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纠纷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7 17: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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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纠纷论文

篇(1)

1.1.1护理质量的问题产科工作繁琐、周转率极高、产妇与新生儿均需观察与护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病人来住院的时间、人数、病情都难以预料,这给工作人员产生一定的压力,特别是晚夜班的护理人员一人当班时更为紧张。

1.1.2未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如三查八对制度及无菌操作制度。未能及时监测生命体征的变化,不能及时发现产妇及新生儿的异常情况。

1.1.3专业知识缺乏及实际操作能力差如产妇及家属提问不能正确作出回答及解释,静脉穿刺操作不能一次成功。判断能力差、有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并报告医生,如遇急、危重患者不能很好地配合医生抢救。

1.1.4护理沟通技术欠缺①说话语气生硬、面无表情、缺乏耐心、敷衍了事,使产妇及家属认为护理人员缺乏医德,服务态度差,无同情心。②各项护理操作前未作解释,暴露性操作前未作任何遮掩工作,使产妇认为工作人员不尊重他人隐私权。⑧沟通缺乏技巧,不能把握有利时机,讲话不注意分寸,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1.2护理文书质量不过关

1.2.1护理记录不及时、缺项、漏项、书写时存在乱涂、乱刮、乱画现象。

1.2.2护理文书记录不真实、不整洁、内容公式化。

1.2.3急、危、重症患者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客观、重点不突出,与医生在医疗文件书写时内容不一致。

1.2.4医学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无自我保护意识。

1.3管理者工作的强制化,对护理人员工作缺乏赞同与认可

在我国,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着重医轻护、护理人员社会地位低,劳动强度与收入相对不平衡。

1.4医护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

1.4.1医护人员向病人及家属交待的病情与解释不一致,导致患者及陪扩人员的不信任。

1.4.2由于医生与护士技术上的差别以及询问病史地点、时间不同,导致医疗文件书写内容刁二一致。

1.5产妇及家属的原因

1.5.1家属对医疗护理与医疗环境期望太高,对产妇及新生√L发生的一些问题(包括生理现象)过于紧张。

1.5.2个别家属及产妇素质较差,缺少社会道德,不尊重医护人员,甚至乱骂、污辱护理人员。

1.5.3语言、年龄、文化程度及家庭背景的不同,使护理纠纷埋下隐患。

2防范措施

2.1提高护理质量

2.1.1病人多工作繁忙时实行弹性制排班,适当增添班次,使护理人员做到忙而不乱、急而不燥。推广实行整体护理模式,把握有利沟通时机,做好健康宣教工作。

2.1.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三查八对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2.1.3严格护理文书书写制度,遵照《湖南省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实施,做到举证有据,保护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2.1.4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院内院外组织的各项学习,邀请权威专家、教授讲授专科知识,实行“请进来、走出去”的管理方案。每年选派技术职称高、有责任心、上进心的优秀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对新调入、刚分配的工作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实行优化考核制度。

2.2强化护士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全院护士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护理文件书写的规范化要求,使每个护士从根本上认识到护理文书的书写是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有利证据,也是保护自我的根本措施。

2.3管理者实行“人性化”管理,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重视护理工作,关心护士,对优秀事迹及优秀个人加以适当奖励,以提高护理人员的积极性。对有可能发生纠纷的病人有预见性,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尽可能满足其需求,以尽可能化解医疗纠纷的隐患。

2.4加强医护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以工作为前提,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相互配合。

总结护患纠纷不仅影响了护患关系的和谐,也给护理工作人员带来了心理上的压力和工作上的不愉快:对医院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因此护理纠纷的及时预防与解决有助于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提高患者的满意率,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医院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发展: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参考文献

篇(2)

分级护理是指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及患者的自理能力的评估,给予不同级别的护理。我国的分级护理制度由护理前辈张开秀、黎秀芳1954年提出并一直沿用至今,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分级护理制度为我国护理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随着现代护理理论的发展,以往分级护理制度的内容显得相对陈旧、滞后,如:医师下达的分级护理医嘱缺乏严谨性;分级护理要求缺乏可行性Ⅲ;收费标准与劳动价值不一致等。针对以上的问题,专家提议:护士决定分级护理的级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护理规范;借鉴国外的护理模式,制定新的分级护理方法,如建立因素型儿科患者分类系统等。针对目前存在的患者护理级别与病情、生活自理能力不吻合的矛盾,本研究尝试借鉴日本的分级护理模式,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由医生和护士共同制定护理级别。并在一所三甲医院的4个病区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现报告如下。

一、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以便利取样的方法,选择2008年5—8月在广州市某三级甲等医院神经外科、肝胆外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4个病区住院的普通成年患者223例,其中手术科室2个113例,非手术科室2个110例,不包括加强护理病房(ICU)的患者。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试验组男68例,女43例,平均年龄46.19岁;对照组男61例,女51例,平均年龄47.43岁,两组之间性别和年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研究方法

试验组:借鉴日本的分级护理模式,将护理分为病情观察和生活护理两部分。患者入院时,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下达观察级别的医嘱,决定观察的次数:一级观察为15—30m/n巡视1次,用I来表示;二级观察为每2h巡视1次,用2来表示;三级观察为每日巡视至少3-4次,用3来表示。同时,责任护士通过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ADL)评分。该量表是目前临床应用最广、研究最多的一种评定ADL的工具,具有良好的信、效度,包括排便控制、排尿控制、修饰、如厕、进食、转移、步行、穿衣、上楼梯、洗澡等10项内容,总分为100分。得分越高,独立性越强,依赖性越tJ,.t?。

总分60—100分为ADL一级。生活基本自理,用C来表示;60-41分者为ADL-“级,生活需要帮助,用B来表示;40分以下分者为ADL三级,生活需要很大帮助,不能自理,用A来表示。责任护士根据ADL的分级下达护嘱,将医嘱的病情观察级别和护嘱的ADL分级相结合,得出1A,lB,1C;2A,2B,2C;3A,3B,3C9种护理级别,指导护士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护理。患者住院后2—3d,责任护士再一次对患者进行ADL评分,如评分有变化,则以后一次评分为准并调整相应的护理措施。

对照组:按传统的护理分级模式,医生下达分级护理医嘱,护士执行。责任护士也对患者进行ADL评分,患者住院后2-3d,再一次对患者进行ADL评分,均不按ADL下护嘱。

两组患者均在住院后2-3d测24h内的直接护理时间,同时测定患者的直接护理项目与频次,观察员用秒表计时并记录护理时间,计时从护士进入病室开始与患者交流时起,到完成直接护理操作离开患者时止。每个观察员固定观察并记录1例患者24h内的直接护理时间。住院后1个星期,责任护士根据《基础护理评价标准》对患者进行评分。并指导患者或家属填写《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表>并收回。

