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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1959年《财政法组织法》(LOLF)确立了法国财政预算的基本框架。期间,该法令虽多次被修订,但仍然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2001年8月,原法国总统希拉克颁布了新《财政法组织法》,明确提出建立以结果和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方法编制的预算案。该法案被认为是法国公共财政的一次重大改革,它给法国财政预算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带来了显著变化。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使法国的公共行政从传统的官僚模式走向新公共管理模式,公共服务领域从此也开始面临一连串的重大改革。
二.改革的背景
1.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影响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技术变革、全球化、信息化和国际竞争的挑战,许多国家的行政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以韦伯的官僚理论为代表的、等级深严的传统公共行政制度在支配整整一个世纪的漫长年代后,正转变为公共管理的、责任的、服务的、企业化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形式。
新公共管理理论源于欧美国家,最早由英国前首相柴契尔夫人提倡推行。随后该理论在西方国家逐渐受到重视。美国学者戴维·奥斯本在其著作《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中提出了“再造政府”的理论,并强调“再造政府就是用企业化体制来取代官僚体制”。[①]戴维·奥斯本认为,在传统模式下,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力不从心,窘态百出工商管理论文,因此该模式应当被改革。戴维·奥斯本提倡政府在有限资源条件下,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和提供更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同时,政府应当拥有一定的公共企业精神,并学习或运用企业管理的基本理念及做法,运用私人企业管理技术以及用结果指标来评估绩效,让政府更具活力及竞争力。
在戴维·奥斯等学者的推动下,新公共理论的影响日益扩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特别是西方经合组织(OECD)的会员国,相续进行了改革,提出了“绩效政府”的理念。法国在这方面虽然改革起步较晚,但是也出台了相关的法令,加快了行政改革的步伐。主要内容有:改革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取消对各地方政府的监管,扩大地方政府权力,扩大地方民主,增强地方民选机构的权利等等。
2.改善法国政府财政赤字的迫切需要
从法国国内看,法国的公共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法国历届政府站。2005年,法国公共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已经远远超过了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60%的上限,达到了66.8%。同时,西方各国政府都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府机构、改善公共财政管理,而法国却相对滞后,这就迫使法国政府加快了行政改革。从2000年以来,法国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失业率上升、国内投资与需求大幅度减少,这造成了法国财政收入锐减。与此同时,为实施经济刺激计划,法国政府又大规模投入资金。这导致法国公共债务规模明显扩大。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与1959年以来形成的预算体制相比,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变革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预算的绩效的管理。在过去,各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是分割孤立的,完全由议会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拨付。在这样的机制下,预算项目很难体现各种计划的性质也很难明确各级行政管理者的责任。新《财政法组织法》运用绩效机制来推动财政预算,重新建立了财政预算机制。新机制使得各级管理者的责任明确、国家政策连贯而紧密。该机制把财政预算分为“任务”(mission)、“项目”(programme)、“行动”(action)。“任务”是财政预算的最高级工商管理论文,体现了国家的主要公共政策以及相应的财政预算安排。同时,若干个“项目”组成了某个“任务”。“行动”又把项目的各项计划具体化。
新《财政法组织法》规定,各级、部门必须建立下一年度的行政计划与工作安排;同时,每项具体计划的效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并把结果反映到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中。
2. 项目的行政负责人责任更为明确、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另一最大的亮点在于,除了不能触动人员工资之外,只要能保证项目目标圆满完成和提高工作效率,各行政部门项目负责人可按实际情况自由调度资金预算。同时,为了保证项目负责人的公正、廉洁,该法案还规定必须强化行政部门内部审计职能,使每个公共政策项目执行者承担了更多的义务与责任。 3.强化了议会对财政预算的民主监督力度。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后,议会是最大的受益者。它对财政预算的监控力度得到了空前的加强。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政预算更为透明。根据新《财政法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当政府向议会提交国家未来四年的发展报告的时候,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的来源,以供议会调查、审议,从而提高财政预算的真实性。其次,扩大了议会对预算批准的范围。得益于财政预算的分任务管理与绩效管理机制,议会可以通过讨论国家公共政策与发展策略来决定对某项任务是否赋予相关财政预算支持,从而大大提高了议会的决策者的角色。在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前,议会由于缺乏必要的时间与手段,只能针对整个国家财政预算的一揽子计划进行投票。只有约占6%的财政预算真正被议会深入讨论研究。新法案实施之后,“任务”、“项目”、“行动”与它们所需要的财政预算一目了然,议会成员可以从容不迫的进行讨论和投票。最后,公共政策与财政预算捆绑进行表决,提高了议会地位和权利。一方面,决算法草案的审议时间缩短、效率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审议的宗旨不再是对财务报告进行技术和形式上的修改,而是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并对每个项目的结果、成本和使用进行分析。
四.新《财政法组织法》对公共服务机构的影响
配合新《财政法组织法》,法国从希拉克政府到萨科齐政府,都对公共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渐进式改革。萨科齐的政府改革目前正在进行工商管理论文,无法考察其最终效果,但是其部分改革措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应当承认其改革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减少了财政支出。由于公共支出明显上升,威胁到了法国的财政与金融安全,萨科奇政府制定和实施了称为“公共政策全面修订” 的全面改革计划,旨在对公共支出进行结构性削减站。这项计划确定了很多改革目标:实现政府机构现代化;改善为公民和企业提供的服务;确保公务员能够因为工作而得到更多的表彰;以及推广注重效果的文化。其整体目标是用更少的资源,取得更好的成效。该计划是法国政府全面转型的范例,它由370项经过开支审查筛选出的举措组成,同时,每个政府部门都必须节约开支和提升效率。
2.大幅度的减少了公务员数量与规模:法国公务员的数量从2003 年开始减少,减少的幅度逐年加大,到了2007 年,退休的公务员人数介于7万到8万人之间,而该年就裁减了1万5千 个职缺。[②]如今,萨科奇政府实行每两名公务员退休后只补充一名新公务员的政策。行政人员的开支从而大大减少。
3.对公共部门进行分类改革。现有的公共服务部门被分成三大类:一是关系到民生与社会稳定的教育、公共卫生等部门,将继续由国家管理;二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战略意义的领域,具有一定商业色彩的军工、航天和核电等部门,国家将继续控制;三是可以向私人资本开放的其它的部门,如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领域内国有企业垄断将被打破,私人资本获准进入。
4.行政部门的创新改革。主要有两项:一是预算法采取“目标管理”原则,各行政部门将根据目标制订预算;二是对政府各部门引入外部审计,同时对岗位任务和人员设置等深入调研并提出现代化管理建议。
5.强化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公共部门的各项公共事务分为“任务”、“项目”、“目标”、和“指数”。“任务”是指各项社会事务,如交通、社会治安等。“项目”是指细化后的各项“任务”,如在就业“任务”中,就有增加就业的“项目”;“目标”是每个项目要达到的目的,如增加就业的“项目”中就提出要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目标”。最后,“指数”是指量化后的结果,主要用于评估各项措施是否富有成效。如在采取新措施后,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的数量等等。
法国政府在推进公共部门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以法国内政部为例, 2005年法国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低于5000人,与2002年相比受伤者减少了25%,而死亡率则减少了36%,创历史之新低。与2002年相比,违法活动减少了8.2%,在公共道路上的违法活动则减少了20%。[③]
五.借鉴与启示
