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10 19:58:27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1)

而有些企业的安全制度十分简单,也有的部分企业的安全条款是不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还有些企业的责任制度不健全,相关责任人不足或者太多,导致管理出现漏洞。企业管理者需要知道,由于职能不同,作业环境等,在安全生产方面所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

(一)安全管理制度与企业本身状况不相对应

企业的发展绝对不可忽视安全问题,而建立一套有效的安全制度是每个企业都要重视的。但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都是不同的,自然不能简单的共用一套安全管理方案。很对企业往往不太重视安全制度的建立,敷衍了事,仅仅停留在表面工作。对于简单的复制抄袭,以致闹了很多笑话是要坚决抵制的。企业在生产和运行管理安全时,应当尽量做到责、权、利相当。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企业在实施中无工作程序,没有落实企业安技部门要对危险作业进行的必要审批

目前,有的企业为了追求眼前利益,采取蒙混过关的方式。往往在新工人进厂时,在劳资部门未通知安技部门前,就把工人分配到工作岗位,而在“东窗事发”后,才重新安排教育。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只会将企业以及工人性命推到危险边缘。这是不重视安全的体现,企业如要获得发展获得更大的利益,就不能把安全当作耳旁风,认为不会出现太大问题或发生几率小就心存侥幸。同时,企业也必须在制定安全法规时,先弄清楚立法与司法的关系,只有设立具有权威的安全生产制度,员工才会积极遵守,在安技部门执行监督时,才会有权威,有力度。

(三)企业的安全预防设施不健全

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按照法律,企业是必须配置的,并且数量都是有规定的。但一些企业却不想花这笔“冤枉钱”,简单的布置几个,有的甚至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已。这都是企业没有正确认识安全问题的表现。追求利益固然没什么可说,但始终都要记得,安全始终要放在第一位。相比事故,花在消防设施上的钱就不算什么了。

二、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对策

目前,很多企业出现的安全问题已经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了,事故给企业带来损失同时,也对社会发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对此,我们提出了一些整改意见。

(一)无论是企业管理者还是员工,都需要提高认识,真正树立安全

第一思想安全问题无大小,也不仅仅是企业的事,事关我们每个人。企业的管理者也需要学会重视安全问题,追求利益无可厚非。但前提是要安全,没有做好安全问题,一切都是白搭。但员工是安全问题中重要一环,所以,如何自上而下的建立一套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十分重要的。这就需要企业人员去了解以及防止发生。而作为企业管理者,尤其是安全第一责任者,更加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思想。对于员工,也应该严格要求,不能让他们将自己的生命当作儿戏。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是公司安全没有做到位或者员工本身的不注意。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促进企业生产,确保安全。还用来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公司正常运行。而不是为了应付监查、成为摆设的。还可以设立安全奖罚制度,用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对按照安全制度来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

(二)完善制度、有的放矢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企业要想在安全制度方面建立符合自身的制度,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都是需要慢慢实践,在实践中摸索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是用来明确员工的安全职责和规范员工的行为安全的制度。不仅可以促使员工标准化操作和程序化工作的制度,还可以使企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而带来经济损失。要建立一套合适安全管理制度,就需要企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小组,用来评估企业的危险源等级以及实际情况等,进而建立一套符合自身的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此,企业人员不仅要掌握安全管理制度,还要结合实践中的经验,不断对制度进行改进,直到建立一套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能照猫画虎或者照搬别人的管理模式和安全管理制度,因为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同,适合自身的制度也就不同。

(三)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贯彻、教育培训

有了制度,还要有执行的人。企业广大员工便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者,而执行的结果便在于员工对制度的理解与掌握。因此,企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后,就应该及时对员工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宣传不能流于形式,要真切的深入每个员工,让他们了解安全的重要性。而且还可以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察,这不仅可以了解员工的掌握情况,还可以对自身宣传教育进行及时反馈。必要时,企业还应当分层次、分重点的组织员工去培训,加强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要让员工在了解掌握制度的基础上,从心底里去接受安全制度的管理,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在实际生产中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四)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区分管理与监督的职能

现在的企业最鲜明的特点便是,职能分管不清晰。出了事故,往往是相互推诿。这就是责任与职能区分不完全的表现。很多企业的管理部门多,各级管理不明确,职能出现重复,导致管理出现疏忽,为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就必须明确的设立职位以及责任。同时,对事故预防工作必须紧抓,企业管理者要负责厂、间、工段、班组的各级管理者责任。不管怎么说,只有企业明确了在责任部分的部门,才能更好的去管理企业。

