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7:56:3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立体农业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农业竞争力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因素,不同的因素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各不相同,并通过农产品生产成本、农产品的实际价格、农产品比较优势变化、实际质量、市场营销能力和市场占有份额综合体现出来。
(1)农产品成本。一般来说,成本与竞争力呈负相关,即成本低,竞争力强;成本高,竞争力弱。而在农业经营中,除生产费用以外,农产品的经营规模、区域布局、生态环境、生产条件、加工条件、政策变化等诸多因素也都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农产品成本水平。
(2)农产品的实际价格。一般来说,实际价格与竞争力呈负相关。即在质量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实际价格越低,竞争力就越高;实际价格越高,竞争力就越低。而且,要通过降低农产品的实际价格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其难度相当大。
(3)农产品质量。一般来说,农产品质量与竞争力呈正相关。即质量越好,竞争力越强;质量越差,竞争力越弱。而且,随着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形态已经从产品的价格竞争转向质量竞争。农产品质量的高低,既决定了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又决定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高低。
(4)营销能力。一般来说,市场营销能力如何,既决定了农产品在市场的地位和份额,又直接体现了农业竞争力的大小。积极开展充分的市场调研、恰当的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正确的销售策略、有效的促销手段和良好的服务等一系列市场营销活动,不仅是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关键,也是实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2.当前竞争农业的发展趋势
今后的农业竞争,将日益趋于白热化。竞争农业,也将成为推动农业发展的基本特征。其总体趋势为:
(1)从局部性、区域性向全局性、全国性、全球性方向发展。今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能否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不仅要比较区域内的产业、产品优势,还要从全国和全球的产业格局比较中寻求最低成本、最大效益。郑州市必须站在全国和全球的制高点,认真审定本地区的农产品发展对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并采用现代化的营销观念拓展农产品贸易。
(2)从传统的经验指导向信息引导方向发展。要在竞争对手越多越强的条件下取得胜利,关键是要充分掌握国内外农业科技发展和农产品供求变化的最新“情报”——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加强信息网络的建设,发展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更迅速、更准确地掌握影响农业发展的各方面信息,将是郑州市必须尽快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3)从低技术水平的开发利用向现代高新技术方向发展。只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科技,才能在强手如林的竞争中做到以多样化取胜、以优取胜、以廉取胜。郑州市必须审时度势地抢占农业科技的制高点,集中力量组织对农业生物工程技术的攻关,推进产业化、规模化生产,以及满足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化、多样化、无公害、营养保健和廉价方面的需求,作为参与全球化竞争的必要条件。
(4)从产后推销向产前订单农业、期货交易方向发展。以产定销这种被动营销方式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不适应市场农业发展的需要。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农产品产后市场势必会被产前的订单农业和期货交易所替代。郑州市必须将订单农业、期货交易等贸易方式,作为今后农产品营销竞争的重要形式。
二、郑州农业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
郑州市农业与发达国家农业的差距,既体现在资源禀赋、财政及物化投入、市场建设等“硬指标”上,又反映在诸如人员素质、经营机制、农民组织化程度、管理水平等“软指标”上。
1.观念上的差距
郑州市基本上还是传统的农业观念,认为农村的主要功能是经济功能,忽略了农业的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而发达国家是现代农业观念,强调在提高经济功能的同时,着力发挥其生态功能与社会功能的作用。
2.发展阶段上的差距
一般说来,农业分为古代农业、近代农业、现代农业等三个阶段。目前,郑州市差不多是三种类型并存,只有少部分地区进入现代农业阶段。而发达国家已全面进入现代农业。
3.农产品质量上的差距
以前,郑州市农业片面追求农产品数量,忽视了质量,造成农产品质量水平总体较低,并已成为制约出口的隐患。而发达国家的质量农业早已走上了正规。
4.科技水平的差距
目前,郑州市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40%左右,而发达国家为80%左右;郑州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40%,而发达国家为60%~80%;郑州市农业研究与发展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0.2%左右,而发达国家是5%;郑州市肥料利用率只有30%,而发达国家则达60%以上。
5.农业开放程度的差距
郑州市农业的开放程度与其他行业相比有明显的差距;而发达国家的农业基本上是与工业、服务业等“一视同仁”的。
三、从农业政策的重点内容上健全和完善提升郑州农业竞争力的公共政策
1.把“三品”打造成我市安全优质农产品主导品牌的政策
“三品”是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简称。我市“三品”的发展要按照“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思路,加快发展,树立我市农产品品牌形象。在发展“三品”时要以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为核心,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为主线,保证消费安全为出发点,树立农产品品牌为基本目标,以标准化生产为主要手段,标志管理为突破口,监督检查为保障措施,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
2.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健全农业产业化政策
农业产业化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整合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通过区域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以科技进步和系列化服务为手段,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市场、中介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经营与统一的大市场衔接起来;通过按市场需求组织农业生产,兴办加工和运销企业,把农产品生产同国内外市场需求衔接起来了,提高了生产者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进而把农业纳入了市场化轨道,也为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3.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
一是以提高农业产品质量为重点,提高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二是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园艺业,发展高效农业,提高农业的效益;三是打破“大而全”、“小而全”地域格局,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区域结构调整,重组资源要素,提高农业的效率和效益;四是着眼于增加附加值,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水平;五是发展二三产业和小城镇,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六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构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4.构筑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农业投入政策措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的投向主要是由经济效益决定的。而农业投资大多数具有周期长、风险大、比较利益低的特点。所以,政府不但自身要承担一部分农业投资职能,而且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吸引其他投资主体加强对农业的投资。根据我市近期的实际情况,加强农业投入的政策措施,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农业法》。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明确地方政府在支持和保护农业方面的责任,调动地方财政支农的积极性;二是提高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政府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比重;三是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四是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增加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投入;五是扩大农业利用外资的范围和数量,吸引外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
