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7:58:0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教师职业道德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二、热爱学生,要有慈母的情怀
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热爱学生才能教好学生。罗素曾经说过“凡是教师缺乏爱的地方,无论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地自由地发展。”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把自己的一腔心血倾注在学生身上,必须具有慈母般的爱心。爱心应该表现在对学生的学习、思想以及日常生活的爱护和关心上。爱学生就要尊重学生,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也是衡量一个教师道德水准高低的重要标志。但是,教师在教学及管理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对成绩好、听话的学生比较偏爱,甚至对他们的错误很少批评。而对“后进生”批评多、表扬少、甚至做出有辱学生尊严的事。正确的做法是对学生要一视同仁,全面负责,把等同的爱奉献给每个学生,常言说:要想受人的尊重,必先尊重别人,这条原则更适应于师生关系。
三、严格要求,具有具体的责任感
俗话说,“严师出高徒。”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所期望的人才,一个对学生放任自流,只会培养庸才的教师,当然谈不上是一个好教师因此,教师不但要对学生倾注满腔热情,更重要的是把这种热情转化为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和高度尊重上,这才是爱的高度体现。
严格要求不等于惩罚。教师对学生要严柔相济、严中有度、严而有方,使学生对自己敬而爱之,而不是敬而远之。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切勿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只有在学习上、思想上以及行为和生活上对学生严格要求,才能使学生各方面都得以健康成长,最终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这是每一位教师最起码的职责。
四、以身作则,具有优良的师表风范
我国古代的大教育家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言端行正,是教师职业道德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之一。我们知道,学生学习,除了向书本、其他媒体学习之外,更主要的就是向教师学习。在孩子们的心目中,教师的话就是真理,教师的行为举止就是道德标准,教师是智慧的象征、高尚人格的化身。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起着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每位人民教师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这是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的又一重要要求。
五、克己忍让,具有高尚的传统美德
教师是一个清贫的职业,这决定了教师不可能在经济上很富有,所以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就不能奢望权贵,不能计较个人的得失,否则就会动摇信念,影响自己的工作。克制自己,不为金钱所动,不谋名位私利,甘于清贫,甘于奉献是人民数师必需的品质。另一方面教师教育对象是活生生的人,而人与人的关系是最复杂的一种关系,师生关系也不例外。教师在教学过程,如学生调皮捣蛋,作业敷衍了事,更有一些程度差的、不懂事的学生故意与教师作对,甚至辱骂教师。凡此种种,都要求教师在具体的处理过程中,以理智战胜感情,克制自己的情绪冲动,不急不躁,平心静气地做学生的思想工作,这就要求教师具有高度的忍耐性和自制力。
六、知识渊博,具有优雅的学者风度
俗话说“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必须要有一桶水。”教师不仅要精通所教学科的知识,而且要懂得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不仅要向学生传授书本知识,而且还要向学生传授广泛的社会生活知识。作为教师要想培养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首先自身要能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开阔自己的视野,以便更好地适应现代的教育。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渊博的知识是必备的条件之一。
七、谦逊谨慎,具有教学相长的智者态度
现代化的教育不同于传统的教育,最大区别就是师生关系是一种民主、平等的关系,而不是过去的那种师道尊严。同时,空洞的说教,满堂灌、填鸭式的传统教育方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教育,现代教学理念提倡师生共同学习,共同提高。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就说过,“如果你不肯向你的学生请教,你便不知道他们的环境,不知道他们的能力,不知道他们的需要;那么你就有天大的本事也不能教导他。”教师要教好学生,首先必须了解学生,而了解学生的过程就是向学生学习的过程,这就要求教师要虚怀若谷。因为,现代教育方式的多元化,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也不仅限于学校教育,学生掌握的知识,了解的信息,很可能教师还没有掌握,也没有了解,所以教师为了丰富自己的知识,更应该要向学生学习。
一、研究的目的与方法
1993年l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这一概念的界定是:“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样的身份决定了国家和社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的高要求。特别是面对青少年学生他们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可塑性大,模仿性强,在品格上还不成熟;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他们的文明习惯的养成,都会受到教师人格力量的感染和言行举止的重要影响。一位具有高尚师德的教师将对学生的成长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因此,师以德为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基于新形势下教师职业发展的特点和原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国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于2008年重新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引起教育界及其他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道德内涵和外延的争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研究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新《规范》实施后教师职业道德现状的调查与分析,为更好地促进《规范》的落实,以及提高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事实依据。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主要结合新颁布的《规范》中涉及的教师应处理好的四种关系(即教师与教育事业、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家长)过程中,教师的师德观念和基本素养的建设状况作为维度编制问卷,问卷中试题的类型分为三种,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排序题。调查对象为来自辽宁省内的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葫芦岛共十三个市的中小学教师,主要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62份,有效回收率92.4%;其中,城市学校占71.19%,农村学校占28.9%;高中教师占25.8%,初中教师占24.9%,小学教师占37.8%,其他(职高教师、副校长、德育主任、教务主任、科研主任)占11.5%;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占48.3%,6~15年的占42.6%,5年以下的占9.1%。同时,辅之以访谈法,就有关新《规范》的要求,对26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个别访谈。
二、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目前师德建设中,我们确实能够发现一些教师表现出的职业热情和努力工作的劲头,学生及学生的家长还是认同主要依靠教师的辛勤工作,学生完成了学习的任务,获得了各个方面的成长;学校领导认同主要依靠教师完成了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合格人才等遵循《规范》要求带来的良好的认可度。但与此同时也发现了在教师在履行《规范》要求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其中主要原因是《规范》中所提出的各层次的要求与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之间存在着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教师对师德的价值有清醒的认识,但在工作中却难以践履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非常重视师德建设。但是,实际工作中,却出现了很多教师不能认真履行《规范》要求的现实。
