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管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3 15:05:4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原则管理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原则管理论文

篇(1)

服务人与接受服务,管理人与被管理,在班级中是并存的。集体具有天然的向心力,其中每个成员都应意识到:我是集体的主人,我属于集体。集体中的成员只有尽力为别人做事、为集体做贡献,才会受到大家欢迎。班主任可以在集体中树立榜样,比如给热心助人、长期为集体服务的学生贴红花、送喜报,引导学生向榜样学习,将积极参与班级活动、为班集体的发展而努力视为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从而营造互助协作的良好氛围。

2.引导学生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在班集体中,学生应该互相帮助,只有互相扶持,才能共同进步。首先,班主任可以通过详细调查,了解每名学生的性格、爱好、特长、学习能力、身体素质、家庭状况等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根据这些情况,将不同智力水平、不同爱好、不同性格的学生安排在一起。比如,性格内向、不善言谈的学生,可以搭配一名性格外向、善于言谈的;自制力强、有良好学习习惯的学生,可以搭配一名自制力弱、学习习惯差的;粗心马虎、作业潦草的学生,可以搭配一名细致稳重、书写工整的……使他们在相处中相互启发,相互弥补,相互帮助,从而进一步完善自我。其次,班主任应尽力为学生创造交流沟通、团结协作的条件和机会。比如,为学生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并为其他学生树立榜样,可以设置劳动之星、体育之星、助人之星等奖项,使每名学生都有发挥自己优势的机会,都能体验成功。班主任在组织活动时,可以根据学生的身材高矮、体质强弱、男女比例等做好调配工作。比如,体育竞赛时场上运动员与场下啦啦队的默契配合;广播操比赛、鼓号比赛中“一帮一”的互帮互学等,使学生切实体验到,只有合作互助才能出色地完成任务,才能为班级争光。再次,引导学生自己解决问题,在体验摸索中培养协作能力。学生之间出现争执时,班主任不要过早干预,不妨鼓励学生自行协商解决,使他们从中获得与人相处的经验。这样,学生会在一点一滴中学会协商,从而逐步养成正视自己、尊重别人、爱护同伴的积极情感。这也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培养、自我教育的有效过程。

篇(2)

中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它负有为社会培养优良的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的双重任务。

全面发展原则有时被称为教育性原则。因为广义的教育,包括知识技能教育、智能发展和思想品质教育等三个方面,而“全面发展”包括了这三方面的内容。

要贯彻实行全面发展原则,在当前要坚决反对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教书不育人、忽视双基教学、忽视智能培养、忽视思想政治教育和优良品质培养的思想和做法。

二、科学性原则

所谓科学性原则,概括地讲,包括教学内容必须科学和教学过程的实施必须科学这两个方面。具体内容有:

1.教学内容必须正确、可靠、反映客观事实、符合现代化科学水平。

2.教学内容的选择要有利于加强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培养能力,要符合中学生认识水平,能形成一定的系统。

3.注意科学方法的教学。化学科学方法不仅是化学科学知识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和掌握化学科学的有力手段和工具。

4.努力使教学过程科学化。不但要有科学的教学指导思想、科学的教学目的要求和科学的教学内容,还要有科学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组织形式,努力按照化学学科特点组织化学教学。

三、系统和有序原则

化学教学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这个系统有它整体的目的和运行规律,无论是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教学,还是元素化合物知识的教学,或者是化学实验的教学等,都应该服从和服务于整体的目的和任务,都应该有利于发挥系统的功能。

按照一定的顺序连贯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教学,即循序渐进地进行教学,不但可以使学生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而且可以减少他们的学习困难,提高他们的学习水平。这里所说的“序”,除了指知识技能的内在联系之序外,还包括学生的认识发展之序、智力发展之序,它们是一个和谐统一体。

四、联系实际原则

化学知识来自实践,又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化学教学也必须反映化学知识跟实践的密切联系。在化学教学中注意联系实际,不但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巩固和掌握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还可以培养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利于他们将来顺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实行联系实际原则,要按照“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个人类认识过程的基本模式来组织学生的认识活动,所以化学教学要重视实验,使知识建立在坚实的实践基础之上。

五、协同和启发原则

要使中学化学教学系统和谐有效地运行,必需注意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及其物质载体各要素间的协同一致。这里,教师必需起好启发作用。协同和启发的原则是十分必要的。实行协同和启发原则必须做到以下各点:

1.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让他们能自觉而主动地学习。

2.教师要做好启发和引导作用。

3.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学生之间存在着差异,学习基础和学习情况不可能完全一样。“面向全体学生”不但是系统和谐运行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4.重视教学集体的形成。一个融洽、协调、配合默契的教学集体有利于系统的有效运行。

5.教学内容和方法要从学生实际出发。为了使系统和谐、有效地运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要符合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使学生通过努力能够掌握教学内容。

六、巩固和反馈原则

化学上物质和物质变化的多样性,决定了多种多样的化学概念和化学事实。这就使得许多学生感到化学“好懂难记”,容易“前学后忘”。有人在研究中学化学和其它一些课程的遗忘曲线时,发现中学化学的遗忘速度在前期比其它课程小,在后期比其它课程大,从而印证了上述问题的存在。这就使化学教学必须特别注意对知识与技能的巩固,如果不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就不能使多数学生学好化学。

七、重视实验教学,充分发挥实验的教学作用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它的建立和发展跟化学实验紧密联系在一起。当今化学科学的发展表现出从基本上是描述性的过渡到推理性的;从主要是定性的过渡到定量的;从主要是宏观的研究过渡到微观的研究等趋势。化学科学的这种变革不但没有削弱实验的重要地位,反而对实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化学家必须通过实验来发现、积累新的事实和获得思维的材料,必须通过实验来检验思维的过程和结果。实验对化学科学来说不可缺少,对化学教学来说更是如此。

八、重视思维发展原则

学生通过观察、实验得到的感性材料只有通过思维的加工才能形成化学概念、形成关于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可以说,在化学教学中任何内容的教学都离不开学生的积极思维活动,没有较高的思维水平就不可能学好化学。

篇(3)

会计的不确定性是指在一种或几种情况和处境下的最终结果是得利或损失,只有在发生或没发生一个或几个不确定的未来事项时,才能加以确认的会计信息。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经济的飞速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也越来越快,致使会计领域中信息的不确定性问题也越来越复杂。但会计不确定性问题产生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两个,一个是外因即由于会计系统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而产生的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如企业的承诺,以及与银行有关的资金借贷往来等信用,信用作为企业经营中一种必要的融通工具和交易保障,它是企业会计不确定性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企业在外币业务中汇兑期限的不同而发生的汇兑损益,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合同生效的长短等也都会引起企业资产因时间的关系而不断的变化;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了谋取超额的经济利益,就必然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由于这种风险性的存在,企业的会计信息中也就自然的存在着一种不确定性;另外,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总是和社会,环境分不开的,那么会计信息就一定会受到税率例率、物价变动指数、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而使企业的资产不断发生变化。另一个原因为内因,即指由于会计系统内部的信息加工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问题而引起的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如在会计人员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中,因自身业务水平或职业道德素质的限制,而使企业的会计信息不断的发生变化。总之,会计的不确定性所直接针对的就是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信息的质量高低决定着会计不确定性的必然存在。

