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0 16: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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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讳言,在许多非文科院校里,人文素质教育课程现在仍然游离于本科主要课程体系之外,使人文素质教育难以深入有效地开展。同时,各校往往把精力都放在大量增加选修课的数目上,导致学生选课上的迷茫困惑并常常做出避重就轻的选择,使得人文素质教育流于表面。经过调研,我们发现作为各校培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一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没有专门的教研机构,从事人文素质教育的教师分散于各学科教研室,人文素质教育课程教研活动缺乏组织保障,研讨不足,并且缺乏校际之间教学交流。
二是教师投入不足。在大部分院校,教师主要精力放在学生的必修课,把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当成是副业,教学方法大多是局限于“满堂灌”,作为人文素质教育“主力军”思想重视的不足,教学投入的不足,直接影响了学生的人文素质课程教学效果。
三是培养计划和课程设置不够科学。本省大部分非文科院校人文素质教育培养计划都是把人文素质教育列为公共选修课,统一规定一个总学分要求(这个总学分要求也比较低),没有按照人文社科各学科设置课程组,并按课程组要求选课学分。在选课前对学生指导也不够,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学生偏科选课。在课程设置上课程群规模小、学时少、学科系统性差:设置课程缺乏科学论证,覆盖面窄,课程的开设比较随意,哪位教师能开什么可就设置什么课程。另外,教材建设力度太小,没有具有本地特色或本校特色的适合非文科学生使用的规范的人文素质教育系列教材。
为了改变这种面貌,切实提高大学生人文素质,必须科学、合理设置课程体系。而设置人文素质类课程体系的前提必须是进行人文素质教学研究,其中对“人文素质”本身的理解是关键,是核心,是基础。1998年4月教育部教高司[1998]2号文件《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大学生的基本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其中文化素质是基础。我们所进行的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工作,重点指人文素质教育,主要是通过对大学生加强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教育,同时对文科学生加强自然科学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全体大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教育部的文件说得很清楚:文化素质包括人文素质,而人文素质教育是文化素质教育的重点,目标是“提高全体大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但是对于什么是“人文素质”并没有解释。
所谓人文素质,是指“人文科学知识在个体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气质,人格,修养等方面的内化”。而实施人文素质教育就是将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将人文科学通过知识传授,环境熏陶,使之内化为人格,气质,修养,成为人的相对稳定的内在品格。可见,人文素质教育的途径不外乎知识传授和环境熏陶。而知识传授的重点是对历史人文传统的扬弃性的批判与继承和对基于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性及其健康发展的反思,而结果必须要把知识和环境熏陶内化为人格,气质,修养,成为人的相对稳定的内在品格,促进社会更美好,人生更幸福。
根据我们对人文素质和人文素质教育的理解,非文科院校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的设置应坚持以下指导思想:
首先,以提高非文科学生的人文素质为主要目的。通过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传授,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即重视学生综合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和心理因素的优化。
