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7: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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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日益扩大,如何加强投资管理使其保值增值,是现阶段必须解决的一大课题。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到现阶段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统筹层次不同,基金管理主体分散,影响了基金的存量规模,削弱了基金运营的规模效益。目前地方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也不尽相同,中央和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了省级统筹,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实行地市级统筹或县级统筹,统筹的层次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一些企业还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是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主体。这样的管理体制,使基金节余分散,管理难度增大。
2.基金管理制度的约束。在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前一时期,确实存在大量基金被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严格限制了基金的投资渠道,只允许投资国债和银行定期存款。在资本市场发育的初期,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小,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作出限制是必要的,但是不应当成为一个长期的政策选择。就目前讲,只有国家级社会保险基金有投资管理的办法,详细规定了投资的渠道和管理方法,地方结余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还没有打开。
3.基金运营不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主体的非专业性以及过多的行政干预导致基金运营的低效率、高风险并存。从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设置来看,社会保险的事务性管理和基金的运营都是由政府组建的事业性机构即社会保险管理局(中心)来管理,其管理模式是政府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而非市场指导下的商业化运作,这使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很大弊病。
二、目前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国家应尽快制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规范基金投资。尽管有中央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但还不是全部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对其他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还是空白。社保基金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保证。因此,应尽快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立法,依法管理基金的投资,财务风险的防范都应制度化、法制化,使社会保险基金在运行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防止出现管理混乱的现象,给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2.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国家、省、市应建立起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行投资和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应相互制约,有各自的职责,互不隶属。投资管理部门内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投资法规和政策进行投资管理,监管部门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按照法律规定的投资办法进行独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按照规定去运转。同时,应建立分权制衡的运作机制,基金的运用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考核监控系统,由此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分权制衡机制。
3.社保基金的投资应明确规定为委托理财。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业理财人员还不多,也没有资本市场投资经验,直接投资风险比较大,考虑到社保基金的收益目标和风险,通过委托和关系,签订合同,实现进入资本市场是比较好的选择。
4.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应处理好投资组合问题。目前,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限制是,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不得高于10%,证券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得高于40%.当前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发达,保险基金还存在较大的隐性债务,对于股票和证券基金的投资应保持较低比例。
在2008年A股市场大幅下跌,一向稳健运营的全国社保基金作为大型机构投资也无法幸免。据透露,2008年全国社保基金由于权益投资亏损约390亿元,出现了成立8年以来的首次年度亏损。社保基金关系着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如何能使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不出现支付危机,成为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
社保基金的投资现状
社保基金是人民的“保命钱”,因此社保基金投资必须全面考虑其安全性、增值性和流动性,三者不能偏废,其中最为根本的是安全性。2009年,全国社保基金将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股票投资,增加投资产品,改进对投资管理人的管理;调整投资结构,逐步减少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完善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积极参与对中央企业控股公司、地方优质国有企业和重大基础设施的直接股权投资,扩大对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这体现了社保基金以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责任投资为准则,安全至上、控制风险的投资理念。
长期以来,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较为单一,通常只依靠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获得利息收入进行保值增值。除此之外,社保基金也可以用于债券、基金、股票等投资,以股票投资为例,《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社保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应控制在30%以下,绝对不能超过40%,又因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只有10余年的时间,市场成熟和制度完善程度都还不高,因此系统性风险大于西方资本市场,由此导致社保基金的资本市场投资收益一直不够理想,收益率仅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远低于国外社保基金投资的收益率。
基于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的投资现状,为了避免在未来发生支付危机,社保基金寻求新的投资渠道已经迫在眉睫。
社保基金投资新方式
(一)拓宽海外投资渠道
社保基金在海外的投资机构的选择在初期最优方式是,在国际市场上甄选出富有国际投资经验和业绩稳健的国际专业投资公司来管理和运作社保基金。可以采取招标竞争的方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吸引国际上知名的基金管理公司参与竞标。但需强调的是,社保基金作为风险厌恶型的机构投资者,出于对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考虑,它在海外投资的品种和比例上初期应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
(二)参与助学贷款
有国家担保的助学贷款是优质的金融资产,因为国家对助学贷款进行贴息和担保之后,能将放贷银行的损失控制在平均坏账率之下,使其收益率得到保证且高于国债收益率。而社保基金机构拥有学生就业、薪酬、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障信息,拥有与用人单位之间密切的业务联系网,拥有与商业银行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可以有效地监控、跟踪学生状况及回收贷款。社保基金参与国家担保的助学贷款,既可以大幅降低还款违约率,又能使社保基金安全地保值增值,实现双赢。
(三)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
根据投资学的基本原理,收益与风险正相关,高收益伴随高风险,但通过投资组合可以有效降低组合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少、保值增值困难的根本原因是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可供投资的产品太少,难以构造出优质的投资组合,既控制风险又能最大化收益。因此社保基金可以参与开发资本市场具有潜力投资品种和金融衍生工具,如信托产品、优质理财产品等。投资渠道越多,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能力便越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也就越强。
(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众所周知,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时间跨度长、资金需求量大,会给国家财政造成较大的融资压力,而我国社保基金积累了大量资金,完全可以满足大型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周期长、规模大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将社会保险基金的一定比例投入到盈利前景好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中。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回报稳定、风险低的特点,也能充分满足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因此,在保证充足偿付能力和流动性的前提下,社保基金可以作为一个投资主体介入一些盈利前景良好的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得长期较稳定的回报率。
