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建筑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7 17:57:4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古代建筑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古代建筑论文

篇(1)

首先需要解释的是:现代社会节奏;节奏这里指的是所有居民的活动以及生活的居住的方式,以及现代社会政府的各个方面的价值观等,是一个大范围的社会概念。古建筑指的是具有意义的古代民用和公共建筑以及包括民国时期的建筑。

经过五天的调查、考查,实践小分队掌握,了解了一些情况,我们也选择了这个感兴趣的主题作为论文题目。

古建筑作为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作为唯一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遗产,从这个角度看,那是应该完全的,无条件的保护。

但是社会是向前发展的,在这期间必然会出现:现代生活节奏与古建筑的矛盾;现代城市的发展与古建筑的矛盾;人口增长与古建筑的矛盾;这些矛盾都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

现代生活增加了许多现代化的设备,而古建筑与现代化的设备又存在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例如现代化的设备在古建筑中如何布置,安排;消防,水电等实施如何规范和布设。这些都成了古建筑发展保护的障碍。

据调查,就杭州一定来说,清河坊的修复工作就遇到这样类似的。由于现行的消防规范都是针对现代化的建筑物来说的,所以现行的消防规范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就不适用了,于是这就成了一个难题。其次一些电力设施的设备如何安装,放置才能不整个古建筑的外观立面。这些都是古建筑保护过程中的问题。

另外,第二个矛盾中,现代的居民都适应了现代的生活居住,现代建筑的生活空间,生活设施。经过调查得到,即使过去是住在古建筑房内的居民,在修复过程中搬到现代的居住条件下居住,那么即便在修复结束后,允许回到原房居住,此时在对比之下,对于在古建筑房内的生活便感到了不便。在年代久的房子里生活的人们也说出了他们在生活中的众多不便,如垃圾,污水,粪便等问题。

现代社会的发展是过去古代社会是无法比及的。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城市化的进程。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一些老房子由于不符合规划的要求,都让路给新的现代化建筑。也是由于老房子的保护上的困难。老房子在遇到明火,台风等灾害时,自身抵抗能力差也使一部分人认为拆了老房子,建新房子更省心。

另一方面,在还不发达的,现在的投资大都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但是古建筑的保护是需要强大的经济基础作为后盾的。即使现在中国的少部分地区经济有了一定的,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力量来保护,但是即使这些地区还是为了实现本地区经济的目标,在古建筑方面保护的资金还是不多的。因此,在城市化的浪潮中,古建筑包括老房子,都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以至于在经济发展过后,回头看那些逝去的遗产而兴叹。

本文中最后一个矛盾,其实与第二个矛盾有着很大的联系——人口的增长。一方面是人口的增长,另一方面也是城市化的进程带来大量的人口涌进城市。这些都使城市的人均居住面积大大的紧缩。何况,中国不像国外那些国家那样有着那么多空闲的土地作为城市扩建之用。中国的新建筑历来都是在老的建筑拆除之后,建造新的建筑物。因此,为了保证居民的居住空间,政府也不得不拆除原来的老房子建设新的住房。

因此,在现代的中,如何处理好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是很重要的。根据调查我们得出,现在居民中大多认为古建筑保护是需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在保护以后如何产生经济效应。

在实际的例子中,杭州的河坊街是一个很好的范例。清河坊街区管理委员会把商业运作引入到河坊街中来。一方面是让古街重现历史的商业氛围;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经济的因素,让历史街区繁荣之后,再继续考虑加强保护的结果。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保护文化遗产资金紧缺的。

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古建筑,古街道需要保护,与此同时,政府的资金又是紧缺的。况且在发展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人口增长的今天,与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成为矛盾。

在我们调研的过程中也感触很深,过去有很多比现在保护下来的古建筑好的多的文化遗产,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被拆除。即使保护下来的古建筑在过了一段时间后需要修整之时,又拨不出专项经费。因此古建筑在修复以后,如何利用,获得价值也是一个值得的问题。

篇(2)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影响,国际首饰潮流发生了越来越大的变化,由原先的贵族化、高档化转向平民化、个性化。这为现代首饰设计拓展了可喜的空间。现今的珠宝首饰发展趋势,亦要求珠宝首饰设计不断推陈出新,寻找传统与现代的兼容并蓄,对民族元素的再认识和再利用。中国古代建筑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逐步形成了其独特的体系和风格,渗透出中国的民族气质和美学思想。将中国古代建筑艺术元素应用到现代首饰设计中,让中国古代建筑艺术成为我们进行设计的一个新的创意点和启示点,不失为一个值得尝试的途径。

一、中国古代建筑的艺术特征

1.1中国古代建筑的造型:古典美学家把建筑列入艺术部类的首位,建筑和绘画、雕塑合称为三大造型艺术。建筑使用者在实用过程中获得美感,得到享受。中国古代建筑的木结构体系,它本身的复杂与精微是砖石结构建筑所无法比拟的,而这也决定了其在几千年的历史演化中独特的形式美。

以北京天坛祈年殿为例,其建筑整体形式采用圆形,层层收缩的汉白玉圆形台基与层层收进的青蓝色琉璃瓦三重攒尖顶相对呼应,金色的宝顶与天相接,体现出象征“天圆地方”的祈年殿的崇高庄重的性格。

中国古代建筑中装饰效果较强的构件如拱券、飞檐、斗拱可取其流动的线条,独特而精巧的造型可使现代首饰更具中国特色。以斗拱为例,作为中国古代建筑中占据特殊地位的构件,斗拱用于屋顶与柱子连接的过渡部分,起着屋顶荷载向下传递的结构功能作用。但即使是纯粹的建筑承力结构范围,也饱含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内涵,在建筑的整个立面构图上斗拱发挥了结构和艺术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2中国古代建筑的装饰:

装饰在以木构架为结构体系的中国古代建筑中,起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中国古代的装饰手法锻造了中国古建筑富有特征的外观:庑殿、歇山、悬山、硬山和单檐、重檐等不同形式的屋顶;屋顶上鸱吻、宝顶、走兽等奇特的个体形象;以气韵和风格及纹饰见长的瓦当和画像石;门窗上千变万化的窗格花纹式样;柱子、梁枋之上的龙凤、戏曲故事、动物、花鸟等等;

1.3中国古代建筑的色彩:

使用色彩是中国古建筑装饰最突出的特点之一。中国古建筑在色调的运用上,大胆而富于创造,有的色调鲜明,,对比强烈,有的色调和谐,纯朴淡雅。建筑师根据不同需要和风俗习尚而选择施用,反映了强烈的民族精神。北京故宫就是最典型的实例。使用对比强烈,色调鲜明的色彩:红墙黄瓦衬托着绿树蓝天,明快地衬托出建筑雄伟的轮廓。再加上檐下的金碧彩画,使整个古建筑显得分外绚丽。

1.4中国古代建筑的材质:

中国古代建筑以木构架结构为主,用材的最大特点是以土木为材。因以土木为材,质感偏于“熟软”,而少生硬,性格温和柔丽,而少阳刚之气,给人以温暖、亲切的审美感受,它切合了中国人比较感性、追求意境、求和睦、重感情等特点。这一点在民居上表现得尤其明显。与欧洲古典石料建筑的那种冷峻、生硬感觉相比,即使是中国古代宫殿建筑,也还是富于东方特有的美的“土气”。

1.5中国古代建筑的工艺:

中国古代建筑以木构架结构为主,各建筑构件之间的节点用榫卯有致穿套,众多方木条方木块相组合,形式灵活多样,刚柔相推,构成了富有弹性的框架。中国古代建筑的雕刻手法采用高浮雕、浮雕、阴线刻、凹面刻、减地平面阴刻等等。

二、在现代首饰设计中的借鉴和应用

2.1造型的借鉴和应用:

中国古代建筑整体形式于首饰设计值得借鉴。天坛祈年殿三重攒尖顶是建筑整体在形式单元上的重复和外观上的一致,它常使人感到整齐、稳定、庄重之美。层层收缩的三重攒尖顶和汉白玉圆形台基则是基于圆形这一形式单元的逐渐演变,克服了单调、乏味的弱点。作为视觉元素有节律变化的一种组合形式,是一种高级的整体美。

中国古代建筑中的构件亦能应用于首饰设计。笔者的一组作品以斗拱为原型,整体依照轴线左右对称组合,通过一种物理上的平衡,营造一种庄重、典雅感。外观上取层层叠叠的线条,由小到大、由浅入深做近似变化,在平衡之外,讲求一种变化的节奏感。而与手镯、簪子、项圈的其他部分形成了静中有动、统一和谐的视觉效果。

现代首饰形式美的规律主要有均齐与渐次、对称与均衡、对比与调和、节奏与韵律、节奏与韵律、多样与统一。中国古代建筑亦具有一整套成熟的形式美法则的成熟的艺术体系,这些形式美规律在中国古代建筑中均有相应体现。

2.2色彩、装饰的借鉴和应用:

色彩是无形的语言,不同色彩对人的生理、心理会产生不同的作用和影响,不同的配色风格会反映出设计者的文化修养、性格爱好及喜怒哀乐,不同民族的代表性颜色会传达出其民族文化心理和审美情趣。首饰设计中如何用色、配色,使首饰呈现一种色彩的和谐美尤为重要。整体基准颜色的选用可以增添设计主题的感彩,局部色彩的合理搭配可以使首饰脱颖而出、不落俗套。首饰制作由于取材于各类不同的材质,缤纷多样的色彩为设计师提供了一个广泛的表达空间。而建筑装饰除了使房屋躯体具有了艺术的外观形象,更让建筑艺术具有了思想内涵和民族性。借鉴古代建筑的色彩、装饰艺术,能够鲜明地传达古典韵味,彰显浓重的历史厚重感,对于中国风格的首饰设计是无穷的创意源泉。

2.3材质的借鉴和应用:

现代首饰设计在材质上通常选用传统的贵金属或各种宝玉石,使珠宝首饰具有独特的贵气美和材质美。然而,随着社会主流意识的变化和现代主义设计理念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材料被运用到首饰设计中,不锈钢、木材、铁、塑料等材料不仅容易得到,而且贴近百姓,虽不能体现首饰的珍贵,却有助于新观念的表达。不同的材质其质感有很大的差异,金属材质给人刚直、理性、冷峻之感;玉石材质给人温润、庄重、高雅之感;珍珠给人柔和、含蓄且略带忧郁之感;土木材质亦能给人含蓄、温和、亲切之感。其实,任何材质都可以制成首饰,中国古代建筑中对不同材质的光、色、软、硬等自然特质组合,借鉴于首饰设计之中,更能迎合中国人追求和睦、感性的审美倾向,为首饰增光添彩。

2.4工艺的借鉴和应用:

中国古代建筑的建造工艺可直接应用于现代首饰制作工艺中。比如采用榫卯、组合、咬合等方式,将手饰变成可拆分、拼接的灵活多样的“构件”,而不仅限于生硬的焊接、对接。古建筑的雕刻手法应用于现代首饰设计,不仅在形式上增加了首饰的色彩与气氛,使其更有古典气息。而且铸造工艺上的复古手法将使得首饰更具典藏价值。

三、由中国古代建筑构思的现代首饰设计理念

中国艺术和美学特别着重提炼艺术的形式,重意而不重形。山如何,水如何,只用寥寥数笔,留白便是其无形之意所在。中国古代建筑亦着重建筑意境的创造,从建筑群的总体布局,到每座单体建筑的体量与造型,从台基到屋顶各种构件的功能与细部装饰,无不体现中国传统思想理念,传统建筑的技术性与艺术性的巧妙结合。对于首饰设计而言,可借鉴古典建筑设计的原则和建筑元素的立体造型。例如曾一度风行于建筑艺术中的“少即多”的简单至上原则被沿用到现代首饰设计中,以其流畅的线条,凝练的整体构造带给人们以非凡的视觉享受。园林中的借景原则运用到动感首饰里,使动感首饰不仅局限于形式的机巧,而且在内涵上更具中国美学中的意境。

中国人的审美情趣亦不同于西方人,中国人喜好形简而意赅,好似一首朦胧诗;而西方人偏爱繁复又强烈的,宛如一支爵士乐。中国古代建筑设计创作以一定的象征手法,去发挥特定的浪漫情调,从而构成了中国古代建筑设计艺术的设计观。于首饰的表现上亦是如此,中国首饰善于以抽象、变化的纹饰表现出东方的气韵与灵动。也正是由于华夏艺术是“礼”、“乐”的传统,是以直接塑造、陶冶、建造人化的情感为基础和目标,而不是以再现世界图景唤起人们的认识从而引动情感为基础和目标,所以中国人的审美情趣更讲究神在内而飘于其外,在一定程度上是反对各种自然主义的。随着民族自豪感的提升,这种审美自信势必提升中华传统文化在艺术设计中的地位。

总之,首饰与建筑及其它艺术形式相比有着自己的特征和性能,所以在运用古典建筑元素时一方面尽力保持其独特的艺术性,一方面要根据首饰自身的特征及时代要求,要提炼精华,新造型,而且还要灵活运用古典建筑中经典而实用的理论原则,这样我们才能创造出既有精美造型又有鲜明的文化特色和内涵的作品,使首饰不仅仅是装饰之物,更能成为深具艺术价值的艺术品。

参考文献

[1]董海丽.建筑艺术在古建筑中的应用[J].五台山研究,2003

[2]吕鸿铿,左国保.斗拱审美特征[J].文物季刊,1996

[3]潘沐闲.道教美术元素在现代首饰设计中的借鉴和应用[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8

篇(3)

一、关于理论模式的讨论

在/人文学科和建筑史学的联系日趋紧密的今天,建筑空间往往和社会的意识形态或社会制度乃至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联系起来。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往往是通过建立一种理论模式来进行解释的。本文把“理论模式”理解为研究者用来描述对象的术语及其关系和规定。

对中国古代建筑空间和中国古代文化进行考察,一种简单的理论模式就是:把一种文化的高级意识形态(一般是宗教、)和它的主流建筑形态(一般是寺庙、教堂或宫殿)进行对应性的考察,在意识形态和建筑形态的各种要素之间寻求对应关系。这种理论模式的特点是静止的、典型的和对应性的。这一的关键是对应性关系的判断和分析,合理的对应性关系可以使理论模式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这种简化的理论模式的缺点在于:

(1)对意识形态和建筑形态的描述采用一种静止的概念,这对于稳定的历史现象的概括性解释是有效的,但是很难对意识形态和建筑形态的历史演进作出解释,尤其是当这些用来描述的概念直接使用既有的名称时(如宗教派别或建筑类型等等),还有可能受其历史语境的;

(2)意识形态和建筑形态的对应,实际上省略了人的行为这一中介。意识形态是通过人的行为来反映的,人的行为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建筑的空间关系来反映。人是建筑空间中活动的主体。建筑空间中有不同的人群活动,同一人群在不同的条件下也有不同的行为模式。因此考虑人的行为这一中介,实际上就是要考虑主体的多样性和主体行为的多义性。进一步的,这就带来了建筑空间解释的多义性。

一种理论模式要更为有效,就必须恰当地处理好历史因素(上文(1))和主体因素(上文(2))的影响。在前述简化的理论模式中,历史因素和主体因素都是作为模式的外部因素起作用,因此很难在模式内部处理。当这种外部效应比较大时,理论模式的解释力就会受到影响。一般说来,这种外部效应的大小和研究对象有关:当研究对象在一段时期中的是一个比较稳定的系统时,历史因素的外部效应就比较小乃至可以忽略;当研究是在一个较大规模的概略性的层次上进行时,主体的多样性和主体行为的多义性也就可以简化处理,比如以最具有代表性的主体及其主要行为作为空间分析的基础,乃至直接以空间的关系作为行为的表现,后者就取消了主体因素的外部效应。

本文的课题是对中国古代建筑空间的基本构图方式和社会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总体性、概略性的考察。对于上述简化的理论模式存在的,本文的分析和对策是:

(1)历史因素的内化:

为了避免历史语境对既有的名词的影响,可以对所使用的概念进行历史阐释,比如根据“佛教”一词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含义,有区别的使用这一术语;也可以使用新的更具有概括性的术语。不论是哪一种方式,还仅仅是表述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在理论模式中反映历史现象的演进问题。解决的途径之一是考虑把具体现象的抽象概括(即术语)表述为随时间的变量,这样理论模式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历史(时间)因素内化为系统的内部因素;

(2)主体因素的内化及其矛盾:

主体的多样性和主体行为的多义性带来的建筑空间解释的多义性问题,解决的一种途径就是用多重解释方式代替单一解释方式的理论模式。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对于同一个固定的几何空间做出多种解释时,这种解释必然脱离了空间的几何性质,这时候采用何种理论分析工具来描述同一空间中的多种行为就成为一个新的困难。

朱剑飞先生在对清故宫及北京空间的分析中,提出了“神圣”、“世俗”、“常规”、“暴力”四类关于政治空间的“实践”,正是上述多重解释方式的表现;他提出“把叙事性民俗学方法和结构性分析学方法结合起来”,正反映了主体因素的内化后的矛盾。

对于理论模式的多重解释方式,是否只限于采用“并置”的表述方式呢?同样由于人的行为的多样性建立在一个固定的几何空间的基础上,而这一几何(物质)空间的设计和营建必然是服务于其主要使用者,体现该使用者的主要价值观,所以理论模式的多重解释方式必然有主次之分,而且其主要解释方式也必然和几何空间更为吻合,同时几何(物质)空间的设计和营建也必然要在实现多种行为的目标之间表现出一种调和的努力。因此,在完成多重解释方式的分析之后,对几何空间如何表现多种行为方式的整合性进行研究是不可缺少的。不管这种“整合性”是表现为和谐还是冲突,这种“整合性”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就无法理解为什么本节开头提到的,所谓简单化的理论模式(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这也是朱剑飞先生所批评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其解释力。

简言之,主体因素的内化和理论模式的可操作性是一种矛盾。这个矛盾还难以彻底的解决。另一方面,正如上文分析的,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的研究仍有其合理性,表现为:长时段大规模研究的概略性和几何空间本身的“整合性”。本文的课题正属于这种情况。

二、本文的理论模式

本文的理论模式,在第一层次上,就是把一种文化的高级意识形态和主流建筑形态的典型构图方式作为对应因素;在第二层次上,是把意识形态中的超验的、有神的部分和中心对称的集中式构图作为对应因素;而把意识形态中的经验的、伦理的部分和主体(人)的主要动线上的空间组合方式作为对应因素;在第三层次上,具体对中国古代建筑而言,就是把上古原始宗教意识形态和“明堂式”构图作为对应因素;把后世具有本体论地位的以“礼制”为中心的儒家学说和建筑主要动线上的序列化空间组合方式作为对应因素。

以上采用这样一种略显呆板的形式化的表述,目的是:

(1)明确理论模式的逻辑关系,有利于读者检验和批判;

(2)历史演进问题的引入。比如说,如果解释模式只停留在上述的第一层次上,也就是把既定的宗教(或宗教性意识形态)作为研究分类的依据,就不容易解释同一宗教内部的分异和不同宗教意识形态的交叉现象。以佛教为例,汉化的大乘佛教在唐代普及之后,想以佛教和儒家意识形态的区别来解释寺庙和宫殿的空间构图方式的区别其实是很难的。在笔者看来,后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在这个解释模式中,把意识形态中的超验的部分和经验的部分作为两条线索(两个因素),避免了某个历史时期的特定的宗教类型或哲学流派的术语表述方式,也就是说这两个因素可以成为一种随时间的变量。这样就可以把历史演进的问题引入理论模式内部。

