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5 14: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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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
第十二条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四章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第五章考试
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二条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六章考察与体检
第二十四条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条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第七章公示、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录用工作要接受监督。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
第三十二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
(二)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
(三)未经授权,擅自出台、变更录用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录用工作中,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四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考录秘密信息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招考工作的有关资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职,导致招考工作重新进行的;
(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一、转任的范围和条件
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解决夫妻异地分居或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调动(即转任)。转任必须在核定的编制以内,有相应的职位空缺。转任的公务员必须符合拟任职务《职位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从区外调入**区的公务员,应从改善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的要求出发,从严把关。调入人员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转任的程序和办法
(-)外地区和及本市各县(市、区)调入
l、调出单位填写《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转任登记表,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商洽(发商调函);
2、调入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公示七天后,提交接收报告及有关考察情况等材料;
3、区组织人事部门调档审核,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转任手续;
4、调入人员或调入单位凭组织人事部门的转任通知书和《人员流动登记表》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二)区内各行政机关、街道、乡镇机关转任
1、调出单位填写《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转任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放本人档案,一份由组织人事部门存档;
2、调入单位考察公示后提交有关材料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一)面试人员及各职位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
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要求,在报考我行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每个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对于自愿放弃面试的人员,我行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递补(确定后的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我行各职位进入面试的分数线为:
职位代码 分数线
0401002001 123.9(递补)
0401003001 118.1
0401004001 127.0(递补)
0401005001 118.3
0401006001 121.2(递补)
0401007001 119.9
0401008001 115.0
0401009001 113.6
0801010001 126.3(递补)
0801011001 133.1
0801012001 115.9(递补)
0801013001 123.6(递补)
0801014001 133.7
0801015001 124.0
0801016001 123.5
0801017001 129.7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2月25日-29日(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当天上午8:20前到候考室签到(8:30之后禁止考生进入),未按时签到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签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签到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请勿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
地点:
1.报考人民银行总行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职位的,面试分为两个考点(职位对应考点情况具体见附件)。第一考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四层402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复兴门百盛商场向北300米,从通泰大厦东门进入,乘坐B座电梯)。第二考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7层7A04室(复兴门百盛商场向北200米,进入国际企业大厦后乘坐A座电梯)。
2.报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职位的,面试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3层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复兴门百盛商场向北200米,进入国际企业大厦后乘坐A座电梯)
二、资格复审
考生在面试前,需通过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
各位考生请于体检时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查,体检当日进行审核。
(二)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请考生根据自己填报的考生身份和所报职位要求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本人身份证;2.已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3. 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并贴照片);4.考生如有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除上述材料外,系社会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系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并贴照片)。
系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职位报考条件中对外语水平等有明确要求的,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和费用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体检,费用由我行承担。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5年2月22、23、24、26日(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
22日、23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当天上午7:00-7:20之间,24日、26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当天上午6:40-6:50之间,到达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一层集合,签到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带至体检地点。无故缺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和签字笔一支。
2.近视的考生请带眼镜(需检测矫正视力)。
3.体检前两天请注意饮食卫生,不要饮酒,调整好心态,保证休息和睡眠。
4.体检当日不要吃早餐,不要喝水,保持空腹。
5.体检时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考察
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1:3的职位,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考察人选。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职位,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的,方可按照1:1的比例进入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我行将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我行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履行公示、备案等手续。
考录咨询电话:
报考总行及社保局职位 010-66194839 15010581317
报考反洗钱中心职位 010-66199101
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明白自己要怎么操作;同意网上报名协议,明确自己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Q:怎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A:从网站首页上找到报名系统登陆口,在进行登陆前一般都要求考生先注册。在注册的过程中要认真填写考生的个人信息,部分重要信息一经提交后不能更改(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如因填写错误或更改而提交,将影响到你最终不能参加考试。注册成功后再登陆报考系统进行报考。还要提醒大家的是: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报考前一定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位报考。在报考成功后,系统会提示你报考确认的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
Q: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多长时间公布?
A:一般都会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对外公布。由于有些考试成绩需要等待上级核对、批复,所以不能保证两个月后公布,具体公布时间会在网站上另行通知。
Q:《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有文理偏向吗?
