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管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2 17: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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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管理论文

篇(1)

二、以知识共享技术设施来建设企业文化硬环境

要使个体资本能力向企业能力转化,还必须以技术手段改变以往的知识信息传递模式,以企业文化的硬环境改变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

1、以信息关系网促进个体能力的转化

首先,选择关键职位、工作业绩好、学习意愿强烈的专业员工组成信息关系网,使他们成为传导外部知识的桥梁,向同事提供技术咨询,促进组织学习。企业必须意识到,只有通过关系网络迅速获得专家知识和能力,才能有效防止个体能力随着其载体的离职而流失。其次,以内在激励促进能力转换。信息桥梁人员多是高成熟度员工,要通过精心的工作设计和再设计,使其兴趣同工作相吻合;要重视授权和参与,使他们感到自身的责任和价值;要实施沟通能力和信息网业绩的考核,以考核来满足他们的工作成就感。再次,以外在激励促进知识共享。信息桥梁人员多是专业人员,由于专业人员之间存在竞争性,分享彼此的知识和经验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因此网络参与和贡献必须被认可,对提高了他人的技能从而使之完全替代自己工作的“师傅”给予晋升,使知识型员工培养指导的员工数量和质量同他们在企业内的地位和薪酬水平正相关。最后,做好人力资本接续工作。随着专业人员的不断提拔,最终行政级别会使技术才能的运用机会越来越少,因此要做好后备信息管理人员的培养工作。

篇(2)

优化前湖南省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参照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结构而相应设置,是较为典型的条块化管理模式。该模式在日常业务的开展上有其固有的优势,但是随着外汇管理改革的深入,特别是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稳步推进和国家行政管理方式的发展,该模式在一些方面已经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部机构缺乏必要的内部约束监督机制。部门内设综合、投资管理、外债管理三个科,十五个岗位,分别对资本市场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外债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存在业务条块相对独立,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等问题。各个条块的业务工作,只有事前的审批程序,而缺乏相应的事后监督,各条块业务工作的合规性主要靠审批人员自觉执行内控制度。二是无法满足管理理念转变的要求。随着外汇管理改革的深入,工作重心将逐步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转变。优化前为避免“一手清”问题,客观上要求每个科室至少三人,其中投资科在集中年检的时间段还是会出现人手紧张的情况。由于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都集中在日常业务处理上,无法保障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工作开展,“五个转变”的理念难以落到实处。三是难以满足主体监管思路和跨业务的特殊个案处理要求。在外汇管理改革大力推进的过程中,企业对于突破现有政策框架,通过创新融资模式来降低成本费用的动力较强,业务条块交叉的特殊个案明显增多;与此同时,外汇管理部门各业务之间的资源共享程度有限,难以全面把握单一主体的需求,难以对单一主体实施有效评估,容易产生监管与服务的滞后性,难以落实“五个转变”的主体监管要求。

1.2优化的思路与可行性分析

总体思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应用工业工程理念,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流程和业务量进行分析,在不增加人员配置和办公资源的情况下,抽调人员专门负责事后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工作。二是解决条块化管理模式下,内部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问题。三是以主体监管思路为指导,保障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解决如集中联合年检期间的人手不足问题等。从岗位设置看,湖南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原内设综合科、投资管理科和外债管理科,三个科十五个岗位,处内正式在编人员11名(正副处长各1人),如下表所示:对岗位进行分析,发现三个科中的岗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通过合并与重组,以上述三类岗位分类设定科室,即内设业务管理科负责前台业务工作,监测分析科负责事后监测分析、非现场核查与调查研究,综合科负责部门行政工作与内控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其岗位设定与职责大致如下:

篇(3)

既然现代公司财务管理中强调资本成本的重要性,而在现实中又难以估算,我国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如何对待和应用资本成本?笔者认为:

一、在经营理念上,企业需要了解资本成本的意义,但主要应致力于正确地进行投资、经营和田资决策,不必过分关注资本成本的具体数值。建立和推广资本成本理念的目的,并不在于精确计算实际上不能准确估算的资本成本数值,而在于促进企业树立为股东创造市场价值而不是帐面价值的经营理念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资本成本是资本市场对企业的外部评价指标之一,其估算应该由资本市场来完成。在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未形成资本成本估算方法和数值共识时,企业不必过分关注本企业资本成本具体数值,特别是以技术创新为经营哲学的成长型公司,因为快速成长企业的预期收益率往往大大超过资本成本,资本成本并不是其主要考虑因素。融资决策的关键在于匹配经营风险,增强企业的财务弹性,保持合理的资信等级。例如:1998年微软公司资本收益率为52.9%,资本成本率只有14.2%,英特尔公司资本收益率为42.7%,资本成本率为15.L%,因此成长型公司应致力于形成和强化企业的竞争优势和价值驱动因素,诸如技术创新、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增值服务等,股票市场对企业价值的评价会通过套利交易原理在股价上反映出来。

二、资本成本理念在投资决策中的应用。在企业进行投资决策中引入资本成本的概念,旨在帮助我们判断单项投资和组合投资的风险程度,以及这种风险的代价——即它的市场价格是多少。也就是将资本投资与金融市场上相同风险的投资相对比,从而设法确定资本投资的机会成本。(1)采用贴现现金流方法评估投资机会价值,从而必须具体算出权益资本成本时,可以采用几种普遍接受的方法估算权益资本成本区间值,并作为敏感性分析因素。目前,可供选择的做法包括:a、在现有国债收益率基础上加上相应的风险溢价;b、借鉴国外投资机构对我国境外上市公司β值的估算结果来估算国内上市公司的权益资本成本;。、直接参照上市公司权益资本回报率水平。(2)采用其他合适的估算方法和评价指标,代替资本加权成本的估算。包括:a、采用内部收益率法;b、调整现值法(APV),它将项目的每项现金流量分为无杠杆作用的营业现金流量及与项目融资相联系的现金流量,这种分类是为了采取不同的贴现率;c、在兼并收购中,可以采用市场盈利率(P/E)、股票市值/帐面值(MV/SV)以及EBITDA倍数。三、资本成本理念在公司分部管理中的应用。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其经营的业务领域和跨越的区域也随之增多和变广,会划分为若干分部(子公司或事业部),对分部的成本效益管理也必须引入资本成本理念。每个分部所使用的资产都必须进行融资,那么波分部的资本成本也就是公司期望分部从它的资本投资上所获得的最低报酬率。其可以接受的标准,可以考虑:a、参照可比上市公司权益资本收益率;b.直接根据股票价格信号而不是资本成本来评估公司继续经营的经济价值;c、参照长期债务成本。

四、资本成本理念在融资决策中的应用。按照保持与公司资产收益风险匹配、维持合理的资信和财务弹性的融资决策和资本管理的基本准则,借助财务顾问的专业知识,利用税法等政策环境和金融市场的有效性状况,确定融资类型、设定弹性条款、选择融资时机和地点等。

篇(4)

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典型的“人合”企业,人力资本作为一个“人合”企业的立家之本,他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有什么样的行为特征应是被重点关注的。传统经济学认为,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汪丁丁认为接下来的话就是,有什么样的行为,就有什么样的制度,这在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内容中有深刻体现。具体到审计中,现行审计制度安排必然会影响与约束人力资本的载体——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行为,相应地,审计师不仅会在既定的制度安排约束下进行追求经济利益、规避风险的审计活动,同时会通过自己的行为影响支撑性的制度安排,使得审计制度安排发生变化,之后又对制度安排的变化做出反应,这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