(五)员工学会使用消防设施

如果说,理论是思想的指导者,那么实践便是理论的实现者。某些企业的事故发生时,员工往往是现场目击者。而在很多事故报道中,就有初期小事故未及时得到控制而酿成巨大灾难的例子。所以,为了避免在事故发生时,进一步造成损失,企业就有必要让员工在发生事故时,在可控范围内,对事故进行处理。这样就可以避免更大损失。因此,企业可以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或者进行相关教育,让员工了解并学会使用消防设备。

篇(2)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所有煤矿,包括集团公司、矿务局及其他各类煤矿等。

第二章风险抵押金的存储

第四条按照煤矿企业核定的(设计)或者采矿许可证确定的生产能力,风险抵押金按以下标准存储:

(一)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集团公司、矿务局),以集团公司(矿务局)为单位,按600万元存储。

(二)省属国有煤炭企业以外的其他各类煤矿企业按以下标准存储:

1.3万吨以下(含3万吨)存储60万元;

2.3万吨以上至9万吨(含9万吨)存储150万元

3.9万吨以上至15万吨(含15万吨)存储250万元;

4.15万吨以上,以3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吨增加50万元。

风险抵押金达到600万元时不再存储。本办法颁发前,各市有关部门制定的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高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标准的,仍按照原标准执行,同时上报省煤管局备案。

第五条风险抵押金按以下规定存储:

(一)风险抵押金由煤矿企业按时足额存储,煤矿企业不得因变更企业法人代表、停产整顿等情况迟(缓)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

押金;

(二)省属国有煤炭企业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由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指定的风险抵押金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开设风险抵押金专户,各集团公司(矿务局)在本通知下达后1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存入银行风险抵押金专尸;

(三)省属国有煤炭企业以外的其他各类煤矿,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各市煤炭管理部门接本通知后核定下达,并会同财政部门指定银行开设风险抵押金专户,通知各煤矿企业在核定下达后1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存入银行风险抵押金专户;

(四)对核定存储数额下达1个月后,未能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存入银行抵押金专户的煤矿企业,省、市煤炭管理部门将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予以处罚。

第三章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第六条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为:

(一)煤矿企业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支出;

(二)煤矿企业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支出。

煤矿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原则上应由煤矿企业先行支付。确需动用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经煤炭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批准,方可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煤炭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可以根据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需要,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一)煤矿企业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二)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

第四章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第八条风险抵押金实行分级管理,由省、市煤炭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将本市风险抵押金管理方案报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备案。

(一)存储: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到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及省财政厅指定的银行,按照核定的数额办理一次性存储手续;省属国有煤炭企业以外的其他各类煤矿到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指定银行,按照核定的数额办理一次性存储手续;

(二)使用:根据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到省银行办理有关支取手续;省属国有煤炭企业以外的其他各类煤矿到市银行办理有关支取手续;

(三)管理: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指定专人负责省属国有煤炭企业风险抵押金的存储、使用;各市煤炭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省属国有煤炭企业以外的其他各类煤矿风险抵押金的存储、使用。

第九条煤矿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风险抵押金的,风险抵押金自然结转,下年不再存储。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风险抵押金的,省、市煤炭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重新核定煤矿企业应存储的风险抵押金数额,并及时告知煤矿企业,煤矿企业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风险抵押金补齐。

第十条煤矿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如发生较大变化,省、市煤炭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于下年度第一季度结束前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并按照调整后的差额通知煤矿企业补存(退还)风险抵押金。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依法关闭、破产或者转为其他行业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省、市煤炭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核准后,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支配其风险抵押金专户结存资金。

第十二条风险抵押金实际支出时计入煤矿企业成本,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有关会计核算问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将每季度本地区风险抵押金存储、使用、管理、变化等有关情况报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做为对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考核的依据。

第十四条风险抵押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煤炭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挪用风险抵押金等违反本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篇(3)

Abstrac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o carry out the "safety first, focus on prevention" the policy process, meet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safety problems, according to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crete, this paper sums up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n th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shall carry out several of th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Keywords: electric power; Securit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formulate

