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贸易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0 16: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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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贸易论文

篇(1)

一、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诉讼增多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诉讼越来越多,已成为阻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非关税壁垒之一。截止目前,我国所遭遇的各种反倾销已经达到了500多起,我国已连续7年成为世界头号反倾销目标国。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给我国出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严重萎缩,有些甚至已经被迫退出市场,构成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巨大障碍。

2.人民币汇率变化对出口的影响

短期内来看,由于价格上升,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成本会加大,这样在国际市场上,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将会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会下降,这对于我国的弱势农业来说无疑是不利的;目前在我国农业出口商品中,初级农产品占80%,传统农产品和大宗农副产品占40%以上,而这都是对价格变化的敏感度较低,需求弹性较小的产品。

3.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

在出口的农产品中,初加工产品占到80%,而深加工产品仅占20%,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我国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和设备较发达国家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农产品加工的技术和设备问题增加了我国农产品的成本,也影响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4.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面临某些国家新的贸易壁垒。

2006年5月29日日本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2006年日本厚生省查出违反《食品卫生法》并最终采取了废弃或退货处理的进口产品共1440批次,同比增加了82%。2006年6-12月间,日本厚生省对我实施监控检查的食品共43种,其中列明违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监控检查项目,涉及12种农产品,15种农药残留标准。

从出口增速来看,“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初期,由于进出口商对日本检验检疫情况心存顾虑,持观望态度居多,不敢盲目发货、进货,我出口企业减少,成交量明显下降。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以来,为应对日本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项目,我花生出口企业加大投入,用以购置设备、自检、普查等,检验成本上涨约一倍。由于成本上涨,导致出口利润下降,国内出口企业和农民的利益受损。

5.我国国内农业支持政策薄弱

我国长期以来采取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倾斜政策,对农业支持重视不够、效果不明显,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农业出口竞争力。第一中国政府财政对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支持总量仍然是非常有限的,总量不足。第二这些有限的资金的使用结构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第三,目前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农业资金的管理体制也存在严重的缺陷,资金的使用效率比较低下。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对策

1.向低收入农业生产者发放补贴

在政府根据当地农民的收入分布状况,分配享受补贴的人员指标。增加农业科研补贴投入、加强农民职业培训,为地方农业科研院所及企业提供育种材料,引导企业在中下游跟进,应建设一批符合国际卫生检疫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提高茶叶、蔬菜、花卉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的竞争力,以弥补我国取消出口补贴带来的贸易损失。

2.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利用商标的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们大量的农副产品,应当运用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获得法律保护;尤其是应当走出国门,利用我国已经加入的商标保护国际协定,到国外注册自己的品牌,让品牌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当前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达6.7亿美元,农产品缺乏品牌竞争力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从1994年开始把地理标志纳入商标保护的范畴,现在通过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加大保护力度,直接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如山西长治的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了自己的商标,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收购玉米的车直接开到农家地头,农民降低了劳动强度,每亩还增收500多元。而山东章丘的大葱,注册地理商标以后农民增收3倍到5倍,种植面积扩大了三分之二。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对560多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了注册保护,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普遍上涨20%至30%。

3.更关注农民收入的增长

因为这不仅仅决定了中国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也决定了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农产品商品量的扩大、生产量的扩大也要来自于农民收入增长这方面的积极性。

4.注重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要给农民国民待遇,很多综合部门也开始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到农村。中央有一条政策决定今后国家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要主要用于农村,这是一条划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当然要落实还需要艰苦、漫长的过程。

5.积极参与WTO新一轮谈判,建立能够约束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的新规则和新机制,坚决要求发达国家削减农业补贴,形成公平竞争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

篇(2)

2.数据来源说明与处理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3》、UN-COMTRADE数据库和世界银行数据库等,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及本文研究的目的,本文的数据年限为1994—2012年。①农产品出口贸易额———EXP。在本文中,农产品出口贸易额包括中国对美国农产品出口额、美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额以及中美农产品出口总额,单位为亿美元。由于碳排放对初级农产品的影响最大,所以本文研究的农产品主要为HS海关编码商品分类中的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和第二类植物产品。②国内生产总值———GDP。由于出口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产品潜在的供给能力,进口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产品潜在的需求。本文假定出口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越大,供给能力越强,出口值就越大;进口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越大,需求能力越强,进口值就越大。本文采用的是名义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单位为亿美元。③人均收入差值的绝对值———SAG。SAG表示两国之间人均收入差值的绝对值,反映出两国要素禀赋之间的差异。SAG值越大,表示两国间要素禀赋的相对差异越大,因此两国之间更倾向于产业间贸易;SAG值越小,表示两国间要素禀赋的相对差异越小,因此两国之间更倾向于产业内贸易。本文SAG的单位用美元表示。④两国之间的地理距离———D。本文假定贸易双方之间的地理距离越大,贸易成本就越大,贸易量就会越小;反之,地理距离越小,贸易成本就越小,贸易量就越大。本文用中国北京到美国华盛顿的直线距离表示两国之间的地理距离,单位为公里,由于本文采用的是时间序列数据,所以距离D将不出现在模型里面。其中,C表示碳排放量,单位为万吨;Si表示能源i的消耗量,单位为万吨标准煤;Fi表示单位能源i的消耗所产生的碳排放量,该数据参考林伯强和刘希颖(2007)对原油、原煤、天然气每单位消耗量产生的碳排放量的计算,三者的数据分别为0.5854万吨碳/万吨标准煤、0.7476万吨碳/万吨标准煤和0.4479万吨碳/万吨标准煤。

二、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构建了三个引力模型分别为影响中国对美国农产品出口的引力模型、影响美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引力模型和影响中美两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引力模型,采用了1994-2012年的年度数据,进行OLS回归分析。

篇(3)

1.进口多、出口少情况严重理论上说,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蔬果、水产和加工食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具备出口优势和潜力;另外,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占地面积较少,棉花、大豆和土豆这种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处于劣势,在市场竞争中没有优势。调查表明,我国禽畜、水产与果蔬产品的国内价格大大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具有良好的国际竞争优势,但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仍然呈现出“进多、出少”的局面,因为受到土地限制和消费增长与工业化发展的影响,大宗农产品进口数量不断增多,加剧了农产品进口多、出口少的矛盾。

2.随着贸易额增长贸易逆差扩大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持续9年呈现稳步增长,2005年与2006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逆差情况有所好转,但到2007年与2008年,逆差现象变得明显,逆差达到180多亿美元,虽然2009年逆差额稍有回落,但仍超过了百亿美元,2010年与2011年贸易逆差更是加剧增长。

(二)我国出口的农产品退货现象普遍随着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扩大,发达国家加强了对我国农产品输入的限制条件,他们巧妙利用消费者高度重视和关注食品质量安全的心理,对我国农产品输入设置了较高门槛,致使中国农产品难以进入这些高门槛国家,导致我国出口农产品被退货情况增多。2006年日本对输入的农产品进行“肯定列表制度”检验,彻底改变了农业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其中200多种农产品与700多种化学品都涉及到了这种“肯定列表制度”的检验,该制度指出的50000多种检测标准里只有10000多种有科学验证的正式标准,另外40000多种被日方称为暂行标准。该制度严重影响了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繁多的检测项目增加了检测成本,使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利润下降,检测时间的延长制约了农产品输出的速度和数量,很多产品经过繁琐的检测最终以不合格的理由退货。