1.3观察员和责任护士的选拔与分工

观察员lO名,负责观察、记录护士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所需的时间。选拔毕业实习近1年的护生,经培训和考核,熟悉并理解”直接护理项目和时间观测表“的全部内容,并在培训中能够准确观察记录者为观察员。责任护士4名,均为工作5年以上、护师以上职称,能够理解并熟练地运用Barthel指数量表评定患者的ADL水平,能准确地给予护嘱并指导护士对患者进行护理,掌握测评工具的各项评分标准,理解并熟悉研究设计和方法,负责对观察员的培训考核,评定患者的ADL,指导护士对试验组的患者进行护理,对患者的基础护理进行评分,指导患者填写满意度调查表,以及在观察测算工作中进行质量监督和指导。

1.4评价方法

选择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直接护理时间、基础护理质量做为衡量护理质量的标准。以《基础护理评价标准)<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表》《直接护理项目和时间》为测评工具。其中,‘基础护理评价标准》采用《医院临床护理质量安全评审指南》中的标准,共有11项,满分50分。《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表》采用对我国台湾大学医院住院患者对护理服务满意度调查表修订的问卷调查表,包括20个条目,分为人院介绍、健康评价、责任心、服务态度、围手术指导及总体评价7个维度,问卷总体的内部一致性效度Crobach''''sOt为0.903。自行设计《直接护理项目和时间》,根据马斯洛人的基本需要理论[16],将患者的基本护理需求分为生命体征、饮食与排泄、清洁、活动、给药等共l0项内容。根据临床实际,依照直接护理的定义,即任何需要直接与患者接触或需患者在场方能进行的操作,将这10项基本护理需求所涉及的直接护理操作项目一一列出,设计出直接护理项目表,并由临床护理专家进行评价修改。

1.5统计学方法

所得的数据,采用SPsS13.O统计包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方法为t检验和X2检验。

二、结果

两组组间和组内护理得分、直接护理时间和满意度的比较。

两组相同护理级别之间直接护理时间、满意度、基础护理评分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对照组不同护理级别之间满意度、基础护理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一级护理不同ADL之间的直接护理时间、满意度、基础护理评分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试验组不同病情观察级别之间的满意度、直接护理时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一级病情观察,不同ADL之间的直接护理时间、满意度、基础护理评分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两组相同的病情观察级别,不同的ADL之间的直接护理时间、满意度、基础护理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三、讨论

3.1现行分级护理制度的缺陷

对照组不同护理级别之间的基础护理得分和满意度无差异;对照组一级护理的不同ADL患者,直接护理时间、基础护理得分均无差异,说明现行分级护理级别并不能反映患者的自理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差的患者并没有得到护士相应的护理。

医嘱护理级别和ADL分级的护理效果之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与本研究观点相同。在临床中很多医生把生活自理能力差的患者,都下一级护理医嘱,实际上这部分患者只需要提供生活护理,并不需要15-30rainl次的病情观察。由此造成了分级护理与病情不相符。增加了护士的工作量,导致护理质量的下降。医生按疾病诊断,从医疗的角度提出护理级别,与护理专业要求护士所做到的护理服务不相适应,使现行的分级护理级别不能反映患者的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

3.2医护共同制定分级护理级别能体现患者的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

把病情观察和生活护理分开,由医生决定病情观察频数,护士根据ADL评分结果决定生活护理级别,从而解决了分级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生活自理能力之间不相符的矛盾。

杨洁也建议借鉴日本的护理模式将病情观察和生活护理分开。试验组不同病情观察级别之间,以及一级病情观察、不同ADL之间的直接护理时间和满意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说明医护共同制定的分级护理级别能反映患者的病情,体现了患者的自理能力。病情不同,生活自理能力不同的患者,得到的直接护理时间也不同。病情越重。生活自理能力越差的患者,护士给予的直接护理时间越长,和患者相处的时间越多,沟通和交流增加,提高了患者的满意度。两组直接护理时间、满意度、基础护理评分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说明医护共同制定的分级护理级别能增加患者的直接护理时间,提高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在人员配置合适的前提下,能使护士的时间分配更加合理,病重和生活自理能力差的患者能够得到护士更多的照顾。由医生决定病情观察级别也很合理。因为医生从接诊、检查、询问病史到诊治治疗,整个过程对患者的情况都非常了解,对术中情况及潜在的病情变化等要比护士了解得多。责任护士运用Barthel指数量表评定患者的ADL水平,并下达生活护理的护嘱,能够促使护士从过去的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个性化服务,同时能够激励护士不断地学习,提高专业素质,规范护理服务行为,提高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

护士应该参与分级护理决策,且参与方式是医护合作,这不仅能发挥护士工作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自豪感。而且能促进护理专业自主性的发展。对于该由什么职称的护士来下护嘱,**建议,护嘱应由中级职称以上的护士通过护理程序来确定、实施并评价。以避免护嘱所存在的缺陷。

综上所述,医护共同制定的分级护理级别符合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实际情况,能反映患者的需求,同时还能体现护士的专业特征和价值,也为临床分级护理改革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方案。

考文献

[1]孙囊萍。病人人院和出院的护理[M]//段磊。护理学基础。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叫:141—142.

[2]霍丽杰。分级护理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对策[J].护理杂志。2003.20(1):77-78.

篇(3)

据统计,妇产科护理的大多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是因为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流程执行,导致了不合理操作的发生,进而引发了医疗事故。因此,严格规范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是减少甚至避免医疗事故发生的根本。

1.2环境因素

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步发展,生活环境也遭到了严重破坏,水污染,空气污染等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疾病开始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妇产科的医护人员会直接或间接接触到患者的体液和血液,以及X光线和各种化学消毒剂等,同时要长期与患者及其家属打交道,处于这种环境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护理安全隐患。例如,吸入高浓度的麻醉废气有可能会导致妊娠期妇女的自然流产,而且可能会引起氟化物中毒,增加了不孕率。另外,妇产科的患者比较多,陪护人员也多,人流量大,出入频繁,病床间隔距离小,病室内没有进行定时的通风消毒,这些因素都是导致感染发生的原因。病区的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完善也是护理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

1.3护士的原因

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患者对护理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医患之间若缺少沟通会造成患者和护理人员关系矛盾重重,不利于患者的修养和康复,同时也给护理人员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现代医护管理要求护士应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在工作中,不仅具备医疗的基础知识,而要有一定的应急和社交知识,以便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消除其顾虑和紧张。有的护士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患者冷淡,解释不到位,回答问题语气生硬也是导致纠纷之一;操作环节中忽视患者的监督,不注重将操作关键环节完全展示在患者面前,使患者认为无菌操作不严格,容易发生护理纠纷事件。个别护士缺乏安全意识,如对紧张晕针的患者,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无法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容易发生护理风险事件。

