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安全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5 14:53:0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财产安全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财产安全论文

篇(1)

2精细的种苗选育

针对当地种植环境,推广种植了适应性广、抗病抗逆性强、稳产高产性好、品质优良的蔬菜品种,优种普及率达到了100%。推广新品种12个:番茄品种有:全能216,改良瑞星、w-8;辣椒品种有:皇马、寒秀;茄子品种有:布利塔、765茄子;黄瓜品种有:呱呱美、顶峰;西葫芦品种有:法拉利、绿盛;菜豆品种有:油豆、特长九粒青。这些品种与当地主栽品种相比,均表现出生长势强,抗病性强、产量高、品质优等特点。

3精细的栽培管理

从技术到物资提供了一站式、保姆式服务,为菜农提供完善彻底的蔬菜实操技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疑难困惑,让菜农“傻瓜式”。茬口采用秋冬茬+冬春茬一年两茬周年全季节栽培。秋冬茬+冬春茬栽培类型从每年的秋季开始,到来年的夏初结束,使蔬菜的苗期避开了严寒的冬季,同时,又避开了夏季七、八月份露地蔬菜供应的旺季,生产的安全性强,产品的销售市场稳定,产量和经济效益比较好。

4精细的肥水管理

首次提出防疫水的管理技术,在浇缓苗水时浇生物菌肥,它能够启动植物自身的生命活力,提高植物自身的生理活性,促进生根、提高植物适应恶劣环境的能力,使植株健壮,少患病害,减少用工、农药投资30%左右。其次是在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的共生阶段突出抓了小水勤浇和及时中耕除草。

5精细的环境管理

目前在温室蔬菜栽培的温度管理上,人们仍然按照蔬菜栽培教科书中注明的各种蔬菜生长发育的最适宜温度范围来调控室温,栽培番茄25~27℃开口通风,栽培黄瓜等瓜类作物28~30℃开口通风。然而温室是基本封闭的栽培设施,其温度、湿度、光照、空气质量等诸多因子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不同于露地环境条件。环境条件的变化,必然引起作物生理特性的变异,因而在温室栽培中,照搬露地环境条件下的适宜温度数据来调节温度,就难以满足温室作物生长发育的需要,因而对温室蔬菜栽培适宜温度进行了调控。

篇(2)

 

安全蔬菜是指在蔬菜生产、储运过程中,农药使用量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内,消费者食用后急性、慢性和蓄积性中毒的蔬菜。

一、尽量少用或不用农药

1、选用抗病品种,选择适合当地高产、抗病虫害、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

2、做好种子的处理,温水浸种,采有54℃的温水浸种15分钟,捞出后再放清水中浸泡4~6小时,可消灭黄瓜黑星病苗,又例如:西红柿在育苗前,把种子浸入50℃温水中浸种泡了30分钟,然后捞出,放到凉水中浸泡4个小时后,即可播种,可有效控制叶霉病,减轻旱疫病的发生;将种子放在凉水中浸泡4小时,捞出后放到10%磷酸三纳溶涂中再浸30分钟,可防治西红柿病毒病;防治茄子黄萎病时,先把种子在凉水中浸泡3~4小时,捞出后再放到54℃的温水中浸种15分钟,然后再放到凉水中浸泡1个小时,凉干后播种。

3、栽培管理措施农业论文,保护地蔬菜实行轮作倒插不仅可明显减轻病虫害,而且有良好的增产效果;水旱轮作,在蔬菜种植2年后,在夏季种一季水稻,有很好的防病虫效果。

4、药剂处理:充分采用苗前用药进行土壤消毒或药齐拌种可防治菜田苗期立枯病。具体方法:50%多菌灵可湿性粉或50%的福美双可湿性粉剂,每平方米苗床用药8~10克,与细土拌均匀后,先将1/3铺在苗床下部,2/3的药覆盖在种子上面。拌种可用40%的拌双,按种子重量的0.2%拌种。十字花科、茄科、葫芦科的种子,可用75%百菌清按种子重量的0.3用量拌种,能防治早疫病、霜霉病、苗期炭疽病、叶斑病等。另外用福尔马林100倍液的水在播种前10天浇水在育苗床上,然后将药土翻入土中播种,可防治多种病害,如枯萎病、立枯病、根腐病、软腐病等。

