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6 15: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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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论文

篇(1)

法社会学是对法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的一门学问,在社会学中运用的研究方法,在法社会学中的研究中同样可以应用。在对法律在社会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法律在社会中所产生的后果进行研究的过程中,社会调查法是进行这种研究较为常用的方法,其中问卷调查法又在法律现象的社会的调查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法社会学调查中最为常用的一种调查方法。以问卷调查运用为主的研究方法在法社会学研究中已是最主要的类型之一,在法社会学的调研中应用比较广泛。美国社会学家艾尔?巴比称“问卷是社会调查的支柱”,英国社会学家莫泽则说“十项社会调查中就有九项是采用问卷进行的”。

问卷调查法,是指调查者根据研究的问题和研究的方案,通过设计一套要求被调查者回答的问题表来收集资料的方法。作为具体方法的问卷调查法有着与之密切相连的方法论背景或基础,是区别于其他某些方法的重要标志。问卷调查法的理论基础是实证主义哲学指导下的方法论,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证性的研究方法。实证主义方法论渊源于近代经验主义哲学,并在实验科学发展的条件下,由孔德首先提出来。他相信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有着客观规律,这些规律应该通过观察、实验、比较以及其它与自然科学一样的方法去发现。其基本的观点是:一切关于事实的理论知识都以经验的实证材料为根据,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纯客观的,社会现象也如同自然界一样服从于基本规律,我们在因果规律的探究中,就能够确定社会的秩序和运行。涂尔干实证主义社会学以客观性和社会事实为研究对象,认为社会与自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都是受客观必然性支配,这就决定了其研究方法必然采用自然科学中研究自然现象的实证的方法,通过观察、实验、比较、检验等方法找到事物发展的规律及事物之间的联系。解释社会规律的具体方法就是在自然科学中已成功运用的观察、实验和比较的方法。正如涂尔干自己所说:实证社会学的“主要目的是将科学的理想方法扩大到人类行为的解释上,说明因果关系的必然性,社会现象的可理解性,对于科学和实践同样是必要的”。实证性的研究方法可以概括为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笔者从问卷调查法的一些重要特征探析其实证性的特质:

一、从事物的现象出发体现实证的逻辑前提

问卷调查法主要针对社会中出现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从中进行抽样调查,在进行抽样调查的过程中,抽样的标准以及抽样的准确度都经过精密的计算。这种抽样调查的结果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社会现实的一般状况,体现了从个别到一般的发展规律。进行抽样的问卷调查的设计主要针对现实社会中出现的各种表征,社会现实生活中所出现的各种现象。问卷调查法主要针对这种出现的社会现象进行分别的归类统计分析,从而得出法社会学中所出现的各种法的表现形式,体现出法所产生的社会效果。

问卷调查法所针对的调查对象体现了实证主义的逻辑前提。实证主义强调知识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通过经验观察的数据和实验研究的手段来揭示一般结论,并且要求这种结论在同一条件下具有可证性。实证主义排斥传统哲学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反对传统哲学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和高度抽象思辨的哲学,主张哲学应当建立在来自观察试验的经验事实和实证科学的基础之上,把哲学的研究对象、方法和任务局限在与科学有关的范围和领域。试图用“经验”、“感觉”、“要素”等取代传统哲学中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对立,以“中性”哲学自居。实证主义主张把知识局限在感觉经验或现象的范围之内,强调科学认识论的根本任务只是记录感觉、描述现象及其相互关系。实证主义者认为,人们通过观察和实验,得到某个事物的色、香、味、声、形,那么人们对于这个事物的色、香、味、声、形的经验知识是可靠的。“布莱克试图像研究自然现象那样研究法现象,试图从法现象中发现一个贯穿始终的描述法的发生与运行的根本规则或法则。他认为真正科学的法学研究是:(1)只分析法现象而不探索法本质;(2)法学的观念应是具体的,可与经验相参照;(3)从经验事实中不能推出价值判断。”这三条原则构成了布莱克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核心,也是所有实证主义者所共同拥有的方法论信条。

问卷调查法研究事物的外在表象,并且对事物的外在表象进行统计、分类、分析,体现了实证主义研究事物的出发点,及从客观的外在表象为起点,具备了其实证性的起点。

二、高标准化要求从形式上确认实证性

问卷调查法主要针对调查的对象,设计一整套的调查问题,从纷繁复杂的各种法社会现象中,根据在工具及程序上的高度标准化要求,将原本很复杂的社会问题,归结为事物的现象或者表象的一些规范化的问题,形式上表现出了从事物的现象出发来研究事物的本质。问卷是进行变量测量和资料收集的工具,而统计分析则是处理这种虽来自于样本却要反映总体的,以问卷形式收集的大量资料的程序。问卷调查研究的规范操作程序,还使得其研究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可以迅速反映动态的社会信息,应用范围十分广泛。通过问卷来收集研究资料,所设计的问题与项目都是由研究者根据课题研究目的和课题需要,严格筛选和精心设计的简明易答的问题或表格,因而它的标准化程度较高,较容易对事物的表象与体现进行定量评估。

问卷调查法在工具及程序上的高度标准化要求,符合了形式上的实证性。但是又常常使得原本很复杂的问题流于表面化,即形式的要求导致了内容的肤浅。形式化的表面的问题,很难对被调查者产生某种思想、行为的背景原因,获得直接的、切实的感受。无论是纷繁复杂的人类的行为,还是各种形式的社会生活现象,研究者在设身处地的研究同一问题,与他们面对一叠问卷表或一堆统计数据时,获得的感受是大不相同的。它只能获得书面的社会信息,而不能了解到生动、具体的社会情况。因此也只是从形式上确认其实证性。

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所采用的研究方式最为典型的是定量研究,通过定量研究将社会现象及其关系和变化趋势用精确的统计语言描述出来,从而达到认识和预测社会世界的目的。定量研究在形式上确认高度标准化的要求,体现实证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涂尔干指出,社会学既然是以社会事实为研究对象的,那么它就必须注意到社会事实同时具有的物质性和观念性双重特征。因此,社会学方法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从社会事实的物质性特征出发,社会学是可以借鉴自然科学中某些普遍性方法的;另一方面,从社会事实的观念性出发,自然科学方法又需要经过某种形式的改变,才能允许被应用到社会研究中去。从法社会现象的物质性特征出发,即以形式的方式来体现其准确性、确认实证性。诺内特对此评论道,“拒价值判断于千里之外的实证主义立场的实质,意味着在法学研究中宁要无知也不要偏见;但实际上偏见(即利益、同情、感觉力、兴趣等)具有促进思考的能量,在无视一切价值的场合知识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问卷调查法也因此只是从形式上体现了实证性,而不能从本质上体现实证性。

三、逻辑演绎的特质体现实证性

问卷调查法的优点是它既可以用来描述某一事物总体的概况、特征,以及进行事物总体各个方面之间的比较,也可以用来解释不同变量之间的关系,体现其逻辑演绎的特质。作为一种实证的方法,问卷调查法有着于众多自然科学方法相类似的逻辑程序。问卷调查法的逻辑演绎的这种实证性质,决定了它与随机抽样、与统计分析密不可分。或者说,问卷调查法实际上意味着抽样、问卷与统计分析三者之间存在某种必然的、内在的联系。抽样解决的是调查对象的问题,问卷则是进行变量测量和资料收集的工具,而统计分析则是处理这种来自于样本却要反映总体的,以问卷形式收集的大量资料的必要方法。问卷调查法的抽样、问卷与统计分析体现逻辑演绎的特质。

实证主义方法论最大的特点是,要求每一步演绎推断必须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即推理的结果也可以直接用实践进行检验。法社会学不仅客观地阐明法律现象“究竟是如何”,而且进一步关注于法社会现象的原因和规律。实证主义把自然科学的方法论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认为科学的假说必须由经验证据来检验,某一理论只有得到经验证据的完备支持才是可靠的。实证主义方法论认为,虽然社会科学在方法、技术的运用上有其特点,但它在理论建构、证据搜集与分析、理论检验等方面所运用的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无本质区别。实证主义者坚持认为社会研究的逻辑方法是假设演绎法,科学假说的陈述必须由经验实施来检验,理论仅当它得到经验证据的完备支持时才是可接受的。获取经验证据需要采用实验、系统观察、调查、访问、文献考察等方法,其中问卷调查法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方法。实证主义者把自然科学方法论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把自然科学当做科学的范例,在他们看来,社会学是也符合科学的逻辑的,当然法社会学的问卷调查研究方法也同样体现这种逻辑演绎的特质。问卷调查法中以抽样和问卷为前提,统计分析则是其逻辑演绎的具体表现。

