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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期货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重要的产品工具,是表明市场经济发育阶段的重要标志。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期货市场的概念入手,对其发展历程、目前发展状况、前景等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1 引言
期货市场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重要内容。国际期货市场自1848年在美国出现以来,经历了由商品期货到金融期货、交易品种不断增加、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逐渐成为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主要期货交易所有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和东京工业品交易所等。
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对完善国内资本市场结构和促进资本市场的开放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将为企业风险管理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发挥更大的作用。
自1990年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至今,我国期货市场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在基本法律法规框架监管下、在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下、由四家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180多家期货公司组成的、由市场各主体参与的、能顺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期货市场体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扩大,我国期货市场将进入一个质变式发展阶段。本文就目前期货市场的情况和发展前景以及金融危机下的启示等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2 期货市场的由来及发展历程
期货的英文为Futures,是由“未来”一词演化而来,其含义是: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的初期就交收实货,而是共同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候交收实货,因此中国人就称其为“期货”。世界第一家商品远期合同交易所是1570年伦敦开设的皇家交易所。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198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种被称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协议,取代原先沿用的远期合同。使用这种标准化合约,允许合约转手买卖,并逐步完善了保证金制度,于是一种专门买卖标准化合约的期货市场形成了,期货成为投资者的一种投资理财工具。期货市场发展到今天,已成为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曾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勒说过:“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不能缺少期货市场的经济体系”.没有期货市场的市场经济,不是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趋向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的场所和工具。因此,一个健全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离不开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期货市场。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市场。这种买卖是由转移价格波动风险的生产经营者和承受价格风险而获利的风险投资者参加的,在交易所内依法公平竞争而进行的,并且有保证金制度为保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期货市场发展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3 金融危机中期货市场角色分析
期货市场的不完善特别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完善是这次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金融衍生品是风险对冲或转移的有效工具,但同时也具有高风险的特质。这次金融危机原因之一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他通过“蝴蝶效应”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共振,其影响还在扩散和深化中。这场危机使人们意识到,以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现代金融创新在促进风险分散渠道多元化、提高市场效率的同时,也扩大了金融风险,引起了全球性的危机。次贷危机给金融机构造成巨大损失被发现得很晚,这是因为新的金融产品已经达到了相关机构风险评估的极限。一些评估机构对于新的、复杂的金融产品没有经验,它们不知道该怎么办。由于次贷危机的严重性不亚于1998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人们开始从各个方面对这场危机进行反思,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现代金融创新的“双刃剑效应”。金融创新在促进风险分散渠道多元化、提高市场效率方面卓有成效,但创新背后所隐藏的错综复杂的各种风险因素不容忽视。因此,在金融创新日益频繁的今天,如何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如何有效地监管金融市场已经成为严峻的课题。
4 在全球金融风暴中反思我国期货市场发展
4.1 加强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的风险管理,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一是市场制度的稳定性。二是市场交易的公正性。三是市场运作的规范性。四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性。上述四个条件的形成和确立,首先取决于对风险处理的能力。如果市场本身缺乏风险管理体系,显然谈不上市场的稳定性,市场不稳定,就难以正常有序的运作,市场公正性也必然会受到影响,更保障不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市场就会风险不断,失去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保障。
4.2 期货市场应实行法制化管理,用发展的思维统领监管工作
2003年以来,仅仅北京地区先后出台《期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指导意见》、《公司经营管理风险防范指导意见》等,充分兼顾了规范和发展两方面,深受北京地区期货业欢迎。
4.3 走稳健发展之路
我们看到,近年来,证监会积极推进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和稳步发展,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角色定位,更新监管理念和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了期货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强化了期货业协会的自律机制,为期货市场的下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这次金融风暴下,我国期货市场之所以运行正常,是有许多期货市场发展和监管的经验值得全球借鉴,比如我国期货公司防火墙的设计更为坚固、我国对衍生品的推出更为谨慎、我国期货市场在对外开放问题上采取的逐步渐进策略。相信在中国证监会的热心服务和正确监管下,期货市场的明天会更美好。