2护患纠纷发生的原因

2.1病人的因素

近年来医疗体制的改革,以及医疗费用的不断增长,导致病人经济意识的加强。再加上个别病人缺乏相关知识,出现了大量因为医疗收费问题诱发的护理纠纷。病人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医务人员的服务要求日益提高,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缺乏应有的认同,对医疗卫生职业具有的分险水平高、风险复杂、风险不确定和风险后果严重的特点不够了解。疾病转归的复杂性及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医疗不可能包治百病,病人及家属治病心切,对医疗的期望值过高,对实际医疗结果不满时,就会产生各种猜测即对医护人员不再信任,投诉与不满随之而产生。而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医方服务观念、服务行为没有因为当前社会对医疗、护理服务质量期望的提升而改变,也有少数病人及家属道德水平低下,不讲就医道德,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找各种理由造成纠纷。

2.2护理人员因素

护士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换位思考和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中缺乏责任心,疏忽大意。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护理人力资源不足及超负荷、高风险工作使得护士对病人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或详尽解答,这些都有可能在情绪上引起病人及家属的不满,成为护患纠纷的隐患。另一方面,护士法制观念淡薄,忽视病人权益。病人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他们把自己看成是医疗过程中一个特殊的消费者,要求享有公民应有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对自己的病情、检查、用药、治疗费用等都要十分了解的,一旦这些权益得不到保障或解答不满意时,就会引起纠纷。而与之相比,护士的法律意识远远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护理的要求,对一些可能容易引起的护患纠纷认识不足,特别是面对新形势下的举证倒置,又认识不清,对由违规行为引起的严重法律后果缺乏充分认识,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所以护患纠纷也日趋上升。

3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3.1建立完善护理工作制度同时加大执行力度

完善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实施科学管理,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能够保证护理质量。同时应当大力加强相关的教育宣传工作,运用报刊、宣传栏等进行规章制度的知识普及,让每一位医护人员都意识到遵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护士要有高度责任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护理查对制度防止操作有误。如执行口头遗嘱时,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医生确定无误后方能执行。妥善正确的安置,防止摔伤、压伤病人,合适的保证病人安全舒适,对使用止血带的病人,要严格记录并控制使用时间。3.2环境卫生的管理对医院感染进行管理已经成为重要的内容,减少医院感染率、缩短病程、减少医源性伤害,已经成为广泛关注的问题。制定严格消毒隔离制度,污物、污水、医疗废弃物等管理制度,防范医院有害因素对环境的污染,妇产科病房要求环境清洁,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宽敞,陈设简单实用,地面光滑,不吸尘,排水系统良好,每周清洁消毒,彻底终末消毒或灭菌。对探视的人员进行管理,只许一个健康人探视,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树立个人的良好的卫生习惯,了解探视、陪伴与疾病的关系,防范医院感染的发生。

3.3推行人性化护理,有效沟通

护士用礼貌、亲切的语言与病人交流,正确引导病人认识病情,及时主动了解病人心愿,用微笑向病人传达关爱,同情,友情之心,“您好,请坐下”等礼貌用语就让患者暖到心窝,能减轻患者的紧张或恐惧感,给与鼓励或支持,增强病人战胜疾病的信心。对语言不通听力障碍的病人采取手势等身体语言促使病人合作,活动受限的病人不能强拉搬以免增加疼痛;意识不清需专人守护以免坠床。产后要及时回访以了解护理效果,关心病人的康复情况,使病人及家属感觉到处处有亲人关心的温暖。

篇(4)

1.2责任心不强手术室护士必须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如果护士粗心大意,不按照护理操作规范工作,可能会对病人造成不应有的伤害。

1.3手术护理记录单内容描述含糊或与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有出入,少记、漏记、错记、涂改,甚至缺少某些记录单,都是引发手术室护理纠纷的隐患。

1.4语言行为不规范手术室应该是安静、严肃、认真的地方,有些手术室人员不注意自身形象和同事大声说笑或议论些损害他人的事,对患者冷漠、指责,甚至侮辱等行为,均会给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1.5手术的安置不当引起的并发症由于病人手术时间较长,肢体局部受压过久,血液循环受阻,引起局部组织压疮。肢体过度伸展、旋转导致神经损伤,或因衬垫不当引起呼吸困难等。在手术过程中,患者往往需要制动,手术室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种种预防压疮的措施,如手术床安置泡沫垫、小棉垫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让患者处于安全舒适的手术,避免压疮的发生。尽管通过以上措施,可避免绝大多数手术时间短、体质好的患者发生压疮,但是少部分患者,由于术前水肿,如低蛋白、恶病质,加上手术时间长、术中不能移动等原因,还是有发生压疮的可能。如何让医患双方对这类情况达到相互理解,是一个可以商量解决的问题。

2防范措施

2.1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律意识健全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护理操作常规,对预防医疗纠纷有重要作用,如交接班制度、清点制度等等,从病人进入手术室的那一刻起,每一步护理工作都必须做好查对。首先是查对病人的姓名、年龄、床号、科室、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再者是病人、病人的肌肤有无损伤;术前、术中、术后的器械敷料的查对,用药、输血的查对。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两人两次以上认真核对,无误后方能进行下一个环节。只有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行事,才能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且要加强学习有关法律常识,这样既可为自己敲响警钟,也能使自己的工作更加严谨、规范。

2.2加强责任心,护理记录要规范重点记录术中所用无菌包是否消毒合格;器械、敷料、缝针等清点情况;术后患者标本留送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后的去向等。手术护理记录的内容有三不宜:(1)不宜过于详细地描述患者的手术过程,减少与医疗记录的重复和避免在书写过程中出现人为的差错;(2)不宜将麻醉医生观察患者的内容和麻醉医生已做记录的资料重复,过多的重复,容易出现人为的误差;(3)不宜将超出手术室护理工作范围以外的资料纳入。现医疗纠纷实行举证倒置,使医院陷入被动,但及时、完善、准确的记录是最有力的依据。

2.3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医院竞争的也是服务,首先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真诚、认真地对待每一位病人,给患者营造一个舒适、安全、温馨的就医环境,这样就会拉近患者与医护人员的距离,不易产生抵抗情绪,服务质量是患者就医的关键因素,作为一名手术室护士,应该有高度的责任心、丰富的专业护理知识、娴熟的操作技能,这样才能赢得患者的信任。

2.4建立术前压疮评估记录对于术中压疮发生的高危人群可建立一个由医患双方签字认可的术前评估记录单。由手术室的护士评估患者后,与患者共同签订一份关于“有压疮发生的可能”的术前评估单。如果患者对手术室的护士评估有疑问,可由医院的相关机构进行评估,如情况属实,患者应在签同意书后,方可进入手术室。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一些不可避免的压疮而引发的护理纠纷。

2.5手术中病人的手术的安置以既符合手术操作要求又不过分妨碍病人的生理功能为原则。有些时候往往为了术野暴露,忽视了病人可能引起病人呼吸、循环、神经的损伤,甚至危及病人的生命。常常是手术室护士与医生协商的一个交点,但护士要坚持原则。