“不确定性这一普遍约束因素已经成为稳健主义这个传统会计概念的依据,如一般所述,稳健主义概念不是会计上的一种假设,也不是一种约束因素,但在运用上,它却作为展示那些可能不怎么可靠和相关的数据的一种约束因素。”稳健性原则是人们对会计不确定性的一种必然反应。会计是经济、技术与人结合的产物,会计不确定性的存在,就意味着风险的存在,存在着风险人们就自然会采取措施,寻找一种稳健的方法来回避风险,保护自己。会计工作中的稳健性原则就是人们所采取的一种方法。例如,面对会计工作中的不确定性,财产托管人,审计人员和投资者出于减轻受托责任,减轻审计责任,以及避免或减轻投资风险和进行正确合理的决策的不同目的,他们要求会计信息的披露必须采取稳健性原则。

综上所述,会计不确定性的存在是会计工作中稳健性原则存在的前提条件。

二、稳健性原则的应用及真应注意的问题

(一)稳健原则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稳健性原则又称谨慎原则,它可以理解为是对会计人员在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充分考虑了相关性原则,客观性原则以及配比原则等其他会计原则的前提下,按会计不确定性程度大小“谨慎”的选用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的一种要求。

1992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分行业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对稳健性原则在企业中的应用作了一些规定,如允许计提坏帐准备,有些行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存货的计价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等等。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以上的稳健性原则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这一过程中的一些实际需要和现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因此,在财政部1998年1月27日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经过逐步修改过的具体会计准则中,对稳健性原则的应用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和规定,其具体应用可归纳如下:

1.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存货和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可采用成本与市场孰低法,即可以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另外,企业应对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定期地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市场价格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帐面价值,应将其差额先冲抵该项投资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抵的差额部分应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损失。

2.加速折旧法的采用。对加速折旧法的采用1992年颁布的会计制度中对其使用范围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而股份公司的会计制度中对加速折旧法的使用范围没有加以限定,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适当的选用折旧方法。

3.无形资产的摊销。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在具体准则和《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中规定,按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期限与经营期孰短的年限摊销,如果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年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而行业财会制度规定是不少于10年进行摊销。对于开办费的摊销,行业财会制度规定按不少于5年的期限进行摊销,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具体准则中改为不超过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果开办费不大的,也可以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摊销,计人损益。

4.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会计准则一投资》中规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按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帐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资本公积的准备项目,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也可以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长期投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股权投资差额,国家规定应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摊销,计人损益。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以上对长期投资股权投资的增值和减值与长期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之所以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法,正是遵循了稳健性原则。

5.收入(投资收益)的确认。行业会计制度中对收入的确认作了比较简单、硬性和表面化的规定,如“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已经收到货款或已经取得收到货款的有关单据”等等。而《企业会计准则一收入》对收入的确认标准规定得比较原则,比较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如在商品销售的交易中,要求企业正确判断是否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在实质上转移给了卖方;是否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的权利,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是否与企业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是否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只有企业的销售满足了上述四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否则,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货款或即使已经发出商品,也不能确认收入。又如,在企业提供的劳务收入的确认上,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的估计,应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如果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对交易的结果做出可靠的估计,应按已经发生的共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同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全部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可见,《企业会计准则一收入》中规定的收入的确认原则更加稳健、可靠。

投资准则规定,除收到已经记人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在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帐面价值,而不得确认为当期收益。

(二)稳健性原则在实际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稳健性原则的运用要正确处理与客观性、配比性、可比性、相关性、可靠性、权责发生制等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如客观性原则是反映以会计核算工作中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是稳健性原则要求反映的是企业会计实务工作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费用或收入、资产等。此外,稳健性原则在维护出资者和企业利益方面的倾向性十分明显,它以种种形式,促使企业采取“谨慎”的行为来达到既定的目的。因此,它可能失去客观的立场。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在经济活动中,就应该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来缓解其冲突。首先,我们应合理的确定各项会计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在12条会计原则中,客观性原则居于首要地位,稳健性原则必须在维护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运用,对于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顺序,由于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合理的确定。其次,要对冲突情况予以充分披露。由于每个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在不同时间,不同经营环境下有所不同,稳健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也应有所不同,因此,我们有必要在信息披露中充分说明稳健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揭示因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及其变动情况。充分的信息披露能有效地提高信息的可比性,从而使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信息使用者能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防止冲突进一步恶化而误导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再次,我们还要对稳健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操作上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能有效地预防和避免稳健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最后,我们还要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由于稳健性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强的随意性和倾向性,因此,为了避免企业以运用稳健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稳健性原则当作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就必须加强审计监督工作,防止滥用和曲解稳健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2.稳健原则的运用最关键的问题是稳健性原则的“度”的掌握,过度运用或运用不够都可能降低稳健性原则优点的发挥而扩大其缺点,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不到准确的揭示,从而使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决策方面受到误导。

篇(4)

原则之一

小学数学活动课,必须以小学生的个性要素得到发展为宗旨,设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课程方案》对小学阶段的教育提出了明确的培养目标,这个培养目标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为体现小学阶段性质和任务而设计的国家要求,也就是国家关于知识和能力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是为体现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个性发展要求。落实到小学数学课,国家质量标准就是要求小学生具有初步的运算技能、逻辑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以及运用所学数学知识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四项,这个任务主要由小学数学的学科课(或者叫必修课)来担当。至于发展小学生个性的要求,《课程方案》明确提出主要由活动课来担当,其教学目标就是“增强兴趣,拓宽知识,增长才干,发展特长”。有人会提出,这个要求在学科课所包含的实际活动中就能做到,或者开展课外活动就可以实现。我认为这是误解。诚然,小学数学学科课所包含的实际活动,诸如观察、实验、练习等,也能培养学生某些个性要素,但它服务的目的不同,它只是为学科课的教学目标而服务的一种教学手段,是学科课教学活动的一部分,没有具体教学时间的界限;而小学数学活动课应是以发展学生个性要素为首要目标的课型,每节课教学时间与学科课的教学时间相配合。还有,活动课也不同于课外活动:①活动课属于课程的范畴,课外活动则是“在教学大纲范围之外由学生自愿参加的各种教育活动的总称”,它不属于课程的范畴;②活动课有一定的结构性,它有特定的教学目标、内容和活动方式,而且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随着年级的上升而具有层次性,而课外活动则没有这种有序的要求;③活动课的设计和实施要具有一定的规范,那就是活动课必须有教学纲要和活动课指导书,并严格按此规范实施教学进程,而课外活动则不具备这个要求。

