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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对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公司开展了2017年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结合国资委《通知》要求对各方面内容认真进行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
2017年年初,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预算,并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年初预算车辆使用费为***万元,业务招待费***万元,差旅费***万元,截止2017年*月,长城公司共发生车辆使用费**.*万元,业务招待费**.*万元,差旅费**.*万元,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等问题,没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二)公务用车
2017年*月起,长城公司负责人不配备公务用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的情况。2017年公司自有车辆两台,租用车辆一台,均为办公用车。同时,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及维修保养均有详细记录,不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
2016年长城公司负责人交通补贴实际发生**.*万元(经公司批准在中新食品区合资公司列支),16年长城公司主要负责人员主要负责人即总经理薪酬及补贴由集团列支,公司负责人即副总经理交通补贴预算金额**.*万元(中新食品区合资公司列支),预计实际发生**.*万元。
(三)办公用房
公司主要领导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40平米以内,副职领导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2平米以内,均未超过办公用房标准。
(四)培训
2016年长城公司负责人实际发生培训费用**.*万元,2017年该项费用预算数为1万元,尚未发生。公司负责人未参加在职教育和其他培训,不存在负责人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报销费用的情况。没有超范围列支培训费,没有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等问题。
(五)业务招待
公司业务招待费一直坚持节俭的原则使用,招待标准、陪同人员数量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超过公司的招待标准,不存在奢侈浪费、大吃大喝的情况。没有存在转嫁企业负责人招待费
用的情况,也不存在报销因私招待费用、个人消费等费用的情况。
(六)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
2016年公司负责人国内差旅费实际发生**.*万元,2017年该项费用预算数为3万元,截止2017年*月末实际发生**.*万元。国内差旅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出差费用开支标准,严格执行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和等级,以及住宿、就餐标准。公司负责人因公出差时,如火车出行一般是二等座,飞机出行为经济舱,不存在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情况。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七)通信
长城公司主要负责人通信补贴尚未在长城公司列支。公司副总经理通信补贴为**元/月,2017年预算数为**.*万元,截止*月末已发生**.*万元。该项费用严格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通,并且纳入公司财务预算,没有超标准补贴及通信费用报销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超标准现象,但存在着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滞后的现象。下一步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及约束。在实际工作中,严控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促进了负责人廉洁从业、履职尽责。争取达到坚持厉行节约的同时,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标准和行为,实现促进企业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的目的。
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自查报告
本人在信贷业务中主动把握好角色、明确职责和定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组织好支行的经营管理、风险管控及队伍建设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未发生任何信贷风险案件。在组织经营和管理中,提高执行力,抓好风险防控。
银行已成立四年,要进一步拓展业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既要熟悉银行开办的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岗位设置及风险防控措施,也要对其他商业银行的性质、一般业务及操作流程进行广泛了解。此外,还要了解国家对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要求,只有全面、到位、深度熟悉银行知识,才能正确、有效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其次,尽职尽责。本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政勤政,保持敬业精神和工作激情。领会上级精神,定期召开工作通报会或经营分析会,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熟悉当地的金融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带领员工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发展业务。深入一线,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的教育、管理和考核。高度重视信贷资金安全,确保不发生风险案件,严肃纪律,保证各项业务合法、合理、合规。
本人在日常工作中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凝聚力。知人善任,善于发现和使用人才,根据员工特点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树立了良好的风气,敢于批评,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制止。要认真执行等相关制度,按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尊重、信任员工,关心员工生活,不断密切干群关系,营造团队和谐氛围。
本人在工作中不断强化各级业务人员素质、管理水平、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同时,高度重视由于市场不稳定而导致的信贷风险,以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确保一方平安。
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自查报告
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履行岗位职责
规范从政行为”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校在第一阶段学习动员的基础上,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认真抓好第二阶段的工作,我校成立了由姚校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对照“五个方面”的自查要求,带头自查,带头征求意见,落实责任,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先从领导班子成员查起,然后到每一位教职工,分层分级组织进行。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逐项逐条展开自查,找出差距广泛听取意见,真诚采纳意见和建议。
1、行政班子说职责
学校行政班子成员重点自查做的不足的方面并提出整改措施。随后,讨论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并对职责范围进行了局部调整。会上,大家还一致认为,作为组织者、管理者,必须从传统办学观念中解放出来,增强创新意识,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2、班主任说职责
班主任首先分年级组,集中围绕“带好一个班,教好每一个学生,联系好每一个家庭”来谈体会,谈师德,谈职责。大家普遍认为,班主任职责在于调查研究学生情况,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身体情况,以及个性心理特点、兴趣特长,做好家访工作;组织管理班级集体,班主任要依据教育方针、教育任务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班集体建设的目标,建立班级常规,培养良好的班风,搞好班主任如下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教育力量,沟通各种渠道,要负责联系和组织科任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联系本班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要订好班主任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总结工作。会后要求每一位班主任撰写自查自纠报告。
3、科任教师说职责
科任教师分备课组开展了履职情况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然后分科组围绕“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节课,改好每一本作业”来谈体会,谈师德,谈职责。大家一致认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突出特色,是每一位教师的历史使命。
二、加强学习,为自查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我校把加强执行力的学习贯穿始终,召开由年级组长、教研组参加的会议,重温教育局和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的精神,深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多渠道收集并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从教的观念,为自查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三、广泛宣传,发动教职工主动参与,消除教职工疑虑。
我校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教职工讲清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意义,是为了更好的为学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讲明我们改进工作、把各种责任落到实处的诚心和决心,取得教职工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以真心换真诚。
四、集中精力,梳理现有岗位职责、责任制度。
自查工作开展以后,我们在继续完善现有岗位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现有的责任制度和岗位职责。梳理内容包括:下达给各年级组的工作任务指标;各处制定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廉政建设、师德师风、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五、认真查找差距,切实做到“五对照”。