总之,作为手术室护理人员,为防范护理纠纷,应该有高度的责任心、高尚的职业道德、高超的专业技能,并加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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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讨论

2.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成立手术室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物品清点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防范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三查七对制度[2]、器械管理制度、器械物品保养制度等,组织护理人员学习,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做到有理有据、赏罚分明,以此增强护理人员责任意识,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

2.2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护理人员应积极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知识维护医院正常权利。手术室管理者应有计划、有目的组织护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医疗法规教育和操作训练,严格考核。及时纠正平时和常规护理中不合理操作,严格按照工作常规办事,以免差错事故造成各护理人员相互推脱。

2.3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工作加强护理人员风险意识教育工作,制定完善可靠的风险教育计划,定期组织风险教育工作,提高护理人员风险意识。提高护理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发现异常问题有效处理。指导护理人员正确认识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并掌握应急处理对策。

2.4增强护士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使护理人员明确患者权利,掌握护理职责、义务及质量标准。手术室护理人员对患者护理责任从送入手术室到送出病房,根据手术依据逐项查对,了解患者术前情况及全身皮肤情况,术前准备充分。术中不要说无关紧要的话,妥善保管手术器械、物品和标本,认真登记并查对。手术物品管理中,医生、护士责任缺一不可,做好手术物品管理工作。

2.5增强护理工作期间纠纷处理能力手术室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性,需要手术室人员掌握较高的专业技能,护理人员需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及业务素质,如处理一些较为特殊存在传染性手术,如艾滋病、HBsAg阳性患者,应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范,准备充足,不可大意。若手术患者同一时期出现成批类似感染患者,手术室需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护理人员应熟悉各种仪器的使用、注意事项、操作规范等,以免操作不恰当给患者带来严重影响。且护理人员应以热情、友好的态度与患者沟通交流,积极解决患者疑问,与患者和家属随时沟通,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避免发生护理纠纷。

篇(6)

分级护理由医生决定,通过医嘱再由护士实施。其优点是能统一患者的护理要求和诊疗计划。但是,实践证明其效果并不理想,原因是:医疗专业课程中无护理学的内容,绝大多数医学生不甚了解分级护理制度的适应症及具体要求,年轻临床医生,也对此缺乏深入的了解。因此确定护理级别不能严格掌握适应症。如一些病情不危重,但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本需一级护理,而医生则按二级或三级护理处理;有些不需要一级护理的病人,医生为了表示负责或人际关系而按一级护理处理。据1992年8月17日对我院10个科室448例住院病人统计,其中一级护理157人,最多科室34人,最少5人,平均巧.7人。而晚夜班仅1名护士,按一级护理的要求是无法付诸实施。医生也从不检查分级护理的实施情况。护士因力不能及,也就习以为常,结果是分级护理对部分病人只是一种形式,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应当改革。

2护理工作量和编制的问题

根据《护理管理学》对分级护理内容及所需时间的计算,1名病人实施一级护理需4.5小时/日,二级护理2.5小时/日,三级护理0.5小时/日。我院现有床位600张,实际收住病人800张,全院共有护士354人,按1992年8月17日调查的情况。见附表。从附表可见,8月17日一级护理病人157人,占当天住院病人总数的35%,按护理1名一级护理病人需4.5小时计算,共需706.5小时,按1名护士日工作8小时,仅此一项需88.3名护士,而当日值班护士总数仅77名,即使全部投入一级护理工作也无法完成。所以尚有二级护理病人180名,三级护理病人nl名,要完成448名病人的各级护理任务需要151.5名护士,显然现有131名护士很难适应分级护理制度的需要。护理人员缺编原因:①护士既要从事繁忙的临床护理工作,又要担负家务劳动,由于长期劳累,健康状况欠佳,影响出勤率。②随着医学的发展,临床科室越分越细,对护理人员需求也相对增加。③随着诊疗设备的更新和增加,如CT、高压氧仓等,都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护士,无形中使临床护士更缺编。

3分级护理制和病人需求的问题

随着护理科学的发展,护理工作不仅限于执行医嘱,而且强调实施整体护理。要求护士详细了解每位病人现有的或潜在的健康间题,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而分级护理制则比较简单的把病人的护理要求固定在四级护理水平上,就很难完成病人的个体需求。

4分级护理制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篇(7)

军队医院住院患者的分级护理等级,是由医师根据《中国人民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1](以下简称《常规》)中的分级护理制度,结合患者的具体病情,以医嘱形式下达,护理等级设特级、一、二、三级护理并分别设统一标记,由护士根据护理等级所对应的临床护理要求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为了解军队医院患者的各项护理服务要求与患者的护理等级、护士所付出的劳动强度、时间以及护理服务的效果是否一致,分级护理与“以人为本”护理服务是否相适应,我们对某军队医院住院医师对分级护理制度相关内容的认知程度进行了调查,对3个护理等级的患者进行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并进行量化分析,旨在为临床护理服务提供较为准确、客观的护理等级评定方法,以满足患者的需求为目标,提供全面、系统的临床护理服务。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选取某军队三级甲等医院11个病区,包括创伤骨科中心、内分泌儿科、消化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五官科、妇产科、心胸普通外科、干部科、心血管呼吸内科、肿瘤科、泌尿外科,发放调查表71份,收回有效问卷63份,其中男性46名,女性17名,年龄24~59岁,平均年龄(38.03±9.99)岁。文化程度:大专1名,本科51名,硕士11名。职称:医师19人,主治医师25人,副主任及主任医师19人。工作年限1~35年,平均(16.62±11.28)年。同时选取以上11个病区的住院患者(≤6岁的患者、ICU及特级护理的患者除外)共188例,男性118例,女性70例,年龄7~86岁,平均年龄(41.98±15.06)岁。

1.2方法

1.2.1问卷调查

采用自行设计的住院患者分级护理内容认知调查表,共17项分3个等级,对63名住院医师知晓《常规》中分级护理制度的相关知识进行调查,问卷信度为0.79,效度为0.80。

1.2.2护理级别的评定方法

首先由1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护师和医师共同对以上11个临床科室当日、次日2d内按医嘱确定为一、二、三级护理的患者(包括新入、手术及病情变化改变护理等级的患者)进行逐个登记(医嘱护理等级);其次,根据《常规》中的护理分级依据,评估实际需要的护理级别(标准护理等级);再根据Barthel指数分级法[2],进行3等级10大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按Barthel指数进行记分。

1.3评定标准

根据《常规》中分级护理制度及Barthel指数分级法判定护理等级。一级:重症、大手术后需严格卧床休息,或有意识障碍的患者,生活上依赖较明显或完全依赖需一级护理或Barthel指数记分≤40分者;二级:病情较重或重病恢复期,有功能障碍,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患者,生活上稍依赖,需二级护理或Barthel指数记分41~60分者;三级:病情较轻或康复期的患者,在医护人员指导下自理生活或Barthel指数记分>60分者。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0.0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处理,采用多独立样本的K-W检验。

