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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前,证券市场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体改委、国家工商局等其他政府机构及上海、深圳两地地方政府参与管理的形式。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以后,证券监管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作为证券委的执行机构,承担起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任务。国务院撤销了证券委,同年确认中国证监会为证券监管的主管机关。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如《公司法》、《国库券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等一系列证券法律法规均已颁布执行。作为根本大法的《证券法》的出台,进一步确立了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规范的框架。以沪深交易所设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短短十几年走过了国外证券市场上百年的自然演进的发展过程,应当说政府的积极推进功不可没,然而毋庸讳言,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在快速成长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管制度缺乏长远规划。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政府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不经意忽略了对市场发展急待解决的根本的监管制度建设。为了尽快解决一些短期凸#显的问题,往往采取急救办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调控市场,虽然暂时缓和了事态,但是很可能为日后的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隐患。监管存在滞后性和弱效性。尽管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近年来加大了对欺诈与操纵的打击力度,但行政监管往往是事后监管,监管存在显著的滞后性和弱效性。
滞后性。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如“中科创业”、“亿安科技”操纵股价行为在发生数年以后才被发现,而“琼民源”事件的查处过程竟长达两年。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不菲,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弱效性。对违规行为处罚显得过轻。如民源海南公司动用银行贷款和透支操纵“琼民源”股价非法获利))万元,查处后除了没收非法所得以外,仅处以警告和罚款了事。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小股东往往受害最深。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违规公司的高管人员处罚过轻,弱化了监管效果。"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决定了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市场的唯一监管机构,一方面提高了证券监管决策实施的权威性,但另一方面却可能有损决策的科学性。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作为政府代表,除了承担监管职责以外,还担负着培育和完善证券市场的职能,而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问题———金融体系的创新与改革———是一项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不同领域的金融法规政策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和制约性。比如,证监会的某项措施可能符合单一证券监管目标的最优化,但由于与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处于分割状态,其监管决策未必能达到国家整体金融及经济发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在所难免。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海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投资者诉讼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集团诉讼等方式,对作出虚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讼,并且比较容易获得相应的赔偿。投资者赔偿机制。国外的证券市场通常设有赔偿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者入市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构建防范系统风险的缓冲机制,由市场风险引起的损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赔偿。目前,我国的投资者教育机制刚刚起步,投资者诉讼机制和赔偿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
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可以预见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监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高效率的证券监管是保障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以下从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上市公司监管、独立董事制度、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和建议:对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建设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确立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证券监管机构法律地位的条款和细则;加强立法建设,增强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和配套性,提高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增强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法制内容的实效性;-’建立健全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制,杜绝有法不依的现象,加大执法力度;适应证券网络化和市场开放的发展趋势,尽快制订适宜的相关监管规章制度。!从规范和发展两方面抓好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在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同时,努力为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监管激励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加强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派出机构监管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制度建设,切实搞好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独立董事制度。首先,确立独立董事应有的社会地位,提高独立董事参与上市公司最大决策的程度,培育并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其次,明确区分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不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最后,加强关于独立董事的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监督,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建立一个主体多元化,结构多层次,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高效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逐步改变目前仅由证监会单方面垄断监管规则制订的局面,缩小行政监管直接作用于市场的范围。让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监管主体来填补行政监管收缩后留下的空白,强化自律监管对行政监管的制衡,多方面约束并尽可能减少政府机构执法中腐败现象的发生。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对监管者的监督在我国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因此要努力推动监管的法制化和市场化,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包括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保障公众及媒体的监督权力,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摘要:证券市场是信用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个风险高度集中的市场,具有风险来源广、传导性强和社会危害巨大等特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与飞速发展的现实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本文从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论依据出发,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自律监管;行政监管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及其重要的推动作用。证券市场特有的筹集资金、资产重组、公司价值发现及风险提示等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经济健康、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由于证券市场运作机制复杂、资本虚拟性等原因,产生风险的可能性极大。实践表明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可以提高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使证券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参考文献:
曹凤岐等,证券投资学(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缺乏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在当前,一些施工企业存在着忽视国家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现象,在土建项目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施工安全及技术交底存在着不重视及走过场的现象,同时施工现场存在着不符合施工规划,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不到位等现象,存在的安全隐患比较大。例如在搭设施工专用脚手架的过程中,并未按照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执行,施工人员凭借经验搭建脚手架,导致搭设效果缺乏规范性甚至存在着严重的错误,同时铺设的脚手板质量存在问题、牢固性较差、缺少排水技术处理等违规现象,这都是导致土建项目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3.土建施工现场缺少相关部门监管。由于建筑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需要投入的劳动力人口较多,劳动人口的专业素质较低,或多或少都会存在着一定的违规操作现象。施工人员不依照施工安全规定和章程随意操作,建筑材料及使用工具的存放无规律,相互之间缺少协同工作的意识及纪律性。因此相关部门想要实现对每个人的监管和控制存在相当大的难度的,主要的解决办法还是需要施工现场管理者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对工人的培训工作,从根源上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来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
二、对土建施工现场采取科学化管理包含的内容
1.创建完整的管理机构。想要对土建施工现场进行科学化的管理操作,必须依照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标准来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组织机构。通过制定一系列严格的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可行的施工方案,同时指定合适的负责人来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分工,通过科学化的协同配合,最大限度的满足一切施工现场的基本要求,发挥管理机构的领导作用。
2.指定科学化的施工规划。施工现场的规划方案在整个施工现场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好的施工规划方案可以将人力、物力等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和使用,可以达到发挥最大效果的目的。因此,在进行项目的施工前,应该由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责任单位以及监管部门等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而制定合适的规划方案,经过严格的理论验证后在实际的施工中对其应严格遵循。
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力度。由于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太多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其具备一定的特殊性,这些都严重的影响着施工及现场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这也是建筑行业被称为危险性最高的几个行业之一。因此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忽视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不仅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威胁,还严重的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性。所以,除了要严格的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之外,还要制定一套符合本行业具备科学性和可行性的管理方法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同时相关的执法部门应该承担自己的工作职责,严厉打击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加大处罚力度以起到震慑的作用,从而保证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土建项目施工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土建工程涵盖多方面的专业,相关的管理人员应该对施工的流程及设计规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管理层到基层施工小组将安全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加大考核力度。相关的管理部门应定期下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对施工情况进行严格的排查,将事故隐患早日消除,使施工人员以及设备的运行安全得到保障。
5.土建施工现场对建筑材料的正确管理。对土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内容之一是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进场数量。根据施工图纸将建筑材料存放固定的地点。在运送材料之间应检验其是否合格,否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采用合适的存放方式,避免出现建筑材料结块或者锈蚀问题的发生。现场进入的材料应进行严格的统计和登记入库工作,必须凭借出库单才可以领取建筑材料进行项目的施工,目的是防止建筑材料的丢失或者浪费。
1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现状分析
中国现行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最突出特点就是分业监管。中国金融体系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但在资本市场上就是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中央和地方各管—块,不同品种证券的市场管理者不同。甚至一种证券的—二级市场之间就有不同的管理者。主要表现是:证监会是中央主管机构,地级人民银行在市场监管上颇有影响,财政部、中央银行介入市场管理,地方政府在交易场所的管理上拥有很大的权利。
自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就伴随着始终。但我国资本市场仍然危机四起,从20世纪90年代的股市异常波动,到现在上市公司频频发生造假事件,这表明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不到位,市场运行效率不高,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法律框架不完善,分析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现状,将有助于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发展。
1.1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机构
我国现行的资本市场监管体制可以说是集中型监管体制,在分业集中监管的基础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实行适度的统一监管。
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证监会作为对证券业和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执行机构,监督检查所归口管理部门。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证券机构的审批,这意味着对于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权限在两个部门被分割开来。
在1992年以后,人民银行不再是证券市场的主管机关,但它仍然负责审批金融机构。这意味着证券机构在审批和经营管理上受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的双重领导。中国人民银行还负责管理债券交易、投资基金。
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以及归口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
在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制中,地方政府在本地区证券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上海、深圳市政府和证监会一起管理沪、深证券交易所。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公司上市、股票交易流程上都有可能影响其正常操作。
