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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是为了适应买卖双方相隔遥远,分属不同国家的特点而产生,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风险,合理运用各种贸易术语来规避国际贸易中的风险是出口企业风险管理的手段之~。
一、贸易术语和货物损失风险规避的关系
《INc0TERMs2000)中对4组贸易术语的解释里都提到“风险在买卖双方之间转移,这里的“风险”指的就是货物损失的风险,如CIF术语,买卖双方风险转移的界限是货物越过船舷。采用此种贸易术语时,卖方要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货物损失风险。也就是说,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发生的全部货物损失(包括货物由工厂至仓库或者码头的运输过程中,在集装箱堆场或码头的存储过程中,由码头装船越过船舷之前时所发生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按照卖方承担的货物损失风险由小到大划分,贸易术语变化趋势依次为Exw—FCA,CPT,CIP—FAS—FOB,CFR,CIF—DAF._DEs—DEQ~DDU,DDP。出口企业在选择贸易术语的时候,首先要清楚地了解各种贸易术语的具体解释和风险转移的界限,结合贸易的现实情况,如市场情况,谈判力量对比,商品性质,运输条件等,争取采用卖方承担货物损失风险相对较小的E,F,C组术语……尽量避免采用D组术语。
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积极投保,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是有效地避免货物损失风险的一种手段,如采用CIF术语的时候,卖方可以针对越过船舷之前的货物损失风险,尤其是卖方所在地距离装运港比较远的情况下。在装船前向保险公司投‘装船前险”,也称国内运输险。针对装运港至目的港航程较远,途径国家政局不稳,沿途海盗多,气候变化大等情况,合理投保相应的国际货运险,以规避货物损失的风险。保险会增加卖方的成本,卖方在报价时,要把这块成本考虑进去。如果客人的条件许可,卖方也可以考虑改变CIF贸易术语,改用诸如FCA,CPT或CIP,这样货物风险可在货交第一承运人的时候就转移,减少了货物损失的风险。
二、贸易术语和贸易政策变动风险规避的关系
国际贸易顾名思义,肯定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出口企业因此必然受到国内贸易政策和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如关税政策,贸易管制政策,贸易保护政策等,这些政策及其变化都会给出口企业带来风险。如欧委会2009年6月3O日了关于玩具安全的新指令,新指令的条款增加到了57个,具体变化内容包括更加严格的安全要求,警告标识和生产者责任,产品认证程序和成员国市场监督等,如果出口企业不熟悉上述贸易保护政策变化,提供不出相关证书,其后果就是货物进关受阻,酿成巨大经济损失。出口企业规避政策变动风险的重点在于熟悉及随时关注国内、国际相关贸易政策,能够有能力对政策的变动做出相应的调整。在贸易术语的选择时,对于DDP这样的术语,鉴于其对卖方的超高要求(该术语要求卖方负责进口清关,要求卖方熟悉进口国清关程序和政策以及相应的变动)一般出口企业可以把它忘掉。
另一方面出口企业应该清楚在交易所采用的贸易术语下自己承担的责任中哪些受贸易政策变动的影响较大,这种变动会导致较大风险的。如采用FOB,CIF,CNF这样的贸易术语,出口企业必须负责出口清关,提交单据,出口企业就必须对出口许可证,配额政策,商品的检验检测和认证制度及其变动很熟悉,哪些商品要许可证,哪些商品要主动配额,哪些商品要被动配额,要和不要出口许可证和配额的商品有没有变动,申请许可证或配额的渠道,商品需要通过什么样的检测和认证,检测标准和要求有没有更新,何时提供检测,何时能拿到的检测报告,在哪检测等,你不了解这些贸易管制政策及其变动,会直接影响到出口清关是否及时、客人进口清关是否顺利,进而影响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安全收汇。
无论选择什么样的贸易术语,贸易政策对其的影响都不可能完全消除。出口企业要做到尽可能熟悉相关的国内和国际贸易政策,要注重积累和构建应对政策变动的资源,能力,渠道,比如说和客人,商检部门,相关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密切的联系,政策如有变动,就可以第一时间了解详情,做出正确的应对之策。
三、贸易术语和价格变动风险规避的关系
出口企业签订贸易合同之后,从备货到最后交货收汇过程漫长,期间有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出口企业的成交价格,最终影响订单的利润。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包括生产要素价格,生产资料价格、流通费用、汇率等,这些要素价格的变动都会影响出口企业品的成交价格。贸易术语是出口成交价格的组成部分,出口企业可以通过合理选择恰当的贸易术语来规避一些要素价格对成交价格的影响,如在国际石油价格波动比较厉害的时候或是市场好转,出口货物数量节节攀升的时候,国外运费也随之频繁变化。
出口企业如果不能正确估算运费,就可以选择不含运费的价格术语(如FOB,FCA),把运费变动的风险转移给买方,如在本国货币不断升值的情况下,采用EXW,FCA,CPT这类术语,可以实现相对较早交货,相对应可以较早收汇,避免汇兑损失。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出口企业觉得自己不好把握某些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时,可以采用相对简单的贸易术语,把一些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转移给对方,自己控制能够控制的成本。
四、贸易术语和收汇风险规避的关系
在国际贸易风险中,最大的风险之一就是收汇风险,能否安全收汇是业务的关键,如何规避收汇风险成为出口企业洽谈及签订合同时所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与规避收汇风险有密切联系,以EXW术语为例,卖方在工厂(仓库)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即完成了交货。收汇方法一般有发货前付款和发货后付款。对于发货前付款,对出口企业来说最稳妥的做法是买方生产前支付预付款,发货前付清所有货款。客人一般只在最初几单或者定单金额较小的情况下,会接受此支付方式,一旦生意步入轨道或者定单金额加大,很少有客人愿意使用此种支付方式,这占用客人资金,不利于客人资金周转,损失利息,也不利于客人控制出口企业,如果发生一些意外变化,客人有更大余地应对。鉴于这些原因,客人都会或多或少的要求一部分货款放帐,这样就会出现货交了,款没收齐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出口企业可以准备风险准备金,万一剩余款项收不回来,用准备金冲抵。
自1979年中美经贸关系正常化以来,发生了许多影响中美经贸关系的大事。分阶段看,从1979到1989年,中美两国战略合作关系良好,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试论国际贸易中的风险防范。
贸易争端主要集中在个别商品贸易领域;1990到2001年,美国出于政治需要,对华的贸易保护不仅有商品贸易领域,还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最惠国待遇等制度层面,但这些年中国经济实力不断加强,贸易上的自我保护能力也有所提高;从2002年至今,中美在贸易争端解决方式上,由原来的双边磋商变为利用争端解决机制。
中美经贸关系恢复正常化当年,美政府单方宣布对中国输美七大类纺织品实行限额,美对华贸易保护从此开始。其特点有:保护手段多样化,贸易争端发生频率高,贸易争端领域扩大化和显着的歧视性。
美国是我国轮胎产品出口最大的海外市场之一。数据显示,我国2008年共向美出口4600万条轮胎,占出口总产量63.8%。对此,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于2009年4月20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递交议案,要求对中国轮胎进行特保调查。4月29日ITC正式启动调查,并于6月29日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建议美国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基础上,今后连续3年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分别加征55%、45%、35%的从价特别关税。
对这起轮胎特保案,中方认为其输美轮胎未出现连续快速增长,与美国国产轮胎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中国轮胎出口不是导致美国轮胎厂工人失业的直接原因。此案是奥巴马时代美对华首起特保案,也是奥巴马对华贸易政策的风向标,可能导致其他国家和地区抵制中国产品。
2国际贸易过程中存在风险的原因分析
2.1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
造成国际贸易过程中道德风险存在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从宏观层面来讲,国际贸易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国际贸易道德风险的存在:首先,从国际贸易涉及的地域范围来看,国际贸易涉及不同的国家;其次,从国家之间的差异来看,各个国家之间的社会习俗、语言文化、法律体系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都有所不同,这些不同极容易造成在贸易过程中国家之间冲突的产生;再者,从影响因素方面来看,国际贸易还受到各国之间的国家局势、双方的关系、经济和政治变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从微观层面来讲,由于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个经济主体都是以自身利益为重,为了实现自身经济目的,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尤其是占据了信息优势的发达国家,为了使得本国贸易利益实现最大化,在贸易过程会以各种借口来设置贸易壁垒,从而使得弱势一方国家的经济利益受损,导致国家道德风险的产生。换句话来说,信息的不对等是道德风险存在的最主要原因。
2.2货物风险产生的原因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换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行为已不再适用于现今的经济活动中,尤其是在大型的交易活动中,在义务的履行方面,买卖双方不再采取同步履行的方式,从而使得实际交付货物以及抽象所有权的转移出现分离,导致国际贸易过程中货物风险的出现。货物从缔约开始直至货物的交付这个过程是涉及许多环节的,在这些环节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有可能造成货物风险的出现。
2.3托收风险产生的原因
首先,关于经济管理的风险,由于大国经济的联合实现了对世界大部分经济的控制,国际贸易中的一些企业的风险将会受到大国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其次,关于政治法律方面的风险,国内的出口企业很难全面对国际上一些政治法律方面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由于国际上各种商务条款以及惯例的复杂多样,使得部分出口企业在与外国企业进行合作过程中,对复杂局面应对没能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最后,关于资信方面的风险,主要就是指进口人相关的信用风险,这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从贷款的支付力度来说,主要是进口商自身的经营不善,并且对于出口商的贷款承诺没有足够能力进行支付;从货款的兑付来看,由于受到市场上的不利因素以及竞争压力的影响,对于货款的兑付方面,进口人往往会出现拒绝的行为,而这些都给出口方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2.4融资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是关于内部管理方面,贸易融资往往被银行当作增强自身竞争力和结算市场拓展的重要手段,而由于银行内部没能实行有效的管理以及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从而产生了内部管理失控的风险;二是关于金融诈骗方面,由于在国际贸易的结算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往往通过假银行信用证以及票据对银行资金进行非法骗取,从而造成金融诈骗风险的出现;三是关于操作风险方面,由于在发展融资和信用证业务的过程中,有关银行没能采取严格管理的措施以及风险防范措施,造成操作制度失当的情况的出现,如管理不力、监察不严以及制度不完善等各个方面,从而导致资金遭受损失以及操作风险的出现;四是关于国家政治方面的风险,由于贸易融资往往涉及了债务债权的支付和清偿,一旦相关贸易国出现了外汇制裁管制或者自身政局出现不稳定时,由于对方无法履行合同,造成风险贷款的出现;五是关于资信方面的风险,主要是由进出口商资信和银行资信这两个方面引起的;六是关于贸易方面的风险,主要是由于贸易环节的复杂性决定的,贸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一旦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引起贸易风险。
3各种风险问题的控制措施
3.1道德风险的控制措施
首先,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过程中通过借助发展中国家的廉价资源和市场,把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去,并通过生态、社会和经济危机的转嫁来获取自身最大的利润。面对这种情况,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们,应努力促进国际贸易在制度方面进行创新,从而通过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来改变现存的国际贸易制度的不合理安排,从而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正当利益。其次,针对由于各国不同的价值理念和传统文化所引起的冲突和矛盾,应通过建设合理的意识形态来防范国际贸易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从而在伦理结构方面能形成世界性的统一。因此,要防范国际贸易过程中出现的道德风险,最根本的做法就是建立起具有统一性的全球信用体系,换句话说,我国摆脱国际贸易风险和困境的关键在于对我国外贸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再者,面对国际上对我国的反倾销和贸易壁垒调查,要建立起相应的防范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最后,通过正当的途径与国际司法加强合作,并对国际司法的有关协助机制进行完善,从而使得我国在国际贸易过程中面临的道德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3.2贸易托收风险的控制措施