其次,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主旋律。人文素质教育必须以为指导,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作为主旋律,坚决反对极端利己主义和形形的低级腐朽思想。
最后,突出文理渗透、文科与其他学科结合的学科交叉特点。
二
从非文科院校的实际出发,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必须保证开设的相对系统性和完整性,充分考虑教师与学生的承受能力,并充分考虑非文科院校的特殊性。
1、设置人文类本科专业或增设人文类必修课
非文科大学设置人文社科学院,开办人文社科类本科专业,是培养非文科学生人文素质的理想模式。它可以使非文科学科与人文学科由人为的结合逐渐走向自然的结合和内在结合,使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混然一体,从而真正培养出能够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人才,能够主动适应、积极推进、甚至能引导一系列社会变革的人才。
人文素质教育必修课程的设置要因学校而异,最好是经过长期的探索发展而逐步形成,或经过充分研究后确定,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在课程遴选上注重基础性而非实用性。学校应拿出10―12个必修学分,精心设计人文素质教育最基本的必修课课程。
2、增设人文类公共选修课
目前,部分非文科院校对“人文类公共选修课”有一种比较普遍的误解,即是把它看成仅仅是在主课以外“扩大”一点学生的兴趣和知识面。因此在设计人文类公共选修课时片面追求选课的范围和数量,似乎人文素质选修课的教育目标就是“什么都知道一点”。目前的结果往往是,由于通选课只是本科生主要课程以外的附加课,因此在教学体系中多被看成是额外的、次要的、可有可无的课。人文类公共选修课的数量越多,学生就越不当回事,因为反正不是主课,而且一般都很容易混学分。
非文科院校增设人文类公共选修课要以文、史、哲类选修课为基础,大致分为哲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文学艺术类、心理学类等方面。围绕这几个方面,要给学生开出足够的供学生选择的课程。非文科院校每学期至少要给学生提供20门以上的人文选修课程。每个学生在校期间,起码要选修两门以上的文史哲类选修课程。
3、增设人文类辅修专业
在非文科院校开设人文社科类辅修专业是推进人文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意识、
实践能力和个性的复合型人才。人文类辅修专业是在学习主修专业且学有余力的情况下设置的专业。非文科院校的学生除了在高中阶段学习过语文、历史等课程外,对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较陌生。通过辅修文科专业或者学习到新的知识,或者接受一种新的思维方式,能够为学生建构合理的知识和智能结构,陶冶道德情操,塑造健康人格,以增强在未来社会的竞争力。
在非文科院校设置人文类辅修专业要遵循专业规律办辅修,注意学生自身现代化和个性的发展。人文辅修专业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人文社科基础专业,如,文学、汉语专业;一部分为应用性较强的专业,如,经济法、文秘,公共关系等。
4、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人文素质教育功能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具有重要的人文素质教育功能,非文科院校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发挥这一重要功能,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积极融合以培育人文精神和引导做人为重点的人文素质教育,以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引领其人文素质水平的全面提升。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人文素质教育在内容上有着许多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相互贯通之处,这就是它们在教育教学上的有机结合点:
一是科学理论的信仰教育上的结合。
二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成果继承教育和人类优秀文化成果借鉴教育上的结合。
三是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上的结合。二者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人文素质教育的共同内容。
