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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艺术考古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林,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成片的树木或竹子。如:树林、竹林、山林。也指聚集在一切的人或事物。如:碑林、艺林。林是比较直观的,一定数量的植物排列即成林。从方向上看,林有横向发展、竖向贯穿、水平空间、垂直延伸、倾斜状的、卷曲状的、涡旋状的,不同的林有着不同的感觉。就拿竹林来说,平行的竹林有着静谧的力量,竖直的竹林有着肃穆的效果。甚至园林中的系列小品建筑、碑刻、石凳、桌椅、篱笆、道旁小树皆按照线型排列,给人丰富与便利之感。
园林中林的排列方式多种多样,基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一种是按照相同距离排列的林,一种是分组按照一定间距排列的林,还有一种是由中心向周围散开的林。一般来说,园林中线的“林之美”在于对植物的规划,如:直线排列的植物有着延伸感,游人在直线的路上踱步,眼睛会主动寻找到景点的方向,观看景点的方式按照全景———主景———局部的顺序,这种景观由大到小逐次映入眼帘的方式给人以巨大想象的空间。
二、古典园林的农林之美
农林,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农业与林业的结合。从这两方面联动考察园林的美,我认为是农和林高度积聚的结果,理论上无论是农林数量的聚集还是离散皆可形成美感,如:一定面积的草地、一定面积的植树、一定面积的水体、一定面积的墙面、一定面积的道路铺设等。不同属性、不同颜色、不同肌理、不同材质的面互相组成不同形状、色泽、效果的艺术装饰,这些装饰凸显了园林景点与建筑的重要性,面的分割形态上以菱形、六边形、圆形等较多。
所以,中国古典园林的农林之美与造园者丰满的设计紧密相连,如:不同高度树木的整体形状安排、不同季节生长植物的色彩搭配、建筑物与植物的有序安排等,都体现了农林之美的统一与变化。你看那一株株植物贯穿在园林中、将游人的视线有机整合,各种低矮的花卉、丛草穿插在树木和竹林内部,与不远处的假山、湖石、黄石形成刚柔相济的局面,又与雕塑、水池、亭台楼阁交相辉映,构成了园林整体的美。
三、农林之美有着自身的造型特征
农林之美之所以能凸显园林,是因为有着自身的造型特征。造型离不开点、线、面的融合,造型是园林设计者构思亮点的体现,本质上体现了园林主人的世界观。型是形态、形体、造型,它有着相应的结构、体现着一定的美学信息、具有相应的使用功能、呈现出连续性特征。中国古典绘画有“构型”的概念,其实就是创作者按照构思对形态轮廓的勾勒。
中国园林的全部就是按照造型这一原理来设计的,你能说塔、台、楼、榭不具有相似的特征吗?其基本的形象轮廓都具有相关性,对于建筑的内部装饰而言,更是有对称、均衡、几何化的审美特质,甚至是叠石的处理、挑空安排、架接处理、烘托处理,都可以说具有相似的造型,否则聚合了那么多元素的古典园林就不会形成统一的外在观感与精神内涵,总之型造成了“山有脉络,水有源流,树有根须,建筑物有疏密”。[2]
四、农林之美共同营造和谐空间
农林之美终归是一种空间的存在,空间是美感的集大成者,空间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但是空间又是能够感觉到的真实存在。对于空间的论述,中国古人老子有“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园林空间就是在特定区域中进行营造、创建、划分,目的是挖掘空间的深度、开拓空间的广度,在有限的园林区域中构建出相当的精神家园。空间引导着游人的感官认知,不同的空间有序组合,充满和谐之美。
从学科划分上看,美术考古学是属考古学,但又与美术学科尤其是美术史联系极为密切,它是以田野考古调查和发掘所获得的美术遗迹或遗物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史学立场出发,结合有关文献记载,进行历史分析研究和艺术分析研究。与美术史相比,都是以美术品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都需要图像解读和艺术分析研究,从这一点来看两者是一致的。只是美术考古学研究的美术品主要是通过田野调查和发掘所得,而美术史研究的美术品主要是曾经文献记载的或已有的现存实物——当然,这现存的实物也有可能是曾经或刚刚通过田野调查和发掘所得。所以,从美术研究的角度看,美术考古可以作为美术史研究的基础研究和重要方法,它可以为美术史研究寻找最新的一手资料,也可以是美术史研究的特殊角度。
由此可见,高等院校对大学生美术考古能力的培养不能仅限于考古学专业,对美术专业尤其是地方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把对学生美术考古能力的培养纳入其课程计划也是很有必要的。
一、美术考古能力的培养在地方高师美术专业教学中的地位
地方师范院校的办学特点与发展活力在于“地方”二字,即要立足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实际,围绕地方基础教育的要求,确立办学指导思想与发展定位。地方高师美术专业作为地方师范院校的一个专业,不仅要考虑专业自身的特点,更应该考虑到它还是地方师范院校整体的一部分,因此,专业自身的特点与“地方”的结合才是其特色发展之路。
从基础教育来看,早在2000年,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就已经启动了新一轮的改革,在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先后推出了《国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并于2004年开始在全国推广试行。新课程标准着重改变以学科知识体系构建课程的思路和方法,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为旨归,致力于学生综合探索能力、研究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于是“研究性教学”成了新课改在方法上的必然选择,立足于地方实际的校本教材是各地新课改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授课教师不仅要善于寻找和发现具有地方特色的美术课程资源,而且还要对这些课程资源有研究,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对学生身边的地方特色的美术品进行研究的示范能力。
从具体的教育策略上看,在毕业论文写作这一教学环节,引导学生把自己家乡的文物或其他美术资源作为选题进行考察、分析、研究,不仅能有效避免抄袭、体现原创,从而保证论文质量,而且可以为学生搜集并研究地方特色的基础教育新课程资源,尽快适应当地基础教育改革的需要打下基础。
所以,美术考古能力的培养不仅可以使学生适应地方社会文化发展尤其是研究抢救地方文化遗产的需要,更是适应地方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当然,从自身来看,也是地方高师美术专业特色发展的策略。
二、“研究性教学”与美术考古能力的培养策略
事实上,美术考古在现行高师美术专业教育中是没有地位的。多年来,开设这门课的专业主要限于历史学,即使是美术史论专业方向的,也只是有师资的个别学校按选修课开设,绝大部分学校没有这方面的专业师资也没有开这个课程的理念。所以作为课程的开设是有难度的。
面对这一现实,以“研究性教学”为理念的“高师美术基础理论课程改革与教学实践”,即以有梯度的理论课程设置为主线,以适当的外出考察研究为基础,以相应选题的毕业论文训练为主要手段,引导并通过实践培养学生的美术考古能力应该是一个可行的策略。
首先,在基础理论教学过程中,可以选取若干知识点作为研究选题,通过研究示范不仅使学生熟悉并逐渐掌握相关研究方法,更重要的是可以启发学生对包括技法形式在内的美术相关问题的研究兴趣,激发学生探究的热情。
其次,以外出考察研究为基础把学生探究的目标引向现实,引向对身边或自己家乡的美术遗物的关注,并通过进一步的学习和训练把这种关注明确为毕业论文选题。
最后,以毕业论文选题范围为研究内容,以研究探索为动力,以学术论文的写作程序为规范,培养学生初步的美术考古能力。
当然,最终学生不一定能写出地道的美术考古论文,但最起码通过这一系列训练能够熟悉甚至可能掌握美术考古的相关方法,初步具备美术考古能力。 三、专业资料室建设在美术考古能力培养中的关键作用
高师美术基础理论课程改革尤其是指向培养学生美术考古能力的改革并非易事,这是一个复杂而且具有较大难度的系统工程,尤其是没有专任教师、没有专门课程。在这种情况下,专业资料室的相关文献建设将发挥非常关键的作用:一是相关研究资料可以给学生一个很直观的示范,二是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可以给学生以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启发,三是相关记载可以给学生提供文献佐证依据。
但中国美术考古学所研究的美术遗迹和遗物涉及的领域太宽,既可以是被遗忘的或被忽视的在当时曾经代表主流的官方的美术遗迹和遗物,也可以是现在仍然存在的或即将消失的民间美术,涉及建筑、雕塑、绘画、碑刻、工艺等美术样式。对于一个地方师范院校的美术系而言,短期内备齐相关资料既不现实也没有必要。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学生毕业论文教学实践中有针对性地购置相关专题文献资料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即以“不求齐全,但求够用”的原则,根据学生确立的地方美术考察方面的毕业论文选题所涉及的范围,征集购买文献资料。
在具体的毕业论文写作教学实践活动中,一方面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选题提出相关推荐文献目录,另一方面学生也可以在老师的引导下去寻找相关文献,在自我探究过程中可以找到老师没有推荐过的更好的文献,而这些文献资料一般情况下资料室是没有的,尤其是最新资料,是需要添置购买的。资料室可以鼓励教师和学生自行购买。买回的图书及时到资料室登记编目再行借阅;没有买到或不易购买的文献资料,可把目录清单汇总由资料室统一购买。同时,已经完成的学生毕业论文也可以作为下一届学生的参考文献。
这样,滴水成川,慢慢积累,随着一届又一届学生毕业论文选题领域的扩大,相关资料建设也会越来越完备。从忻州师范学院美术系近三年(2008-2010年)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分析数据来看,有关地方美术考察类选题占毕业论文总数的比例,由2008届的4.1%增加到2010届的26.4%,其中每届良好成绩以上均占本选题的55%以上,并且都有优秀论文产生。
由此可见,不开设课程,没有专任教师,通过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美术考古能力是可行的,而美术专业资料室的建设在其中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注:此文系山西省2009年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高师美术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的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杨泓,郑岩.中国美术考古学概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2.
