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1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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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InMarx’sworldtheory,theworldisasystem.Hisresearchandanalysisonthedevelopmentrulesofhumansocietyalsocontainhissystemthinking.Usingthemethodofsystematicanalysis,thispapergivesaoriginalexplanationtoMarx’sworldhistorytheory.authorthinksthatMarx’sworldhistorytheoryhasthreecharacteristics:entirety,correlativityanddynamics.Theconflictamongsystemfactorscanbereducedtothedisequilibriumbetweenthedevelopmentsofeasterncivilizationandwesterncivilization.Theworldhistorydevelopmentispushedforwardbydisequilibrium.
【关键词】马克思/世界历史/系统分析/Marx/Worldhistory/Systematicanalysis
【正文】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是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从整体上系统地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方法。系统论表明: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或大或小,或物质或精神,无不以系统的方式存在,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世界是系统的世界,我们所涉及的对象,都可以作为一个系统而加以讨论和研究,找出其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揭示一般规律,从而达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本文认为,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贯穿着系统论的基本思想,因此,对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进行系统分析,将有助于我们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解读马克思的历史观。
一、马克思“世界历史”系统的基本特征
如果我们从系统论的角度审视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便不难发现,马克思在探讨世界历史的发展变化规律过程中,是把“世界历史”看作一个系统来分析和研究的。“世界历史”理论集中表现出了系统的整体性、相关性和动态性。
1.“世界历史”的系统整体性
“世界历史”的系统整体性是说,对世界历史必须给予全面的整体的系统的把握,立足于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的关系来考察世界历史的发展规律。马克思对于世界历史的考察,恰恰是遵循了系统的整体性原则。马克思不仅从某一侧面、某一角度对世界历史进行了审视,而且将其放到具体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了整体的、全面的考察。在马克思看来,世界历史的出现,并不仅仅意味着各个国家、民族联系的加强,而实质上反映了16世纪以来尤其是西方革命以来,在世界整体范围内出现的以工业和技术为动力所引起的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巨大转变,以及由此所引起的社会生活的全面变革和新的文明的创立。世界历史从其形成的时候起,所显示的意义是社会生活的整体变革。世界历史固然是由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的,但世界历史并不仅仅标志着一场“技术革命”、“工业革命”,而是包含社会生活全面变革的“社会革命”,是“市民社会中的全面变革”(P281)。在世界历史条件下,不仅生产、消费具有世界性,而且精神、文化的发展也具有世界性,就连人的发展也成为世界历史作用的结果,“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P86)。世界历史体现了社会生活的全面变革,世界历史的形成便意味着整个世界成为一个相联相依的系统。因此,必须从世界历史的系统整体出发,才能真正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
2.“世界历史”的系统相关性
“世界历史”的系统相关性是说,如果把世界历史从整体上作为一个系统来考察,那么,构成它的子系统便是民族和国家。系统的相关性集中体现了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而马克思在研究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时,重点探讨了不同文明尤其是东方文明和西文文明之间的冲突。马克思在谈到世界历史条件下的文明关系时,讲得最直接、最明快的是近几年学者们经常引用的那段话:“资产阶级使屈服于城市的统治。它创立了巨大的城市,使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大大增加起来,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农村生活的愚昧状态。正像它使农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2](P276-277)。这里,马克思从“三个从属于”的角度揭示了近代以来世界历史系统内基本要素之间的相关性特征,真实地反映了世界历史条件下不同文明之间的真实关系。马克思认为,这种关系的形成,主要原因是资产阶级为增殖资本而拼命扩展的结果。马克思说:“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最顽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P276)。应当说,马克思当年所揭示的这种文明间的关系及其产生的原因至今依然存在着,而且有着继续强化的趋势。
3.“世界”的系统动态性
“世界历史”的系统动态性是说,世界历史从整体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每时每刻都处在运动、变化之中,静止的、不变的事物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恩格斯曾明确提出,在人类历史上,“除了变化本身之外没有任何不变化的东西”(P37)。他在另一个地方,把世界历史的动态性描述如下:“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产生和消失。”(P417)还告诉我们,对于动态事物的认识,必须从时空相关性和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入手才能够实现。由于整体就是部分与部分之间以及整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构成的,因此,事物只能从整体上才能够被理解,也只有从整体的角度才能得到对事物的真实认识。马克思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以世界历史的实际过程为依据,对人类的时空表现及其有序性给予了深刻揭示。社会发展规律是一个特定的动态的过程,这一过程通过不同的世界历史阶段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表现出来。作为特定动态过程的社会发展规律在世界历史的范围内必然表现为世界历史过程发展的有序性或阶段性。,学术界对马克思提出的社会发展的“五阶段式”或“三阶段式”有着热烈的讨论,但是,一个共同的认识就在于普遍承认世界历史过程和发展过程的有序性或阶段性。而这种有序性或阶段性恰恰是世界历史的系统动态性的展现。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追求的根本目标。曾指出:“代替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其作为扬弃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更高级的社会,既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也是“以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首先,人的本质即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人离不开社会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每个人都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关系越丰富,人就越能发展自我、展现自我,从而在更宽阔的交往合作中,不断释放自身的能量,使自身得到更大的发展。第二,人的本质力量即人的素质的不断提升。人的能力和素质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需要以体力和智力为核心的多方面能力自由而充分的发展。而人的发展首先以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为标志。马克思明确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通过劳动,人们不但可以全面发展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而且在劳动过程中的人与人的社会交往也让人的能力发展越全面,自主性越强。第三,人的个体需要的全面满足和发展。人是有生命有需要的人。“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人的需要是人追求目标和实现自我的本质力量和超级动力。人的所有实践活动都离不开人的本性的需要,所以需要的丰富和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第四,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有个性的个人”逐步代替“偶然的个人”。“有个性的个人”就是社会交往与个人相适应,个人对社会有自主性。马克思所讲的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主要是强调人的平等发展、自由发展和创造性发展,使人的个性发展不再受到社会的压制。
“交往”是贯穿于马克思社会哲学思想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的重要范畴。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反复提到“同别人的实际交往”,又从人对自然的依赖问题上提到“人与自然交往”,把人与自然的交往视为人生存的基本条件。但这部著作没有对交往范畴作出具体界定。在1845年撰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用大量笔墨研究了交往问题,多处提到交往、交往形式、交往关系、普遍交往等范畴,比较详细地论述了交往与生产、分工的相互关系,以及交往在人类社会历史演进中的作用,并先后使用了“个人之间的交往”、“和他人交往”、“普遍交往”、“世界交往”等术语。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也频繁使用了交往范畴。可见,交往范畴的内涵非常广泛,将其概括起来主要是指: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活动过程。这种活动本质上讲是一种社会交往实践活动。从内容上,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精神、人员等等交往;从方式上看,包括生活中的、生产中的、分配中的、消费中的交往;从范围上看,包括一切个人、民族、国家等处在社会中的相互间的交往。
对交往与人的发展问题的特别关注是马克思交往理论的重要特征。马克思交往理论的内容是多样的,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可以有不同的解释。但是对于马克思交往理论内容表述基本一致中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就是交往是人的本质体现,交往关系是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在人的社会关系中,交往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内容。“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人生活在一定的交往关系中,自然地会受到社会关系的影响。人们通过交往建立起一定的社会关系,而这些社会关系又会不断促进或抑制人的自身发展,成为人们交往的动力因素。“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人为了实现利益,彼此之间要发生多角度、多层次的交往,并形成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现实生活中的人通过社会关系网,去实现物质、精神、文化、信息等资源的交换和互动。所以从马克思交往理论关于交往与人的发展内容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对于人这样一个主体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至高无上的主体作用,也突出了马克思对于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提醒。
正是从交往的存在方式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论视角出发,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类交往的三大历史形态,并通过分析交往的历史演化展示了人的发展的一般历史过程。马克思认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展的)是最初的交往形态。”这是以人的依赖关系或个人之间的统治和服从关系为基础的交往。由于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这种人与自然界的狭隘关系约束着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表现在个体与社会关系的发展尚处稚嫩状态,个体在很大程度上是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的,比如原始状态中发展出来的家庭和更大的氏族。在这一交往形态中,维系交往关系的纽带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和封建等级制。这种交往“表现为人的限制即个人受他人限制的规定性”。马克思把第二种交往形态概括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在这种交往形态中,人的交往是依赖于物质的。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人们生存和生活的基础。所以为了满足物质上的需要,劳动和生产在这一阶段成为人们社会交往发展的助推器。对资本来说,唯一有直接意义的使用价值就是使它自身增值,具有这种使用价值的特殊商品就是工人的活的劳动力。所以资本家通过工人的辛苦劳动获得大量的物质满足需要,而工人却一无所有。这就是资产阶级血的剥削阶段,一定意义上也推动了人类交往。第三种交往形态是自觉联合起来的个人之间的自由交换,这是马克思设想的人类理想的交往形式。马克思把它概括为“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很显然,它与第一阶段有相似之处,但它不是简单的对第一种交往形式的复归,它以物质和精神条件的高度发展为前提。在这种交往形态中,由于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劳动本身也摆脱了谋生的手段,产生了人对物质的高度满足和对精神的高度需求,从而使人的交往实践活动表现出人类活动的完整性,表现出人全面发展的丰富性,成为自主活动、自由全面发展的主体。这一阶段的交往活动不再具有约束性,而真正成为自由全面发展的活动,实现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完整人”的理想人格。
二、必要条件:交往发展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交往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一般历史过程的一致性表明,交往的发展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首先,交往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人类要生存首先就是要物质满足的需要,物质满足自然就离不开生产活动,而生产活动的不断扩大必然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更加频繁。有了人与人之间不断频繁的交往,才会让人在交往中得到不断发展,使人的社会关系不断丰富和完善。在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人的需要层次不断发展,人的追求目标、自身发展都要不断适应社会关系的需要,从而在这种交往中不断提高。随着交往的不断扩大,社会对人的能力、素质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人自身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其体力、智力等各种能力不得不全面发展,其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自身修养等也不得不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全面提高。同时,社会交往的发展更加强调了人的发展,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得以不断张扬,人的个性得以自由全面发展。
其次,人的全面发展也是交往能够有序进行的有力后盾。人是普遍交往的实践主体,所以交往发展的范围、发展的水平都与人自身的发展状况有直接的关系。人的实践活动的全面发展为普遍交往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随着人们的实践活动不断丰富,人们产生的社会关系也就不断完善,人们的自身素质也不断提高,人们普遍交往也就成为可能。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是交往不断扩大的内在动力。人的需要是永无止境的。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自身各个方面的需求都在不断扩大、不断提高,因为这种需求,人们的生产实践活动也在不断丰富,随之人们的交往面也在不断扩大。人的能力和素质的不断提高、自由个性的不断张扬也是交往得以有序进行不可忽缺的重要条件。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日益复杂化,人们之间的交往也在不断丰富化和复杂化,只有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人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这种越来越复杂的交往才能和谐有序地进行下去。
最后,随着人自身发展的进步,社会交往已经跨越到全球往。“历史”也转变为“世界历史”。全球性的交往将进一步促进人们的全面发展。全球性的经济交往将使生产力发展世界化,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在全球性的经济交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强,这促进了人的社会关系的国际化。同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人与人之间经济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使得全球性的政治交往也丰富化,政治民主更加成为可能,为人的自由、民主、平等提供政治保障。只有在全球性政治交往中,人的自由、民主、平等才能更有地位,人的全面发展才更具有现实性。全球性的文化交往融合了各个国家历史文化的精华,让人们更全面、更灵活地选择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实现人的知识水平、精神境界、思想素质的国际性发展。同时全球性的文化交往让人们了解了各个国家的文化,相互间的理解和融合成为一种可能,也使得全球往成为现实。全球性的交往已经成为一种世界的普遍现象,这将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宽阔的平台,同时随着人的全面发展的不断深入,全球往也必将更加丰富和完善。和谐世界、和谐社会、和谐人类也将成为一种可能。总之,交往和人的全面发展是有机统一的。随着交往的日益普遍化,人的全面发展也在一步步地变为现实。
三、实践意义:科学发展观是交往发展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践回归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同志对科学发展观作了新阐释新概括,强调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英文摘要】AccordingtoMarx’stheoryaboutaverageprofit,thecapitalwilltransfertheproductivedepartmentsdifferfromeachotherinprofitmargin.Thecapitaltransferencebringsaboutaverageprofitmarginandequalprofitwithequalcapital.Infact,freecompetitioninthecapitalcantransferunreservedlyservesastheanalyticalbasisoftheprinciple.,underthecircumstancesofsocialisteconomytherearemanyobstaclesincapitaltransferencebetweendepartments.Forthisreason,itbecomesextremelydifficulttogetaverageprofit.Onlywhenafullplayhasbeengiventogovernmentregulation,cantheobstaclesberemoved.