四、问卷的准确性较低,其实证性降低

篇(2)

1.调查报告

    本调查于2009年2月21日对成都市温江区新型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现状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

    此次调查通过多阶段抽样的方法,对温江区各个年龄段拥有农村户籍的群众进行了抽样,抽取样本总数为100户。由于采用的是现场登记、现场答疑的回收方法,不仅回收率达到了100 %,确保了调查的质量,还获取了其他相关信息的第一手资料。

    (1)为了更好的研究各年龄段的经济情况,我们对年龄段与家庭人均月收人两个变量进行列联表分析,50岁以上的人群人均月收人主要集中在500元以下,占到调查人数的70 %,收人水平低下,在这个年龄段的人群中,人们基本上没有工作,平时的日常费用支出主要来自于政府发放的养老金或者是子女的赡养费用。在22一35与35一50的两个年龄段里,人们的人均月收人水平比较稳定,集中在500到3000元之间,虽然收人差距比较大,但是目前基本的生活水平还是可以通过自己收人得到保障。

    (2 )在问题“您对新型社会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的信息回馈中,对“年龄段”、“经济状况”与“了解程度”三个变量进行了因果分析与交互表分析,只有10%左右的被调查者对目前实施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比较了解,然而,大多数被调查者都反映对对该项制度并不是很了解,了程度仅为一般或者根本就不清楚。对该项制度比较了解的被调查者主要集中在35岁以上的年龄段中,在35岁以下的被调查者中,仅有一人比较了解,大多数人们都不是很清楚。这一方面反映了年轻人对养老保险的关注程度不够,但同时也折射出目前温江区对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人们的了解程度偏低,只有35岁以上必须购买社保的群体对该制度的具体内容才有所了解,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更为有效的宣传方式,且对还未参与社保的人群应特别关注。

    (3)在问题“您是否担心退休后的养老生活”的信息反馈中有71 %的被调查者担心自己以后的养老生活,这主要集中在低收人者,其中,在“担心养老生活”的被调查者中有34.3%的位于500元以下的收人水平中,有34.3%的位于500元一1500元的收人水平中。1500元以上收人水平的人们基本上不担心自己以后的养老生活,因为这部分高收人者主要在22 - 40这个年龄段中,他们有更多的时间与财力采取购买其他商业保险等措施来保障自己以后的晚年生活。

    (4)在问题“以您现在各项养老保险金的总和,退休后您觉得生活水平会是怎样”的信息反馈中,大约一半的被调查者反映目前的养老金金额无法保障自己基本的生活需要。50岁以上的人群中有69%的被调查者反映目前的养老金使自己的保障程度处于中等偏下的状态,有少数人的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而其他年龄段的被调查者大多数觉得处于中等水平。可以看出目前的养老金金额对于患有较多疾病的老年人还是有点紧张,保障不够,这为我们以后的改革起到了导向性作用,可以设置合理的机制,不同年龄段的社保金额区别对待,体现相对公平。

    (5)在问题“您觉得退休后每月需要多少养老金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信息反馈中,有41%的被调查者认为按照目前的消费水平,每月400一600的养老金才可以基本保障其生活需要,26%的被调查者认为600 - 800元比较合适,29%的被调查者认为800元以上比较合适。如果以比例0.04,0.41 ,0.26,0. 29作为权重对各样本距均值400 , 500 ,700 ,800进行加权平均,由期望的计算公式,可以得到社会群体对社会养老保险金额的月期望值为635元。

    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对社会养老金最低需求的程度与被调查者的年龄段有着密切的关系,在50岁以上的被调查者中,有75%的被调查者对养老金的要求为月400一600元,而更为年轻的调查者则认为月400 - 600的养老金将不能保障目前消费水平下的生活需求,在35 - 50岁的人群中,有65%的人觉得月600元以上才能维持自己的晚年生活需求,而在22一35的人群中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月800元以上养老金才能保障自己退休后的养老生活,这与各年龄段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有着关联性,根据托宾的绝对收人假定的消费理论,人口的老龄化现象与生活必需品范围的扩大都将影响人们长期的消费倾向,而按照目前的费水平,低年龄段比高年龄段的人们在对保障金额的要求数量上有差异是正常的,如何更好地解决这种生命周期跨期赡养的问题是以后如何改革的重点之一。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模式的构建

    基干目前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施行实地问卷调查所反应的具体问题,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对比借鉴,为我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明确的方向。

    (1)实行个人帐户管理。该帐户包含三个户头:普通户头、保健户头、特殊户头。普通户头可以用于个人的养老、教育、购房等方面;保健户头用于个人的医疗保健;特殊户头用于养老和紧急开支。

    (2)实现全国联网办理业务,由于中国特有的农民工现象,通过全国联网办理,简化办理手续。

篇(3)

一 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的地位

关于社会调查课程之于现代法学教育的意义,专家学者已经达成一致,其研究成果也已浩如烟海,本文不再赘述。然而鲜有学者从实践教学的整体出发,研究在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这一系统中,社会调查课程的地位,以及与其他法学实践课程的关系。

目前,各大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法律见习、法律辩论、社会调查、学年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其课程设置基本如下:第二学期法律见习,第三学期法律辩论,第四学期社会调查,第五学期学年论文,第七学期毕业实习,第八学期毕业论文。从课程设置的时间顺序来看,社会调查属于中间环节,从法律人职业技能培养的逻辑来看,社会调查属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

法律见习的教学内容是观摩法院、检察院、律所等机构核心业务的实际运行流程,教学目标是让接受多年基础知识教育的大一新生,对法学职业执业情况形成直观的感性认识,有利于大学生跳出僵化的书本知识和单一的课堂环境,逐步适应系统化、科学化的专业素养教育,调整心态面对学校与社会的对接。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学习任务不大,趣味性比较强。

法律辩论的教学内容是选择法学各专门学科领域中有争议的热点专题,让学生自愿结组形成正反两方,并就各方主要观点展开对辩。该课程教学目标是提高学生对法学前沿知识的涉猎与研究,培养学生的法学专业思维能力和论辩能力。

社会调查正是在法律辩论课程成果——较扎实的基础知识与逻辑思辨能力——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开放性的思维能力,弥补法律辩论课程的不足,提升学生的思维水平与实践技能。

大学学习需要一定的适应过程,中学灌输式的教学,学生的思考固定在单向、被动模式中——老师教习知识点,老师提问,根据老师讲的知识点回答问题、完成作业。而不进行主动的、拓展式的思考。与其说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偏低,不如说学生缺乏发现问题,问个“为什么?”的思维逻辑。不懂而且不知道需要进行发散思维.观察社会现象,探讨其发生原因,从而做出独立的判断,因其缺乏独立思考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所以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的教学内容是,紧密结合社会调查方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与实际操作过程,让学生较好地掌握从纷繁复杂的法律现象、社会现实与历史文献中总结出、抽象出问题——即调查选题,并设计出合适的调查方法,整理、分析搜集的资料,并最终完成调查报告。从而有效地衔接好法律辩论课程,并为学年论文选题的确定、书写打好基础。

而学年论文是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为进一步进行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创造条件,理所当然地是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的前提与基础。

综上所述,社会调查是法学本科系统性实践技能培养最关键的一环,既是法律辩论效果的巩固,又是保证学年论文实践课程教学效果的基础。

二 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教学效果不佳的原因

本人从事多年的法学实践教学工作,担任社会见习、法律辩论、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的课程教学,以及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的指导。基于对实践教学过程与效果的评估,本人认为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的教学效果不佳。社会调查的概念、主要内容、基本方法等理论知识蜻蜒点水、浅尝辄止,而实际操作更是盲目、混乱,完全偏离了系统化、科学化、明确化的要求。下文从三个角度出发,分析社会调查课程教学效果差强人意的主要原因。

(一)课程未受到充分重视,课程安排不合理

自上世纪70年代末恢复法学教育以来,作为热门学科的法学专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开遍国内各大高校。很难想象仅仅30多年的时间,法学本科教育培养模式——从理论教学到实践训练——已经发展到尽善尽美的程度,很显然,大部分学校并没有探索出既稳定又符合本校特征的培养模式,仍然停留在对其他学校的模仿上,尤其是实践教学方案与环节的设计,基本上都处于模仿甚至照搬的阶段,这从各个学校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上就可以一窥一二。

