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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自律理管理体制是指主要由民问职业团体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的一种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上,注册会计师由民问协会实行自律管理,政府不如干预,该模式以美国、英国为代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尼日利亚等国也采用这种模式。
(一)该模式特点
1、有关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执业登记以及工作准则等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制定。如美国各州虽然也制定了一些有关注册会计师管理方面的法规,但这些规定内容比较简单,主要是对注册会计师的地位予以认可。而有关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理的具体办法以及工作规范等则是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制定。又如,英国虽然在《公司法》中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定地位的资格作了规定,但具体的操作规程和职业管理的内容也都是由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制定。
2、由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监督审计规范的执行和检查审计工作质量。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遵守审计准则作为会员的一项重要义务列入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中,并相应设置了道德规范实施机构负责监督会员的执业情况。该实施机构根据违规程度分别对违规会员处以警告、罚款、暂停会籍、开除会籍等纪律处分,并在会刊上予以公告。同时,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监脊会计师事务所遵守质量控制准则,还成立了会计师事务所部执行委员会,负责对同业互查中发现有违规问题的事务所进行处罚。又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为监督会员的执业行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纪律委员会,负责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规范情况的监督,以及对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者予以处罚,以维护本行业的信誉。
3、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比较健全的自我管理机构。如美国注册会计协会设置了高级技术委员会、职业道德部、会计师事务所部、职业培训部、考试委员会等部门,相应配各了包括律师、工程师在内的500多人的专职工作班子负责日常工作。此外,美国、加拿大等国还设有州、省一级的协会,从而形成了全国多层次管理网络,为实行行业自管理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该体制的优点
1、独立性强。采用该体制,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行业实行自律管理,政府干预很少,从而增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独立性、并有利于增强社会各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任。
2、适应性强。采用该体制,注册会计师协会能够准确了解从业人员的意愿,及时发现审计环境和审计实践的变化,并通过制定和完善审计准则尽快进行调整,从而既可以保持审计规则的指导性和科学性,又能增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适应性。
3、能动性强。在该体制下,由于事务所和从业人员不受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的阻碍,可以开展公平竞争,从而有利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该体制的缺点
采用该体制扳突出的不足是约束力有限。这主要表现在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行业管理制度及处罚措施效力上的局限性。一是在适用范围上受到局限。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一种行业协会,其制定的有关行业管理制定只能适用于其会员,而对会员以外的其他人则无拘束力。二是在采取处罚措施的种类上受到局限。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协会,对违规会员最重的处罚也就是开除会籍,而不能给予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及勒令事务所停业或解散等处罚。实行行业自仁管理体制的国家近年来审计诉讼案件十分频繁,从侧面也反映了这种体制的局限性。
二、政府干预型管理体制
政府干预理管理体制是指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在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自仁节理的基础上,由玫府进行较大范围和程度干预的一种管理模式。实行政府干预理管理体制的国家以德国、荷兰、日本最为典型。此外,法国、意大利、瑞典等欧洲国家以及菲律宾、巴西等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都采用这种体制。
(一)该体制的特点
1、由国家制定和颁布专门法律;对注册会计师的地位、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以及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的依据、工作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如德国1961年颁布的《经济审计师法》即对经济审计师资格、审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有关业务内容以及对经济审计师和审计师事务所违规的处罚作了明确规定。荷兰1962年颁布的《注册会计师法》也对注册会计师的条件、工作规则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管理职责作了专门规定。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高级职员都由政府任命。日本1974年修订的《公认会计师法》也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执业资格及承担的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2、政府与协会配合密切,政府参与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制定。在德国,经济审计师执业规范由经济审计师协会制定,以政府名义,在日本,由大戴省负责制定审计准则,由公认会计师协会负责具体解释,从而使之成为本行业的具体工作规则。荷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经内阁经济事务大臣批准后在政府公报上公布。
3、政府在审计规范的执业和审计质量监督中起着重要作用。如,日本公认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是由公认会计师协会制定和颁布的,但在对违规会员进行具体处罚时,往往要接受大藏省的指导,并直接由大藏省对违规行为严重的会员给予暂停执业或吊销执照的处罚。又如,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了4个纪律检查执行机构,各机构主席为政府官员。其中,上诉委员会是司法部任命的3名法官和协会任命的2名注册会计师共同组成的。
(二)该体制的主要优点
关键词:教育资源 高校合并 高校民办二级学院 高校后勤社会化
按照“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方针,我国高校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一是采取校际优势互补,进行资产重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二是利用国内外其他组织的财务资源,合作办学,开拓教育资源;三是在高校内部进行改革,逐步实现高校后勤的社会化。总结高校在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会计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有利于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一、高校合并中的会计问题
为了增强我国高校的办学实力、扩大办学规模,完善学科结构,优化办学资源,在21世纪初,我国高校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相当一部分院校进行了重组合并,连续三年三大步调整了中央部委院校的管理体制,涉及31个省、市、自治区,60多个部门和900余所高校。迄今,已有556所高校经合并调整为232所,并调整了509所高校的管理体制,组建了一批新的综合性和多科性大学。高校合并的过程也是会计合并的一个动态过程,因此,高校合并中的会计问题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一)高校合并过渡期的主要会计问题
1.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合并高校只有在全面财产清查的基础上,才可能建立一套真实的、合并高校的新账簿。合并高校全面财产清查的内容应包括:对现金、银行存款的清查;固定资产、家具用具、图书资料等实物资产的清查;对债权、债务、投资及无形资产的清查,特别是对债权、债务要了解其形成过程、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便采取积极的措施,清理资金旧欠,搞活资金运用。通过清查,摸清合并各校的实有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财产的完全和完整。
