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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早期,在美国等成熟债券市场中,中期票据(Medium-termNotes)作为连接短期商业票据和长期债券之间的“桥梁”性产品出现,其期限通常在2-5年之间。在欧洲货币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称为欧洲中期票据(EMTNs)。
一、国内外关于中期票据的定义。
随着市场的发展,中期票据逐渐突破了期限的限制,10-30年期限之间的中期票据变得更为普遍,中期票据已成为企业代替中期贷款的又一融资形式。
在我国,所谓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是继短期融资券之后推出的又一项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经监管当局一次注册批准后,在注册期限内按照计划连续、分期地以公募形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中期票据的分类。
中期票据是一种直接融资行为,发行者通过发行票据在资金市场上直接从投资者手中获得资金。由于商业票据的期限较短,流动性较高,因此中期票据的二级市场不发达,交易主要集中于一级市场。参与发行过程的主体,依据其所处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发行者即借款人。在美国市场上,发行者主要是大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近年银行、政府和政府机构也开始涉足中期票据市场。大型的银行控股公司、企业财务公司发行了大部分的票据。大公司的信誉高,违约风险小,因此他们能够垄断发行市场。在欧洲货币市场上,最开始主要是一些美国企业,他们利用票据筹集低廉的欧洲美元资金为自己的海外子公司融资。此后银行、金融机构、政府纷纷涌人该市场。到19%年3月止,发行在外的欧洲中期票据已达到5000亿美元,远远超过美国市场。
第二,中介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首先是承销商,可以由一个承销商担任,也可以组成承销团。一般发行都通过承销商,也有一些发行者有自己的发行队伍,主要见于美国市场。但是,直接发行的发行费用较高,每期商业票据如果要直接发行,它的最佳发行规模为20亿美元(美国市场)。美国市场的承销主要由几家大的机构垄断,他们是美林公司(MERRILLYNCH)、高盛(GOLDMENSACHS)、雷蒙兄弟(LEHMENBROTHERS)。欧洲货币市场的发行主要采取承销团的方式,发行者会指定一家主承销商,它负责组织承销团,给发行者提供财务咨询。主承销商并不因为它的特殊地位而获得额外报酬。
第三,投资者。购买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美国市场的这个特征十分明显。因为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第4(2)条规定,如果商业票据由机构投资者购买,而且该票据不在市场上交易,该票据的发行可以免于申请登记。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保险公司、信托机构、投资公司、养老基金甚至地方政府都参与中期票据投资。其中,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占据主导地位。主要原因在于票据的面额都比较大,小投资者没有实力参与。欧洲货币市场票据的通常面额为50万美元和1的万美元,美国市场的最小面额为2。5万美元,但是大部分的票据以100万美元的整数倍标值。
三、中期票据市场的意义。
众所周知,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比,具有市场透明度高、风险分散等特点,有利于金融稳定。成功市场经济国家中直接融资市场在融资体系中均占有主导性地位,而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是融资结构明显分化,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市场发展缓慢。在目前国际经济环境不稳定,国内实施宏观调控,既要防止经济由偏快转向过热,抑制通货膨胀,又要防止经济下滑,避免过大起落的背景下,交易商协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中期票据业务,是对特定经济发展时期金融创新的全新尝试。中期票据业务的推出,结束了企业中期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长期缺失的局面,提高了直接融资比例。从宏观层面来看,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力,降低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有效平衡银行机构的信贷资源;减轻股权融资的压力,有利于资本市场协调、可持续发展;保证当前宏观调控政策的平稳推进。从微观层面来看,有利于企业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丰富投资者投资渠道。
四、我国中期票据市场的管理方式。
借鉴美国等市场的成功经验,我国中期票据目前实行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市场化管理方式,由协会组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进行自律管理。交易商协会的七项自律规则具体地明确了中期票据管理战术。《指引》明确规定企业的注册程序:交易商协会设注册委员会,注册委员会委员由来自银行、券商、基金公司、评级公司等市场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目前共有81名注册委员会委员。其中,每周的注册会议由5名注册委员会委员参加,参会委员从注册委员会全体委员中抽取,2名以上(含2名)委员认为不符合相关要求,交易商协会就将不接受发行注册。
《指引》中还明确规定,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对于募集资金的规模,指引并没有严格限制,仅规定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而且因为投资期限的延长会增大投资风险,所以《指引》中指出,企业还应在中期票据发行文件中约定投资者保护机制,包括应对企业信用评级下降、财务状况恶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的有效措施,以及中期票据发生违约后的清偿安排。由此可见,中期票据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发行更为便利,市场普遍认为它丰富了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的渠道,将会得到发行主体的青睐。尤其是在从紧货币政策环境下,中期票据的发展前景不可限量,并且随着市场的深化,中期票据的交易结构将有更大的创新和丰富,从而带动新型信用债券和结构化证券的涌现,引领中国信用债券市场进入新纪元。
五、中期票据市场在我国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第一,中期票据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根据2008年4月22日首批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情况来看铁道部两只3年和5年期的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分别确定为5.08%和5.28%外,其余6只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整齐划一地呈现为3年期5.3%,5年期5.5%的水平。而目前我国银行贷款3年期和5年期利率分别为7.56%和7.74%,两者相比,中期票据有低成本融资的优势。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理性人会主动核算融资成本,降低银行贷款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和中期融资比例,改善并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通过对首批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的用途分析,可以发现除了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中期票据融资的另一大用途就是偿还成本较高的银行贷款,其中,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用于置换银行借款的部分约占募集资金的40%。所以在贷款利率高企,货币当局控制银行贷款规模的背景下,中期票据自然受到广大融资者的青睐。预计随着时间的推移,中期票据低融资成本的优势必将凸现,发行中期票据的企业会越来越多。
第二,从投资者的角度,中期票据提供了一种新的固定收益产品。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大大地丰富了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投资品种。我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以银行、非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的一个债券发行和交易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原有的中长期品种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单一,缺少企业凭借自身信用发行的无担保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中期票据的引入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这一局面。从2008年2月短期融资券的持有者结构看,商业银行占73.51%,其中全国性商业银行占60.97%,城市商业银行占8.81%,由于短期融资券收益高于同期限央票收益,商业银行更乐意持有短期融资券。类似地,企业发行的中期票据利率会高于同期限国债利率,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投资中期票据可以提高资金的收益率。
第三,中期票据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贷款业务,但也为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与中长期贷款相比,中期票据低发行利率的优势十分明显。根据前文的分析,中期票据利率比银行贷款利率低200个基点以上。从长远来看,中期票据低融资成本的优势将吸引更多企业采用中期票据的方式替代贷款融资。从首批发行中期票据企业情况来看,除铁道部以外均为大型央企,资信等级为AAA级,这些企业长期以来都是商业银行的优质客户。优质客户发行中期票据必将使银行企业贷款业务受到很大影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筹集资金用途包括偿还银行贷款和置换银行贷款。企业从降低融资成本角度选择中期票据替代银行贷款的“脱媒”行为必须引起商业银行的高度重视。从首批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来看,主要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加入到中期票据的承销商行列中来。这些商业银行均有短期融资券的承销历史,为银行承销企业中期票据积累了宝贵经验。根据以往短期融资券的承销情况,主承销商能获得的短期融资券的承销费率大约为融资额的0.4%,承销团成员能获得的分销费率大约为融资额的0.15%。因此银行在短期融资券的承销业务中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而与短期融资券相比,中期票据的发行规模大许多,所以中期票据的承销业务能为商业银行带来一笔不菲的收入。
以往我国商业银行过分依赖于存贷款利差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过小。中期票据的承销业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这一不合理的局面,使商业银行收入结构更加合理,同时承销收入不占用银行资本金和法定准备金等资源,这是承销收入不同于贷款收入的一大优势。面临中期票据的积极和消极作用,商业银行应该客观地看待中期票据所导致的企业“脱媒”现象,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大力发展中期票据的承销业务,建立新型银企关系。根据首批中期票据发行的情况分析,从融资成本的角度,具有优良资信等级的企业倾向于选择中期票据来替代中长期贷款。这些企业都是银行重要的贷款客户。因此银行可以将原有的贷款业务客户转变为中期票据承销业务的客户资源。由于银行和企业有着多年的业务往来,彼此熟悉对方的情况,银行在此基础上开展承销业务可以根据企业的资产负债和现金流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中期票据融资方案,安排发行金额与期限,同时争取中期票据的承销资格。这样既保留了客户资源,又能扩大银行的承销业务。
第四,从货币政策的角度,中期票据缓解了货币政策的压力。在当前金融机构的信贷额度是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之一。从2008年金融机构的贷款数据分析,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3326亿元,同比少增891亿元,较2007年同期下降7%,信贷额度控制的效果尚属理想。如果按照一季度贷款占全年35%的比例计,则全年贷款将达到3.8万亿,而去年全年新增贷款为3.6万亿。因此可以推断央行将继续采取措施执行信贷规模管制。中期票据作为直接融资,实质上是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之间直接的资金融通。投资者购买中期票据一方面满足了一些企业刚性的生产性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又避免了通过银行贷款方式的融资所导致的贷款总量快速增长,缓解了货币当局通过信贷规模管制进行货币政策调控的压力。
参考文献:
[1]包香明。美中期票据市场概况,推出中期票据扩大直接融资[N].金融时报,2006-03-18.