1 没有形成体系,缺少配套课程

与法律辩论一样,社会调查是法律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也是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集中性实践教学的基本课程与重要环节。然后二者受重视的程度显然不同,以本校近5年不同版本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例,为了保证法律辩论的教学目标的实现,培养方案中不仅配套了理论课程——法律辩论技巧,1.5个学分,24学时;而且还设置了模拟审判1和模拟审判2这两门课程来巩固和强化教学效果。

然而社会调查没有设置与其相对应的理论课程,来指导社会调查的实践过程,更没有强化其效果、巩固其成果的实践教学课程与之配套。

2 学分学时太少,指导教师任务重

如果将法律辩论课程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其学分达到了6.5个学分,其学时量达到了104个。而社会调查仅仅1个学分,16学时,只及法律辩论的15.3%。在这少得可怜的课时里,指导老师必须挤出时间阐述清楚社会调查的基本理论知识,并指导几十个学生,分成十几个组,完成整个社会调查的全部过程。很显然学时远远不够,而一个课程指导老师的安排就将社会调查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变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3 一周时间完成,时间跨度太短

根据课程设计,社会调查的教学一般都是安排在学期中间的一周来时间集中完成。然而稍微研究社会调查课程,就不难分析出,社会调查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很难在一周内就完成,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资料整理过程。所以这种一周集中上课的方法只能使每一调查环节都敷衍了事。

(二)实践教学系统化不强,实践课程联系不紧密

如前文所述,法学本科实践课程的设置并不完善,实践教学系统化不够,实践课程之间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各自孤立,联系不紧密,这就使实践教学教学效果大打折扣。事实上,实践教学是一个整体,应当系统化统筹,并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衔接,尤其是社会调查课程,在没有理论课程配套的理论教学和强化效果的其他实践课程而课时量又严重偏少的情况下,再失去跟其他实践课程的紧密联系,其教学效果再次降低。

按照法学实践教学培养的逻辑,实践课程的安排应当层层递进,并且贯穿整个大学四年,根据实践教学环节的特征和规律,结合法律人实践技能培养目标,其课程设置的逻辑顺序应当为上文所述。然而根据本校法学专业最新版的人才培养目标,法律辩论和社会调查同时设置在了第三学期,上课时间安排在接连的2周。前文提过,社会调查是法律辩论的巩固与提升,需要在吸收和总结法律辩论课程的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社会调查的教学。而毫无喘息机会的课程设计,必将使2门课程的学习都受到影响。

另外,根据惯例,学年论文的指导老师与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是一致的,这就使得指导老师可以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方法与效果,科学性、系统性、连贯性地指导学生完成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但是社会调查指导老师只有1人,并没有与其相邻的实践课程进行导师对接,极大地影响了教学效果。

(三)资源匮乏,支撑力不够

每年都有学生结合本校校级活动(比如暑期三下乡活动),或者暑期社团活动,进行社会调查,并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反观法学专业化社会调查课程中,却鲜有满意的社会调查活动与优秀的调查报告。根据对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情况的分析,除了上文提及的两个原因外,还在于资源的匮乏,没有支撑力,导致学生积极性不够,社会调查不能很好地开展。

另外,人员的不足也是直接导致了资源的匮乏,如果以学年论文的模式,由一个指导老师带3—4名学生,那么可以利用指导老师的课题经费来解决一部分资金的问题,否则,以一名教师之力,是难以解决社会调查的资金短缺问题的。

三 “三学期制”模式下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改革探索

(一)“三学期制”模式的基本内容

为了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我校自今年九月份开始正式实施“三学期制”模式。基本内容如下:

1 “三学期制”模式的学期划分

我校现在实行的是二学期的学期制模式,即秋季学期(20周)+寒假(5周)+春季学期(20周)+暑假(7周)。实行“三学期制”后,学期制模式改为两长一短三个学期,即夏季学期(4周)+秋季学期(18周)+寒假(约5周)+春季学期(18周)+暑假(约7周),总教学周数为40周,寒暑假的放假时间基本维持不变。

2 “三学期制”模式的教学安排

实施“三学期制”条件下,各专业(年级)的理论教学主要安排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综合试验等实践教学环节可安排在夏季学期。学校还将利用夏季学期,安排更多的跨校区开设的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

3 “三学期制”模式下实践教学改革措施

加大对实习实训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和机制保障,建立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合作与联动的机制,共同推进复合型、实践型的人才培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的制度规范,建设一批教学实习和就业实习的基地。加大改善实验室建设条件的力度,加强实验室管理的制度建设,以保障学生夏季学期集中训练和暑期科研的顺利开展。

通过对“三学期制”基本内容的分析,这种独立出专门的实践学期的创新模式,一方面有利于本科教育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进一步完善课堂、实验、实践等主要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动开放性办学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三学期制”为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从事创新性实验和学术研究、进行教学实习和就业实习,提供了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以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社会适应性和就业竞争力。短学期的设置,使教学工作的安排更具灵活性。

(二)“三学期制”模式下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改革路径

1 强化重视程度,合理设置课程

充分认识社会调查在法学本科系统实践教学中的地位,并合理设置社会调查课程,是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改革的首要问题。没有合理的课程设计,所有教学效果与改革,都是空淡。

(1)增加配套的理论教学课程与相应的实践课程

在专业选修课程中设置理论课程社会调查方法,与实践操作课程社会调查相辅相成,配套完成社会调查的目标。

社会调查方法是文科学生必备的学习和研究的工具性知识和能力。开设该课程,通过系统、全面地介绍社会调查的原理和方法,帮助学生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使学生在掌握现代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规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技能的同时,逐渐树立起认真、合作、严谨、求实等与社会调查有关的职业道德观念,培养他们从事社会调查研究必须尊重科学的思想方法,为社会调查的具体操作与实践,提供系统完善的理论指导,实现教学效果与目标。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宜安排1个学分,16课时,与社会调查实践课程1学分、16课时相对应,形成2个学分、32课时的学分学时量,既没有超过法学本科主干核心课程的学分课时量,过分拔高社会调查课程的地位,也没有过分低于普通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课时,从而提高对社会调查课程的重视。

(2)适当增加指导教师的数量

尽量增加指导老师的数量,一方面降低实践课程教师的工作量,有利于老师全面、细致与系统地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指导老师跟进社会调查的每个环节,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督促学生认真完成社会调查活动,提高调查研究的成效。

(3)拉长社会调查实践的时间跨度

“三学期制”模式将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综合试验等实践教学环节都统一安排到夏季学期,共4周19天,大大拉长了社会调查课程的时间跨度。社会调查活动的指导老师可以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地设计整个调查活动:5个工作日确定选题(包括预选与讨论修正),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包括调查方法的选取与实际调查),4个工作日进行资料的分析和整理,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报告的撰写。从而从时间上保障社会调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顺利开展。

2 系统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强课程联系的紧密度

强化法学本科集中实践课程的系统化程度,形成一个层层递进,科学地职业化实践技能培训的整体,使实践教学环节每一单独课程效果的简单相加,转为彼此协调运转,相辅相成地实现法学专业素养的训练,完成实践教学课程的课程目标与集中实践教学的整体目标。

根据社会调查课程的特点与地位,以及与其他实践课程的关系,首先可以将所有实践课程系统化、捆绑化。在确定好实践课程开设的逻辑顺序与时间安排后,根据前一实践课程的通过情况,来获得下一实践课程的选修资格,这样有利于把握每一个实践环节的教学效果,并促进系统化实践教学的整体效果,从而达到培养合格的法律人的目标。

其次,社会调查课程与其他实践课程的联系还可以体现在,把社会调查与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串成一个整体。目前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衔接非常紧密,体现为学年论文的指导老师与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是一致的,这一安排有利于对学生专业论文写作能力以及科研能力的培养与提高,那么我们可以将这三门课程的指导老师都衔接起来,统一化,让指导老师从社会调查阶段就开始介入,从社会调查的选题开始指导,经过学年论文的写作,直致毕业论文的完成。这种安排一来可以解决社会调查这门课程资金匮乏、指导老师不足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整体协调与系统化法学本科实践课程的整体教学。

另外,就社会调查这门课程来说,应当将其理论课程与实践操作课程也联系起来,以通过社会调查方法这门理论课程为基础,修习社会调查实践课程,保证社会调查课程的整体性,确保社会调查课程的教学效果。

3 增加资金投入,落实保障措施

抓住“三学期制”改革的契机,结合校级假期调查科研项目,向学校申请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社会调查活动的开展;同时由院系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社会调查课程,支持创新性选题的调查;另外可以要求学校增加校级人文社科课题中法学实践项目,与指导老师的课题结合,增加调查类科研项目经费。最后,还可以联合法学专业的实践教研基地与合作单位,共同开展调查活动,进行专项立项,获得资会的支持.