二、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竞争优势

(一)我国农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国际市场占有率是指某个国家的某个商品出口额所占世界同一种商品出口总额的比例。国际市场占有率多用来比较某些国家某个商品国际市场占有能力及其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我国农产品在主要进口国家市场占有率主要进口国家市场占有率是指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某个产品输入到主要进口国家的金额占该国家此产品进口总金额的比例。主要进口国家市场占有率反映了出口国产品在主要进口国家市场的竞争能力。

(三)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竞争指数分析。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逆差额与进出口总额都表现为上升趋势,进出口总额曲线倾斜度大于贸易逆差额曲线表明: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总额增长速度比贸易逆差额的增长速度快,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竞争力逐年提高。

三、提升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竞争力的策略

(一)重视农业发展毋庸置疑,我国是农业大国,却不是农业强国,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虽然具有一定优势,但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力相对较弱。农业作为我国基础产业,关系到人民的衣食之源和国家的经济命脉,是我国稳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保障。虽然国家逐年加大了对农业的投资,但与其他产业相比,对农业的重视程度还较低。根据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显示,虽然从1998年至今,我国对农业发展的投入增加了2000多亿元,但用于农业发展的支出在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有所下降。要以提高农产品对外贸易竞争力为目标,更加重视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

(二)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通过政府的介入,在政策、法规等宏观方面为我国农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首先,政府要加大政策倾斜,扶持农业发展,通过各种惠农政策有效推动我国农业发展和升级,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其次,围绕提升农产品对外贸易竞争力加大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在进行农业投资时应向农业薄弱环节倾斜,并加大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的投入。另外,国家还要通过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农业生产和发展,改变农产品生产、贸易的结构以及区域分布,搞好产销衔接,从而有效规避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风险。

(三)提高农业生产人员素质并调整经营方式劳动力的素质以及生产经营模式对于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影响,要想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就必须提高农业生产劳动力的素质,并采取科学合理的生产经营模式。劳动力是农业生产的执行者和科技的使用者,要加强对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让他们充分掌握农业科技。另外,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整农业生产经营的模式,对农产品进行深度加工,提升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的产业升级。

篇(4)

一、引言

非关税壁垒作为国际贸易壁垒的一个重要种类,对于一个国家的国际贸易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加入WTO后,非关税壁垒成为了其他国家对我国进行贸易制约的重要手段。而我国的农产品贸易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贸易项目,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其他国家对我国实行越来越广泛和严苛的绿色贸易壁垒(非关税壁垒中技术性壁垒的一种),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占总贸易额比率呈下降趋势。很多学者对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也取得了很显著的成果。而绿色贸易壁垒由于其涉及人类健康和生态安全等和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方面,因而和一般的技术贸易壁垒相比有其特殊性,也有着比其他技术性贸易壁垒更强的扩散性,对其扩散性的成因和特点的分析就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二、案例分析

由于数据来源的有限以及关联规则数据挖掘过程的复杂性。下面以案例为主结合关联规则对我国农产品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效应(又称连锁反应)进行分析。

案例一,欧盟、美国、日本相继宣布对动物源性产品、水产品进口的一系列新规定(禁令)对我国出口造成严重影响。

欧盟禁令,以在我国出口产品中多次检出氯霉素、磺胺类等药残为由,认为我国动物药物残留监控体系不符合欧盟要求,对我国动物源性产品、水产品出口造成严重影响。2002年1月25日,欧盟以产品中含有抗生素为由通过决议,暂时停止从中国进口鸡肉、兔肉和冻虾等产品。随后,日本也跟着发表申明表示要与欧盟合作,共同检查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以鳗鱼为代表,日本厚生省于2002年7月正式对中国进口的蒲烧鳗追加9类药物残留进行检测,这标志着日本政府对我国鳗鱼业正式形成“绿色壁垒”(“技术壁垒”)。1

从这一案例中可以看出,就农产品中动物源性产品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效应是比较强的,主要表现为在较短的时间内,从欧盟转移到日本,并且有放大趋势。

案例二,以我国为例,2002年1月欧盟以我国动物源性产品抗生素残留超标为由,全面禁止中国蜂蜜进入欧盟市场;以欧盟实施禁令为由,2002年2月初沙特宣布禁止进口中国蜂蜜,至今未开关;日本也于同期开始对进口中国蜂蜜10%抽样检验氯霉素等抗生素残留;2月20日加拿大开始对中国蜂蜜加强抗生素检验,并要求对进口蜂蜜中苯酚和19种磺胺等残留进行检测;5月,美国FDA宣布中国蜂蜜氯霉素残留检测限为0.3ppd,这一举措使我蜂蜜2002年对美出口比上年下降52.35%,出口额约809万美元,下降43.56%;墨西哥农业部6月2日下令把扣留的356吨受污染的中国蜂蜜销毁或退回中国,主要是在抽样检查中发现这些蜂蜜中含有链霉素等一些有毒物质的残留物和一些对人体健康和国家养蜂业造成危险的污染物,而实施这一严厉措施实质上是为了保护墨西哥的养蜂业。2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农产品贸易在遭受一国绿色贸易壁垒制裁后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扩散到其他国家。一般的发展中国家难以提出一个公允的技术法规、产品标准或环保标准,也难以建立起复杂有效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程序来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到另一方面,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也有较强的地域集中和连带现象,可以观察到这样一个传播轨迹:欧洲(欧盟)亚洲(沙特、日本)北美洲(加拿大、美国、墨西哥

这次对于我国蜂蜜的绿色贸易限制,从欧洲起源,向东逐渐传播到亚洲和北美洲。可以看出对于这个扩散过程,地域还是起到很大的作用的,基本遵循逐渐传播,边缘影响的规律。

三、结论

通过以上的理论阐释和案例分析,可以看出绿色贸易壁垒作为限制我国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因素,具有很强的扩散性,其特点可归纳如下:

(一)地域扩散性特点突出。

(二)扩散对象经济水平相近,一般较高。

(三)部分实施新条例的国家有明显保护国内相同产业的目的。

(四)农产品内部商品种类扩散性明显。

参考文献:

张诤王惠文:《技术性贸易壁垒扩散效应分析》《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篇(5)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诉讼越来越多,已成为阻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非关税壁垒之一。截止目前,我国所遭遇的各种反倾销已经达到了500多起,我国已连续7年成为世界头号反倾销目标国。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给我国出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严重萎缩,有些甚至已经被迫退出市场,构成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巨大障碍。

2.人民币汇率变化对出口的影响

短期内来看,由于价格上升,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成本会加大,这样在国际市场上,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将会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会下降,这对于我国的弱势农业来说无疑是不利的;目前在我国农业出口商品中,初级农产品占80%,传统农产品和大宗农副产品占40%以上,而这都是对价格变化的敏感度较低,需求弹性较小的产品。

3.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

在出口的农产品中,初加工产品占到80%,而深加工产品仅占20%,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我国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和设备较发达国家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农产品加工的技术和设备问题增加了我国农产品的成本,也影响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4.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面临某些国家新的贸易壁垒。

2006年5月29日日本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2006年日本厚生省查出违反《食品卫生法》并最终采取了废弃或退货处理的进口产品共1440批次,同比增加了82%。2006年6-12月间,日本厚生省对我实施监控检查的食品共43种,其中列明违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监控检查项目,涉及12种农产品,15种农药残留标准。