我校结合家长会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已梳理的责任制度和岗位职责,切实做到“五对照”,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学校领导班子主要在权责设定、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对照检查;全体教师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敬业精神以及教育教学等方面对照检查。通过自查,从而找准找出我校在权责设定、依法履职、依法治教、工作规范、办事效率、责任机制、服务质量和教育教学、培训机制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六、广泛征求意见,促进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让自查取得更大成效,营造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我校采取征求家长、教师、社会意见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月*日下午,开展了“家校携手,共创和谐”活动。向家长发放征求意见表,就依法办学、校风校纪、教风学风、学校管理、教书育人、教学成绩等方面对学校进行评价,满意率为**%。家长一致认为学校领导班子创新务实,能够高质量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教师队伍敬业有活力,能够高效益地落实教育教学任务。这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一假后,学校召开了各年级组长和部分教师座谈会,就学校和
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日常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勤政廉政等方面征求他们的意见。一致认为,学校能严格执行上级的政策法规,积极认真完成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效力高强,常做实事、大事,特色学校建设不断出新。学校内部政令畅通,办事效率非常高,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今年教师节,校长带领部分行政人员慰问受伤教师,组织教师到秀水公园。让教师在工作之余,充分享受生活的美好。
为推动创建“平安__”、“平安场所”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切实发挥劳教机关在维护社会政治及治安稳定,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__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与科队主管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目标任务
1、确保政治稳定。不发生罢工、集体游行、集体或越级上访、聚众械斗等,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宗教活动。
2、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在责任范围内,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民转刑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所属部门、人员不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3、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不发生因执法过错责任而引发的劳教亲属控告、上访以及干扰、破坏场所正常监管秩序、工作秩序的事件。
4、严格履行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带领所属部门、人员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创建“平安__”、“平安场所”的整体活动,各项工作规范、制度健全,基础资料完备。
5、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积极整改安全隐患,不发生上述“三防”事故。
6、深入扎实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做好所属部门、人员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向所党委报告情况,做到防范在先。
二、领导责任和保障措施
1、各科队主管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年度计划、目标管理和个人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好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
2、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与所属部门、人员层层签定责任书或保证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综治创安目标的实现。
3、各科队主管要亲自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发现问题有人管,具体事务有人干,确保各项综治措施落到实处。
4、认真帮助解决本部门民警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不矛盾上交,切实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实维护民警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所党委的权威。
5、各科队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大综治宣传工作力度。以创建“平安场所”活动为重点,把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人,严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的奖罚规定。
6、认真执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重大案件责任查究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制,以及检查、评比、考核、奖惩制度,努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7、加强科队领导自身建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检查有记录、考核有标准、奖惩有兑现、否决有依据。
三、考核与奖惩[本文出自文秘站网-]
1、建立综治和创安工作考核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将综治和创安工作纳入警务督察范围,由所警务督察小组负责对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月检查、季考核、年奖惩。分管综治所领导年度不少2次亲自参加检查监督考核。
2、本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列入各科队主管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其政绩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目标任务中第一、二、三条款,或不严格执行综治目标任务中第五、六条款规定,发生“三防”安全责任事故和发生矛盾纠纷不及时排查、调处,不请示报告,矛盾上交,造成重大影响,对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人将实行一票否决;对不精心履职,工作规范差、基础资料不健全、制度不落实,不积极整改安全隐患,年度被督察4次(含4次)以上的,所在科队主管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3、对完成好维护场所安全稳定、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创建达标的部门,经考核,将其工作绩效作为年度部门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
4、各科队签订本责任书的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所部、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期限为20__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转变观念,创薪思维方式
1.由“巡游式监督”向“常态化监督”转变
以广州市为例,由于工程项目多、监督执法人员不足、监督方式单一、监督技术手段落后等原因,据初步统计,工程项目监督频率目前平均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的水平,甚至有的项目监督频率为“超过6个月检查一次”。对工程项目而言,这种监督方式就像“巡游”,巡游过后必然形成很长一段“监管空白期”,监督效率必然低下。因此,必须转变观念、创新思维、改进监督方式,缩小“监管空白期”,实现常态化监督。
2.由“单向执法型”向“双向互动型”转变
目前,各地的监督检查都是“单向执法型”,即由监督执法人员到施工现场抽查、排查隐患,实施处罚;而企业方面完全处于“被动应付检查”状态,监督工作效率极低。
因此,监督检查必须向“双向互动型”转变,即在现有“单向执法”的基础上,增强指导服务和交流沟通。通过加强监督执法人员与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联系和互动交流,帮助施工企业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加强监督执法人员与监理人员的日常联系和互动交流,落实“监理报告制度”,总监向监督员及时报告项目上的安全动态,充分发挥监理的现场监管优势和“协防”作用。
3.强化对企业安全行为的监督执法,让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平时能够有所作为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企业,监督执法人员不是企业的安全员。因此,在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中,我们一方面要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实体隐患排查(抽查)工作,同时,更应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监督执法,督促并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到岗履职,改变当前这种“监管部门着急、企业无动于衷,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隐患,项目安全员、监理人员平时无所事事”的局面。
4.强化“事前预防与过程控制”
主要是督促企业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注重事前预防和对隐患的过程动态控制。
二、改进监督方式,现场执法检查与远程监控相结合
1.除了传统的现场监督检查方式外,还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微信、视频监控、云技术等实现远程监控,一方面提高监督工作质量与效率,另一方面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震慑企业,促进企业全面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减少事故发生。
2.远程监控方式可采用集中监控(由专人通过“监控中心”实现)与分散互动监控(由监督员通过个人电脑或专用手持设备与工地“互动”方式,实现对各自分片监管项目的远程实时监控)。
3.远程监控对象、内容
(1)集中监控:项目部“三类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点名);三级教育、平安卡培训(考试)活动情况;大门口值班情况;泥头车出入登记、冲洗、装载情况;塔吊、电梯等重点部位安全监控等。
(2)分散互动监控:安全实体抽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跟踪;塔吊安拆、顶升加节,电梯设备安拆,防护棚搭设等危险作业时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监理旁站实时监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抽查(点名);“三类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点名)等。
三、改进监督模式。完善和落实内部监督机制