1.2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成效分析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成效的分析,即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所投入的成本与我国资本市场运行结果的分析,可以从我国资本市场效率与监管的角度来分析。市场监管能否有效纠正市场失灵,充分保证市场效率,关键在于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而完善的监管制度是资本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效率的保障。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特别是监管制度的缺陷导致市场失灵与监管失效的同时存在,成为转轨过程中资本市场监管的基本现状,对资本市场效率分析可以充分地说明这一点。
根据市场证券价格对信息反映的范围不同,把市场划分为弱型效率市场、半强型效率市场、强型效率市场。经济学界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成效分析主要按照上述理论进行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一般研究主要是对弱型效率市场、半强型效率市场进行研究。以往对我国资本市场弱型有效市场的实证检验有,俞乔(1994)对上海、深圳股票市场股价变动的随机假设进行检验。他利用上海、深圳的交易所自成立到1994年4月底的各自综合股价指数的观察值,通过对误差项序列相关检验、游程检验和非参量性检验,排除了上海和深圳股价变动是“随机游走”的可能性,得出了上海、深圳两地股市非有效性结论[1]。
半强型有效市场检验的有:杨朝军等(1997)选取上海股市1993—1995年间100家上市公司的送配方案公告为样本,对各家公司股价在公告前后的变化进行详细地分析,以检验市场对送配信息的反应。结果表明,上海股市已经能够较快地反映送配信息,说明中国股市一定程度上已能迅速反映某些公开信息,但并不能就此判定上海股市已达到半强式效率市场,而笔者在对2005—2006年度股票指数进行实证分析也得出我国股市尚未达到半强式效率市场的结论。
2我国现行资本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资本市场监管体制建设不完善,证监会效能不足
在中国资本市场管理体系中,除了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以外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的人员编制不足和缺少足够权威,导致削弱实际监管效果。很显然,在证监会和地方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着重复监管的现象,而监管职责在证监会和人行之间的分割,又导致某些监管领域落入夹缝之中。而对于市场的某些部分,尤其是针对证券商和机构投资者,事实上缺少监管。
2.1.1证券监管机构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不足
证监会在名义上是主管机关,但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只是附属机构,只能起协调作用,监督的权利和效力无法充分发挥。
现阶段市场已形成了以股票、债券为主的企业债券、基金、可转化债券同时发展的直接融资工具体系。而从目前的监管机构分工来看,中国证监会主要监管股票、基金、可转化债券;财政部主管国债的发行、兑付;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企业债券的发行。证券主管部门存在着多头化,易产生整体监管方面的矛盾和摩擦,不利于提高整体监管效率和证券各品种之间的协调配套发展。
2.1.2证监会地方办事机构行政能力的独立性受到制约
本地政府在本地区证券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证监会派出机构,与地方政府有很深渊源,受地方政府干预的可能性很大。证券市场运行中屡屡发生重大事件,暴露出了我国证券监管系统上的漏洞和某些功能上的不足,中国证监会的权限常常受到比其行政上更高一级的地方首长的干预,其独立性受到很大制约。
2.1.3证监会权力制约不能有效辐射其全部管辖范围
证监会权威性的不足与监管权力分散性是相联系的,监管权力从横向看分布于证监会、银监会、财政部和国资委等机构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政策法规、管理措施及政策目标亦有冲突之处,居高不下的协调成本大大降低了监督管理的效率。从纵向看分布中央和地方之间,多家平行机构从不同侧面,各个地方从不同范围(地域)对资本市场进行监管,造成利益的冲突、责任的推卸、监管的盲点和监管力度的不平衡,影响了资本市场的统一性,造成某些领域事实上的无人监管。
2.2资本市场监管理论创新不够,市场管理者不能有效进行理论建设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理论研究主要还是局限在对资本市场现行问题的补救上。由于市场发展太快,政府监管部门忙于应付大量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没有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中坚作用,证券市场的基本建设在某种程度上被忽略了,对资本市场结构、运行问题缺乏理论研究,如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风险预警体系不健全、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为了解决一些短期内凸现的紧急问题,往往采取不顾长远的急救方法,虽暂时解决了问题,但是却为今后的监管工作带来了隐患,参考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看到几乎所有国家的证券监管机构都有一个明确的行动宗旨和一系列行动细则组成的纲领性监管框架,这种框架是其监管部门长期行动的准则。在缺乏长远规划的情况下,监管上被动地长期处于救火状态就是难免的。
2.3资本市场自律性监管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市场自律性监管机制功能
我国目前的自律组织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沪深两地交易所自律组织;二是证券业协会。两个层次在行业自律中都存在问题,首先是两地交易所存在明显的地方利益,其对市场交易的监管受到所在地政府的干预,因而难以真正贯彻公平、公正的指导原则。其次是中国证券业协会作为一家行业性质的民间协会不能发挥自律作用,这与目前证券市场多头管理格局有关。因此,证券市场发展至今,监管与自律仍然处于严重不平衡的状态。
2.4资本市场监管法制建设不健全,市场主体法律意识不强
国家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存在法律盲点,难以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并且退市标准不统一,尺度难把握。对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主体不够明确。由于现行法律对地方人大如何监督中央驻各地的管理部门没有明确规定,省人大及人大财经委难以对驻各证管办实施监督。实际上,《证券法》等于没有明确对证券监管部门进行监管,以及应该由谁来监管。
3启示及对策
通过对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现状及问题分析,如何有效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能、提高资本市场运行效率,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3.1构建资本市场监管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及时发现有关宏观经济指标的异常反映并及时进行调控,是可以防范或避免金融危机发生的。这里的关键是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灵敏的资本市场危机预警指标体系。
3.2强化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是稳定一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制度。强化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关键在于健全信息披露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资本市场会计审计制度落实,规范上市公司组织结构,以此来消除利润操纵行为的发生,加强对企业所募集资金使用和投向的监督。
3.3积极稳妥地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建设的成就举世曙目,大规模的居住建筑群建设迅速,这对于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品质的提高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的建筑行业是爆发式的增长,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有不合理的地方,例如:建设的施工现场管理所涉及的:安全、材料质量、施工进度、现场程序、人员构成、机械安全与效率等,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建筑投入使用的品质、安全、在质量。
1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意义
俗话说万里之路始于足下,每一栋建筑的形成是人员控制材料井然有序的逐步发展而来的,在其中每一项工作都对于建筑的品质忧虑起到一定的作用,现场的管理对于建筑来说是重中之重,如果没有好的秩序管理,那么优质的建筑就无从说起,当下我们从业者需要思考的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发展,科学管理体制是需要不断吸收经验不断改进中产生的。所以我们今天做以下分析。
2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分析
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其中主要包括:机械、人员、材料、质量、图纸契合度、安全、成本、环境保护等。2.1施工机械的管理。施工机械是建筑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安全、效率、成本控制等。建筑施工机械是企业的建设工具,也是一个企业体现良好形象的工具,在建筑机械的管理中,人员的操作、机械的性能、日常养护等工作要不断的规范流程,在建筑建设中要合理的使用,最大限度的提高效率,保证成本的有效控制,同时减少安全隐患。2.2建筑施工人员管理分析。建筑形成其实就是人员合理利用材料实现所设计的物体,人员的管理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良好的科学的人员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各方面工作,人员的素质是决定现场管理的效率化、合理化的基础,企业对于施工人员要不断培养其专业性,合理规划企业发展中人员的发展要跟上时代的发展,不断完善项目内部的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管理制度,在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提高材料采购等方面为企业的发展积蓄潜力。2.3建筑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分析。每项建筑所使用的材料费用大约占整体费用的百分之六十五左右,这样的占比决定了材料的管理工作地位,作为施工企业,我们对于工程的整体造价中占比较大的材料管理进行分析,从材料的采购、进场、储存、安装等工作中努力使其发挥最大化的效益,材料的采购要按照工程的实际用量计算得出,编制好周计划、月计划、施工整体材料使用计划,充分考虑资金的合理运转,确保材料的保管与安装合理化,避免材料因潮湿、质量、保管制度中造成浪费,建立信息化的材料采购中心,合理对比价格、性能、质量等,做到质优价廉、控制资金使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控制措施
