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7: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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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土地的开发与经营。
企业将有偿获得的土地开发完成后,既可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也可自行组织建造房屋和其他设施,然后作为商品作价出售,还可以开展土地出租业务。
1.2房屋的开发与经营。
房屋的开发指房屋的建造。房屋的经营指房屋的销售与出租。企业可以在开发完成的土地上继续开发房屋,开发完成后,可作为商品作价出售或出租。企业开发的房屋,按用途可分为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安置房和代建房等。
1.3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
1.4代建工程的开发。
代建工程的开发是企业接受政府和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的工程。
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特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与施工企业不同。其经营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2.1开发经营的计划性。
企业征用的土地、建设的房屋、基础设施以及其他设施都应严格控制在国家计划范围之内,按照规划、征地、设计、施工、配套、管理“六统一”原则和企业的建设计划、销售计划进行开发经营。
2.2开发产品的商品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产品全部都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按照供需双方合同协议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作价转让或销售。
2.3开发经营业务的复杂性。
所谓复杂性包括两个方面:(1)经营业务内容复杂。企业除了土地和房屋开发外,还要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经营业务囊括了从征地、拆迁、勘察、设计、施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2)涉及面广,经济往来对象多。企业不仅因购销关系与设备、材料物资供应单位等发生经济往来,而且因工程的发包和招标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发生经济往来,还会因受托代建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等与委托单位和承租单位发生经济往来。
2.4开发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
开发产品要从规划设计开始,经过可行性研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七通一平、建筑安装、配套工程、绿化环卫工程等几个开发阶段,少则一年,多则数年才能全部完成。另外,上述每一个开发阶段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加上开发产品本身的造价很高,需要不断地投入大量的资金。
2.5经营风险大
开发产品单位价值高,建设周期长、负债经营程度高、不确定因素多,一旦决策失误,销路不畅,将造成大量开发产品积压,使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导致企业陷入困境。
3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费用估算
经营房地产投入资金多,风险大,在项目的规划阶段,必须对项目的投资与成本费用进行准确的估算,以便作出经济效益评价、投资决策。
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过程就是房地产商品的生产过程,因而其投资估算与成本费用估算不可截然分开,应合二为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与成本费用估算的范围包括土地购置成本、土地开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及开发期间的税费等全部投资。
房地产建设项目各项费用的构成复杂,变化因素多、不确定性大,依建设项目的类型不同而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其投资和费用构成有一定的差异。对于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投资及成本费用.由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两大部分组成。
3.1开发成本
共有八项:
3.1.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估算可参照政府前期出让的类似地块的出让金数额并进行时间、地段、用途、临街状况、建筑容积率、土地出让年限、周围环境状况及土地现状等因素的修正得到;也可依据所在城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城市基准地价或平均标定地价,根据项目所在地段等级、用途、容积率、使用年限等因素修正得到。
3.1.2土地征用及拆迁安置补偿费。
(1)土地征用费。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发生的费用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水利设施维修分摊、青苗补偿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垦复基金、征地管理费等。农村土地征用费的估算可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2)拆迁安置补偿费。在城镇地区,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依据法定程序,将国有储备土地或已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建设项目使用。因出让土地使原用地单位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新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给以补偿。它实际上包括两部分费用,即拆迁安置费和拆迁补偿费。
3.1.3前期工程费
前期工程费主要包括:(1)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一般可以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通常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水文地质勘探费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2)“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和通水、通电、通路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参照有关计费标准估算。3.1.4建安工程费
它是指直接用于建安工程建设的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建筑、特殊装修工程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给排水、电气照明、电梯、空调、燃气管道、消防、防雷、弱电等设备及安装)以及室内装修工程费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安工程费可采用单元估算法、单位指标估算法、工程量近似匡算法、概算指标估算法以及类似工程经验估算法等估算。
3.1.5基础设施费
它又称红线内工程费,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绿化、排污、排洪、电讯、环卫等工程费用,通常采用单位指标估算法来计算。
3.1.6公共配套设施费
它主要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其估算可参照“建安工程费”的估算方法。
3.1.7不可预见费
它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前述各项费用估算的准确程度,以上述1~6项之和为基数,按3%一5%计算。
3.1.8开发期间税费。
开发项目投资估算应考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负担的各种税金和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征收的费用。在一些大中城市,这部分费用在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构成中占较大比重。应根据当地有关法规标准估箅。
3.2开发费用
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3.2.1管理费用。
可按项目开发成本构成中前1-6项之和为基数,按3%左右计算。
3.2.2销售费用
它指开发建设项目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或委托销售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项:(1)广告宣传费。约为销售收人的2%一3%;(2)销售费。约为销售收入的1.5%一2%;(3)其他销售费用。约为销售收入的0.5%一1%。以上各项合计,销售费用约占销售收人的4%一6%。