两手抓:对外,抓施工安全责任主体(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内,抓安监机构监管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管责任意识,规范监督行为,提高日常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杜绝不作为、乱作为。
1.日常监督实行组长负责下的专业分工与主监员责任包干模式。按照“事事有人管”原则,落实监督组内部岗位分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签订责任书、强化监督责任,制定和完善《监督工作规范》,推行监督工作标准化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
2.层级监督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督查”与“安监机构巡查”相结合模式,形成“管理链”,环环相扣,促进各级安监机构加强内部监管,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减少监管漏洞。
3.检查方式采取“飞行检查”,在不预先告知企业的情况下,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巡查和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常态化。
4.探索建立安全报告制度,形成“互动长效机制”。
(1)监督员与施工现场的监理、安全员之间建立“互动机制”,充分发挥现场安全监理和企业安全员的作用。
①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库。平时,要加强对现场安全监理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一个安全员同时兼多个项目”的现象,强化责任意识。②监督员与现场安全监理和企业安全员“结对子”或建立微信群,加强平时的联系沟通和业务指导,把监督员打造成执法者、指导员、联络员、工地安全管理的“上级领导”,监督员要学会给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派活、下达指令,搞好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安全员和监理的现场管理优势,把监理和安全员打造成为监督员的情报员、助理,把他们的工作当成监督员工作的延续,改变以往那种现场检查时监督员给企业当安全员,几个月才去工地检查一次,然后长时间不管的状态。
(2)建立安全报告制度。
①安全员、总监每周向对口监督员定期报告工作情况,重点将安全教育、平安卡、工人招聘动态、特种作业人员动态信息、劳务公司安全管理状况、危险作业施工等动态信息纳入报告内容,以利于监督员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加强比对、核查,大幅提高监督执法效率。②安监机构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监管项目的安全状况和监督执法情况,为上级部门实施内部巡查、督查和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5.工程项目实行“分类差别化”管理。
制定监督计划时,要根据项目类别、难易程度、不同施工阶段、企业管理水平等,实行“分类差别化”监管。
6.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突出监督重点。
(1)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有效性。一方面,对重大问题和隐患,特别是“屡教不改者”(即指出隐患和问题后不积极整改、不认真履职),要严格执法,绝不手软,例如:检查安全教育、交底时,发现问题要执法“零容忍”;另一方面,执法要务实,严格执法,但不等于见到隐患就开罚单,不能把执法权作为要挟企业的手段,施工都是动态的,任何工地有安全隐患或问题属于正常现象(特殊隐患除外),只要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就好。应该给企业一次整改的机会,监督员应该及时跟进,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杜绝执法文书要么不发,要么乱发的现象。
(2)抓重点环节: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机械、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文明施工、泥头车管理、消防安全等。
(3)抓重点对象:重点项目,要抓轨道交通等重大投资项目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重点人员,要抓一线工人(特别是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项目经理、安全监理(配备、到岗、履职)等。
(4)抓重点时节:重大节假日、台风多雨季节、重大活动期等。
7.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质量定期考评与内部责任追查制度》,开展事故工地内部责任倒查,强化监督责任,促进廉洁执法。
四、效果预测
(一)科学执行传导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货币政策宣传和预期引导工作,深入领会当前稳健货币政策“不宜收紧、不能放松”的核心内涵,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发掘有效信贷需求,努力促使金融机构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适度和货币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平衡好落实宏观调控要求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二)加强对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按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要求,继续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持续推进《“金融支持转型升级系列工程”实施方案》,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围绕七项工程具体内容,有重点、分层次地推进各项工作;积极深化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推动低碳金融和文化金融创新,探索开展科技金融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工作和研究出台绿色信贷指导意见和统计办法。完善政银企对接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对接活动,引导信贷资源向地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倾斜。
(三)推动直接债务融资的稳步发展。继续推进“债务融资工具三年千亿计划”。加快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创新步伐,积极探索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在银行间市场的直接融资模式。
(四)推动普惠金融的良性发展。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支小、支微、支农力度,引导和培育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形成金融特色产品。探索金融服务“三农”的方式路径和措施,在去年成功试点推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基础上,着力开展扩面推广工作;做好小微金融服务工作,推动辖内小微企业贷款在全部企业贷款中的比重不断提升,保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企业贷款增速;扩大小额担保贷款、青年信用示范户贷款、妇女创业贷款等业务覆盖面。
二、强化金融稳定基础,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做好金融稳定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跟踪监测民间借贷、担保链、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和敏感领域的金融风险;配合中支分析利率市场化、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对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策略、信贷行为和流动性的影响;关注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可持续性和地方财政偿付能力与地方融资制度改革问题;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地区金融风险,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进一步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强化与监管机构和政府宏观经济部门的工作协调,积极探索全面合作监管机制,完善例会交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准确掌握涉区域金融稳定的第一手信息,尽职尽责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合、集成、上报工作。完善各类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深入推进平安金融创建,开展金融投资者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工作。
(三)深化金融生态创建长效机制。在获得“金融生态优秀县”基础上,建立金融生态创建长效机制,构建和保持优良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及跟进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做好第二次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提高我市金融生态县在全省的排名。开展金融投资者教育,创新各类宣传活动方式,提升企业、居民等经济主体金融风险意识,维护好可持续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拓展深化“两管理两综合”工作。继续做好新设银行机构加入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的集中受理与初审工作,拓展开业管理对象范围,完善开业管理内容与流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金融机构风险意识,做到有案有事报详情,没案没事报平安;修订完善2014年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健全日常管理信息台账,加强对综合评价结果的运用,促使金融机构在日常营运管理中加强对人民银行各项政策的执行力度。
三、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提升金融服务现代化水平
(一)不断加强支付结算服务功能。着力推进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继续推进金融IC卡的推广工作,推动新型支付方式在农村地区的应用;组织辖内商业银行开展支付安全宣传,提高农村地区对支付服务安全性的认识;加强对支付服务的监督管理,继续加强票据业务安全管理,保障票据持有人的权益;继续强化支付清算纪律,加大对空头支票的处罚力度,维护辖内支付结算秩序。
(二)全面推进现代化服务型国库建设。围绕建设现代化服务型国库的目标,牢固树立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税务、海关等征收机关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探索全面履行经理国库职能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强化国库管理,推进国库服务创新,全面提升国库统计分析水平。
(三)继续加强调查统计工作管理。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金融统计制度,做好2014年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和完善工作。拓展金融统计范围,探索科技专项贷款专项统计、完善非信贷融资统计制度;加强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加强与经济景气调查企业、物价调查企业、汇改调查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提高统计分析质量;加大金融统计检查力度,深入金融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整改。