另外,长期股权投资也是我国社保基金可以涉足的领域,自2008年以来,全国社保基金在此方面的投资取得突破,一方面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农业银行战略投资者的身份,还争取到全国社保基金权益10%可用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这些投资方式的探索,为我国社保基金在更为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实现保值增值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其次,缺乏严格的监督。就现状而言,对社保基金的监管主要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来实施,其他部门相互配合的方式。在多方主体都参与的情况之下,如果没有对每个部门的监督职责做出一个具体而明确的划分,很容易造成职责不明甚至混乱的局面。在具体进行社保基金监督工作中,可能会出现部门争权或者是互相推诿的状况,这对监督的实施是不利的。除此之外,劳动保障部门是社保基金的管理者,如果仍然在社保基金的监督中掌握主要职能,则会造成监督效力被弱化,很容易滋生腐败。再次,法律法规尚待健全。为了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国家加大了相关方面的立法,相继出台了《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法》等。但是,就实践而言,仍存在着一些情形法律未作出规定,并且已经出台的法律存在着效力层次低、操作性不强等缺点,对于社保基金也没有专门的法律作出规定。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第一,要健全完善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就投资而言,要拓宽投资渠道,把握投资方向。投资渠道被限制的过严,很容易使投资陷于僵化,不利于投资效益的增长。因此,社保基金管理者要从实际出发,考察投资市场行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向。除此之外,还要注重培养引进专门的人才从事投资管理工作。要想保证社保基金的投资效益,必须要有熟悉经济、金融、投资、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进行管理,在保证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基础之上实现社保基金投资效益的增长。为了避免社保基金因为投资不当而出现亏损,可以设立社保基金最低收益率,并建立准备金制度。通过设定最低收益律,可以为投资收益设定一个最低标准,保障收益的稳定;通过建立准备金制度,可以在社保基金出现空缺亏损的时候能够及时弥补。
第二,要对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进行严格的监督。对社保基金投资的监管单位和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让每个单位和部门都能够在清楚自身职责的基础之上合理履行,避免出现职权不明而互相争夺或者是互相推诿的局面。当社保基金的投资出现问题时,要充分发挥监督效力,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除此之外,还要对从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的资格和工作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存在个人能力不足或者是的情况,要迅速做出处理,避免因为从业人员的行为而造成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出现困难。
第三,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出现无法可依的状况。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一些情况作出法律规定,维护管理秩序。
(一)社保基金存量有必要拓宽投资领域。根据2001年度嘉兴市本级社会保障基金决算反映,市本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初余额为24428万元,年末余额为44912万元(其资金分布情况为:经办机构支出户银行存款13139万元,财政专户存款28405万元,暂付款563万元,债券投资3888万元)。从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存款余额的变化情况看,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存款余额已经走出了前几年的下降趋势,并逐年在增加。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2001年度养老、失业基金决算情况》通报反映,嘉兴市本级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为15.1个月,高于全省9.9个月和全市13.4个月的水平。从市本级2001年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分析,在社会保险扩覆不开展的前提下,如果从2001年存量资金中留出15000万元作为2002年的收不抵支部分,留出投资国债和定期存款未到期部分10000万元,还有20000万元可以用于其他投资。
(二)社保基金增值有必要拓宽投资领域。根据2001年度嘉兴市本级社会保障基金决算反映,市本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利息收入774万元,年综合利率2.23%。从目前我国经济形势分析,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全淡出前,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走势预计在三、五年内仍将维持现有水平,目前存货款利率差在加大。
(三)政府资金经营需要拓宽投资领域。目前,政府一方面要通过建立投资性公司向商业银行贷款并以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另一方面则将大量的社会保障基金存入银行,以银行存款利率得到利息。按照现行存贷款三年期年利率进行测算,存款利率3.24%、贷款利率5.76%、差额2.52%,如按5亿元社会保障基金存款进行测算,年基金少收入利息1250万元。
(四)依法参保意识的提高和行政推动力度的加大有必要拓宽投资领域。近年来,省市人大、政府加大了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管理,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制意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社会的监督力度,参保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三个不到位的状况正在加强或改善。社会保险参保扩覆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的参保企业不到位的状况,使当年社会保险基金达到收支平衡并有结余,使存量资金增加。这就有必要考虑社会保障的投资方向和较大限度增值的问题。
二、拓宽社保基金投资领域的模式选择
笔者认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对中央政府而言,选择适宜的模式入市至关重要。从允许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股市的国家看,社会保障基金入市的途径为社会保障基金——基金公司——证券市场,即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基金公司,再通过基金公司投资于股市。而对地方政府而言,将社会保障基金拓宽投资领域,除按照规定安排好支出所需的资金和购买分配的国债以外,投资于地方政府承担最终兜底责任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切实可行的。一方面,可以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增值率;另一方面,可以加快地方社会事业的发展速度,减缓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投资方向可以确定为:市本级的高速公路、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建设出资部分,高等教育、高中教育的基础性发展项目,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模式,在现行政策制度不作调整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可以从以下三种形式中选择:
——委托贷款项目模式。根据商业银行当前的委托贷款制度规定,资金所有者将银行存款指定对象和项目,由商业银行根据规定手续与贷款方和委托方签订三方合同,并由商业银行办理贷款和结算手续,按规定收取手续费,但不承担委托贷款资金风险。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从社保基盘管理本身来说,其资金反映在银行存款科目中,因而不违反国家现行对社保基金管理的制度,同时有利于基金的增值;缺点是银行不承担风险,同时要向银行支付手续费。
——直接投资项目模式。这种模式是指在众多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中。选出发展潜力较大且稳定的项目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对象,由政府组织对项目的政府责任的论证。对于必须由地方政府承担最后兜底责任的项目,可以确定为社保基金投资方向,由市财政(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基金投资手续。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在基金增值的同时节约了手续费;缺点是超越了国家现行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
——投资开放式基金模式。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单位可随时向投资者出售,也可按投资者要求买回的运作方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投资收益高于国债和储蓄、低于股票;缺点是投资风险高于国债和储蓄,同时需支付手续费,而且国家至今末规定可以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
笔者认为,上述三种模式比较,选择委托银行贷款模式较为合适。在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了利息收入,同时又不违保障基金管理制度。
三、拓宽社保基金投资领域的可行性分析
选择委托银行贷款方式拓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领域,笔者分析是可行的。
——从政策角度分析具有拓宽投资领域的可能。(1)综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政策,其基金结余的投资方式除储蓄和购买债券外,还有以下几种:一是投资于国家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交通、电力、通讯等社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其回收期稍长但收益较稳定可靠,既有经济效益,又能兼顾社会效益。二是投资于股票市场。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国内或国外股票,以获取股息收益或股票增值。三是投资于不动产及各类贷款,如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住房贷款、个人贷款等。(2)在我国,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规定,“基金结余除根据财政和劳动保险部门商定的、最高不超过国家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和其他种类的国家债券”。而在按照规定购买国家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和其他种类的国家债券后,剩余资金则存入银行。
综观上述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按照风险和收益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是储蓄、政府债券、基础设施、公司债券、股票和不动产。总的来看,各国对社会保障基余的投资营运都控制得非常严格。储蓄和购买政府债券是所有国家都认可的投资方式,而对基础设施、股票、不动产和贷款等风险大的项目,有的国家是严格禁止的。不过,从一些国家的统计分析来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回报率在各项投资项目中是最高的,因此,不少国家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股票市场解开禁令。