【关键词】资本流动障碍/平均利润率/自由竞争/政府调控obstaclestocapitaltransference/averageprofitrate/freecompetition/governmentregulation
【正文】
利润率平均化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而利润率的平均化又总是以资本流动作为实现途径的。实质上资本能否流动不仅关系到能否实现利润率的平均化,更关系到能否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在资本流动遇到障碍的情况下,如何促进和引导资本流动,对于进一步继承和马克思的平均利润思想、对于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马克思平均利润理论及分析基础
按照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各个生产部门由于资本有机构成水平和资本周转速度不同,即使剩余价值率相同,彼此的利润率也是不同的。在利润率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受利益驱动,低利润率部门的资本必然向高利润率部门转移,从而使得高利润率部门的利润率下降,低利润率部门的利润率上升,利润率在各部门间逐步平均化。随着利润率的平均化,商品价值便转化为生产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便从以前围绕价值波动转变为围绕生产价格波动。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或生产价格理论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它不仅解决了古典经济学家所不能解决的关于“等量资本取得等量利润”与劳动价值论之间的矛盾,而且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同时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也具有指导意义。
虽然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对这一理论的认识切不可简单化。在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中,我们不难看出,利润率平均化的关键就在于资本在各部门之间的自由流动。马克思的抽象分析显然是以资本流动不受阻碍的自由竞争作为分析基础的。而在不同的条件下,资本流动的自由程度是大不一样的,因而利润平均化的难易程度也是不同的。
从历史上看,在自由资本主义初期,虽然商品生产比以前大大发展,商品的生产已经形成了各种专业化的部门,统一的社会分工体系已经形成。但由于封建行会的束缚,资本的竞争还只能在部门内部进行,资本还难以在部门之间自由转移。只是随着资本主义的迅猛发展,资本才完全冲破了封建行会的束缚,实现了在部门之间的流动,最终实现了等量资本取得等量利润。这一历史过程正如马克思所概括的:“竞争首先在一个部门内实现的,是使商品的各种不同的个别价值形成一个相同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但只有不同部门的资本的竞争,才能形成那种使不同部门之间的利润率平均化的生产价格。这后一过程同前一过程相比,要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到更高的水平。”[1])(P.201)因为只有这一“更高的水平”才能消除资本流动的障碍,才能实现利润率的平均化。
但随着历史条件的改变,资本流动又遇到了新的障碍。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自由竞争完全为垄断所代替,资本流动便变得不再自由了——受到了垄断的阻碍。对于垄断的阻碍作用,生活在过渡时期(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马克思、恩格斯早有预见并作过深刻的分析。但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否还存在资本流动的障碍以及如何消除流动障碍,则没有作出全面的分析。
值得说明的是,理论界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资金与资本概念的争论由来已久,但本文的讨论并不涉及这一争论本身。本文只是从资金与资本的一般共性出发使用“资本”这一概念的,以此来探讨作为运动着的并以增殖为目的的价值在转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其解决途径。
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资本流动障碍
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制度的一场革命,从根本上说,生产资料公有制也更有利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但生产资料公有制并不能消除资本有机构成水平和资本周转速度的差异,因而也就不能消除各生产部门利润率水平的差异,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率的这种差异可能还会表现得更为明显。因此,为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资本和其它生产要素仍然需要在部门之间进行流动,利润率仍然需要平均化。但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因素在阻碍着资本的流动、阻碍着利润率的平均化。其中,既有经济因素也有非经济因素,既有资本所有者自身的主观因素也有其外部的客观因素。
(一)经济体制。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就是解决资源配置的方式问题,不同的经济体制对于资本流动的是不一样的。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整个资源配置过程都以价格机制为基础,经济动力来自生产者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分散的决策主体在谋求各自的利益中彼此展开竞争,哪个部门的利润率高,资本就自动向哪个部门转移。显然,市场经济体制是有利于资本流动的。而在社会主义国家曾普遍采用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过程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来推动的,经济管理的决策权掌握在政府手中,和部门没有任何自,任何一种生产要素都不能自由流动。与这种管理体制相适应,整个社会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本不与经济成果挂钩,经济效益的差别完全被平均主义所掩盖,而平均主义与利润平均化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因为干好干坏一个样,生产要素也就根本不需要流动,企业也就失去了活力。因此,在与现实生产力严重脱节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本流动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
(二)市场结构。市场是以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存在的,所以各种市场的内部结构并不一样。一般说来,市场的结构不同,资本流动的难易程度也就不同。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由于生产者数量众多,且生产规模较小,因而任何人都不能控制整个市场的生产和销售,竞争是完全自由的、充分的,生产要素完全可以自由地进入或退出某个行业。因此,完全竞争市场最有利于资本的流动。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竞争市场。
在不完全竞争市场即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上,竞争就不再是自由的了,因为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垄断:(1)由竞争引起的垄断;(2)由独占资源形成的垄断;(3)由商品专利权引起的垄断;(4)由政府特许形成的垄断。尽管垄断形成的原因千差万别,但各种垄断的作用却是共同的,即都能阻止外部资本向本部门的转移从而阻止利润率的平均化。尤其是在完全垄断的行业中,由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已经为独家所控制,所以外部资本根本没有可能进入该行业。
垄断阻碍了资本的流动,也就维护了部门间利润率水平的差别,并且进一步扩大这种差别。垄断者一方面可以凭借垄断地位阻止自己的利润被他人所平均,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制定垄断价格去占有他人的利润,“某些商品的垄断价格,不过是把其他商品生产者的一部分利润,转移到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上”[1](P.973)。这样便形成了垄断利润,其利润率水平也就必然远远高于一般的非垄断部门了。
(三)规模经济。在不同的市场、不同的行业中,企业的最佳规模是不一样的。有的产业只有进行大规模生产,才更有利于专业化分工,才更能发挥技术和设备的作用,最终实现成本降低、效益提高的规模经济效果。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在其它条件不变时,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2](PP.686-687)而要达到最佳规模,就需要有足够的资本来满足设备购置、产品开发、技术研制、产品促销等要求。如果企业投资能力太低,则会使成本提高和效益下降。因此,有的行业虽然利润率高,但对企业投资能力的要求也高。如果没有相应的投资能力,资本和其它生产要素是难以进入这些行业的。
(四)技术条件。生产技术条件是人们根据实践经验及自然原理而发展形成的工艺操作和技能以及与这些工艺操作方法和技能相适应的生产工具和其它物质设施,它直接联系生产过程,也直接制约生产过程。尤其是在企业生产中,技术条件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产品的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就大,企业的经济效益就高。但产品的性质不同,生产过程中所必需的技术条件也就不同,不同的生产要求有不同的生产技术条件与之相配套。因此,资本的流动必先以技术条件的转变为前提,而技术条件的转变既需要专项的基金,又需要相应的人才,其转变过程本身就是十分困难的。
(五)比较优势。企业在一个行业中经历的时间不同,其竞争能力也就不同。原有企业与潜在企业相比,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明显优势:(1)成本优势。原有企业拥有专门的生产工艺或制作方法,积累了许多生产经验和管理经验,并拥有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因而劳动生产率水平较高,在产品的成本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2)市场优势。原有企业不仅拥有稳定的原料来源,而且拥有稳定的销售市场。靠着产品的质量、服务的质量和大量的广告宣传,原有企业已经在消费者的心目中树立了一定的形象,赢得了一批固定的消费群体。由于原有企业在竞争中拥有上述比较优势,许多潜在进入者不愿甚至不敢进入该行业与之进行较量,资本流动也因此受到阻碍。
上述种种障碍,阻碍了资本流动也就阻碍了利润率的平均化。那么,这是否说明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已经过时了呢?结论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资本流动和利润率平均化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一般,资本不能流动、利润率不能平均化,既不利于企业加快资本周转、提高资本运作效果,也不利于协调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更不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因此资本流动和利润率平均化是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的。现在问题的核心是如何解决资本流动障碍与利润率平均化之间的矛盾。笔者认为,关键是要从理论上充分认识政府调控在利润率平均化过程中的作用,通过政府调控来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在资本流动遇到障碍的情况下,只有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才能有利于消除资本流动的障碍、缓解资本流动的困难,最终促进资本的流动和利润率的平均化。
三、利润率的平均化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一)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为资本流动提供制度保障。经过20多年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的产品及其生产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自也在不断增强,但企业尚没有真正成为独立的行为主体,旧体制的残余仍在一定程度上继续束缚着企业的经济行为、阻碍着企业资本的流动,因此还必须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首先,要加速企业产权制度的变革,尽快建立企业制度。只有产权关系明晰,企业才能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才能真正自主地根据市场行情来调整自己的投资方向,实现资本向高利润率部门的流动。其次,必须加快建设一个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使所有生产要素都能顺利进入市场。资本的流动总是同其它生产要素的流动结合在一起的,只有在完备的市场体系基础上,才能实现生产要素的全面流动。另外,还必须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使市场真正发挥对企业的导向作用和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二)加强经济立法,提高执法力度,限制垄断,反对不正当竞争。企业竞争、资本流动需要有一个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秩序,实现公平竞争,许多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制定了有关来限制企业的各种垄断行为,如规定产量、瓜分市场、掠夺性定价、捆绑式契约或合同、价格岐视等[3](PP.253-254),国际上已有84个国家颁布了反垄断法。我们国家虽然也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规,但法规仍不健全,反垄断法至今尚未出台,而且现有法规也不够完善,再加上执法不力,所以各种各样的垄断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抑制,欺行霸市、合谋抬价、垄断资源等通过不正当竞争牟取暴利的行为几乎随处可见,至于价格歧视、官商不分、权钱交易、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等现象则更为严重[4](P.28)。因此,要实现公平竞争,就必须大力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为资本流动提供一个切实可靠的法律保障,才能为资本流动提供一个稳定、公平的经济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鼓励企业间跨行业的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以实现规模经济。
在现实中,既要保持竞争活力又要实现规模经济总是十分困难的,规模经济总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资本的流动。但资本流动与规模经济之间的矛盾也并不是绝对不能解决的,跨行业的资产重组与联合就是解决这一矛盾的较好途径。
当一个行业产品供大于求后,竞争必然更加激烈,价格降低收益下降迫使企业调整投资方向,努力将资本向高利润率部门转移。但如果企业资本有限,达不到其它行业的规模经济要求,的确是难以流动的。这时可以采取与其它行业的企业进行联合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难题。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不仅可以克服自身基础投资不足的困难,而且还可以直接利用对方成熟的生产技术条件,迅速地提高自己的生产能力,形成集约经营和规模效益,这就既实现了资本的流动,又实现了规模经济。因此,政府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跨行业的联合和资产重组,以此达到资本流动与规模经济的统一。
(四)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促进和引导资本的合理流动。合理有序的资本流动有利于资源的最佳配置,而盲目无序的资本流动则会导致市场的混乱和资源的浪费。因此资本流动不仅需要促进而且还需要引导,这些都离不开政府的调控。政府可以通过灵活运用各种经济杠杆,来促进和引导资本的流动,并对资本流动进行调节。
价格是最重要、最灵敏的经济杠杆,政府可以通过价格调整和变动来资本的流动。对价高利大但供过于求的产品可以采取限制价格政策,而对那些价低利薄但又必不可少的产品则可以采取支持价格或保护价格政策。税收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杠杆,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和调整税种、税率以及减免税等政策,引导企业合理调整投资方向。另外,信贷也是重要的经济杠杆之一,银行可以通过扩大贷款范围和数量、降低贷款利率的,来支持企业的资本流动,帮助企业克服在调整投资方向过程中遇到的资本困难和技术困难。除了价格、税收、信贷这三大杠杆之外,还有其它经济杠杆也都能通过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角度来影响企业资本的流动。因此,政府应该根据各种经济杠杆的综合作用,制定出积极有效的经济政策,来对资本流动进行引导和调节,这样就能既促进资本的流动,又避免流动的盲目性,因而,也就更能保证在利润率平均化的同时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平均利润不仅深刻地阐述了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平均化的客观必然性,而且地揭示了利润平均化的实现途径,因此这一理论仍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由于在资本流动面临诸多障碍的情况下,政府调控对于促进资本流动和利润率的平均化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马克思平均利润理论基本思想的同时,还应该特别加强关于政府调控与资本流动即政府调控与利润平均化关系的,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最终为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服务。
【】
[1]马克思.资本论(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Abstract:Thegeneralequilibriumtheoryisnotthepatentofwesterneconomics.Beforewalras,Marxhadexpoundedtherelationbetweengeneralequilibriumandparetooptimum,thenatureofexistenceandstabilityofgeneralequilibriumminutely,andputforwardsystematicalgeneralequilibriumtheorythereby.AlthouthMarxiangeneralequilibriumtheoryhasnotobtainedastrictform,itisdeeperthanthewesterngeneralequilibriumincontent.