(四)持续优化人民币流通环境。继续推进人民币满意工程建设,以假币“零容忍”为目标,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的监督检查;探索和创新反假货币宣传方式,结合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扩大农村地区反假货币宣传网络,建立反假货币宣传长效机制。
(五)稳步加大征信服务力度。加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努力拓宽互联网查询、自助查询机等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渠道,提供更优质的征信服务;加大对商业银行企业、个人征信系统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征信管理;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大力推进外部评级市场的培育和规范,加大担保机构、借款企业外部评级的推进力度,引导小贷公司参加信用评级,扩大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信用评级。
四、提升外汇管理服务水平,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一)加大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行试点工作,积极培育我市有条件申报试点的企业;研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内容,帮助即将封关运作的综保区充分享受改革带来的政策便利;全面推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和外债等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不断简化和优化审批流程。
(二)不断改进外汇管理监管手段。继续落实经常项目分类监管措施,做好B类企业的分类及监测工作;改进资本项目主体监管,提高后台监测水平;进一步加强外汇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扎实开展第六版国际收支手册实施相关工作,扩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强化区域外汇收支运行分析监测;加强新开银行外汇结售汇业务的备案审核,规范银行外汇业务准入程序;提高非现场核查的水平,加大现场检查及对商业银行综合业务评价力度。
五、加强内部管理建设,着力提升央行履职能力
(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原则,规范对干部兼职的管理,中层干部要切实承担起“一岗两责”的作用,积极发挥正能量。以坚持业绩为导向,结合支行干部队伍现状,研究制定“支行非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用以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开展好读书活动,积极参加远程在线培训等各类学习,注重加强对新行员的培养教育。发挥领导班子团结纽带作用,加强与职工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对员工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内控内管工作。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继续梳理并修订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风险排查,重点围绕“人、财、物”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发挥内审监督作用,重点关注公务消费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专项费用和项目资金管理,清理办公用房,完成好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继续加强档案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制度。着力提升节能减排成效,有效降低单位能耗。
一、充分认识我市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首先,从安全生产态势来看,我市建筑安全生产虽然基本处于控制状态,但形势不容乐观,或者说相当严峻。最近几年,我市建筑施工规模不大,安全生产态势基本稳定,但死亡事故未能杜绝,去年以来还有所上升。今年80天内连续发生两宗死亡事故,尤其是“7.18”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是我市近年来最大的一起建筑安全事故,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这说明,我们的安全监管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施工安全还没有完全处于受控状态,还不能有效保障建筑施工的安全运行,还不足以完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日益明显,各种极端气候频繁出现,建筑安全生产面临新变数、新挑战,安全生产问题可能更加难以预料和控制。
其次,从行业发展水平来看,我市建筑业的安全生产防控能力较差,主要表现为:1、许多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起重机械陈旧老化、超负荷使用,已成为一大安全隐患,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据初步分析,“7.18”事故的一个原因就是设备老化,维修保养跟不上,顶升时外套架轮子的原有缺陷导致了事故的发生。2、建筑施工主要依靠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现场作业多,安全隐患分散,难以控制。3、建筑工人流动性大,职业技能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很少受过专门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成为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人群。如天华美地的“4.29”事故,导致事故发生的很大因素就是工人的安全意识低下,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没有意识到用斗车装运墙体砌块数量太多会出掉落危险,结果是装车的工人刚好砸死了自己。4、建筑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现场管理过于松散粗放,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流于形式,不按方案施工的现象比比皆是,以包代管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7.18”事故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各方责任不明确、不落实。总包单位把塔吊安装分包给安装单位后就不再过问,一包了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对安装过程的安全措施不闻不问,好像事不关己;安装单位对作业人员交底不细致,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在顶升过程没有进行必要的监管,安装单位甚至没有按规定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安全监理形同虚设,对重大安全隐患认识不足、检查不到、控制不住。
第三,从体制机制上看,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安监机构职责很明确,但具体人员的岗位职责不明确,导致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又如:施工起重机械原由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后来安装、使用改由建设部门管理,但维修保养、检测资质仍由技术监督部门管理,两个部门交叉管理,从上到下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基层执行起来难度更大。
第四,从监管队伍作风来看,不同程度存在思想松懈、消极被动、不愿得罪人等问题。个别地区由于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存在问题没有暴露,管理部门因而自我满足,对一些原则性、关键性的问题没有下决心解决;一些安监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作风不扎实,对存在问题没有认真分析,对安全隐患不进行深入研究,对安全事故存有侥幸心理,对安全问题不敢严厉查处;不少安监人员对监督工作存在麻木、畏难情绪,对普遍存在的问题采取回避、放任的态度,导致有些安全隐患明知存在但长期得不到消除。
面对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清形势,不怨天尤人,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消除侥幸思想和畏难情绪,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痛下决心,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剩余时间防范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工作
同志们,生命无价,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是关系全局的大事。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没有安全发展,就不可能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有更高目标的实现。今年我市建筑施工已超额300%“完成”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空前严峻,“7.18”事故后,省建设厅对我们了严厉批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须引起高度重视,吸取这起较大事故的深刻教训,齐心协力,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隐患。特别要对有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发现有较大隐患的工地,必须责令停工整改,重点查找相关薄弱环节和责任人,该扣分的要坚决扣分,该扣证的要扣证,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对一般隐患要登记造册,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放过任一事故苗头和任一隐患。要通过隐患整治,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和对策,并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规程,完善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务必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验、凡事有据可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应深入企业和工地,带头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将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痛下决心,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针对目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的实际情况,我在这里就近期的几项主要工作要求,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全力以赴,认真落实。
(一)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管力度