5.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
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农业保险要逐步对主要农作物进行全程全季自然灾害保险和市场保险,改变小阶段如小麦收获时的防火保险的做法。对农作物和家禽家畜进行市场保险难度大,但这是农民最盼望的保险,也是保护农业、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应试行并推广。还要开设农民最低收入保险,如农民的一年收入达不到一定的数额,保险公司给予适当补贴,保证农民所得,以此来保护农民的基本经济利益,充分发挥他们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6.加强农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完善农业科技进步政策
目前政府对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是沿袭过去的计划经济管理方式,存在着管理真空,并形成部门分割、行业垄断的缺陷,使农业资源不能有效配置。在经营权上,外贸部门没有内贸权,内贸部门没有外贸权,一个产品经过几个部门,参与国际竞争的成本就高了。过去由于我们的人多地少,粮食安全有很大的压力,所以我们对农业的管理采取的是一种分段式的管理。比如某一个省,粮食生产由一个省长负责,粮食生产出来以后,就由另外一个省长负责仓储,粮食要加工,可能是第三个省长,而粮食出口可能是管外贸的省长。从管理部门看,目前在中央一级有8-9个部委是涉农部门。农业局或者农业部管农业生产、农业科研推广;粮食生产出来后,给粮食部门,棉花给供销公司,还有轻工食品等等其它部门;如果要出口,得给外贸部门。这种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再加上地区封锁,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利益,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内贸外贸脱节,产供销脱节。这种管理方式解决过去的短缺问题是很有效的,但今后的管理体制设计要以国际化为定位,以提升全民产业竞争力设置管理机构。
大多数发达国家不管农业有没有优势,都是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也就是农业部门的管理,是从农产品生产的田间开始,最后配送到消费者的餐桌。像中国这样一种分散的农业管理体制,要与对农业进行综合管理的体制竞争,显然是没办法抗衡的。
农业政策存在巨大的效益损失
现在的农业政策也是按照过去那样一种计划经济的设计,也就是解决短缺问题,动用一切资源搞农业生产。我们的农业补贴,实际上是给了中间部门、流通环节。比如国家对粮食的补贴,不可能到粮食生产者的手上,而是通过国家订购制度、保护价制度等等,补给了粮食企业、粮食流通部门,对农业的支持和补贴实际上是不到位的。
生产政策与销售政策不配套,与进出口政策也不配套,在这种互相隔离的情况下,政府在政策上支持的效果与初衷是不一致的。农业政策目标实质是针对生产者的,但农民得不到好处,都被消耗到中间环节,实际上存在巨大的政策效益损失。
过去的农业政策设计,主要是考虑解决粮食供给问题,没有考虑农产品的品质,也没有考虑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现在考虑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应对问题,要提高竞争能力,感觉在政策上缺的东西太多。比如欧洲的疯牛病出来以后,腾出很大的牛肉市场空间,按道理我们有丰富的畜牧生产资源,我们的畜产品应该是具有优势的,但是就是因为长期以来,我们的畜产品标准、我们的整个市场体系都是按照国内市场与需求设计的,没有考虑到欧洲市场的需要,也没有考虑其他国家市场的需要,因此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我们没有任何政策手段能够动员资源,拿出具有竞争能力的、符合要求的牛肉进军欧洲市场。今后我国农业政策的设计,要考虑如何提升中国农业的竞争能力问题,要由过去解决短缺问题,向解决质量问题、解决竞争能力问题转变,现在到了必须大规模调整农业政策的时候。
没有全国大市场流通体制弊端暴露
流通体制最大的缺陷是,至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形成竞争有序、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大市场,这也意味着失去农产品的价格权力。
从技术角度看,目前流通体制还存在下述问题:第一,市场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批发市场、期货市场发育不健全,影响了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机会,农产品没有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虽然是粮食主要需求方,由于市场的隔离,定价权等于交给了外方,如果不能预先掌控价格变化,对营销就缺乏一个制高点。我们开放程度较高的产品都应进入期货交易,不能进行期货交易的可进入批发市场。第二,没有健全的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到目前为止,往往是无标上市,无标流通。农民生产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市场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农产品。对于农产品来讲,没有健全的质量标准体系的约束,怎能进入国际市场?怎么能符合人家的要求呢?第三,缺乏一个比较完备的、系统的信息体系。也就是农民种粮食或者是种蔬菜、水果,往往是马路信息、邻里信息,没有办法得到真实的市场反应与信号。不完备的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极大制约了农业竞争能力的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凡是开放时间比较早的农产品,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农产品,现在竞争能力已经开始形成。凡是国家管得比较死的农产品,现在面临巨大挑战。而且现在流通体系缺乏市场化的特征。所以在国内的市场全面开放以后,要抓紧时间进行调整,真正的让它市场化、商业化,不能由政府管死。
政府不是竞争主体
以往政府管理的力量非常强大,在经济中参与的程度比较深,但政府不是市场竞争主体。政府最多是提供一个竞争的环境,公平竞争的环境是政府该争取的,竞争主体应是企业。靠农民是不行的,但是我们又有多少企业能够参与挑战呢?所以我觉得,在目前分散的农户家庭经营制度下,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有一个制度上的缺陷,那就是我们没有真正的农业的市场竞争主体。我们现在没有大的粮商,也没有大的油商、畜牧商,也没有什么果商,我们这么多柑橘,但是似乎没有一个柑橘协会,没有一个组织来把这个行业组织起来。
在这种分散的农户和激烈竞争的大市场之间,应该有一个制度创新。创新的重点是:一要培育我们的龙头企业,尤其要培养我们的航空母舰。二要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行业协会。
没有好产品也谈不上竞争
产品是竞争的起点,也是竞争的终点。市场全面开放后,对农业的冲击,最可怕的是来自国外企业的竞争,我们不怕美国的大豆、小麦到中国市场,而是怕它的跨国公司来分配和垄断中国农产品市场,所以我们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竞争主体问题。但是如果我们有了企业,没有好的产品也是不行,今后的农产品应该包含四个基本的竞争要素:
第一,品质。要实现农产品的规格化和标准化,像做工业品一样来做农产品。就像日本市场上的大葱,不同的长度、不同的规格,有不同的价格,我们应该培养农民有这样一个意识。
第二,安全性。现在全球都对农产品的安全性提出怀疑,对农产品有信任危机,不敢吃。像欧洲出现疯牛病以后,在欧洲吃牛排是很困难的。这意味着,今后中国农产品要参与国际竞争,首先得让全世界的消费者信任我们的农产品和食品。因此,我们必须抓好农产品的安全体系建设,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行业,以及我们的农民,应该树立这个安全观,要让全世界的消费者对中国的产品放心。我们不仅要让国内的消费者、城市的消费者放心,更重要的要让全世界的消费者对中国的农产品放心。
第三,外观和风味。既好看,又好吃,这是农产品竞争的最基本因素。
第四,均衡供应,通过技术手段分散上市。农产品是靠天吃饭的,农产品供应就有季节性,不均衡供应,比如说到收获季节,是集中上市的,到淡季就没有了。这样,价格就有波动性特征,对农产品稳定的供给就产生一些风险。如果通过技术、设施能够熨平这种波动的话,很显然,这个农产品就能够保持市场的稳定供给,相应就可以稳定市场份额。
突破壁垒,让
中国的农产品走出国门
中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首先要考虑是否符合国际市场的标准和要求。比如说禽肉,中国本来具有优势,在国际市场中,价格上的优势也比较大。为什么现在我们的禽肉进入不了欧洲等市场或者进入的很少呢?就是因为我们国内的很多禽肉生产的厂家,过去没有考虑欧洲等国际市场的要求或者说它不知道欧洲市场、美国市场有何规定,而欧洲、日本、美国市场的技术壁垒也令人望而却步。所以,一方面,我们的产品可能不符合这些市场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很难突破这些市场的技术壁垒,由此就难以进入欧洲等国际市场。他说,进入欧洲市场时,国内企业在商业运作时,要考虑与欧洲的营销商合作,通过欧洲卫生检疫部门的认可。一般欧洲官方会对养鸡厂周围的环境,水的质量,包括鸡舍条件、饲料、残留等等,都要进行检查,如果符合它的标准,就意味着你可以得到进入欧洲市场的“通行证”。
由于农产品贸易保护主义在欧洲、日本非常盛行,因此,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也不一定能够进入他们的市场。政府应在多边、双边贸易谈判中发挥巨大作用。某一个国家市场对你的某种产品不一定是开放的,我们的企业、行业组织就应向政府提出要求,让政府积极谈判,这样才使产品出口成为可能。比如说禽肉,欧盟于1996年8月1日停止了中国产品进入其市场,经过双方政府的艰苦谈判,到今年5月份才仅仅开放了上海和山东地区的市场,对北京市场和其他市场还没有开放。要想打开所有市场,还需经过政府部门艰苦的谈判。
受不了冲击该怎么办
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我们可采取的贸易政策主要是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对于中国的农产品来讲,可以使用关税政策的产品,但不能采取比承诺条件更高的关税。世贸组织也有一些配套的保障措施,如反倾销、反补贴条款等。WTO《农业协定》对关税化农产品还设置了“特殊保障条款”。日本限制我们三种农产品的时候就打了这个旗号。日本是没有道理的,但是这提醒我们,如果今后的某一个产品或者某一个产业遇到国外产品冲击时,应该考虑动用世贸组织的这些保障措施。
第二,关税配额管理。关税配额管理不是对所有农产品,对中国来说,主要针对粮棉油糖毛,这些所谓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农产品。这种管理办法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为农产品设置了一个进口配额,配额内的进口是低关税,超过配额采取高关税。所以在管理方式上,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来搞一些管理办法,尽量把可能的漏洞堵住。
