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目标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21 21:11:0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整改目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整改目标

篇(1)

按照县气象局的要求,村村必须开通气象专用喇叭。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我镇20个行政村(居)村村均有喇叭,而且开通到每一个村民小组,但与气象部门下达的安装气象喇叭要求不相符。若对现有喇叭进行整改,经测算,每村需整改经费7万元左右,目前我们正在落实相关经费,确保到年底完成目标任务。

2、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新增比例任务4.2%,目前为1.98%

在前阶段上级部门统计数据时,我镇正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因此,统计的数据不准,据我们统计,目前已完成3.9%,占目标数的92%。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工作,计划在本月底前进行一至二次培训,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县下达的目标任务。

3、新增家庭农场经营比重任务为15%,目前为1.7%

我镇对家庭农场建设工作十分重视,镇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落实此项工作,截止10月10日已完成农场土地流转4858.5亩,占年目标任务的11%(其中高庄村流转面积886亩,居委会流转面积180亩,水连村流转面积1148亩,红旗流转面积1168亩,合心村流转面积1269亩,寿延村流转682亩),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的力度,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新增家庭农场的经营比重任务。

4、高效农业保费收缴未完成序时进度

高效农业保费目标占总保费的48%,目前已完成25%。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加强对高效农业保费的收取工作,将任务落实分解到各村,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任务。

5、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任务65%,目前为零。

由于上级数据统计有误,加之我镇相关部门上报不及时,导致目标为零。而实际情况是:目前,镇(园区)共存栏生猪达23000头,其中,大中型生猪圈存量达到16000头。预计2015年第四季度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将再提升10%以上。确保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6、设施渔业面积200亩,目前为零

我镇接到交办单后,积极与县林业水产站取得联系,近期,县林业水产站人员将派员来我镇实地核实丈量面积定位确认,确保完成县下达的指标任务。

7、无乡镇工业集中区新竣工投资超亿元项目

篇(2)

20__年,信贷监控部的防控工作目标是:“认清一个形势、坚持两个结合,抓住三个重点,做好四项工作,建立五项制度”,力争信贷监控及业务管理条线全年不发生任何案件。

“认清一个形势”就是要立足长远,认清案件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两个结合”就是要坚持治标与治本、外部监管与内部防范相结合,标本兼治;“抓住三个重点”就是要抓住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重点人员三个重点;“做好四项工作”就是要做好宣传、督促、检查、问责四项工作;“建立五项制度”就是要贯彻银监会案件防控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度、统计通报制度、差异化监管制度、量化考核制度和综合防控制度。

二、20__年案件防控工作的整改方案

(一)再造信贷监控流程,成立专门的信贷监控部门

为适应案件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积极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更好地发挥法人金融机构的优势,为流程银行建设打好基础,特成立专门的信贷监控部,将原信贷管理部的贷后管理、监测分析、系统管理职能与风险管理部的五级分类、风险信息管理等职能并入信贷监控部,负责对信贷资产进行全面监控,严防信贷业务的政策、制度和操作风险。

(二)继续清理规章制度,加大信贷监控工作力度

今年,要按照总行文件精神,结合信贷监控的工作实际,继续对涉及信贷监控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修改,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寓于信贷监控的每一个环节之中,以加大信贷监控环节防范操作风险的工作力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控人员业务素质

近年来,我行的业务规模迅速增加,但人员素质提高不够,识别风险的能力和技术与管理要求存在明显差距,所以,急需改善现有信贷监控人员的知识结构,使他们具备专业水准,具有基本的贷款分类、会计原理、信贷管理、法律等知识,具有及时发现风险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引导信贷人员关注影响贷款偿还的最本质因素。具体措施如下:一是通过以会代训、案例分析、举办专家讲座施工企业工程师的工作总结

发表者:佚名来源:原创首发发表日期:20__-3-16推荐度:162

自1994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我先后参加了京九线霸州火车站、石家庄塞力商城工程、新菏复线一期六标段桥涵工程和山西省电力高层住宅等工程的施工,在这些工程的施工中,历任技术员、助工、技术主管等职。并按照公司领导的安排,参加了我公司及集团公司大量标书的编制审核工作,所有这些工作内容和经历,使我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逐渐成为公司的业务骨干。下面就我在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及编标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详细总结。

一、立足本职,钻研技术。

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在每一个工程的施工中,除了将日常的本职工作按章有序的完成外,更将大部分的时间扎根现场,跟踪解决施工中的各项技术难题,在新菏复线一期六标段的桥涵施工中,我和现场人员一道研究制作了几套圆管涵管节制作定型模具,使用该模具生产出来的圆管涵管节,圆顺光滑,尺寸准确,而且施工操作简单易控制。在我们生产出第一批管节后,局指挥部就确定本标段的全部管涵管节由我们工点统一加工制作,其它标段如一局、十一局等单位也纷纷前来参观学习。在中小桥及矩涵施工中,我通过模板体系、混凝土浇注等方面的施工监察控制,研究探索出一套中小桥涵清水混凝土的施工方法,我撰写的《中小桥遂清水砼的施工方法》发表在我局《科技通讯》20__年第三期。

1999年10月,我处一举中标山西省电力公司2#高层住宅工程,该工程高度逾百米,建筑面积26000m2,处有关领导非常重视该工程的施工,将其列为重点工程来抓,组建了精干高效的项目班子,我担任本工程的技术主管,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在该工程的施工中,采用了许多“四新”技术内容,很多施工工艺和材料我们都没有接触过,为了掌握这些技术和工艺,我主动积极地到其它同类工地参观学习,和老工程师请教,并针

对本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如该工程地下水位较高,所以对防水的质量要求较高,设计采用了砼自防水和三元一丙外卷材防水的“双控”防水体系。在施工中我们对于砼自防水和卷材防水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特别注意控制细部的处理,如防水砼的施工缝留置处理,以及卷材防水中桩头位置、阴阳角部位的处理等,都制定了详尽的施工技术措施,我跟踪了施工中的全过程,并配合监理、业主代表进行了质量验收,他们对我们的施工质量非常满意,我也将这些施工记录和技术总结撰写了《地下防水工程细部施工技术》并发表于《山西建筑》20__年第二期。二、质量攻关,成绩突出。

电力高层住宅工程为高层建筑剪力墙工程,剪力墙的模板施工技术在本工程的施工中非常重要,我们采用了大钢模板作为本工程的模板体系,但大模板施工中,会出现一些质量通病,如丁子墙位置涨摸、洞口、阴阳角不方正、层间接缝错台等,为克服这些质量通病,我针对这些通病产生的原因,在模板体系和混凝土浇注方案等方面进行调整和改进,尤其通过改进大模板的节点设计,克服了这些质量通病,使我们浇注的混凝土尺寸精确,外美内实,并且由于调整后模板支拆更加方便,施工进度加快,最快时,达到每三天半一层的施工进度。根据这些施工经验,我总结撰写了题为《改进大模板的节点设计,克服质量通病》的论文,发表于《山西建筑》20__年第三期。

在该工程的施工中,我们还在项目经理及总工的总体部署下,成立了TQC质量管理小组,进行课题攻关,由我参加发表的《运用QC方法,优化高层建筑的垂直度控制》荣获集团公司20__年质量管理小组评比一等奖,山西省质量管理小组评比二等奖。

