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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环境下教学模式设计
2.1教学层次设计
本论述以《机电专业人才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为基础,就教材内容、实训项目等,与现场长期从事培训的人员进行研讨,分别从教学信息系统、教学过程、教学产品进行分层次设计,然后根据层次结构组织安排相关的教学内容。
2.2教学模式设计
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是以多种信息技术为教学支撑环境,形成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稳定关系和活动进程的结构形式。利用信息技术能够弥补传统课堂教学的不足,例如将工学结合融合在生产现场的环境之中,把生产的现场作为教学的课堂,在现场讲解实际操作和解决疑难问题。一种信息环境下强调自主学习活动形式的教学新模式设计流程。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模式最为突出的就是基于网络的教学信息系统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突出网络在机电专业师生教学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结构合理的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模式不仅可以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各种优势,还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因而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模式体现出自身的特征,这主要表现在:教师角色、学生地位、教学过程、媒体作用等几个方面。例如通过构建在线学习系统,这种教学模式是利用学校的优质师资,依托公众多媒体通信网进行远距离交互式教学,这种教学模式可以打破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这种学习模式的实施依赖于多个因素,学校支持、学习小组建立以及远程网络学习支持系统等。
2.3教学内容组织
在信息技术环境下,机电专业课程群教学内容的组织是设计的难点,其课程群融合了机械、电子两大专业课程群的知识点。如《机械制图》、《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工艺学》、《数控技术应用》、《PLC技术》、《传感器技术》等课程,这些基础课程群既有较强的独立性又彼此紧密联系,在信息技术环境下就可以充分利用技术上的优势将不同课程群教学资源进行整合,方便学生能够更加全面的掌握机电专业基础教学内容和专业技能。例如,机电专业不少基础课程都不同深度、层次的讲述过螺纹连接的相关知识点,我们就能从每门课程教学立足点开发其多媒体教学资源,如连接动画、图例和一些文字资源等。并且,在多媒体信息技术条件下,这些课程之间的紧密联系也可以非常清楚地体现,教学内容中的知识点、重点、难点可以综合到一个网络在线学习环境中。此外,还需要网络教学系统的开发人员能够认识到机电专业课程群具体的教学侧重点,例如《机械制图》侧重于画法教学而《机械基础》侧重于连接与传动关系的讲述,这就要求多媒体课件在信息资源的制作过程中体现出来。
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学生作为课程学习的主体并没有多少相关法学背景知识。大多数高校的经济法课程都是安排在大二、大三阶段,与思想政治教育及法律基础知识课程有一段间隔,且任课教师多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在教学时弱化法律基础这部分课程内容,导致学生在学习经济法课程时与法律基础知识无法很好对接。同时,在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认知、学习热情、学习方法、学习效果等方面,较法学专业学生也有一定的差距。但由于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经济学、金融学等基础知识掌握较好,反而对经济法课程的部分内容比较容易理解。因此,课程内容的选取应该更多地考虑到适时原则、量力原则和满足原则。
2.经济法课程内容的特殊性
近年来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已经在学界达成基本共识,经过多年的研究也确定其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以及市场规制法。但多年来由于受“大经济法”观点的固有影响,经济法课程内容除了上述三个方面外,还包含民法、商法、诉讼法等内容。就学生的未来应用角度,经济法学以外的民商事法律可能更贴近实际,但是因此也造成了学界的经济法学和所谓“经济法课程”内容产生冲突,实属不该。同时,经济法相关教材五花八门,有针对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材,也有针对各种考试的经济法教材。单看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适用的经济法教材,体例多种多样,包含法律法规众多,品质参差不齐,内容设置缺陷也是不一而足,以民商法内容为主已经不甚稀奇,有的教材放弃了经济法基础理论部分直接用民法基础理论取而代之,有的教材混淆相关概念。对于学生来说,教科书很可能就是他们了解经济法这门课程的主要渠道,如果产生了错误的第一印象,学习了错误的知识,后果将会很严重。
3.教师要求的特殊性
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主体以及课程内容的特殊性也对教师本身提出了特殊要求。除了法学相关知识要深厚、保持与法学前沿问题接轨,教师的知识面也一定要广博。法学是注重逻辑思维的一门学科,如果只按照法学教育的思路去面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不一定能够取得相同的结果。教师应该对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与思维也要有所涉猎,与经济法学知识相互结合,才能在经济法教学中游刃有余,满足教学的实际需要。教师的责任心也要更强,如面对学生对经济法课程学习热情不高的情况,不能对课程敷衍了事,充分的课前准备、情绪饱满的课堂表现、细致耐心的课后辅导,都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不仅是传道授业,也是引领者、示范者。尤其是法学教师,对于法律精神的弘扬,对法的信仰,遵循法律的谨慎态度都会在潜移默化中传递给学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以学术和道德为重,对学生尊重、用心,学生自然会感受到,进而亲近教师,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反过来促进课程教学。
二、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实践的策略
1.激发学习兴趣,间接开展法制教育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是求知的不竭动力,也是非智力因素最重要的构成部分。学生的学习动机越来越倾向于功利性,认为理论性的知识没有实际用途,并且枯燥乏味,需要死记硬背,往往以期末突击作为应付考试的方式。在经济法教学中首要考虑的问题应该是如何激发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兴趣,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在兴趣的带动下,学生往往会变被动为主动学习,深入思考。首先,教师要转变教学思想,突破以往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换位思考,创设情境,将课程内容带入到日常生活中,以小见大,使学生充分领略经济法知识在实际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使其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教学设计要坚持科学性和思想性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系统性与循序渐进相结合等原则,由讲授为主转向指导学生独立学习与研究。其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摒弃沉闷的灌输式教学,用活泼幽默的语言将经济法课程知识轻松地展示出来,循循善诱,先提出问题,再引导学生思考,自己解决问题。改变以往对法学类课程就是“催眠”课的成见,使知识富有魅力,提高课堂实效。第三,激发学生对知识的高层次追求。人的好奇心都是与生俱来的,对知识的渴求也是一种天性。但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部分学生开始信奉“读书无用论”,或将学习视为追名逐利的工具。教师应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知识观,用知识的吸引力感召学生,弘扬正能量。使学生体会学习与不断探索的乐趣,培养受益一生的学习习惯。多数经济管理类专业在整个大学期间,除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律基础和经济法之外,再无其他法学类课程,在法律基础逐渐被弱化的背景下,经济法课程便间接承担了普及法律常识、培养法律信仰和树立法制观念的作用。经济法教学中经常涉及各个法律部门的一些基础知识,介绍给学生时可以同时进行懂法、守法的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