首先,针对经济管理方面的风险,要进行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一是要提高相关经济管理人的托收风险意识,通过对风险管理设置专门的部门,实现托收风险的分析预测以及识别防范,并把相关的风险管理经验结合起来,提前想好处理的措施;二是要把风险管理与绩效挂钩,从而提高管理人员应对风险的积极性;三是管理人员在进行合同拟定之前,要慎重考虑好各方面的情况。其次,针对政治法律等方面,出口人在进行出易之前应对买方国家的政治、法律法规了解清楚,从而尽可能地把托收的风险率降低:一是出口方在出口前,要充分调查好进口方国家的外汇以及贸易管制的条例,并且要求买方提供相应的进口外汇证明以及进口许可证;二是在资金交易方面,买方在进行交易时必须要预先付好一部分的贷款,从而使得相关方面的风险减少。再者,关于资信风险问题,则要对买方的资信事先调查清楚并作出正确的评价:一是对进口国的经济和政治情况进行调查,以免遭受危机的牵连;二是对买方近期交易情况进行调查从而对买方资信情况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三是在交易过程中还要继续跟踪关注和调查买方国家的形势;四是对合作买方应建立起相应的资信档案。
3.3融资风险的控制措施
首先要加强对贸易融资的风险防范,尤其是银行的管理人要提高融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加强自身的资产风险管理,促进银行的稳健经营。其次是对机构设置进行调整:一是必须要把贸易融资纳入到信贷管理中去,通过对客户的评估来确定客户的授信额度;二是关于贷款审批委员会要进行专门的设置,从而对授信额度进行有效的管理。再者,对于进出口企业存在的潜在风险,银行要作出认真的分析,并正确评估企业的经营能力以及管理效率。最后,对于信用业务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对于信贷资产要建立起相关的法律保障机制,并进行稳定和连续的企业风险资产监控。
3.4货物风险的控制措施
货物风险的最主要的控制目的是通过风险的转移来达到的。而关于转移货物风险方面,主要是对相关法律的完善。首先,是对相关概念的完善,明确好风险并不只是由于交易双方的因素而导致货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主观事件,它实际上是一种客观事件;其次,是对对风险转移的规则的调整范围进行完善;再者,是在风险转移规则方面,要对其运用前提条件进行完善,在风险转移过程中,要把货物的特定化作为前提条件,关于立法方面应与国际接轨;此外,在风险的影响条件方面,要完善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对于这方面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明确好双方的违约责任;最后,是规定好风险的转移时间,主要包括了卖方和买方进行货物交易和提取时,要规定好这两种情况的风险转移。
2.独立担保的优点
(1)对债权人来说,银行作为独立担保人无疑是使其债权得到实现的最有利的保障。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债权人寻找最有力的担保方式或法律手段。银行由于具有最高的信用度,在国际贸易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债权人就要求债务人通过银行提供债务担保,而且希望能够将银行作为第一债务人而确立其立即追索权(immediate recourse),以免花费过多的时间卷入繁琐的诉讼中。因为在这段时间内,担保人的财务状况有可能恶化,从而失去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债权人还希望排除担保人可能享有的种种抗辩权,以使自己的权利更容易实现。
(2)对银行来说,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最不希望的就是卷入基础合同可能产生的利害冲突和法律讼争之中。因为银行作为享有独特地位的金融机构,无疑最善于处理资金关系,如果银行不能以独立的身份支持他人的债务,而是作为从属的当事人附属于他人的债务,或者说银行不是在金融上支持他人的交易而是被迫充当“仲裁员”的话,那么银行的信用就会沦为商业信用,银行将不得不卷入基础合同的纠纷中。担保银行希望它履行担保义务,向受益人付款的条件应当尽可能简明、易行.不使银行承担太重的责任。
(3)对债务人来说,这种新型的担保方式也是有利可图的。在国际贸易中,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一笔保证金(deposite)或以有价证券(valuable securities)质押作为担保,对债权人来说这也是一种稳妥可靠的担保方式,但对债务人来说,这种做法等于冻结了他的现金或有价证券,对其资金周转十分不利。而独立的银行担保对双方来说都是能接受的便利的担保方式。因为对债权人来说,它犹如现金担保一样,债权人一旦提出要求,便可立即取得;对债务人来说,不需要冻结他的现金或有价证券,而只需向银行提出申请,请银行为其提供担保。所以。独立的银行担保,特别是“凭要求即付”的银行担保(demaJld bank guarantee又称见索即付银行担保),实际上是以现金或有价证券做保证金的代用品。 基于上述优点.银行做独立保证人的独立担保制度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适用。 3.独立担保合同的特点 从属性与独立性是其基本特点。它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独立合同.并不从属于主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担保人原则上不能以主债务人根据他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所产生的抗辩理由来对抗债权人。因此,当债权人由于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转向担保人要求其履行担保义务时,一般比较容易得到满足,也较为省事。原则上不会卷入由于主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所引起的各种诉讼。
二、独立担保法律关系分析
要正确判定独立担保制度风险的来源,就必须首先分解独立担保中的法律关系。在一个基本的独立担保中,独立担保一般涉及到申请人(主债务人)、受益人(主债权人)和担保人三方当事人。三方之间除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基础合同关系外,担保人和申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合同关系,担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合同为纯粹的独立担保合同关系。 1.申请人与受益人的基础交易关系 它是独立担保赖以产生的前提和原因,但是,基础交易关系与独立保证关系的法律效力是相互独立的。即基础交易关系的无效并不导致担保人与主债权人的担保关系无效。在此法律关系中,受益人与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全以独立保函规定的内容为准。不受基础合同的约束。
2.申请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 虽然独立保函是应申请人的委托为申请人的利益开出, 担保人与申请人具有委托合同关系。但是,独立保函一经开出,就与申请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委托合同相互独立。 3.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独立担保关系 这种独立担保关系。独立于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关系。也独立于申请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只要受益人提出的索款要求符合独立保函的规定的条款,担保人就必须付款。 三、独立担保的制度缺陷分析及法律救济手段 1.独立担保制度缺陷分析 从独立担保的运作原理可以看出。独立担保人依照独立担保的承诺,其所承担的付款责任是第一位的,而不是从属于基础合同债务人的付款责任。受益人于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独立担保合同所规定的索赔单据。担保人就应该在合同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履行付款义务。正是由于独立担保在制度构建上所体现的担保人付款责任的绝对性、无条件性和单据化的特征,使其在简化了受益人索赔环节的同时,也为受益人提供了极其便利的欺诈和滥用权利的机会。我国对独立担保一直采取谨慎的态度,主要担心的是独立担保欺诈和滥用权利。
欺诈主要是指受益人明知申请人没有违反基础合同而通过伪造担保合同规定的单据,向担保人提出索赔要求:而滥用权利则指受益人在没有确知申请人违约.或是因受益人的原因导致申请人违约的情况下仍然向担保人提出索赔的情况。但更多的国家则不对其严格加以区分,而是强调受益人恶意行使索赔权利的事实存在,即受益人在明知基础合同债务人(申请人)已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因受益人表示其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因其违约行为而使申请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下,仍以基础合同债务人违约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理由,提示与独立担保合同表面相符、但内容不实或伪造的单据,向独立担保人提出索赔要求,意图造成担保人或申请人的损害,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国际实践中对独立担保欺诈和滥用权利的认定 虽然国际商会《见索即付独立保证统一规则》和《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均未对受益人的欺诈或滥用权利及担保人的抗辩权做出规定,《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明确规定将其留给所适用的法律解决,但是这一作为担保人承担付款责任的例外的理念已经被许多国家法律及相关的国际条约所普遍认可。在独立担保的国际实践中,通常独立担保人可以通过以下情形来认定受益人的索赔存在欺诈和滥用权利:
(1)受益人提交伪造和不实单据:即受益人明知申请人没有违反基础合同,而通过伪造单据或提供不实单据,仍然向担保人提出索赔的情形,担保人可以认定受益人为欺诈。
(2)符合特定条件的基础合同解除:基础合同解除存在以下情形:第一,受益人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而且该基础合同的解除非因申请人的原因造成的;第二,受益人的根本违约、其他不当行为或者合同自身约定的不可抗力引起的申请人提出解除合同;第三,受益人与申请人经过协商解除了基础合同,并因此免除了申请人的责任或者双方就解除合同的后果已经进行了清理。在此种情形下,受益人仍向担保人提出的索赔可以认定为欺诈或滥用权利。
(3)符合特定条件的基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基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存在以下情形:第一,由于受益人的欺诈、胁迫等行为引起基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第二,基础合同是一项违法交易,如走私、贩毒等,此种情形下,即使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和申请人违约的事实都真实,担保人也可以根据“违法合同自始无效”原则,以基础合同违法导致无效为理由,认定受益人的索赔存在欺诈或滥用权利。存在以上两种情形,担保人可以认定受益人存在欺诈或滥用权利,并以此进行抗辩。
(4)符合特定条件的基础合同履行;基础合同的履行存在以下情形;第一,基础合同未到履行期限,即排除受益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申请人存在预期违约的情形后,在基础合同未到履行期限时,受益人就向担保人提出索赔;第二,基础合同已经得到完全履行。基础合同的债务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了合同,例如出示了受益人出具的收到申请人还款的收据或声明。在以上情形下,受益人的索赔可以被认定存在欺诈或滥用权利。 在上述情形发生时,担保人可以认定受益人欺诈或滥用权利.但是担保人往往不积极行使抗辩权,因为除单据欺诈外,担保人并不承担认定受益人的索赔是否存在欺诈或滥用权利的责任。因此,担保人通常情况下更愿意在收到与独立担保约定的相符单据后向受益人付款,然后把受益人欺诈或滥用权利的索赔损失转嫁给申请人(因为申请人通常给独立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已提供了反担保)。
3.独立担保制度法律救济手段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在独立担保中,受益人实施欺诈或滥用权利的受害人不仅是担保人也包括申请人,存在此类情形时国际上通行的救济手段是法院禁令。法院禁令是指法院命令某人为某一特定行为或不为某一特定行为的裁定。在受益人提供了伪造和不实的单据时,如果作为担保人可以通过单据的表面特征显而易见地看出受益人的欺诈。则担保人负有拒绝对受益人付款的义务。如果担保人违反这一义务,其将丧失向申请人追偿的权利。除此之外,根据独立担保的特征,担保人并不承担对于受益人在基础合同中的欺诈的调查和核实义务,否则将导致独立担保失去其固有的高效率的功能。在受益人提交了表面相符的单据(其内容未必真实)时,担保人的责任仅为及时将索赔单据传递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认为受益人存在欺诈或滥用权利,申请人将有时间和机会向法院申请禁令。也就是说,担保人不能根据申请人的单方请求认定受益人在基础合同中的欺诈,并以此来拒绝向受益人付款,而是应该根据法院禁令来拒付款项,否则一旦发生错误拒付,担保人将因其错误拒付向受益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也会影响担保人在金融界的声誉。 由于法院的介入将破坏独立担保的担保人付款义务的及时性、无条件性、不可撤销性等特征,因此在申请人申请法院禁令时,法院往往会采取谨慎的态度。
