抽取出一般性的可资借鉴的东西,进而转为宏观层面上的讨论。我认为,根据作者的这本书,也结合考察其他艺术学科的同类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可以看出,这类研究之值得关注,在于提供了三种理论上的可能性。

第一,仪式研究的文化价值。从民俗学和民间文艺学的角度看,艺术学所研究的民间艺术对象会被分为艺术的与非艺术的两大类,艺术学者要对其中的非艺术现象进行文化含义的研究。在一国艺术学中,这种文化便是民俗文化。对这种民俗文化要进行民俗学和民间文艺学的研究,其深处便是民间宗教。民间宗教的传习方式是仪式。有了仪式,才能招徒弟、念经文、作表演。仪式让地方集体不停滞地走进信仰世界,让他们将历史与现实灵活地融合,并产生能说服自己的集体性共同情感和价值观。仪式也是一个知识教育系统,它脱离于现代学校教育的体系之外,而深深扎根于地方文化多样性之中。

现代学者已习惯于启蒙浪漫主义的思维方式,将多样化的、差异性的民间艺术说得自娱自乐、排忧解难、热火朝天,其实它们有时也很孤独、狭隘和寂寞。正是在这种地方,仪式中的音乐、舞蹈和戏剧表演成为照亮艺术的一缕强亮的烛光。民间艺术的表演活动对于保存民俗、宗教和仪式而言,是精神传承,也是物质化行为,同时是初级均质社会组织的活动过程。在这些方面,仪式还起到流动性的链接作用,而这正是仪式所具备的文化功能和社会功能。

第二,发现民俗知识的价值。从艺术学的视角调查研究民俗文化,容易把民俗当作“知识”处理,然后艺术学者往往使用变迁和发展的观点,对各种非直接用于艺术活动的民俗文化传承予以延伸解释。作者大量描述了“荡里姚”正月期间上演的孟姜女傩戏的整体演出过程,介绍了相关的家族、道士、科仪、日常器用和说唱文本,而这些描述和介绍无一不能脱离对当地的“知识”的解释。作者在艺术的背后找到了民俗,其实就是解释了这些知识。民俗学正是这样一种研究民众本身解释历史与现实的情感价值观同一性的科学。作者还提供了他本人在田野现场中换位追求、理解和反观这种民俗知识的发现过程,这就交代了交叉学科研究的经过与必要性。

当然,作者对民间社会的、非外来的、非艺术的地方文化活动是认同的,而这种认同又会使他的个案与文献有矛盾。而艺术学与民俗学交叉研究的特点,本来就不是没有矛盾的,作者的工作是站在个案与文献两者之上构建新的理论格局。更宽泛地说,艺术学的研究一旦进入民俗文化,就会多元,就会有差异,就会非均质,而艺术学者正确地描述这种多元、差异和非均质的文化现象,就能发掘艺术在民间的巨大生命力,增加艺术学的活力。

第三,用考古学的眼光将古老艺术当作所有古老文化现象的一部分。艺术学,毕竟以艺术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但是,下田野,调查研究广大基层社会传承的民间艺术,发现了古老的艺术种类,艺术学者便容易使用考古学的观点,将这些古老艺术当作文物。这也使艺术学接近民俗学,因为民俗学的研究包括以艺术形式传承的“礼仪、风俗、行为惯制、迷信、歌谣和谚语”③。更早一点,英国考古学者汤姆斯在167年前就已经这样说了。但是,现代民俗学的研究已经证明,这种观点已经并不可信。我们要问:古老的艺术现象怎样以古老的传统形式不停滞地传承?怎样被地方群体加以新创造后转型传承?而这正是艺术学和民俗学在当代社会都要进行的工作。

第四,用民俗志的观点将文本化的历史文献放到日常生活中考察,补充民众对民俗表演的认知内容和地方民俗文化要素。我国傩戏文献缺乏,仪式音乐文献稀缺,但不是没有。这类文献一旦留存下来,也已经历了几百年或上百年的历史。要用田野个案的方法恢复历史文献的实践活动是不可能的。目前的问题是,田野调查者容易将所获得的历史上的音乐或戏曲表演文本当真,并将之作为文本化的民间文件去处理,甚至试图照样还原其在民间的表演活动。我们要说,这只是学者的假设而已,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个案法的好处是让我们看到一个事实,即历史文本与日常实践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不是时间问题,而是由文本化过程中的复杂社会活动造成的。任何社会活动都有空间要素,空间要素不允许时间的任意延长。所以,我们在个案调查的空间中看艺术表演,对特定空间的特定社会人群而言,空间表演是有时间长度的,这个时间长度要符合该空间中的社会群体的日常生活习惯。超过了这个时间长度,人们就要去休息,回到日常生活的时间节奏中去。如果这时空间中的表演还在继续,那么剩下的是神的时间或寺庙的时间。本书的民俗主体是村民群体,当作者告诉我们,正月里村民出门看孟姜女的傩戏表演了,他们什么时候聚合,什么时候散场,什么时候只剩下道士和戏班在没人看的时候仍在吟唱,我们就能感觉到,这里面是有外人与局内人对时空观念的理解的差异的。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艺术现象和对艺术现象的实地调查研究,本身就是对某些学者过度文本假设的批评。

