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管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0 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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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管理论文

篇(1)

国家的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评估后,并没有进行相对的关注,不能够处理好会计和税务处理层面上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无法切实合理的实施财税处理而致使税务风险。

(二)税收政策风险

1、税收政策了解不够完全而面临风险由于筹划人员受着有关专业的束缚,对相关法律条款内容的认知存在一定的误差,因而,难免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出现失误,进而使得其纳税筹划提供了对应的风险作用。2、税收政策调整切实程度而具有的风险如若纳税筹划方案无法与时俱进,跟上国家最新的税收调整步伐,则可能由合法转变为不合法。税收政策的实时水平是加大或是减少都会使纳税人纳税筹划的难度有所增减。由此,税收政策的时效性将会带来或多或少的筹划风险。3、税收政策不符合要求所面临的风险目前而言,中国的税收法律规定的内容条款多,许多由有关税收管理部门制定的税收行政规章的明确程度不够,如若按照这样的法律规定去纳税,就很大程度上会产生对税法精神认识不够,导致筹划不成功。

(三)企业经营风险

1、投资决策造成的风险税收政策的拟定必定会有着导向性的差别,而这样的差别会成为纳税人纳税筹划的起点。若是无视相关因素的影响,就会使得纳税人造成不同的损失。2、成本开支造成的风险纳税筹划是在有关经济成本的基础下取得了较大的税收效益。大部分纳税筹划计划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在现实中,却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加大了筹划成本。但若不着重成本的因素,则有可能得到相反的结果。3、方案实施风险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一定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采用客观辩证的方法去达到目的。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在执行流程若未严格的执行措施,或缺乏有实力的造就人才,都会导致筹划不成功。

二、纳税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纳税筹划具有条件性

在财务人员配备不足情况下,税务管理人员身兼数岗,只能维持日常基本纳税处理工作,不能集中时间和精力去剖析税务政策,妨碍了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

(二)纳税筹划的主观性

纳税筹划牵涉到许多方面,筹划人员要尽可能地把握相关的政策与能力。对于税收政策等的认知与判断以及纳税筹划人员本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都对纳税筹划计划的设计产生作用。

(三)征纳双方认定的差异

纳税筹划的代表性是以法律为基础的。我国税法的某些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弹性,对某些详细的界限不明晰,纳税筹划方案到底能否达到税法的要求,能否达成纳税筹划的目标,一定水平上是由地税务机关是否可以认定而做出决策的。

三、纳税筹划风险的控制方法

(一)纳税筹划风险控制体系

组织控制体系:提高企业部门之间权利和职责的控制和管理业务控制体系:区别业务类别和特性对税种正确性的审核票务控制体系:加强对票据的领用、受票、开票的控制资金控制体系:提高资金安全和预算管理的相关控制

(二)纳税筹划与风险控制体系说明

组织控制体系:首先,要建立税务风险控制领导的小队,由分管财务的公司上层当对长,其余业务部门就为队员,领导分队下开办办公室,由财务资产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财务资产相关成员为办公室人员,主要负责为组织平时的税务风险控制任务。业务控制体系:根据项目的情况,尤其是在合同的签订方面和出现税收政策调整,财务相关岗位专门负责去跟业务部门交流,剖析相关经济业务的开票及涉税风险状况。票务控制体系:对于各种发票的购领销手续进行严格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需要进行受票、开票,强化增值税发票的控制。会计控制体系:会计核算规范是需要依据省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核算条件,对平常的账务进行严格处理;完善制度建设。制定财务报销管理方法、资金支付审批权限、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方法等规范会计核算。资金控制体系:完善资金安保制度、完善资金内控制度,加大资金预算管理的力度,严格控制收支。

四、绩效考核与控制

由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及财务资产部主任根据省公司指标体系结合本公司岗位绩效合约对税务管管理工作进行总体检查和评价。纳税申报、税金缴纳与账面是否保持统一,是否有申报不实的情况。各种发票购领销手续能否符合条件和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办理能否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票据的受办能否符合票据管理相关政策等。各种涉税会计凭证制作是否正确,税收政策及变动掌握是否及时。

五、评估与分析

(一)对账务核算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检查营业收入:检查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是否正确计入,将本期售电量、主营业务收入与以前年度同期售电量、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判断收入是否正确、合理,分析变动异常原因;检查是否有出租固定资产、代收手续费收入、运维费收入以及罚款收入应做未做收入。检查成本费用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支出是否异常,分析检查是否有资本性支出等不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计入了本事项。比如:固定资产修理费以及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无法进行准确的划分,导致了把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列入大修成本,增加成本支出,检查房屋建筑物折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是否正确等。检查往来账项:检查各项往来挂账,特别是其他应付款挂账,是否有应计未计收入情况。

(二)对于偶尔发生的税务风险,应及时纠错

对该项业务做恰当的涉税核算,记录和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为以后避免此类税务风险寻找对策;对于业务普遍发生的税务风险,不仅应及时纠错、做出正确的涉税处理,而且还要针对税务风险发生的特点,查找引起税务风险发生的制度原因,并做好原因记录、及时进行反馈、评估档案保管等工作,为下一步制定税务管理制度提供借鉴;对于重大的税务风险和普遍存在的税务风险及时向省电力公司反馈,提出税务风险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由省电力公司对相关问题做出统一规定。