首先,教师们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意义与作用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调查结果显示,有95.9%的教师了解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有75.8%的教师认为,做好教育工作,重要的是“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95%教师认为在从教之前经过系统的教师职业道德的培训,对其以后胜任很重要;93%的教师认为在任教期间,有关部门或学校专门组织有关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或培训很重要;有96.2%教师认为师范院校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对其今后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理解、掌握和遵循非常重要;有86.6%的教师认为教师应当成为社会群体中的道德榜样;95.3%的教师认为教师群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教师工作的职业声望非常重要;有99.6%的教师认为教师良好的职业行为表现,对学生的成长很重要;教师的职业行为表现对学生的影响,按影响的大小进行排序:89.4%教师认为选择道德成长、57.5%教师选择审美情趣;26.3%选择学习成绩;您认为教师职业目前在社会上的地位:45.8%的教师认为目前还一般,但提高的趋势明显、只有14.1%的教师认为较低。以上结果反映出大多数中小学教师对职业道德的价值和其在教师职业活动中的作用的认识是正确的,能够把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作为树立教师形象和立身处世的首要因素。
其次,学校或者师资培养与培训部门重视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
调查结果显示,有61.6%的教师选择在当教师之前(包括在师范院校学习期间)经过有关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系统培训;有95.7%的教师选择任教师期间,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学校专门组织过有关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或培训;有67.6%的教师选择学校或有关部门组织过学习和讨论新修订的《规范》。上述结果反映出各相关部门通过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重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有助于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水平。
第三,目前教师职业道德现状不尽人意。调查结果显示,有28.9%的教师对当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状况不满意,满意的只有6.7%,基本满意的64.4%。可见,对于多数教师来说,对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缺乏自信。
调查结果显示,有41.5%的教师认为我国《规范》没有得到很好贯彻执行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应的表彰和惩罚措施与之配套,30.7%的教师认为职业道德规范本身不健全,缺乏真正的指导作用,14.7%的教师认为向教师宣传的不够,13.2%的教师认为教师的道德修养水平不高。以上结果反映出广大教师对《规范》本身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认识不清,缺乏践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调查结果显示,在“您是否曾经存在这种意识,在工作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自己,而在家庭或生活的其他领域中,应当遵循另外一套道德规范或行为准则?”问题中,有20.3%的教师选择存在这种意识、31.6%的有一些这样的意识倾向;有60.9%的教师认为现行的《规范》对大多数教师的教育行为起到较好的规范和约束作用、25.9%的教师选择对一半左右的教师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有82.7%的教师认为实际遵循的真正约束自己工作行为的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来源于个人的道德修养、只有34.8%的认为来源于工作中学校或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培训。以上结果反映出不少教师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和道德自律,而忽视道德的他律,将道德和职业道德割裂开来,忽视了道德规范的制约和导向作用。
调查结果显示,76.8%的教师因领导处理问题不公平,偏袒于某些人、69.3%的因领导工作作风不民主,遇事不能与教师沟通和商量等问题而与领导发生矛盾;76.6%的教师不能公平地对待学生;56.7%的教师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礼品;76.0%的教师认为教师间因晋升职称、工资以及分配奖金和住房等原因发生矛盾;48.4%的教师认为工作中,之所以不能处理好各种关系的主要原因是找不到被大家认同的处理这些关系的行为准则;32.8%的教师认为2008年修订的《规范》太理想化,很难完全照着做;92%的教师认为与学生家长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家长偏袒自己的孩子,带着某些偏见向教师提出批评意见。以上结果反映出很多教师在工作中还不能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教育事业整体利益、集体利益的关系,与学生、学校领导、同事、家长之间还存在着很多矛盾。
从上述调查反映的问题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与践履之间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水平任重而道远。
2.教师有尊重学生的意识,但缺乏尊重学生的行为
调查结果显示,在组织教学和管理班级时,您是否看重教师的权威:68.9%的教师认为注意树立教师的权威形象,偶尔也能听听学生的意见,19.2%的教师不太看重教师的权威;有人讲“学生学与不学是他们自己的事,教师没有必要为此承担责任”,这种观点78%的教师不赞同。64%的教师认为“对讽刺、挖苦学生的行为”是不尊重学生的人格,应坚决避免,34.8%的教师认为生气时难免出现,可以原谅,只有1.3的教师认为这是一种十分必要的教育手段;78.4%的教师认为当学生在公开场合对您的观点或要求提出质疑时,愿意与学生共同讨论;61.8%的教师完全由学生采取民主投票的方式选出班级干部;在按照教师认定的恶劣程度选出4项最恶劣的教师行为问题中,有72.7%的教师选择对工作不负责任、66.7%的教师选择经常讽刺、挖苦、歧视学生、58.7%的教师选择打骂或变相体罚学生、53.9%的教师选择不能公平地对待学生。热爱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以上结果反映出绝大多数教师能够正确地认识到应尊重并公平地对待教育对象。
但是,调查结果还显示,在按照教师行为发生量或者发生频度的大小选出教师认为发生量或发生频度最高的4项问题中,有76.6%的教师选择不能公平地对待学生、60.8%的教师选择对个人的言行举止要求不严、56.7%的教师选择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礼品;47.6%的教师选择对工作不负责任;在是否有给支持或帮助过您工作的学生,在考试成绩方面给予适当的照顾这样的想法问题中,有73.7%的教师从来没有过,经常有的是2.2%、偶然有的是24.2%;84%的教师选择曾给予他喜欢的某类学生以更多的关注和更多的发展机会。关于教师与学生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72.5%的教师认为学生在纪律或学业等方面表现太差,教师忍无可忍,对其进行强烈的批评或其它形式的处罚,从而引发矛盾或冲突、59.7%的教师认为有的教师处理问题的方式简单、粗暴,引起学生不满、40%的教师认为学生不尊重教师,引起教师的反感。以上结果反映出很多教师在工作实际中,对学生缺乏应有的关心与爱护,不能够做到尊重学生或公平地对待学生,有违《规范》的要求,引起师生间的矛盾,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教育。
3.教师期望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但缺失合作意识
调查结果显示,教师是否认真备好每一堂课问题中,26.3%教师能做到、66.3%教师基本上能做到;在教育工作中,之所以不能处理好各种关系,主要原因是:48.4%的教师认为找不到被大家认同的处理这些关系的行为准则、28.9%的教师认为学校或教研室风气不正;教师与教师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76.0%教师认为是教师间在晋升职称、工资以及分配奖金和住房等方面发生了关系各自切身利益的冲突、71.6%教师认为是有的教师本位主义倾向严重,遇事只从自己的工作或所领导的班级利益出发,不考虑全局、56.5%教师认为为了在工作竞争中争得较好名次,不互相支持与合作。以上结果反映出教师们能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期望有一个良好的学校和教研风气,不认同个人本位主义等,均表现出努力做好工作的良好意识。
调查结果显示,教师们在工作中取得成绩受到表扬时,经常面临的情况是:59.8%的教师认为多数人采取漠然的态度、32.4%的教师认为大家真诚向您祝贺、学习。当其他教师在学生中散布贬低您的言行的态度是:49.9%的教师不予理睬、43.3%教师虽然痛恨,但一般不采取同样的方式反击,而在教师群体中寻找解决的办法;面对当前升学压力,教师间的相互支持和合作:46.2%的教师认为以互相支持和合作为主,在少数方面竞争、28.7%的教师认为以竞争为主,互相支持和合作的空间和范围极小、只有17.5%的教师认为完全可能进行全面的互相支持与台作;在教学或班级管理上遇到困难时,首先想采取的办法是:45.8%的教师选择自己认真思考,摸索解决的办法、40.4%的教师请与此相关教师或者教研室的同志会诊、帮助解决。以上结果反映出当教师教育教学中遇到困难时,多数还是依据自己的经验去解决;取得成绩也多半靠孤军奋战,难以提升层次。教师这种缺乏合作意识状况的改善,还要期待社会和学校为教师创设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建立科学、可行的竞争机制和保障机制,形成教师职业道德提升的安全的、健康的环境。
4.教师渴望得到学生家长的支持,却没有很好沟通