一般只有在受益人的欺诈和滥用权利的情形十分明显、申请人的证据非常充分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下发禁令。而且,法院通常都会召集申请人、担保人及受益人参加庭审,核对证据。充分考虑以下因素:是否已经发生了受益人提出索赔的事实根据(如基础合同债务人违约);受益人的索赔是否具有明显的欺诈性(由申请人提出确切的初步证据):如果法院不签发该禁令,是否会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或胜诉利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等。经过对以上因素的谨慎权衡和判断,法院才会作出一项阻止向受益人付款或阻止受益人提取该担保款项的临时命令。
此外.独立担保的有效抗辩还包括:(1)公序良俗抗辩。即所担保的基础合同因违反公序良俗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布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拒绝付款;(2)非法债权抗辩。即担保的债权违反国家公法而被宣布为非法债权的情况下,如走私产生的债权,担保人有权拒绝付款。 由于独立担保的特点导致受益人在实践中很容易通过欺诈或者滥用权利侵犯担保人和申请人的利益,甚至会成为阻碍独立保证制度在实践中运用的最大障碍,因此强化欺诈和滥用权利等的抗辩制度,应该是完善独立担保制度的重要内容。
四、对独立担保制度风险及滥用防范 在2000年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时,最高人民法院担心国内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独立担保又存在着欺诈和滥用权利的弊端,所以对独立担保的国内效力不予承认。最高人民法院这一谨慎态度是符合当时中国国内经济状况的,但是6年的时间过去了,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内经济逐渐一体化和国际化,独立担保无论是在地域范围还是在业务总量上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我国目前银行业对外独立担保业务也在蓬勃发展,而且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独立担保的欺诈和滥用权利的风险并不比国内少,国内法院对国际间的欺诈和滥用权利更难阻止,所以我们也更应当对独立担保加强立法和规范工作,尽量使欺诈和滥用得到控制。
1.完善独立担保法律制度 独立担保是不同于我们传统人的担保的一种新型的担保方式,所以不能用传统的《担保法》中的规定来规范。而我国对新型的独立担保尚未有明确规定,我国现有的关于独立担保的规定主要是各专业银行的管理规定。但是,各专业银行的规定只是对本系统的内部规定,一般不具有外部约束力。这样,一旦银行开立的担保条款不完整或不明确,就没有相应的法律来补充.因此发生纠纷也只能类推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这种状况对促进独立担保在银行业务中的开展极为不利.也不利于维护我国银行在国际上的声誉。另外,这种新型的独立担保不仅广泛的运用于国际贸易中,而且也可以用来支持国内贸易,在我国已经出现的银行保证监督专款专用就是这种性质的担保。因此,我国应该考虑在《担保法》中对这种新型的独立担保作出特别规定,或先由人民银行制定有关管理办法来调整这种独立担保,立法时应借鉴《见索即付担保统一规则》和《联合国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的规定,并适时加人该公约。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但机遇与挑战并存,在国际贸易中还存在不少风险。国际贸易业务中,由于受不可知因素的影响,与外方发生贸易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国际买方可能采用以下手段损害卖方企业利益:利用中国出口商对国际贸易规则不熟悉而设圈套进行欺诈,从而侵吞货款;因自身财务问题而拖欠货款,甚至破产倒闭从而逃避债务;因市场问题,以各种理由中止与中国厂商的合同、并拒收货物,或采用拒付货款、要求降价等手段让中国厂商蒙受损失;发生国际贸易纠纷时,中外双方解决争议因人力、物力的消耗造成的成本较高问题。
国际贸易风险主要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流程中发生的风险。比如在交易前的准备环节,由于市场调查失真而引起的信用风险。由于国际贸易是一个紧紧依赖于环境的活动,尤其是对国际环境的依赖,所以,诱导国际贸易的风险因素极为繁多,国际市场竞争的激烈,国际国内环境的复杂多变,更使得国际贸易风险因素复杂化而难以准确把握,致使国际贸易风险事件经常发生,并导致重大的风险损失。
然而,也正是环境的复杂多变,又给国际贸易带来了有利的机会,使国际贸易活动有可能获得风险收人。企业常常会对这种风险收人与风险损失、风险成本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实施相应的管理行为。本文就国际贸易中风险的预见及规避方法进行深入的探讨。
2、国际贸易风险的功能、特性及规避
2.1诱惑功能
诱惑功能是指国际贸易风险诱导经营者追逐风险利益。马克思曾这样评价过风险利益的诱惑功能:对于资本家来说,如果有20%的利润,他们就会活跃起来;如果有50%的利润,他们有的就会挺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他们就敢践踏一切法律,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杀头的危险。马克思所描述的现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已经成为过去,但他所指示的风险对企业经营的诱惑功能却是深刻的,反映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收益与风险伴生的规律。
风险诱惑功能的强弱,取决于风险收人与风险成本之间的比率或差额。风险收人是指国际贸易活动在风险因素构成的环境中所获得的收人,它是国际贸易活动全部经营收人减去非风险经营收人的余额;风险成本是为克服风险因素的作用,企业所投人的资本、人力、时间、信誉和社会利益等。风险收人与风险成本之间的比率或差额越高,风险的诱惑功能越强,反之则越弱。
2.2约束功能
风险是一种带来费用、损失与损害的不确定性。因此它在引诱贸易活动、追求风险收益的同时,也对贸易管理行为构成了约束。这种约束具体表现为国际贸易活动的威胁、抑制和阻碍,也就是风险成本与风险损失对国际贸易活动的约束。
国际贸易风险约束力的大小取决于风险损失的大小与风险成本的大小。当风险损失与风险成本都很大时,风险约束力就强;当风险损失较大、风险成本较小或风险损失较小、风险成本较大时,风险的约束力也较强;当风险损失与风险成本较小时,风险将更多地表现为对国际贸易行为的诱导。
2.3国际贸易风险的特性
(1)经营活动中风险的共性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任何经营活动中都有可能会遇到风险,经营活动中的所有可能遇到的风险都有其共同的特性。
第一,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人类存在的历史证明,无论是自然界中的地震、台风、洪水等,还是社会领域中的战争、瘟疫、冲突、意外事故等,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们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风险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人们无法回避它,消除它,只能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应对风险,从而避免费用、损失与损害的产生。
第二,风险的相对变化性。风险的相对变化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风险性质的变化。比如车祸,在汽车没有普及以前,表现为特定风险,到20世纪在西方国家汽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后,车祸就成为基本风险。又如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的海难,对船东和出口商或是进口商而言,是纯粹风险,而对承担大量货物运输风险的保险人来讲,却是一种投机风险。②风险量的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风险、抗御风险能力的增强。在一定程度上对某些风险能够加以控制,使其发生的频率降低,导致损失的范围减少和损失的程度降低。预测技术和方法的不断完善,对风险的估测日趋精确,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风险的不确定性。③某些风险在一定空间与时间范围内被消除。比如,随着通信技术和银行业的发展,电子信用证和SWIFT格式成为信用证结算的主要手段,使得以涂改或伪造信用证进行欺诈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控制乃至消除。而同时,伴随一项新活动的开始,又可能有新风险的产生。比如,EDI贸易方式的产生及发展,引起了电子提单及其他电子数据安全哇风险的产生和其他风险。
第三,风险的可识别控制性。所谓识别,是指可以根据过去的统计资料,通过有关方法来判断某种风险发生的概率与风险造成的不利影响的程度,诸如费用、损失的损害;所谓控制,是指可以通过适当的技术来规避风险或控制风险发生导致不利影响的程度,现代管理科学的发展为风险识别与风险控制提供了理论、技术和方法支持。
(2)国际贸易业务中风险的特性
既然风险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能够引起损失和损害的不确定性,而国际贸易风险则是这种不确定性事件发生、表现和影响于市场参与主体的经营活动和结果的特殊形态。因此,我们可以分析、推导出国际贸易风险所具有的特征。
第一,国际贸易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国际贸易风险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必然产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国际贸易风险是国际经济活动中客观存在的,这种客观性表现为形成国际贸易风险原因的客观性和必然性。产生和诱发国际贸易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主要源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规律的复杂性和市场经济参与主体的认识及其他方面能力的局限性。由此国际贸易风险就有了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依据,就必然以风险成因的角度表现出来。国际贸易风险的客观存在性还表现为国际贸易风险的不可避免性,在国际贸易风险存在基础消除之前,国际贸易风险是“必然事件”,国际贸易经营者只能将其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但无法将其降低至零。另外,国际贸易风险的客观存在性还表现在它是通过偶然性体现出来的。国际贸易风险的存在具有抽象性和不确定性,但风险的表现形式却有个体性和差异性,风险的发生无论是范围、程度、频度,还是时间、区间、强度等都可以表现出各种不同形态,并以各自独特的方式表现出来。
第二,国际贸易风险的无意识性。国际贸易风险形成于国际贸易主体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失误,又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承担了这些失误及其所产生的后果。总体说来,首先,国际贸易风险与有关经营商的主观意识的无意识性密切相关。因为即使比较复杂的国际环境,在正常情况下,只要经营主体能够准确意识到所处的环境,有意识地采取切实有效的避免风险的策略和措施,国际贸易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避免或降低。因此,国际贸易风险往往与经营行为主体的主观无意识性相关,经营行为人的主观无意识性包括其无意中做出了错误的判断、无意中采用了不适合的贸易方式方法,无意中遗漏了贸易过程的某些环节,对贸易环境和竞争对手的分析失误等。其次,国际贸易风险是经营主体无意中接受的,经营行为人事先对风险的发生并无足够的觉察,或对风险的强度判断失准,所采取对策与实际发生的风险不对等。再次,国际贸易风险不包括经营行为人故意行为所产生的后果。
2.4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规避方法
(1)广泛咨询收集贸易中的对方相关信息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谁掌握的信息量越多,胜出的机会就大大增加,就能避免国际贸易活动中的盲目性。到海外投资,一定要请国际政治专家帮助考证当地政治环境是否稳定,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关系如何等;与国外大公司、金融财团合作,一定要设法弄清楚他们与该国政府、议会之间的关系;虽然不能完全消除这些风险,但可以了解这些风险的发生规律。
(2)风险转移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逐渐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发展低碳经济有利于改善人类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未来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在低碳经济的视角下,必然会改变传统国际贸易发展方式,发展相应的技术,同时,由于低碳发展离不开科学的规划,因而需要完善的相应机制作为保障。
关键词:低碳经济;国际贸易;挑战
一、低碳经济的意义及发展的可能性
(一)低碳经济的定义
低碳经济指的是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通过技术提升、产业转型、能源替换等手段降低石油、天然气等传统高碳能源的消耗,达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最早由老牌工业国家英国提出,在全球变暖的背景下,这一以低能耗、低污染为特点的经济模式正逐渐成为世界热点。
(二)低碳经济下国际贸易的意义
目前人们已充分意识到昔日过度依赖化石能源的经济和生产方式带来的危害,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低碳经济作为一种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可持续发展方式逐渐受到各国青睐,随之而来的便是对领先技术与能源效率的追求。在全球产业与国际贸易的竞争中,除了发展低碳产品的技术差异,政策的争夺也变得炙手可热,在低碳经济的视野下,不仅贸易形态,贸易关系会发生改变,各国在世界贸易中的位置和收获也会随技术和政策的不同而发生改变,因而,如何将低碳经济化为我国的优势也就变成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议题。
二、低碳经济带来的挑战
(一)更为激烈的贸易规则话语权争夺