参考文献:
[2]周俊全.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现代商业》.2008年第5期
1.1货币供给因素
中国通货膨胀产生的重要原因是国家货币供给太多,过多的货币并没有均匀的分散到各个行业,而是流入某些特殊行业,使这些行业的物价水平提高,带动收入水平提高,又带动了投资水平的提高,使这些行业所需物的价格升高。近几年来,银行对外贷款和国家外汇储备增长迅速,增加了金融市场上货币的流通量。货币流通量过大时,开始转入房地产行业,使房地产市价升高。股市发展壮大时,货币又流入股市,加大了股市泡沫。如此造成了通货膨胀的发生。
1.2资源紧缺拉升需求
众所周知,我国人口基数大,资源人均占有量少,在资源发生供小于求的情况时,造成产品的价格上涨。这一点在自然资源产品上表现的尤为突出。产品价格上涨可以反映出产品的原材料成本上涨,初级产品和中级产品价格上涨导致了成品最终价格的上涨。企业对于产品原材料成本上涨采取的策略是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消费者就间接的成为原材料成本上涨的买单者。由此可见通货膨胀可由资源紧缺或产品成本改变引起。
1.3受国际环境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积极发展经济,对于外部国际市场的依赖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多项对外金融指标过高。我国和欧盟贸易额并列世界第一,表面我国在经济上高度的对外依赖性。这种依赖性导致我国受贸易国经济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敏感,贸易国一旦发生通货膨胀也会牵连到我国经济金融秩序。汇改后,人民币对外升值速度加快,人民币升值会导致通货紧缩现象,但国际上的热钱对人民币升值预期较大,大量涌入中国,还有贸易顺差都对国内金融市场带来了较大的波动性。在此环境下美元进行主动性贬值,国际上美元标记物价格大大提高,比如原油、金属和粮食等。
2. 通胀时采取的策略
2.1加强宏观调控
固定资产投资过高导致GDP处于高位增长。避免我国金融市场过热发展的首要任务要靠国际的宏观调控,减低固定资产投资发展速度。近几年我国陆续出台了针对性调控的措施,比如加强土地管理、清查投资项目、控制信贷增长速度等。再取得了相应的政策效果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落实力度。要归结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对耗能高产业的结构调整,升高市场标准,在出口上严格坚持两高一资原则不动摇。不能放松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力度,研究资源环境相关保护法规。充分调动资源在金融市场上的分配,鼓励促进企业进行产业优化调整活动。
2.2防止资产泡沫
目前我国供过于求问题十分突出,流动性泛滥严重。国际收支上国家间顺差现场持续增加、货币创造量变大,导致流动性还会升高。资料表明,流动性过大导致过量的资金流入短期内高回报的金融市场,引起产品价格升高,加大了经济泡沫,严重时还会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比如这几年发生的热钱流入房地产行业,带动了房价的升高,热钱流入股市,加大了股市的资产泡沫。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全球金融风险加大,国际游资在寻找新的投资途径时会首先考虑中国金融市场,中国人民币的升值又加大了对国际游资的吸引力。对此要加大资本管理力度,防止国际游资大量涌入,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严格防范银行信贷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资产泡沫不断的扩大。
2.3减少市场货币量
采用货币紧缩的财政政策来减少市场上货币的流通量,使供过于求的市场压力降低,进而减低通货膨胀压力。对于市场上过多的货币量,央行要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基准率,目的是缩紧银根。存款准备金率的上调可以让银行的可贷资金减少,使人们的投资行为减少。单一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基准率,对CPI指数影响不大,加息政策对股市影响不大。在加息的同时公开市场操作,加强对外汇的监管,保证汇率水平在一定的范围内波动。为了防止国际游资大量的涌入中国经济市场,对经济市场造成恶劣的影响,还要做的加大短期投资的管理和外债的管理,鼓励境外集团使用国内资金,扶持国内机构对境外的金融投资。
2.4信息制度公开化
阻止通胀预期最好的办法是公开现在控制通胀的实际效果。央行进行宏观调控时注意人们的就业情况,要根据已有的资金储蓄流向情况预测通胀趋势。政府在处理通胀问题时要公开操作的透明度、政策的透明度,让公众产生反通胀政策产生良好效果的信心。
2.5完善住房系统
住房需要是每个公民的基本需求,房价问题是很重要的民生问题,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导致了水泥、钢筋、建材等相应原材料产品价格的上升,引起消费指数上升。通过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建造保障公民基本需求的安居工程,改造县镇乡村危房工程,使公民的住房资金、土地政策按照法律条文落实到位。
一、文献综述
20世纪70年代,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浪潮的冲击,国际经济环境动荡,全球范围内利率、汇率波动风险增加,具有套期保值功能的期货应运而生。此时,一些西方学者利用随机过程展开始对市场价格进行研究,获得了许多关于金融期货理论的研究成果。至20世纪90年代,国内也出现了许多对金融期货基本问题的研究。金融期货研究组(1993)孙超英(1995)等基本上都介绍了金融期货的基本情况及功能,并对于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杨玉川(1998)以国际金融期权期货发展为实证,对我国发展期货期货市场进行探讨。钱小安(1995)还曾从市场关系角度对金融期货进行研究,认为国债期货存在崩溃可能,但由于之后国债期货被暂停,这方面研究并未继续深入。21世纪以来,国内对期货研究逐渐增多,武春晓、姚文平(2001)讨论了股指期货交易规模问题,吕晓峰(2003)基于效率层面对金融期权、期货与基础市场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我国对金融期货市场研究仍有待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二、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交易品种少、创新性不足
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交易中的一种,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点,同样具有发现价格、回避风险、套期保值的功能。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证券、货币、汇率,利率等。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经历了二十多年历程,时间稍短,因此在交易品种方面还是有所欠缺。相较于国外发达的金融期货市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品种稍显匮乏。20世纪90年代,我国曾推出外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货等金融期货品种,但由于当时市场的问题,大多期货类型都未形成规模,只有国债期货得以幸免,但国债期货后又由于327国债事件被停止。如今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上外汇期货市场难以运行,股指期货交易品种数量少。而交易品种数量过少直接限制了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使巨额资金有机会对金融期货价格进行干预,为大资金操纵金融期货提供了可乘之机。早在2007年就有过关于沪深300指数是否被人为操纵的讨论,今年股指期货正式受监管层同意批复之后,中信证券就曾出炉一份报告,暗示股指期货存在纵的可能。倘若金融期货市场不进行品种创新,使金融期货的品种更加丰富,金融期货交易规模因此扩大,就难以消除被大资金操纵的风险。此外,品种缺乏还抑制了金融期货的交易需求。