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2 17: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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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研究方法上的争论
会计研究方法是指会计人员探讨会计工作规律和会计历史发展规律的手段、方式、程序和措施的总称。多年来,会计界对于规范会计研究方法和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争论一直未停止过。规范会计研究方法的支持者们认为实证会计研究方法只注重细枝末节的问题,得出的结论往往是人们已经熟知的既定事实,因而对整个会计理论并无贡献。近来,还有学者对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假设、客观性、数学变量间的简单线性化及其经济理论基础(理论、有效市场假说、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信息不对称理论等)提出了质疑。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支持者们则认为规范会计研究方法不科学,忽视对已有会计理论的检验,因而其形成的整个会计理论框架仍摆脱不了“空中楼阁”的尴尬。
显然,人们争论的焦点在于两种不同会计研究方
法的局限性。规范会计研究方法的局限性在于:①忽略了对作为演绎逻辑推理起点的假设或前提的判别和检验;②忽视了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不重视会计主体的行为因素,仅将会计环境中的不同利益集团简化为一个总体来看待;③分析得到的结果往往由于缺乏经验支持而仅代表了“闭门造车”式的个人观点和论断。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局限性表现在:①力图用有限的事实和现象去证明普遍命题,因而其研究结果不可避免地只具有偶然性;②强调模型化和定量化,而忽视了某些自认为是次要的因素,结果导致研究对象过于简化和研究的系统性偏差;③在进行会计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完全排除价值判断,不尽合理;④实证会计研究方法和规范会计研究方法相比往往具有时间上的滞后性。
会计研究人员当然要注意这两种方法的特点和局限性,但是过多地指责两者的局限性,而不能达成共识,对会计理论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具有辩证和综合特征的规范一实践会计研究方法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二、规范一实践方法及其研究程序
在创建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的过程中,需要在研究方法上寻找突破口。这种突破应该使新的研究方法同时兼容传统与当代西方会计研究方法所具有的优点,避免片面性,合理地将适用于各个层次和范围的具体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于是,规范一实践方法就孕育而生了。
规范一实践研究方法模式是,会计研究的主体根据已确会计知识,对实践和理论发展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进而提出解答问题的假说。这一假说具有可检验性,可以转换成能够度量和进行统计分析的变量关系。通过对假说的实践检验、修正,逐渐使假说演进成为人们认可的会计理论。这种方法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发现性认识方法;二是实践认识方法。
发现性认识方法就是通过问题的发现从而确立研究目标和方向。发现性认识方法具有探索的目的,所以其本质不仅是形式逻辑的推理模式,而且是发散型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不拘泥于原来的概念框架和理论规范,而是采取开放的、活跃的思维形式,所以发现性认识方法主要依靠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它在坚持现实检验的基础上突出了人的能动的认识活动,强调了认识活动所遵循的思维规律,并且具有在不同的认识阶段转换认识方法和探索手段的内在结构调节机能。版权所有
实践认识方法,旨在对原有理论及其基础上提出的新的具有试探性和或然性的假设进行检验。从整个会计研究过程来说,构成这部分的研究方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在对理论和假说的检验上最值得重视的就是如何实施检验和评价。在怎样将理论变得可供实践检验这一问题上,规范一实践研究方法提出了一个理论接受检验的观念转换环节,这种转换不仅将会计理论同人们的社会需求、经济利益联系起来,而且将会计理论同人们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联系起来,并使之成为能够指导或支配这些实践活动的具体的和可操作的观念。
规范一实践研究方法的具体研究程序为;①根据自身已有会计实务和知识,判断自身研究能力;②设定目的,确立课题;③建立概念和理论框架,提出假说;④思维模拟检验;⑤社会实践检验(设计方案、收集数据资料、数据分析、数据检验、评价假说);⑤假说向理论转化,演绎出规范理论。其全过程可表示为如下模式:
三、规范一实践研究方法不是规范与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简单结合
关键词:会计会计行为会计行为规范
新的《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对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对假账作出特别规定。要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依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使会计核算规范化。
所谓会计行为,就是会计行为主体在会计目标的驱动下,对外部环境刺激和内部条件制约所作出有目的的会计反应活动。就一个企业来说,生成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是会计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会计行为。会计行为的制约因素有很多。它与会计行为主体所处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相互作用。
制约会计行为的内在因素,是指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各种条件在质量上的综合。概括起来,主要有政治素质、知识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等等。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这就是要求我们应重视和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培训,督促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准则处理会计事项,不做假账、不畏权势,以适应和胜任本职工作。
制约会计行为的外在环境,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从宏观上讲,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以及信贷政策等,将制约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经济活动行为,从而影响会计行为。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限定了会计人员的行为范围,会计主体的行为不可能超出会计法律之外。市场环境,也限制着企业经济战略行为,从而影响着长期和短期会计行为。从微观上讲,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决策行为、战略方案,以及对内部机构的管理行为等,对会计主体的行为产生有着直接的影响。在企业内,会计行为的方向和规范化程度受制于企业行为的方向和规范化程度。从实际情况看,很多违法行为是在企业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下进行的,如指使会计人员造假,虚增利润骗取贷款,隐瞒利润逃避交税,转移国有资产,账外设账,虚列数据来掩盖其贪污受贿的罪行等,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因此,新《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这就抓住了矛盾的关键,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对规范会计行为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此外,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培养出优秀的会计主体,有利于会计行为向合理化方向发展。
很显然,要保证会计行为的良性运行,就得有一系列行为规范为基础。从会计系统的目标和会计行为的主体出发,会计行为规范着重以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为主,以此在强大的外部监督体系下发挥行为主体的能动作用,达到优化会计行为的目的。
会计行为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我们国家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它通过对会计人员的权利、方法、责任、义务的规定,以确认、维护和发展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会计行为法律规范概括性强,是会计行为主体必须普遍遵循的行为模式,可据以判断衡量会计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是符合规范还是不符合规范,只有通过会计立法,才能使会计职能得以有效发挥,使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
会计行为道德规范是一定社会为调整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所要求的会计人员和会计组织遵循的行为规范。它具有强烈的职业性和社会性,在法律和道德规范下的会计行为,必须达到合情、合理、合法的效果。行为的合理化体现为会计行为在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目标的同时,力求保持与社会效益目标的一致,会计行为规范必须在会计法制的前提下,而各单位在追求本单位经济利益目标的同时,也应力求保持与社会利益目标的一致,遵纪守法。
总之,只有自觉维护会计法规的尊严,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单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维护会计法;加强会计人员法制教育,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只有如此,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帐、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
参考文献
