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0 16:09:17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金融系统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为了更好地为石油企业集团做好金融服务,中油财务公司在一些重要枢纽建立了自己的办事处,有的办事处还附设下级非独立核算的业务代办点,信息系统的建设要考虑跨机构、跨地域的财务管理方式。以下是三种异地管理方式:
1、异地并帐。分散于不同地域的机构共用同一数据库,全部数据集中存储在某一结点,在该结点设置服务器若干,其余结点作为该结点的远程用户(客户机)。客户机结点不保留任何数据,在服务器端授权的前提下可对服务器帐务数据进行读、写和查询处理,即远程制作会计凭证,并完成远程的通存通兑。服务器结点运行应用系统的全部模块,客户机结点运行应用系统的柜台模块。
由于这种异地并帐的工作方式可以做到通存通兑,适合于办事处与其远地代办点之间的数据处理。金融办事处作为服务器结点,保存该机构的全部数据,并可对各个代办点的数据进行合法的操作。代办点直接管理客户的开户、结算、查询工作,同一客户在整个机构中具有唯一的帐号,可以在任何代办点办理业务。
2、异地并表。分散于不同地域的机构各自拥有独立的数据库,数据分散存储在各自的服务器中,并各自建立内部网络(LAN)。各结点间的数据不共享,独自开展业务,独立核算,分别运行应用系统的各个模块。各个结点定期传送其财务报表到中心机构,中心机构运行应用系统的合并报表模块,将分支机构之间的往来数据进行抵免处理。
异地并表方式下,各机构自成体系,适合于金融机构总部与其远地办事处(分支机构)之间的数据处理。各机构之间除报表数据之外,财务数据相互独立,不可共享。
3、远程查询。应用系统采用Browser/Server结构,在存放数据的结点建设一个HTTP服务器,运行WWW服务。远程用户通过Internet/Intranet访问服务器,对授权的数据进行查询。远程查询方式有两种用途:(1)适合于金融机构总部查询其远地办事处(分支机构)之间的数据;(2)适合于金融机构的用户查询其帐户余额、结算记录等。
二、系统的设计方桌
(一)系统的结构。中油财务公司的信息网是一个广域网,该网的拓扑结构是星型结构,公司总部局域网是网络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平等地联入中心局域网。该信息网为公司总部及各办事处之间的办公及业务的数据通问提供基础,也对Internet网络等公共信息源的访问提供通路。
中心局域网由一台Internet服务器、一台业务处理服务器、七台打印服务器构成服务器群体。该服务器群体通过100Mps交换式HUB构成的局域网与由工作站(配给各部门的PC机)组成的客户机群体互通连接,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客户机/服务器处理结构。采用路由器作为广域网接入设备,为公司总部进入帧中继交换机,与各办事处进行数据传播提供通路。在路由器与交换式HUB之间引入防火墙设备,防止外部用户的非法侵入。
广域网是由帧中继交换机、多路复用器、话视数据接入设备、路由器(数据接入设备)以及租用的数据专线构成。帧中继交换机采用帧中继交换技术通过数据专线将各办事处数据信息与总部数据信息进行交换。
系统数据库结构分为总部数据库与办事处数据库两级,库之间通过数据专线的联结,构成一个统一的分布式数据。各库分布于各机构的数据库服务器中,具有独立处理本地数据库中数据的能力。
(二)支撑环境。
1、硬件配置。
(1)UPS电源:APS公司Matrix-ups不间断电源,输出功率5000W,停电后可连续供电8小时。为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2)路由器:Cisco4500路由器采用100MLAN模块,高速同步接口和低速异步接口的混合模块。它将传播信息进行帧中继打包处理,并为用户提供远端异步通问公司总部的服务。
(3)交换机:Timeplex的ST-20帧中继交换机,采用具有12个插槽的机架,G703接口模块,V3.5接口模块和FR交换模块等部件。
(4)交换以大网HUB:3COM100MbpsHUB具有12个局域网接口。
(5)服务器:选用IBM8640PBO服务器,配置2块9G可热插拔硬盘以实现RAID5容错,以及DAT8磁带机备份设备。
2、软件配置。
(1)网络操作系统采用WindowsNTServer4.0.该系统支持Client/Server体系结构,具有较高容错能力;支持多种网络协议;支持国际上通用的各种大型网络数据库。
客户端操作系统采用界面友好、易操作的Windows98中文版。客户端通过数据库管理系统SQLServer7.0的开放式数据接口ODBC共享服务器数据资源。
(2)数据库管理系统采用MicrosoftSQLServer7.0系统支持Client/Server模式,支持关系数据库。三、应用系统分析
技术人员对各业务部门进行深入的需求调查,形成需求报告。在此基础上,研究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主线和相互联系,充分利用网络特征,达到原始数据共享和各部门职能的分块管理。具体有以下几大系统:
1、保密授权系统。通过将操作人员划分为系统员、主管员、操作员三级,有效地解决实行会计电算化后的人员的分工及相互牵制问题。通过操作日志,随时监督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
2、帐务核算系统。该系统利用“总帐科目编码+辅助编码”的科目编码体系和系统连接功能,妥善将会计电算化与企业内部牵制制度容为一体。系统包括系统初始化(系统参数设置、建立科目编码体系、帐务数据初始、标准分录定义、自动分录定义、计息维护、修改录入汇率等),凭证处理(制作会计凭证、复核会计凭证、批量打印凭证),对帐记帐(凭证汇总、科目汇总、试算平衡、记帐、结帐处理),自动算息,数据直询,帐簿输出,年终结转。
3、报表管理系统。采用引导式的报表格式设计,集合全方位的报表数据来源,实现报表各种数据采集和基层报表与上级主管单位报表的汇总和合并。
4、合同管理系统。指对信托、委托存贷款合同的管理,包括合同文本项目的定义、修改与查询;客户资料内容及格式的定义,建立客户的档案资料,并随时查询;定义计划项目和实际项目,通过核算,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
5、柜台核算系统。包括系统、帐户、凭证、柜台和查询五大部分。其数据管理方式为:柜台系统的帐户是后台帐务系统科目体系的延续,其性质等同于帐务系统的最明细级科目,即必须为参加核算的全部存贷款客户建立帐户,同时明确该帐户对应哪一个客户,各类帐户分别属不同的后台科目。
6、经理查询。通过Internet/Intranet,使用WWW浏览器对总部及办事处数据进行查询,使决策层了解财务管理运行状况,使财务信息更具全局性和时效性。
7、客户服务。客户在远地可通过Internet/Intranet,使WWW浏览器对其在财务公司的开户信息、余额、明细帐进行查询。
四、系统的特点
1、服务性得到加强。系统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石油企业提供结算服务,实现资金的及时划转,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在途时间,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和集中度,加强了集团的控制能力。
2、及时性。总部领导及有关业务部门每日可以及时看到前一天各办事处会计科目的数据,对总部及办事处业务进行实时监控,极大提高控制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远程登录访问。只要拥有足够权限,用户可以方便地进入客户查询系统。总部领导可以非常及时准确地了解办事处的金融经济情况,更好地进行统一管理。
4、安全管理。系统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层次体系。全系统有一个唯一的系统授权人,每个部门也只有一个唯一的部门授权人,其他所有人员都属于系统用户。
系统采取的数据信息安全措施:一是系统管理使用SQLSERVER提供的备份工具对整个数据库进行全面备份,备份地点为服务器硬盘及磁带机,其中磁带机备份用于异地存放。二是利用SQLServer7.0的ODBC复制技术将重要的表格、库结构转换为paradox数据库,进行数据备份。
五、结论与思考
从资金的供给主体看,供给主体数量减少,农村金融供给渠道狭窄、金融服务品种匮乏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主体主要为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确立“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市场定位,其服务“三农”和县域的力度逐步加大。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在农村的业务范围主要为粮棉油收购等政策性业务。农村信用合作社,正在改革中艰难前行,但长期以来功能定位不明、产权不清、机构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差等因素制约了其支农信贷功能的发挥。刚刚组建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目前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小额贷款处于试办阶段。从资金的需求主体看,主要是农户、农村企业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信贷需求主体是多层次的,例如农户可以分为贫困农户、普通农户、产业化经营农户;农村企业有小型企业、规模企业和龙头企业。大多数信贷需求主体不能提供有效抵押物,很难获得抵押贷款,金融生态主体信贷功能弱化。主体各层次需求的方式和特征都有很大的差异,农户是农村金融最基本的需求主体,但由于其提供担保抵押物的局限性,很难从正规金融中获得信贷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具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金融需求,对融资的需求具有总量大、时间跨度长和明显的政策性金融及主要追求社会效益的特征,难以获得商业性金融的支持。
农村金融生态链中适用的金融产品供给不足,农村金融服务缺位,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国农村地域广阔,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市场经济渗透程度差别很大,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致使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不平衡性和多层性。同时由于农业本身的弱质性,交易成本高,金融机构经营上的高风险、市场竞争不足,在大部分乡村只有邮政储蓄机构和农村信用社。因此在乡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支农作用减弱,农村金融产品供给单一化,作为农村金融主体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马”难拉“三农大车”。生产性贷款多,消费性贷款少,短期贷款较多,中长期贷款基本没有;市场不完整、金融品种单一,基本只有农村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极少。长期以来,偏向城市的金融政策形成了城乡分隔的“二元金融”结构,这在客观上制约着金融机构对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目前,我国对农业投入规模较低,在许多需要金融配套的环节比较薄弱,限制了金融配套资金的投入。此外,由于农民受教育机会较少,文化素质不高,一定程度影响农村社会信用,社会信用文化缺失,农村企业和农户的诚信意识、金融风险意识比较薄弱,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远未形成。农村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业发展缓慢,缺乏一个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企业难以获取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并作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在部分农村地区,逃债、躲债和赖债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但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缺乏对债务人违约的制约,致使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比较突出。
我国现行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由于农村产业风险的特殊性,对金融市场的健全发展以及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均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发展具有适应性的农村银行是弥补“三农“资金匮乏的途径之一。从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看,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在面对农村经济发展所形成的强大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时,并不能提供相应的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与农村金融供给单一性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与农村经济发展不适应。
近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从理论到实践上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将取得新的进展,国家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鼓励、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从金融政策看,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鼓励银行加快金融创新,逐步放松多年来的制度抑制,其中一些政策惠及到农村金融领域。包括:放松利率管制,取消存款利率下限和贷款利率上限;放松监管限制,允许成立以民间资本为主的商业信贷组织和小额信贷组织。2006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开农村金融准入门槛。国家制定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监局出台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鼓励试点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作为商业保险机构的补充;全国个人征信系统的联网运行,使社会信用环境日趋优化。这些政策措施将有利于农村金融生态的改善。
2、系统科学的系统论
系统科学把系统作为研究对象,系统论认为,系统是一个由一系列要素或子系统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是有序的和有目标的。系统依其不同的结构实现其一定的功能,而系统的特定功能的实现要具备一定的结构。因此,若要调整系统的结构,就有可能会改变系统的功能;而要改变系统的功能,就必须改变系统的结构。系统论的核心思想就是系统的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系统科学作为现代科学技术体系中的一个大部门,是一门综合的、横断的新兴科学技术,一般公认以VonBertalanffy提出一般系统论GST(generalsystemtheory)概念为标志,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出现了系统论(systematology)、运筹学(operationalresearch)、控制论(cybernetics)、信息论(informatics)等早期的系统科学理论;同期出现的系统工程、系统分析、管理科学则是系统科学的工程应用,70年代到80年代的发展主要是系统科学组织理论的建立,包括耗散结构理论(dissipativestructuretheory),协同学(synergetics)、超循环理论(hypercycletheory)、突变论(catastrophetheory)、混沌论(chaos)、分形学(fractal);80年代以后非线性科学和复杂性研究的兴起大大地推动了系统科学的前进步伐,包括复杂适应系统CAS(complexadaptivesystem)、遗传算法(geneticalgorithm)、神经网络(neuralnet-work)。在结合了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交叉学科研究处于不断向前推行的浪潮中,系统科学自身也得到了充实,其应用潜力得到进一步的发掘。