发展低碳经济是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势,国际贸易也会发生相应的调整改变。低碳领域的国际标准是评判国际出口商品的标准和尺度,制定有利于自身的国际贸易游戏规则可以维护本国的经济发展、在低碳经济的视野下取得最大化的利益,对于每一个国家来说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而在低碳经济中,贸易规则话语权的争夺也变得更为激烈。
(二)更为严峻的贸易环境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贸易壁垒一直存在以保护自己的国内企业。我国作为对外贸易中的出口大国,由于出口产品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的领域,因而随着低碳经济的不断深入,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就拥有了更多的借口抵制中国出口的商品,出台很多相关的贸易措施,这对于我国的外贸事业来说是十分不利的贸易条件,出口商品将会面临更为严峻的贸易环境。
(三)难以快速调整的能源结构
中国的能源结构以富煤、少气、缺油为特征,电力中,火电占比达77%,可以说,煤炭资源是我国主要的能源资源;同时,我国主体产业为第二产业,工业生产技术水平的落后又加剧了高碳的特征。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目前整体科技水平仍然比较落后,这一特点严重制约了低碳经济视野下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使我国难以在短期内转变成与世界贸易格局相符的低碳经济模式。
三、低碳经济带来的机遇
(一)新的市场需求
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低碳产业中不同产品将形成不同的市场。低碳产品指的是具有节约能源、节能减排的产品,例如天然竹木产品、太阳能产品等。相对于传统外贸产品,这些产品具有更高的技术含量,也同时具有更高的附加值优势,这些市场需求对于我国而言是新的市场机会,有利于我国开发相应产业从中获利。
(二)产业的升级转型
尽管我国目前产业结构仍然以粗放式的工业模式为主,但在随着低碳经济的不断深入和低碳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国内产业也将随着市场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目前我国在国际贸易中比重过大的在加工贸易方面,随着粗放型经济不断被集约型经济替代、高碳产品工业被低碳产品工业替代,高新产业所占的比重将会不断提升,低碳经济可以作为市场需求无形中加快我国的产业升级转型。
四、我国贸易发展对策分析
(一)争取规则制定主动权
随着中国经济、军事、政治力量的飞快发展,中国的综合国力在过去几十年中有了大幅提升,已具备了依靠自身实力参与制定国际贸易规则的实力。目前发达国家对于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逐渐减弱,很多西方国家企图利用贸易规则弱化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对于我国来说,利用自身逐渐强大的综合国力争取到更多规则制定的主动权,在这场无硝烟的博弈之战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加快建设低碳机制
目前我国已经积极参与到多个多边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和治理中,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发达国家在贸易规则的制定中大都企图通过发达的经济和技术优势谋求碳交易、碳金融中的控制权。在发达国家中,已经有很多国家形成了以资源能源定价的体系和控制权,而我国仅仅在少数一线城市建立了碳交易机构,仍然不够完善。在新兴的地坛国际贸易市场中,为稳固我国的话语权和控制权,应当大力加快符合我国国情的低碳机制建设,形成自身体系优势,从而面对国际形势。
(三)加速低碳技术应用
低碳经济的支撑是低碳技术的应用。西方国家早在上世纪就开始逐渐意识到生态环境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作用,因而通过洁净技术以及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具有技术上的优势。我国起步相对较晚,目前应当大力加强相应技术的研发和学习,有效发挥先进技术的特殊作用,促进清洁生产和能源循环利用,广泛将低碳技术应用于清洁燃料交通工具、节能型建筑、环保型农业等不同领域。
五、未来发展及展望
(一)改变全球贸易格局,地区差距扩大
在低碳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传统的能源类物品交易数额也在发生相应的下降。在整体的国际贸易交易格局中,高能耗、高排放的商品交易份额正在不断下降,而低碳环保的高新产物交易份额正在产生相应的上升。对于具有良好的科学技术基础的西方发达国家,在未来的发展中,将会获得更多的贸易优势,而以劳动力和低附加值产品为优势的发展中国家则面临着更多的贸易壁垒和挑战,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差距将被扩大。
(二)改变技术格局,出现低碳环保技术的转让
根据基本的产品循环理论,可以知道产品的生命周期分为新产品阶段、产品成熟阶段和标准化阶段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中,具有较多资金和技术的发达国家利用技术创新生产新产品;而当这一技术日趋完善、消费者接纳程度提高后,厂商将会采用大量生产的方式发挥规模经济的效益,因而会逐渐将工厂转移到海外;随着技术不断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模仿学习使得竞争主要以价格为主,劳动力成本成为主要因素,因而该产业将会被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尽管很多低碳产品目前仍然处于第一阶段,但可以预判到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加深和相关技术的学习转让,更多的技术将会深入到发展中国家,相关贸易也会产生新的格局。
六、总结
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必然的经济发展趋势,对于国际贸易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在面临挑战的同时也拥有着相应的机遇,应当积极应对这样的形势变化,通过技术的提升、机制的完善、贸易规则的参与扬长避短,在国际贸易中取得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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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专业论文范文二:国际贸易的风险防范及控制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外贸企业越来越多,国际贸易量也取得了大幅度的增加。由于各国之间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差异和冲突,造成外贸企业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不利于我国外贸企业的长远发展,如何能够有效的防范和控制外贸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不论对于外贸企业自身的发展还是对于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都是有着非常重要的研究意义的。本文简要分析和介绍了国际贸易的特点以及国际贸易风险的类型,并对如何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风险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期望能够对于我国外贸企业的未来发展能够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国际贸易 风险 防范和控制
一、国际贸易风险概述
1.国际贸易的概念及特点。
国际贸易是一种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之间的跨国性质的商品交换活动,在性质上与国内贸易活动是相同的,由于这种贸易活动是跨地区或跨国家的,其在很多方面与国内贸易活动还是有很大差异的。国际贸易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贸易活动跨国家或跨区域,所以贸易活动要涉及到两个以上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可能会在政策、法律、语言文化和社会风俗等方面存在差异甚至冲突,所以程序和过程要比国内贸易复杂的多。
(2)国际贸易的金额和数量一般都很大,而且运输距离远,贸易周期长,贸易双方承担的风险相对国内贸易来说要大很多。
(3)由于国际贸易时间较长,在贸易过程中可能会受到贸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
(4)国际贸易要经过双方所在国家的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才能完成,程序要更加复杂。
2.国际贸易风险的概念及特点。
国际贸易风险是指贸易双方在进行国际贸易合作的过程中由于一些不确定性的因素而造成的贸易活动失败或收益低于预期甚至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国际贸易风险有着其自身的独特特点:
(1)客观存在性。国际贸易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其产生和发展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极大的客观性,正是由于其客观性的存在,使得很多国际贸易公司在国际贸易风险发生以后只能够被动的接受风险导致的结果而无法改变它的发生。
(2)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由于国际贸易涉及的方面较多、距离较远、周期较长,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可能会引发风险,而且国际贸易风险产生的影响也是极其复杂的,国际贸易风险的复杂性直接导致了其不可预见性,贸易公司只有尽可能的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发生,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但是却不能够阻碍风险的发生。
(3)危害很大。由于国际贸易风险很难预测,国际贸易公司无法避免或降低风险带来的严重后果,也使得这种风险带来的损失和危害都更大。
3.国际贸易风险的分类和内容。
国际贸易风险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例如从表现形式可以分为有形风险和无形风险,从风险性质可以分为动态风险和静态风险,而从产生的原因分析的话就又可以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经营风险,从风险程度可以分为低风险、中度风险和高度风险等等。现在比较流行的风险划分是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划分,宏观国际贸易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和文化风险等,而微观国际贸易风险则包括合同风险、运输风险、结算风险、价格风险等等。下面简要介绍一下宏观国际贸易风险的内容。政治风险是指国际贸易双方所在国家在贸易过程中由于政治不稳定、政治制度变更、政府更迭等重大政治变故而引发的国际贸易业务产生重大变化的风险,任何一方的国家或地区出现政治变故都会直接对贸易活动带来严重的影响。经济风险是指国际贸易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的变化而导致的贸易双方所在国家的货币汇率或商品价格产生重大变动而引发的风险,货币汇率和商品价格每天都在发生变化,因此合作双方必须事先就商定好。政策风险是指贸易双方所在国家由于存在贸易摩擦、贸易壁垒或贸易保护主义等现象而引发的风险,这种风险贸易公司只能被动接受而无法改变。技术风险也称操作风险,是指外贸公司由于在人员、基础设施、操作技术或流程等方面由于操作失误或业务不熟练等原因而产生的风险,如技术人员对贸易合同术语不熟悉产生操作失误而使得双方对于合同的内容或方式理解不同就会造成一定的风险。文化风险是指国际贸易双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由于存在社会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而对贸易活动带来的风险。
二、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风险的对策建议
国际贸易风险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并不是说国际贸易风险是不能够防范和控制的,只要外贸企业平时就做好防范工作,提前采取有效的措施就能够将风险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
1.严格调查贸易伙
伴的资信情况。
选择一个资信情况良好的贸易合作伙伴是有效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风险的前提和保障,在选择贸易伙伴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察贸易伙伴的资信情况,并保证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资信情况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方的营业执照信息、经营活动信息、经营管理能力、经营主体的资格和身份以及对方的信誉度等等。只有找到真实可信的贸易合作伙伴才能为下一步进行国际贸易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严格遵守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方面要遵守一些由国际性组织或商团制定的为业内人所普遍接受和应用的有关国际贸易的规定或准则,另一方面要遵守贸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法规,才能够使得国际贸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从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活动中产生的风险。
3.树立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
外贸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注重于不断提高外贸商品的质量和品牌水平,在国际贸易中才能够开拓良好的市场,才能够得到国外客户的认同和信赖,才能够降低由于贸易壁垒等现象引发的国际贸易风险发生的几率,企业应当将注重产品质量与提升产品档次视为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之一。