本文中,我们只把经理级以上人员列为人力资本,因为只有经理级以上人力资本的审计行为特征才有可能影响到审计制度安排,而一般的审计人员只是承担一些简单的程序性工作,不能充分体现人力资本的审计行为特征及对审计制度安排的影响。同时我们把人力资本分为两类:非合伙人——单纯人力资本所有者,与合伙人——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集合体,文中有时统一以“审计师”来代替这两类人力资本。

一:人力资本是有限理性经济人及对审计制度安排的影响

传统经济学理论中,经济人完全理性和自利性是两个基本假设,这两个假设的合乎逻辑的推论,是人们会合理利用掌握的信息来预估将来行为所产生结果的各种可能性,然后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但现实生活中,人在复杂环境和不确定因素下进行决策时,不会对自己的决策进行理性计算,也没时间和耐心去考虑各种行为结果的概率问题,在面对复杂情景和问题时会采取捷径或用自己掌握的一部分信息进行决策,因而决策的非理性是存在的,也就是说,人是有限理性的,不是完全理性的,这就是行为经济学对传统经济学的挑战。同样,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力资本载体——审计师也是有限理性的,同时也是一个经济人,在现阶段还没达到“道德人”的境界,尽管他有一些并不是“经济人”假设所能解释的一些“道德”行为,如大多数情况下会遵守审计准则、法规进行审计,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一些施善行为。既然审计师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那么在现行审计制度安排下,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不能完全理性地拒绝被审计单位的“利诱”而坚持原则,与被审单位管理当局的审计合谋有时就不可避免了。如前所述,人力资本主体可以分为两类,参与审计合谋的人力资本主体不同,对审计制度安排的影响就不一样,下面分单纯人力资本参与的合谋和合伙人(即整个事务所)一起参与的合谋及各自对制度安排的影响。

1.单纯人力资本参与的审计合谋及对审计制度安排的影响

被审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事务所的合伙人便会委派项目经理带队审计,此间有两层委托关系:被审单位委托事务所,事务所委托项目经理,其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变得更加严重。审计师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存在一定程度的“逆向选择”和“机会主义”倾向,当被审单位抛出“诱饵”引诱审计师共谋时,审计师此时会进行合谋与否的决策。据行为经济学理论,人们进行决策时,容易给高概率发生的事件赋予较高的权重,而给低概率发生的事件赋予较小的权重,于是往往将极小概率的事件看成不可能,而将极大概率发生的事件看成是确定,而极小与极大概率又取决于个体的主观印象。审计师进行合谋与否的决策时,他会根据现实中这种“损人利己”的合谋被发现曝光的比例很小而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合谋被发现的机率极小而将其看作不可能,同时他的有限理性不能让他清醒地意识到合谋一旦被发现的严重后果,就算被发现,由于现阶段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较轻,合谋的收益大于合谋的成本,审计人员的“经济人”特性便会让他作出合谋的决定,于是他会向信息不充分的合伙人隐瞒审计风险,与被审单位一起骗取“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审计人员为什么会参与审计合谋?这反映了审计制度安排的什么问题?审计人员的有限理性经济人特征(内因)是我们无法改变的,但可以通过制度的安排(外因)来改变审计人员做决策时的考虑因素及其权重,从而减少审计合谋的发生。据行为经济学理论,额外财富的边际效用在人富裕时会低于贫穷时的边际效用。审计合谋审计人员将得到的报酬就是一种额外财富,此时,即使富裕的CPA与贫穷的CPA一样只具有有限理性,但这笔额外报酬对富裕的CPA没有很大的边际效用,从而没有那么大的诱惑力而导致审计师合谋,这时被审单位就得加大“贿赂金”才有可能“打动”富裕的CPA,从而加大了被审单位的合谋成本,当“贿赂金”大到等于或大于合谋能给被审单位带来的“利益”时,被审单位便没有动机合谋,合谋自动中止。从这看出,提高CPA的薪酬待遇,让他们成为富裕的CPA,可提高CPA的“免疫力”,从而减少合谋的发生。这就要求合理化事务所内部收益分配机制,提高新酬待遇,让CPA的利益与整个事务所的利益相挂钩,一荣俱荣,便不会出现CPA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向合伙人撒谎,欺骗合伙人。另一方面,法律法规应加重CPA的个人审计责任,加大合谋一旦被发现的惩罚,提高CPA合谋的成本,此时被审单位若想合谋,就必须提高“贿赂金”以弥补审计师冒的高风险,从而加大了被审单位的合谋成本,合谋便不会那么容易发生。此外,相关部门要加强审计的监管,加大上市公司审计的复查力度,使审计合谋案件“曝光”机率大大增加,从而改变审计人员主观印象中的审计合谋被发现的概率极小,起到警戒作用,让审计人员不敢轻易合谋。

2.非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共同参与的审计合谋及对审计制度安排的影响

若事务所委托的CPA足够忠诚,他会如实将发现的问题“禀告”事务所的非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本集合体——合伙人,这时,合伙人的有限理性经济人特征便起作用了。现行审计制度安排实质是:由被审单位管理当局聘请事务所审管理当局自己,那么,事务所面对自己的“上帝”——客户的不当请求时,他的“经济人”特征使得他不能断然地拒绝这种请求,否则不但得不到“合谋金”,以后的合作关系也就终结了。同时,现时大部分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制,且注册资本金要求低,那么事务所与被审单位的合谋一旦被发现所需承担的只是有限责任,最多让事务所倒闭,而不会危及到合伙人未投入到事务所的私人财产,于是合伙人的“理性经济人”特征容易使他接受合谋,同时,他的“有限理性”不会让他有完全的理性认清形势,不会让他有足够的社会责任感从维护公众利益出发而拒绝合谋。

审计合谋的频繁发生,企业管理当局利益不断上升,但这种利益的上升是以其他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受损为代价的。据吴联生的“利益协调论”,利益相关者之间现有的利益关系一旦发生变化,便产生了新的冲突,便会破坏目前审计制度安排的基础——审计域秩序,从而要求利益相关者达到新的纳什均衡,产生新的审计域秩序,从而导致审计制度安排的变迁。“审计制度安排是一个利益相关者利益协调的过程,它因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变化而变化”(吴联生,《审计研究》,2003),由于审计合谋的不断出现,目前的审计制度安排至少需要进行以下两方面的变化:

(1)审计委托权由证监会掌管

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经营者的审计,事实上接受的不是社会公众的委托,更不是股东或经营者的委托,而是政府的委托。因为政府的合作广度最大,所以有权进行委托,同时政府规模有限,所以应该进行委托(吴联生,《审计研究》,2003)。这是社会审计最根源的本质,是我们肉眼所不能直接看到的,我们目前看到的就是股东进而演变为管理当局委托CPA进行审计,从而容易导致审计合谋。既然CPA实际上接受的是政府的委托,那么在形式上,至少在第三者看来,也应该由政府进行委托。目前谁最具有优势代表政府来执行审计委托权呢?证监会。它本身就是一个政府机构,是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具有信息优势,可以代表政府委托CPA,从而改变目前事务所对被审单位管理当局的依附地位,减少审计师“被逼无奈”进行合谋的发生。

(2)事务所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制逐步过渡到合伙制

目前,大多数事务所实行有限责任制,有限责任制事务所破产所造成的损失却可能远远小于事务所与管理当局合谋所带来的合谋收入,于是,事务所容易与管理当局合谋。现在,把事务所的经济体制从“有限责任制”转变到“无限责任制”是很多学者所推崇的,无限责任制加大了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合谋一旦发现,合伙人可能就面临倾家荡产的风险,使得事务所合伙人进行合谋决策时不得不加大对合谋成本的考虑,他的“经济理性”又会促使合伙人不会轻易进行合谋,从而有效减少了合谋的发生。