第三个,技术性的贸易壁垒(TBT)。主要是包括像动植物检疫(SPS)、质量标准等措施。如果别国的产品不符合我们的标准,我们就不允许进入市场。现在争论比较多的就是转基因农产品问题,现在美国、加拿大,还有一些南美国家,支持搞转基因产品。而欧盟、日本等国家,对转基因产品有限制。这实际上是技术加政治问题。欧盟、日本就利用转基因问题,限制美国的玉米、大豆进入其市场。TBT是非常复杂的贸易政策问题,要综合使用,前提是必须在世贸组织的框架之内,不能超越世贸组织的框架,否则就会引起人家的。
加入世贸后农民怎么办?这是一个难以回答的战略问题。对我们的农民来讲,要提高科学种田水平,生产出消费者满意的,甚至是全世界消费者满意的农产品。尽可能的走出土地,转向其他部门。对于基层政府来讲,在我们的农业组织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能够担起保护农民利益的重任,目前最紧要的就是减少强加给农民身上的一些负担。
过渡期内的主要对策建议
应对加入WTO给我国农业带来的严峻挑战,最根本的措施是加大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我国农业的竞争能力。与此同时,要抓紧建立农业产业安全保障体系,采取措施减少市场开放所带来的冲击。
1.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要抓紧改革目前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与内外贸脱节,管理部门职能重叠、管理环节过多的农业管理体制,针对加入WTO后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国际竞争更趋激烈的新形势,统一设计和部署农业管理体制。要在明确界定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加强中央统筹协调和宏观调控的职能,逐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对外贸易一体化管理体制。
2.加强农业国内支持政策,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一,加大对农产品科研、推广、病虫害防治、市场信息服务、基建等“绿箱政策”的支持力度。应设立专项育种科研支持基金,加快农产品优质品种选育,缩小与国外农产品的品质差距。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市场信息体系、病虫害防疫防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竞争能力。
第二,对进口敏感农产品及具有出口潜力的农产品,根据WTO“微量允许标准”建立价格支持制度,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但应调整补贴结构,由现在补贴流通环节,转向补贴农产品生产者。
3.尽快建立农业产业安全保障体系,采取措施减少市场开放所带来的冲击。
建立农产品进口监测与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利用WTO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机制,加强主要敏感农产品的进口管理,提高海关监管水平与效率,坚决打击和防范农产品走私。
4.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重组与技术改造,重点扶持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体系。要鼓励建立几个大粮商、畜牧商等农产品大企业,控制国内市场分配,参与国际竞争。
5.鼓励组建农业产业行业协会,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及外贸一体化管理。农产品行业协会主要负责:提供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信息、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农产品技术研发与服务;国际市场开拓;行业准入管理;国内市场价格及进出口价格协调与管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应诉,行业损害调查,贸易纠纷处理等。
6.实施农产品出口促进政策。
农业政策存在巨大的效益损失
现在的农业政策也是按照过去那样一种计划经济的设计,也就是解决短缺问题,动用一切资源搞农业生产。我们的农业补贴,实际上是给了中间部门、流通环节。比如国家对粮食的补贴,不可能到粮食生产者的手上,而是通过国家订购制度、保护价制度等等,补给了粮食企业、粮食流通部门,对农业的支持和补贴实际上是不到位的。
生产政策与销售政策不配套,与进出口政策也不配套,在这种互相隔离的情况下,政府在政策上支持的效果与初衷是不一致的。农业政策目标实质是针对生产者的,但农民得不到好处,都被消耗到中间环节,实际上存在巨大的政策效益损失。
过去的农业政策设计,主要是考虑解决粮食供给问题,没有考虑农产品的品质,也没有考虑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现在考虑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应对问题,要提高竞争能力,感觉在政策上缺的东西太多。比如欧洲的疯牛病出来以后,腾出很大的牛肉市场空间,按道理我们有丰富的畜牧生产资源,我们的畜产品应该是具有优势的,但是就是因为长期以来,我们的畜产品标准、我们的整个市场体系都是按照国内市场与需求设计的,没有考虑到欧洲市场的需要,也没有考虑其他国家市场的需要,因此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我们没有任何政策手段能够动员资源,拿出具有竞争能力的、符合要求的牛肉进军欧洲市场。今后我国农业政策的设计,要考虑如何提升中国农业的竞争能力问题,要由过去解决短缺问题,向解决质量问题、解决竞争能力问题转变,现在到了必须大规模调整农业政策的时候。
没有全国大市场流通体制弊端暴露
流通体制最大的缺陷是,至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形成竞争有序、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大市场,这也意味着失去农产品的价格权力。
从技术角度看,目前流通体制还存在下述问题:第一,市场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批发市场、期货市场发育不健全,影响了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机会,农产品没有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虽然是粮食主要需求方,由于市场的隔离,定价权等于交给了外方,如果不能预先掌控价格变化,对营销就缺乏一个制高点。我们开放程度较高的产品都应进入期货交易,不能进行期货交易的可进入批发市场。第二,没有健全的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到目前为止,往往是无标上市,无标流通。农民生产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市场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农产品。对于农产品来讲,没有健全的质量标准体系的约束,怎能进入国际市场?怎么能符合人家的要求呢?第三,缺乏一个比较完备的、系统的信息体系。也就是农民种粮食或者是种蔬菜、水果,往往是马路信息、邻里信息,没有办法得到真实的市场反应与信号。不完备的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极大制约了农业竞争能力的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凡是开放时间比较早的农产品,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农产品,现在竞争能力已经开始形成。凡是国家管得比较死的农产品,现在面临巨大挑战。而且现在流通体系缺乏市场化的特征。所以在国内的市场全面开放以后,要抓紧时间进行调整,真正的让它市场化、商业化,不能由政府管死。
政府不是竞争主体
以往政府管理的力量非常强大,在经济中参与的程度比较深,但政府不是市场竞争主体。政府最多是提供一个竞争的环境,公平竞争的环境是政府该争取的,竞争主体应是企业。靠农民是不行的,但是我们又有多少企业能够参与挑战呢?所以我觉得,在目前分散的农户家庭经营制度下,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有一个制度上的缺陷,那就是我们没有真正的农业的市场竞争主体。我们现在没有大的粮商,也没有大的油商、畜牧商,也没有什么果商,我们这么多柑橘,但是似乎没有一个柑橘协会,没有一个组织来把这个行业组织起来。
在这种分散的农户和激烈竞争的大市场之间,应该有一个制度创新。创新的重点是:一要培育我们的龙头企业,尤其要培养我们的航空母舰。二要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行业协会。
没有好产品也谈不上竞争
产品是竞争的起点,也是竞争的终点。市场全面开放后,对农业的冲击,最可怕的是来自国外企业的竞争,我们不怕美国的大豆、小麦到中国市场,而是怕它的跨国公司来分配和垄断中国农产品市场,所以我们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竞争主体问题。但是如果我们有了企业,没有好的产品也是不行,今后的农产品应该包含四个基本的竞争要素:
第一,品质。要实现农产品的规格化和标准化,像做工业品一样来做农产品。就像日本市场上的大葱,不同的长度、不同的规格,有不同的价格,我们应该培养农民有这样一个意识。
第二,安全性。现在全球都对农产品的安全性提出怀疑,对农产品有信任危机,不敢吃。像欧洲出现疯牛病以后,在欧洲吃牛排是很困难的。这意味着,今后中国农产品要参与国际竞争,首先得让全世界的消费者信任我们的农产品和食品。因此,我们必须抓好农产品的安全体系建设,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行业,以及我们的农民,应该树立这个安全观,要让全世界的消费者对中国的产品放心。我们不仅要让国内的消费者、城市的消费者放心,更重要的要让全世界的消费者对中国的农产品放心。
第三,外观和风味。既好看,又好吃,这是农产品竞争的最基本因素。
第四,均衡供应,通过技术手段分散上市。农产品是靠天吃饭的,农产品供应就有季节性,不均衡供应,比如说到收获季节,是集中上市的,到淡季就没有了。这样,价格就有波动性特征,对农产品稳定的供给就产生一些风险。如果通过技术、设施能够熨平这种波动的话,很显然,这个农产品就能够保持市场的稳定供给,相应就可以稳定市场份额。
突破壁垒,让中国的农产品走出国门
中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首先要考虑是否符合国际市场的标准和要求。比如说禽肉,中国本来具有优势,在国际市场中,价格上的优势也比较大。为什么现在我们的禽肉进入不了欧洲等市场或者进入的很少呢?就是因为我们国内的很多禽肉生产的厂家,过去没有考虑欧洲等国际市场的要求或者说它不知道欧洲市场、美国市场有何规定,而欧洲、日本、美国市场的技术壁垒也令人望而却步。所以,一方面,我们的产品可能不符合这些市场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很难突破这些市场的技术壁垒,由此就难以进入欧洲等国际市场。他说,进入欧洲市场时,国内企业在商业运作时,要考虑与欧洲的营销商合作,通过欧洲卫生检疫部门的认可。一般欧洲官方会对养鸡厂周围的环境,水的质量,包括鸡舍条件、饲料、残留等等,都要进行检查,如果符合它的标准,就意味着你可以得到进入欧洲市场的“通行证”。
