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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在近几年逐渐改制形成的,所以它们身上带有不成熟、起步晚、经验少的标签,对于市场的把握能力较为低下,自身规避财务风险的水平也比较低下,因此也容易产生财务风险的问题。而这种规避水平低下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农村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过分注重放贷速度,反而忽略了贷款质量,易产生某些不良资产;其二,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失衡,从而导致筹资的负债规模较大,进而影响了产权比率,为银行财务风险问题也添难不少。
(二)农业经济本身的不稳定
明白我国产业发展历史的话,就知道我国最初是以第一产业――农业为国家发展基础,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逐渐重视工业、旅游业的发展,至今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成效,但是就目前农村的情状,农村经济主要还是以农业为发展基础,沿袭着传统的“靠天吃饭”情景,农民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经济收入极为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所以,这种现实情况展现了农民收入的不稳定性,一环传一环,这种不稳定性自然也影响到了农村商业银行的生存,为银行带来了较大的不可控风险。
(三)地方政府过分行政干涉
从国民整体素质水平分类来说,农村群众团体素质还是较为偏低,包括农村政府官员的素质也不高,所以容易产生这样一种现象,地方政府为了在短期内提高政府功绩,大力建设某些短期工程,忽略了金融风险的问题,或者他们根本就不了解金融风险的严重性,只顾盲目发展所谓的经济,殊不知他们已经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而且,政府干预的这种经济建设项目,大多是直接强行命令银行发放贷款,就造成了老百姓常说的“政府点菜,银行买单”的有趣俗语。
二、做好农村商业银行财务风险防控管理的具体策略
(一)改变财务管理观念
观念是指导银行进行财务管理的准则,它就如中学生的日常行为规则一般,触犯了就会受到老师的批评,则银行一旦违反了管理观念,则会直接受到财务风险的重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金融体制的新近改革,农村商业银行需要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则首先要树立的就是正确的财务管理观念,传统的财务管理观念不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面貌,并且存在粗放、滞后的问题,因此新的财务管理观念必须从根本上摒除传统财务管理的弊端和缺失,切实从银行普通人员、管理阶层员工两个层次进行改进,树立全员的管理理念,注重每一位银行人员的专业技能培养,树立市场经济、财务风险的意识,从而促进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活动更加科学、谨慎、有效。
(二)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是一项多内容的管理制度,包括计划、调控和激励等多种功效为一体,力求为农村商业银行实现经营目标、体现存在价值、发展战略思想而服务,也是银行强化财务管理的有效工具。全面预算管理是在对农村经济情况的调查基础上,进而经过预算编定、执行、调控、评价和鼓励等一系列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积极鼓励全体员工参与、配合的一项活动,但应该注意的是,进行全面预算的管理,必须建立相应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加之建立相应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将银行的所有经济活动纳入其中,将活动各项消费预算进行详细列举,为银行在实际活动中提供参考数据,为财务风险问题进行一定量的调控。
(三)强化财务风险管理
农村商业银行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受农村实际经济条件限制较大,使得其在投资、经营和集资等各项财务经济活动中,常常处于收支失衡的状态,面临着巨大的预期收入少于实际收入的问题,从而造成一些难以预见的财务风险。对此,农村商业银行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需要重视银行存贷款额的变化率和收贷款情况的具体指数,关注风险问题的规避与调控,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战略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必要的风险防控机制。同时,财务风险问题的产生范畴并非在某一具体环节,而是可能产生在任何财务活动中,所以也应该加强每一步骤的管理,切实降低财务风险指数。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在1954年率先提出的。在其著作《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书中,阐述了“两个部门结构发展模型”的概念,提出在一个国家的经济体系中农村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和城市现代化工业化体系两种不同经济体系的同时存在。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机构不仅存在于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之间,更存在于城乡二元体制之中。我国二元经济体制下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农民工外出务工群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承包、“企业+农户”农产品深加工经济等,加速了农村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但二元经济结构仍是目前的主体。
(二)长尾理论
长尾理论是有美国《连线》杂志主编,于2004年提出:过去人们只能关注重要的人或重要的事,如果用正态分布曲线来描绘这些人或事,人们只能关注曲线的“头部”,而将处于曲线“尾部”、需要更多的精力和成本才能关注到的大多数人或事忽略。而从利益最大化来看,由于进入网络化时代,加上交通的便利,人员来往的频繁,信息获取的成本大大降低。处于尾部的大部分农村地区也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经济利益。我国农村地区有些巨大的市场规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部门中低收入人群具有很大的增长潜力。在市场竞争白热化的银行业中,国有商业银行要想得到可持续发展,必然要拓展农村市场。从以上理论综述和国有商业银行业务拓展现状看,得到以下启示:1、农村金融市场有区别于城镇金融市场的差异性。由于我国城镇和农村存在着客观的二元经济体制,二者在经济形态、金融总额、消费能力、信用制度和产权现状方面等存在着差别,这就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在拓展农村金融市场时,要选择明确的目标客户,在现有体制下要调整在两个市场的资源配置,在产品创新、制度建设、团队建设等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在农村经济一些现实问题面前,国有商业银行要采取一整套区别于现有体制的措施,积极探索一种新的模式和策略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产品需求和供给不足的矛盾,并实现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业务的大发展。2、县域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尤其乡镇经济的异军突起,成为我国产业部门的重要组成部门。我国县域经济不仅“小而全”,而且各地方依据自身情况,发展各具特色的“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产业。县域经济中尤其乡镇企业依据当地特点,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3、国有商业银行在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前要做好目标客户的选择,金融产品的供给既要重视传统的零售业务,也要注重批量化服务、产品的创新和拓展。一方面以乡镇企业、民营经济为根基的产业集群发展迅猛,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党的十六大以来,县域经济的发展,尤其扶持县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战略。而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鲜明特色,也为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能过剩行业提供了有利地带。这样乡镇企业集群化的发展,就为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结算、信贷、理财、支付等业务提供了很好的对象,促进国有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发展的同时,更加为商业银行提供批量化、规模化服务带来了机遇。
二、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一)经营方式、服务渠道、产品服务有所创新
随着农村金融市场重要性逐渐显现,国有商业银行对农村市场的竞争也逐渐显现,在农村地区主要金融机构为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部分重点乡镇分布有农业银行网点。目前,绝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越来越注重挖掘农村金融市场资源,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资金融资、结算、保值理财等篮子金融需求。大中小城市金融市场已经是完全竞争市场,对于客户、存款的竞争在农村地区也将逐渐展开。各大国有商业银行认识到这一点,纷纷扩大了县支行的职能和经营范围,组建惠民服务专业部门,打造自己农村市场专业化拓展队伍。在县支行配备了专业化的信贷经理和外出营销团队,并加强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在现有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打造专门服务三农客户的产品服务包。如电子银行助农取款服务,结算通卡转账免费服务,移动终端上门开卡服务等。在渠道拓展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布放了大量离行式柜员机,依靠非金融组织布放了大量助农取款点、POS刷卡机,并努力拓展电子银行客户群体,进一步释放了固定物理网点的影响力。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方式和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以及对县支行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县支行的发展活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前几年大量的撤并基层机构,上收了县域机构的各类权限,客观上导致了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发展范围和能力受限也就是说商业银行的主阵地还是在城镇。在国有银行商业化浪潮下,对于县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撤并是不可回避的现实。改革前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臃肿,人员众多,农村地区相对城镇劳动生产率不高,市场机会较低,必然导致资源从农村市场逃离。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本质追求。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在进入农村市场时存在产品适应性不强,不能够较大程度上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二是在进行市场拓展时,也往往是单独作战,这样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却收效甚微。除邮政储蓄和农行外,中行、建行、工行在乡镇网点少、人员少,拓展农村市场的队伍不够健全。产品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大部分集中在资金结算、支付方便。由于自身资源配置、业务拓展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有商业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在贷款、理财、保险等方面供给不足,产品创新不够。
