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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切文学艺术只要以真善美作为其反映内容和表现方法,就必然会与道德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必然会体现和张扬道德观念,而中国文化中“诗言志”、“文以载道”的思想传统,使得文艺与道德、美学与伦理学的结合更为紧密。由此,借助文学艺术的美来提高个体的人格素质、道德修养是可行的,也就是说道德的本质特点决定了其传播教育方式与文艺有着天然的联系。在新时代中,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为目标的素质教育作为知识产业的基础,已被置于突出的地位,现在重新提出和探讨德育问题,应该说也是一件很有必要、很迫切的事。
“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善与恶、是与非、正义与非正义等伦理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1]。在道德教育方面,一般不外乎两种形式,即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是没有专门的道德学科,在我国德育主要是通过思想品德课来开展的。而这并不意味这就是德育的唯一有效途径,美国当代德育学家托马斯·里考纳(T.Lickona)认为,各科教学对德育来说是一个“沉睡的巨人”,历史学科中的历史伟人的爱国主义精神,文学理论中的英雄人物的高贵品格,数学中的严谨,美学中的求真、向善、爱美,都不同程度地含有某种积极的道德价值观。古往今来,有效的道德传播都注意充分发挥文艺作为载体的力量,单纯的道德说教往往难以奏效,而实现道德教育与文艺教育的融合,符合道德引导和文艺发展的规律。课程教学是道德教育的有效方式,因此,对课程教学特别是文艺理论和美学等学科教学中的道德引导价值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在讨论之前,我们先从以下几点入手。
1.文艺的本质和功能。文艺是美的化身,是依靠典型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现实和传播知识的,认识、审美及教育是它的主要功能。这些功能的实现又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理论灌输,而是通过寓于生动形象和具体事件之中的思想、精神与道德形态而加以实现的。这也是其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与其他意识形态的不同之处。具体来讲,这种区别既表现在反映对象上又表现在目的与成果上。首先,文艺所反映的生活主要是生活中的美,当然也有丑,而这里丑是在审美的语境中审视;其次,它把全部生活中的美提炼、升华为艺术的美加以表现;最后,这两者都以美的形象出现在大众的视野来完成它自身的任务。这样看来它除了自己本身的教育学生掌握文艺的知识、原理和技能的任务外,运用它其中蕴含的弥足珍贵的道德养料和资源对道德的引导、培育也是其自身的法则和规律使然,而并不是人为地强加给它的额外负担。
2.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教学与道德教育的关系等本源性的问题。从人文学科家族中各个学科的紧密的内部关系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文学艺术自身与道德具有血肉关联的一体化特征。文艺是人们构筑精神文明的特殊的精神生产。文艺作品一经问世,就凝结着作家、艺术家对生活、对人生的感悟,是他们思想感情的表达和流露,其中必然凝聚着他们对道德观念的理解和感悟。它本身就包含思想、精神和道德,而且是思想与精神的升华,更是美与善的体现,这是因为“文艺主要是写人,写人的社会生活,那么,道德情感、道德意识,本身就是文艺所必须反映的重要内容之一”。[2]也就是说,只要是真正的文艺,只要是优秀的作品,就都应当具有促进德性的性质,也就能够起到强化人的精神的作用。反之,这是真正优秀的作品的基本素养,也只有这样,文艺作品才会被社会大众接受和认可,才能在历史的和时代的艺术画廊中留下辉煌的成就,否则,面对时代的变迁和新的时代及社会的新的价值观的形成,它留下的除了思想的嚣尘和精神的沉渣外,将一无所有。
3.文艺学科道德引导的优越性。艺术是通过美的中介、美的享受使受教育者在自由、轻松的环境中达到认识、教育的目的,产生情感的共鸣。尤其是美学类课程,借助于美的形态,通过美育来进行道德的辅佐教育,使审美感、艺术感、道德感融为一体,理智、意志和情感共同作用,使人在接受教育时完全消除戒备、乏味、枯燥的学习心理,而借助“以美启真”、“以美化德”来诱导受众、感化受众。这就为文艺课程中开展道德教育创造了条件。首先借助于艺术中情感的因素能增强道德观念的吸引力,更能唤起主体内在的、内心深处的道德情怀,使个体的狭隘的欲念和功利心在瞬间得到净化。同时,借助审美的因素,还可以消除接受者在以往的以纯粹理论灌输道德教育中存在的枯燥、乏味而产生的抵触心理,而其则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法来加以引导和约束来。这一切使得其在道德引导上具有轻松自由自在、润物无声、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特征;还有,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在教学对象上,大多都是一些层次比较高的群体,这类课程也大多在教育教学的中高级阶段才真正开设,而这一类人群在接受教育之前,在自己的世界已经形成一套价值观念,在给他们进行道德教育的时候,就更不能用道德说教的方式。其次,在实现道德教育的途径中,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还可以通过情境去实现,而这情景不用精心去创造,因为它们本身就是情景交融的学科。很简单地就可以起到激发学生的道德情感的作用,从而为此转化为道德行为提供前提保证。最后,文艺总是来源于一定时代社会生活,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人们的道德生活。文学是写人、人的心灵和人与人之间关系学科,而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故而,道德是文学不可或缺的内部要素。反过来,道德作为文化现象,当然与作为精神文化的艺术的关系更为紧密。