调查结果显示,81.6%的教师把主动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看成是教师的一种义务;当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方法或者管理班级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25.7%的教师非常欢迎家长提出意见、67.6%的教师认为可以与家长讨论、交流、只有1.3%的教师非常反感,立即反击或作出解释;有人建议学校中的每个班都应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教育工作:65.2%的教师认为想法是好的,现在还实行不了、32.2%的教师认为应当立即推广实施。当您本人或您的家庭遇到困难,而您学生的家长又有能力解决您或您家庭的困难,您采取的办法是:9.3%的教师选择顺理成章地找这些学生的家长帮助解决、38%的教师选择坚决避免找这些学生的家长、18.4%的教师选择如果学生表现好,可以找他们的家长,如果学习表现不好,就不找他们的家长、34.3%的教师选择实在没办法时,只好硬着头皮去找。以上结果反映出大多数教师能够正确的认识和处理与学生家长的关系,期望和家长积极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但是个别教师还存在一些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认识。
调查结果显示,有的教师经常把犯错误的学生的家长找到学校,进行批评、训斥,36.5%的教师认为方法不对,但出发点是好的,可以理解、36.3%的教师认为不应该采取这种态度和方法、27.2%的教师认为对有些类型的家长必须采取这种方法;教师与学生家长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92%的教师认为家长偏袒自己的孩子,带着某些偏见向教师提出批评意见、87.9%的教师认为家长与教师间沟通太少,互相不理解、68.2%的教师认为有些家长对子女不负责任,不能配合学校工作;与家长沟通最常用的方式:87.9%的教师打电话、26.6%的请家长到学校来;在您认为发生量或发生频度最高的教师行为的问题中,56.7%的教师选择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礼品、22.9%的教师选择以不友好的态度对待差生的家长。以上结果反映出有很多教师对自身角色的价值定位和工作定位不够准确,不能够正确的对待家长、缺乏与学生家长进行良好沟通的方法与技巧,导致沟通障碍。
科研道德正与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宗旨有着些许关系,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无论是对科研道德的养成,还是科研技能的提升均有裨益。一般认为科研道德包括社会层面与个体层面两个方面,社会层面的道德约束有以增进人类全体利益为总体宗旨、符合人道主义、引导人们获取更具价值合理性的生存方式和生存环境以主维护社会公正;个体层面的道德约束主要是指诚信、尊重以公正等内容。而所谓知识产权是指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商业秘密、商号、地理标记等科学技术成果权在内的一类民事权利的统称,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劳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的结晶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从二者的内涵上来看,知识产权与个体层面的科研道德有着较强的关联,都是关注个人成果运用的一种规范。从知识产权法的视角来看,其所涵盖的权利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体对本人智力劳动成果的权利义务,二是主体对他人智力劳动成果的权利义务。从这一点来看,个体层面的科研道德应该也包含两个范畴:教师个体尊重他人科研成果的道德规范与他人尊重教师个体科研成果的道德规范。本文认为,这一对科研道德“二元论”的划分认识对科研人员,尤其是青年教师的科研成长特别重要。教师个体尊重他人科研成果是青年教师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知识产权法规范的重要方面。青年教师在科研初期必将广泛借鉴前人和他人已有的研究成果,这一期间“诚信”和“尊重”的道德因素尤为重要,进行学术研究检索相关文献或了解有关研究成果,在或以其它形式表现学术科研成果时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实标出,这是青年教师成长不能回避和跨越的道德门槛。另外,青年教师的成长过程中,学校及他人对其科研成果的尊重也不应忽视,这更多是“公正”道德因素的体现。在社会实例中,不乏一些所谓的学术前辈、学霸强行“借鉴”青年学者研究成果的现象,一方面,这为知识产权法律所不容;另一方面,也有悖于公正对待他人工作、实事求是地承认他人的贡献,发自内心地尊重竞争者的努力,坦诚直率地进行学术争论的科研道德要求。因此,只有青年教师尊重他人科研成果的同时,学术职业团体也公正地对待青年教师的科研努力,才能形成科学研究中必要的合作机制,形成相互激荡的思想氛围,才真正具备了科研道德的真正意义。从本体和他体的二元角度进一步理解个体层面的科研道德中的“诚信”“尊重”和“公正”三要素,充分重视科研道德中对于学术团体对青年教师学术努力的承认与尊重的道德要求,可以说是知识产权法对于科研道德的特殊意义。
(一)教师自测的方法及过程
仿照心理学中对个人品质的测试方法,由于中小学教师数量之庞大,我们只能选择整体测验法对中小学教师的道德水平进行研究,而且是总体、定期的测试,时间间隔以一年为宜。
1、针对心理测试量化与性质描述形结合的特点,邀请心理学与教育学的专家,依据测试目的,编写测试量表。
尽管用于测量人格、兴趣等的问卷很多,然而,专门用于测量品德的标准化的问卷却很少,造成这种状况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品德问题太复杂,难于测量(特别是标准化地测量),二是过去对这个问题方面的研究尚不够深入。因此,我们要在此基础上,邀请心理学和教育学专家结合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依据测试目的进行改编。
测试项目以能够反映教师的真实心理健康程度和道德水平为宜,并且加入适量期许效应的题目,以防被测教师按照社会期许回答问题,而反映不出他的真实状况和水平。
2、结合网络信息技术,制作网上测评系统。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选择时间,让教师自行到网上进行测试。
如同现在各高校广泛开展的对学生进行的网上心理测试一样,要求每位教师在开学初,到指定网站将心理测评完成。
时间定在每学期的开学之初,这样能够在教学工作刚刚开始的时候,及时发现问题,避免问题长时间得不到重视,而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
3、测试结果直接进入测试系统,按照特定标准给予描述和评价,并且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
每一个文化背景下,都有其相对应的道德标准,或高尚、或卑劣,都具有充满各自文化特色的评价标准,但这些标准多为描述性的评价,因此为了能够更加准确的测量一线教师们的心理道德水平,我们要依据我国文化中对各种水平道德标准的定义,制定量化的评价标准,便于网络系统的识别与测量结果的收集。
由于个人道德品质水平评价的高低在我国社会是一个相对比较敏感的话题,因此在给被测教师进行结果反馈时,要尽量偏重于心理健康方面的解释,在道德方面只做侧面量化评价,但又要使教师明白自己在心理和道德方面是否存在问题,以及有什么问题。
(二)学生评价的方法及过程
近年来很多高校都相继开展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活动,学生评价系统也现对比较成熟,但这些系统大多侧重于教师职业技能方面的评价,对教师在工作当中的心理道德水平的评价项目则相对较少。为了全面了解中小学教师的心理道德水平,我们也要从客观方面搜集数据,对此,与教师直接进行接触的学生是最有发言权的群体了。
1.1爱国守法、敬业爱生
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必须热爱祖国,拥护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自觉贯彻国家的各项教育方针。把依法执教作为自己的职业义务,坚决不做出任何有损于国家利益的言行。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其基本要求就是要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安心于教育工作,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为教育事业奉献出自己所有的光和热。同时,我们要真心关爱学生。列夫•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如果一个教师仅仅热爱事业,那么他只能是一个好教师;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相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热爱学生是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因素,而高校老师对学生的热爱主要就体现在了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1.2教书育人、严谨治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教师要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所以,教师敬业的首要表现就是做好教学工作。科学研究是艰苦的、严肃的事情,需要严谨的精神和态度。但是在教师中也出现了求名争利、心态浮躁、治学不严谨等问题,突出表现形式就是科研成果的粗制滥造,重量不重质,甚至出现了伪造数据、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等现象。南京大学韩儒林教授有一副对联:板凳须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作为高校教师要要摒弃浮躁情绪,有耐心下苦功夫去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要坚决抵制学术不端的行为。
1.3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所谓服务社会强调要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而为人师表则要求教师品德高尚,才能卓越,既要言传,更要身教,要言行一致、做学生的措模。说过“:老师对学生的影响,离不开老师的学识和能力,更离不开老师为人处世、于国于民、于公于私所持的价值观。广大教师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当代高校教师,要用自身的良好行为,从政治思想、道德水平、治学态度、行为举止等多方面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老师们通过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的处事态度,教给学生怎么做人、如何做学事。正是这种示范作用,一直以来“为人师表”都是学生们人格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往往“胜于言教”。
2提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2.1提高高校教师法律素质