在我国资本市场规模扩张的大环境下,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迅猛发展。但是,随着政府公共监督影响和社会媒体关注度明显提高,上市公司的诚信问题日益成为公众普遍诟病的焦点。特别是近年来上市公司一系列造假事件如银广厦、ST猴王、ST金泰、蓝田股份等,使上市公司在股民们心目中的形象一落千丈。所以,因涉及到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会计信息披露已成为上市公司与舆论社会直接接触的主要途径。另外,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面临内部管理与规模经营不相适应的困境,公司管理层为了自身利益或出于保护既得利益而隐瞒公司本应披露的公开信息甚至散播虚假信息。以此造成了管理层和投资者在会计信息供应与需求之间两者的矛盾。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最重要的信息之一,是投资者和相关信息需求者最直接、最主要的信息来源,是反映一个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运行情况的晴雨表。会计信息披露的严重失真会影响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中小股东等)和监管者(政府、监管机构)判断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对其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错误做出结论,进而误导投资决策。另外,从目前现状来看小论文,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度尚不十分规范。离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的范围和详细程度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基于社会信息风险考虑,上市公司亟需引入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理念,加强对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管理和协调,促进其信息披露体系完善并增进投资者了解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的财务战略和资金状况。
一、影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因素分析
会计信息披露的控制效果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监管体系、管理层对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研究影响上市信息披露的因素,是了解会计信息披露的运用和规范程度。从这些因素入手并分析如何使上市公司有更强烈的动机对会计信息进行更加详尽和高质量的披露,以便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发现上市企业在日常管理活动中潜在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避免潜在的风险演变成现实,起到保护资产安全的作用。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因素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显著相关的,更多公司治理结构的因素将会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政策规定。监事总规模较大、董事长与总经理职务分离不由一人兼任披露会计信息的情况较好。根据上市公司发展状况和治理结构特点,投资者运用其对治理结构健全的了解信息和统计资料,测算结构指标及指标体系,反映上市公司管理层在行业中的口碑和财务状态,为决策评价和决策提供参考。
2.监管机构。上市公司的证券主管机关一般仅就重大事项或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假如涉及到市场欺诈、会计信息失真,要由证券主管机关介入处理,并由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实施事先登记、事后审核。对上市公司临时公告实施事前形式审核,督促上市公司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披露信息。除此以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注册会计师进行规范和监督。政府监管部门也随时收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变化资料,以此加强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监督和监管,以保护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3.管理层的重视程度。只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真正意识到会计信息披露规范的重要性,才会有较强的动机真实披露经营管理信息,建立起适应本公司的信息披露控制体系。在经营环境发生了变化以及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的发展,上市公司的披露政策和范围也不断发生调整,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对会计信息的态度也会影响到信息披露的范围和详细程度。
二、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弊端
目前,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环节上,出现了一些存在弊端,客观分析如下:
1、夸大经营业绩,披露缺乏及时性。
我国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中虽然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中期报告的时间期限,但在实际执行中,虽然大部分上市公司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但存在着披露时间偏晚的现象,有的公司直到规定披露时间的最后期限才公布企业的财务报告而对于临时重大事件的披露小论文,从而降低了相关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及时性,直接影响到众多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2、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含量偏低。
现行财务报表的信息含量主要是以财务信息为主,缺乏非财务信息以及企业背景信息的披露,这样子使信息使用者缺乏对企业的全面了解,如缺乏分部信息的披露、衍生金融工具运用的披露、核心业务与非核心业务的区分、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报表定项目的不确定性披露等信息。
3、信息披露不客观不真实。
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恶化,为避免退市,铤而走险,编造和捏造虚假原始凭证,操纵会计信息,致使信息使用者难以对上市公司进行合理的判断并正确地作出决策,最终导致理性的投资者失去了对市场的信心。
4、目前监管体系薄弱,监管手段落后。
证券会等政府监督机构包括上市公司内部的监事会监督手段落后,有些还存在监管人员不足的现象。在此情况下,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发现的可能性是较小的。再加上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来打击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造假,对直接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多,民事赔偿也是微乎其微。
三、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采取的对策
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控制和规范发展,不仅牵涉到上市公司的监督控制和投资者资金的安全性,而且关系到上市公司财务资源运营的持续发展和战略定位,直接决定着上市公司的兴衰成败和社会系统诚信建设。在会计信息披露控制过程实现上市公司发展目标,强化信息披露程序和内容的规范发展,兼顾未来发展完善的需要,实现服务于投资者和股东的目标。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规定,强化会计信息披露的管理力度。上市公司要改善会计信息披露状况,落实好管理层和监事会的责任。证券监督机构也要在披露内容规定的制订上加大力度和宣传,并统一规范化的格式准确性则,确保披露内容与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相接轨,并对上市公司明确相关披露要求,要其对存在欠缺的披露内容作出补充。如规定招股说明书中要作出盈利预测和相关解释资料。
2.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和控制。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股权责任意识淡薄,可通过引入外部董事改变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状况。大力培育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建立市场化的动态的激励机制等措施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培养社会公众股股东;充分利用外部资金,使其积极参与到公
司治理中来。保持合理的股权集中度,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股股东和监事会的力量,促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
3. 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主体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小论文,转变内部监事会职能,加强自律性组织的自律监管,通过相应的正式制度安排和非正式制度安排,充分发挥自律监管的作用。另外,证券监管部门要建立起上市公司信息监查员制度,派出相应机构或监查员到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中报、年报、股利分配信息等的生成和披露加以监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四、结语
完善规范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这项任务相对我国现状而言显得任重道远,形势严峻。但通过加强改革和提高认识,从长远角度来看,必定会使会计信息披露在质和量两方面更上一层楼,完善会计信息披露规范性和有效性水平,改善信息披露环境,增强社会公众的投资信心,促进证券市场公正健康发展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顶柱,“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的若干问题探析”,《会计之友》,2004年6月。
[2]郑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财会研究》,2009年2月。
[3]袁金平,“浅谈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合理有效性”,《信息技术》,2010年35期。
[4]李静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经济师》,2010年12月。
一、会计舞弊的主要表现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信息的特征主要有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明晰性。最为关键的莫过于客观性,就是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确凿可以验证。但是,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严重背离了客观性特征,主要表现在:
1、虚构业务。例如,有的企业为套取现金而虚构出差业务,以差旅费的名义从银行多提现金;出纳人员为侵吞现金而虚构支出等。
2、隐匿或篡改原始凭证。例如,有的企业会计人员为了多报出差费用,篡改住宿费等原始单据,或者在其他有关系的旅店开住宿发票,多报费用侵吞公款;有的企业为隐瞒收入而隐匿销货发票或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等。
3、与他人串通进行舞弊。例如,材料采购人员与材料核算人员、仓库保管人员串通,在材料的采购、定价、核算方面做文章,利用出入库方便,侵吞单位材料。
4、真账假算。就是会计核算反映的内容是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但不按有关会计法规、制度、准则正确核算,这是会计造假的常见和多发现象。它主要是以调节企业盈亏为目的,人为增减当期不应增减的成本费用,如把库存商品、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和其他应付款等作为调节盈亏的蓄水池。
5、设内外两套账。就是指针对不同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不同的财务信息。主要指一些企业设内外两套账,一套是内部用的财务账册;一套是供外部用的账册。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为达到不同的目的,又有区别。报税务部门的是微利或亏损,以少交税收;报银行部门则虚增资产和利润,打肿脸充胖子,为贷款创造方便。
二、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
1、会计政策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一方面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2、法律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不严。随着我国《企业法》等有关法规的颁布实施,国家将许多权力下放给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得到落实,如何有效而合理地监督制约经营者的权力和行为,却一直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常常出现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的现象。这一现象需要健全《会计法》等相关法规,使财务会计法规尽可能全面、配套、及时,并具有可操作性,以堵住会计舞弊的法律漏洞。
3、利益驱动也是舞弊产生的一种原因。有的企业为了通过公司上市、向银行借贷等手段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就有可能粉饰财务经营业绩来达到相关的规定;还有的企业利用虚假的财务信息来抬高股价,通过股票交易使公司的相关利益群体获利;也有的上市公司由于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恶化,利润连年下滑,为了避免公司股票暂停交易或停牌的处罚,不得不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中国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往往带有一些政治色彩,它们的管理者为了追求荣誉与晋升往往迎合政府偏好来编制财务报表。这也是舞弊产生的一种原因。
三、会计舞弊的防范
1、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立法机关及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定并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尽管这些法规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只要认真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不会出现蓄意造假的现象。目前,问题的关键是贯彻执行法规和制度的情况很差,很多单位知法犯法,阳奉阴违。因此,加大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是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反之,企业内控不严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管理混乱,使国家和单位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会计行业迫切要求各单位必须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良好、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顺畅运行的基础,是企业预防舞弊的主要手段。只要制度严密、健全,权力受到了必要的制约、监督,员工的行为得到了规范,企业的舞弊就会大大减少。
3、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会计人员是会计舞弊的直接制造者,虽然他们也要服从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但对于会计舞弊的产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和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更新财会人员的知识,使其能自觉抵制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以不断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此外,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也有助于减少或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如会计管理部门可督促企业按会计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建账和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4、加强监督,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一致。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预防会计造假产生的有力措施。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即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政府监督主要是指国家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这样,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将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一致,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会计人员除应正确掌握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原理外,还要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具备在不确定经济事项下进行决策的能力。会计人员要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通过计算、分析、比较等方法对某一事项做出推定、判断与选择。
一、会计职业判断及其基本特征
会计职业判断就是会计人员在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内,根据企业理财环境和经验特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对会计事项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应采取的原则、方法、程序等方面进行判断与选择的过程。
(一)专业性
经济活动复杂多变,要求会计人员必须熟知相应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决策和经济事项的处理要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业务水平。做出正确的选择只能由会计人士进行。
(二)目标性
为了企业的长远目标和效益最大化,会计人员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会计的确认、计量、会计方法的选择与运用能有效维护企业。
(三)权衡性
会计人员在选择会计政策和进行会计估计过程,始终面临着多个方案的比较。会计职业判断的过程可以说是一种比较、权衡、取舍的过程。因此,会计职业的判断过程也是不同利益主体相互博弈最后达到一定均衡的过程。
(四)社会性
会计职业判断是在会计法的限制下和要求下进行的,在进行会计职业判断时,不能单纯从会计角度出发,应更多地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
二、影响会计职业判断的因素
会计职业判断的实质是对会计事项利益均衡的过程,本人认为影响会计职业判断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法律、会计制度不完备
会计人员在选择会计政策、进行会计职业判断时,虽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但是由于法规对新生经济业务不完善。导致会计与税收的矛盾。
(二)会计行为缺乏独立性
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生产经营特点不同,但是企业的目标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所有者为达到目标,会不择手段,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听从管理者,出现了“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管理层对会计人员的干预,从而丧失会计人员在工作中独立地位。
(三)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较弱
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人员依赖会计制度向职业判断发展,由于会计工作者的职业判断贯穿于会计工作的始终,涉及到方方面面,会计职业判断质量高低受制于会计人员自身业务技能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两个方面。
三、如何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
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关系到能否正确核算企业的经营成果,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要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一)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实行终身教育
要培养会计人员过硬的综合素质。会计人员必须熟练会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是增强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基础。要求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开拓知识面。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对会计人员实行终身教育。