4.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中道德价值观的体现。中国文论中讲“文质彬彬”。“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讲“仁善、信义”,它可以宽泛运用于艺术评论和社会人事评论;在诗歌理论中,有“诗言志”。如《毛诗序》中有:“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钟嵘《诗品序》中有:“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作品作为“物之感人”的产物,既是对“物”德世界的再现,又是对“人”德心灵的表现。孔子的“兴、观、群、怨”说也是强调《诗》具有使“君子”成人的道德教化功用。在美术理论中讲“品行、情操”,在戏曲中的“脸谱”,在音乐和其他中的“人性关爱”、“爱国情怀”等。在古代美学理论中,“美”本身就同“善”有着密切的关联。“美善合一”。而且在古代美学中,善是比美更高的范畴,善就是伦理学中的道德,从孔子评“《韶》尽美矣,又尽善也”,又说:“《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就可说明问题。孔子诗学中“思无邪”,在后来的《毛诗序》中提出的“教以化之”的理论,都认为艺术就具有“经夫妇、成孝敬、明人伦、美教化、移风俗”[3]的道德感染功用。早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之所以要将诗人从他的理想国度中驱逐出去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诗人“逢迎人性中低劣的部分”,“培养人性中低劣的部分,摧残理性的部分”,[4]其实也是伦理批评的表现。道家美学的“天人合一”的环境道德价值观都是从正面的、积极向上的道德角度着眼的,虽表现方式不同,但最终就是对人性或教育的一种引导价值,目的都是引导人性的向善、艺术的升华、人伦的至善至美。
二
从以上几个问题的探讨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文艺理论与道德教育之间天然的联系。现如今,在人类经济高速发展、科技急速飞跃、价值观念不断变化的今天,利用文艺本身的种种特质,对于受众,无论是处在初级阶段的小学生,还是中级阶段的中学生或是高级阶段的大学生的道德的意识的培养、道德认识提高、道德意志锻炼及道德信念的坚固、道德行为引导都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所以,正确地把握和应用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教学过程的这些特性,对教师有效地组织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正确引导和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运用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进行道德教育打开了新的思维空间。
1.发挥文艺的隐渠道作用,提高学生对社会主导的道德价值的认知。认知是行动的前提,只有从思想上认识,才会在行动上有所表现。道德认知是产生道德行为的前期准备,也是产生相应的道德情感的基础。学生的道德认知愈深,其道德情感就会愈强烈。而这种情感就会形成其道德行为的内心驱动力,构成道德行为的动机,也是实现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转化的基础。文艺是社会的精神文明的成果,是精神世界的生产力,它其中蕴藏的丰富的、宝贵的文艺理论家对世界、对人生的正确的、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挖掘和提炼这些宝贵的精神食粮,把其通过隐性的渠道输送到受教育者的思想中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艺术确实能为我们提供道德知识,这与它的内在价值密切相关,美学亦如此”[5]。关于这一点上文已做过论述,在此不再赘言。社会主导价值反映了一个社会的共同的需要与追求,人的存在不仅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而且是社会的一分子,是一个社会人,那么,他的行为举止就得符合他人和社会利益的社会属性。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都离不开社会,所以每个人的道德价值观都应体现社会的道德价值取向,只有充分认识到哪些事该做,对社会有利,哪些事情做了不仅会危害社会还会使自身陷入绝境,才能在社会中找到实现追求和理想的金钥匙,才能为自身和谐地融入社会提供保证,才能保证个体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就大学生来说,现在的大学生总体的道德思想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还有一些同学在道德价值判断上有界限模糊、道德意识淡薄,尤其表现在自视清高,在是非与善恶面前没有判断力、原则性匮乏,缺少一定的奉献精神,诚信度降低,缺乏社会责任感,勤俭节约被视为过时等,这就需要我们多方位、多角度地展开针对此类问题的道德教育。大量的实践表明,只有将显性和隐性双管齐下,才会收到预期的甚至是意想不到的效果。