高校教师作为学生们在校期间最为密切的人,他们在管理和教学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法律素质,会对学生们产生直接的影响。老师们应积极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因此,高校教师必须注重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法治的思维习惯,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法律专业的书籍、参加法律讲座、关注与学生有关的法律法规来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树立法治意识。
2.2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学习
品德高尚的教师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后来的努力,尤其是通过不断的学习、自我修炼与自我完善而逐步积累形成的。只有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才不会在提升道德修养中迷失方向,才能真正培养出高尚的师德。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论学习主要是通过个人自主学习和相关部门组织集中学习相结合:自主学习不会受时间、地点得限制,有一定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但是受个人水平和自控力等方面的影响,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组织集中学习,就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职业道德学习,能够克服自主学习的不利因素,使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不断提升。
2.3加强高校教师的道德实践
道德实践是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最终归宿,只有通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道德实践,才能真正对自身塑造良好的师德起到积极的作用。具体做法有三点:一是钻研业务。二是科学研究。三是关心爱护学生。
对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历程进行梳理,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正逐步迈向专业化发展的道路,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教育内容和方法趋于丰富、实效。在新的形势下,我国只有吸取传统师德的精髓,借鉴他国师德教育的先进理念,才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教师专业伦理,打造出高水平的教师专业队伍。
一、我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发展
(一)从经验到法规:第一个十年
党的之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被重新提上日程。1983年,全国教育工会召开老教育工作者座谈会,讨论教师职业道德问题,对各地学校开展师德教育起了有益的推动作用。1984年,在总结各地学校制订师德教育规范、开展师德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草案)》。该试行草案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六点要求,规定了教师个人在处理与国家、社会、家长、学生以及同事之间的关系时理应遵循的道德规范。[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尝试吸取各地方院校师德教育的经验和教训,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首次以明确的法规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规范的文件,对推动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范的明确和完善:第二个十年
1991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在总结1984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基础上,重新修订、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该规范的基本精神与1984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保持一致,但也反映了新的时代要求。1997年,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对我国传统道德价值观产生重大冲击,一部分教师受到“全民经商”浪潮的影响。这种新形势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新的要求。1991年,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修订并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增“廉洁从教”条目,旨在引导教师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的师德内容已经逐步渗透到教师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次修订的规范成为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规定,一直沿用至今。
(三)凸显专业性和务实性:第三个十年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师德规范逐步凸显其专业性和现实可操作性,对各类不同性质的学校提出了各自的师德教育规范。2000年,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颁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进一步完善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该规范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提出六项要求,特别突出强调青年教师的师德建设工作。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等不同类型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及其教育机制受到重视。2008年5月,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关于师德问题再次引起社会的热议。同年6月,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纳入其中。新修订的《规范》增强了可操作性,这正是过去的《规范》薄弱的一环。其中的条目是教师经过努力可以养成的良好行为习惯,且每一条目的最后都列举出教师不应该做的行为。“如在‘热爱学生’条目中,要求教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2]
二、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模式的演进
(一)对教师职业道德内涵的认识逐步清晰
第一,从强调政治性到凸显专业性。在我国为师者具有很强的政治意识是古代重要的师道思想,以教至治是教师的神圣责任,教育与政治的贯通是教师不可推卸的义务。[3]我国的人民教师被赋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全民族素质的神圣使命。教师一度被认为是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传递者”,政治色彩浓厚。相应的师德规范、师德教育偏重于从政治上、思想上对教师提出要求,而不仅仅是从教育这一特殊而又相对独立的专业领域来看待师德教育。然而,教师职业道德的专业性随着教师专业化越来越凸显。“在教师专业化的运动之中,教师的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的转换始终是一个重要的线索。教师质量与专业精神不能分离,因此由抽象、模糊、未分化的师德走向具体、明确和专业化的伦理规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教师越来越被认为是专业人员,其道德建设逐步与国家政治相剥离,教师职业道德被认为是其专业领域内的事。
第二,从强调德行到关注人性。教师曾经一度被推向神坛,人们期望教师理当“燃烧自己,照亮他人”,忽视了教师首先也是一个“人”,有其合理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新世纪以来,一个明显的变化是,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职业倦怠等问题。如,有的学者从“为人师表”的时空范畴和行为范畴切入,认为“为人师表”作为教师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行为要求,应限制在教师从事职业活动的特殊时空范围内,而不应当把它扩展到一切时空范围,也不能泛化到教师的一切言行中去。有的学者从法治的视野认为,多年来社会领域存在着以“灵魂的工程师、蜡烛”等赞誉性、感彩浓重的描述代替对教师切切实实的社会地位现状加以理性分析的倾向;呼吁用理性的、法治的精神改造我们的教育管理思想和行为,既不把教师妖魔化,也不把教师神圣化,还教师在不同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同身份。月从这些观点可以发现,教师的身份不再被泛化,教师的角色不再被“神化”。只有给予教师最大的尊重与爱护,才能挖掘教师人性中的德行。
(二)师德教育方法趋于实效
“由于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传统教师教育体系下的师德课程教学一般只限于课堂理论讲授,而缺乏其他教学渠道和形式,所以只能讲解关于师德厉测、师德规范、师德范畴等理论知识,与此相应的在教学方法上仍然是陈旧落后的灌输方法。”当前,随着我国对师德教育实效性的关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也不断趋于多元和务实。
第一,根据教师职业道德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师德教育策略。不同的教师表现出不同的职业道德认识和发展阶段,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其师德水平与需求并不相同,需要不同的策略。所以,在师德教育中,我们将师德水平与教师需求进行分类,对促进师德教育的实效性具有现实意义。