(3)主要动线上的空间组合方式的考察仍然是一种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的研究。而对主要动线的强调则是对主体因素的一种简单回应。

这种对历史现象各个因素的形式化的对应性考察会丧失丰富的细节,但是对于长时段的历史的逻辑分析,仍不失为一种可取的研究视角。

三、“明堂式”构图

“明堂式”构图是指建筑物居中,近似中心对称的构图方式。本文把这种构图方式和原始宗教意识形态中超验的、有神的部分相联系。具体展开为:

1.“明堂式”构图的普遍性-原始宗教意识形态的共性

历史早期的建筑形态,多采用中心对称的构图方式,这似乎是东西方的通例。比如原始社会的“大房子”,中国三代传说中的明堂制度,西亚的山岳崇拜、埃及的金字塔等等。这些突出构图中心的做法意味着东西方共同的原始宗教意识形态。这种宗教性的文化中,对人性的超越无法在现实的世间达到,只能通过非的力量(巫术),而空间的图式也是集中向上的构图,运用一切技术的极限,和地球的重力对抗。构图中心的建筑物既表现了人力对自然力的挑战,又表现了人对自然的崇拜。无论是挑战还是崇拜,这里表现出来的人和自然的根本关系(天人关系)仍是二元对立的。这种二元对立的矛盾的解决方式很大程度上就形成了中、西两种不同文化的发展逻辑。

强调“明堂式”构图的普遍性重点在于说明原始宗教意识形态的共性。比如,这种构图形式可以和所谓的萨满巫术的工具象征联系起来:如大地之柱、神山。当然也可以说和更原始的太阳崇拜有关。而在西周以前的尊神重巫的神本主义的文化,也接近于西方的宗教传统。在这种传统中,原始宗教意识形态中超验的、有神的部分始终保留者,并且具有哲学本体论的地位。

在强调了中、西方早期建筑形态的“明堂式”构图的普遍性之后,才可以来考察它们之间的差异,例如《东西方的建筑空间》中对“垂直向”和“水平向”,对数字“7”和数字“5”(或“9”)的区别的深入讨论。中国早期建筑形态的“明堂式”构图对“水平向”和数字“5”(或“9”)的偏重,表明了时间因素在中国文化中的相对重要性。

时间是通过日月星辰的运行方位来表现的。构图是中心对称的,各个方向的均一,表明人们意识中的时间是一种外在于人的自然的时间,没有历史因素的影响。这意味着当时作为意识形态中心问题的天人关系,是绝对的,不含有历史因素,或者说不能通过人的历史实践来解决天人关系二元对立的矛盾。在这一阶段,更多表现出来的仍然是原始宗教意识形态中的共性(超验的、有神的部分)。

只有弱化中心对称的构图方式,强调某一方向的独特性,才能强调人在空间中活动的作用,才能表明人的时间意识是“的”而不是“的”。但是仅此还不足以成为对意识形态的根本修正。只有在古代建筑形态的中,单一方向的强化才继续走上了序列化空间组织的道路(序列化空间组织的解释见后文),而同时“明堂式”构图逐渐衰落。在序列化空间组织的构图方式中,单一殿堂的地位依附于它在空间序列中的位置。同时作为象征性的对应,殷商的神学本体论也让位于西周的宗法伦理制度,并最终以“礼教”的名义,长期统治了中国古代的意识形态。

2.“明堂式”构图的延续和衰落

中国古代建筑的中心对称构图(即“明堂式”构图)延续的时间并不短暂。在秦汉的实例中是高台和楼阁,在南北朝到唐代的实例中是塔院式的佛寺(见四),以及皇家陵墓的陵体布局(见四)等等。

(1)尽管在殷周之际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出现了转折,但是儒家的宗族伦理制度占据统治地位迟至东汉以后。考虑到建筑形态对文化心理反映的保守性和滞后性,各种以楼台为中心的建筑形式延续的时间较为久远也是可以接受的。从泰始皇到汉武帝,建造高台的目的之一都是为了与天神相通,这一点与西方基督徒们到教堂的尖顶下接受上帝的召唤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2)历史上屡屡发生的明堂之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对宗教性意识形态的追求,或者是帝王对“绝对”权力象征的追求:汉代王莽和唐代武则天夺取权力后都通过明堂的兴建来显示自己的地位的合法性。

(3)这种强化构图中心的群体组合方式,在中国建筑的发展上,从早期的流行到后来的式微,反映了社会意识形态从宗教的超越性转向世俗的生活秩序,这是中西文化的分异之处。到了宋以后,统治者终于不再建造仿古式的明堂,而家的学说则占据了统治地位。唯一的例外是高耸的天坛,这或许是中国古代宗教精神的最后一块纪念碑。

四、序列化空间组织

1.关于“序列化空间组织”的说明

序列化空间组织指的是建筑主要动线上的多个空间的一种组合方式。这里主要动线一般是建筑的南北轴线(也有例外,如园林);序列化指的是多个空间以明确的“界面”(门或堂等)来分隔和联系,从而形成一系列空间的层次和秩序。

正如通常情况下被普遍认为的,中国古建筑的单体形象有很大的相似性,这正反映了建筑象征意义的传达主要通过序列化空间组织的整体进行,而单体形象,作为序列化空间组织中的一个“界面”,往往缺乏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建筑象征意义。

序列化空间组织对象征建筑象征意义的传达,严格来说必须引入主体性的因素。只有通过制度文化的规定,我们才能比较确切的了解一系列看似重复的空间有什么不同的含义。而如果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那么多个空间之间的“界面”(门或堂等)就成为的重点。不同“界面”的处理方式,不同“界面”所限定的空间尺度,不同“界面”之间的关系,等等在中国古建筑中都有其象征意义。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界面”对象征意义的传达是要通过一系列“界面”的差异性来体现的。

中国古代对日常人伦世务的重视,使得政治思想和伦理学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因而“儒家学说”可以被后人称为“儒教”,“礼制”也可以被称为“礼教”。“礼”本来就是对人的行为的制度规定,而人的行为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空间形式反映的。因此本文把以“礼制”为中心的儒家学说的发展,等级伦理制度的形成和确立和建筑主要动线上的序列化空间组合方式的发展相联系,作为对应因素来考察。

即使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对序列化空间组合中的“界面”进行研究,也仍然是一个复杂的课题。本文只从序列化空间组织和“明堂式”构图的消长关系作一简单的。

2.序列化空间组织的发展以及和“明堂式”构图的交叉关系

西周宗法制度的确立,以现世的伦理秩序取代了殷商的尊神重巫的宗教文化,同时在古籍中也有周天子“三朝”,“五门”的记载,成为早期建筑空间纵深布局的典型例证。正如儒家学说占据统治地位要迟至东汉以后一样,“三朝”、“五门”制度的整理也得益于东汉的儒生。从单一的“明堂”式空间分化出不同的仪式空间,是一个连续的逻辑过程,从汉代的东西厢到六朝的东西堂一直到后期的纵三朝制度,可以看成是世俗礼仪逐渐加强的缓慢过程。而典型的“五门”制度只有在明南京和明清北京才形成。

佛教寺院的布局变化是一个例证。早期传入汉地的佛教偏重于小乘教理,这种具有较强的超越现实的宗教色彩伴随随着的是佛塔中心式的构图。“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可见在佛教传入初期,楼台的营造之盛。只有在大乘佛教教理盛行以后,入世的修炼,现世的秩序才被重视,纵深布局的序列化空间组织也才在佛寺中流行起来。而后世的寺庙和宫殿、官府在空间布局方面也就很相似了。

皇家陵墓的陵体布局从唐到明清也体现了构图方式从中心对称到轴线引导的变化。唐代在山陵四周筑以正方形墙,四面辟门,四角建角楼。明清陵体放弃了方形布局,采用前方后园,圆形宝顶,四周围以墙,仅南向辟门。

序列化空间组织的构图和“明堂式”构图的关系并非完全不相容。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在序列化空间组织的一些节点上仍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即主体建筑在院落的中心)。这在大量的宫殿、寺庙实例中都可以见到。这正反映了“礼教”对“宗教”的兼容性,或者说,反映了等级伦理制度中,“尊者”对“卑者”关系的绝对性。而在这种交叉关系中,序列化空间组织无疑是根本的。

这种序列化空间组织中的节点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还反映了制度文化中的细微的部分。例如以唐代的《戒坛图经》的律宗寺院格局作为当时庭院组合方式的典型代表,可以看到每一个小庭院当中都有一个作为构图中心的小殿堂。从这里仿佛可以看到当时林立的藩镇割据现象。这里需要进一步解释的是,藩镇割据是“封建”制度的遗存,而“封建”制度起源就是宗族的分封制度。宗族间关系同时也反映在大家族的聚居生活形态上,最终落实为庭院的组合方式及其体现出来的控制关系。

五、两个引申的

1.“明堂式”构图对形成“殿堂式”结构类型的作用

《营造法式》的殿堂式结构形式的形成,在技术上是井干式的,这一点已经为许多研究者指出;在功能上和多层楼阁有关,这一点没有得到充分的说明;在社会文化背景上的研究更少。如果考虑到“明堂式”构图在高等级建筑中的延续性,尤其是在中国古代木构架发展的早期阶段,也就是汉魏北朝时期楼阁作为高等级建筑的普遍性,对殿堂式形成的几个因素可以得到一个较完整的解释:

(1)陈明达先生对早期木结构技术的研究指出,在铺作形成和大量早期建筑形象中,都有井干式的影响。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测,秦汉以后,高台建筑向楼阁式建筑发展,木结构的多层建筑采用了井干式的木构架体系,在此基础上促成了铺作层的产生的抬梁式的出现。而楼阁的首先是在皇家的建筑中,在各种充满象征意味的“中天台”、“神明楼”乃至后来的佛塔中。皇家的建筑活动刺激了楼阁技术的进步,反过来又使这种技术形式获得特殊的等级象征性。