从出口增速来看,“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初期,由于进出口商对日本检验检疫情况心存顾虑,持观望态度居多,不敢盲目发货、进货,我出口企业减少,成交量明显下降。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以来,为应对日本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项目,我花生出口企业加大投入,用以购置设备、自检、普查等,检验成本上涨约一倍。由于成本上涨,导致出口利润下降,国内出口企业和农民的利益受损。

5.我国国内农业支持政策薄弱

我国长期以来采取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倾斜政策,对农业支持重视不够、效果不明显,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农业出口竞争力。第一中国政府财政对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支持总量仍然是非常有限的,总量不足。第二这些有限的资金的使用结构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第三,目前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农业资金的管理体制也存在严重的缺陷,资金的使用效率比较低下。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对策

1.向低收入农业生产者发放补贴

在政府根据当地农民的收入分布状况,分配享受补贴的人员指标。增加农业科研补贴投入、加强农民职业培训,为地方农业科研院所及企业提供育种材料,引导企业在中下游跟进,应建设一批符合国际卫生检疫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提高茶叶、蔬菜、花卉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的竞争力,以弥补我国取消出口补贴带来的贸易损失。

2.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利用商标的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们大量的农副产品,应当运用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获得法律保护;尤其是应当走出国门,利用我国已经加入的商标保护国际协定,到国外注册自己的品牌,让品牌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当前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达6.7亿美元,农产品缺乏品牌竞争力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从1994年开始把地理标志纳入商标保护的范畴,现在通过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加大保护力度,直接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如山西长治的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了自己的商标,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收购玉米的车直接开到农家地头,农民降低了劳动强度,每亩还增收500多元。而山东章丘的大葱,注册地理商标以后农民增收3倍到5倍,种植面积扩大了三分之二。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对560多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了注册保护,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普遍上涨20%至30%。

3.更关注农民收入的增长

因为这不仅仅决定了中国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也决定了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农产品商品量的扩大、生产量的扩大也要来自于农民收入增长这方面的积极性。

篇(6)

一、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toTrade,简称TBT),是指一国的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等为由,强制或非强制性地采取复杂苛刻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包装和标签制度、检验检疫制度等一系列技术性贸易手段,并且对国际贸易造成非必要的或非正当的障碍。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种,在实践中主要表现出如下不同的形式。

1.苛刻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一般来说,发达国家政府在制定农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时,具有以下特点:(1)目的明确,配套性、系统性强;(2)法律法规与标准衔接较好;(3)先进实用;(4)制定过程透明度高,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比较多;(5)技术性贸易壁垒倾向明显。技术法规和标准本身的产生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十分有利,但是过分苛刻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可能会对国际贸易制造障碍,容易形成壁垒。

2.繁多的产品检验、检疫制度和通关程序。根据WTO的《SPS协议》,各成员国可以为保护人类、动物、植物的生命与健康免受病虫害或带病虫害有机体侵入而采取一些检验、检疫措施。一些国家就以此为借口,制定名目繁多的法令和规章制度,给国外农产品的进入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

3.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和质量认证制度。发达国家规定了大量的合格认证制度,这些认证制度在细节上存在大量的不合理因素,并且认证价格不菲,从而给外国农产品的进入设置障碍。如美国早在1997年12月就在食品加工中引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ntrolPoint)即(HACCP)管理体系,禁止进口未实施HACCP的水产品和肉类食品。欧盟也认可采用HACCP体系。日本政府则实施农产品身份证、质量认证制度,要求凡在日本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都必须进行身份认证并加贴认证标志。

4.严苛的包装和标签要求。美国是世界各国食品标签法规最为完备、严谨的国家,1992年12月12日实施的“食品标签法”,要求所有包装食品都必须强制使用新的标签(新鲜肉类、家禽、鱼类和果蔬除外),要求表明食品所含营养成分、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品质改良剂、合成色素等),否则禁止销售。日本实行的食品标签制度,要求注明品名、原材料名称、内容量、制造年月日、制造厂家或经营商名称、适食期限、保存方法、烹调方法、使用方法、保存温度、原产国(进口品)等。欧盟理事会修订了关于食品标签、说明及宣传的第200/13/EC号指令。新条例旨在确保消费者更容易得知食品,要求必须在标签上标出的致敏成份。

二、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国际经验

1.美国的促进机制。(1)组建强大的促销组织机构。美国农业部由各类国家股份公司,如农产品信贷公司、联邦机构和其他机构组成,是直接负责农产品出口促销的政府机构,它集农业生产、农村生态、生活管理以及农产品的国、内外贸易于一身,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实行一体化管理。这些机构包括农产品信贷公司、海外农业服务局、美国商务部、农业协会、农产品贸易协会等。此外,美国还有上百个农业团体、协会与政府合作,具体承担农产品出口支持计划。它们负责提供全球市场信息,制订生产计划,督促会员使用统一的商标,建立和利用出口价格协调机制,培养消费者对产品的忠诚度等。(2)实施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计划。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的开拓计划:①国际市场拓展计划。为了促进美国农产品销售,美国国会和政府共同制订该计划,主要资助海外的营销和促销活动,直接面向国外最终消费者。该计划的实施方式是,农产品信贷公司将资金拨给经海外农业服务局,经海外农业服务局审定后拔付可参与计划执行的农产品协会。②国外市场开发合作者计划。为了全面支持有广泛代表性的非盈利性农产品协会或商会,借以开拓新市场,重点扶持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美国政府制订了此计划。方式也是由农产品信贷公司和非盈利性农产品协会签订合作协议,以返还偿付的形式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援助。③建立完善的信贷担保制度。美国政府启用了一系列金融服务措施,制订了一系列促进农产品出口的信用担保计划,强有力地促进美国农产品出口。包括:商业出口信贷担保计划、卖方信用担保计划、设施担保计划。④构建完整的配套服务体系。美国食品安全体系是灵活而有力的,以科学为依据,明确行业的法律责任,在整个国家形成了一个综合、有效、健全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服务体系,并在法律规章制度下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2.欧盟的促进机制。2003年6月26日,欧盟部长理事会通过了新农业政策改革决议。改革政策的各项具体措施,分别从2004年和2005年开始执行。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改革直接补贴方式。按照新的改革方案,取消原来与产品类别和种植面积有关的挂钩补贴,取而代之的是“单一的农场补贴”(SingleFarmPayment)。每个农民获得的补贴额将根据以2000-2002年为基期的情况确定。一经确定,补贴就与种植的作物种类和面积多少无关。(2)加强对环境、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标准的要求。上述各项补贴政策包括单一补贴政策,尽管可能不再与生产挂钩,但是却与遵守环境、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标准等方面的法规要求相联系。(3)建立新的“农场咨询系统”(FarmAdvisorySystem)。在2006年以前,各成员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新的农场咨询系统。但是2007年以后,各成员必须都建立起这样的系统。在2010年以前,农民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这个系统。2010年,农业委员会将报告这个系统的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欧盟部长理事会将决定是否将该系统变为强制农民参加的系统。这个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向农民提供如何在生产过程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良好操作规范的咨询服务。农场审计部门将定期地对农场投入物的投入水平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的环境、食品安全和动物福利要求。有关的费用将由欧盟的农村发展基金支付。(4)调减对大农场的补贴。按照新的改革决定,将对大农场直接补贴标准予以调减。调减的幅度是:2005年为3%,2006年为4%,2007年以后为5%。据测算,此项措施每年可节省支出12亿欧元。这些节省下来的支出将全部用于促进农村发展项目。欧盟通过以上六项措施的实施,使欧盟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提高了其综合竞争力,对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更具有针对性。

