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19: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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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
成立治河渡镇综治民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付强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周伏祥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刘绍华、司法所长曾国祥、综治专干张志勇为成员,办公地点设镇综治办,张志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民调内容
1、本村场治安状态;2、本镇治安状况与往年比较情况;3、吸、贩毒现象;4、抢夺抢劫现象;5、盗窃现象;6、严重刑事犯罪;7、黑恶势力现象;8、赌博现象;9、群众之间矛盾纠纷;10、家庭暴力现象;11、公安民警形象;12、法官队伍形象;13、检察官形象;14、司法官干警形象;15、包村干部进村工作情况;16、党政干部队伍形象。每项的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等五个层次。
四、民调结果运用
全年民调成绩在综治工作年度百分制考核中占10分,实行一季度一讲评,镇综治办每季度对排名倒数1-3名的单位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全年有一次诫勉谈话的,取消呈报县、镇评优资格,二次诫勉谈话的予以“黄牌警告”,三次诫勉谈话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民调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电话调查
4、上门暗访
六、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农村广播网等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防盗、防抢劫(夺)等方面知识,提高全镇人民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治河渡镇综治民调工作
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付强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周伏祥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刘绍华、司法所长曾国祥、综治专干张志勇为成员,办公地点设镇综治办,张志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民调内容
四、民调结果运用
全年民调成绩在综治工作年度百分制考核中占10分,实行一季度一讲评,镇综治办每季度对排名倒数1-3名的单位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全年有一次诫勉谈话的,取消呈报县、镇评优资格,二次诫勉谈话的予以“黄牌警告”,三次诫勉谈话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民调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电话调查
4、上门暗访
六、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农村广播网等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防盗、防抢劫(夺)等方面知识,提高全镇人民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为了提高XX县的对外形象和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率,提升XX县在外的美誉度,根据《XX县提高公众安全感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当前民调工作并取得实效,真正使全局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民调工作中来,按照“**平安,人人有责”的要求,为共同推动“**平安”的建设,共同维护**县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在全局开展社会治安秩序集中大整治,强化群防群治措施落实,认真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形象,形成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局面。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党政领导为成员,各股室长协助的民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民调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具体抓落实,确保民调工作顺利进行。
三、民调内容
主要是:公众对目前社会治安状况、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盗窃、抢劫、黑恶势力犯罪、吸毒、贩毒、聚众赌博和地下**彩、等现象以及公众对公检法司及其他党政干部整体形象的评价。
四、工作内容
1、扎实开展大走访。局党政领导必须对所包干人员进行走访,见面率要求100%。
2、认真开展大排查。群众对政府和政法机关的所有平安需求都要进行分类整理,对突出的、急需的、影响面大的要及时上报并尽力、尽职切实加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个案问题要作好说明解释;对条件不成熟的但通过协调争取政策能解决的也要尽力争取解决。
3、广泛开展大宣传。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民调工作的会议精神,通过开座谈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闲谈的方式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政法部门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典型事例,通过比较,使群众对我们的政法工作能予以理解、认定、支持、参与。
4、真心开展大服务。认真开展好局领导轮流值班制,切实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切实解决群众有事找不到人、急事人难找、难事无人找的现象,真心服务群众。
五、工作措施
1、实行包干负责制。这次民调的方法主要是通过电话向广大民众了解社会治安状况,因此对局机关所有电话用户(含离退休人员)实行局领导包干负责制。
2、实行责任追究制。这次民调将根据测评结果分差、合格、良、优四个等级实行考核,对测评结果为差等级的实行警告。
3、实行奖惩挂钩制。教育局民调工作得分排在全县内部单位前三名且全年没有发生可防性案件,局里将拿出5000元奖励包干领导和包干责任人;因民调工作致使教育局在全县内部单位排名倒数后三位的包干领导和包干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一律不准评优评先,并扣发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奖。
六、民调包干责任人分工
(附后)
一)听取各类人群的意见及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区就业局和各街镇要分别组织召开村居干部、居民代表、失业人员专题座谈会。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改进工作措施,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二)利用广播“村村响”工程以及网络媒体开辟《就业服务》宣传专栏,加强媒体报道。日报》开辟“就业之窗”电视台开设专题节目。通过《手机报》及短信、彩铃等方式开展宣传。
三)通过发放宣传画、宣传袋、就业服务联系卡”以及电视墙、市政橱窗、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向城乡劳动者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编印《政府帮助就业优惠政策汇编》宣传册,丰富宣传形式。27个社区分别设置就业服务宣传专栏。对当前的就业政策进行浓缩,以通俗易懂、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解析,并依托楼栋长、村组长挨家挨户宣传,扩大宣传规模,做到就业宣传全覆盖。
二、强化就业服务
一)收集、用工信息,设立就业信息员。分别在每个社区设立2-3名就业信息员(未建社区的镇设立3-4名就业信息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就业信息员负责宣传就业政策。收集失业人员就业、培训愿望,并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帮扶档案,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失业人员,特别是征地农转非、4050人员和低保户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文化程度、就业意愿等,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同时搜集群众对就业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化解群众的负面情绪,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有关就业的诉求。
二)要通过进村入户交心谈心、举办就业典型报告会、创业先进表彰会等方式,加强就业观念的引导。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存在等待、依赖和观望等消极观念。加强正面引导,使他对国家的就业方针和就业形势、劳动者应具备的职业素质、求职技巧等有一定了解,帮助他认清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树立市场就业意识。