3.1安全至上,预防为主。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中安全管理是重点工作,安全的落实与执行的优劣是直接体现施工企业的整体素质的门面,因此,在现场管理中,我们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以及安全施工规范量化到每位参与其中的人员,忽视安全是隐患也是危险,是现场管理工作中最大的错误,对于人员与企业的生命财产必须做到整体的安全防护,对重点部位要有防护措施以及降低危险程度的方案,我们要准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施工管理理念,这样才能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3.2强化组织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制度。强化组织管理是确保工程进展与质量的保证措施,建立良好的工作制度是保障工程在建设中一直处于可控制范围,并按质、按量、安全完成的前提。我们在不断深化施工技术的同时,也要保证管理工作上与技术科学的合并,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的保证企业的发展,每项工程的顺利开展,离不良好的集体凝聚力,没有良好的组织程序与工作制度,那么生产力变无从说起,所以我们要不断深化管理,有目的、有目标、有计划的开展工作,使团体的智慧得到最大化的释放。3.3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与良好的现场管理实施。施工现场管理是指导施工技术的形成,其主要是工程的性质、规模、工期要求和建设地区的自然经济条件不同而有针对性的制定的,一份良好的施工组织指导方案,是各部门合理利用资源,投入最低的成本满足合同要求的过程,因此,施工组织包括:技术、质量、施工、机械、材料、人员等相关,我们要不断优化设计或精密的组织实施。
4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下人们关注质量的热度不断提升中,建筑企业要保证自身发展与经济效益的提高,在不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的同时,我们需要不断深化管理工作制度,避免因人员、安全、效率、质量等因素影响整体的规划建设,不断从工作中找出更适合企业发展的道路,保障施工项目在建设中的控制能力,稳定控制减低事故的发生与短龄建筑的形成,为企业的发展规划好百年发展的长路,不断提高项目质量,就必须狠抓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因为这是基础于是技术能否体现的前提。
作者:李建明 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2、实行从岗位风险识别到活动风险识别的风险控制模式
为提高风险控制的实用性,要建立网上HSE风险数据库,从基础操作、专有设备、开停工、检维修、工程施工和事故处理等6个方面识别工艺风险和作业风险。在检维修方面重点是识别某一项作业可能发生的危害事件,并具体说明发生危害事件环节、部位以及发生危害事件的条件和成因,从而制定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为现场作业的风险控制提供更加简明、直观的技术支持。有了网上风险数据库,施工作业时,各类作业票涉及的危害因素都可以从数据库中直接导出,既方便,又可避免临时识别出现错误。同时要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所谓无知者无畏,许多事故的发生,都与当事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不足有着密切关系。通过真实的事故案例教育检测、检修人员规范作业,告知作业危害及进装置注意事项,并使用考试的方法来检验其掌握相关知识的程度,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淘汰。通过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认真负责的安全教育,能有效控制事故发生率。
3、加强现场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各项措施制定后,重点在于落实。企业应安排适量的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也可配备3~5名操作人员作为检测、检修现场专职安全监督员,对现场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监督企业本身和施工承包方双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甲乙双方参检员工对检测、检修工艺风险和施工作业风险掌握、熟悉情况,并对违反各项规程、制度及措施不落实等“三违”情况实行一票否决权。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人员每天对各基层单位专职安全监督员对现场监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上报的各类“三违”事件进行追究责任和处罚,严重者取消参检资格,对各施工承包方表现情况进行考评打分,记录考评结果,作为下一次选择施工承包方的依据。
4、检维修过程风险管理的两大注意事项
0引言
房屋建筑是人们休息、居住、生活的主要场所,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为房屋事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对施工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满足人们生活的需求,要求施工单位不断创新施工理念和施工方式,积极引进更加先进的施工技术、施工设备、施工工艺,从而建造出高质量、高品质的房屋建筑工程。利用工程监理,可有效保证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从而提升房屋建筑总体质量和安全等级。基于此,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现场质量管理的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
1工程概述
某房屋建筑工程,共16层,地下1层,为弱配电室,总建筑面积为4200㎡,整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对施工质量、安全等级、使用年限等有较高的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除采用了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之外,也加强了工程监理作用的发挥,有效保证了施工质量,值得同类工程大力借鉴和参考。
2当前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现场质量管理发展现状
虽然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强了工程监理在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的作用,但受到技术、管理水平有限的限制,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很多情况下,房屋建筑的质量管理大多由施工单位来负责,但他们并不会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来开展监理工作,甚至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细节性的错误,从而延误了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也不利于施工质量的提升【1】。在具体施工中,普遍存在不重视工程监理工作的问题,工程监理对自身的职责认识比较模糊,无法保证房屋建筑工程后期施工质量和安全性,无形中就增加了施工成本,使得大量资源被无故浪费。
3提升程监理现场质量管理水平的措施
3.1对施工原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对质量的要求比较高,而原材料质量是否达标,直接决定了总体施工质量,因此,现场工程监理师必须全面加强对原材料的控制。而且是要充分分析和考量房屋建筑的功能、基本内容、项目监理方案等内容。并积极参与到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方案编制、现场施工管理中来。在房屋建筑施工前期准备环节,工程监理要结合施工建设单位提供成本预算方案和台账目录,明确施工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尺寸等参数,为后期施工材料的检验提供数据支持和理论指导。此外,还要对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存放和使用进行全面管理,严禁随意堆放,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施工材料的质量对房屋建筑的总体质量和结构稳定性等方面有很大影响,因此,工程监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同时入手:第一,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拟定施工材料汇总表格,从而更加清楚直观的掌握各类施工材料的施工情况和储备情况。第二,进一步提升对原材料质量和性能的审查力度,包括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组成成分、性能等,如果发现原材料质量不达标,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返厂处理。从根本上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第三,工程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加强工程监理现场工作的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将监理规范和标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2】。第四,如果怀疑原材料质量存在问题,则要借助专业的检测仪器和设备进行全面系统检测,达到要求后才能使用。严禁使用质量不达标的原材料,从根本上保证房屋建筑施工质量。