3.2.3财务费用。
它指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为借款利息和其他财务费用(如汇兑损失等)。
3.3投资与成本费用估算结果的汇总
为了便于对房地产建设项目各项支出进行分析和比较,常把估算结果以汇总表的形式列出,格式略。
4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估算的作用
一是筹集建设资金和金融部门批准贷款依据;二是确定设计任务书的投资额和控制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三是可行性研究和在项目评估中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
5、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特点
(二)政府对土地供给监管不力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土地资源供不应求现象的发生。政府对土地资源供给监管缺乏力度更加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严重不足。首先体现在政府对用地审批不严,甚至越级批地造成土地资源国有化流失;其次是政府对土地的供应缺乏应有的调控措施,从而导致很多不能得到利用,同时又没有收回土地资源,影响了土地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违法征地现象的存在当前土地利用不合理现象十分严重,其中最明显的就是违法征地现象,主要表现为对公共土地资源的限定不够,一些企业利用农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名义变相圈地。政府部门存在、越级批地的状况,这种行政行为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导致国有土地资源浪流失。同时,还有一些企事业单位对土地资源征而不用,导致土地资源浪费。
二、房地产开发中土地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方法与对策
(一)努力强化房地产开发中的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土地是每个人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在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房地产开发力度将逐年加大,这也就对土地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合理、科学的规划配置土地资源才是土地资源法律制度的落实基础,通过从实体上构建完整协调的土地利用规划权利体系;从程序上建立科学民主的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等方面提高规划土地利用率,实现节约用地的目的。
房地产开发一般则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赢利为目的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从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或转让、拆迁、建设、到销售等一系列经营行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对房地产开发下的定义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建设,房屋建设的行为。
2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特点
城市规划是一种政府干预行为,规划方案多由政府部门组织编制,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和政策性,考虑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建设。城市规划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区域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要预见并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作好环境预测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骨、肉”协调、坏境优美的综合效果,为城市人民的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而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对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和房屋进行的综合开发与配套建设,是一种商品生产和管理的行为。房地产开发多是企业或个人的经济行为,以谋求最大利润为目的,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这决定了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不同特点。
3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矛盾
城市规划的整体最优和房地产开发的个体最优城市规划考虑整个城市甚至更大区域范围内用地的合理组织,以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具有全局性的特点。房地产开发是个体经济行为。开发商从自身利益出发,总是选择区位条件最好的地段,采用收益最大的开发方式,要求更高的容积率。
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导致城市规划与房地产之间产生的必然的矛盾:城市规划在寻求城市发展的整体最优模式,立足于长远考虑。而房地产开发的投资者和开发商最为重要的是如何使投入资金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大利润,市场经济成为衡量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房地产开发更加着重于经济开发,有利于城市的经济发展。
以上的根本矛盾导致了现代城市建设中经常发生的一些问题。比如,对公共开发的冷落,公共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必不可少的前提,为社会的利益服务。但以市政设施、绿化、道路等公用设施为主体的公共开发。由于缺少直接的经济利益,很少有人参与建设。而商品房楼盘则存在过度开发现象,开发方为提高出房率,尽可能增大建筑密度,简单的行列式密集排列,往往导致居住区面貌单调,日照不足,居住环境质量下降等。
如果过份强调长远利益,会失去经济发展的机会;过分强调短期效益,则可能加重未来城市的负担和损害城市公众利益。那么如何协调发展两者之间的矛盾,协调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使城市规划的宏伟蓝图通过房地产开发的短期活动来实现,城市得到稳步、协调的发展是我们重点思考的问题。
3.1城市规划必须有超前意识。城市规划超前不仅能使房地产开发部门有一定的时间和思想、物质准备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而且能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方向、策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3.2开发方则应在委托规划设计时,在审查资质的基础上,设计输出除符合法律、法规外,一定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开发企业的设计意图。无论是单体建筑,还是联片开发,都应和周围的建筑及环境相协调,并体现出设计规划总体意图的建筑艺术。加强自己身服务城市的意识,给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幽雅的生活空间。不能只顾自身经济效益,而不顾社会效益。
3.3在市场经济中,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始终不具有开发的决定权,而只具有否决权,这导致了规划部门对城市建设的一些被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的更应该强调主观能动性,在控制性指标范围内适当的来控制划定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和建筑形态。控制性详规的各项控制指标应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也赋予开发方更大的设计方面的自由度,同时又符合规划要求,更好的吸引投资。
3.4房地产开发要服从城市规划,同时将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情况及时反馈给城市规划部门,双方共同协调解决问题。
4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统一目标
关键词:房地产;融资;房地产信托;房地产金融体系
房地产业在其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大量的货币资金,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援和配合。房地产业的资金融通,犹如房地产业发展中的血液流动,一刻不能停止。过去二十多年来,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外部资金来源是依赖银行贷款和预售房款。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房地产贷款的风险管理政策出台,获得银行贷款和预售款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现在的开发商在融资方面必须学会“两条腿走路”,一是从银行取得贷款即间接贷款,二是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离开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能做大。但是我国的房地产金融起点低、基础差,间接融资还很不够,而直接融资才刚刚起步。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今天,如何通过有效融资促进企业发展,是摆在全行业面前的重大课题。