2.因材施教,注重实用性
经济法课程涉及法律法规众多,但一般高校开设的经济法课程均为一个学期,课时较少,无法容纳全部课程内容。针对经济管理类的不同专业在课程设置上要有所区别。比如对财会类专业要注意结合相关资格考试;对经济学类专业要侧重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内容;对于管理类就应该将合同法、企业法和社会保障法等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使课程内容安排各有侧重,详略得当。同时对本科和专科学生,即使是相同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也要有所区别,课程内容安排方面,专科学生课程的难度以及理论所占的比例都要比本科学生低,应保留重要的知识点,向解决实际问题这一目标倾斜,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另一个要点就是注重实用性。与法学专业不同,非法学专业学生对理论知识掌握不需要过深过难,经济法课程知识与非法学专业知识的结合点多体现在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当中。理论知识不能完全摒弃,但要把握深度,理论的学习是为了学生更好地理解立法原意,掌握相关知识点,进行实际应用。教学中切忌本末倒置,过于强调学理知识,激起学生的厌烦和逆反心理,起到反作用。
3.选取适合教材
对于不同专业的本科、专科学生,不同的理论和实践要求,对教材的选用也是不一样的。选好教材,是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重要一环。针对目前市面教材的混乱现状,选择教材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教材内容能够反映我国当前经济法律制度的最新进展;二是教材难易适中,体例明晰,重点突出,便于学生学习,减少额外的笔记,将注意力集中至教师的课堂讲解;三是穿插典型案例,带有课后练习题。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并无法学思维的训练,如果在学习中辅以案例,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学习之后有配套的习题作为课后训练,既可以巩固所学知识,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可以提高课堂实效,实现教学目标。
4.教学、考核方法得当
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采取多种教学方法综合运用。除了传统的讲授法,更应灵活加入案例教学法、互动教学法以及实践教学法等。在众多教学方法中,多数教师都非常推崇案例教学。诚然,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优越性无可比拟,能够将枯燥繁琐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是一种非常好的教学手段。但由于非法学专业学生往往不具备相关法学背景知识,在案例的选取上不能够采用法律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案例,会喧宾夺主,于课程学习无益,还会打消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案例在教学中只要刚好能够说明知识点就可以。案例可以在课堂知识学习之前作为导入,也可在学习之后作为知识的巩固,也可以典型案例的分析作为学习知识的方式。无论哪一种,都要注意整体比例,如果一味安排案例,会打乱课堂情境创设,使学生陷入目不暇接、囫囵吞枣、知识学习出现半生不熟的状况,事倍功半。
平面构成元素为点、线、面,并且点、线、面具有不同特征以及表现形式。平面构成元素指一切平面空间和平面形态,在平面空间完成的造型艺术设计。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到处都含有平面构成元素。在平面构成中,点是最基本的构成元素,也是最小单位。在一个平面中,只要有足够小的单位都可以看作是点。在平面构成中,点可以通过画面组合进行排列,给人不同的联想和视觉感受。而线可以明确其具置和方向,具有一定的宽度和形态。在平面构成中,面具有位置、面积和形状,可以在二维空间里通过构成的组织方式产生立体效果。总之,点、线、面三者在平面设计中可以相互转化的。
二、平面构成元素在环艺设计中的表现
1、点在环艺设计中的表现
环境艺术设计中都可以体现出“点”的形态。根据点的构成原理可以运用不同大小、疏密的点进行排列,给人的视觉留下一种由点移动而产生线的感觉。比如:在上海地铁吊顶设计中,在格栅形式的吊顶之间放行的发光正方体不规则的分布,可以将每个小格子看成“点”形态。在景观设计中,将植物大小、数量进行组合的,构成了“点”的形态。再如在室内设计中,可以将沙发上的靠垫、茶几上的茶杯都可以看作点的集合体。另外,还可以将大小一致的点以相对的方向,逐渐重合,产生微妙的动态视觉。充分将平面构成的点构成元素应用到环境艺术设计当中。
2、线在环艺设计中的表现
线在环境艺术设计中最为广泛,线可以起到引导视线的作用。一般常见的有实线,是实体形态形成的,比如家具、门窗、主梁等。虚线是实体中的空间县,就是实体之间的缝隙,比如墙角线、窗户线等。比如上海公园的地面铺装的设计采用了乱世镶嵌的方式,构成向心的环形线,具有一种韵律感。在室内设计中,线的应用就更加广发了。有相对长度和方向的道路、长廊、围墙、溪流等视为线。地板铺设的线型都是采用线条来组合和表现的,与空间中的点、面形式作对比。而几何曲线具有对称和秩序的,规整的美,经常会被使用在以娱乐的悠闲景观之中。
3、面在环艺设计中的应用
面在环境艺术设计中有两个作用,一是作为体的表面表现体的形态,二是作为片状形态独立出现。屋面、墙面、地面都是限定空间的主要因素,但是其依附在建筑体的表面存在。室内环境中的湖面都是以片状独立存在的。面的形状、大小、封闭方式直接影响到其限定空间的特性。在景观园林设计、空间设计中都运用了平面,充分表达出其功能要求、材料使用、艺术风格以及装饰造价等各种因素中的应用。在进行空间平面布局的时候起着关键性指导作用,从平面构成的角度分析空间的序列设计,因此发现其空间组织合理有序的内在规律性,同时也可以从宏观角度上将平面进行合理规划,充分体现出优美的空间与丰富的空间功能。
三、平面构成元素的应用
平面构成元素的点线面法则在环境艺术设计过程中起着关键性指导作用。对于初步涉及环境艺术设计展业的学生来说,应该加强其对平面构成元素的重视。平面构成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非常广泛,其海报的设计、书籍装帧、版式设计等等应用的非常广泛。在平面设计过程中,都是综合引用平面构成的几大形式法则,巧妙的对版式进行设计,理性而又巧妙的控制平衡、节奏以及对比等方面的结合与应用,从而形成更加完美、多样化的作品。为了不断适应环境艺术设计的变化与发展,充分发挥平面构成元素的应用,使平面构成在环境艺术当中体现的淋漓尽致。点线面是设计中最基本的因素,每种因素都具有其特征。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其应该穿插上使用各种构成元素,相互结合,相辅相成。只有巧妙的排列与运用,才能谱写出优美的文章。在设计的过程中,设计师要遵守设计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将平面构成的基本原理巧妙的运用在室内的空间设计你中,使平面构成元素的点线面在环境艺术设计中得到和谐、统一的效果,从而才能使各个经过精心设计的平面能够更好的融合在一个统一的室内空间中,使人从每个角度看上去都是一种视觉上的享受。
2、取得经济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
3、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职称外语考试综合类A级。
4、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刊物要有国际或国家统一刊号,或者有公开发行的个人专著一册,与人合著的必须是第一作者,论文如果没有公开发表,必须是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公开交流。
5、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并通过国家或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中图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3544(2011)06-0066-05