法国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工商管理论文,其公共部门颇具特色,它在整个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着十分关键作用。虽然由于政治体制和国情不同,不能引入他们的所有做法,但他们绩效考核的理念、严格的责任机制,对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绩效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1.深化市场化改革,减少公共部门监管。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社会,全球一体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在法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早就是一个现实。在我国,一方面,民众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开始寻求公民参与的过程来充实公民生活,来有目标地表现公民意识,并学习表达自己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另一方面,政府行政官僚的扩张,经常造成公共部门逐渐远离其所服务的社会大众,忽视民众的的真正需求,甚至引发社会冲突。在新形势下,要解决事业单位中的绩效改革问题,其基本点还是应当立足于对公共部门,包括对事业单位权利的限制和对公平性的追根问底。只有在上层建筑中确立了公平性与市场经济的自由与充分竞争,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和创造力。没有一个完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作为社会子系统和公共部门的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效果也无法保证。所以,政府、事业单位不能既当游戏的裁判又做选手,它们应当把主要精力用到保护公正与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2. 重新认识公共部门的本质。高绩效政府组织是指政府组织以绩效评估体系为标准,以最低的管理成本取得最大的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度的一种管理模式和组织形态。它强调了以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作为产出的最终标准。法国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根本目的是在于提高公共部门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为公众更好的服务站。对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一方面,其“绩效”必须最大程度地凸显其社会公益性,并抑制、克服其可能潜在的自利性和营利性;另一方面,其“绩效”还必须同时依循各自具体行业的内在要求,凸显其独特的公益价值。在我国,目前许多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做得不尽如人意。事业“绩效”应有的内涵和标准均被严重异化、扭曲。所以,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改革工商管理论文,不能不首先从理清什么是事业绩效开始。我国的事业单位属于公共部门,所以它们的绩效应当是“公共、公平和责任”。
3.绩效考核制度应伴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从法国经验看,财政绩效管理伴随着政府管理理念提升,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政府管理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法国2006年执行的新预算案看,最大的特点就是建立了新的结构。新结构分为“任务”、“项目”、“行动”三级。每一个级别都有相对固定的行政负责人。这就使得各部门公共政策项目负责人拥有更大的自由度和承担更多的责任。而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与管理体制仍然沿用传统的模式,它与事业单位甚至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体制改革无法匹配。
4.应当强化公众与人大对事业单位绩效的监督与评估作用。法国议会是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最大受益者,其角色因为新《财政法组织法》而强化。议会有权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由此可以具体知道公共支出的去向,增加了公共预算的透明度。在我国推进事业单位绩效改革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如何量化,考核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具备公信力是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一个难题。由于缺乏可以借鉴引用的办法和模式,很多地方和单位的绩效考核变成了“官绩效”“一言堂”。因此,绩效考核需要考虑多维度考核,以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鉴于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应当作为绩效考核指标,让学校、医院所在的社区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到绩效评价中来,提高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1]任青霞:有限政府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研究,2004(1).
[2]陶学荣:公共行政管理学导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Pierrick Le jeune:la function publique face a la culture de resultat[M].Bruylant,2006.
随着世界各国相继步入全球化、信息化时代,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给西方各国带来了政府机构臃肿膨胀、官僚主义现象严重、管理成本无限增长、行政效率越发低下等诸多问题,导致了严重的政府财政危机和政府信任赤字。"80年代以来,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掀起了政府再造的浪潮。新形势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行政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十七大进—步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这要求我们构造出适应、能驱动社会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回顾
行政管理体制是行政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结合,参考一些学者的定义,本文这样定义:行政管理体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推行其政务所建立的组织结构体系、权责体系、运行机制、法规制度及其相互关系的总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和2003年进行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并取得了显著成绩:1.机构改革取得良好成效,机构庞大、人员臃肿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2.公务员制度基本建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3.政务公开的推行,使行政管理活动逐步走向公开化、法制化;4.行政法制建设取得很大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审批过多、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行政管理成本居高不下,这些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持续和深化势在必行。
二、行政体制改革存在问题
(一)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1.政府与市场关系不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是最基本的手段,市场起着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但又必须通过政府宏观调控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当前存在主要问题是政府过度干预经济,直接从事或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使得企业和个人依附于政府,缺乏独立性、自主性和创新动力,现代企业制度难以真正建立。
2.政事不分。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职能划分模糊,政府机关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来控制事业单位,包揽本应由事业单位行使的权力、承担的职能;事业单位承担了本属于政府机关行使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职能。政事组织不分,政府机构与事业单位之间没有清楚的组织界限,事业单按照干部管理模式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领导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事业单位组织依照行政机关的方式运行。政事产权不分,政府是事业单位的出资人,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高度依赖政府财政。
3.政社关系不畅。一是乡镇基层政府与村民组织的关系不融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不能做到"还权于民”让村民自主解决自身的问题,由引导、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抑制农民的积极性。二是城镇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关系不是很顺。基层政府对于发展非政府公共组织的作用不是很重视,政策扶持也不到位,习惯于政府直接从事社会服务或公益性事务。最后是财政预算普遍缺乏公共社会服务预算以及激励慈善事业的税收政策。对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服务团体,许多地方政府未能给予必要的资助或"购买服务"。
(二)行政权力配置不科学
首先,党政不分的现象依然突出。在行政权力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党委的领导意图很可能包办或代替政府行为。其次,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分权不明,职责不清。由于上下级政府之间在管理区域上是重叠的,随着事情本身重要性的不同,许多属于下级政府管理范围内的事情被上级篡夺。再次,内部层次结构叠床架屋。"多头管理、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状况依然存在[2],"造成协调成本加大。最后,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自主权’"这一矛盾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会引发中央统一的宏观调控政策与地方利益的冲突,要么是中央的宏观调控失效,要么就会挫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管出现哪种情况,都会影响我国改革与发展的进程。"
(三)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国家财政压力大
据统计,我国财政供养比例50年代为600:1,70年代为155:1,而现在却为40:1。2000年,全国财政供养人口4290万,按该年度党政机关10043元的平均工资计算,一年的人头费就达4300多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13380亿元的32%。在这样的情况下,财政收入的相当一部分被用来供养人员,形成了"吃饭财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只能用极小一部分财政来发展公共事业,造成公用基础设备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和效果。