三)针对不同情况和失业人员的不同愿望,实施分类帮扶。通过街镇、社区发放《就业需求登记表》解掌握群众对就业服务的不同需求。区就业局在掌握全区需求情况的基础上。分别开展政策宣传、就业信息发送、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把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低保户对象等就业困难群体作为优先服务对象,将帮扶计划具体到人、帮扶责任落实到人,真正为就业对象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的服务,确保就业主动帮扶到家。
四)能否为他提供适合自身实际的岗位是关键。一是要完善与经开区、街镇工业走廊、农业三园等用工单位的对接机制,积极挖掘就业岗位。群众对就业满意不满意。准确掌握用工需求,建立用工需求库存。二是要鼓励发展早市、夜市、创业街,以服务业的加快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夜市、早市和创业街自主创业的规划、市政、工商等部门要在市场准入、场地落实、手续简化等方面优先解决。三是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的就业困难对象实行托底安置。为每一位失业人员提供三次以上就业机会;对不挑不拣的确保在半个月内安排上岗。四是要积极发展微型企业促进就业,微型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的每安置1人分别给予3000元和5000元的财政补助金额。五是要充分发挥街镇、社区的作用,对街镇、社区推荐登记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每稳定就业半年以上1人给予100元工作经费。
五)实现培训全覆盖。培训要结合实际,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提高针对性和实用性。对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开展车工、电工等园区企业急需的职业技能培训,对“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开展保洁、保安、保姆、月嫂、养老护理、园林绿化等实用技能培训。培训班要开设到基层,做到报名在村居、培训在村居、实作在企业、就业在企业,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效对接。
三、加强效能建设
一)必须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行群众评议机制。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就业服务工作中。定期开展服务对象评议,适时进行回访,及时优化帮扶措施。
二)有条件的要设立咨询台,完善办事流程公示制度。各有关单位要将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所需资料等内容全部上墙公示。安排专人为群众解答疑惑,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按照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围绕“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和2012年全省民政工作思路,深入基层一线,带着深厚感情,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广泛听取意见,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影响面比较大、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督促检点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落实利民惠民便民措施,扎实推进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高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大力塑造民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做到检查督促落实到位、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突出重点,带着问题,认真调研,充分了解各地特别是基层民政工作实际情况,着力查找制约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构想和新对策,促进全省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走访督查和调研方式
由厅领导带队,分10组进行集中走访督查和调研。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统计问卷、查阅文件资料等形式进行。
1.收集统计数据。厅统一制发相关调研问卷,各市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做好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在开展调研时交各调研组,调研结束后集中汇总报办公室。
2.召开座谈会议。每组可根据情况,召开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听取意见,集中群智。
3.深入实地考察。每个市走访督查和调研不少于1县1区,同时,由各组自行选择一部分乡镇(街道)及部分村(居)委会、民政窗口单位,进行实地走访督查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
4.其它调研方式。各组根据调研内容可自行采取其他调研方式。
未涉及到集中走访、督查和调研任务的、、、、等5个市,按照方案要求自行开展走访、督查和调研活动,并于4月底前将走访、督查情况及调研报告(附调研提纲所列材料和表格资料)报送厅办公室。
三、走访督查和调研主题
(一)走访主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重心下移,自觉践行民政宗旨,形成关注基层、重视基层、支持基层的良好氛围。帮助基层民政部门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推进民政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督点。
1.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民政民生工程:农村五保、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进展情况;
(2)《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的细化落实情况;
(3)社会救助及优抚政策落实情况;
(4)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与保护工作;
(5)减灾救灾工作机构建立情况;
(6)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7)合芜蚌试验区、皖江示范区社会组织改革创新情况;
(8)各类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9)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争先创优”活动开展情况;
2.民政窗口单位服务与管理情况;
(三)调研内容(调研提纲见附件)
1.退役士兵安置和培训工作;
2.救灾体系建设;
3.临时救助体系建设;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系建设;
5.基层民政机构建设。
四、走访督查和调研时间安排
此次走访督查和调研活动从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到4月底前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自行安排。
1.走访督查调研阶段:各组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各市,组织开展走访督查和调研活动,完成各项数据资料收集,在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拟写调研报告。
2.综合分析汇总阶段:调研结束后,围绕五个方面的调研内容,每个调研组撰写一份综合性调研报告,并将调研内容反馈给相关业务处室,相关业务处室在调研组调研的基础上,分别撰写出退役士兵安置和培训工作等5个专题调研报告;厅办公室对各组调研报告在进行综合分析、总结、提炼基础上,形成综合性调研报告,于5月上旬向厅长办公会报告,并及时将调研成果运用到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筹备工作中去。
五、调研人员及地点安排
六、调研要求
此次调研督查活动是厅党组进一步深化省委、省政府开展的“五级书记大走访”活动的重要形式,是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和梁卫国副省长来厅调研时重要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全省民政系统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实践活动。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调研活动取得实效。
