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法规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2 17: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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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法规论文

篇(1)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动物防疫员。由财政全额拨款工资的工作人员。差额拨款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县畜牧水产局所属的防检站具体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动物防疫员基本素质及工作任务

第四条动物防疫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管理,徇私办事、依法执业、清正廉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热爱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集体、维护公物,珍惜和维护行业形象;

三)激进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四)具有执业所必须具备的学历、资格证书、技术职称等;

五)能熟练掌握畜牧兽医、动物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独立从事指导畜牧业生产,动物防疫、检疫、疫情测报和参与扑疫等实际工作能力。

第五条动物防疫员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国家畜牧业生产、动物防疫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养殖户开展养殖业生产,扶植重点畜牧产业、规模养殖和养殖小区建设;

二)责任区内实施国家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演讲、控制与扑灭;

三)根据县级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乡镇动物防疫站布置。

四)承担乡镇党委、政府。

第三章工作制度

动物防疫站站长由县畜牧水产局任命。站长是动物防疫站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动物防疫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第六条动物防疫站实行站长负责制。主动接受动物防疫站和站长的监督与管理。

第七条乡镇动物防疫站根据工作需要。将工作任务分解给每一位动物防疫员,并建立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奖罚机制。动物防疫站实施工作分工和管理时,既要责任明确,又不能忽视相互协作。

第八条动物防疫员应熟练掌握免疫顺序和免疫操作规程。对责任区内动物依照国家强制免疫的病种实施强制免疫和按免疫顺序实施计划免疫,保证动物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第九条对动物接种疫苗后。填写免疫档案,发放免疫证明,加挂动物标识。免疫台帐、资料、文书,必需真实、全面、准确、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条动物防疫员应依照规定领用、保管、使用疫苗、消毒药物以及免疫器械、动物防疫证、章、标识。不得转让、出售疫苗,不得使用蜕变无效疫苗。

第十一条动物防疫员既要做好春秋两季动物集中防疫。坚持月月补针制度,及时受理养殖户免疫申报,及时督促、指导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做好免疫接种、消毒和建立养殖档案工作。春秋两季动物免疫密度和平时动物免疫密度都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对免疫注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妥善处理。对免疫注射后出现副反应症状的畜禽,动物防疫人员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治疗和救治。

第十三条动物防疫员要按月将动物免疫数量分类汇总演讲给乡镇动物防疫站。严禁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动物防疫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进行疫情监测、调查工作。发生疫情要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动物防疫员对多次做工作仍拒绝接受免疫注射的养殖户。名册经所在村民委员会盖章后,分别报乡镇政府、县防检站备案。同时,要严格控制拒防户畜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县业务主管部门在考核动物防疫员的免疫密度时,拒防户所养畜禽不作为应注基数。

第十六条动物防疫员在实施检疫和监管任务时。并在规定权限内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要按法定规定,加盖动物产品检疫验讫标志、出具检疫证明,坚决依据有关规定处置患病动物或染病动物产品。

第十七条动物防疫员在实施检疫时。不得超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

第十八条动物防疫员应积极推广和应用畜牧兽医新技术、新成果。

第十九条动物防疫员积极主动地落实各项平安生产和平安防范工作举措。

第二十条动物防疫员要切实做好失密工作。

第二十一条动物防疫员要爱护公物。严禁将公物据为己有,严禁利用公物为个人谋取私利。

第四章值班、请休假制度

不管是节假日还是工作时间,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站长应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动物防疫站都必需有动物防疫员值班。

第二十三条乡镇动物防疫员实行休假、请销假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采取补休、轮休办法。乡镇动物防疫员因事连续请假3天内(含3天)由乡镇防疫站长负责,3天以上须报请局领导批准;乡站站长因事请假需报经局领导同意。

第二十四条乡镇动物防疫员不在岗。如站长庇护不报,经人举报和检查出有假报、虚报者,追究站长责任。

第二十五条除按程序批准的休假和因特殊情况请假外。

第五章考核与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动物防疫员的年度考核。目标定量考核与阶段性工作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注重实绩相结合。