5、采用生物防治。例如利用Bt乳剂1000倍夜或25%灭幼脲3号胶悬剂800~1000倍液喷雾防治青虫。还可以采用以虫治的方法防治害虫。

6、采取其它方法进行害虫防治。如利用诱蚜板诱杀蚜虫,利用灯光诱杀害虫,利用性引诱杀虫等等论文格式范文。

总之,采取上述方法,目的就是减少蔬菜生长期间,大量使用化学农药治病虫的次数,生产安全、放心、经济效益高的无公害蔬菜。

二、科学选用农药

1、首选生物农药和植物源农药

微生物农药或生化农药(农用抗生素)和植物源农药既能防病治虫,又不污染环境和毒害人畜,且对农田自然天敌安全,害虫也不会产生抗药性。如苏云金杆菌制剂(Bt)、井冈霉素、春雷霉素、农用链霉素、农抗120、喷可杀、蓖麻油酸烟碱、绿神花宝等。

2、合理使用化学农药

⑴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对农田自然天敌杀伤力小的化学农药,且限量使用。如敌百虫、杀灭菊酯、辟蚜雾、克螨特、功夫乳油、波尔多液、DT、多菌灵、甲基托布津、百菌清、代森锰锌、乙磷铝、硫酸锌、磷酸三钠、弱病毒疫苗N14、高锰酸钾等。

⑵有针对性地选用中等毒性农药。在使用低毒农药无法扑灭暴发性病虫害的情况下,可以选用中等毒性农药,但使用这类农药必须注意2点:一是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程要求施药,不能随便增加药液浓度和施药次数;二是要选择其中毒性相对较低的药剂,如杀虫双、好年丰、巴丹等。

⑶严禁选用高毒、高残留、致癌、致畸和致突变(两高三致)和禁用化学农药。如甲胺磷、呋喃丹、1605、1059、3911、氧化乐果、杀虫脒、杀扑磷、六六六、DDT、甲基异柳磷、磷化锌、久效磷、氟乙酰胺、有机汞制剂等。有些农药虽然低毒,但是在土壤和作物中残留时间长,也不宜在蔬菜上使用。如三氯杀螨醇等,其成分分解慢,施药1年后作物中仍有残留。

⑷选用特异性昆虫生长调节剂。如灭幼脲、农梦特、伏乐得、抑太保等,这类农药的杀虫机理是抑制昆虫正常的生长发育,使之不能化蛹繁殖,从而发挥很高的杀虫作用,且对人畜毒性很低。

3、推广土农药

利用自己配制的而非工厂化生产的、且非药剂性物质来控制病虫的发生危害。如800~1 000倍的尿洗合剂溶液(1份尿素、0.2份洗衣粉、100份水混合而成)、石灰烟草水(石灰2份、烟草0.2份加水100份浸泡1昼夜过滤而成)等,对蚜虫有很好的防治效果;用100~150g碳酸氢铵加水15千克喷雾,可防治黄瓜霜霉病;喷施1.5~2.0%的过磷酸钙液可防治辣椒、棉花等上的棉铃虫、烟青虫等;将自然死亡的菜青虫、棉铃虫等鳞翅目昆虫幼虫捣烂加水稀释后过滤,喷雾可防治菜青虫、地老虎等多种鳞翅目害虫;将20~30克大蒜洋葱头捣碎成泥状,加10千克水,取过滤液喷雾,对蚜虫、红蜘蛛等均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三、科学施用农药

1、准确诊断农业论文,对症下药

在充分了解农药性能和使用方法的基础上,根据防治病虫害种类,使用合适的农药类型,做到对症下药。如杀虫剂中的胃毒剂对咀嚼式口器害虫有效,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无效。

在正确诊断农作物所发生的病害和虫害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农药的性能和使用方法,选用合适的农药类型和剂型。如扑虱灵对白粉虱若虫有特效,而对同类害虫蚜虫却无效;劈蚜雾对桃蚜有特效,对瓜蚜则效果很差;甲霜灵(瑞毒霉)对各种蔬菜霜霉病、疫病等高效,但对白粉病几乎无效。在防治保护地病虫害时,为了降低棚内湿度,可选用烟雾剂或粉尘剂。高温条件下使用硫制剂防治瓜类蔬菜叶螨、白粉病,容易产生药害。

