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研究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6 15:27:2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文艺研究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文艺研究论文

篇(1)

历经拨乱反正、引进趋新和体系创造的步步足履,新时期的文艺基础理论建设无疑是成就巨大并令人鼓舞的。改革开放的历史机遇和文艺复苏的时代大潮,为理论家的创造和理论的推进提供了适宜的精神生态和广阔的话语空间,文艺理论的观念更新与学科拓展赢得历史的尊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我们对文艺理论实绩的真诚崇敬并不能抹去理论研究自身的缺憾,我们对理论走势的欣喜也难以开释对理论困窘的深层焦虑。对于21世纪的我国文艺理论建设来说,得到的已成为过去,而失去的却要影响未来。于是,直面缺憾,检视我们这些年在文艺基础理论建设方面失去了一些什么,也许对构建文艺学当代形态更具启迪意义。

缺憾之一:文艺基本理论研究的边缘化,让我们失去了聚焦文论本体的自信。市场经济带来的社会转型和商品大潮对人们价值观念的巨大冲击,使文学艺术及其理论一道被置身于一个告别和进入、解体与建构的动荡时期。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艺失去轰动效应,经济的“热”和文艺的“冷”形成鲜明的反差,以致出现精神审美功利与物质实用功利的悖反,作品的艺术价值与衡量作品的经济杠杆之间的反差和艺术消费中“曲高和寡”与“媚俗获众”的错位,文学日渐偏离“社会代言”和“文化主打”的中心位置,文学和文学理论的“边缘化”即由此而生。在文艺理论领域,其边缘化不仅表现在这些年来的文艺研究远不如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那般红火和抢眼,还在于文学理论的“研究”本身也被置于边缘化处境。譬如,文学理论研究队伍的边缘化——理论研究人才流失,甘坐“冷板凳”的学者越来越少;文学基本理论研究的边缘化——扎扎实实从学理本体和基本问题上做“功夫学问”的人在分化和锐减,而赶时髦、求新潮、扮“黑马”、标新立异走“捷径”的投机学人越来越多;还有文学理论研究学科目标的边缘化——即以所谓应用研究、交叉研究、跨学科研究来替代基础原理研究。例如,这些年把文艺原理“美学化”“文化学化”“社会学化”,乃至于“哲学化”或“科学化”的研究成果十分普遍,并且常常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夸赞。这里潜藏着的危机在于:有些研究在将文艺理论打了一阵跨学科“球”后,理论自身的原理性难题并未得到有效地解决;相反,简单地把文论问题做“美学化”或“文化学化”处理,丧失的却是对文艺理论学科本身独特而系统地把握能力和聚焦文论文体的自信。

缺憾之二:文艺基本理论研究的认同化,使我们失去了原创和超越的勇气。如果说边缘化错位使我们的求异思维找错了坐标,那么,守成的惰性心理则常常使我们的理论研究被求同思维所困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许多研究者习惯于将自己的思维支点依托于前人的某种理论范式上,以“本本”“经典”“权威”为依归,以读解、引征或推崇、效仿来代替理论创新和学术超越。这有三种表现:一是向马列文论认同。诸如从经典著作中找到哲学认识论、意识形态论或艺术生产论等论述,于是也就有了自己的持论根据和学理体系。二是向现当代的西方文论认同。从俄国形式主义、法国结构主义、英美新批评到存在主义、现象学、精神分析理论,从语义学、符号学到解释学、接受美学,乃至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新历史主义、女权主义、文化多元主义、后殖民理论、西方等等,都被一些人风车似的玩过,都曾被持论者认同为先锋理论的界碑和方法论武器。三是向中国本土的文论传统认同。博大精深的古代文论宝库和“五四”以来的现代文论遗产不仅成为一些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归结点,而且成为一些研究者的学术精神原乡。

这些理论认同并非毫无意义,比如,向马列文论的认同使我们有了主流意识,向外国文论认同使我们找到了参照坐标,而向中国古代文论认同则使我们拥有了理论的民族本根。问题在于,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一味地理论认同,极易造成对文学基础理论不是“接着说”而是“照着说”,不是“说自己”而是“说别人”,不是消化式吸收而是囫囵吞枣或照抄照搬。结果便是理论研究的陈旧、重复、学舌和玄虚,理论建设变成了“述而不作”的八股老调、中外文论的“元件组装”或前人观点的“穿靴戴帽”,从而削弱和消解了研究者的原创意识和理论成果的超越价值。

缺憾之三:文艺基本理论研究的功利化,使我们失去了思想和方法论的支撑。“功利学术”的泛滥正侵害着理论研究的健康肌体。走近时下的学术圈,你不难发现,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而进行理论研究、为完成科研指标而从事科研活动、为编写教材、完成丛书出版计划而写书的不乏其人,更不用说“著书只为稻粱谋”的“编书”了。许多人把精力放在争课题、报大奖、拜名家、找路子等“学外工夫”上,希图靠虚名浮利尽快扬名立腕,而对学问本身关注不多或思考不深。功利化学术在研究对象和治学方式上通常表现为:第一,轻基础理论研究重应用研究。因为基础理论研究需要耐得住寂寞,对治学的基本功要求更高,而应用研究诸如介入热点、评品时尚、点击流行文化、追踪偶像明星等,做起来投入少,见效快,事半功倍又名利双收。第二,用浮躁和炒作代替沉思与创造。文坛的心浮气躁常常滋生出一个个泡沫学术和商业化炒作,传统的“求道之思”或“授艺之学”已被演绎成“卖点秀”或“包装术”,骂名人、唱反调、游走传媒、吸引“娱记”,论题惊世骇俗、开口语惊四座,是其惯用的操作方式。第三,重体系搭建轻问题研究。这些年国内出版的不下几十种文学原理教材以及众多学术专著,已经构建出许许多多相同或不同的文论形态和体系,如文艺反映论体系、文艺认识论体系、文艺意识形态论体系、文艺生产论体系、文艺主体论体系、文艺心理学体系、文艺符号论体系、文艺系统论体系等等,无疑它们从总体上推进了文艺理论建设。这些理论体系中,有些是具有创造性的或有具创造性的成分,但确有不少是陈陈相因的。科学的理论体系是建立在对每一个基础理论问题深入思辨和科学解答基础之上的,如果仅有体系空壳而没有思想新创,疑难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那么所谓的“体系”也不过是空中楼阁,对推进文艺理论的实际进展和建构文艺学当代形态是无济于事的。缺乏学理创新而忙于搭建体系,是功利化学术的反映,也是文艺基础理论研究失去思想和方法论支撑的表现。

二、认准坐标:我们选择什么

当历史把文艺理论研究带入21世纪的时候,时代迫使我们对建设什么样的文论范式以及怎样建设这种范式作出自己的选择,开放的理论背景又为我们提供了各种选择的可能性。时至今日,至少有4个层面的观念坐标需要我们去认真面对、认知和选择。

从纵向上讲,我们正面对“传统与未来”的价值选择。建设新世纪的文艺理论需要我们把目光投向过去,开凿自己脚下的理论岩层,批判地继承古代文艺理论遗产,吸纳文论传统的丰富营养;同时,文艺理论的发展又不可为传统所累,背负沉重的包袱前行,或囿于旧有模式而驻足,而应该面向现实发展,关注时代进步,把目光投向未来,开辟文艺理论建设的新境界。

从横向上说,我们要面对“自律与他律”的价值选择。文艺理论建设应该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秉承民族的文论血脉和人文精神,重新镀亮自己的理论个性,以理论的民族性来赢得理论价值的世界性;同时,在这个日益全球化的时代,我们又需要广撷博采人类一切优秀的理论质素来滋补我们的文论肌体,以开放的心态接纳外民族文论的“橄榄枝”作为我们理论建构的借鉴,任何封闭意识和“国粹”心态都将和信息时代的历史潮流格格不入。这种“中化”和“西学”或“中体”与“西用”的关系,构成了一个自律和他律的观念悖论。

从理论范式上看,我们正面对文艺理论的“经典形态”“传统形态”与“当代形态”的价值选择。“经典形态”是指文艺理论创始人及其经典作家的理论思想,它们通常代表着文艺理论的主导思想、基本观点和权威话语模式,具有学理的典范性和观念的规范性。“传统形态”是指“五四”以后、特别是建国以来发展和积累起来的习见理论模式,它们是以文艺理论教材及专著式成果所形成的、被多数人认可的文论形态,具有理论范式的约定俗成性以及价值取向的惯性和思维定势的惰性。“当代形态”则是正在创造和发展中的文艺理论,这种文论正面临多方面的挑战。例如,全球化浪潮和世界经济的一体化会给它带来异域文论、甚至是殖民文化的渗透与挤压,高科技的迅速兴起形成文艺存在方式和媒介形式的变异,还有大众审美文艺、特别是影视艺术、网络艺术和“快餐文化”形成的文艺本体变迁和观念革命的新选择等,它们使得文艺学的当代形态常常要在“适应”与“定位”的不断碰撞中,不得不作出无以选择的选择。

最后,还有理论特色的价值取向问题。面向21世纪的文艺基础理论应该是有中国特色的、切合新世纪文艺发展实际的理论。而“中国特色”是一种什么样的特色呢?这里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例如,可以是指中国古代文艺学传统所铸就的“中国特色”,这应该是中国特色的根基和“底色”;可以是“五四”新文学以来中国现当代文学理论在其构建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中国特色,这是我们所依托的现实理论背景和学理延续的“接口”;还可以指文艺思想在中国传播、接受、发展、变异以来所显示出的“中国特色”,即“马列文论中国化”过程中所形成的特色,这是“中国特色”的指导思想[1]。这3种“中国特色”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尤其是后2个层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齐头并进、此消彼长的。3个层面在各自发展中所表现出的“中国特色”都应当纳入我们所要建构的文艺理论形态中,问题只在于如何把握和选择它们。