第二,采用榜样学习与反面事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师德教育。运用榜样示范、教师故事、视频电影、真实人物现身说法等方式,在师德教育中取得了明显的教育效果。比如,历年举办的“全国十杰教师”评选活动及“十杰教师”在全国范围内的巡回演讲,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得到教师们的共鸣。
第三,加强教师自身道德修养,注重反思学习。通过反思培训模式,教师对自己的师德活动进行评价与思考,是师德培训的有效方式之一。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不仅要使教师遵从既有的道德规范,更重要的是教会教师如何应对多元道德价值观的冲击,教会教师作出选择,避免理论上的高调和实践中的迷茫。(三)师德培训职前职后一体化
师德教育作为教师教育重要的一环,其发展与教师教育系统密切相关。我国自第一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以后,逐步确立了定向型、封闭型的教师教育体系,新师资的师德培养主要靠师范院校在职前教育阶段进行。但是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应该贯彻教师职业生涯的始终。虽然职前师德教育能培养师范生对教育工作的理性认识和一般的工作情感,但教师职业道德成长的土壤在于职场的锤炼,在教育教学的生动、丰富而复杂的情境中。因此,以各级各类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为主要渠道的职后师德培训得到迅速发展。2000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和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等教师培训机构要积极承担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任务。《意见》对职后师德教育也做了相关规定,要求建立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三、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发展的新趋势
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形成到师德教育模式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师德教育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不断走向专业化和实践领域,真实的教育职场越来越成为教师师德成长的重要场所,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方面零散的经验也逐步被更为系统规范、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所代替。
(一)从“职业”走向“专业”
教师道德从传统的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转化是教师队伍专业化的内在构成和重要标志。在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往往是一般道德规范在教育行业里的简单演绎与应用;而没有从专业特点出发讨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建立,导致师德建设经常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和实施。“专业性”实质上是指某一行业行为主体和主体行为的“不可替代性”。教师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的转换首先意味着教师应被当作特殊的专业人员来对待,要有其特定的行业道德。其次,我们应当从专业生活的角度理解教师专业道德建设,将教师的职业道德理解为专业生活的必需。当然,教师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或专业伦理的转换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是教师职业道德从“职业”走向“专业”是我国师德发展业已出现的新趋势。从“职业”走向“专业”预示着“通用”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即将落幕,“不可替代”的教师专业道德逐步建立。
(二)从课本走向实践
多年来,我国师德教育主要是在职前培训的课堂上完成的,其主要方式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的师德知识进行集中说教和灌输。“道德教育具有的实践性是与知识教育的本质区别,关注教育实践是重塑师德教育的必然选择。”师德教育从课本走向实践,首先是因为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提升与养成的。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产生职业道德需要,并逐渐地转化为道德观念,外化为道德行为。其次,师德教育从课本走向实践意味着教师要勇于接受新的理念,通过教育实践,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形成“实践+反思”的教师职业道德成长模式。再次,教师最重要的道德实践表现为与学生的交往。教师作为大众预期的道德楷模,对学生的道德成长有深远的影响。要培养良好的师德品质,教师与学生交往的过程是最好的道德实践。
(三)从经验走向制度
“经验型教师向专业型教师的转变是人类教育生活历史性进步的一个重要表征。”同样,将零散的师德教育经验上升为制度层面,是克服师德缺失的有效途径,也是今后师德建设要努力达成的目标之一。合乎伦理的师德教育制度是加强道德他律的重要措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确立为师德教育从经验走向制度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仍有不少制度急需建立。从美国等西方国家教师伦理建设的经验来看,我国在师德建设方面,操作性强的制裁和惩罚制度一直比较缺失。一些师德规范,由于缺少奖惩制度的保障,在实践中难以落到实处。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例,其条例主要以提高教师道德水准为着眼点,属劝诫性的寻条,充其量可以对有德行的教师起作用,而缺乏对“缺德”教师的鞭策力量。同时,科学的师德评价制度也需要建立和完善。
[本文系华东师范大学“985工程”二期哲学社会科学“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子项目“教师教育评价与管理制度创新”之“教师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的评价研究”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学高信为师,身正堪称范”。学生时代正是世界观、品质、性格形成阶段,在他们的心目中,教师是智慧的代表,是高尚人格的化身。同时,这个时期的学生又具有“向师性”强、可塑性大的特点,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通过他们的眼睛在心灵的底片上留下影像,对他们的精神世界起着无声无息的作用,就好比一丝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因此,教师一定要用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学生树起前进的旗帜,指明前进的方向,点燃他们心中的火种。
面向21世纪,中国正在进行着一场全面深刻的社会改革。时代要求素质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一代有创新能力,能自主学习,全面发展,具有健全人格和良好社会适应能力的一代新人。而要做到这一点,对于跨世纪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水平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胜任21世纪教育发展的要求,就必须切实加强师德建设,下面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要高度重视师德教育
首先,必须旗帜鲜明地把师德教育纳入学校重要工作日程。根据《武汉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本校的实际,提出师德教育的具体要求,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结合不同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使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其次,要把师德列入教师的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和考核,对涌现出来的师德高尚的先进典型,大力予以宣传、表彰;对品德有缺陷的教职工,要加强教育、帮助,促进全体教师更好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把师德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积极引导教师学习理解《武汉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通过对《规范》反复深入地学习,使教师从自身所肩负的历史重任的高度,认识什么是教师职业道德,明确《规范》是党和国家对教师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其核心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提高教师遵守《规范》的自觉性,使教师联系工作、生活的实际,深入了解《规范》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把《规范》作为指导自己行为的准则,进一步强化师德教育。
三、学习师德榜样,铸造一代师魂
师德榜样具有无穷的力量,如鲁迅先生对藤野先生的高尚师德,一辈子也忘不了,时时激励着鲁迅先生去英勇战斗。教师要将自己的师德水准不断提高,就要以优秀典型为榜样,勤于学习,虚心学习,善于学习。可学习的榜样非常多,首先要注意从教育家那里汲取思想营养,比如陶行知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要主动了解他们的事迹,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升华自己的师德境界;其次,也要学习优秀教师的榜样,在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中成长起来了一大批优秀教师,他们的教育实践和先进事迹,生动地体现了新时代教师道德的崭新特点。要通过联系自己的实际,找出差距,学习他们的先进思想和他们的感人事迹,提高师德认识,激发师德情感。