从不同学科领域表现出同构性和同型性的事实出发,Bertalanffy得到结论:“存在着适用于一般化的系统或者它们的子类的模型、原理及定律,这些模型、原理和定律与系统的特殊类别、组成元素的性质以及元素之间的关系或‘力’的性质无关。寻找一种不是关于或多或少特殊类型的系统的理论,而是一般地适用于系统的普遍原理,看来是合理的。”GST的任务“乃是确立适用于系统的一般原则”,它从有关生物和人的问题出发,不能沿用讨论无机界问题常用的机械论分析方法。因为现实是一个有组织的由实体构成的递阶秩序,在许多层次的叠加中从物理、化学系统引向生物、社会系统,因此不能把分割的部分的行为拼加成整体,必须考虑各个子系统和整个系统之间的关系才能了解各部分的行为和整体。
若干要素按照某种方式相互联系而形成一个系统,就会产生出它的组分和组分的总合所没有的新性质,叫做系统质或整体质。整体具有不同于各个要素的系统质或新功能,这就是系统的整体突现原理。整体突现性是系统思想的核心和灵魂,是系统科学的理论基石。所谓用系统的思想分析问题,中心之点就是考察系统的整体突现性。系统的整体突现性可用公式来表示如下:W≠∑PI(这里又分为两种。)
(1)整体大于部分之和。W>∑PI俗话“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就是这种情况。
(2)整体小于部分之和。W<∑PI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吃”,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一般系统论则试图给一个能描示各种系统共同特征的一般的系统定义,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系统论认为,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的基本特征。这些,既是系统所具有的基本思想观点,而且它也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了系统论不仅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科学理论,具有科学方法论的含义,这正是系统论这门科学的特点。
3、系统科学理论与农村金融生态结合
系统科学的中心概念是系统,福瑞斯特在《系统原理》一书中说:“系统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而一起运行的各部分的组合”。从系统的一般定义出发,引出描述有组织整体(即系统)特有概念,如总体、整体性、有序性、动态性、开放性、方向性、目的性、等终极性(果决性)、演化、渐进机构化、中心化、渐进分异化、主导部分、生长、竞争等等。从结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由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子系统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子系统构成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及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共同构成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主体子系统,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依赖于宏观经济环境、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遵循金融生态环境的一般规律,则由法律、制度、文化、道德以及监管体系和征信、担保体系构成的。从功能角度来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该系统中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者。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研究农村金融生态问题,尽快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状况,对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前国内农村金融体系有极具稳定的特点,其结果导致金融生态缺乏应有的活力。以后,随着国内农村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农村金融系统也发生一定的变化,为了适应这种经济体制的变迁,保持农村金融系统稳定且持续的发展,农村金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这种改革我们在两个领域同时推进。一个是金融监管的改进,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都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另外一个领域非正规金融的创新。因为完全稳定的系统会失去变化、发展、创新的可能,而现实系统又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来自自身、外部环境、甚至其他各种因素的扰动,象农村金融系统内部的矛盾、摩擦、冲突、风险,人、财、物的平衡协调,人与自然的有效空间的合理分配,人与农村金融的道德、规范、价值的沟通均会影响包括农村金融改革问题、农村金融创新问题、农村金融监管问题、农村金融政策问题等农村金融问题。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和谐农村金融的稳定机制应是适度的稳定,既不会使整个农村金融进入失控,无约束的混乱状态,又要能在矛盾、冲突发生时,通过相关的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行协调、沟通后保持良性状态。
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相结合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必须遵循反馈原理的,同样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也存在一个反馈现象,任何系统只有通过反馈,才能实现有效的控制,从而达到目的,因此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必须注意前馈信息的收集以及使用后反馈评价信息的收集,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生态体系风险防范缺乏系统科学的管理,农村金融体系组织结构的三大体系包括执行系统、决策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是保障农村金融风险控制有效实施手段。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督反馈系统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结构要求。任何系统只有开放、有涨落、远离平衡态,才能走向有序,所谓有序是信息量走向增加,即熵走向减少,组织化程度走向增加,即混乱走向减少。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由政府主导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大量的信息,建立信用信息库以及农村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平台,建立符合我国农村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档案制度,实行信用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降低金融机构征信成本。
同时,系统只有通过互相联系形成整体结构才能发挥整体功能,建立有序的、开放的、多层次的、多主体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无疑从其存在的社会环境中交换信息、物质和能量,同样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显然是一个开放系统,其开放性包括内源开放和外延开放,内源开放是指农村金融与所在社会环境不断进行信息、物质和能量交换,不与环境交换物质、信息以及能量,此系统就不会长大,否则该系统就会崩溃。外延的开放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边界逐步扩大向区域外开放。随着交通、运输、通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以前孤立的农村金融生态子系统,越来越联结到一起,形成更大范围的有机整体。同样,农村金融生态是金融生态的一个子系统,当前失衡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严重阻碍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探索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
4、利用系统功能原理构建和谐农村金融
功能(function)是刻划系统行为、特别是系统与环境关系的重要概念,系统的任何行为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系统行为所引起的、有利于环境中某些事物乃至整个环境存续与发展的作用,称为系统的功能。被作用的外部事物,称为系统的功能对象。功能是系统行为对其功能对象生存发展所作的贡献。凡系统都具有功能。系统的功能视角下和谐农村金融系统的重构,可以提高整个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运行效率。从宏观方面上讲,就必须对农村正规金融进行制度创新与管理再造,对农村非正规(民间)金融进行政策引导和行为规范,给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带来适应性、效率性、稳定性和政策性方面的系统功能特征。
和谐社会的构建,“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而作为经济核心的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农村金融组织系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注重人们之间的互动和参与,改变单个农民行为方式,以增强农村的凝聚力和组织性,发挥人们互和利他性,进一步提升人们的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意识。我们需要建设一个以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农民自主创新“一体多元”的中国特色和谐农村金融生态体系。
如何实现和谐农村金融,最为重要的是要有促使“和谐农村金融”系统运行的各种农村金融机制。这些农村金融机制综合作用,自发地搜寻、发现影响农村金融和谐的因素,并发挥调节、矫治的作用。整合农村金融各部分及各种力量,使农村金融结构获得相对平衡,促进农村金融在良性的状态下正常运行,共同通过协同效应产生秩序。“和谐农村金融”的组织过程将通过各种农村金融协调管理机制来达成,包括开放的农村金融机制、有效的调控机制、统一的整合机制、完善的稳定机制、发展的创新机制等内容。各种农村金融机制的协调、合作,使农村金融系统自发形成自我约束、调节功能。从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功能产生来看,它内生于农业分工和农村金融交易的产生和发展,这一点可以从农产品交易、生产要素交易和农村金融市场约束下经济增长的要求及相应的交易制度变革中看出金融功能的演进过程。从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金融业务出发,从制度层面和培育市场主体、培育金融机构的“自身能力”角度解析不足。比如我们现在的管理,仍带有一种父爱主义、保护主义的特征,没有真正把它推向市场,不是从培育他的自身的市场能力角度出发的,要靠自身的两条腿在市场上去登的;农村金融体系构成要素中过多强调银行金融机构体系;非正规金融,忽视其存在合理性、无明确的非正规金融政策。
系统的功能视角下农村金融生态体系重构,需要理顺中央、地方政府、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农户之间的金融关系,健全管理制度,基本满足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资需要与农户的融资需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金融的整体风险。
5、展望
在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中,没有一种单一的机构能满足农户、农村企业以及农村基层政府各种形式的金融需求,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由不同的金融组织所组成的一个有机的组织系统,这一生态系统是农村金融组织通过内在的多维联系构成的复杂有机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应该加大对农村金融生态的重视,进一步放松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构建多样化金融机构。在加入WTO以后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有必要进一步放宽农村金融业和农村金融市场的限制,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在可能的范围内允许和扶持其他形式的金融组织发展,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机构始终是农村金融生态的建设者和支持者。在优化农村金融生态过程中,改革创新是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强化金融支农能力的必然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产业化的形成,农村经济商品化、市场化、货币化、金融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必然对农村金融产生强烈的需求,要求打破原有农村金融生态均衡状态,寻求新的利益均衡机制。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变革我国农村金融生态,逐步解决农村金融缺口问题,改变当前农村经济落后的面貌,使得新的制度促进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共同发展。
从系统科学角度看,构建一个理想和谐的农村金融生态圈,必然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各子系统联系紧密、和谐共存、协作整合、良性互动、高效运作的系统,为此,必须共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生态。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完善法律环境打造金融生态[N].金融时报,2004-12-07.
