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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自然经济说起。
什么是自然经济,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人们对它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和表述。是从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所反映的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出发,从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对立出发,来考察自然经济的。凡生产是直接用于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而不是用于交换的经济,不论它在人类历史上以何种形式存在,都可以认为它是自然经济。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就是这种经济的本质特征。我国学术界通行的这种理解和表述,体现着自然经济一般。
自然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由于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曾经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存在。在这几个不同的社会形态中,自然经济具有一系列的部分质变。探讨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探讨这个经济范畴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
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封建地主、个体农民以至个体手工业者,都经营有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如在中国,封建国家经营有满足自己需要的官手工业,封建地主经营有“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以赡衣食”的自给性生产等等。然而个体农民(包括自耕农和佃农)是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农民家庭是社会基本生产单位,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主体。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都集中通过小农经济的发展变化而表现出来。
当时的社会经济中,自然经济已是与商品经济相联系而存在。从农民来看,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足以把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结合于家庭内部。农民为了直接取得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特别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资料,就要进行自给性生产。他们既从事农业,又从事手工业,并形成通常所说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结构。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日益多样化。由家庭经营和个体劳动所局限,任何一个农民家庭都不可能满足自己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要。小农的这种特点,就迫使他们卷入市场交换,从事商品性生产,与其他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产品,取得自己不能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持续自己的生产,维持一家的温饱。生产使用价值的自给性生产,与生产交换价值的商品性生产,就相辅相成地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也就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
当时,自然经济又与封建剥削制度相联系。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通过缴纳封建赋税或封建地租,养活封建主阶级。缴纳封建租赋,是农民获得小块土地进行生产的先决条件,因此,他们必须把封建租赋同自己直接消费的产品一样,摆在自给性生产范围之内,当作使用价值生产出来。自然经济成为农民既为自己消费需要,又为封建地主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就体现着自然经济与封建经济的本质联系。
尽管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内涵和外延都不等同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但是,由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极大的广泛性,整个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封建国家、封建地主和手工业者所经营的自给性生产所不可比拟的巨大规模,自然经济就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内容存在于封建社会之中。
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而存在的条件下,自然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式,仍然会同其他任何经济形式一样,具有体现自己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我曾经在《论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1]一文中提出,在封建社会中,由于自然条件和农民自身生产条件的差异,农民启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结合程度,是会各不相同的。在整个小农经济中会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商品生产结构。这个结构从另一个角度来考察,也就是自给性生产的多层次结构,即农民自然经济保持程度的多层次结构,其具体构成如下。
第一,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绝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只把自用有余的小部分产品投入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这里所说的总产品,是指农民所生产的包括农产品、手工业品和其他副业产品在内的全部产品。自用有余的产品,可能是属于其中的这种或那种产品。
这种农民的生产,不但自给性生产占有显然的优势,而且其出售的产品,本来是为了自用而生产的,即不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只是由于投入交换,才具有商品的性质。这是一种具有自然经济痕迹的、在流通领域里形成的商品,还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
这种农民少量产品的出售,只能补偿少量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不可能更新生产过程的各种要素,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主要还是自己生产的,即经济条件的“绝大部分,还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的,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2]。尽管已经有了商品交换,但生产循环仍然是一种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马克思把这种农民直接消费其产品的绝大部分,只有少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的生产,叫做“真正的自然经济”[3]。
第二,半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同时又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用以交换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在封建社会中,特别是在封建社会前期,这部分商品还会包括一些是自然生产物的土特产品和奢侈品。尽管它们的再生产过程主要是在自然界实现的,但一经由“任土作贡”的方物,转化为商人贩运贸易的商品,农民的狩猎,采集、捕捞等活动,也就带有商品生产的性质;这种农民出售的产品,都是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这是他们与上广种农民的区别所在。
这种农民已经有了部分商品性生产,他们的生产也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生产分工的体系之中。但是,由于自给性生产比重大,商品性生产比重小,其生产要素通过市场实现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的部分,并没有超过自己生产的部分。因此,从整体来看,这种农民的生产,还基本上不是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而仍然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恩格斯说,这是商品生产“还只是在形成中”[4]。
第三,交换型生产。这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些农民,其总产品除了缴纳封建租赋之外,少部分供自己消费,大部分用于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用品。他们从事商品生产,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以维持一家的温饱。这是一种在交换价值形式下的使用价值生产,还没有脱离自给的内核,因此,其商品流通是“为买而卖”。由于商品性生产已居于主要地位,自给性生产已退居次要地位。这类农民已成为或基本上成为小商品生产者。
