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7:00:4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敬畏文化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2构建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精神文化的作用
建立一个较为和谐完善的卫生监督精神文化体系对中国卫生事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建立这个完善体系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或大或小的问题。如果没有正确看待或解决这些问题,产生相应的结果也是异常繁琐的,所以说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精神文化体系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1完善的精神文化体系具有较强的向心力通过卫生监督精神文化的定义中可知,其组成因素并不只是一个,包括了卫生监督的道德文化、价值文化和执法文化,这些文化是构成监督系统精神文化必不可少的因素。通过这些文化在卫生监督系统中的作用,可以不断提升人们的道德标准,不断改善人们的行为习惯。换句话说,也就是通过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精神文化体系,可以在人们生活和工作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形成一种共同的价值取向,这个价值取向关系到所有的卫生监督工作者,使得这些工作逐渐形成一种保护人民健康、维护卫生监督安全的价值观,这个价值观将会在工作者中间形成一个强大的向心力,该向心力将驱使着人们不断完善卫生监督系统。
2.2有效制约工作者的工作行为卫生监督文化里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因素就是其执法文化,可见每一个公共单位都是需要一个科学又严谨的执法条例,这样才能有效约束员工的行为,避免产生危害集体利益的事情。卫生监督系统同样也是如此,通过卫生监督精神文化的构建,卫生工作者的行为得到有效的约束,这样才会不断推进系统的科学发展。而精神文化在此的主要职能就是约束卫生体系内部工作者的行为规范,有效阻止各项权利的滥用,始终做到以人为本。通过精神文化的大力倡导,使得人们心中有了道德的熏陶和影响,从而形成了一种潜意识的自我约束和相互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外部的条列约束以及内心的自我约束,于是就逐渐形成了内部的精神文化系统。所以说,卫生监督精神文化的构建可以有效制约工作者的个人行为,也能在工作人员之间形成严谨的约束氛围,从而促进人们不断改善自己的行为,让人们自觉遵守和履行职责。
3卫生监督精神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据分析可知,卫生监督系统精神文化的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这需要成千上万的人们的共同努力才能逐步发展,而这个发展的过程也不是那么轻轻松松就能够完成的,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有不同的问题产生。比如说,在新时期构建卫生监督精神文化,不能简简单单就停留在其灌输模式上,精神文化的建设并不是强调其运作形式,在精神文化建设上要非常注重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体地位,使得工作者得到充分的尊重,这样才能逐渐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建立完善的精神文化系统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在进行精神文化的构建是要强调出对精神文化的组织和领导,不能如同一般散沙任其发展,要做到内外兼顾,层层面面都要有专门的人员进行负责和检查,这样才是立足长远的最好办法。
(一)经济结构的所有制形式对当代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据,2012年我国大学生毕业找工作的第一选择是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和事业单位也较受欢迎,而以前广受追捧的外企跌出前三位,排到了第五名。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和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造成了大学生在就业时对不同性质的所有制企业表现差异显著。这是因为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与职业稳定性高、收入待遇好、压力小的国有企业有着较大的差距。
(二)产业结构对当代大学生就业的影响产业结构直接影响人口就业结构,它对当代大学生就业的主要影响因素是不合理的产业经济结构和粗放型的产业增长形式。目前大学生就业主要集中于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的部分行业。第三产业是吸纳劳动力最强的行业,而我国目前第三产业规模小,层次低,发展滞后,以一般服务业为主,对大学生的需求程度较低,缺乏以技术型人才为标志的高端第三产业。从经济效益上看,我国的邮电通信、交通运输、金融保险以及卫生、文化、影视等行业被国家垄断,降低了对大学生的需求度,导致其就业难度增大。
(三)区域经济结构不平衡发展对当代大学生就业的影响目前我国国内的区域经济发展有失均衡,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区域经济结构呈现出严重的趋于同质化现象。我国大学多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加之三大区域的社会资源和政府政策的差异,这些情况使大学生就业呈现出显著的方向性。目前要解决我国区域经济结构发展的问题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它造成大中城市人才供过于求,而欠发达地区人才缺失。这种现状将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存在。
二、构建当代大学生就业行为模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从业人员对企业的影响程度越来越大,但是当前却出现了人才需求和供给相背离的局面。计划行为理论(TPB)是目前有关态度行为关系的国际知名理论,它认为执行某种行为的意向与个体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感知行为控制力呈现出正比例关系,并且该种行为的意向越强,最终越可能执行该种行为。根据计划行为理论,针对大学生就业行为,把主要包含主观态度、主观规范、行为控制认知等行为意向的形成作为一个过程来研究,建立我国当代大学生就业行为模型,分析大学生就业决策过程。从当代大学生就业行为的主观态度、主观规范和行为控制认知这三个角度,基于计划行为理论,通过系统分析,就业意向影响因素被归纳为国家、企业、大学生等三种类型。在当代大学生就业行为模型基础上编制当代大学生就业行为度量表。根据基于TPB建立的模型,进行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发现企业规模、信息透明度、国家政策导向以及家庭背景是影响当代大学生就业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
三、中国经济结构视角下当代大学生就业对策分析
(一)健全政府宏观调控机制加强政策演进与体制创新,促进深度开放。加快地区经济结构升级优化的进度,以提升本地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大力增加对第一产业的投资,持续推进第一产业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调整第二产业内部投资结构,进一步梳理好第二产业中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关系。加快第三产业结构升级优化,落实产业政策引导,推动第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便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应加大对在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持续推进我国中小城市和西部地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对当代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业经营的扶持力度,增加社会就业岗位。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均衡大学生就业分布。