四是科学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培育上的结合。
五是新型道德观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教育上的结合。
非文科院校应在教学实践中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人文素质教育功能,努力促进高校人文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
5、强化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中的人文素质渗透
以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为载体,将人文素质教育的内容渗透到各门专业课程中去,通过各专业课程的教学,有机地贯彻人文素质教育的内容,是通过教师传授专业知识的途径对学生进行人文素质教育的一种有效途径。
1.引言
继产品经济时代和服务经济时代之后,体验经济时代已经来临,二十一世纪已经进入了体验经济的时代(B.JosephPine11和JamesH.Gilmore,1998),消费者的需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体验经济时代,伴随着物质文明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需求也在不断升级,从最基本的生理层次,上升到精神层次,而体验正是实现这种精神层次需求的载体。随着消费者行为和诉求的变化,品牌忠诚的影响因素也发生改变。体验营销下如何提高品牌的忠诚度成为学者与企业管理者们共同关注的问题。
2.品牌忠诚与品牌忠诚度的概念综述
品牌忠诚的概念是从市场实践中来的,随着市场环境和产品特征的不断变化,对于品牌忠诚的定义也不断发展。根据测量方法和对象的不同,主要分成四种流派:行为论观点、态度论观点、认知论观点和综合论观点。本研究认为,对品牌忠诚的内涵界定不仅要求能够描述品牌忠诚的行为特征(如重复购买行为),而且也要强调品牌忠诚的态度特征(如对品牌的偏爱和信赖)。
品牌忠诚度从上世纪60年代己成为消费行为领域的研究热点,延续至今。但是由于品牌忠诚度的概念从市场实践中来,所以一直未有统一定义。奥立弗(Oliver,1997)定义品牌忠诚度为“一种对偏爱的产品和服务的深深承诺,在未来都持续一致地重复购买和光顾,因此产生了反复购买同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系列的行为,而不管情境和营销力量的影响,不会产生转换行为。[1]国际上比较通用的品牌忠诚度定义是指“由于质量、价格等诸因素的影响,使消费者对某一品牌产生感情,形成偏爱并长期重复购买该品牌产品。”
3.提高品牌忠诚度的价值和意义
3.1 有利于降低营销成本,增加利润
营销学中著名的“二八定律”告诉我们总量却仅占20%的关键客户却能给企业带来80%利润。寻找新客户对企业来说很重要,但维持一个老客户的成本仅仅为开发一个新客户的七分之一。现实中很多企业把绝大部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放在寻找新客户上,而无视已有客户的满意度与忠诚度。忠诚的消费者流失率低、重复购买率高、对价格的敏感程度低,不仅保证了本品牌基本的市场占有率,而且大大降低了营销成本、实现利润的增加。
3.2 有利于吸引新的消费者
根据“250原则”,每位消费者的背后都站着大约250个和他关系比较亲近的人,品牌忠诚度高的消费者会向身边的人介绍和推荐自己购买的品牌,会将一些品牌的基本信息以及使用感受传达给新的消费者,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消费者对亲自体验和自己信任的人传达的信息的信任程度远远胜过广告等直接来自品牌的说教。
3.3 有利于提高品牌竞争力
品牌忠诚度高的企业能有力地阻挡竞争者加入,能有效提高销售渠道的拓展能力。在消费者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市场环境下,企业通过品牌忠诚度的建立,塑造特有的企业价值观、品牌文化、个性和品质,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使竞争对手很难模仿和超越,从而提高企业的品牌竞争力。
3.4 有利于发挥贸易杠杆作用
对于经销商和零售商而言,高品牌忠诚度的品牌具有很强大的吸引力,只有保证这些品牌拥有足够的货架空间,才能增加客流量,因为消费者宁愿多花钱来购买这些品牌,这使得商家不敢轻视此类品牌,常常会在货物的陈列和提供的折扣上提供优惠的政策。当引进新规格、新种类、新变化的品牌或品牌扩展时,贸易杠杆作用尤其重要。
4.体验营销下品牌忠诚度提升中存在的问题
4.1 品牌参与互动程度低