(三)对税务风险评估情况进行定期归纳、分析、总结

根据风险发生的情况,制定税务风险评价的重要性标准,为税务风险个性管理提供资料借鉴,并可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的税务管理文件,强化税务风险管理。

篇(2)

关键词:增值税;纳税评估;税收监督

自新税制建立以来,从福建省看,商业增值税收人随着经济增长而不断增长,但商业增值税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商业企业增加值的增长幅度。据统计,我省商业企业增加值1996~1999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6.2%、18.3%、13.8%和14.5%,而同期我省商业增值税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7.5%、8.3%、5.5%和6.9%.商业增值税占国内增值税收入的比重也不理想,1997~1999年商业增值税收入占全省国内增值税收人的比重分别为24.9%、24.1%、23.6%.笔者认为,这除去商业经济结构变化、税源转移等因素外,也有税务机关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比如,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只注重销售额,而忽视健全帐证要求;引导推进小规模纳税人健全帐证工作不力;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轻普通发票管理;一般纳税人税负普遍下降,零税负或负税负的商业企业占一定比例;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商户普遍采取核定征税,并且核定额不足;征收机关日常监管和税务稽查没有突出重点,税款普遍流失,等等。这里从分析商业环节增值税问题的原因入手进行探讨,以寻求堵漏办法。

一、我国商业环节增值税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产业结构调整,造成商业税收正常的递减。

1.经济结构调整优先发展地方特色的第三产业,造成了商业税收正常的递减。各地优先发展有特色的第三产业,作为新的增长点加以培养,新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形成和地方政府有意无意的引导,导致了税源结构变化,如,各级批发商业企业转制后改为有经济效益的文化娱乐场所;有经济实力的单位和企业热衷于投资经营宾馆、酒楼、餐馆、酒吧以及夜总会等非增值税的第三产业。这样,各地体现增值税税源不但没有增加,而且还不断减少,同时也体现了营业税收人增加,增值税收入减少。

2.小规模商业企业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冲击,濒临倒闭。近几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冲击,国内外经济形势滑坡,一蹶不振,致使许多小规模商业企业营销上不去。有的企业拖欠银行贷款,而被冻结户头,无法经营,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为工业企业代销机构,工厂不景气,商业货源不畅,消费者购买力不强,进销差小,无利可图,被迫关闭停业。

3.市场竞争激烈,必然引起税收结构调整和商业税收减少。一是工业企业采取直销的营销策略,主动应对市场的竞争,减少了商业环节的销售额。工业企业为扩大其产品市场占有份额,同时也为减少销售费用、流通环节和经营风险,利用其对产品性能及市场比较熟悉的优势,直接在销售地设分支机构销售其产品,直接参与产品流通;特别是电子商务这一新型直销方式的出现,使得过去货物通过商业环节流通转移到了工业环节;二是激烈的竞争促使商业环节购销差额减少。据1999、2000两年度福建省税源普查资料显示,商业毛利率从10.3%下降为9.06%;特别是我国即将加入WT0,开放零售市场,世界知名大型超市凭借先进的管理经验所实行的低价销售的介入,加剧了国内商业企业的竞争,促使商业企业分化,价廉物美的大型超市日益占据商场的主要份额,使原本不是很高的商业环节的毛利率仍有下降趋势;此外,增值税购进扣税法有推迟实现税款因素,部分新开业的商业企业在经营生长期税收倒挂或者“零税负”现象严重。一些新开业的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在经营初期大量取得进项专用发票,而在经营生长期间进项税款长期留抵,无税可收。当商业无利可图时,就关门不干了。

(二)商家偷税行为较为隐蔽,造成商业增值税非正常递减。

1.厂家各种名义的直接贴补返利等非正常手段严重侵蚀了增值税税基。如一些工商企业跨越中间经销环节通过报销费用、现金、实物奖励、销量提成等方式直接向经销商返利,经营者此部分收入又不作帐,规避了商业环节税收。

2.现金交易具有极大的隐蔽性、欺骗性,给商业环节偷税的查处增加了重重困难。特别是以零售为主的各商业企业,位于增值税链条的末端,由于缺乏与税收征管相配套的各种经济行政管理手段,现金销售,多头开户,销售不开发票,开“大头小尾”发票,大量采取“体外循环”手法进行偷税等,商业企业这些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三)税基不宽,税源转移影响增值税增长的问题不可忽视。

增值税链条不完整,使建材、饮食、娱乐业等仍实行营业税,存在偷税隐患的问题突出。以建材商品为例,建筑业在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货物,但由于该行业征收营业税,作为建材等物资最终消费者的施工单位,在购进上述货物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甚至发包单位也不需要取得普通发票,造成增值税管理链条中断。此外,受地方财政的干预,使税源发生转移。各地自行制定的名目繁多的地方财政税收返还优惠政策,影响了商业企业在不同销售环节和地区的正常定价,诱导商业企业利润跨地区间不正常收入转移,其中以企业外设经销机构商业增值税最为明显。

(四)商业增值税征管不是十分到位。

商业企业进项差价的减少和工业企业的直销行为仅会引起商业增值税税额的减少和税负的下降,但商业企业负税负等异常申报的增加,则要归结为企业不正常的偷逃税行为。因此,面对曾一度扩散的商业增值税异常申报,有必要审视目前的商业增值税征管情况。