2、把握适期,适时用药

根据病虫害的发生危害规律,严格掌握最佳防治时期,做到适期用药。根据各病虫的防治指标确定相应的防治时期。在多种病虫害发生时,要明确主要病虫及其发生动态,综合分析,确定主治与监制对象,协调好关键用药时期。不要一见到田间病虫害就喷药防治,如果用药防治也只能挑治。如蔬菜播种或移栽前,应采取苗床和棚室消毒、土壤处理及药剂拌种等措施;当蚜虫、螨类等点片发生,白粉虱发生密度较低时采取局部施药。一般情况下应于上午用药,夏天应于下午4时后用药。

施药时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病虫害的发生特点确定植株不同部为标靶,进行针对性施药,达到及时控制病虫害发生,减少病原和压低虫口的目的,从而以减少用药。

3、控制药量,调适浓度

不同蔬菜种类、品种和不同生育阶段的耐药性常有差异,要根据农药的毒性及病虫害的发生情况,结合气候、苗情等,严格掌握用药量和配制浓度,防止造成药害及对天敌的杀伤,只要把病虫害控制在经济损失允许水平以下即可论文格式范文。如防治白粉病,对于抗病品种或轻发时只需用粉锈宁45~75 克/公顷(有效成分),而对于感病品种或重发生时则要105~150 克/公顷。此外,提倡运用隐蔽施药(如拌种)或高效喷药(如低容量细雾喷施)等施药技术,并且提倡不同类型、种类的农药合理交替和轮换使用,可提高药剂的利用率,减少施药次数,防止病虫产生抗药性,从而降低用药量,减轻环境污染。

4、科学混配农业论文,兼治病虫

农药混配应以保持原药有效成分或有增效作用,具有良好的物理性状为前提。如果混配不当,不但在不到混用效果,还会引起作物药害和毒害加重。

采用混合用药技术,可以达到一次施药控制多种病虫危害的目的。一般各种中性农药之间可以混配,中性农药与酸性农药可以混配,酸性农药之间可以混配,但碱性农药不能随便与其他农药(包括碱性农药)混用;微生物杀虫剂(如Bt)不能与杀菌剂及内吸性强的农药混用,以免降低甚至失去药效。

5、交替轮换使用农药品种

为防止和减缓病虫对农药产生抗性,要交替和轮换使用农药,同一种类农药不要在同一种蔬菜作物上连续使用。在选择农药时,应注重选用化学结构不同,有效成分不同,作用机制不同以及有负交互抗性的农药品种。

6、选用先进施药技术

积极推广低容量或超低容量喷雾技术,大力推广烟雾剂及粉尘剂等高效剂型。

7、有效间隔,确保安全

篇(3)

二、构建煤矿开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必要措施

(一)保障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为了保证煤矿开采企业中每一位成员的人身安全,一定要强化安全生产观念。企业有责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合理、到位的煤矿开采方面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的教育,使企业的职工能够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确企业、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和规定,从根本意识上提高警惕,防止危险事件的发生。要想真正的实现安全管理,仅仅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是不够的,还要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企业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培训部门,对于新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对于老职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演练,并且针对不同员工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的不同、员工的自身素质的差异进行区别性培训,从而有效地提高职工们的整体安全生产能力,做到在生产过程中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二)保障机器安全的有效措施。在煤矿开采中,所使用的一般都是大型的机械设备,这些设备一旦出现问题,不但会影响到煤矿开采的进度,还有可能造成破坏性的后果,为煤矿开采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因此,要加强对于机械安全的管理。一是在选用一些煤矿开采设备的时候,要充分考虑煤矿周围的具体环境,考察机械设备能否在这种环境中运行,采用哪种设备更能节约时间和人力。二是在煤矿开采的过程中,要注意设备的更新和维修。要分配专门的机械管理人员,对机械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对陈旧的设备进行更新,通过使用先进、安全的设备来保证煤矿开采的顺利进行。

(三)保障环境安全的有效措施。保障环境安全,一般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保障矿井及周围环境中的气体环境安全。在煤矿中,往往含有大量的瓦斯,这种气体既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也是一种对大气有着极大危害的污染性气体,并且由于其具有毒性和易燃性,就必须在进行煤矿开采时,做好对瓦斯气体的处理,避免其污染环境或造成火灾、爆炸等危险事件。第二,要保障矿井周围土地资源环境安全。在煤矿开采的过程中,难免会对周围的土地造成破坏,在开采完煤矿之后,地表或者地下矿井中将会形成采空区,容易发生坍塌等事故,在煤矿开采的过程中,要注意对采空区进行及时的填充,保护好土地环境。第三,要保障水资源环境安全。在煤矿开采过程中,有可能会导致水资源的流失和污染,也有可能会因处理不当而遭受水灾。因此,要加强对煤矿开采中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好水资源,同时,也要避免水文事故的发生。