(二)强化会计行为独立原则
会计人员为了服从管理者,放弃了应有的原则和职业道德,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客观公正处理经济事项,加大会计人员独立地位。但是这种独立行为不能超然独立。避免出现会计人员为利益操纵企业。
(三)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工作者在工作中的行为规法,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净化社会环境,对在职会计人员每年都应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培训。在工作中时刻以职业道德为标准衡量自已。有助于反腐倡廉,有助于社会廉洁建设。
(四)增强会计职业判断意识
会计准则是指导会计工作的基本准则,会计准则赋予会计人员很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为会计职业判断提供了空间,会计人员要建立职业判断意识,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在会计工作中,要做到客观、公允,不仅需要会计人员运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还需要对会计目标的深刻理解以及对会计环境的敏锐感知,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增强职业判断意识。
参考文献
新会计制度中的会计核算遵循一般会计原则,为的是全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务状况、经营业绩,为的是向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真实、可靠、准确的财务信息;而税法主要根据有关税法制度、法规来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应纳的税额。正由于两者服务于不同的经济目的,体现不同的经济关系,才会在收入和成本的确认上存在一定差异。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在各个会计要素上均有体现,如何协调这些差异,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关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关系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全国会计工作共同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的规范性文件的称。根据我国会计法规定,我国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是会计法规系的组成部分,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办理会计事具有约束力。
税法是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征税人与纳税人应当遵循的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毕业论文,税法规定。税法是家向纳税人征税和纳税人向国家纳税的法律规范,纳税人和征税人都必须遵守,违法4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强制性的具体表现。从原则上说,任何税收都要经过立法机关准以后才能公布施行。有些税法属于试行阶段,也可以以法规的形式施行,这种法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会计制度与税法在基本定义和性质上存在着各种差异,会计制度与税法在基本定义上的差异从会计六要素的角度进行了系统的阐叙,对性质上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来进行说明。但是,会计和税法两者相互关系极其密切,是因为两者对经济活中各要素在确认、计量的原则上,存在很多共同点。在很多方面,特别是在流转税和企所得税征收方面,税务部门是以各经济实体的会计资料为基础,进行适当调整后作为税基的。毕业论文,税法规定。
二、关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产生差异的原因
1、因为谨慎性原则产生的差异
准则通过对历史成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调整来体现谨慎性原则,从而与相关税法规定产生差异。准则通过规范会计要素的确认,杜绝企业利润形成的随意性来体现谨慎性原则,从而与相关税法规定产生差异:准则对于某些导致增加净资产的经济业务,通过调增“所有者权益”、跳开“利润总额”来体现谨慎性原则,与相关税法规定产生差异:
2、因对收入、损失定义不同而产生的差异
由于收入范围不同产生的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试运行收入,冲减基建工程成本;自产产品用于自建工程项目时,应按产品成本价结转成本,不计入当期损益。
3、因对损失范围不同产生的差异
相关税法规定,非公益性捐赠不予税前扣除;纳税人生产经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等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金融保险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不予扣除。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用于捐赠,应分解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毕业论文,税法规定。
4、因对成本、费用定义范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
借款利息《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各种借款费用均据实列支,计入当期费用。在相关法规定中,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三、关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的协调
在有关会计准则与税法关系的讨论中,大体有两种看法:一种是统一论,另一种是分理论。我们既反对要求会计准则与税法完全一致的主张,也反对会计准则与税法绝对分离观点。毕业论文,税法规定。我们主张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协调,即适当分离,需要统一的尽量保持一致。会计准则与税法协调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全面性原则;效益大于成本原则;现实原则;灵活性原则;严肃性原则。
会计准则与税法协调的具体办法:一者是税法应积极主动地与会计准则协调。当前亟待协调的内容包括:(具体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对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的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进行了规范,但是《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此却未作明确规定,应做出相应调整;会计准则对某会计事项的处理规定了可供选择的多种方法,为防止企业利用会计政策实施操纵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做出补充规定,要求企业在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必须报请主管税务机关同意或备案,否则予以惩罚;现实经济生活不确定因素日益突出,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需的确定性之间存在大的矛盾;需要做出税收规定加以协调。二者是会计准则也应积极主动地与税法协调。修改基本会计准则中与税法强求一致的有关内容;尽量缩小会计方法的选择范围,规范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差异的调整方法,简化税款的计算;消除由可能形成期末资产价值的支出因会计准则与税法上确认标准不同而产生的复杂差异;对于众多的非公有制小型企业可以严格按税法的规定选择会计方法。
四、关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在制度层面的解决途径
一、我国环境会计研究现状及视角
利用中国期刊网,在“标题”中以“环境会计”、“绿色会计”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的结果表明:1992年前没有相关论文,从1992年起至2006年4月12日,共有论文799篇。对所搜索出的论文按照研究内容大致分类如下(表1):
从研究内容来看,以“环境会计”和“绿色会计”为标题的论文中,涉及到环境会计的基本概念、内涵、必要性、宏观环境会计和微观环境会计、会计计量、基本假设、信息披露、成本核算、环境审计、国外环境会计介绍等等,应该说,研究内容是非常全面的。从研究方法看,主要是规范研究,只有少数实证研究。但理论研究的成果没有能够体现在会计实务中。从目前的研究成果看,除了少数的研究以外,多数的研究是将环境会计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来研究的,笔者认为,这样的研究视角是有失偏颇的。
从会计学本身的发展历史来看,会计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会计学也经历了从原始的计数阶段、农业社会的以内控为主的阶段、工业社会以投资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阶段,以及目前的利益相关者阶段。纵观会计学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到经济社会的重大事件对会计的巨大影响,这些事件的发生改变了人们对于会计信息需求的内容、结构,促进了会计作为一个通用商业语言的发展,完善了会计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反映、监督、控制的职能。作为一个日趋成熟的系统,有其本身的发展规律,它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事项的发生、社会需求重心的转移而不断改进以适应变化了的形势。这种规律和该学科固有的方法体系不应当因为增加了新的内容而有所改变。笔者认为,环境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和会计学本身以及会计特殊事项的产生和发展一样,环境会计的产生也是源于社会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引发了社会对于环境信息的需求,自然引起了作为重要信息系统的会计系统的重视和研究,也要求会计系统对其作出反应。
尽管与其他新的经济事项相比,环境问题具有更强的系统性(这一点可以从对环境会计要素的研究中得到验证,在会计领域中与它的研究内容可以相提并论的当数人力资源会计),但是,与人力资源相比,环境会计又明显的不同:(1)环境要素中所涉及到的如生态资源、空气、水等的具有更大的难以计量性。(2)环境权益的产权不明晰。与人力资源不同,环境资源具有很多公共物品的特点,它的产权如何界定目前尚是一个难题。而如果没有明确的产权界定,即使能够解决环境资源和权益的计量问题,也不能够确定其利益的分配归属。(3)人力资源问题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在信息社会,人力资本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已经日益凸现,人力资源作为一项投入要素在企业经营中发挥的作用是众所周知的,而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角度来说,他们更加愿意将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一样享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权,因此,他们愿意披露有关的信息。而环境问题是基于产权相当不明晰的资源,从对企业的利益和对经营者自身的利益而言,都没有很强的激励作用,经营者一般不会自愿产生披露环境信息的需求。从现实情况看,环境问题虽然提高了社会福利,但是一般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负担,因此,企业只是在遵循法律法规的限度下进行相关的处理和披露。