三、注重安全,精于管理。

我的施工经历从加层改造,既有线施工到高层建筑。这些工程对安全的要求都非常高,在这些工程的施工中我学习掌握了许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1999年通过安全员培训。由我从事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的工程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山西省电力局2#住宅楼荣获山西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在这些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中,我积累和掌握了丰富的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经验,我总结撰写的《浅谈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创建工作》发表于《山西建筑业》20__年第八期上。该文获山西省建筑业协会20__年度优秀论文。

四、编标工作,成绩斐然。

1999年,我处连续中标省邮电、滨河小区、电力局三大高层建筑。在这些工程的编标中,我作为编标主力参加了这些工程的编标工作,我也因此受到了经营开发部及处有关领导的注意和重视。20__年我被调入经营开发部工作。近年来我参加了我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大量的编标工作,如洛湛通道、西合铁路、渝怀铁路、南京地铁车辆段、天津地铁、天津轻轨等工程的编标工作。我学习掌握了各种现代化编标的技术和工具,能够熟练使用CAD制图、工程管理软件以及各种预算软件。在编标工作中我积极开动脑筋,学习掌握报价技巧,曾成功采用“不平衡报价”等策略,作到了经营中标和经济效益的兼顾,在经营工作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20__年被集团公司授予“青年经营创新人才”。

总之,通过近年来的工作,我积累了不少工作经验。这不仅使我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有了很大地提高,而且使我在爱岗敬业方面有了新的感悟和体会。总结过去,展望未来,相信我在以后的工作中能有新的收获,新的成绩。

等形式,提高全行信贷监控业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建立健康的信贷文化理念;二是举办培训班、召开视频会和岗位互动等多种方式,提高全行信贷业务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并建立量化的风险控制机制;三是采取总行与支行业务人员互动的学习方式,加强专业培训,提高信贷监控及业务条线人员的业务拓展和风险控制能力。

(四)印制贷后管理手册,规范授信后管理行为

为了解决贷后管理不到位,基础管理仍显薄弱等问题,我部要印制《文秘部落贷后管理手册》,作为信贷监控人员的操作手册,全面规范贷后管理的制度、流程和标准,不断提高我行的授信后管理水平。

(五)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加强贷后跟踪管理

为了防范操作风险,我部贷后管理中心在加强非现场检查的同时,要加大现场检查的力度,并针对贷后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量授信业务出现的风险苗头,加大年内到期授信业务、大授信业务、房地产授信业务以及个人类信贷业务的贷后检查力度,实施跟踪管理,严控授信后的各种操作风险。

篇(3)

目标价格政策是在市场形成农产品价格的基础上,释放价格信号引导市场预期,通过差价补贴保护生产者利益的一项农业支持政策。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棉花、大豆临时收储政策。政府不干预市场价格,价格由市场决定,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棉花、大豆。二是对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实行目标价格补贴。种植前公布棉花、大豆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对试点地区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放补贴。三是完善补贴方式,目标价格补贴额与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挂钩。

目标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试点阶段采取生产成本加基本收益的方法确定目标价格水平。之所以采用这一方法,是要立足当前农业生产实际,统筹兼顾保护农民利益和更多发挥市场作用。一是可以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生产成本加基本收益的方法,可以较好地适应现阶段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刚性上升的实际情况。无论市场价格和生产成本如何变动,都可以保障农民种植不亏本、有收益,防止生产大幅滑坡。二是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市场活动天然有风险。农民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通过市场获得收益的同时,必然也要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在大多数行业,市场风险都是由市场主体全部承担的,考虑到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国家应该对少数重要农产品生产给予适当保护,但也不能由国家承担全部市场风险。因此,目标价格只保证农民获得基本收益而不是全部收益,当市场价格下跌时,农民也要承担部分收益下降风险。这也是为了真正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提高农业生产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为什么要开展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推进农产品市场化改革,陆续放开了大部分农产品价格,2004年全面放开了粮食市场和价格。放开农产品价格后,为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农业生产,2004年以来,国家对主产区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07年以来,先后对主产区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实行临时收储政策。当主产区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或临时收储价格时,由国家指定企业直接入市收购,引导市场价格回升。

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实施以来,国内粮食价格稳步上升,棉花、油料、食糖价格总体高位运行,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种植积极性,保持了主要农产品生产基本稳定,粮食产量实现“十连增”,农民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为稳定物价总水平、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篇(4)

综观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体制,尽管其形式多样,侧重点各异,但基本模式是相似的。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的而进行政府收支活动的模式,在理论上被称为“公共财政”。分析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财政收支实践面临的困难,不难得出结论: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必须走公共财政的道路。

正如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资本主义也有计划一样,公共财政也并非西方国家的专利品。中国在选择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也就注定了要走公共财政的道路。搞市场经济,就要搞公共财政。因此,现实的选择只能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公共财政理念,重新界定中国财政的职能范围,规范财政收支活动,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推进财政体制的创新,最终向公共财政体制转变。

二、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基本思路

(一)按照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明确界定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提供基础性条件

1.按效率原则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职责关系。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干什么、能干好什么以及如何干?由私人机构来执行目前政府正在执行的一些任务,能否做得更好?这一直是世界各地的选民、决策者不断思考、探索实践的重要问题。中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重新界定政府职责尤为紧迫和重要。根据世界银行对转型国家经验教训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首先,政府在生产、产品分配及服务方面的作用应大幅度地削减。只有在市场失败的方面,如国防、初等教育、农村道路和一些社会保障项目等,在政府干预能够改善市场的情况下,政府干预才被视为合情合理。其次,政府必须停止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控制,政府应致力于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为私营部门的发展和竞争提供一种法律上的环境。最后,提供社会保障是所有国家政府的主要功能,但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应该主要针对最需要保护的那些弱势群体,政府不应为了使所有的人获得足够的生活标准而提供慷慨的保障,而是有必要强化个人在收入和福利方面的更大的责任心。

2.按分职治事、受益范围和法制原则明确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分职治事是指在按效率原则对政府事务与民间事务进行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对政府有充足理由承担的事务,在政府内部按照凡是低一级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上一级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中央政府的原则进行划分。受益范围原则是指政府行使政治经济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时,若受益范围遍及全国则应划为中央政府事权,若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域的居民和企业则应划归相应一级地方政府。法制原则是指各级政府事权的确认、划分、行使及调整等应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并保持相对稳定。

根据上述原则和中国国情,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及主导作用应主要包括:

(1)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对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

(2)调节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促进并保持总供求和部门结构的大体均衡,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3)在市场失效领域,有效承担起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等。

(4)调节gdp分配结构和组织社会保障,从全国着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范围内,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5)调控各地区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6)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

(7)自觉组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

(8)维护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9)维护全国的生态平衡,搞好环境保护和人口控制等。

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应主要包括:

(1)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收入分配关系等具有区域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本地区居民、企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合理确定税收和非税收入规模及其各自的内部结构,并将其按预算程序转化为公共支出,有效提供公共产品,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服务。

(3)调节本地区内部的协调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

(4)维护地区内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

(5)组织和推动市场化改革进程,培育和完善区域内各类市场。

(6)执行中央政府制定的各项法律政策,完成中央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对各级政府的共有事权尤其是基础结构(包括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电信电话、治山治水等生产性基础设施)领域的共有事权,也应按项目分级管理和费用分级负担原则进行划分。