现在谈谈研究过程。在开始这个话题之前,我想说几句题外话。我在跟随钟敬文先生学习和工作的年代里,体会到了艺术学与民俗学的缘分。二十多年前,我通过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得当时在答辩委员会中,就有中央音乐学院著名音乐理论家廖辅叔先生。在进行到古代民间艺术理论的环节时,廖先生曾问我,民歌的艺术传承是否存在其他独立因素,而不止于民俗学和民间文艺学的解释?我听了就明白,廖先生所提出的问题出自他长期、复杂而深入的研究,而他在这种场合下提这个问题,还夹杂着他对一个研究生的学术期待,因而承载了、超越了研究生实际业务储备的巨大科研信息量。他是钟敬文先生的多年友好,钟先生了解他精通德文和中外音乐理论,熟悉德国的民俗学传统,他看中国历史上的民间艺术是有不一般的眼光和深度的,这也正是钟先生请他来的目的。数年过去了,钟先生和廖先生均已谢世,而我仍记得当年廖先生的直面和友善,记得他的问题。

我毕业两年后,开始协助钟先生编纂我国高校文科统编教材《民俗学概论》④。在这项工作启动之初,钟先生圈定了一个以民俗学者为主的多学科作者团队,其他学科的学者分别来自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艺术学和科技史学。艺术学小组的负责人是时任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的乔建中先生。他对中国乐理、器乐和声乐的研究几乎是无所不能,出书也多。他负责的那一组,除了他,还有专攻戏曲、舞蹈和民间工艺美术的其他学者,都是他请来的本行的“八仙”。这几位作者个个业务精专,都能遵守结稿时间,交稿很快,真是强将手下无弱兵。乔先生的另一个身份是北师大著名语言学家萧璋先生的女婿。萧先生是我们中文系的老主任,口碑好,学问好,还擅长唱京剧,据说有精通音律的世传功夫。他的女儿是钢琴家,招了乔建中这位音乐理论家的女婿。钟先生派我到萧先生家去“搬兵”,萧先生果然满口答应,不过说了一句让我吃惊的话:“我不用给他打电话,他每周一定来看我们,他来的时候我告诉他。”“不来怎么办?万一他有事呢?不然您把他的电话告诉我,我来打。” “我从来不打,他一定来,我没有他的电话。”如此“铁”的翁婿信任让外人无言以对。

因为有了这层关系,钟先生和我都在私低下叫乔建中为“乔老爷”。他还动不动就送我们一本新书⑤,里面经常会写到音乐与民俗的关系,让我们看了很爽。这部教材写了八年,我们也与乔先生交往了八年,可以说,与乔先生的这段交往,直接产生了我国民俗学与艺术学交叉研究的教材成果。

本书作者孟凡玉的博士生导师薛艺兵教授,我是通过英国音乐人类学者钟思第(Stephen Jones)知道的。有一首歌叫《传奇》,我与钟思第的见面也可谓一段传奇。1994年的一个下午,有人敲响了我家的门,开门一看是他。他像一般欧美学者一样开门见山,坐下来就问我在河北定县调查秧歌戏对民间音乐的看法。他还说,他与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的学者合作,搜集了河北民间乐社的宝卷唱本,里面有文字部分,需要继续做文学、民俗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我直到最后也没问他究竟是怎么找到我家来的。这种访问之奇特,让我见识了异国书呆子的风貌。他还给了我两个信息,一是艺术学与民俗学的研究不能回避宗教,二是他有一个中国合作者叫薛艺兵,他很看重薛艺兵的才能和踏实的田野精神。以后,我去国外学习和工作,每到一处,都会偶尔与钟思第通信,他来信,我就回信,内容都是有关音乐与民俗表演的问题。我在英国时,他还邀我去伦敦大学讲课,我顺便参观了他的工作室,那里布满了音乐制作设备和光盘架,几乎没处下脚。1997年底,我去香港中文大学开会,听说薛艺兵就在香港中大学习,我便趁会议休息时间跑出去找他,但到了地点,人家又说他暂时不在,我只好退回。就这样,直到2007年参加孟凡玉答辩时,我才第一次与薛艺兵教授见面。不过说实话,因为有了钟思第,我们好像早就是老熟人了。