通过十余年的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我们逐步探索了适用于培养高级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的1234模式:明确一条教学主线,即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为教学主线; 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两大教学体系, 即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在课程体系安排上,重点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特点, 把实践教学环节上升到与理论教学同等重要的地位;明确人才培养的三个教育阶段,即专业基础教育阶段、专业强化教育阶段、专业综合提高教育阶段;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四项结合,即理论与实践结合、产学研结合、人文社科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结合、 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教育相结合。 实践证明,1234模式是一条培养高级应用型金融人才的有效模式。
一、一条教学主线: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
为了把学校办成让学生、 家长、 社会满意的学校,我们把“应用为本、学以致用”作为学校的“办学理念”, 并将其贯穿于各专业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因此,金融学专业从招生伊始,就开始探索如何培养金融学专业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金融职业素质的养成。
金融学专业涵盖的知识内容非常丰富,银行、保险、证券这三个方向的专业知识是其三大支柱 [1] 。因此, 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进一步细化专业方向。目前,国内多数高校金融学专业都是不分方向的,导致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内容多而杂, 最终培养出的是一批批“样样通、样样松”的人才。虽有个别学校作了一定的改革,如将金融学专业改为保险专业、国际金融等若干专业, 这样做的结果虽然使学生对某一个金融领域的专业知识有了深入了解, 但又导致专业口径太窄,使学生就业时面临困难。针对这种状况,我校金融系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组,确定了“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能力为本位,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动手能力强, 基础扎实的金融领域第一线的高级应用技术人才”的目标,就金融学专业的建设提出了如下的改革方案:在大金融的平台上,将符合市场需要的银行、保险、证券行业某些岗位作为专业方向,构建出“一个专业多个方向”的金融学专业,最终把金融学专业的本科学生培养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市场急需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2] 。经过多年的市场调研和专业论证, 我们认为在大金融学的平台上开设投资理财方向、证券期货方向、保险营销方向是比较适时的,可作为目前首选的三个方向。
在这一大背景下, 我们进一步提炼了金融学专业学生应该掌握的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素质,认为金融学专业学生通过4年大学生活, 应该在基本能力、专业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三大应用能力和思想道德、专业业务、文化素质、身体心理四大综合素质方面有较大提高。详见表1、表2。当然,从专业的角度来看, 专业能力的培养和专业业务的养成是应用能力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的重中之重,而且,应该根据学生所选专业方向,有所侧重。
二、两大教学体系: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
在课程体系安排上, 我们重点突出了应用性和实践性特点, 把实践教学环节上升到与理论教学同等重要的地位,建立起了理论和实践两大教学体系。从理论教学体系来看,要把握好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学时比例,可以各占三分之一,也可以有所侧重。同时,必须加大选修课比重,这既包括公共基础课, 也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如前所述,金融领域宽泛,涵盖知识较多,因此,培养学生能力和素质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其依据自己的兴趣进行选择。从实践教学体系来看,要改变“重课堂、轻实践”的传统教学观念 [3] ,所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实践学时比重, 保证实践学时至少占到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具体说来,除采取课内实验、上机等形式外,还采取了课外学时和专用周的形式。如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这类课程需要利用计算机及相关软件进行实际操作, 可以采取课内实验、上机等形式,加大实践学时比重;而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金融市场营销学、金融英语这类课程安排一定的课外学时,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效果更佳。但仅仅这样还不够,还应该采取专业周的形式加大实践学时,如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等课程可以通过开设证券投资模拟实训、 外汇模拟交易实训等实践课程。部分实践课程安排如表3所示。
为了增强学生的专业方向实践技能, 我们增加了专业方向综合实践周, 如根据前面提到的专业方向,我们让学生在理财规划综合实训、信贷管理综合实训、保险营销综合实训中选择一个。同时,为了增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们增设了创新实践周。创新实践包括参加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学术讲座、实验室开放研究项目、专业课题研究、学术论文、创新能力培训等,该项学分由学生在校期间取得。 学校可集中开设社会实践与调查、 学年论文、创业专用周等实践课程,使学生可以获得部分创新实践学分。此外,我们还鼓励学生有意识地自己参加其他创新实践, 并根据上报的材料获得一定的创新学分。如利用假期参加社会实践;公开发表专业性论文;参加证券协会、信贷协会、保险协会等表现突出; 在各个层次的点钞技能比赛、 证券模拟交易大赛、外汇模拟交易大赛等专业性比赛中获奖;取得理财规划师、证券、银行、保险从业资格证,等等,都可以获得创新学分,并且,规定学生大学期间至少要取得创新实践学分10个, 多出部分可以抵扣其他实践环节学分。见表4。
三、三个教育阶段:专业基础、专业强化和专业综合提高教育阶段
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可以分为三个教育阶段:专业基础教育阶段、 专业强化教育阶段和专业综合提高教育阶段。 专业基础教育阶段主要是专业基础课的学习。可以这样说:没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金融学、计量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这8门全国高等学校经济类专业核心课程支撑,金融学专业就如同“无水之源,无木之本”。所以,在这个阶段打好基础是后续强化、提高专业技能的关键。在专业强化教育阶段,国际金融、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证券投资学等专业课程是学习的重点。在专业综合提高教育阶段,学习的重点应该放在专业方向的理论课程、专业方向的综合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等。