有些企业仅仅在媒体上做广告,希望通过大量的视觉冲击来赢得消费者的关注,并以此来获得品牌忠诚。这种做法也许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消费者对品牌的参与和互动程度太低,而消费者的主动参与比被动观察学到的东西更多。事实上,消费者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只有通过与消费者的近距离接触,企业才可以全面、深层次地了解目标顾客,深度的洞察目标顾客如何体验品牌旗帜下的产品和服务,获得品牌忠诚。
4.2 混淆了顾客满意度和品牌忠诚度
一些企业把顾客满意和与品牌忠诚度混淆起来,认为顾客满意了就会实现品牌忠诚。实际上,顾客满意度和品牌忠诚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交易情况描述,是短期的;后者属于行为学的范畴,是长效的。企业可以通过提高顾客的满意度来提高品牌的价值从而提高顾客对品牌的忠诚度,这是一种提高品牌忠诚度的方式。
4.3 没有建立起融洽的品牌关系
一些企业仅仅是站在自己盈利的角度去做营销,而忽视了品牌和消费者直接的关系。他们认为通过价格折扣和消费积分等形式来吸引顾客重复购买,就可以获得品牌忠诚。这样可能在短期内非常有效,但是并不能极大地提升顾客的长期忠诚度。企业通过吸引消费者进行品牌体验,建立起双方的感情纽带,从而形成融洽的品牌关系,能有效提高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
5.体验营销下品牌忠诚度的提升策略
5.1 提高消费者的品牌参与程度
从体验营销的角度看,消费者对品牌的参与越多,对品牌的体验就越丰富,和品牌的关系也越密切,忠诚度就有可能越高。品牌按参与程度的不同分为不同的层次,从下到上依次分为:产品阶段、概念化品牌阶段、公司理念阶段、品牌文化阶段和品牌精神阶段。品牌的价值等级反映了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稳固程度,其最终的定位是让目标消费群将该品牌认知为一个品牌精神。品牌价值的关键是其高度参与性,高参与度是未来成功的关键――消费者的品牌参与度越高,他们就越愿意为该品牌付出,购买该产品,该品牌的市场地位就越大,其所获得的价值就越高。[2]
5.2 和消费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互动
企业通过与消费者的有效沟通和互动来维持和提高品牌忠诚度,如建立顾客资料库、定期回访、公共关系、广告等。建立顾客资料库,将顾客进行分类,有保留价值的顾客,制定忠诚客户计划,寻找挖掘潜在的忠诚客户,培养其忠诚度;定期回访,了解顾客的感受、需求并有效满足顾客所需;与顾客建立长期而稳定的互需、互助的关联关系。广告形式的各种媒体传播,能提升消费者对品牌的熟悉和信赖感,使消费者从感知角度产生对品牌的挚爱与忠诚。
5.3 把满意度上升为忠诚度
顾客满意、顾客忠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满意度不断增加并不代表顾客对你的忠诚度也在增加,所以顾客满意的最高目标是提升顾客的忠诚度,而不是满意度,两者的区别在于:品牌生产者提供的可使顾客满意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标准是在顾客的期望范围之内,顾客认为你是应该或者可以提供的,而可提高顾客忠诚度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标准是超出顾客想象范围的、令顾客感到吃惊的、兴奋的服务,这样,品牌生产者不能仅仅是满足顾客需求,还要创造需求,服务应具有超前性,要不断创新。
5.4 创造快乐的体验氛围,升华品牌关系
快乐是人类最原始的体验之一,每个人天生都愿意寻求欢乐而避免痛苦。品牌体验就是要通过精心设计的能体现品牌个性的活动吸引人们来参与,在参与的过程中达到身心愉悦。中国移动针对喜欢个性,追求时尚,崇尚自由的年轻人群,倾力打造了第一个客户品牌――动感地带。动感地带以“我的地盘,听我的”等口号为诉求点,以会员制形式着力打造“动感社区”,为年轻人提供一起玩乐的机会。通过这些品牌体验,动感地带成功营造了一个充满个性和趣味无穷的年轻人的互动平台,升华了品牌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使消费者产生品牌信任,最终提高品牌忠诚度。
参考文献:
[1]Oliver.Whence Consumer Loyalty[J].Journal of marketing,1999,63:33-44.
[2][丹麦]JESPERKUNDE.公司精神[M].云南: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l):59.
[3]胡月英.浅析顾客品牌忠诚的培养与管理[J].经济管理,2007(8).
作者简介: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Music Education Back to Body
DONG Yun