三、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对策思路
(一)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的转变意味着首先要对政府职能重新进行定位,它应该以强化和扩大政府公共服务为核心,并把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这是因为:一,民众对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向公共服务方向转变。二,政府担任公共服务的角色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财政支出应逐步向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方向倾斜;扩大就业应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实现公共治理的公众参与,稳妥地培育非政府公共组织,等等。这些都要求必须实现由传统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职能转变的基本途径是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建设有限政府。"将它们原来承担的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剥离出来,使这些职能回归社会和社区。〃职能转变后的政府主要从事宏观调控,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
(二)政府机构改革
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影响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轨迹。因此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朝着有限政府和法治政府的方向发展。因此政府机构改革必须要,建立刚性约束法律制度,实现机构编制法制化。1982年12月10日颁布的《国务院组织法》虽然有效,但内容过于简单。现行政府机构和人员编制所遵循的三定方案(1998年)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已经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但措施显得过于具有原则性,不易操作,编制立法必须尽快进行。没有刚性的法规作为机构改革坚强有力的后盾,机构改革的成果就难以巩固。二,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在政府财政的给付制度方面,对各级政府、部门预算进行严格的审核,严格按照编制规定进行财政拨付。三,加强人大的监督作用。防止人大及其常委会尚未对政府预算进行审议就已经执行,最后不得不予以追认的现象出现。
(三)行政权力结构的调整
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问题之-就是行政权力关系的重新调整。合理界定党委与政府之间的分工,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而不是行政领导,要把政府的权力还给政府。在中央与地方政府权力划分上,要在坚持中央宏观调控权力、维护中央权威的前提下,着重下放权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地方政府之间、部门之间要建立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和合作之间,明确职能,界定责任。
关键词 中职体育 教育 管理
一、中职体育教育管理的概念
一般地说,教育管理的概念有两个主要渊源:行政学渊源和经营管理学渊源。在行政学看来,教育管理涉及国家从宏观上控制和管理教育事业的问题,因此称为“教育行政”,是一般行政的一个部门。而按照经营管理的看法,管理只是一种经营活动,管理活动有助于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与行政学相比,经营管理论侧重于教育管理的微观方面,如一所学校的管理。
体育词典对体育教育管理的解释是:“为贯彻教育方针,实现培养目标,根据体育教育的目的、任务及其规律,对体育教育系统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的过程,体育教育管理包括体育教育行政工作管理和学校体育工作管理两大部分:体育教育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有贯彻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法规,从总体上对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规划、计划和协调,确保体育教育的正确方向,编制体育教育计划,制定体育教育的规章制度,调整体育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种比例、层次和结构,确定合理的体育教育管理体制,审核体育教育经费,对各级各类体育教育机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与评估等。学校体育工作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工作,体育骨干队伍的管理,体育教学工作的管理,课外体育工作的管理,体育宣传、信息资料的管理,学生体质测定和评价工作的管理,体育经费、场馆设施、器材的管理。”
体育教育专为我国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体育管理人才和强大的师资力量。多数体育教育专业毕业的学生从事体育教学、体育科学研究、体育管理、社区指导等方面的工作,为全名健身计划的推进做出了贡献。体育教育作为一个特殊专业,较其他专业不同,他们生性好动,散漫,自律性不强,这给体育教育管理工作者带来了难题,因此探索新时期、新背景下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模式己成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体育教学管理内容衔接的问题
体育教学内容的衔接问题在学校体育领域是一个争议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近年来专家学者注意了中职体育教学内容衔接问题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职体育教学内容衔接缺乏整体进行研究,存在低层次重复问题;二是某一体育项目教学内容衔接问题尚欠缺深入细致的研究;三是阶段与阶段之间的教学内容相对比较独立,教学内容缺乏衔接。随着学生年龄增长,根据学生年龄和心理特点,逐渐加大相关体育知识的涵盖范围。目前体育教学内容衔接存在的问题和体育教学管理衔接问题的处理,是构建体育教学内容所遵循的和原则。
三、体育教育管理中树立人文体育观
人文体育观是指以人为尺度、以人的发展为终极目的的一系列体育思想、理念。它是从人的自身的角度出发对体育所形成的认识,它强调人在体育实践中的主体地位,强调发挥人的潜能和创造力;强调体育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当代,具体体现为对人的全面现代化的追求。从人文体育观包含了“人文”和科学两种要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和用科学的方法促进人的现代化的科学精神的融合。
人文体育观与素质教育相契合,它要求在体育活动中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强调体育的功能是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树立人文体育观可以改变以往过分强调体育对人的生物功能改造的工具理性,从而关注体育活动中人的价值,人的情感体验,从价值理性出发重新审视体育和体育教学。在人文体育观指导下的体育教学,可以使体育教师在选择教学内容时考虑到学生的兴趣爱好,把学生的需要作为选择教学内容的标准之一。树立人文体育观还可以指导教师在组织教学、选择教学方法时,一方面考虑方法的科学性,同时考虑方法的人文性,强调体育的育人功能。
体育教学伦理蕴含着人道主义、正义、自由、责任、尊重和关爱等伦理精神。人道主义在体育教学中表现为尊重学生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确立面向全体学生和学生个体全面发展的价值观。体育教学中正义体现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给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他们发展的机会。体育教学中的自由包括教师的自由和学生的自由两个方面。教师的自由包括学术自由和组织教学活动的自由。学生的自由包括理智的自由、活动的自由、人格自由和人生自由几个方面。体育教学中的责任表现在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对社会和国家负责,教师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为学生的发展负责。体育教学中的尊重包括承认性尊重和评价性尊重两个方面。对教师的尊重指对教师角色的尊重和对教师榜样作用的尊重。对学生的尊重是指把学生作为体育教学的目的,给予每个学生应有的赞许。体育教学中的关爱蕴含着尊重和公正。体育教师的关爱表现在对学生安全和个体需求的关注及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尊重。
四、结论
本论文以新时期、新背景下教育部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为指导,对当前形式下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深刻的分析,并提出对策。期望通过对本课题的研究,可对我国相关专业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研究提供一点参考性的意见。
参考文献:
[1] 徐涌金,章珺.试析加强中职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01).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起源和涵义。
公司社会责任思想最早出现在20世纪初期的美国,1916年芝加哥大学的克拉克(J.MauriceClark)在《政治经济学论文"target="_blank">经济学刊》上发表的《改变中的经济责任的基础》一文中写到“:迄今为止,大家并没有认识到社会责任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是可查实的、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文献。然而,克拉克虽然最早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但是他并没有给出公司社会责任相应的概念或定义。直至近四十年后,鲍恩(HowardR.Bowen)才首次明确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鲍恩1953年的划时代著作《商人的社会责任》被公认为标志着现代公司社会责任概念构建的开始,其将“商人的社会责任”定义为“商人具有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去确定政策、作出决策和采取行动的义务。”