环境会计的提出,本身是一个理念的更新,是以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等先进的观念为基础,以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为目标的会计系统,是对传统的利润最大化目标的新的挑战。它并不是要改变会计系统的手段、方法、内涵,只是改变了价值和绩效评价目标。
西方环境会计体系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环境污染――(促使)环境立法――(引发)企业零星环境核算――(促进)环境会计法规――(规范)系统环境会计核算、披露和环境成本管理的渐进过程。美国从1969年开始到70年代末期,通过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但是,其至今并未专门处理环境问题的会计准则,而是通过诸如《处理环境污染成本的资本化》等具体会计准则和证券交易委员会专门会计公告来进行环境会计的处理和信息披露的。日本的环境会计区分了内部环境会计和外部环境会计,外部环境会计侧重于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内部环境管理会计侧重于环境成本的研究与控制,从这个角度来说,该体系实际上是研究了会计学的两个分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所涉及到的环境问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当在统一的会计体系下来研究环境问题,而不应当将其作为一个独立于现行会计的体系来研究。
二、基于现实的环境会计实务框架
我国企业对于环境会计涉及到的问题,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比较明显。虽然有少数企业有自愿披露的迹象,但是,无论从环境会计涉及业务的处理、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上,企业间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可比性。因此,解决环境会计问题的现实考虑是加快法律体系建设,包括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法规。从会计法规制度的角度而言,笔者认为,基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应建立以下环境会计实务框架:考虑到企业的成本效益问题,除个别项目外,不改变现行的财务报表体系和绝大多数的报表项目,主要采用在现行的核算体系中增设二级科目的做法对相关环境会计事项进行核算,增设个别报表项目及对应的一级科目。同时考虑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采用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增加系统的环境会计报告的方式来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
(一)统一对现行法规体系所规定和涉及到的业务的核算科目及核算内容财务会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进入该系统的事项都必须能够以货币计量,环境事项也不例外。因此,对于目前还不能解决其货币计量问题的经济事项,如生态资源等,本核算内容中将其排除在外。
(1)固定资产――环保固定资产,主要核算购置环保设施的支出,指用于购买控制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污染的设备支出;在建工程执行“三同时”制度发生的与环保有关的设计费用、施工材料费、有关人员工资;已有环保设备进行更新改造的费用。
(2)无形资产――环保无形资产,主要核算绿色产品标志认证费;降低污染和改善环境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可以资本化的部分;外购的排污许可证。
(3)原材料――环保材料,主要核算环保材料。
(4)管理费用――环保支出,主要核算排污费、厂区、矿区进行零星绿化的费用、环境管理机构经费支出、环境监测支出、与本期经营活动有关的清理成本,包括已经发生的污染现场清理支出和目前计提的预计将要发生的污染清理支出。
(5)营业外支出――环保罚款、停工损失、环保资产减值准备等,主要核算企业由于不遵守环境法规而形成的罚款以及由于环境污染和损害造成损失或伤害而对第三方的赔偿;停工损失,
即政府环境管理机关勒令停产限期治理的生产经营损失、计提的环境设备减值准备。
(6)营业税金及附加――环境影响税金,主要核算企业缴纳与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税金,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7)其他应付款――应付环境负债,主要核算应付环保费(应支付的单位排污费、个人排污费、包装物排污费)、应付环保税、环保统筹基金及其他应付款。
(8)长期应付款――应付环保负债,主要核算预计环境恢复支出等长期应付款。
(9)预计负债――预计环境债务,主要核算为净化环境而预计发生的各项支出而形成的负债。
(10)或有负债――或有环境事项引起的负债,主要反映对环境造成损害可能承担的企业环境治理支出,这种由环境问题招致的债务在某些方面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11)资本公积――环保捐赠,核算企业因为环境治理业绩获得的赠款等。
(12)环保收入――环保免税收入,核算企业利用“三废”生产产品享受到的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免税或减税的政策;利用国家指定的环保设备享受的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以及免税或加速折旧等政策形成的收益;提供环保专业技术所得到的所得税免税待遇。
(13)环保收入――环保减息收入,核算从国有银行或环保机关(周转金)取得低息或无息贷款而节约利息形成的隐含收益(此时,应按照正常利息计量财务费用)。
电子商务造就了自动化、无纸化、数字化的社会经济环境,改变了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从而也改变了传统会计运作的环境。随着我国商务电子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电子商务下的会计问题将会逐步显现出来,以下十个问题仅是笔者的初步探索,以期抛砖引玉。
一、电子商务对传统会计理论的冲击
任何会计理论总是建立在一定的会计环境与实务基础上的。电子商务极大地改变了传统会计的环境,也必然对会计选论带来影响。如电子商社是建立在两上的一个经济组织,但无论从组织上还是地理上都是一个虚拟企业,且在内部成员的组成和整个组织的存续时间上存在不稳定性,这给会计主体的认定、是否持续经营的判别带来困难。传统会计理论中的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将受到冲击。又如被誉为新兴数字经济最大和最明显推动力的数字化产品,不仅表现形式不同于传统的物质资产,也无法用物质资产的方法对其进行会计确认与计量,传统的会计要素理论及相应的计量原则需要发展。
二、电子商务对相关会计法规的冲击
传统商务活动从签约、履行合同到款项结算,伴随业务过程的信息流、资金流等一般均以书面形式出现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结算制度、审计制度等均离不开这些原始资料。电子商务造就了自动化、无纸化、数字化的社会经济环境,数字签名代替了纸面签名,这必然对传统的适应于纸面交易的现行商业法规(包括会计法规)带来冲击。需要解决的问题有:(1)交易双方身份认证办法在会计上的确认,即制定为参与网上交易的各方提供法律认可的认证办法;(2)电子合同的合法性程序在会计上的确认,包括电子合同的规则与范式、构成有效电子书写文件和原始文件的条件;支持数字签名和其他身份认证的手续规则;数字凭证合法性有效性的规定等等;(3)电子支付管理,即规定电子支付命令的签发与接收规范以及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电子商务对传统货币及其结算体系的冲击
电子商务对企业传统货币及其结算体系的冲击是巨大的。传统支票、现金的主导地位将逐步被数字货币所替代。数字货币是采用电子技术和通信手段在市场上流通的按照法定货币单位来反映商品价值的信用货币。它实际上由一组数字构成,含有用户的身份、密码、金额等内容,并以字节形式储存在个人电脑中的数字价值单位(DVU)。数字货币可以通过Internet从一个作为付款而提供的帐户上下载,也可以用数字信用卡从网上购买。与数字货币相对应的金融机构,则是没有银行大厅没有营业网点只有Internet站点的网上银行(或称虚拟银行)。数字货币的出现也造就了新的金融犯罪和各种形形的舞弊行为的出现。如何保证自己的某些数据不被窃取,怎样保证对方的真实性等安全问题将成为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最突出问题。
四、数字产品的会计核算问题
在传统商务活动中,诸如计算机软件、报刊影视产品等是以实物产品形式出现,在会计上作为存货以历史成本原则对其进行确认和计量,进行进、销、存数最金额核算并反映到会计报表上。在电子商务环境中,数字产品已超越了资源限制的约束,数量和内容可无限制地复制,按实物产品方式?quot;映资产价值失去意义。在具体会计核算上,这些产品无法反映具体存货数量和金额,只有销售数量和销售额。数字产品的广泛应用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特征,并必将成为未来的遁要产业之一,因此,会计界需要从会计理论到实务:包括会计准则)对数字产品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研究。
五、建立网上实时会计报告模式问题
传统会计报告模式一般指企业对外提供会计报告方式,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揭示方式。在电子商务环境中,企业会计信息系统是建立在Internet、Extranet和Intranet基础上的,不管是提供定期信息还实时信息,是提供综合信息还是明细信息,具向债权人、投资者提供还是面向社会大众提供,技术限制已不复存在,建立网上实时报告模式成为可这给传统会计报告模式的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表现在会计报告的目标上,传统会计报告模式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反映管理人员经营责任的信未来将更侧重于向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决策的相关息;(2)表现在会计报告周期上,建立在分期假设成本--效益原则约束之上的定期报告模式,将被受时间、地点限制的实时动态报告模式所替代;表现在会计报告要素上,传统模式把会计报告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几大多已无法满足决策有用性的要求,划细会计报告要素以全方位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事项的即时信息是发展趋势;(4)采用上述网上实时报告模式,还须研究如何通过会计法规和准则来规范和约束报告司的会计行为,以及如何进行网上审计等问题。
六、会计的国际化问题
一、引言