——从投资对象分析具有拓宽投资领域的空间。“九五”期间,政府对本级范围内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形式,投入40多亿元兴建了大量的社会公益事业和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十五”期间,还投入巨资兴建文化中心、体育中心、杭州湾跨海大桥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这些项目的建设,均将逐步到达还贷期和贷款期,而已经建成项目目前尚未具备还贷能力,需由政府财政给予支撑,待建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才能启动,这些因素均给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渠道的拓宽提供了方向。
——按投资项目分析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和较高的投资收益。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政府承担最后兜底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设施项目,可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同时,可以增加较多的利息收入,如按照三年期存货款年利率计算,社会保障基金年利率可在目前2.52%的基础上提高到5.58%.如按3亿元资金量进行测算,年度利息收入可从存款的756万元提高到委托贷款的1674万元。
四、拓宽社保基金投资领域的意见
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与一般的资金投资运营行为的目的是一致的,即获得收益,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社保基金投资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低风险原则。低风险,即保障社保基金投资的安全性,这是基金进入货币市场的最基本条件。只有切实保障基金的安全,才能保证受保人员按时足额领取保障金。因此,社保基金投资必须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预测确定一种适度的风险与收益的标准,并严格遵守此标准选择投资对象、方式,进行投资分类和组合。
(2)盈利性原则。社保基金的投入,既要保值又要增值。在选择投资品种时,没有收益是不予考虑的。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只有当投资回报率大于通货膨胀率,基金的保值目标才能实现。否则,仅能起到消除基金贬值的作用。
(3)社会性原则。社保基金投资是政府的一笔大规模的支出,这笔支出首先应讲求社会效益,必须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增长,有利于整体经济的结构优化,有利于社会的长期发展进步。否则,收益再高也不允许投资。
(4)高流性原则。社会保障的支付具有连续性,不能延缓,因此要求基金投资具有高流动性。在具体的措施上,可对投资进行事先预测,留足资金和一定的短期支付使用,对中长周期进行统筹安排,使其资金在应付日常支付前提下充分发挥效益。 2 社保基金投资环境分析
要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投资者需要对金融市场的收益、风险及以后的发展趋势做出理性判断,还要综合考虑当时的政治环境等因素。近年来,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无论是市场环境,还是国家政策环境都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但总体上仍存在投资愿望和投资环境的矛盾。 2.1 负利率造成社保基金进行银行投资时的隐性贬值
负利率就是物价指数(cpi)迅速升高,导致银行存款利率实际为负。2004年央行《货币银行执行报告》指出,2004年同比价格上涨的递延效应为2.2%。说明2004年即使没有任何新的涨价因素,全年物价上涨也会达到2.2%。考虑到20%利息所得税和物价上涨因素,按目前一年期存款利率1.98%计算,则实际利率为-1.616%。因此,一向秉承“安全至上,保值增值”理念的社保基金,也无法避免负利率时代所带来的效应。 2.2 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
社保基金投资是典型的风险厌恶型投资。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不到20年,国债市场规模小,品种单一;企业债券市场仍未得到发展;股市尚不成熟,股价大起大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规模小,风格不明,运作欠理性,甚至存在“黑幕操作”。统计资料显示,我国股票与gdp的比率仅为20%左右(按总股本而非流通性股本计算),债券与gdp的比率仅为11%左右,而发达国家通常为75%左右。因此,中国股市风险大大高于西方成熟股市的风险。 2.3 国家政策对社保基金投资的影响
国家政策对社保基金投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国家投资银行利率的调整、资本市场的系统风险、投资品种的选择、组合以及投资渠道、程序的选择。目前我国社保基金投资仍存在超比例大额持有现象,社保投资内部机制及投资程序仍要进一步规范。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社保基金投资的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完善的保险资金风险控制制度。 3 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分析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下面就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的主要渠道银行存款、债券投资进行一般性分析。 3.1 银行储蓄存款生息 储蓄存
款生息,是指社保基金的专门机构将社保基金的结余全部或者部分采取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定期存款及保值储蓄存款等形式存入国家银行或地方银行,按国家规定利息收取。这种投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无风险、安全可靠,具有完全的资产流动性。在我国目前实际收益率为负值的情况下,政府采取以下政策措施:第一,存入银行的社保基金给予保值补贴和加上一定的增值补贴,如我国规定,对存入银行的社保基金给予优惠的政策;第二,国家严格控制物价上涨和银行利率的比率;第三,现行的单利计算方式改为复利计算方式。国家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投资方式。 3.2 有价证券投资
有价证券投资,是指运用社保基金购买国家债券、企业债券、股票等各种有价证券。债券是一种按期取得固定利息并到期收回本金的债务凭证。它一般分为国家债券和公司债券,国家债券是国家举借债务的借款凭证,例如国库券、专业银行发行的国家建设债券、专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国家重点企业发行的重点企业债券、地方企业发行的地方企业债券等等。由于债券利率事先固定,可以获得固定的、高于利率存款的预期收入,由政府发行,财政作担保,信誉安全性强,在急需用款时,变现能力强,因此它是社保基金投资的有效形式之一。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作为已投资入股的证书和索取股息的凭证。依享有分红权利的不同可分为优先股票和普通股票,前者根据事先规定的利率取得固定的股息;后者的股息随企业赢利的多少而增减。持有者可以把它作为买卖对象或抵押品的有价证券,并享有利润分红的权利;其优点是利润比较高、流动性强,在通货膨胀时期易保值。缺点是没有政府、财政、银行作后盾,承担经营风险比较大,但是在股票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这种投资项目是保险业最大的投资项目之一。
为保证投资的可靠性,需要采取一定的途径与方法对企业的资金偿还能力、现有经济效益做详细的调查分析,然后作出决策或者选择那些有担保、有信誉的企业,力争获得最大的收益。但其中有些操作性的技术,应注意的是对行业企业债券的选择,即采取分散风险的策略,“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这也要求投资者善于识别风险、分散风险。总之,社保基金投资要集中管理与分散使用相结合,既有利于决策机构的统筹安排;又利于保证基金的安全。 4 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分析 4.1 加大证券投资比例
在收益、风险、流动三者的关系中,基金的投资收益与风险正相关;投资资产的流动与收益负相关。在确保赢余资金流动的情况下,根据各类投资方式在一定时期内的收益率及其稳定性,将这几种投资进行有机的组合,寻找出一组收益率高而且稳定性较好的基金投资组合方式,或者进行分期、分组、分类的分散投资组合。假定2005年社保基金大致有1 700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选择的范围是年利率为0.06的无风险资产和预期收益率为0.14、标准差为0.20的风险资产,应当如何将1700亿元人民币在这种资产之间进行分配才能取得更大的收益呢?从两种模型进行分析:
(1)银行存款与单一证券资产的投资组合。组合收益率e(r)用公式表示为: e(r)=we(rs)+(1-w)rf=rf+w[e(rs)-rf] 其中,e(rs)为证券资产的预期收益率,rf为银行存款利率;w为投资于证券资产的比例;1-w为银行存款的比例。 则本例中的投资组合收益为: e(r)=0.06+(0.14-0.06)w=0.06+0.08w 当投资组合是由证券资产和银行存款构成时,投资组合的标准差δ是证券资产的标准差δs与其投资比重w的乘积,用公式表示为:δ=δsw=0.2w 将投资组合标准差代入预期收益率公式得到收益-风险关系式:e(r)=0.06+0.4δ
(2)以证券1、2构成的组合替代单一证券。 w1= ■,w2=1-w1 将数据代入,得到证券最优组合由69.23%的证券1和30.77%的证券2组成。其收益率和标准差为: e(r1)=0.122;δ1=0.146 证券1与无风险组合的风险—收益直线由以下公式表示为: e(r)=rf+w[e(r1)-rf]=rf+[e(r1)-rf]δ/δ1 =0.06+(0.122-0.06)δ/0.146=0.06+0.42δ
可以看出,采取分散式复合投资所得到的收益(0.42)要大于单一的投资组合得到的收益(0.4);从两式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投资组合所得到的收益与所承受的风险成正比,但从我国证券市场前景和我国经济发展趋势及国际经济环境因素来看,在风险控制允许的范围内,应适当加大风险投资力度,有利于提高基金的整体性收益。为了达到相对风险很小而实际收益最大的目标,在实际的组合中根据具体情况调险投资比例,这是保值增值的关键。 4.2 开辟国外市场
下面讨论一种
国内低风险的资产投资与国外高风险的投资组合问题,其公式为: rm=α·r外股+β·r外债+λ·0.0198/12
论文摘要:本文对国外三种主要的社保基金管理模式及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得到一些有益启示,对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管理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国外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主要模式
世界各国的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文化历史各异,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各不相同。目前国外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主要模式有:
1、 现收现付制
作为一种代际转移方式,现收现付制由政府强制实施,根据“世代合同”让目前的在职工人为退休者支付养老费,从而体现社会保险互助互济的再分配功能。其优点是管理简单,并且能够实现代际之间与同一代人之间收入的再分配。其缺点是无法解决当出现人口老龄化、经济不景气等情况时养老金的支付问题。
2、 积累制管理模式
积累制实际上是本代人对自己收入进行跨时间的分配,即将自己年轻时缴纳的养老保险积累起来,供退休后使用。这是一种更强调自我保障的模式,其优点是每个人都是为自己储蓄,可以提高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同时可实现自我保障,不会代际冲突。缺点是不具有再分配功能,且受通货膨胀、人口老岭化等因素影响,使基金面临较大的保值增值压力。
3、 混合制管理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社会保障基金分为两个部分: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帐户部分,前者实行现收现付的财务制度,后者实行完全积累的财务制度。这种混合模式在理论上既要保存现收现付制基金的代际转移、收入再分配的功能,又要发挥完全积累制培养个人责任心,提高缴费积极性以及提高储蓄率等作用;同时还可以克服现收现付制无法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完全积累制没有再分配功能的弱点。因此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模式。