4.采用有效的技术手段规避风险。
外贸企业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技术手段来将国际贸易风险转移出去,例如可以采取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的方法,将货物在物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可以有效的降低由于物流过程中出现问题而导致的损失。也可以采取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方式来降低境外买方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外贸企业也可以利用国际保理业务开拓国际市场,防范对外经营风险。总之,外贸企业可以采用多种技术手段来有效的规避国际贸易风险,虽然要有一定的成本,但是相对于巨大的风险带来的损失而言,仍然是非常可行的。
5.积极控制汇率风险。
对于我国的国际贸易企业来说,要想控制汇率风险,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手段:一是积极参与国际汇率下的期货市场之中,运用锁定汇率的方式来开展国际贸易,从而有效地控制汇率;二是尽量选用比较合理的计价货币。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企业可坚持在出口时用硬币进行计价,坚持在进口时用软币进行计价。一旦企业缺乏足够的议价能力而只能接受出口用软币计价,进口用硬币计价的话,那就可以考虑对价格实施调整。比如,在出口使用软币进行计价之后,还可相应地提高价格。同理,在进口时使用硬币进行计价之后,还可相应地调低价格。如此一来,就能有效地规避掉相当一部分国际贸易风险,从而确保合同能够在最大限度上得到有效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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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地推进国际贸易实践教学的改革,提升学生国际经济贸易方面的实践能力,保障国际经济贸易人才的培养质量,我校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开设了国际贸易场景模拟实训课程。为保障实训效果,实训课程教师致力于实训教学测评体系的改革与创新,增强测评体系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培养具有较高综合实践能力的国际经济贸易人才。
一、确立国际贸易场景模拟实训测评方法改革的基本要求
根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教学的特点和国际经贸人才的培养目标,我们逐步确立了国际贸易场景模拟实训测评方法体系改革的基本要求。
(一)测评模式及方法应能全面有效地检测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国际贸易场景模拟实训教学的测评是对学生专业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综合素质的评价,测评成绩的高低应能准确地反映学生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的状况。成绩评定要起到引导、督促学生积极有效地开展技能训练,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作用。实训考核应既能检测基础技能也能对诸如市场分析、决策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贸易纠纷等综合性高级能力进行检测。实训测评以对国际贸易基本践行能力的评价为主,注重对国际贸易全方位能力的检测。实训测评的内容应主要包括:(1)国际贸易思维能力、行为能力和决策能力的测评;(2)进出口贸易业务流程操作的测评;(3)独立解决实际贸易问题的测评;(4)综合实践能力和综合专业素质的测评。
(二)采用按能力层次推进的测评方法
专业能力分为基础能力和综合能力两个大层次。在基础能力和综合能力内部又分为许多小层次。技能测评应按照这些层次逐步进行。在考核思路的设计上,我们先进行单项技能训练的考核,再进行综合技能训练的考核。我们认为由浅人深,由易到难,按层次考核,可推动技能实训循序渐进地展开。我们须根据国际经济贸易专业能力细化项目开展专项能力评测。通过边测边练,当学生掌握初级技能后,再进行较高层次的考核如商务谈判、市场决策、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考核。
(三)贯彻考练结合、以考促训的考评原则
我们认为只有将技能实训与技能考评紧密地结合起来,学生的实训内容才有针对性和指向性;只有将技能实训与技能考评紧密结合起来,我们才能使测评既能准确地反映实习实训的效果,又能达到以考促训的目的技能实训与技能考评紧密结合是实训的一种好方法,也是专业能力考评的一种好途径。在国际贸易实训教学测评中,我们围绕能力培养之核心,始终注重将能力训练与能力考核有机地融合起来,做到练中有考,考中有练,考练不脱节。考服务于练,练服务于能力的培养。我们认为技能训练的要求与考核的要求本身就是统一的,不能人为地将之割裂开来。将技能训练的要求与考核的要求统一起来,可以使训练更有针对性,使考核更有依据,更有利于达到以考促训的目的。根据实训的要求来确定技能考核的要求,使考核的要求与训练的要求保持一致,使实训与考核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
(四)技能考核与技能实训同步进行,技能考核穿插在技能训练的全过程
开展一个环节的训练,就应同时对该训练环节的教学效果进行考核。有多少项技能模块实训,我们就应就进行多少项考核。专项技能训练完毕后,就要进行全流程的综合演练和综合测试。我们设计了国际贸易实训的十关,即国际市场调研、国际贸易磋商(用英文进行)、国际货运、国际货运保险、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口报关、银行结算、外汇管理、涉外税务、国际贸易风险防范等。与此相对应的是,对国际贸易专业技能的测评也设有十关在单项技能训练考核完之后,还要对国际商务综合运作能力进行考核。
(五)以技能实训的效果作为考核的依据
在实训教学中,我们以技能实训的效果作为考核的依据。实训的效果好、质量高,说明学生对专业能力掌握得好,运用得好,实训考核成绩就应该高;反之,实训考核成绩就应该低。所谓实训效果好,就是指训练操作准确、规范、熟练,效率高,实用性强,符合现代国际商务运作的要求。之所以以技能实训的效果作为考核的依据,是因为我们重视实训教学的过程控制,以每个环节的高质量实训来保证整个国际贸易实训教学的质量。我们将实训环节与考核环节融为一体,以技能实训的效果作为考核的依据,促进考核和实训的良性互动机制的发展,促进实训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建立“一二三四五”、“过关斩将”式的实训测评方法模式
由于实践教学考评体系的复杂性,实训的考评往往是实践教学的薄弱环节。传统的国际贸易实践教学测评往往采用实习报告、实训报告或其他单一的考核办法一次性地完成实训测评。整个考核的时间短,方法简单,手段单一,考核的内容不够科学,对专业能力素质的测评不到位这样的考评方法当然不能达到优化能力结构,促进学生能力增长的目的。
为了弥补原有实践教学测评方法的不足,我们通过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在国际贸易实训过程中,逐步探索和设计出了“一二三四五‘过关斩将”式的实训测评模式。我们从学生和教师两个方面为国际贸易、国际市场营销、国际电子商务类专业的实践能力检测提供了全新的测评方式与评价标准,改革和创新了该类专业实践教学的测评方法。
“一”即“一条龙”考核法,又称全流程考核法。在实践教学的前期,我们重点对学生的专项基础技能进行训练和单项测评。在实践教学的后期,当学生对基础技能有了较好的掌握、能较熟练地进行单项业务操作后,我们再对受训学员进行“一条龙”式的综合演练。在接近实战的场景中,要求学员将一单业务从头至尾做到底。这样可使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切实符合现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确保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提高。
“二”即“二次模拟”考核法。在我们的实践教学中,我们既设立了全景仿真模拟考核,也设立了全程实战模拟考核。仿真模拟重点考查学员对国际贸易规则、惯例和业务流程等国际商务基础技能的掌握情况。由于仿真模拟是在虚拟的计算机环境下进行的,它离国际贸易实际业务还有较大的距离。因此,我们还将在全程实战模拟环境下对学生的专业能力进行更符合国际贸易实战要求的考核。
“三”即“三分实践考核法”。既有模拟实验考核、场景实训考核,又有毕业实习考核。在实习考核中侧重考查学生职业品质、合作精神、国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上岗就业能力等在模拟实验考核、场景实训考核中较少涉及的能力素质内容。
“四”即坚持“四个结合考核法”。在开展实习实训测评时,我们注重将专项技能考核与综合技能考核相结合,单个环节考核与全流程考核相结合,单兵作战考核与团队攻关考核相结合,模块分割考核与模块整合考核相结合,从而全面、系统地检测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五”即“五级叠加考核法”。根据国际贸易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我们把学生所需要的专业技能细分为五级能力指标,这样就建立了详尽的专业能力指标体系,进而针对每级能力指标的训练寻找适宜的考核方法和考核途径。
为保证实训质量,我们采用“过关斩将”式的测评方法。所谓“过关斩将”式的测评方法就是指,对于前后关联性强的实习实训环节,我们设立了诸多“关卡”,要求学生“过关斩将”,通过各个训练关卡。例如,我们在国际商务实训中心采用的实战训练“1o步”法,同时也是检测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10关”,他只有在规定时间内顺利通过第一关(即全面按时完成通过抽签获得的贸易实训项目的作业),才有机会进入第二关;只有全部过关后,他才能取得国际商务实训实习的合格成绩。
三、构建以专业技能考评为核心的测评方法体系
传统的国际贸易实践教学缺乏对国际贸易人才专业能力的分层次分等级的细化分解,缺乏对专业能力素质考核的深入分析,未掌握每项考核的能力要求,不知道应对哪些专业能力进行考评。因而,考核成绩就不能准确反映学生技能、素质掌握情况。考核与能力培养基本脱钩,考核起不到实践教学的风向标的作用,不利于专业能力的培养。
有鉴于此,在国际贸易场景模拟实训教学中,我们致力于改革传统的项目式考评方法,确定以能力培养为导向、以能力构造体系为依据的实训教学考核体系。我们认为实践教学测评的基本前提是必须构造科学的能力测评体系,设计相应的能力测试方法。我们按国际经贸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对“高级应用型”外经贸人才的能力指标进行了多级分解,对各项能力进行了详尽描述并形成多级能力指标体系。我们把该专业必需的实践能力分解为国际市场分析与决策、进出口贸易业务、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与管理、综合实践能力和综合专业素质等四大模块、81项五级指标体系。我们改革了传统的不按能力分解模块进行实践教学测评的模式,制定出了科学可行的能力型实训测评方法体系。我们按照专业能力模块体系设置考核项目,首先进行单项技能考核,然后再进行综合能力素质的考核。我们将国际贸易专业技能细分为许多项目模块,按细化的技能模块进行训练。实训以技能模块为单位展开,实训测评也按对应的模块进行。由于各项技能训练方式有较大的差异性,考核的方式也相应地有较大的差异。比如,若技能属于思维分析类,我们就采取案例分析、答辩、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测评;若属于业务操作类,我们就采用场景实训、实验室模拟等方法进行考核;若属于贸易项目策划类,我们就利用设计报告、预案等方式进行测试。
在实训测评中,我们按照专业技能的分解项目逐一进行详尽的实训和测试。在预定的分值范围内,给出各项技能水平的分值,以0.5分为一计分单位,统计出各部分的百分值,再按权重比例计人总成绩。国际贸易实训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实训总成绩一市场分析与决策技能测评成绩x20+进出口业务践行技能测评成绩×40%+风险防范与管理技能测评成绩×20%+综合业务能力和素质测评成绩×20%。
我们精心设计和实施了国际贸易实务实训测评的“多环节、大周期”的过程模式。按照由简单到复杂、由单项到综合、由模拟练习到实际操作的能力培养规律,我们积极实践,不断探索,逐渐形成了国际商务实训考核的环节体系:(1)教师在课堂对学生进行技能基础知识考评。(2)国际商务专家培训后的培训考核。(3)学生就有关国际商务问题进行小组研讨考评。(4)学生就易引起分歧的商务问题进行一对一的辩论考评。(5)实验室模拟操作考评。利用全仿真软件,在计算机系统上进行国际贸易各流程的模仿操作考核。(6)流程考核。利用我校的国际商务实训中心的实训场地,按照国际贸易的实际流程,在接近实战的状态下进行商务运作考核。(7)国际商务的方案设计。针对某些国际商务问题,要求学生制定具体的方案,如谈判方案、风险防范方案等,以此检测学生国际商务运作的策划设计能力。(8)实训体会交流,发表对技能训练的体会和认识,每个学生都发言,学生互相评分。通过经验交流,大家共同受益,共同提高商务运作能力。
四、分模块对专业能力和素质展开逐项的测评
在对国际贸易专业能力素质进行分解研究的基础上,我们按照市场分析与决策能力、进出口业务践行能力、风险防范与管理能力、综合业务能力和素质等四种能力模块循序渐进地分别展开专业技能实训测评。先按能力模块分别考核记分,最后统计出国际贸易实训的总分值。
(一)国际市场分析与决策能力实训测评的方法
该模块的测评内容分为国际市场分析技能与国际市场决策技能两个方面。其中国际市场分析技能包括:国际市场分析能力、市场环境分析能力、竞争对手分析能力、目标市场分析能力、盈利分析能力等。国际市场决策技能包括:市场预测能力、市场进人策略选择能力、贸易伙伴选择能力、价格决策能力、市场应变能力等。按照国际市场分析与决策技能分项训练模式,我们制定了国际市场分析与决策技能实训的分项测评体系。对国际市场分析与决策技能的测评方法主要有:网络信息收集,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答辩,分组辩论,实验室模拟实验,流程实训等。该部分成绩占实训总成绩的20%。
(二)进出口业务践行能力实训测评的方法
国际贸易业务践行能力由进出口业务两方面的技能组成。对进出口业务践行技能的测评也须从这两方面展开。出口方面需要测评的技能项目包括:商务洽谈能力、银行业务能力、备货出运能力、出口报检能力、出口报关能力、办理保险能力、外汇管理能力、办理税务事宜能力等。进口方面需要测评的技能项目包括:商务洽谈能力、银行业务能力、提货分销能力、进口报检能力、进口报关能力、办理保险能力、外汇管理能力、办理税务事宜能力等。我们按照上述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践行技能的训练测试项目,制定了详尽的国际贸易业务践行技能实训测评体系。在国际贸易实训教学中,我们运用的国际贸易业务践行技能测评方法主要有:外贸函电撰写,缮制单证,单据审核,案例分析与错误查核,场景角色模拟等。该部分成绩占实训总成绩的40%。