如理财规划方向理论课程我们设置了财务分析、投资分析与组合管理、理财规划原理、理财规划实务等课程,实践课程设置了投资经理实训、理财规划综合实训课程等; 信贷管理方向理论课程设置了银行会计学、个人理财、风险管理、银行信贷管理学等课程,实践课程设置了银行前台实训、信贷管理综合实训课程等; 保险营销方向理论课程设置了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学、保险营销学等课程,实践课程设置了保单设计与销售、 保险营销综合实训课程等。最后,通过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实现金融学专业人才素质的综合提高。需要注意的是:金融学专业还应该加强毕业实习前的职业入门指导,所以,我们还增设了学科前沿专题讲座、创业指导、应用文写作、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
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阶段学习成效的一个综合考核, 所以最好将其贯穿于整个大学三个教育阶段中。建议采取课题驱动项目教学模式,即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形式来驱使学生分阶段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4] 。张五常教授认为, 最好的学习方式是带着明确的要解决的问题去学。所以,如果让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阶段, 带着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课题)去学,分阶段地解决各个阶段性小问题,并分阶段检验其学习效果,要比单纯地靠毕业设计(论文) 检验更具有现实意义。 课题驱动教学模式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思路提出的。它也可以分三步实施:第一步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论证阶段,可设在大二第二学期期末实施, 因为这时学生有了一定的经济学基础知识, 能够较好地完成课题的论证,同时, 也有利于下一步带着问题开始专业课的学习。 第二步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中期检查阶段,可设在大三第二学期末完成。经过大三的学习,学生的专业理论课基本学完(有些院校在大四也安排专业课),具备了专业基础知识, 且经过长达一年的资料收集和思考,可以掌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理论基础与研究现状, 这同时也是对学生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的一种综合检验。 但由于这一年学生还没有经过实习,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还不强,所以还不适宜让所有的学生在大三期间直接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在大三第二学期,必须开展课题中期检查,我们主要采取学年论文的形式。学年论文的撰写内容为学生所做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理论基础与研究现状综述, 这对于提升学生毕业时的竞争力很重要。 第三步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结题阶段。经过大三的充分准备,学生应该在大四一年时间里,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结题报告。通过结题的学生除可以得到毕业设计(论文)学分外,还可以得到由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发的课题结项证书,证明其本人(或所在团队)具备了一定的研究能力,成功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研究工作。
四、四项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产学研结合、人文社科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结合、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教育结合
在教学过程中, 加强四项结合是培养高素质金融专业技术应用性人才的有效途径, 即理论与实践结合、产学研结合、人文社科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结合、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教育相结合。
1. 理论与实践结合。陆游曾在《冬夜读书示子律》一诗中告诫自己的孩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理论与实践结合,让学生“学中干”、“干中学”,是实现金融学专业素质提升的必要路径。这也正是我们一直强调实践教学体系要与理论教学体系并重的主要原因。 除设置了与理论教学体系并重的实践教学体系外, 为了保证学生关注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我们还创办了《金融快讯》刊物。该期刊每周发行一期,由指定教师负责指导、终审,由学生证券协会负责组织学生进行证券版面热点问题的采编、初审,由学生信贷协会负责组织学生进行银行版面热点问题的采编、初审,由学生保险协会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保险版面热点问题的采编、初审。这样,既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 也使学生的专业综合技能得到了提升。
2. 产学研结合。 产学研结合是培养高级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的重要保证。从目前来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有较强的与高校合作的意愿。高校要抓住有利时机,建立起与金融企业深度合作的双赢机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产学研合作,为学生创造实践机会。 我校除了经常与金融企业合作开展各种活动之外, 还成立了一个以教师指导为辅、学生自己管理为主的金融服务公司。该公司按行业(也可以是按专业方向)设置服务中心,如设证券服务中心、银行服务中心、保险服务中心等。其中,证券服务中心可以帮助证券公司进行股票开户等服务,银行服务中心可以帮助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第三方存管等,保险服务中心可以进行保单推销、讲师培训等。
3. 人文社科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结合。金融行业既要与钱打交道,也要与人打交道。金融从业人员如果没有很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精神, 就很难发展起来;如果没有很强的自律性,就很容易步入歧途。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金融企业的从业要求,我们特别开设了礼仪实训、演讲与口才、团队拓展训练、职业教育等课程。此外,每个学期还安排专业性的辩论比赛、点钞技能大赛、证券交易模拟大赛、外汇交易模拟大赛。这些比赛,由学生负责筹划、组织、主持,老师负责指导、评判,较好地促进了人文社科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的结合。
第四,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教育结合。金融学专业方向的设置与就业岗位相关性很强, 且在入职时往往要求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所以,金融专业人才培养一定要强调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教育相结合, 通过设置相关课程和专业指导使学生适时拿到职业资格证。如理财规划师、银行从业资格证、保险从业资格证、证券职业资格证等。以证券职业资格证为例,该证有效期为两年,所以,可以在三年级时组织学生考证,相应地,证券投资学等相关课程就应该在此之前开设。在考证过程中,我们还注重发挥学生团体的传、帮、带作用,并专门组织辅导。
金融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我们的实践证明,“明确一条教学主线、建立两大教学体系、 强调三个教育阶段、 加强四项结合”的1234模式是一条培养高级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都红雯,金月华,高国庆. 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定位[J]. 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学报,2002(4):12-14.