二、国外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趋势
1、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私有化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私有化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l)在个人账户基础上,从收益确定制转为缴费确定制;(2)对社会保障基金的集中性垄断管理转为分散竞争性管理;(3)鼓励社会机构参与社会保障或将某些社会保障项目委托社会机构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私有化有以下优点:一是缴费和受益挂钩,缴费越多,受益越多,可以实现激励机制与社会保障功能兼容;二是可以增加资本积累,促进经济增长;三是可以弱化政治效应,并通过提高运营效率增加社会福利。
2、社会保障基金资本化
基金进入资本市场,一可以使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二由于社会保障基金是长期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对资本市场的稳定性、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的效率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三可以为国家建设提供雄厚的资金。
从实践看,80年代以来,养老基金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主要是因为:(1)80年代以来各国金融业的现代化、市场化的加速发展,金融投资工具多样化和投资管理基金化,促进了养老基金投向上的股化和分散化。(2)投资于企业股票和债券的收益率高于购买国债的收益率。
3、 社会保障基金产业化
社会保障基金产业化主要是针对老年人而言的,主要是对由国家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以外的附加需求或特殊需求实施产业化经营和管理。“老龄化”是未来的一个趋势,可以预见的是,21世纪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保障问题不会仅仅是经济供养方面的问题,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的问题会日益突出。社会保障的涵义也将拓展,不仅仅包括经济保障,还包括精神和服务保障。 养老社会保障基金产业化的蓬勃发展将是21世纪全世界的一个发展趋势。
三、国外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启示
各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探索和创新,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改革有以下重要启示:
1、各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趋于一致,都在逐步调整现收现付制度,实行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制度,并将结余或积累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我国选择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但是实施过程中没有合理地承认和消化新旧制度转轨过程中的转制成本,导致我国统帐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名不符实。因此,下一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的改革目标应当是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来补偿和消化转制成本,建立名副其实的统帐结合的部分积累制。
2、很多国家已经建立新的基金管理模式和投资管理体制。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也采取了基金管理公司托管的形式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3、各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强调审慎的投资原则的同时,逐步放宽基金投资限制,扩大投资管理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正积极准备试点投资海外资本市场。
四、完善中国社保基金管理的策略建议
1、大力拓展筹资渠道,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我国社保基金除在传统领域中进行投资外,还要涉及金融创新工具,金融创新工具为社保基金投资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社会保障基金具有长期稳定的特点,还可投资到电力、石油、通讯、铁路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具有资金需求量大、回收期长但投资回报率高、风险小的特点,恰好符合社会保障基金可长期使用但必须低风险运作的特点,可以为社会保障基金赢得较高的投资回报。
2、 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基金进入资本市场。
据测算,2006 年底 ,社保资产规模已达2500多亿元,这部分资金通过合法途径进入资本市场,就会大大增加市场的资金供给,平衡市场资金供求。目前我国主要采取间接方式,并在此基础上按照规范、稳健、专业化和市场化的原则搞好基金运作 ,防范和抵御各种投资风险。
3、加强监督管理
社保基金管理中的一大弊端就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对于机构设置方面,我们建议明确和细化相关机构的职能边界,具体措施是: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只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和发放,相关的监督职能予以剥离,单独设置机构进行全面具体的监督工作。在投资监管方而, 现阶段原则上仍然需进行限量监管,但在具体政策制定上要有适当放宽基金投资限制的考虑, 研究重点应放在基金管理服务机构监管和投资组合限制上。在预警监督方面,我国要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预警监督指标体系。
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方案》)成为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农保制度”)的根据,到1998年底参保人数达到8025万。但此后,由于管理机构变革、农保制度规定本身及实践中出现系列问题,1999年7月国务院决定对已有的农保业务实行清理整顿;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保制度探索基础上,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性新型农保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两项制度的核心在于农保基金的管理,即农保基金筹集、保值增值和监管,因为只有在有效管理基础上,才能为参保农民提供有效支付。
一、老农保制度——《基本方案》中农保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实施效果
(一)农保基金的筹集。基金筹集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抚持的原则。个人交纳要占一定比例;集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个人的交费和集体的补助(含国家让利),分别记账在个人名下;交费标准每月最低2元,最高20元,共设10个档次,可以补交和预交。
(二)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保值增值主要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不直接用于投资。即便用于地方建设时,原则上只能采取先存人银行,地方政府再向银行贷款的办法实施。
(三)农保基金的监管。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农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实施对基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委员会由政府主管领导任主任,其成员由民政、财政、税务、计划、乡镇企业、审计、银行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投保人代表组成。乡(镇)、村两级群众性的社会保障委员会要协助工作,并发挥监督作用。
不可否认,老农保制度中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当时农村经济状况有着广泛适应性。但实施中,由于“集体补助”大多难以落实到位,“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载体缺失,结果80%以上的参保农民全部为“个人缴纳”,加之农保基金筹资额较低,结果参保农民不及应参保农民总量的6%。基金保值增值“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人银行”来实现,不能直接用于投资,这虽有利于资金安全,但银行利率的不断下调,加之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农保基金保值已相当困难,更何况增值。基金监管虽名义上由多部门构成,但实施中投保人代表的缺位,加之政府未提供行政管理费用,结果导致一方面管理机构侵占农保资金现象严重,个别地方管理费用占到实收保费的30%以上;另一方面,农保资金被挪用、挤占等现象屡见不鲜,个别地方农保资金流失占资金总额的35%。由此看,农保基金管理中系列问题的存在导致老农保未能有效开展。
二、新型农保制度——《指导意见》中农保基金管理的具体要求及突破
(一)新型农保基金筹集。新型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人个人账户。
(二)新型农保基金保值增值。按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可推断其保值增值的方式就是按一年期银行的存款利率计算。
(三)新型农保基金监管。在监督上,主要实行社会监督、部门监督、参保村民群众监督方式;在管理上,则将新农保基金纳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由上可知,与老农保制度相比,新型农保制度在基金筹集、保值增值、监管等诸环节都有了新的突破,更符合当前我国与农村的现实。
一是在基金筹集上强化政府经济责任。顾名思义,“社会养老保险”的主体是“社会”,即包括政府、集体、农民及社会组织等多元化的基金筹集主体。这与老农保相比是根本性的突破。虽然老农保制度也要求集体补助,政府予以政策扶持,但由于集体经济的衰退及政府扶持政策与集体经济的一致性,结果绝大多数集体、政府并未对农民参保给予任何补助。这自然不利于农保制度的开展。而新农保明确了政府的经济责任:一方面是中央政府单独(对中西部地区)或与地方政府一道(对东部地区)对养老保险金领取者提供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对参保者个人账户每年贴补不低于30元的保险金。这就明确了各级政府在新型农保制度中的经济责任,使农保制度回归社会保险的本意。
二是在基金保值增值上,强化了基金安全。当前参保农民的养老金待遇由中央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和参保农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的月计发标准构成。由于基础养老金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由财政直接支付,因此不存在保值增值的压力;而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保值增值的方式就是存银行。这显然有利于基金的安全。
三是在基金监管上,一方面实施多元化监督,即采取社会监督、部门监督、群众监督的方式,另一方面将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这种监管方式有利于农保基金的安全,保障农保实施的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但在新型农保基金管理的诸环节上,仍有亟待完善之处:一是对不同农民(包括纯农户、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的筹资主体具体安排不足;二是因过于强调资金安全,对农保基金采取单一存银行的方式,不利于农保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三是未体现投保人代表者的监管责任,忽略了参保农民的主体性。