3.政府通过立法,而不是行政干预,来建立政府间责权利关系的准则。从世界有关国家的经验看,不论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间责权利关系都是建立在宪法或相关法律基础上,责权利关系的调整也按法定程序进行。以日本为例,日本战后的宪法中有一章是关于地方政府自治的内容,有关地方政府的组织和运作用法律固定下来;除宪法外,日本地方财政法详细规定了中央与地方在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上的具体分工;日本地方税法则详细规定了地方政府的税收权限。法律规定保证了地方预算收支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保护地方政府免受中央政府随意改变事权责任和税收分享比例、经费分摊比例。同时,这些法律还能帮助地方政府建立起对中央政府的信任。

完善中国的分税制,理顺政府间的责权利关系,需要发挥包括宪法、预算法、税法等在内的法律的作用,弱化行政干预,为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奠定可靠的法律基础。

(二)科学划分政府间税种并积极推进税费改革,完善和规范财政收入体制

1.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考虑到利益分配关系调整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今后一个时期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应采取“两步走”的办法。第一步,在“十五”期间适当调整中央与地方在某些税种上的分享办法和比例,逐步扩大过渡期转移支付规模,重点增强中西部地区财政保障能力。具体措施有:

(1)改变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办法,实行按比例共享或分率共享。

(2)将个人所得税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3)适当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中央分享比例,中央政府因调整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所增加的收入,全部用于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

(4)进一步推进省以下分税制改革,使市、县级财政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增强市、县级财政保障能力。第二步,在“十五”末期至2015年,按照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政收支范围,严格核定各地区的标准化收入和支出,在此基础上实行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实现各地区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2.改革现行收费管理制度,从根本上遏制乱收费,理顺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具体做法是:

(1)通过将部分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用相应的税收取代,进一步完善税制。

(2)通过把一部分非政府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界定和规范政府行为。

(3)通过取消大量不合理、不合法收费,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分配行为。

(4)对保留的少量政府收费,实施规范化财政管理,加强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建立规范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是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核心内容。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途径,首先是进一步明确转移支付的目标模式,而后通过增量与存量同时并举的微调向目标模式逼近,并适时推进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

1.目标模式的选择。现行分税制同时存在存量调节与增量调节两条转移支付系统。存量调节就是为维护既得利益而设置的双向转移支付,自上而下的有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结算补助等,自下而上的即地方上解。规范转移支付制度,要求逐步减少直至消除以“基数法”为依据的为维护既得利益的转移支付,过渡到按客观因素测定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模式:一是单一的纵向转移支付;二是纵向转移和横向转移的混合模式。

中国一向是采取单一纵向转移模式,既可以均衡公共服务水平,也可以体现中央的政策意图。但纵向转移的前提是中央收入居主导地位,要求中央有足以实现均衡目标的财力。

由于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不仅存量不减,而且随着地方“两税”的增长而增长;而中央从增量中集中的财力虽然也增长,但是有限。因此,不动存量而仅靠中央从增量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进行纵向转移支付,范围和力度有限,最终不可能实现既定目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有人提出了横向转移模式的设想。横向转移就是由富裕地区直接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通过横向转移改变地区间既得利益格局,以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均衡。但是,横向转移对中国来说没有任何实践经验,如何设计转移支付公式,如何把握“调富济贫”的分寸,是否会对富裕地区带来负效应以至于影响全国财政收入的增长,等等,都需要通过调查研究,缜密筹划,并通过试点,决定取舍。横向转移虽是一种可选择的模式,但从当前看仍要立足于纵向转移的完善。

2.纵向转移的微调。(1)改进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主要是扩大按“经济税基×平均税率”确定标准收入的范围,沿着“单位费用×测定单位数值×成本差异系数”的思路改进标准支出的测算,而当务之急是加强公共支出标准的建设。(2)将维护既得利益的多种调节方法简并为“税收返还”一种方法,然后逐步减少富裕地区而增加贫困地区的税收返还增量。更为妥善的办法是将税收返还基数逐步纳入按因素法计算的拨款公式,每年纳入一定比例,若干年后完全过渡到按因素法计算的转移支付制度。(3)清理现行的专项拨款,改进拨款方法。

3.大力推进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中国的地区差距决不仅仅限于省际之间,省级行政区内不同地区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有的甚至十分突出。因此,地方政府尤其是省级地方政府同样面临尽快建立具有均等效果的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任务。从当前情况看,省及省以下地方政府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尚没有开始建立省以下规范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地区,不论其是否享受中央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都应当考虑把属于完善分税制改革的这项工作深入下去,配套落实。(2)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与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将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当作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当作财政部门从源头消除腐败的重要举措。

增强财政透明度还需要建立起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规范化运作机制。(3)敢于触动既得利益。

纳入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分配的资金,不应仅是增量资金,还可以从既定的其他形式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逐步减少非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收支结构调整进行尝试,为全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四)加快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推进建立公共财政体制

1994年的财政体制改革已搭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但这一框架主要着眼于收入划分及其管理,而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相对滞后,已成为完整规范的财政体制的最大瓶颈。目前亟需从以下几方面推进支出管理制度的改革。

1.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建立我国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就是由政府财政(国库)部门对所有政府性收入,包括预算内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进行集中收纳管理;同时,对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支付过程实行集中统一处理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各种政府性收入将不再通过中间环节,而是直接缴入国库账户;财政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经费不再按期预拨,各部门和单位根据自身履行职能的需要,在预算确定的范围内购买商品和劳务,但付款过程由国库集中处理。将现行的国库分散收付制度改为集中收付制度,要相应取消各部门和单位在银行设立的收支账户,改变财政部门向各部门和单位按期拨付预算资金的做法,所有财政性支出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收付。同时要改革现行国库管理体制,国库管理部门在办理支付的过程中,直接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支出实行全程监督。有效地发挥财政的国库管理职能。

篇(5)

【关键词】政府财务;财务报告;改进

一、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涵盖的内容

我国政府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政府营运表、现金流量表和预算执行情况表。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报告主体资产、负债及其构成与差额情况;政府营运表主要反映报告主体在某个特定财政年度实际发生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及其构成与差额情况;现金流量表主要反映报告主体在某个特定财政年度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其差额与构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表主要反映纳入年度预算的财政收支实际数与预算数的对比情况。此外,根据我国财政管理的特殊要求,还可附加一些特殊报表,如资本性支出表、承诺与或有事项表。通过这些报表,比较完整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财务活动情况和绩效。

二、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透明度问题

我国的财政体制运行机制缺乏有效监督,政府财政制度不透明,财务报告体系不能如实反映财政资金的运营状况。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当前的财政管理困境,加强财政监督是首需解决的问题,而加强财政监督的关键,就是要财政信息公开,增强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财务管理报告制度。

近年来,财政透明度受到各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的普遍关注。在我国,提高财政透明度也已经成为建立公平有效的公共财政的重要议题。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都是促进财政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提高财政透明度的动力。因此,以提高财政透明度为目标重构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已成为当前财政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

三、我国如何改进政府财务报告

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披露内容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不能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业绩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经验,结合国情,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披露内容可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一)全面、系统地披露政府的债务