中图分类号:F40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健全安全生产目标指标体系,争取安全形势2020年实现根本性好转的具体目标。必须建立健全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管理,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电力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管理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即企业要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

2.1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企业进行实际的安全管理,把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要结合企业的特点,在符合行业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简单扼要,切实可行。进而达到避免死亡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及避免重大财产损失等。

2.2进行认证审核:通过第三方认证,证明自己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绩效,同时通过审核改进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树立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外部形象。

因此要采取的主要是事前管理,也就是对事故的预防控制,按事故致因理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交叉导致事故的发生。

3、电力施工企业的事故预防管理

3.1使物体达到本质安全:如果本质安全的成本相当高,隔离不易实施,或影响作业可以将作业人员防护起来,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带、防护面具、防护面罩等;值得注意的是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设备或工具有缺陷,防护或保险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3.2消除人的因素不安全行为:一是通过制度去约束和引导人的行为,从上至下的包括管理者到现场的作业人员的行为;,二是通过安全教育、安全宣传等提高安全意识。人的因素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危险场合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操作错误忽视安全与警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身体或精神原因、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注意力分散、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吊位置下作业停留。目前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还是比较成功的,如果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一般不会出现大的伤亡事故,这与企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在管理上进行事前预防的措施有很必然的联系。对管理人员、工人进行反复的安全教育,对提高安全意识有重要的作用。目前的安全管理制度还是比较完善的,主要是通过学习,提高人的主观安全意识,通过宣传加强人的主观安全意识。

3.3管理因素:职工劳动热情不高、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领导者的安全责任心不强、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施工现场缺乏检查验收或指导错误、安全教育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层层转包包而不管,已包代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4工作环境因素:场地狭窄、气候恶劣、环境温度湿度不当、噪声干扰、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通风不良或无通风、材料等堆放不安全、照明不足、场地杂乱无章、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4、涉及电力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已经相当完善,规定了从上至下各级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是使各级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和义务,当然还应明白自己的权利,也就是说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以后,在落实责任的同时,必须授予落实责任所必需的权利,即职责和职权保持一致,要能使各级人员掌握,行使自己的生产安全职责。即通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及培训,书面形式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通过宣传栏,宣传牌等公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安全知识宣传报道等活动。

4.2进入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是对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通用的一般规定,规定了包括外来人员都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样,安全规章制度也应采用标牌悬挂宣传等,其次,是要有专人监督检查,按规范严格实施。

4.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篇(4)

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现在,企业的生产管理安全也正在越来越得到企业管理人员的重视。企业安全生产不仅能够保证企业员工的安全,更有助于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文化的建立,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加强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建设,贯彻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是企业管理者需要重视的管理内容。

一、中小企业生产安全现状和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我国中小企业中许多管理者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没有足够的重视,或者自以为有了足够的重视,但从企业制度上和要求上没有体现。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失的现状,而某些企业即使有安全管理制度,也得不到坚决的贯彻落实。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中小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时,其管理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是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没有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管理方面有所放松,甚至许多小型企业并没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制度,从而造成的管理缺失。其次在于许多企业的工作者对安全生产没有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匮乏,即使企业有安全生产的要求,也不愿履行,导致生产安全得不到保证。最后在于管理程序不严格,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检查制度和责任制度,出现生产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相关的几个部门之间会相互推脱责任,导致管理疏漏。

二、中小企业生产安全制度的建设

1.企业生产安全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企业的安全制度是通过明文规定的形式,规定员工所需要遵守的行为准则,它不仅能够保证企业员工的安全,更有助于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文化的建立,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建设企业的生产安全制度,是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的要求,也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2.企业生产安全制度建设情况。中小企业中生产安全制度的建设主要出现的问题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在于只重视要求而忽视形成制度和体系。管理者只是在会议上或视察时指出“需要加强安全生产”,但具体应该怎么加强、从哪个方面进行加强,却没有出台相应的制度和管理条例,令安全生产没有足够的约束力。其次在于只重视书面上的要求,没有与实际生产状况相结合,将安全生产条例从法律法规、甚至其他企业的规章条例中照搬照抄下来,与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毫不相关。最后,也有许多企业的安全管理条例没有具体的工作程序,只有一般的要求,对如何工作、如何检查以及如何分割责任都没有具体规定,导致执行不畅。3.如何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制度。制定对企业而言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制度,主要方式同样在于三个方面。首先需要安全生产制度能够形成制度和体系。管理者在指出“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同时,也需要指出加强安全生产的具体做法,出台相应的制度和管理条例,提高安全生产制度够的约束力。其次在于与实际生产状况相结合,针对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实际操作的能力。最后,也需要规定具体的工作程序,提高对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责任制度。