第二十八条对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动物防疫员。

一)本年度内受县畜牧水产局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或受到县政府及县以上部门以文件形式通报批评1次的

二)动物防疫抽查。

三)平时动物防疫抽查。

四)不服从组织调动的

五)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

六)按规定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的和本年度《乡镇动物防疫站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为不合格者。

第二十九条动物防疫员或者动物防疫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的

二)积极推广和应用畜牧兽医新技术、新成果。

三)重要刊物发表科技论文和文章的

四)受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惩处的

五)对动物防疫站财富的平安、保值、增值有突出贡献的

六)有其他突出效果和贡献的

第六章处罚

第三十条动物防疫员每旷工一天。按50100元的规范扣发奖金或补助。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情节严重者可移送司法机处理。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二)隐瞒和延误疫情演讲。

三)因动物防疫员原因。

四)未及时督促、指导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做好免疫接种、消毒和建立养殖档案工作的

五)免疫接种后未按规定加挂畜禽标识的

六)免疫台帐、资料、文书不真实、不全面、不准确、不规范或虚报动物防疫数量的

七)不依照规定领用、保管和使用疫苗、消毒药物和免疫器械。

八)伪造、涂改、转让、出售动物防疫证、章、标识。或使用蜕变无效疫苗的

九)免疫注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

十)对注射后出现副反应症状的家畜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治疗和救治。

十一)因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

十二)不按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规范实施检疫。或不按规定使用验讫印章、检疫标志的

十三)违规给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加挂标识的

十四)因检疫工作失误。

十五)越权出证。

十六)因执法不当给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十七)不落实平安生产和平安防范措施。

十八)巧立名目乱收费。或截留、挪用检疫费的

篇(2)

 

入世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然而与之相伴随的,中外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且日趋多元化。中国现已成为国际贸易摩擦最大的受害国。根据商务部的《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统计,2009年,受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出口产品遭受的贸易壁垒达到历年之最,中国出口产品共遭受116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总金额约127亿美元。2010年,随着经济情况的好转,中国出口情况有所改善,发生贸易救济调查案件66起,涉案总金额约71.4亿美元。但是贸易壁垒,由于国际经济形势仍然低迷,中国的出口前景还是不容乐观。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世界各国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的贸易保护手段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除了贸易救济措施(反补贴、反倾销、保障措施、特别保障)、337调查等传统壁垒之外,新型贸易壁垒越来越多并被频繁地被使用,动物福利壁垒就是其中的一种。

一、动物福利保护的中西比较

动物福利,是指使动物在无任何痛苦、无任何疾病、无行为异常、无心理紧张压抑的安适状态下生活和生长发育。和人类一样,动物也有感知、有痛苦、有恐惧、有情感需求。人类应该合理、人道地利用动物,尽量保证动物享有最基本的权利。目前,国际上通认的动物福利基本原则有五项,分别为:生理福利,环境福利,卫生福利,心理福利和行为福利。[1]

截至2011年1月,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已经有成员国及地区178个。与动物福利有关的立法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182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马丁法令》,这是世界上有关动物福利的第一部立法。1850年, 法国也通过了反对虐待动物的《格拉蒙法案》。1873年,美国的联邦法院通过了旨在保障家畜福利的《28小时法》,规定跨州运输的家畜在途中每28小时至少要休息和饮水一次。另外,美国于1886年通过了《禁止残酷对待动物法》。1911年,英国制定了《动物保护法》,这部法律具有多项动物福利内容,后来成为众多国家效仿的范本。德国在1987 年和1998年分别颁布了《动物保护法》和《动物福利法案》,并于2002 年通过决议,用宪法来保障动物作为生命存在的权利论文格式范文。“动物权利”第一次被提升至宪法保护的高度,这可以说是人与动物关系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2]

除了国内法之外,还有一些国际性动物保护公约,这些公约对各缔约国也有相当大的约束作用,比如1976年的《保护农畜欧洲公约》贸易壁垒,1979年的《保护屠宰用动物欧洲公约》等。到目前, 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动物福利法规。