[2]彭兴韵.金融学原理[M].上海:三联书店,2003.
[3]贾仁安,丁荣华.系统动力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4]许国志.系统科学[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1.
在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对于应收账款质押应否在物权法中进行规定存在着一些争议。人民银行、四大商业银行强烈要求将应收账款质押写进物权法草案中。但诚如王利明教授所言,应收账款是会计学概念,不是严谨的法学概念。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因此是建立在债务人的商业信用基础之上的,可看作是一种信用债权。笔者认为应收账款属于法学上的普通债权,解决应收账款能否质押的理论前提是普通债权能否质押。
一、普通债权质押的条件
普通债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权的一种。从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看,可为权利质权标的应当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须为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权利质权是以权利的交换价值来担保债权的履行,因而用来出质的权利必须能以金钱来估价;(2)须为可转让的权利。因为质权是一种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来担保的价值权,故标的物应有变价的可能。(3)须为适合出质的财产权,这集中体现在此种权利应当具有可以外在公示的手段。笔者认为普通债权能否出质取决于该债权能否满足权利质权的三个前提条件。因普通债权质押公示问题较为复杂,对于该问题文章第二部分作进一步的分析,下面分析普通债权质押的前两个条件。
首先,普通债权须为财产性债权。日本闻名民法学家我妻荣先生认为不动产作为担保物时,只需要抽出不动产潜在的货币价值或资本价值,以之作为债权清偿力的确保即可。因此,担保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主要指的是对担保物货币价值的支配,而非对其实体的支配。谢在全先生认为:“担保无权基于价值性的特质,实不重对标的物的占有,而系重在对标的物交换价值之直接支配。”故我们可以认为担保物权的本质属性是价值权,担保物权是以取得担保物的交换价值为实质内容的,权利质权当然也不例外。债权质权并不是用债权本身做担保,而是用债权内涵的财产性利益做担保。在动产质权中,也绝非用物本身而是用物的交换价值对债权进行担保,这种交换价值本身就是一种财产性利益,假如抛弃二者的形式会不难发现,二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用特定财产性利益对债权实行担保,并没有实质的、内在的差别,仅是在质权的设定方式实行方法上有所不同罢了。而债权以债的效力给付是否具有财产性的内容,可将给付分为财产性给付与非财产性给付。债权有财产性债权与非财产性债权之分。财产性给付是指给付具有财产性内容,其给付的结果可以以财产的价格计算。例如交付某项财产、支付一定款项、移转财产性权利等。这些以财产性给付为标的的债权可以称为财产性债权。那些以非财产性给付为标的的债权则为非财产性债权。所谓非财产性给付是指对于给付不具有财产性内容,且其给付不能以金钱价格计算。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及赔礼道歉。另外,以不作为为形式的给付种类,多属于非财产性给付。不作为给付债务可以分为单纯的不作为债务与容忍债务,前者如竞业禁止、不为泄漏商业秘密等,后者如承租人容忍出租人修缮房屋、患者应容忍医生为必要的检查和手术等。能够出质的普通债权根据担保物权的本质属性首先应是财产性债权。假如该普通债权属于非财产性债权,则债权不具备交换价值,那么就无法实现其担保功能。
其次,普通债权须为可让与性债权。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方式决定的,质权人作为债权人,当其债权到期得不到清偿时,就可以获得设质债权的请求权,即取代出质人的债权人地位向第三人请求财产性给付,因此设质债权应是可转让性债权。我国学者一致认为,债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当答应绝大多数债权能够转让。但与此同时,法律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交易秩序、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出发,对债权转让也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三类债权不得转让,分别是:(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2)根据当事人非凡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因此普通债权能否设质还需满足可转让这一条件,假如该债权属于上述三种情况中的债权则不能用于出质。
二、普通债权质押的公示方式
为协调在物权变动中物权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兼顾静的财产归属安全与动的交易安全,各国民事立法采用了一种法律调整机制——物权公示制度。因为物权为对世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以物权的归属及内容应有能从外部加以熟悉的表征,使物权法律关系据此得以透明。普通债权出质同样必须满足物权公示原则,假如普通债权出质无法进行公示,则普通债权的质押无法进行。
(一)普通债权设质应当以通知第三债务人为公示方式
对于普通债权的公示方式,学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应以债权证书转移为公示方式,也有学者认为以通知第三债务人为公示方式。笔者认为普通债权的出质的公示方式应从普通债权的实际特点出发,而不能局限于传统的物权公示方式。担保物权法的一个发展趋势是公示方法类型越来越丰富,在担保形式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也促进了担保制度在内容上根本的变革,许多规则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在公示方法上,也适应担保类型的改变,公示方法类型越来越丰富。普通债权的债权法律文书的转移占有能否作为普通债权的公示方式必须考虑到普通债权文书的性质和特点。首先,普通债权并不一定都具有债权文书,如口头合同或侵权所生之债权,可见以普通债权文书转移作为普通债权出质的公示方式,可操作性存在重大缺陷。其次,普通债权的法律文书,并不直接代表权利本身,仅证实债权的存在。因为,这种债权证实文件并不具备权利外观形式,也不具有公信力,即使得到该债权文书,也不表明其已得到该债权。所以在以普通债权设质的情形中,就不必以债权文书的交付占有为公示方式。
从债权转让的角度看,各国立法存在不同的规定:第一种为自由主义,人为债权转让只需要原债权人之间达成转让协议即可生效,不必征得第三人同意,也不必通知第三人;第二种为通知主义,即债权人转让其债权虽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必须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必须在接到转让通知后,转让债权才发生效力;第三种为债务人同意主义,即认为债权的转让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才能生效。我国《合同法》采用了通知主义,《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里转移债权凭证的占有则不在考虑范围。所以,以普通债权出质应当以通知第三债务人为公示方式更为合理。(二)普遍债权设质以通知第三债权人为成立要件或对抗要件
从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民法规定,债权质权设定后,出质人或质权人有义务通知第三债务人。但通知义务究竟是债权质权的成立要件还是对抗要件,各国立法例有所不同。《德国民法典》第1280条规定:“出质有转让合同即可移转的债权的,仅在债权人将质权的设定通知债务人时,始为有效。”显然,这里通知第三人是债权质权设定的成立要件之一。根据《法国民法典》第2075条和《意大利民法典》第2800条的规定,这两国也采用成立要件主义。而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将通知第三人作为债权质权对抗第三债务人的要件。如《瑞士民法典》第900条第二款规定:“质权人及出质人可将质权的设定通知债务人。”此时,通知第三债务人并非质权设定的必要条件,如不通知,第三债务人可因清偿出质人而消灭其责任。在日本民法中,通知第三人为对抗第三债务人及第三人的要件。《日本民法典》第364条第一款规定:“以指名债权为质权标的时,非依第467条的规定将质权的设定通知第三债务人或经第三债务人承诺,不得以之对抗第三债务人及其他第三人。”在上述立法例中,通知第三债务人为债权质权设定的成立要件或对抗要件。之所以要通知第三债务人,乃是为了维护质权设定的效力,防止第三债务人在不知情情况下向出质人清偿而使质权人的权利落空。因此,通知第三债务人是债权质权设定的公示方式,也具有剥夺出质人对该债权的清偿受领权限的机能。同时通知第三债务人还可以限制出质人以转让该债权以保障出质权的安全性。普通债权设质后,债权证书即使仍由出质人占有,并再设质权或转让,也不会因此造成第三人不测的损害。一般来讲,出质人利用债权证书重复设质或再无债权证书的债券上成立数个质权时,质权的先后可由对第三债务人通知的先后决定,设质通知同时到达第三债务人时,则各质权人应当依照其债权额的比例享受该债权质。从交易安全和证据角度考虑,质权人和出质人之间也可以约定已占债权法律文书,但这并非普通债权担保生效的要件,相反即使担保权人失去对债权法律文书的占有,也并不意味着质权的消灭。
三、答应普通债权质押的意义