在此基础上,王善平还提出合伙人必须是德高、足资、多才的CPA,才能有效减少审计合谋的发生。德高,从道德品行上保证合伙人不会进行审计合谋;足资从物力资本上保证合伙人不会轻易用自己足够多的私人财产作赌注而去进行审计合谋;多才的CPA要求合伙人是审计行业的专家与行家,那么他手下的审计人员的“逆向选择”能被合伙人识别,从而也制止了单纯人力资本参与的审计合谋。

二:人力资本在审计行为中的产权特征及对审计制度安排的影响

人力资本产权是市场交易过程中人力资本所有权及其派生的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等一系列权利的总称,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力资本产权是一种行为权,这组行为权利是人力资本产权主体的意志体现,以至于出现了产权残缺时,产权的主人可以拒绝使用其人力资本为别人服务。审计师作为人力资本的载体拥有人力资本所有权,他将这种所有权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同时也是人力资本所有者)进行合作,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独立审计: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契约。这个公共合约即事务所又是周其仁所说“市场中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契约”中的特殊,它对人力资本具有更大依赖性,从而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影响更明显。

如经济学家周其仁所说,人力资本产权具有两大特征:第一,人力资本天然属于只能属于个人;第二,人力资本的运用只可“激励”不可“压榨”。正是事务所包含了人力资本,其产权特征使得这个企业契约是一个“不完全契约”。受有限理性和高交易成本的限制,这个契约双方——合伙人和单纯人力资本无法在事前就可能影响双方关系的所有未来事件达成一致,各方只有在合约的发展阶段上明确或默契地对出现的新问题达成一致,在此期间,双方的谈判是连续不断地进行的。由于事先不能明确界定所有交易条件,那么在合约的执行过程中就具有极大的随意性与自主性,特别是人力资本产权的所有者——审计师对自身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的开发利用程度。当人力资本对自己的所得与付出满意时,就会越干越起劲,不需监督也能自觉地努力,相反,若不满意,他就会偷懒,省略必要的审计程序,更不会积极的创新。人力资本是需要激励的具有创造性的能动资本,审计师同样如此。若合伙人对其激励不当,就有可能导致人力资本产权的“残缺”,产权的主人——审计师就把自己的才能“关闭”起来,默默无闻,没有创新,人力资本的经济价值得不到充分利用甚至浪费。

理解了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我们就不难理解“激励理论”。人力资本是企业创造价值的主体,特别在事务所中,离开人力资本就无法继续生存下去,只有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让他对自己的“资本”不加保留的加以利用,进行创新,才能增加事务所的价值。其实,事务所合伙人是那个决定人力资本所有者是否打开以及打开多少智慧大门的守门人,他只要用对了激励手段就能“控制”人力资本所有者。事务所的人力资本是事务所获得盈余的根本来源,但是,若不对人力资本的所有者进行适当的控制,引发事务所最终风险的也会是人力资本。象毕马威去年的销售滥用非法避税产品案件,差点就使得“四大”减少为“三大”,就是由于创新过度没有节制变成了冒险。因而事务所在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人力资本创新同时,约束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J].经济研究,1996,6:71-80

[2]王善平.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中的私人财产与创新能力[J],2005,

篇(5)

一、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经济的促进作用

引起国际资本流动的最主要因素是国际投资活动。国际投资可以区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两种形式。对外直接投资是指一国通过资本的国际转移,将其某种特定商品的生产过程由本国转移到世界的其他国家;对外间接投资是指一国借助于国际资本市场,通过资本的贷放行为来谋求资本保值与增值的一种盈利性金融活动。由于直接投资具有促使实际资源转移的效应,其对东道国经济的促进作用远远超过间接投资,因此,本文所指的国际资本流动仅指直接投资而言。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也大幅增长,为我国经济长期增长所需的资本积累做出了一定贡献,在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推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由于存在投资乘数效应,外国来华直接投资的增长必将带来我国经济总量的倍数增长。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仅有3624亿元,在此后2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经济总量快速膨胀。2002年实现8%的增长速度,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0万亿元,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这个成绩是在全球经济普遍不景气的大背景下取得的,大大提升了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在这个过程中,外国直接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在我国的跨国公司分支机构目前已占国内产业增加值总量的23%;在税收方面,外资公司占总量的18%;另外,外资公司的产品出口量已占到我国总出口额的48%。可见,外国直接投资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的重要力量。

2.促进就业水平提高。作为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成长,在国际化生产、销售、出口、就业等诸多方面都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全球跨国公司母公司约有6.5万家,共拥有约85万家国外分支机构。2001年,跨国公司外国分支机构的雇员约5400万人,而1990年只有2400万人。就我国而言,目前劳动力供给保持持续上升势头,2002年劳动力供给增量约为1050万人,产生了较大的就业压力。而从劳动力需求方面来说,其与经济增长之间保持着正相关关系。据测算,虽然由于资本密集及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增加,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有所减弱,但仍保持着0.15的弹性系数。因此,外国直接投资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同时,也明显地改善了我国的就业状况。

更重要的是,目前外国对华直接投资主要是以新建项目投资为主,在2001年的468亿美元投资中,属于新项目投资的有445亿美元。相对于并购投资而言,新项目投资更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就业水平。

3.提高了出口竞争力。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出口量显著增长,从1985年的260亿美元上升到2001年的2662亿美元,其中跨国公司出口已占中国出口总额的48%。中国在世界出口市场的份额从1985年至2000年,提升予4.5个百分点。

除出口总额迅速增长外,中国在出口结构方面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出口竞争力在高、中技术产品方面提高的速度尤其可观。初级产品和资源密集型制成品的出口占中国出口总量的比例从1985年的49%下降到2000年的12%。而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比例从1985年的3甲。提高到2000年的22%。2000年中国出口的10种主要产品都是当今世界贸易中举足轻重的产品。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外资企业发挥了关键作用。在高技术产品出口中,外资企业所占的比例从1996年的59%上升到2000年的81%,显著地带动了中国的出口增长。

4.拉动了民间投资。当前,全球经济呈现出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的特点,在华的外国直接投资也不例外。跨国公司在积极寻求自身在中国经济中合理定位的同时,也带动了国内相关配套产业的迅猛发展,使民间投资呈现出少有的活跃局面。据统计,近几年国内民间投资的增长幅度一直保持在18%左右,对固定资产的贡献率明显提高,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

1.扩大了保险业发展的基础。保险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一国经济状况决定着一国保险业发展的水平。一般来说,市场经济规模越大,保险的需求就越大。国际资本流动促进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从而为中国保险业提供了难得的市场契机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国保险业发展水平大致可以用保费收入、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3个指标来衡量。自1980年以来的20年中,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带动下,保费收入也保持超常的增长速度,从1980年的4.6亿元人民币到2000年的1595.9亿元人民币,2002年更是达到3053.1亿元人民币,保险深度在2002年已达到3%,保险密度达到236元。按照国际资本对我国经济的贡献度,其对我国保险的贡献度达到20%左右。

目前,外国资本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主要是以新建项目投资为主,直接推动了我国工程险及财产险业务的发展;我国产品由于国际资本的参与,提高了出口竞争力,使出口大幅增长,带动了运输险业务的增长;另外,由于就业状况的改善,使人们的收入水平得以提高,为个人缴费型业务的增长提供了契机。可以预计,随着国际资本越来越多地进人中国,我国保险行业也必将会迎来一个超常发展的时期。