公司的营利性和公司的社会责任并非是绝对对立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若只强调公司的营利性,则会导致公司为了营利而不择手段,尔虞我诈,不惜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这将导致整体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和不安,最终也不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若只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则会令公司背上严重的负担,挫伤公司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最终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停滞不前,同时也损害了职工、消费者等与公司相关的主体的利益。因此,应当用公司“利润最优化”取代“利润最大化”,即公司在为股东追求利润的同时,适当地兼顾公共利益,在满足股东对利润的需求时,又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达到公司的营利性和公司的社会责任两者之间的良性相互作用。
在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通常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这些社会利益包括债权人利益、雇员(职工)利益、消费者利益、中小竞争者、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等内容。
二、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立法的现状。
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一次以法条的形式规定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法》采取了“应为”
模式的法律规范,强调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这显然与授权性、鼓励性法律规范迥然不同。从约束规范上看,既有法律,又有道德;从约束主体上看,既有政府,又有社会公众;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内容来看,这显然应当理解为公司的一项硬任务、一项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义务。《公司法》的新规定,说明公司已经逐步成为市场中最重要的主体和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公司的一举一动,将影响众多与公司利益相关的社会利益。因此《公司法》对公司的社会责任加以规定,是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现状和世界潮流的。然而,或由于立法水平的限制,或出于对减轻公司负担、促进公司发展的考虑,《公司法》中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和漏洞。
首先,《公司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过于狭窄,不够全面。《公司法》及一些相关法规对公司职工的利益保护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然而它对于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消费者、当地居民等,公司应当如何尽社会责任以及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限度却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以当地居民为例,公司对其所在地居民的责任主要体现在环境保护上,但是在当前的公司法中对这方面的规定却是空白的。而在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中,也仅仅是对公司的排污标准和处罚标准作了相关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在发生了重大污染事件,致使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后相关部门才对肇事公司进行查处整顿。
因此如何在事前对公司进行法律规制,防患于未然,这就显得极为重要。
其次,《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即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究竟是基于法律义务的要求还是道德义务的要求。我国《公司法》强调公司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却没有说明义务的内容,这又给人产生一种公司的社会责任仅仅是一种道德责任的感觉。这样的一种模糊性的规定客观上带来了实施的不便,因此有必要分清公司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其应尽的道德义务的关系。因此,明确公司的社会责任的性质,有利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杜绝公司以道德责任无强制执行力为由而逃避社会责任。
再次,《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社会责任可诉性不明确。
《公司法》尽管规定了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但是却没有对公司如果不承担社会责任时应承担何种后果、公司的利益相关者能否以及如何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以保护自己的利益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如果不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可诉性问题作出规定的话,公司的社会责任制度将仅仅成为一种摆设,而无法落实到社会经济生活中。
三、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与完善。
1.完善与公司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和司法的力度。
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和性质,应当在公司法中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明确例举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并通过《劳动法》、《消费者效益保护法》、《产品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体系。另一方面,劳动者和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弱者地位决定了要切实保护劳动者权利和消费者权益就必须辅之以行政行为,加强管理论文"target="_blank">行政管理和监督。因此在执法和司法上,应当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公司滥用经济力量,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同时,加大对损害社会利益行为的处罚力度,将成为维持和贯彻公司社会责任的最后一道屏障和最有效的防线。
2.改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消费者与其他非股东利益代表在公司机构中的参与制度。
我国200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一次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利益相关者,并明确提出上市公司在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然而,仔细研读后却不难发现,该项规定仅具有指导作用,对于公司却并无真正的约束。其原因在于在当前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公司中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决策机构———董事会往往都由股东或者代表股东利益的人组成,因此在公司的运作和决策中,都是以实现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和出发点的。促进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应当从公司的内部着手,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使更多的利益相关方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来,使公司的经营真正能够体现社会整体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
3.建立披露信息机制和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
在我国当前的信息披露机制下,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仅限于公司的财务和业务等信息。但是,随着公司的壮大和发展,公司的一举一动已经影响到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有必要扩大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如公司的债务情况、企业内员工权益的保护状况、商品质量及消费者投诉状况、环境污染状况、社区关系状况等也应当纳入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企业以追逐利益最大化为行动纲领是无可厚非的,这是企业创新的重要激励因素,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驱动力。因此,加强公司利益与公司社会责任的一致性,是促使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根本途径和方向。建立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能够使公司的社会责任与营利性目标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企业发展的持久动力。
4.借鉴国际经验,引导公司参与社会责任标准认证。
所谓转型期,指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导致中国社会形态的改变,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层面的改变。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政府的管理论文"target="_blank">行政管理理念正在从传统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理念向现代的民主行政理念转变。而民主行政理念必须建立在坚实的民主政治基础上,不仅需要制度上的配合,更需要从文化与治理观念上着手。事实上,公民参与是实现直接民主而且有效的一种方式,而目前,我国公民在参与公共政策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对其中主要的障碍作粗略的分析,以期对推进我国公共政策民主化进程有所裨益。
一、公民参与的概念及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意义。
1.公民参与的概念。
所谓“公民参与”,就是为了落实民主政治、追求公共利益及实现公民资格,由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从事包括所有公共事务与决定的行动,这些公共事务是以公民本人切身的地方性事务为基础,再逐步扩大到全国性的公共政策,因此,可以由每一个公民时时刻刻的关心与适时的投入来实现;而公民参与的行动必须是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并且依参与者根据本身所拥有的知识与能力、花费的成本、预期的影响力等,理性地选择最有效的途径与策略[1]。