法国远东学院(école francaise d'Extrême-Orient)成立于1900年,其前身为法国在越南的考古研究中心。学术上受法国金石与美文学院(Académie des inscriptions et belles-lettres)领导,行政上隶属于国民部。总部现座落于巴黎吉美博物馆和人类学博物馆之间,附设藏书丰富的图书馆。分部则遍布京都、东京、河内、金边、曼谷、万象、雅加达、汉城、蒲那等亚洲各地,在我国的福建省社会科学院、台北中央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均设有派出机构,并在北京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设有常驻代表。在法国汉学研究机构中,远东学院以其悠久并在亚洲扎根而引人瞩目。几乎所有著名汉学家都在远东学院工作过,或与它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其专职研究人员(membres)并不多,仅32人,但会萃了人类学、考古学、历史学、古建筑学、语言学、学等各领域的精兵强将,因而能量极大,每年出版大量丛书和期刊:《法国远东学院丛刊》(已出近两百种)、《考古论丛》(已出20卷)、《印度支那著作与文献》(已出18卷)《专题研究》、《法宝义林》、《法国远东学院学报》(已出87卷)、《亚洲》(已出55卷)以及《远东亚洲丛刊》等等。
《远东亚洲丛刊》(Cahiers d'Extrême-Asie)是法国远东学院京都分部的法文、双语刊物。1985年创刊,第一任主编索安(Anna Seidel)女士是一位道教史专家。它是一种年刊,但有时两年合出一卷,譬如我们要介绍的11卷就是如此。每卷篇幅约三、四百页,刊出十余篇论文,印数为1000册。编委会成员以远东学院研究人员为主,也邀请一些院外的法国学者。刊物特色为东亚宗教史、社会史和文化史,尤其注重从人类学角度考察宗教现象的研究成果。经过几年的努力,该刊已经成为国际汉学界的极具特色的领首刊物,影响力绝不低于已有百年传统的《法国远东学院学报》。
翻开卷首,是本卷特邀主编戴仁(Jean-Pierre Drège)用法文和英文撰写的《致读者》。戴仁是法国当代汉学界的主将。他是苏远鸣(Michel Soymié)的弟子,法国远东学院的资深研究者。八十年代后,他进入法国高等研究实验学院,1989年被任命为“中国图书与铭文史”研究导师,并曾担任敦煌写本研究组的主任、法兰西学院汉学研究所所长。从1998年起出任法国远东学院院长。戴仁以利用敦煌文献研究“书籍考古学”而著称,与已故的日本著名敦煌学家藤枝晃一样,在敦煌文献的物质形态研究领域卓有建树。戴仁的研究涉及到了中国古代书籍的具体制作的所有细节,并试图阐述它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包括纸张的纤维、装帧、文字分析、印刷术、写本和刻本的断代与辨伪、图书馆学、书籍的插图及其与行文的关系、书籍的发行流通、书籍商品化的过程及其文化和社会意义等等。其代表作为《中国写本的藏书》(参看荣新江书评,《九州学刊》第六卷第四期,收入《鸣沙集》),另著有相关论文数十篇,还出版过几部有关丝绸之路的著作,其中一部已被翻译中文。此外,他还主编过多部敦煌学和书籍史、印刷史的论文集。
戴仁在这篇卷首语中指出,一百年前王圆籙的意外发现,产生了惊人的后果,那就是促使我们对有关中古时代中国原有知识的一切领域进行彻底重估,这一重估已体现在了的汗牛充栋的论著中。接着,他简略地回顾了近三十年来法国出版的几部重要的敦煌学论文集。然后分别用寥寥数语但却画龙点睛般地对本专辑所发表的每篇论文作了评介。
苏远鸣《敦煌画中的供养人》
苏远鸣和谢和耐一样,是师出“法国二十世纪下半叶的汉学大师戴密微”(见谢和耐同题文章,《法国当代中国学》,戴仁主编,耿昇译,中华书局,1998年,119-133页)的得意门生,是当下法国敦煌学界的元老级人物。他也是法国远东学院的资深研究者,曾任法国高等研究实验学院“中国中古及近代史学与文献学”研究导师达二十余年之久。他是《敦煌学论文集》第1、2、3卷的主编,并主持了《法国国家图书馆藏伯希和敦煌汉文写本目录》第3、4、5卷和两卷本的《法国国立吉美艺术博物馆藏伯希和收集品》这两个大项目的编撰工作。除了对敦煌文书的释读、编目、字体演变和断代以及敦煌绘画深有研究之外,苏远鸣还致力于中国道教和佛教互动关系的研究,如佛教疑伪经和道教文献的比较研究,佛教仪式与道教仪轨之间的对比分析等,开辟出许多新的学术领地。他的学术兴趣甚广,还涉猎宗教地理研究、中国解梦书研究、河西宝卷和明清小说的类型学研究等等。
苏远鸣六十年代即开始运用图像学和敦煌写本研究结合的范式探讨地藏菩萨诸弟子,敦煌壁画中的瑞像图,明王和金刚,壁画和纸画、绢画、幡幢上的题记等。因此本文可看作他系列研究的新尝试。他使用了敦煌莫高窟北凉时期的275窟、西魏时期的285窟以及数十幅收藏在大英博物馆的斯坦因收集品和法国国立吉美艺术博物馆的伯希和收集品中的纸画和绢画,从八个方面考察了敦煌石窟中的供养人像:1、资助绘制壁画的目的;2、家族世系;3、新婚夫妇;4、香炉;5、僧尼;6、亡人;7、服饰和头饰;8、画匠。苏远鸣认为之所以要绘制这些壁画,是为了敬献给亡灵,而不是生者为了祈求保佑。
敦煌壁画中的供养人像的研究成果虽然不像经变图、佛传、本生故事图、瑞像图、生产生活图那样丰富,但由于它在考证石窟修造年代和河西史实方面具有重要的参照价值,因此很早就受到学者们的重视。王国维先生早在1919年所作的《于阗公主供养地藏菩萨画像跋》(《观堂集林》卷二十,中华书局,1959年重印本,999-1001页)是这一领域的开创性论著。八十年代,国内出过一本有用的资料集——《敦煌莫高窟供养人题记》(敦煌研究院编,文物出版社,1986年),附收了万庚育的《珍贵的历史资料——莫高窟供养人画像题记》(179-193页)、贺世哲的《从供养人题记看莫高窟部分洞窟的营造年代》(194-236页)两篇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还有关友惠《敦煌壁画中的供养人画像》(《敦煌研究》,1989年第3期)、段文杰《供养人画像与石窟》(《敦煌研究》,1995年第3期)等,但大多比较简略,而且讨论的对象仅限于壁画中的供养人像。因此正如戴仁所言,这一课题虽然不是很新鲜,但本文的研究非常“系统而清晰”(本书《卷首语》)。
【作 者】谢崇安,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南宁,530006
【中图分类号】K8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7)03-0168-005
Discussing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Yue People’s Bronze Vessel with Human Facial Stripe Decorating and the Agricultural Worship
――Analyzing concurrently the Cultural Significance of the Pan Gu Incarnation Myth
Xie Chongan
Abstract:This article considers that the yue people’s bronze vessel with human facial stripe decorating in the ancient times was concerned to the tradition of the ancestor and grain god worship,this tradition could be traced down the epoch before the Qin Dynasty and the Han period . Actually it is the style reflection of the decorating art,which was concerned to the blood sacrifice in the primitive agriculture. The yue people’s bronze vessel with human facial stripe decorating and the Pan Gu incarnation myth are also the different forms of the agricultural sacrifice culture.