相比之下,我国的动物福利保护尚处于严重滞后的状态。目前,我国仍没有一部综合性的动物保护法,缺少系统的可操作的动物福利标准,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生猪屠宰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专门的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3]这些法规中,对伤害动物行为的处罚规定极为有限。

二、动物福利壁垒的概念及特征

西方各国对动物福利的关注,一方面反映了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另一方面动物福利已成为一种新型的贸易壁垒措施。在倡导动物福利的热潮之下,动物福利壁垒对经济、贸易的潜在影响力已初现端倪。

在国际贸易中,动物福利壁垒是指一国以保护动物或者以维护动物福利为由,制定一系列动物保护或者维护动物福利的措施,以限制甚至拒绝外国货物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4] 随着WTO 规则体系的完善和国际贸易竞争的日趋激烈,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的作用大大降低,各种新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则迅速出现和发展。动物福利壁垒以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等为借口,把动物福利与国际贸易紧密挂钩,其对于国际贸易的影响潜力不容小觑。

同传统的贸易壁垒相比,动物福利壁垒具有以下几点特征:

(一)合理性。随着人类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动物保护意识的加强,发达国家强调动物应有的福利很容易获得舆论的普遍支持。同时,科学实验已经证明,粗暴屠宰、长途运输、不良环境等,均可以影响到动物性食品的安全。如果动物处于突然的恐怖和痛苦状态, 就大量分泌肾上腺素, 从而形成毒素。因此,关注动物福利也是关注人类自身的健康,发达国家对于动物福利的要求具有其合理性。

(二)合法性。在WTO协议中,允许成员方出于环境与生态保护的目的而采取一些限制贸易的措施。例如关贸总协定第20条规定 “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可以豁免其本应承担的义务;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4条规定,“出于保护人、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的目的,成员国政府可以不遵守该协定的一些纪律约束。”这些绿色条款常常成为发达国家设置动物福利壁垒的依据。另外,2003年2月在欧盟等发达国家的督促和推动下, WTO农业委员会提出《农业谈判关于未来承诺模式的草案》第一稿及其修改稿贸易壁垒,将“动物福利支付”列入“绿箱政策”之中, 并将有关动物福利内容正式列入WTO新一轮农业谈判, 在一定程度上已承认动物福利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5]

(三)简便性。与技术壁垒不同,发达国家的动物福利一般不能用量化指标衡量。其对于进口产品是否达标合法的判定不需要复杂的技术检测设备作为保障,也不需要配备专门的技术检验,因而实际操作比较方便,执行成本也较低。

三、动物福利壁垒对我国畜牧产品出口的影响

动物福利是一种不容回避的国际贸易的趋势,如果不加以重视,必将成为我国出口的又一障碍。

以我国的动物毛皮出口为例。根据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的数据,从2000年开始,中国的动物毛皮出口总额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幅度,加入WTO后,毛皮出口更呈爆炸性增长。然而,2005年4月,媒体曝光了河北省肃宁县裘皮市场的“活剥貉皮事件”[5],此后欧美不少国家和地区减少、甚至取消了从中国进口毛皮。在国家层面,欧美国家借此为由,希望抑制加入世贸后猛增的廉价中国毛皮出口;在进口商层面,他们出于商业利益考虑,害怕因为进口中国的毛皮给其品牌形象减分。因此,在2005年总额达到历史最高峰后,我国毛皮出口急转直下,出现急剧萎缩。

动物福利对于中国畜牧产品出口的影响远不止这一例。1995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宣布对来自中国的虾类实施“自动扣留”,原因是美国认为我国的一些渔船上没有海龟逃生装置,并从至今仍禁止进口我国的虾类产品。2002年,国际动物福利保护组织要求我国有关方面必须将被列入“黑名单”的“食人鲳”尽可能地退运或者退货,或者对其实施安乐死,否则将呼吁世界各国抵制与中国的水产品贸易。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是全球最大的动物生产国家,虽然我国许多品种的禽畜养殖加工数量已居世界前列贸易壁垒,但是我国出口的动物源性产品历来都是以成本低、价格便宜来争取市场份额。如果西方国家以动物福利为贸易壁垒,将使我国的出口遭受重挫。