Keywords:Generalequilibrium;Lawofvalue;Freecopetition
在中外经济学界,一提起一般均衡理论,人们就会立即想到瓦尔拉斯体系和阿罗—德布鲁模型。这样,一般均衡理论似乎就成了西方经济学的专利。实际情况当然不是如此。在瓦尔拉斯之前,马克思就深入分析了人类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源配置问题,对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的关系、一般均衡的存在性、稳定性等问题,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从而提出了比较系统的一般均衡理论。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虽然没有取得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严密”的形式,但它的提出不仅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要早,而且在思想上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要深刻得多。
一、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
在经济学中,均衡的严格意义是指经济主体行为的相互一致。在市场经济中,如果某种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恰好相等,就说明卖者的销售行为和买者的购买行为相互一致,市场实现局部均衡。如果所有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同时相等,就说明所有卖者的销售行为和所有卖者的购买行为相互一致,市场就达到一般均衡(1)。马克思十分重视一般均衡的重要性,认为它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必要条件。他明确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2)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总劳动量根据不同的社会需要量在不同产品生产之间按比例进行分配的问题,是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必需面对和解决的一个基本经济问题,所不同的只是,不同社会按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的具体形式会有所不同。显然,如果社会总劳动量按不同产品的社会需要量进行了正确的分配,那么,各种产品的社会供应量和社会需要量就都相等,人们对所有产品的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就是严格一致的。因此,社会总劳动量按正确的比例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的状态,实际上就是一般均衡状态。
以上所述是一般均衡最一般的含义,它对任何社会都是适用的。在商品经济社会,一般均衡将采取某种特殊的形式。“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3)这是因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产品取得了商品的形式。一方面,由于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商品生产者都是独立地进行生产,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完全是个人的私事,劳动产品也归生产者自己占有和支配,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私人的性质,是私人劳动。“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4)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分工,商品生产者又是互相联系和互相依赖的,私人劳动的总和形成了社会总劳动,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又具有社会的性质,是社会劳动。商品生产者私人劳动的这种社会性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化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5)私人劳动的这二重社会性质,前者反映为产品必须对别人有用,后者反映为产品必须具有共同的社会实体。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是矛盾的,这种矛盾表现在:作为私人劳动,生产纯属个人的私事,生产者可以自由支配生产,产品也归私人所有;作为社会劳动,他的生产不能离开社会来进行,他的产品必须满足社会的需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一矛盾只能通过商品交换来解决。如果商品生产者能顺利地把商品卖出去,他所生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可实现为社会的使用价值,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就得到解决。反之,如果商品卖不出去,那就说明,尽管他的商品是为社会生产的,但事实上社会并不需要,他的私人劳动得不到社会的承认,不能实现为社会劳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就不能得到解决。因此,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正是这个基本矛盾,使得支配资源配置的依社会需要量“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规律,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取得了价值规律的形式。
价值规律实际上表明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实现为社会劳动的数量界限。因为价值规律首先是关于商品价值决定和实现的规律。而商品的价值决定和实现,实际上涉及两个层次的问题。第一个层次是单个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和实现问题。马克思把商品的价值看作人类劳动的凝结,认为商品的价值量应该用它所包含的人类劳动的量来计量,后者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但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劳动时间,不是个别生产者生产商品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6)这就是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个层次是某种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和实现问题。在论述这个问题时,马克思提出了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首先指出了提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必要性。他写道:“说商品有使用价值,无非就是说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当我们只是说到单个商品时,我们可以假定,存在着对这种特定商品的需要,——它的量已经包含在它的价格中,——而用不着进一步考察这个有待满足的需要的量。但是,只要一方面有了整个生产部门的产品,另一方面又有了社会需要,这个量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了。因此,现在有必要考察一下这个社会需要的规模,即社会需要的量。”(7)这个“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8)如果把一个部门生产的商品总量当作一个商品来看,它的价值就由该商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来决定。而“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是指将社会所支配的总劳动量,按照对每种产品的特定数量的需要,按比例地分配给不同的生产部门。每个生产部门依此分配的劳动量,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才是社会必要劳动量。“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是才必要的。在这里界限是通过使用价值表现出来的。社会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只能把它的总劳动时间中这样多的劳动时间用在这样一种产品上。”(9)如果用来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数量,同要由这种产品来满足的特殊的社会需要的规模相比太大,那么这种商品生产上耗费的社会劳动量就有一部分得不到社会的承认,这个商品量在市场上实际实现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小得多,这个商品量必然要低于它的市场价值出售,其中一部分甚至卖不出去。与此同时,如果用来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量,同要由这种商品来满足的特殊的社会需要的规模相比太小,这些商品在市场上实际实现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们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大得多,这些商品必然要高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它们的一部分社会需要甚至不能得到满足。只有当生产所有商品的社会劳动量都是按社会需要量所决定的正确比例进行分配时,这些商品生产上耗费的社会劳动量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这些商品才能全部按市场价值出售。此时,所有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恰好相等,市场处于一般均衡状态。当一般均衡实现时,资源的配置已经达到了这样一种程度,以致于不可能在不减少其他商品产出的情况下增加某种商品的产出。因此,一般均衡状态是帕累托最优的。
二、一般均衡的存在性
马克思在论述一般均衡的含义时,实际上提出了价值体系和均衡价格体系的概念。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价值是商品的内在属性,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一个商品的价值只有在交换过程中,通过与之相交换的另一个商品才能相对地表现出来。在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中,一个商品的价值是通过与之相交换的货币来表现的。因此,价格是商品内在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商品的社会价值或市场价值,就其表现形式来看,也就是商品的市场价格。当各种商品的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恰好相等时,各种商品就按各自的市场价值出售,这样的一组市场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体系。因为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所以,各种商品按与各自的市场价值出售,实际上就是按与各自的市场价值相一致的市场价格出售。因为这样的一组市场价格保证了所有市场同时出清,所以,这组市场价格实际上就是均衡价格体系。
那么,这样的一组均衡价格在理论上是否存在呢?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价格是商品内在价值的外在表现,均衡价格是和价值相一致时的市场价格,各种商品的均衡价格是和各自的市场价值严格一致的。因此,均衡价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实际上就是价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而商品按价值出售意味着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恰好相等,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如果供求一致,它们就不再发生作用,正因为如此,商品就按照自己的市场价值出售。”(10)“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来交换或出售时理所当然的,是商品平衡的自然规律。”(11)因此,价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又可归结为各种商品供给和需求同时相等的可能性问题。在马克思看来,商品供给和需求相等的条件是在商品生产上分配的社会劳动量和商品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对某一种商品来说,“要使一个商品按照它的市场价值来出售,耗费在这种商品总量上的社会劳动的总量,就必须同这种商品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即同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12)对所有商品来说,“如果这种分工(指社会分工——引者)是按比例进行的,那末,不同类产品就按它们的价值(后来发展为按它们的生产价格)出售,这种价格是由一般规律决定的这些价值或生产价格的变形。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这是因为条件仍然是使用价值。但是,如果说个别商品的使用价值取决于该商品是否满足一种需要,那末,社会产品总量的使用价值就取决于这个总量是否适合于社会对每种特殊产品的特殊数量的需要,从而劳动是否根据这种特定数量的社会需要按比例地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领域。”(13)因此,均衡价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可以进一步归结为社会总劳动按不同社会需要的比例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的可能性问题。那么,社会是否可能作到按由各种商品的社会需要量所决定的正确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量呢?
在马克思看来,至少从理论上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这是因为,如果经济社会根本不能作到依社会需要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时间,那就等于说经济社会天生就是不稳定的,总是处于供需失衡状态,资源配置永远不可能达到最优状态,而“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这一提法本身也就没有任何意义。实际上,马克思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价值规律自发的、事后的调节作用,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有逐步接近其均衡价格的趋势。他指出:“商品的价值规律决定社会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间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每一种特殊商品。但是不同生产领域的这种保持平衡的经常趋势,只不过是对这种平衡经常遭到破坏的一种反作用。”(14)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商品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保持均衡,从而各种商品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相一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经常趋势”;第二,这种保持均衡的“经常趋势”是通过各种商品的供求失衡,通过各种商品市场价格对均衡价格的不断偏离而实现的。商品的市场价格以价值或均衡价格为中心而上下波动,不仅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且是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作用的唯一可能的表现形式。“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15)
马克思不仅肯定了一般均衡的存在性,而且在论述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时,提出了后来被称为瓦尔拉斯定理的重要思想。在马克思看来,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基本问题,是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归根到底是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因为社会产品的全部实现,意味着社会产品的各个部分已经全部转移到需要它们的各个购买者手中。如果社会产品可以全部实现,那么社会产品就可在价值形态上补偿生产中消耗掉的全部资本价值,同时在实物形态上补偿生产和生活中所消耗的全部物质资料,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就可全部得到解决。所以,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所要研究的问题,归结起来就是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而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也就是社会产品总供求的均衡问题。只要社会产品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是均衡的,那么社会产品价值的实现就不成问题,社会总劳动就能全部得到社会的承认。只要社会总劳动是根据社会对各种商品的需要按比例地进行分配的,那么,各种商品就都能实现供求均衡,社会产品的总供求就可以实现均衡,社会总劳动消耗就都能得到社会的承认,社会资本再生产就可以顺利地进行下去。如果社会总劳动不是根据社会对各种商品的需要按比例地进行分配的,就会导致一部分商品就会供过于求,另一部分商品求过于供,社会产品的总供求就不能达到均衡,此时,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就无法得到解决,社会资本再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下去。可见,各种商品同时实现供求均衡,是社会总产品实现总供求均衡的充要条件。因此,如果一个社会生产n种商品,社会产品实现了总供求均衡,同时n-1种商品实现了供求均衡,那么第n种商品也必然实现供求均衡。
三、一般均衡的稳定性
如果一般均衡是存在的,那么进一步的问题就是,如果经济体系最初不处于一般均衡状态,它能否实现一般均衡?或者说,如果经济体系偏离了一般均衡状态,它能否恢复到均衡状态?马克思在评价布阿吉尔贝尔的劳动价值论时,对这个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布阿吉尔贝尔是经济学说史上最先提出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经济学家,从而也是最先认识到一般均衡重要性的经济学家。他认为,社会生产各部门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要使国民经济保持健康发展,就必须使这些部门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各种商品按由劳动耗费决定的“真正价值”进行交换,是实现这种比例关系的前提;自由竟争是实现各种商品按“真正价值”相交换的社会过程。马克思对布阿吉尔贝尔的这种见解给予了肯定的评价,他写道:“布阿吉尔贝尔就他在这方面(指劳动价值论——引者)来说,虽然不是有意识地,但是事实上把商品的交换价值归结为劳动时间。用个人劳动时间在各特殊产业部门间分配时所依据的正确比例来决定‘真正价值’,并且把自由竟争说成是造成这种正确比例的社会过程。”(16)这说明,在马克思看来,通过自由竟争的社会过程,价值规律可使社会总劳动按正确比例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
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论述了自由竟争实现一般均衡的机制——自由竟争调节社会总劳动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的实际过程。在马克思看来,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时期,社会所能支配的劳动总量都是个既定的量,因此,按社会需要量正确地分配给各个生产部门的社会劳动量之间,客观上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由此决定的各种商品的市场价值之间,也存在相应的比例关系。所以,各种商品的市场价值和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商品的均衡价格,都具有相对的意义。这样,如果某些商品生产上分配的社会劳动量过多,则另外一些商品生产上所分配的社会劳动量就必然过少。其结果,前一类商品供过于求,消费者之间的竞争将把商品的市场价格抬高到市场价值以下,后一类商品求过于供,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将把市场价格压低到市场价值以上。结果,前后一类商品市场价格的下降将导致生产条件较差的商品生产者退出市场,使这类商品的生产和供给减少。另一方面,这类商品市场价格的降低又会导致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增加。总的结果是,这类商品的供给将比原来减少,需求将比原来增加,市场价值也将比初始水平略高。对后一类商品来说,市场价格的上升导致生产条件较差的商品生产者进入市场,使这类商品的生产和供给量增加。另一方面,这类商品的市场价格提高又会导致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减少。总的结果是,这类商品的供给将比原来增加,需求将比原来减少,市场价值也将比初始水平略低。这一过程将一直进行到所有市场同时出清,所有商品的市场价格都达到市场价值的水平为止。因此,在价值规律的自动调节下,经济体系确实有达到一般均衡的客观趋势。