3.日本的促进机制。(1)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出口促进体制。日本政府专门成立“农林水产品出口推广协会”,该协会由农林水科大臣任会长,各省厅、地方政府、各全国性农业生产、流通组织、贸易、旅游促进团体、以及地方出口促进团体作为成员。该协会负责制定日本农产品出口的基本战略,确定农产品出口的具体目标,完成并实施年度农产品出口行动计划,与外国政府交涉取消农产品进口壁垒等。(2)加强对外交涉,为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铺路搭桥。为扩大农产品出口,日本政府出面同各国交涉,在关税、检疫等方面取得进展,比如,通过双边FTA协议,降低农产品的进口高关税;要求进口国调整顿秩序检疫政策,或根据进口国的检疫要求采取改进措施等。(3)建立面向出口的生产、流通体制。此举主要是通过构筑面向出口的生产体制,导入新的技术,生产出能够满足海外市场需求的,符合海外市场标准的、与日本市场有所不同的农产品。同时,为了保持农产品的出口品质,降低成本,建立出口包装和保鲜系统,利用共同的运输方式,开发出专门出口的运输路径、运输方式等流通体制。(4)积极开展海外市场推广。①开拓并扩展销售渠道。日方对农产品出口的海外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然后将该信息分发给相关单位作为决策参考和依据。这些信息既包括政策制度方面的,如检验检疫制度、商标登记、培育权保护等;也包括市场需求、商品价格、流通状况、饮食习惯等。②采取多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手段。充分而有效的市场营销手段包括开展市场调研、制定出口计划、开发海外消费者需要的商品等。具体方法如在国内成田机场介绍、销售日本品牌农产品;组织国内企业参加国外食品展销会;设立直销点,搜集市场反应;召开生产、流通、贸易等相关行业的准备会等;在国外,政府协助民间进行市场调研、疏通政府关系、参加农产品交易会、加强与海外相关贸易部门的联系;另外,金融机构还向农产品出口提供融资和保险的服务。

三、建构我国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突破策略

美、欧、日等国突破技术贸易壁垒的措施尽管很多,但是概括起来无外乎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官方层面的政府努力,建立政府出口政策支持体系;二是农产品自身质量的提升,尤其是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1.构建强有力的农产品出口政策支持体系。与多数人预期的相反,加入WTO以来我国大宗农产品的进口并未显著增长,但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却遇到极大阻力,主要是日本和欧盟等国设置的技术壁垒。残酷的现实使我们认识到,真正的自由贸易仍然只是一种理想,现实世界中的竞争力不仅在于资源禀赋的差异,同时也取决于政府支持的力度和方式。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实际用于农业的政府支持却十分有限。因此,创新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支持体系,深入研究世贸规划,借鉴国外支持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完善支持农产品出口的政策体系,探索建立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机制,对提高农产品的综合竞争力,抵抗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有特殊的现实意义。(1)构建完善的“绿箱”保护体系。所谓“绿箱”政策,指的是政府在执行支持计划时必须符合:其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转移而来,没有或仅有最小的贸易扭曲,对生产影响很小;不具有对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的作用。根据WTO规侧,“绿箱”措施可免除削减义务。由于绿色政策在WTO规则里并不承担削减义务。因此,我国应充分利用“绿箱”政策,构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2)充分利用黄箱政策扶持空间。我国黄箱支持量允许标准为8.5%。目前我国黄箱支持量不大,主要在粮食保护价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方面。除了玉米以外,我国粮食品种的支持量都是负保护。目前我国每年还有很少的农业生产资料补贴,都处在世贸组织的“微量允许标准”之内。应充分利用黄箱政策空间,加大对农业支持力度。但要按照国际惯例和农业协议要求,转换支持方式,主要应补给生产者。因此,对黄箱政策的支持目标和支持结构应做较大的调整,由主要对农产品流通领域的补贴转向对农业生产者的直接补贴,并重新确定黄箱政策支出的重点。(3)完善税收支持政策。研究规范统一农产品加工品商品代码,调整农产品出口退税率结构,鼓励企业出口深加工农产品。对农产品出口生产企业进品生产加工检测检验设备及企业自用的通用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关税减免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4)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积极提供信贷支持。要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研究制订对农产品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扶持的具体办法,针对农产品的特点,加快研究、设计满足农产品出口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在完善运行机制基础上,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信贷支持力度。(5)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出口保障机制。①建立农产品出口促进基金,资助农产品出口的研究开发,开拓国外农产品市场,应诉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监督国外农产品进出口政策法规公平性等活动,保证和维护中国农产品进出口公平竞争的环境。②设立农产品预警调节专项资金,建立补偿制度。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低于国内生产成本90%以内时,国家对本国产品促销进行补贴;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为国内生产成本82%~90%时,国家除对促销进行补贴外,还应收购、储藏国内农产吕,并对降价使用的农产品进行补贴;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低于国内生产成本80%时,国家启动转产、转业和退耕补贴机制。③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营销活动。重点资助企业和行业组织参加国际博览会、交易会,对中国农产品进行整体宣传,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知名度;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开展市场调查,广告促销、营销策划、产品推介,以及其他市场营销活动;加强与国际认证认可及国际零售商组织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我国农产品、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工作,支持国内认证机构开展符合进口市场要求的认证,资助出口企业通过进口市场要求的认证。④改善出口农产品的物流条件,提高出口率。加强建设以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加快开通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减免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费用,实现省际互通。要重点解决好农产品出口重点区域和西部农产品主产区的冷链运输问题,以降低出品成本,突破发展瓶颈。

2.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1)基本原则。①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我国农产品出口还处于初级阶段,远远落后于我国的整体外贸发展水平,企业规模和实力较弱,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还不高,农产品出口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对农民就业增收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动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扩大和发展农产品出品,必须根据中国农业资源禀赋的特征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避开土地、水资源短缺的劣势,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制订发展目标、战略措施,并组织实施。②坚持技术创新,着力培育核心竞争力。今后国际农产品竞争的实质是技术的竞争,技术创新是未来农产品竞争的方向。要着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通过引进和自主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加快技术创新、结构升级,提高农产品加工程度,优化出口产口结构,努力提高出口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③坚持市场化方向,积极培育出口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重点是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协调国家宏观目标和市场主体的微观行为,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可持续发展。④坚持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发展原则。重点支持农产品出口优势明显、条件较好的地区积极扩大出口;重点扶持蔬菜、水果、茶叶、水海产品、禽肉等具有竞争优势的出口农产品;重点扶持贸工农一体化,拥有自有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加工能力强、出口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同时,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类型、不同产品和不同市场间的协调发展,统筹考虑近期和远期目标。(2)具体措施。由于目前我国出口农产品的生产方式大多仍然是传统的生产方式,质量不高,标准不统一,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安全、卫生意识不强,使我国农产品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被规模小、技术差、产品质量与安全性低劣抵消了,因此,提高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以提供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为参与竞争的基础或前提。②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出口农产品竞争力。③进行宏观调控,整合各地优势,形成合力。④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增加优势农产品的产量。⑤调整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实现出口市场的区域多元化格局。⑥结合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建立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基本的一条就是要按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⑦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参考文献:

[1]HACCP是指以预防为主的食品生产的安全与质量控制的方法管理体系。其基本原则是:1.评估影响产品质量与安全卫生的风险,分析其潜在危害(HA);2.鉴别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点并按已分析出的危害确定关键控制点(CCP);3.确定与各关键控制点相适应的临界值;4.确定各关键控制点的监控程序和频度以确保符合临界值;5.确定经监控认为关键控制点失控时,应采取的纠偏措施;6.确定验证HACCP体系的正常有效的运行程序;7.建立全部的程序文件和与上述原则及其应用相适应的准确有效的记录。