(2)汉代画像砖中的建筑形象,已经出现了穿斗、井干、三角架等多种形式。民间建筑并没有太多的高层的需要,只有在皇家建筑中才采用并发展了井干式。而井干式的技术,一方面满足了高层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吻合了皇家建筑在早期(更富有原始宗教色彩的时期)对“明堂式”构图的需要。

(3)《营造法式》的殿堂式结构形式,实际上保留了“明堂式”构图的中心对称模式,因此它不是用只有一个维度的侧架图来反映,而是用整体式的分槽形式来反映。换句话说,象金厢斗底槽这样的例子,在草架以下,它的平面、正立面和侧立面只有间数的区别,几乎没有实质性的不同。在这个意义上,佛宫寺释迦塔的例子更明显。

(4)井干式构架的中心对称性,使得纵架和横架的划分只有相对的意义。对每一个立面而言,看到的都是纵架的表现。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东汉崖墓、南北朝石窟的局部建筑形象中(它们都属于当时的高等级建筑),看到的都是纵架的显著效果。

2.“四合院式”构图的反思

中国古代建筑群体的组合方式,以庭院的使用为突出特征之一。三千多年前的河南偃师二里头的一号、二号宫殿遗址都出现了庭院,可见庭院的历史很久远。当史前庭院遗址和明清四合院被联系起来时,“四合院式”构图往往被看作中国古代建筑形态的基本特征。这里的“四合院式”指建筑物周边布置,中心为庭院的构图方式。很明显,这种构图方式和前述的“明堂式”构图是有矛盾的。

要澄清这一问题并不容易。这是因为四合院式建筑本身有它在功能上的合理性,因此早在汉代画像砖中就出现了四合院式的建筑形象。但是如果以“四合院式”构图作为中国古代建筑形态的基本特征,还需要加以讨论。笔者在对闽粤交界区的“从厝式”民居的研究中,提出了中国早期庭院的“堂庑式”及“堂厢式”的模式,其特点是庭院的构图中心是实体形态的“堂”;在庭院的组合秩序上提出了从“向心围合式”到“单元重复式”的演进,并结合家族制度的变迁和人口迁移对现存“从厝式”民居现象作了初步解释.本文在此基础上对“四合院式”构图的形成和发展试作如下解释:

(1)就单个合院而言,四合院式建筑有可能出现得很早,但是它的普遍性是可以怀疑的。一方面大量的乡村民居可能并没有严格建筑意义上的院落;另一方面类似“明堂式”构图的堂屋居于院落中央的例子也可能在历史前期长期存在,典型的例子可见于敦煌晚唐85窟壁画的一个住宅形象中。

(2)中国古代建筑形态的基本特征更主要的在建筑群的整体中表现出来。因此考察“四合院式”构图在建筑群中的地位更为重要。

在当代的一些中,中国古建筑群体组合方式常常被简约为一种“单元式”的网格扩展的方式。李允的观点或可作为代表。这是一种从四合院为单元的,向纵横两个方向(进、路)平均展开的均质的网格状平面扩展模式。这是一种有强烈功能主义色彩的观点。中国古建筑群体是一个有开始、、收尾不同处理的序列化空间组织,把它看成均质的平面网格是不合适的。即使忽略建筑形象的具体处理方式,中国古建筑群体也不能看成是四合院空间的叠加。

前文论述序列化空间组织的发展以及和“明堂式”构图的交叉关系时,已经指出序列化空间组织的一些节点上仍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即主体建筑在院落的中心),在大量的宫殿、寺庙实例中都可以见到。本文把序列化空间组织的节点从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到“四合院式”构图方式的转化称为“构图中心的虚化”,这种“构图中心的虚化”在宫殿、寺庙等建筑中是有一定限度的,因为这种高等级建筑始终要保留一定的神化色彩。

篇(4)

2唐代建筑色彩艺术:等级的象征

回溯早期中国建筑色彩艺术,虽然在秦时已经出现,但可见的作品也只是凤毛麟角,唐代以前中国建筑色彩以体现自然功能、材料本色为主,没有人工堆砌的建筑施色,建筑装饰淳朴而耐人寻味。真正在建筑上大量施用色彩作装饰直到唐代才出现。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建筑发展的鼎盛时期,建筑气势雄大,造型质朴,体态道劲。由于唐代建筑有了统一的规划,建筑归“礼部”所管,因此有了等级制度的划分。依附在建筑上的色彩也就自然成了等级和身份的象征:黄色成为皇室特用的色彩,皇宫寺院采用黄、红色调,红、青、蓝等为王府官宦之色,民舍只能用黑、灰、白等色。唐代盛行直棂窗,窗根上的纹样有龟锦纹及花纹繁密的球纹等。室内壁面上往往会有壁画,天花板形式很简洁。这时候的彩画构图已初步使用“晕”,它对以对晕、退晕为基本原则的宋代彩画有一定的启蒙作用。在使用花纹方面,除莲瓣以外,窄长花边上常用卷草构成带状花纹,或在卷草纹内杂以人物。这些花纹不但构图饱满,线条也流畅挺秀,还常用半团窠及整个团窠相闻排列,以及回纹、连珠纹、流苏纹、火焰纹及飞仙等富丽丰满的装饰图案。可以说,唐代是用色彩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3宋代建筑色彩艺术:主流文化的印证

唐宋建筑一脉相承,宋代建筑是唐代建筑的继承和发展。但宋代建筑比唐代建筑规模小,秀丽、绚烂而富于变化,出现了各种复杂形式的殿阁楼台。受唐代建筑的影响,宋代建筑主要以殿堂、寺塔和墓室建筑为代表,装饰上多用彩绘、雕刻及琉璃砖瓦等,油漆在这一期开始大量使用,建筑构件也开始趋向标准化,装饰与建筑的有机结合是宋代的一大特点。受儒家理性主义和禅宗的哲理作基础的宋代社会思想所致,宋代建筑用色喜用稳重而单纯、清淡高雅的色调。自唐玄奘在佛庙中引入风格开始,至宋代,印度佛教文化开始渗透到中国文化各个角落,宋代建筑寺塔的装饰尺度合理,造型完整而浑厚,苏州的虎丘塔、泉州的仁寿塔便是宋代典经之作,建筑颜色突出为红色,屋顶上或全部覆以琉璃瓦,或用琉璃瓦与青瓦相配合成为剪边式屋顶,彩画和装饰的比例、构图和色彩都取得了一定的艺术效果,因而当时建筑给人以柔和而灿烂的印象。宋代建筑的色彩充分反映了当时的主流文化,并且对后来中国建筑装饰文化的发展有着指导性的意义。

4元代建筑色彩艺术:宗教文化渗透下,风格秀丽而绚烂

元室以蒙古民族入主中土,建立蒙古政权,并迭西征,以展疆土,形成了地跨亚欧的大国。元朝由于民族众多,而各民族又有着不同的宗教和文化,元代传统建筑艺术在各民族宗教和文化的碰撞下增添了许多新的元素。由于蒙古族崛起于北方蒙古高原,因此受以北方工匠为主的外来工匠影响,元代建筑结构大胆而粗犷,艺术风格也狂放不羁。最为突出的是宗教建筑,从到大都建造了很多喇嘛教寺院和塔,带来了一些新的装饰题材与雕塑、壁画的创作手法。陆续兴建的伊斯兰教礼拜寺开始和中国建筑相结合,形成了独立的风格,装饰、色彩也逐步融合起来。与汉族传统风格不同,高浮雕是元代雕刻中的优秀作品。人物姿态、神情十分雄劲,图案生动的气氛热烈,喇嘛教的雕刻题材和手法给予明清建筑艺术不少影响,尤其是对官式建筑影响较大。元大都是元代建筑的点睛之作,《中国建筑史》记载:“此宫壮丽富赡,世人布置之良,诚无逾于此者。顶上之瓦,皆红黄绿蓝及其他诸色,上涂以釉,光泽灿烂,犹如水晶,致使远处亦见此宫光辉,应知其顶坚固可以久存不坏。”可见元代建筑色彩艺术不仅在视觉上有了较大的突破,色彩更为丰富,而且在使用功能上也有了长足的发展,较好地延长了建筑的使用寿命。元代宫室建筑在承袭唐宋建筑风格的传统下,建筑装饰纹样倾向平实、写实的路线,宫殿建筑的色彩和图案更为精湛,风格秀丽且绚烂。

5明代建筑色彩艺术:鼎盛时期的开始,浓重悦目、细致华丽

明朝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明太祖的休养生息政策极大地推进了明代手工业的生产,手工业技术突飞猛进。明初立国南京,建筑主要仰赖江南工匠。永乐移都北京,北京宫苑建设,以南方工匠为主。形成了严谨、工丽、清秀、典雅的明代建筑风格,颇具江南艺术的风范,只是经过皇家贵胄的渲染,明代建筑体量宏巨,色彩浓重。虽更改了江南雅淡之风,但其根系,实与江南建筑相近。砖的生产大量增加,琉璃瓦的数量及质量都超过过去任何朝代。官式建筑已经高度标准化、定型化。房屋的主体部分,亦即经常可以得到日照的部分,一般用暖色,尤其爱用朱红色;格下阴影部分,则用绿蓝相配的冷色。这样,强调了阳光的温暖和阴影的阴凉,形成悦目的对比。

建筑色彩的施用,在中央集权的明代封建君主制下仍然受到等级制度的限制,在一般民用住宅建筑中,多采用青灰色的砖墙瓦顶,梁枋门窗多采用本色木面,也显得十分雅致。

明、清时期,藏族和蒙古族的喇嘛教建筑在元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寺院建筑由于有一些比较完整定性的装饰手法,这就使寺院中许多建筑的外形有着共同的艺术特点。墙很厚,收分很大,窗很小,因而建筑显得雄壮结实,檐口和墙身上大量的横向饰带,给人以多层的感觉。这些特点在艺术上增大了建筑的尺度感。在色彩和装饰上则采用了对比的手法。教义规定:经堂和塔刷白色,佛寺刷红色,白墙面上用黑色窗框,红色木门廊及棕色饰带、红墙面上则主要用白色及棕色饰带,屋顶部分及饰带上重点点缀镏金装饰,或用镏金屋顶。这些装饰和色彩上的强烈对比,有助于突出宗教建筑的重要性。