1我国房地产融资现状
(1)从融资来源上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渠道:一是注册资本金、资本公积金及其他自有资金;二是银行贷款,它包括企业信用贷款和项目贷款;三是上市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是发行企业债券;五是房地产信托,它包括资金信托和资产信托等形式;六是房地产基金,基金的收入来源包括资产增值、房租收入等等,可分为私募和公开发行两种;七是商业信用,如建筑施工企业的短期垫款等。
(2)从总量上看,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05年1~11月房地产开发到位资金达到17533亿元,同比增长22.2%。但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影响下,增长速度有所下降,比年初的增长速度减少了7.1%,这表明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在房地产资金来源方面已经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3)从结构上看,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来源呈现三足鼎立的局势,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共占据了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98%以上。其中,其他资金来源一直占据着资金来源的龙头地位,但增长势头已逐月减缓,2005年1~11月其他资金来源达到了8041.73亿元,同比增长速度由年初的47.2%下降到11月的14%;而自筹资金则一直保持在第二大资金来源的位置,并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1~11月达到6065.21亿元,同比增长速度达到了38.9%,其中开发商自有资金为3378.16亿元,同比增长速度为42.1%,开发商自有资金的比重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7个百分点;国内贷款则占据着第三位的资金来源,1~11月银行贷款部分达到3187.45亿元,与2004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6.5%。
2我国房地产业融资面临的问题
(1)政策上——国家宏观调控,增大融资难度。
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业逐步实施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如紧缩银根,控制土地出让面积,一次清土地出让金等。各地方政府也针对中央政府出台的政策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这些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了严重的打击,特别是日趋严格的土地和金融信贷政策,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就我国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运作模式来看,各种银行贷款成了他们的“生命线”——完全靠滚动的银行贷款来运作其项目,而银行在这种状况下承担了大量风险。“央行1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从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7个方面切实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的管理,旨在减少银行的风险。比如《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其项目投资总额的30%”和“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这就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展初期的资金来源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房地产企业之前另外一个主要的融资渠道——预售房款也作了严格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并进一步强调要“严格防止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这对房地产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资金运作也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必须保证“资金链”不断裂。同时,《通知》还规定,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同时,针对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当地贷款、异地使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部分地区的房地产炒作,带动了土地价格和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只能用于本地区的房地产项目,严禁跨地区使用。121号文件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消费者按揭贷款等方面,控制了房地产企业的银行融资,使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陷入到了资金链条断裂的边缘。
(2)结构上——融资渠道单一,风险集中。
目前,我国传统的房地产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信贷、证券融资、信托融资三种。在传统的房地产融资渠道中,银行信贷一直是我国房地产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从20世纪80年代的商业性房地产进入中国以来,中国房地产业的资金来源十分单一,完全依靠银行信贷来维持行业的发展,走的完全是一条“独木桥”路线。
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商业银行体系的支持,房地产业融资渠道相对比较单一,而其他融资渠道,如房地产信托、上市发行股票、发行债券、房地产基金等融资渠道发展十分缓慢,多元化融资体系远未形成,没能构成资金支持体系和风险分担体系,商业银行体系承担着房地产发展中的巨大风险。这样的融资体系,无论是对房地产企业,还是对金融体系,乃至国家的整个宏观调控和宏观经济都有着十分不利的影响。具体地说,存在四个方面的潜在风险:
①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由于房地产业融资过度依赖于银行,那么银行信贷政策的变化与调整必然会对房地产业产生巨大的冲击和影响,这将十分不利于房地产业自身的良性健康发展。
②对于银行体系来说,给高风险高收益行业以资金支持并不是银行的优势所在。而目前我国房地产融资体系的现状却恰恰相反,银行占据着超过一半的融资任务,而银行业从中所获得的收益却微乎其微,仅仅是固定的利息而已,银行业所承担的风险与其收益完全不对称,这将十分不利于银行体系的稳定。
③对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来说,房地产业的高债务依存度导致企业形成软约束预算,极其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
④从国民经济的角度分析,房地产业的自有资本偏低导致行业投资过度,形成了对其他产业的挤出效应,这将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3)环境上——房地产金融市场尚待完善。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关的制度和体系处于建设中,具有明显的市场建设和制度创设等初级阶段的特征,这些与我国房地产市场处于初创期和金融业的间接金融主导特征相一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①房地产金融机构单一,系统性风险集中在银行。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机构比较单一,以提供信贷资金的银行为主,缺乏许多发达国家经济体常见的、旨在分担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责任的保险(担保)机构。
②房地产金融交易集中在一级市场上。
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发展还很不充分,主要以传统的银行信贷产品为主,缺乏直接融资产品,存在着明显的滞后和不均衡。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结构不完善,尽管一级市场已初具规模,但能够解决房地产金融流动性的二级市场正处于萌芽状态,发展很不成熟。相对全国1.84万亿元的住房抵押贷款,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仅有30亿元,需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证券规模和机构范围。
③政策性房地产金融缺失。