2.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群体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校教师固然具有作为其上位概念的“教师”的基本属性,但与一般意义上的中小学教师相比,其在个人特征、职业特点、工作职责、社会地位等方面都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在传统意义上,教师通常被定位为“传道、授业、解惑”,即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这也是高校教师最初和最基本的角色。但随着高等学校职能的扩张,高校教师具有教学、科研和服务的职责。高校教师需通过从事其职业活动,履行其相应的职责,来扮演社会所赋予的角色。2014年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就提出积极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对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了全面的要求。
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养成
1.高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我国,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一直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自己努力追求的价值目标。然而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价值观和思想文化的相互碰撞和激荡,不平等竞争、实用主义、金钱至上等种种社会现象与教师应当遵守的职业操守之间发生了剧烈的冲突,师德失范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校师德水平,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布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就贯彻落实《规范》有关工作发出了通知。这是继2008年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修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后,首次制定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分为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大部分论述,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作了详细要求。2014年10月9日,针对近来暴露出的高校教师师德的突出问题,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首次划出针对高校教师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对高校教师有“红七条”情形的,将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等相应处分,将高校师德建设全面推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2.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养成途径。从上述可知,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属于自我道德责任所给出的国家、学生、家长、社会大众对高校教师职业信任的永恒性承诺。不但提供了高校教师在面临价值冲突时抉择的准则,也是提高高校教师专业素养不可或缺的元素。第一,高校教师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教师只有爱岗敬业,才能静下心来教学做科研,潜下心来育人,才能用教师职业精神支撑自己,才能无愧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一称谓。一些资历丰富的名师,他们积累了许多经验,拥有了许多的成绩和荣誉,但仍在不断地学习、积累、进取,仍在探索他们认为应该探索的,追求他们认为应该追求的,坚持他们认为应该坚持的。这类教师是所有教师的楷模,是真正的师魂,是我们年轻教师学习的榜样。第二,高校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对于刚从“学生”转变为“高校教师”的我们来说,面对着比我们小几岁的学生,我们该如何进行角色转变呢?笔者认为应不断地学习,以谦虚的态度面对教学环境,用尊重的态度看待每一位学生。生命之可贵在其意义的崇高与价值的珍贵,更在于它无可取代的独一性。因此,采取谦虚、尊重的态度面度学生,才能发挥成就“文化人”的素养与能力。第三,在教学过程中,高校教师所扮演的是主动引导者的角色,善于观察教学情境中各项纷争、问题与需求而进行转化,同时具备专业权威的观念和做法,以民主方式引领学生参与学习讨论,纠正学生错误偏执的概念,建立正确概念,让学生能养成专业意识以提高教育成效。这与部分学生中小学阶段的“灌输式”、“填鸭式”不同,大学生的学习必须从“教师教,学生学”过渡到师生的“讨论、对话”和学生自学的学习环境中,学生要在学习中发现问题,并逐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第四,在师生沟通中,高校教师不应是主导者,而是参与者或促成者。学生进入高等学校之时,已是成年人,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教师与学生之间本来就容易形成不平衡的关系,所以在师生沟通上,教师更需以理解、真实、适当与真诚等判准来检视自己的观点,避免流于专断或放任,共同与学生决定教育活动的内容与进行方式。第五,高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秉持为人师表以维持师生间和谐的互动关系。因为知识与技术训练并非教育唯一的目的,教学更是一种道德的责任。作为教师,首先应做好自我情绪管理,不将偏激的情绪发泄在学生身上。其次,对于环境能做特殊的把握与使用,谛听“更宽广的人文化的声音”,对学生产生关注,使学生的行为能向善发展。最后,在处理冲突事件或解决问题时,教师能秉持高价值的原则,有较为固定而合理的规范,不至于对相似的个案产生不同的处理方式,有助于消除师生之间、同事之间的紧张状态。因此,教师一言一行都可能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进行教学活动时当摈弃以自我为中心的处事标准,以自身引导学生。唯有自我向上提升,才能对学生作正面的示范。
二、高职食品专业学习领域课程教学中强化职业教育的措施
1.在专业课程的教学目标中明确职业道德教育。
教学目标是预期学生通过教学活动获得的学习结果,对教师的教学起指导作用。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食品专业学习领域课程教学目标中均明确了职业道德教育,如《食品分析》课程要求学生“增强食品质量与安全的意识,养成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客观公正的工作作风”;《食品营养与保健》课程要求学生“拥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意识,具备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食品加工技术》课程要求学生“具有严谨踏实、实事求是、讲究效率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敢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尊重、理解和宽容他人的综合职业素养”;《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课程提出培养学生“具有自觉执行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素质,以及爱岗敬业、严谨踏实等食品从业者必备的职业道德”。各专业课程教师能依据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有效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2.在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中体现职业道德教育。
教学内容一般指学校给学生传授的知识和技能、灌输的思想和观点、培养的习惯和行为等的总和,是根据教学目标来确定的。各专业课程的教学在传授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要包涵其特有的道德精神。例如,《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课程中涉及食品安全性影响因素教学内容时,教师可从三聚氰胺事件、塑化剂、染色馒头、兽药豆芽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入手,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生动讲解了兽药、有毒化学物质、食品添加剂等对食品安全性影响的专业知识内容,使学生对有毒食品危害性有深刻的感性认知,引导学生对此类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层层剖析,主动思考,大胆表述自己的意见观点,既调动了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了学习效果,也使学生明白了“食品安全重于山,遵纪守法责当先;有毒有害不添加,违法生产众难容”。
3.在教学过程中创新职业道德教育。
人的道德品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良好的道德习惯与人格素质是需要培养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是简单的知识传递,而是价值观、能力和品质的培养。专业课程教师首先要用鼓励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教学过程中通过情感的调控,帮助学生建立自尊、树立自信,确立学习目标,使学生具有食品专业意识。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所授内容不断探索新方法,培养探究意识,激发学习兴趣。食品专业学习领域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内容较多,专业教师能结合课程内容特点,采用项目化教学和理实一体化等教学模式精心设计典型项目教学任务,如《微生物检测技术》有“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食品分析》有“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着色剂)的测定”、《食品加工技术》有“甜面包的制作”等项目。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项目教学过程,教师充分发挥其协助引导作用,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小组合作学习,每组独立制定工作计划并实施完成,培养协作学习、合作探究的能力,在教师的激励和引导下学习并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练习运用已学过的知识和技能,才能完成好教学任务。此过程有效地促进了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培养了学生的协作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既有利于学生初步形成团队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也有助于其社会能力及综合职业能力的养成。