我国政府的债务目前主要包括我国政府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借入的债务,国债的未来还本付息负担,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坏账,社会保障支出缺口,政府担保的各种借款等。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些市场经济国家能够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全面、系统地披露政府所有的债务信息。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也应改进对政府债务信息的披露,对于符合权责发生制基础下负债的确认条件和计量标准的政府债务,财政总预算会计应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予以披露;对于不符合具体的负债确认条件和计量标准,无法量化的政府隐性债务,应在政府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以全面、系统地披露政府所有的债务信息。

(二)增加现金流量表

目前,我国学术界正在进行预算会计改革有关问题的探讨,在政府财务报告中是否增加现金流量表意见不一。笔者认为,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应增加现金流量表,原因主要有二:第一,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国库现金的流入、流出数量及余额大大增加,为了加强对国库现金的监督管理,政府财务报告必须全面、真实地披露国库现金流入、流出信息及政府对国库现金余额的运营信息。第二,随着我国政府履行的受托责任越来越广泛,内、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于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政府财政年度的现金流量情况是他们进行分析评价和作出各种决策必不可少的信息,特别是今后我国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度变为权责发生制后,这方面的信息更为重要。

(三)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增加审计报告

政府财务报告必须接受客观、公正的审计,只有在此基础上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分析才具有现实意义。从理论上讲,政府行政当局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社会公众、立法机构等使用政府财务报告,由于使用政府财务报告的立场与提供政府财务报告的立场不一致,政府行政当局提供的政府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就会受到使用者的怀虑,这就要求政府审计机关或其他社会审计机构以其公正、中立的身份通过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提供客观、公正的鉴证报告,使政府财务报告取信于使用者,以解除其受托责任。

四、为何将反映政府受托责任作为政府财务报告总体目标

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是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础。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使用者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以帮助其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和作出相关的决策。可从两方面理解,一是政府对外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传递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形式,直接向社会公众报告政府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二是政府对内财务报告虽然不直接面向外部的信息使用者,但其目的是为了内部管理者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最终目的也是利用现用的财务信息更好地履行受托责任。

因此,政府受托责任的广泛性决定了政府财务报告模式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但又不能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大杂烩,而是有选择、有侧重的。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础是受托责任,因此政府财务报告的确立应当以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为导向。这必然要求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应当从预算管理服务为主转变为为公众提供反映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为主。

参考文献:

[1]李定清.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构建.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J].会计之友,2008(26)

[2]陆伟坚.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改进的必要性.2010920

[3]李云强,李闻一.论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披露内容的改进.20080609

[4]李建发.政府财务报告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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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的长期目标是建立民主自治、安定和谐的农村社区;形成高效运转、依法行政的政府权威机构;发育各类民间社会经济组织,向农村社区自主提供部分公共物品,并部分地替代政府职能。实现这样三项具体目标,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如果没有清晰的改革思路,改革措施就可能与改革的目标南辕北辙,相去甚远。

乡镇机构改革不能把撤消乡镇政府作为目标。有人提出要取消乡镇一级政府是令人怀疑的。公共权威机构的派出制已经被世界政治经验所否定,我们不能走回头路。从政治学规律看,除非某项公共职能具有高度的专业化性质,否则实行派出制会产生严重的弊端。如果一个社区需要综合权威机构,那么,这个机构就必须通过民主的方式来产生。我国不少地方已经进行了乡镇一级民主选举,产生了积极效果。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实行“派出制”,例如,如果在乡间有一个大学城,聚集了1万-2万人口,或者设立了一个特殊企业,有几千人口,对这样的社区,许多公共事务通过大学或企业就可以处理,只有少量的公共事务需要大学或企业之外的权威机构来处理,这种情况下,也许需要上级政府派出一个机构来处理某些公共事务。

撤乡并镇的改革绝不能搞一刀切。一些地方撤乡并镇似乎走过了头。撤乡并镇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公务人员,节约行政开支。但实际上人的问题并不是根本问题。如果体制不合适,人再少,也是冗员;如果体制合适,多一些人也未必就是冗员。关键要看公职人员是如何产生的,又是如何办事的。此其一。其二,从长期趋势看,村社区是要走向衰落的。尽管这个过程会比较缓慢,但也有某些地方已经出现明显的村社区衰落景象。在村社区衰落过程中,村一级的公共事务将转到乡镇,如果乡镇规模太大,将不方便农民办事,并导致资源浪费。

依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只能解决“养人”的问题,不能解决“办事”的问题。取消农业税之后,中央政府承担了一部分弥补县乡财政收支亏空的任务,有关省市则承担了弥补其余亏空的任务。一些省市已经开始为主要村干部发放工资。这些财政救急措施只能临时解决工作人员的生活问题。如果我们要在乡村社区真正大量发展公共事业,向农民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花钱就不是三五百亿的数量。如果不能形成在农民中间动员资金的机制,不仅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难以建立,连现有的公共设施的维护也会发生问题。在中国历史上,乡村社区的“养人”和“做事”几乎不用政府操心,因为有一套自治机制在那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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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093-02

从国外政府对进行会计改革的重视程度来看,可以说完善公共财政最为关键的地方就在于会计改革;我国十一个五年规划中表明,必须加快步伐大力推动政府会计的改革,这有助于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所以,我们要想使得政府会计改革这一目的圆满实现,那么我们必须以公共财政视角作为立足点和着眼点,以此来加强政府会计改革的审视。因此,本文首先立足于当前市场经济条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指出了公共财政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然后在此基础上,准确定位我国政府会计目标,对我国政府会计目标与改革进行了未来展望,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以期对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有所裨益。

一、我国现行政府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目标模糊不清

在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中,预算会计目标并没有明确的说法。虽然在一般原则中提到了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但却没有说明政府财务报告目标遵循的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等。毫无疑问的是,这种规定体现了政府具有管理者和组织者的特点,但却缺乏服务性。目前我国正在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公共财政体系等改革措施努力构建一个法治、透明、高效、绩效的服务型政府,所以更加需要政府会计目标必须要明确地表达出政府的受托责任以及为政府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信息服务,以助于决策的高效化。政府会计能够完整地反应政府所托责任,主要通过核算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比对预算与实际偏差情况,以及类似政府隐形负债总量和构成原因、公共服务承包费等财务活动信息;政府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具有双向性,除了面向政府内部,还应该提供给所有与政府息息相关的信息使用者。

(二)会计主体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预算会计主体是逐级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从一级政府的角度制作政府会计报表,因此政府会计主体是一级政府,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主体便是事业单位和各级行政单位。其运行模式未能将政府的预算与其具体使用情况联系直接结合在一起,导致财务资源的失控,从而使政府预算逐渐丧失控制权。各个部门面对财政资金的统一下拨,越来越表现出轻效益而争资金的态度,对财务资源的有效利用十分不利。庆幸的是,我国当前政府职能的转变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打造有限政府的理念已经渐趋成熟,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理财观念也已经深人人心。在这些新形势、新转变下,我国现行的政府预算会计的主体理论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与此同时,新的政府会计主体理论的构建迫在眉睫。因此,在选取我国政府会计主体概念时,必须从有利于实现评价财务受托责任的报告目标和加强政府财务资源管理、规范政府财务行为的双重角度出发,加以借鉴当代西方国家政府会计基金会计主体模式的有益经验,在构建政府会计主体理论时也应当引进基金会计主体。对“政府主体”及“基金主体”的界定和划分务必要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政府主体”的规范、科学定义有利于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更有利于加快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基金主体”类型的合理划分有助于督促政府专款专用,节约社会监督成本,强化政府节约对政府的社会监督成本。