[2]商务部网站

[3]“绿箱子”保护,商务部网,2008年1月24日下载

[4]叶堂林:“世贸组织规则下我国农业保护政策研究”,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论文,2004年6月,第144页。

篇(7)

2.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商品结构分析。2006年至2012年间,中国主要出口农产品为水产品、蔬菜、畜产品、水果、稻谷等,其中06年至12年七年平均出口额分别为101.46、81.27、40.19、43.37、4.26亿美元;主要进口农产品为畜产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水果、谷物等,其中畜产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的七年平均进口额分别为63.39、62.65、49.23亿美元,水果、谷物的七年平均出口量为475.93、246.1万吨。①从产品结构上来看,2012年我国土地密集类型主要农产品出口明显下降,进口大幅增长,部分农产品由净出口转为净进口,这是自2004年以来,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一直表现出来的趋势,也是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劳动密集型农产品进出口表现为增降不一,但多数表现为顺差。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12年农产品贸易逆差主要是由于与南北美洲大豆、油料几乎是只进不出的净进口贸易,加上棉花、畜产品长期以来的大额贸易逆差,同时谷物、小麦、玉米的贸易逆差都有不同程度上的扩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尤其是园艺种植类如蔬菜、水果外加水产品,历来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产品,但近几年水果类农产品出现出口下降,进口上升的趋势,贸易顺差逐年减少,另外,我国一直被认为是畜产品的“疫区”,贸易逆差趋势没有缓解。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本文前一部分从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地区结构、商品结构和基本特征三个方面对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格局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找到了一些影响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有利和不利的因素,但对其实际影响程度和内在关系还不了解,下面对影响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决定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1.变量选择及数据处理。NC:表示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差额;CK:表示中国农产品的进口额;JK:表示中国农产品的出口额;HL:表示人民币兑100美元年均汇率;GDP:我国国内生产总值;ZC:表示中央地方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ZCZ:表示农业总产值;GS:表示中国农产品进出口平均关税。XF:表示国内总需求,由于居民消费支出代表了一国国民的消费水平,所以本文以居民消费支出中对食品类的支出总额代替表示国内总需求;YLXSL:表示我国油料销售量,子目包括花生及花生仁和食用植物油(含棕榈油),由于油料产品在我国农产品进出口中所占比重较大,是我国近几年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其数量变化对研究结果有较大影响,所以单独列为一个变量;JGZS:表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本次研究主要对上述11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年限为2000年至2012年十三年的数据,其中变量NC、CK、JK、ZCZ来自中国农业部网站(agri.gov.con),GS来自个信息网站统计汇总,其他数据来自国际统计局网站()当年统计年鉴。数据中取绝对数的,数额(除变量HL表示为100美元所兑换的人民币数额外)统一以“亿元”为单位,数量统一以“吨”为单位;数据为相对数的,以上年为基年(取100)计算,关税与农产品依存度用百分比表示。相关变量样本数据见(表3)。

2.建立模型。本文的研究方向是找出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和提出相关对策。为明确上述多个变量之间的具体数量规律,需要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为简化研究过程,本文只对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首先建立一个基本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3.实证分析。本文通过建立“初始回归模型”,根据赤池信息量准则(Akaikeinformationcriterion)和Schwarz准则(Schwarzcriterion)对除“初始回归模型”以外的其他变量进行判断,分析其与农产品贸易逆差形成的相关程度,从而筛选造成出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决定因素。经过第一、第二步的变形,分析得出以NC为因变量,GDP、HL、JK、ZCZ、LYXSL为解释变量的最终回归模型,如下。从上述回归模型可以看出,农产品贸易差额与GDP水平、人民币汇率、农产品总产值和农产品进口量以及粮油销售量有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GDP每增长1亿元,贸易逆差将增加114.02万元;100美元多换1人民币(人民币贬值),贸易顺差将增加5,359329亿美元;农产品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贸易逆差增加590.22万元;农产品进口额每增加1亿元,贸易逆差增加0.773596亿元;粮油销售量每增长1吨,贸易顺差将增加7.14万元。

4.模型结论。从方程中可以看出,汇率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差额的影响程度最大,进出口额次之,GDP和油料销售量对其影响相对较小,以下对每个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内在关系加以解析。HL:汇率和贸易差额表现为正相关。人民币相对其他货币的汇率变化,会直接导致两国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化。简单地来说,当人民币对某一国货币升值,一是会抑制出口企业的贸易利润,部分国内企业会放弃国外市场,将商品在国内消耗,导致出口增长速度明显下降,甚至出现负增长;二是会降低进口企业进口成本,部分国内需求趋于由国外资本流入来满足,使进口量增长速度上升。人民币升值,抑制出口,促进进口,贸易差额趋向逆差,贬值则相反。JK:进口额和贸易差额表现为负相关。我国进口主要来自于国内需求,国内需求上升,促进贸易逆差形成,反之则相反。从实际意义来说进口额可以一定意义上表示贸易差额,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基础上,进口额变化量等于差额变化量,这里之所以比JK作为一个解释变量,是因为我国进口额与关税有密切关系,关税是分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多年来我国对关说门槛的一再降低,使国外资本大量流入,是逆差形成的重要原因。ZCZ:农业总产值和贸易差额表现为负相关。农业总产值的增长意味着我国农业总收入的相对增长,收入提高有效促进国内需求的增长,可以反映到对进口农产品的需求能力的提高,促进了进口,使贸易差额向逆差运动。但应注意,方程t检验证明,ZCZ变量为非显著变量,在解释时缺乏可信度。GDP:国内生产总值和贸易差额表现为正相关。我国为外向型经济及主要靠出口拉动经济增长,国内总产品增长说明贸易顺差(出口)增长。另外,与农业总产值相似,国内总产值的增加,说明国民购买能力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部分产品的进口需求,加大了逆差的形成。逆差抵消了部分的顺逆,解释了GDP对贸易差额的影响效果不明显的原因。YLXSL:油料销售量和贸易差额表现为正相关。油料销售量代表我国农产品主要进出口产品,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农产品结构因素和竞争能力,竞争力越强,生产结构越合理,我国出口能力将越强,可促进贸易顺差形成。

三、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

建立模型的目的在于表示解释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和影响程度,引起解释变量变动的因素通过模型建立的关系作用到因变量上,针对本文的研究目的,最终模型的建立表示我国农产品贸易差额的决定因素的基本确立,而造成这些决定因素变动的原因将作为本文重点分析方向,结合前文对我国贸易逆差格局和贸易特征的分析结果,以下总结引发我国近年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