我国加入WTO后,房地产业将会面临新的竞争和挑战。国外房产商将凭借较强的融资能力、较高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灵活的经营机制等优势进入我国市场。而国内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手头的流动资金非常有限,即使有很大的一笔流动资金在手,他们也不愿轻易被“套牢”。因此,在新的市场面前,精明的开发商除了要学会脑筋急转弯,从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等方面发展自己外,尚应从内部着手,通过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严格控制工程成本,争取以最低的投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而控制工程成本的关键就在于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如何有效地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的造价问题,是每一个房地产商面临的重大问题。一般来讲,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要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就必须从这四个阶段入手。
1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可行性方案的选定和投资估算的定位是建设项目的核心,这一阶段不仅关系到目标实现时间的长短、质量的优劣,也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源头,对以后各阶段的造价控制起指导作用。如何在这一阶段把质量、造价和工期结合好,就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详细的资料收集和反复的方案比较,尽可能选出最佳组合,作出科学的决策。
1.1完善投资决策机制
要成立投资策划部门,造价工程师根据公司现有的资金、土地储备情况及融资能力,结合当前市场行情,进行必要的、专业的分析论证,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1.2建立项目审查制
公司内部员工做的投资分析报告还应聘请专业咨询公司的有关专家进行审查。谨之又谨,慎之又慎,取长补短,提出自己相应的改进措施,供决策层决定。
1.3随行就市,及时修正
随着决策内容的一步步深入,投资估算也要随之调整。造价工程师必须密切注意决策报告中的每一条建议及修改情况,及时地调整因此而产生的价格的变化。只有做好了这一点,投资估算才能真正起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正面影响决策的作用。
2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优秀的工程设计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因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控制:
2.1实行设计方案招投标制度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开发单位在委托设计时应大力引入竞争机制,加强管理工作。通过设计招投标来选择优秀的设计单位,从而保证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准确性,避免因设计质量问题出现的工程洽商。同时通过招投标还可能选择到优秀的设计方案,避免因建筑产品设计落后,影响销售,造成资金长期得不到回收,经济效益无法保证的事情发生。
2.2实行限额设计
项目设计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建设工期长短,同样也影响建设项目今后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对于一个建设项目,发商要做到心中有数。而作为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凡是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均要通过计算,要用数据说话,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和经济性,在设计技术与经济分析上要改变设计完后再算账、功能决定造价的习惯做法、开发商应对设计方案提出限额设计要求,并为之创造外部条件。
2.3开展价值工程的应用
价值工程是用来分析产品功能和成本关系的,是力求以最低的产品寿命周期成本实现产品的必要功能的一种管理方法。一般来悦,提高产品价值的途径有5种:一是提高功能,降低成本。这是最理想的途径;二是功能不变,降低成本;三是成本不变,提高功能;四是功能略有下降,但带来成本大幅度降低;五是成本略有升涨,但带来功能大幅度提高。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对方案实行科学决策,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设方案。价值工程的主要特点是:以使用者的功能需求为出发点,对所研究对象进行功能分析,使设计工作做到功能与造价统一,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2.4加强图纸会审工作
加强图纸会审,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在设计阶段,克服设计方案的不足或缺陷,所花费的代价最小,可取得的效果最好。我们在工程施工前,组织总工办、工程部、经营部和预决算部,对施卫图纸技术上的合理性、施工上的可行性、工程造价的经济性进行审核,从各个不同角度对设计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核管理工作,以求得提高设计质量,避免因设计考虑不周或失误给施工带来洽商,造成经济损失。
2.5加强洽商管理
杜绝不合理的设计洽商。对确实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我们采取的方法是审核会签制,组织公司各部门讨论决定。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由于设计人责任心不强所发生的洽商,给工程增加成本。杜绝施工单位利用设计洽商增加工程造价。
3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3.1严格工程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工程造价一般是由工程招标合同价及合同外项目价款(即工程增项、施工索赔、材料调价、费用调整等)所构成。合同价是承发包双方充分运用价值规律,反复进行价格比较,实现个别劳动消耗和社会必要平均劳动消耗的统一,基本上是等价交换的价格。它高于社会必要劳动耗费时,对承包方有利,低于社会必要平均劳动耗费,对发包方有利。但不论承包方获得利益或发包方节约投资,都要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并符合价格规律的要求。工程现场施工条件受到种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使工程造价波动的幅度也非常大。施工合同中的合同价款包括了国家及地方定额管理部门颁发的标准定额中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管理费用及政策性调价外,凡是由承包方负责的,其费用必须全部无一遗漏地包括在工程价款中。承包方承诺的条件和费用一般在双方招投标过程谈判,双方依据工程的承包方式予以确认并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据以确定工程的合同价款在工程结算时还能否进行调整。
3.2严格材料、设备的定价和订购
一般来说,钢筋、水泥、木材、砖、砂、石这些主要用于主体施工的材料,价格相对稳定,市场透明度大,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信息价再结合市场行情进行适当的调整即可。但市场装饰材料品种繁多,价格差别大。对于这部分材料,一般由甲方订购或者由施工单位推荐三种以上的同类型材料的品牌和价格由甲方确认后,方可购买。这样,才能既控制造价又保证工程质量。安装专业中预埋、预留的管线等一般都是由施工单位购买,但设备主要由甲方采购的。设备造价涉及金额大,占整个工程造价的30%以上。设备订购计划必须与工程实际进度紧密配合,以免影响工期。
3.3工程款的控制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僧多粥少,开发商一般不需支付工程预付款,甚至要求承建商对工程主体进行部分或全部垫资。这样,既缓解甲方的资金占用压力又能考察施工单位实力,还对约束施工企业如期按合同履约起到积极作用。另外,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容忽视的问题。通用做法是:①按每月实际已完工程造价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造价的85%;③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甲、乙双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再支付至总造价的97%的工程款,留3%作为工程保修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乙方保修金。
4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阶段,它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也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根据本人这几年的工作经验,认为重点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核对合同条款,防止重复计算及收费等问题。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记,确认隐蔽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图施工。