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融资尤应强调渠道、方式的多元化。从目前国内金融创新实践和国外经验借鉴,小微企业可选择如下融资模式。
1.银行综合授信
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由企业一次性申报有关材料,银行一次性审批。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营运情况分期用款,随借随还,企业借款十分方便,同时也节约了融资成本。银行采用这种方式提供贷款,一般是对信誉可靠、同银行有较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可灵活采取买方贷款、异地联合协作贷款等方式。
2.信用担保贷款
目前,我国已建立省、市、县三级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逾4000家。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营利性组织。担保基金的来源,一般是由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几部分组成。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小微企业担保机构予以担保。另外,小微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当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担保公司可以解决这些难题。因为与银行相比而言,担保公司对抵押品的要求更为灵活。当然,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会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有时担保公司还会派员到企业监控资金流动情况。
3.自然人担保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今后工商银行的境内机构,对中小企业办理期限在3年以内信贷业务时,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财产担保并承担代偿责任。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
4.个人委托贷款
个人委托贷款,即由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种贷款。中国建设银行等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此项融资业务新品种。
5.票据贴现融资
票据贴现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企业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兑现之日,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低。票据贴现只需带上相应的票据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一般在3个营业日内就能办妥,这种融资方式值得中小企业广泛、积极地利用。
6.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设备使用厂家看中某种设备后,即可委托金融租赁公司出资购得,然后再以租赁的形式将设备交付企业使用。当企业在合同期内把租金还清后,最终还将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通过金融租赁,企业可用少量资金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可以边生产、边还租金,对于资金缺乏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加速投资、扩大生产的好办法;就某些产品积压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促进销售、拓展市场的好手段。
7.典当融资
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贷款成本高、贷款规模小,但典当也有银行贷款所无法相比的优势。首先,典当行只注重典当物品是否货真价实,对客户的信用要求几乎为零。其次,到典当行典当物品的起点低,典当行更注重对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服务。其三,典当贷款手续十分简便。其四,客户向银行借款时,贷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银行指定的范围。而典当行则不问贷款的用途,使用资金十分自由。周而复始,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率。
8.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投资者占股份,投融资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对于不具备银行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小微企业而言,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可操作性强。如今,很多国家的小微企业的外部融资都是依靠股权融资途径获得的。为推动股权融资的发展,应针对扶助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建立专门机制和机构,可成立由政府支持但由民间来投资和管理的小微企业股权投资机构。政府与民间分别出一部分资金建立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由民营企业组成的机构进行管理,5-7年后政府资金可以本金加利息或别的方式退出。
9.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相比股票融资具有投资风险小的优点。国内实践证明,只要将债券利率贴补到比同期贷款利率低1~2个百分点,便可极大地增强企业债券融资的吸引力。
10.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性的金融工具,具有90%以上的股票属性和100%的债券属性。正是由于它的这种双重属性,不仅汇集了股票和债券的全部优点,而且还回避了股票和债券的某些缺陷,是一种非常有发展前途的融资工具。国家计委已于近期选择一部分重点国有企业中未上市的公司进行试点,待试点成功,必将出现一个大力发展的局面。
近年来,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需求量小、分散、成本高、收益小、从商业银行贷款难度大的现状,政府出台了大量配套鼓励扶持政策措施,银行间债券市场逐渐成为此类企业融资的主要平台。2008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针对江浙等中小企业集中度高的地区进行调研,于同年10月启动中小企业短期融资融券试点工作。2009年8月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同承销商、评级机构等部门起草《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并于11月正式,标志着由中国人民银行、市场交易商协会、市场各类成员参加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正式开始实施。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由2至10个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其特点可以归纳为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级、分别负债、集合发行。由于是多个企业统一发行,集中信用增级,平均到每个企业的发行成本较低,风险较低。其中又有政府作为牵头发起人和协调人,并为企业提供利息补贴和担保费用支持,既降低了集合票据的融资成本,又提高了集合票据的整体信用。即便如此,集合票据仍然存在风险,理解此类票据风险成因并有效规避风险就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
集合票据单个企业信用风险
(1)信用管理制度风险。科学管理是建立在合理有效的制度之上的,实践和研究表明,企业内外部过多风险的产生大多是由于没有建立合理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中小企业大多缺乏信用风险管理的意识,风险控制体制缺位或流于形式。中小企业应该重视并建立起合理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入手是防止此类风险发生的根本性措施。
(2)产权制度风险。不同产权制度的企业在融资难易度、融资成本、银行信贷支持、担保、自身风险承担能力、企业活力等方面均有不同。这些因素决定着企业在信用担保过程中风险约束和转移的程度,进而影响企业信用担保的效率和风险。在这方面中小民企通常弱于国有企业。
(3)行业市场风险。集合票据中的企业可能从事同一行业,更多的情况是从事于不同的行业。这样,每个企业面临的市场格局不尽相同。处于高成长性行业的企业信用风险相对较低,反之则伴随较高的信用风险。
(4)投资行为风险。集合票据募集的资金投向直接决定了企业信用风险的大小。按照风险收益成正比的逻辑,合理的投资使企业有稳定收益和较低风险,盲目投资或一味追求高收益则会使企业违约风险加大。
(5)管理者素质及企业竞争力水平风险。高管对中小企业而言具有独特的意义,作为舵手,决策者的经营能力决定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同样直接决定了企业的信用风险。通常管理者的能力素质主要包括文化程度、学历、道德水平、个人经历、执行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由于中小微企业准入门槛较低,管理者水平参差不齐,切实提升高管的综合素质是降低企业信用风险的保障。
企业集合信用风险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发行集合票据的中小企业之间存在信用风险的传染性,呈现出“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方面,根据破窗理论,某单一企业发生信用违约而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时,集合中的其他企业会进行效仿,从而发生违约;另一方面,集合中的企业之间很可能存在某些关联,每个企业的信用风险不是独立的,企业集合的信用风险与其中每个企业的信用风险存在某种不确定的函数关系,例如有此企业之间可能具有供应链的上下游关系,有些企业之间可能具有般权结构方面的关系等等。因此,集合企业之间的信用风险可能互相传染,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等级较低,集合票据通常需由担保机构进行债务担保才能顺利发行,担保机构的资质、背景、水平和资金实力不尽相同,担保机构的不合格也会引起信用风险的发生。
首先,我国目前尚未完全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征集系统,无法获取企业和个人完整真实的信用信息,加之社会信用意识淡薄,客观上给担保机构增加了风险。其次,我国信用担保行业尚处在边发展边摸索的阶段,相关法律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管理体系和风险量化机制也不完善,从业人员的学科背景和素质差别较大,决策的科学性还需加强,这些内在不足构成了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另外,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担保机构依赖自有资金开展业务,一旦发生违约损失全部由担保公司承担,在市场规模不足和担保费用有限的情形下,仅靠担保收入不可能在根本上解决信用担保带来的风险,有限的担保信用资源衍生出担保机构的风险。最后,“人情关系担保”等腐败行为会增加担保机构的成本,也使担保机构风险加大。
集合票据信用风险何以形成?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信用风险可谓无处不在,究其原因,从经济学角度来讲,笔者认为主要与以下几方面息息相关。
第一,信息不对称。1970年乔治·阿克洛夫( George Stigler)《次品市场》指出,市场中买卖双方掌握的信息具有差异,卖方掌握的信息通常多于买方,在此情况下市场效率会受到影响,甚至失灵。在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效应,致使市场失灵,从而无法达成帕累托最优,影响市场均衡及运行效率。