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该文件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和监督进行了全面具体的规定,是目前实施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主要法规依据。该文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实施管理的基本手段就是建立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备案三个制度。对有违规行为的,该规定同时明确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希望各部门紧紧围绕这个主要法规依据,学习消化,从实际出发,理清思路,抓出成效。
二是要痛下决心,淘汰一批陈旧、落后的建筑起重机械。通过近期检查发现,目前在用的起重机械有一部分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对这些设备应该痛下决心,坚决停用。另外,我市大量使用的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在全国来说属于落后濒临淘汰产品,大部分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隐患很多,原来我们考虑到地方的实际困难,把关不是很严,希望市安监总站牵头各分站和质监站检测室,在两个星期内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检测和监督形成合力,分期分批淘汰一批不合格的井字架,争取一年内杜绝使用不合格的井字架。
三是各企业要创造条件,争取申报起重机械安装企业专业资质。对这项工作我局*年就专门发过通知,但没有企业响应。根据有关规定,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一定要由有资质的企业承担,我市目前只有一家有安装资质的企业,缺口很大,希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培训考核,争取申报起重机械安装企业专业资质。
(二)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对《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我局在*年6月已经转发,要求贯彻执行,但执行情况很不理想,特别是各区安监站几乎没有主动扣过分,省建设厅对我们意见很大。今天我在这里特别,各安监站要严格依照《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处罚条款,对违规行为进行扣分处罚,还没有购买上网密匙的要尽快联系购买。对这项工作,我再几点:1、此项工作进行了一段时间,扣分的标准也已经掌握,因此,市局不再对扣分进行把关,执行扣分的主体是各安监站,各安监站要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态度鲜明地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发挥《办法》的惩罚警戒作用,各区县建设局要跟进检查指导,对企业和个人的有关申诉要认真妥善处理。2、为了保证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今后全市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我们还将出台监督人员履职登记制度,以此来规范监督人员的行为,对于不履职、乱作为的人员要登记在册,给予严肃处理。
(三)要全面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
加强和规范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作。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实施“平安卡”制度比发达地区困难更多,已落后了一大步,省建设厅多次了批评。我局已于今年6月份印发了《关于推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自*年10月1日起,全市所有进行主体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建筑工人必须持平安卡上岗作业。自*年12月1日起,全市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所有建筑工人必须持平安卡上岗作业。最近,市安监总站和市建筑业协会联合出台了实施办法,希望各部门、各企业积极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四)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各建设局和安监站要研究改进安全监督方法,要从原来的实体监督为主转变到行为监督为主,在关键环节,要紧紧抓好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企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建设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有义务和责任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造价和工期,并足额、按时拔付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建筑工人的保命钱,一定要做到足额、按时拔付,严禁任何人进行克扣和挪用。一旦发现有克扣挪用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行为,要坚决给予处罚。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法律规定其应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和人员,总包单位要加强对专业和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并组织好应急救援。监理单位有责任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勘察、设计等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需要。设备供应、租赁单位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生产设备,严禁供应、出租无证、超期限的生产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中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对其成果文件负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州区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暨违建治理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的拆除和治理力度,根据《北京市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违法建设拆除攻坚行动,不断提升治理违法建设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按照“集中拆除+持续治理”相结合模式,实现对存量违法建设的持续消减和妥善处理,对新生违法建设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提升违法建设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按照区政府提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努力实现清底账、拆存量、控新生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2021年“疏整促”2500平米拆除违法建设任务。一季度完成拆除总量54.8%,面积1369.56平方米;二季度内完成拆除总量的70%,面积1750平方米;8月底前完成全年拆违任务。
(二)完成街道存量疑似违法建设图斑核查任务。按照区两违办工作要求,2021年9月底完成通州区存量违建手续待核查图斑深化分类、信息核实、汇总及上传工作。上述图斑总数为2547条,建筑面积共计1025612.06平方米。现分为五大类,即:1.不纳入创建范围类,共468条;2.有证类,共107条;3.待完善类,共1336条;4.持续治理类,388条;5.无手续类,共248条(此类图斑已完全拆除)。
(三)完成新生违法建设的动态清零任务。持续加大新生违法建设的管控力度,实现玉桥街道辖区内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玉桥街道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孔钢城 玉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世忠 玉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王小东 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孟轩昂 城市管理办公室(一室)主任
薛美丽 民生保障办公室主任
王春玲 综合办公室主任
吕正波 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刘明晨 城市管理办公室(二室)主任
王立成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志刚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严雪松 玉桥派出所所长
刘亚军 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赵晓明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李 雷 城市管理办公室一室副主任
孔春晖 城市管理办公室二室副主任
张 颖 民生保障办公室副主任
吴国英 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楚 萌 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德杰 玉桥司法所所长
顾 杰 玉桥市场监管所所长
文 良 玉桥消防工作站站长
各社区 社区主任、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明晨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调度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志刚同志兼任,负责各类日常工作事务的处理。
(二)职责分工
1.2021年“疏整促”2500平米拆除违法建设任务方面。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年度违法建设任务的核查取证、政策宣讲、拆除及违建任务的上账销账等工作。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对拆除工程中涉及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协助综合执法队对违法建设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予以处理。
玉桥派出所:负责对违建治理工作中扰乱正常工作秩序,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治安处理。
玉桥消防工作站:负责对拆除工程中涉及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协助综合执法队对违法建设中存在的重大消防隐患依法予以处理。
玉桥市场所:负责对认定的违法建设中涉及无证无照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和取缔。
玉桥司法所:负责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的监督指导审核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制工作。
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类媒体和社会舆情的管控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12345市民热线的分析、研判、拦截、协调等工作,负责拆违资金和后勤保障工作。
各社区:负责协助综合执法队摸排违法建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社区舆情动态。
2.街道存量疑似违法建设图斑核查任务方面。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存量疑似违法建设图斑核查的取证、资料收集、分类上报等工作
七办、三中心:负责协助综合执法队对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存量违法建设图斑所需的佐证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并积极配合查阅本部门所保存的各类历史档案资料。配合执法队积极协调上级业务对口部门完成举证任务。
各社区:负责协助综合执法队摸排违法建设图斑所涉及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动员责任主体配合核查举证工作。