三、多元化——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机制的优化
(一)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基金筹资机制——筹资主体多元化
由于农民已分化为纯农户、农民工、被征地农民三者收入来源、面临的生活风险各不相同,因而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投资主体也应有别。
1.个人、地方政府、(集体)两方(或三方)共担——纯农户的新型农保个人账户筹资机制。对纯户而言,其个人账户基金不可或缺的两个主体是人和政府,至于第三个主体——集体能否真JT成为缴费主体,则完全取决于集体经济的发展程度。于集体经济较差的地区来说,集体出资能力有限,根本无力出资,农民的养老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由民个人和地方政府出资构成;对于集体经济较好的地区,则形成农民个人、地方政府、集体三方共同出资的保险账户。
2.个人、地方政府、用人单位、(集体)三方或(四方)共担——农民工的新型农保个人账户筹资机制。当前,对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部分城市正在试行既区别于“城保”又不同于“农保”的“第三条道路”。对选择该模式的农民工而言,其养老保险采取“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相结合。如果农民工选择了新型农保,则其个人账户的缴费主体就应包括农民工个人、用人单位和地方政府。我国新《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而用人单位为农民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是法定义务。无论他们选择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参保,用人单位的缴费义务不可推卸;至于集体能否真正承担缴费责任则像对纯农户的分析那样要看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
3.个人、地方政府、集体三方共担一一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筹资机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一般在四个主体之间进行分配:农民、农村集体、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在中央政府为全体农民提供基础养老金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就应由其余三个主体构成。被征地农民与纯农户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中集体的缴费可能是缺失的,但这里集体的缴费义务是必须的,因为在土地补偿费的分割上,集体也获得一定的收益,其用途可由集体兴办实业,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或用于公益事业。而为被征地农民补贴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就是重要公益事业之一。在具体出资比例上,地方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险资金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集体补助部分不低于保险资金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提取;个人承担的部分不高于保险资金总额的30%,从征地安置补偿费中抵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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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基金投资选择机制一一投资对象多元化
投资对象多元化是指农保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渠道的多元化,这既是投资理沦的要求,更是我国投资环境使然。因为现资理论认为,有效的多元化的投资组合,能够尽可能地分散系统风险,获取比较稳定的收益。而现实中,由于资本市场不成熟,相关法律不健全,市场参与主体难以有效运作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单一的投资渠道很难既实现资金安全,又保证资金的效率,故需要多元化投资。在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也作了规定: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具体比例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基于上述规定,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组成部分的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基金可以选择包括从实业资产到金融资产在内的多种投资工具,具体包括:
1.买国债和存银行。这是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基金最重要的常规性投资渠道,由于有国家信用担保,其安全性较其他投资工具有明显优势;尤其是国债,风险低,安全性好,利息所得免税,这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国债长期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但我国目前国债品种单一、期限结构不尽合理、对利率风险敏感,收益率较低。至于银行存款只应作为短期投资工具满足流动性需要,故投资比例更不宜过高。
2.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基金人市。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入市已成为基金增值的主要方式。社保基金资产规模从2o01年200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7765亿元,年均投资收益达到9.75,尤其是2007年社保基金股市收益曾达到创纪录的1453.5亿元,收益率高达43.19。当然股市风险较大,在2008年后由于股市下跌,当年社保基金股票资产从浮盈转为浮亏,基金权益投资收益为一6.75,因此在基金的选择上应采取多元化战略。
3、养老保险基金境外投资。之所以投资境外市场,其原因有三:一是可以扩大养老基金的投资范围,调整其资产结构,促使养老基金投资多元化;二是根据投资组合理论,当不同资产收益的相关性较弱时,将这些资产纳入一个投资组合,可在保持平均收益不变的情况下,降低投资风险。境外投资与国内投资之间的相关系数较小,社保基金通过境外投资,使其资产结构多样化,可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三是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境外也是中国政府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的一种方法。为规范保障基金的境外投资,2006年3月,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开启了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战略的序幕,迄今已两次选拔境外投资管理人并进行投资。据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849亿元,投资收益率16.1%,其中新增境外股票投资收益率达53.26%。
4.投资金融机构股权。社保基金在金融股权投资上的收益率远高于银行存款、委托理财、资产证券化等投资项目。目前,社保基金已投资于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其占有的股份价值超过1600亿港元,并每年获得数十亿元的分红。可见,社保基金成为国有银行股改最大的获益者之一。正是由于投资收益的拉动效应,社保基金承诺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投资人民币200亿元人民币和150亿元人民币。
5.加大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急需大量资金,这为养老保险基金开辟了新的广阔的投资渠道。因此,合理选择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将基金投入到电力、通讯、交通、能源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这些项目的特点是建设周期长,规模巨大,投资回收周期长,且有国家政策资金的优惠,所以投资收益不仅一般要高于其他行业,而且具有稳定性,投资风险较低,能够同时满足基金对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
(三)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基金监管机制——监管主体多元化
国际上,基金监管的模式主要有审慎监管模式和严格限量监管模式。由于前者须具备充分发育的资本市场、相当数量的专业人才、丰富的基金运营和监管经验、完善的法律和行政体系等条件,而这些条件在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因此只能采取规定明确、便于监督检查的严格限量监管模式,明确基金在各领域投资的比例。从《暂行办法》的规定看,我国采取的正是这种监管模式。要进一步强化对新型农保制度的监管,则需要构建多主体参与,尤其是将真正体现所有者权益的投保人代表纳入监管主体之中。
按《暂行办法》,基金监管的主体有三个: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基金投资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理事会负责管理基金,制定基金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选择并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社保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动作和托管等业务;投资管理人负责对社保基金的专业性投资;基金托管人则是取得社保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根据合同安全保管社保基金资产的商业银行,其职责是执行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进行监督。也就是说,按《暂行办法》规定,理事会作为基金主管部门确定基金投资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并对二者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受理事会委托对投资管理人进行监督,并对理事会负责;基金投资管理人利用基金进行投资并保证保值增值,对理事会及托管人负责。三者中,理事会处于主导地位。
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方案》)成为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农保制度”)的根据,到1998年底参保人数达到8025万。但此后,由于管理机构变革、农保制度规定本身及实践中出现系列问题,1999年7月国务院决定对已有的农保业务实行清理整顿;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保制度探索基础上,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性新型农保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两项制度的核心在于农保基金的管理,即农保基金筹集、保值增值和监管,因为只有在有效管理基础上,才能为参保农民提供有效支付。
一、老农保制度——《基本方案》中农保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实施效果
(一)农保基金的筹集。基金筹集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抚持的原则。个人交纳要占一定比例;集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个人的交费和集体的补助(含国家让利),分别记账在个人名下;交费标准每月最低2元,最高20元,共设10个档次,可以补交和预交。
(二)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保值增值主要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不直接用于投资。即便用于地方建设时,原则上只能采取先存人银行,地方政府再向银行贷款的办法实施。