2.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意义。
(1)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有助于提升公共政策的科学性。信息的完备是公共政策制定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共政策制定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由于政府在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自身的局限性,以及信息的有限性,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公民的积极参与,可以为政策制定提供丰富的信息,很好的弥补政府的这一缺陷。因此构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机制,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提供多种方式,通过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充分利益博弈整合公民的利益诉求,是公共政策建立在利益得到充分表达和相对平衡的基础上,降低政策成本,提高公共政策科学性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2)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有助于公共政策的贯彻执行。公民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地位不容忽视,这是因为政党和政府制定的政策所要解决的社会公共问题都与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大多数现代国家里,特别是人口众多和地域辽阔的国家中,公众不容易直接对中央政府的决策发表意见,但可在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中发挥更重要和更直接的影响作用。
有许多政策只有依靠公众的合作与参与才能得以贯彻执行,如环境保护、社区发展、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政策,若没有公众的支持,即使政策制定出来了,贯彻执行仍相当困难。要保证政策有较高的支持度,就不能忽视政策制定中公民的有效介入[2]。
二、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困境。
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在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这样那样的困境。就现阶段而言,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主要障碍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文化因素的制约。尽管民主社会最大的希望是,公民个人最大限度的参与政治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这种参与将培养人类能力并因此获得人性的全面发展。但是,我们知道,公民从年轻时代首先学习的就是“如何更好地服从”这门课,只是后来才了解到权威不过是约定俗成的东西。直到成年期,才真正发现可以参与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这时,传统的文化意识已经把公民变成为一个顺从者,政治文化因素影响了青少年不断形成的对民主社会中公民身份有意义的理解[3]。
2.公民自身的局限性。现代公共政策往往带有较强的专业性,在知识方面,普通公民常常不能理解政策质量标准中包含的知识,所以他们可能会对专业领域或科学界认定的政策质量标准无法提出质疑。在能力方面,他们是否具有参与政策应该具备沟通技巧,是否充分地理解政策过程和决策方式,是否充分地理解参与者的期望受政策限制,是否充分的理解公共问题解决的利益取向等,都是公民参与的巨大障碍。此外,由于部分参与者经常代表的是现存组织的群体需要,表达着他们的特殊利益,而不是公民的普遍利益。因此,这些现象的存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的影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
3.公民参与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欠缺。公民参与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欠缺,主要是指部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了达到体现自己意志的公共政策能够顺利出台这一目的,通过操纵公民参与,导致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代表缺乏代表性和全面性。综观近几年的公民参与实践,部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公共政策过程中也非常重视公民参与,在公共政策出台之前,广泛征集公民的意见,有的还召开大型的听证会。但是,由于参与公共政策的公民产生方式不尽合理,参与的公民是由上级组织指定,而非通过制度化的严格程序产生。在上级组织指定参与公民的过程中,把一些与政府部门观点相左的公民排斥在外,更有甚者,参与者本人就是公共政策的既得利益者,或是与政府有利益关系等状况,都导致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欠缺。
4.相关利益者话语权的缺失。相关利益者话语权的缺失,主要是指公共政策过程中,由于政府以及公民自身等原因所导致的相关利益主体缺位,致使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诉求在公共政策中得不到体现。一方面,现实中的公共政策制定方式主要是封闭内向型的,政策制定在相当程度上是与公民分离的,常常成为及少数专家和领导封闭式自我意志的表现。
另一方面,由于公民参与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相关利益主体缺位,相关利益者的意志和利益在公共政策中得不到体现。本来作为公共政策相关人的公民,他们能够亲身感受到公共政策给自己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最有发言权。然而由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相关利益者话语权的缺失,就会导致公共政策所整合的利益不够全面[4]。
三、完善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几点对策。
1.构建参与型公民文化,提高公民参与的认知水平和能力。阿尔蒙德认为“民主国家为普通人提供一个有影响力的公民参与决策过程的机会”[5]。而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官本位”思想、清官情结、臣民意识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公民参与,长此以往,就会导致公民认为政策制定是政府的分内之事,与自己关联不大,形成了公民参与的文化困境。构建参与型的政治文化可以从地方性的事务做起,尤其是与公民最切身的事务相关联,才会引发公民参与的动力;当公民在这些地方性事务的学习中学会参与并适应后,将会逐渐培养起参与更广泛的公共事务的能力与兴趣,并能进一步明确参与公共政策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和义务,在参与过程中逐步提高认知水平和能力。
2.把握好公共政策的利益取向。所谓公共利益就是“在特定社会条件下,能够满足共同体成员的生存、享受、发展等公共需要的各种资源和条件的总和。”[6]所谓总体利益就是“目标群体的全部利益,是整体利益与所有部分的相对独立的利益之总和。”[7]在现阶段,公共政策的利益取向应该是以总体系统观为指导的总体利益,因为这样既能发挥对部分进行整合的整体优势,又能调动系统所有组成部分的积极性,从而使系统具有较大的总体利益。
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公共政策实际上是一种信息活动,若参与公共政策的公民不能够掌握有关公共政策的相关信息,那么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很难体现其价值。把公共政策各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科学的描述并公布于众,使公民能够科学地了解公共政策的目的,并对相应的应对策略作出科学与准确的判断,以便更好的行使公民的政策参与。
4.构建公民参与的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公民参与权。从理论来看,公共政策供给取决于社会各阶层达成的保护自己利益话语权的均衡。
从制度上保障公民可以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制度参与公共政策,确保参与公共政策的公民能够充分完备的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在实践中,公民参与的保障机制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构建:一是组织结构方面,实现地方基层自治;二是法制环境方面,建立“公民参与法”,充分保障公民参与的实施。
参考文献:
[1]李图强。《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
[2]陈振民主编。《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3]李图强。《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
[4]高富锋。《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路径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8年第46期。
培养目标: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实验目标:确立符合素质教育的教育观、教学观、学生观、质量观、评价观等,将其转化为教育教学行为,贯穿教育教学过程中;积极稳妥地进行课改实验,深入研究和有效解决课程实验中的实际问题;构建保证新课程有效实施的相关制度与机制,使素质教育的实施有实质性进展。
1、执行《*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合理设置“自主安排”的课程;探索三级课程管理机制,高标准实施国家课程,开设有*特色的地方课程,为学校课程建设和管理提供有效空间。
2、把思想道德教育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探索促进学生知行统一的德育工作新途径,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改进德育评价方式。
3、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倡导自主、合作、体验、探究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重视实践,具有创新精神,让学习过程成为学生重要的生命历程,切实保证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发展机会。
4、提高教师的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学科专业水平和实施新课程的教学基本功,促进现代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学行为;改进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工作,建立校本教研制度,在学校中形成具有现代课程意识和课程开发能力,善于从自身教学实践出发,进行教学反思、合作研究、教学创新的教师群体。