2.建立统一的账簿资料。在进行全面财产清查的基础上,对清理出的财产盘盈、盘亏问题,要及时调整账项,使账实保持一致,在批准处理前,作为“待处理财产损益”处理;并查明原因,尽可能在账簿合并之前进行转销;对确定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待处理财产损益”则暂时挂账。各校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编制财务合并基准日报表,经审核无误后,作为建立新账的依据。
3.建立统一的财务制度。对合并各校新发生的财务活动,需由新的财务制度来规范。对资金筹集方式、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方式、资金的使用范围、费用开支的各项规定、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及监督手段等需通过制定新的统一的财务制度来规范。
(二)高校合并后的主要会计问题如果高校合并后,只是达到会计核算和管理形式上的统一,未能达到重新整合教育资源的目的,在高校改革的大好形势下,应充分发挥合并高校后的整体优势,提高办学质量,使新高校更上一个台阶。因此,高校合并后的会计问题要站在更高层次上,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整合资源,开辟新的筹资渠道。高校在合并后,实力应该增强,会计上应充分利用这一优势。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财政拨款是高校惟一的收入来源,高校资金运动实质上就是预算资金运动,根本不存在高校自身的筹资活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元化经济形式的出现,高校扩大招生对资金需求量的增大,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校筹资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高校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 了高校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新格局。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已明确了高校的法人地位:“高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因此,高校作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已确立了高校作为筹资主体的地位。合并后高校的发展需要挖掘新的筹资渠道,合理有效地配置高校财务资源。首先,从银行方面来看,对高校合并后整合的实力看好,加之目前在企业效益普遍不好的情况下,教育的回报是稳定的,资金流向教育市场的可能性很大,高校在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基础上,应争取银行贷款;其次,合并后的高校,由于整体实力提高,应寻求更高层次的合作办学,争取投资方的投资,提高办学层次;再次,还可申请世界银行贷款、联合国人口基金等国外资金;发行教育债券;建立教育投资基金等。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要注意防范筹资风险及相关会计规范的配套改革。
2.完善内控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合并后的高校,摊子更大了,其会计管理要更多地依靠制度建设和制度控制,而不是通过“人治”。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使各单位制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有了依据。加入wto后,我国高校不仅面临着国内市场的竞争压力,而且面临着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高校只有采取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来赢得教育市场。为此,规范高校会计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会计控制极为必要。高校的内部控制制度应主要从财务管理权力和内部经济责任体系等方面来完善。
3.实现合并高校会计核算网络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对会计电算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高校合并后,在财务运作上要解决由于校区分散布局给会计核算带来的时空问题,会计核算网络化可以达到各校区资源共享,通信方便快捷,财务分布式处理,远程账簿报表输出等目的,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合并后的高校既有必要也有可能实现会计核算网络化。一是合并后的高校都具有一定的规模,并且大都由几个校区构成;二是合并后的高校经济业务繁杂,工作量大;三是合并后的高校大多建有校园网络系统;四是高校人才济济,不乏网络专家。高校会计网络化需要注意网络环境的安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配套建设。
二、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的会计问题在《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规范下,我国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应运而生,据重庆市教委2002年9月的统计资料,重庆市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已发展到13所,本专科专业56个,年招生7500人,在校生规模18500人。随着这种新的办学方式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会计问题,如何明晰高校及民办二级学院的财务关系,保全高校的国有资产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的性质1997年国务院颁发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系统地规定了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对民办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从目前兴办的高校民办二级学院的种类来看主要有两种:一是捐资办学,二是投资办学。我国民办二级学院一般是采取投资办学的形式,这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思想境界所决定的。从目前我国兴办的高校民办二级学院的组织形式来看,投资办学一般采取双法人结构模式,即高校本身属于教育法人,而高校的民办二级学院一般既是一个非企业法人组织,又是高校的二级单位。根据法人的法律界定,法人应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并且与投资人的其他财产相分离。而在《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却没有关于投资办学相关的管理办法,即如何明
--> 晰投资办学的产权归属及投资者回报等问题。高校属于非营利性单位,其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但这不等于说他们不能盈利。这里需要明确两个问题:一是如何正确理解不以营利为目的与净收益的矛盾;二是民办高校净收益可否分配。
2001年教育部颁布了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提出在民办教育收费中,应体现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学校收费标准应与办学主体的筹资方式相适应,但教育部最后强调,民办教育应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收费原则,同时学校收费不能替代各级政府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必要投入。从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供给普遍不足的情况来看,其他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国外投资者等各方投资兴办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教育机会,培养了更多的人才,增进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起到了弥补政府教育经费不足的作用,说明民办二级学院在总体上的公益性是一种客观现实。同时,教育是一种收费服务,教育供给和需求之间的较大缺口为教育产业留下了获利空间。由于目前我国财力不足,民办高校暂时难以获得政府的资助,而逐渐向市场组织靠拢,采取全额成本或高额成本收费,以此获得经费的积累和盈利。因此,“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不等于不存在结余,对民办二级学院来说公益性和收益性都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辨证地对待民办二级学院公益性和资本的增值性矛盾;其次,投资办学能否将收益的一部分向投资人分配?从资本具有增值和保值的本质来看,如果不允许民办二级学院的投资人获得任何回报,那就等于要求投资人捐资,这不符合当前我国国情,其结果将挫伤投资办学者的积极性,必然会导致高校民办二级学院的消亡,因此“不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建立在对公众根本利益有益的基础上。只要高校民办二级学院以社会效益为最高目的,能保证为社会提品或服务所需的正常经费,在规定将大部分结余用于学校的扩大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小部分结余用于投资办学者的回报,应该是不违背“不以营利为目的”宗旨的。