1.人民币升值———促进抑出。自1994年以来,人民币一直处于升值状态,相对于美元由1994年的1:8.61到2009年的1:6.83,②长期以来,我国对人民币汇率的管理和调整制度是十分严格的,自2005年7月21日以后,汇率制度由钉住单一货币美元改为以货币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③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增强了人民币汇率的弹性和波动幅度。人民币升值主要源于中国内部动力和外部压力,内部动力及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中国近十年的GDP年平均增长值为10.28%,发展速度惊人,国外资本的大量流入,我国内部外汇储备的不断增多,都促使我国长期汇率趋于升值。另外,国外对中国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越来越大,尤其是2008年美国出现次贷危机之后,美元持续走软,强化了人民币升值的预期,美联储连续降息加大了中美利使得国外资金有动力进入中国,加大了人民币对美元的上行压力。而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的直接影响就体现在我国对外贸易上,出口的收益减少,进口的成本降低,中国目前的政策也趋于经济自由发展,现实的供求关系将导致进口量猛增而出口量有所缓减,促进抑出,削弱了我国各贸易产品的顺差优势或恶化了逆差劣势。农产品种类繁多,除一些基本农产品外价格弹性较大,汇率的变化直接导致贸易价格的变化,贸易量随之变化理所当然,促进了逆差格局的形成。

2.农产品贸易环境恶化———贸易壁垒阻碍出口。中国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将面临全球范围内的竞争,随着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越来越复杂,贸易摩擦频频发生,特殊保障条款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十分容易受技术性尤其是绿色贸易壁垒影响。2006年开始,全球进入高贸易保护阶段,日本和欧盟纷纷推出针对农业化学品残留和食品安全卫生的多项措施规定,提高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门槛,我国原本在国际市场较具优势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农产品,由于属于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不高,处理能力有限,在诸多壁垒面前,我们困难重重,大部分被硬生生地挡在他国国门之外,同时发达国家对农业的高补贴,使中国农产品的价格优势大大削弱,在出口能力大大降低的同时,为执行国际贸易组织的协议,我国对关税一减再减,由先前的15.3%降低到09年的9.8%,农产品平均关税更是由2000年的26%下降到09年的15.2%,进口成本的降低吸引了大量国外资本流入,进一步恶化了农产品贸易逆差的状况。

3.国内需求———偏好进口。通过农业部统计,随着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农业总产值的双双增长,我国国民的消费水平大大提高,居民对食品类产品的消费支出逐年增长,表现出旺盛的需求。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部分农产品供过于求,随着我国国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供应充足的粮食谷物等基础农产品已经不是居民需求重点,而一些品质高、经济价值高的农产品慢慢走入人们生活,如高档水果、高级营养品等。而一些初级产品主要用于向农业产量不足的日本、韩国出口。从我国主要进口农产品贸易额的变化情况来分析,2009年,部分农产品进口需求仍是我国进口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国主要逆差农产品如大豆、食用植物油几乎为净进口,大豆除制作各种豆制品外,主要是为了满足榨油后的副产品生产,如豆油和优良饲料,以满足人们生活水平和畜牧业对高质量饲料的需求。水果虽然是顺差产品,但从进出口增长变化来看,水果进口量大幅增多,这与前面提到的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关,人们不再满足于我国生产的初级低质产品,而是追求品质高的进口产品,这对我国农业行业来说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内部总需求偏好愈益由进口满足,也就是说总需求减去国内供给后的进口需求不断增加,促进了贸易逆差的形成。

4.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限制出口。中国是农业产业大国,但与农业强国还有一定差距,我国生产的农产品主要是以土地和劳动为资本的产品,反映了我国农产品的优势为劳动力和价格优势。也就是说,我国农产品普遍反映为低品质、低附加值,在国际市场上已不能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缺乏国际竞争力。另外,从我国贸易地区结构来看,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第一并且过于集中,多以亚洲地区国家为主,出口企业又普遍表现为规模小、实力有限、结构不合理等特点,不利于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众多研究表明,中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正逐年下降。

四、应对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对策

在正确认识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原因后,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国际市场环境,这里提出一些缓解我国农产品逆势的建议和措施。

1.正确面对人民币升值问题,合理应对升值对农产品造成的影响。面对国际压力和国内高速发展,人民币要不要升值?答案是“要”,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适当的汇率波动是国际经济的规律,作为占国际货币地位越来越重的人民币而言,相应的升值是有利的,一是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二是减少贸易摩擦,三是促进低端产品产业改革。作为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应合理应对其带来的影响。

2.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打破贸易壁垒的阻碍。贸易壁垒主要针对进口产品的质量、价格加以限制,中国农产品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低质、产品附加值低是我国出口无力最主要的原因。为此,我们首先要按农产品技术指标来组织生产,实施绿色品牌战略;其次,加大农业投入,鼓励农业生产企业与国外开展技术合作,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降低单位农产品成本。从质量和价格上克服贸易壁垒的限制,增强农业整体的国际竞争能力。同时,建立我国自己的贸易壁垒体系,强化对我国农业的贸易保护,寻求平等、公平的贸易发展环境。

3.调整进出口结构,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拓宽出口渠道,建立良好的产品形象,向更宽更广的国际市场进军,发挥我国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更加合理的规模型农业生产机制,以谋求高效生产,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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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政策有两个基本的方向,一是自由贸易政策,二是保护贸易政策。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能提高一国的经济效率和国民福利,因此贸易自由化是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方向及当前WTO农业谈判极力促成的目标。但是,当前的农产品贸易中最受关注的仍然是保护性贸易政策。当前,农业仍然被认为对一国的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很多发达国家都对农业部门给予了积极的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在贸易领域里占有基础的地位,而且,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以及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波动所造成的广泛影响,使得各国政府普遍倾向于对农产品生产和贸易进行直接和持续的干预。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

相对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更加及时、自动和具有约束力。但WTO争端机制本身的缺陷实际上却可能纵容投机行为的发生。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漫长程序和步骤使违约方有机会影响WTO的授权行为,如否决专家组的人选,降低了其他国家报复的可信性;再者,争端解决机制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有关国家就争端进行谈判和磋商。只有所有的谈判和磋商都失败之后才会授权方进行报复,这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程序性约束与报复的直接成本结合在一起,降低了采取报复行为的可能性。所以,争端解决机制也就难以抑制有关国家的投机行为。如果投机行为不仅不会遭到惩罚,反而可以成为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的条件,那么,投机行为事实上是得到了鼓励。

二、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以及可持续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农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如何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人觉得,应该采取下面几项措施,才能够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一)立足国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做好我国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

我国的农产品普遍存在品种单一、品质低下等不足,根本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在当前的农业结构调整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提高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提高其专用性和适用性,我国农产品中的畜牧产品、林果蔬菜、水海产品既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又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结构调整中可以引导农民加大对这些产品的生产力度,同时要增加产品的品种,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只有向市场提供名、优、特、新的产品才会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并以较高的价格获得较高的收益。

(二)扩大出口潜力较大的农产品

主要包括苹果、柑橘、牛羊肉、水产品等。这类农产品要实施增强竞争优势,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积极扩大出口的发展战略,主攻产品质量安全、产后商品化处理和市场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打造知名品牌,提高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同时,确定优势农产品还要依据下面五条进行选择:

一是资源条件好。自然生态条件为该种农产品的最适宜区或适宜区,具有生产传统、生产基础和技术条件。

二是生产规模大。能够集中连片生产,农产品商品率较高,区域内商品总量在全国占有重要份额。

三是市场区位优。市场目标明确,流通渠道畅通,运销便捷,对产业发展带动力强。

四是产业化基础强。科研、生产、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基础条件较好,有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备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的基础。

五是环境质量佳。具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创新

农业本身是一个弱质产业,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很弱,由于建国后我国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中国的农业尤其如此。农产品的竞争力虽然以品质和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影响因素却很广泛,如农业资源条件、宏观经济环境、农业相关政策、基础设施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现阶段,完全依靠我国农业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是不现实的,农业需要大量来自政府和非农产业的支持。政府除了提供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外,还需要制定能够促进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如信贷政策、补贴政策、税收政策等,并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提供高效优质低价农产品提供硬件支撑;同时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科研院所与农业生产单位的合作,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四)注意发展绿色食品