A:很多考生认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的题目可能倾向于理科考生,《申论》的考试内容更倾向于文科考生,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作为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公共科目考试,这两科考试所考察的能力都是一般国家机关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并不需要考生具备某项专业知识和素质。例如,《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数量关系题型,表面上看起来考察的是对数字的敏感程度,好像理科的考生对于此类题目更得心应手。其实它是考察考生对于规律的发现和把握的能力,这是理科考生和文科考生都应该具备的能力。再如:《申论》考试表面看起来是和作文一样考察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的,实际上文字表达能力仅仅是《申论》所需要考察的一项能力,在整体中也只占较小的一部分。《申论》所要考察的主要是考生对于材料分析、理解、概括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都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也是广大考生在中学、大学的所有课程学习中所要求的能力。因此,不论文科、理科还是工科考生,只要你有一定的分析能力,能够准确地抓住事物的实质,那么不论你是否接受过专业写作方面的训练,都会有一个满意的成绩。
综上所述,《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是没有专业性倾向的考试。无论在考试设计,还是命题方面,尽可能地排除了对不同专业考生不公平的可能性。只要是具备了基本能力的考生,在考试中都能充分地展现自己的能力,得到满意的分数。
Q:公务员录用考试对学历有什么要求?大、中专生和自考生能不能报考公务员?
A:国家公务员要求的学历因党政机关的层次各异,中央党政机关一般是本科以上(招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约占1/4~3/1,其余是本科生),省市一级本科生占到80%~90%,县乡一级大中专生比例则明显提高。大专生可以考公务员,但受到的限制可能多一些,也就是说一些单位、职位不收专科生。没有中专生不可以考公务员的规定,但因为现在生源实在太丰富了,所以中专生竞争上的可能性就大打折扣。
Q:自考生、函授生今年才能毕业,能不能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怎样出具证明?
A: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对于成教类(含自考、党校、函授)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已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毕业证待发的证明。
Q:我暂时还不想进机关工作,但想考一张“公务员证”放着,请问这样可以吗?
一、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部分岗位进行专业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有关专业知识,不设定复习范围及参考书目。
各职位设置专业考试情况见附件中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报考全总已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请按以下要求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确认
1、考生应于2018年2月10日17:00前,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是否参加面试。
2、考生应在电子邮件标题栏中注明“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全总面试”字样。电子邮件正文应包括:考生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或学校院系专业、固定电话、手机)、所在单位或学校联系人信息(姓名、部门及职务、办公电话、手机)。
3、如放弃参加面试,请发电子邮件说明,并将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全国总工会组织部机关干部处。若放弃参加面试但未按规定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面试确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010-68592044
(二)面试资格复审
1、考生须于2018年2月10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下列材料寄至全总组织部:
(1)报名登记表;
(2)已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的英语考级证书、计算机考级证书;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报名推荐表不能盖章的,请将推荐表复印件先行邮寄,并附书面说明,原件待盖章后邮寄。
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须粘贴一寸彩色近照,照片应与报名时上传网络的照片一致。上述材料不再退还,请予谅解。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全总组织部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3、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全总组织部机关干部处,邮编:100865。(仅接收中国邮政EMS,其他快递方式恕不接收)。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3月9日(星期五),具体安排为:
7:50—8:10 资格复审及面试抽签
8:45—11:50 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和专业考试
13:20—18:00 结构化面试
其中,报考国际联络部国际组织处、欧洲处岗位的考生,须于3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提前参加专业考试。
(二)面试地点。
全国总工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
乘车路线:①乘1/52/99等线路公交车至“工会大楼”站下车;②乘地铁1号线至“南礼士路”站下车D1口出,西行500米。
候考地点:全国总工会机关办公楼六层第三会议室。
四、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办法
面试人数达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人数少于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场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不晚于3月9日7:50到达候考室,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仍未入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3月9日全天封闭面试,考生不得外出。中午统一安排就餐。
(三)考生需携带如下证件和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社会在职人员的学历及学位证,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4.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面试。个别考生在邮寄材料时未及时提供的材料,请务必于面试时带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考生自备钢笔或签字笔等书写工具。
(五)考生面试时,迟到或缺席视为弃权。
(六)考生确认参加面试后又随意放弃的,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考生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八)请考生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外地考生应注意提前到京。为方便考生联系住宿,现将全国总工会机关附近宾馆电话提供如下,考生可电话咨询并预定房间。中国职工之家饭店:68576699。如家快捷酒店(首都博物馆木樨地地铁站店):63371166。北京和家宾馆(白云路店):68046848。
全总组织部联系电话:010-68592046、6859204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2年3月3日-3月4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1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广西税务干部学校(又称广西税务学校,下同)。具体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科园大道36号。