参考文献

[1]苏力.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J].法学,2006(2):3-21.

[2]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3]黄梅.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的实践路径[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9):126-130.

[4]胡辉.周世中.社会调查与法科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理论与实践卟高教论坛,2008(5):36—38.

篇(4)

一、会计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会计是对会计单位的经济业务从数和量两个方面进行计量、记录、计算、分析、检查、预测、参与决策、实行监督,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核算手段,它本身也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专业作为应用性很强的一门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在2007年暑期,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下文简称“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以会计专业为主线,针对已经毕业的02级会计专业学生进行调研和走访工作。这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期一个月,时间比以往仓促一些。参加调研的同学走访了我校157名会计学专业毕业生及其所在单位。通过基本的问卷了解外,还同时运用了走访和平信的方式进行联络。运用第一手的真实数据分析我校会计学专业毕业生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对我校会计学专业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要求、我校会计学专业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评价和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评价共四个方面的问题。

毕业生对学校教育及管理工作评价中的实践教育对实践操作能力的帮助这一部分的调查结果如图1所示。图1中×轴上1表示学生认为实践教学对实践操作能力非常有帮助,2表示有所帮助,3表示说不清,4表示帮助不大,5表示毫无帮助。很明显,学校的实践教育对实践操作能力还是有所帮助的。在学校每学期期末进行的校内外实习,让同学们能够对整个会计环节了解并且进行操作,对整个知识系统进行梳理,能够对书本知识有所巩固。把书本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这样,我校的毕业生在踏上社会工作岗位之时,能够比较好地、比较容易地进入岗位。实践教育不仅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要使学生具有综合性、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会计这个专业更加注重实践的操作,单单有书本知识是不行的,需要的是“理论联系实践”。我校学生通过在校内的实践积累了经验,给今后的工作带来了方便。可见,学校的实践教育对学生就业后的操作能力是有帮助的,通过实践能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使我校会计专业毕业的同学在个人竞争力方面有了很大优势。

二、会计实践教学的组成

会计实践教学系统是由各个教学环节要素组成的,从整个教学过程分析可知,实践教学环节要素包括实验课、校内实习、校外实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毕业论文等。

(一)实验课

会计实验课是在讲授会计专业主课程以后,按照会计实验课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学生在校内的会计实验室进行模拟实际会计工作的操作。会计实验教学是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按照实际会计工作的要求,自行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原始凭证编制和审核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根据账簿资料和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以及会计资料装订和归档等。在操作方式上。既要进行手工操作,又要进行计算机操作。

(二)校内实习

按照会计专业课的内容和要求,在课程学习到一定阶段或学习结束后,到学校的校办企业和有关职能部门(如财务处、审计处)进行实地操作练习。会计实习是对会计教学的总结和检验。会计实习可分为校外实习与校内实习,根据学校的条件,选择校内实习或校外实习。选择校内会计实习时,因校内实习单位对学校会计教学实习的内容与要求比较熟悉,有利于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指导,能够较好地完成会计实习任务。应该指出,在学校进行会计实习,不是在学校的会计实验室进行会计实验,这是两种实践形式,不能混为一谈。

(三)校外实习

按照会计专业课的内容和要求,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到学校外部企业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操作练习。在学校有校外会计实习的条件下,一般在会计专业课(如会计原理或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和审计)的课堂学习结束后,按照会计实习的内容与要求,组织学生深入到企业和有关部门,进行会计工作的实习,一方面了解和熟悉企业和单位所处的环境和实际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对生产经营过程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学习与掌握会计基本技能,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实践能力,从中进一步学习会计理论与方法。

(四)社会实践

按照会计专业课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在学校课程学习结束后,组织学生到某个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社会服务和社会兼职的实践活动。如:在假期,组织学生到某个地区或部门进行宣传、咨询服务,或协助工作;或学生利用假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兼职工作,如兼职记账工作、收款工作,或做一些服务性的工作。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学会如何做人,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社会调查

这是根据教学与社会的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学生采用一定形式对社会进行调查的实践活动。调查的内容,一方面是根据会计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对有关会计教学和会计改革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另一方面是按照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对相关的热点问题进行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的形式有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和网上调查等。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的主要形式,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让学生到某个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采访、蹲点、座谈、参观等形式。深入实际进行专项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资料,实地观察,了解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等实际情况,了解会计工作的组织、人员配备与素质、工作环境、会计核算与会计管理、存在问题等实际情况,了解社会经济改革、经济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拓宽视野,运用所学理论与方法,进行分析,揭示本质,加深对理论与方法的再认识,写出调查报告。学生通过社会调查,增长实践知识,锻炼社交活动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由于其具有社会调查内容单一、时间较短、方式简便、联系面广、耗费较少和收获较大等优点,是会计实践教学中一种较好的形式。

(六)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根据会计教学计划安排,在课程学习结束后,为综合检查知识水平和考核科学研究初步能力。由学生按照专业选题而撰写的论文。毕业论文要事前选好与专业相关的论题,题目要有实践性(与现实相关)、理论性(与综合认识相关)和创新性(与探讨新问题相关)。撰写毕业论文要拟定写作步骤,包括:选定论文题目、拟定论文大纲、搜集资料、展开社会调查。通过毕业论文的实践,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为走向实际工作岗位做好准备。

三、如何正确处理各实践环节的关系

在以上会计实践教学环节中,各个实践环节都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于现实中各种因素的影响。从稳定性、保证性和效果性而言,最重要的是校内实践环节;而在校内实践环节中,最重要的是实验课环节。在制定会计实践教学计划时,要正确处理各实践环节的关系,发挥各个实践环节应有的作用。

(一)校内会计实验与校外会计实习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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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本科教育中“教”与“学”问题引起学者和公众的批判和反思。例如,大学办学理念混乱、定位不准;大学管理政治化、企业化、商业化;大学人才培养“工具化”,等等。这些批判和反思揭示的核心问题是中国大学教育质量下降的问题。如何提高大学教育质量?根据大学的基本理念和教育目标,构建研究性学习机制既是一种有价值的理念选择,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实践选择。

一、社会调查实践教学。

社会调查实践教学指贯穿于社会学专业教育中,以社会学研究方法课程为理论基础和方法论指导,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直接参与和实施的所有社会调查过程。它不仅是社会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基本形式,而且是培养学生主动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的主要途径。

在社会学教育的本科阶段,主要包括社会学研究方法等相关课程中的社会调查实践、论文写作等研究中的社会调查实践和专业实习的社会调查实践。本文的相关资料主要来源于西北政法大学社会学专业学生的专业社会调查实践。

二、研究性学习机制。

研究性学习机制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问题为导向,从学科领域或现实生活中选择并确定研究主题,以科学研究的方式进行的学习活动。①研究性学习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也是大学本科教育和发展的基本方向。

“近代大学之母”柏林大学的创办者威廉·冯·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提倡建立研究型大学。他认为,大学应该是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及学术自由,科研是大学的重要职能。大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完人”(whole man)。“完人”从学术研究中获得理智和道德。因此,大学应该是一个探求科学与真理和培养个性与完善道德的场所。②德雷克·博克(Derek Bok)在考察美国大学本科教育的过程中,提出大学目标不能局限于智力发展领域,大学的责任是让学生在成长的关键时期,形成一些极为重要的素质。③更值得关注的是,他明确提出了大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框架,提出了八项本科教育基本目标“表达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道德推理能力、公民意识、适应多元文化的素养、全球化素养、广泛的兴趣、为就业做准备”。

在中国大学教育实践中,研究性学习的活动模式大致有基础学科实验基地模式、“以项目为中心”的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和学科专业课程模式三种。具体形式有:实行小班化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导师制与导生制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从优秀到卓越的人才培养目标;课堂教学与课外创新活动并存。④西北政法大学在社会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发现“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研究习惯,提高学生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带动了研究性学习机制的构建。

三、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在“研究性学习机制”构建中的作用。

研究性学习机制是一种恢复大学科研职能和培养“完人”(wholeman)的教学与学习功能系统。社会调查实践教学通过引导学生参与项目或课题,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不仅在实现形式上与研究性学习机制相同,而且在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上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社会调查实践教学能够带动研究性学习机制的构建,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增强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及分析问题的能力和科学研究意识。这一点主要体现为学生课堂讨论和调查报告与论文写作过程中利用所学社会学理论分析现实社会现象的主动性和能力明显提高。参加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后,学生开始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种讨论和辩论。在讨论和辩论过程中,他们常常能够结合大量的社会事实论证自己的观点。在一次关于教育政策的讨论中,由于曾经参加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和乡村小学的调查,他们从教学设施、师资配备等教学资源和家长与学生的主观态度等方面列举了大量实证资料说明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平衡现象,并结合人力资本理论论证了这种不平衡可能造成的影响与后果。