2结果

2.1医师对分级护理内容认知情况(见表1)

被调查的63名住院医师在校期间接受护理等级教育者仅有20人,占31.75%。

对188例住院患者分别按3种护理级别方法判定等级后,进行各组间两两比较,结果显示:医嘱护理分级与标准护理分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2=56.484,P<0.01;标准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2=0.525,P>0.05;医嘱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2=83.859,P<0.01。

3讨论

3.1分级护理制度是进行护理活动的重要依据

分级护理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是确定临床护理人员编制、合理安排护士人力资源的重要依据[3]。《常规》中的分级护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各护理级别的病情依据与临床护理要求,它能反映护理工作量的多少、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及其护理要求。随着社会的变迁与进步,人们对享受高品质和保护其个人权益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医疗机构来讲,医疗服务质量的高低制约着医院的发展和竞争力,而护理工作的独特性使得护理服务质量的满意率在医院整体服务满意率中占据很大的比重[4]。因此,落实分级护理制度是规范指导临床护理工作和提高护理服务满意率的有力保证。

3.2提高医师对分级护理等级判断的准确性,是落实分级护理质量的有力保证

以医嘱形式下达的分级护理,护士根据护理等级为患者提供不同的护理服务内容,但当护理级别与该患者病情有所差异时,护士也只能机械地去执行医嘱。调查资料显示:住院医师在校期间仅有31.75%接受过分级护理的相关知识,其余68.25%在后期工作实践中逐渐了解,提示住院医师在校期间并未全面系统地学习其内容;对分级护理依据即病情依据完全了解者为20.63%,部分了解者为79.37%;对各护理等级的具体要求了解者为12.70%,部分了解者为86.51%。《常规》中规定一级护理的患者应绝对卧床,生活上完全依赖护理即完全由护士护理,但医嘱护理分级中完全依赖护理者只有3.17%,部分依赖护理者为76.19%,不依赖护理即让一级护理患者自理生活者为20.63%。在188例患者中,被医嘱护理分级确定为三级护理者为0,被标准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确定为三级护理者分别占25.53%和26.60%;医嘱护理级别与标准护理级别和Barthel指数分级法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说明医师对各护理级别的实施及要求掌握不确切,从疾病诊断及医疗的角度出发,医嘱护理级别的不确定性,不但造成护士人力资源的浪费,还会出现护理收费的不合理,影响护士规范化的护理行为和分级护理质量落实[5],医师多用惯性思维提出护理级别,与以患者为中心、以满足患者的需求为目标的现代护理模式不相适应。因此,医师应加强对分级护理内容的学习,提高对分级护理等级判断的准确性。

3.3补充完善标准护理分级内容,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临床护理工作处于从属地位,护理人员在某些可以作出专业独立行为的情况下,放弃自己的专业权利,未能意识到自我的能力和专业上的自[6]。调查显示:以病情为依据的标准护理分级,虽能体现患者实际需要,反映护理工作量,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服务,但不能有侧重地解决患者日常生活自理缺陷项目,缺乏个体针对性,浪费人力、时间等护理资源,应补充并完善其内容。Barthel指数分级法是美国康复医疗机构常用的评估方法,评定简单,可信度及灵敏度高,主要用于监测治疗前后患者独立生活功能的变化,体现需要的护理程度,但未包括医嘱所含有的大量治疗工作[2]。本组资料中,标准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记分法无显著性差异(P>0.05),说明以上两组级别护理评估方法均能反映患者对护理的依赖程度。分级护理等级存在的差异性,由评估者对分级护理内容认知程度不同所致,两者判断方法应互为补充和完善,以充分体现患者的护理需求。因此,在患者入院时、手术前后或病情变化时,用Barthel指数记分法对其生活自理缺陷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对护理服务的依赖程度,突出个体差异与针对性,量化护理服务内容,不断反馈信息,及时更新护理侧重点,用最小的劳动强度、最少的服务时间达到最有效的护理,体现护理学科的独立性,规范护理服务行为,提高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

参考文献:

[1]仲剑平.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M].第4版,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8.276.

[2]黄津芳,刘玉莹.护理健康教育学[

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0.35.

[3]梅祖懿,林菊英.医院护理管理[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25~29.

篇(8)

患者的知情权与隐私权是医患关系中的两项重要的基本权利。不过,在医疗过程中,患者知情权与隐私权的行使却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困难和冲突。事实上,权利与权利的冲突不仅是司法实践中法官们所遇到的难题,同时,它也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一、知情权概述

(一)知情权是什么

知情权(righttoknow)又称为了解权或知悉权。就广义而言,是指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的自由,是从官方或非官方获知有关情况的权利;就狭义而言则仅指知悉官方有关情况的权利。知情权的法律根据是宪法,也就是说,知情权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首先在宪法中明确规定这一权利的则是1949年实施的联邦德国基本法,该法第5条中规定,人人享有以语言、文字和图画自由发表、传播其言论的权利并无阻碍地依通常途径了解信息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患者的知情权主要包括真实病情了解权、治疗措施和治疗方案知悉权、医疗风险知情权、医疗费用知晓权等,确立和保护患者的知情权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医疗关系中的体现,是患者“有效承诺”的前提,有利于患者主体地位的确立,也有利于规范医患双方的关系。

(二)患者享有哪些知情权

那么,患者享有哪些知情权?笔者归纳出以下几点:1,基本信息了解权;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情况;2,医疗风险知情权;患者有权知道医师拟定给自己实施的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疗效、危险性、可能发生的其它情况;3,治疗措施和治疗方案的知悉权和选择权;患者有权同意或者拒绝进行医师拟定的检查、治疗方案,在有多种治疗器械或多个治疗方案时,有选择权。4,其他权利:医疗费用知晓权;患者有权知道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看病时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相关程序。我国现行的《医疗事故条例》中明文规定了“病人有知情权”,病人有权要求充分了解病情与一切医疗措施。遗憾的是目前大多数医生尚不理解,未予重视。这也是现时医疗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医师在知情权保护中的义务

关于患者的知情权,《执业医师法》第22条明确规定: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由此可知,患者由对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措施享有知情权,相应的链接上了医师对患者的告知义务。即医师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向患者进行告知的义务;有经患者同意后才可进行相关检查、治疗的义务;有解答患者对告知相关问题的义务;有告知避免患者产生不利影响的义务;在不宜或者无法向患者告知的情况下,有向患者近亲属或其它法律规定的关系人进行告知的义务。