5、以课堂教学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实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协调统一;创造性地运用教材,探索适合课改理念的教学策略、模式,优化教学过程;大力推进信息技术的运用,探索网络支持下的教与学的方式;建立反映新课程基本理念的新型师生关系。
6、探索新课程下的考试与评价,将诊断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探索学生、教师、家长及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共同参与,促进学生主动发展、有利于教师职业道德专业水平提高、有利于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的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的中小学升学考试改革的方案,*区制定相应的小学升中学方案和初中生毕业、升学工作方案。
7、积极宣传课改,主动争取学生家长对课改的理解与支持,创设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社会机构积极关心和支持学校课程改革的良好环境。
二、实验的原则与主要内容
1、实验的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课程改革实施的主力是教师,课程改革的关键在干部,课程改革最终是为了学生的发展,要把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改革实验的首要任务,要努力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和谐发展原则把握课程改革契机,进一步提升学校发展内涵,促进每一位教师的发展,形成善于同伴互助的教师群体,促进每一个学生在身体、智慧、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实现学生、教师、学校共同发展。
继承创新原则把新课程的实施视为教育继承与创新过程,扬长补短的过程,要继承已有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方法、经验,借鉴课改先行地区、学校的成功经验实施新课程,建立与实施新课程相关的新制度、新机制。
自主发展原则新一轮课程改革将给予学校、教师、学生更大的自主发展空间,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减政放权,最大限度的发挥学校、教师、学生在课改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学校、教师的自主发展,最终实现学生的自主发展。
2、实验主要内容
使用新教材、实施新课程的实验理解实验教材的内容结构,比较新旧教材的变化和特点,科学合理地使用实验教材,设计教学目标与教学过程等;把握新课程标准的精神,开展体现新教学理念的教学活动方式、学生学习方式的研究等。
地方课程及校本课程专题性研究按照新课程的要求继续进行初中外语、计算机实验班的教学实验;根据*区是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特色和已有的优秀科研成果,进行“可持续发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自主安排的地方课程的实验;积极开发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探索三级课程的管理。
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的实验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研究,利用信息技术改进教与学的方式及师生互动方式的实验;引导学生正确利用网络资源、避免“网络陷阱”对中小学生伤害的实验。
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实验设计校本培训方案、内容,研究校本培训的方式与效果;研究新课程下的区教研部门的研究、指导与服务工作的改进,新课程下校本教研制度的规划与实施,区级教研与校本教研的互动机制。
探索教育评价的实验选择评价的突破口,分层推进评价改革。积极探索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评价体系和操作办法;结合*市学科教学评价方案制定区学科教学评价方案,逐步完善符合课改精神的教师评价体系和对学校的评价机制。
小班化教学的实验在新课程实施中深化小学小班化教学实验,在有条件的初中开始进行小班化教学实验。
三、实验的课程设置及教材选用
1、课程设置
*区基础教育课程设置执行《*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采用该课程计划中设置的小学阶段六年、初中阶段三年的学制;中学历史、地理、思想道德、生物、物理、化学采用分科课程;对于*市规定由区县和学校可以自主安排的“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区教委作小学与初中学段的课时划分,学校参照*市“课程设置说明”中的相关要求,做出具体安排。
课程设置详见《*区基础教育1-9年级课程设置表(讨论稿)》。
2、教材选用
根据新课程的组织与推进的要求,教科书的选用要执行教材选用委员会制度,成立由专家、校长、教研员、教师、家长组成的*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公开选用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多方意见,以审慎的态度、科学的工作程序与运行机制,完成当年的教材选用工作。
教材选用具体内容详见西教发[2004]1号文件《*区教委关于中、小学2004年秋季使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科书的通知》。
四、实验的措施
1、抓住课改机遇,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本次课改涉及培养目标的变化,课程功能的变革,课程结构的调整,教学改革、教材改革、课程资源的开发,评价体系的建立,教研制度的调整等方面,是一项牵动学校整体的全面改革,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我们必须解放思想,认清形势,实事求是,全员参与,齐心协力,正确处理破与立、继承与发展、借鉴与创新、局部与全局、现实与未来等关系。以理论为支撑,以专家支持为依托,认真规划课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实验,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最终目标。
2、以科研为先导,深入开展课题研究
新课程实施要以教科研为先导,以教学方式改革及学习方式转变为突破口,优化教学手段,鼓励教师从自身教学实践出发,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要精心选题,科学论证,积极进行课改实验研究,认真积累第一手材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本着“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以研促教、以研促改,不断推进学校基础课程改革实验的进程。
3、以新课标为依据,全力抓好教学研究
新的课程与标准,对传统教育提出了挑战,每一位干部、教师都应当以一种积极的心态迎接挑战。
精选课程内容,切实开发课程资源在执行新课程计划,实施新课程标准中,树立新的课程资源观,发挥课程资源的作用,使各种资源和学校课程融为一体,更好地为教育发展服务。教师应成为学生利用课程资源的引导者,帮助学生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学会在社会的大环境里学习和探索。
优化课堂教学,切实转变教学方式在课堂教学中,一要加强师生的广泛而有效的教学交往,使教学过程成为师生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二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品质,引导学生置疑、调查、探究,使学生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三要探索旨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教学方式,鼓励学生对书本质疑和对教师的超越,赞赏学生富有个性化的理解和表达。四要加强学科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从事实验活动和实践活动,让学生在“自主探索、合作交流”中学会学习,学会创新。
构建信息平台,切实推进普遍应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是教学发展的时代要求。要着力研究如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为此,大力推进数字化信息平台的构建,使在网络支持下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得以整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4、以制度为保障,强化管理保证实施
加强管理是课改顺利推进的关键。学校在管理和辅导课改实验中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标准,用制度来强化管理。此外,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教师参与新一轮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积极性。
议事汇报制度课改工作小组建立两周一次的例会制度,研究研究课改中出现的问题,商讨对策与措施,协调各部门工作。各校对实施方案、培训计划、研究得失、典型案例等课改情况每月底报课改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课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收集、整理、汇编课改动态集。
课改培训制度教学行政管理人员和全体教师必须参与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坚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边上岗,边培训”。做到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管理干部和教师要完成理论培训、技能培训、实践培训、评价培训,教委要实行新课程师资培训登记制度,完成培训通过验收的教师颁发《新课程教师资格证》,实验年级教师需持证上岗。课改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并计入学分。
专项研讨制度在课改工作小组的指导下,通过公开课、示范课、评优课等形式,定期组织学科实验研讨、交流活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论坛”,分为“专家论坛”、“管理论坛”、“教师论坛”三个层面,为课改注入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为课改提供民主参与、交流展示的平台。
课改宣传制度要作好向社会和家长的课改宣传,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作用,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活动。可以在学校开放日组织家长听课,搞座谈、交流、咨询活动等,了解家长对学校实施课改的意见和建议,使家长最大程度地参与课改实验工作。积极争取社区对学校课改的支持。在*现代教育科研信息网上开办*课改网页,宣传、交流课改信息;将《西教通讯》改版为《*教育》,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成果,重点宣传课改实验工作;继续编印课改学习交流系列丛书《足迹》、《走进新课程》。
表彰激励制度区教委将拨专款表彰在课改实验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课改实验工作组将组织形式多样的评比表彰活动,如校本培训先进校、课改实验先进校、课改先进教研组、优秀教案(活动)设计,教学评优,优秀随笔,论文评比,优秀课件制作等。大力表彰课改实验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