上述自由竞争实现一般均衡的过程,是在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的相互作用下,通过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趋向其市场价值来实现的。在马克思看来,这个机制只适合于简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当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这一机制会发生部分的变异。他指出,“如果商品都按它们的价值出售,那就象已经说过的那样,不同生产部门由于投入其中的资本量的有机构成不同,会产生极不相同的利润率。但是资本会从利润较低的部门抽走,投入利润较高的部门。通过这种不断的流出和流入,总之,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率的升降进行的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比例,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因而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17)这段话包含这样几层含义:第一,在剩余价值率相等的条件下,不同生产部门的等量资本由于有机构成不同,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不同,其利润率也必然不同;第二,各部门利润率的差别将导致部门之间的竞争,使资本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流向利润率较高的部门;第三,部门之间的竞争和由此引起的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转移,将使社会总劳动在各生产部门进行重新分配;第四,这个过程将导致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从而使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因此,在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后,自由竟争实现一般均衡的过程,是通过市场价格与供求关系的相互作用,使市场价格趋向于生产价格而不是市场价值来实现的。不过,由于社会的生产价格总额和价值总额相等,同时价值的变动调节着生产价格的变动,所以,生产价格对市场价值的偏离以及生产价格对市场价格的调节作用,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是价值规律作用形式的变化。
尽管马克思承认,在价值规律的自动调节下,经济体系有达到一般均衡的趋势,但他又认为,经济体系由失衡到均衡的调整过程,是一个充满摩擦的过程。他指出:“资产阶级社会的症结正是在于,对生产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识的社会调节。”(18)在发达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者丧失了对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的支配权。每个人都用自己偶然拥有的生产资料并为自己的特殊的交换需要而各自进行生产。谁也不知道,他的那种商品出现在市场上的会有多少,究竟需要多少;谁也不知道,他的个人产品是否真正为人所需要,是否能收回它的成本,或者是否能卖出去。生产者只有通过产品的跌价和涨价才亲眼看到社会需要什么、需要多少和不需要什么。因此,商品的供求失调是一种经常性的状态,一般均衡只是作为一种趋势而存在的。在达到一般均衡之前,一些商品供给过多,而另一些商品则供给过少。在前一种场合,一部分社会劳动被浪费掉了,在后一种场合,又有一部分社会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在这两种场合,商品交换都只能在“错误的”的价格上进行。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资本主义经济不仅会导致结构性的失衡,而且会导致总量性的失衡。因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是贫富两极分化,贫富两极分化使广大群众的消费保持在很低的水平,从而导致总的有效需求不足,引发普遍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一切真正的危机的最根本的原因,总不外乎群众的贫困和他们的有限的消费,资本主义生产却不顾这种状况而力图发展生产力,好象只有社会的绝对的消费能力才是生产力发展的界限。”(19)经济危机的存在及其导致的生产力的严重破坏,表明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局限性。因此,尽管市场经济是一种可行的经济制度,但它又是一种有缺陷的经济制度。
四、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与西方一般均衡理论的比较
前面的论述表明,马克思对与一般均衡有关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形成了比较系统的一般均衡理论。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与西方一般均衡理论在含盖的内容上是基本相同的,都涉及一般均衡的存在性、稳定性、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但两者之间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理论基础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的理论基础是均衡价格论,均衡价格论主要关注的是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或不同商品相对价格的确定问题。这种相对价格不仅取决于商品本身的供求关系,而且取决于相关商品的价格,从而取决于相关商品的供求关系。这种均衡价格论只是停留在价格的现象形态上,它不涉及价格的内容——价值及价值的实体和本质等问题,因而是一种没有价值论作基础的价格论。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的。对这个理论来说,价值的实体和本质是价值论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马克思把价值视为商品经济所特有的一个范畴,并从分析价值的现象形态——交换价值出发,指出价值是进入交换的所有商品包含的共同的东西,这个共同的东西就是劳动——一般人类劳动。这样,马克思就把价值的实体归结为一般人类劳动,认为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只是个现象,其本质是商品生产者之间劳动与劳动的交换。这样,通过对商品价值的分析,马克思揭示了被商品交换这种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所掩盖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看,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要深刻得多。
第二,分析方法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是由瓦尔拉斯最初提出的,后来经过帕累托、希克斯、诺伊曼、阿罗、德布鲁和麦肯齐等人的改进和发展,终于形成了一套比较严密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从它产生至今,始终注重运用数学方法,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唯一性、稳定性及效率性等问题进行严格的证明。马克思十分重视对数学方法的运用,他在分析一些理论问题,例如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的时候,也运用了一些简单的数学模型。但是,由于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定性地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性,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和过渡性,因此,他主要是对与一般均衡有关的问题进行文字说明和理论论证,而没有像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用高深的数学方法对一般均衡进行严格的证明。因此,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没有取得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严密”的形式,尽管这一理论的科学性是不容置疑的。
第三,对一般均衡稳定性的看法不同。由于理论研究的目的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和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对一般均衡稳定性的看法也就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的目的是要证明市场经济的有效性,而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的目的则是要证明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因此,尽管西方一般均衡理论也认识到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不一致和非市场出清的可能性,但是由于这个理论把一般均衡的稳定性绝对化,所以,它总是试图在理论上寻找避免非市场出清条件下出现交易的可能性。为此,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提出了两条可能的“出路”:一是设想存在一种机制使得人们根本不可能在错误的价格上进行交易,二是设想价格的调整过程是如此迅速以致于人们来不及进行“错误的”交易。前一设想就是瓦尔拉斯和埃奇渥斯的“重订契约特权”,后一种设想就是马歇尔的“瞬时调整过程”。然而,无论是“重订契约特权”还是“瞬时调整过程”,都不是现实经济生活的真实写照。对于前者,人们不知道那位全能的“价格制定人”是谁,也不知道谁可以赋予交易者以“特权”。对于后者,信息的不完全和信息成本不为零决定了价格调整的速度不会很大,更不用说接近无限了。如果交易者没有“特权”的保护,而价格调整的速度又不会很快,那么在非均衡出现之后和调整到均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就一定会出现市场非结清条件下的“错误”交易。因此,西方学者所谓的一般均衡,只不过是一种与现实经济生活无关的假想状态。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则认为,一般均衡的稳定性只是相对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般均衡只是作为一种趋势而存在的,现实的状态往往是一般非均衡,市场价格和均衡价格往往是不一致的。但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的不一致,或者说,市场价格围绕均衡价格的上下波动,不是说明价值规律失效,而正是价值规律发挥调节作用的表现形式。在价值规律的自动调节下,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具有一种不断逼近其均衡价格的经常性趋势。因此,一般均衡是可以达到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可行的经济制度。但是,一般非均衡向一般均衡的调整是一个充满摩擦的动态过程。因此,市场经济又是一种有缺陷的经济制度。所以,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更现实,也更能经受经验事实的检验。
最后,对市场经济命运的看法不同。新古典一般均衡理论的价格调节机制假设交易费用为零,认为一般均衡的实现是无摩擦的,市场经济是完全有效的,对经济运行进行社会调节是不必要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可以而且应该一直存在下去。这显然是一种把市场经济理想化的做法。在这种做法的背后,隐藏着这样一种信念,即不能承认市场经济有缺陷,如果承认它有缺陷,就等于承认要抛弃市场经济。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则认为,一般均衡作为一种趋势是存在的,但通过价格机制的自动调节实现一般均衡的过程是有摩擦、有成本的。因此,市场经济是可行的,但它又是有缺陷的,即存在“市场失灵”。这突出表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经济危机,造成生产力的巨大破坏。经济危机以及由此造成的生产力的巨大破坏,表明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在马克思看来,市场经济的这种局限性,只有通过计划经济才能得到消除。“只有在生产受到社会实际的预定的控制的地方,社会才会在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时间的数量,和要由这种物品来满足的社会需要的规模之间,建立起联系。”(20)马克思关于市场经济是一种可行的和有缺陷的经济制度的看法,已被大量经验事实证明是正确的。但有三个问题马克思似乎不曾考虑过:第一,如果说市场经济是一种有缺陷的经济制度,那么它的缺陷可否通过某种改良的方式,如政府的宏观调控,至少部分地加以克服?对这个问题的肯定回答可以得到大量事实的支持。第二,如果代替市场经济的计划经济是可行的,那么它是否就没有任何缺陷?对于这个问题,如果考虑的不是马克思所设想的计划经济模式(21),而是现实存在的计划经济,那么回答似乎应该是否定的。第三,如果没有一种现实存在的经济制度是“理想”的,那么经济制度的优劣就只是相对的。因此,进一步的问题似乎应该是,判断和选择经济制度的标准是什么?根据马克思的基本观点,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明确的,即经济制度只能根据其对生产力的作用来判断。就此而论,大量的经验事实明显支持这样的观点,即市场经济虽然有缺点,但它是一种比计划经济更有效的经济制度。
注释
(1)这个定义没有考虑自由物品的情况。
(2)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8页。
(3)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8页。
(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5页。
(5)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90页。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2页。
(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6页。
(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页。
(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717页。
(1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1页。
(1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9页。
(1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5页。
(1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页。
(1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94页。
(15)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5页。
(16)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62年,第43~44页。
(1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8~219页。
(18)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9页。
(1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48页。
(2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9页。马克思认为,计划经济取代市场经济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社会的一切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共同所有。而这又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容纳的生产力都得到充分发挥为前提。“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导言》,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3页。
(21)马克思所说的计划经济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设想,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对一种并不存在的经济制度进行判断似乎不是一种明智的做法。
主要参考文献
(1)哈尔·瓦里安,《微观经济学》(高级教程),经济科学出版社,北京,1997年。
(2)H·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2000年。
(3)高鸿业,《西方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北京,1996年。
(4)鲁有章、李宗正,《经济学说史》,人民出版社,北京,1979年。
(5)汤在新,《近代西方经济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90年。
(6)汤在新,《〈资本论〉续篇探索》,中国金融出版社,北京,1995年。
(7)刘涤源、谭崇台,《当代西方经济学说》,武汉大学出版社,武汉,1990年。
(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
(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
(10)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
马克思之所以提出其人类解放理论,是与当时他所处的时代背景、特别是与他对时代根本性质的认识密切相关的。那么,当时他所处的时代背景是怎样的呢?
马克思所生活的时代,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然处于现代性的时代困境之中。“现代性(modernity)意味着现代世界(现代社会或现代文明)的实质、基础、核心,意味着全都现代世界围绕着旋转的那个枢轴,一句话,意味着这个世界之本质的根据。作为这样的本质一根据,它可以被概括为两个基本支柱,即资本和现代形而上学。”随着现代性在西方各国资本主义国家的生发和巩固,现代性存保留其诸如高扬人的主体性等合理性方面的同时,越来越凸显出其弊端,从而使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日益处于诸如抽象理性、工具理性、科学主义、人生意义的丧失和生活世界的物化等种种现代性的时代困境的包同之中,导致技术的繁荣与人文的贫困、“物”的增殖与“人”的贬值、交往的普遍与殖民的相伴等社会生活世界的症状。
在马克思看来,置身于现代性时代困境的背后,并从而决定它们的存在在的基础,就是资本,它是现代市民社会的主导原则。资本的存在论意义有:(1)资本的增殖自身的“生活本能”。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获取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2)资本作为支配劳动及其产晶的经济权力。马克思认为,“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是一种“普照的光”。(3)资本作为生产关系及其世界历史意义。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批判地说:“资本被理解为物,而没有被理解为关系”。他认为,“资本显然是关系,而且只能是生产关系”。在《资本论》里,马克思对此又作了明确表述:“资本小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既然是一种“生产关系”,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那它的世界历史意义必然是,有一个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马克思首先肯定了资本在历史上的积极意义,比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宣言》里,马克思就资本对于世界历史形成的积极意义作了高度评价。但是,作为一个富有批判精神的思想大师,马克思尤其对资本的消极意义,即它使现代市民社会的一切关系都成为遭受资本统治的社会关系,作了深入的批判,其目的正是为了在批判的基础上力求“对当代的斗争和愿望作出当代的自我阐明”,从而为“改变世界”提出解决时代困境的方案——人类解放理论。
马克思分析了资本统治的两个主要方面表现:
首先,作为社会关系的主体的人遭受了资本的统治。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马克思说:“钱蔑视人所崇拜的一切神并把一切神都变成商品。钱是一切事物的普遍价值,是一种独立的东西。因此它剥夺了整个世界——人类世界和自然界——本身的价值。钱是从人异化出来的人的劳动和存在的本质;这个外在本质却统治了人,人却向它膜拜。”马克思这里虽然使用的术语是“钱”,而不是“资本”,但是马克思这里用“钱的统治”,表达的就是“资本的统治”。资本对人的统治的消极作用体现为:其一,它会使人丧失“独立性和个性”。马克思在《******宣言》里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其二,它还会使人的生命化为物质力量。正如马克思指出,资本的统治使得“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具有理智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最。”其三,它会使人在精神上遭受异化,盲目崇拜资本的统治。马克思形象地用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作了说明。马克思指出,作为资本的特殊表现形式的商品看似简单,实则“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它的谜一般的性质就是它的“商品拜物教”性质,是山现代资本所支配的商品生产过程造成的;商品拜物教性质“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存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而货币的中介运动使得商品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从而它“使一切人的和自然的性质颠倒和混淆,使冰炭化为胶漆
货币的这种神力包含在它的本质中,即包含在人的异化的、外化的和外在化的类本质中。”“因此,货币拜物教的谜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谜,只不过变得明显了,耀眼了。”在货币转化为资本后,人们把资本的价值增殖能力虚幻地看成资本的魔力,所以,资本生息能力又自然使资本拜物教的产生成为可能。
其次,资本的统治已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成为现代条件下的普遍统治因素。比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认为,资本的统治使自然科学从属于它;使分工受到了它的制约从而丧失了自己自然形成的性质的最后一点假象;它“把所有自然形成的关系变成货币的关系”,即一切关系都被资本物化了。存《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里,马克思还认为资本的统治是通过构成一个个体系,来形成对整个社会的统治的。他说:“如果说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一方而创造出一个普遍的劳动体系,——即剩余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那么,另一方面也创造出一个普遍利用自然属性和人的属性的体系,创造出一个普遍有用性的体系……只有资本才创造出资产阶级社会,并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马克思又明确指出,资本的统治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物化,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人与物的关系。他说:“这种与人的依赖关系相对立的物的依赖关系也表现出这样的情形(物的依赖关系无非是与外表上独立的个人相对立的独立的社会关系,也就是与这些个人本身相对立而独立化的、他们互相间的生产关系):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而他们以前是互相依赖的。但是,抽象或观念,无非是那些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
总之,马克思通过其深入地批判分析,从而洞察并阐明了他所处的时代的根本性质,即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关系都成为遭受资本统治的社会关系。马克思的如此理解是立基于资本存在的现实生活世界的情状,而不是“空穴来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对马克思作出了高度评价:“无家可归状态变成了世界命运。因此有必要从存在的历史的意义去思此天命。……因为马克思在体会到异化的时候深入到历史的本质性的一度中去了,所以关于历史的观点比其余的历史学优越。但因为胡塞尔没有,据我看来萨特也没有在存
在中认识到历史事物的本质性,所以现象学没有、存在主义也没有达到这样的一度中,在此一度中才可能有资格和交谈。”
正是由于马克思对其所处时代的资本统治的根本性质的把捉,才为其人类解放理论的提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地,从而也使其人类解放理论具有巨大的历史感。
二、马克思人类解放理论的提出及其为人类解放理论确定的任务
马克思是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明确提出其人类解放理论的。在该文的第一部分中,马克思首先批判了鲍威尔在“犹太人问题”上的错误在于:他混淆了宗教解放和政治解放,他“认为宗教在政治上的废除就是宗教的完全废除”。其次,马克思批判了鲍威尔在“犹太人问题”上的错误住于:他混淆了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鲍威尔“他批判的只是‘基督教国家’,而不是‘一般国家’,没有探讨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关系,因此,他提出的条件只能说明他毫无批判地把政治解放和全人类解放混淆了起来”。当时所谓的政治解放,实质上就是资产阶级革命。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政治解放是“人民所排斥的那种国家制度即****权力所依靠的旧社会的解体。政治革命是市民社会的革命”。马克思并不否认政治解放即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进步性,比如它在当时反对了封建々制、反对了教会特权等等,所以他指出:“政治解放当然是一大进步;尽管它不是一般人类解放的最后形式,但在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的范围内,它是人类解放的最后形式。”但是,马克思更强调指出,政治解放终究还不是真正的人类解放,政治解放有它的限度,
即使它可以使国家成为共和国,但仍不能使组成国家的人成为自由人,就是说他们仍然会受着宗教的限制。同时,马克思批判鲍威尔在谈政治解放时根本没有提到“普遍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这个冲突,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这个分裂”,从而也就没有看到政治解放必然导致“人分为公人和私人的这种二重化”,即在政治生活中把人变成公民、法人,但在经济生活中却把人变成市民社会的成员,驱使人成为“利己主义的人”。因此,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所解放的当然不是全人类,而只是使市民社会的一部分成为即资产阶级获得自己的解放而已。既然政治解放不是真正的人类解放,那么真正的人类解放是什么呢?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的第二部分中,马克思对这一问题作了解答。马克思分析了犹太人的世俗基础是:实际需要,自私自利;世俗偶像是:做生意;世俗上帝是:金钱。因而犹太人的解放,当是“从做生意和金钱中获得解放——因而也是从实际的、现实的犹太中获得解放——也就是现代的自我解放”。“犹太人的解放,就其终极意义来说,就是人类从犹太中获得解放。”而就整个犹太社会来说,“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社会从犹太中获得解放。”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犹太”指的就是金钱,“从犹太中获得解放”指的就是人类从做生意、从金钱势力下解放出来。为什么马克思说人类解放就是从犹太——钱中获得解放呢?因为“我们在犹太中看到了一般性的现代的因素”,这样,在“钱的统治下”,会使人们在世界观上,表现为“对自然界的真正的蔑视和实际的贬低”,和“对于理论、艺术、历史的蔑视和对于作为自我目的的人的蔑视”,等等。马克思认为,拜物教远小能把人提高到自身感觉欲望之上,相反地,它却是“感觉欲望的宗教”。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的第一部分中所指的“政治解放并没有消灭人的实际的宗教观念,而且它也小想消灭这种观念”中的“宗教观念”,其实质就是——“钱的统治”即资本统治下的金钱拜物教——这样一种宗教的观念。而资本统治下的金钱拜物教,就是人受到了物的异化的统治,“物的异化就是人的自我异化的实践”。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人类解放,就是“为反对人类自我异化的极端实际表现而奋斗”。易言之,马克思为人类解放理论确定的任务就是,把人从资本的统治这一现代性困境中解放出来。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其他文章里,也作了论说。比如,在《神圣家族》里,马克思继续就犹太人的解放对人类解放的任务作了发挥,他强调,“从犹太精神中获得解放”应该删解为“现代世界的普遍的实践任务”;“克服犹太本质的任务实际上就是消灭市民社会中犹太精神的任务,消灭现代生活实践中的非人性的任务,这种非人性的最高表现就是货币制度。”他这里所谈的“犹太本质”、“货币制度”无疑指的就是资本的统治。又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还指出:“在现代,物的关系对个人的统治、偶然性对个性的压抑,已具有最尖锐最普遍的形式,这样就给现有的个人提出了十分明确的任务。这种情况向他们提出了这样的任务:确立个人对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以之代替关系和偶然性对个人的统治。”这里“物的关系对个人的统治”、“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无疑指的也就是资本的统治。人类解放的任务就是:要解放资本的统治,重新确立人对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
以上论述表明,马克思人类解放理论的提出是针对资本的统治及其所带来的现代性困境。马克思为人类解放理论确定的任务就是解放资本的统治,疗治现代性,把人类从资本统治这一现代性困境中解放出来。
三、人类解放的力量、条件、实现方式和未来理想
马克思在提出人类解放理论并为人类解放理论确定了任务之后,还就人类解放的力量、条件、实现方式和未来理想等作了进一步的论述。
作为人类解放的实际可能性的阶级力量何在?马克思认为人类解放的实际可能性在于:“形成一个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一个并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形成一个“一般的不公正”的具有普遍性质的领域;要同国家制度的“这种制度的前提处于全面的对立”;形成一个“表明人的完全丧失,并因而只有通过人的完全回复才能回复自己本身”的领域。马克思这里所提到的“被戴上彻底的锁链”、“一般的不公正”、“制度的前提”,指的就是人所遭受的资本统治这一现代性困境的束缚。而无产阶级虽说是诞生于市民社会之中的,但却被剥夺了市民社会成员的资格和权利,从而具有既诞生于市民社会中又处于市民社会之外的特性,山此,其受到的资本统治的束缚最深重,也正因为此,马克思才理所当然地把无产阶级看成人类解放的阶级力量,“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问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马克思在其后来的文本中作了更明确的揭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于稿》中,马克思通过研究“异化劳动”认识到,“工人的解放包含全人类的解放”,“是因为整个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同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换言之,人类之所以要解放,就是因为人类受到了资本统治的“奴役”,而这一“奴役”凸显在“工人同生产的关系中”。在《神圣家族》里,马克思指出,正是因为无产阶级受到了资本统治的奴役,导致在无产阶级身上“实际上已完全丧失了一切合乎人性的东西”、“人失去了自己”,而且还直接由于贫困的逼迫,不得不愤怒地反对这种违反人性的现象,所以“无产阶级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
人类解放的条件是什么?在《神圣家族》里,马克思继续分析道,无产阶级要解放自己和解放个人类,必须以“消灭集中表现在它本身处境中的现代社会的一切违反人性的生活条件”为前提。马克思的意思是说,无产阶级要真正解放自己解放全人类,必须以消灭产生违反人性——资本统治下的物化
的社会关系的奴役——的生活条件为前提。马克思还指明了“私有财产”使得人类必然遭受资本统治的束缚,从而束缚了“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因此,“私有财产的扬弃”就是人类解放其被束缚的“感觉和特性”,使它们再“变成人的”。另外,马克思指认了自然科学在资本统治的作用下的局限性,它使人类小得不“非人化”;但也指认自然科学的进步是人类解放的条件,它毕竟是在“为人的解放作准备”。马克思还认为,要消灭关系对个人的独立化、个性对偶然性的屈从、个人的私人关系对共同的阶级关系的屈从等等,归根到底都要取决于分工的消灭;而只有交往和生产力已经发展到普遍的程度的时候,分工才会消灭;私有制只有在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才能消灭,因为那时现存的交往形式和生产力是个面的,所以只有全面发展的个人才可能占有它们,即才可能使它们变成自己的自南的生活活动;私有制和分工的消灭同时也就是个人在现代生产力和世界交往所建立的基础上的联合。
电子货币创造了新的、虚拟的货币形式,它使经济结算活动在虚拟空间得以实现,使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生活发挥越来越大的反作用,创造出一个全新的社会活动局面。面对这种全新的货币形式,有人对传统的货币理论产生了种种疑问:电子货币这种没有物理实体的符号取代有物理实体的纸币,充当支付手段,人类的相互交换活动不是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了?电子货币是信用货币,是个人和金融机构共同创造出来的,那么,货币的发行是否可以在法律之外,不受法律约束了?电子货币是经济人在信用过程中创造的,它的供给不以中央银行为转移,那么,电子货币岂不是弱化了中央银行垄断货币供给的特权吗?对于这些疑惑,我们只能用马克思的货币理论给与科学的回答。
一、电子货币和电子银行
电子货币是以现行纸币为基础,以纸币计算单位为计算单位,以电子数据(二进制数据)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电子货币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储值卡型电子货币。一般以磁卡或IC卡形式出现,其发行主体除了商业银行之外,还有电信部门、商业零售企业、政府机关和学校等部门使用的IC卡。(2)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指商业银行、信用卡公司等发行的贷记卡或准贷记卡。可在发行主体规定的信用额度内贷款消费,之后于规定时间还款。(3)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主要有借记卡、电子支票等,用于对银行存款以电子化方式支取现金、转帐结算、划拨资金。(4)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Internet网络环境使用的且将代表货币价值的二进制数据保管在微机终端硬盘内的电子现金;一种是将货币价值保存在IC卡内并可脱离银行支付系统流通的电子钱包。该类电子货币具备现金的匿名性,可用于个人间支付、并可多次转手等特性,是以代替实体现金为目的而开发的。
电子银行是伴随着电子货币出现的网络银行,是指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对帐、网上支付、资金转帐、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网上银行是个虚拟银行,它没有建筑物,没有地址,只有网址,其分行是终端机和因特网带来的虚拟化的电子空间,客户要想办理银行业务、接受服务,可以在办公室里、家里、旅途等,只要具有一定的通讯条件和一部个人电脑,随时都可以和银行接通,进行即时转帐、查询等各种银行交易。所以,在未来,银行也许不再以雄伟气派的建筑物为标志,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可能不再是银行信用的象征和实力的保证了。网上银行将使21世纪的金融从具有地理概念的中心走向无形的网络体系。随着电子货币广泛应用,所有传统银行使用的票据和单据全面电子化,使用电子支票、电子汇票和电子收据等,部分取代对应的纸制票据,实现金融交易无纸化。
电子货币作为新形式货币和传统的纸币有明显的差别;纸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实体;电子货币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纯粹的、抽象的电子数据;电子货币主要发挥货币的流通和支付的功能;纸币不仅具有流通和支付的功能,还是一个独立的价值额,还有贷款的功能,在借贷的过程中能够转化为资本;纸币以纸币本身、汇票和支票等形式和银行等物理媒介系统实现结算功能;电子货币是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
二、电子货币并没使人类退回到物与物交换的状态
电子货币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货币流通和支付功能,改变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人类传统的交易方式。因此,有人产生疑问,电子货币的出现,人类的相互交换活动不是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了?
货币的本质是信用符号,所代表的是一定的购买力。人们持有货币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为了它的购买力,也就是为了它所能购买的东西。因此,人们所需要的便不是若干单位的货币本身而是若干单位的购买力。因此,无论是占有黄金、占有纸币还是占有电子货币,都不是为了它们自身,而是为了保存一定的购买力。电子货币作为计算货币虽然没有物理实体,但它仍然使用具有物理实体纸币的单位名称,这种单位名称足以表示购买力单位的形式。电子货币是它的所有者向电子货币的发行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而发行者以电子、磁性等形式把仍然依现行货币单位表示的等值货币额储存在消费者持有的电子设备中创造出来的。所以,储存在发行者电子设备中的电子货币依然是储存购买力单位的形式,而表示消费的综合商品的物价指数则是衡量电子货币购买力大小的标准。电子货币与金币、纸币相比,本质是相同的,形式是不同的。金币有含金量,含金量似乎是它的“内在”价值的尺度,其实这是一种错觉。金币购买力的大小,不在于含金量的多少,而在于物价指数的变化情况。纸币和申子货币更是如此。
马克思说“计算货币不过是为了衡量可售物品的相对价值而发明的任意的等份标准。计算货币与铸币完全不同,铸币是价格,而计算货币即使在世界上没有一种实体作为一切商品的比例等价物的情况下,也能够存在”。
马克思认为,除非到地球末日,否则,是不能没有计算货币的。计算货币就是个人、企业和银行帐面上,甚至是人们头脑中、观念上的数字货币。
“电子货币出现人类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了”的观点的错误根源还在于没有搞清楚货币的职能和本质到底是什么。谁都知道,货币第一个职能就是价值尺度,把商品的内在价值表现为由同一单位名称表示的价格。把千差万别的商品转化为在质上相同,只有量的差别的同一物品。无论金币、纸币和现在的电子货币都是一样的。各国的电子货币都没有使用自己的专用的单位名称,都是用纸币的单位名称。这样,电子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这一功能时和纸币完全一样,一点差别都没有,都是计算货币。
既然电子货币与纸币有相同的单位名称,而单位名称的作用就是表现商品的价格,这样,电子货币就与纸币有相同的功能。所不同的是,纸币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物理实体表示商品的价格,而电子货币是以看不见、摸不着的纯粹的数字表示商品的价格。
更重要的还不在于此,而在于商品作为循环中的统一体是处在过程中的价值,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流通领域的哪个阶段上,首先是以计算货币的形态,观念地存在于商品生产者的头脑中。在这里,具有物理实体的商品只是价值的承担者,重要的是这种物品在买者和卖者头脑中用货币名称所表示的价格。即使金币和纸币在充当价值尺度时也只是想象的或观念的货币。金币和纸币在充当流通手段时,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货币的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货币作为商品价格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映,只是当作自己的符号来执行职能,完全由符号来代替,甚至,连符号也没有必要出现,只用货币单位名称在商人脑袋里计算一下就足够了。
可见,只要商人们相互信任,相互讲究信用,那么,货币在充当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时,就没有必要以物理实体形式出现,而是以观念上的、幻想的、预测的虚拟货币形式出现。这样,金币和纸币也都升华为抽象的数字。与电子货币所不同的是,金币和纸币作为虚拟货币保存在人们的头脑中,电子货币作为虚拟货币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我们不是把计算机称之为电脑吗?用人脑计算和用电脑计算是一样的,只不过电脑比人脑能存储的多、计算得快、准确得多。有了比人脑更先进的电脑,何乐而不用呢?有了比纸币更方便的电子货币又何乐而不用呢?