但是,医师在对患者履行告知义务的时候,也要适度,要注意避免不利后果。《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10条中明确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同时,根据法律规定,为避免因手术签字而给患者造成不良影响,上述规范还规定,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在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临时变更手术内容或方式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仍应征得患者本人的同意,在患者无法行使该项权利时,应及时征得患者家属的同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在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执业医师法也有此规定。这包含两层含义:首先,医院必须确保患者的知情权;其次,医院确保患者知情权应当注意方式,避免不利后果发生。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医护人员可选择适当的时机或方式,以避免对患者的疾病治疗和康复产生不良的影响,或向其近亲属介绍病情,视为对患者知情权保护的延伸。

二、医疗纠纷概述

(一)对医疗纠纷的法律界定

医疗纠纷是医疗机构因医疗过失致患者损害这一领域的民事赔偿诉讼。根据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医疗纠纷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因为医疗事故侵权行为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另一类是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虽然这两类案件都与医疗行为有关,但发生的原因不同,前者致害的原因是以发生医疗事故为前提,后者致害的原因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行为过失。

(二)目前医疗纠纷的原因

1、医务人员方面的原因

1.1医务人员法制观念薄弱,缺乏服务意识,在具体工作中表现为严重的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情况造成病员不良后果,虽然只占医疗纠纷中较小部分,但对整个医疗卫生行业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

1.2医务人员专业不精、操作不当,出现漏诊、误诊、误治,在医疗纠纷中占有较大比例。

1.3医院管理不善,如:病房地面太滑引起患者跌倒、滑倒,对烦躁患者管理不善而导致坠床,等等。

1.4医疗单位服务态度差:医务人员解释病情缺乏耐心,和患者沟通交流不够,引起患者的误会和不满。

1.5还有一些不具备大型、复杂、疑难手术条件的医院在不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当业务素质的医务人员的条件下,盲目开展业务引起的医疗纠纷,等等。

2、病员及其家属方面的原因

2.1病人及其家属缺乏医学知识

2.2病员及其家属在治疗前存在不切实际的、过高的期望,忽视了医学本身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当出现与自己预期结果不同的结果时,就认为医务人员有过失,从而引起纠纷。

2.3也有极少数病人及家属是由于为了满足某种私欲无理取闹,故意挑起纠纷的情况。

(三)医疗纠纷的司法处理

1、医疗纠纷的司法处理机制——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一原则的例外。200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规定》)9月份正式实施,其中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回顾《规定》实施以前,由于医疗过程技术性强,信息不对称,患者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在医疗纠纷案件中胜诉者很少,于是医患冲突在近年愈演愈烈。《规定》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患者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权利得到了法律的切实保护。

2、对医疗纠纷的司法处理机制的意见

不过,也有人认为举证责任倒置会增加医疗机构的责任,导致医生趋利避害,影响了医务人员对医学新知探索的积极性。这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容易存在,医生们由于对责任的畏惧,防止异常情况的出现,于是对患者的各种身体检查蜂拥而至。加之医生不轻易确诊,凡事都打太极,这个说“可能”,那个说“大概”,使患者在面对高额的结账单后对自己的病情仍然是一头雾水,其利益并没有受到真正的维护。这样,最终的受害者还是病患者。总而言之,给予医生多大的“自由裁量权”越来越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不仅需要提高医务人员自身的医疗道德,还要使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同时医务人员还要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而现实生活中医疗纠纷的矛盾有着复杂的原因,某些医学上的未知难题,就是医生也很难说清楚。单靠法律是不能全部解决的,它既有社会的原因,又有科学技术的原因,使得审判人员在审理此类医疗案件时遇到很多困难。为改进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公平解决医疗纠纷,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2种提升审判人员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司法认知能力上进行改进:

(1)统一医疗案件的审理法官,即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统一由具备医学专家资格的审判员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若统一医疗案件中的审理法官难以实施,则可以统一医疗案件中的人民陪审员,即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统一由具备医学专家资格的人民陪审员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三、患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患者知情权屡屡被侵犯,因患者知情权得不到保障而引起的医疗纠纷日益增多。这一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那么,患者的知情权究竟应该由谁来保障呢?

(一)为何患者的知情权会被侵犯?

患者的知情权被侵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由于缺乏足够的医学知识,患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做哪些检查以及用什么药,都由医生决定,而患者多半是无条件服从的。与此同时,人们有病都喜欢往大医院挤,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而这些大医院的医生们一天接诊患者至少几十名,根本没时间给患者详细解释病情、治疗应该注意的事项等问题。来看病的患者往往是排了大半天的队,最后却被医生三言两语给打发了,致使不少患者糊里糊涂地看病,糊里糊涂地交钱。第二,患者的知情权被剥夺,专家认为还有更深层次的其他因素。首先在心理上,医生有着下意识的“隐瞒”基础——由于双方在信息上存在着强烈的不对称关系,使医生的隐瞒变得轻而易举。同时,在目前医疗管理的有关法规中,对这种隐瞒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处罚。除非是治疗方案失败、病人疾病没有得到有效治疗而引起医疗纠纷,病人即使是花费极大代价换来病愈,也会因为病情的缓解而缺少追究的意识,无形中给这种“隐瞒”提供了很好的保护。其次,从心理学角度而言,一个人在患病的状态下,其主观判断力会相应地下降,心理和精神上的压力也会加重,既有强烈的恐惧,也会对医生有着强烈的依赖性。在这种心理优势下,医生们的“隐瞒”行为便变得太容易实现了。有的医生把患者当作门外汉,认为即使告诉他们也不能理解,“说了等于白说。”有时甚至连治疗方案都没有告诉患者或家属。广州某三甲医院有一案例:患者是在手术的前一天,才从主刀医生递给他的“手术同意书”中得知实施该手术的风险。至于治疗的细节,包括检查、治疗、药品等项目,患者根本无从知晓每个项目的来龙去脉和具体缘由。至于需要多少治疗费用,需要治疗多长时间,患者更是“一问三不知”。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医生与患者缺乏有效的沟通,患者治疗时总觉得自己很被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茫然无头绪,只能任由医生“摆布”。还有一些医生则出于对病人的反复询问和举棋不定感到不耐烦;此外,也有医生提出“让病人知道得太多,也许会因其不接受而错失治疗时机”。患者的知情权就在这种有意或无意的情况下被剥夺了。

(二)完善对患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的几点建议或改革的方向

1、应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规范;

如果知情权仅仅限于对宪法的解释或者是一般性、原则性的规定,而没有上升为具体化的制度,那么它仍然是一种抽象性的权利,在了解权、选择权、请求权等方面的作用亦无从实现。要真正使其得到保障就必须使其具体化,制定医疗公开的制度,确立公开化的原则,明确知情权的对象,公民行使知情权的程序以及对知情权的限制等。

医方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医疗人员对患者的病案记录是客观反映整个诊疗过程的原始资料,其书写应当慎重准确。而部分案件在质证中所反映出的病案书写不规范以及涂改、补记、漏记等现象较多,这些病案资料在诊疗过程中又实行由医院方单方保管,患者一旦发现涂改等现象,就会认为有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之嫌,就会对医院辩称的理由产生怀疑。在医疗器材方面,钢钉断裂等问题多年持续发生,是质量不好、安装不当还是患者未按医嘱休息?这是争论已久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一些钢钉断在患者骨内,甚至是椎体内,确实给患者带来了较大的痛苦和担忧,医院应加强对钢钉质量的把关和解决技术上一些问题。无论是患者知情权的落实还是同意权的履行,我国医方都做得不够,医方没有下功夫去琢磨。目前,“同意权的实施是患者的权利还是患者家属的权利”?