(二)促进企业行为的优化实施技术创新,改善用人结构,发挥大学生的学历优势和素质优势,注重人才的合理使用,避免出现“人才高消费”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战略高度适时进行人才储备,在公平的用人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前提下,加强员工的在职培训,提高大学生的就职能力,以吸引优秀人才。
预算管理精细化有助于推动事业单位内部的科学化管理实施,促使事业单位财政分配公开透明,各岗位人员权责明确,科学、公正的决策机制,完善单位内部管理,促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科学化精细化财务预算管理体制,促进公众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意识增强,建立官员问责约束机制,形成事业单位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推动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2、必要性
预算管理精细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预算管理体系的科学化、精细化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事业单位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效率的提升。同时,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定位于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社会目标。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体系,从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角度着手推动,更能发挥预算精细化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从长期来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也是财政管理高效的内在要求。
二、对全面预算管理精细化的认识
1、全员、全面、全过程
全面预算管理是以单位年度业务计划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单位要求各部门各岗位结合岗位职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工作计划编制岗位的业务预算编制,最后结合各部门预算编制汇总得到单位的年度预算计划。一方面,这种自下而上、全员覆盖的预算编制办法,使全员参与到各岗位预算编制过程,从而对本岗位的职能定位、工作计划和工作经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同时,也使得单位的预算编制符合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预算执行力度的提高。另一方面,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要求预算编制需要考虑单位全部业务计划,考核各业务量和财务数据的合理性,在进行预算编制的同时,充分分析和完善各部门的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时编制不同的预算数据供领导决策。
2、数据精准,符合实际需求
预算编制的每一个数据应力求精准,减少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偏差,预算编制时的数据得到要有充分的市场预算分析,包括业务量、市场单价、市场走势预测等因素的考量;通过多种预算编制方法得到数据,尽量避免单一方法或历史经验来评估预算。确保预算数据尽可能准确,设立预算编制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
3、管理科学化、方式精细化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科目设置细化,实现会计科目与预算科目的无缝对接;这种预算科目设计方式有利于预算编制执行过程的监督和考核,预算执行的可追溯性强,从科目细化上保障了预算编制执行效率。预算模板中应着重增加对重点项目成本费用的专门预算,加强预算管理与业务的紧密性,细化预算管理方式,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奠定基础。同时,预算编制的科目细化与各岗位人员的绩效与预算执行情况挂钩,使得预算管理的责任细化到每一个员工身上,强化预算执行落实到实处。
三、编制精细化科学化预算的思路
1、财务工作理念的转变
随着事业单位财务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预算管理理念也发生了较大的转变。行政事业单位要树立依法理财的法制观念,在单位中制定科学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流出和项目审计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精细化的管理制度,使得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意识,加大对创新项目资金的投入和扶持,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改善社会生活环境,提高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
2、预算管理制度日趋完善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其所涉及的各部门预算计划统一纳入到预算编制计划中,在编制预算过程中,需要细化预算所涉及的各个项目,科学合理地进行安排。对于业务部门的预算经费,对各项目的开支设定限额标准,同时规范经费申请的审批标准流程,超过部门预算的款项,通常情况下不给予拨款。项目经费集中支付,便于日常业务往来收支的统一管理,细化项目资金拨款及支付程序,规范日常预算执行过程,逐步建立起更加科学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3、不断提升财务监督能力
预算管理精细化工作需要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建立监督约束机制,有助于预算管理人员管控各职能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采购部门实施集中采购管理模式,促进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化、公开化;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动态的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料,保障资产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了充分发挥财务预算管理的监督职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和控制,还需对企业的人员、资金、车辆等物资进行统一的编排和管理,加强对各项财务工作细节做到精细化;同时,还可以加强企业ERP系统的应用程度,促进预算管理精细化信息化。
四、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具体措施
1、深化内部控制,推动预算管理精细化
精细化预算管理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降本增效、完善内部成本考核机制、建立成本费用与业务绩效结合的有效衔接。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方法,为单位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更加详实、准确、全面的基础信息。事业单位应充分重视内部控制与预算管理工作的结合,加强对收支情况的动态管理,部门预算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单位的财务经营情况,也涉及到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内控制度实施预算管理,可以有效节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预算支出制定定额标准,加强预算执行力