2.促使保险业经营方式的转变。自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业正在发生巨变。然而,与国外保险公司相比,国内保险业还有很大的差距,在经营上还是保持以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的粗放式经营方式,在一个不成熟的市场环境下,价格战在争取业务方面确实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近几年,外资的大量进入给我国保险界带来了一股清新之风。经过国外成熟保险市场的洗礼,外资企业在选择保险公司时不仅仅注重价格因素,而更多的是保险公司的信誉度、产品适应性、服务水平、国际分保渠道等,从而促使我国保险业在经营方式上发生了悄然变化:从过去坐等上门的官商作风到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适合不同层次客户需求的新险种越来越丰富;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遍及城乡各个角落;注重偿付能力已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的共识;诚信得到了空前重视。

如果说保险以外的外国资本间接地推动了我国保险业经营方式的转变,那么外国保险资本则是直接推动了国内保险业经营方式的转变。作为第一家获准在华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友邦保险公司,通过竞争给国内保险业注入了很多新的内容。自友邦之后,以平安保险公司为首,到2001年,国内所有的寿险公司都实行了营销制;在险种创新上,国外保险公司很快就将医疗保险、分红保险、万能寿险、变额保险以及各种各样的附加险引进到国内的寿险行业;核保核赔、精算制度、风险评估、巨灾超赔、内控机制等新的经营管理模式日益被中资保险公司所接受消化;营销机制、运作体制、效益观念、管理模式在中资保险公司内部也在逐渐发生着变革。

3.形成的挑战。跨国公司具有较强的保险意识,且规模较大,是保险业重要的业务增长点。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看,跨国企业一般习惯于使用保险经纪人为其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从前面的分析也可以看到其选择保险公司并不仅仅注重价格因素,这就对我国保险业现行经营模式提出了挑战。如何适应这种变化,提高承保技术和服务水平,将成为中资保险公司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所面临的一个难题。

国际资本进入中国促进了中国经济增长,提高了人们的收入水平,收入水平的提高也改变了人们的保险选择预期。一项调查表明,月收入400—800元人民币的,56%选择中资保险公司;月收入801—1500元的,53%选择中资保险公司;而月收入超过3000元的,只有40%左右选择中资保险公司。在不同的就业模式上,外企人员选择外资保险服务的占52.9%,远超过平均水平。这是国际资本带给中国年轻保险业的又一挑战。

三、面对机遇和挑战,国内保险界应抓紧时机调整战略,谋求发展

1.利用全面开放前的一段缓冲期,练好内功。根据中国入世在保险业方面的对外承诺,入世后三年内,将取消地域限制。因此,对于中国大多数城市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缓冲期。中资保险公司要善于利用这一时期,向已经形成内外资竞争的城市学习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技术、营销手段及服务举措,夯实基础,赢得更多顾客的忠诚度,形成竞争优势。

篇(6)

我国的广播电视行业作为党和政府的宣传工具,起到“喉舌”作用,因此它属于事业单位。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广播电视广告收入的增加,广播电视事业经费,由原来国家全额拨款逐渐改为差额拨款,直至自收自支,而且还要向国家纳税和向有关部门上缴利润,因此广播电视行业的产业性质也越来越明显。我认为要使广电产业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健康发展,不断壮大,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通过广电产业的资本运作。

1广播电视行业资本运营的概念

所谓广播电视行业资本运营,就是将广播电视行业所拥有的可经营性资产,包括和广电业有关的广告、传输网络、信息、视音频制作、广播电视报等产业,也包括广电集团所经营的其他产业部分,视为可经营的价值资本,通过价值资本的流动、兼并、重组、参股、控股、交易、转让、租赁等途径进行运作,优化资源配置,扩展资本规模,进行有效经营,以实现最大限度增值目标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随着我国文化事业体制改革的深入,在稳步将广播电视业推向市场,科学规划和配置广播电视资源的大趋势下,广播电视行业在产业化的道路上已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同时,我们也充分意识到广播电视业要想完成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在资本运营这一长足的发展空间里大展拳脚,尽管这种管理意识和经营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

2广播电视行业资本运营的制约因素

在现行广播电视管理体制下,从总体上说,我国广电产业存在着产权结构不清晰、受行政干预多、经营范围小、浪费大、产品质量低、在生产经营和人事管理方面存在腐败现象等弊端,其影响概括地说就是:制约了广电产业的发展,造成资源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广播电视行业要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本运营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在我看来广播电视业资本运营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制约因素:

2.1广播电视行业的社会属性,致使其产业性质得不到重视。

首先我国广播电视作为宣传部门,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担负着正确舆论导向的引导功效,有其特殊的政治(社会)属性。也正因为如此,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广播电视部门。为了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明确了党管干部,党管媒体的原则,提出了政府必须掌握干部的任免权、企业的控股权、节目的终审权的要求。其次广播电视媒介所拥有的巨大的和潜在的可经营性资产。如视音频产品的生产设施、视音频节目的播出权、用以广告的节目时间段、传输信号的有线和无线网络等等,都是广电媒介的资产。它有自己的价值,有作为价值转化形成的价格,其产品具有商品的性质,因此广电媒介又具备了产业性质。就决定了它要通过资本运作以追求更高的利润为目的,讲求经济效益的特性。然而广播电视行业的社会属性的要求的确对媒体的发展和正常成长产生着积极的作用。但却与市场化经营产生了差距。具体到工作实际中诸如:①哪些资源能够拿出来跟资本进行合作以及如何合作等没有明确的界定,在实践中就难免形成困惑。②有些弘扬主旋律的作品,按照上级要求投入人力、物力,还有大量资金来制作。但往往因为这是宣传任务,不能带广告及其他营利色彩,所以在资本方面基本是没有回报的。那这项活动只有投入根本谈不上经济上所谓的产出。同时,广播电视行业作为国家事业单位,实行的是多头管理、行业所属、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的四级办报台体制,这种体制使广播电视业始终处于严格行政管理之下,资本结构随之形成了投资主体单一、筹融资结构单一、资本主体单一的局面,几乎完全无法按照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经营的规范准则开展活动。因此也就丧失了经营自和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应对市场变化的灵活性。

2.2广播电视业在资本运营中的主导地位,制约其资本运营的发展。

根据目前的政策规定,行业外资本投资传媒只能获得一定期限的经营权与收益权,不能获得相应的实际控制权和国家认可的传媒产权,不能拥有传媒的品牌。诸如此类的政策性法规确立了广播电视行业在资本运营中不可撼动的主导地位,所以资本运营主体地位的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的力度。并且可能会出现一旦双方合作出现问题,投资方就很可能最终一无所获的结果。这也就是许多关注广电行业的社会资本投资商驻足观望的主要原因。由于政策的限制导致目前,广电行业苦于资金缺乏急需资本投入来加快发展,而大量的业外资本虽然看好广播电视这个利润丰厚的行业,,却不敢轻易投入。

2.3广播电视行业自身的制约因素。

2.3.1管理权与经营权不明晰。我国目前大部分广播电视行业都没有将管理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致使广播电视长期以来一直以新闻宣传单位定位,着重强调其政治属性和宣传职能,普遍存在着“重社会效益、轻经济效益,重导向、轻经营,重喉舌功能、轻产业功能”的现象,但是我们要意识到:广播电视的社会属性与经济属性是独立但又相互依托的。只有创作出质量上乘,受众喜好的广播电视节目,才能带动广播电视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厚重的经济积累,也可以更好的为广播电视事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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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智人事”开发主要是希望通过网络化、信息化系统使人事管理的单一职能转向人力资本管理的全面研究,在确保人事管理工作高效运行的前提下能够有更多的精力、时间研究如何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附加值,将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到战略性角度,构建现代数字化的人事管理平台,为学校领导做出人事决策,规划学校教职工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金智人事”的开发理念非常新颖、前卫,明确的指出了人事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化构建的方向和目标,值得人们深入思考。“金智人事”开发理念不仅体现了时展的潮流,同时也体现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趋势。新建普通高校“人事管理系统”建设应充分理解“金智人事”的开发理念及其内涵,抓住“金智人事”的核心,并以此作为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