对此种现象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就做出了科学的概括:“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只是想象的或观念的货币。”在货币不断转手的过程中,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货币的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货币作为商品价格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映,只是当作它自己的符号来执行职能,因此也能够由符号来代替。这就告诉我们,电子货币的出现并非意味着人类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而是交换媒介的形势发生了变化,由具有实体的纸币变为虚拟的、无形的电子数字。
三、货币是交换和信用的产物,也受国家法律所制约
自从电子货币出现之后,有人说,传统经济理论认为,自从金铸货出现以来,货币就国家化,货币供给严格受国家法律所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说,货币是法律的产物。而电子货币则是客户、商业银行和其他经济机构自发的信用的产物,而不像现行的纸币的发行和流通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认为电子货币可以脱离国家法律的观点至少是片面的,也可以说是不对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为,私有制、分工和商品交换是货币产生的三个密不可分的要素。货币产生后,作为新的强大的社会力量迅速地瓦解了原始共产制经济,改变了人与人之间互相依赖的社会关系,把人类社会由野蛮时代引向文明时代。
马克思说:“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流通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可见,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首先是在交换中产生的,不是由国家法律创造的。现代社会的纸币也是信用的产物,稍有宏观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当代,各国中央银行都通过公开市场买卖、变动贴现率和变动银行存款准备率这三种方式来增加货币供给。而这三种方式的运行都依靠信用。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无论是金币和纸币首先都是交换和信用的产物,政府和法律仅仅是适应交换和信用发展的需要对货币的创造加以管理和保证。
现在新出现的电子货币同金币和纸币一样也是社会交换和信用的产物。当前,在我国典型的电子货币就是各类银行卡。最主要的银行卡是信用卡,也就是银行和其他财务机构签发给那些资信状况良好的用户,用于在指定商户购物和消费,或在指定的银行机构存取现金的特质卡片,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也是持卡人信誉的标志。但是,电子货币同当年的金币和现代的纸币一样也要受国家法律所管理。
当我们强调金币、纸币和电子货币都是交换和信用的产物时,不应忽视电子货币的产生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现在,所有国家的货币都是纸币,都是符号货币。这种自身几乎没有价值的符号货币不可能由个人随意发行并且普遍使用的,必须由各国政府决定它的发行,才能保证纸币的稀缺性,保证纸币的购买力。此外,政府还要规定纸币单位的名称,及不同单位之间相互固定不变的兑换比例。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说:“计量单位、它的等分及名称的规定一方面纯粹是约定俗成的,另一方面在流通内部应该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所以它必须成为法律的规定。这个纯粹形式的手续就落在政府身上。”比如说在我国,“元”为标准计量单位,“角”和“分”都与“元”有固定不变的比例关系。我国的价格标准是我国政府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的价格标准也是其他国家政府通过法律规定的。
因此,任何一种货币发挥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功能时,尽管仅仅是符号,但这个符号都是具有国家属性的,都在一国之内发挥其功能。货币从产生时起就带有国家的印记。时至今日,货币的国家属性更得到了充分表现,现在一切文明国家的货币都是国定货币。国家不仅指定货币的名称和计量标准,而且还管理和控制本国货币的发行和流通。货币是国有的,国有货币仅仅是国家授予货币占有者合法化权力的符号。
有的文章说,电子货币是信用货币,是个人和金融机构共同创造出来的,是在法律之外,不受法律约束的自由货币,这种观点同样是片面的,是错误的。电子货币的基础是纸币和银行存款,电子货币所用的单位与纸币完全相同。电子货币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纸币的限制,但又时时受到纸币的限制,摆脱不了纸币的限制。那么,既然纸币、银行和金融机构要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电子货币当然也要跟着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它绝不可能在国家法律之外为所欲为。写到这里,笔者不禁想到,当年有不少文章说,欧洲美元是不受任何国家法律约束的货币,那也是错误的观点。其实,欧洲美元尽管在美国境外,但它绝不是一个无法无天的货币,欧洲美元归根到底还是美国的美元,还是要受美国的法律所约束,欧洲美元的出现,仅仅说明美国美元的外延。
四、电子货币弱化中央银行货币供给的特权之说不足为新
人们对电子货币的作用说得最多的是,电子货币主要影响货币供给,这主要表现为在电子货币部分替代流通中的通货以后,中央银行发行的通货仅仅是整个货币供给的一部分,因此电子货币对流通中通货的影响会直接影响到货币供给量。影响最大的是狭义货币M1。M1=通货+活期存款,通货在M1中占比重较大,所以电子货币替代部分通货以后,就必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狭义货币M1,其主要表现是:第一,由于货币虚拟化,使流通中的通货数量减少;第二,由于电子化货币存在的形式不稳定,影响商业银行的存款也不稳定,从而会改变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数量;第三,由于电子货币既影响基础货币也影响货币供给量,所以电子货币也可以通过影响货币乘数的变化对M1产生影响。这些看法是正确的,但不足为新。同时这种观点有夸大央行作用之嫌。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要明了到底什么是货币供给?最权威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说:“货币还是按传统的定义为好:即通常可以被接受和使用的作为交换媒介的任何物品。”“货币供应量可以用国内公众所持有的货币总量来表示”。当代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第一位获得者——萨谬尔森在他的大作《经济学》中写道:“货币M1的供给包括处在银行之外的硬币、处在银行之外的纸币和一切银行的活期存款。”根据《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和萨谬尔森《经济学》,只要是中央银行已经发行出来的纸币和硬币,只要是存在银行的一切活期存款,只要是国内公众所持有的货币,不管进入不进人流通都构成货币供给。在这里,笔者斗胆地说,不管《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是多么权威,不管萨谬尔森的名气和对经济理论的贡献有多大,但是,他们对货币供给下的定义是否科学正确,是值得讨论的。
马克思说:“我们这里所说的通货量,指的是一个国家内一切现有的流通的银行券和包括贵金属条块在内的一切硬币的总和。”这就是说,货币供给并不是指中央银行已经发行出来的纸币、硬币和商业银行的存款,而是指进人流通中的纸币、硬币和被开具支票的存款。而那些贮藏在公众手中的纸币和硬币,那些在银行负债账户上还没有被贷出的存款都不能算作货币供给。因为它们没有进入流通领域,没有变成真正的购买力,没有转化为需求。我们一再强调人们偏好货币,并不是偏好货币本身,而是偏好货币的购买力。
因此,那些没有被花费的纸币和硬币,没有被贷出的银行存款,由于没有进入流通领域,没有转化为购买力,它们的货币灵魂就离它们而去,也不构成货币供给。在货币市场上,货币供给就是货币盈余者对外所提供的贷款量。这个数量越多,货币供给越多,反之,货币供给就少。所以货币供给量是由流通领域中的货币量和进人借贷领域中的全部货币量构成的,不应该由银行已发行出来的全部货币量来构成。在我国人们坚持后者,放弃前者,根本原因就是只学习西方的货币理论,忘记了马克思的货币理论。
既然货币供给是由进人流通领域中的对商品和劳务进行购买的货币构成,那么,汇票和支票在购买中代替纸币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构成货币供给这是人人都接受的事实。马克思说:“几乎每种信用形式都不时地执行货币的职能,不管这种形式是银行券,是汇票,还是支票,过程本质上都是一样的,结果本质上也是一样的。”“这一切形式的作用,都在于使支付要求权可以转移。”这就是说,除了纸币和硬币之外,汇票和支票也是货币。
既然我们承认汇票和支票代替纸币在流通中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构成货币供给,那么,电子货币代替纸币代替汇票和支票执行流通和支付手段,理所当然地构成货币供给,这还有什么可疑义的呢?依据马克思的货币供给理论,电子货币既新又不新。所谓不新,就是因为电子货币所起到的流通和支付手段的职能和传统的汇票和支票没有什么两样;所谓新,是因为传统的汇票和支票是具有物理属性的纸质货币,而电子货币是由纯粹抽象的数字表现的没有物理实体的货币。
既然电子货币像传统的汇票和支票一样在流通领域中发挥流通和支付手段的功能,那么,个人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相互信任创造出来的电子货币就是货币,就构成了货币供给的一部分。随着信用程度的普遍提高,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应用,电子货币在总货币供给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一、马克思的奢侈品生产理论
马克思在社会再生产模型中提出了奢侈品生产理论。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有两个基本原理。第一,社会总产品分成两大部类:第1部类,生产资料,就是用于再生产消费的商品;第Ⅱ部类,消费资料,就是用于个人消费的商品。每一个部类都拥有不同的生产部门。第二,社会总产品在价值上划分为三个组成部分。每一部类的产品的价值部分都分成不变资本价值c、可变资本价值v和剩余价值m,就是说,每一部类的全部年产品的价值,都分成代表生产上消费掉的、按其价值来说只是转移到产品中去的不变资本c的部分,由全部年劳动加入的价值部分。后者又分成:补偿预付可变资本v的部分和超过可变资本而形成剩余价值m的部分。因此,每一部类的全部年产品的价值和每一个个别商品的价值一样,也分成c+v+m。
马克思提出了简单再生产条件下的社会再生产模型:
这里有三大要点:(一)在第Ⅱ部类工人的工资500v和资本家的剩余价值500m,必须用于消费资料;(二)第1部类的1000v+1000m,同样必须用于消费资料;(三)第1部类的4000c由生产资料构成,必须用于第1部类,以便补偿该部类消费掉的不变资本。它们通过第1部类内部各个企业之间的互相交换进入消费。
马克思把消费资料再分成必要消费资料和奢侈品两个分部类。必要消费资料是指进入工人阶级消费的消费资料,也构成资本家阶级消费的一部分消费资料。奢侈消费资料“只进入资本家阶级的消费,所以,只能和花费的剩余价值交换,而剩余价值是绝对到不了工人手中的。”第Ⅱ部类的消费资料1000,即500v+500m。马克思假定其中80%,即800为必要的生活资料,其中20%,即200为奢侈品。这两分部类的构成如下:分部类a或Ⅱa,即必要生活资料:400v+400m=800。分部类b或Ⅱb,即奢侈品:100v+100m:200。马克思假设Ⅱa中的400,资本家把其中的60%,即240用于必要生活资料,其中的40%,即160用于奢侈品。所以工人消费的400和资本家阶级的240用于必要生活资料,也就是本分部类内实现补偿。假设Ⅱb中的100,其中的60%,即60用于必要生活资料,其余的40%,即40用于奢侈品。也就是说,工人消费的100v和资本家在必要消费资料上消费的60,与Ⅱa的交换实现,其余的资本家消费于奢侈品在Ⅱb内部实现。即下式:
Ⅱa1600c+400v+240m+160m=2400
Ⅱb400c+100v+60m+40m=600
马克思认为:奢侈品生产对工人就业会发生影响。“年产品中的奢侈品部分越是增大,从而奢侈品生产中吸收的劳动力的数量越是增加,预付在(Ⅱb)v上的可变资本要再转化为可以重新作为可变资本的货币形式来执行职能的货币资本,因而在Ⅱb中就业的那部分工人阶级要生存和再生产,……也就越是要取决于资本家阶级的挥霍,越是取决于他们的剩余价值的很大一部分转化为奢侈品。”
马克思研究了经济周期变化与奢侈品生产的影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总是处于危机与繁荣的经济周期的变化过程中,经济周期对奢侈品生产有影响,使奢侈品的生产和消费会发生相应的收缩或扩张的变化。每一次经济危机都会暂时减少奢侈品的消费。由于危机时期奢侈品销售困难,从而有一部分生产奢侈品的工人被解雇;由于工人失业,必要生活资料的出售也会因此停滞和减少。但在危机前夕的繁荣时期情况正好相反。这时商品价格提高,工资也会有所增加,因此,工人不仅对必要生活资料的消费增加,甚至暂时还会参加奢侈品的消费。马克思说,“在繁荣时期,……不仅是必要生活资料的消费增加了;工人阶级(他们的全部后备军现在都积极参加进来)也暂时参加了他们通常买不起的各种奢侈品的消费”。但是马克思认为不能因此概括出危机是消费不足引起的。这种概括之所以错误,是因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基本经济矛盾引起的,消费不足则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一种表现。
马克思分析的是十九世纪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现象。能不能脱去资本主义的形式,呈现出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理论,引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有必要消费资料和奢侈品两大类。不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奢侈品的消费者不是资本家,因为资本家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存在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奢侈品的消费者是先富裕起来的群体。马克思的奢侈品生产理论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短期的静态分析,我们能不能对马克思的奢侈品生产理论进行长期的动态分析?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二、把马克思奢侈品生产理论引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我认为,只要脱去马克思奢侈品生产理论的资本主义形式,挖掘出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并且把短期的静态分析长期化,那么马克思的奢侈品生产理论可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很高的学术价值。
首先,如果对马克思的奢侈品生产理论进行长期考察,就会发现必要生活资料和奢侈品是相对的,互相转化的概念。从奢侈品和必要生活资料的转化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经济的繁荣或衰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或下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部分奢侈品可以加入必要生活资料,这样一方面必要生活资料扩大了,另一方面又有新的奢侈品发现了,正在被生产出来。就是说,必要生活资料与奢侈品处于变化之中。随着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定时期的奢侈品会转变成必要生活资料。比如,在20世纪60、70年代,人们把手表、自行车、缝纫机三大件看作是奢侈品,现在成为必要生活资料,手表极其便宜,几乎人人手腕上都有一块,从十几岁的小学生,到城市里的拾荒者,差别不再是有没有手表,而是手表的质量高低之别。经济条件差一些的买几十元一块的手表,经济条件好一些的买几千元甚至更贵的手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称为新三件的洗衣机、电冰箱、彩色电视机是少数人拥有的奢侈品。这些奢侈品迅速进入寻常百姓家,20年后成为家家都拥有的必要生活资料。如果经济衰退,人民生活水平下降,也会发生有些商品从必要消费资料中退出,重新成为奢侈品。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初的三年灾害期间,人们生活水平明显下降,许多必要生活资料退出,重新成为奢侈品。比如,稍微加工精细一些的糕点,都是凭票供应,发票证,每人每个月只能吃二三个糕点。你想吃五六个,别人就说你奢侈,你自己也觉得奢侈。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在危机时期与繁荣时期,奢侈品与必要生活资料变动的结果。在经济危机时期,会有一些必要生活资料退出,重新成为奢侈品;在繁荣时期,会有一些奢侈品进入必要生活资料。奢侈品和必要生活资料的变动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水平。奢侈品进入必要生活资料表示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必要生活资料进入奢侈品表示人民生活水平的下降。奢侈品与必要生活资料的变动的原因是经济发展或衰退的结果。繁荣时期,一部分奢侈品会进入必要生活资料,消费者人数迅速扩大;在经济衰退时期,一部分必要生活资料进入奢侈品,消费者人数就会减少。
其次,把奢侈品概念引入消费领域,可以研究社会主义不同富裕程度的群体的消费状况。马克思把奢侈品严格界定在资本家阶级使用剩余价值的消费品的界限内,只有在经济繁荣时期,工人阶级才有可能参加奢侈品的消费。这是由马克思研究的资本主义模型限定的。马克思研究的资本主义模型只有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两大阶级。资产阶级掌握资本,组织生产,获得全部剩余价值。工人阶级不掌握资本或者极少的一些股票,股票收益很少,不能养活自己,还需要出去打工挣收入。工人的工资只是获得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生活水平低下的一个阶级。我认为把马克思的奢侈品消费理论移入社会主义,奢侈品的消费主体必然要发生转变。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的收入水平仍然有相当大的差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已经产生了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群体。这部分先富裕起来的群体,大体上包括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经济企业主阶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就是我国社会目前十大阶层中的前面四个阶层,或者说五大社会经济等级中的第一个等级。这个群体中只有一小部分人拥有剩余价值,多数人没有获得剩余价值,而是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了高收入。社会主义条件下先富裕起来的群体必然是奢侈品的消费者。中国十个社会阶层中的后六个阶层,或者说五大社会经济等级中的后三个或者后四个等级只消费必要消费资料。当然收入最低的阶层可能连消费必要生活资料都会有困难。所以,从必要生活资料和奢侈品结构上可以研究社会主义条件下消费群体结构,反过来也一样,从消费群体可以研究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必要生活资料和奢侈品的结构。第三,把奢侈品概念引入生产领域,可以研究在产品过剩时期的生产发展方向。现在看来,一个社会的产品供求情况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型:(一)产品严重短缺的类型;(二)产品基本满足需要或者说产品过剩的类型。产品短缺时代的典型样本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那时什么产品都短缺。居民生活所必需的吃穿用各种商品都短缺,实行凭票限量配给,据说广东的消费品票证发到40多种。在短缺经济的末期或者说即将过去的时期,不管生产什么产品,哪怕产品的质量不太好,不要紧,有的是市场,都会一卖而光。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广东经济的发展得益于短缺经济时代。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个人都不是生产决策者,看着市场上产品严重短缺,你也不能组织生产来供应市场,因为你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经理,都没有生产决策权。广东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实质是向企业和人民放权,企业可以拥有一点生产决策权,企业生产观察市场上商品的供求态势,生产严重短缺的商品供应市场。个人拥有了生产决策权,可以办个体户进行生产市场上短缺的产品。生产发展了,个体户就开始雇工,逐步变成了私营企业。广东的企业和个人用广东的粮、珠江的水生产了大量的产品,一下子销售到全国,占领了全国的市场。于是广东经济就发展起来了。现在,在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全国各地的企业和个人都拥有生产决策权,不再由上级计划部门管理。必要生活资料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对资金要求不高,只要有简单的设备和少量的投资就能组织生产,于是大量的商品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了,必要生活资料迅速得到满足。