金融期货品种是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对象,是金融期货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资源,期货市场所具有的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的功能也是依托于期货交易品种展开的。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上金融期货品种过少,不仅导致大多数行业规避风险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而且容易造成市场系统性风险积聚,即可能产生大笔资金相对集中于少数几个品种的现象,造成市场集聚效应,个别品种不堪重负,市场泡沫化;甚至引发金融震荡,成为社会不安定的诱因。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品种单一,主要是由于缺乏适宜的运行环境,市场参与者对金融期货了解不够深入,市场不够成熟。加之新品种上市机制存在缺陷,一个新的金融期货品种上市往往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批程序,面临环节多、成本高、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品种单一的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针对品种匮乏问题,可以积极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经验,并依据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现状进行一定改造,优化品种结构,改善金融期货市场中的问题。
三、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完善
我国期货市场的往往法规是当某方面问题发生后针对相关问题制定的,金融期货市场利益诱人,易出现各种类型的非法事件,而发生的问题越多相关的法规也随之增加,过多的法规给期货市场上的执行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如中国证监会针对期货主要市场的问题就制定了十几个规范市场运行、控制市场风险、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行为的文件。不过是主要问题便已经制定十余个文件,那么要想解决市场上其他林林总总的问题所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数量之多便可想而知了。若是以这种方法用来全面规范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问题,那么将是繁复低效的。规范性文件过多只是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法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之一,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法律监管方面同样存在着问题。在我国,虽然有许多关于金融期货市场的行政命令与法规,但到现在仍没有一部期货交易的法律,只是依靠效力层次和权威性并不足够的法律法规支撑,行政色彩过于浓厚,十分不利于期货市场的监管和规范。哪怕是美国,从创建期货市场到法律法规逐渐完善也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时间,何况由于历史局限性,中国在金融期货市场走的是“先发展,后立法”的路子,因此法律体系存在不完善的情况情有可原,但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还是必须着手解决。要想改善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存在的法律缺陷首先必须建立全国性的立法支持,使得监管能够有法可依,监管进行起来能够“底气十足”;其次还要转变“一事一立法”的法规制定方式,建立一套完备的期货市场法律体系,更好的对金融期货交易进行监督,减少市场中违规行为的发生,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四、期货交易所的自律监管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行与改革开放的扩大,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继续深入发展的趋势不会改变。相较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还很年轻,金融期货交易所自律监管也难免存在缺陷。首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定位模糊,导致交易所自律性受损。《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法人,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又明确规定金融期货交易为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二者内容相互矛盾,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定位不明确。不同法律主体的目标是不尽相同的,如果实行公司制,那么交易所将以营利为目标,而实行会员制则相反。如今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处在一个尴尬的地位,若是以公司制为出发点,那么交易所很有可能会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而减少自律监管的支出,放松对会员交易行为的监管,交易所的自律性自然也就大打折扣。其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自律监管自身的积极性不足。中国金融证券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属于期货交易所,与证券交易所的性质相同,共同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监督管理。并且,在金融期货市场问题的处理中交易所的规定和一些行为也是由政府主导的,这种力度的监管大大降低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独立性与自主性,易滋生其对政府的依赖,自律监管的积极性必然也受到影响。有问题并不可怕,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促进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成长才最重要。对于交易所自律监管所存在的问题,寻求期货交易所营利性与自律性的平衡是关键,只有定位明确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才能更明白自身的职责所在。当然,我国政府对期货交易所也应进行适度引导,给予交易所一定的独立性,使其能够积极进行自律监管。
参考文献
金融期货是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金融体制发生重大变革,世界金融市场日益动荡不安的背景下诞生的。写作论文金融期货经过近20年的迅速发展,已占世界期货交易量的67%。近年来,比重更是上升到80%以上。由于实际条件和经济社会环境不同,各国金融期货市场参与模式呈现出不同的市场格局和发展特点。对于我国来说发达与新兴市场的借鉴重点将有所不同。在以美、英、日等国为代表的发达市场上,已形成成熟的期货行业体系,其完备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监控体系、丰富的产品系列、有序的参与层次,都有我国发展金融期货所必须认真借鉴的宝贵经验。而对于台湾这个新兴期货市场,在借鉴成熟市场经验的同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创新,摸索出一整套适用于东亚,尤其是大中华地区的金融期货市场文化,促进了金融期货市场的迅猛发展,这是我们要重点吸收借鉴的地方。
1境外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期货的模式借鉴
1.1美国期货市场发展及状况美国是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其期货行业结构在原发型期货市场中最具代表性。
1.1.1美国主要证券公司参与情况。在美国,证券公司主要通过部门或者专业子公司2种方式参与金融期货。一些证券公司通过设立专业子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如美林期货公司、JP摩根期货公司等都是期货专营商。而另一些证券公司,则通过部门参与,如摩根斯坦利、所罗门美邦等公司都兼营期货交易(期货兼营商)[1]。