(一)答应普通债权质押,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我国现行担保物权制度不利于金融资源的充分利用,制约了金融创新和金融宽度的发展,阻碍了金融效率的提高。绝大多数金融产品都需要担保,担保资源是稀缺的金融资源。但是现行物权制度限制了担保资源的充分利用,据有关专家估算,我国有16万亿元的资产由于法律的限制,不能用于担保以生成信贷,其中包括企业应收账款5.5万亿元。在我国目前这种非凡背景下答应普通债权出质可谓意义重大:一是打开企业融资创新空间,可以扩大企业再生产能力,为企业资金加油。在市场经济中,赊销是企业为扩大销售的信用销售方式。应收账款属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应收债权,以此抵押担保贷款,扩大了抵押物的范围,更加有利于企业筹集资金,展开经营。非凡是对一些没有有效抵押物作担保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业务是中小企业一种理想的融资方式。二是应收账款抵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现金流和为银行提供担保之间的矛盾。例如,企业以应收账款抵押而获得的贷款,可以自由地用以经营,不受抵押的限制;而应收账款的收益,一旦付入应收账款抵押的特定账户,则不能被处置,这又保证了银行作为债权人的担保利益。三是对于银行来说,应收账款抵押便于控制,可以加强担保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假如企业不履行主债务,银行可及时将应收账款的收益用来优先偿还债务。
(二)答应普通债权质押,符合私法自治原则
(一)金融风险方差度量的分析方法及其改进此方法是最早采用的分析方法,它主要采用方差的方法对金融数据进行计算,从而得到方差,通过方差的大小进行评价。此方法容易让人理解,也好操作,由于其的适用性广,简便性强,在各个金融机构都是很常用的方法。但由于其计算的复杂,人们正在对其计算进行摸索研究,后来对方差方法进行了改进,发现了下侧风险的分析方法,通过计算下半方差来对风险进行评价,但因为计算设计的不合理的问题,也会对金融风险度量的分析带来不便,此方法也需要进行改进。
(二)金融风险度量的灵敏度分析方法灵敏度分析方法是对金融风险度量的线性度量,它测定的是市场因子的变化与证券组合价值变化的关系。常在固定资产市场、股票市场和衍生工具市场中使用,“凸性”代表了衡量利率变动时长期的变动,“伽玛”是在反应衡量标的资产变动的情况下“德尔塔”的变动。“凸性”和“伽玛”两个指标都是只度量一个金融变量中二阶金融风险的大小。此分析方法在使用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局部的分析变化、对产品类型太过依赖,不能在所有产品中使用、分析出的数据不稳定大,也会出现风险等对此分析方法的推广使用上不可靠,也限制它的广泛使用。
(三)金融风险度量的VaR分析方法及其改进VaR的分析方法是现在一种新发现的金融风险度量的分析方法,相比以前的分析方法,具有更广泛的用途,可在不同金融市场中进行评价;容易让人接受,可以短时间内进行操作,但此分析方法也有一定的不足,此分析方法适合在没发生危险的市场中,当极端危机出现时就不能正确评估,对数据的分析不能全局分析等,这些分析的缺陷促使对其进行改进,出现了极值分析方法、半参数分析方法,这些分析方法都是利用观察到的尾部分布的指数特性来估计。这些分析方法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摸索研究而得到的,但每种分析方法都不是最先进,随着金融问题的越来越复杂,也会有更新的方法出现。
二、多维度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实例分析
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随着时代的变迁也在不断的改进,每种金融风险评价模型都是通过分析方法进行验证的,采用VaR的分析方法对我国金融机构中2004-2012年间5个维度金融风险度量进行分析。对金融风险度量进行5个维度进行评价,如宏观经济维度、银行与货币维度、泡沫维度、外部冲击维度和债务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后进行VaR方法的计算,得到的结果见表1。从表中可以发现:宏观经济维度的金融风险的VaR值在[0,2]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性相对于其他几个维度的变化是最小的;银行与货币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5]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性是比较大的;泡沫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6]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性也是较大的;外部冲击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8]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是最大的;债务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3]之间,说明其波动性也是比较小的。
1引言
在当前银行机构及业务大扩张下,实现银行业务跨区域流水化作业处理,使业务处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和高效化,不断满足银行各项业务发展需要,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达到实现银行经营综合效益最大化目的。而这些均需要先进的银行系统支持,而这种集中化跨区域的银行系统,首先面对的就是多实体、多分支机构的系统布局。
2银行系统架构案例分析
2.1多实体的基本布局
多实体的概念于系统中的实现,就是针对银行中的层次细分(数据、机构、岗位与用户)进行结构化与逻辑化的关联,而在系统中提供了相应的参数来达成层次关联的实现,这些参数包含:Unit、Role与User。
Unit:
Unit是实现系统多实体化的重要参数,其主要目的是用来设定每个运行实体的所能存取的数据表,与各个数据表的存放位置(数据库与主机),系统中可以定义任意多个Unit,而每个Unit可以同时存取一个到多个数据库,同样的一个数据库可以同时被多个Unit存取,借此系统就可以完成多实体运行环境中的数据分布/布置。
Role:
另一个实现多实体运行的参数就是Role,通过Role来定义各个岗位的职责(授权),岗位职责的变动、岗位的调动、变动均通过参数Role来实现。
User:
有了Unit(机构)与Role(岗位)的设置,也必须要有人(即用户)去那个他所属的机构报到与任职,而User这个参数除了用来设定用户基本信息、密码与安全策略外,就是巧妙的连串起Unit与Role,而形成了Unit、Role、User的三角关系。
所以可利用这三个参数的巧妙关系,根据行内的实际需要搭建起数据、机构、岗位与用户的多实体分布状态关系,以完成多实体运行机制的目标,并可运用在日后可能的进程的合并或分割的调整。而此类的运用在大银行中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银行合并的过程,就牵涉太多太多机构的调整:有合并的、有分离的、有升格成外汇指定中心的(即单证中心,根据地区大小辖下有数量不同的分支机构),甚至也存在分离后降格成一般分支机构的,除了多实体运行的分布外,尚存在许许多多的资料重整。
2.2多实体机制的应用
单证中心的定位,组织架构的定位
单证中心是中心、成本中心还是利润中心,在系统建设初始就需要定位,不同的定位对需求的导向会产生很大影响。如果是中心性质,单证中心就不存在任何账务;如果是成本中心性质,单证中心有自己的账务行,同时也负责表外记帐;如果是利润中心性质,就需要考虑中心与经办行之间的利润分配问题。
业务框架的灵活调整
在单证中心的定位与组织架构确认后,就会对相关业务框架进行可能的调整,图1是以信用证开证为例来说明可能的改变:
2.3多实体、多分支机构的模式转换
一个支持多实体(Unit)、多分行(Branch)运行的系统,透过系统所提供的参数,在多实体、多分行的环境中,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安排集中、分散或部分集中部分分散的运行环境,且由于透过参数的方式,系统也可进行分散向集中的靠近,或是集中向分散的分离。在公司的现有用户中上述情况也都有发生过。
银行组织结构中一般包括了机构、岗位、岗位职责、员工等基本要素,系统通过参数实现了这些要素的建立及变更,以实现组织结构的建立与变动。关系如图2所示:
系统通过Unit参数来建立运行机构的实体如:总行、单证中心及各级分支行,并可设置每个运行机构的承做行代号、记账行代号与该所属运行机构下每个数据表所存放的数据库(同时多数据库支持),可通过Unit参数的设置与调整来实现分支机构的合并、升级、新增、撤销。利用岗位职责参数来定义每个岗位(Role)的授权功能,而再以Role参数来设定每个机构(Unit)的职能(即操作功能)。
通过Role参数来定义各个岗位,并将已经建立好的FUNC(岗位职责)授权给各岗位。岗位职责的变动、岗位的调动、变动均通过参数Role来实现。
通过User参数来确定银行的职员,并将相应的Role(岗位)及职员所在的Unit授权给相应银行职员。银行职员的岗位调动、新进职员、职员离职、职员在总分支行间的调动均可通过User参数来实现,并可设定用户基本信息、密码与安全策略。
经由参数的调整来实现运行模式转换,系统可支持银行所要求:从总分行式的运营模式到集中化处理运营模式(单证中心)的转换,其中包括业务授权与岗位的转换,也可透过Unit参数中对数据存放的设置来完成数据的转换。
账务核算机制的建立
在上述的单证中心定位明确后,与相应的架构调整完毕,接着就是账务核算规则的订立,与新核算规则下所引发的业务口账务调整。在系统的设计上,仅需要对公共流程中的账务模块进行调整。
3结语
本篇主要设计一种多实体、多机构的系统架构模式来说明集中模式下的银行系统作业。由于篇幅的原因未对具体架构进行更深层次的展开。
参考文献
[1]徐权.利用综合前置机实现跨系统的金融交易[J].中国金融电脑,2000,(04).