由于农产品贸易保护主义在欧洲、日本非常盛行,因此,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也不一定能够进入他们的市场。政府应在多边、双边贸易谈判中发挥巨大作用。某一个国家市场对你的某种产品不一定是开放的,我们的企业、行业组织就应向政府提出要求,让政府积极谈判,这样才使产品出口成为可能。比如说禽肉,欧盟于1996年8月1日停止了中国产品进入其市场,经过双方政府的艰苦谈判,到今年5月份才仅仅开放了上海和山东地区的市场,对北京市场和其他市场还没有开放。要想打开所有市场,还需经过政府部门艰苦的谈判。
受不了冲击该怎么办
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我们可采取的贸易政策主要是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对于中国的农产品来讲,可以使用关税政策的产品,但不能采取比承诺条件更高的关税。世贸组织也有一些配套的保障措施,如反倾销、反补贴条款等。WTO《农业协定》对关税化农产品还设置了“特殊保障条款”。日本限制我们三种农产品的时候就打了这个旗号。日本是没有道理的,但是这提醒我们,如果今后的某一个产品或者某一个产业遇到国外产品冲击时,应该考虑动用世贸组织的这些保障措施。
第二,关税配额管理。关税配额管理不是对所有农产品,对中国来说,主要针对粮棉油糖毛,这些所谓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农产品。这种管理办法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为农产品设置了一个进口配额,配额内的进口是低关税,超过配额采取高关税。所以在管理方式上,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来搞一些管理办法,尽量把可能的漏洞堵住。
第三个,技术性的贸易壁垒(TBT)。主要是包括像动植物检疫(SPS)、质量标准等措施。如果别国的产品不符合我们的标准,我们就不允许进入市场。现在争论比较多的就是转基因农产品问题,现在美国、加拿大,还有一些南美国家,支持搞转基因产品。而欧盟、日本等国家,对转基因产品有限制。这实际上是技术加政治问题。欧盟、日本就利用转基因问题,限制美国的玉米、大豆进入其市场。TBT是非常复杂的贸易政策问题,要综合使用,前提是必须在世贸组织的框架之内,不能超越世贸组织的框架,否则就会引起人家的。
加入世贸后农民怎么办?这是一个难以回答的战略问题。对我们的农民来讲,要提高科学种田水平,生产出消费者满意的,甚至是全世界消费者满意的农产品。尽可能的走出土地,转向其他部门。对于基层政府来讲,在我们的农业组织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能够担起保护农民利益的重任,目前最紧要的就是减少强加给农民身上的一些负担。
过渡期内的主要对策建议
应对加入WTO给我国农业带来的严峻挑战,最根本的措施是加大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我国农业的竞争能力。与此同时,要抓紧建立农业产业安全保障体系,采取措施减少市场开放所带来的冲击。
1.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要抓紧改革目前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与内外贸脱节,管理部门职能重叠、管理环节过多的农业管理体制,针对加入WTO后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国际竞争更趋激烈的新形势,统一设计和部署农业管理体制。要在明确界定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加强中央统筹协调和宏观调控的职能,逐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对外贸易一体化管理体制。
2.加强农业国内支持政策,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一,加大对农产品科研、推广、病虫害防治、市场信息服务、基建等“绿箱政策”的支持力度。应设立专项育种科研支持基金,加快农产品优质品种选育,缩小与国外农产品的品质差距。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市场信息体系、病虫害防疫防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竞争能力。
第二,对进口敏感农产品及具有出口潜力的农产品,根据WTO“微量允许标准”建立价格支持制度,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但应调整补贴结构,由现在补贴流通环节,转向补贴农产品生产者。
3.尽快建立农业产业安全保障体系,采取措施减少市场开放所带来的冲击。
建立农产品进口监测与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利用WTO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机制,加强主要敏感农产品的进口管理,提高海关监管水平与效率,坚决打击和防范农产品走私。
4.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重组与技术改造,重点扶持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体系。要鼓励建立几个大粮商、畜牧商等农产品大企业,控制国内市场分配,参与国际竞争。
5.鼓励组建农业产业行业协会,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及外贸一体化管理。农产品行业协会主要负责:提供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信息、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农产品技术研发与服务;国际市场开拓;行业准入管理;国内市场价格及进出口价格协调与管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应诉,行业损害调查,贸易纠纷处理等。
6.实施农产品出口促进政策。
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一产业,在社会不断变革的过程中,农业的主要地位始终没有得到忽视,随着现代技术水平的提升,我国各行各业都在利用技术的进步来突出各自领域的优势,在此基础上,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是进一步深化农业主体地位,优化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无论是在理论基础上还是在社会的实践应用中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当前的农业科技服务还存在众多的不足之处,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通过多方面的探索,加强对农业科技服务以及管理相关内容的研究,可以有效的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的基本内涵
首先,农业作为发展的根本,对于我国的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农业科技服务中,主要包含了两方面的要素,一方面是在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为农业发展创造出来的一些优秀的成果,这些都是以农业科技的自然原理为基础得以实现的,并且在此基础上,利用多种途径将这些发展成果传递为接纳者,有效的促进了农业生产操作方式水平的提高。另外一方面,在整个农业体系中,不仅包括了农户自身,还有农业合作社以及相关的企业等,他们通过对科技的应用,将生产活动更加贴合市场的需要,从而获得更加理想的效益,并将生产活动中产生的问题向科研者得到反馈。这是农业科技服务中两点重要的内涵。其次,在农业科技管理中,与农业科技服务具有一定的差异,在这一概念中主要是在科技流通的创新环节得以实现的,以参与主体为中心,通过特有的目标集合在一起,并且共同为这一目标作出努力,方式以及组织等相关的内容可以是多样化的,在整个过程中,都是由参与主体自行加以控制,对于现代化的农业发展建设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农业科技服务与农业科技管理的过程中,二者既具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一定的不同点,例如前者更加注重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能够在互动的过程中实现农业的发展,是一种外向性的表现形式。而后者是对现有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再分配的过程,与之相反,属于内向性的表现形式,将二者进行有机的结合不但可以有效的促进整个农业发展水平的进步,还能使之形成一个更加完善的生态系统,在崇尚生态化的今天,这一系统的形成无疑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2、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的基本特点
将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而体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首先一个特点就是主体复杂性,因为在整合的过程中,其中涉及了众多的单位,例如农业企业,又包含了农业企业中的科研单位,还有合作社等等,这些都是农业在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为农业创造了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其次是具有阶段明确性的特点,在农姜晓峰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四0五队辽宁鞍山114000业发展的过程中,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贯穿在整个农业服务的进程中,尤其是在创新以及流通的过程中,这一变化极为明显。在创新阶段,主要是农业院校以及在企业中得以实现的,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就是通过对某一技术的发明与再创造。另外一个阶段是扩散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要对技术加以推广,使得更多的农户了解科技手段,应用科技手段。还有一个阶段属于接纳阶段,科技能够得到广泛的应用,主要还是需要得到应用效果的见证,只有农户看到了发展的希望,才能普遍的接受这一技术手段,所以在科研成果的接纳阶段,更加需要对某一科技的认知,为今后农业的创新发展作出突出的贡献。最后一个阶段是对信息的反馈,整个农业科技推广的过程中,只有发现不足并且改正不足才能实现农业的进一步优化发展,因此才要向农业科研机构反馈信息。
3、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的基本作用