各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区直专业调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人民调解员的待遇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制约了人民调解事业的健康发展。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方案,可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促进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积极化解,有利于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有利于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是指对成功预防化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给予适当经济奖励的一种激励机制,不属人民调解员的固定报酬。
二、范围、原则及标准
(一)奖补范围
1、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区直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镇乡、区直调委会)。
2、在区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镇、乡(街道)所属的村、居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员(以下简称村居调委会、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中现职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干部不列入奖补范围。
(二)奖补原则、标准
镇乡、区直调委会和村居调委会、调解员实行分类奖补。
1、镇乡、区直调委会的奖补。
对镇乡、区直调委会的奖补采取优秀案例评选的方式,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民调委)根据每个调委会的实际工作情况和上报的优秀案例卷宗进行核查,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奖补。
2、村居调解员的奖补。
村居调委会、调解员调解的矛盾纠纷均以民调通平台上报为基础,调解成功并制作出相应文书档案,根据难易程度分为四类:
(1)简易纠纷:经口头调解解决的纠纷,并按照要求上报、登记、制作档案文书,每件奖补50元;(2)一般纠纷:经村居调委会、调解员调解成功,按照要求进行上报、登记、制作档案文书,并且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签字盖章,每件奖补100元;(3)疑难纠纷:纠纷标的在10000元以上的损害赔偿纠纷,或10人以上的疑难群体性纠纷,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制作规范格式文书,做到一案一卷归档,每件奖补200元;(4)重特大纠纷:纠纷标的在100万以上,单人多次(5次)或多人(10人)赴省或赴京上访的纠纷或镇乡主要领导交办且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制作规范格式文书,做到一案一卷归档,实行特案特奖每件奖补500-1000元。
三、实施的方法、程序
镇乡、区直调委会由镇、乡(街道)司法所、区专业性调委负责人每月对每个调解员调解纠纷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区司法局基层科,做到一案一档,并将优秀案例卷宗报送区司法局基层科,经核查评选后于每年12月进行奖补,由司法所长和负责人统一到区司法局基层科领取。
村居调委会、调解员化解的纠纷每季度由镇、乡(街道)司法所以民调通使用情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为基础,采取听汇报、查台帐、实地抽查、评定等方式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核实,以在民调通平台最后实际上报案件、协议的形成、档案文书制作是否符合标准,由各司法所负责统计、汇总、评定、申报,根据具体工作情况拿出初审意见,由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到财政所领取奖补资金,并报区司法局基层科备案。
区民调委负责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数据核对等形式进行抽查核实。
奖补资金的发放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员本人签字制度,补助经费发放表由镇乡司法所复印留存,以备上级检查和接受监督。
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资金经费按照“谁使用,谁保障”的属地原则。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经费按照“一案一补,分类发放”的原则,补贴落实到具体案件的经办人民调解员,多名调解员共同成功调解一件的,按一件的补贴标准计算。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提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方案,是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举措。各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职责。
2.落实经费保障。镇乡、区直调委会的奖补资金由区司法局统筹解决,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村居调委会、调解员的奖补资金由镇、乡(街道)负责统筹解决,并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3.严格监督、评审制度。区民调委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实施奖补措施,确保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方案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我乡制定了《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网格管理员考核方案》等文件,并多次在乡村两级干部会议上部署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多次培训。
二、管理细化,责任明确。
按照“界址清晰、规模适度、人员适配、无缝覆盖”的原则,在现行行政区划框架下,原则上按照150至200户居民的规模,将将全乡4个行政村划分为21个网格,网格四至边界明晰,管辖权属明确,网格与网格间、网格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有机衔接,不留缝隙。
网格管理员主要职责为:
1.日常巡查。建立以监管重点人员和便民服务情况为重点的社区网格管理台账。2.化解矛盾。争取做到“小纠纷不出格,大纠纷不出乡”。3.维稳。强化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红绿灯”制度,及时报送信息计绿灯,当天未报送信息计黄灯,报送重大矛盾纠纷、预警性矛盾纠纷、上访动向计红灯,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短信报送至手机,短信报送格式为:xx号网格平安。4.业务。强化服务群众,代办业务,接受咨询。
三、层网结合,统筹推进。
通过一手抓四级联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手抓社区网格化管理,层网结合推进综治维稳工作,实现综治维稳工作系统化、矛盾化解层次化、社会管理网格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1.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反对“”为根本,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理念,解决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2.与“三送”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送政策释民惑,送温暖聚民心,送服务解民难”主旨。强化“三送”工作帮扶功能,以发展的眼光解决社会问题;强化“三送”工作信息收集功能,构建快捷的信息反馈平台;强化“三送”维稳功能,发挥“三送”干部(县里的领导,“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在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
3.与“民调评警”活动结合起来。发挥“民调评警”收集社会稳定信息作用,加强信息沟通,信息研判,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1、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省“三严三实”动员部署会议和强卫、XX书记的讲话精神,确保传达动员到位。
2、扎实做好调研工作。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摸清本单位“不严不实”问题,摸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情况,摸清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对照中央、省、市、区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二、以做人要实的态度做好学习研究工作
1、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突出抓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以及区委开展“四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强卫书记和XX书记的讲话精神,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
2、上好党课,深入研讨。党组书记带头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党组成员也要在适当范围讲党课,高标准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专题研讨,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三、以创业要实的态度做好日常业务工作