二、申报材料
(一)各市及省直管县人社局或省直厅(局)人事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2012年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须为A3打印件,格式见附件1,附件1-4请登录安徽林业信息网()首页“内设机构-人事教育处”栏目下载),破格申报人员还应填写《破格申报人员审批表》(附件2)1份;
(四)《个人业务自传》打印件1份,内容必须如实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成果、社会和经济效益等,一般在2500字左右,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五)任工程师职务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根据省林业厅林人〔〕5号文件精神,在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论文打印件,无需正式发表。
(六)提交评鉴的论文复印件(须将每篇论文的作者、单位等相关信息遮盖后,各复印3份;正常申报人员提交2篇评鉴论文,破格申报人员提交3篇评鉴论文);
(七)相关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盖章;
(八)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九)《林业项目鉴定意见表》及相关业绩证明,项目鉴定表上须有2名同行专家对该项目的鉴定意见。项目鉴定专家还须填写专家本人主持或承担过的重大林业工程项目或重要技术开发、推广与课题研究等情况,并经专家所在单位审核确认(鉴定意见表及项目鉴定专家条件见附件3);
(十)《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见附件4,填好后贴在申报材料袋封面上)1份。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继续教育培训、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时间初定为8月15日至8月20日,面试答辩时间初定于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也请及时浏览“安徽林业信息网()内设机构人事教育处”栏目)。
四、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在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81号)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查同意并公示后,逐级上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各市、县(区)林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各负其责,按照职称资格条件审查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和程序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对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工作不相符的,须提交接受本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对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应及时将申报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二)根据省林业厅林人〔〕70号、林人〔〕5号文件规定,继续对申报人员的论文实行前置评鉴;申报人员参评的论文要求选题正确,阐述清晰,条理清楚,研究方法科学,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及应用价值;提交评鉴的论文,每篇字数均不得少于3500字。
第二条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副研究员和高级实验师等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高评委下设学科组,负责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候选人的推荐工作。高评委挂靠单位,负责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受理和筛选工作。
第四条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由筛选性指标、定量性指标和定性性指标三部分构成。
二、评审范围和评审程序
第五条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委下设六个学科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研究学科组、生物与医药研究学科组、材料研究学科组、激光技术研究学科组、管理科学研究学科组和体育科学研究学科组。各学科组评审的专业范围如下:
(一)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研究学科组的评审范围主要包括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硬件与软件、微电子技术、网络、系统集成、电子商务技术研究等专业的研究人员。
(二)生物与医药研究学科组的评审范围主要包括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胚胎工程、药物创新研究与开发和古生物研究等专业的研究人员。
(三)材料研究学科组的评审范围主要包括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金属和合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合成材料、材料测试评价共性技术研究以及能源研究与开发等专业的研究人员。
(四)激光技术研究学科组的评审范围主要包括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激光器件、激光技术的研制与应用、光电子技术研究与应用等专业的研究人员。
(五)管理科学研究学科组的评审范围主要包括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情报与方法和情报手段现代化研究、专利审查和专利研究,以及科技管理理论与应用研究等专业的研究人员。
(六)体育科学研究学科组的评审范围主要包括本市从事运动医学、运动生物学、运动训练、运动心理、体育理论、体育技术实验研究等专业的研究人员。
第六条实验系列不单独设置实验学科组,高级实验师申报人纳入研究系列所属学科组,按本标准中对高级实验师的要求进行评定。
第七条评审工作按照高评委挂靠单位受理初审--学科组评议推荐--高评委评审决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第八条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委的评审适用于本市上述专业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
三、筛选性指标
第九条筛选性指标是指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需具备必要条件的指标。其包括:科研道德、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经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委挂靠单位审核,具备条件的申报人方可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进一步评审。
第十条科研道德要求:申报人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做到:
(一)科技成果不得危害环境保护、社会发展和公众利益;
(二)在科研工作中不得出现剽窃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在申请过程中不得有谎报和隐瞒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历要求:申报人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
第十二条资历要求:申报人须在低一级资格的研究、实验职务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由相关系列转评科研、实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了在低一级资格职务岗位任职满五年,必需在研究、实验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为适应高新技术发展需要,对从事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研究和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研究的申报人,其资历要求为在低一级资格的研究职务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人,获博士学位的,须在助理研究员、实验师岗位工作满二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须在助理研究员、实验师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第十三条外语要求:申报人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
第十四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人须符合上海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第十五条虽不完全符合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规定,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两名同行知名专家评议推荐,也可申报评审。
(一)在国际著名刊物上的主要贡献者;
(二)获得国家级科技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三)在本专业领域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四、定量性指标
第十六条定量性指标是指申报人在低一级资格获得后至申报高一级资格评审时所完成科研工作数量和质量的指标。其包括学术论著、科技成果和培养人才等三个方面。每一方面包括一组指标。由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委相应学科组的专家根据本标准及实施细则评定每一指标的得分,然后累加算出定量性指标的总分。
第十七条对申报人定量性指标评定总分设置合格线,申报评审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者为50分;申报评审研究员者为70分。
第十八条学术论著方面包括论文、著作等。研究系列申报人需提供完整论著1-3篇(部);实验系列申报人需提供完整论著(含实验技术规范、实验技术报告)1-2篇(部)。
(一)论文系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学术文章。根据的刊物水平,分为三个等级:国际著名刊物上的论文、国内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和国内非核心期刊上的论文。论文的评分标准如表1。
类别国际著名刊物上的论文国内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国内非核心期刊上的论文
(二)著作系指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根据著作的学术水平和在本学科的影响程度,分为三个层次:有影响专著、专著和编著,著作的评分标准如表2。
第十九条科技成果方面包括专利、课题、获奖、效益等。其中研究系列申报人提供专利、课题形式的科技成果,总计不超过3项;实验系列申报人提供专利、课题形式的科技成果,总计不超过4项。研究、实验系列申报人提供获奖、效益形式的科技成果,总计不超过3项。
(一)专利是指申报人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一致。专利的评分标准如表3。
(二)课题是指接受政府、企事业单位(含本单位)委托并已完成且通过专家评审的科研任务。根据课题的等级,分为三个层次: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其他来源课题。课题的评分标准如表4。
(三)获奖是指申报人凭其科技成果所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和省部级科技奖。获奖成果的评分标准如表5。
(四)效益是指直接与科技成果应用有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后的净收益、利润率和市场占有率等,经济效益分为三个层次:国际同行业领先;国内同行业领先;企业新产品。对社会公益型研究开发项目,则采用相应的社会效益为标准。经济效益的评分标准如表6。
第二十条培养科技人才方面包括培养研究生、指导科技人员研究工作等。对申报人择其主要一项评分。
(一)培养研究生是指申报人指导研究生学习,提高其知识水平和科研能力。根据指导的对象,分为两个层次:特别指导;一般培养。该指标评分标准如表7。
(二)指导科技人员研究工作是指申报人为某一课题的主要设计者和组织者,对课题组其他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给予指导。根据指导的对象,分为两个层次:中级;初级。该指标评分标准如表8。
五、定性性指标
第二十一条定性性指标是指从申报人科技成果中体现出的综合反映其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指标。其包括达到应有水平和价值、创新性解决科技问题能力等。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委成员对于经过筛选与定量评审的申报人,进行定性评审,最终决定申报人是否具备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二十二条根据申报人申报的资格,其达到应有水平和价值指标的定性标准如下:
(一)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者:系本学科的科研骨干,取得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具有较高的经济与社会价值的业绩。
(二)申报评审高级实验师者:系本学科实验技术的主要骨干,在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研制、改进、操作、维护,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上做出较大的成绩,或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具有较高的经济与社会价值的业绩。
(三)申报评审研究员者:系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取得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或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具有显著经济与社会价值的业绩。
第二十三条根据申报人申报的资格,其创新性解决科技问题能力指标的定性标准如下:
(一)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者:了解和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选定具有较大意义的研究课题,创新性地提出有效与可行的研究途径和研究方法。
(二)申报评审高级实验师者:了解和熟悉本学科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创新性地解决本学科实验技术所遇到的重要问题,或组织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
(三)申报评审研究员者:掌握和提出本学科的发展方向,选定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创新性地解决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