将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进行有机的结合,主要是为了缩短城乡之间的差距。众所周知,在我国建设的过程中,城市的发展十分显著,但是乡镇却在资源以及发展途径上受到了一定的局限性影响,这是造成城乡发展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如果城乡经济的差距不能有效的缩短,那么对于乡镇居民的生活以及收入等都会具有较大的影响,所以基于这一情况,通过将科技服务与管理进行有效的结合能够得以实现。在内外兼修的发展契机下,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以“赋权”的方式激发其潜力,同时加大外部资金的投入,共同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这样一来我国城乡之间的距离也就可以得到有效的缩短,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新鲜的理念以及资本。另外,可分层性地为农民提供科技成果。农民按照其生产规模还可被分为大户与散户,兼业户与纯农户,他们之间由于生产规模与收入来源不同导致的风险承担的预期也有差别。相比而言,大户与纯农户对农业新技术更具有敏感性,但在采用新技术时具有保守性;散户与兼业户由于其生产规模较小,收入来源多样,因此对新技术的采用具有滞后性,但在模仿先进农户时又具有积极性。另外,按照农民新科技采纳的时间长短,又可将农户采纳者分为创新者、早期采纳者、中期采纳者与落后者等。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要求对不同的农户采取区分性原则,不能进行填鸭式的科技注入,必须依据不同的农户生产心理与生产模式去推广一项科技成果。
4、结语
随着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信息化的推进和农民素质的普遍提升,农民对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只有通过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宏观上的指导与微观上的观察来调各种体系内部的主体,从而形成一个富有活力的系统,各体系之间才能形成有效沟通与对接,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
参考文献
[1]丁楠,周明海.科技非政府组织参与农业科技服务问题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0(5):133-138,144.
1 我国农业信息化中的伦理问题分析
1.1 信息资源垄断与共享的问题
现在信息不对称是很常见的现象,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由于信息资源的开发、收集需要成本,信息的开发收集成本的高低决定了获取信息的难易程度,当信息的开发收集成本大于从中获取的收益时,信息获取困难,反之,则容易获取信息,信息不对称现象也就由此产生。二是由于信息传递需要时空的原因,信息具有时滞性的特点,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人们获取信息的时间也许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先得到信息的一方会比后获取信息的一个更有优势,这也是不对称的一种形式。
政府相关部门通常容易获取宏观层面的信息,而农业从业者尤其是普通农民只能获得局部信息。相关部门要从农业者处获得局部信息(如产品检测、财务等信息)往往容易,而且为了便于管理和监控,有时这种信息采集行为是带有强制性的,所以能及时获得最新的信息。但是农业从业者要从相关部门或得其需要的信息往往是困难的,有些信息不被允许获得,有些信息不能被免费提供,有些信息公布时已经没有参考价值了。
所以在对农业信息资源的控制中,政府相关部门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如果农业信息化的目标是造福农业从业者,相关部门的首要任务就应该是促进信息的共享。而现状更多的是重采集(农业从业者采集新数据)、轻利用(共享已有的部门数据)。
1.2 政策扶持的效率与公平问题
在《全国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有如下关于加强农经信息化基础条件建设的指示“按照‘因地制宜、需求导向、填平补齐’的原则,推进农经信息网络建设。中西部地区的乡镇农经机构要满足基本的上网条件,东部基础较好的地区,要以宽带网络提升为重点,满足农经业务的升级需求。加强农经信息服务终端建设,推进农经信息进村入户,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触摸屏等电子公示设备。农经信息网络与服务终端建设项目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以上只是众多农业信息化政策中的一个缩影,里面对基础不同的地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东、中、西地区本来在农业经济基础上已经有了较大差距,如果为了效率在信息化上继续重点支持基础好的地区(集体)同时牺牲基础不好的地区(集体),岂不是会将其间的差距拉得更大,公平问题也会更加突出。
1.3 “模式复制”对多样性的损害
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和经验不足等原因,农业信息化很难做到“因地制宜”。推进者和执行者往往直接照搬外国农业信息化或者我国工业信息化的成功模式。这种模式复制表面上看是信息层面的,而深层里,模式包含着前使用者的生产管理方式乃至文化和价值观。对先进生产方式的使用,意味着对旧有生产方式的更替,也意味着对旧有农业文化的放弃。
在谈到浙田传统稻鱼共生系统被选为联合国粮农组织首批全球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试点之一时,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文华说:“在我看来,一种生产方式的消失就好像一个物种的灭亡,对于人类来讲都是难以估量的损失。然而,我们要保护的不仅仅是‘稻鱼共生’的生产方式,更重要的是保护和发展人类与环境和谐相处的思想。”
比起经济上的成效,文化多样性的损害往往不被重视,因为可能短期之内,看不到这种后果的严重性。
1.4 “信息依赖”对人能动性的限制
理想的农业信息化试图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农村和农业经济各个领域中,包括:农业生产管理信息化、农村科技活动信息化、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化、农业资源环境信息化、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农产品交易信息化等。全面的信息,使得精准农业成为可能,使得农业整体效率得以提高。
在互联网框架下,物可以通过信息反射与人对话,人的主体和支配地位被弱化或者消亡。其后果是在生产中,人们只看到信息的力量,只看到技术和机器的作用,忽视了人的作用。没有技术物,没有机器,没有信息,人就不能生产,就不能利用自然资源,就不能满足生存需要。在全方位的农业信息化技术面前,人只是个旁观者,只是个被动者。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信息决定人的工作,人要去适应信息化,人没有主动性,人没有自主性。
1.5 信息犯罪与农业安全
在信息系统设计的过程中漏洞在所难免,再加上黑客的入侵,信息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或多或少一定会出现安全失范。而现在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美国的相关专家认为: “我们甚至有理由怀疑,绝对可靠的防范措施可能永远找不到”。并且信息犯罪的威胁很大,因其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及其犯罪手段的智能性,造成其不仅成功率高还很难破案。
农业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既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最根本的基础,也是其它产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和原料源泉。一旦整个农业领域都受到信息化的控制,而信息犯罪发生又难以防范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2 我国农业信息化中伦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2.1 重视伦理体系建设在农业信息化的作用
在现代技术发展的很长一个阶段,占主导地位的指导思想是技术中性论和乐观主义的技术决定论。因此,技术设计和创新主体或者只关注技术的正面效应,或者仅将技术视为工具。当技术的负面效应迫使人们对其加以伦理制约时,结果常常近乎徒劳。为了使技术服务于造福人类及其生存环境,这一最高的善,必须从技术的设计和创新阶段开始,将伦理因素作为一种直接的重要影响因子加以考量,进而使道德伦理制约成为技术的内在维度之一。
农业信息化的负面效应相对其他新技术来说是较容易预见的。因为在工业生产、医疗、商业、社交等信息化较为成熟的行业,负面效应已经有所体现。另外,农业在其他新技术如生物、化学技术的应用中,也已经产生了非常严峻的问题。相关技术、伦理专家可参考这些事实及其伦理成果,建设我国农业信息化的伦理体系。上文提到的问题1.3和1.4也可以在农业信息化的过程中提前预防了。
2.2 通过政策体现农业信息化的伦理价值目标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本质上是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的分配过程,是国家政策价值目标相互协调、相互平衡的过程。它不仅涉及到公民的政治利益,而且涉及到公民的经济利益和伦理道德利益。在公共政策中如何平衡、协调好政策的价值目标,确保公民“正当权益”不受损害,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是公共行政实践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上文提到的问题1.1和1.2就与政策的伦理价值目标遭到轻视有很大的关系。希望相关的政策制定者,可以正视农业信息化中的伦理问题,让政治和经济价值目标适当牺牲,主动引导社会各界对伦理问题进行思考并加以解决。
2.3 将伦理道德加入农业信息化的教育体系
第一,需要对农业信息化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伦理教育。最好能从学校教育起就开设相应的技术伦理课程,工作中也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使得这类人员在农业信息化技术的设计、创新、实施过程中,都能有伦理思维的指导。
第二,需要对农业信息化的接受者(农业从业人员)进行伦理教育。使得农业从业人员可在农业信息化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就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在觉得自己(及其环境、文化等)的利益受到技术威胁时,可以依据伦理价值进行反抗。而不是现在只能被动地接受农业信息化的实施。
第三,需要对社会公众进行农业信息化的伦理教育。农业的变化发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公众有权力对农业信息化技术的伦理问题提出相关质疑和意见,也有责任制止任何形式的对农业有害的信息犯罪。
2.4 做好农业信息化的立法准备