(三)农保基金的监管。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农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实施对基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委员会由政府主管领导任主任,其成员由民政、财政、税务、计划、乡镇企业、审计、银行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投保人代表组成。乡(镇)、村两级群众性的社会保障委员会要协助工作,并发挥监督作用。
不可否认,老农保制度中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当时农村经济状况有着广泛适应性。但实施中,由于“集体补助”大多难以落实到位,“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载体缺失,结果80%以上的参保农民全部为“个人缴纳”,加之农保基金筹资额较低,结果参保农民不及应参保农民总量的6%。基金保值增值“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人银行”来实现,不能直接用于投资,这虽有利于资金安全,但银行利率的不断下调,加之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农保基金保值已相当困难,更何况增值。基金监管虽名义上由多部门构成,但实施中投保人代表的缺位,加之政府未提供行政管理费用,结果导致一方面管理机构侵占农保资金现象严重,个别地方管理费用占到实收保费的30%以上;另一方面,农保资金被挪用、挤占等现象屡见不鲜,个别地方农保资金流失占资金总额的35%。由此看,农保基金管理中系列问题的存在导致老农保未能有效开展。
二、新型农保制度——《指导意见》中农保基金管理的具体要求及突破
(一)新型农保基金筹集。新型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人个人账户。
(二)新型农保基金保值增值。按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可推断其保值增值的方式就是按一年期银行的存款利率计算。
(三)新型农保基金监管。在监督上,主要实行社会监督、部门监督、参保村民群众监督方式;在管理上,则将新农保基金纳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由上可知,与老农保制度相比,新型农保制度在基金筹集、保值增值、监管等诸环节都有了新的突破,更符合当前我国与农村的现实。
一是在基金筹集上强化政府经济责任。顾名思义,“社会养老保险”的主体是“社会”,即包括政府、集体、农民及社会组织等多元化的基金筹集主体。这与老农保相比是根本性的突破。虽然老农保制度也要求集体补助,政府予以政策扶持,但由于集体经济的衰退及政府扶持政策与集体经济的一致性,结果绝大多数集体、政府并未对农民参保给予任何补助。这自然不利于农保制度的开展。而新农保明确了政府的经济责任:一方面是中央政府单独(对中西部地区)或与地方政府一道(对东部地区)对养老保险金领取者提供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对参保者个人账户每年贴补不低于30元的保险金。这就明确了各级政府在新型农保制度中的经济责任,使农保制度回归社会保险的本意。
二是在基金保值增值上,强化了基金安全。当前参保农民的养老金待遇由中央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和参保农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的月计发标准构成。由于基础养老金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由财政直接支付,因此不存在保值增值的压力;而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保值增值的方式就是存银行。这显然有利于基金的安全。
三是在基金监管上,一方面实施多元化监督,即采取社会监督、部门监督、群众监督的方式,另一方面将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这种监管方式有利于农保基金的安全,保障农保实施的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但在新型农保基金管理的诸环节上,仍有亟待完善之处:一是对不同农民(包括纯农户、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的筹资主体具体安排不足;二是因过于强调资金安全,对农保基金采取单一存银行的方式,不利于农保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三是未体现投保人代表者的监管责任,忽略了参保农民的主体性。
三、多元化——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机制的优化
(一)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基金筹资机制——筹资主体多元化
由于农民已分化为纯农户、农民工、被征地农民三者收入来源、面临的生活风险各不相同,因而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投资主体也应有别。
1.个人、地方政府、(集体)两方(或三方)共担——纯农户的新型农保个人账户筹资机制。对纯户而言,其个人账户基金不可或缺的两个主体是人和政府,至于第三个主体——集体能否真jt成为缴费主体,则完全取决于集体经济的发展程度。于集体经济较差的地区来说,集体出资能力有限,根本无力出资,农民的养老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由民个人和地方政府出资构成;对于集体经济较好的地区,则形成农民个人、地方政府、集体三方共同出资的保险账户。
2.个人、地方政府、用人单位、(集体)三方或(四方)共担——农民工的新型农保个人账户筹资机制。当前,对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部分城市正在试行既区别于“城保”又不同于“农保”的“第三条道路”。对选择该模式的农民工而言,其养老保险采取“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相结合。如果农民工选择了新型农保,则其个人账户的缴费主体就应包括农民工个人、用人单位和地方政府。我国新《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而用人单位为农民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是法定义务。无论他们选择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参保,用人单位的缴费义务不可推卸;至于集体能否真正承担缴费责任则像对纯农户的分析那样要看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
3.个人、地方政府、集体三方共担一一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筹资机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一般在四个主体之间进行分配:农民、农村集体、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在中央政府为全体农民提供基础养老金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就应由其余三个主体构成。被征地农民与纯农户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中集体的缴费可能是缺失的,但这里集体的缴费义务是必须的,因为在土地补偿费的分割上,集体也获得一定的收益,其用途可由集体兴办实业,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或用于公益事业。而为被征地农民补贴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就是重要公益事业之一。在具体出资比例上,地方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险资金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集体补助部分不低于保险资金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提取;个人承担的部分不高于保险资金总额的30%,从征地安置补偿费中抵交。
(二)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基金投资选择机制一一投资对象多元化
投资对象多元化是指农保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渠道的多元化,这既是投资理沦的要求,更是我国投资环境使然。因为现资理论认为,有效的多元化的投资组合,能够尽可能地分散系统风险,获取比较稳定的收益。而现实中,由于资本市场不成熟,相关法律不健全,市场参与主体难以有效运作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单一的投资渠道很难既实现资金安全,又保证资金的效率,故需要多元化投资。在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也作了规定: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具体比例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基于上述规定,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组成部分的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基金可以选择包括从实业资产到金融资产在内的多种投资工具,具体包括:
1.买国债和存银行。这是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基金最重要的常规性投资渠道,由于有国家信用担保,其安全性较其他投资工具有明显优势;尤其是国债,风险低,安全性好,利息所得免税,这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国债长期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但我国目前国债品种单一、期限结构不尽合理、对利率风险敏感,收益率较低。至于银行存款只应作为短期投资工具满足流动性需要,故投资比例更不宜过高。
2.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基金人市。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入市已成为基金增值的主要方式。社保基金资产规模从2o01年200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7765亿元,年均投资收益达到9.75,尤其是2007年社保基金股市收益曾达到创纪录的1453.5亿元,收益率高达43.19。当然股市风险较大,在2008年后由于股市下跌,当年社保基金股票资产从浮盈转为浮亏,基金权益投资收益为一6.75,因此在基金的选择上应采取多元化战略。
3、养老保险基金境外投资。之所以投资境外市场,其原因有三:一是可以扩大养老基金的投资范围,调整其资产结构,促使养老基金投资多元化;二是根据投资组合理论,当不同资产收益的相关性较弱时,将这些资产纳入一个投资组合,可在保持平均收益不变的情况下,降低投资风险。境外投资与国内投资之间的相关系数较小,社保基金通过境外投资,使其资产结构多样化,可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三是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境外也是中国政府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的一种方法。为规范保障基金的境外投资,2006年3月,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开启了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战略的序幕,迄今已两次选拔境外投资管理人并进行投资。据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849亿元,投资收益率16.1%,其中新增境外股票投资收益率达53.26%。
4.投资金融机构股权。社保基金在金融股权投资上的收益率远高于银行存款、委托理财、资产证券化等投资项目。目前,社保基金已投资于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其占有的股份价值超过1600亿港元,并每年获得数十亿元的分红。可见,社保基金成为国有银行股改最大的获益者之一。正是由于投资收益的拉动效应,社保基金承诺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投资人民币200亿元人民币和150亿元人民币。