1.商业企业的应纳税额监控不力。一是帐证健全是监测工作的重要前提。目前,企业帐证不全,有帐不作,作假帐或作两套帐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监控指标还不能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各商业企业经营商品品种、商品价格以及经营规模差异较大,再加上融资渠道和营销方式的多样化,使得单一用某一户商业企业税负等指标推断其他商业企业的纳税情况缺乏可信度,尤其是应用在增值税纳税评估上,因缺少必要的佐证材料而收效不大。

2.征管手段相对滞后。一是征管信息来源渠道单一。目前,税务部门能取得的纳税人的有关信息,主要通过企业在纳税申报时提供的一些比较粗略的资料,其真实性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诚实与否,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在此基础上实施税务稽查必然也难以奏效。同时通过企业以外的信息渠道获取必要的商业企业经营情况和相关资料几乎无法保证。二是征管手段落后。目前商业企业管理开始广泛使用现代化的电子设备,越来越多的大型商场,特别是仓储超市收银记录、统计以及进销存等帐务处理已经使用电算化。而税务征收仍实行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到申报服务厅录入计算机申报,事后下企业短时间检查的征收方式,数字化程度低,与企业管理电算化不相适应。三是征收方式呆板。对商业企业征收的方式有查帐征收、核定征收和定额征收三种方式,目前,没有严格地划分其适用范围,定额征收较查帐征收征税成本和税收负担要低已是公开的秘密,征收方式不易变,导致纳税人特别是小规模个体私营经济建帐没有积极性,使征管质量提高艰难。

3.税务稽查效果带有局限性。商业企业属中间流通环节,经营货物品类繁多,再加上直接发货制及跨地区间的仓库的设置以及各种灵活代销办法,用传统的征收方式盘存纳税人货物十分困难,也影响企业经营;同时,税务稽查部门查税不求质量,只求数量,直接影响了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

4.发票使用不规范。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消费者缺乏购物索取发票的习惯。商业企业,尤其是从事零售的商业企业,销售货物习惯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或以自制调拨单或提货单等内部核算凭据代替发票,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和实际销售额之间存在偏差,纳税人利用“移花接木”等手段隐瞒某些商品的销售收入,主管国税机关又无法监控纳税人的税基,造成增值税流失。

二、建议与对策

商业增值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较集中地突出了我国现有增值税存在的税基和税负的监控、征管信息的获取、共享等深层次的税收征管问题,因此,解决商业增值税的征管问题也决不能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作法,除健全现行税制外,应用系统的现代的征收管理手段解决适应新形势下商业增值税的税收流失问题。

(一)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

1.严格执行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按现行税法规定年销售额和健全帐证的商业企业都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各地执行此规定有偏颇,如,批零企业为商品最终消费环节,消费者不需要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支机构推销产品既不开票,也不直接收款,因此,对以上一定规模商业企业不愿意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然而,为了省事,税务机关也不按规定督促其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这个问题各地很普遍。笔者认为,各地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执行一般纳税人认定规定,凡是年销售额达到180万元和帐证健全的商业企业都应按规定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对已具备条件的商业企业不申请一般纳税人,按规定以销项税额全额征收增值税,绝不姑息迁就。这是增值税管理的需要,也使增值税链条不会中断,从而,可以增加税收收入。

2,完善商业一般纳税人管理制度。应该看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度具有约束纳税人的作用,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政策则不具有此特性。一般纳税人,即使销售货物不申报纳税,但其购进货物时却以消费身份负担了购进货物应抵扣的税款,因此,规模较小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尤其是中小商业企业,保留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的意义大于税款征收的意义。为此:一是保持现有的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模的稳定。一经认定,除非纳税人偷税、关闭、破产,则不应轻易取消,对存在不良记录的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取消其进项抵扣权。二是对新认定的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认定的初期(一年)实行暂认定一般纳税人管理,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代管监开”。其进项发票在货票款一致情况下,才能给予抵扣。

(二)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管理。

1.继续推进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证。对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制,严格其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查帐征收,减少税收流失,是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多年来工作部署的要求,但是,各地税务机关因抓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证工作难以奏效,而几乎放弃了这项工作,这对依法治税十分不利。因此,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是收税的,收税的依据是什么?大量小规模纳税人继续使用“双定”征税肯定不行了,继续引导推进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证十分必要,而且,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应该做到建帐一户,成功一户,并及时改变征收方式。至于小规模纳税人建帐建证后税负低不可怕,税务机关还有最后一道防线,即加强税务稽查,要以税务稽查来确保建真帐。对查出小规模纳税人建假帐的,要依法补税和处罚,并公开曝光。同时,对小规模纳税人建真帐,纳税态度又好的,只要其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和条件,就可鼓励申请升格,按一般纳税人管理。

2.完善定期定额户的管理办法。在保持原定额基数的前提下,实行税务机关采用各种测定法估算出销售额,与同行业会互评定额相结合的做法,来确定“双定户”本期销售额,做到既公开透明,又相互监督;在定额的评定期限上,不宜过长,最好每半年调整一次。同时,在调整“双定户”销售额时,税务机关应讲究核定的销售额有升有降,合理又合法。此外,应加强对“双定户”会计基础知识的培训,引导其记帐规范,建帐符合标准。