5、教育质量的监控与评价
根据课改要求,制订新的《课堂教学评价方案》,开展经常性的听课、评课等教学活动,引导教师分析和反思教学行为,进行必要的质量调查,及时反馈,采取相应措施帮助教师调整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
为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倡导实施多维评价模式。改变单一由教师评价的状况,把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使评价更为民主、客观、全面。改进期末考试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完善《*区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编制*区新的中学生综合评价手册,在课改年级试用。
学校及时收集处理教师、学生的反馈信息,定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督学室要根据课程的评价要求对学校课改实验工作进行督导。评价中关注差异与发展的不同要求,为学生、教师、学校有个性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五、实验的组织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涉及的范围广,政策性、业务性强,需要动员组织教育内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明确职责,搞好协调。为加强对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规划、管理与指导,有效地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成立区级课改领导机构。
1、课改实验领导组
负责决策课改实验工作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与课改相关的内部、外部工作。
2、课改实验工作组
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新课程实施要求,负责规划区课改实验工作,落实课改实验工作的组织、培训、经费等条件保障措施,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实验工作,管理、指导中小学课改实验整体工作。
课改实验工作组的执行机构是课改工作办公室,负责课改的具体筹划和推进实施。
在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组下设七个专项工作指导组,依托区教委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分工合作,指导课改工作:
(1)行政管理组负责中小学课改管理工作规划、实施、指导,课改的干部培训,校本课程、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的管理,课改管理工作的监控,协调人事工作等。
(2)教学指导组负责教材选用推荐工作,教学研究与指导、教与学评价工作,学科骨干教师的组织,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校本课程开发的业务支持,区教研网工作,与课程改革相应的继续教育等工作。
(3)科研指导组负责课改资料收集、信息服务、课题管理与指导、专题调研工作等。
(4)课改监控组负责*区落实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的评价工作、教材选用工作监控评价工作,对全区中小学课程改革实施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5)信息技术组*区校园网、教研网的技术维护、电子资料及课件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网络宣传等工作。
(6)社会宣传组课改工作的内部(区教育系统)与外部(社会、家庭)的宣传工作,向上级汇报、与同行交流。
(7)财务装备组负责新课程的经费、教学设备保证工作,参与实验设备使用与实验员培训工作。
3、专家指导组
参与课改方案的研制、课改培训支持、课改实施与评价的指导工作。
六、实验保障
课程改革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富有创造性地做好课程改革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和宣传,搞好课改培训,促进教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
进行课程改革,必须加强学习和宣传,在转变教育观念上下功夫,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搞好区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学校领导带头作培训工作,要在培训中充分发挥学科骨干教师的作用,要结合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开展培训工作。
2、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形成课改工作的领导合力
区教委重视对新课程的领导,区课改实验工作组要有效地组织、指导课改工作,各课改专题组工作各有侧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协调工作。区教委各科室要建立课改工作责任制,将课改工作作为这一时期工作的重点,做好课改的服务工作。
各校校长为学校课改的第一责任人,担负学校课改方案的制定、课改实施和校本培训的主要责任,校长要成为课改的推动者、实践者和指导者。
中国在由二元经济社会跨入现代经济社会的过程中,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和城市化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必然的趋势。改革开放20多年来,已有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成为城市中“事实上的迁移人口”,在中国城市中已出现诸如“浙江村”之类的移民自发安置形式[1,2],无论是数量巨大的流动人口还是采取自发安置的“移民”,都已经给中国社会和城市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进入90年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从“离土不离乡”[3]的就地转移进入全分离的异地转移阶段,并主要以流入城市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城镇为主流[4-8]。目前和今后,在中国城市中将面临严重的移民安置问题。
数量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去何处?在城市中如何吸收安置移民并让他们能够融入城市社会?其次还有文化的适应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问题。但目前国内的研究集中于劳动力转移的原因机制和影响分析,对城市外来移民的吸收安置研究薄弱。
1.2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
本文界定研究对象为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主要是指从农村来的、在城市中生活了较长时间、户籍没有迁移的、素质和收入水平较低但存在预期收益的、待迁移和有长期定居意向的“准移民”。“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安置”是从“人类安置”的主要含义出发,主要是期望从解决移民最基本的住房问题角度,来达到在城市安置移民的目的。
1.3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的调查特征
本文采取观察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对广州市和东莞市的一般抽样调查和50个镇村的重点调查,获得合格问卷459份,(占95.8%)。调查发现:近10~20年来,城市外来人口增长速度很快,已接近并超出当地常住人口。在被调查的外来人口当中,男性多于女性,71.1%的人在30岁以下、年龄结构(特别是女性)偏向年轻,70.4%的外来人口接受初中或高中教育,56.8%的外来人口来自农村地区,66.1%的外来人口在城市滞留超过1年以上并且有延长的趋势,主要就业于第三和第二产业的非正式部门,目前仍属城市中收入不稳定的中低收入阶层。
2城市外来人口现状居住特征分析
2.1外来人口现状居住类型
调查表明,目前外来人口在城市中居住类型主要有如下8种(表1),其中住出租屋、住单位集体宿舍、擅自占住和寄(借)住4种主要类型分别占49.45%、25.27%、15.60%和4.84%,合计占95.16%。
表1外来人口的现状居住类型
Table1Actualoccupancytypeofnon-nativebornlow-incomemigrants
居住类型人数(人)比例(%)
A寄(借)住224.84
B擅自占住7115.60
b1露宿34.23
b2废弃房屋57.04
Bb3水上船只11.41
b4建筑工棚4563.38
b5自建窝棚1115.49
b6其它68.45
C住旅馆招待所20.44
D住出租屋22549.45
d1租公房94.00
d2租私房15167.11
Dd3经营用房125.33
d4租临时房屋10.44
d5集体出租屋167.11
d6其它3616.00
E住单位集体宿舍11525.27
F住自己购买房屋91.98
G住自建房屋71.54
H其它40.88
*24人没有回答。
A、寄(借)住。外来人口寄(借)住在亲戚、朋友、熟人和主人家,其居住条件相对较好,但易激发寄住家庭的矛盾,居住既不长久也不安稳。
B、擅自占住。外来人口在城市中露宿、占住废弃的房屋、居住水上船只、在建筑工地搭建工棚、自建窝棚等。擅自占住实质是对土地的“非法入侵”,易受到政府的整治,是一种临时暂时的居住方式。
C住旅馆招待所。在被调查的人中所占比例最小。
D住出租屋。外来人口在城市中租住单位公房、城镇和农民私房、临时房屋以及集体出租屋,这已成为外来人口的主要居住方式。由于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加,在需求刺激下城市中非正式的租赁市场已经形成。住出租屋已经使外来人口的居住条件略有改善,但常常是尽可能多的人挤住在一间房子里,居住条件仍非常艰苦。
E住单位集体宿舍。比例上仅次于住出租屋的方式。一般工厂均为工人提供集体宿舍,特别是在珠江三角洲的三资企业,在一些私人企业则可能是在工场旁边随意搭建一些临时窝棚供工人居住。集体宿舍一般只允许个人居住,当家属随来时只好外出寻找出租屋居住。
F自己购买住房和G自建住房。这两种方式目前所占比例较小。
2.2外来人口现状居住特征
2.2.1居住行为特征
目前外来人口短期安置行为趋向明显。虽居住条件较差,但都表现出极强的忍耐性。实质上多数外来人口在对待住房上只是无可奈何的采取一种暂时的、对付式的办法来解决。
2.2.2居住状况
①74.4%的人采取同住方式以分担租金。②69.7%的外来人口人均实际居住面积低于8m[,2]/人。③多数缺乏基本的设施条件。79.5%的人住房缺乏成套设施,40.4%的人其住房有最基本的独立厨厕,其他为根本没有任何设施的工棚、窝棚和水上船只。
2.2.3居住空间分布与景观特征
外来人口在城市中可分为聚居式和散居式两种类型,具体又可分为“村庄”聚居型、单位聚居型和遍在散居型。在珠江三角洲的三资和外资企业,单位宿舍的提供只是保证再生产连续进行的一个中间管理环节,居住行为被作为生产行为的一个部分得到集中管理,就象一只只“口袋”将外来人口装了起来;而在外来人口聚居的“都市村庄”,建筑密度一般在70%以上,“接吻楼”、“握手楼”随处可见、布局杂乱;村庄基础设施不完善,通风不畅、采光不足,而由擅自占住和租住形成的窝棚区,垃圾遍地,污水横流。
外来人口不仅本身居住条件恶化,而且刺激城市非正式的住房租赁市场形成,促使“都市村庄”满目扩建;而暂时性短期安置则使城市出现二元结构、形成社区分割,已给社会和城市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外来人口在城市中的短期安置行为,应源于中国传统户籍管理制度所带来的移民在身份认同上的障碍;安置问题所以产生在于现有住房制度中,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社会住房资源配置不足,或根本没有意识到外来人口巨大的住房需求。