(二)高校民办二级学院亟待解决的会计问题高校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按《高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下,可采用三级核算方式核算会计单位的收支。这种财务关系是以经费领报关系来确定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以财政拨款为单一筹资渠道的管理模式。从民办二级学院的办学方式来看,一般是高校以国有的土地、教学楼等有形资产、师资力量和声誉等无形资产投资,而其他投资者以货币及提供国外学习途径等资源投资。因此,不能再采用经费领报关系来确定与民办二级学院的财务关系,而需要分清投资各方的产权归属,防止高校国有资产流失;同时需要正确制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如果我们不理清高校和民办二级学院的财务关系,解决相应会计核算问题,则可能使民办二级学院挖高校的墙角,造成高校国有资产的流失。为了适应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不仅需要完善高校净资产保全的核算体系,还需要建立和完善高校资产管理机构,设置高校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高校的资产管理机构受托对高校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根据有关的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等手续,把价值管理、实物管理、产权管理、效益管理结合起来,明确产权,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这样国家利益才能切实得以维护。
三、高校后勤社会化的会计问题
1.建立全面成本核算体系。高校后勤改革,是将行政管理、福利服务、由拨款驱动的行政运行机制转变为靠市场驱动、成本经营服务、竞争收费、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企业运行机制。企业依靠竞争获得生存,而加强成本的核算和管理,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成为高校后勤实体竞争的主要手段。高校后勤实体首先要树立成本效益观念;其次是建立全面成本核算体系。高校后勤实体的成本核算体系应结合高校后勤的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执行同行业或相近行业的成本核算制度,如修缮中心、运输中心,可参照相应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并合理划分成本核算范围,严格成本管理,实现以最少的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更好地为高校教师和学生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
2.高校后勤实体投资多元化问题。在大力提倡高校后勤社会参与的情况下,高校后勤可以吸纳社会资金,以扩大高校后勤实体的经营能力。后勤实体投资多元化,将改变后勤实体的投资体制和所有制形式。在这种背景下,不仅需要分清投资各方的产权归属,防止高校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提出了建立和完善高校资产管理机构的要求。
3.分别核算纳税与不纳税收入。凡是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形成的独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的经济实体,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对高校提供的教育劳务,包括为高校教师和学生提供的各种服务均享有税收优惠政策;而对外提供的劳务则不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收支,以便于进行纳税申报。
[论文摘 要]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的行为规范,是处理会计工作的指导方针。由于我国实施了与国际接轨的新会计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只有准确理解新旧会计准则下的差异,才能更好地做好会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新准则与原1+16项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等相比,更强调公允价值,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本文试通过比较新旧准则的差异,系统介绍新准则的重大变化及主要内容。
一、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一)国际上的客观形势
1.会计准则发展的最重要规则应当是“适应环境”。而我国新会计准则出台的原因,就是“环境使然”,是顺应国内外环境和经济发展的产物。会计与经济国际化协调的客观要求。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已融入了世界经济的大潮。我国很多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境外融资与对外投资同时并存。企业能否从境外融资,关键因素是能否提供与国际市场趋同的财务报表。而现行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2.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必然要求。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发达国家设置种种壁垒阻挠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且诉诸各种反倾销诉讼使中国遭受了大量经济损失。
2004年欧盟在评估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时,就设置了独立于双边协定和WTO规则之外的条款: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会计记录,该会计记录应当由独立的机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是促动我国推动建设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会计准则的最直接外部动力。
(二)国内的实际状况
1.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逐步形成了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多种分配制度逐渐趋于合理和完善。这就要求会计准则要覆盖不同所有制、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并要求建立符合国际会计惯例的新会计准则。近年来中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管理层收购、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影响和国际结算等,迫切需要许多包括新的会计技术与方法的新会计准则。
二、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
(一)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1.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2.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会计理念、内容的创新
3.新会计准则体现了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
(二)新会计准则内容上的重大变化
我国政府推行会计国际趋同的态度既积极,又不乏现实。新准则考虑到了中国经济目前的特点,针对特殊类别交易(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和特定类型行业(如石油和天然气采掘业等)的会计核算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并保留了一些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包括不允许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针对某些政府补助的特殊会计处理和不具有投资关系的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作为关联方交易披露等。
企业会计准则分为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主要是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和会计核算广泛遵循的原则,是具体会计准则制定的依据。具体会计准则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就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1)存货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
(2)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3)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4)资产置换又能产生利润
(5)合并报表侧重实体理论
(6)投资性房产计价有可选择性
(7)证券投资按交易所市价计价
(8)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对待
(9)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有新规定
(10)所得税会计处理发生变化
三、新会计准则与税收筹划的融合