5.加大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急需大量资金,这为养老保险基金开辟了新的广阔的投资渠道。因此,合理选择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将基金投入到电力、通讯、交通、能源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这些项目的特点是建设周期长,规模巨大,投资回收周期长,且有国家政策资金的优惠,所以投资收益不仅一般要高于其他行业,而且具有稳定性,投资风险较低,能够同时满足基金对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
(三)新型农保个人账户基金监管机制——监管主体多元化
国际上,基金监管的模式主要有审慎监管模式和严格限量监管模式。由于前者须具备充分发育的资本市场、相当数量的专业人才、丰富的基金运营和监管经验、完善的法律和行政体系等条件,而这些条件在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因此只能采取规定明确、便于监督检查的严格限量监管模式,明确基金在各领域投资的比例。从《暂行办法》的规定看,我国采取的正是这种监管模式。要进一步强化对新型农保制度的监管,则需要构建多主体参与,尤其是将真正体现所有者权益的投保人代表纳入监管主体之中。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管理分析
(一)社会保障基金涵义以及来源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为了实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律、行政或市场运营等手段筹集积累的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问题和核心问题,是社会保障制度能顺利进行的基础和物资保障。因此,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问题尤其是如何在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中实现保值、增值是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
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从具体项目来分主要包括:由城乡企业参保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由各级政府财政拨款和个人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政府财政全部拨款建立起来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靠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建立起来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等等。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按筹集的方式分可分为一下三类:一是国家强制执行的由投保人和其单位共同缴费筹资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住房保障等。第二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用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区服务的基金。第三是以个人投保,企业投保和互保险形式存在的商业保险基金。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现状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统筹制度,从实施到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并且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但是在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和投资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1.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单一,流动性比较差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近年来社保基金的增长速度快,在通货膨胀的风险下如何使社保基金有效的保值增值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目前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社保基金只能投资国债和存入银行,这种投资安全系数高,但从长远来看存在贬值和流动性较差的风险。社保基金贬值的问题来源于通货膨胀。而流动性较差的问题是因为对国债的投资。目前社保基金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法,基金的余额除预留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其余的按规定只能全部用于购买国家特种定向债券,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从我国现在发行的债券种类来看凭证式国债的利率比较高,我国的社保基金基本投资在凭证式国债,但凭证式国债一般不能上市流通,流动性较差,所以社保基金在做这种投资后的流动性也比较差。
2.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社保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问题
随着全球进入老龄化社会,各国政府都在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退休福利的问题,特别是社保基金的管理问题得到了各国政府的关注。我国也即将面临一场人口的变化,目前我国还处于一个较年轻的社会,2004年我国60岁及上的老龄人占人口总数的11%,但到2040年,联合国估计该比例将上升到28%。我国也将面临老年化问题。随着老龄化问题以及因国企改革退休,下岗职工的增多,用于养老,医疗保障的费用以及下岗职工的失业保障基金大大增多,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急剧大幅增长,而社会保障基金却增长缓慢并存在贬值的风险,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困境。
二、针对以上管理问题提出几点改革建议
为了解决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社保基金筹集问题,我国大部分学者以及社会上从事社保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解决的方法,大致归纳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改社会保障费为社会保障税
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国际上社会保障系统普遍采用的筹资方式,目前在已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140个国家中有8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采用社会保障税有强制性特点,通过强制征收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能向社会及时足额的供给社会保障基金;使我国经济体制能更好的同国际接轨,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
(二)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累积制过渡
现收现付制是根据“量出为入”“以支定收”的原则,依据当年社会保障的支出来筹措社保基金的。采用此种模式可以避免因物价上涨而引起的通货膨胀问题,但因为我国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及国企改制大量员工下岗等问题的出现,将会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筹资模式提出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进行改革,必须改为基金累积制。基金累积制是以“量入为出”为原则,是将将来发生的费用提前提取形成社会保障基金,即当期员工的保障费用由自己来承担。采用这种模式可以达到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但是采取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漫长的积累过程中会面临通货膨胀的风险。并且我国现在是处于由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转变的过程中,出现了当代人要付两代人养老保险的双重负担,因此在这种转变模式中关键要解决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增值的问题。
以上两种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方法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解决了社保基金制度改革中的部分问题。保障费改保障税是国家采取强制手段征收社保基金保障了资金的征收效率,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强化了社会保障中公民的自我保障意识。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
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不贬值达到保值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重要难题。如果继续采用现在的管理模式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家债券,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率的调整,通货膨胀等因素很难保证社保基金的保值,甚至是贬值。因此为了社会保障更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社保基金进行市场化运营方式,在市场中获取更高的利润。
(一)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化运营的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是指由有关的经营机构将社会保障基金投入市场特别是金融资本市场中,使社会保障基金进入社会再生产领域,从而使社会保障基金在市场的经营中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
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能在市场中运营,要将基金分类根据不同的基金来进行市场化经营。根据流动性可以将社保基金分为三类:第一准备金,第二准备金,第三准备金。其中第一准备金是用来支付三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障的基金;第二准备金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用于支付的社会保障基金;第三准备金是那些用于支付较长时期后给付的社会保障待遇的部分基金。根据分类,第三准备金流动性不大可以进行中长期投资,这部分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关键。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也要考虑要安全问题,由于社保基金的特殊性需要投资者将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目前允许社保基金投资的国家都采用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尽量分散投资的风险。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运营根据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社会保障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以及非金融市场运营。
1.社保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
a.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家债券
这是我国目前采取的最主要的保值增值方式。在我国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一般都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国家委托商业银行来办理的。政府债券的利率一般高于银行的利率,而且风险比银行存款还要低,但是政府债券的偿还期限比较长,且流通性也有一定的限制。