3自下而上的外来移民自助安置
3.1自助安置的内涵与理论应用
自助(Self-help)安置起源于20世纪初,作为一种理论形式则起源于60年代,后由于世界银行的肯定和参与,使其成为一种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世界性计划[9,10]。
自助是一种与其它建设系统不同的建设方式。住在这种自助式住房中的个人和家庭必须通过自财政、自劳动和自管理等等参与住房建设过程,这可能是完全自发的、也可以由机构组织发起的。自助安置理论其核心是期望通过解决城市低收入移民阶层最基本住房问题来达到在城市安置他们的目的[11~19]。在发展中的拉丁美洲等地区城市化过程中,农村人口盲目流向城市,移民首先面对的是最基本的居住问题;其次由于受教育程度低、难于就业而普遍收入低,更进一步加重了移民安置问题。完全自发的城市“擅自占住”因而成为必然,并严重影响城市发展。有组织的自助安置期望通过移民和机构的努力,在解决最基本的住房问题同时,通过提高文化和社会意识,最终在城市安置[10]。
在中国,目前对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流动人口安置,理论上主要有两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一是“自上而下”的方式。通过建立国家和地方的宏观调控体系,使流动人口“合理有序”的流动[20,21]。这是一个调控过程没有到达安置的层次;一是“自下而上”的方式。80年代以后,中小城镇的发展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发挥了重要的“截流”作用[22],改革开放15年以来小城镇累计吸收了3000多万的劳动力就业[23]。这是宏观层面上自下而上的问题解决方式;McGee的Desakota模式描述了在较发达的核心区域以自下而上为主的城市化过程[24]。由于非农经济的迅速发展,这些区域不仅吸收了本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内地民工[25~28]。这是中观层面上自下而上的问题解决方式;在这里,试图构建一种微观层面上自下而上的方式,主要以外来低收入移民自我依赖为主的安置方式。
3.2交叉分析
对城市外来人口基本特征与现状居住类型作交叉分析,结果表明:
(1)在现状三种主要的居住类型中,住出租屋的和住单位集体宿舍的文化程度略高、滞留时间略长,一般主要从事第三产业但住集体宿舍的有更多从事第二产业;擅自占住者以来自湖南和四川的为多,住出租屋的主要来自湖南、广东、江西和四川,其他来源分散;虽然多数来源于农村地区,但住出租屋和住集体宿舍的有更多来自城镇甚至城市地区。
(2)在外来人口中,文化程度越低的现状主要采取方式B和A,初高中及大专以上主要采取E、F和G;滞留时间越短的(1年以下)主要采取B和A,滞留时间较长的(1~3年)主要采取F,滞留时间更长的主要采取E和G;从事第一产业的主要采取G,从事第二产业的以E比例最高,而从事第三产业的则以F和G比例较高;目前储蓄水平越低的(1万元以下)主要只能A寄(借)住,储蓄水平相对较高的主要采取G、F和E;来自湖南、广西和贵州等省的以B和A比例最高,来自距离较远的四川、湖北、江西和河南等省的则以E、F和G比例最高,而来自距离更近的广东其他地区的主要是F和G、或者可能是依靠近亲采取A寄(借)住。
显然,A寄(借)住、B擅自占住和C住旅馆招待所更接近暂时性短期安置行为,而D住出租屋和E住单位集体宿舍属过渡性安置行为,F自己购买房屋和G自建房屋则表达较长期的迁移安置倾向。
3.3解决移民安置问题的一个基本框架
目前采取D住出租屋、E住单位集体宿舍、F住自己购买的房屋和G住自建房屋等居住类型的外来人口可能导向自助安置,以下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基本框架:
(1)首先要开展自助安置试验。有两种结果:其一是导向移民永久城市安置,其二可能因为移民收入积累、家庭牵制和城市适应等问题失败返回来源地城镇安置或农村;(2)自助试验主要有个人和机构两种启动方式。由于外来移民收入两极分化,一些可在一定政策条件下购房安置,一些开展个人自助建房安置;机构自助的发动者可以是企业、地方和社会组织,国内的或国外的;机构自助是解决问题的主体。(3)在空间层面上,合适的自助安置试验应从发达地区的城市(镇)和大城市的中间及圈层开始。在试验过程中,无论是储蓄收入、文化素质还是城市适应性,移民通过自身积累都会得到提高,其结果:一部分外来移民融入当地城市(镇),一部分可能由于收入提高以购房安置形式进入大城市,一部分可能由于适应问题回返来源地城镇安置,当然仍有部分返回农村。
适合自助安置的城市外来人口基本特征如下:年龄在19~29岁或以上,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至少具有初高中或大专以上),目前在该地区已滞留一个较长的时间如1~3年或以上,有一定的储蓄水平(或者接受家庭援助的可能性)如有1~3万元以上,来自距离最近的地区和反而来自距离相对较远的省份的外来人口。
3.4住房发展与自助教育
在中国社会经济条件下,如果政府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自助住房生产计划将是可行的。但同时要使自助超出单纯的自助住房生产,关键是在自助住房发展计划中开展自助教育。
通过教育和培训,不仅希望为成员提供住房和服务设施,而且在于促进一个民主的自管理的整合的城市社会的形成。一般自助教育和自助住房建设如影相随同时进行(表2):
表2一般的自助教育-住房发展时间表
附图
a-A介绍自助合作的规则、组织和功能,介绍机构和自助组织法,讨论成员地位和职责;b-B了解住房规划设计、财政和资助、建设和建筑、组织和管理,讨论并参与规划设计;c-C小规模住房建设的方法、设备和工具使用、建筑技术和合作技巧的理论与实践培训;d-D住房扩张、环境和住房维护、住房资源利用的技术培训,参与成员管理会议;e-贷款偿还、会计知识培训,沟通技巧和职业培训,社会责任教育等等。
通过自助和自助教育,首先可以解决最基本的住房问题,其次学习与建筑相关的技术知识,提高资金运用和相关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自己的动机期望,认识个人
权利和社会责任,形成一定的社会意识并激发个人潜能;增加与社会的联系,提高移民对城市生活的适应能力。自助住房建设的过程因此成为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过程,自助住房生产模式是自下而上的外来移民安置模式。
4外来移民安置与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发展
4.1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内涵
自下而上的城市化,是指发生在农村地域,由基层社区政府发动和农民自主推动的、以农村人口在农村内就地转移,建立小城镇为中心的城市化过程[6]。
如果在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模式作用下,另一种形式的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将会出现,与以上对自下而上的城市化的理解不同的是:在地域上,城市化发生发展的地域在城市而非农村;城市化人口来源非来自农村的就地转移而是异地转移。但理解大致相同的是:城市化发动的主体来自“下”,即城市化发展投资主体主要来自地方社区和农民群体及个人,以自有和自筹资金为主。
4.2外来移民安置对农村和城市发展的影响
4.2.1外来移民安置与城乡经济发展
在开发性移民安置模式作用下,试图建立一种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机制:在国家鼓励自助安置的政策和减少农村土地对外来人口的牵制作用下,通过自助提高外来人口的城市适应能力,实现劳动力的空间异地转化,农村规模经营和规模经济发展。外来人口在城市就业将大大促进城市非正式经济发展。由于开发性移民安置中自助教育的作用,外来移民的文化和社会意识及移民素质等都会得到提高,移民在就业中逐步从就业于非正式经济部门转向就业于正式经济部门的可能性,显然要大于没有实施开发性移民安置模式以前,从这个角度看则长期有利于城市正式经济的发展。
4.2.2外来移民安置与城市空间的有序评价
在开发性移民自助安置中,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是在同一地点同时发生的,这将意味着实质性的城市空间扩张。如果空间位置选择得当、组织合理、整个开发过程在非完全商业化的前提下来进行,将实现城市空间的有序发展。由于在自助过程中鼓励自助组内密切的家庭联系和住房合作建设的开展,通过自助教育提高移民的质素加强移民与社会的联系,等等,将使所形成的安置“空间连接度”[29]提高,如果通过诸如自助教育、自助规划和计划、政府和操作者的作用等组织过程,对内部连接度已较高的住房活动[D=D(资金、土地、设施等)]、产业活动[I=I(非正式的、正式的)]和衍生活动[S=S(教育文化、社会意识等)等按不同的功能属性和类型结构进行组织,将实现空间的有序发展,形成等级的移民安置空间(图1)。
附图
图1对自助安置模式空间有序发展的认识
Fig.1Knowledgefororderlyspacedevelopmentofself-helpsettlement
4.2.3移民安置与城市社会空间整合
由于在开发性移民自助安置中,鼓励团结的自助来进行住房建设和相应的活动,可以预见地缘、血缘、人缘和业缘关系将再次成为移民在自助中的联系纽带,移民文化将在异地得到发展。自助安置必须充分考虑与移民文化相关的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引导不当,在自助中发展的移民文化现象将对城市社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在自助教育下发展的移民文化与在自发的地缘、血缘、人缘和业缘关系基础上发展的移民文化相比,将可能发生一些质的变化:自助教育使移民无论在与职业、收入相关的经济层面上,还是在观念、城市文化认同和心理的归属感等文化层面上,其城市适应性将得到大大增强。结果将首先使外来移民在“精神”上实现城市化,其次,移民在文化和社会意识上的质的变化,将最终促进移民与城市的整合,由社会隔膜和社会分割所引起的社会冲突和相应的社会问题将大大缓和。
4.3移民安置与城市化发展
在国家相关政策作用下,经过内外力的交互作用,城市外来移民为发动的主体。资金来源于国际援助、国家长期贷款,并以自助机构获得的信用贷款和自财政为主要的资金来源。在自助住房建设中同时必须开展自助教育和培训,从而使自助模式超出一般的住房建设成为一种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三种有利于城市化发展的结果出现(图2):
附图
图2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与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发展
Fig.2Below-updevelopingmigrantssettlementandbelow-upurbanization
其一,在相应的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配合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通过自助住房建设脱离农村、居住城市,在发达地区的村镇、城镇和城市三个层面实现劳动力空间转化;其二,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互动反馈。城市非正式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在城市地域通过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使城市空间扩张,另一方面城市正式和非正式经济的发展将改变城市的经济结构;其三,在自助教育过程中,移民城市适应性增强、观众转变、文化和社会意识提高,在“精神”上成为城市化的人。城市空间扩张、经济结构转化和移民精神城市化构成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发展。
收稿日期:2001-04-28;修订日期:200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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