由于与乔建中和薛艺兵的关系,我又认识了张振涛教授。他们都是好兄弟,满怀学术理想,多年合作奋战,开辟了中国音乐人类学的一方圣土。他们当年取得的大批成果轰动一时,也影响长远。我曾把钟思第的遗憾说给他们听,他们便热情地介绍我去他们在河北易县开辟的田野调查点作民俗学调查。以后,钟先生和我合招的一名博士生就以这个村的宝卷文本为基础资料,撰写了民俗学的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了答辩。在这个过程中,“钟思第”是我们经常谈起的名字。

按字辈论,孟凡玉当属新科派的艺术学学者了。现在,他的新著的出版,不免让人回忆起这段研究路途上的长长的队伍。我想借央视一个栏目的名称《文化正午》形容此时的心情,因为“文化正午”能忆旧,也能望远,而学术创新的过程莫不如此。

注释:

①孟凡玉著《假面真情――安徽贵池荡里姚傩戏仪式音乐的人类学研究》,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3年9月出版。

②关于钟敬文先生的艺术观,参见董晓萍《钟敬文的民间艺术学思想》,《民俗典籍文字研究》2012年第9辑,第39-53页,商务印书馆,2012年10月出版。

③(爱沙尼亚)于鲁・瓦尔克(?lo Valk)《民俗学的基本概念》,董晓萍译,收入朝戈金、董晓萍等主编《民俗学与新时期国家文化建设》,第70―72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6月出版。

④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初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二版。

篇(7)

本次大会共收到论文43篇,参与讨论的学者达50余人次,无论是研究视野的宽泛、研究内容的深度还是研究方法的前瞻性,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代表们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了自己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的观点和建议。

一、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范围、特点

刘承华的《“保存”与“生存”的双重使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特殊性》,区分了“遗产”与“需要保护的遗产”之间的不同,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性、行为性、符号性、口传性和“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精神性、对受众的高度依赖性和成果的易逝性等特点,提出“保存”性保护和“生存”性保护两种策略。

周海宏教授的发言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保持我们母性文明的丰富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在于恢复感性良知,而这种感性良知来源于理性良知。另外,“京剧进校园”为时已晚,要真正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从幼儿园抓起。周先生还从心理学和语言学角度对我国民歌中衬词的使用进行了深入研究。

郑茂平的《关注本体――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心里本质及其保护的心理取向》从文化自觉的心理本质揭示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心理特征,即感性体验性、情感凝结性、心理图示性、心理期待性、心理弱势性、心理内隐性,这些蕴含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中的心理本质特征,会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呈现出多层次、多目的的心理取向。

邓钧的《论“原生态民歌”的不可比性――兼及民歌的社会功能和文化属性》通过对民歌概念和“原生态”词汇分析,认为当下关于“原生态”民歌实属一个伪命题。深化民歌形态、文化特性和功能的认识,将有助于对传统音乐文化本质特征的认识,为民间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周雪丰的《音响与音场――浅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指出,形态与生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两个方面,音乐最直接的形态是音响,而音响又寄生在音场之中,作者以音乐类“非物质”属性之音乐行为过程为切入点,阐释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音响易逝性、传播变异性、听觉强制接收性特征,与音场直接影响其音响效果的特征。

二、有关音乐卖非物质遗产保护的基本理论与保护方法研究

这一板块的论文数量最多,充分显示出学者们在丰富的田野考察和音乐文化保护实践的同时所进行的学术反思与理论求索。

周吉先生生前提交的论文《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我见》,结合自己多年田野调查经验,提出要保护好我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至少应该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其中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风格”的保护和传承,以及保护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传承人,这两点是做好保护传承工作的关键。

秦序的《实现继承传统与艺术创新间的良性互动――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思考》分析了“十年”中继承与创新的矛盾冲突的本质,指出唯有总结历史教训,找寻正确处理继承传统与艺术创新的契合方式,实现传统与创新的良性互动,方能更好地保护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艺术的全面繁荣。

杨民康的《传统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我见》从四方面深入探讨了对传统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些认识:1、应该对“表演艺术”设定一个合理的适应性范畴;2、加强音乐文化生态学的相关研究;3、掌握好“传统与变异”、“保持与创新”的相互关系和评价尺度;4、注重多学科学者的合作与互动。