大约1997年秋季,中国的产品第一次从短缺向过剩转化,不少产品出现了过剩,不少生产设备出现了闲置,工厂开工率不高。然而,我认为中国遭遇的过剩是结构性的过剩,即某些产品的短缺与另一些产品过剩并存;不是绝对的过剩,即大多数产品过剩。在90年代后期,人们生活迫切需要的住房、通信设备、交通工具等等商品,还处在严重不足的状态。
现在,21世纪第一个十年即将过去,结构性过剩正在向绝对过剩过渡,越来越多的产品过剩,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工不足,设备闲置。比如,轿车生产能力闲置可能达到30%,制药企业生产能力闲置严重,许多企业开工不足。18种工业产品设备闲置。小型电子计算机能力利用率3.5%,发电能力设备利用率10%,微型电子计算机能力利用率13.4%,照相机胶卷能力利用率36.1%,化学原料药能力利用率为37.4%,房间空调器能力利用率33.5%,复印机能力利用率34%,农药能力利用率36.1%,日用精铝制品能力利用率31.3%,微波炉能力利用率38.5%,录像机、洗衣机、内燃机、汽车、彩电、金属切削机床、油漆能力利用率在40.3-48.6%之间。在生产资料和必要消费资料基本满足,甚至过剩,出口又遇到困难的情况下,中国的生产还要不要发展?如果要发展,路在何方?我认为,重要的出路就是组织生产奢侈品。
三、转变奢侈品旧观念,调整低收入政策
把奢侈品作为生产的方向,首先需要转变观念。需要转变的第一个观念是,奢侈品是为了满足资本家奢侈挥霍生活的物品,工人阶级过着清贫的生活,与奢侈品毫无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奢侈品的主要消费者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被消灭,这就必然会消灭奢侈品生产。我认为,这个传统观念是错误的。不能把奢侈品看作是资产阶级专用的商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奢侈品不是资产阶级,而是先富裕起来群体使用的消费品。随着奢侈品生产的发展,奢侈品就会逐步进入寻常百姓家,成为必要生活资料。比如轿车,解放前轿车是资产阶级以及其他剥削阶级专用的奢侈品,老百姓用轿车做梦都不敢想。解放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轿车也只是政府、企业等单位公务使用的交通工具。私人使用的轿车极少,因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把轿车看作是奢侈品,而不是必要生活资料。21世纪初期,中国改变了轿车生产政策,中国的轿车生产大发展,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城市家庭每百户拥有的家用汽车,1999年为0.34辆,2006年为4.32辆,7年增长12.7倍。这表明中国正在进入汽车时代。根据经验,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就标志着轿车进入家庭,中国已经达到了人均GDP1000美元的阶梯,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人均GDP已经达到6000--7000元,相当于意大利、澳大利亚。广州人均GDP已经达到8000美元,上海人均GDP达到7500美元,这标志着轿车进入城市居民家庭的条件已经满足。不但中国正在进人汽车时代,有人认为中国正在进入后汽车时代,即消费个性化,汽车定制时代。要求汽车企业充分满足消费者的个性需求的时代。这表明,轿车作为一种奢侈品正在退去奢侈品的色彩,变成必要生活资料。
价值及其源泉问题是每一个从事劳动价值论研究的学者都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国内学者对劳动价值理论有着各种不同的理解,如:物质生产劳动价值论、社会劳动价值论等。[1]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给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新的研究课题。如:科技知识及经营管理创造价值的问题;第三产业的价值创造问题等[2]。面对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复杂现象,必须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对其不断丰富和发展。尤其是加深对于价值及其创造的理解,是更好地理解劳动价值论,科学回答这些新问题的钥匙。本文试图从分析价值和价值创造入手,并结合经济现实,对经济领域中价值创造进行解析。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和哲学基础
1、科学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对古典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马克思通过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价值理论的批判继承,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首先他打破了古典派只从交换价值的形式上看待价值的局限,而从“不同性质使用价值为什么能够在数量上相比较”出发,抽象出价值概念。为此他提出商品的二重性学说,并独创了劳动二重性学说,把价值作为一个独立范畴确立下来。即:“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在价值创造上,马克思指出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的大小。并运用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价值创造的源泉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对抗性,解释了剩余价值的来源和本质,并指出,“剩余价值的出现既离不开流通领域又不在流通领域,而在生产领域。生产领域的价值增值关键是生产者,资本家的预付资本并不创造价值而是转移其自身的价值。”因而,在价值创造源泉上,坚持了“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科学真理。[3]
如何深刻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质,必须认真分析其价值理论存在的基础和条件。正是这些条件才构成了马克思价值理论哲学基础,是深刻理解马克思价值理论的钥匙。
2、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
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第一个基础是:价值概念是建立在以人类整体的偏好为价值评判标准的框架之下的。迄今为止的几乎全部学科,只要涉及价值判断的,都是建立在以人类为中心的基础之上的。某物有价值完全是因为其对人类有效用,能满足人类需要;反之若某物不能满足人类需要则无价值。
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第二个基础是:价值的概念是商品用于交换时才产生的。价值概念建立在交换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人类之间的交换,物品永远只是物品,只具有使用价值。可见,价值是针对交换而提出来的,确切地说是针对人们交换中双方交换物的比例关系而提出来的,是衡量交换是否公平的一种尺度。从这个意义上,价值不是在生产过程中,也不是在交换过程以后,而是在交换的一瞬间才得以体现的。[4]
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第三个基础是:价值是表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范畴。马克思认为:“商品形式和它借以得到表现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关系,是同劳动产品的物理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物的关系完全无关的。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社会关系。”[5]既然价值只有在交换中才有意义,它表现为交换价值,交换又是建立在双方平等意愿的基础上,所以价值是在等价交换基础上的人与人交换关系(表现为商品的交换比例)的表现。
二、价值创造的源泉
1、劳动是价值形成的唯一源泉
为什么土地、资本也同样参与生产过程,但它们不是创造价值的源泉,而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呢?其实,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这个问题已隐含在马克思对价值和交换的分析之中。让我们先考察交换,在假定交换物品对人类有效用,而且交换双方也为之付出劳动的基础上,来分析商品的交换比例问题。那么,以何种比例交换二物品最恰当呢?为什么一只海狸交换两头鹿,而不是一头或三头呢?这就集中到价值创造上了。马克思正是在前三个基础之下,对其作了科学的回答。既然价值是以人为标准进行评判的,那么就看这次交换对双方是否公平。若公平则成交,否则交换就不能进行。怎样才是真正的交换公平呢?当然又是要从人类本身的判断来考虑。可见,马克思只所以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属性,即是把价值概念建立在“人类为获得该商品所付出的艰辛和麻烦”的基础之上的[6]。因此,这种付出理所当然成了衡量交换比例的尺度。但这种艰辛和付出的度量在实践中又是有困难的。因此,马克思只有抽象出一般劳动,认为他们是同质的。进行了这种抽象之后,衡量商品的价值的标准就是人类的劳动。然而劳动还是摸不着、看不见的,只有用人类生产这种商品的劳动时间取代。而人类生产某种商品的劳动时间不是任何一个人的,而是社会平均的,所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决定了商品的价值。
2、价值创造的更一般意义上的源泉
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看出,建立在以整个人类的福利为研究对象的基础上,我们得出价值的唯一的更一般的源泉:“人类为获得该商品所付出的艰辛和麻烦”。从而价值创造的一般要件就是:第一,主体创造出使用价值。第二,人类在创造该使用价值时付出了艰辛和麻烦。第三,创造价值用于交换。从这个基础上考虑问题,一切效用价值论者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只从个体(效用)出发,而未以整个人类社会(效用)为对象,以个体抹杀了一般。三位一体的公式也是错误的,因为“价值是体现在人们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上的,只能由人来创造而不能由物来创造”[7],非劳动的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并没有为商品的形成付出“艰辛和麻烦”,只是单纯的价值转移。三、价值创造分析——新时期对劳动价值论的运用和深化
通过对价值理论的前提、价值创造的一般源泉以及价值创造的判断要件的分析,我们可以据对新时期复杂经济现象的价值创造问题进行解析。
1、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
物化劳动是否也创造价值,这个问题一直是经济学界争论的焦点,我们认为:人类劳动在当代仍然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物化劳动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被消费转移到劳动力中,构成劳动力的价值,是不能创造价值的。凝结在生产资料中的物化劳动,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具体劳动逐步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也不能创造价值。因此物化劳动在劳动过程中只是转移自身的价值,不能创造价值,但它对价值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是价值创造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第一、它是劳动过程得以进行的物质条件。没有物化劳动参与,劳动者就无法借助生产资料进行劳动。第二、它构成了价值载体的物质内容,即使用价值。没有物化劳动参与,商品价值就缺乏物质载体。第三、作为上一劳动过程结果的物化劳动是经验的累积,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8]。
2、科学技术知识不创造价值
随着科技的发展,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在与过去相同的时间内生产出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品,所以有些学者便认为科学技术知识创造价值,并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作为论据[9]。其实这是混同了使用价值与价值的概念。生产力是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跟价值即这个表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范畴毫不相干,更不可能成为创造价值的力量。科技的运用,只是导致使用价值的成倍增长,而非价值的成倍增长。正是科技使人们生产该商品的生产率提高,减少了人们“获取该物所付出的艰辛和麻烦”,单位商品的价值才下降,而总价值却是不变的[10]。另外,科技的发展导致价值的转移或者说价值的剥削,会产生一个重新分配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过程,但不是科学技术、知识创造了价值。科技的唯一作用就是广泛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一个行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引起对其他行业剩余的剥削,必然带动社会各行业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从而人们获得社会产品所“必须付出的艰辛和麻烦”减少,即:单位商品的价值量降低。这个价值量降低的过程是人类生产自身摆脱自然束缚的能力增强的过程。
3、经营管理劳动的价值创造
经营管理劳动在企业生产中所起的作用是组织、协调、指挥、监督,是构成企业生产的一个重要部分,特别是在现代科技发达、生产环节复杂的生产下,经营管理显得比普通劳动更加关键。管理者虽没有参与使用价值的直接生产,但其劳动与工人一般性劳动构成了企业的“共同劳动”,管理者也是“总体工人”的一部分,间接参与了价值的创造。而且其劳动是更加复杂的劳动,需要掌握更加复杂的科技知识和管理方法,是比普通工人劳动更有创造力的劳动。
4、第三产业劳动、私营企业主劳动的创造价值
第三产业劳动也是价值创造的一个重要源泉。理由如下:第一,第三产业的劳动创造了使用价值。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产品也是人类社会劳动的一般凝结。第三,第三产业的劳动用于社会交换,满足社会需要。特别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社会,第三产业的劳动就业率越来越多,创造的产值也逐渐增加。第三产业中无论是生活服务部门、生产资料服务部门还是其他服务部门,都是创造了无形产品,是人类一般劳动的凝结。
私营企业主的劳动作为一般劳动,与工人的劳动或国有企业管理者的劳动没有两样。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区别就是其所有权的不同,或者说是价值分配不同,这与其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不能相提并论。判断一种劳动是否创造价值,要依据价值创造的三个要件。即:主体创造出使用价值、价值创造主体为获得该使用价值付出艰辛、用于社会交换。由此看来,第三产业劳动、私营企业主的劳动同样具有价值创造的属性。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尽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关系与生产方式的变化,价值产生和实现的条件与马克思所处的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别,但人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这一论断在现在与将来仍然适用。不能由于一些经济现象的变化去否定劳动价值论,而应该在分析当时经济环境的条件下,进一步认识和发展劳动价值论,使之更加成熟,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冯春安.国内劳动价值论争鸣简评,经济学动态[J].2001(1):154-56
[2]罗润东、秦海英.劳动价值论研讨会观点综述,经济学动态[J].2002(3):46-48
[3]鲁友章、李宗正.经济学说史,北京,人民出版社[M].1983:74-84
[4][5][6]马克思.《资本论》,北京,人民出版社[M].1975:64,89,51
[7]邓先宏、傅军胜、毛立言.对劳动价值理论几个问题的思考,经济研究[J].2002(5):8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GDP年均增长率超过了9%,但就业率并未随经济增长而增长。学者们从不同侧面来说明我国失业问题,但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十分复杂,需要系统的理论来解读。
一、马克思失业理论能够解读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吗