以上4个坐标的立体交叉与相互渗透,把当前文艺基础理论研究的观念困境推到了学科建设的前沿,而对之作出怎样的选择将直接影响文艺理论的未来。当然,认准这几个坐标并不难,从理论上找出自己的选择维度也容易做到,但要从实践上让理论选择的自我意识变成理论创造的有效成果,也许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

三、构建学理:我们应该做什么

首先是要回到基础理论本体,以“元问题”研究来启动文艺学当代形态构建。

文艺理论的发展取决于文艺基础理论研究的突破,取决于基础理论问题的局部突破带动学理的整体建构。因而,当前的文论研究应该倡导回归本体,而不是解决;回到问题,而不是制造概念或急于搭建体系;回到起点、找准支点以解决基础理论命题,而不是凌空蹈虚或避坑落井。美国学者拉夫尔·科恩(RalphCohen)在《文学理论的未来》中谈到:“人们正处在文学理论实践的急剧变化的过程中,人们需要了解,为什么形式主义、文学史、文学语言、读者、作者以及文学标准公认的文学观点开始受到质疑,得到了修正或被取而代之……人们认识到原有理论中哪些部分仍在持续,哪些业已废弃,就需要检验文学转变的过程本身。”[2](1)这些话对当前中国的文艺理论建设也是适应的,而我们检验文学转变过程所得出的教训之一便是要关注理论本体中的“元问题”,即“文学是什么”“文学写什么”“文学怎么写”“文学写成什么”“文学有什么用”等,并据此来深入探讨文学的本体论、客体论、主体论、文本论、价值论等“元问题”[3],从这些“元问题”出发延伸出一个个“问题元”。通过这样回到最基本的范畴,抓住最基本的问题,靠理论本身的逻辑产生理论的张力,才会带来学理推进的思想动能,并产生新的理论生长点。要达到这一理论目标,就需要确立文论本位意识,排除边缘心态;确立基础研究意识,排除功利心态;确立理论原创意识,排除认同心态。从范畴概念到观念观点,从思辨方式到思想体系,都采取“问题化”的研究眼光,本体论的研究角度,“推进性”的研究态度,从而一步步构建出具有原创性和方法论支撑的文艺学当代形态。

其次是面向未来,实现“一体两翼”的综合创新。

文艺理论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过程,它是在依托历史、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的不断拓展中,把对真理的无限追求变成无限的追求,最终使追求本身变成无限的过程。21世纪的文艺基础理论建设就是这样的一个无限追求的历史过程,而“一体两翼”的综合创新,正是实现这一过程的基本途径。

“一体两翼”的“一体”,是指文艺理论研究要以新世纪的社会现实和文艺现状为“体”,就是让文论建设立足于中国现实文艺发展的实际,贴近实践,实事求是,回应现实的需求,瞩目变迁中的世界,让理论品格体现出鲜明的现实感和时代精神。“两翼”是指文艺理论的民族传统和外来精良。对于中国古代的文艺理论,主要是吸纳它的人文精神,并实现古论范式的现代转换。如古代文论在文艺家与现实关系上的“交感”说(心物交感、天人合一),在文艺家与文艺关系上的“言志”说(诗言志、诗缘情),在创作与作品关系上的“意境”论(意象、兴味、性灵、境界),在作品与现实关系上的“教化”说(诗教、讽喻美刺、有补于世、有为而作)等,都是富含人文内蕴和价值理性的文论传统,一旦将其转换为现代文论的有机成分与合理血脉,不仅会使新的理论建设底蕴充盈,而且还可以使古代文论在21世纪焕发新的活力。外国文艺理论对于我们的意义在于“弃其蹄毛,留其精粹”,洋为中用,一方面要将外来文论的理论质素与中国的文艺现状和理论传统结合起来,实现对其营养素的消化式吸收,另一方面要把握好“同化”与“顺应”的辩证关系,实现文艺理论的跨文化对话和中外互补。

所谓“综合创新”,即运用辩证思维的研究方法,对以往的文艺理论形态进行辩证地分析和综合,让它们根据现实的需要融合为一,铸就一种面向21世纪的新的文艺理论体系框架。它要求我们通过对文艺理论的古典形态与现代形态、经典形态与新创形态的重新审视、辨识、转化和吸收,找到同历史走向和时代精神相符合的思想线索,形成对当代学理本位的思想支撑、对学术立场的重新定位和研究方法的重新选择。在这里,“综合”是创新的手段,“创新”是综合的目标。研究者应该以传统为鉴,以创新为本,光大中国既有的卓越的文艺思想品格,同时采纳外来文论有价值的丰厚资源,发扬中国文论注重整体性、蕴藉性、颖悟性的辩证思维传统和西方文论重逻辑思辨和求新求异的原创意识,而克服中国传统文论“圆而神”的和谐有余、“方以智”的锋角不足的治学缺陷,以及西方文论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思想承继与观念变异“二元对立”的认知模式,从而创造出既把握宏观又剖析微观,既跨学科融通又中外互补,既有学派对话又回应现实问题,既总结过去又指向未来……这样一种由范畴、观念、命题和思想体系一以贯之的、具有原创性又具有科学的思想与方法论支撑的文艺基础理论体系。

另外,在理论视野上,要关注全球化、高科技和大众审美文化对文艺基础理论建设的生态滋养。

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信息化革命带来的全球化浪潮,使我国的文艺理论建设一方面受到文化霸权和文化殖民的挤压,另一方面也为跨文化的沟通与对话提供了新的机遇。我们从中所得到的应该是更广阔的思维视野、更丰赡的学术资源和更具价值的理论参照。例如,20世纪的西方文论在上半期是从历史走向语言,从内容走向形式;但是,如希利斯·米勒所说:“事实上,从1979年以来,文学研究的兴趣已发生大规模的转移:从对文学作修辞学式的内部研究,转为研究文学的‘外部的’联系,确定它在心理学、历史或社会学背景中的位置。换言之,文学研究的兴趣已由解读(即集中注意研究语言本身及其性质和能力)转移到各种形式的阐释解释上(即注意语言同上帝、自然、社会、历史等被看做是语言之外的事物的关系)。”[2](122)当近20年来的西方文论从语言返回历史、从形式返回内容的时候,我国的文艺理论却走了一条几乎是与之完全相反的发展道路,这对于长期陷入“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二元对立困境中的我国当代文论建设来说,不是颇具警示和借鉴意义么?

高科技和大众审美文化的嬗变更是新世纪学理建构不得不认真面对的重要课题。当新技术革命悄然走进我们生活的时候,它所带来的不仅有物质生活的高效和便捷、精神生活的新奇与变异,还有文艺基础理论研究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例如,电子媒介、网络文学和视听艺术的崛起,造成了语言艺术日渐被音像艺术所取代,艺术样式由单媒介向多媒介延伸,以及文艺传播方式由“硬载体”向网络“软载体”转变,由此造成了文艺存在方式,文艺功能方式,文艺创作、传播、欣赏方式,文艺使用媒介和操作工具,文艺价值取向和社会影响力等诸多方面的变化,以及现代科技手段带来的文艺研究方法——诸如信息通讯技术、信息存储检索技术和人工智能系统用于文艺研究所形成方法和手段的革命。同时,由科技进步引发的大众审美文化变迁,正使得“快餐文化”“准艺术”和“视听消费”一步步挤占高雅艺术、纯文学和精英文化的市场份额。这时候,文艺基础理论建设需要的不仅是搭建一个宽待时尚、兼容先锋、多元并存、自然甄陶、自由竞争的理论环境平台,更需要在思维方式、概念范畴、理论观点、思想体系和学理模式等总体构架上,认准自己的发展坐标,由理论新变达成学理创新,构筑出知识经济时代的文艺基础理论新体系。这里我想引用希利斯·米勒在论及文学理论的未来时所说的一段话来描述我们所面对的这种文艺研究现状:“文学研究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它会继续存在,就像它一如既往的那样,作为理性盛宴上一个使人难堪、或者令人警醒的游荡的魂灵。不管我们设立怎样新的研究系所布局,也不管我们栖居在一个怎样新的电信王国,文学,作为幸存者,仍然急需我们去‘研究’,就是在这里,现在。”[4]

【参考文献】

[1]董学文.文艺学当代形态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篇(2)

近几年来,文艺理论界对文艺理论研究中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愈来愈持批评和否定的态度。这既有受当代西方哲学和文艺理论思潮影响的因素,也与主客二分思维模式本身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这种思维模式本身到底存在着哪些问题?它何以会在当今西方哲学和文艺理论中引起人们那么强烈的不满?在我看来,可能主要有这样两个方面:

首先,主客二分这种思维模式是由实体性思维的方式而萌生出来,在西方哲学史上,它的确立大概始于柏拉图。在柏拉图以前,古希腊哲人一般都把存在看作是一个过程,柏拉图也承认具体事物是永远不停地运动的,是一个生成的过程;但他认为“生成的事物是从某个本原生成的”,而“本原的是不属于生成的”1(P285),它是不生不灭、不增不减、永恒不变的。亚里斯多德继承了这一思想,还进而认定这种生成的基础是某种实体,认为“其他一切都因实体而有意义”2(P420),从而把这种给定的实体看作是“第一哲学”所研究的对象。这样,就形成了西方传统哲学中的本体论形而上学。它的基本特点就是把世界本体看作是一种独立于人而存在的、预成的、永恒不变的东西,哲学的任务就是致力于去探讨世界的这种本原和始基。这就是一种萌芽状态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这种观点到了古希腊晚期被怀疑主义称之为“独断论”,认为这种世界本体是不可知的。所以到了近代,随着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西方哲学家就开始转换思维方式,把哲学关注的对象从世界本体转向认识主体,即世界是什么转换为我怎么认识世界。但这个认识主体在他们眼中同样是一种孤立的、预成的实体,如西方近代认识论哲学创始人笛卡尔在提出“我思故我在”的时候,对这个口号作了这样的解释:“我是一个实体,这个实体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只是思想,它并不需要任何地点以便存在,也不依赖任何物质性的东西;因此,这个‘我’,亦即我赖以成为我的心灵,是与身体完全不等同的,甚至比身体更容易认识,纵然身体并不存在,心灵也仍然不失其为心灵”3(P369)。既然实体是不依赖于其他事物而独立存在的,那么这也就等于把“我”看作为一个脱离现实而孤立存在的抽象的认识主体,从而导致心与物,人与世界处于外在对立、机械分割的状态,这决定了在他的认识论中,主体与客体完全是独立二分的。所以,与古希腊的本体论形而上学相对,人们把笛卡尔的哲学称之为主体论形而上学。这种倾向不仅影响到了整个近代认识论哲学,而且也波及到了西方近代的文艺理论。在许多作家和理论家看来,文艺只不过是作家对于外在世界的一种反映。在这里,世界是独立于作家而存在的,而作家只不过是这个独立于他而存在的外在世界的观察者和摹仿者,看待一个作家才能的重要标志之一,莫过于他是否善于观察。所以福楼拜教导莫泊桑:“对你所要表现的东西,要长时间很注意去观察它,以便能发现别人没有发现过和没有写过的特点”4(P237),巴尔扎克也认为:“只有根据事实,根据观察,根据亲眼看到过的生活中的图画,根据生活中得来的结论写的书,才享有永恒的光荣”5(P145)。这种心物、主客对立的二元论的哲学观和文艺观自19世纪中叶以来,不仅受到意志哲学、生命哲学、现象学哲学、存在主义哲学和现代科学(如量子力学创始之一海森伯在《物理学与哲学》中认为“自然科学是自然和我们自身相互作用的一部分”,“这使得把世界与我严格区分开是不可能的”,“这或许是笛卡尔未能想到的一种可能性”)的质疑,而且也受到了创始人的批判。如狄尔泰对于他所创立的“精神科学”(亦称“生命哲学”,因为他所说的“生命”主要指“精神生命”)的对象作了这样的界定:“在各种精神科学之中,研究主题都是真实存在的单元,都是作为处于内在经验之中的事实而被给定的”,所以“都不可能把人当作处于其与社会进行的各种互动过程之外的东西来发现——可以说,都不可能把人当作先于社会而存在的东西来发现的”6(P53、55)。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哲学也从“在世界中存在”这个基本主题出发,认为“在之中”不是一种空间性的外在关系,而是一种时间性的内在的“依寓”关系。“主体和客体因此在和世界不是一而二,而是二而一的”,“实在的东西本质上只有作为世内存在者才是可以通达的”。从这一认识出发,他把传统的主客二分看作是“一个不祥的前提”7(P74、244、73)来加以否定。这些批评对于西方近代认识论哲学的主客二分说而言,应该说还是比较准确的。

其次,由于古希腊本体论哲学把本体看作是世界的终极本原,一切科学的最终依据,是一种知识的对象,认为它只有通过认识、通过理智活动才能把握;因而都贬低其他心理活动来提高和崇扬理智。如柏拉图认为理智在人的灵魂中“应占统治的地位”8(P297),亚里斯多德也主张“理智为了处于支配地位,为了认识,它一定不混杂的,必然地思维着一切,杂入了任何异质的东西,就会阻碍理智”9(P491)。这思想后来也为笛卡尔所继承和发展,他在把“我”看作“一个在思维的东西”、认为只有在思维的我才能作为主体而存在的同时,还把数学的方法引入哲学研究,要求思维必须像数学推算一样严格清晰,强调只有“我们十分明、十分清楚地设想到的东西,才是真的”3(P.369),因而就把哲学的方法确定为逻辑的推演。尽管他并没有完全否定和排斥情感和想象;但认为那些由理智所得来的,“比起我自己那个落入想象范围的不知道是什么的部分来,我知道得要清楚得多”10(P370)。这样,也就把心与物、人与世界的关系看作主要是一种科学认识的关系,就像海德格尔所批评的“通达这种存在者的唯一真实道路是认识,而且是数学、物理学意义上的认识”7(P119)。这种思想首先影响到了当时正在法国兴起的新古典主义文艺理论,它的代表人物布瓦洛在他的《诗的艺术》中就曾这样告诫作家:要使自己的作品获得成功,“首先必须爱理性”,“理性之向前进行常只有一条正路”,“一切文章永远只有凭理性才能获得价值和光芒”11(P290)。这就不仅把主客体的关系,而且把主客体本身也给分割了,使它们都成了抽象的而不再是实际存在的人与世界。19世纪中叶以来,随着意志哲学、生命哲学等哲学派别的兴起,这种哲学观和文艺观也同样受到猛烈的冲击和否定。因为这些哲学都反对把世界的本体看作是一种凝固、抽象、不变的、永恒的实体,而看作是一种人的意志活动或生命活动,一种生成的过程,认为世界就是人的意志和生命活动的一种显现,世界就是“意志的客体性,是意志的显出,意志的镜子”。因而,人就不仅是主体,同时也就成了客体和对象。对于这样一个意志的直观世界,意志的表象世界的反映,也就成了意志的一种“自我意识”12(P236)。由于这个意志的表象世界是个别的、鲜活的、变动不居的,相应地它也就是不可能以理智而只能通过“直观”去进行把握。这样,直观也就成了“一切证据的最高源泉,只有直接间接以直观为依据才有绝对的真理,并且确信是最近的,也是最可靠的途径。因为一旦概念介于其间,就难免不为迷误所乘”12(P114)。这种观点后来也为尼采、狄尔泰、柏格森、胡塞尔、海德格尔等人所继承和发展。如狄尔泰把“体验”看作是把握和占有生命的方式,就是因为在于他眼中,生命是一个无法通过观察去把握的一个鲜活的有机整体,所以他既反对理性主义离开人的具体存在,把人看作仅仅是一个“在思想的东西”,也不赞同经验主义“从那些感觉和表象出发来构想人”,认为这样的理解“都完全是抽象的”,“就像从各种原子出发所构想的人一样”6(P202)。这思想得到了海德格尔的积极肯定,说“他从这种生命本身的整体出发,试图依照生命体验的结构网络与发展网络来领会这种‘生命’的‘体验’。他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不愿再依循心理元素与心理原子制定方向,不愿再拼揍起灵魂生命;这种心理学毋宁以‘生命整体’与诸‘形态’为表象的’”7(P58)。这些言论都向我们表明了,人作为一个知、意、情统一的有机整体,是无法被抽象为仅仅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的,他与世界所发生的除了理智的、认识的关系之外,还有意志的、情感的关系,包括直觉和体验在内;片面地强调理智,无视甚至排除直觉和体验,就等于这个生命整体给分解、割裂了,这是不可能说明人与世界以及主体与客体关系的整体特性,特别是文艺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的。

从上述初步分析来看,我认为自意志哲学、生命哲学以来,西方许多哲学流派对传统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的分析和批判,有不少具体意见都是正确的、是深中肯綮的。但是,是否因此说明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就一无是处,就应该全盘予以否定和抛弃了呢?这结论恐怕还为时过早。因为我觉得当海德格尔等人把主客二分看作是哲学的“一个不祥的前提”的时候,他们似乎不应有地忽视了、或没有看到这样两点:一、从历史的观点来看,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出现,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人类文明发展和历史进步的积极成果。在早期希腊哲学中,哲学与日常意识和神话意识是未曾分离的,而在“日常意识和神话的水平上,是没有认识论上的主观与客观的对立的”,“世界、宇宙是作为完整的、与人统一的东西而出现的”;直到希腊哲学的古典时期,特别是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把世界划分感性和理性两个世界之后,才开始萌生了主客体的意识13(P9—14)。这种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产生表明人与世界开始从原先混乱的状态中分离出来,把世界当作自己认识和意志的对象,由此使得人的活动开始从自然的状态进入文化的领域,从而使得社会得以发展、人类得以进步。所以,没有主客二分,也就没有现代的科技文明。尽管主客二分的理论本身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科技文明由于资本主义的片面利用,也产生了许多负面的社会效应,使原本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反过来变成了奴役人的异已力量。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因此把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不加分析地全盘加以否定,而应该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对之进行改造。否则就等于否定了人类文明的成果,把人重新引向愚昧、原始、自然的状态。二、主客二分理论本身也是在发展的,自19世纪中叶以来,就已逐步开始从笛卡尔的思维模式中摆脱出来,特别是在创始人的哲学著作中,对于主客二分的研究更有了长足的进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引论》中在谈到西方近代科学的思维方式时曾经指出:它“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广泛的具体的联系去进行考察,……这种考察事物的方法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移入到哲学中来之后,就造了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看不到任何事物之间,包括主客体的关系“不管它们如何对立,它们总是互相渗透的”14(P60—62)。这就说明创始人对于主客体关系的认识已不同于笛卡尔等人,把它们看作既二分对立,又能互相渗透的,这是对主客体理论研究的一大推进。这种对立统一、相互联系的主客体理论,后来在前苏联哲学研究中,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具体化。但由于海德格尔等人自身视野和思维方式的局限,使得他们对主客体理论的批判还只是停留在以笛卡尔等人的思想为对立面的认识水平,而无视它在现当代的发展。这就不仅使得他们的理论不可能真正达到时代的高度,而且还不可避免地带有许多明显的片面性和偏狭性。所以,我们今天来探讨主客体理论的时候,我觉得就不仅存在着一个超越笛卡尔,而且还存在着一个超越海德格尔的问题。