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是财政部2011年9月9日印发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一个会计体系构建战略目标,为了实现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会计体系。纲要强调要不断完善和强化实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审计准则及其他国际标准持续趋同,并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经济体等效的企业会计、审计、内部控制和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构建由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组成的我国统一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由此可见,深入研究小企业准则体系建设不仅是“十二五”期间的战略愿景,也是会计界理论与实务工作者的使命,是市场经济发展对整个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构架完整性的迫切需要。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于2011年10月18日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执行,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至此,这个准则是否能称为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用什么标准判断一个完整而又符合客观实践的准则体系内容?解密新颁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从小企业准则建设的基本理论、相关企业准则建设实践探讨小企业会计准则框架、结构及内容,无疑对小企业准则体系完善与制度创新具有重大意义。
二、小企业准则内涵与演进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内涵
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框架的构建,从逻辑本原分析,离不开对这一事物的定义、特征研究,界定小企业准则定义从而将它与企业准则等区别开来。什么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就这一定义而言,包括了下列关键词,一是小企业,二是会计准则,三是会计准则体系。
1.什么是中小企业?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其具体定量的划分标准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但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指的小企业概念有两个条件:一是链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是例外原则,例外原则即指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三类小企业除外。符合小企业上述特征,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同时规定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大中及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准则,提出了执行准则可以向上兼容,但不得向下兼容执行。
2.什么是会计准则?我国著名会计学家娄尔行认为:可以将会计准则理解为会计实务在理论上的概括,经常被表述为会计工作应遵循的规则或指南,是判断会计工作优劣的准绳。会计准则是一种行为规则,是一个社会关于会计行为的规范。在我国会计准则定位为部门规章,一项法律规范,除了充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概念框架的作用外,其法律规章性作用更强。从会计准则体系内容看,具体包括三个层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基本准则,它涵盖了会计要素定义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的框架结构”的基本内容,在整个准则体系中具有统驭作用;具体准则,我国38项具体会计准则基本涵盖了要素确认、记录、计量与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应用指南,38个应用指南对具体准则内容详细解释。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演进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规模符合国务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属于小企业范围,对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会计工作实务的一系列规程与指南。
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内涵建设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混合通用阶段,1992年至2004年期间,为行业会计制度实施阶段。所有企业,不论规模大小,根据所处行业不同,执行相应的分行业会计制度。第二阶段,初创阶段,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阶段。2004年4月,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全国范围内的小企业自2005 年1 月1 日起开始实施。这一阶段,打破了分行业、分所有制制定实施会计制度的模式,根据企业规模和内部管理的特点、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不同,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小企业一般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并且《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交易事项或者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要求较高的处理方法,给予了简化处理。第三阶段,形成阶段,2013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框架及特色
(一)会计法规体系
要研究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有必要从我国会计法规体系整个构建分析,从而找到它的完整形态与法源基础。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就法律定位而言,属于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即会计法规体系通常由四个部分构成, 一是法律;二是行政法规;三是部门规章;四是规范性文件。具体如图1所示。
在上述会计法规构架中,作为指导企业会计核算行为规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运用指南组成,并形成了准则完整的体系内容。作为法规体系,它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在会计法规体系的构建中,准则是指导会计工作的规范化规章,一般狭义的准则体系研究主要是针对这几项内容研究展开。
(二)会计准则体系
中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从结构类别组成看,是由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组成又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等组成。借鉴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也是由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两部分组成。准则体系具体构成如图2所示。
(三)小企业准则体系创新特色
从图2可见,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企业准则那么多分项准则,它借鉴了企业准则体系内容,将体系三个内容融合一体,在体系行文上,基于“内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强化监管”的要求,直接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现了基本要素规范、具体准则与指南整合。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十章,90条,另加一个附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至第七章,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等会计要素的内容规定及核算,第八章外币业务,第九章财务报表,第十章附则。附录实为指南,主要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的处理、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编制说明,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
1.《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特色。(1)资产方面:核算业务简化,一般以实际成本核算资产。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转让损失和呆账、坏账损失均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从而消除了原本小企业存在的会计所得与纳税所得的差异,简化了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规定了与所得税法基本一致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最低年限以及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金融资产核算简化,未引入金融资产四分类方法,利息收入的确认均在约定付息日;取消了待摊费用,直接将预付保险费用、租金、订阅报刊杂志等费用计入成本费用。(2)负债方面:会计科目与原会计制度科目进行了部分合并,名称与现企业会计核算科目趋同,应付工资、应付福利并在了“应付职工薪酬”,对利息费用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减少预提方法的使用。简化利息计提与费用核算,将长期借款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3)所有者权益方面:简化核算,接受捐赠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再计入“资本公积”,且明细账只设“资本溢价”。