明、清时期的伊斯兰教建筑以维吾尔族的礼拜寺和玛扎为代表。这类建筑窗户棂条的组合使用了各种精巧的几何纹样。维吾尔族建筑装饰的种类很多,而最出色的是拼砖、石膏花饰、彩画和窗户棂条的组合,多种装饰往往综合使用,形成华丽细致的艺术气氛。

6清代建筑色彩艺术:建筑色彩的颠峰时期,油漆彩画盛行,施色走向复杂化

清朝统治者入关后,封建君主制进一步加强,皇权更为巩固。手工业生产水平比明朝有较大提高,规模更加扩大。在此背景下的清代建筑色彩的施用越来越复杂,其色彩功能突出装饰性,这一时期最突出的就是“油漆彩画”。围绕彩画形成了一系列与建筑文化相关的内容,彩画的功能演化成装饰。清代后期,等级制度使建筑颜色两极分化,艺术表现寓于内容要求。清代官式建筑以金龙合玺为最荣贵,雄黄玉最贱。宫殿地位最重要,色彩也最强烈;依次为坛庙、陵墓、庙宇,色彩的强烈程度也递减而下:民居最普通,色彩最简单,其建筑一般不施彩画,即使有的也只在梁枋交界处画“箍头”。清代台基一般为砖石本色,重要建筑用白色大理石。如北京紫禁城的颜色是红黄色的,与紫禁城相联的周围一些重要建筑都是红色,屋项则呈现绿色,而其他的北京建筑颜色大多是灰色。清代琉璃瓦的使用极为普遍,黄色最尊,用于皇宫及孔庙;绿色次之,用于王府及寺观;蓝色象天,用于天坛;其它红、紫、黑等杂色用于离官别馆。

明清建筑装饰,是中国古代建筑史上的最后一个高峰。许多规模宏大的宫苑、陵寝,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很出色。建筑装饰风格沉雄深远,映射出了明清全盛时期皇权的声威。直到清代中叶以后,建筑的装饰图案或彩画生气才开始低落,唐宋装饰的风采已经踪影皆无,由于过分追求细腻而导致了琐碎和缺乏生气的局面。

7近现代建筑色彩艺术:西方设计理念的影响下,复古风行

时期,受西方的影响,建筑系统变了,色彩关系也变了。中国一些地方出现了租界,在西方设计理念的影响下,建筑重新突出材料的本质色彩,建筑颜色衬托了建筑载体的功能。

近现代的中国建筑在欧美国家取消建筑装饰的影响下,开始步入了重现代技术和新材料的运用,不重装饰的阶段:装饰性的花纹图案已不多见,建筑装饰除功能和施工技术的要求外只能在符合功能、技术的门、窗及实墙之中寻找理想的格局

建国后,“”卷袭全国,与中国其他领域所受到的破坏一样,建筑创作也受到了极大摧残,灾难性的政治运动使得中国建筑被极不恰当地要求必须体现某种被歪曲或吹胀了的“政治”概念,于是全国各地所谓的“万岁馆”如雨后春笋、城市中心广场或其他标志性城市建筑中也出现了称之为政治具象象征主义或抽象象征主义的建筑作品,无原则的模仿北京国庆十大建筑的“创作方法”盛极一时,在混乱的政治格局中,中国建筑色彩一改往日丰富绚烂的特点,成为了单一而枯燥的东西。在这样的文化浩劫中,中国传统建筑装饰色彩所赋予中国建筑深刻的人文精神和美学意义荡然无存!

8结语

虽然中国古建筑色彩艺术经历了从开端、发展到鼎盛,既而又从鼎盛走向衰落的艰辛历程,但是纵观中国古建筑色彩和彩画艺术的发展里程,仍然可见中国建筑色彩艺术极好地诠释了华夏子孙的审美观:一是艺术表现寓于内容要求。中国建筑色彩首先表现在建筑登记和内容上,处于至高地位的宫廷建筑色彩最为强烈,坛庙、陵墓、庙宇的色彩较次之,普通居民建筑的色彩则非常单一;二是多样寓于统一。中国古建筑的色彩不论其复杂华丽程度,都会基于一个统一的色调之中,那就是宫廷建筑以红、黄的暖色调为主,天坛以蓝、白色调为主,园林则以灰、绿、棕色作主色调;三是对比寓于和谐。由于建筑装饰色彩基调的高度统一,中国古建筑不论色彩多么的大胆、明快、强烈,尽管许多的互补色、对比色会在同一座建筑中同时出现,而且对比十分强烈,但这种丰富的建筑施色法不仅没有使中国建筑显得杂乱无章,反而使其和谐的基调更加赏心悦目,耐人寻味。

篇(5)

2中国古建筑装饰在现代包装设计上的应用

将平面设计与立体设计相结合是现代包装设计中常用的表现手法。古建筑元素在现代包装设计上表现形式也同样如此。

(1)平面设计

像茶叶盒、月饼盒、酒类包装等在包装设计时,首先要通过外包装就能揭示或者映照内在的包装物品,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而现存的古建筑历史悠久、结构严谨、设计合理且具有浓厚文化内涵。如果这些产品的包装能恰如其分的运用古建筑元素进行图案的设计,不仅能体现其浓厚的文化底蕴,更能体现其产品的品质。同时对商品起到宣传、衬托作用。其次,应该把握好构图技巧。中国古建筑装饰是朴素与奢华的结合体,如民居类建筑偏重于朴素性、历史性和文化性;宫廷类建筑则是以奢华、富贵、庄严为主;私家园林类建筑则追求典雅、幽静、舒适。在构图时要合理运用对比手法。如构图中图形的粗细对比、远近对比、疏密对比、静动对比等。同时,对一个包装设计来说,必须具备新颖的设计、鲜明的艺术个性和民族风格,而中国古建筑元素进行的包装设计正好满足这一特点。

(2)立体设计

包装的造型设计大多指包装容器的造型,它包括方型、圆型、异型等,容器形的长短宽窄和曲度变化必须符合“科学、牢固、美观、经济”的原则。如何使立体造型取得艺术美,与产品包装达到和谐统一,是包装设计的主旨。中国古建筑本身就是立体的,把这种有内部空间的结构作为包装的容器,本身就能体现立体感。中国古建筑装饰具有韵律感和秩序性,使人们看了以后感到柔和而优雅,表现出一种韵律美。月饼盒、茶叶盒、酒类包装等要体现韵律美可以通过提炼建筑装饰中的某一部分来实现,使其造型表现得既流畅又舒展。

篇(6)

目前,我国对古建筑进行深入研究都有不少的研究性书籍和论文。如:

1.古建筑保护措施与意义的探讨,《古建筑保护的意义与措施》(杨笑天,1997),提出古建筑保护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明确地说明保护古建筑既是见证历史的需要,也是建筑专业学习和旅游产业发展需要。

2.古建筑数字化保护研究,《基于GIS与三维激光扫描的古建筑保护》(邢昱等,2009),提出以三维激光扫描点云数据作为基础数据,结合地理数据库和三维建模技术,通过建立古建筑数据库,设计基于GIS的古建筑数字化保护系统。这些研究大都侧重于方法论即数字化的保护研究,对立体保护古建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过去,我们仅依靠文字、图片去诠释古建筑艺术,这对于古建筑艺术文化内涵的解读显得薄弱而没有足够的说服力。而文字和图片呈现给人们的仅仅是二维的影像,在文字方面仅依赖于讲述者的个人感官意愿,无法正确阐释其古建筑文化内涵,也无法及激起族群内部人的自觉性,其建筑艺术也难以赓延。只有通过现代影视技术的立体性展现,引入当地建筑文化持有者的讲述,利用现代影视技术对族群古建筑进行全息性保存,最大限度地保留其艺术元素的本真性;编辑和整合族群古建筑艺术系列影视片,传播族群古建筑艺术文化内涵。

(二)贺州族群古建筑的艺术特点

对贺州族群古建筑艺术进行分析和研究,是我们将现代影视技术引入的第一步,只有对古建筑的艺术特征有一定程度的掌握,才能从真正意义上使族群古建筑艺术得到保护与传承。贺州的族群古建筑随着族群社会各方面的变迁与发展,特别是族群文化艺术的发展,表现出极富地域族群性和艺术多样化的特点。

1.建筑布局方面。贺州的族群古村落的建筑布局各有不同,大到整个古村的整体环境布局,小到每一间房屋的建筑布局,都经过了古人的精心布置。有的古村呈八卦图形,有的犹如蛟龙盘旋而上之势,有的依山临水,每一处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如贺州黄姚古镇,整个村落有八条街巷形成建筑组团的网络,布局呈“九宫八卦”形,呈现的是枕山、环水、面屏的“风水宝地”。大部分建筑白墙灰瓦,两层砖木结构,一楼多为商铺,二楼住人,具有典型的岭南建筑特色。每一座建筑在整个布局当中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它们用其特殊建筑语言诠释不同的族群文化。

2.建筑结构方面。贺州目前大致保存的古建筑包括有干栏式、半干栏式和砖木结构三种主要类型。在不同环境下生活的族群,地理、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其建筑结构也受地形、气候以及人们的生活习惯所影响,因而古建筑的选址、风格与造型、内部结构、布局等方面都有不同之处。如:贺州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福溪村百柱庙,采用我国北方常见的抬梁式和南方的穿斗式构架相结合的建筑风格,建筑形式独特,内部装饰精美,为全国少见。其特殊的结构形式,是楚文化沿贺州古道南传的重要历史遗迹。