我局将围绕自身工作职能设计载体,对应重点工作选好破解难题,在加强组织建设,深化作风建设上下功夫,促进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突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拓展新农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梅园片区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2、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六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工作的督促力度,切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3、在全区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推进年”活动,巩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执法意识和程序意识,坚持从严执法、规范执法,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杜绝“人情案、关系案”,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提高矫正实效。
4、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学习、借助金牌调解、杨斌圣工作室、杨慧芝工作室等人民调解品牌,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会议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排查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不出现因矛盾排查调处不及时发生的重大,影响恶劣的民转刑案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人民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全国、省“两会”顺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
各乡镇司法所要针对春节和全国、省“两会”期间的社会治安、社会问题的特点,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预防工作。
(一)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在做好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领域的同时,主动拓展征地拆迁、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扩大排查覆盖面。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逐一登记,建立排查台账,重点排查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
(二)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依法化解久拖未决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防止纠纷激化。
(三)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要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展的趋势,尽早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预防矛盾激化。
三、方法步骤
实战大练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服务跨越发展”为主题,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扎实开展实战练兵活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为实现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迎接建党9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参加人员及组织机构
(一)参加人员
县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员、全县人民调解员参加实战大练兵活动。县局机关处室、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继续与司法所开展结对联系,共同参与实战大练兵活动。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县司法行政系统实战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县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定点联系乡镇(园区)。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督查和组织。
三、活动目标和内容
通过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努力实现“四个深化”的工作目标:一是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二是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三是深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四是深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工作。
(一)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
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保障机制建设,按照省厅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四千四万”专项活动,即:千员万人大培训,对全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分层次开展培训;千乡万村大排查,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活动;千人万件抓化解,动员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下基层,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千所万会争表率,做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动态管理,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六统一”和“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和社会影响力。
1.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巩固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分布推进,有序抓实县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效化解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特定行业和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服务省会经济圈机制建设,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形式,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到名称、印章、场所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等规范统一。
2.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各地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在做好婚姻、家庭、继承、赔偿、邻里等常发纠纷调处的同时,重点加大对拆迁安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的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化解一批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消除陈年积怨,有效预防新矛盾,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意愿和诉求,确保“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居、社区)、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切实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三项经费,按照全县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抓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机制落实,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主动性。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采取岗位培训、观摩交流、旁听法庭案件审理、推荐人民调解员担任陪审员等形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干部,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移送、督查回访、立卷归档、统计报送等运行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和权威性。启动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建设,完善检调、援调对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数据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反映人民调解工作成果。