随着新会计准则新税制的出台,对财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财务人员不仅要会做帐做好帐,不仅要遵守好企业会计准则及新税制改制要求的条条框框,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会把各种准则与制度融会贯通,站在一定的高度,实现税企筹划。所谓税企筹划,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它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或节税,它具有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方面的特征。其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降低涉税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
作为新型的财务人员应当为企业做好税企筹划。这不仅是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从目前企业进行避税筹划活动的现状来看存在以下现象:⑴由于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纳税人试图“合理避税”而进行偷漏逃税,或者是只要能少交税款,怎样做都行。这种情况已严重地破坏了税法的严肃性,影响了国家财税的及时、足额的入库;⑵没有理论支撑的盲目的减轻税负。这种情况并不利于企业从全局着眼进行系统策划,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理论与实务水平的提升。以上两种情况都应是我们财务人员在进行税企筹划时所应避开的。中国的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差异较大,不同的优惠政策所带来的预期税收利益和筹划成本,以及对税后利润总额的影响是不一样的。由此,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趋势来看,要求我们财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管理、会计准则,而且还要当好一位税企筹划大师。真正把税企筹划落到实处,尽力争取税收政策的倾斜和照顾,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获取税收利益,更好的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减少涉税风险,真正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论文提要:本文介绍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和新会计准则下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分析新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的优点,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称新准则),该新准则已经在2007年1月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第33号准则全面推行后,将取代以《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为主体构成的合并财务报表规范。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及其分析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以下称国际准则)认为,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将企业集团视为单一企业编制的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应该包括由母公司控制的所有企业。我国新准则中的表述为: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新准则强调控制,并且是被母公司控制的全部子公司,这与国际准则的表述基本趋同。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反映的对象是通常由若干个法人(包括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组成的会计主体,是经济意义上的主体,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者或者编制主体是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编制的。
合并财务报表能够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信息,有助于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合并财务报表有利于避免一些母公司利用控制关系,人为地粉饰财务报表情况的发生。
二、新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对象,主要明确哪些成员企业应包括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范围之内,哪些成员企业应排除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范围之外。正确界定合并范围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提,而要界定合并范围,必须首先明确界定合并范围的标准,才能合理地规范企业的合并范围,有效地防止母公司通过任意变更合并范围来操纵利润的行为,提高合并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为企业集团的利益相关者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我们可以发现,新会计准则已经注意到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对于报表信息的影响,对报告期内子公司的添增、处置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
新准则明确指出应以控制为标准来界定合并范围,因此在具体实施新会计准则时应从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两个方面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控制。
三、合并财务报表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复杂持股合并的问题。新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由于新会计准则没有就如何计算间接拥有比例的方法做出明确规定,选用的方法既可以依据加法原则也可以依据乘法原则,因而容易造成对于同一持股关系的合并业务会因不同会计人员的不同理解而做出不同的合并处理,得出不同的结论,从而导致最后提供的合并财务信息不一致。
实际上,由乘法原则得出的实际持股比例体现的是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比加法原则的结果更为科学、合理,所以建议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乘法原则来计算母公司对“间接拥有”的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但是,由于加法原则更能真实地反映实质性控制。因此,在确定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时建议采用加法原则计算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资本数。
(三)实质控制存在与否的判断标准不明确。新会计准则只是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并且列举了母公司虽然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半数以下的表决权,却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从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四种情况。但是,新会计准则并未给出在会计实务中应如何判断实质控制是否存在的标准。因此,建议完善准则中关于实质控制的判断标准,以便更好地指导有关合并范围的实务操作。
(四)完善“控制”的定义。新会计准则将控制定义为: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为了更深刻地认识“控制”的内涵,建议借鉴美国会计准则中对于“控制”的有关规定,补充“主要受益方”原则,即“控制”不仅可以获得利益,而且还可以限制自身的损失。“主要受益方”原则是对“控制”概念的补充。主要受益方可能为向可变权益实体转移资产的一方,也可能为设立可变权益实体的一方(即发起人),或者是根据法律文件能够替可变权益实体做出投资决策的一方等。如果主要受益方承担了可变权益实体的多数风险或者损失,或者有权收取可变权益实体的多数剩余报酬,那么就应该要求主要受益方合并该可变权益实体。
1.“会计委派直接管理”形式。即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会计人员。在这种形式下,委派对象大多是单位的财会负责人、主管会计,管理方式大多采用直接管理,即对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会计人员独立,并实行在单位之间定期轮岗制度。
2.“财务集中制”形式。即在基层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在保持各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各单位不再设置会计机构,不配备会计人员,只设报账员,将招考来的会计的行政关系等转到核算中心,割断了会计人员与其服务单位的人事隶属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将会计核算权从单位行政管理权分离出来,取消各单位银行账户,统一进行会计核算、报送财务报告,保管会计档案等财务活动,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融会计服务与监督管理为一体。委托单位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不变,委托单位有权向会计核算中心查询本单位的财务状况、资金结余等情况。核算中心是在双方签订的委托书所授权的范围内对单位资金享有财务核算权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权,无支配和使用权。