关键词:理性营销 市场定位 营销机制 营销战略
农业银行完成股改并顺利上市后,在更为激烈的币场竞争甲,要有效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入力倡导理性营销观念,建立理性营销经营机制。本文结合恩施农行实际,对这一问题作出粗浅分析。
(一)
市场营销理论应用于工商业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它被农业银行所重视只是近几年的事。由于应用时间短暂,市场营销观念在农行上下尚没有深入人心,市场营销策略很少或根本没有得到研究和采用。目前农行普遍使用的营销手段落后,加上其它历史原因,致使农行综合竞争力落后于工.、中、建等商业银行。造成农行落后面貌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没有采用先进的业务营销策略,缺乏系统的、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具体业务营销组合策略,没有一个全行性的业务产品营销组合策略指南。因此,当前在全行倡导和树立理性营销理念非常重要。
去年暴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根源在于美国房地产市场特别是次级房贷市场盲目扩张摒弃了经济和金融的客观规律我们认真研究和汲取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需要以求真务实的理性态度正视业务发展中的问题,按照金融规律办事情,正确处理扩入金融规模与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关系;处理好金融企业提高自身效益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推进金融创新与加强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
就当前金融业务发展形势而言,一是信贷资金供需矛盾加剧,优质客户关系维护难度加大,农行业务份额流失的可能性增加;二是在信贷资金供应趋紧的形势下,容易引发少数客户特别是国家重点调控的“两高一剩”以及潜在风险较大客户的资金供应链断裂,形成不良贷款反弹的压力;三是客户经营成本攀升,发展速度放缓,对提高业务定价水平增加了难度。因此我们要切实抓住机遇。强化理性营销,换句话说就是必须凭借大行的系统性优势,通过强化内部挖潜和系统调剂等多种方式,优先满足重点客户的规模需求,为营销竞争性客户抢占先机;另一方面.通过强化“保优退劣、保重点压一般”以及产品组合营销等多种手段,有效推进农行客户、信贷和经营结构的优化调整。
从区域、同业及客户层面看,恩施地处西部,被纳入西部大开发区域后。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长极不断涌现,为农行营销和储备优良客户提供较大空间。在此形势下,资本市场会迅速发展,金融“脱媒”、银行混业经营、投行业务专业化经营趋势逐步显现,而农行在高端客户和产品领域竞争乏力的困境将进一步加深,与同业和系统先进行相比存在一定的“发展差”,营销体系特别是直管直销体系有待完善;风险管理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行际间发展不平衡、客户结构调整任务仍然较重、中间业务尤其是投行业务发展不足等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在当前实际上已经从紧的宏观调控形势下,少数行存在“因规模紧而放松营销、因规模紧而忽视维护”的不作为现象。因此,金融服务和风险控制的高要求迫使我们必须坚持理性营销。大幅度提高优良客户占比,不断调整业务结构和资产结构,改善中间业务收入结构,优化城乡业务结构,以促进经营利润不断提高。
(二)
首先,经济伦理属性是生态农业旅游伦理意蕴的主要特性。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产业结构正在发生中重大的改变。第一产业的比例逐渐减少,第二产业结构和内容也在不断地优化,第三产业正在逐渐发展壮大。作为第三产业中重要主体的旅游业正在蓬勃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宏观层面,从属于旅游业的生态农业旅游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生态农业旅游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部分,对于人民的经济生活和休闲生活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从微观层面看,生态农业旅游的经济伦理意蕴集中表现在生态旅游市场中的各个主体,包括生态农业旅游市场伦理、生态农业旅游企业伦理和生态农业旅游消费伦理。生态农业旅游市场从属于旅游市场,旅游市场从属于整个市场经济。因此,生态农业旅游市场既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性,也有其自身发展的特有属性。从市场角度看,生态农业旅游的经济伦理意蕴主要表现在生态农业旅游市场是否规范,是否有健全完善的道德规范和规则。道德规范和规则是市场发展重要的软基石,缺少道德规范和规则的市场很难健康有序地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市场也是如此,其发展需要有完善的道德规范和道德机制,这是生态农业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其次,生态伦理属性是生态农业旅游伦理意蕴的内在特征。人类早期的旅行活动主要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人类从自然中获取精神体验和价值体悟。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旅游活动的主要载体,也是人类旅游活动的重要资源。旅游活动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旅游是利用优美的自然环境条件,按照人们的要求进行一定的改善和提高,形成各种各样的风景旅游区和良好的旅游环境,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由此可见,旅游离不开自然生态环境,旅游取之于自然生态环境又作用于自然生态环境。生态伦理不否定旅游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但是强调旅游的发展不能以损害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生态农业旅游的开发和发展都离不开农业资源和农村地区。从生态农业旅游的概念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生态农业旅游对于农村地区和农业资源的依赖性。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给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方面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会促进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一方面也很可能造成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损害。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场所,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就必然会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危害。生态农业旅游发展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以上两个问题。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进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是旅游业,特别是生态农业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最后,社会伦理属性是生态农业旅游伦理意蕴的集中表现。社会发展主要表现在经济、社会、环境和人的协调发展。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生态农业旅游一方面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一方面能够有效地实现农民收入的增加。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又是旅游业,特别是生态农业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农民增收的社会价值是生态农业旅游伦理价值的集中体现。传统农业生产对于农民收入的增加效应不够明显,必须要开辟农业发展的新途径。生态农业旅游就是充分利用农业资源进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生态农业发展对于农村地区发展的促进作用不仅仅表现在农民增收上,旅游还加强了农村与城市的信息沟通,促进了农村生活意识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此外,为了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农村地区必须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建设、水电建设等。这些建设一方面有利于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一方面又提高了农村人民生活的便捷性。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客观上促进了农村地区的发展,缩小了城乡差距,减少了社会矛盾,具有明显的社会伦理价值。
二、我国生态农业旅游的伦理问题
生态农业旅游对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促进农业发展转型、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以及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生态农业旅游取得良好社会、经济和生态伦理价值的同时,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伦理问题。
首先,生态农业旅游市场不够规范,其市场主体的道德约束性不强。生态农业旅游市场规范性不强一方面表现在相关旅游法律的不健全,一方面表现在市场道德规范不明确。道德和法律规范的缺失主要涉及两个层面,一个是政府重视程度不够,一个是市场主体缺乏基本道德素质。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需要政府给予大力的支持才能真正走向健康、有序的发展路径。我国政府在规划旅游业的时候并没有充分地重视生态农业旅游板块。政府将主要关注点投向了传统的人文景观旅游和山水景观旅游,农村农业资源的旅游价值并没有被重视。这就造成政府在宏观调控旅游市场发展时对生态农业旅游市场的规范缺失。除此以外,市场主体的道德约束性不强也是生态农业旅游发展突出的伦理问题。市场主体的“趋利化”造成市场竞争的混乱性,很多市场主体通过恶性竞争来获取眼前的经济利益。市场主体的道德素质不高是他们忽视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辩证关系。