[2]层次化.模块化并存[J].微电脑世界,2000,(40).
[3]刘广云.银行转制的钥匙──《走向商业银行》评价[J].中国图书评论,1998,(08).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成为当今商务活动的新模式。许多企业开始通过英特网进行商务活动,电子商务也具有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与此同时,其安全问题也变得日益突出。目前,网上金融服务面临着和很多普通互联网服务相同的安全威胁,如信息监听、解密、盗取账号、拒绝服务等。利用一些思维方法和相关技术建立一个安全的电子商务使用环境,对商务传输和交换的信息提供必要的加密和防护,已经成为用户和业界关注的问题。其特征是针对计算机网络本身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以保证计算机网络自身的安全性为目标。为了保证电子商务整个交易活动的安全顺利的进行,电子商务系统必须具备几个安全要素:网络电子商务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一致性、可用性和抗否认性。
电子商务网络安全面临的威胁
(一)黑客攻击
网络中总是存在各种安全漏洞,因此黑客的攻击行为是威胁电子商务安全的一大隐患。黑客攻击网络的目的通常是扰乱系统正常运行或者窃取重要的商业机密,其惯用的攻击手段为:窃听,即黑客通过截获通讯信道上的重要数据并破译来达到窃取用户机密的目的;重发攻击,黑客为达到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目的,而将窃听得到的数据经过篡改之后重新发回服务器或者数据库用户;迂回攻击,黑客掌握电子商务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漏洞之后,绕过数据库系统而直接访问机密数据;假冒攻击,黑客先是采取发送大量无意义的报文而堵塞服务器和客户终端的通讯端口以后,再通过假冒该客户或者该服务器的方法来非法操作数据库系统;越权攻击,黑客属于一个合法用户,但是其通过某种手段使自己去访问没有得到授权的数据。
(二)系统漏洞
电子商务系统的网络入侵者能够根据系统本身的安全漏洞得到系统的数据操作权限。而漏洞产生的原因往往是管理系统没有及时打补丁或者在安全方面的设置中总是选择默认设置。此外,如果由于安全检查措施级别太低,或者审核机制应用不当、软件存在的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都会使系统形成安全漏洞,从而给破坏者以入侵的机会。
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的解决方案
(一)电子商务安全协议
安全协议的确立和完善是安全系统走上规范化、标准化道路的基本因素。一个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系统,应该满足电子商务的安全需求,实现加密机制、验证机制和保护机制等功能。目前,已开发和应用的协议有:IPv6、安全套接层协议、安全HTTP协议和安全电子交易协议等。本部分着重论述其中安全电子交易协议的具体实现机制。
安全电子交易协议简称SET,是一种基于信息流的安全协议,其目的是保证用户、商家和银行之间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之下进行安全可靠的信用卡交易。它的出现,使从前只能在银行之间进行的电子货币交易行为范围扩展到了普通用户的个人电脑领域。SET的技术核心是认证与加密,包括公开密匙加密、电子数字签名、电子信封、电子安全证书等。以加密技术为核心,结合其他技术体制,满足用户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等安全需求。基于SET安全协议的网络电子商务交易流程,几乎完全等同于现实物理世界的交易过程,唯一的不同点是交易发生环境为因特网。
SET的主要安全措施为:
电子数字签名技术。这种方式结合了私钥和公钥体制,采用安全性高、管理方便的RSA算法,交易数据的发出者先将数据用私钥加密,而数据抵达接收方后,用发送者的公钥对数据进行解密还原。一个私钥严格关联着一个公钥,因此,数据发出者的信息只能被相应的接收者收到。这种方式的发送方无法抵赖自己曾经发出过的交易数据信息。
电子信封技术。交易信息数据的发出者将所发的信息用DES加密,然后再使用接收者的公钥把DES的对称密钥加密,这个过程叫做给信息加了电子数字信封。随后,交易信息的发出者将DES加密交易数据和电子信封本身一起发给交易数据的信息接收者。对方收到这些数据之后,用其自己的公钥打开电子信封,还原出发送者的DES对称密钥,接着用这个对称密钥去还原交易数据。这就确保了只有用交易信息接收者的密钥才可以查看电子信封,因此接收者的身份就可以确定。
SET协议的目标是解决交易环节中各个参与者(用户、商家和银行)之间使用信用卡支付的安全问题。它应用于电子交易环节,可以有效地保证商务数据的保密性、一致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
(二)电子商务安全技术
电子商务安全技术包括备份技术、密码技术、认证技术以及访问控制技术等。
1.备份技术。所谓数据库备份与恢复方案,目的是在数据库系统故障并且短时间内难以恢复时,用存储在备份介质中的数据将数据库还原到备份时的状态。数据备份根据数据库管理系统类型的不同,有多种备份实施计划。比如对SQLServer而言,有数据库备份、事务日志备份、增量备份和文件及文件组备份。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中必须建立详细的备份与恢复策略。可以把电子商务数据库的故障或障碍分为以下三类:系统故障、事务故障以及介质故障。当发生某种类型的故障时,为了把企业的损失减少到最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数据,因此,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数据类型与特点,制定出一套合理而经济的备份和恢复策略是必要的。
2.认证技术。认证技术可以阻止不拥有系统授权的用户非法破坏敏感机密的数据,是数据库管理系统为防止各种假冒攻击安全策略。口令的识别是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的一种方式,每个具体用户都被系统事先分配一个固定的用户名与密码,电子商务系统的许多数据具有开放性特征,因此必须对每个访问系统的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在用户对敏感关键的数据进行存取时,必须在客户与数据库管理系统之间进行身份认证。
3.访问控制技术。访问控制方案有三种,分别叫做自主存取控制(DAC)、强制存取控制(MAC)和基于角色的存取控制(RBAC)。当用户对数据库进行访问时,系统会根据用户的级别与权限来判定此操作是允许的或者禁止的,从而达到保护敏感数据不被泄露或者篡改的目的。在数据库管理系统中,不同的用户拥有不同的权限。因此必须保证某个用户只能访问或者存取与自己权限相应的数据范围。用户所拥有的权限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用户可以访问数据库中什么样的数据对象,二是用户可以对这些数据对象进行什么样的操作。
4.审计技术。这种有效机制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信息安全。有两种审计方式:用户审计和系统审计。用户启用审计功能将在数据字典中记录每个用户操作数据库的全部细节,包括用户名称,操作类型等等;而系统审计则由DBA来进行。审计技术是数据库管理系统对相关用户的所有操作过程进行监视的一种安全方案,该安全方案的具体做法是在审计日志记录中存放各用户对数据库施加的动作,包括用户的修改、查询和删除等操作。
5.加密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加密以字段为最小单位进行,加密和解密通常是通过对称密码机制的密钥来实现。数据加密时,数据库管理系统把明文数据经过密钥转换为密文数据,数据库中数据的存储状态都是密文数据,而在得到权限的用户查询时,再将密文数据取出并解密,从而恢复明文数据。使数据库的安全性得到进一步提升。电子商务系统中的一些商业机密数据是不允许普通用户进行随意访问的。加密方案的目的是控制以上这些机密数据只能被得到相应授权的特定人群所访问和存取。
结论
电子商务的安全是信息安全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作为一个内涵和外延都是很有广度与深度的课题,涉及技术、管理等诸多层次,任何信息安全技术不是万能的,因此,为使电子商务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需要技术与管理人员不断深入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
1.互联网金融突破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传统金融机构需要顾客在特定时段到指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而互联网技术则使金融服务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要有相应账户就可以随时随地登陆网络系统进行自助服务,相应账户也只需通过上传信息即可开设。这不仅使金融服务覆盖的范围可以扩大至偏远地区,同时也节约了大量建设实体营业网点的成本。
2.互联网金融的操作简单快捷
传统金融机构在业务办理流程等方面手续较为繁琐,顾客等待时间也较长。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用户越来越关注业务办理的简便和快捷。互联网金融在设计产品时就更为关注用户体验,致力于做出界面友好操作简单的产品,完全没有办理过同类业务的用户也可以在页面指引下按步骤完成操作,从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顾客。这促使传统金融机构简化业务流程,加快审批清算的过程,提高经营效率。
3.互联网金融的产品更加多样灵活
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标准化的,形式也较为单一,并不能满足所有客户的需求。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互联网公司掌握了用户大量的交易数据和消费习惯,而云存储和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应用使得这些信息可以被更有效地分析利用,细分用户市场,从而提供更具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和可以灵活调整的金融产品,更多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
4.互联网金融填补了传统金融未满足的客户需求
例如,传统金融机构几乎没有提供针对零散资金的产品,而互联网金融企业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空白,并推出了一系列产品为用户闲散的小额资金提供理财业务;传统的金融机构极少为个人提供小额短期贷款,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则针对这一需求搭建了融资平台,使个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成为可能。5.互联网金融产生了不同的信用评价体系。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大多依赖抵押或担保等方式进行,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信用评价。互联网金融企业则根据已掌握的用户消费记录和还款记录等数据构建了一套真正基于用户信用的评价体系,并用于区分客户。
6.互联网金融推动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余额宝等小额理财产品的出现,联通了货币市场基金利率、银行同业存款利率和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冲击了资金市场上长期存在的利率双轨制。传统金融机构面对存款流失的现状,也不得不加快推出同类活期理财产品并提高利率。这缩窄了银行的存贷利差,迫使传统金融机构逐步开启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7.互联网金融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传统金融机构垄断现象较为严重,规模优势明显。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挑战了传统金融行业的利润来源,促使传统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参与竞争,提高了金融市场竞争度。互联网金融企业非常注重客户体验,这促使传统金融机构提升自身服务态度和水平。互联网金融服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加快了资金流动速度,引导资金合理流动,促进资本优化配置,提高资金融通效率。