b.购买公司债券和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时,向股东发行的载明一定股份的书名证明。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公司债券也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持有者拥有公司债权的一种凭证。债券和股票都是属于有价证券,是现在公司融资的一种手段。社保基金在选择投资于股票还是债券是要根据投资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安全的方式。
c.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采用这种方式来运营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金融机构定期存款相当,因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比银行存款利率高,这样可以使基金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在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委托贷款的总额,委托期限,贷款利率,偿还期限,资金用途,风险的承担等问题。其别要注意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以及到期后资金的收回问题。
2.社保基金的非金融市场运营
a.直接投资企业事业
(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2011级研究生)
【摘要】作为社会运行的安全网,我国的社会保障肩负着维护
亿万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大使命,其改革也逐
步进入深水区。然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障基金的
资金缺口以及社会保障基金收益率低等一系列问题,这都对我国的
社会保障基金不断保值增值提出了客观的要求。因此,如何实现我
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合理投资,从而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是一项极
其重要的研究课题。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基金管理;保值增值
一、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相关理论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
社会保障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基金份额,集中投资者的基金,由
基金托管人托管并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
等金融工具投资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在现代社会,通货膨胀是市
场经济中的客观现象,往往随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而呈现出周期性变
化。
(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原则
1. 安全性原则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安全性原则,是指社会保障基金投资
经办机构必须绝对保证投资的社会保障基金能够按期如数收回,并
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社会保障基金是为了确保未来的债务支付的对
象,用于支付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对象的积累资金,在被保险人遇到
事故需要资金时,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必须履行给付原则。
2. 收益性原则
收益是社会保障基金实现自我积累的重要途径,也是衡量社会
保障基金投资成败的关键指标。从理论上来看,虽然社会保障基金
投资的目标是为了保值增值,但因为通货膨胀、工资增长及替代率
等因素的影响,这就要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要有比较好的收益,这
样才能使社会保障基金在逐渐积累的过程中慢慢的强壮起来。
3. 流动性原则
尽管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通常是有计划的,不会发生像商业性
财产保险那样因突发性大灾害导致资金支付高峰的不确定性现象,
但同样需要保持一定份额的基金能够及时满足社会保障待遇的给
付。所以,在投资运营过程中同时要求兼顾变现性原则,也就是说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在不发生贬值的前提下应当可以随时的流动。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基金积累不足
造成社会保障基金积累不足情况的原因有很多:第一,中国的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一直基本上都是现收现付制,在引入个人账
户后,由于人口老龄化和转制成本无法消化,个人账户被挪用现象
严重,有名无实、空头运转。第二,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一直以来都
实行岗位挂钩制,然而只有工作的人才能享有这项制度,虽然允许
其他人自愿缴费,但纳入的这些人员数量有限,因此参保人少导致
社会保障基金积累不足。第三,部分企业拖欠保费现象严重。有的
企业经营效益不好,利润薄弱而缴不起保费;有的企业领导重视不
够,不缴或少缴保费。
(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波动较大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历年收益情况表
项目
年度
投资收益额(亿元) 投资收益率(%) 通货膨胀率(%)
2006年619.79 29.01 1.50
2007年1,453.50 43.19 4.80
2008年-393.72 -6.79 5.90
2009年850.43 16.12 -0.70
2010年321.22 4.23 3.30
表1 统计了2006 年—2010 年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情
况。总体来看,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率波动较大,收益情况并不
乐观。股票投资的收益情况不佳也是其中的一种情况。2006 年开
始,我国股市牛气冲天,上证指数涨幅高达130.43%。但2008 年
后,股票市场又处于低迷的行情。其中,收益率最高的2007 年,
为43.19%。但是2008 年受经济危机的影响甚至出现了负值,说明
社会保障基金实际上出现了“缩水”,连最基本的“保值”目标都
没有达到。
(三)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不到位
1. 社保基金监管法律立法层次低
社会保障基金是一项特殊的公共基金,既决定着人民生活和社
会稳定,又与经济建设和资本市场发展密切相关,应该实现依法监
督管理,但目前只在《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
作了原则规定,具体监管依据只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层
次很低。
2. 基金监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
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普遍较低,影响了监管
的效率和监管的权威性。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以行政监管为主,由
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事情繁杂较多,监管人员又缺乏相关的社会保
障基金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常识,而且社保基金管理工作本身又具
有业务复杂、资金量大、牵涉部门多等特点,这就使得监管不到位,
甚至会出现监管效率低下和监管真空。
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对策分析
(一)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渠道
1. 建立纳入财政预算的筹资主渠道
事实上,政府只能履行有限的社会保障基金筹资责任,如果仅
仅采取安排满足于一时一需的财政支出方式显然是不够的。要从根
本上解决问题,只有通过立法的途径,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应规定
我国各级财政每年必须安排社会保障基金支出预算,将合理调整财
政支出结构作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主渠道,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
具有稳定、可靠的来源。至于纳入财政预算后具体的支出途径,可
以通过股市变现部分国有资产,从各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一定
比例资金等都是可以探讨的方式。
(二)积极有效的实行多元化投资战略
在广泛利用组合投资的今天,稳妥性产品是现阶段在投资品种
的选择上的首选,但是应当尝试着创新其他的投资工具,比如社会
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到电力、石油、通讯、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等
基础建设项目,或者可以购买其经营权或使用权若干年,在经营或
使用的期限内收取有关费用或将约定的收益率作为投资回报。这些
项目具有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收期长,但投资回报率较高而且较
为稳定、风险小的特点,而这些恰好符合社会保障基金可以长期使
用但必须低风险运作的特点,可以为社会保障基金赢得较高的投资
回报。
(三)构建和谐稳定的投资运营环境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需要和谐稳定的环境,只有创造出健
康、完善的投资环境才能防范和降低各种风险的发生,从而促进社
会保障基金趋于平稳的运营。因此,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革
和完善投资运营环境:第一,应当将社会保障部门的基金管理和运
营职责分开。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社会保障经营机构必须分开,只
有这样才既可以发挥专业性运营机构的投资运营的优势,又有助于
形成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第二,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形成一
个托管人市场。在一个自由成熟的资本市场中,托管机构一般由投
资银行和专业基金管理公司担当,而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不是社
会保障基金首选的投资托管机构。第三,应进一步规范我国债券和
股票的市场环境,鼓励债券品种多样化。为此,应该通过相关的法
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股票、债券市场,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
投资运营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 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
版社,2005 年7 月
[2] 吕学静,《社会保障基金管理》[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
大学出版社,2010 年6 月
[3] 郑旭,《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郑州:
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年5 月
[4] 李珍,《社会保障原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6 年9 月
[5] 胡英,《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研究》[D],长春: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