对于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标准,需要每一个项目的资金支出都严格审核。财务预算部门需要制定会议费、办公耗材费、培训费等费用支出定额标准及要求,建立一套强有力的标准化规范化的费用标准管理体系,进而强化预算执行力。建立预算执行岗位责任制,用制度约束岗位预算的执行落实;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对预算执行的监督职能,保证预算能够顺利实施。另外,预算管理可以借助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预算执行信息的实时反馈,在出现偏差时及时解决,降低资金使用风险,提高预算执行力度,严格管理和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
3、项目经费精细化,强化预算监督
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经费管理中,需要建立完善的、科学的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经费精细化管理。在项目经费政策制定之后,需要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业务情况,具体落实项目精细化,保证项目经费管理度落实到项目执行中的各个环节。加强预算监督,保证预算的严肃性。财政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求事业单位进行整改,以达到预算管理的目标。事业单位的采购预算在未得到审批之前,严格禁止事业单位提前采购,否则不予报销。因此,只有建立起科学、精细化的预算管理监督机制才能保证预算管理的顺利执行。
4、推进预算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要进行预算管理精细化,还需要优化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流程,通过制定标准化的工作规范和流程,将预算评价结果有效地应用于组织绩效考核环境,通过对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来评价预算执行效果,同时,便于掌握和了解后续业务开展所需的资金支持。预算绩效考核工作有利于岗位职责的细化和明确,加强财务成本费用与业务工作的挂钩,缩小预算编制与实际发生的费用之间的差距,从而加强对成本收支的管控。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编制资金优化预算方案,配合组织落实好资源优化配置审核工作,避免发生资金浪费、流失等现象。
5、加强工作人员预算管理意识,拓展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思路
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工作需要行政事业单位全员共同参与和完成,预算执行效果和效率直接关系到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因此,加强财务干部队伍的建设,推进全体员工对全面预算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尽可能多地创造机会和条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学习预算管理培训,提高管理者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实施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应该有专业素质较强的财务人才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预算管理者的职业责任心,确保预算管理目标与组织战略目标一致性。部门间人员预算工作的交流沟通和实践操作能力,学习和借鉴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不断提升财务工作人员素质。
经济法现代化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目标。从20世纪中期传统经济法嬗变开始,各国基于有限理性的认识论假设,基于对自身能力边界的认识和对市场的尊重,进行了一个持续的经济法制度变迁和创新的过程,通过不断的制度变迁和创新,经济法要达到两个目标,其一,在市场作为基础性资源配置工具的前提下,经济法能够最大可能地反映市场的干预需求和社会公共利益;其二,经济法执法机关能够忠实地执行反映市场干预需求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干预法。
因为政府并非完美无缺,这种不完美来自于其主观和客观两个层面的因素。主观方面的因素指公权的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以及政府官员的个人利益会使干预行为偏离社会公共利益;客观方面的因素是指政府自身有限能力有可能不足以解决市场失灵。正因政府在主观上、客观上都存在着不当干预的可能,从而导致干预的法偏离公共利益,偏离市场的干预需求,所以只有对政府权力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和优化,明确政府应该干预什么、干预多少和如何干预,才能达到预期的修复市场失衡的理想效果。现代化的经济法正是以否定政府的完全理性为前提的,是以对政府干预权的有效法律约束和优化为基础,其表征为在干预范围上主张均衡干预,保障私权,确立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和谐;在干预目标上严格追求公共利益;在干预目的上,讲求效率至上原则,克服市场失灵,使市场达到均衡;在干预方法上讲求方法的科学性、合目的性。事实上,在现代市场体制中,“看得见的手”的力量并不是无限的、任意的,“它只有顺应‘看不见的手’运行的规律才能驾驭市场;只有谨慎地使用才能有效地发挥功用;只有知道哪里应当无为才能有所作为”。①这是干预行为的最基本规则,突破这个规则将导致破坏性干预,而这个规则的最终确立则完全有赖于对公权行为的有效规制和优化。
经济法的现代化以对立法行为的规制和优化为必要条件和前提。评价立法行为是否被有效规制和优化的首要标准是“立法过程在多大程度上趋向于产生良好的公共政策”。②为了能使经济法最大限度地趋向于符合公共利益,必须对立法行为进行规范和优化,使市场对制度变迁的需求转变为有效的、科学的制度创新,同时,经济法的现代化要求必须优化经济法的执法行为。
一、立法决策程序的法定化与科学化
决策程序的优化和完善是指设计一种机制,在最大限度满足个人理性的前提下达到集体理性,使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符合公共利益。从法律的视角研究,决策程序的优化和完善主要包含两层意思,即决策程序的法定和决策程序的明确化和科学化。前者指决策程序的形式合理性,后者指决策程序的实质合理性。
(1)决策程序的法定。决策程序法定化有助于高质量经济法的产生。就经济法而言,这种规则不仅要法定,而且要最高层次的法定,以约束经济法立法机构。从经济法历史考察,经济法产生完全源于市场存在缺陷而不能自行克服从而对国家干预产生需求,国家在干预过程中其权力因此大幅度膨胀。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市场作为一种力量对国家也进行了干预,以使国家的干预具有合目的性,同时也能使私权得到保障。市场对国家的干预之一就是使国家确定经济法的质和量的程序必须由最高层次的法加以规定。公共选择学派认为,如果对人缺乏程序上的宪法约束,无论何种政治过程,都不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政策。所以,运用合理的规则约束经济法的制定是经济法现代化所必不可少的。
(2)决策程序的科学化与明确化。在制定科学的程序时,我们必须转变一种观念,即只要立法者具有纯粹的公益精神,就必然会有良好法律的产生。这种观念在目前还有一定的市场,它是导致有效立法程序制度充分供给的主要障碍。事实上,这种观念存在着相当的不科学性,第一,想做好事和真正做成好事,两者之间存在巨大差异。第二,“立法者具有纯粹的公益心”这个假定不一定具有完全的现实性。立法者也是一种社会动物,也具有经济人的特性,也可能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只是程度不同而已。立法者的经济人倾向要求我们,其一,不能对立法者高度公益心的期望而减少制度供给;其二,在制定科学的立法程序时,要充分考虑到立法者的经济人倾向,以防止非法追逐私利。经济法立法程序的制度设计相当复杂,是一个系统工程,就我国目前而言,应该在以下两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第一,改变经济法立法草案的起草机构。在我国,绝大部分的经济法立法草案由各部门自行起草,带有相当的部门利益和短期利益色彩,加上我国目前立法机构存在相当的能力局限,经由立法机构审查的草案可以不经修改或经过细微修改即可获通过。这使正式通过的干预法不能准确反映社会总体偏好。对此,我们目前所能做的是改变草案起草机构,草案不应由各部门自行起草,而应由专门机构起草。该新机构可以是常设的,也可以是非常设的,但必须确保独立性。其成员除了相关部门的代表外,应以中立的专家为主,还应该有不同利益的代表参与。