3.新生违法建设的动态清零任务方面。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新生违法建设任务的核查取证、政策宣讲、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玉桥派出所:负责对违建治理工作中扰乱正常工作秩序,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治安处理。
玉桥司法所:负责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的监督指导审核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制工作。
七办、三中心、各社区:对本部门、本社区分管范围内发现的新生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反馈综合执法队,协助综合执法队摸排违法建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是实现北京城市副中心控规落地的重要基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落实。
(二)周密部署,细化压实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按照建设、管理、工作和服务并重的要求,加强全市司法所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司法所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推广基层司法行政形象标识系统,清理和规范司法所标牌设置,加强司法所所容所貌建设,做到标识统一规范、环境整洁美观。要按照省厅要求,全面推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形象标识系统,确保应用覆盖面达60%以上,着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内有素质、外有形象”的窗口。
三、进一步强化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引领和带动全市司法所向更高目标迈进
以组织更加完善、队伍更加充实、管理更加规范、环境更加优美、装备更加先进、业绩更加显著为基本要求,以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标准要求为依据,加强对基层的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对辖区内的司法所进行认真的分类梳理,找准薄弱环节,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共同提高。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基层工作中亮点、特点,树立和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努力在全系统形成人人知晓创建内容、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要进一步细化创建目标,分解创建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努力在全市树立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能力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先进典型,推动全市司法所瞄准全省一流水平,朝着全省先进司法所迈进。各县区局要做好省级优秀司法所的申报,并做好迎接省厅组织的首批省优秀司法所的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市局将对全市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活动进行督查。
四、进一步强化司法所业务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我始终坚持学习,通过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注重对新常态下业务知识的学习,先后在《蚌埠日报》、《蚌埠工作》等党报党刊上发表《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精准发力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新常态下禹会发展新局面》、《抢抓历史机遇推进产城一体全面促进禹会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等调研文章,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二)坚持群众观点,强化行动自觉。我始终要求自己坚持开门接访,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及时解决群众最迫切、最关心的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如秸秆禁烧、安全生产事故、防汛等,均做到身体力行,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结合群众路线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活动,多方筹集资金,解决了以柴油机厂为代表的老旧小区征迁、以天润化工周边区域为代表的化工周边棚户区改造、以张公山二村为代表的老旧小区环境改善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提升了党性修养,践行了为民服务的宗旨。
二、履职尽责,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一)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经济结构逐步优化。我始终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创新为引领,大力实施调转促“486”行动计划,全区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持续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多项经济指标总量、增幅和贡献率均居全市前列,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3.3:75.8:20.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56家、家庭农场1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9家,粮食产量实现“十三连增”。工业主导作用进一步凸显,中粮、丰原、八一等重点骨干企业生产经营平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99家,其中亿元以上企业15家,高新技术企业44家。总部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丰原集团、蚌埠玻璃设计院“走出去”成就斐然。佳先化工、中晶光成功在新三板上市,佳先化工、中晶光成功在新三板上市,中旭建设、利德工程设备、行星工程、禾泉农庄、亚源印染、汇能动力等公司新三板上市工作正加速推进,其中,佳先化工到创业板上市已获省批准,中旭建设即将进入券商内核阶段,有望在今年实现新三板上市。服务业蓬勃发展,总投资超10亿元的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总投资6亿元的北师大蚌埠附属学校、总投资5.65亿元的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大楼改扩建项目、总投资5.1亿元的蚌埠花博园项目、总投资5亿元的民政园项目、总投资3亿元的欧尚项目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和重要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支撑经济提速。总投资1.5亿元的禹会双创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总投资9亿元的汇能小微企业创业中心成为省内工业园区第一家在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专业营运公司。园区平台承载力不断提高,六六房车项目、游艇项目、智能电动车架项目、疏水性二氧化硅新材料项目、直埋式蒸汽管道项目等一批高附加值、高带动性、高成长性的优质项目成功落户园区,成为未来经济新增长点和持续发展新引擎。
(二)城乡统筹步伐加快,产城一体加速融合。我始终坚持把统筹城乡发展重要抓手,全力实施旧城改造和马城新区建设双轮驱动战略。征迁拆违、大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始终保持全市前列,“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拆迁2.1万户,拆迁面积约224.4万平方米;开工安置房约2万套、180万㎡,竣工约9800套、80万㎡,7000多户拆迁户顺利实现回迁;实施市级大建设项目29个,累计完成投资65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34个,城市“一环”内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市最大连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柴油机厂周边等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稳步推进,金域蓝湾、荣盛西湖观邸、御湖观澜世家、和顺第九街等一批现代化生活小区拔地而起,滨河西片区、钓鱼台、酒精厂等一批老旧棚户区旧貌变新颜。圆满完成区划调整,组建禹会马城行政中心,总投资15亿元的206国道、总投资8.5亿元的马城新区安置房、总投资4亿元的黄苏段淮河干堤退堤项目、总投资2.5亿元的现代水运码头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总投资5亿元年产12万平方米PC板项目、总投资5亿元年产1.5万吨高性能玻璃微珠项目、总投资5亿元的大连尚能风电场开发项目等一批产业项目进展顺利。全区上下呈现基础设施全面铺开、产业项目加速推进、产城融合不断加快的新景象。
(三)各项改革全面发力,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我始终坚持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增活力,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有序完成了政府机构、城市管理、医药卫生等各项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社区体制改革,圆满完成社区换届,稳步开展村改居试点,成功创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建设城区”、“ 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先进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公布权力清单586项。扎实推进基层医改,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探索“两权”融资,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5.2万亩。搭建建投、禹发、禹泰等融资平台,争取各类资金57亿元。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快速提高,组建国家、省级研发中心14个,专利申请授权量位居全市首位、进入全省市辖区前十强,获评“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区”。