六、附则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有从事生产、技术、科研、设计、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生产技术、管理问题和承担科研设计工作,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业绩较显著;撰写或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文章或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与学习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专业学术活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应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应于从事冶金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产品营销、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理论有较深入的研究。
(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
(三)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
(四)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五)对一般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二)完成对行业发展有影响的项目或系列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完成过企业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成套项目的研究,方案制定、设计、制造和安装调试等工作。
(四)完成本企业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五)完成本专业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分析正确,被有关方面采纳。
(六)参与完成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及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实施。
(八)完成对项目具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九)完成1项以上中型以上或2项以上小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和验收任务。
(十)完成企业中精密、大型、稀有、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一)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并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关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关奖项)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专业发明的完成人前五名。
(二)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供详实的数据检测报告2份以上或解决了实验测试技术中的较大疑难问题,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数据可靠、精度高、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的主要完成人。
(三)负责完成1项以上中型以上或2项以上小型成套设备的规划、购置或制造、安装调试任务,并通过鉴定或验收;或完成2项以上企业大型设备的修理攻关,经实践检验,公认在同行中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四)在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开发设计、研究中,运用较先进的技术,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五)负责完成2项以上市(厅)级以上或3项以上县(局)级科技进步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负责制定的本地区、行业或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或提出1项以上科技建议,被县(局)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
(七)负责完成1项以上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及1项以上产品标准的制定,或2项以上企业主导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用于生产实践。
(八)负责完成2项以上市(厅)级以上或3项以上县(局)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的指导作用。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技术研究报告或较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外语要求(已不作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本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一)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三条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以来,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关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得市级以上授予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称号者。
(四)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市(厅)级以上较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发明、引进、转化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并用于生产实践,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申报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或十二、十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五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冶金专业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1.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
2.“江苏省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以下是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应填写、提交的材料)
3.对照第二条,将申报专业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处。
4.对照第三条,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空栏处。
5.对照第四条,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6.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的继续教育情况、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7.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8.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9.对照第八条,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以及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
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
10.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等原件。
11.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12.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或提交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重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深的。
2.疑难:暂不分明,难以确定。
3.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
4.系统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5.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6.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7.了解:知其大意。
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主要对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项目。
9.专业文章:指将本人解决专业技术问题中的心得体会以论文的形式总结出来。文中必须有自己的观点,并附具体实例问题的技术处理分析。
10.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20万字以上。
11.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12.交流论文: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或摘要)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13.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各级专业学会、各部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以及各部所属院校主办的学报。期刊必须注有统一刊号。
14.省级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取得ISSN和(或)CN刊号的期刊。
15.市级期刊:指由市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取得具有ISSN和CN刊号的期刊。
16.省级学术会议:国家二级专业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及省级学会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
17.市级学术会议:市级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
18.主要作者、主编或副主编:指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的具体组织者,对该著作的学术、技术问题起把关作用。其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必须在5万字以上。
19.主要编著者:指专业著作的主编或副主编以外的编者或一般作者,其参与编著的字数一般应在2万字以上。
20.科技进步奖:特指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星火奖、火炬奖等奖励项目。
21.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指在该奖项等级额定获奖人数内取得个人奖励证书者。
22.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研或技术开发任务。
项目或课题复杂程度和大、中型级别按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23.直接负责(技术负责)人: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人员。其确定程序为:项目负责人出具证明,然后由单位组织3名以上的专家评估并提出意见。
24.经济效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经济效益。“较大经济效益”指超额完成单位或部门规定(或本地区平均水平)的人均上缴利税的20%以上。
25.社会效益:指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军力等的效益。
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本条件所规定的著作、论文、交流论文等,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3.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及地级市,不含县级市。
4.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由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后续学历获得者,可从申报者人事档案记载开始的员级资格起计,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其员级资格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认可。
5.资历计算方法:从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计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6.凡提交的获奖成果均须同时附上相应专题材料。
7.本条件所指水平,一般由评委会专家评定。
8.本条件所指推广、使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须经主管部门考核认可,其程序参照科技成果鉴定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推广、使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水平考核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Clarifying the Cultivation Aim of Professional Master for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Enhancing their Professional Technical Ability
YANG Tao
(Department of Civil Engineering, University of Shanghai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hanghai 200093)
Abstract At present, there are serious homogeneity problems in the training of full-time professional master for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academic master. In order to cultivate high qualified creative application-oriented talents to meet the demand of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t is necessary to identify further the cultivation aim of the professional master for engineering science, constantly improve the teaching methods, strengthen the practice course settings, reform academic level evaluation method and enhanc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utor team.