美国的大多数证券公司都在一些期货交易所取得会员资格,开展经纪、自营两类业务。既客户从事场内期货交易,也为公司特定的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从事自营交易。
1.1.2美国期货市场中介机构。美国《商品交易法》将其期货市场的中介机构划分为业务型、客户开发型以及管理服务型三大类。
第一类:业务型的中介机构。主要是期货佣金商FCM(FuturesCommissionMerchant)、场内经纪商FB(FloorBro-ker)以及场内交易商FT(FloorTrader)。FCM是各种期货经纪中介的核心,从其功能来看,与我国的期货经纪公司类似。据统计,在美国期货业协会(NFA)注册的FCM目前共有192家。而根据不同的营运模式,美国的FCM又可以分为3种:一是全能型金融服务公司,如高盛公司、花旗环球金融、美林公司以及摩根大通等金融巨头,期货经纪业仅占其业务的一部分;二是专业的期货经纪公司,以瑞富期货公司(Refco)为典型代表;三是现货公司兼营期货经纪业务,这类公司包括一些大型的现货加工商、仓储商、中间商和出口商等。它们最初涉足期货市场主要是为了套期保值,后来逐渐拓展到期货经纪业务,有些现货公司还下设了专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子公司,例如嘉吉投资者服务公司(CargillInvestorServices)就承担了其母公司的套保业务。此外,型中介还包括FB和FT。FB又称出市经纪人,他们在交易池内替客户或经纪公司执行期货交易指令。FT与FB正好相反,他们在交易池内替自己所属公司做交易。如果是替自己账户做交易,通常称之为自营商(Local)。
第二类:客户开发型的中介机构。主要有介绍经纪商IB(IntroducingBroker)和经纪业务联系人AP(AssociatedPerson)。写作硕士论文IB既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但一般都以机构的形式存在。它可以开发客户或接受期货期权指令,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且必须通过FCM进行结算。IB又分为独立执业的IB(IIB)和由FCM担保的IB(GIB)。IIB必须维持最低的资本要求,并保存账簿和交易记录。GIB则与FCM签订担保协议,借以免除对IB的资本和记录的法定要求。在NFA注册的IIB目前共有466家,GIB则有1043家。我国尚不存在类似于IIB的期货中介机构,而期货经纪公司在异地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则与GIB颇为相似。在FCM的业务结构中,许多IB的客户量和交易量都远比FCM直接开发的要大,IB的引入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期货业的发展。经纪业务联系人(AP)主要从事所属的FCM、IB等机构的业务开发、客户等工作。他们均以个人形式存在,包括期货经纪公司的账户执行人、销售助理和分店经理等。经纪业务联系人不允许存在双重身份,即不能同时为2个期货经纪机构服务。在NFA注册的经纪业务联系人共有53898人。其中,以账户执行人AE(AccountExecutive)最为典型,他们是FCM的业务代表,是专门为期货经纪公司招揽客户并替客户执行交易和提供市场咨询的人,与我国期货经纪公司内部经纪人的角色类似。
第三类:管理服务型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商品基金经理CPO(CommodityPoolOperator)、商品交易顾问CTA(Commod-ityTradingAdvisor)等。CPO是指向个人筹集资金组成基金,然后利用这个基金在期货市场上从事投机业,以图获利的个人或组织。CTA可以提供期货交易建议,如管理和指导账户、发表即时评论、热线电话咨询、提供交易系统等,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目前,在NFA注册的CPO有1470家,CTA有790家。
1.2台湾期货市场发展及状况台湾期货市场属于新兴的期货市场,其发展方式为先行开放国外期货市场,然后再建立国内市场,这与台湾证券市场的开放思路是一样的。台湾市场是新近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兴市场之一,并且由于金融改革历程、投资文化及投资者结构与大陆情况极为相似等原因,在诸多方面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1.2.1台湾证券公司参与情况。台湾证券公司可以作为期货兼营商,全面的参与期货业务,同时,存在一些期货公司作为期货专营商,提供更为专一的期货服务。截止到2005年10月底,台湾期货市场有专营自营商13家;有他业兼营自营商23家;有专营经纪商23家;他业兼营经纪商17家;交易辅助人75家;结算会员32家[3]。
台湾的法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部门等形式参与经纪业务,可以通过部门、子公司、交易人身份参与自营业务。需要说明的是,在台湾,许多期货公司都具有证券公司背景。如,台湾的元大京华,成立专门的期货子公司———元大京华期货公司,从事经纪和自营(1998年增加)业务,同时,元大京华证券公司下的自营部也从事期货自营业务,同时,经纪部从事期货交易辅助人业务。宝来证券在新金融商品处下设期货自营部,并成立宝来瑞富期货子公司,成为台湾最大的期货商,开展期货、选择权、期货经纪、结算、期货自营等业务。
根据仔细比较分析,台湾不同规模的证券公司在参与形式上,分别存在一定的趋同性。经纪业务方面,大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采取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形式参与(这种子公司多为证券公司为开展期货业务而专设),中小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采取部门形式参与。自营业务方面,证券公司一般都设有自营部门,但大型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一般也开展自营业务,而中小型证券公司一般没有子公司,或者存在子公司也主要经营经纪业务而不开展自营业务。
1.2.2台湾期货市中介机构。台湾的期货交易商分为期货经纪商和期货自营商。期货经纪商包括期货经纪公司和兼营期货业务的证券商。一般企业法人不能成为交易所的会员。在台湾的证券行业与期货行业是混业经营,证券商既可以自营期货与期权业务,也可以兼营期货经纪业务。另外,仅证券经纪商可以申请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证券商兼营期货经纪业务的,不得申请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期货交易辅助人属期货服务事业,它接受期货商的委托,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招揽期货交易人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商接受期货交易人开户接受期货交易人期货交易之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期货交易辅助人从事期货交易招揽业务时,必须以委托期货商的名义进行。期货交易辅助人只能接受一家期货商的委任,但期货商可同时委任一家以上的期货交易辅助人[2]。
台湾地区的期货经纪商主要有4类:一是专营期货经纪商,只受托从事证期局公告的国内外期货期权交易;二是兼营期货商,包括一些本土及外国券商和金融机构;三是期货交易辅助人,主要是一些获许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的证券经纪机构,期货交易辅助业务包括招揽客户、期货商接受客户开户,接受客户的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等;四是复委托公司,就是本土客户从事国外期货交易的机构,它们将委托单转给境内的国外复委托期货商,然后再转给境外的交易所达成交易。
2我国券商参与模式设计
我国期货业目前交易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尚是一片空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尽快推出金融期货势在必行。通过对美国这个成熟市场及台湾新兴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教训来看,我们可以得到不少有益的启示。同是作为新兴期货市场的内地期货市场,要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券商参与模式可以参考如下几个方面。
2.1加快期货市场法规建设,完善监管与自律管理体系