三、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从管理者方面。需要管理者正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缺失或不足的现状,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具体内容包括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注重安全生产的时效。同时也要求对企业员工进行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进而能够从上到下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2.从工作人员方面。企业的工作人员需要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认识到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白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不仅是对企业有实际利益,也与自身的安全和利益有所联系,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且令他们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安全生产,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落实。3.从规章制度方面。需要企业建立起一个严格的执行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能力。建立有效的奖惩措施,将员工的奖金的奖惩与安全生产状况相联系起来,利用利益链条推动员工主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同时也需要加强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避免部门和人员之间相互推诿。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我国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中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不仅能够保证企业员工的安全,更有助于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文化的建立,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因此,需要企业管理者正视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缺失的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制度,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并加以严格执行,从而达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周文彬.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条件的建设[J].安全,2017,01(02):48-50.

篇(5)

随着国家颁布和实施安全生产法,安全事故在整体上表现出下降趋势,但不能轻视的是重大与特大事故还在发生,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目前的安全管理存在较多的问题,例如,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管理力度较小、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与缺少可操作性、安全管理不到位等。要做好安全管理,就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促进安全管理稳步向前进行。

1.班组执行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问题

在石化企业生产管理中,班组工作是落实每项决策和技术措施的最小单元。因为管理范围大、环境变化大、员工技术能力差异和设备状态不同等因素影响,班组在现场执行管理体系规程时安全管理执行力度大大下降。通过总结,笔者认为班组执行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为:(1)企业缺少系统培训与长期宣传力度,大部分员工对于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执行标准和职责要求并不清楚,执行时缺少自觉性与防范意识。(2)企业在安全管理中忽视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和创新能力,后期管理缺少信息反馈、标准再评价和再执行的提高,使该体系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无法获得及时有效修正。(3)班组在自我监察时缺少约束力与对该体系标准的执行力度,三违现象时常发生。(4)对预防措施缺少科学评价体系。在生产管理中,班组安全管理在安全评价在认识上有误区,觉得只有在较大项目或工程上才用得着安全评价。在平常的生产管理中,经常依靠以往安全管理所积累经验与方法来对安全预防的措施进行指定,缺少在计划、管理、运行与检修这些过程考虑安全的技术与管理问题。使已经被落实预防措施存在着不科学和有缺陷。

2.加强班组对该管理体系的执行力度措施

在石化企业实施班组安全管理体系中,应具备基本的思路,全面落实预防与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使员工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充分发挥能动性,形成强大的合力,推动安全管理稳定进步;企业应激发员工的爱岗敬业与创新精神,营造较好的安全管理氛围,争取建立五星班组,评选星级员工,使要安全、会安全和能安全的理念深入到员工心中。但是杜绝与消除安全事故不会在短时间内达到目标,要以严管、循序渐进和多项并举为基础。

把“五自管理”系统作为基础,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五自管理”系统给以后的安全工作提出有效的管理系统规范与指南,在宏观上达到“重视系统,横向到边和纵向到底”的管理思路,微观上从班组开始加大基层安全的建设力度,给管理建立新的阵地。把“五自管理”系统作为基础,对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抓和管,使安全生产达到更进一步的目标。一是意识落实管理主体的责任,加大管理创新力度,激发员工的管理动力,加深标准化建设的力度,使石化企业达到安全自主的目标。二是根据重视系统的管理思路,以狠抓大系统和防大事故为基础,制定和贯彻该系统管理考核的办法,开展专业化的检查和排查治理,对重点灾害作出防治,对安全培训和投入作出评价,建立牢固的系统防线,达到系统自控的目的。三是健全和执行安全管理的考核制度,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和规范管理行为,对于班组长加大培养、考核和激励力度,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使车间达到安全自控目的。四是班组的自我管理,班组是石化企业的最基层,班组建设涉及到企业安全管理所有方针和政策会不会被有效落实的关键环节,要从大的方面着眼和从小的方面着手,把班组当做安全管理的主要战场,选择有效措施做好班组的安全建设工作。五是让员工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接受相关技能培训,努力成为星级员工、履行安全管理义务,达到安全自律的目的。