三、国有商业银行拓展农村金融市场具体策略
(一)加强对客户的批量化开拓
在拓展农村金融市场时,鉴于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情况,要关注重点地区和重要客户。一是抓龙头企业。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一直在紧抓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农民扶贫工作,认定了多家省市两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些企业一般采取“企业+农户”或直接土地流转的模式,具有抓一个活一片的效应。二是借力非金融企业。十三大以来,国家出台汽车下乡、农机补贴政策。一般购买农业机械的农户都是农村中资金实力较大的农户,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国有商业银行可与农机销售企业合作,对该类客户提供小额农户贷款、农业机械分期付款服务。三是注重各乡镇产业集群客户。该类客户具有批量化特点,制作统一完备的金融服务方案,可批量化营销客户,满足其融资、理财、结算等服务。四是大力拓展个体工商户和中高端客户,积极渗透,重点突破,树立典型,制造影响,由点带面的批量化营销。
(二)完善运行机制
首先要完善人员配置和相应考核制度。组建农村金融服务团队,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完善现有薪酬考核机制。二是注重联动营销,要借外力,整合行内资源和行外资源。采取公私联动,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紧紧控制住客户资源,通过本行内个人业务部门、对公业务部门和电子银行部门等经营部门的梳理,共同开发农村金融市场。三是做好产品服务创新和研发工作。产品研发团队要深入了解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需求,打造适合农村金融市场的产品包,形成一整套的产品系列,满足农村金融市场各方面金融需求。
(三)重建业务渠道
一是物理网点的重建。对于产业聚集区,工商业、制造业发达的重点乡镇,要加快组建物理渠道建设,实现物理网点的扩张。在资源配置方面,加大对发达乡镇的倾斜,提升拓展现有网点的服务权限和潜能。二是注重电子渠道铺设。目前随着互联网和移动网络的快速发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覆盖率逐渐增加,电子银行的辐射能力较强,可以把国有银行的虚拟金融服务平台拓展到县域每一个乡镇。三是借助外力加快助农取款点的铺设,依靠非金融机构,延伸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触角。以无线网络终端、电话POS和电话支付为依托,铺设自身的虚拟网络。
一、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内涵及目标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是进行风险防范的重要手段,是进行监督,评价各项会计业务活动的关键,同时也是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通过一系列规范化的方法对农村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经营活动,治理效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其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的方法,使得农村商业银行可以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落实,合理控制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的波动范围,改善农村商业银行的运营环境,协调银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提高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不强
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是农村商业银行内部进行科学管理和合法经营的手段,但在现阶段,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不强,并没有达到良好的审计效果。
(二)内部审计工作风险控制不到位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审计人员的疏忽,无意识的发表了与客观事实不相符的审计结论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风险;二是农村商业银行的审计职业风险,指由于除了审计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之外的原因给农村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在取证,查证和定性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农村商业银行的取证风险指的是在内部审计过程中所得到的审计证据不当或不充分所造成的风险;农村商业银行的查证风险指的是内部审计工作在核查中出现漏洞,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使得与之相关联的其他业务受到影响,增大审计结论的偏离幅度。
(三)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够高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会影响到审计工作的质量,但目前很多的农村商业银行中的审计人员有很大一部分并不是相关专业的,而是从银行其他的部门调至审计部门,虽然他们对于银行的运行或者其他工作内容有较多的经验和业务能力,但农村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需要一定的知识储备,需要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全面系统分析后才能有效进行的工作。
三、针对以上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
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能否独立的对于其他的各部门进行审计工作关系到银行自身能否健康稳定的发展,银行通过提高审计的独立性能够保障其处理问题时的公正,客观。总行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要求分支机构对其负责,提高审计委员会的权威性;其次,可以聘请银行以外的专业人员对审计委员会提供咨询服务,由内部审计委员会制定详细的审计流程,职责,从而提高其独立性,促使农村商业银行的审计部门发挥出自身的职能。
(二)提高审计风险的重视程度
1.对审计风险进行有效评估
内部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工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审计对象的风险进行有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选取一定的样本,要分清审计主次,增强审计样本的合理性,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其评估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首先需要了解被审计对象所处的外部环境,包括商业环境,地理位置等,这些对于对象各部分数据的影响相对较大;其次,应该充分了解其业务方向,能力和规模,以便确定审计的重点;最后,应该对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展开调研,提高样本的代表性。
2.健全审计风险控制体系
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是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能否较好的控制其风险关系到审计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制定内部审计的标准和尺度,严格控制审计风险,同时农村商业银行应该对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归类,总结,量化,并进行统一评价,对于不同的审计对象设定不同的制度,确保审计标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降低审计的风险。
(三)完善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和流程
首先,应该扩大审计工作的范围,充实审计工作的内容,尤其是新出现的业务和产品应进行详细分析并进行审计工作;其次,应该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手段,要不断进行审计的技术创新,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采用更加优化的系统和模型进行审计工作,完善审计机制和体制,明确隶属机构,职责权限并建立审计标准。
(四)重视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培训
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是提高内部审计效果的关键,农村商业银行必须要提高对审计工作人员专业程度的重视。首先,必须要使审计工作人员提高审计意识和责任意识,其次,应该加强对于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和指导,使其充分了解银行内部和银行外部的状况,还应定期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较好的人员给予奖励,以提高审计人员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
(五)提高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信息化