(三)会计基础的不适应性

由于收付现制的会计核算程序比较简单,可以如实反映预算拨款和预算支出的进度结果,所以我国政府会计的预算会计采用收付现制。但是,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存在明显的不适用。

1.对政府的影响。收付实现制是现金制,也就是说只能采用现金收支行为,也就是说只有现金收支行为才能记录为收入和费用。因为此项原因,造成对于非现金交易的事项就无法记录,这样就会影响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的记录情况,导致无法准确知晓政府的财政和绩效状况,从而给各部门的财政政策的下达造成阻碍。

2.对员工的影响。因为收付实现制是现金制,只有现金的实际收支行为才能记录为收入和费用。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有些支出已经发生,只是款项还没到位,这种情况在收付实现制当中就不能叫做当期支出,只有款项到位了,才叫做当期支出。如果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就很容易造成不完整的成本核算,这也就导致各部门的成本耗费和绩效水平不能被真实完全地反映出来,从而导致无法准确进行员工的绩效管理。

3.对信息分析的影响。现今大多数费用收支都用的是虚拟货币,使用现金制有许多不方便,政府会计信息上的现金流量较少,如果在某一时间段,集中使用现金收入支出,但这些收入支出本应属于不同时期的项目,就会导致前期和后期会计信息的无法分析与比较,不利于绩效与经济分析。

(四)政府财务报告不完善

由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中有许多不完善,造成我国至今没有一份完整系统集中全面的政府财务报告。政府报告内容的三个问题:

内容分散――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组成我国政府财务会计的主体。三种会计自成体系,各有一套会计报表,但没有一套是完整集中系统的反映政府财务全貌的。

内容缺失――过于简单。现在实行的财务报告只能反映政府会计的一个侧面,就是预算的收支情况,而缺失了一些资产产权、债权、债务的情况,收支情况无法与预算项目协调配合。

体系不健全――这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政府会计财务报告体系不健全,而造成不健全的原因是体系的太过单一,许多重要的事项附表没有规定。这就要求国家进一步改善政府会计财务报告体系。

二、政府会计目标与改革的预想

目标与改革的预想分别有以下五个方面的规划:

(一)政府会计管理体制的创新

在国外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有许多可以借鉴的有效方法,比如美国在财管监督上实行首席财务官制度,法国对资金进行有效支配的财务控制官制度。我国可以在借鉴外国的同时摸索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制度来保证公共财政的有效施行和实现公共财政的法制化。实际上,诸多新型会计管理体制,比如会计集中核算以及会计委派等等已经在我国某些地方政府开始实践。

(二)政府会计体系的系统化构建

政府会计体系的建立对我国的公共财政以及依法治国国策的实施都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政府会计体系促进了预算法制化,同时,预算法制化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财政法治化,这样的逐级促进使国家需要着手进行政府会计改革,其中重要的部分就是:改革国库的集中支付制度,为了促进政府预算的完成,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统。“预算会计”这一系统的主要工作就是:时时地追踪拨款、承诺、核实、支付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真正意义的智能化、快捷化。这样的系统严密地监视了政府部门和单位对预算资金的挤占、截留、挪用情况,逐步完成对公共资金安全的保护工作。并且,政府财务会计必须同政府预算相分离,这样,就能成为一个独立的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监督政府的财务使用情况也更加有效。从而,进一步拓宽了政府财务会计的权利范围,从微观方面促进财政绩效的提高。最后,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现状、公共管理发展趋势以及已经建立的绩效评价、审计、预算等等的管理模式相结合,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高效政府成本会计体系。

(三)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财务报告政策内容包括对内财务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他们的适用对象不同。对内财务报告对推进公共财政的绩效有重大影响,通过掌握和分析政府公共服务支出数据有利于促进财政绩效的增长。对外财务报告通过公开财务政策,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使得纳税人对自己的税款流向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使财政管理的高级目标制定更容易进行。一个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对于公共财政管理发展薄弱的我国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我国当前政府和预算单位权利比较大,同时也较为自由,这样就越来越容易产生随意挪用公共资金的情况,为尽量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更好地促进财政法治化,我国将基金会计模式引入政府会计体系,使其作为会计的独立主体,从而更好地保证公共资金用于特定项目或目的。

(四)相对于现金制会计,应计制会计可以更好地健全政府会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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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国民经济中农业经济是基础,其是弱质性产业的代表,受到来自自然风险以及市场风险两者的制约。因而,我国为了保证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就根据国情将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制定了出来。

(二)我国人口基数大,长期稳居在世界第一,因而对粮食生产的需求非常大。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就已经建立了农业补贴政策的基本雏形,并先后经历了两个阶段,一个是价格干预补贴阶段,一个是直接收入补贴阶段。最低收购价的制度是在二零零四年出台的,并在随后将“四补贴”的制度制定出来了(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以及良种补贴),它们作为核心存在于我国农业补贴的政策当中。

(三)以上政策虽然极大的将农民百姓的粮食种植积极性提高了,促进了国家粮食的安全生产,但是从另一面分析,过高的社会物价、倒挂的粮食价格以及过重的国家财政的包袱等问题都在该政策中被一一暴露出来。因此,对我国粮食补贴的政策进行研究非常重要性。

二、关于我国粮食的补贴政策中目标取向和改革的思路分析

(一)关于我国的粮食补贴的政策目标取向

粮食补贴中的着力导向直接由粮食补贴政策中的目标取向决定,改革发展的方向也直接受到它的影响。但是笔者根据自身的经验以及相关资料的调查得知,对于粮食补贴政策中目标的谈论结果在我国的学术界中并没有将统一、完整的意见达成。有人认为市场稳定、粮食安全以及农民收入应当是粮食补贴政策关注的目标(可见辛翔飞、张照新等著作);有人认为在粮食补贴政策中粮食生产和质量安全应当是主要目标(可见丁生俊、梁世夫等论述);还有人认为应当多元化定位补贴政策的目标(见于程国强)。政策目标中问题的导向是出现意见不一的主要原因,每个人看到了不同的问题侧重点,问题会随着阶段的不同而发生不同的变化,这样的现象便造成了频繁调整政策的情况出现,使得长期稳定的特性在政策中受到影响,较大的粮食生产波动就会产生,自然难以稳定粮食的价格。因而,目标取向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对国家粮食安全的保证。外部性在粮食生产中的表现方式保证了粮食安全。在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中离不开粮食,其作为国家公共品中的一种,是生活的必需品。同时,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多地少)使得脆弱性在粮食生产中得到了凸显,更加的突出了外部性在粮食生产中的特征表现。因此,为了对我国的粮食安全有所保障,就需要根据外部性在生产粮食环节中的表现将目标导向在;粮食补贴政策中制定出来。

2.城乡差距缩小。自然风险较高,较低的生产效率是粮食生产的特点之一,因而,弱质性的粮食生产就在较低收益中表现了出来,技术投入、劳动力以及农业资本等的不足都是由其造成的,这就需要将粮食种植的效益提高,保证有充足的劳动力和资本投入在粮食生产当中,以便农民保持高度的种粮热情得到保证。