3.2逐步完成工程放线测量作业水平
在具体施工之前,要派遣专业人员进行放线测量,保证放线测量的精度和准确,为后期施工提供数据支持和理论参考。否则不利于施工质量的提升,甚至会影响后期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大量工程实例表明,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放线测量数据是否真实、来源是否可靠,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重大影响。因此,在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对放线测量工作进行跟进,要求他们严格按照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进行,以保证测量数据的精确性【3】。
3.3严格履行房屋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为保证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工程监理方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循施工规范设计图纸中的各项标准规范。工程设计图纸是否完整、规范,直接决定了整个房屋建筑工程的总体质量,也体现了房屋建筑工程的专业水准及职业素养。因此,作为一名专业的工程监理师,必须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深入剖析,掌握每个细节工作,并制定紧急预案处理方案,一旦发生应急问题和事故,立即启动预警方案,降低损失,促使后续各道工序可以正常有序的运转。
3.4严格控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缺陷包括:混凝土振捣不充分、发生结构裂缝和应力裂缝、没有严格落实地下室防渗工作等,一旦发生这些质量缺陷,不但会影响施工单位的信誉和竞争力,而且会对房屋建筑工程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造成影响。因此,在具体施工建设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方等要相互沟通配合,相互探讨制定质量控制测量,并加对房屋建筑工程的验收投入力度【4】。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众所周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比较多,而且每道工序之间都有非常紧密的联系,涉及施工技术选择、施工材料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多个参见工种相互配合等多方面工作。这就提升了监理工作的难度,所以,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监理规范和相关条例全面系统的开展监理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指出,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并全面强化自身的职责,对房屋施工采取合理的监督管理策略,促使各道得以顺利开展。
3.5积极开展质量测评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虽然制定施工机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但是实际生产中却难以落实到位,形同虚设,主要是由于没有专业机械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机具的管理不重视,安全教育不到位,操作人员无证操作。在实际生产中,施工电梯常常出现谁使用谁操作,没做到至始至终由专职司机操作现象,使用过程中难以及时发现故障,造成事故不断,严重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1.2材料和购配件的选购不合格和使用规范
建筑材料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一方面,选购不合格材料或与使用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材料和构配件,送去检验的材料与施工实际使用的材料不同,另一方面,即便是材料合格,但使用材料数量不足或操作工艺不规范,无法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1.3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经费投入不足
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重点,是企业效益的保证。我国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以此保障生产安全。但是,在实际施工现场管理中,安全意识不强,往往是重生产,轻安全,只要进度,不要安全;在人员配备方面,只有施工技术人员,不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监管缺失,安全措施费用变成了企业的预期利润,安全保障经费没有保障。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2.1完善施工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
政府部门需调整现有管理体制,根据实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施工企业领导阶层更要有现代管理意识,制定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用人制度、财务制度、培训教育制度等,做到以制度管人,才能在庞大复杂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使得施工现场保持高效安全运行状态。施工企业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完善用人制度,实行业绩考核,竞争上岗。企业根据项目管理目标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项目经理有权自行组建项目部,行使一定范围内人事和薪酬奖惩支配权,审批支付工人工资,参与专业施工队伍选择和施工机械、建筑材料构配件采购,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2.2加强施工机具的管理
制定机械管理制度,安排专职机械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实行定人定机持证上岗,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机具操控使用,定期做好检测保养。建筑企业在规划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之时,要依据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技术水平等因素合理计划施工机具的选购与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率,降低企业在施工阶段的成本,扩大企业经济效益。对于专业性较强建筑起重机械,通过“机电一体化”公司的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实行专业化经营管理,减少了企业机械设备的投入,降低经营和安全风险。
2.3加强建筑材料的管理
施工企业在采购建筑材料时,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情况,通过调查建筑材料市场,选择适合的材料,由有专业知识材料管理人员严把进货质量关,对非正规厂家生产的材料构配件杜绝进货,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坚决退场。送检材料按规范见证取样,做好送样封存工作。做好材料出库入库登记,规划材料堆放,做好标识,定期检查保质期;登记好库存量台账,根据需用量进货,既保证施工有效期使用又可减少资金占用量。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使用说明,规范操作。对新型材料要取得专家论证意见和实际施工经验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盲目选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2.4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企业效益
安全是效益的保障。建立安全隐患预警系统,保障施工安全,就是保障施工企业的效益,安全事故往往都是以生命和经济为代价。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不定期或定期的检查施工现场,避免施工现场违规作业现象的出现,降低安全风险。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培养和安全故事教育。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有利于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加强安全预防措施。对于不同的施工环境,施工过程中所面对的安全问题也不同,管理人员就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周边的人文环境和地理环境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对策。比如,一项商务大厦工程项目占地12600㎡,其东西相邻的现有建筑仅有12m,建筑总高度达125m,可知,这一建筑工程项目不仅耗时长,施工条件复杂,还容易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甚至危及到生命与财产安全。对此就必须根据这一具体情况进行周密调查,详细制定现场安全对策、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制定交通导行方案以及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紧急预案,避免出现各种安全隐患、施工机械振动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公共交通等情况。