尽管几乎世界各国在建立期货市场的过程中,都是采取“先建市,后立法”的思路,但香港、台湾的期货市场却是在借鉴美英等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先立法,后建市”的思路创立并发展起来的。写作医学论文这样,既可以避免少走弯路,节省“学费”,充分获得后发性利益,同时也可以使期货市场迅速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惯例规范来发展期货市场。
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同时参考美国的监管模式,我国的监管主体应分为三级,包括国家监管、行业自律监管、交易所监管。《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据此规定,证监会是国家监管主体。在我国,金融期货推出后,如果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允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那么有权力进行监管的行业自律组织将包括期货业协会和证券业协会。而市场及交易监管主体则为交易所。
2.2分层控制风险,层次化市场管理,形成金字塔型结构
无论是美国、台湾或是其他一些国家,在市场结构方面都反映出一个共性,那就是分层控制风险,层次化市场管理,减少交易所直接管理的机构数目。主要体现在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的分离以及IB业务的引进等。这种金字塔式的市场结构,有助于控制市场竞争,形成价值链结构管理。这在我国现在强调混业经营的同时,也要注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避免行业恶性竞争。
2.2.1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分离。在香港,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是明显区分的。而在台湾,虽然没有交易会员这一说法,但从本质上看,参与交易的期货商就相当于交易会员,而期货商并不都是结算会员,因此,在台湾实际上也是交易会员与结算会员分离的模式。
而我国期货市场上,期货公司实际上资质差别很大,但目前不区分交易、结算会员资格,全部经纪公司都是交易所会员,都拥有交易及结算资格。可见,让部分资历较好的交易会员成为结算会员,可以将结算风险进一步过滤,减小了交易所的风险。
此外,我国现在有上海、大连、郑州3家期货交易所,每家交易所对各自的会员分别进行结算。若要到3家交易所同时交易就要结算3次。若能将3家交易所的结算系统统一起来,以交易实体为结算单位,即无论在几家交易所交易只需结算1次,这样既能节省结算费用,又有助于对交易实体进行综合风险的控制。当然,要实现交易所间结算的统一,这在当前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但随着市场的发展成熟,也将是一个必然趋势。
2.2.2推行IB业务。在台湾、美国等市场上,都有IB或类似的中介层次,并且,在台湾,只有证券公司才可以从事IB业务。这不仅有效地控制了参与风险,限制资质不达要求的金融机构的金融期货参与层次,同时又为他们提供了参与并分享金融期货业务的机会,还增加了金融期货市场的组织动员能力,有利于开发更多的期货投资者。因此,我国应借鉴这一经验,相应地推出IB业务。
2.3证券公司应成为金融期货尤其是股指期货业务的主导参与机构无论是在美国、英国等成熟的资本市场,还是在台湾、香港等新兴市场,证券公司都是金融期货市场,尤其是股指期货业务的主导参与机构。特别是我国期货经纪公司规模较小的现状,更加需要引入更有资金实力、规模更大、管理更好的证券公司参与市场,这对于稳定市场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证券公司还应该授予更多的选择权。尽管台湾的证券公司都朝着金融控股的模式发展,原本由部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在有了自己的控股期货子公司后,也转为由子公司负责期货经纪业务的模式。但我们注意到,在市场发展初期,至少在法规方面,对证券公司的限制比较少,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选择期货参与模式,而非强制要求其一定要通过子公司或部门来经营。并且,从台湾的实际交易数据中分析发现,市场自营账户发生的交易量占到整个交易量的45%左右(表1),显示了台湾市场上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主导参与机构对市场的强大影响力,这一点是国内股票及期货市场所根本不能想象的。而基于证券行业相对期货行业绝对强势的国内实际情况分析,可以认为,未来证券公司对股指期货市场的影响将是很大的。
2.4推行“业务牌照”制度,合理控制市场参与者资质和数目尽管台湾目前有近200家证券公司,但真正参与期货交易的证券公司只有30多家,期货公司也只有20多家。台湾期货交易所已发展了近10年,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模式,但其参与数量始终在一个较小的比例范围之内。更为重要的是,台湾的金融期货业务并非只是一个统一的业务资格,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股指期货、利率期货等业务条件,并且,证券公司等参与者可以针对某项业务有针对性地申请该子业务资格,如股指期货业务资格。
同时,香港在2003年以前一直实行单一牌照制度,虽然这种方式不利于企业多元化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这对于市场早期的发展是有利的。但当市场成熟时,这种业务范围的限制就会抑制公司的发展。写作职称论文因此,实际上香港业务牌照制度从单一到多元的转变,也是一种市场逐步放开的过程。
这对于我国在开放股指期货的初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即市场准入一定要逐步放开,先紧后松,才能稳定市场;要是先松后紧,出了问题就容易造成市场混乱。我国之前对期货经营资源控制并不严格,以致目前拥有180多家期货公司,他们可以经营全部期货业务。事实上,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一些期货公司规模比较小,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等,也导致了一些违规事件的发生。因此,我国期货公司应借鉴台湾模式,朝着做强做大的方向发展,而非仅仅是做多。增资扩股、引入资金实力更强、管理模式更先进的公司为股东、甚至兼并收购等,都会起到整合市场的作用。
3结语
对于股指期货而言,国外有的市场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但是在借鉴别国经验的同时,必须结合我国已有市场的情况,不能强套硬搬。比如,我国期货公司数量多,质量差,这就与国外市场截然不同,因此我们需要充分考虑我国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市场参与情况。再如,我国期货交易所的客户承受能力有限,若将来股指期货在期货交易所交易,面临的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同时接纳数倍于商品期货的客户交易,如何处理急剧扩大的交易量等。
对我国现实中收购兼并在操作上的繁琐,也决定了一些理论上可行的方案,在现实中就不太可行。总之,根据股指期货所具有的功能和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在我国推出股指期货交易,对发展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体系,提高国际竞争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应该加强法律、市场监管和券商参与模式设计几方面的配合。
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是金融创新的产物,也就是通过创造金融工具来帮助金融机构管理者更好地进行风险控制,这种工具就叫金融衍生工具。目前最主要的金融衍生工具有:远期合同、金融期货、期权和互换等。在
事实上,根据我们近期所做的经验实证研究,发现通过设立涨停跌板交易制度,st、pt制度、定期公布基金重仓股和大力 发展 机构投资者,
本次论坛计划征集证券期货相关的学术研究、实务探讨、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方面的论文,并计划出版论文集。诚邀您参会、交流并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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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要内容:
1.举办期货论坛。