(三)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与管理能力实训测评的方法
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与管理技能实训测评包含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对国际贸易风险防范技能的测评,二是对国际贸易风险管理技能的测评。风险防范的技能有包括风险识别能力、风险估测能力、风险评价能力等。风险管理的技能包括风险预警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对无法控制的国际贸易风险作出财务安排的能力等。以上述分解的能力项目为基础,我们开展了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与管理技能分项训练和分项测评,制定了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与管理技能测评体系。在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与管理技能的实训过程中,我们采用的测评方法主要有: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答辩,估测报告,决策分析报告,观测报告,预警报告,预案设计等。该部分成绩占实训总成绩的20%。
(四)综合实践能力和专业素质实训测评的方法
完成专项能力训练考核后,要进行全流程业务综合演练,同时要对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综合专业素质进行总体评价,其中综合实践能力主要指学生国际沟通能力、国际贸易全流程操作能力、国际贸易决策规划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仲裁诉讼能力等。综合专业素质的考核主要包括实训出勤、人格品质、工作态度、责任感、诚信度、交往合作、业务能力、对复杂国际贸易问题的推理判断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综合实践能力和综合专业素质表现各占50分。由任课教师和特聘的外贸专家共同评分。该部分成绩占实训总成绩的10%。采用的测评方法主要有:综合演练、问题研讨、实训考勤。
五、国际贸易场景模拟实训测评方法改革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国际贸易实训测评方法体系的改革是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程。在建立科学、高效的国际贸易实训测评方法体系的过程中,尚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商榷、探讨,有许多困难需要我们去克服。
(一)关于学校总体协调的问题
实践教学测评体系改革较之课堂教学测评体系改革具有更大系统性和复杂性,仅仅依靠任课教师是完成不了此项任务的。国际贸易实践教学测评体系改革应在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和系部的统筹协调下展开。教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国家贸易实践教学测评考务大纲和考核计划,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中。国际贸易实践教学测评工程复杂,涉及较多的人力物力和场地,学校应在此方面进行统筹安排。
(二)关于专业教师全员参与的问题
国际贸易实训测评有些环节的工作可由单个指导教师独自承担,但有许多环节的工作只能以教师团队合作的.方式进行。因此,实训测评应采取教师全员参与的方式进行,参与实训测评的教师要有较好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在实训指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分工,紧密合作,协同作战,圆满地完成实训测评任务。
(三)关于聘请外贸专家参与实训测评的问题
国际贸易实训应与当前我国对外贸易实际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以能否胜任外贸实践工作作为检验国际贸易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技能水平的最终标准。由于外贸专家精通、擅长外贸业务,他们对国际贸易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技能水平有最高的发言权。因此,在进行实训测评时应尽可能聘请外贸专家参与实训测评工作,这可保障国际贸易实训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关于对技能测评方法进行整合的问题
国际贸易术语是为了适应买卖双方相隔遥远,分属不同国家的特点而产生,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风险,合理运用各种贸易术语来规避国际贸易中的风险是出口企业风险管理的手段之~。
一、贸易术语和货物损失风险规避的关系
《INc0TERMs2000)中对4组贸易术语的解释里都提到“风险在买卖双方之间转移,这里的“风险”指的就是货物损失的风险,如CIF术语,买卖双方风险转移的界限是货物越过船舷。采用此种贸易术语时,卖方要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货物损失风险。也就是说,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发生的全部货物损失(包括货物由工厂至仓库或者码头的运输过程中,在集装箱堆场或码头的存储过程中,由码头装船越过船舷之前时所发生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按照卖方承担的货物损失风险由小到大划分,贸易术语变化趋势依次为Exw—FCA,CPT,CIP—FAS—FOB,CFR,CIF—DAF._DEs—DEQ~DDU,DDP。出口企业在选择贸易术语的时候,首先要清楚地了解各种贸易术语的具体解释和风险转移的界限,结合贸易的现实情况,如市场情况,谈判力量对比,商品性质,运输条件等,争取采用卖方承担货物损失风险相对较小的E,F,C组术语……尽量避免采用D组术语。
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积极投保,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是有效地避免货物损失风险的一种手段,如采用CIF术语的时候,卖方可以针对越过船舷之前的货物损失风险,尤其是卖方所在地距离装运港比较远的情况下。在装船前向保险公司投‘装船前险”,也称国内运输险。针对装运港至目的港航程较远,途径国家政局不稳,沿途海盗多,气候变化大等情况,合理投保相应的国际货运险,以规避货物损失的风险。保险会增加卖方的成本,卖方在报价时,要把这块成本考虑进去。如果客人的条件许可,卖方也可以考虑改变CIF贸易术语,改用诸如FCA,CPT或CIP,这样货物风险可在货交第一承运人的时候就转移,减少了货物损失的风险。
二、贸易术语和贸易政策变动风险规避的关系
国际贸易顾名思义,肯定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出口企业因此必然受到国内贸易政策和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如关税政策,贸易管制政策,贸易保护政策等,这些政策及其变化都会给出口企业带来风险。如欧委会2009年6月3O日了关于玩具安全的新指令,新指令的条款增加到了57个,具体变化内容包括更加严格的安全要求,警告标识和生产者责任,产品认证程序和成员国市场监督等,如果出口企业不熟悉上述贸易保护政策变化,提供不出相关证书,其后果就是货物进关受阻,酿成巨大经济损失。出口企业规避政策变动风险的重点在于熟悉及随时关注国内、国际相关贸易政策,能够有能力对政策的变动做出相应的调整。在贸易术语的选择时,对于DDP这样的术语,鉴于其对卖方的超高要求(该术语要求卖方负责进口清关,要求卖方熟悉进口国清关程序和政策以及相应的变动)一般出口企业可以把它忘掉。
另一方面出口企业应该清楚在交易所采用的贸易术语下自己承担的责任中哪些受贸易政策变动的影响较大,这种变动会导致较大风险的。如采用FOB,CIF,CNF这样的贸易术语,出口企业必须负责出口清关,提交单据,出口企业就必须对出口许可证,配额政策,商品的检验检测和认证制度及其变动很熟悉,哪些商品要许可证,哪些商品要主动配额,哪些商品要被动配额,要和不要出口许可证和配额的商品有没有变动,申请许可证或配额的渠道,商品需要通过什么样的检测和认证,检测标准和要求有没有更新,何时提供检测,何时能拿到的检测报告,在哪检测等,你不了解这些贸易管制政策及其变动,会直接影响到出口清关是否及时、客人进口清关是否顺利,进而影响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安全收汇。
无论选择什么样的贸易术语,贸易政策对其的影响都不可能完全消除。出口企业要做到尽可能熟悉相关的国内和国际贸易政策,要注重积累和构建应对政策变动的资源,能力,渠道,比如说和客人,商检部门,相关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密切的联系,政策如有变动,就可以第一时间了解详情,做出正确的应对之策。
三、贸易术语和价格变动风险规避的关系
出口企业签订贸易合同之后,从备货到最后交货收汇过程漫长,期间有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出口企业的成交价格,最终影响订单的利润。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包括生产要素价格,生产资料价格、流通费用、汇率等,这些要素价格的变动都会影响出口企业品的成交价格。贸易术语是出口成交价格的组成部分,出口企业可以通过合理选择恰当的贸易术语来规避一些要素价格对成交价格的影响,如在国际石油价格波动比较厉害的时候或是市场好转,出口货物数量节节攀升的时候,国外运费也随之频繁变化。
出口企业如果不能正确估算运费,就可以选择不含运费的价格术语(如FOB,FCA),把运费变动的风险转移给买方,如在本国货币不断升值的情况下,采用EXW,FCA,CPT这类术语,可以实现相对较早交货,相对应可以较早收汇,避免汇兑损失。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出口企业觉得自己不好把握某些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时,可以采用相对简单的贸易术语,把一些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转移给对方,自己控制能够控制的成本。
四、贸易术语和收汇风险规避的关系
在国际贸易风险中,最大的风险之一就是收汇风险,能否安全收汇是业务的关键,如何规避收汇风险成为出口企业洽谈及签订合同时所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与规避收汇风险有密切联系,以EXW术语为例,卖方在工厂(仓库)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即完成了交货。收汇方法一般有发货前付款和发货后付款。对于发货前付款,对出口企业来说最稳妥的做法是买方生产前支付预付款,发货前付清所有货款。客人一般只在最初几单或者定单金额较小的情况下,会接受此支付方式,一旦生意步入轨道或者定单金额加大,很少有客人愿意使用此种支付方式,这占用客人资金,不利于客人资金周转,损失利息,也不利于客人控制出口企业,如果发生一些意外变化,客人有更大余地应对。鉴于这些原因,客人都会或多或少的要求一部分货款放帐,这样就会出现货交了,款没收齐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出口企业可以准备风险准备金,万一剩余款项收不回来,用准备金冲抵。
摘要:综上所述,国际贸易运行的过程中会面临诸多的风险,以合同、政策和货币风险为主,是国际贸易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实际性问题,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提高海外贸易的经济发展水平。
关键词:国际贸易;风险防范
如今,进出口贸易额的逐渐增长,国际贸易类型在逐渐增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来源,发展国际贸易是重中之重。在国际贸易运行的过程中,常见的风险类型为合同风险、政策风险、货币汇率风险等,受到地域与国家的制约,对国际贸易构成严重威胁。为转变当前现状,应强化对国际贸易风险的防范,将风险的危害降至最低,成为现代企业最为看重的问题。
一、国际贸易发展情况概述
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已然跃居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经济实力在逐渐提升,在国际贸易方面成绩显著,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更加显赫,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在逐年提升。据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进出口贸易额达到4.6外亿美元,超过美国,成为世界国际贸易大国,象征着中国在国际发展进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英国《金融时报》评论说,该历史性时刻标志着中国跻身世界最强大国的行列,对于中国来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在国际贸易发展形势大好的前提下,由于跨国贸易会产生多种不确定因素,进而引发经济风险,国家信仰、种族、货币、政策和合同等的差异性,是导致国际贸易风险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为营造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将风险可能自身的危害与损失降至最低,是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平稳增长的关键。
二、国际贸易的风险类型
1、货币汇率风险
不同的国家使用不同的货币,其是国际贸易发展进程中存在的现实性问题,是实现国际贸易往来的重要交换工具。国际贸易的开展,会涉及到货币汇率问题,主要是由于跨国贸易的持续时间较长,在支付款项问题上不可能即使缴纳全部款项,在此阶段会面临货币汇率风险的威胁,若货币汇率发生变化,其支付款项就会发生变化。货币汇率风险的滋生,主要归咎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幻莫测,货币汇率处于不断的波动中,是国际贸易中面临的实际性风险。
2、借贷风险
在国际贸易运行的过程中,交易额度往往较大,尤其是WTO成立以来,国家间的交流日趋频繁,交易范围在逐渐扩大,彼此间的金融往来数额会不断扩大。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缺乏健全的贸易制度予以辅助,部分国家由于思想上认知不全,大量举债,债权国会逐渐失去债务偿还能力,自身运行体系逐渐系统崩塌,国家地位逐渐下降。