Key words professional master for engineering science; application- oriented talent; practical teaching; cultivation aim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迫切需要大量的应用型、复合型和高层次专门人才。为适应人才市场的需求,教育部近几年不断扩大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并从2009年开始将硕士研究生类型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以满足社会需要。目前,专业型硕士招生计划所占总计划的比例已由 2009年的约 11%增加到 2013 年的约 40%,①②学术型硕士所占比例逐年减少,专业硕士已成为社会建设人力资源的主要部分。但是,目前绝大多数理工科高校专业硕士的培养方案与学术型硕士几乎没有区别,④⑤⑥工学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不明确,培养模式不合理,考核制度不完善,工学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培养同质化比较严重,无法实现工学专业硕士技术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的目标。因此,要培养出合格的工学专业硕士,满足社会对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需要,必须对工学专业硕士的教育培养体系进行改进。
1 工学专业硕士教育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高校多数工学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与学术硕士基本相同,仍然定位在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提高上,偏离了工学专业硕士专业技术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方向。
(2)课程设置不合理。由于对工学专业硕士培养模式定位不准确,部分高校相同学科或方向的工学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课程设置相同,甚至两类研究生同班上专业课,“填鸭式”的授课方式和课程内容也一成不变。也有部分学校只是对工学专业硕士增加了很少学分的实习,但实验、设计等其他实践类课程几乎没有开设。这样就导致了理论脱离实际,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不到提高。
(3)师资专业技能参差不齐,工学专业硕士导师缺乏。高校教师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相差悬殊,有些教师对外服务课题多,参加过很多实际工程的设计、施工等工作,有的教师甚至是国家级或市级重大工程的评审专家,有丰富的工程经验和很高的专业技术技能。但大量年轻教师,他们刚刚走出校门,虽然有着博士学历、博士后甚至海归经历,科研能力强,也发表了很多SCI论文,却没接触过实际工程,根本谈不上工程经验和专业技术技能。因此,工学专业硕士导师缺乏现象普遍存在。
(4)考评体系不完善。目前绝大多数高校对工学专业硕士的考核体系仍然类同于学术硕士,基本上还是“三步”考评制:第一步是先修满理论课程学分,一般在30学分左右;第二步是发表1~2篇期刊论文,对期刊等级的要求不同学校、同一学校不同学院也不一致,甚至不同导师也有不同的要求。第三步是毕业论文和答辩必须通过专家审核,特别是要通过专家盲评。第一步主要考核学生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第二步和第三步目前主要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第二和第三步中把关的导师和同行专家,他们还是按工学学术型硕士的科研标准来加以评判,而对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却无任何规定和标准可循。
2 工学专业硕士教育培养的改进措施
2.1 明确工学专业硕士培养目标
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工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某一专业 (或职业) 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③因此,各高校必须切实提高对工学专业学位教育的认识,改变同学术型硕士同质化的培养模式。工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以提高学生解决复杂实际问题能力为目标,以促进学生专业技术技能的提高为核心,以推动学生的职业发展为导向,打造出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广、视野开阔、具有创新性意识和手段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专业应用型人才。这才是对工学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的唯一目标和科学定位。
2.2 建立工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工学专业硕士的培养应在夯实理论基础的同时,建立和加强专业课程中的案例教学等教学方式,突出人才的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对接。实践教学是专业技术技能提高的主要手段,是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工程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高层次的实践教学是专业硕士培养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实践教学应从课堂教学、企业实习、科研基地实践等多方面重视和加强。
2.3 创新课堂教学方法
在课堂教学中,要切实改变重机理分析和公式理论推导等学术型研究生的教学模式,应采用PPT、录像、电影等多种先进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将多方面的资料、资源和先进的教学设备交互对接。提出工程实际亟待解决的问题,构建课堂理论教学、仿真实验教学与工程设计及施工技术课堂案例教学的多层次、丰富的教学模式,提升课堂教学的实践性与操作性。
2.4 增设企业实习学分
企业实习是工学专业硕士培养中必不可少的实践教学环节,企业实习不应拘泥于形式。实习的企业可根据学生的兴趣自己联系,也可由导师推荐或进入学校与企业联合建立的实习基地。学生可以参加导师承担的企业横向课题,结合课题进行实习,或是毕业论文结合企业的工程实际课题展开研究。企业实习应不少于5学分,时间不少于半年。
2.5 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根据工学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需要建立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技能的导师队伍。加强工学专业学位硕士导师队伍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改革工学专业学位硕士导师遴选机制,鼓励年轻教师进入设计院、工厂、施工企业,参与企业的实际课题攻关,提升专业技能和工程素养。 (2)从设计院、大型工、矿企业引进具有副总工程师以上职称的高水平的人才,解决理工院校专业硕士导师资源不足的问题。(3)在实习企业聘请研究生导师,采用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的“双导师制”,提高全日制工学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质量。
2.6 建立新型的研究生考核机制
(1)专业课程考核。改变以笔试作为唯一的课程考核的方式,以课堂讨论、实际工程案例分析报告和期末论文或设计和实验成果等多种形式进行课程综合考核,切实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2)企业实习考核。除了提交实习报告和企业实习证明外,还应增加学生在企业实习的具体工作业绩考核。学生应提交参加工程设计、施工或实验的成果。为增强学生对企业实习的重视,将实习成绩作为学生能否进入毕业论文环节的考核条件,企业实习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毕业论文工作。(3)研究能力考核。改变在学术期刊上的学术型研究生科研能力考核方式,以学术论文、专利申请、实习企业亟待解决问题分析报告等多种形式加以考核。
2.7 实践性的学位论文选题
工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必须结合实际工程问题,避免纯理论性的基础研究课题。课题来源可以是导师的企业横向课题,最好在企业导师指导下完成企业内部立项的研究课。这样的学位论文选题既体现工程实践背景,又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更具有工程应用和推广价值。学位论文开题必须要有本领域的企业高级工程师和校内工程经验丰富的教师共同参与,以确保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来源于工程实际,预期论文成果有重要的工程应用价值。论文评阅及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应区别于学术型硕士,成员应由工矿企业的高级工程师2-3名与高校的学术权威共同组成。论文答辩应侧重于学位论文的实践性、应用性特点,注重论文的技术创新。这样既保障了论文的质量,又实现了对工学专业硕士的知识应用、创新和实际专业技能的考核,从而进一步促进工学专业硕士向应用型高层次技术人才方向快速成长。