桑德诺瓦(和云峰)的《“有所为”亦“有所不为”――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方法》认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树立“有所为”亦“有所不为”的理念。对于“品相”杰出、“血统”正宗、“转型”适时的品种,应尽吾所为而为之;对于那些在社会发展中“转型扬弃”或丧失“民俗根基”的品种,应适当有意不为之。提倡并鼓励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西部大开发”、“文化大繁荣”或“文化产业链”的有效补充和延伸,以及理论与实践相得益彰的创新思维。作者指出,尊重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发展规律,其本身就是一种适时、科学、求实的保护。

曾遂今的《关于音乐类非物质遗产的保护行为的思考》提出了两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为什么要“保护”以及怎样来“保护”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此,作者提出了音乐无形资源研究应该涉及的三个方面,并客观地指出几种值得质疑的保护措施,以供学者们思量。

李玫的《保护无形文化遗产还需建立文化结构形态系统化研究》从三个方面阐述了音乐文化研究必须立足到音乐结构内部的、微观的系统研究,其中重点提到对文化物质载体的工艺结构形态要加以关注。

李宏峰的《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论律学研究在音乐遗产保护中的作用》针对当前遗产保护、传承中的不足,阐述律学研究在纠正音乐遗产传承偏差、促进濒危音乐技艺恢复、确立传承者文化自信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并对律学研究如何与音乐遗产保护实践结合、如何为音乐遗产保护提供有益参考等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胡晓东的《社会转型期民间音乐传承的思考》指出,社会转型时期音乐学者应该实现文化身份的转型,做好民间音乐文化“太史公”和“服务员”的工作,并且与管理学专家密切配合。此外,给民间音乐以音乐伦理学的关怀,使各种文化事象恪守准则,实现其应然状态,那么,民间音乐文化势必获得相对宽松的生存空间。

此外,就这一论题发言的专家还有张友刚、尹红的《唱起家乡的歌 跳起家乡的舞 奏起家乡的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之一》,刘子殷、林弥忠的《平民化、价值论和变化论――也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丁璐、赵杰的《充分发挥艺术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承中的巨大作用》等。

三、各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经验、有效政策、法规研究

韩国汉阳大学权五胜教授在其提交的论文《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后的当前韩国国家无形文化财活动》主要介绍了“皇室典礼音乐”、“盘嗦哩(叙事歌)”和“江陵端午祭”三个韩国无形文化财的基本情况及其保护现状,详细介绍了韩国政府和民众对其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及当前所举办的一些很有意义的展演活动, 对国内学术同行很有启发。

日本丽泽大学教授孙玄龄先生的《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感想》提出“发展是文化的特点”,要求人们“注意当前文化的发展趋势”,认为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舞台表现也是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此外,作者还介绍了日本在保护本国文化遗产方面的一些表现,并简单介绍了日本的“人间国宝”制度,并以“日本民谣协会”为例,揭示了日本民间组织在传承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从法律维护的角度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周安平、王庆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著作权保护模式制度设计的思考》,作者从准著作权保护角度对保护模式制度设计的几个相关问题予以思考,得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几个研究思路。

周安平、姚刚应的《浅析民间音乐作品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性――以法理学视角为中心》,则通过一两个纠纷争议和部分文献,分析民间音乐作品涵义,试图从法理学视角来探讨民间音乐作品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性。

另就这一论题发言的还有周安平、张文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裴小松、张国强的《析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战略方向选择――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社会文化空间的系统共生关系》等。

四、我国近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及相关问题的宏观研究

项阳的《民间礼俗――传统音声技艺形式的文化生存空间》通过对自己田野考察的相关例证进行辨析,精要地阐述了当下民间礼俗与多种音声技艺形式相互之间的依附关系,旨在强化对民间礼俗和音声技艺形式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开启了学者们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新的认识。

宋瑾的《原生态音乐的抢救与活态保护》强调了抢救原生态音乐的手段问题以及抢救之后原生态音乐的处置问题。呼吁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应采取录像方式来抢救,进一步采用教育方式来传承,并制作数据库加以保存,作为重要的审美资源供各方挖掘利用。另就音乐的“活态保护”提出了一些思考。

章华英的《有关中国古琴音乐保护、传承的几点思考》针对如何对古琴艺术采取保护措施提出了七项具体措施,其中重点指出“古琴打谱与古曲整理研究”,以及“琴学研究的深入与现代琴学之重建”的紧迫性。