邀请本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交易所和期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就当前期货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主要议题包括但不限于:(1)股指期货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2)股指期货对我国期货市场的影响;(3)融资融券的市场影响及前景;(4)CTA相关问题研究;(5)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研究;(6)期货市场避险功能研究;(7)套期保值相关问题研究;(8)套利相关问题研究;(9)期货新品种开发研究;(10)焦炭期货交易研究;(11)证券期货专业建设问题研究;(12)铁矿石远期交易、掉期交易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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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8日,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正式推出中国股指期货,随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也上市同类产品,目前新加坡交易所正在紧锣密鼓地计划推出中国A股股票指数期货。
一、股指期货的概念及功能
股票指数期货—简称股指期货,是以某一股票指数作为基础产品的金融期货产品。其经济意义是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一定日期,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交割某一股票指数的成份股票而达成的契约。它通过对股票价格趋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来冲抵股票市场的风险。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股指期货是金融期货市场中产生最晚的品种,却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金融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最重要、最成功的金融工具之一。与股票现货交易相比,股指期货交易其有交易成本低、杠杆比率较高、市场流动性好、能提供较方便的卖空交易等特征。此外,它还具备远期价值发现、套期保值、资产配置、规避系统风险、保护长期投资者利益等多种功能。
随着国内股票市场对外资开放,那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国内买卖股票的同时,势必通过境外交易所利用A股指数期货进行风险管理。因此,及时推出我国自己的股指期货显得尤为重要。
二、推出我国本土股指期货的可行性分析
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设立股指期货必须满足的几个条件包括:证券市场初具规模;市场风险较高,投资者避险要求较为强烈;期货和现货两市开市时间大致相同,能提供价值发现功能;投资者人数较多,市场较为活跃等。与此相对照,我国目前已基本其备了开设股指期货的有关条件。
1.我国已经其备了一定的开设股指期货的市场基础和配套条件。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一整套较为完备的交易、结算和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市场期待已久的统一指数—沪深300指数也已正式。该指数未来很可能会成为股指期货的指数期货标的,成为股指期货推出的前奏。
2.机构投资者日益成为证券市场的主体力量。随着社保基金的人市,我国股票市场进人了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时代。据统计,截至2004年年底,社保基金总资产达到1708亿元,其中股票投资规模约184亿元,占总资产的11%。
3.股权分置改革为股指期货的推出扫清了障碍。在股权分置情况下,由于市场本身的诸多限制,导致做空机制、股指期货等难以推出。实现全流通后,随着市场流通规模的扩大,做空机制、股指期货的推出就不会加剧市场投机,反而会成为熨平市场波动的内生机制,且市场的创新空间也将大为拓展。
三、对我国顺利推出本土股指期货的几点理议
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情况来看,针对现阶段开设股指期货交易所面临的法规、市场运行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通过指数基金等弥补缺乏做空机制对套利交易的影响。从实际运作来看,开放式基金尤其是指数基金等大型机构投资者事先拥有大量与指数相关性极高的股票头寸,当股指期货价格低于合理水平时,指数基金可以按比例卖出指数成份股,同时买人相应量的股指期货,从而削弱缺乏做空机制对套利交易的影响。从国际市场实践看,香港、韩国等开设股指期货时均没有做空机制。香港1986年5月推出恒生指数期货,1994年允许部分做空,1996年取消做空限制;韩国1996年5月推出股指期货,1996年9月允许做空。所以,在中国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初期,没有做空机制不会有太大影响,只要合约设计合理,建立严密的风险监控制度,还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价格偏离。待时机成熟时,再谨慎、稳妥地引人股票做空机制,完善证券市场。
(2)过度投机的防范。股指期货既可被用于避险也可被用于投机,由于股指期货交易中杠杆比率的存在,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成倍地高于股票现货。我国引人股指期货必须重视对市场过度投机的防范,尤其是在引人股指期货的初期。从交易规则和市场监管的角度看,可采取的措施有:适当提高保证金比例;对交易部位实行限制,规定持仓限额;实行价格限制;断路措施;限速路障;信息披露;税收政策。
(3)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在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系统中,政府监管部门的作用首先在于构建并维持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完善相关法规法律,修改不适合当前市场状况的有关法律。如修改《证券法》相关条款,逐步引入股票卖空机制;修改《期货市场管理暂行条例》,并且以此为基础制定《股指期货交易管理办法》,并在该办法下制定《股指期货交易规则》。从长期考虑应尽快制定国家统一的《期货法》,对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的监管、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进行具体法律规定。
国债期货是国债派生工具的一种, 指买卖双方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 约定在未来特定时间, 按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券款交割的国债交易方式, 属于金融期货中利率期货的一种。①在现代经济生活中, 金融风险始终存在, 而国债期货可以通过套期保值来回避或减少风险, 从而成为人们进行风险管理的工具。另一方面, 国债期货的价格发现作用可以为不同的经济主体提供有效的经济信息,为其下一步的经济活动作参考。正因为国债期货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因此发展国债期货市场成为发展经济的一颗重要棋子, 受到了各经济主体的高度关注。
二、文献综述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6-0197-01
股指期货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自从1982年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首张股指期货合约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股指期货已经成为世界上最为重要的金融衍生工具之一。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期货交易所的成立揭开了我国股指期货发展的序幕,中金所于当年的10月30日推出了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2010年1月8日,国务院原则上通过了推出股指期货,中金所于2月22日正式启动股指期货开户,我国股指期货的推出进入了倒计时,2010年无疑将会成为股指期货元年。
1 推出股指期货对我国资本市场的作用