2.《小企业会计准则》动态协调的特色。已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一旦公开发行股票债券或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或已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当所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如果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未作规范,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特色。财务报表方面:简化列报与披露内容,财务报表只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不要求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对于现金流量表,内容格式进行了适当简化,不采用“现金等价物”概念,不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附注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大大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
4.《小企业会计准则》满足信息使用者特色。小企业外部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为税务部门和银行。因此,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关系上采取的是税务导向模式,有别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独立发展模式,服务于企业纳税和税收征管,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和遵从成本。银行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信贷决策,希望小企业按照统一的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因此,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导向上,从原则导向转变为规则导向,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以满足银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的问题探讨
(一)创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小企业财务规则的创新建设。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针对会计核算的确认、记录、计量、报告规范会计行为。那么,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要不要涉及企业财务规则诸多管理规定?我国在制定财务与会计规范时,已把财务与会计分开,同时制定了“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但是对于小企业来说会计核算与财务内容是融合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有财务管理内容,但是,它更应明确地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财务行为进行组织、协调、控制、评价和监督等做出必要规范。二是拓宽小企业财务管理内容,将企业经营风险、财务风险、财务信息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增强企业财务管理的前瞻性。并在其中加入财务报表主要分析指标的计算与提供,如企业人员、工资费用开支、资产负债率等内容。因此,从创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方面,应该加强财务管理基本规章制定。
(二)创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小企业要不要涉及内部控制规章建设,笔者认为,针对目前小企业内部管理现状,为了提高管理水平,小企业应建立健全必需够用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从会计法规制度方面加以规范,使小企业在组织机构、企业文化、风险控制、内部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方面加强建设。这不仅是小企业动态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对小企业进行政策支持,评估管理水平、资产状况、偿债能力所必须的平台。因此,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加强对小企业管理,创新小企业内部控制管理,防范经营与融资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培训工作
会计准则的有效性包括准则本身的质量与执行效率两个方面。小企业准则体系的建设最终需要落实在实践运用上,提高准则本身质量与执行效率。因此,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准则,二是加强准则质量建设,通过实践应用不断完善和修正。《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规范范围上涵盖了农林牧渔业、工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各种行业,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故宣传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对从事小企业会计核算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加强学习考核与监督检查。二是会计理论与实务工作者,要加强调研工作,对准则执行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反馈,为修订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理念与实践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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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会计信息;质量保障措施;内部控制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会计信息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制定经济政策、控制监督经济活动以及微观管理工作中越来越显示出其突出而重要的作用。因此,会计信息的质量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但是,目前中国的会讨.信息质量仍不容乐观,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尤其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从来就没有停止过,郑百文、银广厦等造假案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打击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成为中国会计领域鱼待克服的顽症。
一、导致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原因一般来说,虚假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的产生过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笔者认为,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产生取决于会计主体环节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两方面原因。
(一)主体环节原因
1.会计信息生产者的利益驱动。一些企业单位领导缺乏现代经营理念,法律意识淡薄,将经济发展同守法经营对立起来,授意甚至强迫会计人员做假账,以达到其隐瞒不当利益、转移正当收益、偷逃国家税款之目的。由于大多数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依附于企业单位负责人,他们害怕坚持原则会遭到打击报复,屈从于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压力,对违法事件不抵制,按照领导的意图做假账。更有少数职业道德差的会计人员,为了谋求自身的一份利益故意做假账,致使虚假会计信息产生或会计信息质量不高2.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这种“产品”的制造者,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然而中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欠佳。
(l)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目前各行业财务会计人员平均文化素质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大专以上专科毕业生,约占全部会计人员的20%左右,其他中专生及以下的会计人员约为80%,许多会计师并不熟悉新的会计制度,一些年轻的会计人员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对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
(2)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不高。现实中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同违规违纪做斗争的人员很少,相反,对违规违纪熟视无睹,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的会计人员却较多。
3.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首先,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缺少内部牵制和复核,未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其次,不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有的单位未设内部审计机构,有的虽设有机构,却徒有虚名,没起到应有的作用。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把内部审计看作是自己与自己过不去,有意淡化弱化内部审计工作,更不用说将审计监督工作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始终。致使虚假的会计信息顺利走出企业,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受到影响。
(二)外部环境缺陷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除了会计主体环节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外,外部社会的客观环境影响也是其产生的重要条件。影响信息质量的外部客观因素很多,但影响比较直接、作用比较大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法规不健全。中国会计法规体系虽已初见规模,但是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准则规定中存在一定的矛盾,所以当二者相继颁布并共同起作用时,状况较乱。另外,《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不足之处,如对违法处罚规定中,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缺少量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急需进行修改,出台相应的实施措施。