(四)保障管理安全的有效措施。一是要保障煤矿开采企业的安全管理,就要不断的对管理方式进行创新。在对煤矿开采管理工作进行长期的总结之后,不难看出,管理工作从来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与煤矿开采过程中的人员、环境和机器等各种要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因此,在对煤矿开采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就要考虑多个因素对生产过程所带来的影响,从根本上排除危险,为煤矿开采提供一种强有力的管理手段。二是要加强对煤矿开采的监督力度。建立起一个安全监督部门,对煤矿开采中人员的操作、机械设备的安全、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将煤矿开采中的各个要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加强整体性监督,防止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篇(4)

一、本人的毕业论文(设计)已经选好题目,题为:

指导老师为: 。由于外出实习,本人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计划。计划附后,并有指导老师的签字。指导老师同意我的计划,也同意了我在外出实习的同时完成论文、设计。如果由于本人不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而导致毕业或毕业论文(设计)受到影响或外出后毕业设计(论文)跟不上进度,其后果将由本人负责。本人实习单位名称为:其负责人联系方式为:

二、保证每周至少与指导老师联系一次,本人的家庭电话为: ; 本人的手机号码为: 。电话如有变动,保证及时告知班主任和指导老师。本人的e—mail是: qq号是:

三、本人保证家长已经知道本人承诺的详细内容,本人外出找工作也已经得到家长的同意。家长于 年 月 日给班主任打电话,表示同意的意见。家长的名字是 ,家长的联系方式为: 。

四、本人保证外出期间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外出期间自行负责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保证在 年 月 日前安全回到学校。

五、本人外出的目的是尽快就业,所以本人承诺:在毕业答辩前一定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者拿回单位的录用证明。

特向领导请假,请批准。

本请假条一式三份,指导老师、班主任、学生本人各一份。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老师意见 班主任意见 系领导意见 同学的毕业论文(计划)完成计划切实可行,并向老师提供了联系方式。

同意外出实习。

签名:

日期:

同学家长已经与班主任联系,家长同意学生外出。

同意外出实习。

签名:

篇(5)

收评:风水轮流转,冰火两重天!

今日仍然是冰火两重天,只是今天的冰变成了上证50,而火则是接连被打压的中小创,上证50的短期见顶,让中小创迎来短期喘息的机会。但是今天盘面虽然走出普涨的走势,但是量能还是比较匮乏,主线不少很清晰,雄安、次新、超跌等眉毛鼻子一把抓,因此反弹力度不可以有太高要求。希望大家也适当降低自己的预期,抓住冲高的机会,可以适当的高抛低吸,把资金的安全垫拉出来。

盘前预判沪市压力在3108点,今天最高在3105点,这个判断还是相当准确。

篇(6)

一、当事人的争议一旦经立案进入到诉讼程序,这种争议的事实既处于一种待确定的状态。

双方当事人应遵循诉讼的原则,保持这种争议事实及相关财产于一种相对稳定状态,然而一旦一方不遵循该规定或有不遵循的现实可能性,对与当事人争议有关的财产进行转移、隐匿、毁灭,那么将使诉讼失去实际价值,使执行成为泡影,因此说财产保全对执行在标的上有重要的保障性。

二、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这两者分别发生在立案前和诉讼中。

在这一时间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如果双方争议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而不采取财产保全这一确定财产状态的强制措施,而案件生效的法律文书又未产生,缺乏执行的依据,很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即使等到生效的法律文书产生,也将难以或无法执行,因此说财产保全在保障执行的作用中有着黄金的时间段,如果错过很难挽回。:

篇(7)

您好!我是*****09级xx(专业名称)专业的xx(姓名)。因xxxx(请假理由)不能上

x月x日的xx(课程名称)。特此请假。请批准。 此致

09级xx专业班

请假人:xx

年x月x日 教师请假条范文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 您好!我是余坊中心校的教师_________,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______。

请假(时间)从_______到_______,去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云南大学的请假条范本2尊敬的老师:

我是软件学院 专业的学生 ,我已经与 (此处填写单位名称)签订实习协议,现在需要离校去单位实习,特此请假。请假时间: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校外实习期间,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 在校外实习期间一定要遵守就业单位的规定,认真工作,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学院负责。