其次,生态农业旅游开发的技术性不强,形式单一,文化科技含量低。我国生态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较为不错的成绩,但是仍然不可回避的是其开发形式单一,科技文化含量底下。目前较为普遍的开发模式就是根据农村既有的农业资源、生态景观等进行简单的包装宣传。形式非常单一,除了吃农家饭、做农家事、观农家景之外就没有其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了。游客在游览之后很难再次产生强烈的“故地重游”的动机。在当前旅游业“体验经济”大趋势的背景下,无法满足游客精神体验和文化体悟的生态农业旅游将会走向发展的“死胡同”。我国生态农业旅游有着广袤的旅游区域,但是文化科技含量普遍较低。
最后,自然生态环境破坏是生态农业旅游发展最直接的伦理问题。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是由生态农业旅游主体造成的,一个是生态农业旅游经营者,一个是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在开发和经营旅游产品或服务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一切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来取悦部分旅游者,从而实现眼前的经济利益。另外,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由于自身素质水平低下和客观约束机制的缺失会根据自我喜好随意地损坏自然生态环境。从目前的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节后旅游景区一片狼藉的场面。生态农业旅游所造成的自然生态环境问题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也跟当地人民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我国生态农业旅游的伦理建设
我国生态农业旅游的伦理建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宏观层面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作为,中观层面企业敢于责任担当,微观层面旅游者道德自律。
关键词:城郊农业;争议问题;边界
中图分类号:f3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2-0044-03
引言
从字面意思分析,“城郊农业”是从区域的角度定义一种特殊的具有相对独立形态的农业。这一类型农业的区域标志是在城市郊区,有其自身的特征、类型、发展和演进的规律,因此引起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国内学者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对我国城郊农业问题展开研究,并取得了比较显著的研究成果。但有关城郊农业问题的研究也存在不少争议,其中争论的焦点集中于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城郊农业和都市农业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第二,城郊农业的起源,我国城郊农业发展的初衷是什么?第三,城郊农业的范围或边界应如何界定?第四,城郊农业与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休闲体验农业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对于这些争议,也有学者进行了专门研究,但还存在以下不足:(1)忽视了我国发展城郊农业的初衷;(2)对国外城郊农业发展经验借鉴和理论学习方面,过多的学习了西方国家的经验和研究,而在当时的发展背景下,前苏联学者的经验和研究对我们的影响可能更大,但国内学者对前苏联学者的研究重视不够;(3)对“城郊农业”若干基本问题的探讨,尚存在进一步探讨的可能性。本文的研究特色主要是:第一,通过对我国发展城郊农业的初衷的回顾,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指出城郊农业和都市农业的主要区别与联系;第二,对城郊农业的起源,提出了本文的观点;第三,对城郊农业的边界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城郊农业与都市农业的区别和联系
关于城郊农业和都市农业的区别与联系,学界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都市农业是比城郊农业更高水平的农业(陈龙庭,1998;干经天,2002;刘恒茂,2004;于静涛,2005;薛艳杰、吴永兴,2007)。陈龙庭认为,“都市农业有别于城郊农业,是现代农业的一种高级形式。”于静涛对“城郊型农业”和“都市型农业”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对“城郊型农业”产生、演进和发展的过程,以及城郊农业在发展中走“开放性农业”和“创汇型农业”的历程进行了描述,指出城郊农业发展面临的六个动态变异和四大矛盾。这些描述比较符合现实城郊农业的境况。在对“都市农业”的分析中,于先生指出“都市农业”是由上海学者提出的,并指出其依据是“因为上海是大都市,所以其农业必然是都市型农业”,认为都市型农业是比城郊型更高级别、发展程度更高的农业,并从要素、生产、供给、主体、规模、市场、竞争力和效益八个方面对都市型农业和城郊型农业进行区别。
第二种观点认为,没有必要纠缠于城郊农业和都市农业的异同,它们的相同之处在于,位于大中城市与传统农区的结合部,既有受到市区经济辐射的优势,又受到被市区吞噬的压力,城乡关系比较密切(赵树枫、张强,1998;方志权、吴方卫,2001)。//html/jianli/
笔者认为,城郊农业和都市农业从本质上并没有不同,其差异主要在于这一类型的农业所依附的城市规模的大小,若所依附的城市是都会城市,则被称为“都市农业”,若所依附的城市为中小城镇,则被称为“城郊农业”。因为大城市较强的带动和辐射能力,其周围的农区率先发展起来,因此,“都市农业”的提法比“城郊农业”更为普遍。 但是,笔者认为,采用“城郊农业”的概念,可能更符合我国实际。
(一)“都市”和“城市”的异同
根据余菊生等人(1998)的研究,都市农业(urban agriculture)最先起源于日本。“都市农业”一词最早出现于1930年版的《大阪府农会报》杂志上。日本学者青鹿四郎是这样定义都市农业的:“是指分布在都市工商业区、住宅区等区域内,或者是分布在都市外围的特殊形态的农业。即在这些区域内的农业组织依附于都市经济,直接受都市经济势力的影响。主要经营奶、鸡、鱼、温室、观赏植物、鲜菜、果树等生产,专业化生产程度较高,同时又包括稻、麦、畜牧、水产等的复合经营。都市农业的范围一般是都市面积的2—3倍,集约化生产程度很高”。该文献还指出:在日语里,“城市”被写成“都市”,“城市农业”也相应地被写成“都市农业”。但,“城市”和“都市”一词在汉语语境里是有区别的,从内涵分析,“城市”包含“都市”,“都市”是大的城市。//zuowen/
1977年,美国农业经济学家艾伦尼斯发表了《日本农业模式》一文,正式提出了“urban agriculture”的概念。并指出:“urban agriculture”是一个地域经济概念,是指位于城市内部各种间隙地,或位于经济水平和城市化水平都很高或快速城市化的都市区域内,紧密依托城市并服务于城市,集约经营,具有多元化功能和明显的“城市性”特征的现代农业产业。“urban”翻译成中文,既可以翻译为“都市的”,也可以翻译为“城市的”。“都市”、“都会”另一个准确的英文词汇是“metropolis”。
首先,农业作为发展的根本,对于我国的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农业科技服务中,主要包含了两方面的要素,一方面是在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为农业发展创造出来的一些优秀的成果,这些都是以农业科技的自然原理为基础得以实现的,并且在此基础上,利用多种途径将这些发展成果传递为接纳者,有效的促进了农业生产操作方式水平的提高。另外一方面,在整个农业体系中,不仅包括了农户自身,还有农业合作社以及相关的企业等,他们通过对科技的应用,将生产活动更加贴合市场的需要,从而获得更加理想的效益,并将生产活动中产生的问题向科研者得到反馈。这是农业科技服务中两点重要的内涵。
其次,在农业科技管理中,与农业科技服务具有一定的差异,在这一概念中主要是在科技流通的创新环节得以实现的,以参与主体为中心,通过特有的目标集合在一起,并且共同为这一目标作出努力,方式以及组织等相关的内容可以是多样化的,在整个过程中,都是由参与主体自行加以控制,对于现代化的农业发展建设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农业科技服务与农业科技管理的过程中,二者既具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一定的不同点,例如前者更加注重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能够在互动的过程中实现农业的发展,是一种外向性的表现形式。而后者是对现有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再分配的过程,与之相反,属于内向性的表现形式,将二者进行有机的结合不但可以有效的促进整个农业发展水平的进步,还能使之形成一个更加完善的生态系统,在崇尚生态化的今天,这一系统的形成无疑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2、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的基本特点
将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而体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首先一个特点就是主体复杂性,因为在整合的过程中,其中涉及了众多的单位,例如农业企业,又包含了农业企业中的科研单位,还有合作社等等,这些都是农业在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为农业创造了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其次是具有阶段明确性的特点,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贯穿在整个农业服务的进程中,尤其是在创新以及流通的过程中,这一变化极为明显。在创新阶段,主要是农业院校以及在企业中得以实现的,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就是通过对某一技术的发明与再创造。另外一个阶段是扩散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要对技术加以推广,使得更多的农户了解科技手段,应用科技手段。还有一个阶段属于接纳阶段,科技能够得到广泛的应用,主要还是需要得到应用效果的见证,只有农户看到了发展的希望,才能普遍的接受这一技术手段,所以在科研成果的接纳阶段,更加需要对某一科技的认知,为今后农业的创新发展作出突出的贡献。最后一个阶段是对信息的反馈,整个农业科技推广的过程中,只有发现不足并且改正不足才能实现农业的进一步优化发展,因此才要向农业科研机构反馈信息。
3、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的基本作用