(二)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0〕22号)精神,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落实衔接措施。县级安帮办、司法所要依托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我省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网上传递、相关文书和交接、登记建档、落实帮教责任和帮教措施等工作。对于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三假人员”、“三无人员”等重点帮教对象,县安帮办、司法所要协调监所、各成员单位做好提前一个月网上传递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相关文书和交接、落户(迁户)、教育管控、安置帮扶等工作。
2.加强安置工作。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支持等多种方式,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和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探索建立“一乡镇一过渡性安置基地”,在重点帮教对象刑释解教前一个月,县级安帮办根据监所通知,按照自愿、就近的原则,将重点帮教对象安置到过渡性基地,并做好与监所交接相关材料等后续工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委、扶贫办等部门合作,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政策,努力解决安置帮教对象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抓好即将推行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就业储蓄金制度落实,并以此为契机抓好衔接。
3.强化帮教工作。坚持首次帮教、日常帮教、上门帮教制度,依托基层党政组织和村(社区)等自治组织对安置帮教对象开展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认真落实双向联系制度,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所在社区、家庭(或单位)的衔接机制,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向延伸。大力培育和宣传创业典型,发挥创业典型引导示范作用。
(三)深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1.加强教育矫正。组织社区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聘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系统性的思想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采取开展公益劳动、心理咨询、个案矫正、分类管理等多种方式,教育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培养其良好品格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根据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等现实表现,定期进行评分考核,作为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一年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落实扣分奖惩措施。县局将统一印制《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范本》和《社区服刑人员扣分奖惩文书范本及实施指导意见》,并协调监狱劳教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2.加强监督管理。抓好《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教育暂行办法》和《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暂行办法》、《市社区矫正审前评估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完善社区矫正审前评估和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质量评估等制度体系,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会客、迁居、请销假、政治权利行使限制等管控措施。探索建立日常管理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常态化录入和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系统应用,提高矫正工作流程监管质量。
3.加强帮困扶助。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积极推荐就业,并为社区服刑人员在申办企业、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协调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四)深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工作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要求,组织司法所长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分类分级举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大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扎实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和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念主题教育活动,以争当全省信息化应用能手活动为抓手,全方位加强信息化应用专项培训,实现基层工作网上全案全流程应用,推进“阳光办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四、方法步骤
实战大练兵活动从2011年4月开始启动,到9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1.县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
2.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局属各部门,结合实际根据县局实施意见和会议要求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安排活动具体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9月中旬)
1.按照活动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抓好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2.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现场观摩、县局领导组督查指导等形式,总结交流各地工作经验,推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的舆论宣传,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评比阶段(9月下旬)
1.对照活动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缺补差,保质保量完成活动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
2.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各司法所于9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县局基层科。
3.省厅、市局、县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对在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按照省厅司法所建设第二个五年周期规划的要求,结合实战大练兵活动,组织全系统人员积极参加省厅开展“争当信息化应用能手”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在全县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一项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将其作为当前司法行政机关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制定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的有关安排情况,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