目前,会计委派制下会计档案管理的现状大致是:
一、委派会计受财政部门委派,直接到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工作,所形成的会计档案由委派会计整理立卷,会计档案实体仍在原单位保存,即保持了原单位全宗的完整性。但这种模式到了基层,特别是乡村一级,会计档案管理方式却发生了变化。各村的财务全部由乡镇的委派会计统一核算、报账,各村形成的会计档案也集中在乡镇统一管理,不再向各村返回会计档案。
二、会计集中核算地区或部门,在会计核算中心形成的会计档案由核算中心进行整理、归档、保管、提供利用。这其中,有的核算中心将委派单位的会计档案暂保管一年后向委托单位返回;有的则不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向委托单位返回,而是自行保管。由于会计核算中心是新成立的机构,大多是租用或腾出几间房当做办公的地方,办公用房十分紧张,报销、办公挤在一起,没有专门的会计档案库房和专门的档案员,加之各单位的报账人员频繁往来,环境嘈杂,十分不利于档案的安全保管,其形成的会计档案也基本没有规范整理,混乱堆放在柜子里。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会计委派制下的会计档案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为:
1.有的会计核算中心没有或不及时向委托单位移交会计档案。这不符合《档案法》特别是《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指出:“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结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会计核算中心成立后形成的会计档案是委托单位委托被委托单位进行会计核算而形成的,尽管会计档案的实体由于保管单位的变更而变更,但他的所有权仍是委托单位,属于委托单位全宗的一个门类,应当保持一个单位全宗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纸质会计档案与存储会计数据的磁介质档案没有同步归档。会计工作由传统的手工记账形式到运用电子计算机形式记账,会计核算形式发生了变化,财政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第四章第七条明确指出:“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书面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五条规定:“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然而实际工作中,会计委派制核算的地区或部门,基本都实行了电算化会计,形成大量的磁介质会计档案都保存在会计核算中心,即便是定期向委托单位移交会计档案的核算中心,也只移交纸质会计档案。
3.会计工作与会计档案管理相脱节。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产物,它产生于会计业务工作中,是会计工作的延伸,也是会计工作的终结。但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委派制管理下的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非常熟练,经常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和学习,但对档案知识,特别是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标准知之甚少,也没有参加过会计档案管理的培训与学习。各单位普遍重会计业务,轻会计档案管理。在各单位制定的会计制度中突出强调了会计业务,却忽视制订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没有把会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纳入会计人员岗位职责中。在会计人员上岗前,没有邀请档案专业人员讲授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造成会计档案整理质量不高,封面内容填写不全,装订不整齐,有的分类、排列不规范,无目录等现象,使整理出的会计档案没有达到规范化标准,更谈不上科学管理。
4.财政部门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合作。由于会计委派制是近些年来新型的管理模式,其业务主要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管。然而从其成立至今,无论财政部门还是档案部门都没有对新管理模式下会计档案的管理作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档案部门也没有主动地介入其中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财政部门只管会计业务规范与否,而对会计档案规范与否少有问津,使会计委派制下的会计档案基本属于“失控”状态。
5.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亟待完善。制度不健全势必造成管理无章可循。不少会计核算中心并没有制定较为完善的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等制度,对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时间,整理标准,移交等问题没有作出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只突出强调了会计业务工作,忽视了会计档案管理,没有把会计档案规范化管理纳入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中,也没有配备专人管理会计档案。
针对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给会计档案管理带来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理顺会计档案管理体制。实行委派制管理的会计档案,应严格按照《档案法》、《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会计档案的所有权是委托单位,将委托单位的会计档案整理规范,在核算中心暂保管一年,期满后编制会计档案的案卷目录,连同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和存储会计数据的磁介质会计档案,向委托单位的档案机构移交。
二、财会管理在知识经时代济之下面临的问题
在最近的几十年里,电子领域的高新科技的飞速发展使得整个人类的生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步入了知识经济的时代,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市场经济的运作模式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当下的经济形势需要探索新的财会管理的模式,旧的财会管理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了。
1.在知识经济时代科研技术逐渐占领主导地位
只有对于高新技术进行不断研究,对于产品进行不断地研发和创新,才能够给企业带来新鲜的生命力,同时也能够满足消费者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而逐渐提高的消费要求。只有对于高新科技进行投入和研究才能够对于产品进行快速的更新换代,能够很有效地扩大产品的利润,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尤其是对于研究开发技术的大规模企业,产品一旦不能进行及时的更新换代,就会使市场上的顾客逐渐流失,同时不能及时推出相应的替代品还会给竞争对手留下发展的机会,所以企业关注的重点应该是产品的研发而不是产品的销售,同时,在财会管理当中,对于成本的管理应该具有相应的资金企划而不是一味的压缩成本,对于成本的估计和产品的运营策划更加重要。除此之外,对于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减少了企业的单一管理模式,使得企业的管理层简单化,企业的最高管理者能够和基层管理者进行联系和沟通,最高决策人也可以在听取了基层的员工和经理的一些意见之后再综合考虑进行相关决策,这不仅能够使得信息的传递渠道不再单一化,还能够使得企业的基层工作人员能够参与到企业的运营当中,使得企业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运营和调整,达到更好的运作效果。
2.对于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
旧的管理模式对于企业的物质水平要求比较高,主要将财会工作重点放在物质的管理之上,对于企业最大的资源—人力的管理十分忽略,基本上没有意识到人力管理的重要性。虽然当下的财会管理的相关研究已经从传统的误区当中逐渐走了出来,但是对于人力资源的管理的相关研究还停留在理论阶段,对于企业的实际管理运营当中的应用比较少,企业当中的管理对象主要就是人力、物力、财力,能够对三者进行有效的运用就是很大的成功。对于企业来讲,这三者里最重要的还是人力,企业只有有了高新技术人员和出色的管理以及决策人员才能够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经营或是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忽视对人力的管理时很大的浪费。
三、知识经济时代下财会管理的有效措施