2、 在校外实习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进行传销、赌博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 保持电话通畅,随时与班主任辅导员和家人联系,不联系的从应联系之日起计为旷课,并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给予警告直至退学处理。电话号码更换及时告诉辅导员和家长。

4、 按时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学习任务。

5、 按时返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以及毕业论文答辩。

6、 在毕业实习结束后,本人将与实习单位签署实习鉴定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交至学院。

7、 按时返校,并于返校当天到班主任辅导员处销假。

单位地址:

电 话:

家长姓名电话: 请假人签字: 本人电话: 年 月 日

辅导员签字:

关于云南大学的请假条范本3尊敬的老师:

您好!我是商旅学院20xx级 专业的 (学号: )。因 ,需要请假,故不能出勤 月 日《 》的课程学习。特向您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关于云南大学的请假条范本4尊敬的外国语学院老师:

您好!我是 级 专业学生 , 因 (请假事由), 需在 到 时段内向学院请假, 请假外出地: ,本人联系电话: 。 本人申明:

1.在本人请假外出期间,所有发生在本人身上的任何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均由本人及本人家庭负责,与学院、学校无关;

2.在请假期间保证主动跟导师联系沟通,按时完成毕业论文;

3、每周主动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在外情况。

家长意见及签字:

家长联系方式: 请学院老师予以审核准假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导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篇(8)

一、我国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现状

(一)我国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立法现状

目前,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36、47条被认为是对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但其十分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侵权责任法》第37条、以及2003年《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基础上对安全保障义务做了一般性规定,但是本条是否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理论上还存在争议。同时依照本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当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尤其是第三人侵害致使业主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如何判断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法律规定是模糊的,容易造成各地法院在适用法律判案时司法不统一,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并且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何种法律性质以及因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等问题,都没有予以明确规定,这些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出统一的物业管理法,只有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各省、直辖市关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条例。

(二)我国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理论现状

我国学界对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研究尚不充分,而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研究刚刚起步。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研究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专著及博士学位论文,甚至研究该领域的期刊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也是屈指可数的。从目前追溯到2007年10月份国务院新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这段期间,共发表了数几十篇多篇专门研究物业安全保障义务的论文及文章。并且,在几乎所有论述物业服务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文章中大都只是泛泛的在谈安全保障义务的一般理论,并没有很好的结合物业服务这一具体的领域,没有注意到开放式小区和封闭式小区物业公司承担的安保义务应该是有所差别的,以至于对我国的审判实践并没有太大的价值和指导意义。但是还应当看到,近年来学界对安全保障义务加强了研究,并得出了一些阶段性成果。

二、物业服务公司对业主安全保障义务之理论概述

物业公司对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在物业管理的服务关系中,物业公司对业主合法的财产权、人身权依法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一旦违反这一义务,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实践中,这种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保证业主不因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的不安全隐患(如火灾、爆炸等)受到人身损害;保证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遭受外来第三人的不法侵害。

(一)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

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物业公司在设施设备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可以考虑采用一些保障业主安全的高科技设备设施,如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电子感应报警系统,并在合适的公共场所安装一定数量的摄像头等。同时,对公用设施、公共环境进行维护和保养,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2、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如制定在事故抢险、医疗急救、社会救援等方面的应急救援制度,健全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制度。

3、物业公司在服务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分为对自身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业主以及与业主共同生活或工作的人的管理;对承租人的管理和对进入辖区的其他人员的管理。

4、物业公司在防范、制止违法行为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物业公司在业主损害尚未发生时所应尽的警觉和注意义务;而是在业主正在遭受损害时和损害后的救助义务。

(二)安全保障义务标准的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适当划分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是一个涉及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责任的大小问题。一般在安全保障义务级别上认定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1、不同档次的建筑类型所要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有区别。对于豪华的住宅区、别墅、办公楼,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所要承担的安全保障应当要高于普通的住宅区、办公楼。因为这些地区吸引危险的可能性要远远比普通的住宅区和办公楼高,且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收费也相对较高,因此,物业公司应该更加全面、谨慎地履行自身的职责。

2、持有不同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的也应有区别。现在我国通行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分为A、B、C三等,A等资质最高,一下以此类推。不同资质的物业公司所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级别也应依次递减。

3、对于同类住宅区或者办公楼,物业公司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不同,所要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有区别。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所要承担义务的级别应与其收益一致。