要实现这一目标,哲学所指明的方向是值得我们遵循的。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创始人在主客体理论研究方面到底作出了哪些贡献、取得了哪些进展。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谈到人的活动时曾经指出:“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这是因为人与动物不同,“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15(P53),使人的活动有了自己的对象,从而开始形成了主客体的二分对立,并确立了人自身在活动中的主体的地位。这表明马克思创始人是接受并坚持以主客体的理论来分析和考察人的活动的。

但是与笛卡尔等近代哲学家不同,创始人不是把主客体看作是两个预设的、彼此孤立而存在的实体。他们把实践的思想引入哲学,认为不论主体还是客体,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分化出来,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丰富起来的。从客体方面来看,与直观唯物主义不同,认为它作为人的对象世界,不是外在于人而独立存在的、与人不发生关系的甚至处于对立状态的自然,“不是某种开天阔地以来就已经存在的、始终为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6(P48)。这表明“只要有人存在”,亦即在人的活动世界里,“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互相制约”16(P21)。因此,在活动过程中,人们所面对的都不是本然的自然,外部自然只有通过人的实践与人发生关系与联系之后,才有可能成为人的对象,同时也决定了“人的思维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是单独的自然本身”17(P551)。人只能生活在“人化”的世界中,生活在他自己所创造的世界中。从主体方面来看,人作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的发动者和承担者,也不同于旧唯物主义哲学家眼中的那种自然状态的人,同样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当人“通过这种活动(按:即指实践)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使他自身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18(P201—2)。所以“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而存在,由人化的自然是才产生出来的”15(P83)。而另一方面,在实践过程中所结成的人的交往活动,又将历史和人类的文化成果转移到个人的身上,使得人的活动过程同时也成了人自身社会化的过程,成了对于人类文化的实际的掌握过程,从而使“单个人的历史”同时也成了“他以前或同时代其他人的历史”的一个缩影19(P515)。因此对于人来说,只有当他掌握了人类社会实践过程所积累起来和积淀下来的思想、智慧和能力之后,他在活动中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主体。这都说明,在那里,主体与客体已不像在笛卡尔等人的眼中那样,是孤立的、预成的、一成不变的、外在对立、机械分割的;而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和分化出来的,是互相关联,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主体是在认识和改造客体的过程中,在对客体的关系中获取自己的规定的,活动的客体怎样,它的主体也是怎样,反之变然”13(P73)。正是主客体之间这种互渗互动的关系,推动着主客体的关系随着人类的实践而不断地发展。所以它们的关系不是抽象的、一成不变的,而总是历史的、具体的。这样,就从根本上与直观唯物主义和思辨形而上学划清了界线,为我们对主客体关系的正确解释提供了存在论的前提。

基于从上述存在论意义上对主客体理论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在认识论的主客体关系问题上,创始人也提出了与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完全不同的原则,这些原则大致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首先,近代认识论哲学一般都把认识看作是一种单向的活动;经验主义视认识为主体对外界刺激的消极的接纳,认为:“一切知识都只是从感觉获得的”20(P395)。“我们所具有的大部分观念的这个巨大的源泉是完完全全依靠我们的感官,并且通过感官而流到理智的,我把这个源泉称为感觉,”21(P450)。而理性主义则认为认识源于人的一种理性观念,认为“我的本性具有一种先天所赋予的完满性”3(P375),所以“心灵的一切观念都必须从那个能够表示自然全体的本原和源泉的观念中推导出来,这样,这个观念本身也就可以作为其他观念的源泉”22(P413)。可见这些思想都是以主客体分裂为特征的。与之不同,创始人则把认识看作是主客体交互作用的产物。他首先从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把一切意识看作都是对存在的一种反映;但又认为这种反映不是直观的、消极的,认为“从前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就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23(P.16)而这种从“主观方面去理解”的思维方式,正是理性主义的一大特征。它们反对把认识看作只是个人感觉经验的成果,而认为是“由于一个比我更完满的本性把这个观念放进我心里头来。”3(P375)因而认识“必须首先有一个真观念存在于我们心中,作为天赋的工具”,认识的“完善的方法在于指示我们如何指导心灵,使它依照一定真观念的规范去进行认识”22(P412)。这样,就对经验主义、直观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从根本上来了一个颠倒,认为认识不是主观符合客观,而是客观符合主观,即它总是由主体在某种现有观念指导下对于客观事物进行选择、整合、同化、建构的结果。这实际上是以唯心主义的语言说出了认识对于由社会历史地形成的主体现有经验和思想模式的依赖性,这思想显然要比直观唯物主义包含着更多深刻的真理成分。这我想就是马克思批评直观唯物主义“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的主要原因。但是马克思同样不赞同理性主义,认为它“抽象地发展了”这种认识的“能动的方面”23(P.16)。而所谓“抽象地发展了”,以我之见,就是指理性主义在正确地指出了认识必须要以主体自身的现有观念作为工具的时候,却认识不到它的唯物主义的基础和根源,认识不到它本身就是由经验整合、提升而来,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和社会历史的成果,并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而错误地把它看作是一种先天的、天赋的东西。这样不仅使本末颠倒,而且也把问题抽象化了。这就鲜明不过地表明了所主张的是一种既不同于直观唯物主义又不同于思辨形而上学的、主客体既二分又统一、既对立又互渗的认识原则。

其次,与近代认识论哲学不同还在于在看来,“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是“现实的历史的人”16(P50、30、48),而非近代哲学家(包括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在内)所理解的那种与社会历史分离的抽象的人。所以,对于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就不应该仅仅归结为认识的关系,甚至即使是认识的关系,也不等于完全是一种抽象的理智关系;而认为人是“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全面的本质”,“因此,正像人的本质规定和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一样,人的现实的关系也是多种多样的”15(P80、81)。正是从这种整体性的思想出发,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反对传统的德国思辨哲学把人看作是一种“绝对的理念”,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认为“思辨哲学家在一切场合谈到人的时候,指的都不是具体的东西,而是抽象的东西,即理念、精神等等”24(P7)。这些人都是“从天上降到地上的”16(P30)。而且对于英国近代唯物主义日趋理性化的倾向也曾作过尖锐的批判,如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认为英国唯物主义“在它的第一个创始人培根那里,还在朴素的形式下包含着全面发展的前芽,物质带着诗意的感性光辉对人的全身心发出微笑”,但“在以后发展中变得片面了。……感性失去了它鲜明的色彩,变成了几何学家的抽象的感性。……唯物主义变得敌视人类了。为了在自己的领域内克服敌视人类的,毫无血肉的精神,唯物主义只好抑制自己的,当一个禁欲主义者。它变成理智的东西,同时以无情的彻底性来发展理智的一切结论”24(P163—164)。由此可见,在认识论问题上,创始人虽然不像狄尔泰等人那样从心理学的角度,从体验的心理关联的角度来论证生命的整体性,而始终坚持从哲学的层面上来探讨认识活动中的主客体的关系问题。但又始终认为主体作为现实的、历史的、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不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而总是在一定的需要、动机、目的、愿望参与下从事活动的。这就使得在这种活动中所形成的主客体关系的内容不可能是纯思辨、纯逻辑的,它必然还包含有感觉和体验、意志和情感的成分;所以在反对形而上学、反对科学主义、反对工具理性,在维护人的存在的整体上方面,却有着共同的致思方向,这也是与创始人反“异化”的思想完全一致的。

对于创始人从存在论和认识论方面所开展的这些关于主客体关系的内容丰富的论述,迄今为止在文艺理论界似乎很少引起人们应有的注意;至于前苏联哲学、心理学中对之所作的一些有价值的研究和阐发,那就更远在人们的视野之外。这就使得我们今天在主客体问题的认识上仍然没有摆脱海德格尔的批判视域,还仅仅停留在以笛卡尔思想作为自己理论的对立面的水平,这就限制了我们对这个问题认识的深入开展和准确把握。