在改革开放之后最近的几十年里,电子领域的高新的科技的快速发展让人吃惊,高新技术使得整个社会的生活和运作模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信息的爆炸式传递使得人们步入了知识经济的时代,在这样的大的社会环境之下,市场经济的运作模式也随之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当下的经济形势是需要进行探索新的企业财会管理的模式,旧的财会管理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了。在最近的几十年里,我国的通信技术和信息科技的进展是十分巨大的,对于经济时代对于高新科技的巨大诉求,企业的管理战略决策也在进行不断地改进,尤其是对于财会管理而言。传统的财会管理模式对于成本过于看重,这和当今市场的需求已经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对于财会管理对于信息技术的有效利用势在必行。为了能够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大环境,很多企业都在进行不断地寻找可以对企业产生有效的管理与控制的一些方法,对于企业的相关财会方面,企业都在追求能够有效分析出来企业的存在优劣、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培养和发展、企业优势的培养像对于产品的价格拟定、成本评估、市场占有率、业务量和现金的流动水平等的变化规律和有效利用策略进行研究。这些所有有关财会管理的相关研究已经开始脱离了原本的传统模式的财会的管理范畴,能够进行联系实际对于企业在市场当前的竞争力和地位,分析自身企业与对手企业的优劣所在,对于企业能够避免自己的劣势,发扬自身优势,有效利用资源能够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财会管理进入一个新的局面。知识经济时代下的财会管理是把企业的相关发展和现状和财会管理措施进行有效的结合,综合研究将效果优化,对于新的财会管理模式来说,财会管理系统是以企业管理为中心展开的。一般来讲,新的财会管理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的几点:①对于当下企业在所在市场当下的处境的分析;②企业所在的产业链运作的分析;③对于成本的策划和产品运营的分析;④对于企业现存的竞争对手的优劣处的分析;⑤对于企业每月的效绩的水平分析。对于财会管理领域的改革和发展进行研究和总结,我们能够明白,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和企业所在的市场的诉求变化对于财会管理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知识经济时代下的财会管理的变革是对于市场经济的改变的顺应,将财会管理有机的利用到企业的运营和管理当中,给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力,为企业更正了发展的方向。
企业信用管理就是通过资信调查,收集客户的各种信用信息与数据,进行综合处理、判断,对客户的信用质量做出评价,在风险与收益之间权衡,进行恰当的信用决策,并对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由于中国大多数企业自身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尤其是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或不健全,导致信用管理缺乏长效机制的保障。信用管理部门是组织的职能部门,必然存在着与其他部门在业务上的协调与监督。信用管理与内部会计控制的结合,利用会计控制的思维和视角去改善现有制度,整合企业价值链管理以达成企业经营目标。
一、基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全程信用管理体系的提出
对于全程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已有一些学者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比如:谢旭提出的基于销售——回款全程业务流程的信用管理体系;陈晓红教授等人提出包含企业授信管理和受信管理的企业信用管理的全过程控制方法;文亚青教授提出的包含经济信用、法制信用、道德信用在内的“三位一体”的企业全面信用管理。但它们都存在过分关注应收账款的回收,微观层面的操作性不强、过于关注宏观环境的探讨等问题。
笔者认为,全程信用管理体系较适合与内部会计控制的思想和制度程序相契合。全程信用管理体系是从销售——回款的业务流程的角度设计的,提出将销售与回款之间的核心业务流程进行整合,通过对整个信用管理流程的关键点进行控制,保障信用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展开,保证组织经营目标的实现。
全程信用管理体系主要分三个层次,管理制度、程序措施、控制环节。现代信用管理的控制体现了事前客户资信管理、事中赊销管理、事后应收账款管理的三重控制模式,设置了从客户开发到追收欠款的关键控制反馈节点,形成一个较完整的回环流,保证信息流的畅通、真实、完整,为未来管理控制奠定基础。这样的信用管理体系适应了我国大多数企业设立信用管理部门的初衷——解决现存的大量应收账款欠款、呆坏账等“历史遗留”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客户管理、销售签单的日常管理制度问题,逐步实行成熟、规范化的信用管理,建立起企业自身信用管理体系。
二、基于内部会计控制的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
会计内部控制的循环控制体系和以销售——回款业务为中心的全程信用管理体系的对比,从中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紧密的内在联系。内部会计控制的范围包括:采购及应付账款控制、销货及应收账款控制、会计信息系统控制、生产及成本会计系统控制。全程信用管理的范围包括:客户开发、订单受理、发货管理、货款收回、售后服务及债权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的循环包括信用管理体系的循环,信用管理所涉及的业务流程都是会计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是防范风险、降低风险的重要业务流程。
在公司治理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已提升到战略高度,而会计内部控制处于战略的中心。因此以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对销售——回款为中心的业务流程进行改造,使其更规范严密操作性更强,权责分工更明确。下面我们将说明如何在会计内部控制环境下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我们按照信用管理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顺序来重点说明。
2.1事前控制——目标客户控制所谓目标客户管理是指企业在进行客户资信管理的时候,应按照信用管理目标的要求,遵循二八原则(20%的重要客户会为企业带来80%的利润),按照会计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选择获利性客户。做好目标客户管理一般要完成两方面的控制:信用信息的交流与控制、信用分析。
2.1.1信用信息系统的交流与控制信用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在企业的经营业务活动中广泛流动,形成完整的信息流。其管理与维护可以遵循会计内部控制中的计算机化资讯控制的关键控制程序,重点关注以下两方面。
第一,信息安全性。只有先保证安全才有可能让有用的信息传递和流动,支持基层业务操作和管理层的决策。因此,辨别、规范信息搜集渠道,识别防范信息搜集风险,预防信息搜集过程中信息的干扰和失真将保证信用信息的外部安全;信息的分析、开发、管理职责的分离将保证信息的内部安全。
第二,组织管理控制。按照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信用信息处理作业应遵循权责划分控制。资讯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应明确订出,明确信用信息由信用部门专属控制,避免出现信息由不同部门同时控制的现象。信用经理授权应明确信用信息向上传递给管理层和向上他业务部门传递的口径和方式。
2.1.2信用分析
信用分析是对选择的目标客户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情况、市场环境、产品竞争力等为依据对受信方的信用能力或信用风险程度做出的判断和选择。信用分析的控制应主要关注以下方面。
第一,信用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是预测未来最重要、最艰难的工作。运用内部会计控制对信用风险进行分析,有利于最终风险的防范——应收账款的管理。信用风险结构的外部风险大多是由于受信企业的财务恶化导致的,要综合运用有效的财务分析指标结合相关的信用信息对其进行分析。其内部风险的产生首先是由会计内部控制出现漏洞开始的,因此规范销售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控制措施是管理内部风险的首要政策。信用风险的分析应由信用经理直接负责,垂直领导信用管理人员,与财务主管、营销主管、销售主管协同配合进行,并贯穿整个业务流程始终。
第二,信用额度设置。根据“二八原则”对客户信用额度进行前期管理既可保证稳定的利润来源,又可规范信用额度管理的重点,避免管理分散化。企业对目标客户的信用额度的确定应该以授信企业自身为出发点,受信客户为导向。不同的管理层级应该拥有不同的信用额度授权,不同的目标客户可以得到的信用额度应该符合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政策。一个可参考的公式是:信用额度=客户预计年销售额/360×信用期限。根据会计内部控制的思想,信用额度的设定应与企业相应的内部价值链活动保持一致。
2.2事中控制——赊销成本控制
这一阶段涉及授信企业的大部分业务活动,并且也是会计内部控制中交易循环控制的重点,基本上包括了销售与应收账款控制、采购与应付账款控制以及生产成本控制。因此企业在赊销管理的控制重点应该关注现金流的风险和成本,产品生产和服务。
2.2.1现金流风险和成本控制
现金循环周期可以反映受信企业和授信企业双方的现金流情况,是现金管理和内部控制(在这里会计控制的现金管理不仅仅是防范舞弊的牵制管理)的重点企业。信用管理应该把信用周期与现金循环周期的时间周期协调起来,使信用周期服从于现金循环周期,尽力达到两者的统一。在企业现金循环周期中会发生下述连锁变化:应收账款占用企业资金产生机会成本,企业会短期融资以保持经营活动持续进行,负担贷款利息成本,并且营业资本的投入也会加大,流动性风险相应变大,企业的现金流成本上升。企业控制应收账款额度及期限的关键在于以企业自身整个现金流运动为出发点,考察目标客户的会计政策、盈利能力、财务风险、营运资本和流动性及现金循环周期来制定应收账款额度及期限的信用政策。