第二,有效确立立法机构“议”和“辩”的程序。这种程序能够促进良好制度的出台,但现行制度没有激励代表或委员去深入了解待表决的议案有可能给社会带来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所以很难进行有效的“议”和“辩”。因此我国目前通过的绝大部分经济法在表决时,反对票占的比重相当小,这并不一定是好的现象。所以,制度的变迁相当必要。
二、立法机构信息问题及其克服
信息问题主要指信息不足、信息偏在和信息错误。它们都可能使立法偏离市场对干预的需求。
1.信息不足。立法机构在决策时会面临信息不足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三,立法机构在收集信息时存在能力限制;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信息收集需要成本,并且边际成本递增;因此导致市场总体信息量不足。实践中许多决策失误都可归因于信息不足。如对法律的移植与本土化的选择问题最终可归结为信息问题。因为法律是一种文化现象,法律自身可以轻易地移植,而文化不可能被移植。所以,对移植与本土化进行选择的科学性取决于立法者对制度和相关制度环境的了解程度。而这正是一个信息问题。对立法者来说,信息不足的问题必须加以有效解决,以优化决策。其途径有三:立法机构应设立相关的信息收集、分析机构;改革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取消计划体制下的统计项目,以节约统计资源;增加与国家干预相关信息的统计。
2.信息偏在。信息偏在是指信息在各主体之间分布不均。一般而言,立法机构所拥有的信息要多于其它主体的信息拥有量,但在特定问题上,立法机构可能会处于信息劣势,信息优势主体因此会滥用优势,作出机会主义行为,损害他人利益,甚至对抗立法。为了提高立法质量,应该使立法机构与其它主体在相关问题上处于信息平等地位。其路径除了加强立法机构相关部门的信息收集、处理能力外,还包括有条件地赋予信息优势者的解说义务并规定违反义务的责任。
3.信息错误。产生信息错误的原因主要有二,第一,信息在被收集、处理过程中出现失误,如计算错误、分析方法错误等。第二,由于某种目的,如为了获得某种资格,而故意制造虚假信息。这是我国目前的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大量的报表人为失真,导致最终决策者决策失误。对错误信息的克服途径主要有:优化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程序;严格执行《会计法》、《统计法》和《刑法》,对制造虚假信息者依法严厉处罚。
三、寻租与创租问题及其克服
寻租是指利用资源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或确立垄断地位的行为。在国家经济职能不断扩大的情形下,公权的含金量也随之提高,寻租行为因此会大量存在。寻租者的目的在于促使国家作出有利于他们而不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制度安排。由于寻租者力图促使国家帮助其建立和维护垄断地位和经济优势,以便获取高额利润,故成功的寻租行为不仅导致资源的低效率配置和不合理的收入再分配,导致公共政策偏离社会公共利益,而成为仅为部分人服务的政府。寻租与创租问题是不法寻租者和不法创租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对寻租和创租问题的克服需要双管齐下。我们认为,克服寻租现象的关键在于政府本身,其路径有三:其一,在干预经济过程中,国家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能边界,在市场能比国家做得更好的领域,国家不应介入;已经介入的要及时退出。这样通过消除大部分租金,使经济人无租可寻。其二,加重寻租者和创租者的法律责任,提高其各自的违法成本,使寻租者和创租者不敢为。其三,由于刑事处罚的适用对象只是自然人和单位,对国家机构不能适用刑法,因此,我们应该设计一种机制,包括组织机制和程序机制,在这种机制之下,经济法的制定者将会权衡利益的广度和深度,从而产生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服务的干预法。
四、用效率观念塑造立法行为,制定高效率的经济法
1.以效率为标准确定干预范围。市场失灵的存在是国家干预的依据,但并不是所有的市场失灵都可以被国家所克服。国家干预存在成本,当国家干预不经济时,干预就成为不必要。确定国家干预是否不经济需要通过成本—收益分析而得出结论。其中,成本包括干预成本和市场缺陷导致的效益损失,收益指通过干预而增加的效益,收益与成本之差若为负值,则不存在干预的可能。所以,以效率为标准确定干预范围并把该方法法定化,不仅可以杜绝过度干预,而且还可使国家干预合乎市场的干预需求。当然这种经济分析的方法在实践中适用有一定的难度,因为有相当多的行为所涉及的利益很难量化,因此也就很难进行利益比较和权衡,这还需要经济学和法学工作者再作进一步的探索。
2.以效率为导向确保干预目标的公共利益性。干预行为必须具有合目的性,必须具有纯粹的公共利益性。因为作为经济法最高价值的效率指的是社会总体效率,而不是区域、行业效率。这要求国家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而不单独为某些利益集团服务。国家的一切干预行为应该具有实质上的公共利益性,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现实中的政府不一定会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斯蒂格勒的政府管制经济学认为,政府管制是为了少数特殊利益集团和政府官员的私利,而不是为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所以,以效率为导向对立法者进行有效的行为控制,促使其行为具有公共利益性,尤为必要。
3.以效率为标准选择干预工具。任何干预工具都有自身的能力边界,所以,国家在干预时就存在最佳工具的选择问题,如选择使用财政工具还是货币工具,选择直接规制还是间接调控等。选择的标准主要是效率,即最能提高法律运行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率的工具就应优先采用。除了工具的选择外,选择最佳的干预方式以减少干预成本也有必要。美国政府在征收汽车牌照税时,让每个车主在出生之月去主动缴纳以消除拥挤现象,这样既可以减少车主排队等候的时间,也可以减少政府雇佣的人数,社会的整体效率因此得以提高。
4.尊重市场运行规律。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作为基础性的资源配置手段虽然自身存在缺陷,但我们不能抹杀市场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国家作为一种外力对市场进行干预,必须首先尊重市场,了解市场的内部运行规律,否则只会导致对市场的破坏,使资源配置更加低效率。在市场体制中,追求财富最大化的个体必须是自由,必须能主动对激励作出反应,并能以他们个人的自我利益管理有价值的财产。这是市场能有效率地运行的最主要条件,所以如果国家在干预过程中破坏了这一条件,将导致市场不能有效运行。
五、经济法的执法行为优化
经济法的执行主要依赖行政机关。但行政机关存在一定程度的异化,行政执法可能偏离经济法立法原意,使经济法所追求的最高效率最终得不到实现。在实践中,经济法执法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把执法手段当作执法目的,只关心收费、罚款,而对被收费的对象不进行管理、引导;功利地选择法律进行执法,导致经济法在适用上支离破碎;不对市场及其主体进行有效管理、服务,只着眼于自身利益而对市场主体进行搔扰式的“管理”;某些行政机关没有“利润”观念,只关注干预投入,而不顾及干预产出等。这些不良执法行为是经济法现代化的严重障碍,必须加以克服。理论界对这些不良执法行为的法律克服多有探讨,认为只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行为约束和外在监督,就可以有效克服。我们认为,对行为的内在约束和外在监督必不可少,但这只是从行为层面出发的治标措施。要切实地优化经济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还必须改变政府治理理念,改变政府行为的基本激励机制。而要实现这一转变,必须用“企业家”精神去塑造政府行为。“企业家”精神的政府的表征是什么?戴维·奥斯本认为,“企业家”精神的政府,(1)必须促进在公共服务提供者之间展开竞争;(2)把焦点放在后果而非投入上;(3)行为动力来自目标而非规章制度;(4)满足“顾客”的需要,而非官僚政治的需要;(5)防患于未然;(6)关注的中心并不简单是提供公众服务,而且也是向市场主体提供催化剂。④因此,我们除了需要对政府及其官员进行有效的行为约束和监督外,还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改革政府:
1.改变执法行为激励机制。企业行为的激励机制是利润,而目前政府行为的激励机制存在相当的问题,它并不太激励政府官员进行创新与改革,而追求工作中的平庸。“在政府中,一切激励因素是以不犯错误为定向,你取得了九十九个成功也没有人注意,但只要犯一个错误你就完蛋了。”⑤这样的激励机制不仅使政府效率受到影响,还使政府行为与民众利益相分离,所以,我们应该考虑一种新的激励机制,使政府行为的动力来源于公众利益。