按照这种对立统一的主客体理论来审视文艺,那么,在我们看来,文艺的对象就不应该看作是一种独立于作家而存在的外在世界,它本身就是作家人生实践的产物,带有作家思想人格、人生经历的鲜明的印记。而文艺创作也不只是作家对于现实生活的简单记录,他总是以自己的全身心,亦即以知、意、情统一的人投入对世界的把握和加工之中。这就决定了文艺所反映的不仅只是发生在作家周围与他自己的人生经历须臾不分离的活生生社会现实,而且作家也不可能仅仅依靠认识活动,以思想、概念的形式去进行把握,而只能以情感体验的方式去与之建立联系。情感总是带有很大的直觉性与无意识性的,它不仅未经概念的分解,而且往往将主体自身融入对象,并按照自己个人的方式,根据特定情境中的特定感受来对世界作出反映。所以它所把握并向我们所展示的总是一种整体的、鲜活的、原初形态的东西。但另一方面,由于这种情感体验是直感的,一般是未经理性的分析和认知的,所以往往又免不了带有某种浅表性和朦胧性,因而还需要寻求与理性的结合,一切优秀的文艺作品,总是这样一种主客二分与互渗统一的结晶。这种统一往往以两种方式实现:一是过程性的。狄德罗、华滋华斯、黑格尔等都谈到这个问题,流传最广的就是华滋华斯所说的:“诗起源于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25(P22),它表明在激情状态下人的意识水平是很低的;只有等到激情过后,再对自己当初的情感进行一番回味,经过比较理智的态度去分析、评判和整理之后,才能被之纳入一定的艺术形式,并得到比较完美的艺术表现。二是同步性的。如一些即兴之作,虽然就一时的感受挥毫成篇,但有许多之所以能成为千古名篇、广为流传,实际上是以作家自身长期的情感的陶冶、人格的磨炼为前提的。我国古代诗论十分强调作家作诗要以自己的“胸襟”或“襟袍”为根基,如叶燮说:“诗之基,其人之胸襟是也,有胸襟,然后能载其性情、智慧、聪明、才辩以出,随遇而生,随生而盛”26。沈德潜也说:“第一等襟袍,第一等学识,斯有第一步真诗”27。所以,在文学创作中,作家的情感与理智的关系不论以哪一种形式出现,本质上都是主客二分和合一的辩证统一。当然,在西方现代主义文艺思潮中,也有主张排斥理智的介入,完全凭直觉、体验、非理性、无意识来进行创作的,如意识流小说,超现实主义诗歌等等,但这种作品到底能得到多少人的欣赏和认同,它的发展前景又将会怎样,都是一个有待历史检验和证明的问题;我们当然不能仅仅以此为依据来否定文艺创作中创作主客对立而又互渗的这一普遍原则。

以上,我们主要还只是从哲学的层面上来说明文艺创作中主客对立与互渗的辩证关系。但是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有各种形式,在不同的形式中,它们的表现方式和形态都各不相同,在理智关系中,主导的形式是二分的;反之,在情感关系中,主导的形式则是合一的。由于在文艺创作中,作家主要是以审美情感为中介与世界建立的关系的,以致人们常常抓住这种特殊的现象来否定文艺活动中的主客二分的原则。这在某种意义上就犯了马克思、恩格斯所批评的:以“经验的事实”来解释“深奥的哲学问题的”错误16(P.49)。但反过来,我们也不能无视这些经验事实的存在,以及它在文艺理论研究中的价值,因为文艺活动总是在现象的、经验的层面上进行的。所以,只有当我们把哲学层面上的研究贯彻到经验层面上去,把文艺活动中的这些经验现象说透了,我们的哲学探讨才有意义,我们的文艺理论也才不致于满足于演绎哲学而获得具体而充实的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在探讨主客二分思维模式时,不能把目光仅仅停留在哲学的层面,还应该与心理学层面的研究结合起来。在主客体关系的问题上,哲学层面研究与心理学层面的研究的不同,就在于哲学研究的是社会主体、类主体,而心理学研究则是个人主体,如同狄尔泰所说“心理学的对象始终不过是某种个体而已”6(P55)。而在这两个层面之间,心理学层面的研究无疑应该以哲学层面的研究为基础和前提,如同对于个体的人的认识必须以对类的人的认识为基础和前提那样。因为一切个体的、心理活动的形式,都只有按照人是社会、历史、文化的人的观点,才有可能对它作出正确的解释。所以对于两个层面的关系,我们必须要以一种辩证的观点来进行理解和把握。

下面,我想就通过对情感活动与理智活动的比较分析,来看看在心理学层面上,这两者的主客体关系到底有哪些具体的特点和区别:

首先,理智活动(亦即思维活动)的目的是在感觉和表象的基础上,通过概念、判断、推理,来认识事物的客观属性。尽管理智活动的客体和主体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由实践活动分离出来的,从哲学层面上看,两者都既是对立又是互渗的;科学研究同样也证明了认识总是在一定的“范式”和仪器为中介而达到的,它不可能做到对事物作纯粹的客观的描述,而不可避免地总是要带有某种主观的印记。但若是把它们看作一种心理活动,从心理形式的方面来看,那总是处于二分对立的状态的,是一种观察者和被观察对象、研究者和被研究对象的关系;否则就无法得到对于事物科学的认识结论。而情感状态却与之不同,因为情感是具有弥散性的,所以在情感关系中,一旦当主体为某一对象所打动而产生某种情感之后,反过来他又会把自己情感移入到对象,就像叔本华所说的“自失于对象之中”12(P.250),并在与对象进行交流过程中使自己的情感不断地得到强化,以致有些作家在情感状态中由于自己“自失于”对象而分不清他想象的世界与现实的世界的区别,把自己虚构的人物不仅当作生活在他周围世界的实有的人物那样,为他们的命运、遭际倾注着自己全部的同情,就像陀斯妥也夫斯基在他的小说《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中所说的:“我同我的想象、同我亲手塑造的人物共同生活着,他们好像是我的亲人,是实际活着的人;我热爱他们的,与他们同欢乐,共悲愁,有时甚至为我的心地单纯的主人公洒下最真诚的眼泪”。甚至有时还由于“自居心理”的作用,把自己喜爱的人物当作自己本人,去经历他们的苦难、分享他们的喜悦,如同福楼拜在描写包法利夫人服毒自杀时那样,自己也感到“一嘴的砒霜味,就像自己中毒一样”,把吃下去的晚饭也“全呕出来”28(P137),以致描写死亡,也像爱仑堡所说的,就“意味着试着自己去死”29(P245)。尽管这种主客融合的状态一般说来都是经由作家理性加工之后所重新返回到的情感无意识状态,与原发性的情感不同,其中已经渗透着理性的成分,带有作家态度和评价的印记;但就心理形式上来说,却不能不说是主客合一的。

篇(3)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wwW.lw881.com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 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 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 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 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 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 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 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 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 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 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

①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 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 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 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 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 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 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 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篇(4)

虽然科研论文可以说是对他人“讲故事”。但与一般的故事不同之处,个人认为,主要在于逻辑性与连贯性。表达方式应以顺叙为佳,不宜像诗歌、散文、小说之类的文艺作品,使用倒叙、插叙等手法。

内容详略得当。该简略之处就要言简意赅,该详尽之处就要清晰全面,不要写成“流水账”,也不要写成“意识流”。

结构要合理。可以按“提出问题(立论)→分析问题(讨论)→解决问题(结论)”的总体思路来谋篇布局。摘要、正文和结论的相关内容,要前后呼应。

语言通俗易懂。论文是给别人看的,不要认为自己知道的,别人就一定知道。要使用书面语言,避免使用网络语言。语句长短合适,少用累赘的长句与跳跃的短句。

遣词要恰当得体。比如,“推测”、“推断”与“推定”,语气是有所不同的(在英文文献中,常用的是suggest、indicate、maybe之类“容他性”的词语)。注意错别字。避免因一时的疏忽大意,而留下缺憾。比如,将“风云二号”写成“风韵二号”,“碳酸盐”写成“碳酸岩”。一字之差,天壤之别。正确使用标点符号。不要分号与顿号不分,一“逗(号)”到底等。

建议同学们在闲暇时,可以多看看汉语言工具书。同时,也呼吁素质教育阶段,要切实重视母语——汉语的教学质量。

2数据、术语严谨规范

严谨规范,是科研论文的主要特征之一。

数据分析,避免“张冠李戴”。对数据进行判别时,不要将属性为A的对象,用B作为参照标准。计量单位,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相关行业规范。

注意有效数字的取舍。并不是小数点之后位数越多就越精确,而是要与获得数据的方法手段结合起来。比如,利用一台精度为5%的仪器进行观测,数据应写成“19”,而不是“19.2”。

不能简单地照搬仪器报出值。高于检测上限、或低于检测下限的数据,应该用“>检测限”、“<检测限”、“未检出”或相应的英文缩写等表示。

标注要详实。比如,采样位置图,应该有比例尺、方位、坐标、图例及说明等参数。图版中使用专业符号、代码表示对象时,应该附注相应的文字说明。

不要生造专业术语。确实需要使用新的术语时,应进行充分的说明。

建议同学们多调研文献,熟悉相关规范。

篇(5)

石恪等人探索了人物画新的审美角度,梁楷则以自己精美而成熟的作品显示了新风格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以其作品在艺术创造上的分量取得了意笔人物画在绘画史上应有的地位。梁楷等人强化了中国绘画“以形写神”的特色,进一步进行了“以意写形”的探求,作品达到了高度的“形神兼备”的境界,使人物画更多地摆脱了客观物象的束缚,进而调整了作者主观与客观在创作过程中的作用,大胆的以主观的情感和意愿去提炼、取舍、夸张、想象、改造、强化所描绘的对象。

元、明、清的意笔人物画一直与工笔画并行发展,现在所能见到的元代的作品并不多,一般以人工景意、工意相间的作品居多。元代意笔任务画坛中没有出类拔萃的像梁楷那样有创造性的画家,意笔人物画至明代,才有了较大的发展,明陈洪绶在人物画上的创造性更多,他的作品多数是工笔,只画过少量的工意相间的作品。他师蓝瑛,人物画自成一格:造型古拙,用笔浑厚而含蓄,画面具有装饰味。其画风对清代的意笔人物画发展影响较大。从现在的眼光看,陈洪绶仍然不失为一位有影响力的画家。