三、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认为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既可能承担直接责任也可能承担补充责任。目前学界对于直接赔偿责任都普遍认可,而对于补充赔偿责任则存在较大的争议。

(一)直接赔偿责任

直接赔偿责任是物业公司自身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造成的,并没有第三人的介入。主要指物业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未对小区建筑物、设施进行及时维护,或者未在物业区域内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及时加以维护,导致业主在使用时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物业服务企业都应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二)补充赔偿责任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业主在小区内遭受第三人的不法侵害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如财产被盗、遭受不法分子袭击,造成人身伤亡等是否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学界颇有争议。

一些学者从因果关系的理论来探讨,认为物业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其理由:第一,物业公司的不作为行为并不是导致业主损害结果发生的直接原因,它只是引起业主损害结果发生的一个条件,因而不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就不需要承担责任。第二,依照我国在司法实践领域对侵权问题的传统观点,只有加害行为才构成对他人的侵权,也就是将加害行为与侵权行为等同,而物业公司的不作为并不是加害行为。第三,根据近因原则,物业公司的不作为行为不是造成业主损失的最接近原因,它只能是一个条件,因此其不用负责。

赞同肯定说的学者则认为,即便行为人与原告之间的契约没有明确规定行为人对原告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行为人也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原告遭受第三人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的损害,此说源于合同理论上的附随义务。

对这两种观点进行评析,笔者认为物业公司的不作为行为,并不是导致业主损害结果发生的直接原因,但物业公司的不作为却加大了业主损害结果的盖然性。因此,对于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造成业主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在侵权人不明或侵权人无能力赔偿时,物业公司应承担补充责任。物业公司承担责任以后,再对直接侵害主体进行追偿。

参考文献:

篇(9)

实习请假条模板1尊敬的_________老师:

您好!

我是__级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姓名),因本人暑假(7月初至8月底)要参加大学统一安排的暑期专业实习活动,不能参加__的实习安排,特此向您请假,恳请批准。

此致

敬礼

____届____班 ________

__-__-__

实习请假条模板2尊敬的系领导:

本人计划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到 省 市实习。在请假期间本人作出如下承诺,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本人的毕业论文(设计)已经选好题目,题为:

指导老师为: 。

由于外出实习,本人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计划。计划附后,并有指导老师的签字。指导老师同意我的计划,也同意了我在外出实习的同时完成论文、设计。如果由于本人不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而导致毕业或毕业论文(设计)受到影响或外出后毕业设计(论文)跟不上进度,其后果将由本人负责。本人实习单位名称为:其负责人联系方式为:

二、保证每周至少与指导老师联系一次,本人的家庭电话为: ; 本人的'手机号码为:。电话如有变动,保证及时告知班主任和指导老师。本人的e—mail是:qq号是:

三、本人保证家长已经知道本人承诺的详细内容,本人外出找工作也已经得到家长的同意。家长于 年 月日给班主任打电话,表示同意的意见。家长的名字是,家长的联系方式为: 。

四、本人保证外出期间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外出期间自行负责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保证在 年 月 日前安全回到学校。

五、本人外出的目的是尽快就业,所以本人承诺:在毕业答辩前一定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者拿回单位的录用证明。

特向领导请假,请批准。

本请假条一式三份,指导老师、班主任、学生本人各一份。

本人签名:三联阅读/转载请保留

年 月 日

指导老师意见 班主任意见 系领导意见

同学的毕业论文(计划)完成计划切实可行,并向老师提供了联系方式。

同意外出实习。

签名:

日期:

同学家长已经与班主任联系,家长同意学生外出。

同意外出实习。

签名:

日期:

实习请假条模板3我是 ___班的___,学号___,因为在北京零度科技红有限公司实习,故不能回学校撰写论文,特请假从4月10日到4月28日,请___老师批准。

请假期间,我将及时和导师沟通,并按照导师要求认真、及时的完成论文。请假期间,我将遵守学校纪律和国家法律,确保自身安全,认真实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请假期间,我将及时登陆学校网站、学院网站、班级qq群,了解与毕业有关的信息,并保障通信设备的畅通,我的手机号码为:___,并请在校的___同学(电话:___)帮我传达相关信息。三联阅读/转载请保留

请导师考虑我的实习情况,批准我的请假。

请假人: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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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请假条模板4尊敬的 :

我因自主实习需要,特向您请假。我会在假期结束后及时返校。 实习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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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 (学校) (学院) (专业)的学生,现在在贵科实习,因 (原因),需请假 天。