3.建筑装饰方面。古建筑中的雕塑刻饰也是由早期的简单质朴向繁复精细发展,形成图案化、规格化,时代风格非常明显。如贺州龙道古村,整个古村的建筑为青砖瓦房,特别是建筑中的“三雕”即灰雕、木雕和砖雕的构图、内容及文化蕴涵,在建筑雕刻艺术根植于深厚的族群传统文化,体现出独特的民俗艺术气息和鲜明的人文主义精神。

4.建筑形式方面。贺州地处三省交界,多元文化在此碰撞、融合,形成多样的建筑形式,在贺州的族群古建筑中有些建筑物有着明显的外国建筑装饰艺术的特点,这表明了早期国外建筑艺术对中国古建筑的渗透和融合。如临贺古城,整个古村建筑群中形成国外建筑艺术与中国传统建筑艺术相生相惜的格局。在建筑构件上,护栏、壁柱、拱券等西式建筑构件的广泛运用,也体现着外国建筑技术与中国传统建筑艺术相结合,使古建筑具备了中国式的新风格、新形式。

(三)现代影视技术的应用

现代影视技术在古建筑艺术中的最优化研究,主要探索摄像与对象的高保真问题,即解决色差、解析度等技术问题,最大限度保留建筑艺术元素的本真性。我们可以利用现代影视技术、影视材料对古建筑细节进行刻画和表现,甚至是对古建筑的仿真性的影视重构,在影视片段的后期处理中还可以运用多媒体集成技术(Presenter、CorelDraw、PhotoShop、IEBook、Captivate、Cooledit、Flash、SwiffChartPremierePro、SwishMAX等等)对文本、图形、图像、音频和视频等进行编辑,同时对各种媒体进行采样、压缩、编辑、修改、整合、存储、传输等交互性处理,通过对多种媒体表达的建筑元素进行恰当地整合、提炼,展示出古建筑的素材具有较强的交互性,从多角度去体验古建筑的魅力。如:Premiere是非线性编辑软件,由于它的编辑功能强大,文件格式和相关软件的兼容性好,在视频、音频编辑方面表现出色。可以根据族群古建筑所反映的真实的艺术内涵和脚本,对采集的数字视频、音频进行处理、合成、最后形成具有真实性的影视片段。从而使族群古建筑艺术的保护与传承实现艺术和技术并行。

二、族群古建筑艺术保护与传承的策略

(一)加强古建筑持有者保护艺术文化自觉性

当地居民作为族群古建筑的“持有者”,族群内部人的思维方式和认知方式是解读族群古建筑艺术文化的关键。所以,实实在在的将保护族群古建筑的自交回古建筑的拥有者———当地居民,由他们直接管理和经营,并与相应的旅游开发商洽谈合作,在此过程中,政府只是加以适当的调控及帮扶,使古建筑“持有者”真正感受到“主人翁”的地位,增加居民收益,同时也减轻了在古建筑维护、维修方面的资金压力,形成不断提高古建筑应用价值和艺术价值的“经济利益链”。同时,当地居民在保护族群古建筑中应该处于主导的地位,他们除了充当保护的使者同时也是古建筑艺术文化的诠释者,通过宣传、教育等多方面手段,提高“持有者”的艺术文化修养,使其具备对本族建筑与艺术文化独特的思维和视角。通过对族群古建筑艺术元素的提取及其“持有者”的文化解读,可以更深层次地了解古建筑的文化内涵及艺术特点,给我们破解其“文化地图”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最大程度地保护族群古建筑艺术的完整性、保真性。通过实施一系列积极保护与传承相结合策略,以激活族群的传承内动力和文化自觉,达到古建筑艺术文化的自然传承与延续。

(二)加强对古建筑艺术文化的挖掘与开发利用的研究

目前,对贺州族群古建筑的研究仅有少量的文献资料,而对于古建筑艺术文化的解读显得薄弱,而对贺州族群古建筑艺术进行影视化保护,是用影视文化特有的方式诠释古建筑艺术的魅力。目前,贺州族群古建筑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技术也相对落后。近年来,《茶是故乡浓》、《酒是故乡醇》、《月光恋》等影片在国内火热上映,贺州的深厚文化底蕴不断地呈现在全世界人民的眼前,被人们所熟知。随着贺州古建筑的知名度不断地提高,我们更需要以此为契机,利用专业的团队研究,充分发掘和整合古建筑的人文历史资源,并运用影视媒体等宣传手段具象地将族群古建筑的艺术文化呈现出来,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发掘族群古建筑的艺术价值。同时,以影视化为载体,将发展当地特有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相互结合起来。如贺州黄姚古镇年接待游客上万人,大量游客的涌入必定带动当地的相关旅游业、服务业、手工业、食品业等行业的发展,具有三维立体的影视片段可以广泛应用于各行业的推广及广告宣传等方面,从而成为整个区域的经济文化发展的一部分。

(三)古建筑的维护应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

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及旅游产业的开发必定会对古建筑造成一定的损坏。特别是古镇的旅游由开发商运作,为求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古镇接待游客的数量大大超过的所能接待的能力,这给古镇的定期修复造成较大影响。如何对古建筑进行合理的修复,也是广大学者所重点研究的内容。我国对古建筑的保护研究,缘起古文物修复理论。梁思成留下了珍贵的《图像中国建筑史》等学术遗产,并提出“修旧如旧”的方法,给人以启迪。贺州的族群古建筑中,依附于古建筑并存的还有大量的建筑装饰艺术,如:白墙灰瓦的色彩搭配,体现了质朴淡雅的岭南特色;砖雕、灰雕、石雕和壁画、匾额等,其表现形式、艺术造型、色彩的运用等方面,都有其不可代替的意义。在修复的过程中,只有保持原有的修复工艺才能从真正意义上保护与传承古建筑文化艺术。

篇(7)

1.1刊载中国考古学及与之相关的学术论文、发掘与调查报告、书评、科技考古报告。《考古》还刊发考古简讯及学术动态等。

1.2 刊登海内外学者的来稿。

1.3 不接受已刊发之稿件,请勿一稿两投。

篇(8)

中图分类号,TU-8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8537(2008)09-0170-07

背景

龙庆忠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建筑学家,他提出了建立在历史研究和实践应用基础上的建筑历史与理论教育体系,并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建筑研究生培养中付诸实践。龙先生的建筑历史与理论教育体系包括防灾、保护和设计营造法三大方面。由于龙先生年事已高,在其最后的学术生涯中,主要培养了防灾方面的研究生,同时创立了我国第一个建筑防灾研究室;在保护方面,龙先生也培养了研究生,并亲自指导了广州南海神庙等岭南重要历史建筑的复原设计。长期以来,以龙先生的助手或学生为主的华南理工大学(原华南工学院)建筑历史方向的学者,为华南地区文物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做出了重要贡献。相对上述两个方向而言,龙先生在古代建筑营造法方面的学术探索和成就不太为学术界所了解和注意,这笔学术遗产需要进一步发掘整理和深入研究。龙先生的古代建筑营造法研究,散见于其手稿和部分中,也见诸其建筑教育和言论中,影响了其学生和同仁。在本文看来,龙先生的古代建筑营造法研究,不仅是一种设计法则和设计规律的分析,同时也是对历史建筑营造实践中设计思想和设计理论的探索。龙先生在这方面的探索更多的与其对建筑防灾,建筑保护等方面的研究结合在一起,提出富有启发性的观点,其研究方法体现了鲜明的特色,可为今日研究所学习、借鉴。由于此前这一课题未曾得到系统的总结论述,本文仅仅是一种尝试性的初步解读。在解读过程中,本文将重点对部分与古建筑设计法则(主要表现为数理关系和尺度规律)直接相关的文献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结合龙先生的其它文献,探讨龙先生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研究的学术思想和研究特色。

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研究的现状和趋势

中国古代建筑的设计理论,主要采用了工匠世代相传的方式得以延续。专论建筑的传世文献极少,地方性的、民间的建筑做法更是缺乏文献资料。现存的古代文献如宋代的《营造法式》,清代工部《工程做法则例》等,都反映了当时的官式建筑做法。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探索,表现为以上述两种文献为主,结合实例的分析研究。例如梁思成先生对清代工程做法则例的研究……陈明达先生对宋代营造法式的研究……等。在他们的基础上,经过众多学者的努力,对中古以来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探索不断有新的进展。

目前对于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研究,暂不考虑建筑实例稀少的唐代以前各时期,就唐代至清代这一时期而言,仍存在一些难点,例如下列课题

①宋《营造法式》提及的“材”模数制在唐至元时期实例中的应用程度和表现;

②清《工程做法则例》、《营造算例》、《营造法原》和实例的对比研究,我国古建筑实例少有大量精确测绘,公开发表更少,受限于此,这方面研究进展不多;

③模数营造法则从宋《营造法式》到清《工程做法则例》的演变过程,包括元、明时期的断代专题研究等。这方面的研究有一定进展,但受限于上述①和②两方面的成果,仍有待进一步深入。

④地方性传统建筑的营造法则。近年来,部分建筑学者开始将注意力转向地方性和民间建筑的工艺、地方传统工匠经验等领域的研究。这一转向,是对传统建筑史学以官式建筑营造法则为主流研究方向的拓展,是对近二十几年来对民间建筑(主要是传统民居)研究的深化,也是对近十几年来在建筑史学理论研究的反思后更为贴近历史主体、历史事件和历史实践的方法论转移。

龙庆忠先生的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研究概况

1 成果文献

龙先生对中国建筑史学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其大量的研究手稿中,目前其手稿仅整理出一部分,以《中国建筑与中华民族》为题于1989年出版为论文集。其中收入的下列5篇论文属于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方面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下文文献名后括号内为本文编号、文稿完成日期、文集页码)