2.在公共部门引入竞争机制。由于国家在性质上属于自然性垄断组织,所以,有学者对在公共部门引入竞争机制提出质疑,认为引入竞争会导致重复和浪费。但实践证明,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政府提供的服务中,能够取得良好效果。据美国研究公共事业竞争的专家萨瓦斯的研究,美国公营部门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平均比承包商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要高出35%—95%.纽约市私营承包商收集每吨垃圾花费约17美元,而该市的公共部门却要花费49美元。在市政工程业、供水业、公交服务业、邮政业等行业引入竞争机制后,无论是资源的节约、还是市场主体的受益都相当明显。
3.引入效率动机。企业家精神的政府要求政府及其官员拥有效率动机,而这要求政府关注结果而非仅仅行为本身,关注效率而非仅仅资金投入的多少。目前,在政府的行为模式中,成本与产出往往相分离,这种分离会导致错误的资源配置,因为“如果维持一种活动的收入与生产它的成本无关,那么获得一个给定的产出时,就会使用较多的资源,而不是必要的资源,或者为了补偿最初的市场缺陷而采取更多的非市场行动。由于不把进行一项活动的成本与维持它的收系在一起,那么低效率往往受到鼓励。”⑥引入效率动机有利于提高政府行为本身的效率和行为所涉及的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经济法的现代化。但没有制度支撑的效率动机将是一句空话。效率动机的有效引入有赖于合理的制度创新。如按效果制定预算的制度将使行政机关的预算额同业绩挂钩,使行政机关更关注行为的业绩。
注释:
①陆丁:《看得见的手: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9页。
②(美)凯尔曼:《制定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79页。
埃米尔·诺尔德1867年出身于德国北部的一个农民家庭,17岁进人费伦斯堡的一家雕刻学校学习木雕,后来又在一家工艺美术学院短暂学习。32岁才有机会进人巴黎朱利安美术学院深造,从此走上艺术创作的道路。1906年,诺尔德参加德国表现主义社团“桥社”,成为“桥社”最重要的成员之一。但诺尔德性格孤僻,行事独立,与桥社其他成员的激进表现格格不人,一年多以后又退出了该社团。1913年,诺尔德参加了南太平洋的一支科学考察队,到俄国、中国、朝鲜、日本旅行,并留在南太平洋作画数月。1956年卒。
诺尔德是20世纪初德国表现主义绘画的代表人物,是“桥社”最有才华的成员之一。他的作品构图饱满,画面简洁,造型夸张,色彩强烈,笔触狂放,作品中流露出强烈的宗教意味,或悲悯,或迷狂,或低沉,或激昂,将当时北欧动荡不安的社会现实和普遍蔓延的世纪末情绪渲染得淋漓尽致。
一、何谓绘画中的宗教意味
人类最早的艺术基本都与宗教有关。欧洲艺术在文艺复兴之前,几乎都是以宗教人物或宗教故事为绘画和雕刻艺术创作的题材,艺术家通过艺术手段传播宗教教义,为当时的教会服务。站在任何一件中世纪绘画或雕刻的面前,立刻能够感受到那种强烈的宗教神秘气氛和宗教情感。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以宗教故事或人物为题材的艺术作品依然占有很大部分。直到17世纪以后,宗教题材的绘画才渐渐被现实题材所代替。但是,后来的一些艺术家,尤其是那些性格内向的,喜欢沉思冥想的艺术家,依旧自觉或不自觉地从作品中表达出宗教式的情感和意味。这种情感以动、静两种形式表现出来,一种是教徒式的宗教迷狂,表现为对某些事物的极端热情或痴迷;另一种则为沉思冥想,悲天悯人的悲枪感受或超自然的心理体验,这种情绪来自于艺术家内心的压抑、痛苦,想寻找一种心理平静或精神寄托。这两种情感反映在绘画当中,我们称之为宗教情感或意味。
北欧的传统绘画中,自中世纪起就开始有了一种表达悲剧感和神秘体验的倾向。从文艺复兴的丢勒、格吕内瓦尔德,到19世纪的佛里德里希、布莱克,及后来的凡高、蒙克、恩索尔、霍德勒,直到诺尔德,他们的作品当中始终贯穿着悲剧色彩。不同的只是有些画家采用内敛的、细腻的、沉稳的艺术表现手法,如弗里德里希的风景画,多数则采用激昂外露,狂放不羁的表现手法,如凡高、蒙克、诺尔德等人的作品。20世纪初的表现主义画家们,继续开掘德国艺术中的悲剧意识,这种悲剧意识一度被称为德意志民族的特征。艺术家们在对当时现状不满或不解的背后,试图去寻找一种能表达现代人内心世界的艺术手法,那就是肆意的表现主义手法,诺尔德就是其中的一位不懈探索者。
二、诺尔德绘画中宗教意味的体现
1.选择宗教题材表达宗教情感
诺尔德于1909年创作的作品《最后的晚餐》是其早期的代表作。这幅画直接选材宗教故事,这是一个曾为众多古典艺术家描绘过的不朽经典题材,最著名的是达芬奇的同名作。而诺尔德的这幅作品与古典大师常用的细腻写实的手法含蓄地描绘这一宗教故事不同,他用极为夸张的表现主义手法来表现。诺尔德将基督与其门徒的形象无限放大,直到挤满整个画面,基督和众门徒的脸上满是忧郁与绝望,用红、黄两种明亮的纯色和暗黑绿色铺满画面,强烈的色彩对比,加上以基督为中心的戏剧性聚光效果,渲染出浓郁的悲剧气氛。
19世纪以后,直接选择宗教题材的画家不多见,而诺尔德却将一个经典的宗教题材作为表现对象,这与画家想要表达的情绪有关。联系当时的社会现状,战争的阴云笼罩下的德国,无望的悲观和狂躁不安是人们的普遍情绪,遁人宗教的世界里,寻求精神的自我解救或许是最好的出路,诺尔德就这样将宗教故事与现实生活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除此之外,诺尔德通过描绘与宗教相关的事物,如基督、传教士、古老的哥特式教堂,及自然景物,如风车、大海、荒野、夜晚的月光等,将人们带人无垠的神秘时空中,引起种种神秘的宗教体验。这些宗教事物和自然景物从德国19世纪浪漫主义风景画中常常可以看到,这种以描绘宗教事物和自然景物传达宗教意味的传统表现手法在诺尔德的作品中得到了继承。
2.通过绘画语言体现宗教精神
在《最后的晚餐》一画的构图中,诺尔德没有采用达芬奇式的将众多人物一字排开的构图方式,置于一个有着强烈透视感的和空间感的画面当中,而是将所有的人物无限放大,挤满整个画面,消除了深度空间和精确透视,巨大的张力似乎要冲破画面,悲愤的情绪因此得到有效释放。
同样的构图手法还反映在另一幅作品《传教士》中。这幅画除了中上悬挂的一幅原始面具外,三个人物几乎占满了画面,一位传教士正对着双膝跪地背着婴儿的部落女人宣讲圣经,或是这位传教士在倾听女人的忏悔。原始面具、传教士、部落女人的画面内容,再加上顶天立地的构图方式,原始和宗教的精神意味在这幅作品中得到了有效的体现。
夸张的造型是诺尔德绘画宗教意味得以体现的另一途径。《传教士》一画,象征宗教的传教士双手紧抱圣经于胸前,几何方形的脸上张大的嘴巴露出满嘴的牙齿,说明他正在滔滔不绝地宣讲教义,虔诚的女教徒双膝跪地呈“之”字形。人物造型采用
极其夸张的手法,传教士好似方几何石块的堆砌,或是随手撕纸粘贴而成的,双目、嘴巴、牙齿和胡须随意地勾画而来,墙上的原始面具也是极尽夸张之意,惟有妇女和婴孩的造型稍微严谨一些。夸张的造型手法将教士传教这一宗教事件凸现在观者眼前,观者感受到了画面当中传达出的浓郁的宗教气氛。
作为早期表现主义团体成员之一,诺尔德也擅长于运用色彩和笔触表达情感。《最后的晚餐》、《围着金牛犊的舞蹈》、《狂热舞蹈的孩子们》等作品都是用色彩和笔触表达强烈情感的典范。
《最后的晚餐》里,诺尔德使用了炙热的色彩与狂乱的笔触渲染出画面的宗教气氛。《围着金牛犊的舞蹈》中强烈的黄色与紫色,加上笔触的任意挥洒,表现出舞蹈者动感十足的疯狂跳跃,反复旋转,如醉如痴的癫狂状态,将激越的情绪尽情流淌在画布上。诺尔德曾从凡高、蒙克和恩索尔等表现主义先驱那里继承了用色彩和笔触表达情感的手法。与“桥社”其他成员不同的是,诺尔德更多地表现悲悯、伤感的情绪,这种悲悯的情感或情绪来自于画家对自然世界及现实人生的深人感受,经过了长时间的沉思默想,是画家独特的心理体验,具有超自然的精神所指。而“桥社”其他画家,更多地描绘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城市人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生活场景,喧闹的背后是一颗颗无所寄托的游魂,而诺尔德却自甘咀嚼苦果,心向上帝,灵魂有了依托,痛苦的心灵得到解救。所以,看诺尔德的画,必然要经历一次次心灵跌宕起伏,之后沉寂下来,去自我追问或思考,这就是诺尔德绘画的精神力量。
2对标执行 管理实现无缝衔接
目前,国家仍未统一的危化品行业安全生成预警预报指导性标准,各个企业都处于摸索阶段,且做法各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告了17家企业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第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4+1的前置条件之一,这些企业都已建立了自己的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体系,其做法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1基于隐患分析的预警