3.加强商场柜台承包租赁户的征管。通过增强与出租方的信息联系沟通,掌握承包租赁户的开业、经营情况,同时,实行商场统一收银,代收代缴增值税管理办法,把承包租赁户的应纳税额及时、足额解缴入库,有利于征收机关与商场共同监管。

(三)加强分支机构的税收管理。

目前,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工业企业的销售网点遍及全国各地,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有137号文件,但是,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的税收管理还不够规范,造成经营地税源大量流失。因此,本人认为,一是加强分支机构税务登记管理和发票管理。对于各类分支机构,不管是经营范围和形式如何,均应按《征管法》规定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在发票的领购管理上,实行发票保证金(人)和限期缴销发票等制度;二是完善分支机构增值税政策管理规定。分支机构不论是否开票或收取货款,原则上由其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增值税。分支机构需要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由总机构提出,报有权税务机关审批,并建立纳税信息联系制度。同时,对汇总缴纳的分支机构采用按销售额依一定比例在其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其预缴税款可在总机构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减。

(四)实施增值税纳税评估制度。

增值税纳税评估制度旨在全面提高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准确性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质量,突出对一般纳税人涉税行为的防范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纳税申报情况,在纳税评估的操作过程中,应全面掌握一般纳税人的涉税资料,严格按照申报审核、案头评估、下户核查、税务处理等步骤进行。因此,为了做好增值税纳税评估,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准确采集纳税资料,提高资料的利用效率。根据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收集、积累所需的纳税人的各种与纳税相关的,诸如销售情况、货物购人情况、发票使用情况以及财务变动情况等各种当年和历史资料,并对获得的纳税资料进行归类、汇总、相互对照,并运用适当的方法加以运算、分析、处理,充分发挥增值税进销之间相互稽核作用,加强货物进出企业监督,为税务机关提供案头评估参考数据。有条件的可以逐步通过税企联网实现。这对于日新月异的电子商务下增值税的征管有着现实意义。

2.建立增值税纳税评估的分析指标体系。包括细化筛选参照指标,如按国家统计局行业划分标准统计出本地商业系统的诸如平均税负率、销售额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存货变动率、毛利率等纳税评估所需的各项指标。同时,收集本地(市)、省乃至全国同行业的财务指标参考资料,并进行比较、分析和修正,提高指标的准确性;同时设置具体企业考核资料指标,正确选择使用各种案头评估测定办法,能根据已收集掌握的有关企业货物、资金变动资料,通过恰当的运算,推算出纳税人本期大体销售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提高纳税评估质量。

3.设置纳税评估机构,充实评估专业人员。随着稽查机构设置转变,各地税务机关应设立专门的税收稽核或纳税评估机构,将原来的征管分局配备一级稽查人员改为税收稽核或纳税评估人员,合理调整岗位和明确职责,侧重于通过纳税人申报资料的评估分析,下户核查,堵塞漏洞。这样,可以转变增加税收依靠查补的传统做法,以增强税收管理专业化力度。

4.根据纳税人信誉评定纳税人的纳税评估频率。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记录,作为评定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定等次的标准,不同等次设置不同的纳税评估频率,合理分配征管力量,即实行稽核基础上的动态分类征管。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稽核后评选A级信誉等次的商业企业,可以实行一年免审优待;对评定B、C级信誉等次的商业企业可以实行定期的纳税评估,以鼓励商业企业遵章纳税,鞭策信誉不佳的企业改变形象,争取升级。

(五)强化商业企业税收监督。

1.完善发票使用制度。各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工作应从注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转变到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并重管理上来,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购买货物有权利与义务索取发票,并禁止商业企业利用各种内部凭据替票,纳税人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依法处理。对定期定额户亦实行定额发票管理制度。同时,在全国各地普遍开展发票摇奖和不开发票处罚活动。在各商家张贴公告,告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索取发票的权利和义务,形成消费者购物自觉索取发票的社会氛围。坚持尽快推广使用税控收银机及税控加油机,把纳税人销售收入纳入税务监督之列,同时,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

2.对商业企业的财务管理等管理软件,税务机关如何介入管理,应尽快出台相关的办法。比如,商业企业有义务向征税机关提供使用电算化记帐的软件的共享信息,有义务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规范化纳税申报资料等,避免企业自行变更原始记录或利用现代化手段偷逃税款。

3.推行片管员制度。税务机关取消专管员以后,应推行商业企业片管员制度,确定片管员工作岗位和职责,督促其经常下户了解纳税人经营情况,催缴税款,指派下户进行货物盘点,主要应通过不定期分柜重点核查,掌握纳税人购销的来龙去脉;并加强对非正常损失进项税的管理。

(六)强化稽查功能,突出重点到位。

为了保证各项商业征管措施到位,促进纳税人健全帐证,依法纳税,强化税务稽查功能十分必要。首先,每年必须开展一次商业增值税专项检查,以查促管;其次,加强税务稽查的重点应放在连续异常申报户、纳税评估移送的嫌疑户,帐证不健全户、申报停歇业户和违章使用发票户。再次,按照税务稽查计划安排,有的放矢安排上述重点纳税户查深查透,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查处,严惩不贷,并以一定形式予以暴光,让偷逃税分子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篇(3)

 