就集合票据而言,一方面,发行方和投资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发行方具有信息优势,充分了解自身企业经营情况、募集资金的投向等具体细节,投资方处于信息劣势,无法获得企业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或因获取信息成本过高而放弃信息收集。信息优势会助长企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如追求高风险高收益,注重短期利益,违反融资协议规定等不利于投资者的行为,从而产生高违约风险;另一方面,发行方和担保方也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对自身运营情况、投资风险、发展前景等有全方位的了解,信息不对称会使企业公布有利于自己的信息而隐瞒或者不报风险信息,使担保方或信用评级机构无法做出准确判断,进而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可能。另外,投资者与担保方、投资者之间、发行方之间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种种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加剧了集合票据的信用风险。
第二,破窗效应。1982年美国政治学家詹姆斯·威尔逊( JamesQ Wilson)和犯罪学家乔治·凯琳( George L Kelling)在论文《破窗:警方与邻里安全》中首次提出“破窗理论”,他们认为一扇未被修复的破窗等于向社会其他参与者发出没有人在意这扇破窗的信号,即使你打碎更多扇窗户,也不会付出任何代价,反而还会认为十分有趣。
套用破窗理论,当企业集合中的一家企业因违约而无法偿付债务时,如果该企业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那么会暗示其他企业进行效仿,结果是集合企业纷纷违约,即使没有真正破产也拒绝兑现到期债务,形成集体违约行为,加剧集合票据的信用风险。
第三,破产内生效应。美国哈佛商学院教授罗伯特·莫顿( RobertCarhart Merton)于1974年发表关于公司债券定价的论文为破产内生理论奠定了学术基础。根据莫顿模型,将企业债务合约视作一份期权合约。从债务人的角度看,企业进行债务融资即相当于支付金额等于企业资产价值的期权费购买一份看涨期权,当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时,企业资产价值增加,这时企业价值高于贷款价值,理性企业会选择买入,即偿还债务,反之则会选择不买入,即违约。
但近年来管理层出台的一些管制措施对票据市场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一些地方的票据业务增长幅度急剧下降,票据市场相对萎缩。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以票据业务总量占全国2%的票据中心城市武汉为例,2001年票据业务总量为731亿元,同比增72%;但2002年该地区票据业务总量同比增长小于20%,票据承兑、贴现增幅大大下降;2001年一季度再贴现发生额为21亿元,2002年再贴现业务没有发生一笔,完全停滞。国内其他票据中心城市也出现了类似情况,票据业务发展面临严峻考验。由此,严厉的金融管制约束票据业务发展与金融创新推动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将成为下一阶段的主题,金融创新作为规避管制和推动业务发展的有效手段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票据市场的现实需求。
一、当前票据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严厉的金融管制
一般认为,金融管制对规范金融机构业务经营、防范金融风险起着积极作用。但这种管制必须适时、适度,即符合当时的形势需要,否则会阻碍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健康发展。就我国票据市场而言,近年来已经走上了稳步、快速的良性发展之路,此时首要的是扩大市场规模、培育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票据市场具有的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引导规范商业信用、促进银行资产结构优化和作为央行宏观调控工具等多方面作用,其次才是纠正违规和适度管制。2002年我国票据业务量急剧下降,票据市场出现萎缩,与过于严厉的管制有着很大关系,这些管制措施不利于市场主体积极性的发挥,对市场的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成了当前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的“瓶颈”。
1.票源管制:5%的比例限制不利于票据市场规模的扩展。2001年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加强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的承兑汇票规模不得超过上年末存款余额的5%。出台这一管制措施的初衷在于防范风险,但由此带来的负面效应却十分突出。(1)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明显限制了票据市场规模的扩展。目前银行承兑汇票是票据市场的主要票源,对总量实行比率限制必将导致整个票据市场票源不足,影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而且实践中各商业银行按此要求层层下达比例控制,对票据业务的正常发展产生实际上的损害。(2)无法有效控制票据风险。商业银行依照规定能够将承兑汇票业务的规模控制在5%比例之内,但5%比例以内承兑汇票的风险包括伪票风险、套现风险、无真实贸易背景风险等依然存在。(3)不利于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的优化。票据业务不仅为银行增加利润,而且是优化银行资产的重要途径,商业银行可以视资金富裕情况,通过签发承兑汇票、卖出已贴现汇票、办理贴现或转贴现等操作,调节资产流动性、提高资产收益,进而达到优化资产结构防范风险的目的。将银行承兑控制在存款余额的5%以内的规定与原来将贴现纳入75%存贷比例考核相比,银行办理贴现的空间明显缩小。
2.利率管制:过高的再贴现利率剥夺了银行盈利空间。2001年9月,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提高再贴利率的通知》,将再贴现利率由2.16%提高到2.97%,提高了37.5%。这项举措减轻了人民银行的再贴现压力,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1)银行和企业办理票据业务的积极性明显降低,票据市场业务量因此萎缩。随着市场的发展,票据贴现市场上已初步形成了以再贴现利率为基础,以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决定的贴现利率,一般在3.3%—3.6%左右,这样对银行而言,其贴现和再贴现之间的利差收益只有0.33—0.63个百分点,考虑到贴现和再贴现过程中的各种交易费用,银行已基本无利可图。如果银行相应提高贴现利率,则一方面加重了企业的利息负担,不利于促进当前经济的发展,而且在另一方面也会导致民间票据市场的滋长,这在一些地区已经成为现实。(2)再贴现率作为一种货币政策工具,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利率具有指导效应,提高再贴现率意味着中央银行在紧缩银根,这与目前我国支持扩大内需,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相矛盾。2002年2月21日人民银行再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唯有再贴现利率没有下调,从而进一步缩小贴现率与再贴现率之间的利差,票据市场利益决定机制再次受损。
3.苛求的金融监管:挤出票据风险的同时也挤出了票据信用。有效的金融监管对规范票据经营行为、防范票据风险至关重要,但过于苛求的金融监管同样会对票据业务的发展形成负面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作为信用基础的商业信用并不发达,实践表明,票据业务以商品交易为基础,以真实票据为前提,对引导和规范商业信用,将分散的商业信用引导到银行信用轨道上,从而“倒逼”商业信用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近年来人民银行以金融监管工作为重心进行机构调整后,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和贴现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等违规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此举对防范信贷风险起到一定作用,但在目前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和利益的不对等的情况下,必然影响到商业银行开拓票据业务的积极性,从而阻碍票据市场的快速发展;这种将票据贴现资金等同于信贷资金严禁入市,过分要求银行保证企业贴现资金专款专用和全程管理的做法既有悖于票据的抽象性也不切合实际,苛求的金融监管在挤出票据风险的同时也挤出了票据信用。
二、中国票据市场发展的前提:放松管制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金融改革如火如荼,金融监管主体不再墨守成规,而是积极顺应世界经济金融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不断进行金融改革,如美国对商业银行和存款机构的放松管制,日本近年连续推出的金融自由化改革等,这些改革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放松管制。从我国情况看,严厉的金融管制对票据市场的发展已经形成瓶颈,制约着市场扩容和功能提升,我国票据市场要摆脱目前的困境和取得进一步发展,从管理层面上来说,应及时适度放松管制。
1.放松票据市场利率管制,适应市场化需要。目前贴现的市场利率在3.6%左右,这是由市场供求双方根据银行贷款利率决定的,反映了以票据贴现方式获取资金应付出的成本。银行作为资金供给方,如果提高贴现利率,则企业的资金需求必然减少,这意味着银根紧缩和票据市场发展受阻;如果不提高贴现利率,则银行几乎没有盈利空间。为加快票据市场的发展,同时给商业银行一定的盈利空间,人民银行有必要降低再贴现利率,对再贴现率定位应由市场供求双方决定,适应市场化需要,而不能由单方确定,另一方被动执行。
2.放松票源管制,取消对银行承兑汇票5%的比例限制。银行承兑汇票的需要量是由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价值量决定,或者说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与银行存款余额并无必然的联系;通过5%的比例限制以期达到降低风险的做法既缺乏科学依据和实践佐证,而且比例明显偏紧。目前我国的票据市场还不发达,银行承兑汇票总量占GDP之比还相当低,说明经济发展对这种信用形式的需求还很大,必须鼓励企业在商品交易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持和引导商业银行发展票据业务。目前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出现了一些违规和风险问题,有商业银行原因,有企业原因,还有管理制度不适原因,这些问题通过完善票据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大事后监督可以得到解决,客观存在的风险比信贷风险小得多,基本上可以控制,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比例限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和控制风险。