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篇(10)

刑法修正案八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①“追逐竞驶”、“醉酒驾驶”问题正式纳入我国刑法规范。然危险驾驶罪的入罪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仍处于摸索阶段。首先是一个入罪必要性考量,其次是定罪量刑标准,再就是法益的保护功能如何,这些问题均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一、 危险驾驶罪的概述。

所谓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应当包含两种行为:第一、行为人驾驶机动车以追逐竞驶的方式在道路上行驶,情节恶劣;第二、行为人以醉酒状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只规定了“飙车”和醉酒驾驶这两种危险驾驶行为。因此,我国刑法中危险驾驶罪的危害行为应仅限定为“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这两种行为。

虽然“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这两种危险驾驶行为最为人们所关注,且最为多见,但如服用、麻醉剂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严重超载驾驶、或者明知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仍驾驶等行为,其危险性与“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并无不同。危险驾驶行为根据英国法律被定义为:司机的驾驶方式远远不能达到令人满意、谨慎和被期望的程度,并且对于令人满意、谨慎的司机来说,很明显,以此种方式驾驶是特别危险的。

(一)“追逐竞驶”行为之认定

在我国对“追逐竞驶”行为之认定,应把握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二中第119条规定给我们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对“道路”的规定,道路所包含的是第一、公路、城市道路;第二、虽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是仍然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高校道路等允许公众通行的场所)。该立法目的是符合我国的交通发展现状。其次,“追逐竞驶”并不等同于“高速驾驶”,相互追赶,相互竞赛并造成严重后果即可认定为“追逐竞驶”。而“高速驾驶”必须要速度超过一定的限度才能认定为高速驾驶。“追逐竞驶”要求必须有一个及一个以上的追逐对象才可认定为追逐竞驶,而“高速驾驶”则不要求有追逐的对象。再次,行为人如果由于情况紧急不得已造成了客观上的“追逐竞驶”,其主观并无造成“追逐竞驶”的故意,也并未造成法益的紧迫威胁,则不应简单认定为“情节恶劣”加以处罚。再次,对“情节恶劣”的认定也需要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晰。对情节恶劣的认定必须结合行为人所处的客观环境、潜在危险性、认识因素、主观心态。若行为人只是由于情况紧急不得已造成了客观上的“追逐竞驶”,其主观并无故意,也并未造成法益的紧迫威胁,则不应简单认定为“情节恶劣”加以处罚。

(二)醉酒驾驶行为的认定

首先,对醉酒标准的认定。根据常识人们都可以知道,由于人们体质等方面的差异,对酒精反应和承受能力不同。只从血液酒精含量标准来判定是否属于醉酒驾驶,存在一些不合理性。受制于当前的技术,通过血液检测相对也比较客观,可以建立一个全面检测驾驶者实际驾驶能力的模型,通过驾驶者当时的认识能力、意志因素等加以判断。从而得出更加全面、准确的信息。

其次,对“隔夜醉驾”和“非饮酒性醉驾”不能客观归罪。所谓“隔夜醉驾”即机动车驾驶人前一天晚上由于饮酒过量而致使第二天早上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并达到醉酒标准的驾驶行为。“非饮酒性醉驾”即机动车驾驶人因食用或者在体内注射了含有酒精的物品客观上造成了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并达到醉酒标准的驾驶行为。有报道就曾指出某些“豆腐乳”和医用口服液含有酒精,而食用这种含有酒精的食品或药品在短期内会造成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因此如果驾驶者属于正常驾驶且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的情况下,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有客观归罪之嫌。

再次,醉酒驾驶不应一概而认定为犯罪。深度醉酒状态造成的病理性醉酒,容易急速发作并且完全失去或半失去对于所处环境的一切意识,产生一种使人完全无意识或半无意识的行为。因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虽然危险驾驶已经法定,从刑事责任角度而言,完全醉酒状态下,行为人丧失了全部或部分意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在事实判断上行为人是完全无责任能力者或部分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令其承担与其行为不相当的刑事责任并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②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区分不同的情形,考虑驾驶者的客观状态。

二、危险驾驶罪和相似罪名的区分

(一)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分

从主观方面来说,危险驾驶主观心态是故意。这种故意可以表现为行为人在明知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不顾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并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存在。其次,就危害结果而言,交通肇事罪须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的区别是:前罪为故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后罪只能是过失。