企业作为纳税主体,为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总是希望尽可能减轻税负。目前,企业更多的做法是尽量减少税款的绝对额,却往往忽视由于递延纳税而产生的税款的货币时间价值。如果能推迟纳税,那么“节省”下来的税款如再用于投资则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相对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因此,递延纳税应该是企业追求的仅次于节税的又一重要筹划目标。

1递延纳税筹划的概述

1.1递延纳税筹划的概念

递延纳税筹划是指根据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期限,结合企业实际销售业务发生的特点,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实现延期缴纳税款的筹划。

1.2递延纳税筹划的意义

(1)有利于企业减少筹资成本

当企业需要运营资金的时候,虽然可以通过融资解决,但是任何融资形式都是有成本的,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融资利息。由于递延纳税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实现的,因此无须受到任何惩罚,递延纳税等于是向国家获得一笔无息贷款,减少了融资成本。

(2)有利于企业抓住投资机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竞争非常激烈,好的投资机会可能稍纵即逝,只有适时地把握住投资机会的企业,才能够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财务管理论文,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如果缺乏投资资金,就只能眼看着机会溜走。尽管可以通过融资来解决,而任何的融资方式又都需要一定的周期,机会却不等人。这种情况下,递延纳税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

(3)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周转的需要

任何企业保持通畅的现金流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确保企业周转资金充裕。如果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企业就难以为继,加大经营风险。若是能够实现递延纳税,就可以解决或缓解企业资金周转方面的燃眉之急。

2.递延纳税筹划策略

2.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

不同的结算方式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有直接的关系。企业的结算方式主要有直接收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赊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等方式。上述方式中,税法对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不同。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的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2.2 巧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不同的销售方式企业的计税时间也不同。因此,合理和巧妙的运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达到为企业节税的目的。那么,如何选择有利结算方式来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呢?其实筹划应从订立合同的环节开始。

在实际中,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大多是统一格式、统一摘要在账面上提取税金。借记: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但在实际中,企业往往不是在发出货物的同时就收取全部货款,那么,如果企业与对方企业签订的是“赊销合同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售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具体还款日期,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了。也就是说,什么时候缴税的主动权是掌握在企业自己手里的,合同怎样约定,税就什么时间计提。发出商品时,会计根据合同收款约定日期记账时,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或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并将销售额及销项税记入备查簿。同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收款时间可能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假如提前收到货款,按照税法规定,应提前确立销售计税。假如拖后收取货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确立销售计税。

如果企业的产品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也可以与对方企业签订“代销合同”。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企业根据其实际收到的代销清单分期计算销项税额,从而延缓纳税。设立销售公司的企业也适用此方法。当发出商品时,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收到商的代销清单时,企业以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记账,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财务管理论文,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支付代销手续费时,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2.3纳税筹划案例

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大庆某豆制品深加工公司专业生产豆奶粉,公司为了开拓上海市场,于2009年在上海成立一销售公司,专门销售大庆总公司的产品。大庆总公司将产品先发往上海后,再由上海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可是因为公司自己内部机构之间做业务是没有合同的,每次总公司向上海发货时,大庆总公司都要确立销售计税。

这种做法造成企业总是提前缴税,这也是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认为公司内部机构之间没必要签什么合同。结果这就给税务机关提供了认定空间——发货时缴税。但是当大庆总公司向上海销售公司发货时,还不知道上海销售公司能不能将货卖出去,就提前将税交了,就有些不妥。而这就是不签合同造成的后果。

如果大庆总公司与上海销售公司签订代销合同,这样就可以待上海销售公司销售商品后且给大庆总公司提供销售清单时,大庆总公司才做销售计税。

3 结论

递延纳税虽不能减少应纳税实际数额,但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还可使纳税人享受通货膨胀带来的好处。税收递延的途径很多,纳税人可充分利用税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创造自身条件,在遵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巧妙地规划投资,用好、用足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享受应得的税收实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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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企业会计管理的三要素,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重要的一环,主要以资金运动为中心,以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首先,企业在明确财务决策之前,合理制定纳税筹划有利于实现企业经营活动的规范化,同时为企业经营活动健康顺利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其次,纳税筹划有利于帮助企业节俭开支,避免浪费,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企业竞争力。最后,纳税筹划是一项综合性强,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的税收政策具有针对性和强制性,企业要想在不违反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合理避税、节税,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为纳税筹划方案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所以纳税筹划也有利于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企业的最终目标在于提高经济效益,税后利润是评价企业经营成果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企业增加利润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提高企业效益水平,另一种是减轻税收负担,前者在企业投资固定的前提下,虽然能够增加利润,但毕竟潜力有限。企业的纳税筹划则是为了实现第二种情况而产生的,正确制定纳税筹划有利于实现企业的集资节税,从而更好地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同时,在企业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企业可以优化资源,进行结构重组,实现企业的规模经营,规模经营也是增加利润,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最终目标的重要途径。此外,纳税筹划有利于筹集资金,为企业增加资金来源,从而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纳税筹划还可以联合其他单位,共同寻找节税之路。