3.放松金融监管,创新监管理念,为票据市场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金融管理当局为了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正常发展,通过法律、法令对金融机构实行管制是很有必要的。通过监管,维持金融业的稳定来保持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障社会经济效益的最优化,这是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同时,处在金融监管的环境中,银行为了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在市场竞争和金融管制的夹缝中求生存是一个无可厚非的事实。显然在一个过于苛求的监管环境中二者要达到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平衡是不可能的,必须要有一个高效、宽松的市场环境。对当前的票据市场来说,完善、发达的市场对经济金融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尤其是作为资金需求者的企业创造了融资便利,由此形成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从目前情况看,过于苛求的金融监管与票据市场的现实发展需要并不吻合,实际上破坏了市场平衡,导致交易量萎缩、企业融资难度加大,社会经济效益因此受损,必须放松过于苛求的金融监管,实行适度监管,为票据市场的新一轮发展和质的提升创造宽松的环境。鉴于我国票据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实况,应树立边发展边规范和在发展中化解风险的理念,切不可采取苛求监管的做法,以致在挤出市场风险同时将信用也挤出。
三、当前中国票据市场的金融创新思路
关于金融创新的成因,经济学界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金融机构的内在需求,即金融机构为追求潜在利润而进行的金融创新;另一种解释认为是外在供给所致,即金融机构为逃避金融管制、规避风险进行的金融创新。纵观我国票据市场,金融机构将票据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外在环境又存在严厉的金融管制,票据创新的内在和外在诱因均具备。无论哪种原因,金融创新无疑会起到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充分发挥票据市场融资、信用、宏观调控、降低风险的功能,使票据市场摆脱目前的低迷和困境状态,推动票据市场的发展。
(一)放松对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具有真实性贸易背景的苛求,将其作为融资性票据发展
融资性票据与真实性票据相对应,是指没有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纯粹以融资为目的的商业票据。票据在承兑、贴现过程中不强调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则意味着这种票据就是融资性票据。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类似于信用放款,但比信用放款更为优良的融资信用工具。之所以进行融资性票据业务创新,不强调真实性贸易背景,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世界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要求我国进行融资性票据业务创新。随着世界经济金融的发展,西方国家早已抛弃真实票据要求(即现在我们强调的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企业凭借自己的信用度来发行商业票据已成为基本的票据融资形式。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融资性票据市场已经具有相当大的规模,美国的商业票据市场和欧洲票据市场的主要交易工具都是商业票据,这种商业票据不要求具有真实性贸易背景,企业仅凭信誉就可以签发,是一种纯粹的融资性债务凭证。这些经验和做法为我国发展融资性票据业务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随着我国加入WTO后中外资银行竞争的加剧,中资银行迫切需要开办融资性票据业务。
2.我国经济金融转轨为融资性票据业务创新创造了适宜的外部环境。我国一直未主张发展融资性票据主要是受限于1995年制定的《票据法》,而当时中国面临特殊的经济形势,通货膨胀达到了顶峰,整个社会信用、经济秩序混乱、社会乱办金融,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开始实施了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经过6年经济转轨,当时的通货膨胀已转化为现在的通货紧缩,国内商业银行的贷款发放也由于有效需求不足而出现被动收缩,近几年一些银行的新增存贷比连50%都没有达到。而且票据市场已经走上稳步快速发展轨道,在这种情况下,从试点开始逐步开放融资性票据业务就具备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3.融资性票据在我国已经有现实的需求和基础。尽管有关法律对融资性票据进行了限制,但实际上由于我国融资工具缺乏,银行承兑汇票已经常被作为融资工具使用。根据监管部门对票据业务检查,商业银行已经采取开新票还旧票、超商品交易金额签发银票等多种变通方式,对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出票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这实际上是使用融资性票据。尽管监管部门对这些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管制,但效果不佳;同时在一些地方的民间票据市场上,融资性票据业务也有较大的发展。这说明融资性票据在我国已经有较大的需求和现实基础。
4.发展融资性票据可以节约监管成本。目前监管部门对已经有着较大需求和现实基础的融资性票据业务主要采取了防堵措施,事实证明此措施效果不佳,票据“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而且花费较高的监管成本,包括信息收集成本、监督检查成本等直接成本,还包括过度监管带来负面效应形成的间接成本,也就是在挤出票据风险的同时也挤出了票据信用。在这种情况下开办融资票据业务,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加强引导和规范,有效控制风险,无疑能够有效降低监管成本,同时有利于中国票据市场的长远发展。
5.融资性票据更符合票据无因性特征。票据是一种无因的债权凭证,票据的原因作为其基础关系同票据上的权利、义务是分离的,当债权人持票据行使票据上的权利时,可以不明示其原因,只要占有了票据,就可以向票据所记载的债务人请求票据表示的金额。从这点上说,过分强调票据真实性贸易背景以及严格审查票据的原因关系与票据的无因性特征背道而驰;不强调真实性贸易背景的融资性票据则更加符合票据无因性特征,也更能遵循票据演变发展规律。
如同其他金融创新一样,融资性票据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在对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带来富有建设性的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存在着负面效应,其中最大的问题亦即推行融资性票据最大的障碍就是创新带来的风险。当然这种创新本身会使金融机构资产结构优化,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但这并不意味着消除了风险,相反发展融资性票据在减少风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风险。因此必须做好配套措施,强化对融资性票据的风险控制。可采取的措施包括:
1.分阶段逐步放开融资性票据,在区域信用环境较好的地区先进行试点,积累相关经验后由点到面,逐步推广。目前运作成本较低的方案是直接将银行承兑汇票“改进”为融资性票据,即选择一些资信情况较好、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流量稳定的大型企业进行试点,不再强调其签发的单笔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然后推广到效益好、信誉高、管理规范的中小型企业;最后是建立专业性的商业票据发行公司和规范的票据交易所,通过严格控制票据再贴现,鼓励转贴现和票据转让行为,活跃和培育规范、高效的融资性票据市场。
2.实行“一户一行”管理制度,企业只能在一家主开户行银行签发融资性银行承兑汇票,这家银行就是企业的管理行,管理行对企业开票情况进行监控,尤其是对开票限额进行控制:(1)销售收入控制法,要求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不超过上年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从实际情况看,生产型企业通常应在上年销售收入的1/5以内开票;流通型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10控制。(2)资产负债控制法,要求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额与企业其他负债之和要小于企业资产总额,其资产负债比率须控制在85%左右。(3)现金流量控制法,从企业现金流量管理中寻求合理的经济评判标准与监控机制,通过分析和掌握其现金流量,正确评价票据融资的偿债能力和资金周转能力,使票据融资保持在可以控制的安全性、流动性和风险限度以内。应该说这一评判标准较具科学性,因为票据融资的基本功能在于满足企业短期资金流动性需求,通过分析现金流可以预测一个企业未来某个时期的现金回流情况,以便确保票据融资如期得到偿付。
3.银行在签发和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如实逐笔将其录入到信贷登记系统中,由于信贷登记系统所有信息共享,当企业签发票据与其现金流量不对称时,银行可以停止对该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4.建立票据融资企业退出机制,约束企业严格守信,对出现银行到期垫款的融资性票据的情况,由监管当局采取警告并勒令还款、黑名单通报直至取消票据融资资格的处罚,淘汰劣质企业,净化市场环境,有效降低市场风险。
(二)应大力推进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
商业承兑汇票作为一种便利的结算和融资工具,在发达国家的信用制度乃至经济金融发展过程中起到很大的支撑作用。在我国,商业承兑汇票发展缓慢,基础薄弱,市场规模偏小,主要原因在于社会信用环境不佳,企业逃废债较严重,企业信誉度很低,加上市场缺乏企业以外的强力推动,这些因素使得由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很难得到社会认同。事实上,从我国当前经济金融发展形势以及票据市场现状看,扩大市场规模,大力发展商业承兑汇票相当有必要:(1)商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我国商业信用不发达使得信用发展不是遵循由商业信用向银行信用演进的自然过程,而是由银行信用反推商业信用的发展。当前通过发展商业承兑汇票这一载体将对商业信用的发展起到助推作用;通过授予企业商业承兑汇票签发资格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改善社会信用环境。(2)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的成本较低。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商业承兑汇票仅靠企业信用就可以签发,它不需要企业到银行三番五次申请,也不需要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手续费,企业花费的成本较低;另一方面,商业承兑汇票主体较简单,通常只有一对主体,信息容易获取,银行监管较方便,管理成本相应降低。(3)银行能够通过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操作盈利。商业承兑汇票签发后,银行可以对其进行贴现、转贴现,还可以申请再贴现,这无疑能够增加银行的贴现收入。(4)企业自身也愿意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不仅能获得融资便利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而且能提高资金利用率,支持企业加快发展,还可以树立企业形象。因为企业一旦获得签发商业承兑汇票资格,首先意味着企业拥有一笔很大的无形资产,说明企业形象、信誉度非常高,这对企业的发展相当有利。(5)商业承兑汇票签发的安全度较高。与融资性银行承兑汇票不同,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必须强调真实性贸易背景,主要原因在于:商业承兑汇票主要以企业信用作保证,而企业信用尚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通过要求真实性贸易背景限制可以大大降低这种不确定性,排除恶意融资行为;而且,商业承兑汇票简单的流转关系,使真实性贸易背景要求具有现实的可行性基础,管理层很容易进行监测和控制,商业承兑汇票必须具有真实贸易背景要求才能有效提高票据签发的安全度。