交换型生产的另一类是,农民商品性生产的比重更大,自给性生产比重更小,甚至已无足轻重。他们从事商品生产,已不仅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而主要是追求利润,即交换价值增值,以发财致富。其商品流通是“为卖而买”。这种农民已属于从小商品生产者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的过渡形态。
上述这四种类型的生产,以具有部分质的差异相区别,存在于整个封建社会阶段。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任何事物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有量的规定性。事物又常常是包含着多种运动形态和多种矛盾的统一体,使它具有多方面的质。在这种情况下,事物的性质就是由其主要的质所规定的。当其次要的质的量变没有达到一定的数量界限,它仍然会保持自己的原有性质,而不会转化为另一事物。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的自给性生产,超过或大大超过其商品性生产,自然经济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质,商品经济仅是其次要的质。因此,它们就应当属于或基本属于自然经济范畴,成为封建社会中体现自然经济关系,即自给自足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是自然经济单位在封建社会中存在的具体形式。
自给自足是对自然经济本质的一种通俗概括。现象总是以丰富多变的形式表现本质,特别是在事物具有多种质的条件下,现象与本质之间更会出现差别和矛盾。所以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只是存在于原始社会的初期,此后它只是相对地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在事物质变和量变错综复杂的运动过程中,如果不区分主要的质和次要的质,如果不把握住决定事物性质的数量界限,而是机械地把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作为衡量小农家庭是否是自然经济的绝对尺度,必将导致对自然经济过多过早的否定,这无疑是不适当的。
封建社会的农民,已是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并具有自有经济和一定独立性的生产者,他们比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生产者,具有更高的生产积极性,具有更优越的生产条件,和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封建社会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相比较,生产者产品自给的品种、数量和质量,都是大不相同的。
综上所述,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内容,以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为主要存在形式,以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的小生产方式为生产条件,这就是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它体现着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二
在封建社会中,自然经济具有强大的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经济会逐渐削弱,并随着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会最终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所代替。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和封建主都经营有使用徭役劳动、奴婢劳动或雇佣劳动的商品生产,还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商品生产,但是,最普遍大量的是农业和手工业中,以生产资料个体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小商品生产。因此,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可以说主要是小商品经济。列宁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中有两个重要关键:(1)直接生产者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2)商品经济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5]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主要是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过程。这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关键,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在封建社会初期,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低下,作为一切生产首要条件的粮食生产,还不能在农民满足自己消费之后,有更多的剩余,从而为从事农业的人和从事手工业的人,为从事食物生产的农民和从事原料生产的农民,提供实行较大分工的可能,因而,自给型农户这时就必然占有大多数,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还只是居于少数。
这时在市场上,特别是在农村市场上交换的产品,既有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和手工业者商品性生产的产品,又有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这时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已不是偶然的、间或存在的剩余品,而已是普遍的、不断反复出现的剩余品。广大自给型农户把这种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使它在整个市场交易量中占有巨大的比重。前面已经说过,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不是基于社会分工而生产的。生产的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因此,这时的商品经济还不具有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欧洲的封建社会就有过这样的阶段,马克思说过,“曾经有这样一个时期,例如中世纪,当时交换的只是剩余品,即生产超过消费的过剩品”[6],(马克思所说的中世纪,一般是指欧洲的9-14世纪)在中国,《孟子》所说的,农民“男有余粟,女有余布”、“纷纷然与百工交易”的阶段,是否属于这样的时期,有待于经济史学者的考证。
尽管剩余品的生产还不是交换价值的生产,但是,农民出售剩余品,就已“具有一种以流通、以设定交换价值为目的的趋势”[7],经常有大量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促进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并且促使它们朝着交换价值生产的方向发展,推动自给型农户逐渐转化为半自给型农户和交换型农户,从而使整个市场逐步从以使用价值生产为基础,转向以交换价值生产为基础。这是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长期趋势。
半自给型农户由于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它们的生产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分工体系之中。在封建社会的某一个阶段中,如果半自给型农户在整个农户中占有多数,它们投入交换的商品,在整个市场交易中占很大的比重,这时商品经济的社会分工的基础,也就是交换价值生产的基础,就会进一步完备。
在封建社会中,各种生产力因素经过长期积累,会出现一系列发展变化。劳动人口和耕地面积的不断增加,扩大了农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系列化,提高了农业劳动的效率;水利设施、陆路和水路交通的发展,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劳动条件;自然资源的开发,丰富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耕作技术和生产经验的积累,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到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会加快自己的发展步伐,为商品生产的发展,提供比较充分的农业基础。
在上述条件之下,商品生产就会得到较快的发展。通过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逐渐向交换型农户转化,会出现大量主要生产粮食和其他食物的农民,主要生产原料作物的农民,和“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8]的农民。通过农民家庭手工业以一定规模与农业分离,会使许多农民转化为手工业者,并逐渐形成从事各种原料加工的独立手工业部门。
这种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不同,他们要出售自己的大部分以至全部产品,必须在市场上补偿他们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生产要素,甚至包括种子和口粮。他们的生产已经是完全或基本上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之上,成为“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也就是,以产品的出售,以产品转化为货币和再由货币转化为产品的生产要素为媒介的再生产。”[9]他们的这种商品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就具有质的差异。