实际上,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农产品生产未按照IFOAM的标准进行生产,由于过多地使用了大量化肥和剧毒及高残留农药,使得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大部分指标不合格。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的提高,再继续延用过去办法进行生产,势必会使农产品过剩的更加严重,而国外质优安全的农产品必将大举进军我国市场。

(五)注意环境保护,注重可持续农业的发展

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也面临着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自然资源短缺,人均耕地逐年下降,近年人均占有量由0.09公顷下降到0.08公顷。农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受污染的耕地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1/5,且土地退化加重,自然灾害频繁,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农产品质量问题,跟不上市场升级转型的需要,致使销售不旺、出口不畅。面对国内外双重压力,我国现阶段必须走可持续农业的道路。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现代企业产品的开发开辟了全新的领域并展现出无限广阔的前景。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了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变化,使得产品更加丰富多彩。因此,我国必须加大科技的投入,不断培育新的品种,利用新的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注意新的农产品的加工技术,才能够提高我国的优势农产品的持续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安玉发,焦长丰.世界主要农产品贸易格局分析.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324.

[2]陈富桥,祁春节.美国新农业法案对国际农产品贸易影响研究.世界经济研究,2003,(6):80-83.

[3]程国强.农业贸易政策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1321、127-140.

[4]程国强,崔卫杰.WTO新一轮农产品关税谈判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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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出口结构相对不合理

近些年,借助时展大势,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也开始步入新阶段,显现新特点,农产品出口的国际贸易结构持续深入调整,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持续改进。在当前国际贸易中,我国农产品事实上具备一定优势,尤其体现在水产品、水果和蔬菜等领域,尽管目前仍不甚明显。试以水产品为例:我国幅员辽阔,海域宽广,既是陆上大国,也是海洋大国,因此我国拥有极为丰富的水产品资源。近些年来,我国水产品出口量不断扩大,出口额位居我国众多出口产品前列。但其中显现出来的问题在于,我国水产品的出口结构并不合理,倾向性较为明显,出口地区主要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和亚洲周边发达地区,且农产品出口种类相对较为单一。

2.农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国际贸易中,产品质量是决定交易成败与否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尤其是在农产品这一贸易领域,这一因素更为突出。我国自然资源丰厚,平原面积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居于前列,且土壤肥力较强,尤以东北三省的黑土地最具代表性,海洋管辖区域同样辽阔,浅海面积广大,各类水产品资源齐全。但在发展过程中,我国并没有很好地贯彻科学农业的发展策略,农民环保意识不足,对农药、化肥等相关的现代化学农业增产药物过于依赖,在农业劳作过程中对此类药物使用过度,造成土壤肥力下降,水污染较为严重,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体现在农产品中,即是我国当前多数农产品化学药物含量超标,农产品质量被大大影响,导致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也相应下滑,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声誉。再者,当前我国农民在进行农业活动时仍主要依靠天时,很大程度上依然要“靠天吃饭”,且相当一部分农民的农业专业知识不足,兼之我国对农产品的科研开发仍相对较为滞后,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产品质量,进而影响到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后续进一步深入发展。

3.农产品出口价格相对缺乏竞争力

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农产品在出口价格方面相对缺乏竞争力。究其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二是农产品的价格倒挂。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成本并不低廉,农民往往需要独力承担农业生产中的各项费用,负担相应税务水平,再加上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技术整体上尚处于相对滞后水平、生产种植方式的不合理、地域地形限制和其他各方面的一些费用,造成我国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自然在国际贸易中的价格也就相对缺乏竞争力。与此同时,我国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大势,因此农产品价格也深受世界市场影响,导致我国部分农产品价格出现倒挂现象,进一步使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格局中处于不利地位,对我国农产品价格造成巨大冲击,这也造成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大,不利于农产品出口。

4.政府扶持力度相对不足

无论在哪个国家,农业都是至关重要的大事,关乎国计民生,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即使是在欧美发达国家,政府对农业也依然投入极大关注,在政策上多有支持,将农业作为重要发展对象,并积极将先进科学技术应用于农业,使农业能得到进一步发展,进而提高农产品产量,丰富农产品种类,增加农民收入。试以美国农业为例:为最大限度的减少美国农民的生产成本和农业相关企业的运营负担,以持续提高美国农业产量,提升农产品质量,美国政府在农业政策上对其多有倾斜,在农业补贴上用力甚勤,以便农民和相关农业企业能尽量在没有负担的情况下扩大农业生产,进行农产品销售。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但在农业扶持力度上却力有不逮,致使我国众多农民散户因害怕承担巨大的价格风险而不敢进一步扩大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积极性并不高。同时,我国在农产品出口补贴、农产品出口保险和相关出口信贷上,对相关农民的补贴支持力度尚有待加强,这些又进一步弱化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发展上的竞争力。

二、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路径

1.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

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发展中,一个相对不足之处在于农产品的出口结构相对不合理,即农产品出口种类相对较为单一,出口地区也相对较为单一,集中在欧美发达地区。因此,我国应当持续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拓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路径,使农产品出口种类逐渐多元化,从而部分缓解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农户的压力。同时,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不仅要集中力量开发对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市场,扩大欧美地区人民对中国农产品的熟悉度,提升其对我国农产品的认同感,还应积极开拓内陆国家市场,使我国优质农产品也能获得广大内陆国家及其人民的认同,从而使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能得到切实优化,从而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

2.运用科学技术,提升农产品质量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格局中仍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竞争力仍有待提高,在国际农贸市场的占有率依然相对较低,而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在于,与欧美各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多数农产品的质量相对较为低下,难以受到其他国家的青睐。而要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在农业生产中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是极为重要的手段。为此,我们主要可以通过三方面的手段来达到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的目的。第一,要进一步加大我国对农业的科研投入经费,推动相关农业生产理论的发展,开发新型种植和栽培的科学技术,因地制宜,研发适合多种区域的品种,使科学技术切实转化为生产力,推动我国农产品深入发展;第二,要持续加强对农业技术的培训,既要培训相关科研工作者,也要注重对农民的培训,提高我国农业从业者对农作物的科学种植能力和对市场行情的分析能力;第三,要持续增进对农业信息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提高农业工作者对市场信息的搜集能力,并及时农业市场信息,使我国广大农民能及时了解农业市场的需求变化,从而做出及时反应,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升农产品出口价格竞争力

当前阶段,我国农产品出口价格在国际商贸市场中相对乏力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因此,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农产品规模经济的发展,从而降低农产品成本,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出口价格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要使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得到深入发展,我国可从两方面着手处理。第一,我国政府应支持相关农业企业之间的兼并和重组,以达到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和资源整合的目的,并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和指导帮助,从而使农产品加工业能够使自身力量得到进一步的集中,增强竞争能力,并利用现代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增加农业产品的附加值,使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链得到进一步有效延长,从而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获得更有利局面。第二,我国可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时的成功经验,丰富农产品加工类型,使我国农产品具有更高质量、更高附加值,有效满足国际市场要求和世界人民丰富需求,从而扩大农产品加工业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积极影响态势,提升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4.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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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研究对象和数据处理