广西税务干部学校地图、乘车路线和住宿参考信息
乘车路线
2、从琅东、竹溪立交方向乘46路或91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3、从303医院乘35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4、可乘公共汽车到“广西大学”站,再转乘24、35、46、91、88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住宿参考信息
名称
地址
广西税务干部学校招待所
南宁市科园大道36号
科园宾馆、城市便捷、
中隧宾馆、恒川宾馆
广西税务干部学校周边
四、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招考机关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场外张贴公布当天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
3.关于体检、考察等具体工作安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另行通知。
公务员考试真题演练:真题演练可以选择最近2年的(09-10年),演练真题达到以下几个目的:1、了解公务员考试:通过对历年真题的学习,可以感性认识公务员考试的题型、命题风格、各题型分值分布、考察的重点及难易程度。2、掌握解题思路,培养解题技巧:3、领悟公务员考试命题侧重点和命题技术的变化。(20天时间,可以两天做一套题)
细读教材:全真模拟细读教材,第二遍看书,配合一本模拟试卷,边看边做习题,最好有章节练习。专项突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五大题型,练习速度和积累解题方法;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熟悉申论各种题型答题方法;可以参加一个专业优秀辅导机构的培训。(40天时间)
关注招考公告和大纲解读:关注招考公告和新大纲,中公每年都会有老师第一时间解读新大纲,找一个适合自己的职位,大部分职位都有学历、经验、专业、政治面貌等要求。重点还是重点,如果考试只为求新求异,舍本逐末,那么考试本身就失去了意义。所以万变不离其宗,考试总逃脱不了它内在的命题规律,摆脱不了考察历年的重要知识点,改变不了每年都会重复的考点的现实。所以我们要信心满满,相信自己也是命题者。
专项复习:各个击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如果,某个方面,自己很难突破,可以报个专项班】(30天时间)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专业笔试时间
2、面试类型及时间
⑴面试类型:结构化面试
注:面试时间安排见附表,考生面试顺序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
3、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地点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上海市浦东东塘路630号)
4、乘车路线
考生乘火车、汽车、飞机到上海后,转车到陆家嘴地铁站,然后换乘公交81路到配电所站下车,向前走约100米,马路对面即是。
5、有关要求
(2)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3)专业科目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60分钟内不得退场。
(4)专业科目考试时不得使用词典、参考书,不得携带电子词典和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三、面试确认
2、面试确认的方法如下:发送本人确认参加面试的声明、报名登记表(word版)、准考证号、笔试成绩、电子照片到如下信箱:50408178@163.com
四、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以下有关材料面试时带至侯考室,不需要提前邮寄。
(一)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2、《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加盖公章),并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报信息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如有出入请说明),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4、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上姓名,须与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5、外语等级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
(二)社会在职人员
1、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5、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上姓名,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6、外语等级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
(三)待业人员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准考证原件;
2、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5、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上姓名,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6、外语等级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
注: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2、如体检合格,分局将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
3、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4、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项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因部分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计划招录人数的3倍,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该部分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七、招录机关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杜林
附: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2012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名单(同一职位考生按照姓氏笔划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2012年东海分局公务员录用面试人员名单
(同一职位考生按照姓氏笔划从低到高顺序排列)
面试时间 用人单位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面试
最低分 备注
22日
上午 中国海监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分数线
姓 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 注
政策法规司
政策法规处
(0401001001)
123.6
邹璇
109111640105
2月27日
上午
靳鹏飞
109141242724
顾瑜
109111842028
申晶晶
109141141422
夏懿
109121100918
监督检查司
创建活动指导处
(0401002001)
130.9
王华
109111861630
2月27日
上午
高雅
109134032502
熊雅婷
109136021719
袁丽
109139021730
俞丹妮
109133121923
经济发展司
统计监测处
(0401003001)
115.7
李振
109111680302
2月27日
下午
马帅
109111441520
邵丽红
132133053222
调剂
梁雪娇
702113031921
调剂
经济发展司
民贸处
(0401003002)
111.6
张玲
109113015826
2月27日
下午
刘源
109111922223
马磊
109111494205
钱卓夫
109111271112
教育科技司
综合处
(0401004001)
134.5
丁承君
109142114008
2月27日
下午
王芳
109146013827
杨静
109113032819
周晓舟
109134017615
苗文彖
109132034514