封建社会的农民和手工业者,都有可能在封建租赋之外,还能“生产出一个超过必要生活资料的余额”[10],也就是在封建租赋以外的剩余产品。这是一个变量,在封建租赋既定的条件下,就决定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成果的大小。交换型农户和独立手工业者是最有能力生产这种剩余产品的个体生产者。这种剩余产品都是要投入交换的,因此,这种农民和手工业者又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个体生产者。
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如果不从事自给性生产,“生产专业化即社会分工的完成”[11],他们就已经成为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列宁在讨论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时候,就是以这种小商品生产者为准绳的。他说,“单独的个别的生产者专门从事一种生产部门的生产”,“是商品经济的必备条件”[12]。这种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确实是存在的,如城市独立手工业者。列宁在此加以强调,是理论彻底性的需要。但是,“概念和现象的统一是一个本质上无止境的过程”[13],在封建社会的实际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刚在发展的时候,大量出现的不是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而是不完全脱离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即具有一定程度专业分工的小商品生产者。
出现这种情况,有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在封建社会中,最大量的是生产粮食的农民。他们的商品性生产不论如何发展,也不会脱离粮食的自给性生产,这是毫无疑义的。
农民的商品性生产从一开始出现,就“已经包含着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萌芽”[14]。在交换型农户中,商品性生产已占主要地位,如果市场条件发生变动,它的产品的价值不能实现,其生产和生活就会出现危机。保留一定的自给性生产,特别是粮食的自给性生产,就可以缓解危机,就可以多一分生存保障。所以不论是生产原料的交换型农户,还是生产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都可能保持一部分粮食或其他食物的自给性生产。
特别值得提出的农村手工业者。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农业生产和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广大农民的需求增多,会引起农村手工业一定程度的发展。西方学者把西欧各国出现的这种发展叫做前工业化阶段。这种农村手工业产品的销售对象,主要不是封建剥削者,而主要是广大劳动群众,就必然要求成本低,价格廉,生产就必须接近原料产地。这种大众化的产品,质量不必精细,生产技术容易掌握,因之这种手工业必然首先从农村中发展起来。农民从农业转向手工业只能是逐步进行的,在这个转轨过程中,必然有许多农民保持着一定的粮食和原料作物的生产。就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基于上述应付市场变动的原因,农村手工业者也会自然地保有一定粮食或者原料的自给性生产。当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农业生产力的不够发展,没有充足的稳定的粮食供应,农民和农村手工业者也无法切断自己的自然经济脐带。
这种保留有一定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户,同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一样,都已属于商品经济范畴,都同样是封建社会中体现商品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与属于自然经济范畴的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是不相同的。所以马克思把“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的农民,叫做“新的小农阶级”[15]。根据这一原则,那些生产粮食、原料和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也同样可以视为新的小农阶级。
自然经济既是历史范畴,又是地域范畴。在封建社会的一定历史阶段,自然经济不会在全国各个地区以同一水平存在,商品经济也不会在各地以相同水平同步发展。它们的发展变化,同任何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一样,总是在不平衡的运动中实现的。各个地区由于气候、交通、土壤和资源等自然条件的差异,经过人们长期开发,又会出现社会分工发展程度的差异,即出现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从而自然地形成自然经济强大、比较强大和比较薄弱的各类地区,也就是商品经济不发达、比较发达和发达的各类地区。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地区中,还会形成具有不同专业分工的地区,有的是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自给性生产,成为粮食作物或原料作物的专业性生产地区;或者是手工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成为手工业品专业生产地区。因此,在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由于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的大量出现,由于各种专业分工地区的形成,商品经济就会具有更为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总之,任何封建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都会通过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通过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形式,保持着不同的自然经济水平,也就是具有不同的商品经济水平。在任何一个封建国家中,我们都不可能获得各种类型农户比例配置的数据,也不可能获得自给性生产产值和商品性生产产值的精确数据,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推断,在封建社会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自给性生产具有强大的地位,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商品性生产的产值则可能大于自给性生产的产值。但是,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以至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无论多么发展,也不会导致自然经济的消失。这种历史连续性甚至可以延至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的时代。在十九世纪后半期,德国的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许多雇佣工人或者是自己拥有土地和菜园,或者是通过租佃拥有土地和菜园,以从事自给性生产。他们的这种“园艺业和耕作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曾经是保证工人阶级物质状况可以过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过得相当不错的基础”[16]。
为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终封建社会之世,自然经济还会始终存在,商品经济也不能得到充分地普遍化发展。这都有待于资本主义,特别是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只有资本主义,才能“把一切以生产者本人劳动为基础或只把多余产品当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产形式尽行破坏。它首先使商品生产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产逐步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17]。因为“只有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基础时,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18]这是马克思总结西欧历史发展所得到的结论。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相对纯粹的自然经济,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在对立统一中消长,然后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相对纯粹的商品经济,这正是历史辩证法的生动体现。三
商品经济同自然经济一样,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以至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其性质都是各不相同的。就是在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在总的量变过程中,也会出现阶断性的部分质变。
在封建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由各种类型农户不同比例配置所形成的商品经济,既会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发展水平,又会保留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经济痕迹,因而呈现出部分质的差异。试以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作点粗略比较。