3、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的滋生,主要取决于国家间法律体制的不同,针对同一贸易、同一事件,不同国家的法律给予了不同的司法解释与法律规范,两个国家在遭遇同一问题时,若都按照各自国家法律尽心裁判与规定,会导致两个国家产生矛盾与冲突,影响国际贸易的顺利开展。另外,国际贸易的开展,也会存在运输风险,由于是跨国运输,运输的期限较长,由于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导致运输出现不同程度的风险,对风险的划分与承担成为一项关键问题。
4、政策风险
每个国家有着属于自己国家的制度与政策,不同的国家会产生不同的政策,与其民俗、文化和宗教信仰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我国在与其他国家开展国际贸易时,势必会产生一系列的政策风险,两个国家间形成制度、政策与文化冲突,会对国际贸易产生冲击。国际贸易的开展,每个国家都有其专属的应对政策,旨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以反倾销政策为例,由于政策的存在,会使得贸易壁垒、相关条款发生不断的变化与更新,会严重影响国际贸易开展的公平性。
三、国际贸易的风险防范措施
1、及时做好国际市场的调研
现阶段,由于国际贸易往来的频繁开展,导致国际市场环境逐渐趋于复杂化,市场环境会随着现阶段的全球经济发展形势发生变化,货币汇率风险成为其中的典型代表。为此,应深入到国际市场内部,对国际市场进行调研,对合作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性的研究与分析,分析当前金融市场的运作情况,针对货币汇率的波动区间进行评估与预测,以保证货币运行的合理性,制定预警方案,以及时作出合适的选择。强化对国际市场的调研工作,应将生产国家、需求国家的具体情况予以掌握,分析各个国家现阶段的社会因素、自然灾害、战争情况等,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对市场供需情况进行评估,进而得出合理的决策,避免风险的产生。
2、建立客户信誉评价机制
为避免风险的产生,应强化对合作国家信誉的考察,通过建立客户信誉评价机制来约束与规范贸易行为,选择口碑好、信誉度高的外国企业进行合作,以避免由于合作国家信誉问题而导致的资金风险问题。在交易中,要对对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资信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对该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要严格查证与验证,对其以往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进行综合性的评定,同时对合作企业的合同履行能力、出口许可证、原料供应、货物来源等进行严格考察。通过以上一系列的了解,为企业制定信誉评定机制,通过各个标准评定,为双方合作提供有效的借鉴。
3、科学选择计价货币
外汇风险是国际贸易中的典型,严重制约着贸易的开展。在国际贸易环境中,受到我国外汇制度的约束,企业在参与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没有相应的策略来规避货币汇率所带来的风险问题,为转变当前现状,应科学的选择计价货币,出口时运用硬币来计价,进口时要利用软币来计价。此外,一旦在国际贸易环境中出现问题,应对交易的产品进行价格的合理调整,做到在市场环境中可灵活应对。若在出口的时候选择软币计价,要将作价提高,在进口时选择硬币计价,应降低作价。另外,为了避免由于货币汇率而发生风险问题,应在合同中凸显出来,将价格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会根据货币汇率的变化情况进行价格的合理化调整。
4、提高贸易产品的质量
国际贸易的开展,产品属于贸易往来的重要资源,要及时关注国际环境的变化情况,了解国际环境中产品的质量标准与规格,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若想打造知名度,应注重打造产品品牌,是提高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的关键,争取在国际市场上占据有力地位,以此来反击其他国家的贸易壁垒。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应注重内部的发展与革新,引用现代社会中的高科技产品,主导产品研发的现代化与世界化,研发出新型产品。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运行的过程中会面临诸多的风险,以合同、政策和货币风险为主,是国际贸易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实际性问题,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提高海外贸易的经济发展水平。为了强化对国际贸易的防范,必须对交易对象进行具体性的了解,建立客户信誉评价机制,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避免发生产品质量风险问题,优化金融运作体系,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交易,为国际贸易的开展提供条件和动力。
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融资的新发展张东祥山东对外经贸1997-05-15
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及我国对策王鹏涛,刑特山东对外经贸1999-07-15
国际贸易专业硕士论文范文二:社会资本与国际贸易研究
摘要:显然,社会资本,不管是社会网络还是信任,都可以通过降低交易成本而促进国际贸易增长。因此,在其他禀赋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改善社会资本达到促进国际贸易增长的目的。
关键词:社会资本;国际贸易
尽管国际贸易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依然没有达到经济学家所预期的理想水平,根据标准的新古典贸易理论模型计算的国际贸易量应该比实际贸易量更高。基于此,经济学家们开始寻求传统经济学理论之外的其他因素考察国际贸易。金融危机后,贸易保护主义甚嚣尘上,国际贸易摩擦增多,国际贸易的交易成本越来越大。贸易中的交易成本不仅仅包括传统的运输成本、贸易壁垒和关税等,而且包括产品搜寻成本、关于产品质量和贸易伙伴可信度的信息采集成本、法律成本、控制成本和汇兑成本等。贸易壁垒的存在以及交易成本过高,必然会阻碍国际贸易增长。然而,社会资本是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因素。所以,金融危机后一些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开始关注国际贸易中的社会资本,力求弄清社会资本是怎样影响国际贸易增长的。
一、社会资本的内涵及功能
社会资本的定义和内涵还存在争议,有的学者将社会资本视为功能性的生产要素,有的学者将社会资本视为结构性的制度要素。如果将社会资本视为功能性的生产要素,那么它就可以取得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并列的地位;而如果将社会资本视为结构性的制度要素,那么它只能是改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使用效率的剂而已。而实际上,在各种社会资本的界定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自相矛盾,即既将社会资本视为功能性的生产要素,同时又强调它的结构性特征。但是,从现有的研究文献中,可以看出一些共同的特征,即定义中使用的术语广泛地包括合作规范、信任和使人们得以集体行动的网络。在国际贸易学领域中,社会资本中的社会网络和信任尤其受到关注(杨宇、沈坤荣,2010)。社会资本之所以能够改善国际贸易增长源于社会资本的积极功能。社会资本的积极功能主要包括:①社会资本能够促进信息分享,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②社会资本能够改变个人偏好,提高人交易的概率。交易的概率越高,双方未来合作的概率就越高,未来的合作可以补偿今天合作中的损失,合作均衡能持续存在;③社会资本能够形成共同的道德规范和良性的模仿行为。共同的道德规范可以弥补缺失的正式制度,促进市场机制有效运行;模仿好的行为可以促进合作,提高经济活动效率。④社会资本能够解决外部性问题,降低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现象,减少利益冲突,提供部分公共物品。社会资本的这些积极功能意味着社会资本可以降低国际贸易中的交易成本,促进国际贸易增长。
二、社会网络与国际贸易
许多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社会网络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有效克服非正式贸易壁垒,产生净贸易创造效应。其解释如下:①在法律和正式制度不能发挥作用或效力较弱的环境中,社会网络可以通过道德、习俗和规范来维持彼此间的信任,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②社会网络所有参与人对违反道德、习俗和规范的人的合作惩罚机制发挥作用。在重复博弈均衡中,参与合作的每一个人的最优策略就是永远拒绝与曾经欺骗网络内任一成员的人打交道。③社会网络具有信息传递优势,能够让买方更容易找到卖方,能为买卖双方提供充分的价格信息,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社会网络对国际贸易除了具有净贸易创造效应外,也会有动态效应,包括动态无效性和动态经济有效性。社会网络的动态无效性的原因如下:①由于交易商必须向人支付高额工资,所以长此以往,交易商不愿再维持或遵循集体主义策略,从而就会阻碍社会网络带来的静态贸易增长。②现有的社会网络阻碍了相应的制度创新。在社会网络过于发达和强大的地区,社会网络可能会使得本来可以确保合同执行的法律等正式制度的作用减弱,甚至完全替代正式制度的作用。社会网络具有动态有效性的原因如下:①对于遵循集体主义策略的交易商来说,如果厉行节约,减少对人的工资支付,那么将在不完全的金融市场上获得更多的融资,进而促进贸易的发展;②社会网络本身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吸纳更多的外部交易商,其成本比支付高额工资成本要低。显然,社会网络对国际贸易的动态经济有效性,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网络对于新成员的开放程度(刘庆林、綦建红,2004)。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提高以及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国际贸易对社会网络的未来需求就趋于减少,这有可能导致社会网络在国际贸易中的有效性萎缩。例如,国际商业仲裁机构的出现,提供了争端解决的私人方式;而信用证交易方式的普遍运用,既能将部分商业信贷风险转嫁给银行,减少了买方违约的风险;又允许买方在货物质量检验之前延迟支付,减少了卖方违约的风险。可以说,社会网络被法律和制度取而代之,对社会网络自身的需求因此而降低。但是,另一方面,移民人数的增长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使社会网络的供给却持续增加,有可能提高社会网络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移民人数的增长,以及接踵而来的社会网络扩大化,不仅可以促进移民国家与移民来源国之间双边贸易的发展,而且此类供给可以拉动需求,由此增加对社会网络的需求。只要社会网络的供求处于不断变化中,社会网络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就值得关注。
三、信任与国际贸易
信任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维度,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是通过改变交易成本实现的。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交易成本可以定义成为了获得贸易收益而出现的摩擦成本。尽管人们难以给出交易成本的可操作性定义,但是,研究表明,交易成本非常之大。VanDalenVanVuuren(2003)研究显示1997年荷兰29%的工作人员聚集在贸易部门。国际贸易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寻找潜在贸易机会、签订合约以及合约执行和控制,每个阶段都会带来交易成本。在第一个阶段,买方寻找关于偏好产品、潜在供应商的信息,如果产品没有生产出来,买方还必须要求生产商进行生产性投资。卖方通过市场活动寻找买方。由于信息不是免费的,也不是完善的,更不容易获得,所以这些活动都会产生交易成本。贸易商必须进行投资以寻找相关信息。显然,在国际环境下,由于语言、文化差异以及信息分布不同,交流更为困难,这就产生了较高的交易成本。降低这个阶段的交易成本涉及到两个必要的特征:第一,关于商业机会的信息必须能够传递到商业团体内所有感兴趣的成员;第二,必须保证这个信息是高质量的,也就是信息必须是真实可用的。传递可靠信息是网络的特有功能,网络成员间的共同信任增加了信息质量。Rauch(2001)和RauchandTrindade(2002)研究了共同的商业伦理网络在解决关于商业机会的信息失灵中的作用,为这一观点提供了实证支持。Combesetal.(2002)的实证研究也发现,商业网络和社会网络滋生信任,有助于减少法国的信息贸易壁垒。在合约签订阶段,交易成本就是合约条款讨价还价成本。双方必须确定如何获得合理回报,如何确定合约内容。双方不可能在合约中确定所有细节问题,因为这样做不仅代价高昂,而且有些安排也难以被第三方证实。由于存在不确定性,有些问题也难以预见。在国际背景下,合约签订更为困难。贸易双方必须了解对方所在国的法律制度和文化传统。商业规范在不同文化背景下是不同的。例如,在英国,人们惯于记录每一个细节,而在其它文化环境中,如荷兰,人们却只记录合约的大致框架,细节留待以后合约履行时再补充。这些差异常常带来一些误解,因为记录所有细节问题常常让对方觉得自己不被信任。为了解决文化差异所带来的认知问题,贸易双方常常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以获取相关信息,这就使得交易成本过高。然而,高水平的信任可以使贸易双方求助于贸易中介及其他专业的咨询机构来签订合约,也可以增进不同文化价值背景的贸易双方的相互理解和适应,建立长期的交易合作关系,节省交易成本。在合约执行及监控合约执行阶段,都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尤其涉及到远距离贸易。监控意味着贸易双方检查另一方是否按照合约承诺的内容行事,如果没有,则下一步就意味着强制执行合约。最普遍的强制执行方法就是启动法律程序,尤其在国际贸易关系中,极其麻烦。贸易双方在法律程序中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外国人常常感觉在法庭上受到不公正待遇。因为存在取证问题,第三方诸如法官通常难以确定商品和服务的数量和价值,所以,诉讼程序的结果相当不确定。但是,高水平的信任使得贸易双方都相信对方会按照合约承诺条款履行合约,不需要严格的监控程序,这样就降低了合约执行成本。另一方面,即使一方违约,合约需要强制执行,高水平信任也会使合约一方相信违约方在司法程序下能够强制执行合约。不少研究也证明了高水平信任在减轻贸易壁垒、提高贸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促进国际贸易增长方面的作用。如,DenButterMosch(2003)运用贸易引力模型采用跨国数据进行研究,发现在信任水平较高的地方,贸易规模的确较大。Nupia(2009)提供了一个博弈模型研究了信任如何影响贸易增长,他发现,为了实现贸易,社会需要最低水平的信任,但是,一旦这个最低条件达到,只有信任水平足够高,才能实现更大的贸易量。这一结论为上述实证分析中信任和贸易量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提供了解释。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信任水平低的地方,贸易量就一定低,因为Nupia(2009)的研究还发现,制度能够弥补信任水平低的缺憾。这意味着,在低信任社会,可以通过提高制度水平来增加贸易。这一研究结论为一国如何促进贸易增长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四、结论及建议