(School of Education Science,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7)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身体”日益成为后现代哲学关注的重要视角,并进入了人文社科研究的话语领域。哲学的身心问题也是音乐及音乐教育的基础性问题。对身心的不同态度,也影响着音乐及音乐教育的操作方式。我国现行的音乐教育教学范式是建立在西方认识论哲学身心二分基础上的,音乐教育迈向系统化、规范化发展的同时也难以摆脱现代性固有的缺陷,凸显出一系列问题。而后现代身体理论某种程度上是西方思想界对自身学术传统和日益膨胀的“现代性”深刻反思的成果。从而,也为我们对当前音乐教育教学范式的改进与超越,提供了新的思想参照。
一、后现代语境下的“身体”
后现代语境下的身体是一个有机整体。身体不仅是最原初意义上的物质性“肉体”存在,还包括丰富的心智结构、心灵活动和意义世界,是蕴含着丰富社会文化历史内容的躯体。“对个人而言,它是身与心、感性与理性、意识与无意识的统一;对外界而言,它是与他者之身体相沟通、交流的支点,是主体间凝视与被凝视的相互接触关系中的存在。”①因而,身体既是人进行自我认识的源头,也是沟通人与社会、自然的支点和媒介。而思维作为一种生命功能,一开始便根植于身体场中,渗透于身体实践的始终。我们正是通过整体性的身体走向世界、感知世界、体验世界和创造世界。
后现代身体理论认为“身体在认知中的作用是不可还原或简约的”。我们对周围世界的感知和认识都是以自己的身体为中心的。无论是日常生活中的吃饭穿衣、读书写字、琴棋书画等等都是身体思维的结果,并不存在非具身的知觉。感知就是与我们所处的世界以及所过的生活的一种生命联系,而世界则把感知当做我们生活的熟悉场景呈现给我们。在此,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理解还是通过身体完成的。为此福柯说,一个人只有通过亲身体验,才可能获得全新的理论和认识。只有“用他的肉体、他的行为、他的感觉和热情以及他的整个存在,才能制成一件艺术品。”②在这里,知觉的存在、身体的存在、以及经由身体所知觉到的对象和现象的存在几乎是完全融为一体。因此,“认知实质上就是人的身体化的结果。大脑思维完全是一种整体性的身体活动,它就像能工巧匠的鬼斧神工一样,完全是脑、眼、手、足及整个躯体的综合性实践。”③
由上可见,身体认知是一种与认识论哲学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认识论思维方式把“我思”确立为认识主体,外物被对象化成认识的客体。从而形成自我意识与外物间的主客二分,并在意识自身的封闭系统内,按照认知的逻辑实现二者的统一。这种认识论立场决定了人们对事物所采取的对象性的把握方式,由此决定人们对待外物的实用化和工具性态度。而身体认知思维的“知”是“体知”,即身体主体对其介入的世界所形成的具体处境的实际体验,它既先于认知而存在,也是认知得以进行的前提,为认知活动提供了原始的情境。在此情境中,身体思维以体知为内容和活动为依据,超越了主客二分,实现了身体与外物同一,从而达到了物我交融、身心一元的思维状态。哲学的身心问题也是音乐及音乐教育的基础性问题。身心关系的不同态度也影响着音乐及音乐教育的方式。后现代的身体理论突破了西方认识论哲学身心二分的思维模式,这也为审视当前我国以认识论哲学为基础的现代音乐教育范式提供了理论依据,为音乐教育研究的话语转向提供了新的支撑点。
二、我国现代音乐教育范式中“身体”的缺席
自20世纪以来,我国音乐教育采用西方的音乐教育体系和模式,其发展是建立在西方认识论哲学基础上的。西方传统认识论哲学是以近代自然科学和理性主义哲学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以此理论体系为基础的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有两个基本的价值维度:技术和审美。与此相对应,作为西方工业文明音乐教育体系的移入,技术理性的音乐教育观和审美音乐教育的哲学理念成为我国音乐教育现代范式的主要表征。在“扬心抑身”的哲学观念统领下,现代音乐教育话语中是关于精神、灵魂、技术、知识的体系,而身体是缺席的。工具理性宰制下的现代音乐教育范式,迈向系统化、规范化发展的同时,也无法摆脱被异化的命运。
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理念,将音乐等同于音乐作品,认为静态的音乐作品比真实的音乐过程更为重要。强调音乐的审美感知,对存在的音乐作品只能以审美的方式聆听与欣赏,专注在像旋律、和声、节奏等等这些为审美提供形式的音乐作品的元素和结构特征上。审美体验的获得源自听者对音乐作品审美特征的完全关注,由此可以获得超验的、纯粹的审美体验,却对音乐赖以产生的任何道德的、社会的、情感的、个人的等文化意义避而不谈。此处隐含的假设是:“音乐作品即被认识的对象,是审美的客体,学习者则是拥有审美能力的认识主体。音乐作品与学习者的关系就是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的关系。”④由此可见,我国审美音乐教育的观念没有脱离西方认识论哲学二元分离的窠臼。并且受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影响,审美观念下的音乐教学采用“刺激-反应”模式,这种模式把人的心里活动视为人脑对客体音乐的反射活动,音乐体验只发生在个体头脑的心理表征中。