(3)落实设计变更及签证,检查这些设计变更是否符合既定的程序,是否经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同意批准,并且严格查实变更签证,防止一些莫须有的签证、重复签证等。
(4)按图严格核实工程量。一般而言,施工单位均会有意高估工程量,建设单位的审核人员必须严格把关,按实结算。
(5)严格执行投标过程中所报的单价或签证价格,禁止高套单价的情形出现。
(6)严格按规定和合同套取计费程序,计取各项费用。
(7)认真审查、复核,防止各项计算误差。综上所述,工程造价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动态管理过程,只有对工程建设的每一个阶段采用科学的、系统的管理方法加以严格控制,才能达到全面控制工程造价的预期目的。
工程竣工时,根据合同文件中计价方式及允许调整费用范围的规定,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竣工结算文件必须要进行认真的审核,避免承包方在工程结算中高估冒算,以便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
5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本文所论及的仅是笔者几年来的工作体会,一得之愚而已。随着我国造价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造价工程师制度的推行,提高投资效益的要求将使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地位更加重要。
参考文献
房地产开发一般则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赢利为目的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从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或转让、拆迁、建设、到销售等一系列经营行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对房地产开发下的定义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建设,房屋建设的行为。
2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特点
城市规划是一种政府干预行为,规划方案多由政府部门组织编制,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和政策性,考虑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建设。城市规划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区域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要预见并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作好环境预测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骨、肉”协调、坏境优美的综合效果,为城市人民的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而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对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和房屋进行的综合开发与配套建设,是一种商品生产和管理的行为。房地产开发多是企业或个人的经济行为,以谋求最大利润为目的,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这决定了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不同特点。
3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矛盾
城市规划的整体最优和房地产开发的个体最优城市规划考虑整个城市甚至更大区域范围内用地的合理组织,以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具有全局性的特点。房地产开发是个体经济行为。开发商从自身利益出发,总是选择区位条件最好的地段,采用收益最大的开发方式,要求更高的容积率。
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导致城市规划与房地产之间产生的必然的矛盾:城市规划在寻求城市发展的整体最优模式,立足于长远考虑。而房地产开发的投资者和开发商最为重要的是如何使投入资金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大利润,市场经济成为衡量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房地产开发更加着重于经济开发,有利于城市的经济发展。
以上的根本矛盾导致了现代城市建设中经常发生的一些问题。比如,对公共开发的冷落,公共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必不可少的前提,为社会的利益服务。但以市政设施、绿化、道路等公用设施为主体的公共开发。由于缺少直接的经济利益,很少有人参与建设。而商品房楼盘则存在过度开发现象,开发方为提高出房率,尽可能增大建筑密度,简单的行列式密集排列,往往导致居住区面貌单调,日照不足,居住环境质量下降等。
如果过份强调长远利益,会失去经济发展的机会;过分强调短期效益,则可能加重未来城市的负担和损害城市公众利益。那么如何协调发展两者之间的矛盾,协调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使城市规划的宏伟蓝图通过房地产开发的短期活动来实现,城市得到稳步、协调的发展是我们重点思考的问题。
3.1城市规划必须有超前意识。城市规划超前不仅能使房地产开发部门有一定的时间和思想、物质准备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而且能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方向、策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3.2开发方则应在委托规划设计时,在审查资质的基础上,设计输出除符合法律、法规外,一定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开发企业的设计意图。无论是单体建筑,还是联片开发,都应和周围的建筑及环境相协调,并体现出设计规划总体意图的建筑艺术。加强自己身服务城市的意识,给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幽雅的生活空间。不能只顾自身经济效益,而不顾社会效益。
3.3在市场经济中,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始终不具有开发的决定权,而只具有否决权,这导致了规划部门对城市建设的一些被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的更应该强调主观能动性,在控制性指标范围内适当的来控制划定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和建筑形态。控制性详规的各项控制指标应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也赋予开发方更大的设计方面的自由度,同时又符合规划要求,更好的吸引投资。
3.4房地产开发要服从城市规划,同时将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情况及时反馈给城市规划部门,双方共同协调解决问题。
根据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的保修,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的保修为2年;装修工程的保修为2年。在现在的房地产开发中,很多投资者大多数是成立一个与自己独立的项目公司(也是其子公司)来对某一个具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房地产开发。《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合资、合作双方应当在项目确定后,依法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就是说规定了在合作开发房地产时合作双方应当共同投资设立一个与各投资者都独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进行房地产开发。这些规定本来是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监督与管理,但实践中却反而成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责任的手段。在现实的房地产开发中,很多项目公司往往在该商品房销售完毕后就予以注销,或者是故意创造条件让工商机关予以吊销。在这种情形时,不管是保修二年也好还是五年也好,房地产开发企业都不存在了,谁来给你保修呢?都只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由于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制度所采取的是较为严格的法人有限责任制度,当房屋质量或保修承诺等方面出现问题时很难追究到实际投资人的责任,现行的法人有限责任制度也就成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责任的重要方式,这也可能是劣质工程或者豆腐渣工程不断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项目公司不存在了,也无法追究到实际投资者的责任,业主的权利如何真正保障呢?看来不仅仅是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问题,也是我国房地产立法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为什么会出现重复出售与抵押?