在计算机技术飞速发展的新时期,信息化不仅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还能使审计更加规范化和精确化,因此,应该重视审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定期更新数据和进行系统升级,提升审计的效果。
四、结束语
综上分析可知,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对于银行的发展有重要意义,从而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效益。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应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才能使农村商业银行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最优,推动当地经济的不断向前。
作者:刘爱民 单位: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润支行
参考文献:
一、农村商业银行管理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我国的特殊企业,在面临着我国经济大市场的竞争化大背景下,要提高农村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就要不断的进行管理创新。然而,从总体上看,农村商业银行管理现状不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于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现行需求也不能够满足,企业管理现阶段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管理模式不恰当
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经历了几个阶段,逐渐形成了现状,目前农村商业银行主要采用直线职能模式,是一个最传统的线条模式。这个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总分行支行,一条线下来,不是一种全能的。在以往管理中往往出现银行信息传达不及时,难以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做出及时反应。在相当一部分商业银行管理中由于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创新要求,造成企业运转经营困难甚至陷入困境。银行的运作要求就是快速和高效,对于农村商业银行来说,由于业务多,类似银行比较少,所以工作繁琐,如果不能改良管理模式,就会堆积越来越多的问题。
2.管理战略的意识薄弱
农村商业银行虽然制定了企业发展战略,但战略管理效率不是很高,有时会滞后;农村银行企业普遍重视市场运作、偏好多元化、对长期发展考虑不够全面导致管理意识欠缺。由于农村的资金观没有城市那么先进,所以资金应用不活跃,也就形成了农村商业银行长此以往的战略意识薄弱。新型农村资金实行县(市)级统筹,因此需要很高的执行成本。一方面使得资金管理本身的行政成本很高;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的行政人员冗余,部门和单位之间没有做好相关职能的有效定位,引发的组织管理成本上升也过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侵蚀新型农村农民对于资金的实际效用。
3.银行管理理论与内容不适应决策需要
在我国以往的传统经济管理时代下,经济增长方式来源于旧式的机器、传统的技术,偏离了在创新管理形势下的知识经济时念,银行管理企业也是以最基础的计算机软件、人才素质、产品创新等无形资产,以比重较大的趋势不断提升,可是目前农村商业银行管理理论与其内容对无形资产涉及甚少,传统的商业银行管理理论和内容已不适应投资决策所需要。
4.农村商业银行经营总体指导思想发生偏差
在总体管理上看,农村商业银行经营总体指导思想发生偏差,导致银行内调受阻,内部监督力度弱化等问题相继发生。自从银行趋向市场经济化改革以来,农村商业银行也在这个趋势中不断调整自身的市场定位,可是在调整的过程中,“重发展、轻调控”、“重业绩、轻管理”、“重激励、轻管制”的不良现象频频出现,各地方分行的一级人很容易和总行之间形成“尾随其后”的现象,忽略稽核体系中出现的问题,减弱稽核体系在农村商业银行经营中的职能与作用。
二、实现农村商业银行管理创新的新对策
1.完善管理体系,提升农村商业银行的监督力度
强化农村商业银行的监督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内部的机构。为保证董事会对内部稽查系统的有效监管,还需在董事会的基础上成立内部审计委员会。同时完善监事会的结构,加强监事会成员素质的培养,充分发挥监事会对董事会的监督作用。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管理创新能力
管理创新能力的加强需要经验的积累和不断的思考,需要与实际生产紧密结合,银行经营活动离不开员工培训的开展。针对创新思路开展员工培训是始终坚持的原则。在继承和完善已有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培训方式,广泛引入现代培训手段,是培训能否取得效果的根本要素。
3.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管理创新
企业银行管理目标是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这一目标的确立总是随经济形态的转化和社会进步而不断深化。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本身应注重提高对信息化融合发展的全新认识。要不断的加快企业农村商业银行信息化的步伐,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企业资源计划等计算机的创新管理系统,全面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创新的管理水平;加快发展信息化电子商务,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重组与优化,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推进农村商业银行企业创新管理由传统经验型向现代创新型的大转变。
4、加强宣传力度,让管理创新得到巩固
在管理创新活动中,需要不断的涌现出优秀的管理人才。企业需要不断的加强宣传灌输,增强全员认同感,一流的企业文化必须建立在一流的思想观念上。在解决企业文化建设面临的一些问题时,首先要从解决广大员工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思想问题入手,通过广泛的宣传,普及银行企业文化知识,更新思想观念,提高认识水平,从而让管理创新得到巩固。
综上所述,加强农村商业银行管理创新体系,要不断的努力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着力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要全面加强创新管理,培育良好的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创新管理体系,管理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之本。企业在经历了“传统管理型”适时转向“创新管理型”,形成有效的创新机制,将创新体现于企业制度当中,开展银行企业管理创新对提高农村商业银行管理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不断的加强管理创新目标,才能取得企业的新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晓峰,《建立与完善有效管理行为的评价机制》.[期刊论文]-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
在美国以联邦储备银行为核心的银行体制中,商业银行处于基础性地位。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特别是地方性州银行基本都办理农村的贷款业务。其商业银行利用接近农民、设置普遍、机构多、贷款迅速、手续简便等优势,广泛地开展农村的消费信贷业务。此外,多年来几千家设在小城镇的独立商业银行,其资产总额中有40%~60%用于农业,因此特别称之为乡村银行。同时,农户的长期贷款必须以不动产作为抵押,中短期一般以机械、作物和家畜等产品作抵押,有的还要提供有效的担保。
美国农村的保险业发展比较好,在支持美国农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促进的作用。2005年,美国农业保险企业共实现保费收入51.9亿美元,赔偿责任金额达到546.2亿美元,承保面积达到3.21亿英亩,其中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为34.8亿美元,占美国农业总增加值的1.5%以上。联邦农作物保险的运作包括三个层次:首先为联邦农作物的保险公司,其次为具有经营农业保险资格的私营保险公司,第三层为保险人和农险查勘的核损人。
美国政府于1916年通过《农业贷款法》。法律规定,政府拨出巨款,建立农业信贷体系,以农场主私有经济为基础的农村合作金融体制。1934年7月通过了《联邦信用社法》。法律规定,联邦信用社管理局的作用、职能、信用社股份保险和中央流动性安排等具体内容。美国1938年制定的《联邦农业作物保险法》以及1994年颁布的《美国联邦农业作物保险改革法案》。法律规定了联邦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公司的支持。
2. 印度商业银行支持农业发展的状况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现状分析
农村商业银行是以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为基础组建的,近几年农村商业银行的数量和总资产规模急剧增加,根据市场研究分析报告和银监会统计,从2010年到2011年,农商行从85家增加到212家。总资产也在逐年提高,2003年为384.8亿元,2010年底,中国农商行资产总额2.8万亿人民币。2009年农商行涉农贷款占总贷款数额的57.2%,2011年上升至67%,支农投入力度明显加大。但是不良贷款存在问题,2005年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数额为180.1亿元,2009年不良贷款额就达到了858.2亿元。近几年农村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监管,不良贷款率已逐年下降,2011年的不良贷款为341亿元,不良贷款率1.60%。
开始建立了支农服务新平台,为解决传统金融与现代农业不匹配问题,农村商业银行搭建金融支农服务平台体系。分别是银政合作平台,担保平台和银企合作平台。
2.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支农服务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作为股份制的金融机构,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仍存在诸多方面不足。
2.1资金供给多流向非农产业
农村商业银行出现大部分资金外流的状况。原因主要是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农村存款分流的渠道增多,农商行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而农业贷款的报酬率低,所以农商行自然拓展其他大型的资产业务。主要表现在重视非农产业、大企业的作用,而轻视对农业、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2.2对“三农”信贷资金的投入力度不够