原则之二

小学数学活动课,必须淡化选拔教育,做到“人人受益”。小学阶段的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初级阶段的教育,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指出:“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普及教育,平等教育,应当强调其普及性,淡化其选拔性。”这个要求不仅在小学阶段的教育活动中要落实,更要在各科的教学活动中落实。学科类课程的教学活动做到人人受益,比较好操作,因为学科类课程所担负的国家关于知识和能力的各项规定,由统一的大纲和教材所列举,由国家规范的教学、考查等计划予以落实和检查。而活动课是以培养个性特征为标志的新课型,系统的操作硬件尚在建立之中,有一定的难处。但是,我们应当这样理解:小学数学活动课所说的“人人受益”,不应当以分数、成绩的提高来理解,应当从学生的个性要素得到发展予以解释。从活动课参予程度讲,不要像组织数学课外活动小组那样,只允许少数数学爱好者参加,而应要求每个学生都参加。从活动课的课程设计讲,在学科课为每个学生打好共同基础的条件下,为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兴趣爱好提供发展空间;从活动课的教学效果讲,通过小学数学活动课,有的学生数学知识、能力和爱好都得到提高,这是受益。通过小学数学活动课,有的学生数学知识和能力提高不甚明显,但是通过数学的橱窗对观察课外天地,观察实际生活的兴趣产生了,这也是受益。更有甚者,通过小学数学活动课,虽然没有引起学习数学的兴趣,但这种活动课教学尝试在学生记忆中留下思维印象,能成为今后处理问题的一种思维参考,这也应该说是受益。纵或阻塞了他们对数学的爱好,但通过小学数学活动课促使他们去爱好其它学科,也同样属于受益之列。一言以蔽之,小学数学活动课的受益,就是指小学生的个性要素,主要指兴趣和情感,通过数学的载体而得到发展。

原则之三

小学数学活动课,必须注意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充分保护“童心”。小学生的年龄阶段(6~11、12岁),在心理学上称为儿童期(或称学龄早期)。这一阶段,小学生不但身体发育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阶段,而且由于从一个备受家庭保护的幼儿变成必须独立完成学习任务、承担一定社会义务的小学生,这就促使儿童心理特征产生质的飞跃,概括起来,就是产生了在幼儿期没有的“好奇、好动、好胜”的“童心”。这三个“好”只有“好奇”“好动”充分得到发展,“好胜”的儿童价值特征才能得以建立。但是要注意,要使“好奇”“好动”的心理状态健康成长,就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控制:①调控环境,促使小学生总是保持向上振奋的心理状态。小学生向上振奋的心理状态的形成是立足于好奇感,而好奇感的永恒程度又依赖于环境(包含教学环境)对小学生接受知识是否有一种愉。因此建立一种愉快接受教育的氛围是调控环境的关键。小学数学活动课基于数学学科的抽象特点,愉快教育氛围的建立,特别要注意杜绝成人期望值的强加与过量过高数学材料的灌输。就是说,不要设想通过小学数学活动课的教学,个个都成为数学神童;也不要认为,实施小学数学活动课教学,就是灌输小学数学之外使小学生难以接受的成人处理数学的材料。②树立模仿典型,促使小学生形成稳固的知识、能力体系和健康的行为与习惯。小学生的“好动”,是建立在模仿基础上的好动,通过模仿,一旦成为小学生稳定的心理成分,就左右小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因此为了促使小学生形成稳固的知识、能力体系和健康的行为习惯,我们的教学活动就应当提供学生认为有趣的、益于拓广知识的模仿典型。小学数学活动课所提供的模仿典型,就是根据数学的特征以及小学生的知识、能力条件,通过游戏、观察、拼图、制作、不完全归纳等思维及操作办法,让学生得到学科课内所没有的、又能激发学生求知兴趣的数和形的一些结论(但是不要证明)。这些结论,要求学生都记住它是次要的,掌握得到的过程则是教会模仿的本意。只有这样,“好动”的心理特点才可以说在数学活动课里得到健康地培育。

原则之四

小学数学活动课,必须突出具体形象思维,给学生以能力的钥匙,不给知识的包袱,促进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的过渡。小学生的思维,在四年级之前,是以认识“具体实例”、“直观特征”为标志的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在四年级之后,则向掌握“主要属性”、“种属关系”、“实际功用”为标志的抽象逻辑思维过渡,不过这种抽象逻辑思维还是以具体形象为支柱。作为小学阶段思维训练的一门主课,小学数学的学科课和活动课,责无旁贷地要促使小学生思维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为了实现这种过渡,可采取下列措施:①提供充足的有趣的数和形的具体形象材料,让学生拓广知识,扩大眼界。怎样选择这些材料?荷兰数学教育家凡·希勒(VanHiele)认为:人类认识数和形有五级水平,小学四年级以前学生,应选择认识“形象级水平”的材料,就是学生通过图形和数的整体形象,而不是通过性质去认识数和形。四年级之后的学生,可选择“性质级水平”的材料,即通过图形和数的性质去认识数和形。至于后三种水平材料的认识,则是中学以后的事情了。这种认识可作为小学数学活动课选择充足有趣具体形象材料的依据。②通过设悬念,设问题情境,积极启发小学生从已知到未知,促使从具体形象思维到抽象逻辑思维的转换,同时让学生在解决具体问题中体会到成功的乐趣,以及让学生掌握不完全归纳法之类的数学方法。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在活动课的思维材料的选择上,一要“不超纲”,即所涉及知识不应超出小学数学教学大纲之外;二要“不超前”,即活动课的教学进度与学科课的教学进度基本保持一致,知识与能力训练尽量做到前后配合。在活动课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就表现为要当学生智慧的启迪者,不要当真理的恩赐者,更不能藉活动课之机,把学生当成“仓库”,拼命向学生灌输他们不愿接受的成人化数学知识,从而使学生受压,感到不耐烦。否则,数学活动课就不能促使学生个性要素的发展,增长才能的数学目的就会落空。

二、小学数学活动课的开设形式

1.数学游戏。

数学游戏是对四年级以前学生进行活动课教学的一种好形式。好的数学游戏应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好奇心理,凝聚学生的注意力,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应是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兴趣与数学知识自然而然地同步增长。为此,设计数学游戏的思路,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①游戏内容要通过丰富而新颖的形象来包装。大家都知道,一切知识都是从感知开始的。然而,数学教师惯用的数学概念形象化方法,虽然最初的数学概念能从形象化入手,但最后总下降为单调而呆板的数学概念和“符号”,成人化的思维痕迹很深,这种教法特别不能激发低年级小学生的兴趣,我们教育中应当尽量避免。正确的数学概念的形象化包装,必须结合低年级小学生思维在具体形象方面占优势的认识特点,结合他们的实际生活爱好来制定关于数学概念的教学形象设计,要不显露抽象的数学概念和“符号”,而是把它化解在小学生喜闻乐见的丰富而新颖的游戏之中,从而起到充分调动小学生的感官,在小学生头脑中树起鲜明的形象,达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的最佳效果。②游戏展开要通过生动活泼的戏剧性活动来实现。低年级小学生,刚由家庭进入社会,一切都新鲜,好动和不满足是他们进步的第一要素。数学活动课教学要抓住这一特点,设计适合他们口味的戏剧化数学游戏,把学生引入求知的好动中,让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通过戏剧化处理这座在具体与抽象间的桥梁,把学生从具体形象思维引到抽象思维,让学生自己思考,自己理解,自己消化,自己吸收,使思维永远处于兴奋之中,实现活动课的目的。③游戏结构要是美的结构形式。数学游戏美的结构,是指美的语言、美的教学态度、美的板书设计及教具运用。最能直接打动低年级小学生心灵的是美,因此美的教学结构形式,是一股推动低年级小学生接受教育的力量,数学活动课的游戏结构也应按此来设计。