二、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刚刚兴起的金融形态,目前还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相应的监管措施也并不完善,仍然面临着较多风险。
1.资产和负债的期限错配问题普遍,流动性风险较大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普遍允许投资者随时赎回资金,但是其投资于货币市场或银行同业市场的资产组合期限较长,并不能立刻变现,一旦发生大规模赎回,目前只能依靠互联网金融企业使用自身的流动性资金垫付,存在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同,也具有内在不稳定性,面临着较大的流动性风险,这就要求监管当局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并提供最后贷款人保护措施。
2.跨业经营普遍,易造成系统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由于目前缺乏明确的监管,其业务范围较为广泛,很多互联网企业事实上正在进行跨业经营,而不同业务之间又缺乏必要的防火墙,并不具备混业经营的条件,极易发生风险跨业传播并进一步引发系统性风险。当前金融监管的方式还是分业监管,对越来越趋向于混业经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管有效性较低。
3.面临的风险来源复杂,传染性和波动性较高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其风险来源也是传统金融领域的风险与互联网技术风险的叠加。除了传统金融业务固有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外,还需要防范和监管互联网领域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基础技术风险。互联网平台的硬件和软件核心技术主要由国外大型IT公司控制,我国互联网金融公司并没有完全掌握,建立在该平台上的金融活动的技术安全面临一定风险。
(2)黑客和病毒风险。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一直是互联网安全的重要威胁,而互联网金融因为涉及资金交易,更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如果互联网金融使用的信息传输技术手段落后、加密技术不完善,就极有可能被入侵,造成客户信息和资金被盗。
(3)技术外包风险。互联网企业通常会把一些技术问题外包给其它公司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是外包服务的质量不一,如果在使用中遇到问题,也容易出现沟通和修复过程更为复杂、解决问题所需时间较长的情况。此外,技术外包容易造成部分信息泄漏,安全性较易受到影响。
4.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波及面较广
互联网金融目前开展的业务主要针对的是人群的“厚尾”部分,大多为低端客户,其风险接受能力较弱,用户数量较多。如果出现损失,波及范围较为广泛,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较大。
5.未知风险可能增加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是将传统行业和新兴技术结合在一起的形势。随着它进入高速交错发展的第三阶段,传统金融业态的边界不断被拓展,一些未知的、崭新的金融风险也可能伴随这一过程而出现。监管部门应该更加关注其发展过程,加强对其风险的研究和预判并即使加以防范。
三、基于存款保险制度角度的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防范
互联网金融的部分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银行存款的替代品,同样面临挤兑风险,并且涉及到的用户较多,行业波及面广泛,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这些风险特征与传统商业银行非常相像,同样也需要引入存款保险制度来防范其风险。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引入也对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有重要作用。
1.有利于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当前大型传统金融机构实际上享有国家信用为担保的隐性存款保险,形成了垄断优势,也造成了服务水平较差,效率较低的后果。建立覆盖互联网金融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使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更高,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作用。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助于整个金融行业重视自身风险状况,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2.有利于防范流动性和系统性风险,保持金融市场稳定
目前互联网金融目前小额存款人较多,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充分减少多数用户的挤兑动机,减少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从而避免单一风险扩散为系统性风险,保持金融市场稳定。
作者简介:何光辉,女,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副教授,上海 200433
杨咸月,男,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上海 200020
责任编辑:单丽莎 收稿日期:2006.10.24近来,我国ATM跨行查询收费、中国工商银行网银客户资金被盗等支付结算方面的问题在社会各界引起轩然大波。事实上,在国外,类似支付结算系统的相关问题一直是理论研究的热点。支付结算系统包括消费者支付系统、证券结算系统和跨国间资金流结算系统等,是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金融安排,成为金融市场资金流的“管道”。世界各国支付结算系统尽管类型多样且差异较大,但都直接关系到本国金融业乃至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与稳定,因而一直以来,国外学者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从微观、宏观的不同角度对支付结算系统进行研究。本文考察了这些领域问题的最新研究进展,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相关问题的现状进行思考。
一、消费者支付系统
消费者支付系统是构成支付结算系统的一个主体部分。与之发展有关的研究问题主要包括:银行在共用支付系统和自身内部系统的技术创新方面的激励;支付技术进步对银行成本的影响;中央银行提供支付服务如何收费;信用卡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作用和新筛选技术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支付系统技术创新的激励
为什么支付系统的技术应用和扩散似乎落后于其它许多领域(如手机、互联网等),而且在不同的国家表现不同?Milne[1](1613-1630)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银行支付属于信息服务,在手机和互联网等连接几乎是实时的环境中,清算一张支票在英国仍然要花三天或三天以上的时间,在美国需要两天或更长的时间;但在北欧等小国则只需要一天。认识和解决这一问题的经济意义十分重大,因为支付服务是资源密集型业务,成本巨大。根据Humphrey 等人[2](17-39)的估计,美国的支付服务活动成本约占GNP的3%。APAC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做过的一项调查同样显示,英国银行业提供支付服务的总成本占GNP的比例也在3%左右;在北欧等小国成本要低些。根据Gresvik和Owre的测算,2001年挪威银行业提供支付的成本达到59亿挪威克郎,约占当年挪威GDP的0.4%。
支付系统技术特别是电子支付技术的创新发展将有助于支付成本的迅速下降,然而该领域的技术进步为什么会出现滞后现象?Milne提出理论模型对此进行了解释。银行投资于支付服务项目时存在不同的激励。共用支付服务网络存在外部性,其费用要由系统中所有银行分担,因此,在对该类网络增加投资时必须系统中的所有或多数银行进行合作。而另一方面,为了充分利用支付帐户的外部性,银行具有致力于自身内部网络投资开发的强烈动机。当选择是否对共用网络进行投资时,银行自然要考虑能从中得到多大利益,答案自然是“不多”。这一理论模型的另一个贡献是它解释了各国间的支付系统网络效率存在差异的原因,比如英国的系统要比北欧国家慢得多。而根据经典的微观经济理论,与银行体系度高集中的小国(像北欧国家)相比,技术创新在具有竞争性银行体系的大国应该发展的更快,但现实却与之正好相反。
(二)支付技术进步对银行业成本的影响
支付技术直接影响银行经营成本,其成本效率如何衡量?银行提供支付服务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趋势是:非现金支付取代现金支付;非现金支付中电子支付取代纸质支付。相应地,提供支付服务的渠道也发生变化。技术变化提高了银行服务效率,如电子支付成本仅为纸质支付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3](159-174)在欧洲,1987年到1999年间,人均非现金支付上升了82%,其中电子交易增加了84%;银行分支机构拥有的ATM机平均数量增加了3.25倍,与此同时,银行运营成本下降了24%。技术变化对银行业或其它产业的成本影响由于难以直接界定,常用的研究方法是用时间虚拟变量来进行估计,还有的是用成本中投入因素的比例变化来体现技术进步。因而大部分研究只是进行可能的推测,只有一些分析就特定银行服务有关的特定成本下降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4](141-176)[5](57-95)。Humphrey等[6](1631-1652)的研究则更进一步,主要贡献在于明确区分了技术变化的具体因素对银行成本产生的特定影响。为了衡量对总成本的影响,他们将技术变化归纳为:(1)从纸质支付到电子支付系统的变化;(2)从分支机构到ATM的变化;就这些技术变化带来的银行成本节约建立模型并应用欧洲12国的数据进行检验。他们发现技术进步对经济产生巨大影响,可节省320亿美元或相当于GDP 0.38%的费用,并由此推测:如果银行对所有支付均采用电子而非纸质方式进行处理,那么节省的费用可能高达GDP 的1%。为了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Humphrey等将银行业成本与两种服务提供渠道(ATMs和分支行)以及4种支付处理方式(支票、纸质转帐、电子转帐、借记/贷记卡)联系起来,而不是利用传统的成本函数如资产负债表中的银行贷款和银行存款来测算成本。
(三)中央银行提供支付服务的费用衡量
中央银行通常为国内存款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如何合理收费?美国1980年货币控制法规定,美联储通过12家联邦储备银行向存款机构提供票据清算和电子资金划拨等支付服务,这些商业性机构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Barnes和Lopez[7](1687-1711)对美联储应该收取多少费用、使用什么方法确定费用最为合理进行了研究。一直以来,美联储确定支付服务费用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平均股权资本成本(COE),衡量COE的基本方法是将同类银行控股公司归为一组,应用诸如CAPM之类的方法进行计算。然而,正如Fama和French及其它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用 CAPM很难准确测度股权资本成本。尽管如此,CAPM在实践中仍然被广泛使用,美联储就一直在使用该方法。Barnes和Lopez详细地考察了在使用 CAPM时的各种不同选择中哪种方法对美联储来说最为适当。这些选择包括:哪些公开交易的银行控股公司应该被包括在同一组合中;哪些附加因素应该加入CAPM 模型中;应该选择哪种计量经济学方法以及该方法应该包括公司哪些特定因素。
(四)信用卡利率粘性下降趋势及其理论解释
注:6个月CD、3个月国债的利率为二级市场利率;图中阴影部分为经济衰退期。