音乐学习就是通过音乐的刺激引导学生对音乐诸要素做出反应,并培养以此为基础的音乐表演、音乐审美等音乐行为能力。此种音乐教学模式让人与音乐之间只是一种单纯的听赏关系,体现为人对音乐“物”的消费。当我们从主体反应或者从对蕴含意义的客体觉察的角度来理解和学习音乐时,也就是从沉默的听众而不是参与者的角度来理解学习过程的。作为音乐旁观者的学习方式,获得的音乐体验只能是一种静态化、平面化的意识体验。于是,当“思”无“身”时,音乐就被界定为“听觉艺术”,培养欣赏音乐的“优秀”的耳朵成为音乐教学的目标,主观思考和想象构成了音乐体验和理解的关键,而不是对现实世界中各种音乐过程的真实描述。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当前音乐教学过程中身体参与和体验的缺乏,音乐学习与真实生活的隔离,也必然造成了在这种关系的学习中重结果轻过程、重现成轻生成的倾向,音乐教育忽略了音乐制作的本质及其重要性,无法向真正的音乐意义敞开。
技术理性的音乐教育观念也与认知论哲学息息相关。我国的近现代音乐教育基本上是以西方音乐教育体系为模板的,而西方的音乐教育体系又是建立在“自然科学”(物理声学概念)和“理性主义”基础上的技术理性的教学体系,这也成为我国音乐教育的基础。尤其是近代工业社会以来,随着理性和知识在社会发展中价值的突显,知识教育日益成为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知识论的教育起点观其实是理性主义的教育起点观。理性主义的教育观把理性视为人性的本质,求知则是人的理性能力表现。所以这种教育追求的是培养人的理性,知识的传递与获得成为教育的唯一目标,教学就是一种认知活动。由此音乐教育也成为一种技术知识的教育。
音乐教学的认知模式也将音乐看做实体性存在,追求的仅仅是学习者音乐认知能力的提高。音乐教育的内容沦为单纯对音乐本体知识的追求、工具性的识谱、读谱、技能训练注重的是音乐的逻辑结构的认知,强调“我思”而忽略“我能”,对身体的训练不包括在内。音乐教学的认知模式呈现出目的-结果倾向,是一种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单向的、机械的知识灌输和规训过程,音乐工艺层面的学习成为教学追求的最终目的而不是手段。片面强调“知”的精神的音乐教学导致了语言和逻辑成为音乐教学的唯一方式,而忽略了身体体悟对于音乐经验的重要意义。在这样的学习过程中存在“弃我”、“忘我”的现象,本来能体验并能制作的音乐,以人的生命及其文化为逻辑前提的音乐被分解为纯粹知性探索的各种符号与知识,并与音乐理解相提并论。
音乐教育无视学生自身对音乐的行为、态度、意图和感受的体验,导致了知识与体验的脱节,认知与情感的失调,忽略了对音乐知识背后生活经验和意义的体认。然而,音乐教育的过程不同于获知的过程,获知的过程靠认识,是把握物性的过程,而音乐是有生命意味的形式,是一种参与其中才能生成的存在。
因此,音乐教育的过程靠理解,只有个体亲历其中才能真正的实现。而建立在认识论身心二元基础上的理性认知模式,虽能让学生一些掌握固化的音乐知识和技能,却切断了音乐活生生的体验之流。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讲,这样的教育只关注人的技术的认知,而不关注人的旨趣。音乐沦为一门知识和技艺,丧失了把握人之整体生存状态的功能和价值,音乐教育失去“育人”的真正意义。
三、回归“身体”的音乐教育
“当‘思’无‘身’时,知识也就被从生活中剥离出来,失去了其鲜活性。”⑤这也是当前我国现代音乐教育范式异化的病灶所在。音乐教育“即心言心”的言说路径导致了音乐教育灵魂与肉体的分裂,切断了音乐与生命和生活的血肉关联。而后现代语境下的身体认知让“我思”沉浸到身体里,成为一种整体性和生成性的身体行为,也是一种主客未分状态下人以其整体性把握世界的生命活动。真正能进入灵魂深处的知识,只有经过自身的身体体悟才能获得,身体认知所要表达的正是实在与意义的统一体本身。因此,对于追求人文意义,促进生命发展的音乐教育来说,身体理应成为音乐教育的基本存在状态。
音乐教育回归身体,就是要回归到以身体为核心的生命体验和生活经验之中,在身体的参与中将音乐和人鲜活的生命融为一体,体验物我交融的整体性音乐经验,获得真正的音乐理解。回归身体的音乐教育让身体成为音乐学习的出发点,甚至是音乐学习的发生地点,并参与到学习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身体亲历学习不是传统认知层面上的脱离实体的‘心理’的转换与进步,而是生理与情感的双重结合,是感觉意识与深入思考的双重升华。”⑥身体在音乐教育中的回归是从传统认知方式的身心分离走向身心合一的状态,强调在音乐语境中行动而不是思考。这种以学生对自己身体的直接操作为特征的认知方式在发展学生的认识能力和认识世界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就像迈特赫斯说的,“身体亲历学习是认知‘是什么’和‘做什么’之经验或体验的具体体现”。