将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进行有机的结合,主要是为了缩短城乡之间的差距。众所周知,在我国建设的过程中,城市的发展十分显著,但是乡镇却在资源以及发展途径上受到了一定的局限性影响,这是造成城乡发展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如果城乡经济的差距不能有效的缩短,那么对于乡镇居民的生活以及收入等都会具有较大的影响,所以基于这一情况,通过将科技服务与管理进行有效的结合能够得以实现。在内外兼修的发展契机下,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以“赋权”的方式激发其潜力,同时加大外部资金的投入,共同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这样一来我国城乡之间的距离也就可以得到有效的缩短,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新鲜的理念以及资本。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很多国家加强了对农业科研的重视程度,加大了对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的投入力度,从实际情况来看农业科研项目经费有着以下的特征。
(一)科研项目经费来源较广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渠道较广,从国家科技分配的情况来看,我国对农业科研经费的分布范围主要有:公益性技术研究类、高技术研究类、基础性研究类、科技环境建设类、应用研究类,由此可见我国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比较广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和政府部门也会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因此经费的来源也会越来越广。
(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难度较大
现阶段的农业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科研人员的工作范围也不仅仅局限于田间地头,而是向市场、餐桌等方面转变,农业也逐渐向工业化大生产转变,农业的现代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这样也就加大了对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难度,需要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管打破原来的一点一线的管理,而是应该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二、农业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问题
(一)缺少科学合理的科研预算编制
一般来说,农业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是由课题负责人来完成的,然而这些课题负责人通常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只能凭借经验来测算,因此无法科学地编制预算。同时由于科研人员的法律意识较差,对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了解的也相对较少,这就直接导致在编制农业科研项目预算的时候会存在较大的主观臆断。同时,财务部门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了解和认识还有待提高,并没有全面参与到预算编制审核当中去,也就不能合理地判断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因此,常会发生不按预算编制执行、随意改变预算编制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预算编制与实际开支的一致性,预算编制也失去了严肃性和严密性。一部分农业科研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也是走走形式,没有对项目投资的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最终导致了课题项目预算不够细化。
同时对科研的间接经费的核算不够重视,例如对于自收自支的科研事业单位、转制科研院所、民营科研机构和企业,由于财政并不保障其运行经费,现有政策并未突出对此类机构相关科研设备、仪器、水电暖消耗乃至房屋折旧等补偿。
(二)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薄弱
由于农业科研的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还有待提高,因此对科研项目费用发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缺乏必要的监督和认知,在管理上也是按照财务制度来管理。同时在报批科研项目经费的时候也存在违反规定的现象,一些课题负责人不能按照规定进行审批,随意对项目费用进行报销,对不能取得正规发票的,就会要求随意开具发票,这就导致大量不符合要求的发票在科研项目经费中被列支,加大了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监督的难度。一部分的农业科研部门存在着不能够在结题后办理结算手续的问题,加大了科研项目经费结算工作的难度,干扰了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科研项目经费监督制度不健全
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中缺少专门的审计方法,缺乏对科研经费进行有效的监督,对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是贯穿于科研监督工作的全过程,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的农业科研部门比较重视事后审计,忽视了事前、事中的审计,也没有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
(四)缺乏健全的科研项目经费绩效考核机制
大多数的农业科研部门比较重视的是评价农业科研的项目成果,并没有意识到农业科研项目财务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即使是对项目绩效进行了考核,但是由于缺乏健全的考核机制,在对绩效考核方面比较重视的是定量的评价,农业科研项目的价值和社会价值并没有得到体现,在对项目结题验收的时候比较关注的是专利标准、论文等技术层面上的成果,对科研项目使用情况的评价却很少,由此看出在农业科研部门中缺乏健全的科研项目经费绩效考核机制。
三、提高农业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编制科学合理的科研预算
为了提高农业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的水平,农业科研部门要编制科学合理的预算,不断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评价体系,在编制科研项目预算的时候,课题负责人要与财务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在设立项目目标和任务的时候要从专业的角度出发,制定出一个基本的项目预算,并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科研项目预算提出修改性意见,对科研项目经费派出专门的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将科研人员从财务管理工作中分离出来,使其可以更专注地投入到科研项目当中。因为在编制农业科研项目预算的时候会与实际支出有较大的差别,因此就需要在编制科研项目细化概算、可行性分析的时候,要根据农业科研的实际情况进行再准确、科学的分析,保证在预算编制中可以更好地体现科研预算与实际支出的情况,可以有效地避免实际支出与预算相脱节。同时,在农业科研项目进行立项、可行性论证的时候,要邀请财务人员参与进来,要对重大项目、农技推广等课题进行实地考察,聘请专业的人员对预算的风险进行评估,提高农业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建立科学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农业科研部门在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政策,使科研项目经费得到规范化的管理,要从现阶段农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例如对于来源不同的科研项目经费,在财务部门中设立单独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科室,由该科室统一的管理科研项目资金。要进一步明确农业科研财务部门、科研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建立科研经费预算审核和会计核算制度,建立经费内部检查制度,通过严格的内部审计,检查农业部门经费的审批、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建立科研经费奖罚制度,对科研工作做出卓越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对违规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的个人予以惩罚。
为了更好地避免农业科研经费交叉混用的现象发生,要保证科研经费得到专款专用,追踪问效,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三)不断完善科研经费项目考核机制
一方面,农业科研部门的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查,指导科研经费的科学合理使用,为经费提供一个合法、合规的使用氛围,如果发现违反科研经费使用规定的行为,要依据相关制度,加大处置力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做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证高校科研经费的规范化管理;另一方面农业科研的领导层作为科研经费监督考核的主要力量,应该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好科研经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控制工作,使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经费考评机制
我国财政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经费的考评机制,避免出现轻管理、重复立项的问题出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农业科研部门要在项目结题后及时进行绩效考评,当发现科研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标准或者与预期白纸相差较大的时候,应该向主管部门申请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