此类做法是目前企业较为常用的一种做法,是以企业日常隐患排查工作为基础,通过对隐患排查数据、监测信息的分析,评估各个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对每种后果分配一个系数,可能造成某种后果的隐患项数乘以各自的系数相加求和即为安全生产预警指数,不同企业对后果的描述和分配的系数也有所差异。以某企业为例,专业管理人员每周将检查报告进行汇总,对有效报告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按照发现的各类隐患可能导致伤害程度的不同,将可能导致的结果分为死亡、重伤、轻伤和无伤害4种结果,赋予的系数分别为0.5、0.3、0.1、0。所有可能产生伤害的隐患数乘以对应的系数再加和后即为某段时期的预警指数,即:每周或月预警指数=可能造成死亡后果的隐患项数×0.5+可能造成重伤后果的隐患项数×0.3+可能造成轻伤后果的隐患项数×0.1。最终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计算从检查报告份数、应急演练以及发生事故3个方面进行系数修正后得出的。将连续几周的预警指数连接后,就会形成一条以安全生产预警指数为纵坐标,以周次为横坐标的曲线图,划分危险、警告、注意、安全4个区域。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中的指数大小能直接反映某个区域在一定时间段内的不安全因素有多少。绘制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可以有效地监控某个区域在一定时间段内的安全状况,指数越高,说明存在的问题越多。平稳的曲线说明当前安全状况比较平稳,一旦曲线连续几周变化较大,就需要提醒相关部门及时查找原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2基于危险源风险管理的预警
此类做法是基于风险管理的3个过程即危险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进行的,将所有可能出现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状态辨识出来,并进行评价得出一定的等级,在日常工作中时刻监控这些危险状态的出现,一旦出现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预警要素的风险等级运用风险管理中的风险评价的理论确定。根据风险管理理论,危险源评价是基于如下风险模型:风险等级(R)=危险严重度(L)×危险概率(P)预警要素的风险等级是由其可能导致的后果的严重度和这种后果发生的概率决定的。4种风险等级对应4种预警等级和预警信号如表1所示。可以通过的预警信号直接了解工作场所的风险水平。
1.3基于仪器仪表监控参数的预警
根据工艺危害分析原理,通过对装置或工序工艺参数报警数量、报警时间、中控指标偏离值及操作人员、机电仪巡检人员巡回检查合格率等参数进行统计,对每一项赋予一定的分值,详见表2,最后得分汇总形成安全生产预警指数。
1.4基于安全评价指标的预警
此类做法是以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重点为基础,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应着重关注的内容进行了集中梳理、提炼,形成了安全评价指标。对每个安全评价指标都赋予了一定的分值,根据指标的完成情况来进行打分,最后每个指标的得分相加即为安全生产预警指数。
2现状分析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安全生产已逐渐从传统的事故事后处理向现代的风险预防控制转变。现代安全管理虽运用科学的方法、系统安全的观点、预防为主的观念、本质安全化的思维、注重风险预防与控制、采用安全分析和安全评价等手段,但大多数危险化学品企业判断安全生产形势仍多采用历史伤亡数据作对比,从而对安全发展趋势进行主观判断,而定量地衡量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未来安全发展趋势的手段少、方法单一。从前文描述情况看,目前我国一部分危化品企业积极应用预测预警技术与方法,建立了企业生产安全预警预报系统,由“被动应对型”传统安全管理向“主动预警型”现代安全管理转变,但我国的生产安全预警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表3所示。
二、行政事业单位精细化理念的融入与实践
(一)自上而下树立精细化理念,以精细化理念指导财务管理工作
把精细化理念充分的融入财务管理之中,并通过实践来发挥作用,关键是上至事业单身的领导者下至财务管理部门的财务人员要树立精细化理念,理解精细化理念的内涵并融入实践中去。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者必须充分认识到精细化财务管理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性,领导者的重视和支持是精细化管理融入财务管理并付诸实践的保障。财务管理人员作为精细化理念的实践者更应对此高度重视,转变传统财务管理理念,从思想上充分认识精细化财务管理对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效益的必要性,精化预算项目内容,明确预算内容的各项指标,使有限的资金得到充分的利用,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者牵头与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精细化财务管理体制,管理者要对精细化财务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提供制度和物质支持,包括部门权限和人员配备等。
(二)细化财务管理,争取各个环节的精细化
财务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步骤,如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应收应付款管理、工资管理、税收管理、财务报表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精细化理念要求将每个环节做精、做细,以预算和收入、支出核算为例来分析精细化理念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实践。“对于预算来讲,要细化预算管理方式。预算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作为财务管理的起点,预算的质量与水平关系到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因此,为了保证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可以在利用精细化理念将预算编制、执行、分析等环节融入到现行预算体制中。也就是说,在进行预算管理前要对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调查,获取充足的数据信息,作为预算编制的依据。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预算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保证预算指标与实际情况接近,为预算细化的执行奠定基础。对于收入、支出核算而言,收入核算是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机关除了组织好财政拨款收入,还应加强其他收入的管理。支出管理的关键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行收入、支出管理的精细化要对现行的绩效考核机制进行更加细化的划分,对支出的各个项目指标进行量化,同时将收入、支出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其他环节结合起来。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环扣一环,离开任何一个环节,都会丧失财务管理的整体作用。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时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一个掌握资金来源,一个管理资金去向,二者的管理质量直接关系事业单位的整体效益。因此,在实践中有必要探索二者有效结合的联动机制,实现良好互动,拓宽收入来源渠道,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少支出,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外监督制度的精细化