首先,从农村市场看。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农民生产的自给性水平还很高,农民和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商品交易量一般不是很大。那种生产者自用有余产品余缺调剂的交换,那种生产者必要产品同特殊需要发生关系时品种调剂的交换,会占有一定的以至很大的比重。这两种交换都具有使用价值生产的自然经济痕迹。因之,农村市场主要是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直接交换,假手于商人的情况不是很多。加以有限的市场交易量要分散在广大农村,市场因之是狭小的,一般不能摆脱小范围的地域局限,只能在广大农村形成以墟集贸易为主体,以市镇贸易为补充的“地方小市场的网”。[19]这种农村市场一般只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能满足他们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销售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业品的需要。
通过商品交换,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不但是个体农民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一定地区,如一县一州,必需有自己的产品,能与其他地区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才能使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这就会形成一定的地区间的贩运贸易。因此,某些农村市镇,特别是商品生产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镇,除了具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之外,又会具有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使它成为农村外销商品贩运贸易的起点,农村输入商品贩运贸易的终点。在这种农村市场上,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互通有无的直接交换就会缩小,而以商人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就会扩大。
到封建社会后期,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大体还会保持封建社会前期农村市场的那种状况。但在其他地区,由于粮食作物、原料作物和手工业品的商品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市场就会发生变化。如果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商业资本主要是以自己的运动,使农民的产品发展为商品;在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却是农民和手工业者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农民和手工业者已无法自己在当地销售全部产品,也无法互相提供足够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只能要求商业资本为他们的产品实现价值,并为他们的再生产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补偿。因之,这里的农村市场已由主要是生产者之间的直接交换,转变为主要以商人为媒介的交换。并且会突破地方小市场的格局,形成一系列商业市镇和手工业市镇,建立起长途运转的商品流通渠道,形成跨越地区以至跨越国界的市场网络。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还会在生活资料市场之外,形成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在生产分工发展的基础上,形成雇工市场;在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借贷增多的基础上,从传统的高利贷资本中出现金融市场,从而构成以商品市场为主体的农村市场体系[20]。这种具有多功能(包括保证供求和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的、以市镇贸易为主体、以墟集贸易为补充的农村市场,就为农民扩大再生产、发展商品生产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但是,生产者之间余缺调剂、品种调剂的交换仍然会存在,甚至会有一个较大的绝对值。只是在商品成交总量中,其比重已大大缩小了。
其次,从贩运贸易看。在封建社会中,通常存在着从农村流向城市,供封建剥削阶级和其他城市人口消费的,以农副土特产品和奢侈品为主要内容的贩运贸易。同时,由于农民和手工业者需求的多样性,他们也必需与外地区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互通有无,也会形成一定规模的贩运贸易。因此,贩运贸易就成为当时的重要商业活动。
在封建社会前期,贩运贸易的商品,除了手工业者的产品之外,主要是由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所提供的。它们每家每户投入交换的商品固然有限,但千家万户的投入,也会成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可以形成繁荣的贩运贸易。它们出售一些农产品或者家庭手工业品,虽然标志着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自然经济结构开始分解,但它们还主要从事农业,它们的手工业和其他副业还从属于农业,基本上没有专业分工。没有生产的专业分工,也就不能有充分的地区分工。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和由它所带来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是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这种地区的贩运贸易,更多地是建立在这种具有自然分工性质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比如粮食这种重要的贩运贸易的商品,它所形成的主要是“以年之丰歉,或籴之使来,或粜之使去”的地区间丰歉调剂市场。这种地区间籴来粜出的市场,就不是由地区分工所引起的。自然经济正是这样的贩运贸易中保留着自己的痕迹。
在封建社会后期,农产品和农村手工业品流向城市的贩运贸易,在继续发展的同时,地区间特别是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与手工业品产区之间的贩运贸易,会有明显的发展。如果说,前者是地区间的一种纵向联系,后者则是地区间的一种横向联系。前者主要是体现农民、手工业者和封建剥削阶级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主要是生活资料,后者则主要体现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既有生活资料,又有生产资料,说明它已大体是建立在一定的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和手工业品产区之间出现大规模、长距离的贩运贸易,正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的重要发展。
再次,从城市市场看,在封建社会中,城市市场主要是封建官吏、封建地主及其仆从、军队等以自己的收入,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他们的收入都是封建租赋的转化形态,即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剩余产品。数量巨大的剩余产品集中在数量有限的城市中投入交换,就会出现繁荣的城市市场。封建赋税和封建地租主要是采取实物形式。它们是由农民和手工业者作为使用价值生产出来的,只是因为投入交换才成为商品。这种商品可以说只有商品的流通方式,而没有商品的生产方式。这就使城市市场既建立在交换价值生产之上,又建立在使用价值生产之上。因之城市市场并不具备完全的商品生产的基础,也就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经济。尽管实物租赋会逐渐向货币租赋转化,使城市市场的商品生产的基础有所发展,但这种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商品生产基础的不够完全,是封建社会城市市场的共同特征。
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城乡商品生产不够发展,城乡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就不够发达。尽管城市中有比较发达的手工业,但其产品主要供城市人口消费,并不流向农村,与农民的产品相交换。因此,城市市场规模的大小,主要决定于投入市场的封建租赋价值量的大小。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就使城市市场保有较多的自然经济痕迹。
到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地区间贩运贸易的发展,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具有贩运贸易的中转市场,或者形成新的中转贸易城市。由于有些手工业在发展中逐渐向城市转移,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手工业基地,或者形成新的手工业城市。有的城市甚至可以三者兼而有之。随着城市经济功能的发展,在这些城市市场的商品成交总量中,封建剥削者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所形成的交易量,其比重必然会缩小。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商品交换所形成交易量(包括体现在贩运贸易中中转的部分),其比重必然会扩大,后者甚至可以超过前者。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无疑已大大下降。当然,封建租赋投入这种城市市场还会有一定的数量,加以还会有许多消费性城市存在,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视的。总之,在城市市场,以至在整个国内市场上,封建租赋所形成的市场交易量,在封建社会前期和后期,是会各不相同的。它在整个市场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大,市场促进生产和分解自然经济的作用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各个时期的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许多经济现象总是交错地存在,难以划一。上述分析只是一种很粗略的概括。但大致可以看出,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相比较,已具有不同的生产基础,不同的流通方式(包括不同的市场结构),不同的流通规模(包括不同的商品结构),不同的社会作用。特别是商品经济发达地区的形成,不但会为本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而且会通过与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扩大和深化社会分工,推动其他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生发展提供历史前提。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正是通过这种不同层次的发展,即部分质的变化,逐步排除自然经济的制约和痕迹,逐步趋向完善。