对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有效的监督体制,在石化企业内部推广和使用监督与管理分开的体制,使专业部门定期对该体系进行审核、再修订、完善;主管部门对该体系的预防措施做出审查和监督;运行部门对该体系关于预防措施落实和监控建立三级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岗位HSE责任制度,结合石油化工特性和要求,像动火、高处作业、用电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做好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措施,结合现场的安全级别作出审批、检查和落实,避免三违现象的出现。

3.总结

通过把安全管理体系作为核心,增强石化企业的异体监督制度,结合以往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国际职业健康标准进行分级管理,实行在计划、实施、总结、监督和评审等过程的安全评价,加大班组对该体系的管理力度,提升班组措施的执行力度与根据标准操作,杜绝三违事故,使石化企业中班组达到本质化管理目的。实行安全管理体系后,给落实安全管理的所有政策措施和隐患的整改落实,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与安全管理的大局意识。

参考文献

[1]游成琴.抓执行、抓过程、建机制,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J].电力安全技术.2012,14(6):47-48

篇(6)

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存在的问题

(1)重视口头要求,忽视制度建设。制度是相对固定的长期的管理要求和行为准则。而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不少企业习惯在安全会议上、安全检查中、事故处理后提出口头要求,以要求或批示代替制度,忽视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指示要求和方法经验进行总结、归纳、提炼,使之成为固定的制度条款。导致一些安全问题治理不彻底反复出现。甚至形成口头要求和安全制度两条线管理模式,使制度被架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遭受损害。

(2)重视制度框架,忽视条文严谨。制度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制度起草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制度条文要规范,这就要求制度的实际起草人不仅要有深厚的专业技术、理论基础、实践经验,而且要有较高的企业管理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而企业往往将起草制度当作简单的文字工作,认为只要写进主要规定就行了,制度通常安排给一般工作人员起草。由于起草人缺乏综合素质,起草后又没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分析会审便签发执行。这样制定的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失严谨,细则空泛,可操作性差,在实际工作中根本无法全面执行。

(3)重视法律法规引用,忽视与企业实际结合。制度的目标是顺利实施,有效约束。而企业制定制度,往往是照搬照抄法律法规条文,大段引用上级文件,复制粘贴网络资料,很少将具体规定与企业自身的实际相结合。例如:照抄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专业性、季节性、日常、节假日等,却没有规定企业自身具体如何进行安全检查;照抄动火作业的规定,却没有明确企业自身的动火区和动火分析标准;照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却没有明确企业自身具体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照抄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却没有制定企业自身可能造成的职业病防范措施。从而使制度理论化、空洞化,无法在基层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

(4)重视一般要求,忽视执行程序。安全管理制度由于没有具体工作程序和具体责任部门,使制度在执行中职责不明,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例如:企业制定的制度中,要求“节假日期间加强安全检查”,却没有规定检查由谁组织、谁参与、谁监督;要求“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却没有规定由谁检查、谁处罚;要求“上报批准”,却没有规定由谁上报,谁批准;要求“处罚100元”,却没有规定由谁报告,谁批准,谁处罚。

2 对策

2.1 成立制度制订工作组

(1)成立制度制订工作组。工作组可为常设或临设机构;人员包括分管领导、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职能管理人员、基层人员等;人员为专职或兼职,要求其精干高效,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2)实行分工协作制。按专业特长、职责范围等因素划分为若干小组,分工包干相关制度的制定工作,小组内成员之间也可分工包干制度的部分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亲自组织、督促,分管领导应亲自指导、协调、保障,其他领导应配合、支持。这样可提高工作效率。

(3)实行奖励和调整制。对兼职人员、超额完成工作任务人员、成绩突出人员等,进行月度奖励,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对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完成任务质量较差、因故无法参与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整出工作组。

(4)实行定期会议制。定期召开工作组会议,研究解决制度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如:制订制度的总体思路和框架结构,讨论明确制度中的量化标准和执行程序。

(5)实行意见沟通制。工作组成员之间通过网络、电话、面谈等形式,及时沟通制度制订中出现的问题。工作组通过联席会议、职工座谈会等形式,与企业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交换意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建议。