我国商业承兑汇票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由人民银行推动,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主要是如何规范管理和防范风险。实践证明,通过金融创新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可以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这些创新性制度安排包括:(1)推荐制度,企业的主开户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推荐,为人民银行选优企业提供参考。(2)评级制度,人民银行认定的权威性评估公司对待选企业进行评级。(3)公示制度,由人民银行对候选企业名单在银行系统进行预公布,广泛征求各方意见。(4)审批制度,人民银行对候选企业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5)管理行制度,企业的主开户行为管理行,监控企业的开票及承兑情况,对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和转贴现,用银行信用弥补企业信用的不足,为推动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提供保障。(6)公告制度,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列出企业和管理行名单、商业承兑汇票承兑额。(7)检查制度,人民银行对签票企业及管理行的业务开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规行为。(8)评先制度,定期评选商业承兑汇票优秀管理银行和优秀企业,实行正向激励。(9)淘汰制度,每年对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开办不佳、到期未能及时兑付、超限额超期限签票以及签发无真实性贸易背景票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吊销签票资格。
通过以上制度创新,解决了票据市场上两个极为关键的问题:(1)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推荐制度、谈话制度、公示制度、公告制度的推行,银行可以获得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信用情况,企业借助于管理行可以了解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企业的有关信息,从而大大减少签票企业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机会,有利于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2)风险分摊问题。签票企业通过管理行制度、淘汰制度,受到相应的约束和管制,承担到期不能兑付就退出市场的责任,但企业通过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增加了一笔无形资产,同时降低了资金成本;管理银行投入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企业进行监测管理,但获得了票据贴现的利息收入,权责对称;人民银行对企业进行审查和管理,进行市场准入,要花费成本,同时承担一定的政策风险,但通过推行商业承兑汇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商业承兑汇票的市场风险和收益实现了高水平的对等,较好地解决了风险分摊问题。超级秘书网
(三)建立票据专营公司
所谓票据专业公司,就是专门从事票据市场交易的法人公司。一般来讲,票据经营大约有四种运作模式:柜台交易模式,就是银行设一个票据交易的柜台;专营窗口模式,就是银行开辟专业性的票据业务窗口;交易所模式,就是建立经纪人共同交易的场所;票据专营公司模式,就是建立法人公司,专业从事票据市场交易。从实际来看,前两种模式我国都已经实行,但成效并不理想。设立交易所则需要标准化的金融产品,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的承兑汇票,难以满足金融产品标准化的要求。从英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发展经验来看,票据专营公司是一种较好的可行模式。
从我国来看,由于目前票据市场发展存在多重的制度性缺陷和阻碍,成立票据专营公司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有利于解决我国票据市场发展存在的制度性问题。票据专业公司作为高效率的机构,可以加大票据市场拓展力度,促进业务的发展,提升市场规模;有利于防范票据业务经营风险,实现票据业务的市场化和规范经营;有利于形成票据市场发展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竞争机制和创新能力,为我国票据市场的形成发挥孵化器的重要作用。票据专营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督和管理,采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组建,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体制,参股单位可以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集团。业务活动范围包括:(1)对企业办理商业票据的承兑和贴现;(2)对金融机构办理商业票据的回购和转贴现;(3)与金融机构开展商业票据的买卖;(4)办理短期信用票券质押;(5)受托办理企业的短期债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6)提供短期票券投资和融资的信息咨询服务;(7)充当票据市场票据交易的中介;(8)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票据鉴定服务等。资金来源可以为自筹,或通过再贴现、回购等方式向人民银行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也可以向商业银行进行同业拆借,还可以持有未到期票券作为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贷款。
参考文献
潍坊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发展规划中突出要建设滨海水城和七大特色海洋产业园区,势必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融资困难无疑是在新区建设中面临的最大问题。
为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本论文通过对融资策略进行研究为进驻滨海新区的企业找出适合自己的融资策略,解决多数企业的融资困境,从而为产业园区建设献计献策,为突破滨海,拓展融资渠道提供理论支撑,并为政府制定相关的投资融资政策提供理论支持。
二、研究意义
1.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滨海新区的“一城四园”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目前企业的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是银行间接融资,间接融资比重过大直接导致银行业负担过重,增加不良资产和坏账比例,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本论文旨在研究在园区建设中能够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多种融资策略,为企业搭建更为广泛的融资平台,通过构建更为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来为滨海特色海洋产业园区的建设保驾护航。
2.提高经济效益,优化海洋产业结构
通过对发展特色海洋产业园区的融资策略的研究,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多种融资渠道。企业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和自身的发展状况选择最优的融资方式,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效的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3.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海洋高科技产业发展
滨海特色海洋产业园区建设以海洋高端产业、新兴产业为主。海洋高科技产业是充满风险的产业,因此依靠银行来支持海洋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需要多种多样的融资渠道来满足海洋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促进海洋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4.选择合理的融资策略,实现产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产业园区内各企业自身的特点不尽相同,通过本论文的研究可以为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不同的融资策略,使企业能够在控制融资成本的同时,保证企业资金的充足。滨海特色海洋产业园区建设还应该以大局为重,不仅是要解决现在产业面临的问题,更应该以未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三、滨海建设特色海洋产业园区的融资策略研究
1.内源型融资策略
内源型融资策略是园区内企业发展过程中通过原始资本的积累和剩余价值的资本化来实现的融资策略。该策略来源于下列几种情况:(1)个人存款。个人存款主要是指企业负责人、管理层和内部员工自己的储蓄。该融资方式由于是企业内部融资,因此具有融资成本低、资金使用方便的优势。(2)亲戚朋友借款。即企业负责人、管理层和内部职工从亲戚朋友处筹借款项。该融资方式一般需要通过合同的方式来界定合同双方相应的权力和义务。(3)私人投资者。园区内成长性比较好的中小型企业会吸引一些正在寻找合适投资途径的投资者,他们投资于该企业对双方都是双赢的。
2.债务型融资策略
该策略通过第三方的担保或企业的信用来取得资金供给方的资金使用权,并以一定的利息作为对资金供给方的回报。该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是海洋产业园区内企业常用的融资策略。该策略适合园区中的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难以贷到。(2)发行债券融资。发行债券的融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3)商业票据融资。该模式要求票据发行人具有很高的信用级别,因此该模式适合大型企业,不适合信用级别低的中小企业。
3.股权型融资策略
股权型融资策略是企业面向全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常用融资策略。该策略可以通过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两种方式来实现。(1)直接上市融资。符合发行条件的大型企业可以通过国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来上市,也可以通过香港市场上市,有条件的还可以在海外上市。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可以选择创业板市场来上市筹集资金。(2)间接上市融资。特色海洋产业园区内多数企业以中小型企业居多,且多数不符合直接上市的条件,可以通过借壳的方式来间接上市募集资金。企业通过购买某上市公司部分股权来获得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通过优化资产配置使上市公司的利润获得高速增长,从而达到再融资的条件。对产业园区内中小科技企业来说,间接融资是比直接融资更为有效的融资方式。
4.吸引风险投资策略
[关键词]票据市场货币政策信用
一、票据市场影响货币政策传导的理论基础
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和平衡国际收支),运用各种工具调节货币供给和利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合。货币政策的实施需要在一个有效的市场环境内,而货币市场因其能够灵活反映短期资金供给与需求的变化,比较准确的反映出市场信息,成为货币政策的理想实施场所。如前所述,票据市场在货币市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通过票据市场对货币政策的传导进行研究,有利于加深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认识,同时也可由此找出货币政策传导不利的原因。