张振涛提交的论文《神迹超群,辉映古今――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的乐器收藏史》简要回顾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的乐器收藏史,充分肯定了以杨荫浏、李元庆为代表的老一辈音乐学家们为中国乐器收藏事业的发端,为中国民族音乐事业的复兴所付出的辛劳与汗水。作者还特别指出在音乐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理念的重要性,给与会代表以很深的启发。

围绕本论题发言的还有韩启超的《“一代有一代之戏曲”启示下的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杨曦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中的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兼谈应用民族音乐学的视野与方法》、尚建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的音乐教学范式转型》等。

五、有关各地音乐卖非物质遗产保护的具体实例调研及个案分析研究

崔宪研究员的《长角苗音乐遗产保护得失谈》首先描述了长角苗的生态现状、梭嘎生态博物馆、长角苗民俗音乐及特色,并着重介绍了长角苗规模最大的文化活动――“打嘎”,最后指出长角苗音乐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四大矛盾,即保护与脱贫、“先进”与“落后”、现代教育与传统习俗、继承与放弃之间的矛盾。

贾怡、伍国栋的《经济搭台、文化唱戏――大理古城“洋人街”戏台“天天有戏”调查》,在对云南大理古城“天天有戏”活动的兴起缘由、内容结构、操作程序等事实进行扼要梳理和描述的同时,结合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理论与之对应,阐述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与旅游业互生互利关系的看法。

曹贞华的《固守于绵延――影响朝鲜族传统文化保护的诸因素》,从中国的礼文化对朝鲜族传统文化的指导性影响,儒、佛二教对朝鲜族传统文化的影响,以及岁时节令习俗对朝鲜族传统文化传承的影响和民族认同是朝鲜族传统文化保护的重要基石四方面阐述了影响朝鲜族传统文化保护的诸因素,揭示出其传统文化保护在“固守”中不断“绵延”的特点。

齐易的《从冀中“音乐会”看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指出,要解决目前乐种分类混乱的局面,就必须尊重民间音乐局内人的自称,按约定俗成和“名从主人”的原则来为乐种命名。另就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不正常的“崇古”心态,以及各单位各部门重申报、轻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与探讨。

篇(8)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新的音乐教学应是师生共同体验、创造、表现和享受美的过程。”而将校园音乐剧融入地方优秀民间故事,因地制宜地结合新教材进行创作、改编,并把演出、评价的全过程引入音乐课堂教学,是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改革具有创新意义的实践研究。因此,探索利用儿童音乐剧推广传承地方优秀民间故事的方法,结合我校特点提出了本课题的研究。

小学儿童音乐剧是海纳百川、不拘一格的音乐综合实践形式。题材从古至今、由真到幻。在教学上遵从“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的理念来开展。引导学生搜集地方优秀民间故事,通过学生主动学习、探究、创编、排练、展示音乐剧,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在实践中发展学生的表演才能和创造才能,从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热爱家乡的美好情感。

二、研究内容

(一)研究目标

1、调查了解我校学生对音乐剧和地方优秀民间故事了解的现状。

2、探索利用儿童音乐剧推广传承地方优秀民间故事的方法。

(二)研究内容

1、我校学生对儿童音乐剧和地方优秀民间故事了解现状的调查研究。

(1)针对学生对音乐剧了解与喜爱程度进行课堂观察 。

(2)采用问卷、访谈等形式调查、收集数据 。

(3)分析小学低高段学生对音乐剧和地方优秀民间故事了解和喜爱程度所造成的的问题和原因。

2、利用儿童音乐剧推广传承地方优秀民间故事策略的研究。

(1)教师转变观念,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和表演能力的培养。

(2)关注学生自信心的培养,保护和激发学生创编和表演音乐剧的欲望。

(3)针对小学不同学段,有侧重的培养学生创编和表演音乐剧的能力。

(4)针对音乐不同课型,有方法的引导学生参与音乐剧的创编和表演。

(5)训练方法辅助,提升学生创编和表演音乐剧的能力。

三、研究思路

首先,以本校各年级音乐教学实践为研究对象,以行动研究为主,即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边探索,边检验,边完善,把研究和实践紧密的结合起来,边归纳,边总结,将课堂教学与研究工作相结合。在“预设计划实施计划回顾反思调整计划再实施再反思进一步调整……”的过程中,逐步探究出利用儿童音乐剧推广传承地方优秀民间故事的有效策略;最后,把课题研究成果在校内甚至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以实现成果共享,使更多的学生从中受益。