意笔人物画至清代,画家人数颇多,其中因其创造性而影响较大的有“扬州画派”的一些画家以及清末的大画家任颐(伯年)。“扬州画派”以人物为主的画家有罗聘、华碞、黄慎、高其佩,以及受他们影响的闽贞等。罗聘、华碞、金农重古朴,高逸、黄慎重仓劲,他们的作品意境和章法一般都奇绝,能突破程式,颇有浓厚的生活气息。黄胄在《黄州画语录》中评价华碞:“华碞在笔墨有所创新,落笔便有神韵,有清一代大师也”。用笔浑厚,转折自如,墨色华滋,造型概括而有整体感。

任颐以及任熏、任熊是清末的三位多产的画家。任颐师任熏、任熊,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是我国封建时代最末的一位在人物画成就很高的画家。他还吸取明代陈洪绶古朴的造型方式,用爽利洗练的笔墨,生动多变的章法,给后代留下了近万张作品。任颐在某种程度上总结了我国意笔人物画的主要精神和技法,将意笔人物画推向又一个高峰。任伯年的人物画应是三百年来的大家,却又为不少同道视为民俗画匠,其实任伯年无论功力、才情皆非常人所及(《黄胄书画论》)。纵观我国古代意笔人物画的历史,从宋到清,历时千年,一头一尾是高峰,中间元代不如明代。我认为就对意笔人物画发展的贡献而言,应首推梁楷和任颐。

到了近现代,西方绘画的引进,西方绘画的理论对中国的传统绘画造型观表现以人为主要对象的社会关系之间的影响,特别是素描的表现力,当然就为中国画表现丰富的内容,关系和塑造形象的能力起到很大作用。因而也就为水墨人物发展提供了一条广泛的途径,水墨人物今天的面貌,更具体的证明了其为这种文化背景下的结果。当今的水墨人物从写实的意义上来说,它的造型已发生很大的改变。水墨更向着人的神采表现,人的精神深层挖掘。并把画面表现人的精神面貌的力度作为与现实内容完美统一标准去实践。毕建勋老师在他的《水墨人物画写生与创作》(河南美术出版社,2006,12)提到从横向上看,水墨人物画除了继承宋以前的“形神兼备”的美学传统和文人写意人物画的笔墨资源外,主要是中西结合的产物,他是文人写意的笔墨语言和西方的人物画造型方法及相应的色彩学方法结合的产物。它的画中积淀不甚丰厚,不像山水画、花鸟画那样大师林立,梁楷、陈洪绶、黄慎、任伯年等写意人物画家之后,水墨人物画从徐悲鸿、蒋兆和、黄胄、方增先、刘文西、卢沉、姚有多、周思聪到1978年中央美院第一节研究生等一批画家至今,仅仅四五代人而已。经过这几代人的学理探索和创作积累,水墨人物画这一画种已经初具现代形态。它是一个具有悠久的人文传统而又非常年轻的画种,一个有待于更加成熟的画种。

毫无疑问,人物画是以人物形象为审美主体的,是塑造感人的人物形象来传递艺术家对生活、对世界的评价并以之寄托作者的情思和爱憎。但是,对于造型研究的退化、正式传统绘画的失落,无疑这是人物画的内伤。今天,我们把更多的关心给与造型的研究,这就非常必要了。康书增老师认为“把西方严谨的造型和中国传统的精湛,水墨淋漓的笔墨书写相结合是他对目前创作写意人物的一种观点”(笔记于2007-11-22日康老师课堂)。邓维东老师也认为“写实是一种技术,写意是一种升华了的探索,写意的关键是造型”(笔记于邓老师2007-12-21日课堂)。由此可见,当前更多水墨画家非常重视“写实”重视“造型”。当然这种“写实”已经不是唐宋时实的重复。他除了给予外部的“形”的应有的关切,还要注入更多的画家个人的性情抒发。

中国写意人物画自建国以来,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技术积累,经受西方文明的冲刷,经受了金钱磨盘的碾压,相信人物画的辉煌已为期不远了。

【摘要】梁楷等人强化了中国绘画“以形写神”的特色,大胆的以主观感受和意愿去提炼、取舍、夸张、想象、改造、强化所描绘的对象。当今的水墨人物从写实的意义上来说,它的造型已发生很大的改变。水墨更向着人的神采表现、人的精神深层挖掘,并把画面表现人的精神面貌的力度作为与现实内容完美统一的标准去实践。

【关键词】写意画人物人物画

参考文献:

[1]王伯敏.中国绘画史.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

[2]周积寅.中国画论辑要.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5,7.

[3]刘国辉.中国画名家创作随笔.南宁:广西美术出版社,1995,5.

篇(6)

英语中用抽象的办法虚说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某些定义很抽象的英语词语在行文中产生了具体的含义,而汉语缺乏对等的虚说,没有对应的传达其具体意思的词汇。另一种是英语中表抽象概念的名词发生可数化,其作用在于表达事物或情况具有该抽象名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特点。这两种抽象说法都要求译者运用形象思维解读原文,依据上下文的具体情境,由虚说化到实说,从而挖掘蕴涵在文本中的审美意识形态。如以下几例:

(2)Itwasaseriouscharge;agirlsobroughtupmustbeadequatelyprovidedfor.

这个担子很重;——由我们来抚养一个姑娘,吃的穿的都得像个样子。

这句译文以普通生活为基础,侧重于生活逻辑,表达得生动活泼、通俗易懂,比起译为“……必须充分地提供生活生计”这种笼统而实在、确定含义的表达更容易让人接受,不至于费解。再如:

(3)Whohasnotadmiredtheartificesanddeli-cateapproacheswithwhichwomen“prepare”theirfriendsforbadnews?

女人们把坏消息告诉好朋友的时候,惯用些花招,先缓缓地露个口风,那种手段没有人不佩服的。

“Approach”有手段、方法之意,若译为“微妙的手法”或“巧妙地处理”不但给人一种“虚”、“泛”、“暗”、“隐”等难以捉摸的感觉,而且原中文体贴审慎、相机行事的含义丧失殆尽,女人具备的那种为人着实钦佩的心理特征和独特的处世计谋也没能刻画出来。之所以变通为具体的“先缓缓地露个口风”,一方面发挥了汉语“实”、“明”、“显”、“象”的语言优势,还增添了不少耐人玩味的情调和灵动的色彩,虽貌离而神合。

(4)…howwatchfultheyarewhentheyseemmostartlessandconfidential;howoftenthosefranksmiles,whichtheywearsoeasily,aretrapstocajoleoreludeordisarm.

她们表面上天真烂漫地跟你谈掏心窝的话儿,其实是步步留心提防着你。她们不费力气就能堆下满脸诚恳的笑容,往往为的是哄人,脱滑儿,叫你心软,上她们的当。

原文中的形容词“watchful”意为“警惕,注意”,“artlessandconfidential”意思分别为“不矫揉造作的,不狡猾的”和“亲密的,心腹的”。它们被译者用充满形象的描述具体而细腻地传达出来,不但忠实有效地再现原文,还帮读者正确地领会原作者的感受。“trapstocajoleoreludeordisarm”的字面意思是“诱骗,逃脱,使对方息怒,而无防备的诡计”,具象化处理过的短语非常富有情趣,把女性的狡黠刻画得鲜活逼真,在读者头脑中诱发出一幅幅逼真的画面。转贴于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5)Itwastobeaverythoroughattack,thuslooksandundertonesweretobewelltried.

这可是一场非常彻底的进攻战,眉眼功夫和柔腔细调都要用上。

(6)Shearrivedverylate.Herfacewasradiant;herdressperfection.

她来得很晚,脸上光彩照人,衣服穿得找不出一个错缝儿。

以上两例的虚化实意,把具体场景展开在读者眼前,让人身临其境,实实在在。人物形象更是栩栩如生,令人印象深刻。译者的创意丰富了原文的形象。

通过从虚实角度变通的译文往往跳出了原文语义层面的束缚,而传神地表达出原文的意境和精神,神似境界极高,这是因为译者恰当地运用了形象思维,传达出了形象信息而致使译笔清晰、明确、生动。

查《现代汉语词典》,可以找到“形象思维”的定义即文学艺术创作过程中主要的思维方式,借助于形象反映生活,运用典型化和想像的办法,塑造艺术形象,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或叫艺术思维。罗新璋曾在其《释“译作”》文章中指出译作之美需要翻译家去进行艺术创造,全靠心灵去阐释。可见翻译是一种艺术性的创作活动,译者必须融入情感的思维。没有形象思维的翻译,其译文或生硬呆板,违背汉语表达习惯;或形容枯槁,味同嚼蜡,毫无韵味,不能神似。再看一例:

(7)Theyleftmeatthegate,noteasilyorlight-ly;anditwasastrangesighttoseethecargoon,takingPeggotyaway,andleavingmeundertheelmtreelookingatthehouseinwhichtherewasnofacetolookatmewithloveorlikelyanymore.