Key words:bronze culture of the yue people;human facial stripe decorating ;agricultural sacrifice
上古越族青铜器的装饰纹样中习见人面纹装饰主题,它究竟起源于何时,能反映什么样的文化背景与含义,笔者就此略陈管见,以就教于方家学人。
一、越族青铜器人面纹饰的源流
越族青铜器中首见人面纹饰,可追溯到晚商青铜礼器,即著名的《大禾人面方鼎》,出土于湖南宁乡寨子山,器壁内有“大、禾”二字铭文①。
过去,学者们多认为它与所谓的“宁乡铜器群”都是由中原内地输入湘江流域的商代典型青铜礼器,但据铜器的合金成份分析,表明这些铜器为当地所产②。近年湖南宁乡“炭河里文化”的发现证明:商末周初,中原的华夏族已融合到湘江流域的越人之中。
“炭河里文化”的青铜礼兵器既有商周文化的特点,又具有地方的独特风格,其输入可能性的排除就意味着,远在商代中晚期,长江以南地区的古越族,就已能熟练地掌握青铜冶炼技术了。
宁乡“炭河里文化”的内涵较为丰富,属商末周初――西周晚期的城址,规模较大,内外都有壕沟,城内有几个时期的大型宫殿建筑基址,有铸铜作坊,其产生于本地的青铜器与过去发现的著名“宁乡铜器群”属同一类型,可定为殷周式青铜器的地方类型。
耐人寻味的是,宁乡“炭河里文化”的陶器群与越系陶器之间也存在着许多共性。例如,为数不少的几何印纹陶就属于南方系统,其中的釜形器,如敞口束颈、鼓腹圜底绳纹陶釜;敞口束颈、折腹圜底釜;敞口束颈、圆鼓腹圜底釜等器类③,都可以在广西的大化北景崖洞葬④、那坡感驮岩⑤、武鸣马头元龙坡⑥等地遗存中见到。这表明分布于湖南湘江流域的炭河里文化,是殷周式文化与百越系土著文化的融合类型。
长期以来,华南地区先后出土过大量的殷周式青铜礼器。最著名的就有湖南“宁乡铜器群”,其中有虎食人卣、兽面纹卣、《戈卣》、兽面纹瓿及铜斧、兽面纹大铜铙等等。再如,还有安徽嘉山、阜南等地出土的龙虎尊、觚、爵、等殷商器。此皆表明,远在商代中期,商文化已渗透到五岭以北的许多地区。
《吕氏春秋・恃君篇》载:“扬汉之南,百越之际”,这指的是长江中下游以南的许多地区为古代百越族群故地,这些地区自夏商周以来就不断接触华夏文明,因此,至迟在商代中期以后,越人的许多地区先后进入了青铜时代。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江西清江吴城文化及江西新干大洋洲青铜文化遗存。多数学者认为:“吴城文化”是先秦时代百越支系――“干越”的青铜文化遗迹。
用人面纹主题作装饰,一直都习见于岭南等地的越族文化遗存。对此,罗坤馨诸先生都先后作过专题论述⑦。其代表性的器物有以下例子。
1.湖南资兴旧市金井干圹坳出土,春秋越式扁茎一字格人面纹短剑⑧。
2.广西贺州市马东村周墓出土,越式人面纹短剑⑨。
3.广西灵山石塘乡出土,越式人面纹弓形格短剑⑩。
4.广西柳江木罗乡出土,越式人面纹短剑[11]。
5.越南清化东山出土,人面纹铜短剑[12]。
6.广东四会鸟旦山战国一号墓出土,人首柱形铜器[13]。
7.广西贵县罗泊湾西汉早期墓出土,人面纹羊角钮铜钟[14]。
8.越南中部茶邱遗址出土的汉代人面纹瓦当[15]。
从上述例子可见,它们与晚商的《大禾人面方鼎》,都一并构成了上古越族人面纹饰的文化源流关系。就此,蒋廷瑜[16]、覃彩銮[17]、李龙章[18]诸先生都曾先后指出过,岭南越族上古青铜文化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来自于岭北内地中原的殷周式青铜器。例如,宁乡“炭河里文化”的兽面纹铜卣,就与广西武鸣马头勉岭所出的兽面纹卣如出一辙。
二、越族人面纹饰考释
1.《大禾人面方鼎》是为祈祝农业丰饶而祀的礼器
2.原型:与农业血祭有关的头颅崇拜和猎头风俗
属“宁乡铜器群”的晚商《大禾人面方鼎》,它的造型纹饰是殷商式的,但人面纹主题及铜器铭文所反映的礼俗却是古越族文化的特点。因此,该器实为华夏族与越族文化融合的象征物。
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大”字本义为大人之象,也有广大、尊大之意。“禾”字为禾苗之象形字,也有嘉谷之意。商代见有“壬申贞禾于河”的卜辞,是祈求之意,音近拜,禾是为谷物获得好收成而作的祈求之祭[19],这是商代有“禾”祭礼的确证。
此外,甲骨文和金文中,还有一个用来表示谷物成熟和时间概念的名词叫“年”,作从“禾”从“人”之象。它是用具有季节变换特征的栽培谷物来指事、象征流逝轮回的时间周期。“年”字作从“禾”从“人”之象,也意味深长地表达了人与自然不可分割的关系。《大禾人面方鼎》的“大禾”徽铭,“大”即为人形的正立之象,所以“大禾”铭文合体实为“年”字[20]。因为在甲骨文、金文中,出于书写的随意性,其构字的偏旁部首是不固定的,如著名的“司母戊方鼎”,唐兰先生认为其当改称为“后母戊方鼎”就是一例。在商代卜辞中,屡见有“求年”、“受年”的祈、报祭祀的记载,《大禾人面方鼎》也应与其相类似。
上述表明,宁乡《大禾人面方鼎》应当是为祈祝农业丰饶而祀的礼器。
事实上,“禾”在古汉语中是水稻的专称,据水稻专家丁颖、语言学家游汝杰等人的考证,古汉语的“禾”是来自原始壮侗语的借词,也就是说,中国最早的种稻民族是侗台语族先民,“禾”一词是随稻作农业的向北传播才植入古汉语当中的[21]。同时,“禾”在古汉语中也泛指人工栽培的各种谷物,所以汉语中许多栽培谷物的名词都从“禾”(如黍、稷等)。由此一来,农业民族文化中也派生出各种相关的农业祭礼。所不同的是,北方民族的农业主祭对象是“稷”(小米)神,其多见于《礼记・祭法》等记载,故《说文》称“稷”为“五谷之长”。与此相对,南方则不宜栽培耐旱的小米,所以古往今来之南方民族,其农业主祭对象都是“禾”神。宁乡《大禾人面方鼎》的发现,表明南方越族主祭“禾”神的农业礼俗真可谓源远流长。
那么,《大禾人面方鼎》的装饰主题“人面纹”与“禾”祭礼有何关系呢?笔者认为它应当是南方侗台语族先民――越族“禾”神与始祖神的象征,这就如同姬周民族将其始祖神――“弃”,视为农业“稷”神一样。《礼记・祭法》云:“是故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孔颖达疏:“故祀以为‘稷’者,谓‘农’及‘弃’皆祀之以配‘稷’之神。”就此,徐旭生先生曾指出,直到现代,陕西渭水附近地方还供奉有农神后稷的偶像,它是在一小屋里面塑一高约四五尺的大人头像,无身躯,俗称“大头爷”或“后稷头”[22]。其例子就如爱德华・泰勒所说,偶像崇拜源于万物有灵观,其本质是象征的,是人们用来作为某种精灵或神物的造像。而且,在地方性的祭祀、神喻等记述中,神和偶像是彼此的混合物,崇拜者大部分想像神生活在偶像之中[23]。
徐中舒诸先生认为,甲骨文的“年”字,是“会年谷丰熟之意”。又据刘源诸先生考证,在甲骨文中,祈求丰年之祭的主要对象也往往是同高祖先公、先王联系在一起的[24],如商代卜辞载:“贞于王亥年”,“王亥”即是商人高祖。这表明,考古与民族志资料与《礼记・祭法》的记载是相可印证的,也足证《大禾人面方鼎》的装饰主题“人面纹”当与“禾”祭有关。