四、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查阅国内有关小学音乐剧培养方面的论文、著作等,进一步寻找本课题实施的理论依据以及可资借鉴的优秀经验。通过文献研究启迪我们的思想,开阔研究思路。

2、调查研究法:通过调查问卷、课堂观察、访谈等形式,了解小学阶段学生在音乐课堂上的音乐剧了解成都,以及他们喜欢音乐剧的情况,分析原因,对症下药。

3、行动研究法:在案例设计中侧重体现学生参与度,以课堂为主阵地,实践研究,观察其有效性和高效性,做好反思和记录。

4、经验总结法:通过课堂的实践,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反思,总结,探求适合我校学生的音乐剧教授方法,真正将地方文化融入到音乐课堂中。

五、研究步骤

研究时间:2018年1月——2020年1月

准备阶段(2018.1——2018.6)

这一阶段完成课题研究主题酝酿,资料积累,文献研究。通过召开课例组成员会议,确定主题,选择课题,制订研究方案,学习相关理论,挖掘优秀民间故事,为研究的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实施研究阶段(2018.6——2019.6)

1、专家论证后,修改课题研究方案,根据研究目标和内容确定各年级具体研究内容。

2、根据课题方案进行课题组成员分工,确定各年级研究人员,撰写研究方案并开展研究。

3、根据研究需要,定期请顾问来课题组指导,保证课题研究的正确方向。

4、每学期开展一次规模较大的课堂教学研讨会,一方面请课题组教师上课,其他教师或专家听课、评课,进行互动指导。另一方面,开展教学案例、论文、反思随笔的交流与评比。

5、建立课题组月交流制度,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及时有效的交流。探讨研究过程中的困惑,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问题,分享研究过程中取得的点滴经验、成果。群策群力,不断优化数学语言能力培养教学结构。

6、定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自查,及时整理、积累课题研究材料,作好档案工作。

总结阶段(2019.6——2020.1)

1、在研究与实践的基础上,对各种材料进行整理分析,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入手,撰写课题研究报告。

2、课题组教师积极撰写论文、案例、随笔,编撰课题研究成果集。

篇(9)

中图分类号: G62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8631(2010)09-0061-01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孕育了八千年的音乐文明,在的历史长河中,流淌着无数优秀的璀璨文化,其中民间歌曲就是一颗闪亮的明珠,闪耀着与众不同的光芒。民间歌曲把那种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感情,诠释的淋漓尽致。在民间歌曲的体裁中,号子、山歌、小调是最基础、最典型、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它以俭朴生动的艺术形式,丰富淳朴的表现内容,活跃在人民的生产生活当中。

在现实生活中,某种民族歌曲和某些地区的民间歌曲等名词出现时,经常会有含糊不清或混淆的现象,像“维族歌曲”与“新疆歌曲”,“信天游”与“山歌”,在大不分人们的印象中都是同一个意思,其实这种叫法是不专业不正确的。那么,民间歌曲和民族歌曲有什么区别?

一、中国民间歌曲的起源

民间歌曲是一切音乐艺术的基础,它源自中国原始乐舞,原始乐舞是最古老的歌、舞、乐三者结合的形式,民间歌曲含有原始乐舞的遗留成份。原始社会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人们在生产劳动中通过模拟动作来进行狩猎、游牧、战争以及爱情,逐渐形成了原始乐舞的雏形。

民间歌曲从原始艺术萌芽发展而来,是人类物质文明与精神生活的反映。自古历代皇帝与王公贵族们经常通过采风把民间歌曲加工改编为宫廷歌曲,使得民间歌曲这种艺术表现形式愈发的完美和成熟起来,《诗经》、《楚辞》无一不是民间歌曲的总集。各种民间音乐艺术多直接或间接地来自民歌,包括歌舞,说唱,戏曲,器乐乃至其他艺术门类等,无不从民间歌曲中汲取营养和素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民间歌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触,像:敬酒歌、哭嫁歌、洗衣歌、采茶歌等等,它们那淳朴的表现风格,热情生动的表现形式,吸引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是当之无愧的音乐艺术之基础?。

二、民间歌曲的概念

周青青老师对民间歌曲的释意是:“民间歌曲简称民歌,是劳动人民在生活和劳动中自己创作、自己演唱的歌曲。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传统民歌以口头创作、口头流传的方式生存于民间,并在流传过程中持续不断地经受着人民群众集体的筛选、改造、加工和提炼。因此,流传至今的民歌集结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身份、不同经历的人民群众集体的智慧和情感体验,日臻完美,成为人民群众思想情感表达的结晶。”音乐界的一些专家,学者以及对民歌感兴趣的人在不同的书籍、著作、论文当中,在不同的侧面,不同的深度做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更大的拓宽了人们了解民间歌曲的途径,也使得民间歌曲方面的理论知识更加丰富。