2.发挥文艺的隐渠道作用,有助于培养受教育者的道德情感。文艺理论课的基本目的是教学生掌握文艺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帮助受教育者用艺术的眼光去审视世界,去解读人生,从中还可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和培养自身高尚的品德水平,这是文艺教学的三维目标,也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应具备的。文艺理论总是以作品呈现的,作为文艺活动的三极之一的文艺作品又必然会通过欣赏者的消费陶冶、丰富、升华、激发、改造和提高欣赏者的审美心理结构与主题精神状态,从而达到为接受者注入积极思想因素,使之加深道德的体会,铸就高尚的情操,激扬向上的进取精神。在文艺理论课教学中,本身就重视引导学生进行情感体验,将情感体验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这就会激发学生的道德情感,调动学生的情感体验,引起感情上的共鸣。就拿音乐艺术来说,音乐作为人类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它是情感的艺术。教育家霍姆林斯基说:“感情的纯洁是形成高尚道德的基础,而这种感情正是音乐和歌曲培养出来的。”音乐的旋律是音乐的灵魂。《义勇军进行曲》、《中国军魂》、《共青团之歌》、《勇敢地心》,都是人们情感表达的真实写照,当后人们在传唱这些经典歌曲的时候,当然会被其中隐含的精神实质而感动,这就是艺术中的“情感共鸣”。试回想,“5·12”地震的时候,被埋在废墟下的孩子齐声唱着国歌、唱着《团结就是力量》,难道唤不起个体的良知、责任和使命?可以肯定地说,没有人不被感动和震撼,歌曲给废墟下的孩子们带来了精神慰藉,带来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也唤起了全社会的道德情感;又如,北京奥运会升旗仪式那一刻国歌响彻鸟巢时的震撼,奥运健儿奋力拼搏的精神,以此激励他们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文艺作品课中塑造的伟人形象、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都是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的好资源。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用生动、形象、充满激情的教学方式去打动学生,使教材内容在学生脑海中产生具体可感的形象,来感染他们的思想情感。道德情感内容丰富,有阶级情感、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情感、义务感、责任感、自尊感、羞耻感等。其中,集体主义情感可以缓解个体的集体意识淡薄的弊病,义务感和责任感可以影响责任心欠缺的个体,自尊、羞耻感可以在一定意义上防止个体做出有悖于社会道德的不良行为等。需要补充说明的事,这里的“情感教育”只是作为达到更好的教学目的的补充作用,仅此而已。
3.发挥文艺的隐渠道作用,有助于引导受教育者对道德行为的实践。不论什么样的教育,其目的最终都是指导实践,只有做到这一点,才算是教育工作发挥了实质性的应有的社会作用。否则,一切前期的教育都可视之为空谈,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也不例外。道德认识、道德情感最终都要在道德行为中体现和检验。文艺理论中的道德思想和情感,文艺作品中的具有良好道德品格的典型形象都能起到引导学生有实践道德行为的作用。这就要求在传授文艺知识的同时,还要善于组织一些有意义的实践活动课,让受教育者走进生活,初步体验和内化道德认知;再进入实训实习等职业实践中,进一步体验,感悟和强化道德认知;最后在职业实践中将已有的道德认知、信念和情感转化为道德行为,知道自己怎么做,而且准备这样做,让受教育者在实际的生活中认识和明白作为一个讲道德、讲文明的人所具有的人格魅力,懂得在实际生活中践行道德是光荣的事情、是会得到人们赞扬和褒奖的善举。这样也能够把道德知识真正转化为道德行为,达到教育的目的要求。当然,道德实践不是一劳永逸的事,不是让我们也要向文艺作品里描写和歌颂的英雄人物那样,非要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要从身边的小事,从一点一滴做起。在具体的行事中时刻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座右铭提醒自己和鞭笞自己。
综上所述,由于包括道德和文艺等在内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具有性质、目标的一致性,在文艺理论和美学等学科教学中自觉进行道德引导,充分发挥艺术美等各种审美形态对道德建设所具有的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必将对学生乃至于更大范围的公民素质的提升,对学校和全社会的文化建设,对相关学科的教学和研究等都产生切实而持久的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鲁洁,王逢贤主编.德育新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
[2]何西来,杜书瀛.新时期文学与道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