2.2 分析企业安全现状

分析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设计安全管理体系,划分制度层级,绘制制度系统图;分析企业安全态势,划分各制度的侧重点和主要内容,制订制度纲要;分析实际工作流程,设计制度的落实程序和关键环节的职责,其中要充分考虑跨部门的衔接与配合。

2.3 检索制订制度的相关资料

检索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查找制订制度的依据,明确企业必须遵守和参照执行的规定;检索上级相关的制度、规范、文件等,明确各类职责权限和认定标准;检索同行业相关的制度、案例等,借鉴其科学先进的管理经验;检索本企业以往的制度、规范等,分析不足和差距,查找死角和漏洞,确定制订制度的重点和方向;检索本企业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相关会议决定等,总结吸收本企业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2.4 制度起草的原则

(1)分级管理原则。企业各管理层级的职责不同,应根据不同的管理层级,逐层建立管理制度。以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为例,厂级、职能部室级、车间级、班组级等,逐步对组织、形式、次数等主要内容等进行细化量化,使每个岗位职工明确检查的关键部位、重点装置、危险源、量化参数、方式方法、认定标准、时间次数、所需防护用品和工具等。

(2)系统化原则。制度总体要涵盖到安全生产的各方面,成龙配套,形成体系,不出现死角和漏洞。各方之间相互衔接、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一致,避免出现程序杂乱、标准不一、细则抵触、语言矛盾。

(3)程序化原则。明确具体的责任人、责任部室,明确具体工作的执行流程,明确管理层与执行层之间、各管理部门之间的分工界面与安全职责,不能以/有关0、/相关0、/原则0等空泛规定取而代之,使制度真正成为企业所有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依据。

(4)考核奖罚原则。建立车间、班组、个人三级安全考核模式,统一安全奖罚体系,将各项奖罚措施同归于该体系中的三级考核细则,从而统一奖罚尺度,明确奖罚职责。

2.5 制度讨论审核

(1)实行制度讨论制。以一定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听取员工对制度的意见和想法,征求员工的建议,集中民智,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经过反复讨论修订,最终形成制度正式文本。

(2)实行制度审核制。制度的审核签发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领导会签,并对会签内容负责,对出现重大失误的制度会签人,要给予处罚。

2.6 制度实施要点

(1)领导率先示范。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做落实制度的表率,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0的良好习惯。

(2)加强制度学习。定期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熟悉制度条文,领会制度的精神实质,掌握执行制度的各种要求、标准和尺度,并通过考试等形式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果。

(3)抓好制度宣传。对制度建设的典型做法、典型事例和典型单位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舆论氛围。

(4)强化主管部门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带头落实本部门制度的同时,认真履行主管职责,严格把好业务监督关,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

(5)落实群众监督。要充分保障群众对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 结语

制度建设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企业要从安全生产制度制订的各个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出科学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并采取严格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加强对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的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

参考文献:

篇(7)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含矿山施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风险抵押金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省、市、县(市、区)分级管理。

(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负责中央驻鲁企业和省属企业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二)设区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条(一)项之外企业的风险抵押金管理。

第二章风险抵押金的存储

第五条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

(一)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30万元;

(三)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90万元;

(四)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执行。

第六条风险抵押金按照以下规定存储:

(一)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原则上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权限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其中,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交通、海事部门核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商建设部门核定;民用爆破器材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商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定。

经考核认定为一级、二级或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风险抵押金可按规定存储标准分别下浮20%、15%或10%核定。

(二)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核定后,按以下方式分别向企业送达《**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核定通知书》(以下简称核定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并监督其存储: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送达;

2、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别会交通、海事部门送达;

3、建筑施工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建设部门送达;

4、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送达。

(三)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企业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指定的风险抵押金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开设风险抵押金专户,并于核定通知书送达后1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存入银行风险抵押金专户。企业可以在本办法规定的风险抵押金使用范围内,按有关规定通过该账户支取风险抵押金。

(四)企业不得因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停产整顿等情况迟(缓)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五)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相关银行,共同制定本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管办法,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跨省、市、县(市、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在企业注册地已存储风险抵押金并能出示有效证明的,不再另外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三章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第八条企业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

(一)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

(二)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原则上应当由企业先行支付,确需动用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到银行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行业主管部门后可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一)企业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二)企业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