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表明,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以怎样的广度和深度相结合,会反映出自然经济历史地位变化的阶段性,会反映出商品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也会反映出封建经济的成熟和发展。生产对于任何社会经济都具有基础的作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变化,都是基于其生产基础的具体变动而来,考察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及其历史地位,考察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及其发展水平,首先应当对它们生产基础的发展变化,作出正确的估量。不论在什么生产基础上生产出来的商品,一经在市场上出现,都不会改变它作为商品的性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忽视对它们不同的生产基础作具体的分析。否则,就容易夸大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把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同等起来,把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与不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等同起来,从而模糊对自然经济历史地位的认识。这就不能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研究中,更好地贯彻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四
商品经济所以能适应生产力的不同发展水平,在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中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分工。一切分工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分工的发展又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在封建社会中,社会生产力总是在不断发展的。商品经济既是封建经济(包括领主制经济和地主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而封建经济又可以容纳小商品经济有较高程度的发展,甚至可以容纳以工场手工业为代表的商品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因之,在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在封建地主制下比在封建领主制下,在统一的封建国家中比在分裂的封建国家中,还会得到更多的发展。
广大农民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就把市场机制引入千家万户的生产领域,扩大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推动他们改善工具,提高技术,较好地发挥人力、物力和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这对于发挥各个地区自然条件的优势,扩大农业基础,调整农业结构,增加社会积累,都会起良好的作用。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不但农民商品经济的个体比自然经济的个体,具有较高的发展生产的活力和能量,也会使整个社会经济含有市场机制,可以较灵活地较有效率地进行,从而有利于满足消费,促进生产,加强地区间、民族间的经济联系,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封建大国说来,也会为封建国家处理集中的政治与分散的经济的矛盾,为征收赋税、加强国民经济管理,提供有利的条件。在封建社会中,只要有商品经济的发展,就会有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有社会生活水平的相对提高。总之,封建生产方式如果能允许商品经济发展,就说明它还具有生命力,还没有达到它的历史终点。这是判断封建生产方式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封建社会中,对立统一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是互相制约、互相排斥的。自然经济天然地排斥社会分工,排斥商品经济,从而限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不管自然经济多么强大,商品经济却具有导向性,具有主导作用,它总是通过不断分解自然经济,引导社会经济向前发展。这都是人所共知的道理,无庸赘述。但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它们又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对立物相互补充的这种深刻的辩证关系,充分地体现在社会经济过程之中。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既与商品经济相联系,又与自然经济相联系。他们总是通过二者的相互补充,使自己的生产得以完全。在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中,是商品交换对于自给性生产起补充作用;在交换型农户中,是自给性生产对于商品性生产起补充作用。二者相互补充,就使小农家庭的再生产得以顺利地运行,使小农家庭生产与消费的平衡得以顺利地实现。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既都是互相分离、互相独立的,各自通过自身的循环持续自己的生产。但是,他们又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因为他们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供给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又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购买他们的产品。地主家庭有的是生产单位,而更多的是消费单位。作为生产单位,它必须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就是作为消费单位,也必须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消费品。因此,在封建社会中,就必须以商品交换为纽带,把农民、手工业者和地主家庭联系起来,才能形成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使整个封建经济成为一种一定程度的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
要使这种复杂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顺利实现,社会生产两大部类和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就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在封建社会,社会生产的技术构成低,不论是进行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主要是靠投入劳动力,而不是主要靠追加生产资料。而且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不经过交换无偿地养活封建剥削者,因此,第二部类生活资料的生产必然要大于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而扩大再生产更需要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优先增长。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这种比例关系,主要是由农民的自然经济来保证的。
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如前所述,是农民既要为自己的消费需要,又要为封建地主的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因而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必然要把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摆在优先的地位,以安排好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的关系;以至要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种植各种食物,以便在一些作物遭受自然灾害时,好指靠另一些作物,即所谓“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在粮食总供给不足与总需求发生矛盾时,农民就会去开垦荒地,开发山区,以至围湖围海造田,以解决自己生活的需要。所以在封建社会中,粮食尽管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商品,却又总是商品率最低的重要农作物。