4.注重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优势和作用。
道德不仅是一种规范性知识,更是一种实践能力,加强实习、实训,既是高职院校专业实习训练的需要,也是职业道德精神养成过程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高职生只有将学习和专业实践活动相结合,在工作实践中去领悟、体验和感受职业道德,才能提高对职业道德的认同,强化自己职业道德养成。组织学生到校外实训基地大型的食品企业如蒙牛乳业、可口可乐等进行实地参观、考察,请食品企业的品控、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引用企业文化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利用顶岗实习的环节,采用校企合作形式,通过工学结合,在真实的职业环境中,要求学生独立承担工作,接受企业的教育、磨炼和考验。这些教学实践增强了学生对职业精神、职业规范、职业素质等的理解,有利于其养成良好职业道德习惯,且经得起用人单位的检验。
三、高职专业教学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的两点思考
1.要重视食品专业课程教师思政理论的提高。
韩愈曰: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具有清晰、鲜明的是非观是高职食品专业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食品专业教师必须在职业道德规范方面言传身教,时时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学生做出表率。但专业课教师因专业背景的限制,自身思政人文理论有欠缺,还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政素养。学校也应重视对食品专业课教师思政理论的培养和提高,并给其在学习、交流等政策支持。
目前,国外心理学界关于心理契约的内涵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般认为心理契约是雇员出于对组织政策、实践和文化的理解和各级组织人做出的各种形式承诺的感知而产生的相互义务的一系列信念。高校教师心理契约就是学校与教师双方彼此对对方应该付出什么,同时又应该得到什么的一种主观心理约定,约定的核心成分是双方的非正式的相互责任。我们认为高校组织与教师之间形成的心理契约指的是教师个体关于自己应对组织履行何种责任,作为回报组织应对自己承担什么义务等形成的主观信念。这一系列信念是教师对教师职责的主观认识与理解,更是教师对自己职业行为和职业价值的自我要求,是高校与教师之间非正式的相互责任的一种认可、约定和承诺。
2.高校教师心理契约与职业道德的关系
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心理契约的重要构成因素,因为高校组织与教师之间的心理契约达成度直接影响到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颁布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就具体的贯彻落实工作发出通知。这是首次制定印发关于高校教师师德的规范。新规范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阐释和解读新时期高校教师的师德内涵: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可以说,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内容是心理契约的一种表现形式,教师与学校的价值认同与交换关系,无法把双方的相互责任界定于聘任合同之中,每位教师对自己应该为学校付出的责任理应有明确的认识。这些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约定,是在高校的聘任合同中无法明确提出并进行量化的,而只有通过教师将这些行为要求内化为心理契约中教师个体对组织应承担的责任,才能使教师的职业行为真正地得到实质的约束,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才能够真正地建设并发挥作用。高校教师对学校有一定的期望,希望借助学校来实现自己物质和精神上多层次的需要,而学校往往也会利用各种组织资源来实现学校的目标。平等、自由、尊重是契约双方共同追求的基本精神,由契约到教师职业道德的跃升正是契约化追求的最高境界。良性而健康的心理契约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础。教师心理契约有利于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避免学校与教师之间由于信息沟通不畅导致的工作效率降低和职业道德缺位。积极地建设高校与教师之间的良性契约,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过程,是实现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创新的必要前提。
二、高校教师心理契约对职业道德的积极影响
长期以来,中国高校管理者忽视教师的自尊心、主体意识和价值理念,把教师作为高校组织的人力资产而支配和使用,忽视心理契约的达成标准而影响教书育人的绩效。现代心理学研究发现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心理契约密切相关,两者高度契合能促进高尚教师职业道德构建和心理契约的良性发展。高校教师承担着学术科研和一线教学的工作职责,是高等学校发挥社会职能的主要载体,在保障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中起着重要作用。同时,高校教师作为知识型职业具有很强的自主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学术科研和人才培养中的自身努力程度及奉献付出方面具有较大的自主空间。高校教师的教书育人使命及其工作特点、工作环境要求高校教师首先要具备高尚的师德,将爱岗敬业自觉内化为道德品行,从而有效发挥出师者的表率作用和育人功能。高校教师高尚职业道德的养成除外部激励与约束之外,还与教师心理契约密切相关。教师心理契约正是创造高校和教师成员之间和谐关系的隐形通道。相互期望的满足,和谐关系的建立,在心理上给予教师精神满足,使教师处于心理上信任学校、工作中充满活力的状态。这种和谐顺畅的氛围为教师职业道德的提升提供了环境,教师会自觉审视自己对学校的付出程度、自身工作状态是否与良好的心理契约相匹配,从而在科研、教学以及参与学校管理、关注学校发展等实际行动中,提升自身工作成绩以适应和符合学校对自身的期望。如果教师与学校间处于互不信任、互不满意的不和谐状态之中,不仅不利于教师职业道德的构建成长,反而会导致教师职业道德滑坡的危险。因此,只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教师心理契约高度契合,才会为高尚教师职业道德的构建奠定基础。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是个体与组织心理契约的协同性发展目标。对于教师个体而言,教书育人的内在兴趣是教师职业道德建构的动力;对于高校组织而言,师道尊严的外在要求是教师职业道德建构的推力。内在动力与外在推力的有机融合、共同作用,为有效建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提供了动力源。高校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教师应具备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创新的能力,而对教学科研的内在兴趣是教师不断提升自身教书育人水平的内在驱动力。同时,教师在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后,原有的与学校组织保持的良性心理契约也将随之发生变化,会随之形成个体对学校组织的新的需要与期望,与高校组织达成平衡的心理契约成为教师职业道德构建的助推力。高校组织须敏锐地意识到教师心理契约的变化并采取积极有效的行动,在教师职业发展规划、科研平台提供及教师个性需求方面满足教师的心理期望。当教师当前的心理期望得以满足的同时,高校组织对更高标准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了一定的心理预期,对教师职业道德构建产生了外在推力,高校教师亦会通过自身努力达成高校组织的预期,高校组织与高校教师在这种动态平衡心理契约的作用下,不断呈现螺旋式上升,从而推动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组织心理契约的协同发展。值得注意的是,高校组织心理契约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一种互动关系。心理契约是联结高校与教师关系的心理纽带,是确保两者关系和谐的必要条件,是高校教师行为的决定因素。高校教师的心理契约水平越高,教师对高校组织的满意度越高,其信任度、敬业度和事业心以及工作起来的积极性和效率也就越高。高校教师借助心理预期不断评估自己的言行是否与高校的发展目标和制度要求一致,将个人的职业发展与高校的未来发展紧密地联系起来,将个人前途整合到高校的事业中去,从而提高对高校的认可度、忠诚度和归属感,有利于形成平衡而健康的心理契约。
三、高校教师“心理契约违背”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负面影响