重复出售与抵押,本来是一件很容易管理与控制的事情。由于不动产出售与抵押在我国都是要式行为,必须履行一定的登记或备案手续。预售、现售与抵押都要办理登记,都有据可查,怎么会让买受人无法可查无处可查呢?房地产开发企业骗取了国有银行的资金,说不定会让全国的纳税人来承担这些损失,毕竟不是直接让买受人损失。但是如果骗取是某一个具体的公民的钱,可就很不一样了,要知道这些钱也许就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多少年来的所有积蓄,也可能是一角一元节约积攒起来的血汗钱啊。本来法律制度规定办理产权变动登记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公示,从而使有关交易相对人能够清楚知道该标的物的权利状态以及是否存在瑕疵,从而正确面对与预防风险。但是,我们的某些政府主管部门似乎并没有明白这法律制度的目的,也根本没有向老百姓负责的观念,故意或过失地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一个只要认真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稍加留意略想一些措施就能避免的小小问题,为什么竟然屡见不鲜的如此严重的出现了呢?难道我们的某些政府主管部门不能对其行为进行反思、不能从这类事件中得到一些启示吗?
三、业主委员会是什么?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
我们都知道在物业管理中应当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业主委员会有什么法律地位呢?从现有的规定来看,仅有《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所涉及。该条例第16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而对于业主委员会是什么样的性质却未见任何法律、法规或规章提及。根据民法理论及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民事行为主体中,可大体分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但是业主委员会显然不具备任何一种类型的特征与要求。它既不是经过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营利性组织,也不是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如社团法人等),因为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并不能使其当然成为一个合法的民事主体。那么它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呢?其在诉讼中是否具有合法的民事主体资格呢?而且它与居委会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因此,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性质与地位,现有的规定既不明确也不准确,操作性极差,也会给权利的行使带来负面的影响。
四、如何正确、妥善处理房地产开发中的犯罪行为?
房地产开发中涉及到的犯罪主要为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前都主要是针对银行,后者主要是针对买受人,而犯罪者多数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现行的房地产管理制度、金融制度等各项原因都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留下了实施犯罪的足够空间。试想一下,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用很少很少的资金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也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也是很低很低),然后不仅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融资,甚至在房屋刚破土动工后就又可以把房屋以各种形式各种名义(比如是内部认购啊等等)卖出去再从买受人那里得到首期购房款,根本就不必要自己拿出多少钱来,但这些似乎还不算过分。某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更是疯狂的进行重复抵押与按揭,如果运气好,房卖了钱赚了,什么事都没有;如果运气不好,也早已携款潜逃,留下这些可怜的购房人给政府算了。万一被拘捕了,说不定也会有些地方政府总是想方设法不让这些人被判刑,否则谁来帮他们处理这一堆乱事谁替他偿还这些债务呢?说不定某些政府为了稳定大局,也可能会把某些纳税人的钱来替他们弥补这些损失呢,或者是采取其他方法来变相处理算了。就算是被判了刑蹲了监狱,反正有了足够多的钱,说不定在监狱里也会过得很痛快,也会比那些可怜的小业主日子过得好多了啊,所以也难怪他们乐此不疲如此“操作”。再加上刑法条款中对上述两种犯罪的认定也存在一定的困难,而且司法实践中的刑事责任民事处理化也比较普遍,的确无法让这些房地产开发商们望而却步。总的说起来原因大概就是一个:处罚得太轻了。如果给他重重的处罚,罚得让他们倾家荡产,罚得让他们不敢有这个想法,他们还敢这样去做吗?看来,不仅要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也要让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切实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以预防和打击房地产开发中的犯罪行为。
2)在成本控制与管理中,一味追求简单利润,却忽视“质量成本”。在项目开发中,有些企业只在投入上做文章,期望获得直接的短期效益,但事实上,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的利润实现是以质量为前提保障的。很多企业忽视质量成本的管理,在项目开发后期,由于质量问题引发的停工、返工、赔偿或处罚等,最终导致项目成本的大量流失以及企业名誉无法估量的损失。一直以来,很多企业将成本与质量的关系看成是对立的,往往认识不到保证产品质量其实是保证成本有效投入的前提。而质量成本的缺失会导致项目成本的后期追加,从而使企业造成巨大的社会经济损失。
3)在成本控制与管理中,一味强调工期目标,却忽视工期成本。工期成本是指为实现工期目标或合同工期而使用各种办法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很多企业忽视工期成本的预算和规划,不能统筹规划有效推进工程进度,有的企业在超出预期进度的情况下又只会揠苗助长,强推进度引发更多安全隐患。而有的企业无法预期完工在后期的补偿中作出了巨大牺牲。由此,对工期成本的重视不足,使得企业资金无法有效利用,造成开发成本的巨大投入却低效回报。
4)在成本控制管理中,一味重视对材料成本的控制和管理,却忽视对人的控制和管理。很多企业在项目开发中失败,很多时候是忽视了企业人员的控制和管理。设计部门只管设计,采购部门只管采购,施工部门只管完成工期任务,完全不计成本的规划和预算,但事实上成本的控制与管理最终得靠大家,只有整个团队有成本概念,才会实现成本统筹规划,否则只会导致成本预算的巨大支出,而未能达到获得合理的利润以及实现整体工程最佳效益这一目标。
2项目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有效途径
1)从制度管理中要效益。a.要依法。依照法律细致的订立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应面面俱到,明确各项协议条款,在涉及到施工过程的每项环节都应有确切的表述,避免对方钻法律的空子。严格订立合同文本,可以有效防止拖延工期,抬高成本等现象;b.要建制。坚持责与权、权与利相结合原则,确立职权清晰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权,细化工作责任,做到人人监督,人人有责。明确奖罚细则,做到奖罚分明,借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管理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做到有章可循,避免规章制度变为一纸空文;c.要落实。在进行成本管理时必须做到按章执行,并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尤其要严抓采购和审计的纪律。对采购的管理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重中之重,市场上的材料种类繁杂,规格多样,价格更是天差地别,所以在进行采购招标工作时应遵照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工程完结后的审计,更要注重工程前期,工程中期的审计工作,三者结合对比才能将审计工作做好,才能将成本控制工作落实。
2)从招投标上要效益。a.细致编制招标文件。造价管理人员应综合多方因素,对各类材料进行估价,对各项招标条款进行研读,制定出严谨周密的招标文件;b.要进行实地考察,具体了解供应商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c.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低价中标。作为工程的投资者、管理者都应该杜绝金钱至上观点,不能只追求低价,而是应该在确保质量合格的前提下,控制中标价格,控制项目成本。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的概念