3.稳定粮价。市场风险存在于粮食生产当中,如:较长的种植周期、难以调整的生产规模等,使得过大的价格波动存在于粮食市场当中,市场价格的稳定难以保证。因而,应在将稳定市场价格以及价格波动的风险在市场中降低这两部分作为目标取向。

(二)关于改革思路分析

粮食价格影响着粮食安全,粮食安全则决定着人们的生命健康。

1.粮食目标价格的过渡期调整。在一般情况下,粮食的目标价格为近几年(三年)来国内粮食最低收购价总和的平均值,其所具有的补偿功能能够弥补弱质性和自然风险对粮食生产造成的伤害。并且,政府需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出收购量,不宜多,也不能够少,保证国家口粮的安全,剩余的粮食应当直接在市场上交易,由供需双方的关系来决定交易的最终价格。

2.粮食目标的价格应当由市场机制所决定。当市场交易的价格在过渡期就得到实现以后,政府在制定粮食目标价格时就需要以某一周期内粮食市场交易中的价格均值作为依据,从本质上分析,形成于市场中的长期均衡的价格与目标价格相等同。

3.粮食目标的价格制定的优点。能够有效的将粮食生产因为受到政策调整的价格波动的频率降低。从政策出来到现在为止,持续增产的情况出现在粮食生产当中,政府部门首先需要做的是农民收益得到保证的前提下稳定粮食市场的价格,并将粮食市场的交易制度制定出来,将直接补贴的标准提高,保证市场中粮食价格的正常,提高种植户的积极性。

将信号传递的功能在市场中发挥出来,需要在对市场信息(如:粮食产量、粮食价格、生产成本以及市场需求)真实反映的情况下才能够制定出合理的粮食目标价格,促进粮食生产的持续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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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市场和某些区域主观上过于看好,会导致区域月度销售目标过高和脱离市场实际。如果区域业务人员此时没有“讨价还价”,而且“欣然领命”地进行策略制定和工作行动,那么这样的目标是不可能完成的。因为,这种目标从一开始就是业务人员心中的“水中花”,月底时则成为大家都看得到摸不着的“镜中月”。

如果一线人员只是提出目标难以达成的一些理由,而并不能系统改变上级管理人员认识的情况下,这种“讨价还价”的结果只不过是企业过度加大对市场的政策投入,并导致市场的“拔苗助长”。一顿吃了两顿饭,必然是这顿吃的撑,下顿没的吃。一个市场如此折腾,“市场胃病”现象将不可避免。

例如:河南某大型食品企业今年三月份制定的销售目标是3亿元,该公司外聘总裁要求“务必达成”,并推出了一套确保目标完成的“营销策略”和“激励办法”。结果是当月完成销售额3.25亿元,公司一万多名员工的薪资比往常多发了400多万元的奖金。公司上下皆大欢喜。然而,4月份该公司的销售额仅为1.75亿元,5月份的销售额也不足2亿元,企业内部唏嘘声一片。

出于对市场持续健康的运作需要,区域业务人员必须学会在遇到不切实际的销售目标时,与上级进行合理的“讨价还价”,目的不在于降低销售目标,而是制定出既有挑战性又有可达成性的销售目标,以及让目标可实现的策略和计划,推进市场的长远发展。

先胜算,而后领命

孙子兵法云:“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区域业务人员要打有把握之仗,就要先胜算,而后领命。胜算首先取决于目标的合理性。只有目标是合理的,策略才可能是正确的,行动的效果才会最大化。

找到“胜算”,就找到了“讨价还价”的精髓。对于你“胜算”后的目标,如果上司和企业不能更胜一筹,就一定会采纳你的意见。

胜算一:自己有把握的目标

操作一个区域的业务人员,对自己每月能完成的销售目标会有一个工作本能上的感性判断,而且这种判断往往与实际结果会八九不低七。但是,受上司要求、薪资制度等工作环境方面的影响,业务人员在与上级商谈目标时,提出的往往不是自己内心对市场真实的判断结果。反过来,又影响上司对市场形成合理的判断和预测。

要想长期赢得上司的青睐、信任和支持,取得并非一月两月的销售业绩,业务人员需要抛开一时的私心杂念,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以及自己的能力和计划采取的策略和行动,主动准确地提出自己有把握的销售目标。自己有把握,且实事求是实话实说,才能让上司心里有底眼中有数。

业务人员可以向上司提出三个自己有把握的目标:一是“信心目标”,也就是自己有把握完成的目标;二是“底线目标”,也就是即使市场出现一些问题,自己也能确保完成的销量底线是什么;三是“希望目标”,也就是如果本月自己在那几个环节做的较为理想,自己相对有把握完成的最高目标是多少。

胜算二:着眼三个月的发展需要

目标的制定既不能闭门造车孤芳自赏,也不能只看眼前不看长远,为目标而目标。制定目标达成目标,都是为了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最终胜出,实现企业的生存价值和长远发展。

因此,区域人员在目标的制定时,至少要着眼三个月的发展需要,能够跳出目标看竞争,既要看竞争的现状,还要看竞争的态势。透过竞争,确定自己要取得胜利现在必须做的是什么,明白现在做的工作对未来的贡献是什么。有些工作是这月并不会对销量有太大的贡献,但是两个月后、三个月后却成为销量的主要来源和保障。

找到比月度销售目标达成还重要的工作内容是什么,本身就比实现一个月的销售目标更重要。

胜算三:把握市场机会点

月度销售目标分解时,只提问题的业务人员,一定解决不了问题,而且公司不会因他提的问题而降低销售目标。不提问题的业务人员,并不代表他的市场没有问题,而因为他是解决问题的高手。

任何企业的任何市场都不可能没有营销问题,而就问题谈问题一定解决不了问题。营销问题的解决,一定是从“机会点”上去突破。

月度目标到底能完成多少?业务人员不要眼光盯住有哪些问题将影响销售目标的达成,而是要敏锐地发现达成销售目标的机会是什么。只有开动大脑,将市场上所有的机会点逐一分析,把握每一个可以提高销量的机会点,才可能充分挖掘出市场的潜力。

把每一个机会点都挖掘出来而产生的销售量,是你能够完成的最高销售目标,也是可行的销售目标。

不在月度销售目标分解时给上司提问题,并不代表要掩饰问题,也不代表企业和上司不重视问题。当你把所有的机会点都分析完以后,再向公司有理有据的提出一些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建议,会让你提出的目标更有说服力和可信度。

胜算四:准确的策略和计划

目标代表方向。方向对了,还要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路径、具体的方法和行程计划。

正如一个人要从郑州去北京,他的目标是北京,方向就是从郑州向北走,可选的路径是航空、高速公路、铁路、普通公路等,具体的方法有多种比如乘坐直航飞机、高速豪华大巴、自己开车、特快、直快、普快、软卧、硬座、普通客车、货车等等,具体的行程计划就是什么时间走,什么时间要抵达什么地方。

你找到了自己认为是合理的目标,如果你策略和计划有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一方面会导致你不能完成这个合理的目标,另一方面会让你的上司造成一种错觉,就是把你策略中不足的一面提高后,你的销售目标也应随之提高。正如去北京,你选择的是乘坐直快列车和软卧,而上司认为你应该走高速公路乘坐豪华大巴。

你能否提出准确的策略和计划,取决于你源于市场一线的实战能力和你的营销理论功底。

胜算五:寻找新的增长空间

业务人员往往是充满激情喜欢挑战的人,而不是知足常乐型的人。完成上述四个方面的“胜算”,你已经完成了对自己所辖市场销售目标的一个深度分析。但是,你不要对自己的所思所想轻易认可。

你还要站在上司的角度来审视自己的目标、策略和计划,寻找是否有新的可行的增长空间。

上司一般会从公司期望、市场数量、市场质量、产品结构、推广费用、人员力量等角度给你提问题。诸如:

1、公司对你的区域本月希望完成的销售目标是多少万元,与你有把握的销售目标存在着多大的一个差距,对于这个差距你怎么看?你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完成这个差额量?