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运行以及精细化财务管理的实践都需要完善的内外监督制度保证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在精细化理念的指导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内外监督制度同样进行细化。在内外财务风险的监管过程中,内外监督制度要将监督的内容和标准更加细化和量化。在财务风险的监管执行中,内部监督部门要对财务管理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各个环节在相关制度的约束范围之内,对于内控中存在明显缺陷的,要及时提出,及时整改。根据缺陷出现的原因,制定健全、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在其运行阶段进行监督,考察内控制度的效率。此外,在对财务管理运行程序监管的基础上还应加强对财务管理具体业务和具体环节的监管。监管财务人员的财务处理是否符合财务工作流程,财务管理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是否执行了成本控制制度,财务信息是否能顺利实现共享,资金管理是否做到了安全性和效益性的有效结合等。在内部管理的基础上,也要强化外部监督的作用,纪律检查部门要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纪检部门应配备专业人员定期、不定期的所辖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抽查,通过成立工作小组的形式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流程、成本效益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和财务风险及时反馈、及时纠正,规范财务流程,确保财务管理的精细化,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保证财务的安全性。对于监督检查的方式和手段应根据时代需求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确保检查效果。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可以聘请权威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查找在财务管理中出现的不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同时,对本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或者由会计事务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内控体系与制度。总之,通过细化内外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精细化的执行力度和效益。
二、行政单位预算精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各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的管理工作,以适应财政精细化管理,但从预算执行的情况来看离精细化管理还有较大差距,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中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
个别单位一些部门懒惰成性,总是认为工作每年没有太大差距,因而对于经常性支出的预算并没有采用零基预算法,而是将上年的情况简单分类结合本年的情况直接编制财政定额报给财务部门,没有指出预算具体的用途,没有说明是用于购买商品还是购买服务等,只是按照去年情况直接上报,而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做任何考虑,忽略了财政深化改革对预算要求的变化。
(二)收入预算不完整
按照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中应全面体现各部门的收支及以前年度的各项结余,但是部分单位并没有将各项收入和结余资金未全部计入预算。如有部分单位在预算编制中会遗忘一些非经常性小额收入,同时其他收入预算数也会与实际数存在差距。
(三)支出预算不准确
有些部门在编制预算时没有充分考虑并预测下年的工作情况,这样就使得单位预算中会遗漏一些非经常性专项经费支出,如此一来就会使得工作的滞后性。没有实施项目支出计划,没有编制滚动预算属于跨年度的支出,资金结余的情况就会由此产生,使得效益也不能够及时获得。(四)政府采购预算存在漏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预算要求,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包括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以及非集中采购目录但在限额以上的项目。但个别单位容易出现属政府采购的商品、服务支出未编制采购预算,这主要是因为对政府采购目标内容和要求不熟悉或对政府采购工作了解不全面。
三、实现行政单位预算精细化管理的方法
(一)完善相关制度,为部门预算的顺利进行提供制度保障
为保证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首先应该完善相关制度。需要使参与预算编制的人员明白应该要去做什么、怎么做,将预算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这就要求各预算单位要根据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规范预算单位的各项基础工作,将部门职责权限分清楚,各部门的责任要明确,努力做到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相互配合,紧密相连。
(二)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项目支出预算必须细化
对于支出预算管理较粗放这一问题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根据核算项目的不同,增设政府性基金支出、行政事业类项目、基本建设类项目明细表,从而做到完善现有的部门预算报表内容,使得能够更加完整细致的反映支出预算的状况;二是对现有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增设部分会计科目、辅助核算实行项目,将预算会计相关方面与相应的会计科目、核算方式接轨,将基建会计与预算会计进行一体化核算。
(三)考核可以量化的预算管理状况,这样能够有效的约束、控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效果
我们可以建立预算执行效率评价指标,比如:支出结构比率、总支出预算执行率、预算调整率、分项支出预算执行率等。当前的预算软件与决算软件存在不统一的问题,这需要我国财政部门予以解决,解决这一问题才能实现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之间的直观比较。如果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的编制能够利用同一套处理软件,那么我们就可以建立一个具有自动考核评价功能的预决算综合管理系统。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水平
为避免出现因对财政预算政策和规定不清楚而造成预算失误,我们要加强相关人员对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和财政预算改革政策的学习和了解,加强相关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深入领会部门预算改革的精神,熟悉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掌握部门预算编制的政策依据、预算编制基本技术与方法。
我国已经加入WTO,但“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却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一个障碍,致使我国频繁遭遇反倾销调查。我们应认清“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本质和它与反倾销的关联性,采取有效对策加以解决。
一、非市场经济的概念及其本质
作为反倾销的一个法律技术用语,“非市场经济”又被称为“国家控制经济”、“中央计划经济”,是反倾销调查中确定产品正常价值时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
在对一般国家的反倾销调查中,反倾销发起国的调查机关往往以三种方法计算产品的正常价值:(1)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该产品在出口国国内的销售价格;(2)如国内无销售或国内市场的特殊情况或销售量较低,无法进行适当比较时,该产品出口至一适当第三国的价格;(3)该产品在国内的生产成本加合理金额的管理、销售和一般费用及利润。但是,如果调查机关认定涉案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往往会引用与出口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第三国的成本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而不使用该出口国的相应原始数据。在美国和欧盟反倾销法中,该市场经济第三国分别被称为“替代国”和“类比国”。