Abstract: based on the architectural construction site equipment management of common problem analysis,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well building construction site equipment management, and the necessity of the given from several aspects to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site equipmen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Keyword: building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site; Construction safety; Equipmen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施工设备是建筑施工的工具,是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期高质量、如期甚至提前完成的必备条件之一。建筑施工的设备,对建筑工程的作用不言而喻。由于,建筑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而且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种运输工具等复杂多样,种类繁多,为了保证施工的有序进行,必须对施工现场做好控制,其中现场的设备管理便是重要的一个议题。
1 建筑施工现场设备管理的常见问题
建筑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人的素质和思想意识,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监管职责的不到位等。
1.1 设备操作人员思想认识和技能水平参差不齐
建筑施工中,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性格也很有不同,对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意识也各不相同。不同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其技能水平高低各异。尤其是在一些不太正规的施工队伍和施工建设单位,以及安全意识薄弱的施工管理队伍中,认为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操作与施工作业,十分麻烦而且效率低下。这是在施工人员甚至是施工管理队伍中存在的不正确的思想认识。设备操作人员的思想意识水平,设备操作的技能水平,都是影响设备管理和生命安全的关键因素。
1.2 施工设备的质量良莠不齐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应用,建筑施工设备的质量和性能也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根据不同的产地,制造商,使用材料,其质量的水平依然有不同。有的施工企业采取的施工设备,鉴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采用了价格较低性能较差的施工设备。由于这些设备在硬件制造上存在的质量硬伤,因此,对设备事前、事中、事后管理都带来了极大的不变。
1.3 施工现场的管理模式和设备管理水平落后
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施工现场的管理经验越来越丰富,也给施工单位提供了更多的施工管理经验[1]。从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上来看,设备管理水平与前些年相比较,确实有了长足的进去和提高,比如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操作等趋于规范化,然而,整体的设备管理模式依然比较粗放。施工单位对设备管理的漠然不关心,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国设备管理依然不够专业、不够规范。依据人的本性,粗放的操作模式和管理方式,似乎更适合人天生的随意性,但对施工现场设备管理的规范化和进去是没有促进作用的。企业文化、社会文化、生活习惯、职业素养对于设备管理的模式都有着不可小觑的影响。
2 建筑施工现场设备管理的必要性
2.1 关系工程质量
建筑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状况,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施工设备的管理,涉及到对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和保养[2]。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之前的准备工作中,需要对施工设备做安装调试运行工作,一则是检验施工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检查有无异常现象如异常声音、异常漏电、缺水漏水、漏油、机械损伤、动力损伤等问题。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运行中的设备定期进行监测维护,检查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发生,如有异常必须对设备停机甚至停止施工做检查找出原因,这对工程质量的大局,不能因为一些小的安全隐患为丢掉对工程质量的负责,这从经济、时间、人身的不同角度来看都是不值得,也是不应该出现的局面。完工后,需要对施工设备进行点检,并按照规章制度对不同设备安置在各自的安放位置。在夏季,要防止高温、雨水,冬季要预防冰雪对施工设备的损伤。
2.2 关系施工进度
建筑施工,施工方和建筑方在施工进度上都有施工期限的合同规定。为了确保施工能够如期完成,必须确保施工的各个环节都在正常的控制之内,现场的设备管理也是其中的一环。在原料的输送,电气、水的供应,混凝土浇筑等众多环节中,其施工设备的存在大大的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在施工现场,对这些电气设备和机械设备的作业管理,一方面可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合理有效的调度和利用管理,可以提高设备的时间利用率,确保工期进度。
2.3 关系生命安全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相比较于其他任何问题,对人的生命的保护都是最为重要的。建筑施工现场,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各种危险并存其中。因此,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建筑施工现场施工设备,管理的不好,管理的水平低下,管理人员不履行有效的管理职责,很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现实的施工经验,类似于因吊机臂断裂,电气设备漏电,各种设备的非规范作业等所引发的人员伤亡实在不为少数。因此,尤其是在建筑施工的现场,必须对建筑施工的设备管理进行加强,原因就是生命重于泰山。
3 做好建筑施工现场设备管理的对策
3.1 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我们始终强调责任重于泰山,实际上在施工现场对设备管理的负责,其实就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负责。施工设备作为公司的财产,公司的员工需要履行员工的职责,对设备精心爱护,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规范化作业,绝不要,擅自做出损害施工设备以及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正常操作。对于设备管理人员,要对设备进行及时清点,设备维护人员需定期维护与保养设备。负责事故安全的人员,要在设备发生事故的情况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首先保障人的安全。对于施工单位,要加大在设备管理上的思想影响教育,将设备管理理念传达给操作人员,施工队伍,安全专员等。
3.2 加强施工规范的安全教育
安全意识的薄弱对设备管理是具有致命的伤害,这不仅仅适用于设备的有效管理,同样适用于对整个施工过程,对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安全都有重要的影响。作为其中的主动性因子的主观意识,告诉我们,需要对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做好“提高安全防范的主动意识”的思想工作。这是保证施工设备管理的软条件,在施工现场,通常情况下由于施工设备的确定性,我们无法去改变和控制一个正在施工的现场的硬件条件,因此最好且可行的办法便是从我们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操作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对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能够有
3.3 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的高低和专业化程度,对设备的影响有时候是致命的。技术人员,需要对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了熟于心,对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能够有提前的判断意识,对出现问题的设备能够具有分析故障原因的能力。而如何做到这些,则需要施工单位,加大对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对设备安全正确操作的水平。一个专业化的设备技术人员,不仅仅能够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专业化的操作水平是确保施工速度和施工质量的必要前提之一。因此,加强技术培训,有利于解决一些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问题。
3.4 采用奖优惩劣的激励机制
根据人性,采用奖优惩劣的激励机制对于提高设备的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激励机制在企业中普遍采用,这对与现场的控制与管理,同样具有积极的作用。奖优,尤其是实用的物质奖励,效果显著。惩劣,是对违反设备管理的人员和单位做出必要的惩处措施,可以起到警示的作用。其实,无论是奖励还是惩罚,从根本上而言,都是希望能够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意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正常、有序、高效。