(四)民生工程扎实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我们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政绩,将有限的财力优先向民生倾斜。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完善,城乡居民累计享受低保金3亿元,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13.8%。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工程,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初升高比例达96%以上,获评“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公共文化事业进一步发展,大禹文化产业园被评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禹墟遗址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已争取国家建设资金,花鼓灯生态保护工程通过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验收,冯嘴村花鼓灯传习所被省文化厅授予“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称号,禹会花鼓灯艺术教育基地和特色学校揭牌,群众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荣获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区称号。我始终把“青山绿水”作为最大的民生,投入近2亿元对张公湖、八里沟、席家沟等城市水体进行治理,新增街头游园、城中绿地20余处,淮河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大洪山林场非法盗采行为得到坚决遏制。创城工作累计投入超过1亿元,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经营性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整治基本到位。秸秆禁烧连续四年实现零火点目标,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均控制在市下达目标范围以内。积极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不断深化法治禹会、平安禹会建设,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三、率先垂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好“两个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身体力行严格做到“三必须”。一是重要事项和重大财政支出必须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财政审批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涉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招投标;三是新进人员必须实行公开招聘、逢进必考。进一步强化问责机制,健全廉政机制,筑牢廉政防线,先后制定《关于禹会区征地拆迁项目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禹会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严打范围及重点
对所有涉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一切可能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个人和场所进行全面完全的清查。要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生鲜乳收购、畜禽、水产品贩运、屠宰、食品进出口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集贸市场、农村食杂店、学校和工地食堂、学生小餐桌等为主的重点环节,<<对所有涉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一切可能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个人和场所进行全面完全的清查。要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生鲜乳收购、畜禽、水产品贩运、屠宰、食品进出口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集贸市场、农村食杂店、学校和工地食堂、学生小餐桌等为主的重点环节。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以及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为主的重点部位,米、面、淀粉类、食用油、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禽蛋类、儿童食品、膨化食品、酒、饮料、冷冻饮品、调味品、进出口食品、保健食品、食用菌、蜜饯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为主的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领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之处和食品平安隐患。
三、职责分工
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加工环节(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登记演讲制度,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登记演讲制度。严防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要强化对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对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平安主体责任,严格生产许可条件,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出厂的产品必需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
农牧部门负责对种植养殖和畜禽运输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加强对水产养殖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强化对奶站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反《乳品质量平安监督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意见》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对市场流通环节(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内的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以及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糕点店、面包房、炒货店、烤肉店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要组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依法查处已被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已被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严肃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的行业指导和宏观管理、畜禽定点屠宰和酒类监管。要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定点屠宰单位和酒类经营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包括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冷热饮品店、快餐外卖服务、简易小吃部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推销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要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推销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
城管部门依照市、县区执法范围的界定,负责食品摊贩(含早市、夜市食品摊贩)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治理。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宣传报道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及其行政效能情况;参与重大食品平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渎职、失职责任。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落实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维护行政执法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工信部门负责加强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监管,引导企业树立平安发展、诚信经营理念。
科技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方面加强科技攻关,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监测与筛查方法研究和食品添加剂平安性评价方面的研究。
食品平安综合协调部门负责食品平安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而引发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
食品平安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国家、省、市要求,做好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各项工作。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和食品平安监管职责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四、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1.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工信、农牧、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需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完全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3.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4.依法从重惩罚非法添加行为。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高压态势,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管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办。各监管部门要尽快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方法,于5月20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5.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当地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快速立案侦查,并及时向食安办报送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对影响重大或者跨市域、跨县区的案件要及时演讲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会同公安部门挂牌督办;对于跨市域以上的案件,市食安办要及时演讲市政府,并按有关规定演讲上级食安办及公安部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行为