某些农村商业银行的“三农”信贷投入逐渐减少。据统计,因为农产品的开发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所以有的农村商银行的资金投向逐步从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投向发达地区,以开发更好的理财产品。
对风险较大的农户产业支持甚少。我国农业贷款有效的保障措施,贷款违约风险高,例如农业科技贷款,银行机构贷款投放的积极性不高。
2.3服务于支农的创新品种单一
现在,金融活动要求有灵活的资金流动,企业跨地区,跨国的经营活动,要求农村商业银行能提供跨地区跨国的贷款、结算、转账等金融服务。
目前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匮乏,中间业务发展更是滞后,农村商业银行把中间业务的开发重心放在信用卡、和结算上,忽视了其它中间业务例如基金托管类、承诺类,交易类、咨询顾问类等业务的发展,业务技术含量低,不利于农商行支农服务水平的发挥。
2.4对支农服务的风险监管和金融知识宣传不到位
金融知识宣传不到位。有些村民不及时偿还贷款,甚至有些故意不还,农商行必须加大力度宣传金融知识,拒不还款是违法及违反道德的。
风险管理建设的滞后性。主要表现在:一是认知与理念滞后,农商行由农信社改制而来,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市场、操作等其它风险管理较为落后,执行不到位。二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召开董事会例会,听取报告以获得风险信息,没有形成风险控制的事中或事前监督机制,风险管理多事人工操作,缺少风险管理科技平台。三是缺乏高水准的管理人才,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大。
3.提高农村商业银行支农服务水平的对策
3.1实施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放力度
各农村商业银行要积极吸收农民闲置资金,加大支农贷款的投放力度。实施优惠政策:在人员配置方面可以增加三农和微贷客户经理;在资金上优先满足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信贷需求;提高授信权限,根据当地贷款的实际情况,灵活授信,合理制定贷款的运行机制。为了提高贷款效率,可以规定一定限额以下的“三农”贷款和审批权授予一级分行;在调整利率方面,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对于有“三农”特色的贷款规定利率上限,或按规定的最低利率给予政策优惠,如农林牧渔类产业。
3.2农商行应提高支持“三农”科技创新的针对性
扶持现代农业的生产建设。现代农业的机器化和科学化需要农村商业银行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和贷款支持。把有发展前景的,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作为农村基础的一些产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例如农业产业园、动植物养殖基地等,开展一些咨询业务。
以农村金融创新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农村的抵押业务稀少,要推出以动产、知识产权等更多的资产为担保物,改善贷款业务的灵活性,增加担保品种;对于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可以根据情况签订协议,延长贷款期限,或允许其分次还款,缓解一次性还款的压力。
搭建农村科技产业创新信息平台。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提高贷款效率,通过展示平台,了解农商行及其政府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实现银政企的合作。
3.3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风险监管的力度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农村金融的信用体制,强化法律意识。首先,对农户的电子信用档案分类存档,建立授信机制;其次,完善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引进先进的风险监管系统,建立信用评价体制,减少农商行的信贷风险。
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建设。首先,农村商业银行要引进技术,实现数字化操作,改善人工录入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其次,努力培养高素质风险监管人才,提升对风险的判断,决策能力;最后,增加风险管理的信息获取渠道,定时听取风险监管报告,适时调查,听取基层人员的反应。
参考文献:
一、农村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现状分析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和说明
按照《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农村商业银行是一种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它的股东一般包括农民、农村工商户和企业法人等等。农村商业银行自创立以来,凭借灵活的机制和高效的决策,对促进经济的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中间业务的定义有多种,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笔者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定义,其表述为:中间业务是指,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但是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和负债的业务。中间业务可以划分为传统中间业务和新兴中间业务,传统中间业务主要包括结算、租赁、信用卡和等业务,新兴中间业务主要包括贸易融通、信用担保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等业务。传统中间业务和新兴中间业务的最大区别在于:在传统中间业务中,银行仅扮演中介的角色,而在新兴中间业务,却会增加银行的风险。
(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1978年以前只有结算1类,具体品种不到10个,目前品种已经达到260多个,如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中间业务的各个类型,包括:银行卡类、结算类、类、信息咨询及评估类等,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其中,银行卡类中间业务的发展成果最为显著,具体表现在居民持卡量、持卡交易和结算量呈现出逐年攀升的趋势。此外,类的中间业务的产品种类已经比较丰富,其主要的产品类型主要是公共事业收费。
尽管其发展的比较迅速,但是目前农村商业银行的大部分中间业务仍然集中在政策性银行业务和国债发行等方面。农村商业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笔者认为目前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如下5点。第一,业务量小。目前,在西方金融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在银行的总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一般占总收入的50%),
而国内的农村商业银行一般占不到1%。第二,中间业务结构不合理,据银监会2002年的统计数据,支付结算、和银行卡业务,总计金额占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总量的98.8%。此外,这类业务的利润很低,这进一步加剧了其结构的缺陷。第三,客户结构不够合理,对客户资源的管理工作不到位。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客户主要是农民和乡镇中小企业,这类客户一般缺乏足够的抵押担保和信用担保,并且和银行维持持续合作的能力较差。此外,农村商业银行在客户管理上,属于坐等客户上门的类型,缺乏开发市场的主动性。第四,中间业务产品的种类还比较少,同质性产品、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产品多,差别化产品少。第五,服务收费不合理,主要表现在收费标准混乱,且存在着恶性竞争。
二、农村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SWOT分析
(一)优势
农村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优势主要有3点。第一,其中间业务的效率较一般的商业银行较高,这是因为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管理决策的层次较少,因而相应地,对市场的反应也快,而一般大型的商业银行则存在着分支机构较多,信息传递环节较多的问题。第二,中间业务产品的设计有很多现成的经验。从国外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历史来看,其发展的历史较长,产品种类丰富;从国内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情况来看,其历史一般也比农村商业银行要早。因此,其他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可以为农村商业银行提供借鉴。第三,在开发农村市场方面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农村商业银行前身是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和农民以及中小企业的良好业务联系的优势,开设一些适合农业、农村、农民和中小企业的特殊业务,填补其他大型商业银行的市场空白。
(二)劣势
农村商业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之处,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8点。第一,农村商业银行对开展中间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目前,从国内银行业的整体情况来看,其主要的盈利来源依然主要是依赖利差收入,这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3%,对于农村商业银行来说,这一比例更高,部分农村商业银行仅仅将中间业务作为对传统业务的一种补充和推动。第二,缺乏系统的管理。大多数农村商业银行都是分割式的管理模式,没有专门的部门来对中间业务进行协调、管理,也没有专业的中间业务人员来开展相应的业务。第三,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不足。农村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时间较短,存在着盲目照搬一些产品和操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的风险。第四,市场份额小,例如,2007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国交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国内市场的比例为91%,相比之下,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就微不足道了。第五,尚未建成全国范围内的结算网络体系。农村商业银行存在着设备和软件更新较慢的问题,其通存通兑业务也仅仅局限于部分地区。第六,产品品种较少。农村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由于开展的时间还比较短,经验比较缺乏,相关专业人员缺乏,产品的品种数量不足,这也是制约农村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七,缺乏中间业务的专业人才。目前农村商业银行的员工专业能力不足的现象比较突出,而中间业务则需要具备经济、金融和计算机等领域知识的综合型人才。第八,宣传营销手段缺乏。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对客户关系重视不足,还存在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内容晦涩和销售渠道狭窄的问题。