一般来说,企业获得详细的预算表、现金流量预测表或管理报表的可能性相比银行低很多,依靠企业公开报表进行分析的可靠性会大打折扣。通过对客户所运用的会计政策的考察与评估,企业可以更多地了解财务报表处理的本质,对随后的盈利能力、财务风险、营运资本和流动性的分析的针对性也会增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客户定期的拜访,业务人员与客户的愉快交流,会对上述分析活动提供极有益的帮助。再有企业应该尽力获得现金流量表(历史的或预测的都可以),因为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比较,现金流量表很难用弄虚作假和寻机性会计的方法进行粉饰,其信息比利润、资产、公积金等数据更为可信。而且债务的偿还必须用现金,掌握客户重要的现金流信息就可以更好地预测目标客户的信用风险,控制好企业自身的现金流风险和资金成本。
2.2.2产品生产和服务控制
当应收账款正常到期时,客户提出延期或拒绝(全额)付款的最有利的“借口”就是企业销售的商品不符合合同条款,出现产品质量瑕疵、没有按规定运输货物、交付货物等不一而足。企业应首先从操作程序、凭证传递上对采购、库存、生产、配送、支付结算方式严格按内部会计控制思想进行制度管理,标准化流程,这样可以规避该交易纠纷产生的故意违约风险并避免“借口”产生。企业对支付结算方式的选择应格外慎重,特别是对外贸易,我国企业往往吃亏甚大。企业应根据内部会计控制政策的要求选择债权比较有保证的支付结算方式,比如要求以银行票据、信用单(证)、带息商业票据等,甚至可以要求购买方提供信用保险。总之,严格对合同进行管理和控制,及时高效地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是避免客户延期拖欠或拒绝付款的有效方法。
2.3事后控制——应收账款控制
应收账款的收回将最终反映企业信用销售是否会给企业带来预期的现金和利润,降低现金流风险。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监控的常用分析方法有账龄分析和DSO(应收账款变现天数)。账龄分析解决应收账款的存量问题,DSO解决应收账款的流量问题。企业提供信用额度就会产生应收账款存量,每一笔都有它的年龄,对它的年龄进行分析可以知道它的合理寿命和质量,减少坏账的存量。DSO分析收回应收账款的平均天数,当企业提供信用时会预估应收账款收回天数以确定信用额度,保证企业可以承担合理的应收账款流量,控制风险累积。
2.3.1DSO分析
DSO是信用管理部门衡量其工作效果的重要指标。DSO表示每笔应收账款的平均收回时间:应收账款变现天数=(当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当年总销售量)*365。:
企业应设定自身的DSO目标,借以做出授予客,信用期限的决策。DSO应考虑到三方面的共同作用,行业环境的客观可评估性、企业自身的竞争态势和定位、客户的导向性问题。DSO分析的直接服务对象应该是应收账款的管理,通过信用期限的评估,做到账款质量的评估,缩短现金循环周期的末端滞留时间,控制坏账产生的时间性风险。
会计是所有企事业单位都需要的资金管理人才,会计能够对企事业单位资金的出纳进行分析,使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同时会计对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企业税收都有监督作用,让各个单位和企业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运行,不出现违法行为。边防支队的会计更要有很强的责任感,使边防支队的资金合理之处,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会计部门的改革和建设要与报账员的管理相互结合进行,才能够达到预期的管理和执行效果,有利于国家财产安全,不让国家财产受到损害,并且有利于加强廉政工程的建设。
一、边防支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边防支队试行会计集中核算对中心支队、大队的财务情况进行集中处理,大队一下级别的单位采取逐级报账的管理模式。这样则避免了各个部门和级别单独报账所出现的种种问题。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有很大优点。首先,能够保证集中统一处理各个部门的账目和资料,每一笔账目都在中心部门进行严格处理,减少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和人员失误,提高会计的工作质量和监督职能。其次,能够加强会计的工作责任感,加强会计自身的监督职能。统一管理下的账目和资金,能够清晰明了的了解财政支出和收入情况,如果每个单位出现问题则很容易被发现。最后,比那防止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资金的高效利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建立亏阿基集中核算能够实现对边防支队资金的统一管理,从资金源头防止人为的资金流失和漏洞,把每一项收支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这还有利于廉政工程的建设,减少腐败现象的出现。
边防支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虽然有很多的优点,但是还需要基层单位报账员的认真和负责工作,对每一笔账目都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上报。这才能保证会计集中核算有准确的数据来源,如果报账员所提供账目存在问题,那么从资金数目的根源上就存在着错误,对账目和资金的集中处理也必然后出现问题。
二、基层单位报账员的管理现状
现在基层报账员的管理是一个要有严格标的过程,保证报账员把每一项资金账目都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和上报,杜绝一切假账和虚报的行为。报账员要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而且最重要的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目前我国基层单位报账员的管理,在不断的改革和完善,发展趋于稳定,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
基层单位报账员管理力度较小。对于基层单位,往往是行政执行力较小的,对于工作人员的管理往往受到忽视。基层单位报账员工作现在存在一些问题。
(1)账目核对和管理不明确,许多的账目不能够与实际情况相吻合。
(2)报账员往往没有自己的原则,只是按照领导的意图进行账目的核对和分析。
(3)报账员做假账、虚报账目的现象时有发生,不符合边防支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要求。
(4)报账员的专业性和自觉性不强,工作时很容易出现纰漏和错误。
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是由于基层单位报账员管理力度较小,而且不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进行管理造成的。这些问题不解决,那么边防支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就不能够很好的进行。
三、边防支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加强基层单位报账员管理措施
加强基层单位报账员的管理措施,有利于边防支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加强基层单位报账员的管理需要从管理力度和人员管理两方面进行。在管理力度方面,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对报账员有很强的限制性,不让假账和虚报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生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而且要对报账员有很强的监督能力,要时常对报账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校核。在人员管理方面,严格规范报账员的人员配置,报账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思想道德水平。基层单位报账员要有好的职业道德,从根本上杜绝假账和虚报发生的可能性,而且能够对账目的管理进行监督,从根本上保障边防支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顺利进行。
四、结束语
边防支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一个创新性的突破,能够很好的保证国家财产合理分配和使用,提高国家资金的利用率。但是边防支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需要基层单位报账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提供真实的账目报表,让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部门能够有切实的账目核算数据。国家资金是国有资产,不是每一个人所能够随便利用的,加强基层单位报账员的管理,能够减少贪污和腐败的现象产生,为国家廉政工程建设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邓福贤.关于试行会计集中核算若干问题的认识[J], 江西社套科学出版社, 2001
[2]李明娟.县级会计管理新模式—集中核算制度[J], 四川财政出版社, 2001
目前,我国许多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等情况,严重扰乱了我国的财经秩序,阻碍了资本市场的有效发展,延缓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剖析现有会计管理体制的缺陷,创新会计管理的模式,为会计的国际化奠定经济基础和社会依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高效的信息支持和制度平台。
一、我国现有会计管理体制的缺陷
我国传统的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着“两重性结构”特征。会计人员既是管理者,必须维护本单位的利益,又要站在国家利益的立场上,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在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会计人员的立场势必会出现摇摆移位。尽管《会计法》赋予了会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的权利,真正敢于监督的人并不多。许多事项还得按“上司”的意志去处理,甚至明知是违法的事,也得去做,导致会计被动违法。我国现有会计管理体制主要有以下弊端:
1.会计信息失真。我国会计主体的独立性差、不能有效抑制财务上的乱收乱支、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十分普遍。
2.会计监管不严。现行会计管理体制的监督机制还存在许多问题,会计人员的业务执法地位、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不为社会所广泛承认,仍然把会计人员视为法人代表的私有财产,会计工作听命于单位负责人的随意指挥,会计工作没有执法独立性。
4.会计人员本身素质不高,缺乏应有的责任心,丧失原则,其结果势必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二、创新会计管理模式
会计管理体制的创新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实行,它必须经历一个由权治、人治到法治的过程。
1.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管理职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亦可)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各级政府相应设立会计管理的专设机构,负责国有大中型企业(含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委派、考核、调遣、任免和日常管理;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变成政府派驻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连续、系统、完整的反映,并在此过程中达到实施直接监督的目的;企业经营者在尊重会计人员做账权的同时,拥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完全的财权,对企业一切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效果性责无旁贷地负有全部的受托责任;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在国有企业里的非国有股一般无法享有财产监督权,不论其情愿与否,只有依赖于政府的公正,搭乘政府监督的便车。会计委派制由于首先从编制上实现了会计独立,防止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的构建是以过去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为基础的,尽管它伴随着经济体制、政府行政体制、企业组织与管理体制的改革而进行了改革,但已明显地呈现出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适应性,因而必须对我国现行的会计管理体制加以调整,使之得到逐步完善。
一、在建立健全各种会计法规基础上,各级政府应加强各种会计法律的宣传,加大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处,从而强化执法力度,确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以提高会计法律性管制的职能作用。
二、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适当调整政府机关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各政府机关的会计管理责任,使真正属于政府管理职能范围的事务,如监督会计法律的执行,制定、颁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以及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等方面能落实到位,而不应出现各政府职能部门为获得更多的管理权力而“政出多门”的现象。而不属于政府管理职能的事务,该放权的放权,该移交的移交。如企业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聘任、职位的晋升等纯属企业的管理行为,如果仍继续纳入政府管理职能范围,显然不利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会计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提高管理的效率。
三、改进现行的注册会计师宏观管理体制,突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宏观管理中的核心主体地位。不可否认,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发展的初期,由国家长期主管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直接领导注册会计师工作,从人力、物力、行政方针及组织措施等诸多方面,可以为注册会计师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然而,注册会计师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它要求有很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要求自约自律,公平竞争。而我国目前的这种由财政部统管注册会计师职业体制,必然受到财政系统一些落后的管理办法、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的严重影响。例如,有的财政部门公然违背《注册会计师法》,滥设滥批会计师事务所,强制企业接受由挂靠财政部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等等,这严重地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和公平性,不仅不能发挥注册会计师对企业会计行为的社会管制职能作用,而且也阻碍了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对这种体制加以改革。笔者认为,我国的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宜采用由政府(如国务院)授权直接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权管理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新体制,体现了 中国注协在管理中的核心主体地位。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使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成为财政厅、局的垄断性业务,从根本上消除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直接管理的弊端,大大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且有利于明确责任主体,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对独立地行使职业自我管理权限,真正做到从职业的需要和事业的发展出发,来制定和实施一系列职业管理方针,保证职业自律、公平竞争。
四、着手建立企业会计人员的自律性组织,并赋予其对会计人员从业管理的权利,使其逐步建立起全社会统一的职业道德准则、规范和从业要求,建立起会计的自我规范机制。同时,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经济活动最基层最直接的监督。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仅是单位自身管理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会计监督作为我国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不但不能削弱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而且要进一步强化。各单位负责人都要提高对内部会计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自律意识,自觉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认真履行作为内部会计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支持和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开展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工作。
五、建立健全有效的会计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开展和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也是做好内部会计监督的前提。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其他具体规范,明确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细则,重在落实、重在执行,按章办事,真正做到人人、事事、时时都能遵循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六、加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在贯彻和执行会计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上下工夫,加大对制假、造假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好长期以来在会计行业违法违纪处理时只对事不对人的问题。对那些拒不执行会计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不但在经济上要给予重罚,而且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不能让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在经济上占到便宜,促使各单位高度重视内部会计监督,努力营造一个良好、清新的会计执法监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