资料来源:转引自Calem等:“Switching costs and adverse selection in the market for credit cards: New evidence”,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1653-1685.[8](1653-1685)
信用卡市场上的利率现象一直困扰着经济学家:即使在具有数千竞争者、类似完全竞争的市场上,信用卡利率与其它金融工具利率相比似乎总是处于高位水平(见下图)。在美国,信用卡利率虽然与整个金融市场利率表现出的下降趋势一致,从1992年1季度末的18%稳步降至2004年4季度末的12.5%,但大大高于其它金融产品利率,从1991年起其变动趋势具有粘性,利差则与以前趋势一样呈反周期变动。对于信用卡利率粘性下降趋势有多种解释,包括逆向选择、搜寻成本和转换成本等假说。Ausubel(1991)[9](50-81)提出了逆向选择模型,认为低风险消费者总是低估未来信用卡借款额,因而对信用卡信贷利率的敏感度低于高风险的消费者,这样,发卡机构不会竞争性地降低利率,因为降低利率只会吸引更多的高风险客户。他认为这种敏感性的缺失导致发卡机构能够持续赚取超额利润,即使这个行业表面上看来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但这些观点没有得到完全认可。Berlin和 Mester发现消费者搜寻成本不足以解释信用卡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他们发现,即使在20世纪80年代搜寻成本被认为起重要作用的时期,信用卡利率分布与许多搜寻模型并不一致。Crook、[10]Kerr和Dunn运用1989年的消费者财务调查数据进行研究后并没有发现搜寻行为与信用卡余额之间存在相关性。
二、支付系统中的新技术应用
新技术在支付系统中应用需要考虑到两个重要问题:消费者是否愿意采用新的支付技术以及在增加其安全性的同时而不增加消费者负担。Bauer和Hein、[11](1713-1725)Roth和Richter[12](1727-1751)等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
(一)支付系统中消费者采纳新技术的可能性
银行不同客户采用新技术以获得金融服务的速度为什么不同?这对银行来说是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因为在致力于将新技术如无线通信、网络等应用于金融服务时,应了解有多少客户将会采用新技术服务方式是其盈利的基础。为了研究这一问题,Bauer和Hein建立了一个理论模型,采纳新技术的可能性取决于消费者从新技术中获得的效用增加、技术成本和风险贴水。他们使用1998年的SCF数据对这一模型进行了检验。该项调查提供了哪些家庭使用网络银行、哪些家庭使用电话银行的数据,同时还包括银行帐户数和人口统计量等多种其它数据。最引人关注的方面是Bauer和Hein根据消费者对与风险行为有关的一连串主观问题的回答来确定每个消费者风险规避程度。Bauer和Hein的实证结果与模型的理论预测是一致的,他们发现消费者使用互联网帐户的概率与消费者所拥有较多的支票帐户数、较低的年龄、较高的收入和较高的网络操作熟练度显著相关。最有意义的是消费者自我评估的风险规避程度越高,采用新技术如网上银行的可能性越小。
(二)兼顾安全性和可用性的方案创新
ATM提供者和使用者经常被这样的问题所困扰,即犯罪分子以欺诈方式获得和使用个人识别码以及盗取信用卡背面磁条信息,且其手段越来越高明,如罪犯通过隐藏的照相机等获取个人在ATM上的密码等。Roth 和Richter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方案。Roth和Richter的方案其别出心裁之处在于兼顾了安全性和可用性两个方面。Roth和Richter就其方案的安全性和可用性进行了广泛测试,其结果证明运行非常良好。他们发现该方案的键入时间虽然比现行方式稍长一点,但大大提高了安全性,因而有巨大的应用前景。
三、国际背景中的支付结算系统
(一)银行间货币市场的跨国支付结算流
在金融市场日益一体化的今天,跨国支付资金流动有什么规律?Rosati 和 Secola[13](1753-1782)用引力模型解释巨大的资金支付在欧洲国家之间的流动。引力模型已经广泛地应用于国际贸易研究文献中,用于测度国家大小和距离对贸易流向的影响。Portes和 Rey、Portes等的研究表明引力模型解释国际金融资产交易现象与国际贸易一样良好。Rosati 和 Secola用此模型考察了欧洲两个不同的银行间欧元大额支付系统,即由欧洲中央银行操作的TARGET系统与由欧洲银行业协会操作的非官方EURO1系统。TARGET是全额支付系统,目前包括15个国家RTGS(实时全额结算)系统和欧洲中央银行支付机制,联结欧盟内部大约3500个信贷机构(超过40000个分支和附属机构)。
Rosati 和 Secola分析了欧洲不同国家间资金支付流,检验了不同金融中心的影响以及一个国家的银行体系对其它国家流动性供给可能产生的依赖。作者将欧元区域内的流动性归为三个不同循环路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循环路径包括欧盟中的核心或最大的国家德国、法国和英国。第二个循环路径是向小国或中等国家提供流动性的主要国家。最后一个是存在地缘或文化联系的较小国家之间的流动性供给(如北欧循环路径和伊伯利亚循环路径)。除了考察资金支付如何在空间流动的引力模型外,Rosati 和 Secola还应用1999年到 2002年的日数据研究了决定支付流随时间而变化的因素。其目的在于区别资金支付流的经济决定因素和技术决定因素。
(二)证券结算系统的规模经济性
证券结算系统是否存在规模经济?不同种类、规模、地域间的结算系统潜在的成本节约是否存在差异?清算和结算成本是构成证券投资者的主要交易费用,因此清算和结算服务效率是完善证券市场功能的基础。提供清算结算服务的机构有三类:国内中央结算机构、国际中央结算机构和托管商。Lannoo和Levin通过对证券业的国际比较发现欧盟证券结算系统的操作成本高于美国。Giovannini Group对欧盟跨国清算和结算安排进行了全面评估。Schmiedel 等[14](1783-1806)则分析了股票、有息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等证券结算的规模经济性,提出了规模经济是否会导致出现一个或一些全球证券结算系统的问题。Schmiedel 等认为需要研究市场所在地工业结构的供给和需求。市场微观结构的许多文献已经研究了需求,而他们未对结算服务的供给问题进行考察。笔者将研究股票交易规模经济的方法应用于对结算系统的分析。
四、证券结算系统的危机扩散
证券结算系统出现重大故障特别是其主要参与方违约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正如911发生时那样,证券结算系统瘫痪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因此理解类似的崩溃所产生的动态影响非常重要[15](1807-1834)。然而很少有人对证券结算系统风险进行研究,学者们(Diamond和Dybvig,1983;Rochet和Tirole,1996;Allen和Gale,2000;Diamond和Rajan,2003)关注的是银行间市场风险扩散的问题。一家银行破产可能引起其它银行因失去清偿力而破产,因而信用风险和清偿力风险至关重要。Humphrey发现,美国CHIPS(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s System)系统一家参与方支付失败将引起37%的机构失败。Angelini等、Northcott分别发现意大利、加拿大的系统风险很低或不存在风险。Upper和Worms、Furfine、Degryse和Nguyen得出类似的结论。然而,Devriese 和Mitchell认为证券结算系统风险是存在的。证券结算系统与支付系统存在两方面差异:一个是前者既涉及到现金又涉及到有价证券;而后者只涉及到现金。这样,从所持有现金和证券的角度看,主要参与方一旦违约就会对系统中其它成员形成冲击。另一个是证券结算与交易之间存在时滞,这将会增加结算系统的风险,因为资产价格在这期间可能已经发生变化。一家参与方违约引起流动性不足将使其它参与方不得不变现抵押品,导致资产价格下跌,可能使得非违约参与方额外增加了流动性风险。而且,由于结算存在时滞,违约影响所持续的时间可能长于结算期,这是因为交易主体必须对他们未来交易违约影响做出预测,如果结算失败高于交易主体的预期,则这些不准确的预测可能会导致新的结算失败发生。
五、对中国现状的几点思考
(一)共用支付系统应由非盈利组织进行投资管理
金融机构的共用支付网络系统应该由一个非盈利组织利用公共资源进行投资,这样才能保证有足够的资源进行技术创新,从而确保该领域的技术发展处于前沿水平。可以避免共用支付网络由金融机构共建可能导致的投资不足和过度利用的问题。因此,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应该对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加强投资和管理,建好“数据备份中心”、“全国清算中心”等。而中国银联有限公司最好能够转变成真正的非盈利性机构。
(二)研究支付结算服务费用合理定价的标准
支付结算服务费用合理定价是中国人民银行等非盈利机构实现“为社会提供低成本、大业务量的支付清算服务”目标的基础。非盈利机构提供大额和小额等支付服务,在确定服务费用时应该遵循“费用承担原则”以保证收支平衡。同样,商业银行对客户的收费也要有合理标准,因此,需要研究以何种科学依据进行支付结算费用定价这一课题,尽量避免出现诸如小额支付系统试运行时由于费用问题而导致业务迟迟没有进展、ATM跨行查询收费等引起轩然大波之类的问题。
(三)银行在对其内部支付技术进行投资时要考虑收益和安全性
一般来说,支付技术进步将直接降低银行经营成本,然而我国的银行在各自支付技术投入方面虽然不遗余力,但其投资收益并不理想,这与没有重视其盈利基础有直接关系,即了解什么类型的客户和多少客户将会采用新技术服务方式。因此,加强对消费者人群特征的研究尤为迫切,特别是还应重点向年轻消费者宣传采用新技术的利益优势。与此同时,如何进行兼顾安全性和可用性的技术方案创新以消除ATM、网络银行等安全隐患也非常重要,避免诸如中国工商银行网银客户资金被盗之类的事件发生。
(四)加强信用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率研究
我国各家银行虽然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手段积极扩大信用卡市场份额,但有一点是一样的,即信用卡利率自1999年以来一直不变,目前十几种信用卡透支利率都是日息万分之五(合年利率18%),大大高于其它金融产品收益,尽管期间存、贷款基准利率经过了多次调整。虽然信用卡市场由于信用筛选等技术的应用正在发生制度性变化,但信息不对称在信用卡资源配置方面仍然起着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如何据此研究确定信用卡利率水平将有助于信用卡市场的健康发展,即便将信用卡利率制定权下放至各家银行,对这一课题的研究依然非常重要。
(五)防范和遏止支付结算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和蔓延
虽然我国银行间支付结算系统和证券结算系统已经走上与国际接轨之路,但在技术和管理上还都不够成熟。对支付结算系统失灵风险进行研究以免让偶发性支付问题演变成系统性危机有着重要的政策意义。首先要研究如何监控系统中大额交易者的异常交易;其次,在灾难性事故发生时,系统本身(或中央银行)如何提供额外流动性支持以缓解或消除不利影响。
此外,随着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的增强,我国与周边国家及地区的支付资金流动越来越频繁,其规律和发展趋势是个急待研究的领域。
主要参考文献:
[1]Milne, 2006,“What’s in it for us? Network effects and bank payment innovation”,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2]Humphrey, D.B., Pulley, L.B., Vesala, J.M., 2000, “The checks in the mail: Why the united states lags in the adoption of cost-saving electronic payments”, Journal of Financial Services Research 17 (1).
[3]Humphrey, D., Willesson, M., Lindblom, T., Bergendahl, G., 2003, “What does it cost to make a payment?”, Review of Network Economics 2.
[4]Berger, A., 2003, “The economic effects of technological progress: Evidence from the banking industry”,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35.
[5]Berger, A., Mester, L., 2003, “Explaining the dramatic changes in the performance of US banks: Technological change, deregulation, and dynamic changes in competition”, Journal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12.