在论文写作与调查选题方面,学生已经不满足于学院的题目指南,而是倾向于自主选题,所选题目涵盖的范围明显扩大。他们既主动关注传统文化,又关注城乡社会经济现象;既关注白领群体,又关注弱势群体。例如,关注皮影和秦腔的保护与继承,也关注城乡老年人养老问题;关注城市白领女性的家庭地位,也关注农村早婚女性群体和农民工、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关注神木免费医疗保险的独特性与普适性,也关注农村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与成效。同时,他们还将目光投向那些新出现的社会经济现象和社会群体。例如,“娱乐至死”现象和网络作家群体。在论文写作方法上,他们越来越多地从以文献研究为主的理论分析转向以社会调查为主的实证研究,资料的处理和统计分析能力越来越强,结合材料分析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

科学研究意识得到强化在表现为遵循和贯彻实证主义方法进行调查研究,紧密结合社会事实理解和分析问题的同时,还注重对调查设计和调查过程进行反思。2011年兴平调查组一位组员对资料收集过程进行了如下的总结和评价:“总体来说,我个人认为我们此次调查是比较成功的。……但对于先前的问卷及发放过程,我认为其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一是问卷的问题内容价值不大,关于这个问题我没有具体的解决措施,我认为此类课题就不适合用定量研究的方法;二是我对问卷的发放过程有些看法,因为这些问卷有些不是我们组员发放的,而是由我们其中一个组员的父母和老师完成的,在此我对他们表示感谢,但他们在对调查对象的选择和问卷的解释上可能是出现偏差的。”此外,他们对自己在研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客观的评估和分析。例如他们总结:“在实践调查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拒访的现象。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我觉得要想降低拒访率,就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博取调查对象的信任;二是要注意称呼和表达适合和选择适当的场合;三是问他一些他可能关心的问题,让他觉得你站在他那边。”“访谈是了解调查对象想法最直接的途径,也是我们常用的方法,在这其中,一个人的亲和力和与人交往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计划是永远赶不上变化的,不断出现的新情况使我们不得不更改一些计划,而这时总会有分歧产生,在调查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受,想法自然不同,想要在统一意见很不容易,已经有了感受,再次访谈的时候所问问题角度也会不同,这对后来的材料整理很是不利。”如果没有参与社会调查实践,这些总结和体验就很难如此真切。

2.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能力。现代社会是一个有机团结的社会,强调团队成员的协作精神和能力。团队协作水平已经成为衡量团队工作效率能力的重要指标。不仅是个人能力,作为团队的一员与其他成员协调合作的能力也成为企事业用人单位考察和录用人才的重要考量指标。社会调查实践以小组为单位进行,需要每个小组成员都根据需要扮演好相应的角色,在自己的职位上各尽其能、互补互助、通力协作。通过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学生不仅认识到团队协作的重要性,领会团队协作的精神,而且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他们认识到“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生活中更需要的是一个团队的精诚合作。在团队合作的情况下才能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奏响优美的旋律,舞出优美的舞蹈”。通过共同的工作和生活,他们学会了如何与同学相处,学会了尊重、宽容和信任,以及欣赏和沟通。用学生自己的话说,他们通过实践“收获了最纯最真的友情,学会了拥有爱和给予爱”。

3.社会调查实践教学,提高了学生关注社会的主动性,促使学生树立了社会责任感。如上所述,调查报告和论文的选题显示,学生关注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越来越高。此外,学生真切地认识到了社会调查实践的重要性,并以积极的态度以实际行动争取和参与各种社会调查实践。他们认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收获的是比听更直观的经验,比看更深刻的体会,比想更透彻的感悟”。2010年神木调查小组一位同学写道:“通过这次神木之行,我深刻感受到,作为一名社会学专业的学生,一定要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中去,走向田野方能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之道。理论是工具,实践是手段。走出课堂,田野里有更广大的一片天地等着我们去发现、去探索。”2011年“西安市早餐工程销售人员的社会支持系统”调查小组一位同学写道:“知识的学习不仅仅停留在书本和试卷上,只有通过多次的实践才会更深地理解知识的内涵,才会更恰当地和更灵活地运用知识。我们作为社会学专业的学生,在社会学业知识的学习中,更应该注重实践。只有这样我们的调查,才会经得起事实的考验,才会得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社会问题。不至于‘纸上谈兵’。”有了这些认知之后,学生们不再放过任何参与社会调查实践的机会,不仅积极参与学校团委、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的各种调查活动,还积极报名参加市级和省级及市场调查公司的调查活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用实际的行动来实践自己的价值。”这句为早期参加社会调查的学生作为自己实践的感受写出的总结性话语变成了社会学专业学生的实践准则,为越来越多的学生认可和践行。

具备了这些能力和精神,既有助于学生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又有助于学生日后走上工作岗位之后更好地适应工作要求和工作环境。根据目前社会学专业毕业生的走向,参加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次数越多,参与程度越高的学生,其考研和找工作的成功率越高。根据反馈发现,通常这些学生无论是进入新的学习环境还是工作环境都能很快适应,与新的同学、同事和谐相处,并以较高的效率出色地完成学习和工作任务。

可见,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既符合研究性学习机制的理念,又符合研究性学习机制的实践要求,在研究性学习机制的构建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注释:

①王升,周志平.研究性学习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168-174.

②[德]彼得·贝格拉著.威廉·冯·洪堡传[M].袁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76.

③[美]德雷克·博克.回归大学之道:对美国大学本科教育的反思与展望[M].侯定凯等译.上海:华东师范人学出版社,2008:39.

④张利荣.大学研究性学习理念及其实现策略研究[D],博士论文库,2012:114-118.

参考文献:

[1]王升、周志平.研究性学习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2][德]彼得·贝格拉著.威廉·冯·洪堡传[M].袁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3][美]德雷克·博克.回归大学之道:对美国大学本科教育的反思与展望[M].侯定凯等.上海:华东师范人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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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05-0001-03

社会学专业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文科专业,它需要学生具备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技能以及文理交融的专业知识,该专业的学生还需要具有使用社会学理论、研究方法以及专门的社会学知识进行分析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为了实现该培养目标,教育部社会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指导性专业规范”中提出了相应的专业教育内容和知识体系总体框架,而其中包括了专门的实践教学和训练,具体有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社会调查与研究、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以及专业实习,这些实践教学内容具体都由各高校的社会学系自己设计并实施。本文以华侨大学社会学专业为例,探讨如何进行实践教学方案的设计,并在融入社会学干预理念的基础上,实现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

一 实践教学方案设计目标

实践教学环节的设置是为了满足培养方案的需要,培养出能够达到培养目标的专业人才。因此,实践教学方案的设计目标是建立起能有效培养学生相应能力的实践教学体系。这样的体系应同已有的理论课程体系有机结合,着重培养学生使用基本知识和方法技能的能力,包括使其能具备一定的观察社会、分析社会的能力,具备提出问题、设计问题、解决方案、应用方案的专业技能。该目标的定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意义。首先,在培养方案中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出合格的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社会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参考意见,设置一定量的实践教学内容是开设社会学专业的基本要求。目前华侨大学的社会学专业已设置了必要的实践教学内容,但需要进一步的统筹优化,并对实践教学进行适当的改革。其次,现行的社会学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内容应该适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完善、补充、优化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实践教学环节发挥出真正的作用,才能使学生综合运用理论和方法的能力得到有效锻炼,才能使学生做到学以致用。

二 实践教学方案设计思路

实践教学方案设计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可行的思路。针对社会学专业的特点,我们认为设计思路是:首先,要确定不同环节的实践教学内容该如何设计;其次,搞清诸环节的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再次,统筹诸环节实践教学的衔接方式;最后,将该方案整体用于教学实践并接受反馈以做出相应调整。此外,为了保证实践教学方案能够有效实施,也需要对现有的课程体系(理论讲授为主的课程)提出改革优化方案,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效结合,而这种优化方案需要符合教育部社会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参考意见,并且也符合本专业目前的实际教学条件。

三 实践教学方案设计理念

社会学实践教学方案设计要有明确的目标导向、清晰的设计思路,但仅遵这些设计原则并不够,还要有核心设计理念,是实践教学方案设计的灵魂。该项设计原则是以往教学改革,特别是实践教学改革不太提及的,但这一点很重要。有了理念,实践教学方案设计的具体内容才能具体实在而不流于形式。结合社会学专业特点及社会学理论,我们提出将“社会学干预”作为实践教学方案设计的核心理念。