2.数学讲座。

小学四年级后开展数学讲座,这是有利于抽象逻辑思维的发展,也是有利健康品德形成的好形式。这种以数学讲座为内容的数学活动课取材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取材于学科知识的扩张,发展学生能力。这类教学内容可分为三种类型:①智力型,如找规律填数,奇数和偶数运用,巧妙计算等;②实用型,如利用图形的合理分类的计算题,金融投资的基本计算知识等;③动手型,如绘制图表,用图形解应用题等。另一方面是取材于数学名人的故事,取材于数学史上的典型成果。通过讲述这些故事,能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进行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教育,从而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

3.数学实践。

篇(5)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也是《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但这一原则的理论阐述和现实的实践活动存在差异。分析保险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保险最大诚信原则运用的背景

1、最大诚信原则的落实已成为时代难题

随着中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改革力度的加大,社会不和谐问题也日益显现。不和谐的原因是风险的存在,风险存在的原因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导致风险是因为竞争。竞争有良性竞争和恶性竞争,良性竞争本身不是把对手击败,而是比对手领先。但当前保险竞争主体越来越多,却没有一家是又快又好稳健经营的领跑者,几乎全都成为恶性竞争的追随者。恶性竞争就好像一个险恶的漩涡,大家都往里跳,谁都迷失了方向。这是因为产品同质化和费率市场化,导致可供竞争主体选择的空间非常有限。恶性竞争的结果是行业内相互抵毁,违背价值规律高抬手续费、降低费率。

保监会从今年四月开始在广东、湖南试点打击三高:高回扣、高返还、高手续费,以维护市场有序和行业形象。同此,“诚信危机”已成为道德伦理之外的商业景观,“失信”已经是中国社会中很普遍的现象、很危险的事实、很可怕的后果。人们惊呼保险不保险。

2、失信惩戒已成为热门话题

对于诚信危机的出现,尽管已到了一个相当严重的程度,但终究不能被道德伦理所接受、不能被人们良知所接受。从法制建设的角度、从风险机制建设和行政方面的态度也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在今年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为了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实现保险业做大做强,保险监管已发生深刻变化,形成了以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为三大支柱的监管体系框架[1].其中之一就是市场行为监管,其核心内容就是诚信有为、失信惩戒。

3、诚信建设已成为共同主题

商品经济是契约经济,契约品质问题要求当事人能否按照最大诚信原则在法制建设机框架下自控、在伦理价值下自主、在风险机制下自省,否则导致契约品质问题出现。尤其是保险业,由于契约的附合性和射幸性,更容易诱发这问题的出现。诚信体系建设已成当务之急,诚信建设评价标准已纳入监管的常规检查内容。人们普遍认识到:今天的诚信、明天的市场、后天的品牌。

二、保险最大诚信原则运用的目的

1、解决保险经营中信息不对称问题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当事一方对自己的认知远远高于另一方对他的了解。保险经营尤其如此,对于保险人而言,投保人转嫁的风险性质和大小直接决定着其能否承保与如何承保。然而保险标的是广泛且复杂的,作为风险承担者的保险人却远离保险标的,而且有些标的难以实地勘查,而投保人对其保险标的的风险及有关情况却最为清楚;因此,保险人主要也只能根据投保人的告知与陈述是否属实来决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以及确定费率。于是要求投保人基于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对投保人而言,由于保险合同条款的专业性与复杂性,一般难以理解与掌控,对保险人使用的保险费率是否合理、承保条件及赔偿方式是否苛刻难以了解。因此,投保人主要根据保险人为其提供的条款说明来决定是否投保,于是也要求保险人基于最大诚信履行其应尽的此项义务[2].

2、解决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

由于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保险人应履行其对保险条款的告知与说明义务。另外保险合同又是典型的射幸合同。由于保险人所承保的保险标的的风险事故是不确定的,而投保人购买保险仅支付较少的保费,保险标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人所能获得的赔偿或给付标准是保费支出的数十倍甚至数百倍。因此就单个保险合同而言,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已远远高于其所收的保费,倘若投保人不诚实、不守信,将引发保险事故陡然增加保险赔款,使保险人无法承担而无法永续经营,最后将严重损害广大投保人或被保人利益[2].

3、基于保险产品特殊性的需要

尤其是寿险产品它是无形产品,是将无生命的产品赋予生命的意义。永续经营永续服务是其特有的职能,诚信便是其生命意义的组成部份。

4、满足客户购买的心理安全需求

保险是客户不需要时购买为需要时使用,寿险购买的还是一份期望、一份尊严、一份生活品质。特别需要保险人用诚信满足客户的心理安全需要,以减少客户的心理成本。

三、最大诚信原则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最大诚信原则产生初期主要是约束投保人的工具,保险人往往以投保人破坏此原则而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为了平等地保护投保人的利益,现代立法已予修订,即最大诚信原则同时适用投保人和保险人。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增加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3].所以,保险诚信原则运用的主体应当同时是保险活动当事人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同时涉及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目前,虽然《保险法》对当事人双方的诚信行为提出了法律要求,但保险理论的阐述对投保人的诚信要求较为全面,对保险公司和保险关系人的要求则不够,而在现实中保险公司存在的诚信问题较多,它产生的负面影响辐射较广。

一般理论认为,最大诚信原则由三条重要的法理组成,一是告知,二是保证,三是弃权与禁止反言[4][5].最大诚信原则主要针对投保人或被保人而言,为了保持合同的公平原则,后来才产生了对保险人具有约束力的自动弃权和禁止反言原则[4].这一内容明显与社会现状相违背。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投保行为规范是保险活动的开始。新《保险法》对投保人这一主体在该环节的诚信要求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首先,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保险合同是典型的诚信合同,最大诚信就是告知。实践证明,保险人危险负担的有无或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保人能否恪守诚信原则。因此,为避免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就首先要求投保人在合同订立之前,如实、准确、无保留地向保险人告知其投保标的的一切重要情况。其次,投保人必须履行通知的义务。《保险法》第22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另外《保险法》有关投保人应按合同的约定交付保险费、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规定也体现出法律对投保人的诚信要求。

诚信原则对保险人也有明确规范要求。《保险法》第106条、第1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工作人员、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应自觉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归纳起来,《保险法》对保险人的诚信要求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对客户如实告知义务,二是对保险合同内容如实说明、解释的义务。

1、诚信原则的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保险人这一主体而言。一是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2年甚至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二是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三是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2)对投保人、被保险人这一主体而言。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的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

2、不诚信行为的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信息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息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为了争夺客户资源造成遵纪守法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无暇顾及公司的社会形象、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5)保险营销机制不完善困扰着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占从业人员总数的绝大多数,这支销售大军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寿险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然而,现行的营销机制随着市场的扩大,其弊端也日益暴露,主要表现为缺乏对营销员的保障制度,缺乏长效激励制度,对营销员的考核以业绩为主,佣金提取不合理等等。这些问题诱发营销员产生背信弃义、误导欺瞒客户行为[6].