为何人面、人首纹主题能作为祖神的象征?这与汉民族和许多少数民族一度盛行的头颅崇拜――万物有灵信仰有关。
在甲骨文中,“页”字为人之头颅的象形字,故古汉语的“颁”、“颂”等字皆从“页”。《说文》云:“颁,大头也”;“颂,(同貌)也。从页,公声”。段玉裁注:“下曰:‘颂,仪也。’古作颂,今作容(貌),古今字之异也。”故古文中“颂”也作“仪容”解[25]。
由于祭祖神之时需用人头偶像,故《诗经》之祭祖的庙堂乐歌又称为“颂”。《礼记・檀弓下》云:“君子谓之善颂善祷”;孔颖达疏:“颂者,美盛德之形容;祷者,求福以自辅也。”
百越系民族中一直有盛行祖先头颅崇拜的习俗,其艺术表现就是常见有人首偶像。对此,陈国强诸先生早有论述[26]。中国史前时代的仰韶文化宝鸡北首岭、红山文化的石祭坛等遗址也曾出土过神人的面具偶像。事实上,南方民族志中所见众多的诸神面具就是上古偶像崇拜习俗的孓遗。
人牲祭祀、头颅崇拜的习俗首先是源自原始民族万物有灵的观念。许多古民族都认为人之躯体、头颅皆具有神力。例如,在阿斯马特文化中,人们通过割下敌人的头颅寻求力量,认为这样做能把储藏在敌人头颅中的性能量传递给胜利者和他们的孩子[27]。
东亚南部多民族源远流长的“人祀”、“猎头”风俗也是因此观念演变而来。如《楚辞・招魂》载:“魂兮归来!南方不可以止些。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雄虺九首,往来倏、忽,吞人以益其心些。”(注:倏、忽,是庄子寓言的两个神名,《庄子・应帝王》曰:“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
“猎头”民族皆认为,猎获人头后所举行的祭头典礼都是以促进谷物生产为直接目的(如华南之佤族、高山族人),故《南州异物志》说:“交广之界,民曰乌浒……春月方田,尤好出索人。贪得之以祭田神也。”(转引自《粤西丛载》卷24)
这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农业祭礼的人牺牲也同样包括部族的首领。而且,古今民族志中屡见不鲜的为了部族共同福利而自为牺牲的神灵、圣王或祭司王典故,都与农业的祭礼有关。
例如,在古代埃及,农神奥西里斯的崇拜仪式便是以该神被阉的阳物为中心而展开的。神话说奥西里斯死后,其尸体被分解为碎块遍埋于全国各地,农业的好收成即取决于奥西里斯生殖力的传播。孟加拉的达罗毗荼人的农业祭礼,则是将人牺牲被肢解或焚化的每一部分散分到田地、谷仓等处,形成为一种共同分享的社群活动[28],与云南近代佤族的“猎头农业祭礼”颇为相似。
中国古代商王成汤祷雨于桑林的故事,就是象征性的献身祈雨。如《尸子》(辑本)卷上载:“汤之救旱也……以身为牲,祷于桑林之野。”《帝王世纪集校》第四载:“汤自伐桀后,大旱七年,殷史卜曰:‘当以人祷。’汤曰:‘吾所请雨者民也,若必以人祷,吾请自当。’”《文选・思玄赋》注引《淮南子》云:“汤之时,大旱七年,卜,用人祀天。汤……乃使人积薪,剪发及爪,自洁,居柴上,将自焚以祭天。火将燃,即降大雨。”
叶舒宪先生指出,圣王、神尸、人牺三者本为一体,这是原始农耕祭典的一个世界性原型,其信仰根源是:圣王作为植物神或谷物神的替身,象征性地演出农作物生命的年周期的循环运动,藉此确保和促进大自然生殖力的更新与旺盛,求得生产的丰收与社会的繁荣。西方人类学家弗雷泽等人认为,这种仪式性的杀死圣王的礼俗在西亚地区形成了农业宗教的基本节庆,从中又派生出基督教思想核心的“死而复活”(耶稣复活)的主题。同样,在中国农业文明中,也留下了以“死而复生”为中心的农神稷的神话及相关祭典[29]。
三、越族人面纹饰与化身神话的关系
根据上述人类学家的论述,它自然就使我们联想到南方民族流传已久的化身的神话。郑超雄诸先生认为,在南方壮侗语诸民族中有关的神话之一,就有所谓的“碎胎化生创世”传说,它与徐整的“垂死化生创世”说可谓相似乃尔,说明两者之间必有密切关系,或者说,“垂死化生创世”型就是从“碎胎化生创世”类型演变而来;而“碎胎化生创世”神话类型很可能是从古代越人吃人肉而葬人骨习俗中演变而来[30]。
笔者认为郑氏诸说有较大的合理性,但论证还没有涉及到我们前述有关原始农耕祭典的这一世界性神话原型,以及产生这一创世化生神话的认识论根源。
据前人考证,“”当是南方民族的始祖神,也是开天辟地的创世神人。从“”的得名也可以与之相印证。
蓝鸿恩、农学冠诸先生认为,“”是讲古老故事的音变。今据布依族型神话的神名“戛”考,“”的“古”从“戛”音转变过来是可能的。布依族语音的“戛”有“独个”、“老祖宗”的意思。傣族的“盘”有首领之意,壮族的“盘”有“辈分”之意。
据古文献和民族志可知,“”有神通广大的神人、先祖、先知之意,其社会生活的原型是氏族部落的祭司首领。
关于“”的化身神话,最早见载于(三国・吴)徐整《五运年记》,南朝任《述异记》采录的“”神话内容更为丰富驳杂。清・马马肃《绎史》卷一引《五运历年纪》云:
“元气鸿蒙,萌芽滋始,遂分天地,肇立乾坤,启阴感阳,分布元气,乃孕中和,是为人也。首生,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理,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
这便是“垂死化身创世”类型的神话。事实上,化身的神话,更多的是与农业耕作联系在一起。例如,常任侠先生《沙坪坝出土之石棺画象研究》引《盘王歌》云:
“起记盘王先起记,盘王起记造犁耙;造得犁耙也未使,屋背大塘谷晒芽。
“起记盘王先起记,盘王起记种苎麻;种得苎麻儿孙织,儿孙世代织罗花……”[31]。
总之,华南与东南亚民族的化身神话很多,大多与农业耕作相联系。
例如,彝族崇拜虎图腾,其神话《梅葛》有“虎化身”的内容。神话说天地形成之后,以虎头做天头,虎尾做地尾,虎……左眼为日,右眼为月……血为水,大肠为江,小肠为河……皮为地皮,硬毛为树,软毛为草,细毛为秧……”。此相类于化身的神话。再如,布依族开天辟地的始祖神――力戛,其化身的神话,也实为化身神话的翻版[32]。
日本学者大林太良等人曾指出,栽培植物的起源神话中,栽培物是由人的尸体化生或生物的呕吐、出血、分泌等变成,这类起源神话在中国南部及东南亚民族间都有着密集的分布,而这些地区恰好就是古代铜鼓的分布区[33]。
综上所述,虽然我们还不能把古越族的人面纹饰及其偶像崇拜与化身神话相等同,但前者与农业祭礼有关应当是无疑的。而且,化身神话的内容之一,也明示它与古代的农业祭礼――血祭是密不可分的,前后者都存在着一种原始思维的互渗律[34]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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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9]同[27]