(三)机会
农村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存在的机会主要有以下3点。第一,依托原有业务拓展中间业务,比如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市场,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借此营销信用卡,POS机,个人理财业务等产品。第二,在原来的基础上,开发新客户。农村商业银行由于业务的特殊性,和很多农民以及中小型的乡镇企业存在着密切的业务联系,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在此基础上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和开发,并积极争取的新的客户群。第三,政策支持。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民和农村是政府开展扶持工作的重点,而农村商业银行在解决农村资金需求方面发挥着较大的作用,其可通过政府的政策扶持,紧结合“三农”的主题,设计并推出相关的中间业务产品。
(四)威胁
农村商业银行面临的威胁因素主要有3点。第一,竞争对手较多。目前,国内开展中间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很多,特别是大型国有控股凭借其开展中间业务相对比较成熟的经验优势和强大的网点优势,占据着国内中间业务市场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再加上其他类型的商业银行的有力竞争,进一步压缩了农村商业银行的生存空间。第二,新竞争者的加入。目前,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银行陆续进驻,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不断建立新的分支机构。特别是,外资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方面有着成熟的经验,这种情况更加大了农村商业银行的压力。第三,金融服务的需求的变化。目前,客户更加注重资产的保值增值,对投资理财产品有很大的需求,但是农村商业银行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能力还很薄弱。
三、加快中间业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依据上文SWOT分析的结果,笔者认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发展中间业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农村商业银行应该首先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其具体内容包括:差异化的市场战略和实行市场化经营。农村商业银行如果在中间业务方面,和强大的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正面较量,很难从其手中争取到市场份额,因此,农村商业银行有必要实行差异化的市场战略。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农村商业银行应该利用自身在“三农”方面的独特优势,开展中间业务要面向广大的农民和数量众多的中小型乡镇企业,在农村地区广泛设立营业网点。例如,在农村地区可以针对个人开展一些结算,类中间业务(包括资金的汇兑、保险等)。同时,农村商业银行也不应该放弃对城镇地区的市场开发,具体可以针对小企业和商户,解决他们融资和理财等方面的需求。在进行商业化、市场化经营方面,银行的经营管理者要转变过去陈旧的经营管理理念,必须牢固树立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理念,高度重视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建立合理的奖惩体系,并重视对客户的管理和开发。
第二,提高发展中间业务的认识和建立中间业务的统一协调管理部门。在提高发展中间业务的认识方面,农村商业银行要把发展中间业务放到战略高度来认识,中间业务是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能够带动存贷款业务的发展和降低银行风险。农村商业银行应该以传统业务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逐步扩大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中间业务在国内的发展前景很广阔,市场潜力很大,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专门的中间业务协调管理部门,以制定中间业务的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
第三,增大科技的投入,加强中间业务的风险管理。在增大科技的投入方面,农村商业银行要建立全国统一结算网络体系,各级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和省级联社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其实现全国性信息和共享通讯网络。在加强中间业务的风险管理方面,有必要建立健全银行的内控制度,使中间业务的开展满足合规性的要求,建立适合农村商业银行的风险预警机制,最后要制定规范的中间业务会计核算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第四,加快产品创新,培养、引进中间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在加快产品创新方面,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要求银行能提供跨区域的服务,而农村商业银行跨地区开展业务受到政策限制,没有形成全国联通的结算网络。农村商业银行应该通过银行间的合作建立全国性的网络结算体系,并且不断开发创新新的中间业务产品,以迎合顾客的需求。在培养、引进中间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方面,农村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员工的培养,另一方面可以从外部引进优秀人才。
第五,引进先进经营理念,实施有效的营销手段。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原有的经营理念与管理方法容易跟不上中间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这就需要引进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在实施有效的营销手段方面,有效的营销在连接产品与市场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银行作为一个事业单位,具有着一切事业单位存在的共同弊端,包括:服务意识差,缺乏良好的激励机制等。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农村商业银行应该逐步地调整自身角色的定位,重视产品的市场营销,以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银行建立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在具体的措施方面,要加强对客户资源的管理,和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加大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重视人员推销的作用,积极拓宽营销渠道,并为顾客提供更多的购买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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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2)02-0071-04
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结合部,是经济结构、功能比较完善,产业类别比较齐全的区域经济,在我国社会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的发展对我国高速发展的县域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支持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从国外经验来看,设立社区银行是解决农业资金支持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在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主要探讨县域社区银行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我国县域社区银行发展的可行性
社区银行就是从当地住户和企业吸收存款并向当地住户和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金融机构[1],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资产规模不大,二是在有限区域内服务和运营,三是属于现代商业银行,四是具有独立性,即自主决策权。发展社区银行,有助于减少县域信贷资金外流;有助于引导、规范民间借贷,促进其向正规金融转化;有助于促进信贷资金更多地流向实业领域,减缓“房贷”的增速。因此,在我国县域经济体系中,探讨县域社区银行设立的可行性尤为必要。
在我国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主要包含农村信用社、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地方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合作银行等)。而在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虽然银行种类很多,但农村信用社一直是资产规模最大,涉及范围最广,工作人员最多,与农户联系最紧密的县域金融机构。从机构网点情况看,2007年全国共有12.4万个县域金融服务网点,其中县域大型商业银行机构网点数为2.6万个,从业人员为43.8万人;中国农业银行县域网点数为1.31万个,占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总数的10.6%;农村信用社县域网点数为5.2万个,占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总数的41.5%[2]。