四、贯彻最大诚信原则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保险业的顺利发展,需要加强保险活动当事人的诚信教育与体系建设。现实中,人们感到社会缺少诚信,并不是诚信内容和法律规定不存在,而是缺少对诚信行为的激励和保护。尽管国家在加强法制保障、加大诚信宣传、加大失信惩戒、考核保险诚信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并没有对诚信行为起到有效的保护和推动作用。为此,必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1、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契机,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建设保险业诚信体系,必须结合现代化社会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展开。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国家六部委曾于2003年9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恰逢其时,应把握契机,一方面不断完善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为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做出贡献。

2、加强保险诚信法制建设,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在诚信方面已经加强,对失信惩戒的力度也在加大,已经出台《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行业自律对保险公司的约束力度也在加大。但在如何站在维护行业的整体诚信形象方面、政府机关职能部门如何配合保险监管部门加大惩戒方面的具体措施尚未出台,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并加大惩戒尺度。

3、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一是要建立刚性的诚信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有制约制衡机制,用制度保证诚信得以实现。二是要建立信息采集及披露制度。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诚信数据的管理制度,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道德风险无法规避。对保险人的信息披露已取得初步成效,尤其是营销员持证上岗规定的出台,建立保险营销员专用网络,强化了营销员的诚信行为,但各保险公司之间还应建立与社会公众沟通交流平台,如公众网站,现场常设咨询台等[7].

4、结合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大诚信宣传教育

保险行业应按照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诚信友爱”的要求,联系客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员工进行诚信有为教育。

5、改革保险公司营销体制,为保险业诚信体系的建设注入活力

目前,各保险竞争主体的营销体制普遍采用保险人制。保险营销员处于“城市边缘人”的尴尬地位,无法在社会中树立诚信形象。同时由于首期高佣回报的利益冲击,使一些营销员没有将诚信植根于保险职业的生命之中,见利忘义。如果采取职员制营销,改变营销员身份,将会大大提高诚信水平。

6、加强对保险公司的诚信考评工作

目前保监部门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针对保险公司的诚信行为考评体系,也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与之相对应的考评指标,更没有形成一套常规的考评考核工作程序。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应建立一系列严格的考评体系与科学的考评指标。在这方面,广西保险行业协会进行了两年的诚信考评工作,考评体系按3大类36项量化成100分制的考评指标,以80分以上作为合格标准,对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保险公司将上报中国保监会和相应的总公司,已经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效。

「参考文献

[1]吴定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创新性行业,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Z]2006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文件,中国保监会办公厅,20065

[2]吴定富保险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84-85

[3]穆圣庭,徐亮关于保险合同主体中的最大诚信原则问题[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287-290

[4]朱应芬,王瑞兰,王时芬等保险学教程[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55115

篇(6)

以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为指导,以语文学科本身的特点和中学生学习语文的特点为依据,语文学法指导应遵循以下若干原则:

(一)改革教法与指导学法并行不悖的原则

就教学过程而言,教与学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我国古代教育名篇《学记》中就有“教学半”的说法。吕淑湘先生则更是言简意赅:“教学,教学,就是‘教’学生‘学’”。美国认知心理学家奥苏贝尔指出,教与学是一回事的两个方面,两者在逻辑上是可以分开来研究的,但实质上是联系在一起的。就一般而言,好的学法是以好的教法为前提而获得的,好的教法又是保证好的学法的运用而选定的,教法与学法必须协调同步。而语文学法指导,则是探索教法与学法融合规律,解决教法与学法怎样组合、渗透更科学的问题,它的基本思路就是:实现教法与学法在教学过程中的最佳结合。教师指导学生学习语文好比指导学生去掰一个壳子,既要讲清掰开壳子的目的、知识、方法,又要重视学生在得到知识与方法后更想掰开壳子摸到核心的心理,从而使教法与学法得到有机组合。在这方面,湖北黎世法老师的“六课型单元教学法”给我们提供了不少经验。他研究中学生学习的八个环节,并从中抽象出十条心理规律作为中学生的本质学情,同时根据中学生最优学习方法中的六个主体环节设计了相应的六种基本课型:自学课、启发课、复习课、作业课、改错课、小结课,以此来保证教学适合学情的要求,教法适合学法的要求。这种课堂结构的设计使学法与教法互为作用,优化了课堂教学结构,改变了过去单纯重视教法改革而忽视学法研究的状况。

(二)在掌握知识过程中发展智力的原则

学生的智力,既是教学培养的目标之一,也是影响教学效果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按照学法指导的理论,传授知识本身,是为了让学生在掌握一定知识基础上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是思维能力,而思维能力是智力因素中的核心,由此看来,向学生传授知识的目的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发展学生的智力,而不是单纯的积累知识。

智力是不能传授的,然而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又是互相联系的。古人云:“才,需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广学。”一方面,学习知识不仅必须以一定的智力发展水平为前提,而且必须通过紧张的智力活动才能完成,教学过程中,学生一点脑子不动,不进行一点智力活动,教学活动也无法进行。另一方面,智力的发展也不是凭空的,是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逐步发展的,离开了知识的学习与传授,发展智力就犹如空中楼阁,无所依托。反过来,智力的发展又促进了知识的掌握,所以,教学的全部努力即是让学生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发展智力。我国语文教育受千百年传统教育的影响,历来重视学生掌握书本知识,忽视智力的发展。当前,我国学校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作业量大、难题多,考试频繁,学生死记硬背等现象,极大不利于发展学生智力,这一现象不可避免地影响和左右着语文教学。有的学生抱怨说:“现在学校里语文教学是:记忆力用得过多,而思维力用得过少。”这兴许还是学生“重理轻文”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庄子《逍遥游》中说:“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离开了知识就谈不上学习,离开了智力就谈不上会学,离开了方法就谈不上善学。知识积累越丰富,就越有利于智力发展,学法的掌握也就越容易。因此,学法指导,必须把知识的习得、智力的开发与学法的掌握有机结合起来。