研究室研究一处
(0801005001)
128.6
周遥强
109141022609
2月28日
上午
朱珺
109144023325
许颖
109142100315
张煜锟
109122109203
杨祥
109111642219
研究室研究一处
(0801005002)
118.8
马丁
109111942017
2月28日
上午
张茜
109142114715
张玉皎
109111641109
肖人夫
109111660730
李倩
109111651920
研究室研究二处
(0801005003)
122.4
姜越
109137022411
2月28日
上午
王慧
109111490126
杨贞
109161174205
杨楠
109112061520
魏铼
109131180722
研究室研究二处
(0801005004)
123.6
王斌
109111770313
2月28日
下午
莫依依
109111690327
窦雯璐
109111763814
丁小珊
109111651028
戴志洋
109143112917
研究室研究四处
(0801005005)
125.9
张頠頔
109122106109
2月28日
下午
张银州
109111510524
覃奕
109111492822
黎沙
109132034112
安然
109122104827
研究室综合处
(0801005006)
131.4
赵阳
109141017706
2月28日
下午
尹晓静
109137051811
张荣峰
109142104301
张戴旭
109111760218
史晓巍
109139041517
递补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m。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将经本人签名的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于2月15日24时前传真至010-66508830。不在规定时间内传真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6年2月27日和2月28日进行,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
1.2月27日
报考0401001001(政策法规司政策法规处)、0401002001(监督检查司创建活动指导处)、0401003001(经济发展司统计监测处)、0401003002(经济发展司民贸处)、0401004001(教育科技司综合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月28日
报考0801005001(研究室研究一处)、0801005002(研究室研究一处)、0801005003(研究室研究二处)、0801005004(研究室研究二处)、0801005005(研究室研究四处)、0801005006(研究室综合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所有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民委机关3号办公楼3层第三会议室。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可乘地铁1号线或4号线西单站下,1号线或2号线复兴门站下。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3月1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9点在国家民委机关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国家民委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66508810(电话)
010-6650883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把学习作为一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内在需要来切实加强,一是加深对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x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定决策的学习和理解,特别是系统地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及时了解掌握新精神、新要求,使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得到新的提高。二是在掌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业务上狠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工作政策,系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5+1”文件等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身边和周围的同志学习,把学习知识和改进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作为一名长期在组织部门工作的组工干部,多年来受组织部门大环境的影响,牢固树立了组织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在部里先后承担过文书收发、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干部信息化管理、干部提案的准备等基础性工作,承担的工作任务比较繁杂琐碎,我能够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坚持从细节入手,从小处着眼,力争把每一件事做细、做实、做好。
(一)认真做好干部日常工作
根据部里的统一安排,曾多次抽调参与干部的日常考察、年度考核和换届考察工作,考察工作中,能够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严守保密纪律,维护考察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认真落实考察的每个环节,按照考察组的统一要求及时形成考察材料、提案和相关表格,没有出现任何泄密和跑风漏气现象。在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期间,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对干部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对全x县级干部档案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在干部一科工作期间,曾多次参与干部提案的准备、任免文件的起草、干部化名册的制作、后备干部数据库的维护等日常工作,无论任务多重,都能尽心尽力、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的工作。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进一步规范x直单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尤其是严把“程序关”、“资格审查关”,制定了《x直单位科级干部任免指导手册》,年内较好地完成了对全x190余名科级干部的任职资格审查,有效地防止了违反《条例》、《公务员法》情况的发生,维护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二)认真做好党群口公务员登记、参照单位申报和建立公务员信息数据库工作
《公务员法》出台以后,按照部里的安排,抽调我负责全x党群口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具体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根据自治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党管干部,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平稳推进,层层把关,逐级负责”的指导原则,严格依照政策,精心组织安排,周密部署,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各类工作流程、统计表格,在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完成了对党群系统公务员的登记审核审批工作和申报参照单位的审核上报工作。对x直单位人员进行了公务信息系统软件的培训,并顺利完成了全x党群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的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超级秘书网:
(三)认真做好企业领导干部有关工作
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耐心细致地做好企业领导干部来信来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想方设法化解矛盾,特别是在努力为国有企业退休领导干部解决和落实生活待遇的工作中,按照政策规定,反复调查、认真核实,耐心解释,及时办理了来信来访事项。加深了对一些不同行业有关政策、业务的了解,学到了新知识,拓宽了知识面。
(四)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