在货币政策工具中,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都可以在票据市场中得以实施。再贴现政策是中央银行通过制定和调整再贴现利率来干预和影响市场利率以及货币市场的供应和需求,从而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一种政策措施。公开市场业务则是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活动。目前,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都设有功能齐全的票据专营机构,各国中央银行也将公开市场操作和再贴现作为货币政策调控的重要手段,把货币政策直接传导到基层商业银行和企业,并通过票据市场来吸收反馈、调控或修改货币政策。首先,中央银行通过调节再贴现利率和额度,影响人们运用票据进行融资的成本,由此发挥金融宏观调控的作用,调节货币供应量。其次,通过再贴现对象和再贴现票据的选择,直接引导信贷资金的流向,促进信贷结构的调整,从而增强货币政策工具选择的灵活性。最后,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在票据市场买卖各种票据,进行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促进商业票据流通,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因此,票据市场是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实行宏观调控的理想场所。
二、我国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1.票据市场信用制度不健全,影响货币政策的预期目标
我国的票据市场建立之初,市场经济制度才开始建立,信用机制也刚刚起步,在这样的环境下,票据市场的信用状况至今为止仍不容乐观,违约行为时常发生,而且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假票据和克隆票据,为贴现资金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目前我国的票据信用形式主要是由银行承兑汇票,其中一个原因便是市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导致票据的买卖双方不得不选择信誉度高的银行作为中介来进行承兑,虽然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但同时也得到了较好的安全保障。所以,在我国银行承兑汇票在票据市场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但与此同时,在贴现与承兑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信用风险转由银行承担。如前所述,当市场上存在假票据或克隆票据时,银行的信用风险将大大增加,进而影响我国金融系统的稳定,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央行有可能会行使最后贷款人的职责,将资金注入有风险的金融机构,从而维持金融的稳定。但同时这也是一种投放基础货币的行为,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变化,最终可能会对货币政策的目标产生影响。
另外,在一个具有完善的信用机制的票据市场中,票据的高安全性相对会具有高流动性,而商业银行也倾向于持有这种票据,其持有票据的货币则是从超额准备金中提取的,这样就会降低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率,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货币乘数增大,进而货币供应量增加。然而由于我国票据市场信用机制的不健全,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都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商业银行对票据的持有意愿并未达到发达票据市场的水平,所以我国票据市场对货币乘数的影响较弱。
2.票据市场交易结构存在问题,影响货币政策的操作力度
我国票据市场交易主体缺乏,票据种类单一,贴现和再贴现规模小,是票据市场发展以来一直都面临的问题。一个完善的票据市场,可以将供求双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形成相互制约的整体,中央银行通过这样的体系传导政策会得到显著的效果。由于我国票据市场交易主体贫乏,只有企业,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银行要“身兼数职”,且各银行间利益趋同,相互很难制约。而且银行出于其本身对存贷规模的追求,以及不良资产率降低的需要,作为票据交易的一方,很难公正、客观地承担起有效传导货币政策的任务。
票据市场种类单一,市场规模小,直接影响了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实施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进行公开市场业务要以丰富的票据种类和一定的票据规模为基础,以我国目前的票据市场情况来看,除了支票和银行汇票较为普及以外,本票和商业汇票较少,而且商业汇票中一大部分都是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仍占有绝对的地位。并且,尽管我国近几年票据市场的发展速度加快,但同发达国家比还存在很大差距,票据市场远未达到央行宏观调控所需要的票据规模,不利于公开市场业务的灵活操作。
3.票据市场定位不明确,阻碍货币政策功能的发挥
关于我国票据市场定位的问题,主要争论在于贴现票据是否要严格区分为贸易性票据和融资性票据。在国际上,贴现票据并无贸易性和融资性的区分,各商业银行审查的重点是风险程度。但从我国国情出发,为防范风险,将票据市场限定为发展以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为前提的市场,不支持融资性票据的贴现和再贴现。然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很难区分贸易性和融资性的票据,中央银行也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的制度,商业银行很难操作,许多融资性票据经过技术操作后进入市场。当然,这也反应了在市场经济下,供需是由市场决定的,融资性票据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说明企业的融资需求可以通过票据市场满足。
正是由于我国政策管制和市场客观需要的矛盾,使得我国票据融资波动较大。融资性票据的出现是市场发展的必然,如果我国不明确解决这个问题,势必使商业银行在业务拓展中遇到经营和政策的风险,导致运作不畅,最终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的功能发挥也会收到阻碍。
三、关于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
1.完善票据市场的信用机制
票据市场是一个古老的融资市场,其建立的基础就是商业信用,因此一个完善的信用环境是票据市场发展的基础,同时也为货币政策的有效实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但是信用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有赖于整个社会的经济、法律、道德等因素的改善。而当前票据市场本身应该注意的是信息披露的加强,或者考虑建立票据风险基金,用于参与发行者的违约支付。另外,社会约束措施可以通过建立信用评级机构来执行,负责审核票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完善信用评级制度,一方面确保票据的安全性、流动性,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重视自身信用的建设。
2.扩大票据交易品种,培育多元化参与主体,健全市场运行机制
票据市场基础是票据业务,因此扩大票据交易的种类和规模,并进行品种创新,是票据市场发展的必要出路。所以,中央银行应该对符合条件中小企业的票据承兑、贴现申请大力予以支持,稳步推进商业银行的汇票业务,扩大票据承兑、贴现量,努力拓宽票据承兑贴现面。另外,鼓励推进融资性票据的使用也是近几年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我国目前还处在探索使用的过程中,接下来应注重培育和拓展规范、高效的融资性票据市场。
此外,积极发展票据市场的中介机构,培育多元化的市场参与主体,也是我国票据市场应着重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国有企业并购融资存在的问题
1 资本市场融资发展迟缓。在并购实践中我国国有企业大部分股权融资是通过发行新股和增发配股等方式筹集所需资金的。企业通常以首次上市公开发行时募集的资金作为并购资金,或是一些业绩较好的企业通过配股的方式继续募集资金,为并购做准备。但是我国企业是否具有股票发行资格以及股票发行的规定都比较严格,募集资金数额一般不能超过其发行前一年净资产额的两倍,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数额一般不能超过其发行前一年净资产额。加之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调整阶段。系统性风险以及政策因素不容忽,这都限制了国有企业的融资发展。导致了只是很少一部分企业能够利用上述手段进行并购融资。
2 贷款融资应用有限。银行信贷资金受银行短期偏好信贷倾向、资本金偏低及计划性经营理念等方面的限制,只是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维持与扩大生产的正常经营所需,很难在企业并购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根据有关规定,通过银行借款所融资金不能用于股票二级市场对上市公司的收购,一般只能用于非上市企业的并购或只能用于收购国家股、法人股。而且银行对企业的并购贷款常常需要提供担保或需要贷款企业以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才能发放。再加上贷款利息比较高,使企业难能负担此项贷款,因此银行贷款在企业并购融资中发挥的作用不是很大。
3 债券融资比例小。在我国一般只有上市公司或重点国有企业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影响一般国有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因素有,一是发行债券要经过复杂的审批,往往导致资金筹集与需要的时间上不搭配,由于指标的限制,有限的规模决定了发行人选择的局限性和筹资数量的有限性。二是发行债券的严格条件将许多国有企业拒之于债券筹资的门外。三是债券筹资难以用于并购支付。我国对债券筹资的用途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股权并购涉及股票买卖,因而该条款限制了为股权并购而发行的企业债券融资。债券融资在企业并购中的应用也十分有限。
4 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受到法律法规的制约。由于金融机构不得为股票交易提供贷款,而股权并购也属于股票交易范围之列,因而就限制了银行为股权并购提供贷款的行为。而债务性融资方面同样存在诸多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水平等,<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40%,这些规定都对债券的发行起到了很大的约束作用。一般而言企业债券的风险比银行存款的风险要大,高风险下没有高收益的预期,企业债券就失去了吸引力,再加上债券交易不如股票交易活跃,因而限制了国有企业的融资渠道。
5 不规范操作现象严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许多企业的并购行为均由政府机构操纵,并非企业自愿,而是政府行为。政府行为对国有企业并购的干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政府的干预,不同的企业在计算并购融资需求量时面临的情况会有很大的差别,一部分企业可以以较低的价格收购目标企业,融资压力较轻,而另外一些企业有可能会有相对较重的融资压力。这一方面阻碍融资市场的公平发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企业并购中缺乏应有的积极性与自主性,抑制了企业并购融资的内在冲动。此外行政控制等非市场手段的应用,也很难保证企业并购融资的外在资金支持。政府只关注并购时的资金需求,而并购后的资金支持及企业运作往往因资金缺乏而影响其正常经营和整合效果。