[30]郑超雄《神话与历史国》,《广西民族研究》2007年1期。
[31]《说文月刊》第10-11期。
是岁,夸吕又通使于齐氏。凉州刺史史宁觇知其还,率轻骑袭之于州西赤泉,获其仆射乞伏触板、将军翟潘密、商胡二百四十人,驼骡六百头,杂彩丝绢以万计。
这支有一定规模的商队的主要物资,既是“杂彩丝绢”,说明此时的中西贸易中,西方对东方(华北地区)物资的兴趣还是集中在丝绢等纺织品上。当然,还会有许多其它商品,与丝绢一起源源输向西方。
那么,商胡东来时,又主要携带什么商品呢?从商业原则出发,这些商胡在东来的过程中,必定会一路上从事贸易活动,把一地物资携往另一地贩售,如此积聚利润,并充行资。这种活动可能是一站一站进行的。江左的南朝对吐谷浑物资的兴趣,从史书中有限的记载看,似乎主要集中在马匹上。吐谷浑产善马(所谓蜀马),是南朝良种军马的主要来源,学者论之详矣。我这里要讨论的,是经由吐谷浑之地,丝路贸易中由西域向南朝(甚至包括北朝)输入的另一项大宗商品——昆仑玉[6]。
玉在中国文化中向来重要,可是《禹贡》九州的范围之内,却甚少产玉之地,至于高等级的软玉,自古就必须仰赖西域的于阗(今和田地区)等地[7]。早在张骞凿空之前,中原与西方的贸易之路上,昆仑玉就是重要商品[8]。汉武帝之后,和田玉的输入数量远远超过先秦,汉代玉器中使用大量的羊脂玉便是证明[9]。当然,各个时期的贸易路线和行使贸易职能的民族是会有变化的[10]。南北朝时期,当吐谷浑承担起丝路东部枢纽责任的时候[11],经由吐谷浑地区,昆仑玉仍然向东输送;处在战乱分裂中的广大东部地区,尤其是江左的南朝,依然能够获得和田等地的美玉。
有关的史料是如此稀少,以致我们有时只好向一些传统史料学并不信任的文献求助。目的只是为了说明这一时期昆仑玉贸易与吐谷浑的关系,非敢逾越规矩、轻涉说部,博雅君子,幸留意焉。
题为晋王嘉撰、梁萧绮录的《拾遗记》,被《四库全书简明目录》称为“事迹十不一真”,其卷六所载三国时事迹即有如下一条[12]:
先主甘后,沛人也,生于微贱。……至十八,玉质柔肌,态媚容冶。先主召入绡帐中,于户外望者如月下聚雪。河南献玉人,高三尺,乃取玉人置后侧,昼则讲说军谋,夕则拥后而玩玉人。常称玉之所贵,德比君子,况为人形,而不可玩乎?后与玉人洁白齐润,观者殆相乱惑。嬖宠者非惟嫉于甘后,亦妒于玉人也。后常欲琢毁坏之,……先主乃撤玉人,嬖者皆退。当斯之时,君子议以甘后为神智妇人焉。
此条记事之必伪,清人王士禛与今人齐治平均已力辨[13]。只是,作伪的并非王嘉(子年),而是南朝人。据《晋书·艺术传》和《高僧传》卷五释道安传所附王嘉传,王嘉为十六国前期人,前秦末年为姚苌所杀。可是,此条记事中有“河南献玉人”一语,河南者,河南国也。魏晋南北朝时期曾被称河南国的,只有乞伏西秦和吐谷浑两个政权[14],时间都在王嘉死后。乞伏乾归与其子乞伏炽盘称河南王的时间极短,而南朝宋、齐、梁各代封吐谷浑君主为河南王的传统持续了一百多年[15],所以,在正史及其它各种文献中,河南国基本上是指吐谷浑的。在今本《拾遗记》中,前引刘备与甘后事迹一条,放在正文即王嘉原本之中,而不是置于梁代萧绮的所谓“录”中。从上述时间上的矛盾看,此条记事的作者即使不是萧绮,也必是南朝时期的其他什么人。
这条不合史实的记事,也并非全无研究的价值。就本文而言,其价值就在于“河南献玉人”的记载。吐谷浑与南朝密切的通使关系,以及经由吐谷浑之地而沟通的西域各国与南朝间的通使关系,频繁地见载于南朝史书,当然也必定给了当时的人以很深的印象。吐谷浑并不产玉,但于阗国的玉只有经过吐谷浑才能运达南朝。至于吐谷浑在于阗玉贸易中,是仅仅充当商胡的保护人,还是兼营中间贸易,我们已无法知晓。从“河南献玉人”一语,可以看出,在南朝时代的江左人士心目中,或者在事实上,河南国与运抵南朝的于阗玉,是有直接关系的。
吐谷浑与南朝的交通,经过益州、荆州,沿长江抵达建康。吐谷浑与益州的关系,据《梁书·诸夷·河南国传》:
其地与益州邻,常通商贾,民慕其利,多往从之,教其书记,为之辞译,稍桀黠矣。
同书同传还记载,天监十三年(公元514年),伏连筹遣使献“金装马脑钟二口”,又表请于益州立九层佛寺,并获得梁武帝允可。益州是吐谷浑贸易之路的重要一站,所以有大量胡商居住或活动于益州。《隋书·儒林·何妥传》:
……父细胡,通商入蜀,遂家郫县,事梁武陵王纪,主知金帛,因致巨富,号为西州大贾。
何妥一家极可能是粟特商胡。同样可能是粟特商胡而活动于益州的人还很多。《续高僧传》卷二五释道仙传:
本康居国人,以游贾为业。梁周之际,往来吴蜀,江海上下,集积珠宝。
另一个常被引用的例子,见于《高僧传》卷七宋释慧叡传:
经行蜀之西界,为人所抄略,常使牧羊。有商客信敬者见而异之。
陈寅恪先生曾说:“……六朝、隋唐时代蜀汉亦为西胡行贾区域,其地之有西胡人种往来侨寓,自无足怪也。”[16] 在另外一个地方,他再次强调“蜀汉之地当梁时为西域胡人通商及居留之区域”[17]。
益州处于如此地理位置,在昆仑玉贸易中,自然应当有特殊性,史籍中相关的资料也偶可一见。前面提到的何妥,其兄何通,便以治玉见称。《隋书·何稠传》:
何稠字桂林,国子祭酒妥之兄子也。父通,善斵玉。
何通活动于萧梁时期,家在益州陴县,身为西域胡商,以治玉见称,可见益州还是一个昆仑玉加工地。江左所得玉器,相当部分可能是在益州、由何通这样的西域胡商加工生产的。
从益州到建康,要经过在南朝政治中有着分陕之重的荆州。昆仑玉贸易在荆州的历史痕迹还是可以找到的。《周书·于谨传》,于谨率领西魏大军围攻江陵,擒杀梁元帝,“虏其男女十余万人,收其府库珍宝”,这些珍宝包括:
宋浑天仪,梁日晷铜表,魏相风乌、铜蟠螭趺,大玉径四尺、围七尺。
这种大尺寸、高等级的玉石,当然产自于阗。《南齐书·河南传》载齐武帝永明三年(公元485年),遣使于芮芮(柔然):
遣给事中丘冠先使河南道,并送芮芮使。至六年乃还。得玉长三尺二寸,厚一尺一寸。
案丘冠先之使,自益州西至吐谷浑,再绕道达漠北柔然,并不经过于阗。他的大玉,应当是在吐谷浑地区从胡商手中得到的。这暗示吐谷浑地区存在着玉石交易市场。
梁元帝宫中的大玉,反映了荆州作为昆仑玉贸易重要中转站的意义。另外,在说部材料中,关于荆州地区的玉器,还可举出唐人张读《宣室志》卷六所载南朝刘宋时事一条[18]:
宋顺帝升明中,荆州刺史沈攸之,厩中群马,辄踯蹋惊嘶,若见他物。攸之令人伺之,见一白驹,以绿绳系腹,直从外来。圉者具言其状,攸之使人夜伏枥边候之。俄而见白驹来,忽然复去,视厩门犹闭。计其踪迹,直入阁内。时人见者,咸谓为妆奁间物。沈有爱妾冯月华,臂上一玉马,以绿绳穿之,至暮辄脱置枕边,尝夜有时失去,晓时复。试取视之,见蹄下有泥。后攸之败,不知所在。
这一条还被收进《太平广记》中,文字小异[19]。古代文献关于动物玉雕的记载中,马是比较少的。元人汤允谟《云烟过眼录续集》列举“总管太中滦阳赵伯昂仁举所藏器”,有曰[20]:
玉马一,高五寸有奇,雕琢极精,作嘶鸣状,如生,玉色温美。