结束语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同时鉴于操作和管理空间的限制,对现场的设备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本文主要从人的主观性的角度,分析探讨了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问题。我们需要以“对自己负责并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切实将设备管理问题予以重视,实现设备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TU72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努力熟悉理解招投标文件的精神与内容
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代表业主方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要根据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及施工图纸的要求,除了应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场地等有关技术数据进行交底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努力熟悉、深刻理解招投标文件的精神,按照招投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尽善尽美地做好施工准备,包括人员、设备、器材、物资、材料、资金等,这是业主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基础。
2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自身质量保证体系
《建筑法》明确规定,保证施工质量是施工企业不可推卸的职责。业主方的现场代表,代表业主方的根本利益,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必须和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密切合作,有赖于和他们一起对质量高度重视和严格管理,有赖于和他们一起根据合同要求,充分履行自身质量职责。所以,联合监理单位一起,督促施工企业尽快建立可靠、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 1) 业主现场代表集有监理方、施工方参加的协调会,建立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完善可行的现场管理制度,比如: 业主、监理例会制度,各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组成结构,以及其它应达到的有关要求。
( 2) 督促监理方认真审查施工企业制定的质保方案,要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结合施工企业的实力,分析质保体系的构成要素、运行过程、控制环节是否合理,再针对薄弱环节提出修改意见,真正做到各专业班组有质量负责人,各分项、分部工程有专职质量检查员,项目有质量工程师,再把它与监理质量控制体系衔接起来,形成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双重复合控制,进一步保证施工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并制定出相应的保证工程质量的实施计划,即在施工前,施工企业进行班组技术交底,对重点、难点部位要求监理、施工方一起制定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应急技术措施,要保证每道工序、每种材料都能符合质量要求。
( 3) 应要求监理方制定切实可行的巡视巡夜检查、旁站监督制度,尽最大努力减少施工中不符合设计规范的事件偶然发生。施工结束后,由施工企业完成的检查、整改、返工等工作,应通过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评定,直到消除质量隐患。对于监理方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出来的质量隐患处理意见,业主现场代表应无条件支持,这样才能保证监理方的权威性,才能保证施工企业建立的质保体系得以贯彻落实,并循环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才能使施工质量真正得到保证,才能很好地实现业主委托监理方进行质量控制的目的。
3 对施工指导性文件的审查
( 1) 工程设计图纸是工程项目的法律性文件,也是施工的根本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理论与实践的差异性,设计图纸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疏忽与遗漏,而且也会对施工技术、工艺等提出难易不同的要求,因此,在正式施工前,业主、施工方、监理方,都应根据自身的职能,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图纸自审,一般情况,业主方针对建筑物使用功能方面进行图纸审查,施工方针对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方面进行图纸审查,监理方针对设计规范、重要的结构部位、经济指标是否合理进行图纸审查。然后,业主方组织设计院、监理方、施工方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以使图纸中存在的“错、漏、碰、缺”等问题及疑难之处能在施工前,尽可能多地加以解决,将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前。
( 2) 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以施工图纸、相关的施工规范为依据,完成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合同中确定的质量等级、工期等提出的具体的施工指导文件。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也是工程决算的依据之一,所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有责任会同监理方进行认真审查,其中可能存在诸多问题,如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人员、机械、材料的组织,施工现场总体布置及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等。对于施工机械设备,还应考虑其数量配置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条件,如,没有特殊条件下的施工保证措施,又恰逢意外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就会出现混乱,轻者造成返工、窝工,重者就会出现人员伤亡。又如,资源的供配计划不合理,一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二会造成投资资金的周转困难; 三会直接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不合理工期。胡编乱造施工措施,以求非法获取措施费等做法,都是要不得的。所以业主的现场代表,应充分利用监理方作为建设单位的参谋职能和投资顾问职能,密切和监理方的关系,和他们一起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对不合理成份,对可能造成质量隐患和安全事故的疑难之处,及时提出,进行讨论、分析,最终给予解决。在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时,还要依据合同工期要求,现场代表应会同监理方一起,综合分析进度与施工质量、工程造价的关系,找出三者的最佳组合。通过参考工程概预算定额、劳动定额,确定每道工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以及工程总数量,与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拟投入的数量和供材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工期紧的工程,还要核对其所提供的模板套数、钢筋工数量及其它相应的机械数量,以此来确定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并进行资金需求预测,对资金进行合理的配置,避免出现机械、人工的大进大出和不必要超前购买材料等问题,以保证合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
4 对重点部位的防水施工质量的监督
对重点部位的防水施工质量监督的力度,涉及到用户在以后使用中的方便程度,在大多数的质量投诉中,居室的渗漏是广大用户反映较多又深恶痛绝的问题,而渗漏的大部分都是在厨房、卫生间、阳台、窗台及屋面位置,主要根源就是防水施工没做好,所以对防水施工的监控,就成了业主现场代表在质量管理中的一个重点。在防水施工阶段,业主现场代表应要求监理方检查防水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具有经指定质检部门的质检认定报告,进场材料和样品是否相符,现场抽样调查结果是否合格,以确保原材料符合技术要求等。这些都要求监理方在施工中要有书面的检查监督资料。在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派出持有防水特殊工种上岗证人员组成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防水施工作业,施工中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防水施工措施及技术交底进行。
近年来,我国非寿险市场空前繁荣,成为国内最具增长潜力的朝阳产业之一。然而,在其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低估准备金业务集中度较高快速扩张费率竞争等。对比欧美国家保险业发展历程,发现这些问题恰是欧美非寿险公司20世纪90年代破产的主要原因。对于这些问题,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模式能否真实准确地进行反映?能否对财务处于困境的公司做出准确的识别和预警?因此,研究我国非寿险偿付能力监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欧美非寿险公司破产原因
保险公司破产原因多种多样,既有内部操作的原因,也有外部环境原因,并且常因多种因素同时发生而导致破产。1990年美国Dingell报告及2002年Massey对StHelen’sMissionTransitCasualtyDrakeIndependent等8家公司的调研,分析总结了非寿险公司破产原因,主要有:低估准备金定价不足巨灾快速扩张(常伴随定价不足)再保险不足不可预见的赔案(如“沉石棉”案)欺诈贪污外购和委任的管理投资失败虚假报告等。