(三)有利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看,企业通过筹划其集资、投资等经营活动,创新企业的生产经营方法,规避风险,优化部门结构,减少或取消对企业经济效益没有贡献的生产经营活动,尽可能减少资金的流出量,在现金流入量不变的条件下,延迟资金的流出时间,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价值,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四)有利于帮助企业加强涉税管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当前,我国的税收体系还不够完善,税收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和健全,而我国的大部分企业还需要专业的纳税筹划人,税务机构还比较少,有很多的纳税人对税法知识没有一定的了解,同时我国税收政策的调整没有进行及时的通知,导致很多企业对完善后的税收政策知之甚少,致使许多企业总是在不知情时漏缴税款,甚至有可能对于减免的某部分税款以全额缴纳,而纳税筹划则能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不仅能够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能使企业管理者了解税法精神,实现企业的科学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

二、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一)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企业在纳税过程中依据筹资渠道的不同负有不同的纳税义务,于企业而言,如果能够科学合理的利用这些筹资渠道,则不仅能够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获得税收方面的利益。

1.合理确定企业的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主要指企业各种资本的价值构成及其比例关系,是企业一定时期筹资组合的结果,主要包括负债资本和权益资本。根据税法规定,企业通过负债筹集资本所支付的利息能够直接在纳税前被扣除,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企业的税收压力;而企业通过权益筹集资本所支付的股息则不能作为费用被冲减,只能作为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所以,企业在筹集资本时,在不违反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利用纳税筹划实现资本的筹集和税收的减少。

2.充分运用租赁筹资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是租赁的主要内容,纳税筹划作为企业集资减负的重要手段,企业可以通过租赁来实现这一目标,于承租人而言,经营租赁可以让企业一举两得,首先,可以不用承担设备维护所带来的风险,其次,在日常经营中,承租人可以将租金计入企业费用中,以削减企业的利润,从而减少相应的纳税额度。融资租赁是一种新的特别的集资方式,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租赁能够快速的得到资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资产压力,从减少税收的角度看,通过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计入成本费用,支付的租金利息也能直接在税前扣除。所以,融资租赁是比较好的减税手段。

3.正确处理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反映的是企业借入资金所付出的劳动和代价,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对于因构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能够实际被使用之前应尽量予以资本化,计入成本之中,而之后则被计入费用之中,在固定资产成本之中的借款费用,可以通过计入折旧来冲减企业的税基,从而获得相应的时间价值,所以,企业在处理借款费用时,应当尽量予以资本化和费用化,不仅能够减少税收,而且可以获得相应的节税收益。

(二)企业投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企业投资方式、投资行业、投资地点等不同也可以实现税收的差异化,正确选择投资行业、地点、方式、规模以及组建方式也能够达到节税的效果。

1.合理选择投资方式

企业投资方式主要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比,直接投资需要考虑的税制因素相对较多,纳税筹划的空间相对较大。企业的直接投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收购亏损企业,一种是兴办新企业,从纳税筹划的角度看,收购亏损企业可以为企业节约兴办成本,也可以冲减企业的利润,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兴办新企业不仅需要耗费大笔的兴办费,而且整体税收负担较重,节税的效果不明显。企业的间接投资主要是对股票、债券的投资,这样的投资风险较大,且股票投资所获得的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尽管国债所获得的收益免税,但收益不高,所以,企业在进行间接投资时应当正确处理好风险的利益的关系。

2.正确选择投资地点

投资地点的不同也会影响企业所需要承担的税负,近年来,为了平衡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共同富裕,实现沿海向内陆、东部向西部、富裕地区向贫困地区的战略转变,我国制定了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这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以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政策为例,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免所得税两年,在红色革命根据地、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等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免所得税三年。所以,正确选择投资地点对我国平衡地区经济水平和集资节税有着重要的作用。

3.正确选择投资行业

为了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国家利用宏观调控对投资行业的不同给予了不同的优惠政策,根据税法规定,对我国新办的属于服务性质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减免两年所得税的优惠,同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低碳企业和服务性企业等在税收方面都会给予相应的优惠,以企业所得税为例,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所以,企业在进行投资行业的选择时,也要看清形势,选择优惠政策好的行业进行投资,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4.合理选择投资规模

企业投资规模的选择建立在企业的资产规模之上,主要包括集团企业和独立企业两种选择,在一般情况下,集团企业具有较强的优势,由于集团企业的子公司众多,税收转移的可能性较大,对投资企业来说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篇(5)

商业银行(SpecialBank)之间的资金收、付交易,必须经过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进行资金清算,以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功能,从而稳定货币、稳定市场。CNAPS系统即是由各级中央银行组成,因此SB分行系统必须和CNAPS系统通信,通过CNAPS系统完成资金的最终清算。CNAPS系统的可靠、有效运行,将关系到企业、个人的资金是否实现有效、及时、可靠的转移,对维护和健全银行体系,完善金融市场是至关重要的。

CNAPS系统中数据的传送是全双工的。一方面是CNAPS向SB发送信息或文件;另一方面SB也向CNAPS发送信息或文件。以下着重分析CNAPS向SB发送信息或文件时的情况,SB向CNAPS发送信息或文件时的情况与此类似。