(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有银行在县域经济中的逐步退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等活动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支农情况看,截至2007年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余额13 998亿元,农户贷款余额达到11 618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 884亿元,农户联保贷款达到1 137亿元。获得贷款支持的农户数达到7817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2.8%,占有贷款需求农户的60%,受惠农民超过3亿人。
从社区银行的特征来看,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最接近社区银行。一是资产规模因县域经济总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总体而言规模不大,在几十亿至几百亿元之间;二是在有限区域内服务和运营,主要是在当地县域范围,虽然上级行业管理机构(市级办事处、省联社)对多余资金可以跨地区调剂,但也需要取得县级联社同意,且一般都是有偿使用。三是县级联社属于一级法人,具有独立性和自主决策权,具有信贷产品决策权。四是正在向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目前按合作制原则管理。合作制具备四个不同于一般金融机构的基本特征: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赢利性,所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还不完全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的标准,主要是股份制改造还不彻底,但和商业银行一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开始按市场经济原则运作。
(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县域的发展情况
1998年后,随着商业化改革的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国有大型银行大规模从县域、农村撤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策略”的特性使其不愿承担巨大贷款成本,而从县域经济大量退出,且县域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都是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决策的能力,随着流程银行的发展和国有商业银行的扁平化管理,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具体的执行机构,对作为主营业务的贷款业务,仅有建议权、推荐权,而无审批权,不符合社区银行特性,也不会成为区域性社区银行。
就目前状况来看,邮政储蓄银行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属于由原来的纯储蓄机构向商业银行转变的初级阶段,受到资本充足率、风险防控能力、员工专业技能等多方面的影响,其一些商业银行的正常业务还受到严格控制,小额贷款虽然快速增长,但占比依然很低。就将来发展状况来看,股份制改造并择机上市的长远规划使其向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模式转变,如中国农业银行模式,虽然其县域分支机构将逐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可以成为服务于县域社区的国有大型银行分支机构,但依然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县域社区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城市信用社逐批改制、组建而来,至今全国已有147家,遍及除以外的各个省(市、自治区)。截至2010年末,城市商业银行资产78 526亿元,占全国总量的8.33%。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大部分受地域限制,资产规模不大,大部分在500亿元以下,属于中小银行范畴。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主要是城市信用社改制而来,以城市经济为依托,在市区范围内经营为主,虽然近几年有发展到其他城市和下延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的趋势,但由于国家宏观管理层面将其定位为中小银行,以支持本地经济发展为主,而且其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市场影响力也无法在短期内达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水平,横向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纵向发展到县域也是采取股份制银行的策略,仅选取经济发达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截至2010年底,河北省县域城市商业银行43家,覆盖率仅32.2%,全部为不具有独立决策能力的分支机构,所以城市商业银行更适合建设成为以市区为主要经营范围的社区银行,而不适合打造成为县域社区银行。
(三)县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情况
“2006年12月21日,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后,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机构蓬勃发展。截至2009年末,我国共有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6家。已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65.5亿元(5.1万农户),小企业贷款91.2亿元(0.5万户),分别占贷款余额的36.2%和50.4%。根据银监会规划,2011年末要在全国35个省(区、市,除外)设立1 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 027家”[3],约占90%的份额。目前村镇银行大部分设在县城,根据银监会有关规定,设立10家以上村镇银行的主发起商业银行,可以在中心城市设立管理总部,但总部不能从事金融业务,设立30家以上村镇银行的主发起商业银行,可以探索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控股公司。总体上讲,村镇银行是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县域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仅300万元,在乡镇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仅100万元,属于一级法人,是为当地农户或中小企业服务的小型商业银行,在工作效率、服务态度、贷款审核条件、利率决定机制等方面具有高效、灵活的特点。所以县域村镇银行符合县域社区银行的条件,可以考虑纳入县域社区银行来规划和发展。但由于国外金融机构逐步进军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可能出现非本国公民控股的村镇银行,如中国银行目前就与淡马锡控股子公司――富登金融控股公司开展设立村镇银行的合作。
二、国外社区银行发展情况及借鉴
国外银行业中的绝大部分银行是中小银行,而这些规模较小的“银行绝大部分属于社区银行,大都是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运营、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如在美国,45%的银行资产规模不足1亿美元,48%的银行资产规模介于1亿美元~10亿美元”[4],截至2004年,美国银行业中,93%(超过7 000家)的银行可以被划为社区银行,而仅7%的银行被认为是大银行。形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就是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而社区银行的发展反过来又进一步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以美国为例,平均来看,社区银行资产中的81%~86%是由小企业存款形成的。
(一)国外社区银行发展优势
第一,经营效率较高。银行业是否存在规模经济的研究在国外已开展多年。1987年,伯格、汉威克、哈暮夫雷认为,资产高于1亿美元时,银行通常存在着规模不经济的问题。1989年,劳伦斯提出总资产少于1亿美元的商业银行具有规模经济性。根据2004年的数据,小型社区银行盈利资产回报率是5.65%,中型社区银行的盈利资产回报率为5.73%,而大银行的盈利资产回报率仅为4.82%。这说明社区银行的经营效率要远高于大银行。从不良贷款率及租赁比率看,中小社区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及租赁比率仅为0.2%,比大型银行低0.14个百分点,这也证明社区银行的经营效果要高于大型银行。
第二,产品服务费用较低。从2003年度美联储报告,资产规模小于10亿美元的中小型银行“在支票账户、可转让的支付明令账户以及储蓄账户上可以使银行账户的费用降低18%~42%。在账户最低余额要求方面,小型银行在无利息的支票账户可以使得银行客户节约36%的成本,在存折账户可以比大型银行节省58%的成本。这说明在日常业务处理过程中,社区银行占用客户资金较少,对银行客户的吸引力强于大型银行。”[4]
第三,具有较强的关系信贷能力。对于大型银行来说,信贷客户的“硬信息”是其考量的最重要依据,如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收入情况、债务情况、财务报表、信贷报告等,对于信息不透明的借款人则不大愿意放贷。这样大型银行所追逐的客户自然成为体制健全、运营规范、账务明晰的大型企业。但在社区内的个体投资项目一般都属于不透明的借款人,如小企业、农场主等,而对于这些不透明的借款人的“软信息”处理需要了解本地情况,熟悉本地人脉关系的业务人员来做,这恰是社区银行的优势所在。近期的研究也指出“当关于个体投资项目的信息内在地是软信息时,大型组织的公司就处于比较劣势”。在过去近20年的时间里,社区银行提供了70%的农业贷款、40%的小额房地产贷款和1/3的小企业贷款。
第四,可以获得较大份额核心存款。核心存款主要是指业务存款和短期存款所组成的存款。2002年底,社区银行持有的10万美元及以下的账户的存款占存款总额的24%,但持有的金额更高的账户的存款仅占存款总额的15%。前面已提到,大型银行的核心存款占所有存款的34%,而中型银行占39%,大型社区银行占44%,中型社区银行占57%,小型社区银行占65%,乡村银行占67%,这说明银行的资产规模越小,其核心存款所占比重就越大,这些存款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流出银行,也为银行和客户建立稳固关系创造了条件。
(二)国外社区银行面临的发展问题
第一,金融业的并购是社区银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银行并购可以为银行带来地区性互补、业务互补、产品交叉销售等便利,同时扩大了市场占有量,而规模的扩大也促进了信息科技技术在银行内部的应用和创新。虽然规模的扩大可以带来利润总量的增加、抗风险能力的提高,但如前文所述,其盈利资产回报率却呈现下降的趋势,说明资产运用效率在下降,并没有实现帕累托效应。目前,通过并购来实现银行规模的扩张依然是扩大银行规模的一条便捷之路,这也是美国银行数量减少,但银行经营场所增加的重要原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美国中小型银行倒闭破产数量急剧增加,这也为经营稳健、资金充裕的大型银行创造了扩张的机会,诸如摩根大通、美国银行、西班牙国际银行、巴黎银行等以较小的代价壮大起来。