农民的这种遵循自给自足目标运行的经济活动,就会使全社会劳动力与土地这两种最重要的资源的分配,首先保证了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保证了封建经济顺利运行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比例关系。如果说,封建经济因为有了商品经济,可以更灵活地运转,更具有生命力;而又因为有了自然经济,才能保证它顺利进行,保证它可以稳定地发展。
自然经济这种基于人类生存本能需要的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保证了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繁衍,保证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的分工,从而促进了封建国家、法律和文化艺术的发展。尽管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农民和手工业者在封建租赋之外,还可以生产出另外的剩余产品,扩大了封建政治和封建文化艺术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从整个封建社会来看,强大的封建国家和繁荣的文化艺术,始终主要是建立在作为使用价值生产的封建租赋基础之上的。
但是,自然经济的这种基本历史作用,又必须依靠商品经济才能得以充分实现。在封建社会中,封建皇室和封建地主在获取大量实物封建租赋之后,除了直接消费一部分之外,他们的生活和享受也依赖于出售这种剩余产品。同时,他们又必须把大量的封建租赋,通过商业渠道转化为商品,转化为各级官吏,文人学士、仆役和军队的收入,并且进一步转化为多种多样的消费品和奢侈品,通过市场以实现社会总产品的最终分配,从而保证封建政治和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总之,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补充。如果我们只强调其中的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自然经济,就是一种片面性;如果只强调其中的另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商品经济,就会是另一种片面性。这都是不可取的。
[1]《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
[2]《资本论》第3卷,第896页。
[3]《资本论》第3卷,第886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3页。
[5]《列宁全集》第1卷,第77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79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10页。
[8]《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9]《资本论》第2卷,第226页。
[10]《资本论》第3卷,第893页。
[11]《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2]《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17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1页。
[15]《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64页。
[17]《资本论》第2卷,第43-44页。
(2)关于水下传感器网络节点的部署研究,国内外现在研究的比较多的是水下三维环境下的节点部署。提到了一种部署网关节点的方法来最大化网络生存时间。但是,目前针对具有自获取能量的水下无线传感器节点的部署研究还没有开始,在这样的部署条件下,传感器的部署除了要考虑水下的三维环境以及通讯媒介的改变外,还要综合考虑节点的能量以及能量采集的便利性。因此这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
(3)针对于水下传感器节点的路由研究,考虑到水声信道传输的特点,水下传感器网络的路由跟陆地上的传感器网络有着明显的差异。《水下无线传感器网络能量路由协议的仿真研究》提出一种基于表驱动路由协议设计思想的选优能量路由协议能够有效的延长网络生存时间。也是采用类似的路由算法。
2.项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1研究目标
(1)综合考虑影响路由协议的因素,通过设定不同的影响权值来实现最优路由算法,以便于适应不同的检测环境。
(2)采用新的传输机制,降低网络的时延和传输错误率。
(3)构建基于基站式的检测网络拓扑结构,路由算法由基站根据影响因子实时调整,检测节点定时与基站同步路由算法,在降低水下传感器能耗的同时,由于其是基于基站的广播方式,提高了系统的可拓展性。
2.2研究内容
本项目旨在实现基于自获取能量的水下无线传感器网络的部署和路由研究。在项目期间,将针对于目前的所做研究结合研究目标概括以下三点主要内容:
(1)完善协议MAC层传输机制算法。
完善课题组提出的OVSF传输机制,其依据下面公式实现不同节点之间的不相干数据传输。此机制成熟地应用在水下无线传感网络协议中,降低网络延时同时提高能量利用率。
实现基于优先级的传输机制,最大程度优化传输路径
(2)基于基站式的路由广播机制
基于层次分析(AHP)的路由算法,实现不同检测环境下通过调整不同的权值来优化路由协议。
构建基于基站的检测网络拓扑结构,基站实时检测影响路由协议的因素变化情况,并且根据相应的权值计算并广播相路由协议,水下节点会依据设定的阀值来决定是不是改变目前所用传输路由协议。
(3)实现整个系统持久工作,能量来源为自获取(分为节点获取和基站获取)。
基站是基于太阳能、风能等自然能量,采取自获取的方式来补充电池。
节点采用在现在国外提出的生物能的基础上改进型,提出基于三个阶段数据传输算法,实现最大化利用能量的前提下去实现数据的无差别传输。
2.3拟解决的关健问题
(1)如何在自获取能量的前提下实现系统的持久工作,同时实现网络在最优的路由协议下数据通信将是本项目的重点解决难题。
(2)基于OVSF和优先级的算法:优化课题组之前提出的算法同时将算法成熟地应用在项目所提出的协议中,达到时延和能量利用率的要求。
3.项目的特色和创新之处
本项目旨在研究基于自获取能量的水下无线传感网络的部署和路由研究,和以往此方向的研究相比,本研究项目的特色和创新之处在于:
(1)采用自获取的方式来解决节点能源问题,大幅度地增加网络的使用寿命。
二、传统园林景观中的道法
自然精神内涵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对中国传统园林景观的影响。体现在人们对自然美的认识与追求,人们在欣赏自然美的过程中,总喜欢把自己亲眼看到的客观的场景与自己的主观能体会的心情相联系,把自我融入到自然的环境里。具体来讲中国传统园林景观崇尚自然,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形式美的简单模仿,而是对隐含在自然形式美之中的意境美的追求。在园林景观之中表达的情感,也就是“寄情于景”,对自然美加以再现。园林景观的意境美是中国传统园林景观艺术的最高境界,达到“由人作,宛自天开”。这也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境界在园林景观中的体现,在道家超脱的思想影响下,以”道法自然“为造园艺术的园林景观便应运而生。道家的自然观在中国传统园林景观的体现是,还在造园地址的选择上,比如:明朝的计成的《园冶》一书中就有“相地”一章。介绍了园址的现场勘探,对环境与自然条件做出评价,对地形和地势与建造园林景观的构图关系做出分析,建造内容与要表达意境的计划等做出充分考虑,直到选址的确定。还详细的介绍了他做相地工作的实际经验。从他的经验可以看出,“道法自然”理论的应用,例如:是不是有山有林可依?是不是有水通过?不仅注意地形,还要注意地势,十分的重视已有树木等的保护和加以利用。他认为最讨巧是江湖地,“略成小筑,足徵大观”;在郊野中,易选“平冈曲坞”也就是丘陵地形,,又有“叠陇乔林”的场地为佳。也就是说园林景观的布局要因地制宜,布局之前要对建园的基地作详细了解,只是要了解建园基地情况,还要充分了解的环境。整体布局都要顺应自然,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加以改造,使园林景观的构图得体适宜。在园林景观的造园艺术方面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总体的布局要合乎自然。山、水、树木以及假山等各景观因素的造景组合,要符合自然界的树木山水的生成客观自然规律。二是指每一个山水景观要素的造型组合都要合乎于自然规律。例如:假山峰峦是由许多个形状各异的石料叠合而成,叠砌的仿造天然岩石的形成肌里,尽量的不要显现人工造园的痕迹。水池也要做成自然而曲折的、高下起伏的形状。树木也错杂相间,追求的是天然的野趣。花草的布置应该是疏密有致,形态自然。树木山石的布局融于自然、巧夺天工。
三、道法自然对现代景观设计的影响
从现代园林景观设计艺术观念来看现代园林景观,中国传统的园林景观的设计精神主要体现中国传统园林景观造园艺术。园林景观体现出来的中国传统的道法自然精神,以及它所蕴含的自然观的文化情境中显出深刻的现实意义。现代中国园林景观的发展与老子的道家哲学思想有着无法割舍的传承的关系。中国园林景观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融进了古今人们对自然界和生活的感悟。历史证明,传统的园林景观设计观念的变化,要经过一定社会变革以及大的科技的进步,人们视野的开阔,不同程度的收到外来文化的影响,这变化过程始终有一条主线那就是“道法自然“,是老子的”道法自然“始终影响着中国园林景观的发展。中国当代园林景观是在基于一种特殊的历史的变化中形成的,同时,对传统园林景观的认识一样。由于,古代科学的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性,古人建造园林景观更多停留在自然山水的形式再现上,对自然元素所形成原因没有清楚的认识,对自然景观的功能的分析一没忽略了。力求给景物以意境美,这和现代的人对自然景观的认识,有着根本的区别。尽管中国传统园林景观对自然的认识比较表面化和一定程式化,但是传统园林景观朴实的自然观,依然对现代园林景观设计有着很大影响。道法自然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资源,对中国现当代园林景观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传统”和“现代” 一直是艺术创作的老话题,但传统永远都是现代的参照。没有“传统”也就没有“现代”。不管现代多么彰显,传统始终是现代的根。花儿虽美,无根则枯;风筝虽高,无牵则落。传统艺术中的道法自然,正如中国传统园林景观的造园艺术,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中国的传统,几乎全世界都受到了它们的影响,中国传统造园艺术,可以说是世界生态园林景观的根。而“道法自然”也代表着中国传统艺术的生命精神,而这种生命精神早已根植于园林景观艺术之中,进而生发了新的生命。在中国传统园林景观中采用朴实无华的自然元素建筑空间,以自然的景观满足观赏者的物质和精神的需求。现代的园林景观设计用科学方法,对场地的实际状况深入的评价,运用适宜的材料与技术发现场地的自身演进力。所以,在以 “道法自然”为指导、以生态理念为主体的园林景观设计中,中国园林景观融入其中,并为国际园林景观文化的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