2.核心模块

“金智人事”主要包括“数据”“服务”“决策”三大核心模块,这三大核心模块的目标明确又相互统一,在系统运作上采取的是分层、分步方式。但笔者经过分析研究,认为“金智人事”仍需进一步完善、改进,首先,应该将“人力资源”转变成“人力资本”,主要是由于“人力资源”主要强调挖掘、配置人力资源,而“人力资本”主要强调的是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上最优化人力资本,将人力资本的效益发挥到最大限度,从而提高个人及学校的绩效。同时应密切监控人事数据,新建普通高校的人事管理系统一本包含工作简历、新进人员管理、组织机构管理、教职工信息管理、行政党务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家庭信息情况、学习简历、合同信息登记管理、资格培训管理、离校管理、退休管理、档案管理、校内调动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模块,由此可见,整个高校人事管理系统的信息数据非常庞大。为更好的实现实时动态管理,全面、及时的掌握相关的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应该实现“人事数据监控”。

3.总体目标

新建普通高校“人事管理系统”中引入“金智人事”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向,高效整合高校内部各部门教职工的相关信息,为高校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的数据参考,以防重复填报同一信息,实现校内教职工信息资源共享。目前,在普通高校实现这些目标仍然存在很大的困难,首先人事部门内部涉及到的管理职能科室很多,每一个部门都根据业务的不同具有不同的管理权限,导致整个学校管理局面分散、混乱,缺乏系统化。同时,学校内部各部门的信息交流、沟通较少,信息资源共享程度较低,很难确保人事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而且学校各部门的数据库软件功能、应用模式、技术平台等都不尽相同,很难实现系统化管理。这些问题都是普通高校建设“人事管理系统”需要解决的。

篇(8)

新公司法即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公司法里保留较多计划经济痕迹相比,新公司法更多地还原了公司法作为商法部门的特色,充分地体现了私法自治的理念,减少了强制性规范,增加了任意性规范,把公司法的一些强制性规范变为任意性规范,减少法律的强制性干预。在公司的设立和出资方式的规定中,新公司法为鼓励投资企业,大大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使设立公司更加简便。但是,在新公司法对股东(发起人)出资方式的规定上,之前各方呼声很高的“人力资本出资”却仍然未被写入新法,甚至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新公司法其实禁止公司股东(发起人)以人力资本这种方式出资。

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新公司法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相比旧公司法严格限制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这五种类型,新公司法大大放宽了出资方式的范围,代之以“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这样的表述。然而,从新公司法的这一规定来看,它实质上禁止了股东采用人力资本这种出资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出资方式的非货币财产,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人力资本即使可以通过种种复杂繁琐的手段来进行评估作价,但是,它是否能够转让,在法律上和实践中仍然存在着非常大的问题。

人力资本与知识产权不同,知识产权作为人特殊的智力成果的表现形式,它可以在物化后脱离产权人的控制和占有,成为一项与权利人人身相分离的财产性权利。人力资本却不限于特殊的智力成果,诸如人的普通的知识、经验、技能、劳务都可能成为人力资本,但是前提是它们要和具体的特定的人相联系。可以说,人力资本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离开了特定的人,人力资本毫无疑问将一文不值或者贬值。既然这样,那么具有极强的人身的人力资本是否可作为纯粹的物力意义上的财产权进行转让?如果转让,是否会影响到出资人的人身权?转让的真正标的是什么?归根到底,人力资本是因为人才成为资本,而人,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能成为物权的标的。这样的话,即使转让人力资本,用只能转让与人所脱离的知识、经验、技能。离开了人,这些内容的贬值,肯定会为公司、股东、转让人和受让人带来一系列法律上的难题。因此,从这些方面考虑,新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中为人力资本出资设立了禁止性规定,无疑是为了避免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不管在旧的公司法还是新公司法中,都未给人力资本出资留下丝毫空间,然而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运行已从对货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物质资本要素的倚重转向对科技知识、管理技能等人力资本要素的倚重。对新公司法而言,硬性禁止以人力资本出资终非长远之策。

二、人力资本内涵界定及引入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人力资本是指凝结在人身的知识、体力、技能的总合早在1676年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在分析生产要素创造劳动价值的过程中,曾把人的“技艺”列为除了土地,物力资本和劳动以外的第四个特别重要的要素。其后,著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明确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他在《国富论》中指出:“工人增进的熟练程度,可和便利劳动,节省劳动的机器和工具同样看作社会上的资本。”到20世纪的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物资资本的供给日益充裕,不在是“稀缺的”资源,而人的智力因素逐渐成为生产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彰显。1960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在美国经济年会上以主席的身份发表了题为《论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轰动了西方经济学界。西奥多•舒尔茨认为,“资本”有两种存在形式:其一是物质资本形态,即通常所使用的主要体现在物资资料上的那些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其二是人力资本形态,即凝结在人体中的能够使价值迅速增值的知识、体力和价值的总和。

人力资本是指人力资本主体以其自身的知识、体力和技能等进行出资的行为。承认人力资本出资的合法性是顺应时展之潮流的措施,是非常必要和合理的。

(一)促进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与传统企业相比,

高科技企业是一种知识、技术和人力密集性的企业群体,以追求创新为其核心经营内容。随着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发展和重租,人力资本产权等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浮现。虽然由于人力资本与其载体的不可分割性,而使之不能转让其所有权,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会促使人力资本所有者通过交易主动出让其部分权利,如人力资本的使用权、支配权等。高新技术企业的物资所有者(如股东)往往不是企业的经营者,所以他们往往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却没有直接的控制权,而另一方面,人力资本所有者(如经理)将其知识、技术、才能等投入企业,却没有像企业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一样获得企业的所有权。人力资本所有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通过交易将部分产权让渡给企业所有者(股东),股东拥有对经营者人力资本的占有权、所有权、支配权甚至收益权。这对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不公平的,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

为扭转这一局面,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创建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到极大的作用。况且高新技术企业是以人力资本为主要支撑的企业,其人力资本效益的提高,对企业的自下而上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如果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使得人力资本的收益与企业的收益与企业的经营绩效挂钩,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激励作用将是十分显著的。

(二)人力资本具有资本性,可量化折股。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通常是指公司的注册资本,其特征是:第一,它是股东对公司的投资;第二,它是公司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担保。由此可见,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主要有两大功能。具体表现在:其一,它是股东对公司的投资;第二,它是公司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担保。由此可见,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主要有两大功能。具体表现在:其一,对公司而言,它既是公司获得独立人格的必要条件,又是公司得以营运和发展的物资基础,即营运功能;其二,对债权人而言,它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是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重要障碍,即担保功能。1.从功能角度而言,人力资本的营运功能早已为经济学界的学者们多次以理论和经验的证据所证实,如西奥多﹒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资本,因为它是未来满足或未来收入的源泉或者是两者的源泉”,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在高新技术行业已反映出比传统的物力资本更强的营运增值能力。2.担保功能和信用功能。根据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设立时的资本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并制定了“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维持、不变三原则),以作为公司对债权人履约的信用担保。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公司资本的这种担保功能是虚构出来的,因为公司成立后,公司实有资本的数量将随着经营状况的好坏而不断变化,公司的履约能力也不断变化。从法律角度来看,它也并不能完全起到立法时的预期目的。实际上,人力资本出资的这些功能“虚拟化”现象并非人力资本