3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国家对于实用型、创新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因此,必须从人才需求的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工学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不断改进培养方案和教学方法,完善课程设置和考核办法,加强专业学位导师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全日制工学专业硕士的人才培养模式,以保障教学质量,实现工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为国家培养出合格的创新型、应用型的高层次人才。
注释
① 刘少华.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培养的对策研究[J].中国轻工教育,2011(4):59-60.
② 王晓琴.全日制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培养的比较研究[D].首都师范大学,2012.5.
③ 黄宝印.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时代[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10):1-7.
不可否认,我国实施职称制度以来,在发展和稳定我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尊敬知识、尊敬人才,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激励各行业人才成长和促进经济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职称评审制度暴露出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如行业评审标准不统一导致评审结果不公平;有些行业论资排辈之风盛行,只要年限够、资料齐全,一般就能评上个工程师、助教。职称评定体现不了个人水平和业绩能力,有时连庸才也能评上个高级职称,造成职称贬值的怪象出现。
由于职称具有一种“品牌效应”,“含金量”褒贬不一,在某些专业成为人才追求的“终极目标”,比如教师、医师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中、高级职称资格后一旦被聘用,就可以相应地晋升工资,在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障、退休年龄延长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有些人却嗤之以鼻,比如在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即使评上工程师、研究员的职称也享受不了加薪、住房、医疗等优厚待遇。正因如此,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为了得到相应的职称资格,削尖脑袋花费了不少心思,使本来非常严肃的评审工作也变了味,走了样。
一项科学评价人才的职称制度,在正常的工作中却变了“异类”,剖析原因,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是职称评价缺乏科学性。现有职称评审办法不能与被评审者的岗位能力、业绩、实际贡献和敬业精神完全挂钩。职称评审不严密,缺乏科学性,论资排辈现象严重,这就给一些投机分子在评审材料中掺假创造了“良机”。
二是职称评价缺乏公平性。被评审对象的职数限制,使许多参评对象蒙受了不公平待遇。在某些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的单位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报评定职称,而在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单位由于受到岗位职数额度的限制,造成一些优秀人才长期难以“露头”的尴尬状况。
三是职称评定抽象单一。目前采用的资格评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内外因素的困扰与影响,涉及能力和业绩的标准条件又比较简单和抽象,评委们面对一大堆申报材料无法量化考察,只好将评审注意力侧重在学历、资历、论文、计算机等硬件上,这无疑淡化了人才的真实水平和贡献。
四是职称评判标准不一。国家虽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但在同一地域、同一行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里,由于评委对评审条件的理解和把握尺度不一致,结果导致了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使同一层次、同一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相差甚远。
在今后的职称制度改革中,职称评价不良现象必须得到有效的遏止。
一是推行专业资格结构评价。在职称评价体系中,按照“模块化”运作模式,将评价条件分解为品德、学历、资历、学识、技术、能力、业绩等若干要素,分别实行量化评价。其中为了充分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业绩,学识、技术、能力和业绩在整个评价过程中要占总分的60%-70%,并且将取代学历、资历、论文等成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对在职称评价中业绩平平、能力低下、达不到规定条件和分数的专业技术人员,则不授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是调整与完善职称评价制度。为确保职称评审质量,应实行科学的社会化的评价机制。要将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称工作,逐步过渡到由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评价中介机构承担,避免或减少官方干预。政府人事职能部门要从微观的职称评价工作中脱离出来,着力发展和规范社会评价中介组织,指导制定或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等宏观管理工作。同时,改革传统、封闭的评价方式。针对不同职称系列或专业,分门别类,采用切合实际的评价方式区别对待。如对职业性强的中小学教师,通过制定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规定专业理论知识、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具体标准,经相应组织形式,直接竞聘上岗,把职称评审所引发的连带矛盾和问题适度化解。在修订评审标准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采取资料演示、成果展示、面试答辩、现场“说课”、实地考核、调查评估等多种评价方式和手段,分类量化,综合评定,评价结果将更加客观公正。
三是实行特殊评审政策。将职称评价向企业或特殊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充分调动有突出贡献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并且专利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职称评审一步到位;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对论文达不到规定要求者,可提供能反映其能力和贡献的科技改造、技术创造、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替代,进一步突出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评价;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奖项之一的主要执行人,或获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的主要持有人及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等称号者,可组织专家评委团,以面试答辩的方式,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四是相关职称制度的配套政策。科学制定职称制度相关配套政策,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将研究型与应用型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类,收入分配机制分轨,统筹兼顾相关利益主体,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创造和谐共享的社会氛围,激发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更好地提高和促进我国社会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