1.1 为我国投资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马克维茨(1952)在其发表的论文《证券组合选择》一文中指出,投资者可以通过组合投资的方式来降低风险。股票市场上的风险可分为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两部分。对投资者而言,非系统风险可通过股票投资组合的策略来降低。但当系统风险发生时,各种股票的价格会朝着同一方向变动,单凭在股票市场上的组合投资,显然无法规避价格整体变动的风险。而股指期货的推出,使投资者规避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成为了一种可能。当股票投资者在对未来股票市场的走势无法把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出售或购买股指期货合约来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因此股指期货的推出能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1.2 实现价格发现功能
股指期货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通过公开、高效的期货市场中众多投资者的竞价,有利于形成更能反映股票真实价值的股票价格。期货市场之所以具有价格发现功能,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众多,价格形成当中包含了来自各方面的对价格预期的信息;另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倍数高、指令执行快等优点,投资者更倾向于在收到市场新信息后,由现在期市调整持仓,也使得股指期货价格对信息的反应更快。我国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后,也有相关方面的例证:2007年5月29日,沪深300指数收于4168.29点,比上一交易日上涨2.3%,创出历史新高;但中金所的沪深300指数期货仿真交易却并没有跟随现货价格大幅上涨,IF07O7合约甚至以阴线报收。期现背离的结果是沪深300指数于5月31日重挫6.76%。
1.3 有利于我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从国际金融中心的实践来看,国际金融中心均有发达的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市场。如纽约的证交所股票综合指数期货、东京的东证股指期货、伦敦的金融时报指数期货、新加坡的日经225股指期货以及香港的恒生股指期货等。股指期货的开发与实践,可以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竞争力,为国内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积累经验,有利于我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
2 我国推出股指期货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我国的股票市场已经颇具规模。我国股票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上市公司的质量和业绩也有大幅增长。截止到2009年12月,我国境内的上市公司累计超过1640家,总市值超过20万亿元,同时,我国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上市公司质量和信息披露的监管,加之上市公司业绩不断改善,使得市场交易效率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这都为我国推出股指期货创造了比较好的市场环境。
其次,机构投资者增长迅速,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己经形成。随着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和我国出台的一系列规范股市的政策,我国股票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投资主体日益丰富,机构投资者的种类、数量和所占比重大幅上升,初步形成了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QF11,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三类企业(按照《证券法》和相关法规,可以参加股票交易、但操作受到限制的“三类企业”,即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等其他机构投资者相结合的发展格局。这些都为我国股市投资者结构的优化提供了良好条件,有效地推动了机构投资者的迅速发展。中国股市正在从一个散户投资者为主的市场逐步转变为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这些不断增长的机构投资者催生了对于股指期货的市场需求,同时为股指期货交易储备了交易主体。
再次,仿真交易的进行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奠定了基础。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成立,10月30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始了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仿真交易已经进行了三年多的时间,在此期间,国务院以及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也不断完善技术系统,严格审查期货公司的会员资格,可以说仿真交易的进行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 推出股指期货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3.1 对股市资金规模的影响
由于股指期货实行的是保证金交易,因此推出股指期货在短时间内,将会吸引偏好风险的投资者从证券市场转入期货市场,证券市场的部分资金将会流入期货市场,因此股指期货的推出会对证券市场的资金具有一定的挤出效应。股指期货还有另一个效应,即可吸引场外资金。由于股指期货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规避风险的工具,扩大了投资者的选择空间,因此它会吸引大量场外观望资金实质性的介入股票市场。
3.2 对股市流动性的影响
境外股指期货发展的经验表明,股指期货和股票市场交易具有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关系。股指期货会因套利、套期保值及其他投资策略的大量需求而增加对股票交易的需求,从而增加股票市场的流动性。
3.3 对我国股票市场结构的影响
股指期货推出,有利于吸引大批优质公司登陆我国股票市场。这是因为股指期货的重要功能是套期保值,大型的优质蓝筹指标股作为我国股指期货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的样本股,必然被机构投资者作为套期保值资产组合的首选。主流的成分股将受到资金的追捧,流动性提高,价格也会随之提高,而非成分股将被弱化。这样将有利于大盘蓝筹股在我国股票市场上发行和上市,不仅使我国股票市场的结构更合理。改变过去非主流上市公司占主导地位、炒题材和不注重价格投资的局面,而且使我国股票市场成为结构合理、运行稳定的成熟的股票市场。
3.4 对股价波动率的影响
股指期货在短期有“助涨助跌”的作用,但是股指期货本身并不能改变经济的基本面,不会从根本上改变股市的价格走势,所以长期来看可以稳定股价,使股市估值趋于合理。同时将促进股市更为完善和成熟,使投资者更趋理性,减少股价不正常的暴涨暴跌现象。
总的来说,股指期货的推出在短期内会多股市的资金规模产生一定的排挤效应,但同时也会吸引更多的场外资金进入股市,也会增加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和交易量,有利于完善我国股票市场的的结构,促进股市的健康和繁荣发展。但我们也应看到,由于股指期货实行的是保证金交易,因此存在着较大的杠杆效应,投资风险大,因此,普通投资者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之前,应当对合约制定、交易规则及操作风险等各个方面认真学习和理解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制定切合实际的投资策略。
参考文献
[1]王广勤.股指期货对股票市场的影响[J].当代经济,2008,(2).
[2]林煊.股指期货推出的市场影响[J].现代商业,2009,(9).
[3]李强.股指期货对股票市场影响的研究综述[J].武汉金融,2007,(4).