2、你的哪几个市场还是空白,你需要本月把这几个市场启动起来,你的销量需要增加多少。

3、你的哪几个市场是薄弱市场,本月要重点把其中三个市场提升到什么样的质量水准的市场,你的销量需要增加多少。

4、你的哪几个市场这个月必须从市场销量第二的位置进入第一名,为此,你要从产品结构、网络构建、广告宣传等方面加大力度,你的销量要增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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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

(一)规范有序,其核心是依法行政

行政管理体制,既是政府公共行政权力配置的模式,也是政府公共行政权力配置的过程。无论是相对静态的模式还是相对动态的过程,政府都是通过其行为作用于社会,因此,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必须对政府行为全过程进行规范。政府行为规范包括制定行为规范的依据要规范、执行规范的行为要规范、监督规范的司法要规范三个方面。

1.制定规范的依据要规范

制定规范的依据的规范,既是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的前提,也是行为规范的前提。它要求做到制定规范的主体要合法,规范的内容对象要合法,规范的程序要合法,规范的结果要合法。规范的主体合法,是指明确规范哪些政府(部门)或哪级政府(部门)有权制定规范,除此之外无权制定规范,否则就是违法。规范的内容对象要合法,是指有权制定规范的政府和部门,制定规范的内容和对象是否合法,是不是真正为了公共利益。规范程序要合法,是指在制定规范时,是否按照既定的规则如提出提案、听证论证、集体表决等进行制定,如果是个别人动议而少数人决定的,那么在程序上就不合法。上述三个方面是规范制定的结果合法的前提,但这些前提并不一定导致结果合法。因为有人可能利用前面合法的前提,产生符合自己意愿但不符合公共目的的不合法的结果。现行做法是只要是政府部门,不管哪一级,不管有没有对外权,都在制定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而且存在想制定什么规范就制定什么规范、在制定程序上由个别人或少数人决定的不合法现象。这显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定要改革。我国已经出台了《行政许可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2.执行规范的行为要规范

规范合法是执行合法的前提,有了合法依据,还要强调必须按照合法依据执法。其次,执法主体要合法。一般来说,合法的法律依据中规定了执法的主体,因此,只有这一主体才是合法的执法主体。显然,没有该项事务执法权的主体,即使这个主体拥有法律地位和权力也不能成为该项事务的执法主体。其三,执法程序要合法。执法程序的合法是执法合法的重要保障之一。行政程序法,对执法的程序过程、时效效率等执法环节进行规范,既保障了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又保障了执法的可操作性。其四,执法手段要合法。有合法的目的和意图,也要用合法的手段去执行,目的和手段要一致。在执法过程中只能用法律规定或允许的方式手段进行执法,超出规定不仅是手段违法而且会导致结果违法。在法治社会,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中那种只要达到目的不管使用什么手段包括非法手段的做法,是不允许存在的。

3.监督规范的司法要规范

政府行为缺乏监督,不仅容易导致不规范,而且容易导致违法。因此,加强政府行为的监督是行为规范的必要环节。同时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也要规范。为此首先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包括监督机构体系,监督法律体系,监督程序体系,监督仲裁体系。在这些体系的建设中,一方面,要树立监督的权威,实行机构和人员的垂直领导;要避免内部循环即自己监督自己;要与司法监督密切配合,实行行政性监督与司法性监督相结合。另一方面,要对监督者进行监督,实行权力相互制约。对监督者进行监督,既要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实行群众性监督,更要建立对监督者进行监督的权力制约体制,实行法律性监督。把群众性监督与法律性监督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有效地达到监督目的。

(二)运转协调,其核心是和谐协调

如果说行为规范是强调结构架构、条条框框,那么运转协调则是强调分工合作,支持配合。要达到运转协调,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1.健全协调体制

首先,要从法律规范的制定开始,也就是说法律规范本身要协调而不能自相矛盾,否则,从一开始不可能协调。其次,使协调运行有权利体制作保障。协调制度的基础是政府公共行政职权的统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的统一,不能政出多门。协调制度的前提是政府公共行政政策的一致,同一事务同一政策,同一事务不能有多种不同的政策,导致前提紊乱。协调制度的条件是协调机制健全。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协调是建立新型行政协调制度的原则要求。当前我国深圳市等城市实行决策、执行、监督相对适度分离的“行政三分制”试点,是建立这种协调制度的可喜探索。

2.完善协调机制

协调体制为协调机制提供权力的框架结构,而大量的协调过程是由协调机制驱动的。完善协调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实行政府大综合体制原则和政府内协调外统一原则。政府大综合体制,是指政府按照行业大类设置综合部门,统一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分工越细,包括横向和纵向分工特别是平行分工,使协调的任务越多,造成协调越困难。政府内协调外统一原则,是指政府内部因为分工造成的协调问题由政府内部自我解决,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统一对外服务。如由于分工产生了不同的部门并且在一个部门内部产生不同的处室,但对公民来说都是政府,当公民需要政府提供服务时,公民无论找到那个政府(部门),政府(部门)都应受理,并按照工作分工流程进行服务。政府(部门)不能以不属于自己的分工范围而推诿,也不能把政府内部的分工流程所应该经过的过程交由公民自己办理,使公民办一件事要跑几个或几十个部门,甚至在一个部门内部跑几个处室。同时,更不应该把政府内部的矛盾直接交给公民,使公民左右为难。为了提高政府内部的协调性,在职位设置上,减少分管副职,增设协办助理,协办助理直接对首长负责,提高效率。

3.有效调解仲裁

政府与外部之间、政府内部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必须建立矛盾调解仲裁协调机制。这种机制应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司法仲裁系统,它是解决政府与外部、政府内部之间的违法问题。二是行政仲裁系统,它是解决政府与外部、政府内部之间的矛盾纠纷、争议分歧等问题。三是技术仲裁系统,它是由社会中介组织以第三方面的身份解决政府与外部、政府内部之间的技术性问题。在这三种类型的仲裁中,无论是政府还是老百姓,无论是否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发生矛盾分歧的主体都应该是平等的,都有申辩的权力。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解决矛盾,和谐—致。

(三)公开透明,其核心是公正公平

政府的公开透明包含两个方面,即政府的公正和透明。政府的公正是政府所追求的目的,而政府的透明则是政府的手段。

1.公正公平是政府追求的目标

作为公共组织政府应以追求公正公平为自己的目标。因此,政府对待社会各个主体包括政府自身都要一视同仁,切实做到非歧视性。在政府追求的公正目标中,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平等,二是公平。平等与公平既有区别又紧密相关,评价的出发点不同,判断的依据不同,但本质上是一致的。