译文a:他们在大门口前离开我,这是不容易的,不愉快的;看见车子载着辟果提走了,把我留在那些老榆树下看那所房子,房子里再也没有一张怀有爱或欢心来看我的脸了,我觉得这是一种让人很不舒服的场面。

译文b:我们在大门前分手,他们和我依依不舍,情深意长地告别了。我眼看着车走了,载着辟果提。我独个儿站在老榆树下,看着那座房子,再也没有人用爱我,疼我的目光看我了。此时此刻,酸甜苦辣,齐集心头。

译文a没有将原文的抽象表达加以处理。“noteasilyorlightly”直译为“不容易的,不愉快的”,“itwasastrangesight”被译为“一种让人很不舒服的场面”。很显然,这种转换非常机械、单调,纯粹截取词典释意对号入座,没有变通的痕迹。而译文b以饱蘸形象思维之笔把原语的审美功能极尽再现,可以说是“化平庸为神奇”,闪烁着形象思维,成功地完成了对原文形象的二度创造。如:“依依不舍,情深意长”,“酸甜苦辣,齐集心头”,“我独个儿站在老榆树下”。这种处理表现在译文作者深受原文感染,在知觉定势和情感积蓄的基础上,掺入自己的生活感受,经过搜求于象的努力,使原文意象归于定形和明晰化,最终诉诸译文语言的创造性表达,译文绘声绘色,笔酣墨宝。

篇(7)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中国文艺理论学会

出版周期:月刊

出版地址:上海市

种:中文

本:16开

国际刊号:0257-0254

国内刊号:31-1152

邮发代号: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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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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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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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一、引言

我国的佛教翻译,始于东汉末年,魏晋南北朝进一步发展,到唐朝臻于极盛,北宋逐渐式微,元朝以后则已经接近尾声了。千年的译经活动不仅产生了大量的译著,还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理论观点,奠定了我国传统译论的基石。从翻译的主体看,佛经翻译主要有两部分人:西域前往中国的僧侣和西行求法的中国僧侣。他们当中大都精通梵汉两种语言,对佛经要义理解较深,且对中国文化背景较为熟悉。从翻译的历史看,佛经翻译可分为四个阶段:草创时期——东汉末到西晋,发展时期——东晋到隋,全盛时期——唐代,结束时期——北宋。佛经翻译声势浩大,成就斐然,其间的思想光芒,虽点点滴滴,但历经数百年渐渐汇聚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系统。我国传统译论中的“文、质”之争便始于此。“文质”说是我国翻译理论的基础,它孕育于大量的实践活动,根植于我国传统哲学思想,吸取了传统文论的精华。本文拟摘取著名译家的论点,剖析其间的相异与相似之处,以求建立一个完整的理论结构。

二、“文”与“质”之争

我国的翻译活动历史悠久,有史可证的翻译可以追溯到西周时候。但零星散乱的翻译活动并未对我国文化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也未形成理论论述。因此,系统完备地考察翻译还需从佛经翻译开始,它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翻译,对促进古代中印文化交流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佛经翻译的首篇确凿可考的应是东汉时期安世高所译《明度五十校计经》。起始阶段未见论述,直到三国时支謙的《法句经序》才首开中国译论之先河。不过,早期译者所遵循的方法和原则已见端倪,为支謙的论述提供了理据并奠定了基础。安世高来自西域,但精通华语,所译经本措辞恰当,较好地传达了原文本义,“义理明晰,文字允正,辩而不华,质而不野”。但总体还是偏于直译,顺从原文结构而有损于译文。支谶同样来自西域,所译经本全属大乘佛教经典,他仍采取直译,“贵尚实中,不存文饰”,以“弃文存质,深得经义”为旨意。随后的数位译者同样遵循直译之路,“言直理旨,不加润饰”。由此可见,直译为肇始阶段的译者所遵从,但过分求实求质必然导致结构僵硬,义理隐晦,滞于理解。这样,也就为“文”提供了契机。“文、质”之争始于支謙的《法句经序》,他斥直译文本“为辞不雅”,提倡译文适应读者的口味。支謙译经较多,译作“曲得圣义,辞旨文雅”,他批评直译者“虽善天竺语,未备晓汉。其所传言,或得胡语,或以义出音,近于质直”(《法句经序》)。他在翻译或改译经文时,改“胡音”为汉意,用意译取代音译,这种译风从三国到西晋,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然而其过分追求美巧,难免偏离原著本义,因此也遭到来自直译派对反驳。质派坚持“佛言依其意不用饰,取其法不以严。其传经者,当令易晓,勿失厥义,是则为善”的原则,并以老子和孔子的名言为其佐证,所以翻译时,应“因顺本旨,不加文饰”。文质论争由此而起,偏于质,文义有所不尽;偏于文,结构无以传达。质者居先,是因为对佛教经典的虔诚,唯恐违背经旨,所以“朴则近本”。文者随后,是想修正直译的不足之处,所以“颇从文义”,但其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删削过多而不能尽表原意。因此,译文常常无法两全其美,达致二者满意的程度,这样,争论还得继续下去。

篇(9)

1壮医毒的内涵

自石器时代开始,壮族先民就已开始认识毒。《淮南子·修务训》有关于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的记载,专家认为,壮族地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草木繁多,有毒的动植物不少,更符合“一日而遇七十毒之说”[1]。由于特殊的地理和气候,使壮族先民对毒有更深的感受和认识。毒在壮医中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为致病原因,壮医认为,毒是导致疾病的主要原因,有毒虚致百病之说;二为有毒之物,如毒草、毒树、毒虫、毒蛇、毒水、毒矿等等,正如唐代陈藏器《本草拾遗》所言“岭南多毒物,亦多解物,岂天资乎?”;三为毒药和解毒药,根据文献记载和实地调查,壮医认识和使用的毒药和解毒药在百种以上,隋代巢元方《诸病源候论》曾记载了岭南俚人(壮族先民)使用的五种毒药:不强药、蓝药、焦铜药、金药、菌药。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唐代苏敬《新修本草》收载了两种壮族地区著名的解毒药-陈家白药和甘家白药;四为病症,即毒病,包括各种中毒、热毒病、血毒病、风毒病、毒结病、痧毒、瘴毒、蛊毒等等。壮医在长期医疗实践的基础上,从病因病机、病症、诊断、治疗用药以及药物性能上对毒有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实践和认识,初步构成了壮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壮医毒论。

2壮医毒的分类

因毒致病是壮医毒论的核心,也是壮医重要的病因病机理论。作为致病原因,毒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之毒指具体有害、有毒之物;广义之毒是一切致病因素的总称。在分类上,有按毒所依附的事物来分,如蛇毒、虫毒、箭毒、药石毒等;有按毒的形象特征来分,如热毒、血毒、风毒、湿毒、痧毒、瘴毒、蛊毒等;有按毒性猛烈和缓慢来分,如《桂海虞衡志》记载“药箭,化外诸蛮所用,弩虽小弱,而以毒药濡箭锋,中者立死,药以毒蛇草为之。”;有按毒的来源来分,有些毒由内而生,本由疾病而生,又反过来成为致病毒邪,称为内毒,有些毒由外内侵,如风、寒、热等,称为外毒;有按伤害部位来分,有的损伤皮肉,有的则伤害脏腑和体内重要通道。此外,还分为有形之毒,无形之毒。总之,壮医认为,所谓毒,是以对人体是否构成伤害以及伤害致病的程度为依据和标志的。

3壮医毒的特点

壮族地区由于特殊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动植物和其他毒物尤多。多毒主要原因有:①是壮族地区的气候条件适应生长的毒草多,毒蛇毒虫多,人误食毒草及被毒虫咬伤多,蛊毒多;②是壮族地区气候炎热、草木及动物尸体腐烂后污染水源造成的水毒、溪毒多;③是壮族在狩猎、战争中利用草毒、蛇虫毒、焦铜制作的毒箭多;④是日常生活饮食及服药发生中毒多[2]。因毒邪种类繁多,所导致的疾病表现复杂,但因毒致病也有一定的规律性,即毒邪、毒物进入人体后,是否发病取决于人体对毒的抵抗力和自身解毒功能的强弱。

4壮医毒论的基本内容

4.1毒虚致病─壮医重要的病因病机理论民间壮医手抄本《此风三十六样烧图》列举了中风、肚痛风、急惊风、哎迷风、撒手风、鲫鱼风、马蹄风、慢惊风、天吊风、看地风、弯弓风、蛇风、夜啼风、鸟宿风、蚂蟥痧风、疳风、上吐下泻风等风毒。风毒所致病证以抽搐、昏迷为主,由于风毒闭阻龙路、火路,可出现发热、头痛、汗出恶风、咳嗽、鼻塞、流涕或肢体麻木、强直、痉挛、四肢抽搐、角弓反张、皮肤瘙痒、目诊见脉络散乱等。著名壮医大师黄汉儒经过系统的整理研究,在《中国壮医学》中首次提出了“毒虚致百病”的壮医病因病机论,把毒作为壮医的最主要致病原因:认为毒之所以能致病,一是毒邪损伤正气,正不胜邪,影响三气同步而发病;二是某些毒邪在体内阻滞“三道”(谷道、水道、气道)、“两路”(龙路、火路),使三气不能同步而致病[3]。毒虚致病论奠定了壮医病因病机论理论的基础[2]。

4.2以毒命名─壮医病症名称的特点文献记载和实地调查搜集到的壮医病症名称达数百种之多,其中以毒命名的壮医病名最为普遍。如痧毒、瘴毒、湿毒、风毒、蛊毒、寒毒、热毒、无名肿毒等等。大类下面又可分为许多更为具体的甚至十分形象的病症名称。如痧毒分为热痧、寒痧、蚂蟥痧、漂蛇痧、红毛痧、闷痧等;瘴毒分为青草瘴、黄茅瘴、冷瘴、热瘴、哑瘴、烟瘴、岚瘴、毒气瘴等;蛊毒又分为虫蛊、食蛊、水蛊、气蛊等;风毒包括的疾病更为广泛,有36种风和72种风之分。

4.3重视辨毒─壮医诊断疾病的特色“毒虚致百病”是壮医的病因病机论理论的核心,因此,在疾病的诊断上,壮医特别注意辨毒。如壮医目诊主要通过观察“勒答”白睛上血络变化来诊断疾病,若“勒答”上龙路脉络边界浸润混浊,表示体内有湿毒为患;若脉络多而散乱,分布毫无规则,为风毒作祟;若脉络多而集中,靠近瞳仁,为火毒热毒作怪;若脉络分散,远离瞳仁,为寒湿之毒或风寒之毒;若白睛上见有黑斑黑点,为体内有淤毒;若见蓝点、黑点、蓝斑,为谷道虫毒内积。