1999年,保险评级机构A.M.Best调查了1969-1998年之间640家破产公司的破产原因,其中214家公司不能识别主要破产原因。调查结果表明,准备金低估定价不足是非寿险公司失去偿付能力的主要原因,占破产公司的54%,见表1。
二我国非寿险公司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非寿险市场和监管环境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公司经营暴露出许多问题,如精算规定变革业务结构费率竞争投资环境等。
2005年以前,我国非寿险业务按照财务规定提取赔款准备金。宋晓春(2005年)和张伟(2005年)分别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对IBNR准备金提取的财务规定的合理性进行了研究,结论表明,财务规定低估了IBNR准备金。2005年,非寿险公司采用精算方法评估准备金,IBNR准备金比例远高于4%。然而,当总公司采用新标准衡量分公司业绩时,遭受到强烈的反对,“赔案报告体系不断现代化,为什么年底IB-NR赔案的报案和处理时间反而延长?”同时,税收部门坚持,“新财务管理办法不曾出台,精算办法由保险监管部门颁布(监管会计),税收计算应采取财务标准①(税收会计)”。双方各执一词,很显然,精算办法的实行还需要保险会计分公司精算实力等各个方面的配合支持,否则这种低估准备金的现象短期内仍将持续。
非寿险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人保太平洋和平安财险,2004年的保费增长率分别为12.920.23&.44%。中华联合天安永安等中小型财险公司迅速崛起,尤其是中华联合2004年和2003年保费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46.22%和263.39%。皇家太阳东京海上三井住友等外资财险也都以超过50%的保费收入增长率迅猛发展。2004年24家财险公司3年业务增长率如图1所示。从图中可看出,同2002年相比,2003年和2004年保费增长率超过80%的公司占比明显上升。在快速扩张过程中,绝大多数财险公司采取“低价格高手续费”策略,新公司小公司甚至通过“恶性价格竞争”的手段,导致保险费率不断下降,手续费率一再攀升,车险业务普遍亏损。
公司竞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财产险车辆险货运险等少数险种。表2给出2004年人保太保平安等9家公司主要险种的占比及业务集中度的赫芬达尔指数H,H值越大意味着险种集中程度越高。表中数据显示,人保车辆险比重过高,接近70%,H指数偏高,太保平安太平险种集中度相对较低。中华联合天安主要集中于车辆险和企财险,H值最高。以美亚上海皇家太阳东京海上为代表的外资保险公司业务较为分散,H指数均低于0.35。当保险业务过于集中时,风险集中程度较高。
近两年,投资渠道不断放宽,保险公司相继被允许投资股票外汇资金境外运用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等,多样化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然而股市波动剧烈,债市动荡,投资风险也日益凸现。
上述分析表明,我国非寿险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恰是20世纪90年代欧美财险公司破产的主要原因,如果监管无法识别或控制这些风险,我国的非寿险市场也必然会发生破产的现象。
三我国现行偿付能力监管模式的缺陷
对于上述问题,我国偿付能力额度监管模式①能否真实准确地进行反映?占梦雅(2006)从欧盟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标准的理论根源出发,分析了偿付能力额度公式中计算比率和拐点的设置,并指出我国非寿险公司赔款额与自留保费之比普遍低于0.7,从而导致基于近三年平均赔款额的计算公式不起作用,需要重新修改标准。赵宇龙王证(2006)指出欧盟标准中隐含的假设不符合我国实际,并根据2002和2003年偿付能力报告数据进行实证分析,重新计算临界点和计算比率。
然而,上述修正主要针对模型参数的设定,并不能解决偿付能力额度模式结构上的缺陷。比如监管者根据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与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比率,即偿付能力充足率大小采取相应措施,而实际应用中,保险人可通过定价不足或低估准备金降低法定偿付能力额度要求。另外,目前我国偿付能力额度监管模式不曾考虑投资风险再保险人信用风险。具体表现为:
(一)低估准备金影响法定偿付能力额度要求
在偿付能力额度下,已发生赔款是计算法定偿付能力额度的基础,它的数值基于理赔的估计成本。如果准备金计提规定不完善,将可能导致不同的赔款成本估计,谨慎的保险人倾向于高估准备金,隐藏盈余;面临财务困境的保险人可能倾向于建立较为宽松的规则而低估准备金。低估准备金会增加实际偿付能力额度,而已发生赔款则受评估水平和业务规模变化的双重影响。已发生赔款可表示为:It=PtRt-Rt-1。
其中,It表示已发生赔款,Pt表示当年已付赔款,RtRt-1分别表示年初年末赔款准备金。因此,这里从准备金评估水平一致(年初年末具有一致的低估水平)和评估水平降低(年初正确评估,年末低估)两种情况,对业务规模稳定增长萎缩的具体分析。在准备金评估水平一致的情况下,业务增长时,低估准备金会导致低估已发生赔款,从而降低法定偿付能力额度要求;业务稳定时,低估准备金不影响已发生赔款和法定偿付能力额度;业务萎缩时,低估准备金会高估已发生赔款和法定偿付能力额度,但高估比例受系数23%或26%的影响,远小于实际偿付能力额度被高估的数额。在准备金评估水平降低的情况下,三种业务模式均低估已发生赔款和法定偿付能力额度。这样一来,公司可通过操纵准备金评估来应对偿付能力额度监管,满足偿付能力比率,监管的预测力大为降低。
(二)定价不足降低法定偿付能力额度要求
依照第一种方法,偿付能力额度基于保费基础,会产生如下问题:保险人A定价低于预期成本(定价不足),而保险人B采用充足费率,两者法定偿付能力相同。但很显然,保险人A承担的承保风险远远高于保险人B。因此,保险人可通过定价不足降低法定偿付能力额度,虽然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但实际偿付能力可能由于费率不足而进一步恶化。
正如1997年Müller的观点:法定偿付能力额度监管以保费和实际赔款为基础,难以应付长尾业务的风险。若保险公司的费率未经过审慎计算,运用保费指数时,必然降低法定偿付能力额度要求。虽然这个结果可以被实际赔款指数所修正,但会存在一定时间的延迟。因此,保费指数对长期业务并不合适,特别是第三者责任险业务。Müller提出完善偿付能力监管需考虑到第三个指数,即赔款准备金指数。不过,欧盟2002年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中未采纳这一做法。
(三)未考虑投资风险
在欧盟实施偿付能力额度之初,投资工具单一,投资环境稳定,完全可以不考虑投资风险对公司偿付能力的威胁,因此“非寿险第一指令”中未考虑投资风险。20世纪90年代以前,欧盟各国非寿险市场竞争激烈,承保亏损较大,投资收益相对比较稳定,常用于弥补承保损失。进入90年代后,资本市场长期疲软,投资环境开始恶化,股票市场大幅滑落严重影响非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投资风险越来越受到关注,1997年Müller指出,“现行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仅考虑承保风险(负债面),未涉及投资风险(资产风险)”,并给出考虑投资风险的方案。很显然,我国监管借鉴欧盟标准,并不适用于投资环境巨大变化的非寿险市场。
(四)完全信赖再保险
欧盟标准下,非寿险保险人可基于再保险降低法定偿付能力额度,享有50%的最低扣减①。而我国法定偿付能力额度计算中,两种方法均直接采用再保后的净值,给予再保险人完全的信任,即再保完全可以摊回。但随着法定再保比率限制的逐步取消,再保险市场完全放开,国际上自然和人为巨灾事件的接连发生,监管标准仍能不考虑再保险人质量类型,再保风险转移程度(如财务再保险),再保险人的违约风险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五)未考虑业务集中性风险
法定偿付能力额度计算中,均采用总额数据,即对于经营险种分散和业务集中的公司采取同样的风险态度,不考虑险种风险的差异。例如:车辆险与家财险的保费收入蕴涵同样的风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区域性同全国性保险公司相比,面临台风所造成财产损失,对前者可能是毁灭性的灾难,而对后者则可能非常微小。欧盟偿付能力额度模型从公司整体损失率出发,对于险种集中或经营范围狭小导致的风险未曾细化,因而很难从结构上进行解决风险集中性问题。
(六)未考虑增长风险
快速成长可能会隐藏财务上的问题,同美国风险基础资本监管模式相比,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并未对成长过快公司的超额成长加以惩罚。成长过快的公司常通过不足费率迅速掠夺市场,导致偿付能力隐患,尽管目前现金流充裕,但一旦赔付规模真实暴露,将引发各种问题,甚者破产。成长惩罚并非限制公司业务增长,而是引导公司稳健的成长,避免快速扩张带来的定价不足,核保理赔IT系统不配备等危及偿付能力的问题。
基于上述分析可看出,偿付能力额度模式存在结构上的缺陷,根本不能通过改变计算比率和临界点得以弥补,必须寻求能够综合投资风险再保险风险,考虑业务集中性风险过度扩张风险,并引导公司确保充足准备金和费率,完善内部风险控制的新型监管模式。
四未来偿付能力监管模式
2001年国际清算银行提出“新巴塞尔协议”之后,世界各组织国家地区纷纷开展对风险的研究。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制定保险监管核心原则和方法,探索以风险为基础综合评估公司整体偿付能力的监管框架。继美国率先实施风险基础资本(RiskBasedCapital,RBC)制度以来,加拿大新加坡台湾也纷纷借鉴美国经验,构建并实施RBC体系。德国保险行业协会从1997年起开始研究风险导向型偿付能力监管模式,英国金融管理局除了按照欧盟的最低资本要求外,还要求计算增强资本要求(EnhancedCapitalRequirement,ERC)。欧盟2000年启动的“SolvencyII”项目也是朝此方向对各国保险监管体系进行修正。
美国风险基础资本(RiskBasedCapital,RBC)监管模式历经十余年的不断修正及调整,无论从结构涵盖面,还是风险分类因子调整等各个方面来看,都值得作为风险资本方法的范本进行分析和借鉴。它综合考虑了承保投资信用资产负债不匹配等风险,通过集中度调整反映公司业务(或资产)集中性风险,鼓励公司经营多元化,投资风险分散化。RBC监管要求根据公司准备金充足率调整行业准备金不利进展因子,如果公司赔款准备金低估,则历史准备金充足率降低,风险系数提高,同时配套各种完备的准备金规定,限制公司低估准备金;通过公司近三年赔付率调整,限制公司定价不足;对于扩张过快公司的超额增长部分加以准备金和定价成长风险惩罚,引导公司健康稳健的成长。上述诸多优点正逐渐被世界各国所关注,并受到青睐。风险导向型监管模式不仅是国际潮流之所趋,更是从监管角度解决目前我国非寿险公司面临问题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Dingell,FailedPromises:InsuranceCompanyInsolvencies,Febru-ary1990.
[2]谢志刚,周晶晗.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