第四章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第十一条风险抵押金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协助。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定期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风险抵押金的存储、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风险抵押金的,风险抵押金自然结转。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风险抵押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重新核定企业应存储的风险抵押金数额。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按规定标准上浮20%重新核定。

企业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风险抵押金补齐。

第十三条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如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后,应当于下年度第一季度结束前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并按照调整后的差额通知企业补存(退还)风险抵押金。

第十四条企业依法关闭、破产或者转入其他行业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后,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支配其风险抵押金专户结存资金。

企业实施产权转让或者公司制改制的,其存储的风险抵押金仍按照本办法管理和使用。

第十五条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利息收入由企业按年一次性支取,自主支配使用。

第十六条风险抵押金实际支出时适用的税务处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具体会计核算问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每年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将上年度本地区风险抵押金存储、使用、管理有关情况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备案。

第十八条风险抵押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挪用风险抵押金等违反本办法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迟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的,按照《**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的企业,其内部分公司、车间属于规定范围的,按照分公司、车间的规模由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一条中央企业在**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分公司、分厂,以分公司、分厂为单位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二条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风险抵押金的存储标准和具体监管办法由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篇(8)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只要勇于承担责任,做好工作,就能成为有益于人民的人,就能成就精彩的人生。我是企业的一名安全管理员,在目前我国生产安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更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确确实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让每个员工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不担心安全问题,也不会因安全问题受到伤害。要担负起责任,做好安全工作,首要是学习实践好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说人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我们工作的一切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为了人。我作为一名安全管理员,就是要把员工的生命放在首位,我的责任就是保证员工的安全,不仅仅是生命的安全,还要保证身体的健康,提高员工身体生活的质量。

承担责任,最基本的要求是熟悉自己的工作岗位责任,明白自己的工作范围。对自己工作责任内的任何事情,都要主动地去做,千万不要等领导来安排。同时岗位责任心体现在技能精、作风硬、讲诚信、肯奉献,爱岗敬业,勤于钻研,团结合作,敢打硬仗,不计得失。只要人在岗位,事情就要做足到最后一分钟。我一个安全管理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理念,讲求诚信,珍惜岗位,严守岗位纪律,能够立足本职,以远大的职业理想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在工作实践中,敢于承担工作风险和工作压力,具有长远眼光和吃苦耐劳精神。

我在企业里有我自己的岗位责任,我的基本责任就是实现岗位责任的目标,这既是对我责任能力的衡量和考核,也是我在这个岗位上必须具有的“职业责任精神”和强烈的“责任角色意识”。只有这样,我才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职,努力做好自己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安全产生的问题,任何一个可能影响安全的因素都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还要让每个员工的脑袋中把安全生产意识放在第一位,绝不能在安全生产上出现思想麻痹、办事拖拉、效率不高、执行不力等现象,保证企业在生产中不出现大的安全事故,也尽可能杜绝小的安全事故,不出安全事故是我安全管理员的责任,也是我的心愿。

认清了自己的岗位责任,就知道责任的重要性,我一个安全管理员的责任确实是重于泰山,它关系到人的生命与企业的财产。知道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性,还要把它具体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去消灭一切不安全因素,不管是人的因素还是物的因素。要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订一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用制度管理安全生产,使每个员工养成遵守制度的自觉性,杜绝一切不安全的行为。

我懂得一个安全管理员的责任,遵守一个安全管理员的责任,把它落实到自己的具体工作中,使企业做到安全生产,不出安全事故,那就尽到了自己的责任,这责任也成就了自己的精彩人生,因为平凡平常的人生也往往是精彩的人生,任何事物都这样的。

篇(9)

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采用建设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抄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对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篇(10)

石油和天然气属于重要的国家能源之一,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发展都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石油化工行业和煤炭行业相同,都是高危行业,因此更加需要注重安全问题。石油企业的管理者对于企业的安全工作应当十分重视,建立相关的“安全经济观”理念[1]。只有意识到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管理的意义,才能够在实践中保证安全机制。只有注重企业安全生产的意义,才能够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益。

一、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的概念以及重要性

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是针对安全管理的一种管理形式,与安全管理是相符配套的一种约束机制。通常的运行机制一般有业主向承包商派驻安全监督、总承包商向承包商派驻安全监督以及企业主管向项目派驻监督等。