[6]Humphrey, Willesson, Bergendahl, Lindblom, 2006, “Benefits from a changing payment technology in European banking”,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7]Barnes, M. L. Lopez, 2006, “Alternative measure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Bank cost of equity capital”,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8]Calem, Gordy and Mester,2006,“Switching costs and adverse selection in the market for credit cards: New evidence”,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9]Ausubel, L.M., 1991, “The failure of competition in the credit card market”,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1 (1).
[10]Crook. J., 2002, “Adverse selection and search in the bank credit card market”, Credit Research Centre,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11]Bauer, Scott E.Hein,2006, “The effect of heterogeneous risk on the early adoption of Internet banking technologies”,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12]Roth , Kai Richter,2006, “How to fend off shoulder surfing” ,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13]Rosati, Stefania Secola, 2006, “Explaining cross-border large-value payment flows: Evidence from TARGET and EURO1 data” ,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14]Schmiedel, Markku Malkama¨ki, Juha Tarkka,2006, “Economies of scale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in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settlement systems”,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15]Devriese ,Janet Mitchell, 2006, “Liquidity risk in securities settlement”,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Frontiers in Payments and Settlement Systems: Four Research Themes
He Guanghui1Yang Xianyue2Abstract: Payments and settlement system directly relates to financial and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tability, which bears extensive attentions. This paper examines payments and settlement systems from many different angles, ranging from very micro-level analysis to very macro-level discussions, that is, developments in payment systems in consumer financial markets, the role of technology in payment systems, the macro and international context of payment and settlement systems, and what happens when there is a major default in a securities settlement system. These researches contribute us to consider the present condition of the payments and settlement system in China.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各种思潮激荡碰撞,社会生活里也由此出现了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现象,道德缺失,是非、善恶、美丑混淆,以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蚀了一些人的灵魂,损害了社会风气,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国税系统如何抑浊扬清,落实“收好税、带好队”的队伍建设指导思想,教育和引导国税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促进国税事业的发展,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这一被实践验证了的我们党的优良传统的政治优势,则是解决这个课题的有效方法。
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和激发广大国税干部履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神圣职责的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要把促进国税干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当前和今后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以促进国税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为各项国税工作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可靠的保证。
一、用教育引导荣辱观的树立
思想政治工作要始终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之中,切实加强对广大国税干部的教育,引导他们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要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记宗旨意识,增强为税清廉的自觉性。要积极开展“树立荣辱观,倡导新风尚”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以正面典型教育为引导,以税务系统反面案例为警示,以知识竞赛、歌曲传唱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为载体,使“八荣八耻”教育入心入脑。要进一步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以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国税文化影响人、塑造人的作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服务纳税人为荣、以损害纳税人利益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用制度规范荣辱观的要求
“八荣八耻”既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又是做事的基本规范。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将“荣、辱”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制度化。要紧密结合国税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符合“八荣八耻”标准和要求的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廉洁从税的纪律规范,把“八荣八耻”融入其中,使广大国税干部说话、做事都要考虑荣和辱,自觉养成以荣辱为取舍、以荣辱辨是非的习惯。要制定对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行为的处罚规定,确保“八荣八耻”行为规范的落实。要定期组织国税干部进行自审与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剖析成因,切实加以解决,形成自我纠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
三、用监督矫正荣辱观的偏离
在ICT技术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方面,通过模型1与模型3 -6的回归结果,发现农民移动手机拥有量对农民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结果较为稳健。根据模型1的结果,当每百户移动手机拥有量增加1%,农民人均收入将增加0. 122%。这表明,移动手机在农村的普及,提高了信息的传输效率,为农民做出正确的生产投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对其收入增加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日寸,移动手机的使用,使农民能够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拉近了农民与市场之间的距离,农民能够及时掌握农产品价格的变化,在销售农产品时会卖得高价,进而增加农民销售收入。许竹青等在研究ICT技术对农民农产品农产品销售收入的影响时,发现ICT技术对易腐农产品销售收入的回报率为19. 720%,而对耐储农产品销售收入的回报为6. 180%,均高十本研究的结果,这是由十只估算了销售收入的影响,没有扣除掉成本,而本研究中的收入为纯收入,是扣除各种成本之后的收入,从而使得回报率较小。
在普惠金融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方面,每万人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在模型2一5中对农民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在模型6中影响不显著。尽管如此,其系数仍然为正,说明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铺设,一方面,可以方便农民进行金融活动;另一方面,有助十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民宣传金融知识,让农民充分了解金融活动,从而提高了农民的金融市场参与程度,这对十发挥金融机构调节配置资金的作用有一定帮助,从而有助十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这与李明贤和叶慧敏的研究结论相悖,其原因是在他们研究中没有充分考虑到变量间相关性的影响,模型中同时放入了金融机构分布密度与从业人员密度,而这两个指标具有高度相关性,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分布密度对农民增收没有显著影响;对十人均贷款变量,除模型6中对农民收入影响不显著外,其余模型中均有显著正向影响,根据模型2的估计,人均贷款每提高1%,农民收入将增加0. 102%。农民获得贷款后,会用十农业生产或非农项目的投资,实现金融资产向资本的转化,为收入增加提供了有效途径。
(二)交互作用对农民增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