二、国有企业发展并购融资的建议
1 拓宽融资渠道。内源融资是企业并购融资的首选,利用内部资金进行并购,一方面不会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财务风险小,另一方面不会向市场传递不利于企业价值的影响因素。在国有企业并购中,应尽可能合理地从企业内部筹集并购资金,除企业自有资金外,利用企业除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进行产权置换或产权出资,不仅能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风险,而且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实现某些领域退出,收回债务等等,对企业是极为有利的。
其次,在保证并购企业控制权并保证每股收益增长的前提下进行换股并购。不仅可以解决资金支付的问题,而且可以降低收购价格被高估的风险和并购整合风险,获得目标企业管理层支持等多方面的好处,对于大规模的并购尤其如此。目前。我国大多数急需扩张的国有企业并不具备大规模向金融机构融资或者公开发行的条件,利用换股方式进行并购运作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再次,国有企业可以利用借款和发行证券(包括债券、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渠道进行融资。选择这种融资渠道应综合考虑融资规模、期限、成本,确定企业的最佳资本结构。如果最佳资本结构要求采用权益融资,那么就采用发行股票。否则应优先考虑银行借款,再考虑发行债券。
2 发展利用创新融资工具。与国外相比。在国际并购融资中广泛使用的垃圾债券、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票据等融资工具在我国并购融资中应用很少,有些并购融资工具如杠杆收购中的过桥贷款等尚不完善,但是吸收借鉴国外先进融资手段,应该成为国有企业进行并购活动的明智选择。
作为集团公司资金结算的运营管理机构,资金管理中心应如下定位:从职责考虑,资金管理中心应该是金融服务中心(服务职责)+金融管理中心(管理职责);从角色考虑,资金管理中心对外代表整个集团(包括子、分公司),对内则相当于集团内部银行;从职能考虑,资金管理中心应该是整个集团的资金结算中心、融资信贷中心、票据中心、理财中心、预算计划中心及财务风险管控中心。
资金管理中心的工作目标是实现集团资金全额集中管理。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不应局限于对下属子公司银行存款的集中管理,而是通过对货币资金、票据、融资的全面集中管理,真正实现对集团所有资金的来源、使用、去向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运作。
二、资金管理中心的运营模式
资金管理中心以资金集中管理、统借统贷、统收统支为运营管理模式。
(一)成立资金池,通过银企互联,实现统收统支
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销户、信息变更全部由总部批准后方可办理。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自行办理相关业务。子公司所有的收入全部上划至集团,所需的各种形式的资金支出全部由总部下拨。集团在资金池中开立母账户,子公司开立子账户,通过银行银企互联系统绑定母子账户,授权母账户对子账户的全面控制,确保子公司资金流入与流出分开管理。即当子账户收到款项,系统即时自动将其划转到母账户,子账户清零,同时增加该子账户在母账户的可用额度。当子公司需付款时,若在可用额度内,母账户划款至子账户,然后子账户对外付款;若子账户可用额度不足,则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集团向子公司借款,增加可用额度,后才可下拨。
(二)票据集中管理
票据集中管理,是指集团利用对票据的信息集中、业务申请与批复、统一组织运行等手段,对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收取(退票)、转让、贴现、到期委托收款等全过程进行统一管理。票据集中管理遵循“业务审批—业务运作—监督检查”的一体化运作模式。将资金集中管理的范畴扩展至票据资金,不仅可以杜绝子公司利用票据进行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外循环,也丰富和完善了资金集中管理所涵盖的内容,使集团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对子公司全部资金的集中管理。
(三)融资集中管理
禁止子公司直接对外融资,改由集团统借统还,然后以资金计划为依据以负息资金的形式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通过统借统贷,实现集团整体资源整合,作为优质客户,更容易提升信贷评级,增强对银行的议价能力,以降低的利率贷款,降低融资费用。同时,实现集团资金来源的渠道统一,也有利于规避风险。
(四)引入激励机制,调动子公司积极性
将子公司上划至集团账户的资金,称为子公司上存资金。为调动子公司积极性,集团对子公司上存资金可按照同期协定存款利率上浮一定比率计息。当子公司出现资金缺口,经领导批准,可由集团直接对子公司借款,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这部分借款可称为负息资金,由集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
(五)资金计划管理
集团应建立起年、月、日的资金计划管理体系,并通过事前的计划编制、事中的控制、事后的分析和考核将整个公司的经济活动置于全过程的管理之中。资金计划编制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各子公司编制上报资金计划后,资金计划科负责对子公司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报批、执行、监督考核。将年度资金计划分解为资金计划,再继续细分为周、日资金计划。通过合理控制,保证集团资金管理体系安全、高效运行。
三、资金管理中心主要部门及岗位设置
(一)结算科
主要负责成员企业对内、对外的账户管理、收支结算(收入上划、费用下拨)、利息计算、银行结算、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核算、资金报表编制等。设置结算经理岗和结算专员岗。
(二)融资科
主要负责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统借统还,对外筹资,对内分配。设置融资经理岗和融资专员岗。
(三)资金计划科
汇总各子公司资金月度、年度预算,出具集团资金预算并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评价,全面掌控集团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与流向,从而实现对资金的全面计划管理。设置资金计划经理岗和资金计划专员岗。具体可见图1和图2.
四、资金管理中心的岗位职责
(一)资金管理中心主管
1.全面主持资金管理中心工作;
2.全面负责集团资金的计划、筹资、分配和运用;
3.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4.培训考核资金结算中心在岗人员;
5.领导协调结算科、融资科及资金计划科,理顺关系,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结算经理
1.在资金管理中心主管领导下,全面负责结算科的工作;
2.依照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结算业务规范;
3.指导本科室员工处理日常的结算业务;
4.编制资金管理中心相关的资金报表、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等日常工作。
(三)结算专员
1.负责接单、验印、查询账户余额及收付款等工作;
2.负责日常借款、放款、利息归还等工作;
3.负责与成员企业的对账和接受成员企业的日常查询;
4.负责月底对账单、明细账、总账的打印工作。
(四)融资经理
1.在资金管理中心主管领导下,负责融资科的工作;
2.在资金管理中心存量资金不足时及时向银行融资;
3.负责完成信贷资金成本、效益、信贷指标等计算及分析;
4.负责信贷台账的管理及统计分析;
5.负责协调资金管理中心与银行及企业的关系;
6.为成员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提供参考意见。
(五)融资专员
1.在融资经理指导下,具体办理信贷业务及申请财政性拨款等;
2.负责银行借款、债券本息的计算并办理展期、延期手续;
3.负责统计、分析信贷资金的结构及成本效益。
(六)资金计划经理
1.在资金管理中心主管领导下,全面负责资金计划科的工作;
2.审核、汇总子公司资金计划;
3.全面掌握资金流向及资金需求,为集团及成员企业的业务开展做好资金安排;
4.负责集团各子公司资金计划的审批、汇总、监督。
(七)资金计划专员
1.汇总归集集团各子公司的资金收入及支出计划;
关键词:票据;制度框架;货币政策;口径;再贴现
一、票据业务发展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及调整策略
1.大幅增长的融资性票据对银行信贷构成风险。
近年来,以商业汇票为主体的票据融资业务快速发展,商业汇票已成为重要的信用工具和短期直接融资方式。2000年以来商业汇票年累计签发量和期末未到期金额年均增幅超过40%,票据贴现量和贴现余额年均增幅超过60%,2006年一季度票据贴现累计发生额更是高达2.28万亿元,同比增长68%;但代表实体经济中运行的货币量M1的3月底余额(10.67万亿元)却低于2005年末余额(10.72万亿元),显示这些新增的票据贴现后的资金有相当多部分并没有流向M1,而是流向代表虚拟资本的M2(2006年3月底M2余额较2005年末余额增长1.17万亿元),由此表明,融资性票据是形成当前贷款和货币供应量过快增长的因素之一,同时巨额的融资性票据在贴现后流向了股票市场或期货市场,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构成了潜在的风险。
2.巨额承兑保证金虚增了存贷款规模。
由于现行票据利率不合理的结构形成票据融资成本过低,刺激了对银行承兑汇票的需求大幅增长。银行承兑汇票本是信用工具,需要授信而无需保证金,但有的商业银行为追求存款规模扩张,将银行承兑演变为吸收部分保证金的负债业务,也有的将发放的贷款作为全额保证金,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以票据贴现形式支付,虽然这并不会扩大银行的授信风险,还能净增一个百分点的贴现与保证金存款的利差收入,但却导致了保证金存款和贷款规模同时虚增的现象。据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披露,2006年6月末已签发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34万亿元,若按50%保证金率匡算,这部分保证金存款将近1.2万亿元,虚增了相应规模的存款;同时据央行货币政策报告统计,2006年上半年度贷款利率水平下降了0.23个百分点,但如考虑贷款转承兑加贴现的话,实际贷款利率或许是上升的,因为有部分贷款利率还得附加贴现利率。
3.巨额的票据货币游离于货币政策的调控之外。
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票据形态的货币,具有很强的支付转让功能和流动性,每张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次数平均已达4次以上,同时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融资工具,以其低成本的优势对短期贷款产生挤出效应,即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会相应减少对短期贷款的需求。当央行对贷款规模实行限额调控后,由于银行承兑额体现在表外,不受贷款规模所限,仅在年末计入资本充足率,因而刺激了银票承兑量的上升。巨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其准货币的作用和快速增长的规模(据央行统计,2006年6月末商业汇票未到期金额2.34万亿元,同比增长38.56%,相当于同期M2的7.3%),已对央行货币政策和全社会的资金流动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虽然经贴现后的银行承兑汇票已体现为M1,但未经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亦具有很强支付转让功能的准货币性,而其却游离于M2的调控范围之外。
4.建议将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列入广义货币M2.