何谓“社会学干预”?它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阿兰·图海纳的“行动社会学”的核心思想之一。图海纳在其著作《行动者的归来》中提出不同于功能主义的观念,即个体所具有的主体性使其不再是被决定的个体,而是可通过自身的社会行动来作用于我们的社会和历史时代。那么个体如何发挥这种作用呢?图海纳提出了行动社会学的方法,即社会学干预(或翻译为“社会学式介入”)。这一方法对我们进行实践教学方案设计有极大的启发:首先,“行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不只是社会学研究中传统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技术。它本身就不仅是一种“研究方法”,它还是一种改变社会的方式,一种帮助我们产生社会知识的途径。以往我们让学生进行社会调查,主要目的就是收集跟某个社会问题有关的数据或资料,然后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虽然有时也尝试提出解决方案,但这并不是大家所认为的社会学专业的主要目的之一。当然,这种认识是同传统的社会学观念分不开的,社会学研究讲求客观、价值中立,所以并不强调社会学者能做什么,或能通过自己的行动改变什么。而“行动社会学”的思想丰富了我们对社会学研究的认识,非常契合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理念。其次,可获得真正的社会学知识,或者说认识到社会学知识的真正起源。学生在进行社会实践时,通过使用已学的方法收集资料,通过使用已学的理论进行分析,在此过程中学生只是套用现成的理论和方法再次确认或否认书本上的知识,事实上并没有发现新的知识,从而也就无法真

正实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因为分析并解决问题其实也是一个知识创造的过程。“行动社会学”的方法告诉我们,社会学知识不仅是或者根本就不是社会学者的工作成果,它其实是社会学者与社会行动者之间共筑的结果。这种认识可以帮助我们反思以往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目标以及具体的内容设计。

四 实践教学方案设计内容及体系

在明确方案设计目标,理清方案设计思路,并找到有效的方案设计理念之后,可开始设计实践教学方案的具体内容并使其形成体系。这里体现出实践教学方案设计思路的三个方面:(1)搞清诸环节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2)确定诸环节的实践教学内容设计;(3)统筹诸环节的实践教学衔接方式。

1.诸环节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

教育部社会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专业规范”中提及的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社会调查与研究、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以及专业实习是实践教学的五个方面,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首先,社会调查与研究注重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重在锻炼学生综合使用社会调查方法、数据资料收集和分析的能力,它是整个实践教学的基础性内容。其次,在掌握基本能力后,学生进行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在此过程中检验其掌握已学技能的实际水平,并发现和总结出现的问题。再次,为了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学生应撰写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通过论文写作,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也是在社会实践中锻炼培养起来的,并为后续的专业实习奠定能力基础。最后,学生在专业实习中综合应用实践教学中所学习的知识和技能,并且在教师的引导下反思实习过程。可以说,上述五个方面的实践教学能满足社会学类专业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它们构成了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

2.诸环节实践教学的内容设计

实践教学的内容设计需要达到实践教学方案设计的目标,而且要能体现出实践教学方案设计的理念。目前华侨大学社会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包括两次各为期4周的社会调查、学年论文、各为期12周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四个主要环节,另有不占学时的寒暑假期间的社会实践。在设计这些实践教学的具体内容时,我们尝试将社会学干预的理念融入其中。

第一,社会调查的设计安排。社会调查是社会学专业固有的实践教学内容,它是最基本的实践教学形式之一。我们共安排了两次各为期四周的社会调查,它们担负着不同的功能。第一次社会调查安排在第四学期,学生主要将《社会研究方法》中所学的调查研究知识和技能用于实践,侧重于定量调查方法和技术的练习。调查的主题原则上由指导教师统一安排,学生需要根据既定的主题拟定调查问卷并利用问卷收集资料,然后尝试进行统计分析,鼓励学生将数据分析结果写成调查报告或小论文。第二次社会调查安排在第六学期,侧重于定性调查方法和技术的练习。调查的主题仍由指导教师拟定但不指定,学生可从中自由选择感兴趣的研究主题。学生要根据选定的研究主题拟定访谈提纲,还要选取合适的研究对象进行个案访谈,最后要对访谈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两次社会调查涉及社会学研究方法中定量和定性两种研究路径,这样安排可保证学生得到全面、系统的社会调查练习。需说明的是,两次社会调查的时间安排既考虑了两次调查练习的难易程度,也兼顾了课程教授的实际。学生在学习完《社会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应用》后从事定量调查练习,学完《定性研究方法》后从事定性调查练习,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二,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的设计安排。这一环节属于全校性的素质教育内容,需我们结合社会学专业的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学生可利用寒暑假的时间,自主选择社会实践和服务的主题或领域,根据需要选择人员组成团队来实施。我们鼓励学生将实践和服务结合起来,突显社会学干预的理念。如学生选择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这个主题,可选定若干个外来人口子弟学校,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以收集所需的资料,然后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的资料分析方法找出问题,最后就本次调查对象所出现的问题尝试给出解决方案,并身体力行。最终的目的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研究对象的现状。这个环节不仅锻炼了学生的实践技能,也磨炼了学生的身心意志,培养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第三,研究论文的设计安排。该环节包括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学年论文安排在第七学期,由学生自主选题,按照学术论文的格式规范撰写。此时的学生已完成了两次社会调查和一次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具备了初步的实践能力以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此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培养并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撰写学年论文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式。为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研究步骤和写作要领,我们特别开设了专业选修课《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本课程通过对范文的评析以及适当的写作实践,使学生逐步了解论文选题的原则,掌握查阅信息与文献资料的方法,熟悉论文的基本格式和写作规范,培养对论文写作的兴趣。而且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还可帮助学生将已学的理论类课程、方法类课程、数据统计分析等课程知识打通,形成统一整体。学生在修完该课程后撰写学年论文,会取得很好的效果。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学生可选择学年论文的主题及研究方式,但我们要求学生进行实证研究并写作论文,因为社会学的学科特征就是实证性,而且只有撰写实证分析类的论文才能真正锻炼学生全方位的研究技能。毕业论文虽然也是撰写学术论文,但它与学年论文的定位不同。首先,它是“命题作文”。学生只能在指导教师给予的论文主题中选择,这样就增加了研究和写作的难度。其次,它的要求更高。它是检验学生掌握社会学基本理论和方法的重要环节,学生只有在达到毕业论文的既定标准后才能获得学位。可以说,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反映了学生研究和写作能力的不同阶段。

第四,专业实习的设计安排。设置专业实习的目的是检验学生将所学专业知识融会贯通并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并为就业做好准备。学生可自主选择适合的实习机构,也可以在学校统一安排下进行实习,但都要按照拟定的实纲和实习计划施行。学生可从事咨询和公关策划、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市场调查、媒体编辑与评论、社会组织工作、社区工作等领域的实践实习。在该实践教学环节中,我们仍然可以融入社会学干预的理念。专业实习不同于单一的社会科学研究,除了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外,还要尝试找出可能的问题解决之道。在此过程中,社会学干预方法可得到很好的应用和发挥,且学生在真实的社会情境中,可尝试寻找可行的社会学干预途径。

第五,其他实践教学的安排。除了上述几项教学计划内的实践教学内容外,我们还积极利用“第二课堂”进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这些科技项目或比赛可为学生提供身临其境的“实践感”,学生可获得一定的研究资助,且通过比赛的形式,可激发学生投身学术研究的热情。适当利用好课外比赛的机会,既是锻炼培养学生能力素质的机会,也是检验学生实践能力的试金石。

3.诸环节的实践教学的衔接方式

在搞清诸环节的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以及确定不同环节的实践教学的内容设计后,我们可统筹优化诸环节的实践教学的衔接方式。第一,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衔接。实践教学是课堂教学、理论教学的延伸,为了实践教学有效开展,在理论教学方面要做好相应的课程设计。第二,课内教学与课外比赛的衔接。课内教学的目的在于技能的掌握,而课外的学生项目和比赛是最好的应用场合。第三,调查研究与实践实习的衔接。调查研究重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而实践实习还需在此基础上解决问题,强调社会学干预理念。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衔接,社会学诸环节的实践教学可以成为有机的整体,发挥出良好的人才培养效力。