(三)在发展智力因素过程中开发利用非智力因素的原则

语文教学目标的完成,固然与学生的智力因素,诸如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等有直接的联系,以前传统的课堂教学也着重抓了这些能力的培养,但与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如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学习情绪、学习意志等不无关系,有时甚至有很重要的关系。根据学生感知教材的心理分析,学生掌握知识、形成技能,是通过对教材的感知、理解、巩固、应用四个基本环节来实现的,而在这些环节中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学习意志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巴班斯基说:“如果学生养成积极的学习态度,如果他们有认识兴趣,有获得知识技能和技巧的需要,如果他们形成了义务感、责任心以及其他的学习动机,那么他们的学习活动就一定会更有效。”上海师大燕国材教授曾概括出公式:A=f(I·N),意即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学习的成功(A)是由智力因素(I)与非智力因素(N)共同决定的,学习的理论告诉我们,除了发展学生的智力因素外,还要开发和利用他们的非智力因素。学法指导的实践证明,不解决“愿学”、“乐学”的问题,也就谈不上“会学”、“善学”的问题。学习方法的掌握和学习能力的发展作为一个动态过程,“愿学”和“乐学”是推动其发展的前提和动力。

(四)从学法理论指导操作训练中体验学法的原则

对学生实施学法指导,必须让学生了解一些有关学习的理论知识。例如,指导学生掌握记忆的方法,就应当先让学生知道什么是记忆和记忆的心理过程,如何提高记忆水平等有关知识。又如,智力水平问题,对学生而言是一个极其敏感的问题,教师有必要就智力的内涵,各要素的核心及其相互间关系,发展开发智力的途径等知识作精要讲解,使学生明确学习的关键及其指归是什么。然而学法指导绝不可停留在对方法知识的介绍上,而应当通过实际的操作训练,让学生体验到学法是否可行有效,以资转化为技能,养成习惯。这里的“训练”不等于一般的“练习”。练习往往放在新课结束之后,常常仅限于书面作业,教师的“主导”作用并不明显,而训练则突出了教师的主导作用,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之中,使学生在有计划有指导的训练中获得知识,形成能力,发展智力。

理想的中学语文教学过程应当是:“在教师的激励、组织、启发、诱导下,学生主动地获取有关语文的真知,逐步学会语文的方法,初步地掌握听、说、读、写、思的能力,并为进一步发展这种能力终至形成习惯提供基础。这样一种有领导的学习思考、研究和练习的过程使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能自始自终多方面受到严格、认真的语文训练,以提高教学的有效性。这是一种以提高训练效率为中心组织教学过程的思想。在具体的教学中,力求每节课的教学过程都由若干互相联结渗透的有关听、说、读、写、思的练习群组成的,尽量压缩非训练性因素,突出训练性因素,或变非训练性因素为训练因素。

(五)坚持统一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统一指导是学法指导的重要形式,它可以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掌握学法的一般知识。但每个学生都有各自的性格特点、学习基础和学习习惯,只有当学法指导和学生各自的特点、各自的知识与经验水平产生共鸣时,才更有针对性,才能发挥方法的功效。因此,教师在重视统一指导的同时,要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个别指导,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个性特点的行之有效的科学学习方法,使二者相辅相成。

二、学法指导的方式途径

(一)精心计划,多形式进行学法指导

语文学法指导,要结合语文学科的特点,以学生的学习心理、学习过程和认知规律为研究对象,揭示语文学习的本质、规律、探索科学的语文学习方法,加强语言修养,指导学生学习,提高语文能力。学法指导从内容上讲,首先要注视指导学生掌握优化语文学习环节的方法;其次要从端正学习态度、坚韧学习意志、良好的学习习惯等方面,对学生加强激发学习动力的方法指导;再次要加强开启智力潜能,培养创造才干的指导。从具体操作上看,应当长计划,短安排,坚持循序渐进,一以贯之。

(二)有机渗透,寓学法于教学之中

课堂教学,是学法指导的根本途径,也是学法指导经常化、具体化,出效益的最有效途径,因此,学法指导必定应走渗透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课堂教学应当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支离破碎、杂乱无章、随意组合的复合结构。在这个过程中,要为学生“怎样学习”导向,教学生学会学习。为此目的,就必须改革传统的“教”为中心的课堂结构,设计以“导”为核心的课堂教学结构。按此结构,课堂教学应从以下几个环节有机渗透学法指导:(1)备课要明学情,备学法,即了解本班学生的学习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设计学法训练,提高学法指导的自觉性。(2)预习设计要指点方法,即要教会学生全册预习法、单元预习法,又要根据课文特点指导相应的具体的预习方法。(3)教法的选择应有利于指导学法,为学生良好学法的形成提供借鉴和规范。(4)教师讲解过程要示范学法和点拨学法。(5)整个教学过程要重视指导自悟和总结学法。(6)练习设计要有助于学生运用学法,迁移学法,使之“受用终身”。

(三)建章立制,确保学法指导到位

学习常规,是学法指导的合理积淀,能对学生学法实行有效调控,并处于有序运行和良性运行状态,具有较强的激励、制约和导向作用。叶圣陶先生给《中学生》杂志写的复刊词别强调,“凡是好的态度和好的方法,都要使之化为习惯。只有熟练得成了习惯好的态度才能随时随地运用,好像出于本能,一辈子受用不尽。”要使学生形成良好习惯,就要帮助学生拟定一些学习常规,如自学(预习)常规、上课常规、阅读常规、作业常规、复习常规、课外学习常规等等。让学生按常规学习,以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只有按一定规范形成的习惯,才是良好的习惯,这是人们常说的“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如,指导学生自学(预习),按照“读查思写”程序进行,要求按“自读”(阅读感知课文内容,动笔进行圈点批画),“自查”(查阅工具书和有关资料,参阅课文下面的注释和课文前后的“学习重点”、“学习提示”、“思考和练习”等),“自思”(思考自学目标提出的要求,思考课后习题与课文内容的关系),“自学”(写出自学笔记,检索积累自学收获)四个步骤进行自学,每一步都有具体有效的操作规范。学法指导设计的特点:(1)每课学法指导都要紧扣教学目标;(2)每课的学法指导都要依据课文特色;(3)每项学法都要有具体的操作要领;(4)每项学法都有相应的系统训练题配套,从而保证了学法指导的到位。

(四)横向联系,实现学法“三个沟通”

横向联系,就是要在学法指导中把语文学科的学习同其它学科的知识广泛联系起来,由局部转向全面,由微观转向宏观,使语文知识同其它学科知识在相互渗透中融会贯通,协同发展,产生相互促进的“共生效应”,从而有利于学生结构向智能结构转化,有利于学生语文素质的提高。美国著名教育家华特·B·科勒涅斯说:“语文学习的外延和生活的外延相等。”所谓“三个沟通”,就是语文学法指导与社会生活沟通,课内语文学习与课外活动相沟通,语文学科与其它学科相沟通。学法指导不能教师“剃头挑子一头热”,还必须重视学生在学学法、用学法、创学法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个沟通”,沟通了学法指导的多种途径,充分发挥家庭、社会环境和相关学习背景的指导渗透作用。