一、城市中需要自然
确实,现代的城市景观设计中有不少优秀的作品带给人们愉悦的感受。但是以上出现的种种问题却常常让人无所适从。试想如果每个城市都把城市中心广场的冷硬铺地脱去,开辟成公园绿地,那么自然的绿化空间,那会带来什么样的效果呢;如果政治性办公的场所能够像公园绿地那样,那么不仅可以减少严肃的官僚衙门之感,且有助于亲民形象之塑造;如果把小区中繁杂的铺地改得简单些,是不是可以减少人们的视觉疲劳呢;如果把小区中过剩的雕塑小品和硬地都换成绿色的自然,那么回家的路是否会觉得更轻松一些呢。所以说,景观设计不是为了体现设计师的创意才华,也不是为了体现某些人的地位财富,更不是为了迎合甲方或领导的成就感。而是为他人,为大众,为平民百姓而设计,景观设计最重要的就是要使处在景观中的人感受到美好而愉快的生活。人是城市生活的主体。任何景观空间的设计都应以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体现对人的关怀。马斯洛的“需要层次”学说曾经说过:只有当某一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才能使追求另一个层次的需要成为现实。当一系列需要的满足受到干扰而无法实现时,低层次的需要就会变成优先考虑的对象。因此,我个人认为,景观设计师最大的成就应该是在使用者的日常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再满足其对美的追求,从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同时给人带来愉悦的情绪。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在这个城市钢筋混凝土的森林里,人们越来越感觉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绿色设计也成为一个时髦的概念。试想想,为什么一到周末公园里会人山人海?为什么城市里的居民会自架车到遥远的郊区踏青?为什么办公桌上常常会出现一些绿植?为什么人们会对草地上的大树如此喜爱?这一切都说明人类是打心眼里热爱自然,崇尚自然的。何赛•卢岑贝在《自然不可改变》一书中说道,生态决非仅仅是自然的问题,也是人自身的问题。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和自然应该和睦相处。所以景观设计师在设计的时候应尽可能地尊重自然,减少设计元素给自然带来的伤害。同时也应尽可能的在没有自然的地方创造自然。让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很容易的在身边找到自然,拥抱自然。以下几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如何在城市中寻找自然卢森堡市的佩特罗斯大峡谷,大峡谷宽约100米,深约60米,长叉3000米,将卢森堡市自然地分为南北两个城区。峡谷内两边峭壁上长满了大树,一片绿荫。谷地则是草地。朴实的混凝土小路在大树之间穿行,山坡被一片草坪覆盖,开敞而又简洁,与周围的密林相映成趣。踏着金色的落叶,身旁是潺潺流淌的小溪,会顿时忘了峡谷外的喧嚣,心情在这一刻分外平静。植物群落所营造的美是大峡谷的精髓。它的自然和质朴深深的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令人留恋忘返。纽约中央公园也处于城市中,毛绒绒的绿树成为纽约市的幕后英雄。非常难得地在寸土寸金的商战之中保留下来了这块绿地。为纽约人在周而复始的机械生活中注入了大自然的深情,纽约人有机会到中央公园运动、休闲、娱乐、慢跑、散步。公园中不定时的文化活动也为邻近居民得来不易的半日悠闲带来清凉绿意和文化享受。纽约人可以挑个风清日暖的日子,在中央公园亲自走上一遭,体会在水泥丛林中开放空间里的万种风情。
二、对城市景观设计未来发展方向的一个展望
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那么“以人为本”应是景观设计中永恒不变的一个原则,是每一个设计师在设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在中国景观设计蓬勃发展之际,希望“以人为本”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应是落到实处。人类在起源之初是害怕自然,敬畏自然,到后来慢慢地认识自然,继而改造自然,但现在很多自然却被改造得面目全非,这当然是人类所不希望的。如今在都市生活的人们越来越渴望回到大自然的怀抱,但人们又离不开城市,于是,绿色设计就好像把自然轻轻地放在城市当中,能有效缓解人们一天的疲劳和倦怠。
作者:徐荣珍
近年来,小区景观设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居住者不再像以前一样只满足于有一个仅仅能遮风挡雨的栖身之所。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也越来越重视小区的景观设计和附属设施。一个成功的住宅小区也必然有令人赏心悦目的景观。而优秀的小区环境设计,可以全方位地提升整个楼盘的文化品味,渲染扩张其独特个性,强化楼盘的卖点,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房地产市场上让人眼前一亮、脱颖而出,给楼盘带来无可估量的价值增量和源源不绝的客流,这一点已经是勿庸置疑的。
模仿之风盛行。成百上千年以来,我们的前辈一直用自己的方式在设计,因此有了让后人引以为荣的中国古典园林。但自从我们开始接触到一些外来的设计方式和理念后,便盲目地、不加选择地跟着跑。随着房地产的兴起,中国园林风、欧陆风吹进了居住小区,他们不考虑小区人性化空间和功能性空间,也就是只注形式不注重功能。于是,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全中国的小区到处都是“欧陆风格”“美洲风格”式的设计,连小区的名字都变成了外文版,如“加州阳光”“巴黎春天”等。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不应该去学习别人先进的设计方式和理念。恰恰相反,只有多了解别人的作品,理解他们设计的背景、初衷和过程,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才能创作出更好的作品。“殖民主义”和“洋为中用”毕竟存在很大的差别。
从古至今的世界园林景观基本上分为东方和西方两大类,各有典型的传统风格和特色。
西方园林是以法国古典主义园林为代表的几何形式,景观特点是整齐、规则、对称均衡,常以轴线作引导的几何形图案美为其独特的风格特色,包括树木也都作规则式造型。东方园林以中国古典园林为代表的自然山水形式,景观特色表现为不对称均衡,以曲线作为引导的自然式山水园,成为著称于世界的独特风格。形成东西方园林形式各异的原因,都受各自的历史、文化、哲学、和美学思想传统的影响。西方园林把美学建立在“维理”的基础上,它还左右着雕塑、绘画、音乐和戏剧等艺术。东方园林源出于我国五千年历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学艺术、哲学思想和**道德观念,特别是儒、道、佛三家崇尚自然的“天人和一”观,把美学建立在“意境”的基础上,并因借于文学、绘画和建筑诸艺术。
中国园林景观的内涵“意境”,是中国园林传统风格和特色的核心。所谓“意境”,意是寄情,境是遇物。情由景生,景由心造,景情交融而产生意境。古人又说:“情与景遇,则情愈深,景与情会,则景常新。”所以“意境”赋予艺术以灵魂,灌注以生气,化景物为情思,变心态为画面,对景观产生意象含蓄,情致深邃,具有飘然于物外之情,玄外之音,画外之境,味外之致的特殊魅力。在审美活动中,高度发挥了意想思维的能动性,激发心灵创造出比之于实际的景物远为丰富的艺术情趣。在体察感受中,让游者从身入心入情入至神入,心领神会中引人入胜,耐人寻味,提高到深层性崇高的精神世界,这是中国园林艺术传统中的审美心理结构,都是建立在内心境界的基础上的“心物感应”和“兴到神会”的审美价值,而西方园林文化唯独缺乏“意境”这一灵魂的审美内涵。
纵观中西环境艺术的发展历程,水、绿化、雕塑等环境元素自古就是构筑环境,提升意境不可或缺的设计元素。中国传统的园林理水艺术就是研究水在人与自然关系中所起的特殊作用和水在造景中的作用。《古兰经》中用十字形水渠表现天堂的梦境,这一思想曾对西方造园的理水思想产生过深远影响。
一、水景
水是生态景观中很重要的元素之一,有水才会有生命。人类自古择水而居,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人们依赖水、爱水甚至崇拜水。中国传统文化中就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说法。现代人也越来越意识到真正高品质的生活在于融入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正如著名建筑设计师陈跃中所言:未来的居住条件,特别是高档居住条件将趋于清新与质朴。水景住宅以其独有的慑人魅力满足了人们追求自然,亲近自然的向往。风水之法、得水为尚,景观设计的最高境界莫过于符合自然规律,水在起到美化作用的同时,其另一个重要的作用在于净化空气、改善住宅区的小气候。通过各种设计手法和不同的组合方式,如静水、动水、落水、喷水等不同的设计,把水的精神做出来,给人以良好的视觉享受,达到丰富变化的效果。
二、绿化
绿化具有调节光、温度、湿度,改善气候,美化环境,消除身心疲惫,有益居者身心健康的功能。尤其是在当前绿色住宅、生态住宅呼声日益高涨,住宅小区的绿化设计,更应兼具观赏性和实用性。在绿化系统中形成开放性格局,布置文化娱乐设施,使休闲运动交流等人性化空间与设施融合在景观中,营造有利于发展人际的公共空间。通过与周围环境的色彩、质感等的对比突出园林小品以及铺装、坐凳处的特定空间,起到点景的作用。同时充分考虑绿化的系统性、生物发展的多样性、以植物造景为主题,达到平面上的系统性、空间上的层次性、时间上的相关性,从而发挥最佳的生态效益。
在植物的选择上应注重配置组合,倡导以乡土植物为主,还可适当选取用一些适应性强、观赏价值高的外地植物,尽量选用叶面积系数大,释放有益离子强的植物,构****工生态植物群落。如:有益身心健康的保健植物群落松柏林、银杏林、槐树林等;有益消除疲劳的香花植物群落月季灌丛、松、竹、梅三友林、丁香树丛、合欢丛林等;有益招引鸟类的鸟语林植物群落海棠林、松柏林等。