五 实践教学方案设计效果

通过对现有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和体系的调整、优化,我们重新设计了实践教学方案。该方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在应用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能够真正有所收获,能够将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技能用于实际。在社会调研、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上的表现有较大提升,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大提高,学生应用专业知识的信心也有所提高。学生能够积极参加课内外的学术比赛活动,并且取得了优秀的成绩,如我专业的学生获得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福建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和优秀奖,这就充分证明了这套实践教学方案的有效性。当然,实践教学方案的设计不是一劳永逸的,它还需要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市场需求的调整而调整。此外,实践教学方案的设计要重视设计理念的融入,我们认为社会学干预的理念对社会学专业来说恰如其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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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红主编.社会学专业综合创新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M].咸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

[3]冯波、季蕾、陈文玲等.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计划的设计原则和实施效果[EB/OL].http:/// channel/shehuixuexi/view/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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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人才培养是高校教育的核心,实验、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手段。社会调查课程是实践性与理论性都很强的课程,作为一门基础性、交叉性学科,可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可操作的方法和具体的理论指导,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于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学生而言,该课程的首要任务,是使学生能够通过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来观察社会变化、分析社会关系、解释社会现象和把握社会规律,锻造作为一名管理者必备的素质与能力。传统的实验教学形式单一,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和手段落后,改革创新不足,学生学习动力不足,教学效果不明显。①必须努力尝试新的实验、实践教学模式,一方面是以理论内容为基础、以案例结合SPSS软件应用为手段的实验教学,另一方面是将现场模拟与实地调查有机融入到实践教学之中。

1 实验、实践教学模式的重要性与存在问题

实验、实践教学是以培养和提高技能水平为目标的实践性教学活动,相对于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具有较强的观察性、操作性和理论实践融合性等特点。由于理论教学的内容较难,借助实验、实践的教学方法可以增进教学实效。其一,通过组织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门、走向社会,亲历实地开展调研,强调学生参与及动手操作,从而激发学习的主动性,在实践中认知和提高,激发兴趣和探索新知的欲望;其二,有利于学生消化、验证理论知识,增强了理论的现实感和说服力;其三,有利于学生调动自己的综合能力以完成学习任务,以达到对理论知识的进一步理解消化,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以达到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传统实验、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实验教学过于教条刻板,遵循“预习报告+实验指导+总结报告”三部曲程式,这种程式只适用于学生自主学习意识较强的情形;二是实验、实践教学课程及其内容多从教的角度开发、设计,学生通常按照实验指导或教师预先设计好的实验方案进行实验,验证课堂教学理论,忽略了学生的主动探求、团队合作精神以及思维能力的培养;三是实验、实践教学的研究不够,未能将学科前沿性成果和现实管理中的新问题有效地引入实验教学之中,不能有效地提升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社会调查课程具有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性质,旨在教授学生有关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使学生扎实掌握社会调查研究的实际操作过程和技术。基于建构理论的教学方法,将教学过程从传统的“课堂讲授为主”转变为“实验、实践体验为主”,鼓励学生“像研究者那样”参与社会调查实践。要求学生根据课程教学进度,去完整地亲历一次调查课题的研究,充分发挥情境、协作、会话在知识生产与意义建构中的作用,使学生在科学规范的研究过程中建构起真正有益于自己的知识技能。②鼓励学生在调查的过程中独立完成收集原始资料、统计分析资料和撰写研究报告等任务。努力探索出一条结合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有机结合的新路。这种实验、实践教学模式是一种全方位的集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于一体的系统性训练,真正培养和提高了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

2 实验、实践教学模式的实施路径

实验、实践教学模式涵盖理论基础知识,实验、实践的目的,操作程序与规范、师生任务与分工,教学策略与评价等要素。具体可从课程体系构建、项目设置、项目内容编排、课外活动安排等方面,层次性地设置实验实践项目。

首先,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践教学设计。根据“实验育人”的理念,应当立足于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新趋势,并结合培养对象的新特点,针对存在的新问题进行。实行项目驱动方法,合理编排实验、实践项目表单。每一个项目的设计思路,主要考虑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方法或原理、时间、步骤、要求等。力图通过编制实验、实践指导书或手册作为教学的指导规范。具体而言,就是在整个教学计划学时内,老师必须根据课程内部逻辑关系开展教学,一方面讲解课程基本理论知识,讲解时注意调整重点、强调应用、注重操作,同时要求学生根据教学进度,以小组为单位,分步骤依次完成从调研选题、文献回顾、设计研究方案与问卷、收集资料、分析资料到撰写调查报告、汇报研究成果的一整套实践任务;另一方面,安排一定的学时,借助实验室计算机教学平台,根据设计好的实验项目,有机结合SPSS软件、实例与数据库,让学生学会应用SPSS软件,有效提高大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统计分析技能。同时鼓励学生以此课程的学习为契机,积极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社会实践创新训练项目,激发学生参与社会调查的热情。

其次,要认真做好各教学环节的执行与评估工作。作为社会调查课程的教师,不但要掌握社会学理论基础、统计学理论,而且还要熟练掌握计算机软件应用技术,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要有与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有一定深度研究方向的科研能力,才能很好地完成教学任务。③在课堂讲授中,重点让学生掌握:如何确定测量指标,如何设计问卷,如何进行访谈,如何对资料进行整理,如何对资料进行数量分析,如何撰写调查报告等这些与实际调查紧密联系的问题;课堂模拟训练主要针对资料收集方法的训练,如让每个小组结合自己课题设计出问卷和使用方法,然后进行课堂模拟训练,重点观察每个小组在特定情境下的互动技巧及效果,之后请学生进行评价,教师总结提高;实验室内主要进行SPSS定量统计分析实验,主要实验内容包括:描述统计、推论统计、均值分析、方差分析、相关分析、回归分析、因子分析等,要求学生学会正确操作步骤,并能正确地解读计算结果。在实验室教学场景中,要充分利用实验室教学网络实时监控系统,加强师生互动,实现师生之间的包括答疑、讨论和指导在内的沟通与交流;实地调研主要进行观察实验、访谈实验、问卷使用实验、摄像摄影录音实验等,鼓励学生深入到社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开展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收集调查资料,在社会实践中学会运用相关的调查方法与调查技巧。

3 实验、实践教学模式的教学成效

通过实验、实践教学模式的实施,社会调查课程的教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有效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参与积极性高。课堂讨论、现场模拟、电脑操作以及社会调研等多种教学形式的综合运用,大大丰富了课程学习内容,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基于建构主义的课程教学理念,打破了传统单向灌输式的教学套路,激发了学生自主学习意识,经由师生双边互动、学生间的互动、人机互动及社会场景中人与人间的互动,实现主体间性的意义建构。

二是使学生掌握了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和技能。通过课程学习,系统掌握了包括方法论、研究方式、具体技术三个层面在内的一整套研究方法,获得了观察分析社会的工具;通过实验、实践教学,有效实现了知识的迁移、应用和转化,提高了大学生实际的社会调研能力和水平,也为大学生就业和工作提供了帮助,为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提供了经验、思维和技能支持。尤其是实地调研活动的开展,增长学生的社会知识,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学生在学习其他课程、课外科技立项、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方面也因此受益,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三是增强了学生的科研能力和探求精神。通过实验、实践教学,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更强了。学生在论文写作方法上,逐步实现了从以文献研究为主的理论分析转向以社会调查为主的实证研究的转变,资料的处理和统计分析能力也加强了,结合材料分析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科学研究意识得到强化在表现为遵循和贯彻实证主义方法论进行调查研究,在紧密结合社会事实理解和分析问题的同时,还注重对调查设计和调查过程进行反思。大部分学生通过亲身参与实践,掌握了社会调查研究的一般流程和具体方法,为以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科研活动提供了经验积累和方法支撑。有多个小组在此基础上成功地申报了校级大学生社会实践创新训练项目。

四是通过小组实验、实践活动,使学生深切认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的社会调研活动,要求每个小组要充分调动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分工与协作,明确任务、角色、职责与关系,通力协作,群策群力,共同努力完成既定的调研任务。在此过程中,大家共同寻找调查课题,共同起草调查设计、调查问卷、共同进行问卷收发、共同分析讨论调查资料,每个人都有充分发挥个人才能的机会,同时也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和通力合作的快乐,感受到尽职尽责和团队精神的重要性,学生的合作沟通能力提高了。通过小组实践,学生真切地认识到了社会调查实践的重要性,并以积极的态度以实际行动争取和参与各种社会调查实践,学生关注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越来越高。

本文系安徽财经大学校级教研项目《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实验实训教学(ACJYYB2013037)研究成果

注释

篇(8)

社会调查旨在构建一种有助于学生投入社会生活、亲历实践的学习过程,它是一种对知识的主动探求、重视实际问题解决的积极的研究性学习的方式。根据近几年的教学实践的探索,认为运用社会调查的方式,把访问材料引进课堂来激活课堂教学,使政治教学焕发勃勃生机。

一、依据教材内容和地方特色,确定课题

学期开始制定教学计划时,教师在熟悉本学期初中政治课教材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有意识、有目的地选择一些能引起学生普遍关注,同时学生又乐于去探究的社会问题和热点,确定若干个教学专题,依此作为切入口,把教材的每一个章节的具体知识点设计到课题中,便于学生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借题发挥”。

二、鼓励学生深入社会调查,尽显个性魅力

篇(9)

2、报告内容包括:实践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过程、发现的问题、结论、效果.