四、中国应对动物福利壁垒的措施

为了应对动物福利壁垒,我国政府、行业协会、非官方组织和企业需要通力合作,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争取贸易主动权。

(一)政府方面。中国政府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动物福利法规,尽早出台动物福利立法,,确立动物福利的标准论文格式范文。同时,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国外动物福利信息的跟踪、收集和研究,并设立专项资金, 当企业遇到动物福利壁垒时, 帮助企业应诉和研究应对措施。目前WTO 规则中还没对动物福利做出详细规定,TBT/SPS协定也要求各成员国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的措施必须在必要的限度内实施,不得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6] 我国应利用WTO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要求发达国家考虑发展中国家在实施动物福利方面存在的困难。对于进口方单方面设置的保护性、歧视性的动物福利壁垒, 向WTO的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上诉, 积极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 维护中国合法的经济权益。同时,壁垒应该是双向的。在符合别国有关动物福利法规的同时,我国也应要求他国满足我国动物福利的规定,抵制某些发达国家滥用动物福利壁垒。

(二)行业协会与非官方组织方面。仅凭政府部门的力量来规范和推动我国各个行业和企业的行为,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应该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协会以及非官方组织在动物福利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行业协会的建设,实施行业自律, 重视民间沟通,鼓励非官方组织参与标准的制定。同时,通过民间组织与行业协会在国际间的联络与合作,收集国际上有关动物立法的资料与最近信息,及时反馈到国内,成为政府与企业的联络桥梁。另外,当企业遭受不合理的动物福利壁垒时, 行业协会以一个整体组织的力量抵制不正当的壁垒,可以提高企业在贸易摩擦中的应付能力,维护出口企业的正当利益。通过民间组织的监督,可以有效地保证我国的各行业及企业的行为符合动物福利的标准。

(三)企业方面。改善动物的生存环境, 改进屠宰和运输方法,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饲养方式上的差距。目前贸易壁垒,我国的畜牧业大都是以密集型饲养方式进行,在没有舒适自由的生活空间前提下,为了提高动物的存活率就大量使用抗生素和各种兽药,为了提高产出率就盲目使用激素类促生长剂。在运输方式上,为了节约运输成本,我们企业的普遍做法是尽可能的把动物挤在狭小的密闭空间里,尽早把它们运到目的地。这些做法不但违反了动物的福利,也对人体的健康构成重大的危险。因此,我国企业应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身竞争力,充分了解进口国家在动物福利上的相关法律法规,从动物的养殖、运输、加工工艺等方面建立一套与相关国家动物福利相适应的程序。良好的企业形象有利于产品销售,是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因此, 我国企业应该重视建立自己的产品品牌, 申请相关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从而实现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促发展的企业良性循环。

[1]段辉娜、王巾英:我国畜产品出口中的动物福利壁垒探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3):76-80.

[2]莽萍. 动物福利法溯源[J]. 河南社会科学,2004,(6):27.

[3]藤兴才.给动物保护立法不是盲目学西方[N].中国青年报,2009-10-12.

[4]许军,黄渊涛,李琳,陈素红.警惕新型贸易壁垒. 中国检疫检验,2008,(11):11-13.

[5]蒋莉.动物福利壁垒及我国的法律对策分析[J].上海标准化,2007,(2):33-36.

篇(3)

“动物福利”(AnimalWelfare)正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一条新的“流行语”。在国际上,动物福利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贸易议题。动物福利的出现,一方面可以说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表现;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国家间的经济水平、教育文化和道德标准等方面也存在着不同的差异,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动物福利的出现无疑就构成了一道新的贸易壁垒——动物福利壁垒。动物福利潜在的贸易壁垒作用不可忽视,如果不给予足够重视,我国相关产品在进入国际市场时将会遭遇巨大障碍。