1目前CNAPS系统的一些不完善之处

目前在CNAPS向SB发送信息或文件的路径上存在以下不足之处:接收端不能得到独立的信息或文件;文件请求响应时间过长;传输层能提供的可靠性有限。

1)不能得到独立的信息和文件

两个应用程序通过TCP连接交换8bit字节构成的字节流。TCP不在字节流中插入记录标识符。我们将这称为字节流服务(bytestreamservice)。如果一方的应用程序先传10字节,又传20字节,再传50字节,连接的另一方将无法了解发方每次发送了多少字节。收方可以分4次接收这80个字节,每次接收20个字节。一端将字节流放到TCP连接上,同样的字节流将出现在TCP连接的另一端。TCP对字节流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对字节流的解释由TCP连接双方的应用层解释。当CNAPS向SB发送信息或文件时,SB得到的只是无记录标识的字节流,而无法还原出独立的信息或文件。

2)文件请求响应时间过长

在CNAPS系统中,SB作为客户机,CNAPS作为服务器运行,客户是指主动发起通信请求的应用程序,而服务器是被动等待接收通信请求的应用程序。所以在CNAPS向SB发送信息或文件的路径上,CNAPS不会主动向SB发送信息或文件,它必须首先收到SB的请求。

在CNAPS向SB发送信息或文件的路径上,SB向CNAPS发出信息或文件请求的同时启动一个定时器,当定时器超时(仍未接收到正确的信息或文件)SB则认为这个请求丢失或损伤因而进行重传。当CNAPS与SB传送的数据单元是文件时,由于文件数据量很大,正常情况下都要经过很长的时延才能从CNAPS端全部传送到SB端,因此定时器的时间应设置为比较大的值,SB往往要等待很长的时间才能判断是否重发请求,SB的响应时间很长。特别是当CNAPS发送的文件有一小部分出错,SB端TCP检查到效验和出错时就会抛弃整个文件,接着SB定时器超时,SB重发请求,CNAPS再次重发整个文件,SB从发出第一次请求开始,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才能接收到完全正确的文件。

3)传输层能提供的可靠性是有限的

CNAPS系统的传输层采用的是TCP传输控制协议,理论上TCP协议是可靠的,然而实际的传输服务并非毫无错误,但在不可靠的网络之上提供可靠的服务正是传输层要实现的目标。

传输层是增强网络层提供的服务质量,它必须弥补应用层用户要求与网络层所提供的服务之间的差别。用户在建立连接时对各种服务参数(如残余误码率)指定希望的、可接受的最低限度的值,传输层根据网络服务的种类或它能够获得的服务来检查这些参数,决定能否提供所要求的服务。当传输层发现服务质量参数的某些值是无法到达的,传输层甚至不去与目的机器连接,便直接通知应用层连接请求失败。因此传输层能提供的可靠性是有限的。

2CNAPS系统性能改善方法--流水号管理

改进了的CNAPS系统在CNAPS发送信息或文件的路径上都增加了流水号管理的通信处理机制,进一步增强CNAPS系统可靠性,并缩短了文件请求/发送的响应时间。

一、对接收方信息或文件不能独立和文件请求响应时间过长的解决

在CNAPS发送信息或文件的路径上,发送数据在CNAPS端,为保证SB端接收到独立的信息或文件,通信上采用SB请求一次,CNAPS发送一次的办法。

CNAPS给它生成的每个信息分配一个流水号,以标识该信息在CNAPS数据流中的位置。通信上SB请求一个流水号,CNAPS才发送流水号为对应值的信息。这样各个信息就能分开。

在CNAPS向SB发送信息路径上流水号的处理过程可分成三步:

1)当系统开始,链路建立后SB向CNAPS发初始化流水号请求,随后CNAPS向SB发送初始化流水号回答,把SB的流水号初始化为0。不是系统开始,如出现故障链路断开再次建立,链路建立后SB会向CNAPS发证实流水号请求,如CNAPS判断SB的流水正确,CNAPS会发出证实流水号回答。

2)接着SB开始不断地向CNAPS发送信息请求并从CNAPS接收信息,直到接收到CNAPS端无信息发送电文为止。当SB端接收到CNAPS的无信息发送电文,隔一段时间,SB又会向CNAPS发送信息请求。

3)当一天结束时,SB端会向CNAPS发送一个结束流水号请求,当SB接收到CNAPS的结束流水号回答后,SB断开链路。

证实流水号请求和证实流水号回答(或初始化流水号请求和初始化流水号回答)这两个步骤称为流水号同步,通过流水号同步,SB可以知道已经接收到CNAPS发送数据流的什么位置。(这类似于TCP的三步握手)。在TCP的三步握手协议中,因为数据传输是双向的,所以要完成客户和服务器的同步需要三个步骤。在CNAPS系统中,CNAPS发送信息路径上数据是由CNAPS向SB端单向传输,因此在该路径上CNAPS和SB的流水号同步只需两个步骤。

下面是日初系统开始时,CNAPS向SB发送信息路径上,CNAPS端有2个未发送信息时流水号的处理过程(文件接收路径上流水号的处理过程与此类似):

CNAPS(日初流水号初始化为0)SB(流水号为上日终止时的

值50)

图2-1没有电文丢失、重复等错误的理想情况(未到一天结束时)

图2-1直线两侧数值是CNAPS端和SB端的流水号,斜线上表示是SB和CNAPS之间的传送电文。CNAPS端流水号是指CNAPS已发送且被SB正确接收到的信息的个数(如CNAPS端流水号为3,表示CNAPS已发送出去3个信息且这时SB接收到的信息个数也是3)。SB流水号是指SB已正确接收到信息的个数。