篇(9)

军队医院住院患者的分级护理等级,是由医师根据《中国人民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1](以下简称《常规》)中的分级护理制度,结合患者的具体病情,以医嘱形式下达,护理等级设特级、一、二、三级护理并分别设统一标记,由护士根据护理等级所对应的临床护理要求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为了解军队医院患者的各项护理服务要求与患者的护理等级、护士所付出的劳动强度、时间以及护理服务的效果是否一致,分级护理与“以人为本”护理服务是否相适应,我们对某军队医院住院医师对分级护理制度相关内容的认知程度进行了调查,对3个护理等级的患者进行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并进行量化分析,旨在为临床护理服务提供较为准确、客观的护理等级评定方法,以满足患者的需求为目标,提供全面、系统的临床护理服务。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选取某军队三级甲等医院11个病区,包括创伤骨科中心、内分泌儿科、消化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五官科、妇产科、心胸普通外科、干部科、心血管呼吸内科、肿瘤科、泌尿外科,发放调查表71份,收回有效问卷63份,其中男性46名,女性17名,年龄24~59岁,平均年龄(38.03±9.99)岁。文化程度:大专1名,本科51名,硕士11名。职称:医师19人,主治医师25人,副主任及主任医师19人。工作年限1~35年,平均(16.62±11.28)年。同时选取以上11个病区的住院患者(≤6岁的患者、ICU及特级护理的患者除外)共188例,男性118例,女性70例,年龄7~86岁,平均年龄(41.98±15.06)岁。

1.2方法

1.2.1问卷调查

采用自行设计的住院患者分级护理内容认知调查表,共17项分3个等级,对63名住院医师知晓《常规》中分级护理制度的相关知识进行调查,问卷信度为0.79,效度为0.80。

1.2.2护理级别的评定方法

首先由1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护师和医师共同对以上11个临床科室当日、次日2d内按医嘱确定为一、二、三级护理的患者(包括新入、手术及病情变化改变护理等级的患者)进行逐个登记(医嘱护理等级);其次,根据《常规》中的护理分级依据,评估实际需要的护理级别(标准护理等级);再根据Barthel指数分级法[2],进行3等级10大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按Barthel指数进行记分。

1.3评定标准

根据《常规》中分级护理制度及Barthel指数分级法判定护理等级。一级:重症、大手术后需严格卧床休息,或有意识障碍的患者,生活上依赖较明显或完全依赖需一级护理或Barthel指数记分≤40分者;二级:病情较重或重病恢复期,有功能障碍,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患者,生活上稍依赖,需二级护理或Barthel指数记分41~60分者;三级:病情较轻或康复期的患者,在医护人员指导下自理生活或Barthel指数记分>60分者。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0.0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处理,采用多独立样本的K-W检验。

2结果

2.1医师对分级护理内容认知情况(见表1)

被调查的63名住院医师在校期间接受护理等级教育者仅有20人,占31.75%。

2.2护理级别评估情况(见表2)

对188例住院患者分别按3种护理级别方法判定等级后,进行各组间两两比较,结果显示:医嘱护理分级与标准护理分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2=56.484,P<0.01;标准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2=0.525,P>0.05;医嘱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2=83.859,P<0.01。

3讨论

3.1分级护理制度是进行护理活动的重要依据

分级护理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是确定临床护理人员编制、合理安排护士人力资源的重要依据[3]。《常规》中的分级护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各护理级别的病情依据与临床护理要求,它能反映护理工作量的多少、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及其护理要求。随着社会的变迁与进步,人们对享受高品质和保护其个人权益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医疗机构来讲,医疗服务质量的高低制约着医院的发展和竞争力,而护理工作的独特性使得护理服务质量的满意率在医院整体服务满意率中占据很大的比重[4]。因此,落实分级护理制度是规范指导临床护理工作和提高护理服务满意率的有力保证。

3.2提高医师对分级护理等级判断的准确性,是落实分级护理质量的有力保证

以医嘱形式下达的分级护理,护士根据护理等级为患者提供不同的护理服务内容,但当护理级别与该患者病情有所差异时,护士也只能机械地去执行医嘱。调查资料显示:住院医师在校期间仅有31.75%接受过分级护理的相关知识,其余68.25%在后期工作实践中逐渐了解,提示住院医师在校期间并未全面系统地学习其内容;对分级护理依据即病情依据完全了解者为20.63%,部分了解者为79.37%;对各护理等级的具体要求了解者为12.70%,部分了解者为86.51%。《常规》中规定一级护理的患者应绝对卧床,生活上完全依赖护理即完全由护士护理,但医嘱护理分级中完全依赖护理者只有3.17%,部分依赖护理者为76.19%,不依赖护理即让一级护理患者自理生活者为20.63%。在188例患者中,被医嘱护理分级确定为三级护理者为0,被标准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确定为三级护理者分别占25.53%和26.60%;医嘱护理级别与标准护理级别和Barthel指数分级法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说明医师对各护理级别的实施及要求掌握不确切,从疾病诊断及医疗的角度出发,医嘱护理级别的不确定性,不但造成护士人力资源的浪费,还会出现护理收费的不合理,影响护士规范化的护理行为和分级护理质量落实[5],医师多用惯性思维提出护理级别,与以患者为中心、以满足患者的需求为目标的现代护理模式不相适应。因此,医师应加强对分级护理内容的学习,提高对分级护理等级判断的准确性。

3.3补充完善标准护理分级内容,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临床护理工作处于从属地位,护理人员在某些可以作出专业独立行为的情况下,放弃自己的专业权利,未能意识到自我的能力和专业上的自[6]。调查显示:以病情为依据的标准护理分级,虽能体现患者实际需要,反映护理工作量,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服务,但不能有侧重地解决患者日常生活自理缺陷项目,缺乏个体针对性,浪费人力、时间等护理资源,应补充并完善其内容。Barthel指数分级法是美国康复医疗机构常用的评估方法,评定简单,可信度及灵敏度高,主要用于监测治疗前后患者独立生活功能的变化,体现需要的护理程度,但未包括医嘱所含有的大量治疗工作[2]。本组资料中,标准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记分法无显著性差异(P>0.05),说明以上两组级别护理评估方法均能反映患者对护理的依赖程度。分级护理等级存在的差异性,由评估者对分级护理内容认知程度不同所致,两者判断方法应互为补充和完善,以充分体现患者的护理需求。因此,在患者入院时、手术前后或病情变化时,用Barthel指数记分法对其生活自理缺陷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对护理服务的依赖程度,突出个体差异与针对性,量化护理服务内容,不断反馈信息,及时更新护理侧重点,用最小的劳动强度、最少的服务时间达到最有效的护理,体现护理学科的独立性,规范护理服务行为,提高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

参考文献:

[1]仲剑平.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M].第4版,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8.276.