所独有,在非现金的物力资本出资中也同样存在,如技术等无形资产而形成的“掺水股”。鉴于此,许多学者认为应该放宽对公司资本限制,并允许人力资本拆股作为资本出资。

三、人力资本出资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人力资本具有无形性和人身依附性特质。无形性使人力资本很难通过物质载体加以外化,因而难以评估。人身依附性决定了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人身不可分离,不能作为抵押的标的,也不能变现用于清偿债务。但是,无形性和人身依附性并未抹杀掉人力资本具有与物质资本同质的经营功能即营利性,人力资本使用权不仅可以通过劳动表现出来,也可以转让并可被其他主体支配。人力资本作为公司出资方式的最大缺陷在于其评估困难和担保能力的欠缺,而这完全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加以克服。

人力资本出资立法主要应解决以下四个问题。

(一)人力资本出资价值的评估。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有本质的区别,即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具有不可分性。离开了人这个载体,人力资本就不能存在。其实,人力资本的价值仍然可以确定,因为人力资本作为资本的一种,它与物力资本具有相通之处,它们都是由过去的投资形成的。西奥多•舒而茨进一步分析到影响人力资本的五大要素:一是医疗和保健;二是在职人员培训;三是正规的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四是成人继续教育;五是个人和家庭适应于变换就业机会的迁移。对这些投资加以计算。再将其融入人力资本的市场动态供求关系中考察,就可以正确评估人力资本的价值的。由此,人力资本出资就具有了现实的可操作性。

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具有两种特性:即:其一,人力资本的专业性使得同样的人力资本在不同的环境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价值判断;其二,人力资本的价值无法在事先完全确定下来,而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或使用后加以确定。总之,人力资本的价值评估受许多非所有者所控制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实际上,人力资本出资所面临的以上问题在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时亦同样存在,但这并不妨碍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资本化的过程。因此,我们也没有理由以此排斥以人力资本作为出资。但是人力资本评估问题得不到解决,则会影响人力资本作为出资的可能性,归根结底该问题时立法技术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人力资本的评估规则,我们可以借鉴知识产权的评估办法,并结合人力资本的特殊性予以制定:第一,强制性评估原则。即如果以人力资本出资,则必须由法定评估机构以法定规则对此进行评估,杜绝以自制契约的形式自行评估。第二,评估因素法定原则。即必须以立法形式确定评估人力资本所依据的各种因素。当然确定该因素,其难度要远远大于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的评估因素。毕竟人力资本基本上表现为一种无形的管理资源或生产。鉴于此,我们可以借鉴已经以立法形式允许人力资本出资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现行法律规范,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经济的需求而制定法律规范。

另外,就人力资本的特殊性,在评估制度中还必须注意以下问题。基于人力资本是凝聚在人身上的知识、体力和技能的总合,并且人力资本在各个公司企业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所体现的价值亦会发生变化。因此,如果以人力资本出资,其价值的稳定性更为重要,对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定期的评估机构,每经过一定年限,经出资人请求,对人力资本进行重新评估,重新确定其价值,并且由此造成的评估结果变化,以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解决。

(二)人力资本出资对交易安全的威胁及对策。以人力资本出资组建从事交易可能对债权人权利产生威胁,因此以人力资本出资而获得股权(份),实质上是一种“搀水股”,与这种公司从事交易,产生不安时正常的。然而法律功效的发挥取决于合理的责任机制的构建,这已经是一个制度公理。由于人力资本出资者并未以实有财产向企业出资,可能难以产生对公司经营的关切,并且人力资本存在主观性贬值的可能性,人力资本所有者可能会利用其对人力资本的使用环境,使用绩效的天然控制优势,而产生消极怠工。为防止这种经营惰怠和道德危险的发生,应对人力资本出资者可能造成交易威胁进行检讨。资本股东出资填补责任或强制减少或注销其股份的责任。二是针对在公司清算时人力资本不能变现要求人力资本股东承担相当于剩余年限人力资本使用价值的债务清偿责任。三是针对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人身不可分离而受到健康、意外风险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要求人力资本股东承担强制人身保险责任,该保险以其人力资本折股价值为投保额,以公司为受益人。

(三)关于人力资本股份的转让。从股东平等和营业自由笔者以为,一是对人力资本出资缩水或因自身原因贬值的人力的角度讲,荣立资本股份的转让与物资资本股份一样,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只要其他股东同意,可自行转让。但是,荣立资本出资设立的公司的信用往往更多地建立在人力资本股东的个人能力之上,一旦其在公司成立后迅速退出公司,可能会有损公司外部人尤其是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有必要要求人力资本股份转让时不仅应获得一定比例的其他股东的同意,还应获得一定比例的债权人的同意。也可以仿照股份公司关于发起人转让所持股份限额的规定,要求人力资本在持有股份后一定时期内不得转让。

(四)关于人力资本股东的多次出资与竞业禁止。人力资本出资折股可能与其全部人力资本并不完全等价,就像某人可以将其资产分成两份向两个公司投资一样,法律不宜禁止人力资本的多次出资。但是,人力资本股东兼具公司者和公司股东身份,公司利益与其人力资本的使用密切相关,因此人力资本股东应承担竟业禁止义务,即不得以其人力资本向与其所出资公司的业务相竞争的企业出资。

参考文献

〔1〕朱慈蕴:《职工持股立法应注重人力资本理念的导入》法学评论,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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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人力资本运营的内涵

人力资本理论自20世纪中叶创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演变和传播,现在已成为“经济学中经验应用最多的理论之一”,被推广应用于各个应用学科和研究领域。现代企业的契约理论证明,企业实质上是一种由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组成的“不完全和约”,人力资本产权在企业所有权安排中具有一种特殊决定性的地位和作用,非人力资本产权权能和权益必须通过人力资本的直接参与和使用而间接发挥作用和实现(周其仁,1996)。所谓“人力资本运营”,就是指的这样一种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即首先通过战略性投资形成特定技术结构和人力资本存量,进而对这些不同形态和专业化功能的人力资本按照组织目标及要求加以激励使用、整合配置和协调控制,从而达到人力资本保值增殖的、实现团队产出和组织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一般认为企业人力资本的运营需要经过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将社会性资源转变为企业性资源的阶段。人力资源在未进入企业之前属于一种社会性资源,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只有通过选拔、聘用等程序与人力资源主体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能在一定时段内拥有对人力资源的劳动使用权,社会性资源才能转变为企业性资源。第二个阶段是将企业性资源转变为企业性资本的阶段。尽管我们不否认在进入企业之前,人力资源自身已经拥有了或多或少的人力资本存量,但是这种资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企业的需要还是一个未知数。而且在知识与技术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人力资本的贬值与折旧也在加速,因此有必要通过对人力资源的不断开发使其成为符合企业需要的人力资本,或由低增值性的人力资本转变为高增值性的人力资本。第三个阶段是将企业的人力资本存量变现为现实生产力的阶段。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本质性差别在于它具有能动性,其效能的发挥不仅取决于外部的环境条件,更取决于人力资本载体本身——人对于外部环境条件的反应。人力资本存量高的人不一定是劳动生产率高的人,许多企业中存在的“出工不出力”的低效率劳动现象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通过合理的配置,激励机制的设计,使企业人力资本充分发挥效能,是人力资本运营的关键。第四个阶段是人力资本的维护与扩张阶段。由于年龄、生理、心理等自身因素和退休制度、离职现象的客观存在,人力资本也存在着损耗。恢复和补充的问题,企业只有不断地对人力资本进行维护和扩张,才有可能始终保持人力资本优势。