这个玉马,比沈攸之的爱妾冯月华的那个玉马的尺寸要大,所以不能放在一起考虑。[21]
吐谷浑与昆仑玉贸易的特殊关系,使南朝人把“河南献玉人”的当前经验,误植入二百年前的三国时代,遂有今本《拾遗记》中刘备与甘后之事。但分析这种误植,却使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吐谷浑与南朝玉石、玉器的供应,的确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
吐谷浑所以在昆仑玉贸易中起到如此重要的作用,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它的国土范围向西扩张,已经紧邻于阗。《梁书·诸夷·河南传》明确说:“其界东至叠川,西邻于阗,北接高昌。”据《魏书·吐谷浑传》,早在445年,北魏高凉王那率军攻击吐谷浑慕利延于白兰,“慕利延遂入于阗国,杀其王,死者万余人”。当然这还只是一次流窜行为。吐谷浑把势力伸展到塔里木盆地的东南缘(鄯善、且末),可能是在伏连筹时期,即在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即梁武帝天监七年(公元508年)[22],也有学者把时间提早到在北魏文成帝兴安元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公元452年)[23]。控制了鄯善、且末之后,吐谷浑就可以撇开河西走廊,把传统的西域南道与青海道完整地接通起来。
《洛阳伽蓝记》卷五载宋云、惠生《行记》,记录宋云一行于北魏孝明帝神龟元年(公元518年),取道吐谷浑地区,前往南亚,其经行鄯善一节云[24]:
从土谷浑西行三千五百里,至鄯善城。其城自立王,为土谷浑所吞。今城内主是土谷浑第二息宁西将军,总部落三千,以御西胡。
这段话非常具体地描述了吐谷浑控制鄯善的情形。以游牧为基本经济生活方式的吐谷浑,派出重要贵族(伏连筹的第二子),率领“部落三千”,镇守鄯善,可见吐谷浑对鄯善的重视。应当注意的是,上引文中说吐谷浑在鄯善驻重兵,其军事防御目标,乃是“西胡”。鄯善、且末以西,隔着宽阔的大戈壁(即唐代的图伦碛),最近的国家是于阗国。那么,这里的西胡,就是指于阗国吗?
我认为,这里的西胡,并不是指紧邻的于阗国,而是指这一时期已经把统治势力伸展到大半个塔里木的嚈哒(南朝史书中称为滑国)。《梁书·诸夷·滑国传》:
元魏之居桑乾也,滑犹为小国,属芮芮。后稍强大,征其旁国波斯、盘盘、罽宾、焉耆、龟兹、疏勒、姑墨、于阗、句盘等国,开地千余里。
《魏书·西域传》嚈 哒国条:
嚈 哒国,大月氏之种类也,亦曰高车之别种。……其人凶悍,能斗战。西域康居、于阗、沙勒、安息及诸小国三十许皆役属之,号为大国。
据《洛阳伽蓝记》卷五录宋云、惠生《行记》记嚈 哒国云[25]:
受诸国贡献,南至牒罗,北尽敕勒,东被于阗,西及波斯,四十余国皆来朝贺。
可见这个时期的嚈哒乃是葱岭东西最为强大的势力之一,是丝绸之路这一区段的主要监护势力。这个势力在塔里木地区威风一时,在塔里木北缘的发展,曾在麴氏高昌时期到达焉耆[26];向塔里木南缘各绿洲的发展,东到于阗之后,便遇到吐谷浑的阻挡,未能跨过图伦碛而至且末、鄯善。这正是前引宋云、惠生《行记》中称吐谷浑驻兵鄯善“以御西胡”的历史背景。
应当重视,吐谷浑对塔里木东南缘的控制,实质上是在与
哒争夺丝路贸易的监护权。吐谷浑阻止了
哒势力的进一步东进,从而建立了从西域南道经青海地区至益州的吐谷浑之路。嚈哒势力在塔里木南缘受阻于吐谷浑,在塔里木北缘受阻于柔然,于是出现了嚈 哒、柔然和吐谷浑三种势力分割环塔里木各绿洲国家的局面,三种势力间是否发生过军事冲突,已无从考证,但客观上形成了一种均势。《魏书·高车传》载北魏宣武帝给高车主弥俄突的诏书曰:
蠕蠕、嚈哒、吐谷浑,所以交通者,皆路由高昌,掎角相接。
形成均势以后,这三种势力间,似乎还结成了一个反对北魏势力向西域挺进的同盟。这样理解吐谷浑与嚈哒的关系,也许是符合历史实际的。从前引“以御西胡”一语,我们还知道,即使在和平同盟的关系中,吐谷浑仍然在鄯善地区保持着对于阗方向的军事戒备,这可能是均势得以维持的一个根据。
吐谷浑对鄯善和且末的控制,从北魏后期一直到隋。《隋书·西域·吐谷浑传》称吐谷浑国境“地兼鄯善、且末”。虽然且末河谷如今也已成为玉料产地之一,但是古代限于技术条件,这一地区的玉矿并没有被开发出来[27]。吐谷浑的境土之内,不能产玉。经由吐谷浑地区进行的玉石贸易,其产品都来自与吐谷浑紧邻的于阗国。这一时期于阗役属于帕米尔以西的嚈哒帝国,但嚈哒对其势力范围内的附属各国,并没有进行直接统治[28]。于阗在贸易、外交等方面,仍然有着很大的独立性。
更值得注意的是,吐谷浑之路取代河西成为这一时期的丝路干道,与吐谷浑对鄯善、且末的有效控制关系极大。是吐谷浑的政治和军事存在,决定了丝路经由西域南道自于阗向东行,不是循着自然条件较好的河西路,而是折而进入高寒险峻的青藏高原。隋炀帝时期,河西的张掖成为丝路贸易的重要中转站,其原因在于尽管吐谷浑之路仍然发挥着干道作用,而由于南北分裂局面的结束,吐谷浑之路东端的伸展不得不发生变化,只好向北绕至河西。是张掖而不是敦煌成为这一时期丝路贸易的中转集散中心,正可说明吐谷浑之路所面临的历史困境。
南北朝时期,吐谷浑与嚈哒在塔里木地区相对和平的关系,保证了丝路的畅通和有序。历来在丝路贸易中都扮演重要角色的于阗国,当然会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这种作用之一,就是源源不断地向东输出于阗玉。
自于阗国向吐谷浑,行经昆仑山北麓诸绿洲,至吐谷浑控制下的且末、鄯善,由鄯善向东南越过阿尔金山,经柴达木盆地,进入吐谷浑的核心地区白兰、都兰(吐谷浑城),再向北即到达青海湖西岸吐谷浑的都城伏俟城。这条路线直到近代还是西宁与和田间队商的行道[29]。这条路在南北朝时期,作为丝绸之路的主干路段,又是和田玉向中国东部,特别是向江左的南朝源源输入的孔道。
南朝使用于阗玉的直接证据,是有关宫廷用玉的。《南齐书·皇后传》:
永明元年,有司奏贵妃、淑妃并加金章紫绶,佩于阗玉。
这里的于阗玉,是指以于阗玉料(仔玉)加工而成的玉器。前面提到的丘冠先从河南所获大玉,以及于谨破江陵以后从梁元帝萧绎宫中所获大玉,都属于未经加工的于阗仔玉。这类玉料运抵南朝后,再由南朝玉匠加工成各类玉器。
南朝玉器的雕琢技艺,承自汉魏,有着悠久的传统。但是出现在南朝的玉器,并不全是南朝琢玉工艺的成果。经由吐谷浑之路来到南朝的于阗玉,也有已经加工成器的。前举何通的材料,说明益州地区也是玉器加工地之一。前面我们引用《拾遗记》中“河南献玉人”的故事中,玉人便是以成品形式由河南(吐谷浑)“献”进来的。那么,这个玉人,是在吐谷浑地区加工而成的呢,还是早在于阗便已经琢磨成器?这个问题非常有趣。当然,《拾遗记》这种小说“事迹十不一真”,实不足据以考史,但是正史中也有这类材料涉及同一问题。《梁书·诸夷·于阗国传》:
大同七年,又献外国刻玉佛。
于阗是玉料产地,如果此佛不是在于阗刻成,那么,又是在哪里刻成的呢?这里的“外国”,从文意看是指于阗以西的国家。但是,于阗国把本地所产的玉料运到西边很远(极可能是指葱岭以西的国家)的“外国”去加工成玉佛,再进献给萧梁,似乎难以理解。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元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十八有“于阗玉佛”一条[30]:
丞相伯颜尝至于阗国,于其国中凿井,得一玉佛,高三四尺,色如截肪,照之,皆见筋骨脉络,即贡上方。又有白玉一段,高六尺,阔五尺,长十七步,以重不可致。
这个玉佛是否由于阗本地雕琢,没有材料可以说明。它与萧梁时期那个玉佛之间有什么关系,也难以论定。只是这里明确地描述了玉佛的尺寸和色彩,其中“色如截肪”一语,是专门形容于阗玉中的极品羊脂玉的。宋人张世南《游宦纪闻》卷五[31]:
大观中,添创八宝,从于阗国求大玉。……后果得之,厚、大逾二尺,色如截肪,昔未始有也。
这里的“色如截肪”也是形容羊脂玉的,羊脂玉乃是雕刻宝玺的佳品。伯颜在于阗发现的玉佛,就是以羊脂玉雕琢而成的珍物。元代的于阗已经是伊斯兰的世界,我推测,这个玉佛可能是在伊斯兰势力东进、佛国于阗即将沦陷时被深埋地下的,时间当在公元1000年前后[32]。但它的雕刻时间难以确定,因而它与萧梁时期于阗国所进的“外国刻玉佛”的关系也就无从考证。
关于于阗地区玉雕业的兴起,现在比较流行的看法,是从唐代开始,唐代以前,于阗只是向外输出原料,加工玉器则必须求助于外国[33]。研究古玉的专家杨伯达先生近来对这一看法提出了质疑,他通过对唐代的“番人进宝”玉带板的研究,认为可能在初唐以前,于阗就存在着碾玉治玉的手工行业;其治玉行业的衰落,主要是在伊斯兰化以后[34]。
根据汉魏以来于阗与中原政权关系的变化,我认为于阗地区的治玉业可能是在南北朝时期兴起的,也就是说,当于阗国与东部地区的政权间不存在严格的藩属关系,政治上有机会脱离直接控制以后,贸易上才能有更充分的地方性发展。相对平等的政治关系,为于阗与内地(主要是南朝,当然有时也包括北朝)间发展充分而自由的贸易和商业关系提供了更好的条件。于阗的治玉业在这个政治和商业背景下得以兴起,是可以理解的。此外,中国玉文化的发展和演变,即东部地区在玉器消费方面所发生的变化,可能也是于阗治玉业得以兴起的一个原因,因无关本文宏旨,此不复赘。
本文要讨论的是,吐谷浑在这种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什么作用呢?吐谷浑不仅提供了商业路线,而且,很有可能也提供了商业需求和商业信息。前面我们提到《宣室志》记载的刘宋时期的玉马,我们未能判断其产地。吐谷浑地区是否也存在着一定规模的治玉业呢?以我们前面所说,吐谷浑地区存在着玉石市场,那么也可能存在玉器市场,《拾遗记》中“河南献玉人”的玉人,可能就是这类玉器市场上的商品。进一步说,一定规模的治玉业是可能存在的。
当然,吐谷浑地区的玉石贸易,或者玉器贸易,甚至可能存在的治玉行业,都不太可能是由吐谷浑族操作的。吐谷浑地区大量的粟特商人才是这类贸易的主要操作人。但是,吐谷浑民族,或吐谷浑国家,在这类贸易活动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吐谷浑以富藏珍宝著称,这些珍宝便是吐谷浑在南北朝时期从丝路贸易中所获。
《周书·史宁传》记载史宁率西魏军队协助突厥木汗可汗袭击吐谷浑(《周书》称吐浑),特别强调了对吐谷浑的珍宝的掳获:
……逾山履险,遂至树敦。敦是浑之旧都,多诸珍藏。……生获其征南王,俘虏男女、财宝,尽归诸突厥。……木汗亦破贺真,虏浑主妻子,大获珍物。
吐谷浑从丝路贸易中所获取的巨大财富,到隋代还受到注意。《隋书·裴矩传》记载裴矩长期在河西接待商胡,搜集西域情报,对吐谷浑的情况非常了解,他后来力劝隋炀帝举兵征吐谷浑,理由就与吐谷浑的财宝有关:
矩盛言胡中多诸宝物,吐谷浑易可并吞。……竟破吐谷浑,拓地数千里。
随着益州地区在梁末入北,特别是随着南北分裂局面的结束,吐谷浑地区在政治、军事和商业贸易方面的地位不复如前,丝路干道离开吐谷浑地区、回到河西的局面即将到来,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也就开始了。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昆仑玉贸易之路,自然也回到传统的河西走廊。但是,吐谷浑民族和吐谷浑地区在隋唐两代,即使在吐蕃统治时期,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仍然与丝路贸易有着重要关联。
发现于吐鲁番的一件粟特语地名录(T.ii.D.94),记载了9至10世纪粟特人在欧亚大陆的经商路线,这些地名自西而东分别是:扶菻、苫国、波斯、安国、吐火罗、石国、粟特、拔汗那、 盘陀、佉沙、于阗、龟兹、焉耆、喀喇沙尔、高昌、萨毗、吐蕃、吐浑、弥药和薄骨律。[35]其中萨毗、吐蕃、吐浑都在今青海境内,吐浑即吐蕃治下的吐谷浑民族。
考古学证据也显示,唐代的青海境内仍然是中西文化交流的热点之一。1982—1985年,青海省考古工作者在海西州都兰县的热水乡和夏日哈乡,发掘了一批唐代的吐蕃墓葬,出土大量丝织品、陶器、木器、金银器、铁器、铜器、珠饰、皮革制品和木简牍等。根据许新国先生对出土文物中粟特系统金银器、波斯风格丝织物的研究[36],可以肯定地说,外来文化特别是中亚地区各民族的文化,对青海境内的吐蕃,或吐蕃治下的吐谷浑等民族,存在着很深的影响,也直接证明了丝路青海道的持续繁荣。可是,都兰吐蕃墓出土物中没有玉器,反映吐蕃文化笼罩下的青海地区不再是玉石和玉器贸易的主要中转站。尽管史书记录唐宪宗和唐文宗时吐蕃“朝贡”物品中有“玉腰带”若干[37],但比起稍后来自河西归义军及甘州回鶻贡品中的“团玉”[38],数量及重要程度都大大不如。
很显然,隋炀帝以后,尽管西北地区先后受到突厥及吐蕃等不同民族力量的影响,但由于中原与江南归于统一,丝路干道的东端直指长安与洛阳,河西走廊的传统地位便恢复了。
[1]松田寿男:《吐谷浑遣使考》上、下,《史学杂志》,48编,第11、12期;中译本,周伟洲译,《西北史地》,1981年第2、3期。
[2]周伟洲:《吐谷浑史》,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页132-141;王育民:《丝路“青海道”考》,《历史地理》,第四辑,1986,页145-152。
[3]唐长孺:《北凉承平七年(449)写经题记与西域通往江南的道路》,载《向达先生纪念论文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页104-117。