一、动物福利的起源与发展

动物福利活动最初是由一些关心动物福利的民间人士和动物保护团体倡导并发展起来的。在18世纪末,英国功利主义哲学JeremyBentham首先提到动物的福利问题,认为动物福利是真实存在的,因为动物也能感受到痛苦。1822年,理查德·马丁(Martin)提出“反对虐待以及不恰当地对待牛的行为”的法案(即《马丁法案》)在英国国会获得通过。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关于动物福利的法律。法国也在1850年通过了反对虐待动物的相关法案。1866年由美国外交官亨利·伯格(HenryBergh)建立的世界上第一个动物福利组织——美国防止虐待动物协(ASP—CA),并推动纽约州通过了美国的第一个动物福利法:《反虐待法》。其后的一段时间里,世界各国纷纷建立自己的动物福利保护法规。这些法规都是在道德伦理方面强调我们应该对动物权利的保护。

20世纪60年代后,因为西方国家农业的发展已经满足了消费者的基本需求,公众开始转而关注生产活动中对动物福利的影响。1965年的英国政府发表的“BrambellRepo~”报告就是公众对动物福利关注的集中反映。其后,各国学者纷纷研究动物福利间题:Moberg(1987)和Barnett(1987)认为生理指标应该在评估动物福利上起主要作用;Mcglone(1993)同样认为生理指标优于行为指标,因为它们更客观而且更少一些人为倾向性;Duncan(1993,1996)建议动物福利应该和动物感受而不是它们的生理或别的指标相联系。

目前在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动物有“五项基本福利”:(1)为动物提供适当的清洁饮水和保持健康与精力所需要的食物,使动物不受饥渴之苦;(2)为动物提供适当的房舍或栖息场所,能够舒适地休息和睡眠,使动物不受困顿不适之苦;(3)为动物做好防疫,预防疾病和给患病动物及时诊治,使动物不受疼痛、伤病之苦;(4)保证动物拥有良好的条件和处置(包括宰杀过程),使动物不受恐惧和精神上的痛苦;(5)为动物提供足够的空间、适当的设施以及与同类动物伙伴在一起,使动物能够自由表达正常的习性。比如,对猪的动物福利国际法规规定:猪在运输途中必须保持运输车的清洁,要按时喂食和供水,运输时间超过8小时就要休息;在宰杀时,应当使用高压电快速击中致命部位,使其在很短时间内失去知觉,以减少宰杀的痛苦,并且必须隔离屠宰,以防被其他猪看到而产生恐惧感。不少欧美国家要求供货方必须能提供畜、禽或水产品在饲养、运输、宰杀过程中没有受到虐待的证明才准许进口。

二、动物福利壁垒的实施特点

(一)合理合法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待动物的态度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从把动物仅仅当作人生存的资源发展到保护动物最后提升到了福利保护的地位,不能不说是社会的进步、观念的进步。于是一些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制订动物福利法规。另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发达国家对食品的安全与卫生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而世贸组织又规定允许成员方采用“为保障人民、动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措施”。因此,利用动物福利名义设置贸易壁垒,不仅穿上了符合进口国法律的外衣,而且还能获取社会公众的同情和支持。

(二)歧视性和隐蔽性

动物福利条款在不违背WTO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与其它贸易壁垒相比,更具隐蔽性和歧视性。动物福利标准都是发达国家根据其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强者制定标准,对弱者显然是不公平的。由于各国的国情和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差异,发展中国家的畜禽产品在短时间内很难达到发达国家的标准。动物福利标准的实施即使是非歧视的,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体动物及动物制品一视同仁,也可能对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构成障碍。经济实力是基础,发展中国家如果温饱问题都还没解决,如何讲“动物福利支出”,此外,以自己国家的动物法案为屏障,利用动物福利名义设置贸易壁垒,还涉及社会道德问题,不仅穿上了符合进口国法律的合法外衣,而且极易博取公众的同情和社会舆论支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三)实施领域的广泛性

动物福利壁垒的实施客体目前主要针对活体动物的进口。但有向其它与动物和动物制品有关的领域和上下游产业施加影响的趋势,与动物制品有关的行业,如:餐饮业、化妆品业、医药业、服装业等都有可能受到冲击和波及。由于目前有关动物福利的呼声和抗议活动越来越多。一些国际著名的跨国公司,如:肯德基、麦当劳等快餐公司迫于国际供货的养殖场采取措施,改善动物的养殖环境,不得采用强迫进食等虐待动物的措施,否则将停止进货。