一、衍生金融工具在企业融资中的运用
第一,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可以规避或减少企业融资中的财务风险。
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效应可用于规避风险,规避风险也是人们设计衍生金融工具的初衷。前几年,我国在向日本借款引进外资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没有预料到汇率风险的巨大影响,因而没有采取任何风险防范措施,导致在日元升值美元相对贬值的情况下使我国增加了几十亿美元的额外债务负担。当时我国借入的资金是日元而贷给企业的全部是由日元兑换成的美元(当时企业需要美元),企业最后连本带利还回美元时,我国在当时美元疲软的情况下还要将收回的美元折回日元还债,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债务负担。这种情况企业是常常会遇到的。比如,企业得到一笔低息日元贷款,未来将有美元收入用以还贷,而美元相对日元将有贬值趋势。对此若采用了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防范则不会增加债务负担。最简单的,为防上即将收回的美元贬值可以签订远期外汇合约,做一笔买入日元卖出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这样就可以确定收支,免于受到汇率变动的冲击。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总会遇到因汇率的波动而增加实际债务负担的风险,另一种避险的方法就是利用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假设企业欲在九月份进口一批原材料,需要大量美元,虽然预测美元汇率将大幅度上升,却苦于手边无大量资金可以用于购入美元现货,况且购入美元闲置并不合算。此时,该公司可在金融市场上购入九月份美元期货合约,在合约即将到期前,筹足资金购入所需美元现货,同时卖出期货合约。如果汇率真如预测上升,则期货市场上赚取的头寸可以抵补购入美元现货的成本,使其实际成本下降;如果汇率向着相反的方向变动,现货市场上的节约又会抵补期货市场上的损失。通过不同交易部位的同时操作,来达到气候保值的目的。由此可见,衍生金融工具确实是企业在金融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避险工具。
第二,衍生金融工具为企业筹资提供了更为灵活有效的手段,同时也降低了筹资成本。
假设某中国银行希望通过发行债券在欧洲市场上筹集一亿美元,但问题是这个银行在欧洲知名度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发行债券成本必定很高。此时,银行可以在日本市场发行武士债券(以日元计价的外国债券),随后通过日元与美元的货币互换最终取得所需的欧洲美元。以这种间接手法,企业很灵活地在尚未涉足的资金市场上获得了成本优惠的资金。企业可以大幅度降低筹资成本,多是源于金融互换的使用,而金融互换可大幅度降低筹资成本这一点也是其它衍生金融工具所不具备的优势,互换市场因此被称为最佳的筹资市场。以IBM公司与世界银行在1981年8月进行的一次成功的货币互换为例,可以说明互换在降低筹资成本中的作用。1981年8月,美国所罗门兄弟公司为IBM公司和世界银行安排了一次货币互换。当时IBM公司绝大部分资产以美元构成,为避免汇率风险,希望其负债与之对称也为美元;另一方面,世界银行希望用瑞士法郎或西德马克这类绝对利率最低的货币进行负债管理。同时,世界银行和IBM公司在不同的市场上有比较优势,世界银行通过发行欧洲美元债券筹资,其成本要低于IBM公司筹措美元资金的成本;IBM公司通过发行瑞士法郎债券筹资,其成本也低于世界银行筹措瑞士法郎的成本。于是,通过所罗门兄弟公司的撮合,世界银行将其发行的29亿欧洲美元债券与IBM公司等值的西德马克、瑞士法郎债券进行互换,各自达到了降低筹资成本的目的。据《欧洲货币》杂志1983年4月号测算,通过这次互换,IBM公司将10%利率的西德马克债务转换成了8.15%利率(两年为基础)的美元债务,世界银行将16%利率的美元债务转换成了10.13%利率的西德马克债务。由此可见其降低筹资成本的效果十分明显。
第三,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有助于调整企业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长期资金筹集来源的构成和比例关系。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给企业调整自身资本结构带来了更多的途径。前面所提到的IBM公司与世界银行进行的目前被公认为世界第一笔正式的货币互换业务中,IBM公司与世界银行就各自达到了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世界银行在欧洲债券市场上筹集欧洲美元资金的筹资成本低于IBM公司,而IBM公司发行瑞士法郎债券筹资的成本低于世界银行。同时,IBM公司希望增加美元负债以与其美元资产对称,从而避免汇率损失。世界银行需要用瑞士法郎或西德马克进行负债管理。二者正好从互换中各得其所,都达到了调整企业资本结构的目的。企业在调整资本结构时应抓住金融互换的独特优势进行操作,通过互换,筹资者可以比较容易地筹措到任何期限、币种、利率的资金。
二、衍生金融工具在企业投资中的运用
企业除了在融资过程中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外,在投资过程中衍生金融工具同样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
第一,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效应可以使企业在投资过程中以小博大,获得风险收益。
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中,一般在达成交易时只需缴存或支付相当于合约金额极小比例的保证金或权利金,便可控制全部的合约资产,因此其杠杆性十分明显。这给予乐于承担风险的企业以良好的获利机会。最简单的获取风险收益的方法就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这也是任何投机手法的本质。以金融期货为例,投机者预测某一金融期货将来价格会上涨就买进,等价格真的上涨了就抛出;或是预测某一金融期货价格看跌先卖出,等价格下跌时再买入,进行平仓,这是价差套利。在同一期货市场上还可以利用同一商品但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价格之间的差价变化进行对冲获利,或利用两种不同的但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价差进行套利交易。如果企业信息灵通还可以利用同一商品在不同交易所的期货价差套取利润,进行跨市套利。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都可用于投机博取风险收益,不同的只是操作的繁简与承担的风险大小。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性给希望获取风险收益而又没有大量闲置资金的企业提供了很大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