植物在现代景观设计中要体现出主题化的景观原则:从主题体现出园林景观中系列植物主题及时分、气象系统所显现的“时景美”,从而为整个园区营造幽雅、宜人、舒适的组团景观。做到主次分明和疏朗有序,讲求乔木、灌木、花草的科学搭配,创造“春花、夏荫、秋实、冬青”的四季景观。要尽量避免人工之态的显现,虽由人作,宛若天开。要合理应用植物围合空间,根据不同的地形,不同的组团绿地选用不同的空间围合。如街道,人行道两边,可用封闭性空间,与外界的嘈杂声,灰尘等相隔离,闹中取静,形成一个宁静和谐的休憩场所,要特别强调人性化设计,做到景为人用,富有人情味;要善于运用**变形几何视错觉原理进行植物造景,充分考虑树木的立体感和树形轮廓,通过里外错落的种植,及对曲折起伏的地形的合理应用,使林缘线(树冠垂直投影在平面上的线)、林冠线(树冠与天空交接的线)有高低起伏的变化韵律,形成景观的韵律美。提倡“林荫型”立体化模式,利用墙壁种植攀缘植物,弱化建筑形体生硬的几何线条,使这部分空间增加美化、彩化的效果,从而提高生态效应。
三、环境设施
环境设施设计是环境的进一步细化设计,是一个具有多项功能的综合服务系统,它为满足人的生活需求,方便人的行动,调节人、环境、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在这个系统中,包含有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内容。
硬件设施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些基础设施,包含五个系统:信息交流系统(如小区示意图、公共标识、留言板、阅报栏、街头钟等)、交通安全系统(照明灯具、交通信号、停车场、消防栓等),休闲娱乐系统(饮水装置、公共厕所、垃圾箱、健身设施、游乐设施、景观小品等),商品服务系统(售货亭、自动售货机、银行自动存取点等),无障碍系统(建筑、交通、通讯系统中供残疾人或行动不便者使用的有关设施或工具)。软件设施主要是指为了使硬件设施能够协调工作,为社区居民更好的服务而与之配套的智能化管理系统,如安全防范系统(闭路电视监控,可视对讲、出入口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远程抄收与管理、公共设备监控、紧急广播、背景音乐等),信息网络系统(电话与闭路电视、宽带数据网及宽带光纤接入网等)。任何环境设施都是个别和一般、个性和共性的统一体,安全、舒适、识别、和谐、文化是住宅环境设施的共性。但由于环境、地域、文化、使用人群、功能、技术、材料等因素的不同,环境设施的设计更应体现多样化的个性,例如,不同地域之间气候的差异性也会影响环境设施的设计。
我国南方地区气候炎热、多雨,环境设施在造型上不宜采用不锈钢等金属材料,可以多用木材以增加亲切感,另外北方常年下雪,考虑到一年中很长时间的灰白背景,设施不宜采用浅色,而应该多采用色彩较鲜艳的玻璃钢材质;我国西北地区,气候干燥少雨,但阳光充足,这为环境设施充分利用太阳能创造了条件。此外,不同的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使不同的地区具有不同的自然资源。在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我们完全可以利用地方资源,比如竹子一类的传统材料运用到现代环境设施中,而不是一味只追求材料的科技含量。又如,江南、岭南、西南地区充足的水资源,各地不同的风力、地热等自然资源都可以成为设计师合理利用,成为环境设施与众不同的个性化特征。指示系统要统一于视觉识别,每一个规划的小区都有自己的识别标志,尽管指示系统有区别性,但在表现形式上应具有广泛的统一性,载体之间应用材料与造型的统一性、载体颜色与企业VI的一致性;产品尺度上的呼应性。设计中还应考虑景观设计的风格理念,分析设计中自然环境与人文建筑对指示系统的影响,在统一的设计风格中寻求变化,产生独具魅力的文化个性。
未来的小区将会是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朝着生态小区的方向发展。生态小区与传统小区相比有本质的不同,主要有以下特点:和谐性生态小区内自然与人共生,人类回归自然,亲近自然,自然融于小区,小区融于自然;同时,能营造满足人类自身发展需求的环境,富有人情味,充满浓厚的文化气息,拥有强有力的互帮互助的群体,呈现出繁荣、生机和活力。
生态小区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的,因而它能实现小区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能够在取得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时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快速高质增长;能把小区自然环境作为小区公共资源得到永续利用。整体性的生态小区不是单单追求环境优美或自身的繁荣,而是兼顾了社会、经济、环境三者的整体协调发展,小区生态化也不是某一方面的生态化,而是小区整体上的生态化,实现整体上的生态文明。因此,生态小区的建设将会逐渐改变目前我国城市建设中环境污染、缺乏有效环境保护的不合理现状,实现节能、节地、节水、低污染以及物业等的有效管理,为城市和小区自身环境改善带来强大动力。
生态住宅又称“健康住宅”。生态住宅不只是绿化,而且,从规划上看,生态小区的总体布局、单体空间组合、房屋构造、自然能源的利用、节能措施、绿化系统以及生活服务配套的设计,都必须以改善及提高人的生态环境、生命质量为出发点和目标。另外,在具体设计上,注重绿化布局的层次、风格与建筑物要相互辉映;注重不同植物各方面的相互补充融合,例如,除普通草本植物外,注重观赏花木、阔叶乔木、食用果树、药用植物和芳香植物等的种植;同时注重发挥绿化在整个小区生态中其他更深层次的作用,如隔热、防风、防尘、防噪音、消除毒害物质、杀灭细菌病毒等,甚至从视觉感官和心理上消除精神疲劳等作用。而在房屋的建造上,则要考虑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的需要,注重节省能源,注重居住者对自然空间和人际交往的需求。
现代住宅区景观设计作为一门综合设计艺术与其它设计一样,要不断创新,切忌在不同的环境中作出相同的设计。提倡多元化,形成具有地方特色、民族风格的空间艺术,以自然为主线,开拓人与自然充分亲近的生活环境,不断将自然环境与人工设计巧妙地融合为一体,使身居其中的人们获得重返大自然的美好享受。
参考文献:
1.《的基础——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生态基础评价》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著
纪念是一种精神活动,诉诸人的内心活动和情感活动,纪念的物化就形成纪念性景观。纪念性景观是通过物质性或抽象性的建造和精神的延续,达到会议与传承历史的目的的景观。作为人们的一种精神领域的文化活动,纪念性景观能够通过山、水、林等自然要素反映出所从事纪念活动的“人”对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认识状况。
一 纪念性景观表达人文精神的实例
(1)日裔美籍人历史广场
日裔美籍人穆拉色的代表作日裔美籍人历史广场,位于波特兰市滨河公园,这是一个向二战期间11万日裔美籍人道歉的纪念园。穆拉色在设计这个纪念园的时候,充分运用了日本传统园林中的造园要素――石头和樱花。其东南西北四个门分别有一定的象征意义。东入口是龙门,曲线的毛石挡土墙倾斜于小路一侧,散置着一些巨石,沿着河岸蜿蜒延伸。西入口的两个青铜雕塑标志着虎门,两根青铜柱像两个哨兵,其中一根柱子上刻着日裔美籍人在二战期间抗争的情形;另一根柱子上面刻着一个老人抱着一个婴儿,圆柱上的浮雕描述了日裔美籍人的历史。北面是龟门,一块巨石嵌入低矮的土墩,令人联想到历史悠久的巨型海龟;用背支撑岛屿的传说。南面入口有一只凤凰,是日裔美籍人故事开始的地方。广场中“说话的石”上有12首日本诗词,从南到北沿着拉维美特河,描述着日本社团的历史。“声音”在一堵墙处中断,象征着二战期间日本社团被打散且被重新安置,广场中央的一块巨石上刻着10个强制疏散集中营的分布图,围绕在巨石周边的冰裂纹的石块铺地,反映了当时被扰乱的生活和打破的梦想。用100株列植的樱花来暗示忧伤的心情和被纪念者的特殊身份,创造出平和化的纪念景观,其中景观的纪念性与自然要素、雕塑、文学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2)朝鲜战争纪念园
在一片长满青草的开阔绿地上,朝鲜战争纪念碑的设计者并没有按照通常的做法,把19个美军雕塑集中在一起,二十一个个拉成散兵线。这些塑像都没有高台底座,他们不是高耸的英雄而是普通的士兵,他们的脚就结结实实地踏在这篇开阔地上。士兵脚下的这块土地就自然融入,成为雕塑景观设计的一部分,犹如战场被移进了这个纪念园。无论是烈日炎炎,暴雨倾注,还是皑皑冬雪覆盖在这片开阔地和士兵们身上,这是,设计者不仅将自然,甚至整个气候和环境都引了进来,成了这个雕塑群最真切的背景和注释。参观者像战士一样走过园区内这一段路程,走过这充满隐喻无限人文气息的自然环境,诱发对这场战争的体验和思考。
(3)斯库格墓地
斯库格墓地用瑞典语意思为森之墓地,坐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南部。经过有着茂密而树冠偏低的行道树的石版人行道约100m左右,就可以发现前往墓地的入口,被压缩的空间感与视野在入口内得以豁然开朗,映入眼前的景象是大片为绿地所覆盖的平缓小丘与远处的十字架。花岗岩十字架旁为此地的重要标记,它位于作为动线走道的石板铺面所指之处。除了看到作为主建筑的火葬场利落的现代建筑线条之外,更令人动容的则是在它后面包覆着整个园区的针叶树林、以及阿斯普伦德以最低限的手法所处理的各种材质与铺面,交织出了与大自然完美融合的纪念性地景。在这种景致的洗礼之下,游客的内心会随着地势、石板甚至空气,体会到亢奋与平静的共存。这个与环境艺术完美结合的地景范例,它所表达的情感和氛围远远超出了物体的形态本身。
此外,约翰・丹佛纪念园,将他的演唱歌曲雕刻在随即摆放的自然石块上,与洛矶山的自然环境融为一体,为约翰丹佛的著名歌曲《Country road,take me home》做了很好的注解。
Kongenshus纪念公园中没有运用传统类型的纪念碑形式来纪念所有的拓荒者,二十将他们的业绩和姓名刻在自然序列的石块上,让它们与景色自然融合。
二 自然纪念性景观设计在人文系统中体现出的特点
(1)注重体验与感受
体验和感受强调了参观者对作品的体验式阅读,通过体验来把参观者的纪念思路打开,进而实现纪念性景观营造的文化意义和人文价值。强调感觉,并承认差异化认识的合理性,也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文化特征。
(2)设计语言简约化
简约化,在设计语言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表达手法。简约化迎合了作品对“留白”的需求。例如在美国俄克拉河马城大爆炸纪念园里,序列化布置的一百多把椅子,代表大爆炸中的一百多名遇难者,每把椅子上都有死难者的名字。形式语言简介,并为作品提供形态上的“空白”,让参观者对整个灾难产生一体验式的想象和认识。并且通过这种对罹难者“召唤”的形式来表达纪念性,具有浓郁的人文气息。
(3)营造自己的特色
以触觉、体验为特色;以贴切的隐喻为特色;或者以空间环境塑造为特色,都可以体现出各自纪念景观的生命力。将纪念文化和艺术创作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丰富了人们的艺术世界和审美图景,让游览者在自然环境中感受到人文系统的丰富性,激发起人们历史感和社会感。
三 纪念性景观设计用自然要素彰显人文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