1.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罚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推销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质量平安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2.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要尽快制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同时,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3.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规范。各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制订的各项食品添加剂规范,既无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卫生部门也没有指定规范之前,任何企业一律不得擅自无标生产,严厉打击违反规范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1.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平安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平安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平安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平安隐患。要建立食品平安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推销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演讲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需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平安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平安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2.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并将其作为食品平安工作的重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证监管工作需要。
3.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照食品平安监管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承德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集中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月日至月日、月日至月日期间,分两次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全面梳理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相关食品类别,全面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并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阶段性总结上报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同时,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研究探索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平安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级各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演讲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演讲。
(四)强化诚信自律。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平安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各监管部门要监督所有食品企业于2011年5月15日前,企业显著位置全部悬挂样式规范、内容统一的食品质量平安许诺标志牌,向社会公开许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1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平安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问题并演讲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五)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平安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结合外地实际制定食品平安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三员”管理方法,加强食品平安“三员”队伍建设。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食品平安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要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食品平安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虚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1、组织领导。镇成立土地管理领导小组,镇长付文全为组长,党委委员乐志勇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乐志勇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第三中队、第四中队、中队、交通办、农综站、林业办、派出所人员组成。各村委会也应成立土地管理组织。
2、宣传培训。利用村民会议、广播、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土地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让群众普遍了解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近期政策、有关规定,增强依法用地的法制观念。加强村组干部土地管理知识培训,增强其依法管地的能力。
二、耕地保护,开发整理
1、耕地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按照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严格保护,镇与村、村与组、组与户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按要求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牌,刷写宣传标语,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制止占用耕地违法建房,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房,一经发现,立即进行制止,取证查处。
2、土地开发整理、整治。对有条件的地块进行立项,按程序进行开发整理。
三、建房管理
1、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落实村民理事会统一管理集体土地制度,严格村民建房审批程序。村民建房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后,进行公示,村委会进行集体讨论,审核通过后5日内报国土资源所,由国土资源所5日内进行实地勘察,对符合条件的5日内报镇农村村民建房管理预审小组进行审查,通过后5日内报镇党政联席会审批。经批准后进行再次公示,并与新建房屋村民签订建新拆旧协议,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下发用地批准手续。实行“四到场”跟踪管理制度,即选址定位到场、放线定样到场、基础验收到场、主体竣工验收到场。
2、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补、换发宅基地使用证管理。对全镇的集体用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历年来经镇政府审批村民建房的,按村民建房相关程序,给予补办相关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3、“空心村”治理。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老村路、水、田、园、林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执行,逐步消除“空心村”。
四、组织动态巡查,遏制违法行为
1、划分等级。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08]22号)文件精神,市工业园控制规划区、320国道两侧1公里范围内、雄鹰大道、大道、志线及其它干线公路两侧,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其他地区为二级巡查区。
2、明确职责。城市规划区外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城市规划区内及控制区由第三中队、第四中队、中队牵头,相关包村干部、各村干部配合进行巡逻,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程监控、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3、时间要求。一级巡逻区一至二天巡查一次,二级巡逻适度开展巡查,以村委会为主。节假日及易发敏感时段每日巡逻一至二次。
4、反应机制。村包片干部,对巡查中发现搬运建筑材料、放线、堆土、平整地基等行为后进行现场了解。对未经合法审批的用地行为按下列方式处置:①符合规划及建房条件的,责令停建并指导其按程序补办建房审批手续。②不符合规范及建房条件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制止、劝阻、说服教育,并将违法行为及制止情况向村级信息协管员报告,由村级信息协管员做好巡查记录,做到登记完整、有据可查,并及时上报国土资源所、中队。国土资源所、中队按照报告后及时到现场勘察,做好勘察、询问笔录,根据违法行为及违法事实下达相应法律文书,情节严重、顶风抢建的报镇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对需强拆的由国土资源所、中队做好预案,联系好市城管局、市国土局执法大队及驻镇单位共同执行。
五、加强违规违法建筑整治,严格土地执法
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依法依规开展对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法》实施以来建设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整治,突出“四个一批”①拆除一批违法违规建筑。对非法占用国有集体土地、严重影响重点工程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建筑坚决予以拆除。②查处问责一批干部。对参与、纵容包庇及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干部,依据党纪政纪及我市相关规定查处问责。③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严重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以出售、出租违法违规建筑牟取暴利为目的、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以及暴力抗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④出台一批规范管理的制度办法。制定关于村(居)民建房管理、违法违规建筑巡查及处理、干部问责等一系列管理规定与办法措施,使村(居)民建房管理和违法违规建筑监管有规可循、有章可依。通过集中整治,严历打击违法违规建筑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筑蔓延势头;通过完善巡控、查处和问责制度,建立违法违规建筑监管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审批,将农民建房纳入依法有序管理轨道;通过整顿干部队伍,使各级部门树立履职尽责、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的良好作风。
六、处理土地,化解矛盾纠纷
1、明确职责。包村干部负责所包村土地纠纷调处,国土资源所负责土地纠纷登记、勘察,镇其它部门对涉及本部门土地纠纷进行配合调处。村委会做好本村土地纠纷调处,并尽量发挥村理事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