[4]初仕宾:《丝绸之路“羌中道”的开辟》,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编《十世纪前的丝绸之路和东西文化交流-----沙漠路线考察乌鲁木齐国际讨论会(1990年8月19-21日)》,新世界出版社1996年版,页19-31。
[5]夏鼐:《青海西宁出土的波斯萨珊朝银币》,《考古学报》,1958年第1期,页105-110。
[6]这里提到的昆仑玉,包括产于今新疆和田地区和田河上游以及莎车叶尔羌河上游的各种软玉。这些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世界上主要的软玉产地。
[7]栾秉璈:《中国宝石和玉石》,新疆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页111-121。
[8]尹达:《中国新石器时代》,三联书店1955年版,页43;殷晴:《和田采玉与古代经济文化交流》,《新疆文物》,1994年第3期,页77-84;程越:《古代和田玉向内地输入综略》,《西域研究》,1996年第3期,页36-42。
[9]夏鼐:《汉代的玉器——汉代玉器中传统的延续和变化》,《考古学报》,1983年第2期,页125-145。
[10]林梅村:《开拓丝绸之路的先驱——吐火罗人》,载林著《西域文明》,东方出版社1995年版,页3-10。
[11]松田寿男:《吐谷浑遣使考》(下),周伟洲译,《西北史地》,1981年第3期,页87-98。
[12]本文引述《拾遗记》,用今人齐治平校注本,中华书局1981年版,页191-192。
[13]王士禛:《古夫于亭杂录》卷四,《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杂说之属,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870册, 页645;齐治平点校本《拾遗记》,中华书局1981年版,页192。
[14]唐长孺:《南北朝期间西域与南朝的陆道交通》,载唐著《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中华书局1983年版,页186。
[15]据《宋书》卷九六鲜卑吐谷浑传,元嘉十六年(公元439年)宋文帝封吐谷浑酋长慕延(即慕利延)为河南王。此后齐、梁维持了这个传统,到梁武帝大同六年(公元540年)文献记载的吐谷浑最后一次遣使南朝为至,河南国的称号保持了至少一百年。
[16]陈寅恪:《李太白氏族之疑问》,载陈著《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页279。
[17]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页80。
[18]张读:《宣室志》,《丛书集成初编》本(编号2703),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页51。
[19]《太平广记》卷四百一,中华书局点校本,1961,页3229-3230。
[20]汤允谟:《云烟过眼录续集》,《丛书集成初编》本(编号1553),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页1。
[21]我于1999年夏,在青海省博物馆观赏过一个由青海省文物商店收藏的玉马。此前我曾在青海省文物处与青海省考古研究所编写的《青海文物》上见到过照片图版(图版157,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说明文字见页157)。高12厘米,长18.5厘米,玉质为青白玉,是1987年的征集品。这枚玉马雕琢浑朴,头大腿短,卷尾回首,透着朴拙的苍然古意。虽然是征集品,但从玉马全身的深褐色土沁看,应当出自地下。可惜已无从获取其原始出土资料了,判定时代的依据就只剩了器物本身。博物馆展出时定为唐代器物。但是,在现有的出土唐代玉器中,还没有发现玉雕的马,动物玉雕中除了葬玉类的玉猪和装饰类的玉龙等,艺术品一类只见有玉牛、玉羊,参见曲石:《唐代玉器》(《华夏考古》,1995年第3期,页88-99 )。这枚玉马如果属于唐代,那么就是特例。由于玉马的玉料显然是和田玉,我想了解玉料与玉器间的关系,即玉马是否由邻近的和田或古代青海本地所产;当然玉马由内地雕成再输入青海的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如果把玉马的时代向前移一点,即南北朝隋唐之际,那么,它与吐谷浑的关系怎样?
[22]周伟洲:《吐谷浑史》,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页40。
[23]黄文弼:《古楼兰国历史及其在西域交通上之地位》,《黄文弼历史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页316-339。
[24]范祥雍:《洛阳伽蓝记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页252。
[25]范祥雍:《洛阳伽蓝记校注》,页288。
[26]松田寿男:《古代天山历史地理学研究》,中译本,陈俊谋译,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页188-191。
[27]栾秉璈:《怎样鉴定古玉器》,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页134。
[28]余太山:《 哒史研究》,齐鲁书社1986年版,页129-135。
[29]吴景敖:《西陲史地研究》,“白兰于阗间之交通线”,中华书局(上海)1948年版,页5-7。
[30]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八,中华书局1959年版,页346。
[31]张世南:《游宦纪闻》卷五,与李心传《旧闻证误》合印本,中华书局1981年版,页46。
[32]李吟屏:《佛国于阗》,新疆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页184。
[33]李吟屏:《佛国于阗》,页150-151。
[34]杨伯达:《番人进宝玉带板》,载古兵选编《珍宝鉴别指南》,上海文化出版社1992年版,页13-18。
[35]W. B. Henning, Sogdian List, Sogdica, London, 1940, pp.8-11; 这些地名中包括高昌、吐浑在内的五个,是由林梅村识别的,见林梅村:《粟特文买婢契与丝绸之路上的女奴贸易》,载林著《西域文明》,页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