三、学法指导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把“指”和“导”统一起来,对已揭示出的学法不可时过当堂便弃之不用。

(二)要具体可行,即不可用“只言片语”或“教条”揭示学法,导致学生自主学习时不能迁移操作和灵活调控。

(三)要把教师总结与学生自我总结结合起来,避免再次落入“包办式”和“注入式”的窠臼。

(四)要把学法指导纳入教学过程中,作为一个重要环节,而不是大撒手的“放羊”,致使其名存实亡。

(五)要力戒“模式主义”,防止盲目的生搬硬套,而背离教学重点。

篇(7)

城市化既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带有浓重的转轨经济色彩,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人口增加基于以下三个主要因素: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经济发展引致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随着计划经济时期被人为控制在各行政区划的人口的解禁而增加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使本来隐性的城市公共资源短缺很快显现出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城市公共资源短缺的集中爆发从大城市逐渐蔓延到中小城市,并且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水务问题、公共交通、垃圾处理、供暖问题、城市管网建设等。各城市在极度被动的状态下开始了“兵来将挡、水来土堰”的城市公共资源供给的攻坚战,但政府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无底洞,政府的投入永远无法满足城市化带来的公共资源需求膨胀,政府开始寻求其他的途径提供公共资源。在这方面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面,如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体制)模式。在国外比较着名的是英国撒切尔时期进行的私有化改革,在国内较早对这一领域进行探索的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公用事业研究。由于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在我国可参照的经验不多,更无可直接引用的案例,天则的公用事业研究也是边理论边实践,至今已有一些正待检验的案例。因此,可以说在我国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从理论到实践尚无比较成熟理论体系和可操作性规范。本文尝试从公共财政的视角分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而这恰恰是进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城市公共资源内涵(本文所讨论概念的界定);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的范围界定;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内涵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界定

城市公共资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以及由政府作为供给主体,被全体人民共享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特征的、城市生存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物质与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

(二)公共资源的特点

城市公共资源属全体人员共同享有,一个物品是公共资源,必须有以下特点:

1.公共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与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所有权不属于某个人,而是属于部分成员和全体成员所有。它同时存在多个使用者,每一个使用者不存在竞争性,具有公共性质。

(1)公共资源的非排他性。一个使用者使用公共资源不会引起另一个使用者的效用减少。公共资源是一定区域内全体人员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2)公共资源的外部性。一旦公共资源遭到破坏时,对其他使用者来说会产生一种额外支出,例如,同使用一条河流的上下游两用户,上游企业排放污水必然会影响到下游居民正常生活。

2.公共资源具有稀缺性。在工业化社会以前,各种资源丰富,人们认为公共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然而随着工业化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人口的剧增,人们才认识到了公共资源的稀缺也在日益增加。

3.公共资源具有整体性。这就决定了一旦某项公共资源受到破坏,将影响到公共资源的整体价值。如城市的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等会降低城市的整体价值。

4.公共资源价值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评价公共资源价值不仅偏重于其经济价值的评价,更重要的是偏重于对其公共资源的社会价值的评价,即公益性的评价。

城市公共资源具体包括:

1.城市中的自然资源。如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地、湿地、矿产、海洋等资源。

2.城市中的社会资源。主要包括:一是有形资产。可经营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和旅游资源等;二是无形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的名称、形象、知名度和城市特色文化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等相关权益。本文所讨论的公共资源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中的社会资源。

二、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范围界定

通过上述公共资源的内涵分析,以及考察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沿革,我们将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研究对象作如下界定: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

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主要针对上述分类中的公用事业部分而言。和其他转轨国家一样,我国公用事业也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因此我们在理论上首先应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明确哪些是纯公共品,是由政府必须无偿提供的;哪些是准公共品必须由政府有偿提供的;哪些应该由市场提供的;哪些是暂时无法分清的。

(二)城市公共资源建设的融资模式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全部由财政投资的公共资源;财政与市场共同出资的公共资源;由市场融资建设的公共资源。具体融资形式体现在:财政融资,包括财政预算、国债、政策收费等;银行贷款;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等。其中近年来表现尤其活跃的是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涌现出很多重要的做法,包括:企业发行“准市政债券”;以信托为工具的“准市政债券”(如国内第一个成功的案例是上海外环隧道项目);保险资金的进入。2003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提出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这些投融资模式应进行操作程序的规范、操作方法的完善,并逐渐将其一般化。

(三)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研究

在城市公共资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偿提供的,这是一笔只要城市存在就永远不会枯竭的收入,现在由于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大都是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效率低是经济学人所共知的,因此现在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国有企业大都亏损。而私营经济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在公众利益与其经济目标发生冲突的时候,难免会发生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伦敦机场由于私有化而一度出现滞留旅客无法登机的混乱局面就是先例。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模式研究从理论到操作细节的设计,以及适用的条件都应有事先的充分准备,而且需要通过区域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最终形成法律规范。

(四)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研究

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是城市公共资源正常有序运营的保障,监管、评价体系的不健全是转轨经济的又一特点,因此监管、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城市公共资源运营模式研究同等重要。

三、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

通过城市公共资源的理论研究,以及对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提供与管理的现状和背景分析,在借鉴国外和国内先进经验基础上,提出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目标:理顺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规范市场进入公共资源领域的规制及程序;完善城市公共资源监管体系;建立城市公共资源管理评价体系。

(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原则

1.以公共财政的理念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理论指导

城市公共资源主要解决城市公共品的提供以及外部性的纠正,因此对现有城市公共资源进行整合的理论基础应是公共财政理论,以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对具体城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现状进行分析,确立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确定市场进入城市公共资源领域范围。

2.以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区域性特征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出发点

篇(8)

2.数学CAI软件的设计原则

目前流行于市的CAI著作并不多见,但软件市场可见到不少cAI软件商品。其中绝大部分是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性质的。实际上,CAI所涉及的面很广,它包括教与学的各个方面。任何一个软件几乎都不可能覆盖它的全部内容。本文也只打算对数学课堂教学软件的设计问题进行探讨。任何一个软件产品,制作者都要事先确定该软件要达到的目的,然后根据此目的制定一系列具体的设计要求。如果该产品已经很成熟,这些要求会成为公认的标准。数学课堂教学CAI软件的制作目的当然也是数学教学的最终目的,即使学生掌握相应的教学内容。教学的最后效果是通过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来衡量的,但大部分时间往往采取一种更简易的评价方法----就课论课。例如大部分的公开教学或观摩课,最后的评价并不是去考学生而是听课者按照已有的或心目中的标准来衡量这节课的好坏。对教学软件的评价暂时也只好采取这种方法。实际上设计的原则与评价的原则应该一致。由于目前课堂教学软件不多,且大部分是各个教学单位为自己的教学而开发的,缺少统一的标准。笔者只是把自己在这方面的一些设想与心得写出来,与同行切磋。