我认为民间歌曲,就是源自民间的歌曲。它是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是诸多歌曲艺术形式的来源,在人们的日常生产,劳作过程中诞生,由劳动人民直接创造,具有鲜明的人文风俗和浓厚的地方特色,反映了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状况,并随社会的不断发展而注入新的成份的歌曲形式,表达着人们最真实、最淳朴的情感,并有着独特的歌曲风格和地方特色。它以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为来源,并由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口头传承的一种传统歌曲形式,是一种既古老又年轻,同时又情贯古今的艺术,是歌曲中的一颗“活化石”。

三、民间歌曲的特性

1.继承性。民间歌曲保存着历代生活的形象特征,积淀着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文化因素。它和人们的传统观念,民俗活动紧密结合,世代相传,不断发展。

2.大众性。它是人民群众集体创作的成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3.自娱性。它是广大人民群众自娱自乐的艺术表现形式,来自人们心中最真挚的情感流露。

4.即兴性。它歌唱方式规范性不强,歌曲唱腔因人而异,随情而发。

5.适应性。它是以历史时代为背景,适应着潮流与发展,有着与时俱进的特点。

6.地域民族性。它受地域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特点和地域文化色彩。

7.口头性。它是劳动人民自发的口头创作、口头流传且口耳相传的歌曲。

8.变异性。民间歌曲的曲调和歌词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被不断的加工而有所变化。

四、中国民族歌曲的概念与特性

民族歌曲作为反映民族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民族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广义上讲,中国有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他们自己的代表性歌曲,这种在自己民族当中流传和发展的歌曲,就是民族歌曲。从狭义上讲,一个民族特有的或专有的歌曲形式,就是民族歌曲。民族歌曲可以反映一个民族的生活习俗、人文秉性和民族特质。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各族地理、气候、环境、习俗都各不相同,每个民族受这些因素影响,形成了千差万别的歌曲风格。

五、中国民间歌曲与中国民族歌曲的关系

在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聚居、杂居、交错居住的情况很多,日常生活中,民族一词习惯上多指少数民族。因此,民族歌曲也常指的是少数民族的民间歌曲,相应之下民间歌曲就成为汉族民间歌曲的代词了。

其实并非如此,民间歌曲自己就是一个庞大的歌唱文化系统,它本身含有各个民族的民间歌曲。反过来说,民间歌曲是由各个民族具有不同特点、不同性质、不同风格的歌曲所组成的,民间歌曲与民族歌曲并不是两个毫不相连的整体。正相反,两者相互依赖,相互融合,两者的含义虽不相同,但却同属一个不可分割的系统,56个民族的风土人情,交织出各具特色的民族歌曲文化,其中每个民族又以自己各个地区不同的地方风貌、人文景观、生活习惯,孕育出多种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民间歌曲。

在我们明确了民间歌曲和民族歌曲的概念与关系之后,可以得知,民间歌曲是一个庞大的歌唱文化系统,它含有各个民族的民间歌曲,同时民间歌曲又是民族歌曲的一部分。两者相互依存,却并不矛盾。所以,当听人们把“新疆歌曲”叫做“维族歌曲”时,就可以判断这说法是不正确的。“新疆歌曲”严格地说,它包括维吾尔民族在内的各族民间歌曲。

结论:

中国民间歌曲形式多样,且生动优美。在民间流传的各民族歌曲都受大众的喜爱,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中国民间歌曲是一个大的歌曲范围,指流传在民间的各种民族歌唱形式。民族歌曲指的是包括56个民族在内的各种具体的民族歌曲,两者含义虽不近相同,但却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民间歌曲中一些不适应时代精神的部分,会逐渐消失,而歌者们又会把新的认识和时代精神融入其中,使民间歌曲富有时代感与生命力,附和着时代跳动的脉搏。

我希望通过这篇论文可以让大家对民间歌曲与民族歌曲的认识与了解更加清晰。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运用起来更得心应手,使其在中国艺术文化的历史长河中,奔涌向前,生生不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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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星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前所长费师逊先生曾于2005年在《星海音乐学院学报》第4期著文,认为“民间音乐”只是广东音乐使用的一个金字招牌,广东音乐的实质不是民间音乐而是流行音乐①!这一完全不同于传统的说法,笔者谓之“费师逊猜想”。笔者曾著文就广东音乐的大众文化属性展开讨论,对于广东音乐的民间音乐属性问题,此处所论以为补述。