CNAPS流水号的更新是在CNAPS接收到SB请求下一个流水号时,这时CNAPS就知道上一个流水号已被SB正确接收到了。SB端流水号的更新是当SB正确接收到了信息。

规定SB必须正确接收到一个流水号才能请求下一个流水号。斜线上SB信息请求报文中请求的流水号为SB端的流水号+1,即SB希望接收到的下一个CNAPS信息的流水号。

2)在CNAPS向SB发送文件的路径上

流水号处理过程与CNAPS向SB发送信息路径上流水号处理类似。

把CNAPS生成的文件分成若干分块,给予每个分块一个流水号,以标志该文件分块在CNAPS数据流中的位置(分块大小的指标是保证SB文件分块请求的响应时间可以接受)。通信上SB请求一个流水号,CNAPS才发送流水号为对应值的文件分块。当文件传输过程中出现错误时,SB能及时发现,只需要CNAPS重传某个文件分块,而不用整个文件重新传送。由于文件分块的数据量不大而且SB能及时处理错误,因此SB正确接收到整个文件的响应时间比不采用流水号管理时的响应时间大大缩短了。当一个文件接收完毕,SB才请求下一个文件,这样每个文件也能独立开来。流水号处理过程与图2-1类似。

二、对传输层只能提供有限可靠性的解决

流水号管理中采用了类似于传输层TCP协议的一些机制,相

当于在应用层进一步增强传输层可靠性。

1)超时重传机制

TCP协议中为了解决分组的丢失,采用的是超时重传机制。客户发出连接请求的同时启动一个定时器,不管请求或者响应丢失,定时器总会超时溢出。一旦定时器超时,客户再次发起连接请求,并重新启动定时器。直到成功建立连接,或当重传次数到达一定限度时,认为连接不可建立而放弃。

在CNAPS向SB发送信息或文件路径上的流水号管理采用了类似TCP的超时重传机制,SB发出信息或文件分块请求的同时启动一个定时器。当CNAPS返回的信息或文件分块因线路噪声损坏,SB方就会检测到出错,从而丢弃它们。在SB定时器时间到达时仍未收到正确的信息或文件分块,SB就会断开连接。

2)序号机制

TCP协议中通过给数据流中每个八位组赋予序号并要求接收方记住所收八位组的序号来检测重复现象。为了避免迟到的确认和重复确认带来的混乱,TCP的"带重传的肯定确认"协议在确认信息中携带一个序号,这样接收方就能正确地把分组与确认关联起来。

在CNAPS向SB发送信息或文件路径上对信息或文件分块进行编号,这种编号称为流水号,每个待发送数据都对应一个流水号的机制使得接收端能够辨别接收数据是否重复。

4结论

CNAPS系统在我国金融界举足轻重的地位决定了必须从多方面保证它的可靠性,否则一个失误可能会导致上百亿元的资金流失。在CNAPS系统中运用流水号的管理方法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进一步增强系统可靠性,缩短系统的响应时间。

篇(6)

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确定评定条件和标准等具体认证规范,同中介机构一起对纳税人以往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授予纳税人不同的信用等级,税务机关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给予不同的征管待遇。国家税务总局也了关于税务机关评定纳税信用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相继出台了一些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管理机制。对此,本人从企业纳税人员的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参与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的机构少,不利于综合评价纳税人的信用程度。

第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设定的硬性指标多,弹性评估少,致使对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划分的级别太少。这样不利于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细化,这样评定的结果不能准确详尽反映纳税人的信用程度。不便信息使用者通过评定的级别对纳税人的纳税管理直接了解。

第三,对信用等级评定的结果不注重实质管理,降低了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实际意义。

针对上述不足,笔者在纳税人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管理上略表拙见。

首先。一个企业的纳税诚信度不仅仅表现在税款的计算和申报缴纳上,也许税款的计算和申报缴纳是诚信纳税最直接的表现,但一个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程度以及会计账目清晰程度都是影响企业诚信纳税的因素。试想如果一个粗放管理、账目混乱的企业,很难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因为不是它故意漏税、少缴税,而是因为它疏忽管理很难做到而无意漏税。企业经营规模、管理复杂程度和水平、会计处理的规范程度、银行存款、贷款的时限等都是体现纳税管理的一个侧面。因此,财政、审计,甚至是金融机构也应该同税务机关同时参加对纳税人的定性评估。这样才能综合地反映纳税人的信用等级。

其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大小和所涉税种的复杂程度及对税法的学习掌握程度细化纳税信用评定。从纳税人的一定时间区间内有没有偷漏税等违规操作等几个硬性指标来评定信用等级是很难划分纳税人的真实信用的。因为有的企业没有违规是因为企业学法懂法,有的是因为规模小、税种简单。

有的企业违规是因为企业规模大、税种复杂,有的是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这样,对没有违规记录一律划成一个等级,对有违规记录的一律划成一个等级笔者认为是不恰当的,甚至可以说对纳税人的信用评价是不公正的。特别是在我国税收法规随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其复杂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一个企业能做到“秋毫不犯”也是相当难的。笔者建议应把纳税人至少划分以下五个等级:①学法知法、自愿守法,并没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②不学法,但自愿守法,并没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③学法知法、自愿守法,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④不知法,也不自愿守法的纳税人,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⑤学法知法,故意违法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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