3、表格填写说明

(1)实践时间:2011.7.15——8.15

(2)实践课题即调查报告的题目“关于××的调查报告”

(3)报告内容:表内填写200——300字概括内容,报告附表后

(4)经实践单位填写意见,实践单位盖章后,指导教师批注指导意见,并评出成绩统一交回电大。

4、评分标准:优(90分以上)出勤情况好,态度积极,能力强,实践效果好。良(71—89)出勤情况比较好,态度比较积极,能力比较强,实践效果较好。及格(60——70)出勤情况一般,态度一般,能力一般,实践效果一般。不及格(60分以下)出勤情况不好,态度不积极,能力不强,实践效果不好。

5、社会调查和论文存在一张光盘上,正文存档一份。打印要求;纸张设置在A4纸上,标题三号楷体加粗,正文宋体四号 。

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1、 帮助学生选题,选题范围必须是结合本专业,题目大小适

中。

2、 禁止学生全篇下载网上论文,抄袭刊物上发表的文章。

3、 要求专科学员撰写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本科不少于

6000字。

4、 格式规范(具体按论文封皮要求)。

5、 学生交回论文必须是草稿、定稿、正本(有封面),有修

改的痕迹,并含光盘一张。

6、 教师批语审批表针对学员论文进行评价,封皮的评语对学

员写作过程评价。

篇(10)

[论文关键词]未成年 刑事案件 社会调查 专业社会工作机构

引言

1985年5月,《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北京规则》)对社会调查制度作了规定,其第16条第1项规定:“所有案件除涉及轻微违法行为的案件外,在主管当局做出判决前的最后处理之前,应对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环境或犯罪的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查,以便主管当局对案件做出明智的判决。”第17条规定:“主管当局的处置应遵循下列原则:采取的反应不仅应与犯罪的情况和严重性相称,而且应与少年的情况和需要以及社会的需要相称。”而后在2013年1月1日,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实施,并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这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目前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一致认为对未成年人做刑事社会调查十分必要,但是在社会调查的主体、社会调查内容、社会调查的报告的法律定位、社会调查资金、司法成本控制等问题业内一直存在争议。笔者结合在社区工作经历和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其引发的一些思考,仅就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主体问题展开论证。

一、公安机关为社会调查主体

公安机关为社会调查主体。理由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可以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等内容进行更全面、深入的调查。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对未成年犯罪案件是否立案或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是作治安处罚,还是提请检察院批捕逮捕都需要其作出决定。除对犯罪行为等案件事实情况进行调查外,还须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个人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

笔者认为:首先,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接触犯罪分子和违法乱纪的人员较多,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已有一种思维定势,并且已经对案件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带着这样思考方式很难在做社会调查时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其调查结果是否符合中立原则受到怀疑。其次,公安机关的首要职责是侦查,对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很有可能只做与案件相关的调查,却忽略与案件看似无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心理状态的形成原因、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改变其性格等突发事件,所以公安机关的社会调查可能会有失全面性。最后,公安机关任务繁重,如果再开展细致的未成年人刑事社会调查可能会造成公安机关任务量增加,影响其他刑事案件的侦办。当然为了预防此类未成年人再次犯错误或者犯罪,可以提请社工或者学校、家长对其进行帮助教育等活动。

二、检察机关为社会调查主体

检察院担任社会调查主体。理由是:通过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展社会调查,可以使检察机关全面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背景资料,以便在庭审时对其进行教育,为人民法院正确量刑提供参考依据,并将有效地提高检察机关的公诉水平,真正体现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笔者认为检察机关不宜作为调查主体的理由与公安机关类似,另外从做未成年人刑事社会调查实践过程中发现,让检察院做社会调查在时间上就比较困难。以捕前社会调查为例,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捕7天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7天时间包括提审、研究决定、报检察长批准时间较紧迫,即使能够做社会调查,调查也可能不全面,可参考性比较低。在侦查阶段的案件是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的案件,认为案件情节比较严重,应做社会调查。有观点认为在公安机关做社会调查,调查报告可以应用到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但是笔者认为,公安侦查阶段对提请批捕的做了社会调查,但是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较轻,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可以从轻处理,不予批准逮捕,那么这在公安侦查阶段的社会调查显然是公共资源的浪费,提高了司法成本。另一方面,有可能在审查起诉阶段未成年人或是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对案件或未成年人产生重大影响,这时仅依靠公安侦查阶段的社会调查报告很显然不够全面。所以笔者认为,公安侦查阶段应更注重案件本身的侦查,而对于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可以放到检察起诉阶段,对于确定批捕、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必要的社会调查,既节省司法成本避免重复调查又保证了案件和嫌疑人调查的全面性。更重要一点是,在检察院的批捕和起诉阶段刑事诉讼法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侦查阶段的时间控制范围比较大,如果在检察院阶段开展社会调查,有利于减少对未成年的羁押时间。

三、法院为社会调查主体

法院担任社会调查主体。理由是:未成年刑事社会调查结论对于量刑具有重大影响,委托他人调查难以确保其结论的真实性,所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主体应该是法官。法官作为刑罚裁量的主体,为保证量刑适当,应当对犯罪人的个人情况亲自调查,这种调查本身就是形成量刑结果的过程。

笔者认为此种做法略有不妥:首先,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是在听取控辩双方辩护后依据法律做出判决,是具有中立地位的,如果法官主动参与为辩方的社会调查,与法院的审判立场要求是相背离的。其次,法官在调查过程中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也会或多或少地影响法官的主观评价,进而影响案件的公正裁决。最后,从现实情况来看法院每年处理案件量大,若再负责专业化的社会调查,即使有时间做社会调查,调查结果的质量难以保证。法院审判过程中对被告人的情况了解可以参考公安侦查阶段或者批捕起诉阶段的社会调查报告,当然对于调查报告是否有证据地位、法官是否采纳这又是另外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笔者倾向于法院应采纳社会调查报告作为重要的依据并在判决书上有所体现,除非证据法修改或者有相关司法解释说明社会调查报告应当作为证据使用。

四、社区司法矫正组织为社会调查主体

从工作实践中看,负责社区矫正的主要力量一是来于街道的司法所,一是来于社区的居委会。具体来说,司法所主要是对监外服刑人员的监管保证其在监外服刑期间不违法乱纪;居委会观察监外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向司法所汇报,对于监外服刑人员在生活中出现的困难提供帮助。司法所有一定的矫正经验可以对监外服刑的未成年犯或者公检法机关认为有必要矫正的、还不够起诉或者判刑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帮扶教育,但法律没有赋予司法所在侦查阶段、捕前、诉前、审判阶段社会调查的权利。有观点认为居委会最适合做社会调查主体,但是笔者恰恰认为居委会做社会调查有着最大的弊端,就是保密性不够。“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是对未成年人隐私最大的保护,居委会设立在未成年人家庭住所地,一旦居委会开展调查不能保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保密性,有可能使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可能适得其反,增加未成年人的抵触情绪,不配合社会调查。居委会进行社会调查其专业性也是笔者怀疑的一点,就目前北京社区工作人员的文化水平看,除近几年引进的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外,其他工作人员学历普遍不高,更不用说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北京市内随着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的招聘和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的社区普及会有一定的改善,但是仍不能满足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主体的条件。

五、社会工作事务所等社会服务组织为社会调查主体

设立专职社会工作所,由专职社会调查员或者吸收具有专业功底的兼职社会调查员。社会调查本身就是一个专业术语,成为一名优秀的调查员最好具备心理学、医学、精神病学、教育学、社会学、人类学和行为学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只有这样,才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综合分析,解释其犯罪原因,评价其人身危险性和人格的缺陷。同时找出教育、感化和挽救少年被告人的“感化点”,为之后的是否进行监护教育进行铺垫。由此可见,设立专职的社会调查人员或者吸收具有专业功底的兼职调查人员的模式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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