第二,社区银行发展对政府依赖程度过高。政府外在推力是社区银行发展的保障。从国外社区银行发展历程来看,政府的扶持政策是社区银行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力量。自1837年诞生第一部银行法以来,美国连续出台的多部法律都为社区银行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如严禁跨州设立分支机构、严禁竞争等政策。法国也曾出台措施帮助社区银行进行创建以及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日本政府从存款保险制度、相互援助制度、信用保证保险制度等方面对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给予扶持。这些都说明,除了众多中小企业广泛发展带来的巨大需求外,政府扶持成为社区银行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过度依赖政府的扶持,也具有较高的风险,不利于自身风险防控能力的提高,在这次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保大弃小”的政策是小型商业银行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受经济环境影响较大,抵御风险能力偏弱。社区银行相比大型银行不稳定性较高、信用度较低,在金融危机过程中,随着实体经济和房屋贷款问题的不断恶化,尤其是房地产企业不景气,开发商欠贷不还,致使资产规模较小,且涉足房地产行业的众多中小型银行倒闭。2010年美国共有157家银行宣布破产,是近18年来破产银行数量最高的一年,但破产银行资产总额为921亿美元,远低于2009年的1 697亿,多为资产不到10亿美元的社区银行。
三、我国县域社区银行发展及路径选择
我国现阶段扶持和发展与县域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社区银行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社区银行在为民营中小企业、农业提供融资上具有一定比较优势,且具有较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本文上述对我国县域银行业体系的分析,县域社区银行的设立和优化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深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将其改造为社区银行。国外很多国家社区银行“最普遍的设立方法也是先有信用合作社,然后才逐步转化为社区银行。”[1]原来的信用合作社作为基层社区银行,在基层社区银行的基础上成立地区社区银行。考虑到我国县域银行业体系中农村信用社的主体地位,将县级农村信用联社转制成为符合社区银行特征的农村商业银行是首要目标。
第一,将基本达到监管当局改制标准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直接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金融改革,尤其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新农村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拟通过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农村信用社必须符合一定的基础条件和审慎性条件,如不良贷款率低于5%,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6%,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所有者权益大于股本,按规定提足贷款损失准备金等银监会规定的各项指标;同时,对于发起人,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随着县级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信用社将符合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条件,在地方政府的扶持和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农村商业银行将成为我国县域社区银行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截至2010年底,我国先后在张家港、常熟、江阴、上海、北京、深圳、天津等地区建立了85家农村商业银行。但“改制农村信用社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如现代企业规范化改造难,民间资本由于对沉重不良资产包袱有畏惧情绪,积极入股有一定难度等。”[5]
第二,对目前不符合监管当局改制标准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逐步推进股份制改造,条件成熟后改造为农村商业银行。我国农村信用社存在时间较长,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业务基础,但由于法人治理机构不完善,股权分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盈利能力低下,风险依然较高,距离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基本标准还有一定距离。对于这类农村信用社应该先按照股份制的原则对其进行规范,首先“将资格股全部转化为投资股,然后按股份制原则对其规范,建立灵活的股权配置机制,从根本上改造和和完善股本结构,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为其进一步改造成为社区银行做好准备。”[5]
2. 引导民营企业资本组建新型社区银行。组建村镇银行是一种引导民营企业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尝试。当前,“民营企业没有历史包袱,产权明晰,市场定位比较准确。但由于民营企业资本受利益驱动可能存在过度扩张的冲动,从而产生金融风险。由于银监会规定筹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必须是商业银行,且在村镇银行的控股比例不低于20%,其他自然人、法人及其关联方投资所占股份不得高于10%,这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企业股东控制社区银行,从而获取关联企业贷款等问题,但仍然存在民营企业股东联手控制社区银行的可能。据了解,这一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还普遍存在。”[5]
3. 将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与现有银行相比,一些地方从事资金交易的非正式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更高,并且对当地小企业创业、发展贡献更大。”[5] 以河北省为例,截至2010年末,全省已经开业并纳入统计的小额贷款公司161家(开业3个月后正式纳入统计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2.39亿元,全部实现了盈利,实现营业收入(利息收入)63 408万元,净利润23 420万元,上缴税金及附加6 139万元;年末贷款余额88.06亿元;全年向17 192个客户发放了20 168笔贷款,累计贷款156.98亿元。“积极引导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走上正规化、合法化道路,通过组建社区银行将民间闲散资金组织和运营起来,则更符合市场化发展规律。这种发展方式虽然短期难以实现,但从长远来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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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elopment Path Selection and Optimization of County Community Bank
――wi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other Foreign Community Banking System Comparison
Kang Shu-sheng,Zhao Liang
1.村镇银行的缘起
在对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学习、借鉴的基础上,我国成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是希望借助这种新型金融组织为农村的部分相对贫困人群提供金融服务,属于商业性小额信贷的范畴(杜晓山,2008)。长久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缺乏有效的抵押品、担保品,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商业银行无力为这部分人群提供金融服务,尤其是贷款服务,贷款市场因而长期存在信贷配给问题。《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p.778)中这样描述:“信贷配给是借贷市场的一种状况,其中,按照所报的契约条件,贷方提供的资金少于借方的需求”。在符合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要求的条件下,商业银行没有提供与贷款需求相一致的贷款供给。贷款市场供给小于需求,而利率也没有出现古典模型所预期的上升以消除这种差额。从亚当.斯密描述这一现象起,凯恩斯、埃利斯、威尔逊、哈里斯、杰斐、拉塞尔、威廉姆斯等众多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对它进行了分析。在斯蒂格利茨和韦斯的经典论文(1981)中,他们从贷款质量和利率水平的负相关关系角度论述了在信息不对称和由此导致的“逆选择”的条件下,信贷配给的存在性,市场失灵了。村镇银行的兴起源于对克服这种信贷配给的探索,希望通过设计一些制度安排(如中心会议制度、农户联保制度等),使金融机构有能力为部分相对贫困人群,主要提供无需担保和抵押的小额贷款等微型金融服务。村镇银行与传统的商业银行相比,要求特殊的贷款制度设计,面向原先被放弃的部分相对贫困人群,主要提供无需担保和抵押的小额贷款以及其它微型金融服务。尤努斯教授领导的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取得了部分成功后,推动了这种新型金融组织在世界范围中的发展和推广。20世纪80年代初这种新型的金融理念和方法开始被一些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引入我国。虽然最近印度安德拉邦出现了小额信贷的违约危机,但并不表明这种模式的失败(杜晓山,2010)。
2.村镇银行在我国的发展