二、企业人力资本运营的管理环节

企业=非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周其仁1996)。企业人力资本增值在企业内部体现为企业创新能力增强,在企业外部体现为公众(或投资商)对企业的未来认同感增强。人力资本的所有者是企业员工。企业通过人力资本运营,可以有效增强对技术的开发、创新能力,提高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以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如果企业内部缺乏一系列互补的技能和知识的结合,则在为顾客提供价值过程中,丧失长期领先于其他竞争对手的能力,即核心竞争力,企业将不可持续发展。

1.人力资本投资。人力资本投资是一个多维度、多层面的整体系统,投资主体(政府、企业和个人)通过正规教育、在职培训、医疗保障、职业流动与“干中学”等途径使先天的劳动力转为人力资本的过程就是人力资本投资。贝克尔也认为,人力资本对人力的投资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教育支出、保健支出、劳动力流动的支出或用于移民入境的支出等。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的区别主要在于:(1)人力资本具有强烈的流动性,而非人力资本流动性较差;(2)人力资本具有与其载体的不可分离性,而非人力资本是可分离的;(3)人力资本是一种人性化资本,其价值波动较大,而非人力资本是一种物化资本,其价值比较客观。因此,企业人力资本运用能否“以人为本”,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就成为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绩效优劣的关键因素和企业人力资本运营管理成功与否的核心问题。

2.人力资本管理。人力资本管理包括人力资源供需分析、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人力资源的招聘、培训、职业计划、绩效考评、薪酬管理、激励、发展及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等。人力资本管理是人力资本的再生产过程,其目的在于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增值,使企业拥有能长期保持高值的人力资本和能长期保持高绩效水平的员工。在企业人力资本运营的战略层面上和操作实务中,制度激励与管理激励必须统一纳入人力资本激励使用这个本体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并整合为完整的企业人力资本激励体系和运作机制。管理激励措施和实施必须建立在制度激励的民主基石之上,制度激励必须为管理激励的有效实现提供制度前提、组织保障和人文环境。3.人力资本整合。所谓“整合”(integration),是指基于放大组织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结构功能及效应,而对组织内部各种因素和力量进行重组、调整及磨合的战略管理过程。企业人力资本整合,就是通过协同调控组织成员的目标动机和行为倾向,使他们自觉地把自己的人力资本潜能调动起来,并最大限度地凝聚和转化为企业的整体竞争优势,实现人力资本系统1+1>2的整体功能的过程。由于人力资本是依附于组织成员的个人行为而发挥作用的,组织成员的个人行为倾向性对其人力资本效用的发挥具有决定性影响,所以企业人力资本的整合在很大程度上是组织行为的整合,是组织成员在互动中调试自己行为以适应组织目标的过程。人力资本整合实质上是为了提高人力资本存量的利用效率,使人力资本存量最大化地转化成人力资本价值,以取得人力资本的协同效应。在企业重组和整合过程中,面临着两种不同的技术传统、管理传统、文化传统的冲突,从而面临着技术整合、管理整合与文化整合的任务。一般认为,企业重组和整合将产生两个方面的规模效益:一是人力资本整合后物质资源集约化运营的优势;二是人力资本整合后人员集约使用的优势。因此,企业重组和整合既是物力资本重组更是人力资本整合,既是物力资本整合更是人力资本的整合。经过整合的人力资本激励体系和运作机制,基本框架和内容包括以上人力资本管理的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薪酬制度体系的设置运作;二是绩效考核评估制度体系的设计操作。4.人力资本扩张。人力资本扩张是通过人力资本运作,实现人力资本的内涵和处延的扩大,在使企业得到更好发展的同时,促使人力资本的增值,实现人力资本投资者收益最大化的目的。人力资本扩张是人力资本张力的外在表现。人力资本张力即资本自我增值、自我扩张的能力,它体现了人力资本存量转化为人力资本价值的能量,反映了资本要求不断增值的本质属性。人力资本存量与人力资本价值是两个不等的量,人力资本存量是凝聚在人身上的人力资本的结晶,它可以用积累人力资本过程中所花费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之和来表示;人力资本价值是人力资本存量在最理想运营情况下所能产生的最大收益的现值。人力资本价值和人力资本存量的差值愈大,人力资本扩张的潜力愈大。因此,静态地看,人力资本扩张是在指人力资本存量一定的情况下,最大化人力资本价值;动态地看,人力资本扩张过程是指不断放松约束条件即人力资本存量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的过程。我国企业人力资本存量虽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因人力资本贬值和人才创新能力不足,人力资本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实现。

三、企业人力资本的运营策略

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企业并购浪潮风起云涌,其结果使具有不同意识形态、民族文化背景和价值观走到一起,并成为同一个社会经济组织的成员,同一家公司的员工,因此,公司人力资本人文性质的多元化、多样化将是大势所趋。我国加入WTO后,外国跨国公司大量涌入国内市场,在开放统一的市场环境中各类企业员工来源和构成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多样化和多元化,如何将这些具有不同人文性质的人力资本有机整合起来,对于企业组织运作和总体绩效具有直接影响。在这样的社会和市场环境中,企业人力资本竞争将日趋激烈,企业如果没有有效地凝聚人心,保持和整合人力资本的政策策略和技术措施,就很有可能陷于被动挨打的局面和四面楚歌的境地。因此,搞好企业的人力资本运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人力资本的选拔。选拔的核心是使被选拔人员能真实地显露自己的个性、素质、潜能和工作能力,使企业能较为全面地了解被选拔人员的水平和比较准确地预测在未来的表现。由于选拔属于事前评估和选择,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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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资本的三个概念

作为一般性的定义,银行的资本是银行已经持有的权益类资金,目的在于防范头寸价值减少或商业损失等风险,从而保护存款者和一般债权人不受损失。银行的资本有三个不同的概念,即账面资本、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

账面资本是一个会计的概念,列示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等于资产减负债后的余额。但商业银行账面资本的概念与普通企业的账面资本的概念略有不同,商业银行的账面资本除了所有者权益外,还包括监管当局认可的储备、次级债等。

监管资本是商业银行按照监管当局的规定,应该保留的最少的账面资本数量,是一个根据监管规定计算出来的量,一般为风险资产的一定比例。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商业银行要保留的最低监管资本的计算公式为: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乘以12.5,再加上针对信用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就得到分母,即总的风险加权资产,分子是监管资本,两者相除得到资本比率的数值,该比例不得低于8%。

经济资本是一个风险管理的概念,是用于抵御非预期损失的虚拟资本,在数值上等于在一定时间和一定置信区间商业银行非预期损失的倍数。经济资本不是真正的银行资本,并且银行选择的置信区间不同,经济资本的数值也不同。

这三个资本在数量上存在以下关系:第一,账面资本≥监管资本:如若不然,监管当局将会采取强制措施要求银行补充资本或削减业务规模以减少承担的风险;第二,账面资本≥经济资本:因为经济资本反映的是商业银行真实的风险,最终用于消化风险的资本是银行的真实资本,如果银行在制定经济资本预算时将经济资本的限额定得比账面资本高,真实发生损失时将没有足够的真实资本来覆盖损失;第三,经济资本≥监管资本:如果监管资本大于经济资本,则商业银行会采取资本套利行为,从而在不降低真实风险的情况下大大降低监管资本要求。综合起来,账面资本、监管资本、经济资本三者存在着以下的动态平衡关系:账面资本≥经济资本≥监管资本。