贸易关系持续期测度的准确性与产品数据的细分程度直接相关。如果运用宽泛的产品分类标准进行分析,往往会得到较长的贸易关系持续期,这是因为分类标准越宽泛,包含的产品种类越多,每一分类出现的概率就会越高[5]。相较而言,运用高度细分的产品数据更能反映产品层面的动态变化,因此可以更准确地衡量贸易关系的持续期,但须注意分类标准的稳定性。有鉴于此,本文的研究对象是1989-2013年HS-6分位层面的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进出口的农产品,同时农产品的界定依据WTO的《农业协议》。具体包括HS中的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HS01~05章);第二类植物产品(HS06~14章);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HS15章);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HS16~24章)。文中数据全部来源于台湾地区“国际贸易局”的贸易统计资料查询系统。另外,运用生存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时须注意数据删失问题。数据删失主要是由贸易关系有可能开始于或者结束于研究期间之外而引起的。如本文设定的考察周期是1989-2013年,但却无法获知某一贸易关系是否在1989年前就已经发生,同样也无法预测某一贸易关系是否在2013年后依然延续,因此研究数据存在左右删失问题。如果忽略了数据删失问题,往往会导致贸易关系持续期被低估。关于数据的右删失问题,K-M法通过指示变量Ci能够进行有效处理,并不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影响,但对于数据的左删失问题,只能参考相关文献的做法,直接舍弃左删失的观测样本,即剔除所有始于1989年的贸易关系段。因此,本文分析的贸易关系持续期最长为24年。

三、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实证分析

(一)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初步观察如前所述,贸易关系是指贸易双方从开始交易某种产品直至停止交易该种产品的状态,一段没有交易中断的贸易关系被称为贸易关系段,而贸易关系持续期则是指贸易双方从开始交易某种产品直至停止交易该种产品所持续(即中间没有交易中断)的时间,也就是指贸易关系段所持续的时间。表1反映了1989-2013年中国大陆向台湾地区出口“030269”等3种农产品的具体状况。以“030269”农产品为例,大陆在2003年、2005-2007年、2009-2012年都有向台湾地区出口,因而构成了3个贸易关系段,持续期分别为1年、3年和4年;对于“050210”农产品,大陆在1989-2013年一直有向台湾地区出口,因此只存在1个贸易关系段,持续期25年;而对于“071021”农产品,大陆与台湾地区共形成2个贸易关系段,持续期为4年和12年。本文对检索的样本数据进行筛选计算,可得到中国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段总数为783个,去掉左删失的贸易关系段61个,获得有效贸易关系段722个;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段总数为1130个,去掉左删失的贸易关系段0个,获得有效贸易关系段1130个。表2的初步统计结果显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最长为24年,但有350个贸易关系的持续期仅为1年,占总数的48.48%。持续期为1年和2年的贸易关系共有431个,累计占总数的59.7%,也就是说有近60%的贸易关系持续期不超过2年。能够持续6年及以上的贸易关系共有200个,占总数的27.69%;而能够持续12年以上的贸易关系只有49个,仅占总数的6.78%。同时,表3的统计结果也显示,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最长有22年,但有537个贸易关系在持续1年后就中断了,占总数的47.52%;持续期为1年和2年的贸易关系共有695个,累计占总数的61.5%;能够持续6年及以上的贸易关系共有265个,占总数的23.45%;而能够持续12年以上的贸易关系只有52个,仅占总数的4.6%。

(二)生存函数和风险函数估计通过表2、表3的统计分析,可以得到一个初步结论:无论是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还是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都明显偏短。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特点,本文根据已构建的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的生存函数,运用K-M法分别估算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的生存率,结果见表4、表5。1.祖国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如表4所示,1989-2013年,大陆总体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持续期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4.47年和3年。分类来看,第一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短,为3.19年;第三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长,为5.07年。在4类农产品中,第四类农产品持续期的中位数最低,仅为2年。同时,从K-M法估算的生存率来看,大陆总体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在建立初期生存率较低,第一年后只有61.9%能够生存下来,这意味着近40%的贸易关系仅持续1年就终止了;6年后生存率降为37.4%;12年后生存率再降为32.6%;18年后生存率微降为31.8%。再就不同类别农产品而言,大陆各分类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生存率亦存在明显差异。其中,第四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高,18年后为32.3%;第一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低,18年后为27.2%。这主要是由各分类农产品的产品属性所引起的。如第一类农产品为活动物、动物产品,产品保质期相对较短,储运难度相对较大,因而不利于贸易关系持续,生存率自然最低。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生存率呈不断下降趋势,但随着持续期的推移,生存率的下降幅度显著缩小。如持续期从1年延至6年时,生存率相应地从61.9%降为37.4%,降幅达24.5%;而从6年延至12年时,生存率则从37.4%降为32.6%,降幅仅为4.8%。根据K-M估计结果可绘制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和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因技术问题未刊出,如有需要可与作者联系)。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中的生存曲线呈现先陡峭后平坦、逐步下降的走势。这说明:一方面,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在建立初期生存率急剧下降,持续期主要集中于1~2年;另一方面,随着持续期的增长,生存率下降的走势趋于平稳,持续期越长的贸易关系越为稳定。因此,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存在明显的“门槛效应”,即贸易关系建立并持续超过一段时间后,就倾向于持续更长的时间。这一结论与国内外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果相吻合[2,6,11]。根据生存曲线的走势可以推断,6年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的“门槛值”。也就是说,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持续期若维持6年,贸易关系将趋于稳定,不易中断。2.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同样存在贸易关系持续期短的现象,甚至生存率还更低。根据表5的估算结果,1989-2013年,台湾总体农产品对大陆出口持续期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3.69年和2年。在上述4类农产品中,第一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短,仅为2.67年;第三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长,为4.42年。而从K-M法估算的生存率来看,第一年后台湾总体农产品对大陆出口生存率仅为59.4%,40%以上的贸易关系在1年后就结束了;6年后生存率降为32.3%;12年后生存率再降为29.2%;18年后生存率降至28.3%。细分不同类别农产品,第四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高,18年后为37.9%;第一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低,18年后为18.7%。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中的生存曲线也呈现先陡峭后平坦、逐步下降的走势,这既表明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主要以短期为主,也反映出持续期较长的贸易关系的生存率趋于稳定,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同样存在明显的“门槛效应”。从生存曲线的走势判断,6年为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的“门槛值”,若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持续期维持6年,则贸易关系中止的概率很小。

(三)稳健性检验上述关于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分析是从HS-6分位产品层面的角度,并参考B.Tibor等的结论[2],在将多重贸易关系段之间的关系视为相互独立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所得出的结论有待进一步检验。本文针对产品分类的不同层次选取HS-4分位作为参照;针对多重贸易关系段选取第一个贸易关系段和只有一个贸易关系段作为参考,检验对比其统计结果是否发生明显变化。表6和表7的检验结果表明,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在HS-4分位产品层面比在HS-6分位产品层面略长。如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平均值在HS-6分位产品层面为3.69年和2年,而在HS-4分位产品层面则为5.02年和3年;第一年后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生存率在HS-6分位产品层面为61.9%,而在HS-4分位产品层面则提高为63.9%。这一变化验证了产品分类标准越宽泛,贸易关系持续期越长的基本规律。但无论是在HS-4分位,还是在HS-6分位下,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均明显偏短,多数贸易关系仅持续1~2年。同时,选取HS-6分位第一个贸易关系段和HS-6分位只有一个贸易关系段的样本进行分析,所计算出的持续期的平均值、中位数和生存率虽比采用全样本分析的结果高,但并无明显差异。总体而言,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持续期仍然比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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