对于这一点,东方音乐及音乐教育方式可以给我们重要的启示。实际上,就心身一元的观念而言,东方古老的身体观念与西方后现代哲学的身体论在对待人与世界的认识态度上是相一致的。像中国、印度、非洲等东方传统的身体观中,身体是指一个心身融构的活络整体,而不仅限于形躯之身。东方哲学的身心合一观念形成了东方音乐观念以及创作、传承、教学方法的整体性。西方音乐观念认为客体乐音与主体人心是分离,而“东方音乐始终是被看做人心之动而发出的声音,音乐与生物体的感觉是一个整体,灵与肉是不可分割的。”⑦这种哲学思想反应在音乐的学习上,不同于西方音乐的技艺训练。用约翰斯・苏尔兹的话说,“是一种整体性及自生性音乐训练的方式,即协调所有的心智和体力,以便使身体达到最佳状态。”⑧
这种方式是以生命存在直接去感受客观世界,强调了直觉的非理性主义倾向。由此决定了东方音乐表演与创作融为一体,音乐与语境不相分离的音乐“品味”体验模式,与西方确定性的照谱演奏演唱传统和强调音乐“分析”的体验模式不同。东方音乐与诗性认知相联,只有借助身体所有感官的参与,融入音乐的过程之中,才能获得一种整体的音乐经验,获得真正的音乐理解。至今,像我国少数民族、印度、非洲等地方的音乐传承中,融入身体感觉的音乐体验和音乐传承是必不可少的。
音乐学习是在群体的音乐活动中不断对别人身体律动的看、听、观察、模仿和尝试中完成的,而不是通过解释和分解复杂的音乐概念和技巧的方式进行。想象力、直觉和意识在音乐活动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这种基于身体认知的感性、生活化的音乐活动和学习方式对当前音乐教育的启示在于:音乐是学会的,而不是教会的。学习音乐的思维方式意味着学习如何去体验感性思维。这需要依靠身体来反复体会在音乐关系中那种细微的“恰到好处”的感觉,而不是仅仅依靠书面知识的灌输和理论化的思考。这种生态学的、生物学的方式更符合人的本性的音乐教学。今天,我们也看到在西方音乐教育中也在重新界定和操作“音乐”,如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和奥尔夫教学法,都是通过身体的律动将音乐概念内化,促进身体本质的自发性表达。因而,将音乐回归整个身体,也可以说是在回归音乐的东方性以及转向音乐的后现代性。
将音乐教育回归身体,具体在音乐教学的操作中,应将学生的感官与身体意识充分调动起来,将教材从静态呈现转为动态表现,让学生在亲历的身体体验中获得整体性的音乐理解。在身体参与的音乐学习中,“音乐作为可听、可感可回味的艺术,它与精神和身体结合成一个永恒不可分割的整体。”⑨音乐不再是外在于个体自身的被认知的对象,而是在自己探索、体验与感悟的过程中与身心完全融为一体。个体与音乐间形成了一种创造性的共生关系,音乐教材就变成了与学生交流和对话的“文本”,可以由学生解释和发展,从而形构了一个部分对象与主体,但又完全属于个人的活生生的音乐世界。在音乐教学中强调身体参与,实现了一种教学观念的转变:从过去强调对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转向了注重人对自身的认识,对生活意义的探讨。
因而,音乐教育回归身体实际上是回归对人的关怀,回归音乐教育的文化承载。音乐学习的方式从认知转变到了生存的方式,回归了音乐教育的本真状态。总之,对于身体价值的彰显,会为改变我国音乐教育技术理性化的现状提供一些新的思路,让音乐教育回归到一种生态化和人本化的状态。
四、结语
正如梅洛・庞蒂所言,真正的哲学就是重新学会看世界。后现代哲学的身体转向不仅改变了我们认识世界的方式,还为我们重新认识音乐及音乐教育开启了新的视界。当前,我国音乐教育仍处于刺激-反应这样的现代主义教育范式中,并且在这一“中心范式”的占领下,遮蔽了本土以及其他民族的音乐教育模式。
而从身体理论的角度审视当前音乐教育的基本原理,将会重新发现包括本土在内的东方传统音乐教育体系的价值与意义。因而,在当今世界多元文化音乐并存与交流的时代,我们应该汲取东方以及后现代音乐及音乐教育的智慧,为重构本土音乐教育体系提供新的参照。(责任编辑:帅慧芳)
① 邱昆树、阎亚军《教育中的身体与身体教育》,《教育学术月刊》,2010年第11期。
② 张之沧《身体认知的结构与功能分析》,《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③ 同上。
④ 覃江梅《音乐教育哲学的审美范式与实践范式》,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122页。
⑤ 闫旭蕾《教育中的肉与灵――身体社会学视角》,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38页。
⑥ 刘潇阳《身体亲历学习初探》,《高等函授学报》,2010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