(四)复杂性和争议性

动物福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既涉及到动物保护,又涉及到国际贸易,还与社会自身的发展、道德、伦理有关。动物福利问题有它合理生的一面,但如果以“动物福利”名义来设置贸易壁垒并用在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上面,那么将有可能使出口国人民本来就很低下的生活条件日益恶化,这种在人类的基本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之前,优先考虑满足动物的基本需求乃至“精神需求”的做法,对发展中国家而言不仅不公正,而且这种变相的贸易保护,可能会造成人道主义的灾难。因此,动物福利问题是一个复杂的、具有很大争议性的问题,如果仅仅从其中一个方面孤立地看待这个问题,则不仅不会解决问题,反而会引起诸多负面影响。

三、动物福利壁垒的利用方式

(一)利用WTO有关动物福利的条款限制进口

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和《反倾销措施协议》关于动物福利以一般例外等形式出现。发达国家利用这些规定以一般例外措施、卫生检疫、技术性与非技术性壁垒、补贴与反补贴、倾销与反倾销的形式,限制进口。欧盟和美国目前正在考虑用不可诉的动物福利保护补贴。

(二)用国际兽医局OIE标准限制进口

国际兽医局的OIE标准有关于动物福利的基本要求。发达国家利用这些标准来限制我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发达国家要求供货方必须达~gJlOIE所规定的标准,否则无法进入发达国家市场,也无法向WTO提出贸易纠纷仲裁。

(三)用国内动物福利法限制进口

发达国家对于动物福利一般都有国内立法。这些动物福利法成为限制对外国产品进口的借口。要进口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内动物福利标准,如果外国产品在生产、加工或者屠宰过程中受到虐待,低于国内的动物福利法所规定的标准,就不准进口。

四、我国动物福利现状

(一)公众意识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公众的动物福利意识仍普遍淡薄,对动物福利保护的意义及如何实现动物福利保护的知识了解甚少。人们通常以动物主宰者的身份肆意对待动物,例如“活猪注水”等残忍对待动物的事情时有发生。这种虐待残害动物的行为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还被人们认为是不足为奇的,最近几年动物福利已逐渐引起各行各业人们的关注,很多民间动物保护组织自发而生,动物福利意识有所提高。12004年在武汉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建成的一座38只恒河猴慰灵碑。旨在纪念在抗非典疫苗和药物实验中为人类健康献身的动物。由此可见,我国的动物福利意识水平在提高,但总体上仍远滞后于发达国家。

(二)动物福利立法进程需继续推进

我国除香港和台湾地区有完善的动物福利立法外,其他地区针对动物福利立法还相当滞后,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我国尚无一部比较完整统一的动物福利保护方面的法律。然而在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立法部门应制定相关法律,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动物,不但对列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的珍稀动物要依法保护。对于一般动物,特别是那些人工饲养的禽畜,也要给予“动物福利”。最近几年,在有关法律法规中已开始出现针对动物福利的条款,~N2004年12月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实验动物管理机构负责实验动物工作中涉及的实验动物项目的管理并对实验动物进行伦理审查”。正在修订和准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都将有关动物福利方面的内容写入法案中,但和国际动物福利立法还有很大的差距。国家的动物福利保护法律体系急需完善。

(三)禽畜产业动物福利实施细则不完善

由于动物福利公众意识淡薄及没有相关法律保护,使得我国禽畜产业的动物福利在饲养、运输、宰杀方面的实施细则令人堪忧,达不到国际动物福利标准。我国目前畜禽产业饲养密度大动物生活条件差,运输条件选不到要求。粗暴屠宰等现象普通存在。作为食品被批量生产出来的各类动物的生存状态急剧恶化。同时动物异地运输特别是长途运输量越来越大,这样生产出来的畜禽产品不仅直接对人类的健康构成威胁,而且很难经得起国际市场越来越严格的检验。在当前的国际竞争中经不起风浪的冲击,严重影响了我国畜禽产品在国外市场占有率,而且对其他动物相关产品方面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五、动物福利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影响