从客观方面来说,危险驾驶罪首先在驾驶行为上要求具有危险性,即行为人必须处于难以正常驾驶的状态,而且这种行为产生危险,有可能给他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害。其次是有情节上的要求,“追逐竞驶”(飙车行为)要求“情节恶劣”,醉酒驾驶也要求达到一定程度的严重状态。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在客观上则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行为人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2,行为人行为须引起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3.重大事故与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有因果关系。交通肇事罪调整的是违反交通安全运输管理法律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危险驾驶罪调整的是严重违反交通安全运输管理法律的行为,无论是追逐竞驶行为还是醉酒驾驶行为都是属于严重违反交通安全运输管理法律行为的,而危险驾驶罪正是规范此类行为的。在调整的时间范围上,危险驾驶罪属于危险犯,交通肇事罪则属于实害犯。危险驾驶罪的刑罚介入要比交通肇事罪提前,这样有利于预防危险驾驶行为和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两罪在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但两罪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均有不同。从认识因素上来说,两罪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转化为现实可能性的程度认识不同。对于危险驾驶罪来说,行为人对于具体危险是有认识的,只是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认识不深,轻信自己能够避免,因而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是放任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希望或放任公共安全危险的发生,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故意的全部内容,这符合了此罪的立法目的。

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程度有所区分。驾驶者的现实情况和客观环境等不同,其产生的危险性也不一样。然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客观上决定了要有与放火、爆炸等危险行为危险程度相当才可构成此罪。只有当其满足了上述客观要求,才能够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除此之外,危险驾驶罪必须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没有前提条件,只要对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就可以认定。同时必须注意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以其他危险方法”,作为一个“兜底”规定,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有当其他罪名无法适用时,才能适用。

三、危险驾驶罪完善思路,践行其法益保护功能

首先,应发挥好危险驾驶罪的预防功能。危险驾驶罪设立的首要目的就是预防危险驾驶的犯罪,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要发挥好其预防功能。媒体在报道时须合乎规范,客观真实的报道相关事件,引导正确的价值观。其次,加强普法教育。各类危险驾驶案件经媒体报道后,会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因此有关专家学者应当用能让一般民众能懂的方法对法律进行解释,让民众了解。但“人们在考虑争议案件时往往会不自觉的感情用事,当法理与情理冲突时,公众的情感会偏离法理,对司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③但是人们一方面有智力的需求,同时也有感情的需要,感情需要寄托在事物上,情理冲突是必然的。比如在农村,危险驾驶,醉酒驾驶依然大量存在,不能说是其合理性,这是法律的空白区,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因此,在处理典型案件时,应注重对民众的法律教育。可采取公开审判、电视直播等方式,让公众能直观地了解整个案件。

其次,搞好刑法与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衔接。刑法虽然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但这只是对行为人人身和财产的处罚,对行为人资格的处罚还需要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了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处罚,但对高速危险驾驶行为并没有相关资格处罚的规定,因此,为了能与刑法较好的衔接,应该对高速危险驾驶行为的资格处罚作出规定。可以参照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对于高速危险驾驶机动车,情节恶劣的,吊销驾驶执照,并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高速危险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再次,坚持法律适用的统一。“所谓法律适用的统一即司法机关在司法中针对相同的案件相同的情况依照相同的法律,做出相同的或者是差异不大的结果出来”。④由于立法主体的多元和司法人员认识的差异,导致了司法机关在处理危险驾驶案件中适用法律不统一,出现“同案不同判”的问题。要实现司法的公正,就必须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最高法院应建立健全全国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同类案件的指导,使司法人员在处理相同或类似案件时有统一的参考和认识,减少对相同或类似案件判罚的巨大差异。

总而言之,处理危险驾驶案罪与刑要相适应,以免同案不同判,同时,还应重视危险驾驶案例指导制度,形成此类案件的指导范例。我们也应对其有所觉解,只依靠法律的强制力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应该调动人们的公共意识,形成对社会规范的自觉遵守的习惯.(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张明楷.刑法学[M].第3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256页.

[2] 刘万琨.关于增设危险驾驶罪的思考[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0.

[3] 吴洪义.酒驾肇事的刑法责任探析[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10.

[4] 郭孜政.驾驶行为险态辨识理论与方法[D].四川:西南交通大学[博士论文],2009.

[5] 肖中华,王海桥.危险驾驶犯罪行为的刑法界定[J].法学论坛,2009年第6期.

注解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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