按照西方理论界的观点,之所以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使用上述不同的做法,是因为这些国家存在资源、生产资料为国家所有;货物不能自由兑换;国家垄断贸易等问题,产品价格不能够反映产品的真实价值。但是,理论上的完全市场经济并不存在,包括美国和欧盟成员国的政府都或多或少地对某一产业进行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调控,欧盟成员国中对最低薪水还有政策法规上的限制,对于一些特殊商品的价格也有政策规定。而且,GATT只是以补充规定的形式指出了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在“进行严格的价格比较的时候会出现困难”,如何解决这一困难,GATT和《反倾销协定》并没有制定相应的条款,更没有提出所谓的“参照国”规定。因此,这些条款只是使各缔约方建立有关“非市场经济”的实施规则有了合法化的依据,缔约方可以根据自己国家贸易状况和经济发展条件的需要,确定“非市场经济”的概念,选择它们认为适当和有利的方法来确定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的正常价值。非市场经济问题常常引起进口国政府对出口产品滥用反倾销,这实质上是一种歧视性做法,有违WTO公平的原则。
二、我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由来
在中国与美国1999年11月底双边签署的人世协议中规定,中国产品被反倾销调查后,在计算正常价值以“确定倾销时价格可比性”时,不按照WTO《反倾销协定》的三种计算方法,而是规定“如受调查的(中国)生产者不能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该WTO进口成员可使用不依据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同时还确定,一旦中国根据该WTO进口成员的国内法证实其是一个市场经济体,则上述的规定即应终止,但截至加入之日,该WTO进口成员的国内法中须包含有关市场经济的标准。这便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基本内容。尽管该条款并未确定我国内经济体制为“非市场经济”,但实质上,在技术、政策和法律层面排除中国在反倾销产品正常价值的计算方法上适用WTO的普遍规则(《反倾销协定》第2条)。
按照我国人世议定书第15条的规定,出口企业要自动获取市场经济地位或待遇,要到2016年。因此在今后近10年中,我国对外贸易仍然受到“非市场经济地位”以及由此引发出来的国外对我国滥用反倾销的困扰。
三、“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与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关联性
我国出口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带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替代国”的选择具有不可预见性。使中国出口应诉企业处于不利地位
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在选择“替代国”方面往往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而应诉企业的发言权则相对较少。而且,由于“替代国”是在反倾销调查开始后才确定的,出口商在进行交易之前根本不可能进行合理的价格比较分析,也就难以推测被认定为倾销的可能性以及倾销幅度的大小。这就使得中国出口商在进行反倾销应诉时就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
(二)选定的“替代国”往往不具有可比性。极易判定倾销成立或高估倾销幅度
在“替代国”的选择上,美国和欧盟略有不同。美国原则上选择与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经济水平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但在实践中,经常被选为中国“替代国”的国家(如马来西亚、泰国等)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均高出中国许多。欧盟在选择“类比国”时主要考虑该“类比国”相关行业与中国行业的可比性,同时会考虑其执法的便利性。例如,在理想的“类比国”企业拒绝合作并提供相关成本数据的情况下,欧盟就会在相同案件的涉案国家中选择一个国家作为“类比国”,从而满足其执法的便利性。因此,欧盟选择的“类比国”中曾经有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对中国出口企业有失公平。例如,1993年欧盟对中国彩电进行反倾销调查,并选取新加坡作为中国的“类比国”,而新加坡的劳动力成本是中国的20多倍,这直接导致中国彩电被裁定为“倾销”,并被征收超过40%的最终反倾销税,使中国彩电在欧盟的市场份额大大缩减。
(三)市场经济运作的举证要求增加了中国企业的应诉成本
由于美国和欧盟等国家在反倾销调查中首先推定中国企业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作,中国企业需举证证明其市场经济地位,满足美国的“六条标准”或者欧盟的“五条标准”,则要搜集大量证据资料,增加了我国企业应诉成本。
四、如何应对“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对我国反倾销应诉的影响
要解决非市场经济地位及其引发出的对华滥用反倾销的问题,减少反倾销应诉的不利影响,需要政府和应诉企业共同努力。
(一)政府需在外交和贸易谈判中作出努力
1.在新一轮WTO多边贸易谈判中主张修改关于确定倾销的可比价格的双重标准,取消有关反倾销非市场经济的相关规定。非市场经济问题来源于《GATT1947》。当时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还很少,在世界经济体制中不占主导地位,大量的非市场经济国家还不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但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推行,WTO要求所有缔约方或成员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如果出口产品的价格由国家制定,该国是不允许加入WTO的。因此,非市场经济条款存在的基础已不复存在。此外,从实际情况来看,在140多个WTO成员中,没有任何国家的国内价格完全由国家制定。但由于反倾销中的非市场经济问题是美欧等国对我国出口产品设置的一道人为障碍,消除并非易事。因此,在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我们必须加强对WTO反倾销规则的研究,出具充分理由,并联合其他深受反倾销之苦的国家,共同呼吁修改反倾销中不合理的规定。
2.我国应利用WTO贸易政策评审机制,阐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的情况,从贸易政策上争取市场经济地位。事实上,我国一直致力于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表现在:(1)政府管理职能更加面向为市场经济服务;(2)企业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3)生产要素主要依靠市场进行配置;(4)贸易环境进一步改善;(5)金融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国应利用这一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充分阐述我国开放式贸易政策,让更多的国家(地区)或WTO成员充分了解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状况,从而加速解决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3.加大政府外交力度,通过双边谈判与多边谈判,促使更多的国家在国内立法上确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目前,我国获取市场经济地位的最大障碍是美国与欧盟,其中尤其是美国的阻挠。事实上,许多美国经济学家和经济咨询权威机构都认可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我们相信通过政府间的双方或多边谈判,能够改变某些偏见,获取市场经济地位。
(二)我国出口企业需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公司”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