历来,广东音乐被普遍接受并定性为民间音乐。早期的研究性成果,如1956年黄锦培编辑出版的《扬琴演奏法》、李凌1959年发表了《略谈广东小曲》一文及叶鲁编印的《广东音乐曲目汇编》(初稿)、《建国以来我省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工作的回顾》②等文,从文中主旨来看,均将广东音乐视为民间音乐或民族音乐。民间音乐类型的概念最早则是中国音乐研究所在上世纪60年代初组织编写并出版的《民族音乐概论》的“引言”部分提出,编者在“引言”部分提出一种民族音乐遗产“四大类”划分法,即总体上划分为“代表压迫阶级”和“代表被压迫阶级”两大阵营。代表压迫阶级的音乐遗产包括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三大类,代表被压迫阶级的音乐遗产即民间音乐(民歌、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族器乐五类)③。

关于广东音乐的源流问题,最早的研究文论及研究成果无一不持广东音乐是民间音乐这一看法。1981年在广州创刊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杂志是“广东音乐”研究的最重要的园地。李凌的《广东音乐”创作中的地方风格杂谈》④、刘天一的《略谈“广东音乐”的历史源流》⑤、莫日芬的《“广东音乐”的形成与发展》⑥、黎田的《广东音乐的形成》⑦等重要论述均发表在《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杂志。在实践领域,则更早把广东音乐作为民间音乐来对待。早在1956年,以演奏和创作广东音乐为己任的“广东民间音乐团”在广州成立。上世纪90年代以后至今的广东音乐重要理论研究并未转向,至今依然大多仍秉持广东音乐为民间音乐的看法。陶诚在其博士论文《“广东音乐”文化研究》中这样描绘:“广东音乐”经历了近代各个历史时期的巨大社会变革……… 它以民间音乐形式延续和维系着不同时期的大众文化和文化精神,用民间音乐的方式记载着岁月的遣痕和民间音乐的文化形态”,是“东方民间音乐的一颗明珠”⑧。

二、问题提出的意义

广东音乐到底是民间音乐还是如费师逊所说的流行音乐?抑或只是对广东音乐文化属性的诘问?弄清楚广东音乐的文化属性具有极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具体为:

一、 广东音乐自身的发展出现问题,有学者认为已事关广东音乐的生死存亡。早在1995年3月25日,羊城晚报头版头条即已发表了“广东音乐若游丝”的文章,提出“广东音乐”现在“作者少、听众少、演出少、知音少”,提出了振兴“广东音乐”的呼吁⑨。

二、 国家和政府已经从战略的高度提出了对广东音乐的保护和发展。2006年国务院公布的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广东音乐名列其中。2002年,广东省提出建设“文化大省”。2010年,广东再次提出建设“文化强省”,并出台了《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作为“非遗”的广东音乐自然近年来再受前所未有的瞩目,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传承和保护意义重大。不同的文化类型有不同的文化特点和发展规律。如何传承和保护广东音乐,路径的选择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对广东音乐文化属性的认识可以对其他类型的音乐文化的发展和研究提供借鉴,同时,从学术层面揭示广东音乐形成和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这对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再造广州地区的民间文化生态有历史的借鉴意义。

三、 文化类型

所谓文化类型是由适应环境而产生的,表现它的特色的是一些经过了选择的特征,而不是它全部的元素内容,即这些经过了选择的特征不是该文化的全部特征的总和,而是最能体现其本质属性的元素。同时,一定的文化类型必与特定的的历史时期与文化背景相联系。H·斯图尔德将文化类型定义为见于不同文化传统中的基本文化特质。他认为,文化类型是由适应环境而产生的,并且代表同样整合(integration)程度的核心特征丛(constellations of core featuers)。广东音乐同样是与其环境相匹配的属于某种文化类型的文化。

19世纪末到20世纪20年代初是“广东音乐”形成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被称之为“硬弓阶段”或称“硬弓时期”。硬弓时期的广东音乐经常出现在以下四种活动中:1、乡村的“八音会”,于婚丧喜庆场合表演(或加粤曲、说唱)。2、戏剧中的过场音乐。从事戏曲乐队伴奏的乐工,俗称“棚面”。3、自娱性质的社团。在广府民间广泛存在以自娱自乐为主要目的曲艺社团——“私伙局”。4、民间艺人在茶楼、街头卖艺,借以为生。这四类活动的的主体均为中下层民众,而且,1919年以前的广东音乐作品直接来自对各类民俗音乐的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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