[2]黄津芳,刘玉莹.护理健康教育学[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0.35.

[3]梅祖懿,林菊英.医院护理管理[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25~29.

篇(10)

随着科技与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之社会的进步、经济的繁荣、医学技术的发展,骨科医学也在不断拓展,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涌现。护理对象的转变,使得患者对护理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骨科护理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适应现代护理模式的转变,适应社会和患者的要求,护理工作者需要不断学习,拓宽知识,想出对策,以更好地促进骨科护理的发展。

1骨科护理的新发展

1.1疾病谱与病种的改变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交通事故、建筑事故受伤的患者成了现代骨科主要的护理对象,他们往往表现为多发骨折、粉碎性骨折,甚至合并心、肺等重要脏器的损伤,此类患者以青壮年为多;单纯的四肢骨折、脱位等则以老年人为多。

1.2老年骨科护理需求增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的老龄化,老年患者的比例日益增加,占骨科患者数的30%~35%,老年颈椎病、腰椎退行性疾病、关节炎患者增多。以往老年四肢骨折的保守牵引治疗也逐渐被手术内固定、关节置换所代替。年龄从50~60岁扩大至80~90岁。同时高龄与手术后非手术并发症有明显相关性,老年患者往往伴有其他疾病而使得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增高[1],这也为护理工作提出了新的难题。

1.3诊疗手段的发展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骨科医生所能应用的诊疗手段在不断更新。新技术、新项目日新月异,特别是社会老龄化,老年患者的增加,由于高龄患者不能耐受长期卧床,骨折单纯手法复位、石膏固定患者明显减少,外科手术干预成了老年骨科患者主要的治疗手段。骨折固定从内固定、外固定发展到髓内钉。脊柱手术从腰椎到胸椎、颈椎。断肢再植从单侧肢体到多侧肢体,甚至多个节段的再植。严重开放性骨折,肌肉血管的毁损面临截肢的肢体,经过清创骨折固定、血管神经修复,皮瓣移植的保肢手术。关节置换拟股骨头到全髋、全膝,从单侧置换到双侧置换等。都为护理工作提出了新的问题,书本的知识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1.4护理对象的需求在发展社会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伴随着患者的需求也越来越高。骨折患者要求尽早离床活动,截瘫患者要求再次手术、恢复肌力、重返社会,关节重建患者要求术后功能恢复良好,骨肿瘤患者要求保肢性治疗提高生活质量等。他们需要最好的医生、最好的手术、最优质的护理。

1.5护理对象康复地点及模式的发展骨科患者需要从医院康复到社区康复及家庭康复。骨折患者因长期卧床、恢复缓慢、易出现并发症等特点,再加之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医疗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大部分患者需要在医院治疗康复的基础上,逐渐扩展护理的范畴,提供专门化的护理服务[2],进一步发展到社区康复及家庭康复。在国际范围内,均有一种新的趋向,即重视在家里给骨科患者(包括术后患者)良好的护理和康复训练。因为大多数骨科患者的康复过程是长期的,无法长期住院完成。K.S.Lin等观察了一批髋、膝关节置换术后住院康复患者和家庭康复患者的功能结果,发现两者相同。类似的研究提示:只要加以指导和监测,家庭康复和社区康复对骨科康复来说也是有益和有效的[3],且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超级秘书网

2针对骨科护理的现状应采取的措施

(1)常见病的变化要求骨科护理人员不仅要具备熟练的操作能力、敏捷的思维、果断的处事能力,分秒必争的急救意识为抢救生命赢得时间。同时要拓展知识面,不仅掌握骨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还要掌握脑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等多学科的知识,更好地为患者服务。(2)针对老年患者知识层次低,反应迟钝,接受能力差,病情复杂多变。护理工作应勤、细。巡视病房要勤,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要勤,向患者及家属交代注意事项及健康宣教要勤。提高患者的自我护理能力及家属的看护能力。观察病情要细,不仅要观察手术的局部情况,更要观察全身情况。交接班要细,做到床头交接班,当面讲清、看清,避免意外发生。(3)由于诊疗手段的不断发展,书本上的知识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由于个体的差异性,同一种疾病症状也不可能完全相同。故护理人员在完成日常工作的情况下,应多与医生沟通,参加医生查房及术前讨论,使护理工作有的放矢。同时要加强护士的在职继续教育。而且要根据职称、工作年限,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培训。随着国内外护理事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及人们对健康需要的变化,使得人们对护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满足人们对护理工作越来越高的要求,骨科护理需要专门化、细分化,骨科需要开展社区和家庭护理,骨科康复护理需要专门的人才——专科护士。骨科护理的发展需要护理人员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多种类的、个性化的服务,这就需要培养一批护理专家。国外大量研究证实,临床护理专家的出现对提高专科护理水平,促进护理学科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骨科护理的发展与骨科临床护理专家的培养是相辅相成的[4]。中华护理学会理事长黄人健老师指出,“要抓好护理人员的在职教育,不断扩大知识面,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5],使我们的护理队伍形成一个“T”字形的人才队伍。(4)随着患者的要求越来越高,护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及业务能力。加强沟通,正确处理好护患关系,缩短护患距离,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5)从医院康复到社区康复到家庭康复的转变,要求护理人员不仅在住院期间指导患者康复的锻炼,还要教会家属如何督促协助患者持之以恒的锻炼,增强预防为主的意识。骨科康复护理需要专门的人才,专门从事骨科患者的康复工作。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工业化的发展和现代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骨关节疾病已日益构成对人类健康的威胁,甚至导致残疾。1998年WHO在瑞典隆德召开会议,决定将2000~2010年定为“骨关节十年”,在全世界范围内开展一项针对骨与关节疾病的运动[2]。“骨关节十年”给骨科康复护理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也给骨科护理人员提出了新的平台,要培养专科康复护理的人才。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新业务、新技术不断的开发应用。护理专业内部的分化程度也在增加。专科性逐渐加强,对护理人员专业化素质的要求也在提高。因此,我们骨科护士在忙于临床护理的基础上,要不断增加科学知识储备、不断更新知识,拓宽视野,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不断进取,才能适应专业技术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童小峰.骨科护理的新趋势及对策.河北医药,2003,25(1):62-63.

2许红潞,张瑞芳,陈晓玲,等.从“骨关节十年”谈专科护士发展的必要性.护理管理杂志,2003,3(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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