显然,社会资本,不管是社会网络还是信任,都可以通过降低交易成本而促进国际贸易增长。因此,在其他禀赋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改善社会资本达到促进国际贸易增长的目的。具体地说,政府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政府通过做一些积极的事情以维护现有的社会资本及促进社会资本的生成。事实上,社会资本需要正式的国家制度去培养与呵护,政府与社会自发团体是一种共生的、协同的关系,有效的政府制度为公民参与提供更有利的环境,公共机构的参与推动了普通公民的信任规范和网络的稳定与发展,促进这些规范和网络运用于贸易增长目标。二是政府通过阻止一些事情来减少社会资本储备的消耗。社会资本常常是宗教、传统、共享历史经验及其他超出政府控制范围之外的因素的副产品。当政府开始从事那些本该由民间组织或公民社会来承担的活动时,政府将会给社会资本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如果政府阻止对这些领域的过度干预,或者主动退出本该由民间组织承担的活动领域,则可以减少社会资本储备的消耗。
我国风电行业的发展在近些年不容小觑,由于其尚属新兴产业,基础不够扎实,资金积累也不够,因此迫切需要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融资以增强发展实力.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外汇银行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有关的一切融资活动,并具备简便、快捷、准入门槛低等优点,因此风电行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并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融资,以达到融资的最佳效果.本文通过分析风电行业进行国际贸易融资的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以期拓宽风电行业的融资渠道.
1.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的必要性
我国的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至今已走完20多年的历程.“十五”期间,风电发展非常迅速,累计总装机容量从2000年的3.44x105kW增长到2008年的1.2153x10’kW,位居世界第4名,仅次于美国、德国和西班牙.我国历年风电机组累计装机容量如图1所示.
虽然我国风电机组装机容量发展迅速,但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我国风电设备却始终依赖进口,尤其是高端的技术设备.据统计,在2007年中国风电设备新增市场份额中,国产设备(包括合资)占57%,进口产品占43%;2008年我国风电设备市场40%需求仍由进口产品满足,见图2.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09年上半年我国共进口风力发电机组976台,金额超过了9853万美元.现在世界几大风机制造巨头订单已经排到两年以后,主要订货商都是中国的公司.这些设备价格昂贵,生产周期长,因此占用了大量生产发展所需的资金,影响了风电企业发展甚至日常生产经营.
我国的风电企业在设备制造技术上要与国际大厂商竞争还为时过早,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能通过进口来弥补技术上的不足.因此,我国风电行业必须从进口方面入手,以获得最大限度的贸易融资,解决我国风电行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资金问题.
2.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2.1短期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融资期限在一年内的属于短期融资.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以短期融资为主.需要进口风电机组的企业可以选择以下短期国际贸易方式.
2.1.1进口发票融资
对于一般性的单笔金额不大、生产周期不长、付款期限也不长的经常性贸易,应该选择进口发票融资,又称进口汇出汇款融资.它是在进口商收到进口货物,进口货物销售货款回笼之前,向进口地银行申请资金融通用以对外支付进口货款的业务.这一融资方式不需要冗长的审核,只要有票据就可以进行融资,而且效率高、风险小。因此,采用此种融资方式可以减少风电企业在进口设备时资金占压,并可优化资金管理.有了银行的信贷支持,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但由于银行需要控制风险,并不会对所有的发票都进行贴现,因此这种方式也有较大的局限性,
2.1.2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银行为帮助进口商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根据所使用结算工具的不同,可分为进口信用证押汇和进口托收押汇,前者是开证行在收到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后即先行付款,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取得单据并将货物销售后,再偿还银行先行垫付的进口货款本息.对进口商而言,进口信用证押汇是以信托收据为抵押品,利用银行信用和银行资金完成其商品的进口贸易和国内销售的融资方式.进口托收押汇是银行给予进口商凭信托收据提货的一种融通资金方式.在付款交单条件下,进口商为了不占用资金或减少占用资金的时间,而提前付款赎单又有困难,希望能在汇票到期前、或在付款以前先行提货,就可以要求银行进行进口托收押汇.实际上,这是一种对进口商较为有利的短期融资方式.
2.1.3假远期信用证
在假远期信用证下,买卖双方达成的是即期交易,但规定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待提供单据后可即期收汇.这种操作方式对出口商来说是即期收款,对进口商来说要等到汇票到期日才对外付款.这实际上是出口方银行对进口商提供的融资,是进口商通过兑现它所持有的银行远期承兑汇票而实现的融资,因此付款银行的贴息及承兑费均由进口商承担.对于进口商来说,借助银行资金既实现了对出口商即期付款的承诺,又减缓了自身暂时的资金短缺.这样,不仅可以即期取货销售,还可以即期付款为条件,要求出口商对商品价格和数量给予一定的优惠,从而降低进口成本.
2.2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我国风电企业针对付款期较长、金额较大的交易可以采用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期限一般在1一5年或5年以上.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较多应用于大型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或进口融资.
2.2.1福费廷
福费廷是一种以无追索权形式为出口商贴现大额远期票据提供融资,并能防范信贷风险的金融服务.主要适合对大型成套设备提供出口融资.福费廷是包买票据(Forfeiting)的音译,是指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福费廷属于批发性融资业务,适合于100万美元以上的中型合同,对于金额较小的项目而言,由于收费较高,优越性并不明显。
2.2.2出口信贷
相对大型的风电企业可以选择出口信贷形式,其贷款金额大、融资期限长,有些甚至可以长达10年.出口信贷是出口国银行通过向本国出口商或国外进口商提供优惠贷款,从而使国外进口商获得融资便利,增加购买本国出口产品的能力,以达到鼓励本国产品出口的目的.出口信贷作为一种支持本国出口贸易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受到了各国政府的推广.出口信贷可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
我国风电企业主要通过买方信贷进行中长期融资.买方信贷是进口商在进口货物运到至该货物销售出去取得货款期间,从银行获得的资金融通,一般由出口商所在的国家银行在出口信贷机构的担保下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用于支付进口所需贷款.买方信贷对进出口双方都有利.对于我国风电企业而言,买方信贷可以使机组或者零件采用现汇报价,以便企业对商品货价、费用了解得比较清楚,而且也便于和其他国家企业的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另一方面,出口商则可以及时收到货款,从而避免向出口方银行申请贷款,支付不必要的费用.
3.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常见问题
当前,在我国风电行业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进行融资的过程中,也存在转多问题.
3.1缺乏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
当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很多从事进出口贸易的风电企业没有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做后盾,一旦遇上风险便束手无策.究其原因是企业对国际贸易风险的认识不够深刻,易忽视对对方资信的调查一旦没有及时收到零配件和机组,就没有足够的收益,不仅企业难以归还银行的贷款,让自己的资信受到牵累,而且连国家也会受到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国风电企业必须建立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贸易欺诈行为,同时圆满地完成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在进行贸易业务前,可以通过信用管理体系的全球信息网络,进行客户资信调查,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等多方面了解客户的信息并对其作出全面的评估,帮助企业防患于未然.在交易过程中,可以通过信用管理体系即时跟踪国外客户的动态变化,适时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并提示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如果企业自身规模较小,设立这样专门的信用管理体系会大大增加管理成本,也可考虑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同样可以达到规避贸易风险的目的.
3.2对国际贸易融资相关业务不够熟悉
由于企业内缺乏高素质的相关人才,对国际贸易业务和银行业务不熟悉,从而不能熟练地运用新的金融工具.现在越来越多样化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要求操作人员要有更高的技能和经验,而大多数的风电企业都不能很好地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工具.因此,风电企业应该加大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相关人才的培养力度,对业务人员进行国际贸易、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工作人员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
另外,企业可以根据贸易条件和自身财务状况,选择国际贸易中的组合融资工具,达到最佳融资效果.单一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必定有其特殊性和不足,可通过与其他贸易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来填补缺陷.我国风电企业大多进口金额大的成套风机设备,融资期限较长,更需要根据国际贸易的特殊要求,创造性地利用传统贸易融资方式与现代融资方式,将整个贸易流程作为融资对象,通过组合搭配各种融资方式和风险缓释技术,设计专门的融资方案,以实现充分融资的目的.
3.3担保条件难以达到银行要求
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通常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一方面,企业在寻找第3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风电企业进口的风机设备是用于进一步投资风电场项目,而且投资风险较大、期限较长,缺乏银行认可的担保条件,如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虽然能用于抵押,但是抵押率低,而且还有费用高、手续繁琐、时效性差等缺陷.在担保不能落实的情况下,银行不可能为没有实力和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较大的融资额度.
针对上述问题,企业本身要努力提高实力,提升自身的担保能力.只有在提升自身能力,增加资金积累、资信度和业务量的情况下,使银行承担的风险随之减小,自然就会愿意提高企业的资信额度,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融资.当然,当前我国的风电产业还处于成长阶段,政府应该出面为风电行业的贸易融资提供担保,这可作为政府扶持绿色能源产业的一项措施.从世界各国风电产业的发展经验来看,政府的政策扶持显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