村镇银行在我国的发展经历了引进试验、试点发展到大力推动等不同阶段。按照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工作安排》的规划,到2011年我国拟建立1027家村镇银行。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7年3月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建立起至2010年6月末,我国已建立214家村镇银行。其中2007年共建立19家,2008年共建立91家,新增72家,2009年共建立148家,新增57家。以国家开发银行、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为主发起行共建立30多家,其余均为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发起建立,包括各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主发起行的不同,我国现有的村镇银行可以分为全国性大型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和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为主发起行的村镇银行、外资银行为主发起行的村镇银行和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为主发起行的村镇银行,目前最后一种在我国占80%左右,为绝大多数。不同类型的村镇银行可能具有不同的战略目标和经营方法。本文中主要分析以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为主发起行的村镇银行出现的使命漂移现象。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村镇银行却表现出了与设计初衷不同的特征,似乎没有起到为我国农村部分贫困人群提供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微型金融服务的作用,出现了使命漂移。村镇银行的目标客户、放贷手段和放贷金额都出现了与设计要求的偏离,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村镇银行,更像是为应付或规避政府相关政策的一种商业银行的变体,实质上就是普通的商业银行。这种村镇银行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削弱金融领域的垄断或许具有一定意义,但却不太可能为我国的贫困人群提供足够的理论模型所设想和期望的服务。
3.以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为主发起行的村镇银行的使命漂移
村镇银行的使命漂移主要体现在贷款对象、贷款方法和贷款额度偏离面向部分贫困人群、主要采用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信贷的设计目标上。
从2007年开始,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积极参与我国的村镇银行建设,目前有高达80%左右的村镇银行属于它们发起设立。但现存的这些村镇银行却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村镇银行,从目标客户、贷款方法等方面考察可以发现它们只是一种商业银行,经营目标并不是为我国相对贫困的人群提供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微型金融服务,更多的表现为一种为背后的主发起行规避金融法规、实现区域扩张的经营手段。出于追逐利润和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的考虑,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有实现跨区域经营的内在欲望,但受到金融法规的约束,无法快速扩张。村镇银行的发展为它们提供了机会。村镇银行不是市场自身发展的产物,而是对市场调节失灵的补充,因此如果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指导,这些具备商业银行背景的村镇银行必然偏离原初设计的目标,出现使命的漂移。以为相对贫困人群主要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为主要贷款模式的金融组织与商业银行存在本质的不同,它们的结合——用商业模式推动这种金融组织的发展需要强而有效的约束。
安徽长丰科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以下相关数据来源于该行各年年度报告),主发起行是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40%的股份,是最大股东,两行董事长都是刘万霞女士。
一、村镇银行的法律性质
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县(市)、乡(镇)设立,主要为农村地区农民、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
从法律性质上讲,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虽然村镇银行有一定的政策性取向:村镇银行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在缴纳存款保险之后的可用资金必须用于本地区农村经济建设,不得跨区经营。但是村镇银行在权属关系和经营目的等特征上与政策性银行并不符。从权属关系上看,我国的政策性银行都为国家所有,而村镇银行可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设立,可见二者权属特征不相符;从经营目的上分析,我国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村镇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实行市场化操作,有着营利性的经营目的,可见二者经营目的不相符。由此可判断,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
(二)村镇银行是特殊的商业银行
首先,村镇银行是商业银行。第一,村镇银行可以办理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第二,商业银行与村镇银行经营原则一致。第三,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从设立的基本条件、对关系人贷款的限制、存款准备金要求及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具体法律规范也基本相同。第四,《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6l条指出,该管理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商业银行法》等执行。由此可见,村镇银行是商业银行。但村镇银行也不同于《商业银行法》调整的一般的商业银行。第一,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商业银行法》要求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千万元人民币,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设立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百万(在乡或镇设立)或三百万元人民币(在县或市设立)。第二,治理结构要求不同。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相对于商业银行比较简单灵活。第三,股东出资要求和股权结构方面不同。《商业银行法》调整的商业银行在股东出资要求和股权结构方面的限制比村镇银行少。第四,两者在业务范围上也有所不同,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相对较窄,而且村镇银行业务的地域范围也有要求,这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追求效益的本性。
二、村镇银行法律保障的必要性
国内外的长期实践表明,良好的法制环境是保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及决定因素。法制体系越完善,各类法律制度越健全,法制环境就越好,这样市场经济活动才能更加有序、规范地进行,各类经济关系才能得到良好的调整。因此,良好的法律保障能更快更好地促进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银行自身固有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缺陷:负外部性和脆弱性,决定了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相关法律的保障。银行的负外部性是指银行的经营行为及其破产行为对广大存款人可能造成消极的影响;银行的脆弱性是指很多因素很可能会影响到银行的正常经营,使得银行很容易陷入经营不利的状况,严重的时候还有可能导致其破产倒闭。对于村镇银行而言,其脆弱性与负外部性与一般银行无异。因此,政府必须介入监管,只有国家依法加强对银行的法律监管,才能使得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同时,村镇银行自身抗风险能力尤其微弱,再加上其支撑的脆弱的农村金融体系,一旦村镇银行发生倒闭事件,由此引起的影响可能对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以及小额信贷事业都是个不小的打击。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加强政府和法律的力量,对其进行适当监管。
三、完善村镇银行法律保障的对策建议
各国的实践表明,政府通过构建完善的政策法律体系可以为农村金融组织的创建和规范运行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保障金融机构实现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完善村镇银行政策法律体系,需要建立金融监管与稳定协调机制,这要求从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拟订金融法制规划,完善配套的金融法律制度,建立起合理的法律体系促进模式,以提升村镇银行综合竞争力的高度。
第一,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订专门的关于村镇银行的法律法规,明确村镇银行的合法性地位,为村镇银行等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的市场准入、业务经营、市场退出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范,进而形成更加开放、公平、健康的金融市场竞争秩序,更快更好地促进村镇银行发展。当然此项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第二,从地方立法上来看,我国目前还没有地方立法机关制订有关于村镇银行的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村镇银行的现行的规定并没有考虑我国农村金融的区域性、层次性等特征。因此,应授权地方立法机关结合本地区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并出台关于村镇银行债务清偿、组织创新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保障村镇银行实现有序、健康、持续发展。但同时也要求相关法规的制订必须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色的法律体系框架内,这样才能在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作者单位:1.吉林工商学院;2.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本文系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1B293;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规划社科项目“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金融支持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