(一)对我国养殖业出口的影响

欧美等发达国家制定的动物福利标准,要求保证动物享有不受饥渴、生活舒适、避免肉体疼痛和精神恐惧以及享有表达天性等方面的自由,即使在贸易运输的过程当中,也要求每只动物与同类伙伴在一起,能够舒适地休息和睡眠,笼舍清洁,饮食和空气充足、新鲜,屠宰这些动物时要单独进行,以免影响其他动物受到刺激和惊吓。目前,已有不少地方将动物福利作为进口农产品的一个重要标准。2002年,欧盟国家的一个畜牧产品进口商曾经造访黑龙江省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准备大量购买一批活体肉鸡,但是,这笔生意最终因该公司“不够宽敞、舒适的鸡舍”而流产。

(二)对我国中药出口的影响

我国是中药的生产大国,传统的中医药学有着五千多年的历史,其独特的原理和神奇的疗效世人皆知。但是,现在许多中药的制药方法却遭到批评和抵制,如活熊取胆。由于是活熊取胆汁,这个过程势必给熊造成极大的痛苦和恐惧,往往会使熊惨叫不已。虽然熊胆汁在中药用药里疗效显著,但是,这种令熊痛苦不堪的取汁方法却遭遇了不少的批评。又如,我国某著名品牌的龟鳖丸在国外销售时也曾遭遇国外消费者的抵制。原因是该厂在介绍其采用的生产技术时,提到要将野生龟鳖冷冻到零下192℃,这样制成的药品更容易为人体所吸收,比直接食用龟鳖的效果要好很多,但这种制药方法在国外却遭到了强烈抗议和抵制,影响其制品在海外的销售。我国中药的疗效世人皆知,但中药的出口却屡屡碰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药动物的福利没有得到保障。

(三)对我国水产业出口的影响

我国是世界第一位的水产养殖大国。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水产品产量为4855万吨。尽管我国水产品具有比较大的出口潜力,但我们不得不面对美国、欧盟等国家的诸多有关规定和法令。欧盟多个国家,如德国、英国等就对屠宰动物有严格要求,其中包括卖鱼者不能将活鱼直接卖给顾客,由商家把鱼放进电箱里快速杀死后才能出售。美国的“濒危物种法案”将龟列为保护对象之一,禁止所有不符合TED(海龟隔离器,装于海虾拖网颈部,便于误人拖网的海龟逃生)装备要求的国家或地区捕获的野生虾及虾类进入美国市场。美国从1995年至今仍禁止进口我国的虾类产品,原因是美国认为我国的一些渔船上没有海龟逃生装置。2002年的“食人鲳”事件同样引起人们的关注,尽管“食人鲳”是属于“黑名单”物种,但国际动物保护组织要求我国有关方面必须对“食人鲳”实施安乐死,否则将利用自己的影响呼吁世界各国抵制中国的水产品。

六、应对动物福利壁垒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紧推进动物福利立法

应紧跟国际形势,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外动物福利的相关法规。目前世界上已经有许多国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动物福利法规。如美国就有“动物福利法案”;英国有“猪福利法案”;欧盟制定了宰杀动物的法规;除欧美之外,亚洲的新、马、泰和日本。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都在上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我国政府可以借鉴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研究和制定出一套适合我国的动物福利法规。

(二)积极椎广和宣传动物福利标准

国际动物福利标准是世界各国协调的产物,它反映了国际上普遍达到的动物福利要求,代表着一定的质量水平,并得到各国政府和人民的认可,成为国际级别上的协调标准和处理贸易纠纷的重要基础。政府应加大对动物福利标准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中国人了解国际贸易壁垒动态,提供动物出口改进的方向和目标,推动相关养殖技术的进步。

(三)改变传统生产作业方式。提倡健康养殖

动物福利壁垒会给出口企业短期内带来成本增加甚至是禁止陛壁垒等负面影响。但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企业生产资源进行重新配置,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赢得长久的竞争优势。动物是为人服务的,但关键是怎么服务。善待动物就是善待人类。企业应改变传统对待动物的观念和作业方式,从自身条件出发,进行人道的畜养和屠宰,在兼顾对动物利用的同时,考虑动物的福利状况。

(四)从国情出发。加强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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