项目成本是指为实现项目的总目标而进行的各项活动消耗人力、物力等资源而产生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其最主要业务活动是开发、生产房地产商品,所以房地产公司的成本就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是指项目在决策立项、设计规划、建设施工、竣工结算以及销售等过程中耗费的所有费用的总和。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的特点
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体现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的控制。房地产企业要实现稳定、可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需要通过加强对项目成本的控制来提升房地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保证开发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整个开发过程中合理均衡地配置各类资源,从而获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显然,对项目成本的控制,对实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效益是非常有效的控制手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控制具有高风险性、全面性、综合性、程序性等几个特点。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的对象
根据全过程控制项目开发成本的要求,主要的控制内容体现在如下几个阶段:
1.可行性研究阶段。可研阶段也是投资决策阶段,对拟投资开发地块在其公开挂牌前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成本测算,市场分析及最终受益情况,最终形成可研报告供决策者决策。
2.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阶段是从项目控规、规划条件、项目总体方案、单体方案、景观方案,一直到相应的施工图纸设计全部过程,此阶段基本确定了开发项目80%的成本,从结构形式、建筑体型、外立面形式、景观等等,此阶段成本管理者必须全程参与跟踪,必要时把限额设计的指标提供给设计部门。
3.招投标阶段。此阶段是由招标部门组织,根据设计方案/图纸及技术标准编制相应的招标文件,同时对招标项目进行成本估算,提出投标决策意见,尽可能做到合理低价选择中标单位,做到有效控制成本。
4.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是依据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编制合理的可行性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的策划,并编制有效的进度控制计划和控制措施,这个过程中要兼顾对开发项目的成本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成本控制要以合同、定额、规范为依据,参考市场行情,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进行控制,同时避免发生无效成本。
5.竣工结算阶段。对已竣工且经过验收合格后的总包/分包等项目及时进行结算,准确的确定结算费用额以及维修保养额度,做到依据充分、合理控制。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原则
(一)全面全员过程控制原则
全面考虑开发项目寿命周期内各项事务的子目细化,全员参与成本控制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全程进行有机综合,形成PDCA(计划一实施一检查一调整)的良性循环过程。它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预测与决策、成本计划和实施、成本核算和偏差分析等主要环节,其中以成本计划的制定和计划的实施监控为关键环节。
(二)成本控制的最低化原则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控制应该使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比如企业的各类制度、流程和方法,保证可以不断地有效合理的控制开发项目的成本,最终实现达到项目最低的结算成本目标。同时也要注意所控制成本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能顾此失彼,应做到合理的降低,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市场,避免事倍功半。
(三)目标成本管理的原则
实现目标成本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编制成本目标,并对其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对目标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对目标成本的实施、检查、反馈、处理循环进行评价和修正。在规划设计审批通过后,应将目标成本完成定稿并实施,真正体现目标成本的前置指导性。目标成本的修改应有严格的规定,体现决策严谨性要求。
(四)动态成本管理原则
房地产开发的多数项目不具有连续性,因此在项目的开发过程中成本控制应强调有效的动态的控制,充分体现出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动态成本是通过对已发生及待发生成本随时掌握和控制,是成本管理责任部门依据已审批的目标成本,对项目开发过程中各阶段的业务活动进行连续监控。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组成一个负责成本控制管理的机构或组织,可以是永久的,也可是临时的,在对成本控制工作负责的同时,也应有一定的成本控制管理的权限,是成本控制的主导部门,同时项目管理负责人要定期检查和考评各职能部门和各类工作小组在成本控制中的业绩,并做到奖罚分明。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具体方法
(一)决策立项阶段成本控制的措施
1.做好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作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成本控制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项目投资决策依据就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论证是否经济合理,对项目建设成败具有很大影响度。在房地产工程开发前期,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地理条件、竞争优势和市场需求,充分做好前期的基础调研工作,收集大量的资料,严密论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效益和投资方案的合理性,避免决策失误。在选立项时就首先要对项目的开发规模大小进行说明,分析项目的选址条件以及所具备的建设条件、预期收入、及销售利润等,同时包括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分析,以及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评价及风险分析等。
2.控制土地与拆迁费。土地和资金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最重要的两大要素。其中,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竞争性决定了土地成本作为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成本之一。要控制好土地成本,需要对土地招投标制定好竞买的策略及技巧,以最低的价格和风险获得最大的利润。要控制好土地费用所能承受的最高限额。土地竞拍前,拟建初步方案前,确定要建什么样的楼盘,预测未来几年的销售金额,根据建造需要的估算成本,假定方案以最低利润的价格销售,假设零利润来计算土地成本限额,计算拍卖可以承受的价格底线,从而保证土地成本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二)设计规划阶段成本控制的措施
1.推行设计的招投标制度。在项目的设计阶段应大力引入竞争机制,推行方案设计、工程设计的招投标制度,以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招标公告,吸引诸多的设计大单位参与设计方案,从而优选厉行节约,符合先进技术、建设节能并安全适用且设计美观的方案。
2.加强技术沟通、优化设计方案。对于建筑师的设计方案,需由项目的成本控制负责人通过对设计方案的平面布局、结构特征、外观造型等进行研究,并充分与设计人员进行建议、意见的沟通,明确规定设计质量不过关而造成变更的改进措施,以达到最大限度优化设计方案的目的。
3.实行限额设计方法。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中,要推行限额设计。所谓限额设计是指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
(三)建设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措施
1.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通过严格的合同条款的拟订、签订等工作来控制投资,对成本控制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格,为最终确定投标价)格确定依据。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招投标制,能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确保合理的工程造价,同时能够防止建设单位的暗箱操作。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平、透明、公正、诚信的原则,认真编制工程标底和标书,做好评标定标工作,确保合理低价者中标。