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属于我国石油企业HSE管理体系(即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模式)的主要构成部分,在实施传统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前提下融入了专业的安全监督机构,具有强化异体监督的作用。可以透过系统的安全监督系统,强化监督检查的职能,以此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企业效益。

我国由于设备不全、管理层面疏忽以及人为的失误等因素已经造成了许多安全事故,其中管理的疏漏是出现事故的重要原因。目前石油企业管理部门在管理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整改。因此,企业的管理部门应当负有控制事故的责任,并且要具备控制事故的能力[2]。石油企业属于高危行业,具有的特点为科技含量高、人员集中、施工连续性强以及地理分散,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决定整体经营的水平以及外部形象,是实现安全长效机制发展的条件。

二、建立实施安全管理监督机制

石油企业想要保证生产安全,就必须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将安全工作做好,并贯穿与整个生产活动中。实行监督能够纠正企业内部员工的随意性以及盲目性,有效的减少错误的发生。假如将企业的监督权、决策权以及执行权都交付给一人,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在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应当对各层级的员工进行监督,以此纠正员工的盲目性以及随意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出现。

1.对日常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建立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一定要发挥安全监督的“强制性”作用,对日常的安全生产进行规范。企业应当制定监督机制,并且将监督机制落实到位。保证安全生产有相关的规章制度的支持,可从检查评比、规章制度、考核奖罚以及管理措施四个方面进行监督,使安全管理发挥真正的效果。通过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就能够对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规范。此外还应当的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的通道,为生产线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整体提升安全监察水平的整体提升,并建立“事故警示录”,对于已经出现的事故的责任人进行通报。

2.坚持“以人为本”的监督管理理念

在建设安全管理监督机制时,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监督理念。在日常监督的过程中,应当注重人才的培养,将文化程度高、技术过硬且具有责任心的人才纳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除了日常的安全监督职能外,还应当多关心员工,在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的过程中,主要以引导为主,教育员工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要对安全教育的有效性以及针对性进行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慰问活动以及安全主题活动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3.对安全监督的方式进行改革

安全监督通常由事故监督、常态监督以及专项监督三部分组成,但是要想使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发挥真正的效果,就应当将三者进行结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管理监督机制首先要建立专项的监督机制。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监督,发挥安全监督体系,就需要设立专项的安全监督机制。使其针对企业的某项活动开展专项的安全监督,以便更好的提出专业的建议和要求。其次,企业内部要加强信息的交流。可建立相关的“事故警示录”,形成安全管理监督的通道,为生产线提供专家咨询、安全培训以及隐患整改等服务,提升生产线的安全监督工作。

4.建立科学的HSE管理体系

HSE管理体系是一种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具有规划化、科学化以及系统化等优势,其根本就是建立科学的HSE管理体系。在创建HSE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应该依据程序文件、风险评估等,在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资料编写与文件编制等工作之后,进而构成科学的HSE管理体系,并将其投入运作[3]。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加入具有自身特点的元素,在满足石油企业HSE管理体系的各个要素的前提条件下,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规范等加入其中,以便对原有的要素要求进行细化与支解,使其在操作上更加方便、简单。

三、安全管理监督机制的实施效果

1.实现双向监督

在对企业进行安全管理监督的过程中,可建立安全监督中心。安全监督中心能够制定安全措施、审批危险作业以及制定施工方案等,还能够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当安全生产出现隐患时,及时预防和调整。安全监督中心能够保证生产单位与操作人员按照生产标准进行生产,从而促进了生产作业的安全运行。

2.能够促进企业生产

安全管理监督体系是HSE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传统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补偿,也是的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保证[4]。建立安全管理监督机制,能够消除企业整体推动力不足、自我约束力不足以及检查评审环节拘于形式的缺点,从根本上改善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推动了企业的发展。

3.能够强化风险控制

安全监督中心是专业的监督机构,监督的队伍具有权威性、专业化以及智能化等优点,能够查清企业生产线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专业的意见,消除现场隐患,提升现场安全的管理水平。某石油企业成立安全监督中心以后,反复进行常规的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杜绝了“三违”现象,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四、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对于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程度也在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对于企业改革以及结构调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石油企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应当注重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徐德蜀,金磊,毛宇飞,周成金. Q.E.&OSH管理体系的交融与整合——浅谈跨世纪的安全科技文化大安全观[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10(01).

上一篇: 中秋节主持人台词 下一篇: 驾照考试总结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