4.4解毒补虚─壮医治病的重要法门著名壮医班秀文认为,人之所以发病,是由于受到“毒气”的侵犯,故治疗上一定要以祛毒为先。他总结出壮医首要的防治特点:以外治为主,偏重祛毒[1]。黄汉儒在“毒虚致百病”基础上率先提出“解毒”治则,认为“解毒”主要通过内治的祛毒和外治的排毒两方面而达治疗目的。解毒法是壮医治疗疾病的重要法门,在临床上的运用可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具体的毒药和解毒药的运用;二是“解毒”作为壮医重要的治则,在指导临床各科疾病的诊疗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壮医很多外治法包括目前国内外广泛应用的壮医药线点灸疗法等都是在基于对“毒”的认识和运用基础上开发出来的。

4.5善用毒药与解毒药─壮医药物学上的突出成就根据文献记载,早在晋代,岭南俚人就会使用毒药和解毒药。毒药在古代的医药书中常指药性的偏颇,认为药物各有偏性,这种偏性就是毒。壮医在长期实践中认识到毒物的概念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没有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导致中毒的毒物。同一物质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引起中毒,而在另一条件下却是无毒的。例如食盐少量服食是有益无毒的,但如果大量吃则会引起中毒;箭毒直接进入血液才引起中毒;钩吻和野芋少量内服可以治病,但大量服用则引起中毒死亡。由于壮医在实践中正确认识了毒药,所以敢于应用壮族地区出产的毒药来治病,并逐渐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于解毒药,壮医大部分是按其功效进行分类的,即根据其解救中毒的功效分为解箭毒、解药毒、解蛇虫毒、解蛊毒、解食物中毒、解酒毒、解金属毒、解瘴毒以及解毒范围较大的解诸毒9类,临床中根据不同原因的中毒使用相应的解毒药。

纵观上述,壮医对毒的认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并形成了一定的理论。壮医毒论是壮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基础和临床之中,是壮医区别于其他民族医药的重要内容。由于历史的原因,壮医毒论理论目前仍属于雏形,有待进一步发挖、整理和规范完善。

【参考文献】

篇(10)

[中图分类号]I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0-0093-02

引言

跨文化交际学的创始人霍尔在《无声的语言》一书中指出,文化存在于公开的文化和隐蔽的文化。公开的文化层主要指已暴露的物质文化,包括服装、道路、建筑物、街道、村庄等。而文化所隐蔽之物大大甚于其揭示之物。美国符号学家迪利在20世纪80年代把文化看作是“后语言结构”,包括绘画、建筑、民俗、文学、仪式、音乐、电影、其他等等(Deely,1986:xii)。对表层文化的研究是必要的,它也是深层研究文化必不可少的一步,民族文化的深层结构体现在民族思想观念等十分隐蔽的领域,在众多研究目标中,文学宝库是最重要的目标之一。顾嘉祖(2002)在《语言与文化》一书中指出,文学文本是跨文化交际研究的重要对象。浏览英美文学作品是了解西方文化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文化意识与英美文学研究

文学作品是了解一个民族的性格、心理状态、文化特点、风俗习惯、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最生动最丰富的材料,而在语言学习者所学的众多科目中,英美文学属于有着一定难度和深度的课程。如果对西方文化一窍不通,那么英美文学的学习势必枯燥、晦涩难懂,这样作品的美感和作家的独到就无从领会。因此英美文学的学习与文化学习相得益彰。英美文学和英语文化的学习可以从以下方面展开:

(一)英美文学的发展与英语文化的体现

英国文学的发展经历了文艺复兴、浪漫主义时期、现代主义时期等,战后英国文学浮现出从写实到试验和多元的走势。在这样的发展进程中,文学文本以外的各种现实、历史、政治、文化的力量对文学呈现着反映。美国文学在19世纪末就不再是英国文学的分支,美国作家在创作风格和体裁上找到自我,进入20世纪更是日趋成熟,战后历经50年代新老交替,60年代的实验学说,70年代到该世纪末的多元发展阶段,形成不同于以往历史时期的鲜明特点和特征。文学的发展趋势鲜明地反映出社会的变迁、文化的沉淀。

(二)英美文学的认知功效、艺术价值与英语语言文化的关系紧密

文学作品隐含对生命的思考、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英美文学是对时代生活的审美表现,是西方人对其人生体验的文化表征。文学名著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生动的人物形象、丰富的艺术技巧,孕育着学生的审美意识,还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在对文学作品的学习过程中,学生的思辨能力也能有所提高,有助于养成高尚的人格。同时英美文学是英语使用者创造性使用英语语言的产物。英语表意功能较强,文体风格变化多样,有的高雅、通俗,有的含蓄、明快,有的婉约、粗犷。这些语言丰富的表现力和独特的魅力在英美文学作品里得到了详尽的发挥。研读英美文学作品,可以领略和感受英语富有音乐性的语调和简单而又意义深远的词汇。

(三)英美文学作品的剖析有助于了解文化的差异,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

学习英美文学就要开展对文学作品的解读和剖析,这有助于我们开阔眼界、懂得外国文化,增加我们的知识,启发我们的智慧,繁荣我们国家的文学作品和创作方法。与此同时,更能品味异域文化,了解中西方文化的差异,理解了文化差异才能消除交际障碍,这样才能更好地与人交流,融入世纪多元化发展,文化一体化发展的潮流中,从而促进了处于不同文化之中的人们之间的交流,提高了跨文化交际的能力,从语言学习者蜕变为语言使用者,实现了语言学习的最终目的。

二、英美文学教学的现状及改进建议

我国现阶段高校英美文学的学多还依循传统的教学模式,即“文学史+选读”的模式。文学教学以外部研究为主,教师往往罗列文学史实,学生也是被动地接受老师的讲授。这使学生对作家作品的独特性认识不够,处于同一时期的不同作家作品往往处于“千文一面”的尴尬境遇。这种传统的英美文学教学过程使文学课成为各种史料和纯理论的简单堆砌,使文学鉴赏和文学批评失去生机。学生的文学素养不会有多大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不到有力的锻炼。

另外,传统的英美文学课大多是讲授式,也就是以“教”为中心,教师是主体,承担所有的解释责任,从作家生平、创作背景、作品内涵、人物分析、意象等。这种教学使学生不能主动地与作品交流,而作品的生命力是读者和作者共同赋予的,如果读者不去更多地接触作品,只是聆听和记忆作品及其相关内容,那么再好的作品也失去了它鲜活的生命力,难以培养学生的文学鉴赏力和批评能力。

再者,传统的英美文学教学模式过多注重文学知识的学习,而忽视文学所折射出的文化知识的学习。教师不是很在意学生是否在一定的文化意识基础上研习英美文学作品。这样原本丰富多彩的文学作品就有些单薄且略显晦涩。

针对上述英美文学课上存在的问题,笔者对新时期的文学教学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改进方法:

首先,利用随机通达教学模式(Random Access Instruction)进行“多角度切入”学习。随机通达教学是让学者通过不同途径、不同方式进入相同教学内容的学习,从而获得对同一事物或同一问题多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使用这一模式的英美文学教学可避免抽象地谈文艺理论,对同一文学作品的多角度意义探讨可以使学习者获得对事物全貌的理解。

其次,将以教师为主体的课堂变为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这样既强调了学习者的认知主体地位,又不忽视师者的指导作用。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是组织者、帮助者、指导者和促进者,教师要为学生提供建构理解所需的基础,同时要给学生留下广阔的建构空间。然而教师完全放手让学生自主学习又不客观,因此课堂上教师应侧重欣赏作品的方法讲解。课堂上教师重视作品阅读与分析,更多、更具体地向学生示范各种理解策略的使用方法,指导学生如何欣赏和分析作品,适当介入到以学为主的教学活动中,适时刺激学生的好奇感,使其主动去探索,进而培养学生理智上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另外在教学手段上,要充分利用好多媒体课堂,恰当地使用英文原版电影,让学生可以直观地领略西方文化,形象地欣赏文学作品。

最后在检验学习效果的方法上,应尽量减少甚至放弃传统的闭卷考试,用不同的题型考核学生对不同文学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应多鼓励学生撰写论文或读后感。文学作品可以为写作提供题材和内容,写作又深化了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学生若能主动参与到文本意义的寻找、创造过程中,势必养成敏锐的感受力,掌握分析方法。学生的英语水平自然会得到很大的提高。

三、结语

英美文学的研究应包含语言习得和文化习得两个目的,从文学的性质上看,利用英美文学进行文化素质教育的价值要远远超过语言教育的价值。英美文学是一面镜子,它反映着英语民族的历史与文化,英美文学研究的意义和作用在于通过阅读和分析英美文学作品,深化学习者在基础阶段所学的知识,增强对西方文学及文化的了解,提高学生的语用能力。这就要求英美文学的学习者要不断地强化文化意识,才能成功地进行语言的学习和使用,而且在文化多元发展的今天,能更有助于提高学习者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免受交际障碍的干扰,因此,英美文学的研究要有文化意识并逐步展开、深入。

【参考文献】

[1]Deely,J&B.Williams,F.Kruse(ed).Frontiers in Semiotics[C].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6.

[2]Hall,Edward,T.The silent Language[M].Doubleday:Anchor Press,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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