针对票据业务的发展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日趋加大,建议按照IMF2000年《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中对“存款性公司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能够在有效的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则其可以归入广义货币”的定性,将已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与已贴现余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纳入广义货币M2统计,以更准确地反映银行承兑汇票快速增长背景下的货币流通量和流通速度。
5.建议将“票据融资”列入“有价证券及投资”口径统计。
目前商业银行执行央行颁发的《全科目上报统计制度》,是将“票据融资”归入“各项贷款”的统计科目中。但作为票据资产却与贷款资产存在本质上的差异,(1)票据资产中大都为银行承兑汇票,其风险资产权重仅为0~20%,而贷款的风险资产权重趋近于100%;(2)票据资产的流动性强,交易额大,利率弹性高,交易对象涉及企业客户、同业机构或央行,巨额的票据资产波动会对货币市场利率及货币供应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对其分析的意义更在于统计流量,而归入贷款资产中体现的只是存量统计;(3)贷款资产的核算方式为权责发生制,而票据资产的核算方式为收付实现制,两种核算方式对资产净值的内涵是不同的。由于上述因素,使一些商业银行将买入票据作为稀释不良贷款的调节工具,并因此导致贷款额的相应波动。票据融资的属性其实类同于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各类债券或融资券等短期投资类资产,若将其归入“有价证券及投资”统计科目,将更能体现金融统计的流动性和相关性原则,更准确地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和贷款资产质量。
二、改革票据利率体系的目标框架
票据利率体系包括银行承兑费率、贴现利率、转贴现利率和再贴现利率,现行的票据利率体系未能体现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原则。银行承兑是一种信用产品,虽然无须占用资金,但却承担了票据业务链中的所有信用风险,须耗费大量的风险资本,故其风险收益应通过提供信用的价格——承兑费率来体现,现行0.5‰的银行承兑费率完全不能覆盖正常的风险损失。按照银监会颁发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承兑的资产风险权重等同于贷款,因此,必须引入风险定价机制,使银行承兑的风险收益率能够覆盖承兑风险损失,即它的风险收益率应在按照我国现行金融财务制度所规定最低标准提取的一般拨备率(1%)之上。建议由央行统一制定最低承兑费率标准,对风险敞口的承兑费率实行不得低于1%的下限管理,在此基础上由各家商业银行根据出票人的资信级别而定,对保证金项下的承兑仍按结算手续费0.5‰的比例收取。
在引入银行承兑费率的同时,建议放开票据贴现利率,因为目前贴现票据中90%以上为银行承兑汇票,银票信用等级相对较短期融资券的级别为高,因此在引入银行承兑费率的同时,对贴现利率取消下限管理实行市场化将是完全可行的,因为已实行市场化的转贴现利率和企业短期融资券利率,将会对贴现利率构成一条有效的利率区间走廊的约束,并能使体现风险溢价后的票据融资成本与贷款融资成本趋向合理的均衡结构状态,构成票据利率体系框架:
银行承兑费率>风险资产的拨备率(1%)
短期融资券利率>银票贴现利率>转贴现利率
商票贴现利率=银票贴现利率+银行承兑费率>短期融资券利率
票据无追索权贴现利率>票据有追索权贴现利率
贷款利率>商票贴现利率
转贴现利率>货币市场利率
承兑收益>短期融资券利率收益>银票贴现收益>转贴现收益
在这个利率体系框架内,不同风险的票据交易形成合理的价格级差关系,使票据利率与票据业务的风险状况相匹配,以此覆盖风险预期。贴现利率实现市场化,会增加利率对贴现需求的弹性,但并不会扰乱贷款利率体系和扩张信用,因为贴现作为票据业务的二级市场,其本身并不产生信用,只是把承兑所产生的信用转化为M1罢了,并受到一级市场——承兑业务量的制约,所以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利率定价与利率风险管理的水平。
三、发展商业本票,推出附息商业承兑汇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融资模式的多元化,融资性票据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必然性,因此结合《票据法》的修改,有必要按照国际上惯例,对商业票据实行分类管理,将商业汇票专用于贸易项下的债权凭证,商业本票专用于融资项下的债权凭证。发展商业本票的意义在于:(1)票据具有很强的要式性,本身就是一份标准合约,资信级别高的出票人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发商业本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可简化借贷双方的流程;(2)借款人通过票据融资可降低筹资成本;(3)银行买入商业本票后,可提高信贷资产票据化的比重,便于商业银行通过票据转贴现市场,实现债权的提前收回以满足流动性需求,或规避债务人信用状况恶化的预期,实施信贷及时退出。有利于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促进票据市场的活跃度。由于商业本票贴现被限制在银行的授信范围内,只是贷款形式的转化,并不会扩大信用和增加银行的风险。
一、引言
中小企业作为当代经济生活中最为活跃的力量,对任何国家而言,其作用和地位都不可忽视。在我国,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上升,特别是在扩大就业、满足居民多样化及个性化需求、培育优秀企业家、进行局部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占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创造了73%的工业增加值、62%的GDP,占有金融资源却还不足18%。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并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首先就要分析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因此,本文将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入阐述。
二、内源融资现状:
内源融资作为企业资金融通的一个重要渠道,有着融资费用低、效益高的优势。因此,忽视内源融资,企业将难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发展。在国外,就中小企业而言,内源融资占有绝对的比例,除日本外,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的内源融资基本上都占其融资总额的55%以上,其中美、英达82%以上,而且这一比例还在进一步加大。从20世纪70~90年代中后期,西方国家的中小企业内部融资占全部融资总额的比例不断攀升,美国由62%上升到82.5%,英国由58%上升到68.7%,德国由53%上升到65.8%,就连实行银行主办制的日本,也由29.5%上升到49.6%。但在我国,内源融资的比例过低,只有企业融资总额的30%左右。
三、间接融资现状:
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来源相当一部分来自银行。但商业银行目前主要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四大政策性银行,它们的服务对象是以国有企业为主,因此,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要想从银行取得贷款是比较困难的。从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1月公布的当年金融统计资料来看,截止到2003年12月第,全国共发放短期贷款74 294.9亿元,其中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1058.8亿元,仅占1.43%。由此看来,我国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是严重不足,就目前看,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间接融资方式单一,主要依靠银行
实际上,间接融资不仅指银行贷款,还包括票据贴现、租赁融资、基金融资等方式。但在我国,在这几种间接融资方式中,由于商业信用和票据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滞后,尤其是中小企业极少通过票据贴现进行融资的;由于经济体制的制约和经营思想观念落后等原因,通过租赁进行融资的也极少;各种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基金,对我国的中小企业而言还是一个陌生的新生事物,只有少数高科技中小企业可以利用这种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银行贷款则由于服务品种多样,手续简单方便快捷(相对而言),成为中小企业获得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
(二)银行贷款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新增贷款中,中小企业所占比重在不断下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极不平衡,东部较为发达,中西部落后。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情况也存在很大差异,其中东部中小企业较为发达,经营质量较好,银行愿意向其提供资金;而中西部中小企业,由于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落后、技术创新能力差等原因,很难获得银行的贷款。
(三)通过银行进行间接融资较难,获得的资金量很少
实际上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很难,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这个问题。造成间接融资难的原因,各国国情不同原因也有所不同,在我国间接融资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商业银行思想未解放,对中小私营企业尚存偏见。
2. 商业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
3. 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小,风险激励机制不健全。
4. 缺乏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
5. 信用担保体系尚未确立,缺乏有效的手段提高中小企业信用能力。
6. 银行的抵押担保信用条件,让中小企业难以实现抵押担保贷款。
7. 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存在问题。经营风险高、信用观念淡漠,直接影响其融资能力。
8. 与大企业互动关系不强,难以利用大企业的商业信用。
此外,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方向作了重大调整,实行抓“两头”战略,即一头抓大型企业和大型项目,另一头就是面向个人的消费信贷。因此,新增贷款主要集中于基本建设和大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呈不断下降趋势。
就上述问题来说,许多中小企业存在的管理者素质差,管理财务等制度不健全,也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关键问题。具体表现在实际信贷业务中,存在着中小企业欠息严重,呆账、坏账比例偏高。银行在对中小企业放贷时顾虑重重,谨慎对待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影响了健康成长的那部分中小企业对贷款的合理需求。以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为例,截至2004年6月,与该行有信贷关系的中小企业有5684户,欠息有3122户,欠息额占该行欠息总额的64.8%;不良贷款占该行不良贷款总额的78.5%。其中有43户企业借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占改制企业的46%,涉及贷款本息13亿元,严重危及了该行贷款的安全。
参考文献:
〔1〕胡小平.中小企业融资[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2〕陈晓红等.中小企业融资.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