2.加强合同管理。房地产项目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生产过程,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机械设备、通讯等专业设计和施工活动,需要各种材料、设备、技术和劳动力的供应。在现代的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条件下,一个稍大一点的工程参加单位就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它们之间形成各式各样的经济关系,而项目中维系这种关系的纽带就是合同。合同管理不能流于形式,不是单纯的起到档案归置的作用,应严格按照建筑行业的行规及法律规范,实行合同审查、会签制度。以加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于资金款支付情况的控制,避免因为职责不清,材料不全、相互扯皮等现象造成成本徒增、工期延误等问题。
(四)竣工结算阶段成本控制的措施
1.严格控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竣工结算阶段成本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竣工验收要通过检查工程质量,包括结构、门窗、绿化等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检查工程内容是否有缺漏,是否违反设计规格、各项配套设施功能是否良好等,通过实验的方法,对设计各功能进行检测,管线布置、气密性是否良好等。工程完工后,房地产开发商要对工程主体和所有的工程变更、施工文件等材料进行全面交接,查摆问题,进行质量评定。符合竣工验收依据的工程才能通过验收,并使建设工程投资产生效益。在竣工验收环节要注重对竣工图纸和文件的交接,这部分材料不单纯是项目各项工程建设技术参数、系统状况的证明,更是往后工程改扩建、维护的重要依据。
2.严格审查竣工结算。工程决算书是由施工单位编制的,直接关系到甲方业主方和乙方施工方的利益关系,业主方和施工方都很关注项目总价款的审核结算。工程决算书由业主方委托有资质的中间机构进行监审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非常大。竣工阶段要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法、计价标准、收费定额、优惠政策等,对项目进行审核,如有纰漏,要认真复审,明确结算的要求。竣工材料完备时才能列入结算。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等费用,认真落实变更签证,根据规定的流程进行核准,施行规范化管理,以降低工程结算过程掺杂的水分。
作者:钱宝山 单位:浙江省象山县地产房产开发总公司
二项目SWOT分析及项目定位整体策略
1项目SWOT分析
1)优势(S)。项目位于高新片区核心位置,地理位置较为优越。周边配套齐全,交通便捷,3min可至经十路,可达性良好。生态自然环境优越,地块南侧傍山,具备较好的山体景观资源,空气清新,宜于居住。中海地产具有良好的品牌优势,在济南连续4年销售金额第一名,品牌在济南有较强影响力。
2)劣势(W)。土地成本劣势,从成本测算角度分析,本项目地价比区域内主要竞品项目地价成本高出200~1000元/m2。从区域内12年以来成交的土地来看,未来主要竞品保利华庭、万科城均低于我公司项目。其他区域内竞品项目拿地较早,地价全部在3000元/m2以下,而我公司项目拿地价格为3943元/m2,土地成本劣势明显。配套成本较高,按征地条约须无偿建设小学、幼儿园,建设费用5500~6500万元,增加了项目成本压力。小学、幼儿园处于社区中央位置,噪音问题突出,影响社区品质。
3)机会(O)。济南东部持续快速发展,汉峪金谷、总部基地等重点项目将相继竣工,大量高新产业、金融企业将涌入高新区,区域内购买力将持续旺盛,具有良好的片区发展前景。项目配套建设幼儿园和小学,社区内具备引入济南市名校的可能性,教育资源配套完善。与本项目仅相邻500m的国华印象项目,定位为150m2以上大户型产品,但开盘至今销售速度缓慢,项目定位欠妥,为本项目大户型的开发提供了机会。
4)威胁(T)。在土地成本较高的前提下,为实现较高利润率必须开发高端物业,但因宏观调控的影响,消费者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观望心态较为浓厚,对高端物业的消费更是持谨慎、保守的态度,增加了项目运作风险。区域内楼盘加快名校签约节奏,保利华庭与解放路第一小学签约,万科城与历下区第一实验幼儿园签约,可签约的优质教育资源所剩无几。区域市场竞争风险加剧,项目所在5km区域范围内,知名房企林立,供给量持续放大,竞争压力加大。
2项目定位整体策略
1)利用优势,把握机会。突出项目地段、配套、环境优势,开发高品质住宅社区,借助中海的品牌优势,宣扬项目价值。在社区内引入知名幼儿园、小学,提供区域内主流客户所需产品。
2)利用优势,消除威胁。打造高品质社区,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产品,提升产品性价比,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3)把握机会,规避劣势。开发洋房等高品质项目,打造经典户型,提升产品价值,进而提升项目利润率。在环山道路设计上避免影响洋房产品的私密性,并在学校建设中采取有效手段降低噪声影响。
4)规避劣势,消除威胁。努力降低项目各类成本。因地制宜发掘产品优势,做出差异化特征。
三项目客户定位分析
通过对周边项目的对比以及对此项目可研报告的论证分析,大体确定出本项目的客户定位有3类
1)主力客户。项目周边高新区企事业单位的中高层职员是本项目的主力客源。他们工作区域主要位于奥体片区和高新片区,年龄在25~50岁之间,从事金融、电力、医药、软件、高新产业等行业,家庭年收入在10~30万元。此类人群将会成为本案的主力军。
2)次主力客户。东部高新区私营业主和高新区原住村民是本项目的次主力客户。私营业主一般收入较高且稳定,对于生活的品质有着较高的要求。其次原住民主要泛指因拆迁富裕的周边刘志远村等原住村民,其拥有较强的购买力。
3)其他客户。二环东路以东改善置业者大都为垄断行业、外企员工、教师、律师等,年收入较为可观,对于住房有着较高的要求,急于改善现有的居住环境,有着较强的购房需求。为了充分了解目标客户对本项目的购买意向,我们采用了分层抽样调研法,用问卷调研的方式针对不同客户的户型需求进行了采样调研。通过近两年是否有购房需求进行筛选,判断是否为有效样本,最终确定有效样本298组。通过汇总统计分析得出潜在消费者的需求整体以两房和三房为主,占到总比例的95%,具体相应数据汇总。通过对本项目的定位分析发现,济南高新区地缘客户占据绝大多数,在东部片区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客户是主力目标客群,其次为东部片区拆迁的刘智远村等原住村民等需求为辅。客户年龄段整体偏低,大都在25~40岁之间,客户文化层次较高,对济南发展有长远眼光,认可高新片区发展。此外,刚性需求仍占主导,改善性需求也有一定比例。
四项目产品定位分析
项目定位的本质在于凸显自身的差异性和特色优势,以此形成明确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区隔,从而在竞争激烈的区域市场上脱颖而出。因此,寻找并制造与类似项目的差异优势是进行本项目产品定位设计的关键。本项目位于济南高新区的核心区域,依托的大山坡山景资源是济南高新区保存最完好,山体形态最优美,植被覆盖最完善的山景公园。项目绝佳的地理优势构筑了其打造“一山之隔、出则繁华、入则静谧”核心价值的天时与地利,其一经推出,必将获得区域楼盘中鹤立鸡群的地位。
1项目整体形象定位
通过上文对项目周边在售楼盘状况和项目SWOT分析,本项目形象定位方案如下:充分发挥项目的地段优势(出则繁华,入则静谧)和山景优势,通过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产品,结合高水平的营销策划,形成项目的核心竞争力,定位为“济南东部CBD后花园,半山观景高档社区”。该主题充分突出了项目的地段、配套、环境优势,开发高品质住宅社区,并借助中海的品牌优势,宣扬项目价值。
2项目产品及户型定位
本项目的产品定位于分高层、小高层、花园洋房、社区商铺4类产品,实现项目产品的丰富多样化,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构建东部核心高档综合社区。项目户型面积定位上,经过对周边在售楼盘置业顾问深度访谈信息反馈发现,对于高层和小高层,区域内客户咨询需求的户型主要集中在80~100m2两房和100~120m2小三房。其中,两房产品户型在90~95m2面积区间销售好于80~90m2区间,原因在于高新区客户多为外地人口,考虑90m2以上落户需要,故90m2以上两房更受青睐。90m2以下两房产品购买人群主要为对价格敏感的刚需人群,单价低,不利于提升项目利润率。95~120m2经济型小三房为区域内最受欢迎产品,应适当增加小三房产品配比。区域内140m2产品为稀缺产品,少量配置有利于把握稀缺市场机会,拔升单价。户型设计上,应充分借鉴保利华庭、恒生伴山等项目户型设计,高层采用北连廊设计,显著提升端户与中户户型的均好性。小高层、花园洋房采用经典布局,户型极佳。此外,小高层不封闭阳台,赠送客户约2~3m2面积,有效增加产品附加值。洋房户型设计定位为面积140m2的三室,采用5+1层,三开间朝阳。整体户型方正、朝阳、南北通透,满足了济南购房者对户型评价的最重要的3个要素。
3本项目定位
可行性评估本项目在产品定位方面主要具有3个突破:1)定位的突破。本项目将奠定高新核心区域唯一的拥山美宅,独树一帜,不仅打破了区域同质化严重的状况,也将为区域住宅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促进了区域影响力的提升。2)产品开发的突破。天悦府力求项目的开发理念与产品的完善融合。一方面,追求产品户型上的创新突破;另一方面,从建筑风格到园林规划都赋予其浓郁、纯正的欧式艺术韵味,着力将其打造为精神层次的理想家园。3)项目定位通过与山体美景的嫁接,将“绿色地产”概念渗入至产品的灵魂之中,在济南市高新区域的房地产市场中具有适度超前的优越性,确立了项目独一无二的核心竞争力,必将成为济南市场标志性的高端文化拥山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