二、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的联系与区别

监管资本产生发展于20世纪80年代,标志是1988年《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定》的诞生。1988年的资本协议有两个目标,第一是要加强国际银行体系的稳健性,第二是要减少各国银行间存在的不平等竞争因素。监管资本是银行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

经济资本产生发展于20世纪90年代。由于1988年资本协议及1996年的修订主要针对的是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且风险敏感性不足,国际活跃银行为更好地管理自身的风险,开始开发自己的模型,用于为具体的交易配置资本。经济资本覆盖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经济资本发展的驱动因素是市场竞争的加剧和金融市场的动荡,其主要目的是信息批露、绩效评估、计划、定价等。

监管者通过对国际活跃银行在经济资本管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的考察,用它作为改进监管资本的有用参考。资本协议非常注重银行的内部风险评估,并以此作为确定最低监管资本要求的基础。由于资本协议允许银行使用内部模型来计算监管资本,用来计算经济资本需求的风险评估过程也能够决定他们的监管资本要求。

尽管如此,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仍然有本质的区别。监管资本体现了监管当局要求,它不能代表银行实际吸收非预期损失的能力。监管规定不一定反映特定银行的风险特征,而且风险加权资产不能作为全部风险的正确测度。而经济资本反映了市场及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需求,它是为承担风险真正需要的资本,反映了银行自身的风险特征。

三、经济资本的计量

经济资本是用来抵御非预期损失的,非预期损失是预期损失的标准差,经济资本是非预期损失的倍数,因此经济资本的计量与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的计量有关。由于银行要求的信用等级与设定的置信水平相关,置信水平越高,需要的经济资本越大。

1、信用风险经济资本计量

对信贷资产,预期损失(EL)=调整敞口(AE)×预期违约率(EDF)×违约时真实损失率(LGD)

调整敞口AE的计算过程:银行对客户的授信额度为COM,已使用授信额度为OS,违约时使用“未使用的授信”的比率为UGD,则AE=OS+(COM-OS)×UGD。

EDF为既定信用等级客户的预期违约率,可根据历史经验数据确定不同信用等级客户的预期违约率;

LGD为发生违约时的真实损失率,一般的做法时假定借款人出现不还本金或利息的现象时,一般都可能发生违约,但借款人违约时,银行的贷款损失通常不是100%,只要银行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总可以收回一定比例的违约贷款,它的大小取决于抵押情况、求偿时的优先顺序等。

单项资产的非预期损失(UL):

资产组合的非预期损失(ULP)

ρij是资产i和资产j的违约相关系数。

银行是通过经济资本来抵御非预期损失的,为了维持与所担风险相称的资本水平,银行必须确定意愿的信用评级相匹配的置信水平。不同的信用评级所对应的置信水平分别是:AAA,99.99%;AA,99.97%;A,99.9%;BBB,99.7%。

如果XT是随机损失变量,z是概率百分比(即置信水平),EC是在一定置信水平上覆盖非预期损失的经济资本,在时间T时,使银行免于破产的经济资本的最小值v要满足:

上式清楚地表明了资本乘数与置信区间之间的关系:给定置信区间,资本乘数是损失分布的标准差数的上限。一般而言,对信用风险,损失的分布函数为贝塔分布。置信区间与资本乘数的关系将变成尾部拟合的问题,尾部拟合要做的,就是找出置信区间对应的标准差数。

2、市场风险经济资本的计量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股票头寸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期权风险。在资本协议Ⅱ中,利率风险由于难以准确计量,因此对利率风险没有规定资本要求,而是列入了支柱Ⅱ监管当局的监管。

在三大风险类别中,市场风险的建模最为先进,测量市场风险要用组合头寸法评估,不能单独进行,因为有些项目的风险可以轧平。测量经济资本的方法是:取某点上组合头寸的价值,计算基础因素潜在变化的敏感性,计算基础因素的潜在变化,将潜在变化乘以敏感性。用公式表示即为:VaRX=VX×dV/dP×PI,其中VX表示头寸X的市场价值,PI表示在时间I内市场价格的不利变动,dV/dP表示市价变动的敏感度。在计算市场风险资本需求时,需要设定置信区间和持有期。

3、操作风险经济资本的计量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与成熟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计量技术相比,操作风险的计量仍处于初级阶段。为了简单起见,一些银行干脆分配其所有资本金的18%-25%用于操作风险的防范。

从银行整体的层面,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汇总后的总风险应小于三者直接相加,但在现实中,由于很难确定相关关系,采取的是直接相加的方法。即银行的经济资本=信用风险经济资本+市场风险经济资本+操作风险经济资本。

四、经济资本的作用

由于经济资本本身就取决于各部门、分行或各项业务的风险,或非预期损失的实际数值,因此对之进行分配非常科学。一方面,各个部门、分行或各项业务存在多少风险,就有多少非预期损失,就应该分配等额的经济资本;另一方面,各部门、分行或各项业务占用多少经济资本,就意味着承担了多少风险。具体而言,经济资本的作用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确定风险控制的边界

经济资本作为一种虚拟资本,当它在数量上接近或超过银行的账面资本时,说明银行的风险水平接近或超过其实际承受能力,这时银行要么通过一些途径增加账面资本,要么控制或回缩其风险承担行为,否则其安全性将受到威胁,并影响评级机构对银行的信用评级。

2、绩效考评

考核银行盈利的传统指标包括股权收益率(ROE)和资产收益率(ROA),这种指标最大的缺点是没有将风险考虑在内。出于风险的管理需要,西方商业银行逐渐出现了新型的以风险为基础的考核盈利指标-经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RAROC,Risk-AdjustedReturnOnCapital)。该方法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由银行家信托集团(Banker’sTrustGroup)首创,最初目的是为了度量银行信贷资产组合的风险和在特定损失率下为限制风险敞口必需的股权数量。此后,许多大银行都纷纷开发RAROC方法,建立在经济资本基础之上的RAROC作为部门、人员、业务条线的考核指标已成为银行业最核心的绩效考核指标。

3、贷款定价

传统的贷款定价方法均没有考虑资本的成本。实施经济资本体系的银行使用经风险调整的资本回报(RAROC)模型来确定贷款的定价水平时,贷款的风险越大,为该业务配置的资本金越多,为了使这笔贷款赢利,它必须满足最低的资本报酬率标准,即要使该业务的经济利润或经济增加值为正数。

其中风险成本相当于贷款中的预期损失,经济资本等于该笔贷款的非预期损失,RAROC用银行的资本底线回报率来代替,就可计算出为取得资本底线回报率,银行对贷款索要的最低价格:

贷款价格=RAROC×经济资本+资金成本+经营成本+风险成本

4、决策市场进出

银行是由多个部门和多种产品所组成的,高级管理层需要决定保留哪些产品、压缩哪些产品,发展哪些部门、收缩哪些部门,一个重要的决策依据就是经济资本回报率的大小。能够给银行带来较大经济资本回报的部门和产品应该予以保留和发展,回报率低的部门和产品应该收缩或撤出市场。

五、经济资本体系在中国商业银行的应用

经济资本已成为国际先进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通用工具,中国的商业银行要想参与国际竞争,并在竞争中取胜,也应该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并解决相关的理念、技术问题:要在全行上下形成资本约束的理念,改变盲目追求规模扩张不考虑风险承担底线的经营行为。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是非常珍贵的资源,要将资本金分配至风险报酬高的业务条线和部门;尽快建立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将信用风险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的计算模型化;引入RAROC绩效考评模型,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有效配置经济资本。

【参考文献】

[1]MichaelKong:内部信用风险模型-资本分配和绩效度量[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2]陈林龙、王勇:现代西方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管理(第二版)[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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