“心理契约违背”是指个体在组织未能充分履行心理契约的认知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情绪体验,其核心是愤怒、怨恨、辛酸、愤慨的情绪,个体感觉组织背信弃义或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心理契约的主观性、动态性和脆弱性决定了教师和学校的期望和心理承诺往往会随着各种外在客观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而心理契约的缔结与违背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师的言行举止,从而影响教师的职业道德品行。研究表明,心理契约的违背和破裂通常会对员工的后续行为产生消极影响。基于高校教师个体视角分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下,部分教师把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作为教师工作的首要目标,作为教师个体在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价值认同缺失。进而言之,教师是育人的高尚职业,不能忽视教师职业对职业道德的高标准要求。但有的人只把教师工作看作是一个“养家糊口”的普通职业,这种职业认同即心理契约必将极大地降低教师职业道德的价值砝码。所以,应聘教师职业资格的个体不应仅仅审视自己的业务能力,更要深层次地认识个体的职业兴趣。而基于高校组织的视角分析,当前学校组织往往缺乏应有的认识高度,对大学教师“教书育人”的标准要求,很容易只重视教书而忽视育人,人才招聘往往看重教学与科研成效,却忽视教师个体的职业道德水准。在日常管理中,又偏重教学与科研条件的硬性要求,忽视教师的心理契约达成度。这导致心理契约违背现象日益增多,进而影响到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高校教师作为知识型员工,心理契约违背的负面影响力巨大,心理契约违背会直接导致与教师职业道德相背离的不端行为产生,甚至引发高尚师德的坍塌,并可能在更深层次上遏制中华民族创新精神的培养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其不利影响体现在以下几点:
1.高校教师心理契约违背不利于建设学术道德
规范学术道德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首要内容。学术道德是开展学术研究的道德底线,是大学教师必须具备的道德自律。高校教师心理契约违背在以下几方面不利于学术道德的坚守:一是导致教师存在心理落差和心理不平衡,心浮气躁,怨天尤人,不能专心教学,更不能潜心搞科研,为学术道德失范埋下了隐患。二是造成学术研究动力不足、使命感不强。高校教师承担着为实现中国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跨越的历史重任,教师心理契约违背致使教师处于不和谐甚至焦虑的工作状态,不仅不能做到基本的履职尽责,更遑论服务于国家的人才需求战略。三是造成学术创新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意识是凸显学术道德伦理性和科学研究精神的关键。学术创新意识的培养不仅需要教师不断进行思考、探索、发现、创造,也离不开一个宽松和谐的学校氛围。教师心理契约违背打破了创新意识培养所需的外部环境,在心理期望始终处于不和谐的态势下不可能培育出学术创新意识。
2.高校教师心理契约违背不利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高校教师的言传身教作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在学生良好人格的养成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流人才的基础是砥砺一流品性,因此教师应强调理想信念、艰苦奋斗、厚德载物的传统美德。注重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教育,既教书,又育人,全面关心学生进步。高校教师与高校组织保持良好的心理契约关系,才能自觉地通过教师严谨的治学态度、谨慎的科学精神、严于律己的人格修养、乐于奉献的道德境界传递给求知求学的大学生,从而培养出人格独立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青年人才。然而,心理契约违背所表现出来的教师职业道德风气不端,直接给学生带来不好的示范作用,对于处在人格塑造关键时期的大学生极为不利。
3.高校教师心理契约违背削弱师德构建的效度
教师职业道德建构基于内在动力和外在推力的共同作用基础之上,作为教师个体本身在教师职业道德构建中起决定性作用。在高校教师存在心理契约违背时,即使学校从管理方式、激励制度、发展空间等方面积极倡导并构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也不能有效发挥教师个体在教师职业道德构建上的主观能动性。心理契约违背的教师不管是选择保持沉默、被动接受,还是选择提出意见,或是选择破坏、忽略,教师会无视自身的工作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同程度地实施与学校组织对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相背离的行为,甚至损害高校组织的利益,心理契约违背所表现出的负能量,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着学校对高校教师心理契约构建而做出的努力。
四、如何强化高校组织与教师心理契约的达成度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构亟待与心理契约达成协调性、统一性和契合性,这需要教师个体与高校组织两个方面形成共识。在教师个体方面:教师个体要以事业为追求目标,而不是以生存和生活为目标;尊重自己和教师职业的纯洁性,尊重学生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质量。在学校组织方面:教师的选拔不仅要看重学位,更要看重心理契约的价值取向。要培养良好的心理契约目标,基于高校管理者应当抓好如下几点:
1.充分认识心理契约与教师职业道德的价值关系
充分认识高校教师心理契约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关系,依据心理契约形成的内外各方面的因素,最大可能且最大程度与教师达成一致,使得契约双方都能遵守这种非书面的隐性契约,才能有力地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进程和效果。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人师表是这个职业的基本要求,声誉就是教师的第二生命。学校必须正确运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形成对教师的一般性规范,进而形成一种舆论氛围,起到道德约束的作用。学校管理者要立足人性化、人本化的管理方略,尽量减少强硬的外在职业道德行为要求,通过调动教师内在的驱动力,适度强化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性要求,真正让教师建构高尚的情操和自觉育人的品质。
2.强化教师心理契约的沟通路径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缓解教师的职业心理压力,激发教师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心理契约本身所具有的特征有利于满足这种心理需求。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学校管理者与教师之间畅通而有效的沟通十分重要,心理沟通可以实现信息交换与传递,达成共识并形成统一行为目标,把学校教师队伍凝聚成一个有效整体,确保学校德育目标的最佳实现。在教师与学校心理契约的动态调适过程中,只有通过广泛而有效的沟通与交注,才能使教师与学校详尽地相互了解双方的理念、价值和精神,不断调整各自的认知与利益,从而建立成熟而稳定的心理契约特征。高校组织与教师之间有效的沟通机制,可以消除或削减教师对高校的各种猜测和主观成见,更有利于教师形成主体意识,激发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从而自觉自愿地为学校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作为组织的学校必须在沟通机制的保驾护航下,努力实现公平决策,合理调解,平衡补偿,最大限度地减少心理契约违背的机率。同时,为了避免最初形成的心理契约遭到破坏和违背,适时调整和修订心理契约的内容是确保双方心理稳定平衡的基本条件。
3.充分利用心理契约的激励机制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受多种因素影响,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更为关注那些正式制度,而忽略了非正式制度的潜在影响,尤其是非正式制度带来的无与伦比的激励作用。培育信任、和谐的教师职业道德氛围是工作创新的关键。这就要求高校在发挥传统正式制度的重要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激发非正式制度的激励作用,尤其是精神激励和感情激励,因为精神激励是一种比物质激励更高层次的东西。学校在与德育工作者共同合作时,必须尊重、关心和信任教师,努力激发教师的内在动力和工作热情,塑造教师对其职业道德文化的承认和认同。只有这样,才能让教师形成对学校的精神依托和实质信任,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的质量和层次。高校教师更需要尊重其专业地位和个性特征,他们希望拥有一个能证明自己价值和尊严的平台,一个能够稳定获得所需的信息并随时进行知识更新的渠道,这是最能形成激励作用的因素。因此,在对教师进行一般性的物质激励的同时,还可以采取出国培训、年度评比、名师制度、职务晋升、科研项目等,提升精神奖励的重要性。同时,也要做到激励与惩罚结合。高校的激励机制必须以教师的主要需要为出发点,最大限度地把学校目标与个人发展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激发教师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这对于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4.发挥心理契约的干预与约束力
高校组织与教师双方的信任是心理契约的基础,缺乏彼此信任,教师就不会对学校尽职尽责,学校对教师则会缺乏关怀爱护,这样就不会有心理契约的良性平衡。教师与学校共同信守承诺,学校事业才能得到不断创新和发展。同时要看到学校缺少制度约束必然会导致一些教师的不良意识和行为的产生,只有不断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才能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可循。学校制度规章以外的价值规范、道德信仰、生活和舆论氛围等形成的约束属于校园文化的一部分,它是学校和教师在长期工作生活交往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它可以起到激励的作用或约束的效果。在当前学校管理中,正式的制度约束与非正式的环境约束都是不可缺少的因素。心理契约本身就是一种对人们心理期望的管理,是通过对人们内心期望的影响而完成的一种软性管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应首先着眼于对教师的各种外部干预措施,同时,加强教师的自我约束,强调教师自觉规范言行举止,通过自我反思、自我评价、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从而增加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