马克思失业理论是建立在科学劳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其主要内容是:第一,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失业的根源,来源于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的第二种形式是相对剩余价值,它表现为工人劳动力的发展,就工作日来说,表现为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就人口来说,表现为必要劳动人口的减少。”即是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通过工人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使生产相同剩余价值的劳动力数量下降,必要劳动人口减少,使形成的过剩人口成为产业后备军。第二,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失业人口产生的条件在于资本量及资本结构的变化。因为相对过剩人口是在资本积累过程中出现的,而随着资本积累的加速,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由此引起对劳动需求的减少。“资本主义积累不断地并且同它的能力和规模成比例地生产出相对的,即超过资本增值的平均需要的,因而是过剩的或追加的工人人口。”同时,“对劳动的需求,同总资本量相比相对地减少,并且随着总资本量的增长以递增的速度减少。”第三,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失业,还与资本家通过在内涵方面加强对工人的剥削有关。因为当单个工人能够较以前提供更多的劳动,则可变资本增大时,资本家无须招收更多的工人,就可以利用现有工人来推动更多的劳动。哪怕是可变资本相对减少了,也只会使就业人数减少得更多。“相对过剩人口的生产或工人的游离,此生产过程随着积累的增进本身而加速的技术变革,比与此相适应的资本可变部分比不变部分的减少,更为迅速。”第四,马克思认为:相对过剩人口有流动的形式、潜在的形式、停滞的形式,而长期失业者往往与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的调整有密切关系。处于长期失业的劳动力“不断地从大工业和农业的过剩者那里得到补充,特别是从那些由于手工业生产被工场手工业生产打垮,或者工场手工业生产被机器生产打垮而没落的工业部门那里得到补充”。第五,马克思深刻地分析了技术进步形成机器排挤工人及其补偿的问题。他认为资本家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使用机器,主要是为了节约劳动成本,获得最大的资本增值。“通过机器进行的资本的自行增值,同生存条件被机器破坏的工人的人数成正比。”特别是由于被机器排挤的工人,如果还受本身的技能制约,则社会总体的失业率还进一步地升高。同时马克思并不同意“排挤工人的机器,会同时游离出相应地资本,从而可以如数雇用被排挤的工人”的观点,并认为,可变资本减少,社会对生活资料的需求下降,长期下去会形成生产生活资料的工人失业。这样,“机器不仅在采用它的生产部门,而且还在没有采用它的生产部门把工人抛向街头”。第六,马克思认为社会分工对扩大就业或减少失业有重要作用,因为分工能增加生产力。“机器生产同工场手工业相比使社会分工获得无比广阔的发展,因为它使它占领的行业的生产力得到无比巨大的增加”。但分工既有正面效应的作用,又有负面效应的作用。例如,正面效应表现在“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又使所使用的工人人数的增加成为技术上的必要。现在,单个资本家所必须使用的最低限额的工人人数,要由现有的分工来规定。另一方面要得到进一步分工的利益,就必须进一步增加工人,而且只能按倍数增加”。而负面效应表现在它可以使工人长期处于技能单一,不能充分发挥才能,最后导致能力弱化,失业后难以再就业的境况。“大工业的本性决定了劳动的变换,职能的变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性。另一方面,大工业在它的资本主义形式上再生产出旧的分工及其固定的专业”。这里,马克思揭示了不稳定的工作与失业后不易再就业的矛盾。第七,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中,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是受资本的支配及控制的。“劳动的需求同资本的增长并不是一回事,劳动的供给同工人阶级的增长也不是一回事。”“资本的积累一方面扩大对劳动的需求,另一方面又通过‘游离’工人来扩大工人的供给,与此同时,失业工人的压力又迫使就业工人付出更多的劳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劳动的供给不依赖于工人的供给。劳动供求规律在这个基础上的运动成全了资本的专制。”
马克思的失业理论有严密的逻辑内涵和关系:资本为了追求最大利润,通过剩余价值特别是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迫使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大量的产业后备军。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排挤出大量的失业工人。在资本积累过程中,社会分工、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单个工人内涵的剥削,资本结构的变化都是造成工人失业的直接原因。马克思失业理论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失业的根源、形成失业的原因、造成失业的手段、失业的表现形式以及失业的社会后果。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是“低工资、高就业”的政策,基本上不存在失业现象。尽管一些学者认为当时存在着严重的“隐性失业”,但这只是描述在计划体制下,工人劳动效率低,未能发挥出劳动力应有作用的状态。根据国际劳动组织关于失业、就业的界定,以及世界各国对失业的界定和统计口径,特别是根据马克思失业理论的失业内涵,这种“隐性失业”不是我们通常所指的失业。改革开放后,我国失业问题日益突出,大量失业现象难以用一般的理论来解读,这也是学者们观点不同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国失业问题多年来未能解决的原因。马克思失业理论是科学而完整的理论,如果用马克思失业理论来解读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必须要克服下列困难:第一,马克思失业理论是否对当代中国失业问题有现实意义;第二,马克思失业理论的内容,是否符合当代中国失业问题的现状。
不可否认,马克思的失业理论创立于100多年以前,而当今中国乃至世界形势与马克思所处时代相比,已发生很大变化。这个时差障碍成为其解读中国当代失业问题的困难之一。笔者尽管不同意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理论“过时了”的观点,也不赞成有的学者要用“建设的”取代“革命的”的观点,但要用马克思失业理论解读中国当代的失业问题,的确必须要说明其具有现实性。
此外,马克思的失业理论,揭示的是资本为追求增殖所形成的一种必然的社会结果。当代中国的失业,是否也是根源于资本增殖,是否也符合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及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现状,是否仍然受社会分工、产业结构变化、技术结构调整、资本结构变化的影响呢?如是,则解决当代中国失业问题,其理论指导作用将极为重大。
二、西方主流失业理论能够解读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吗
西方主流失业理论有以下内容:
第一,认为技术进步促成的机器使用和劳动分工对劳动者技能造成损害及约束,从而限制了就业的数量,增加了失业的可能性。因为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资本家通过管理,会尽量降低雇佣劳动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而在提高效率过程中,以大机器的使用为代表的技术掌握在资本家手中,它的应用不光促进分工的进一步发展,还造成了对工人潜能的束缚。“机器可能做到的事非常之多,其中不少可能性都被资本故意挫伤了,而不是发展了”“在科学技术革命的时代里,发展最迅速的大量职业部门是与科学技术关系最少的那些部门,机器的目的不是为了增加而是为了减少从属于它的工人的数目。”即机器的使用,目的是为了减少成本,不是为了工人。这个观点与马克思失业理论的相关内容是类似的。
第二,认为工资高低会影响失业率。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只要按照边际收益产品来支付工资,就能保证充分就业,即不会出现失业。这个观点与马克思失业理论研究失业问题的视角不同,且使用的经济范畴也不同。
第三,认为消费需求对失业状况有重大影响。美国经济学家谢尔曼认为,消费不足与投资过度将起到双重作用,使生产成本上涨及价格下降,从而造成危机导致失业。按照另一经济学家卡莱茨基的模型,低工资反而无助于高就业。因为由收入分配决定的低工资往往使得消费增加。Marclavoie认为,高工资产生失业的理论是错误的,因为在现有的有效劳动需求条件下,工资下降使工人的消费需求不足时,需要依靠来自利润的消费和投资的增加,才能维持总的有效需求。但无论是资本家的自主花费或政府花费,都将最终伴随工人工资的降低,使得“失业的最终解决还需要降低工资”。一些西方经济学家的实证研究也得到相应的结果。Rowthorn及Glyn通过实证分析,认为在1979—1985年期间,一些人均消费大幅度出现负增长的国家,如西班牙、荷兰、德国等,失业率也很高。
第四,认为经济增长是解决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这是西方主流失业理论的重要观点。宏观经济生产函数表明,经济增长是由技术进步、资本积累和劳动力增加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正相关。当然,降低失业率的主要途径有赖于经济增长。另一著名的理论是奥肯定律,这个定律表明经济增长是解决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西方主流失业理论着重分析了技术进步、劳动分工、工资高低及消费需求对失业的影响,指出经济增长是解决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从现实性看,这些理论较之马克思失业理论更符合当代时空条件。然而,其内容在解读当代中国失业问题的现状时,有着较大的缺陷。其一,这个理论本身与西方国家实际情况不能很好地吻合,使其理论的可信度差。其二,这个理论所描述的事实与趋势,与当代中国失业的现状不能很好地吻合,使其理论可信度进一步减弱。例如,在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尽管达到空前的地步,劳动分工也进一步细化,并形成了长达40年的资本主义经济繁荣。但这种繁荣并没有带来失业率的下降,反而居高不下。英国中兰开夏大学的高级讲师密尔沃特2000年的统计数据表明,主要发达国家失业率不断上升。英国1960年的失业率还不到2%,以后不断升高,1983年甚至接近12%,1990年以来稍有下降,但至1997年,也仅下降到7.2%左右。在加拿大,1960年的失业率不到5.4%,1997年超过了12%。日本1960年失业率不到1.8%,1996年及1997年达到了3%的历史高峰。德国1960--1966年基本上无失业,但以后失业率不断上升,1995年达到13%左右,1997年仍在9%的高位。法国1980年的失业率为6%,1997年上升至12%。意大利1960年的失业率为4.1%,1997年升至12.5%。荷兰在1970年,失业率仅为1.8%,1997年则达到6%。澳大利亚1960年失业率仅1.2%,1997年达到8,5%。在经合组织(OECD)20多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只有美国和爱尔兰情况稍好,失业率时高时低,但总体水平仍较高。如美国在1982年和1983年,失业率超过9%,1997年也在4.8%左右。1997年以后,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美国失业率还将持续走高。本人认为在2009年将达到7%左右。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经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达到9%以上,而就业增长率除了1990年达到15.5%以外,其他各年份均远远低于同期经济增长的水平。就业增长弹性虽然在不同的年份有升有降,但是从长期看,仍然呈现出下降的趋势。1979—1982年,GDP年平均增长率为7.425%,同期就业平均增长率为3.075%,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业增加O.414个百分点;1983--1988年,GDP年平均增长率为11.9%,同期就业平均增长率为3.07%,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业增加0.26个百分点;1991--2002年,GDP年平均增长率为9.76%,同期就业年平均增长率为1.19%,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业增加O.122个百分点;而2003--2005年,GDP年平均增长率为10.1%,同期就业年平均增长率为O.97%,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业仅增加0.096个百分点。
2006年,GDP增长10.7%,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就业仅增加0.092个百分点。数据显示,1991年以来至今,我国GDP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大幅度降低,奥肯定律在中国出现严重不相符合的情况。
三、理论的困惑及实践的出路:当代中国失业问题的解读
西方主流失业理论把失业的主要原因归结为技术进步、劳动分工、工资率及消费需求的不足,而这些在马克思的失业理论中也早有论述,只不过其表述手段及方法不同罢了。如果考虑到两种理论在“失业”这个经济范畴的内涵上并无根本冲突和歧义,且考虑到时序的延续性及理论的发展性,也可以认为西方主流失业理论受到过马克思失业理论的影响,或在一定程度上传承了马克思失业理论。
然而,在解决失业问题的途径上,两种理论产生了根本的冲突。马克思失业理论要求从根源上解决资本无限地追求增殖而最大限度地进行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造成大量失业的问题。西方主流失业理论则希望通过经济增长的途径达到失业问题的解决。虽然,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提出通过刺激需求、改变工资率等作为扩大就业的途径,但实际上他们主张解决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仍是倡导经济增长。
马克思失业理论既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失业的根源、原因、表现形式,又指出了资本家造成失业的手段及引发的社会后果,显得系统而严密。西方主流失业理论,对失业的原因分析得多,对失业的根源揭示得少;对失业的表现形式论述得多,对失业的社会后果及资本家造成失业的手段论述得少,其系统性不如马克思失业理论。
通过两种理论的比较,可以发现,马克思失业理论与西方主流失业理论在解读中国失业问题的时候均会出现理论困惑:马克思失业理论揭示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失业问题,而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失业问题;西方主流失业理论尽管形成于当代历史条件之下,具有现实性,但其理论与当代中国的现实状况乃至与世界的现实情况严重不合。解读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任何理论都需要有系统性、现实性、相符性三大要素,其中最关键的要素是相符性。再精致的理论,如果不能被现实证实或检验,即没有相符性,其理论的指导作用将不存在。因此,西方主流失业理论不能解读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理所当然地不能作为解决当代中国失业问题的理论依据。
(一)人的活动能力的自由发展。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应该包括劳动内容和形式的丰富和完整,个人活动相应地充分达到丰富性、完整性和自由性。人们不再屈从于被迫的分工和狭隘的职业,每个人按自己的爱好、特长、天赋,自由地选择活动领域。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自由发展的思想是对以分工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批判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多次指出,自发形成的职业性的社会分工,是奴役人和阻碍新社会成长的巨大力量。因为由于这种分工,明显地反映出个人屈从于他们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这种屈从现象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当分工出现之后,每个人就有了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由于这种分工,使个人变成片面的人、畸形的人,严重阻碍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在马克思看来,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只要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发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说来就成为一种异己的与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马克思认为,要真正使人类得到解放,必须超出政治解放的狭隘界限,根本改造市民社会,消灭私有制,从而消灭异化。马克思恩格斯作了这样的描述:在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有人对此提出责难,认为这是意味着每个人不得不做所有的事情,马克思恩格斯回应说:他们并不认为每个人应当完成拉斐尔的作品,他们只是认为,每一个有拉斐尔的才能的人都应当有不受阻碍地发展的可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的限制,按照自己的心愿从事社会活动,是人的自由发展的显著特征,是意志自由的表现。
(二)人的社会本质的充分发展。马克思从不把人的发展简单地归结为能力的发展。马克思把人的本质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因为人的能力的形成、发展和表现都离不开人的社会关系。”所谓社会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包括与人的生存和发展相联系的一切历史的、现存的、自然的、社会的条件和关系。其中,与劳动相联系的生产关系、经济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这些关系的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社会关系越丰富,人的本质就越能得到全面体现,人就越有获得自由发展的可能性。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今后生产力发展的规模将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具有社会性,人类历史、甚至某些具体的历史事件,都越来越打破民族的局限性,日益具有“世界历史”的意义。为此,他们举了一个例子:如果在英国发明了一种机器,它夺走了印度和中国千千万万工人的饭碗,而引起这些国家的整个生存形式的改变,那么,这个发明便成为一个世界性的事实。这说明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愈来愈扩大,各民族的原始闭关自守状态则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此自发地发展起来的各民族之间的分工而消灭得愈来愈彻底,历史就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成为全世界的历史。在当时,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敏锐地意识到世界范围内进行交往的潮流滚滚而来,全球化时代将要来临。从个体发展史的视角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由于人们各种不同的需要以及他们求得满足方式的不同,他们必须与自然界打交道,他们彼此之间必然建立相互联系,这种联系与交往决定着生产和需要。因此,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创立了现存的关系。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联系的,后代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发展不断地进行着,每一个人的历史决不能脱离他以前的或同时代的个人的历史,而是由这种历史决定的。这样,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关系必然由片面走向全面,由单一走向丰富。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这一发展之路就是人的本质完善之路,即个人自由发展之路。
(三)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人的本质现实地表现为每个个体所具有的个性。马克思曾把人分为“有个性的个人”和“偶然的个人”。所谓“偶然的个人”是与社会关系、交往条件不相适应,对社会关系没有自主性、处于被奴役地位的个人;所谓“有个性的个人”就是与社会关系、交往条件相适应,对社会关系有自主性的个人。个体性所表现出来的是自觉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人的个性的发展根本上表现为个人个体性水平的全面提高,也就是人的自觉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的全面发展。
由上不难看出,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是关于人的发展的理想目标。我们在进行社会管理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人是目的、人是关键、人是主体的社会管理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政府社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公众参与机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二、社会发展过程所要实现的首要价值——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