平等是强调人和自然的基本权利的非歧视性,如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自然的平衡权和协调权等,这些都应该是平等的。公平是强调人的贡献和权利的对等性。如人与人是平等的,但人与人因贡献不一样,所得到的报酬也就不一样,这才是公平的。政府既要保障人和自然的平等又要保证人的公平,在平等与公平之间,以平等优先。

相对而言,政府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应该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因为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因此效率由市场解决是最合适的,市场机制为了追求效率会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组合。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单位利益主义、主体自主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社会主体贡献与权利不对等、不公平,如有的地方为了本地区利益,强行限制人才和资源的外流;有的单位为了本单位利益,即使不使用、闲置人才,也不让其外流;还有的单位老板单方面过度低压高级人才的工资、福利、待遇,使人才的贡献与其权利不对等,最终影响全社会的效率,因此政府必须解决由于市场为了效率而导致的不公平等问题。

2.追求平等公平的有效途径就是实行政务公开

从理论和实践上证明,实现平等、公平、公正的有效办法是公开透明。当前政府公开透明的制度是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包括政务公开的主体(主要指政府,还包括与公共利益事务和群众利益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客体(相关群众或对此政务关心的群众、服务对象和有关单位)、内容(除作为例外需要保密的事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群众关心的事项、腐败问题等)、程序(行使权力的程序和具体操作程序)、方式(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会议文件、宣传材料、互联网络、公示栏、触摸屏)、制度(主管制度、实施制度、监督制度)、法律(政务公开法、信息公开法、保密法、新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等。在实施政务公开制度过程中,既要有系统的规划与建设,又要有关键突破口。为了保障政务公开的真正实施,必须建立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的法律制度和操作机制。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的法律制度和操作机制,比政务公开制度更为公开透明、更具民主政治意义。

(四)便民高效,其核心是勤政高效

1.勤政廉洁是政府的本质要求

作为公共服务的政府,只有勤政廉洁才能有效地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其一,政府的勤政必须做到职业化、专业化、竞争化、严监督。无论是政府机构部门还是政府工作人员,都应该职业化,即按照工作岗位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进行专门服务,服务人员在法律的规定内实行常任制,没有违法违纪不能被免职,改变当前政府干部随意被“分流”、“下岗”等无法律保障的现象。同时,政府工作人员实行专业化、专任制,没有特殊需要不能调岗、转岗或轮岗,改变当前我国政府工作人员“万金油”型干部为专家型干部。在政府内部,实行广泛的竞争,促进部门与部门竞争,优奖劣罚;工作人员与工作人员竞争,优升劣汰。政府整个过程和环节,都必须接受来自政府内部和外部的监督与评议。其二,政府的廉洁必须做到政府部门和个人利益公开化。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自身的利益,这是不能否认的。但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利益,是为了正常地或更好地实现公共服务职能而应该支出的或应该获得的。政府的利益是政府为提供公共服务所需要支出的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利益就是政府为公共服务所支出的成本。政府工作人员的利益是政府工作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应得的工资、福利等报酬,如同一个工人在工厂工作所应得的报酬一样。因此,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应用其公共权力为自己或部门获得超出本身应得利益之外的利益。做到这点政府就是廉洁的。没有必要要求政府以及工作人员以低于成本或放弃应得的利益去完成工作任务和职能。为此,政府利益就应该公开透明。                           

2.高质高效是追求高质量高效率的市场社会对政府的必然要求

高质量与高效率有统一的一面,也存在矛盾的一面。质量高不一定效率高,同样,效率高并不一定质量高。我们所追求的是高质高效的有机统一。其一,政府的高效率,要求政府工作成本低,服务多;职责明,办事快;实现电子政务。实现电子政务,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而且对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包括结构扁平式,服务分散式,方式一站式(一个服务窗口),手段技术化,标准一致化,交易便捷化(无时空限制)。其二,政府的高质量,要求政府职权法制化,政策科学化,行为规范化,公民满意率高。现代社会表明,政府法治化程度越高,表明政府质量越高;政府政策越科学,表明政府水平越高;政府行为越规范,表明政府越文明,由此最终构成群众对政府满意。

二、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趋势

(一)由全能型向有限型改革发展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万能主义必须根除。应该树立正确的政府观,即有限政府观。

有限政府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政府应该放权于社会、放权于市场、放权于民众。政府的权力限制在社会、市场、民众解决不了的、不愿意解决的方面,凡是社会、市场和民众能够做到的或愿意做到的,政府都不要干预,政府的任务就是提高公共社会利益、公共经济利益和公共政治利益的水平。

(二)由管制型向服务型改革发展

与全能政府或有限政府相关,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还存在着管制型或服务型的选择问题。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服务型选择是明确的,但在实践上,管制思路、管制模式随处可见。表现之一,某些政府部门已经成为一种衙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屡见不鲜,把服务的对象当作管制对象,颠倒了主仆关系。表现之二,有权有利就抓住不放,无权无利就推诿,谁也不管。表现之三,社会发展过程一旦出现了新兴事物,政府就要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名义上是加强“管理”,实际上多数情况是为了安置有关系的人员包括亲朋好友,还有的是为了收费,让自己或部门福利待遇高些。表现之四,在管理过程中,态度恶劣,行为粗暴,动用武力,损毁财物,这种现象时有所闻。表现之五,通过各种途径包括思想教育、学习、开会,或宣传媒体控制等,使社会民众思想和行为与政府保持一致(至少表面上是一致的)。显然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矛盾冲突不断;社会投资低迷,“三乱”现象普遍等等,都是管制模式的必然表现。

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服务型与管制型是完全不同的模式。首先,主体关系不同,服务模式确立政府及其公务员是仆人,民众是主人,管制模式反之。其次,出发点不同,管制模式是有事特别是对自己有利的事就要管,服务模式是对自己无利而对民众有利且需要服务的就要提供服务。其三,行为方式不同,服务模式是积极主动、热情友好、高效简洁、勤政廉政,管制模式是一种官僚主义、高高在上的衙门作风。其四,目的不同,服务模式是充分发挥民众的各种积极性,政府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管制模式则把民众的思想和行为控制在自己需要的范围内,为其所用。因此,当代中国政府公共管理服务型模式是必然选择。

(三)由人治型向法治型改革发展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某一个时期,是以人治为基础还是以法治为基础,是判断人治或法治的标准。在法治社会,即使有合理合法的“人治”,也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的“人治”,这种“人治”是法治的具体体现,是人在执行活动中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表现。我们所要反对的是违反法律规范的“人治”。③由于多种原因,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中“人治”现象比比皆是,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是一种集权体制,权力向上级集中、向领导集中,许多事务都是上级按计划下达的,这样助长了人治现象的泛滥。另一方面,因为人治比较简单,可以随心所欲,而且效率也相对较高,因此要高效地完成上级任务或达到个人的不正当目的,选择“人治”是必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人治”必然受到冲击,取而代之的是法治。即使有一些的“人治”,也是合理合法的极其有限的“人治”,因此法治成为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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