2.政府监管弱化。法律、法规、准则是保障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但在其具体执行过程及经济管理工作中仍需政府的监管。政府如果在制定会计标准和监督制度、组织实施会计监管的过程中,不能发挥其工作职能,甚至袒护和纵容各种会计工作中的不法行为,就会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便利条件。目前中国政府监管不足主要表现在监管思路不清晰、监管范围不明确、监管主体不确定、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上,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监管的作用。监管范围不明确方面主要表现是,《会计法》第32条规定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实施监督。由于规定的监管范围较大,监管单位数量众多,使得政府部门难以履行这一职责,即使政府部门有这种力量也会造成监管成本过高,而且,当会计信息的用户因信息失实而造成损害时,政府部门会因此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风险。在监管主体不确定方面,实际工作中,政府监管存在多头监督、重复检查的问题,使得基层单位对政府部门多有怨言,这样不仅损害政府形象和增加基层单位的负担,也削弱了政府监管的功效,造成政府监管软弱无力。
3.中介机构监督乏力,没有尽到其应尽的责任。如:会计师事务所,未能真正发挥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职能作用,有的中介机构为了争夺客户业务,放弃原则,过分地依据客户的意志要求,有求必应,会计报表上所需要的数字样样齐全,向国家缴纳的各项税款时,企业就少报利润,以达到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目的,形成了会计报表的数字取决于企业领导说了算数。一些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因利益的驱动,放松执业质量,降低职业道德,不按审计准则和行为规范的要求来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有的还故意违法出具虚假报告,甚至与客户共同作弊以达到“双赢”目的,美国的安然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样,企业至个人利益满足了,国家的资产却大大流失。
4.惩罚手段不强。中国对虚假会计信息的惩处手段主要是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为主。对大部分存在虚假会计信息的企业,主要是给予企业及主要责常青任人以罚款、通报批评和警告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很难达到真正处罚的目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对于那些追究了法律责任的,也只是限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还没有公司因虚假会计信息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例。低廉的代价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做假的净收益要大于诚信执业的净收益,从而造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供需双方的紧密结合,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措施
1.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人员既要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又要熟悉专业知识,掌握会计业务技能,善于会计管理,参与经营决策,不仅要当好提高经济效益的“经济参谋”,又要当好强化会计监督的“经济医生”,还要当好维护资财完整的“经济护士”;财政部门也要闻令按照企业月工资总额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继续教育附加费,建立会计人员教育基金,专项用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确保会计人员享受继续教育的合法权益,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统一安排,按行业分期分批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育部门要调整继续教育课程,特别要将新会计制度,准则,健行十核算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税法和职业道德准则等课程列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点课程,提高健行十队伍的素质,适应社
--> 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工作的需要。
2.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朱铭基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题词写的校训是“不做假账”,看似一句普通的大实话,然而仔细体味,却不能不使人为此四个字感慨万千。会计工作是反映经济活动的晴雨表,是把守“钱袋子”的重要一环,其最重要之处,就是要如实记账。朱总理用这朴实无华的四个字来警示世人,并郑重的将其作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校训,可谓一语重千钧。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守的道德原则,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会计专业业务,财经法律,法规,业务技能,还要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3.建立健全企业或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形成真实会计信息的基础。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第一,要建立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也就是要根据有关经营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合理而有效的各种控制制度,以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和不断发展。如预算控制制度、权责控制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第二,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如设置凭证的传递程序、账薄的核对制度、实物的盘点制度等,可以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第三,要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它具有控制的功能,既要检查和评价其他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质量与效2005/3纽右示藏经济与管理(月刊)果,同时本身又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其他各项内部控制一起,共同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4.提高单位领导的会计法规意识。单位领导的指导思想不正,是造成虚假会计信息的重要原因。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必须组织单位领导学习会计法规,使单位领导提高会计法规意识,端正指导思想,明确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几个环节要齐抓,凡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示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发挥“经济警察”作用。加强社会会计监督机制要尽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准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及一批会计师事务所,还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监督,使中介机构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警察”。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我们要明确其分野:除了税务咨询,会计师事务所不应该为客户提供任何审计业务之外的咨询服务,防止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过于亲密;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的工作必须进行再审计,为了保证公正性,再审计师不能与会计师事务所有任何牵连,再审计业务也必须是强制性的;定时轮转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审计师小组,防止审计师们与客户的关系过于熟稳;会计师事务所通常夸耀自己为某客户提供了多么久的服务,其实这正是监管者和投资者应该加以警惕的。
6.强化政府对会计的监管,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其监督者至少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地位独立,与被监督者没有依附关系和利益联系;二是由法定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可以对违法的被监管者依法实施制裁。从上述条件看,政府在会计监管方面具有其他管理者无法相比的优势。但从中国政府会计监管的实际情况看,存在监管思路不清晰、监管范围不明确、监管主体不确定、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么i巧年第19卷第3期监管的作用。尤其是中国证券市场暴露的一系列会计信息虚假案件,不仅证明了国家在监管方面存在着漏洞和问题,而且也给监管者、尤其是给政府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加强政府部门的会计监管,政府部门要履行好两项职责:一是制定会计标准和监管制度,主导建立会计监督机制;二是组织实施会计监管,包括直接实施会计监管或者授权有关机构实施会计监管,惩处会计活动中的违法者,保证会计秩序规范运行。具体来说,政府监督就是将“过程控制”和“结果监督”相结合,对国有单位和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要影响的单位如公众公司以及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度、稽察特派员制度以及外派监事会制度,对其进行“过程控制”;对其他市场主体进行“结果监督”,主要是通过法律委托会计中介机构承担会计监督,政府部门主要是对会计结果或是对会计中介机构的再监督;同时还要明确政府会计监管的责任,如果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仍出现重大违法问题,应追究监管者的失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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