《中国塔之数理设计手法及建筑理论》(文献Ⅰ:1987年6月;P16)、《营舍之法》(文献Ⅱ;完成时间不详:P87)、《论石券桥之设计思想》(文献III;1982年;P104)、《中国木构(梁枋柱桁椽等)由厅堂中间柱梁依次折减的计算方法》(文献Ⅳ:1986年3月P110)、《中国古建筑上“材分”的起源》(文献V;1982年之前;P246)。占论文集收入18篇论文的近三分之一,具有相当份量。在论文集所收的其它各篇中,有部分内容也涉及建筑营造法则的研究。此外,龙先生1986年1月完成的论文稿《论中国古建筑之系统及营造工程》(文献VI)也是一重要文献,1995年发表于《华中建筑》。

2 研究周期

在《论中国古建筑之系统及营造工程》序言中,可以发现龙先生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关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1956年、1965年、1978年,

1985年均分别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论文中相应的表格实际上也已经在上述各个年代完成。这三十年(实际上应考虑更早时期的探索)的研究过程,同时也正是中国建筑史学界对宋代《营造法式》及其反映的营造法则的进行探索并取得重要成果的时期,其中比较典型的研究成果包括

(1)梁思成先生主持的《营造法式》注释研究工作。这一工作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进行,因而中断,1983年出版了研究成果(仅有上卷)。

(2)陈明达先生对宋代《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的探索研究。这一工作源于其20世纪60年代初期对山西应县木塔的研究,到1981年出版《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

龙先生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一古建筑“营造法式”的持续研究,正如其同时代的建筑史学者们一样,是对主流课题的关注。

3 研究条件、研究资源

如同那个时代的所有其他学者一样,龙先生是在艰苦困难的条件下进行着自己的研究工作。现代中国古代建筑史学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中国营造学社的调查研究,研究者掌握的实例资料不足对建筑营造法则、尤其是尺度设计法则的研究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到目前为止,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很多研究文献仍集中关注于《营造法式》等历史文献的文本阐释,大量进行实例数据验证的文献仍显不足。即便如此,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龙先生的文稿中比较多的引用了实例的

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和探索,并参证以日本的资料例,如文献Ⅰ对日本古塔资料的引证、文献Ⅳ对日本中世纪建筑资料的引证等。这种中、日对比研究,在当代的中国建筑史学研究中仍显不足。此外,大量引证经史文献阐释中国古代建筑文化是同时代的建筑史学研究者的共同特征。

由于时代的限制,当时尚不可能展开对地方性和民间建筑的工艺、地方传统工匠经验的深入研究,以及将地方和官式做法进行比较研究。但是龙先生在其学术历程中,很早就注意到了地方民间营造的经验,并进行历史的分析。如在1930年表的《穴居杂考》一文(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一期),应属最早关注民居建筑的论文。

4 学术史影响

现发表的龙先生文章由于主要是由后人据其手稿编撰而成,其中有不少编辑上的不足,文字缺漏错乱也有;在表达上,文章具有明显的手稿特点,包括大量的参考文献内容的摘抄引用和计算,大量符号的使用等,同时由于时代的限制,龙先生的文稿在表达上很多时候无法满足今天所谓学术规范的要求,另外,文稿也有强烈的研究者个人特色,包括在当时时代背景下的微言大义式的一些表述。这些因素都影响了今日将这些文章作为纯粹的建筑设计法则研究文章进行研读,对这些文章在学术史上发挥影响带来了消极的作用。

龙先生在1980年代进行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生教育中,主要培养了建筑(包括城市)防灾方面的研究生。龙先生教育特点是在其自身多年研究积累的基础上,指导研究生继续探索,其成果往往是在龙先生手稿基础上的扩展和深化。可以想见,如果天假以年,龙先生是可以在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研究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的。今天我们对于龙先生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方面的文稿,应加以重视,以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主要文献评述

前述的6篇主要文献(文献Ⅰ~Ⅵ)可以分为四类。

1 文献Ⅰ

文献Ⅰ针对古塔这一特殊的建筑类型进行研究。其思路源于《营造法原》中外塔盘外阶沿之周围总数和塔总高相等的制度,由此得到了竖向尺度和水平尺度的基本关系。再通过各种实例数据的验证和分析,探索古塔各层高度、边宽的相互关系以及层间递变规律。由于古塔作为具有强烈仪式象征作用的多层建筑,其尺度一般具有较规律性的取值,这种倾向数理分析的方法是有效的。论文初步提出以下基本观点

(1)多边形楼阁式塔的公式是基本关系式,总高H=底边周长C=n×底边边长a(n为边数);

(2)以(1)式为基础,对密檐塔提出了参考关系式,总高H:塔底层之边长a=4~4.8,以4为多;

(3)各层塔身宽w:塔身高H=1/3~2/5。以1/3为古制,并提出以此取值代表古塔的台殿式传统;作为对比,部分密檐式塔首层为光平无柱的高塔身,是为阙榭式传统,其首层塔身宽与塔身高之比可达到1.2。尺度规律的探索联系形态和制度,并互为促进,这是古建筑营造法则研究中的重要学术传统,在陈明达先生《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中,我们同样可以感受到这一点;

(4)对于密檐式塔,结合砖皮数分析尺度,这就摆脱了纯粹的数字分析而联系到工程实践的可行性,是一可贵的研究思想。

2、文献Ⅲ

文献Ⅲ是对官式石拱桥这一特殊的建筑类型进行研究。此研究源于王壁文先生的《清官式石桥做法》(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四期62~114页)。这篇文稿相较于文献I,更典型地体现了龙先生探索古建筑数理设计手法的分析手段。不同于西方文化对几何作图法则的重视,这种以数字比例为主的见解也见于陈明达、莫宗江等学者的理念中。

3、文献Ⅴ

文献Ⅴ是对《营造法式》所提到的“以材为祖”制度的历史考证。龙先生在文中对“材”、“章”等作了辨析,并对八等材的数列规律提出了初步的设想。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龙先生指出7寸材的特殊性。文中引《说文通训定声》“材,木挺也,从木才声。才方三尺五寸为章。唐人言一檀,章双声,故言木之盛曰千章。”又引《类编》“唐式柴方三尺五寸日。”作者还引用其它古代文献,指出:“材是条直横长有一定尺寸的木挺。章是这种材的计量单位。”并据五台山佛光寺大殿月梁剖面为7:5,以及《营造法原》对界搁栅用7寸×5寸,提出“唐式柴方三尺五寸日撞。”中“方”为立方之义,方三尺五寸为一根标准方桁的体积,表示为0.7尺×0.5尺×10尺=3.5立方尺。故7寸×5寸可能是唐代的一种标准用材,这一见解后来也出现在其它研究者的文章中。材的概念源于基本构件,因此中国古代建筑“以材为祖”的思想,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数学模数,这一点在评价和研究中国古代建筑思想上也需加以重视。

4 文献Ⅱ、文献Ⅳ和文献Ⅵ

它们是关于古代官式木构建筑营造法则三篇重要文献。其内容各有侧重而互有补充。

(1)文献Ⅱ借用《梦溪笔谈》关于北宋俞皓《木经》的论述中“营舍之法”及其上中下三分的思想,意在对房屋整体设计作一通盘论述。其中“上分”的屋顶部分论述甚简略,“下分”分析台基以及栏杆的制度的论述则甚为细致亦少见他人研究。“中分”部分包括中分与上分的木构件在设计上的联系是全文的重点。其主要思路是综合比较《营造法式》、清式做法和《营造法原》中基本木构件的尺度关系,辨异求同。文献Ⅱ似乎成文较早,并未系统提出尺度设计的法则性结论,不过,文献Ⅳ和文献Ⅵ的基本思路和部分前导性观点此文中已经形成(文献Ⅱ中有关柱径与桁檩径关系讨论的小段文字再现于文献Ⅵ中)。

(2)文献Ⅳ则是综合比较清式做法、《营造法原》和日本中世纪(引自关口欣也的著作)三种对于房屋主要木构件尺度的计算方法,并概括为一个一致的传统法则;在一座建筑中设定一个主屋(即明间、正间等),决定其主要构件尺度后,向上和四周递减尺寸。这里最先决定的主要构件在《营造法原》中是大梁围;清式和日本中世纪则是用柱径。文献Ⅳ未涉及宋式的讨论,其主要用意不在于法则的推演,而是张扬此种技术传统的实用和经济价值,以之为现代建筑设计的借鉴。

(3)文献Ⅵ似可作为龙先生建筑营造法则研究的代表。前文已提到,该文稿历经三十年始成,1986年成稿后始终未发表,10年后才发表时龙先生已经离世一年。恐怕不能作为定稿看待。文稿分为三部分,大体对应于3个时期的探索,并对应于文章中的3个附表。

①表一成于1956年,显示出对于数列规律的重视,类同于文献Ⅰ、文献Ⅲ:同时也关注各间递变规律,即文献Ⅳ的研究内容。总的来看,表一是一个较为理想化的数列体系。

②表二成于1965年。按文中序言,这部分工作是从《营造法原》、《清式

营造算例》、《营造法式》三书制度比较中取得它们在建筑种类、用材、椽平、阑额高、桁径、柱径等关系,分为八项。这里的八项是按照《营造法式》八等材划分的,实际上这部分研究的主要贡献也在于为《营造法式》原文未明确的部分制度性内容提出了新的探索途径和观点。其探索途径的关键是利用《营造法原》的制度来推算《营造法式》的开间取值,本文尝试将原文中推演过程简化改述如下:

按《营造法原》,有下列关系式(围径比按3计算):

a 桁围=正间面阔×(1.5/10~2/10),有:开间=(15~20)×桁径(围径比按3计算)

b 柱围=正间面阔×2/10,有:开间=15×柱径(围径比按3计算)

c 大梁围=内四界深×2/10,有:椽架平长-4×梁高(梁围比梁高按10/3计算)

d 正间面阔×0.8=次间面阔

e 阑额高=柱高×0.1

根据《营造法式》,桁径取1材~2材(这里取桁径而不是取柱径进行推算,是由于宋式柱径相对较大)、四椽袱取2材~3材、次间面阔按2倍橡架平长、阑额高取2材,各项代入上面关系式,并相互复核,可以得到

f 正间面阔=20~30材

g 次间面阔=16~24材

h 椽架平长=8~12材

i 柱高=20材

上面是本文根据按原文思路推算的结果,可作为参考。如按原文表二,则较多直接采用了尺寸值,并以等差数列方式给出。

③表三成于1978年,增补了砖、瓦等项目,并把建筑类型调整为7大类,以当心间方的取值划分。

在本文作者看来,文献Ⅵ的最重要成果是在表2的部分。根据表2的内容完全可以在当时(1965年)就提出一个《营造法式》材分制度下各项建筑指标取值的解释系统;如果龙先生在1980年代前后更多倾心于此,那么我们今天将会读到两种关于《营造法式》制度研究的经典:龙先生的和陈明达先生的。这将对《营造法式》的研究带来更多的积极影响。

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龙先生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研究具有鲜明的特色,体现了其学术思想。本文尝试概括为:

1 基于道德感与实践感的规范性研究取向

相对于纯粹的实证性研究,以历史文献为主的营造法式研究,不可避免的都具有规范性研究取向的特点。身处现代中国古代建筑史学的开创期和建立系统中国建筑理论的动力,无疑会加强研究者的这一倾向;而在当时掌握的实例资料不足的背景下这一研究取向似乎也是唯一的选择。我们在梁思成先生的《清式营造则例》和陈明达先生的《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这两份经典文献中均可发现这种规范性研究的特点。龙先生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规范性研究取向,并非出于一种对建立宏观统一理论的纯粹学术偏好,而是在其强烈的历史感和道德感支持下的实践方向。生于农村、长于动乱的旧中国,长期关注底层民众的营造实践,都促成了龙先生独特的学术关怀。在《序言》中,龙先生指出,“学习、研究、编写建筑史的,好像是‘知死’,实际上是在‘知生’。因为人死了的东西不仅包含着它生的时候那种活泼生气,而且会影响和推动人们去再生产。这就是知生的必要和所以。……”这反映了龙先生历史研究的学术思想。

2 面向民间的经验性研究取向

龙先生的文稿中多处综合比较《营造法式》、《营造法原》和《清式营造算例》的制度,用共时性的方法尝试建立一个系统的尺度规律。这种研究方法固然也是属于规范性的研究,但却另有值得考辩之处,而且也是不见于同时代其他学者的独特视角。这种从设计角度出发的研究方法论,其背后的根据是中国民间传统营造经验的稳定性,对木构件材料力学性能认识的稳定性。正因为如此,才可以在一定的前提下,忽略宋代和清代的系统差异、甚至官式和民间的系统差异,根据常用尺度的比例关系(具体而言,就是构件的高跨比、细长比之类),探索历史文献未能明确的某些营造法则。在文献Ⅵ中,这一方法的运用最为突出。

篇(9)

论文摘要:本文由建筑装饰中的卷草纹谈起,从比较文化的角度对东西方建筑装饰的差异进行分析,探讨建筑装饰在不同的民族、地区和时代所体现出的不同精神内涵和文化特征,使我们从更广泛的角度认识东西方装饰文化。

建筑装饰的形式和内容十分丰富,潜在的精神象征意义博大精深,我们从建筑装饰的形式中选取植物纹样——卷草纹作为切入点,以比较文化的角度对东西方建筑装饰的差异进行分析,探讨建筑装饰在不同的民族、地区和时代所体现的不同的精神内涵和文化特征。

植物纹样在世界各国的建筑装饰中大量存在,其中卷草纹是不同文化形态中最具代表性的植物装饰纹样,卷草纹的首次出现,对装饰艺术史有着极大的意义。东西方的卷草纹装饰,彼此具有内在的联系。对于卷草纹究竟属于何种植物,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理解,从形式和构成规律方面看它们非常相似,都以植物藤蔓为纽带,互相交错,以叶片为点缀,穿插少量花蕾,具有连续性。无论东方的忍冬纹还是西方的莨苕纹,都以线条的生动构成有机纹样,使人们感受到一种植物纹样风格化和生成过程中所承载的人类情感。

一、古代中国和埃及的卷草纹饰

中国的卷草纹样出现于公元300年前后,在宫殿、庙宇等建筑装饰中较为常见。中国卷草纹最初称为忍冬草纹样,随佛教一起传入中国,多少带有宗教的含义。任何宗教性质的符号,只要具有艺术的潜能,都能随着时间而成为主要的或纯粹装饰性的母题。当一个母题因为与宗教意义有关而被频繁地在各种领域别是建筑上运用时,就会产生定式。忍冬纹以及与之同源的莲花纹样一起,在南北朝时期得到广泛发展,主要体现在当时的石雕、壁画等装饰中。南北朝时期的装饰艺术具有极强的超现实主义风格,这种风格的形成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汉灭亡后,三国鼎立,数年战乱,人民生活苦不堪言,渴望摆脱现实进入美好的精神境界,此时佛教传入中国,各地开窟造像,敦煌莫高窟便始于此时。这种风格对卷草纹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使之具有自由、随意、唯美的特点。忍冬纹的特征为三瓣叶或四瓣叶图形,以富有变化的组织形式构成有节奏的图案,其中有单独纹样、二方连续、四方连续等不同构成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卷草纹不断变化,这种最初的宗教装饰符号,其原始的含义逐渐被淡化,到唐代演变出更加丰富的形式。唐代建筑装饰风格华丽富贵,卷草纹样与葡萄、莲花、石榴、牡丹、宝相花以及祥禽瑞兽等纹样相融合,创造出极富理想主义色彩的植物装饰形象,以其流畅舒展的风格用于建筑的石雕、木雕、藻井、门饰、壁画等方面。

古埃及人最先创造了纪念性建筑,他们用极其耐久的石头建造神庙和陵墓。古埃及艺术是最先把植物的形象加以改变,使之成为装饰形式的,有两种植物与埃及文化紧密相连,即莲花和纸莎草。古埃及的卷草纹样以莲花、棕榈、纸莎草为主题构成藤蔓,花和花蕾点缀在卷曲的茎叶之间,形成优美的曲线,这种纹饰被认为是卷草装饰的基础。莲花和纸莎草生长于尼罗河岸边,莲花象征美好,纸莎草可用于书写,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它们在埃及文化中具有特别的意义,常用于建筑柱头、柱身、壁画、门楣等装饰。埃及建筑装饰本质上是象征性的,是东方文化中将宗教与政治结合起来的强有力代表,它们不仅仅是纯粹的装饰,更是为了表达民族自身的观念、情感和思想。

篇(10)

论文摘要:原始社会至今,作为建筑承重构件的柱式在满足结构需要的同时从人体形态出发历经了种种演变,其功能也由最初的祭祀、防御保卫等逐渐向视觉上的审美转化。本文追溯了人像柱发展的历史渊源及隐藏在其背后的人类学根源。

一、建筑中的人像柱

谈到人像柱,必言及古希腊。在古希腊的建筑精神里,人体结构始终贯穿于建筑设计的理念之中。希腊主流文化的精神是以人为本,尊重人、赞美人,柱式在人文主义文化影响下发展和定型,并被赋予了人的形体。把人体艺术同建筑艺术融合为一体是希腊建筑师的伟大创造之一,这一时期颇为盛行的人像柱和人像柱廊更是别出心裁,体现了古希腊建筑师对人体艺术的崇拜和绝妙表现力。其中被称作“苔拉蒙斯”(telamones)的男像柱,将建筑承重构件雕刻以奋力托住重物姿势的男子形象,承受着外檐的重量,并与其身后的建筑形成空间过渡。此外,以雕刻女性形象来替代圆柱而支撑檐部的女像柱在这一时期的神庙建筑中也十分盛行。维特鲁威认为,女像柱一词来源于一位名叫Caryae的妇女,她因支持波斯人而被罚负重为奴;至于男像柱,维特鲁威认为还找不出其它原因。可见,以人像代替柱子是以表示惩罚或象征力量的方式“进入设计问题”的。除了人体形态的具象表现,模仿人体和量化各部分的比例关系在古人看来并不矛盾,因为他们认为,人体的美也是由度量和秩序决定的。源于此,古希腊的三种柱式才打破了古埃及和古印度的森严感,雕塑柱式显得开朗、明快而富于生机,充溢着青春的美与入世的热情。古希腊神庙建筑盛行的三种柱式(多立克、爱奥尼、科林斯),也与人体相似,好似正确分配的肢体,其生命力令人叹服。

事实上,人像柱并非源于古希腊,而可追溯到史前的非洲。非洲原始部落的住宅中所使用的人像柱表露了雕塑作为一种建筑艺术形式的原始特征。其中女像柱多取跪姿,头顶短柱支撑屋顶;相比之下,男像柱则显得硕大而有力。有些建筑则周匝树以木桩为墙,每根木桩朝外的一面均雕刻成十分夸张的女性形象。这些人像柱有些是祖先形象,有些是其它的神,而其作用主要是保护宅居的安全,并非出于审美的需要。中国汉代的房柱虽非具象的人形,但其柱身、栌斗也均含有人像的意向。虽然说作为柱廊或墙壁的人像柱并非像位于建筑中心的雕塑一样具有统领全局的含义,但它也绝非简单等同于柱子或一般的装饰。从人类历史的角度考证,无论是柱子的纯粹功能概念,抑或雕刻的美化装饰概念似乎都出现较晚,而当时的人像柱可以说既具有力学的支撑功能,又兼备了保护房屋安全的巫术功能。这与我们今天将柱子上的雕刻视作多余的累赘,甚至会破坏其力学性能的看法大相径庭;被雕镂了人像的柱子不但没有削弱柱子的力学功能,反而因其神性而加强了安全防护的整体功能,将“雕刻”与“柱”二者完美结合为一个互补实用的功能系统。而以上种种现象也令人不禁产生疑问,人像柱的起源究竟是在何时呢?

二、从人牲到图像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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