2.1.“辅助”的含义就是以教师为主计算机永远也不会取代教师上课,就象计算机不能取代人的思维一样。把软件搞成录像式的就完全失去了教师的作用,这是最失败的软件。除了特殊情况,如偏远地区无教师或一些冷门学科找不到相应的教师只好采用纯电教手段外,教学软件应是主讲教师的助手。一个优秀的教师是任何软件也替代不了的。

2.2.交互功能

一个好的软件应能适合不同特点的教师的要求,这就需要软件更加灵活。比如一个立方体,有的教师喜爱正等测投影,而另一些教师喜爱正二测,这大部分取决于他们使用该软件前的讲课习惯。如果一个图形,教师自己看着都不习惯,当然不能指望他会很自然和流畅地讲给学生。那么对这个软件来说,该立方体的随机旋转能力便是非常重要的了。教师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习惯来选择该立方体关于三个坐标轴的转角,旋转过程对学生是透明的。实际上,教师在选择合适方位的过程本身也是一个很好的教学内容。教师甚至可以安排图形的颜色、说明文字的位置……,这时教师才会真正感觉到自己是这个软件的主人。试想一下,如果对一个使用软件的教师来说唯一能作的就是控制它的运行和停止,所有的画面都是编程者闭门造车设计出来的,这会是什么感觉!

2.3.动画的数学含量

数学教学的图形动画不同于卡通片。它对光学效果、色彩效果等一些对美术人员至关重要的指标并不在意,相反,它却极其重视图形的准确性。无论是旋转还是平移,无论是中心投影还是平行投影,画面上的每一点都是准确计算出来的。

比如说空间不同位置的两个全等三角形,由于所在的平面的法矢不同,投影自然不同。相等的角看上去不等,不等的元素却看起来相等;又如空间的垂线,反映在投影上当然不一定垂直。这些图形在没有CAI教学软件之前,教师只能在黑板上象征性地画一下,根本谈不上准确性。而在CAI软件中,这些图形是一个点一个点计算出来的。教师可以用交互功能把需要的图形在平面旋转到与投影面平行的位置,使学生看到“不走样”的图形,这就需要准确性,而准确性是由一系列正确的数学变换公式保证的。在这里每一个画面都是算出来的,而下是象一般动画是从图形库里取出来的。

2.4.学生的临场操作功能

过去,一节电化教学课讲完,老师会为学生准备许多胶片。学生把老师临时留的练习题做在胶片上,在用投影仪映到银幕上以检查学生的掌握情况。这取代了让学生上黑板做题。为什么不能再前进一步,让学生操纵计算机屏幕,让学生在计算机的屏幕上画上他自己的辅助线,让学生控制计算机屏幕图形来讲解他的答案呢?我们正是这样设想的,让计算机的屏幕取代胶片投影仪,就象投影仪过去取代黑板一样。

2.5.人工智能

这一点正是目前CAI软件的欠缺。?但是对于课堂教学软件来说,这一点并不特别重要。最直接的应用是在学生把答案(图形或数据)输入计算机后,自动判断答案正确与否。专家系统的最重要的用武之地是在CAI的另一个领域----课外辅导。但现在面临的全部辅导软件几乎没有涉及到该项功能,尽管这方面的讨论超出本文的范围。

篇(9)

法律原则是一个部门法存在的根本,任何部门法如不能归纳、总结出若干自己的法律原则,而只依赖于某种价值取向,则难以构造出一套严密、周全的理论和相应的体系。税法基本原则是一定社会关系在税收法制建设中的反映,其核心是如何税收法律关系适应一定生产关系的要求。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法建设中的主要理论问题,对此问题的研究不但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我国的税收法制建设还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对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形成与发展的基础和依据作以探讨。

一、关于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各种观点

关于税法基本原则的定义,有人认为“税法基本原则是指一国调整税收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抽象和概括,亦是一国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包括(征税)双方应普遍遵循的法律准则。”也有人认为“税法的基本原则是规定或寓意于法律之中,对税收立法、税收守法、税收司法和税法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适用解释的根本指导思想和规则。”

对于税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我国学者观点不一,论述颇多。1986年刘隆亨教授最早提出“税法制度建立的六大基本原则”。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一些学者开始借鉴和参考西方税法基本理论,将西方税法的四大基本原则,即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社会政策原则和社会效率原则介绍到我国,研究如何确立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到目前为止,仅从数量上看,我国学者对税法基本原则的概括就有三原则说、四原则说、五原则说、六原则说等四种,即使所主张的原则数目相等,不同的学者对各原则的表述、概括又不仅相同。徐孟洲教授根据价值取向将税法基本原则区分为税法公德性原则和税法政策性原则。税法公德性原则涵盖以下内容:(1)保障财政收入原则、(2)无偿征收原则、(3)公平征收原则、(4)法定征收原则、(5)维护国家原则。税法政策性原则包括税法效率原则、税法宏观调控原则。而刘剑文教授将税法基本原则界定为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还有学者认为税法基本原则包括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税收公平主义原则、税收民主主义原则。税法学界对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意见归纳起来有十几项之多:(1)财政原则、(2)税收法定原则、(3)税收公平原则、(4)税收效率原则、(5)社会政策原则、(6)实质征税原则、(7)合理征税原则、(8)平等征税原则、(9)普遍纳税原则、(10)简便征税原则、(11)税收重型原则、(12)宏观调控原则、(13)无偿财政收入原则、(14)保障国家和经济利益原则、(15)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原则、(16)税收民主主义原则、(17)税收公开原则、(18)保障财政收入原则等等。

我国学者以上税法基本原则的理论难免存在以下嫌疑:(1)以偏盖全,将某一具体法律制度当成税法的基本原则;(2)未能正确界定税法基本原则之定义,将税法或税收的某些职能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3)混淆了税法原则和税收原则之概念。

二、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那么,到底那些原则可以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呢?我认为,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定主义、合法性原则等等,它是税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没有法律的根据,国家就不能课赋和征收税收,国民也不得被要求交纳税款。我国学者认为,是指一切税收的课征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纳税人有权拒绝。税收法定是税法的最高法定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它强调征税权的行使,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征税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的税法构成要素为依据,任何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均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从而使当代通行的税收法定主义具有了宪法原则的位阶。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课税要件法定原则。课税要件是指纳税义务成立所必须要满足的条件,即通常所说的税制要求,包括纳税人(纳税主体),课税对象(课税客体),税率、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免税的条件和标准、违章处理等。课税要件法定原则是指课税要件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法律来加以规定,而不能由行政机关或当事人随意认定。(2)课税要素明确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对课税要件法定原则的补充。它要求课税要素、征税程序不仅要由法律做出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3)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它要求税收稽征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核查;税务征纳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应纳税额的确定,税款缴纳到纳税检查都必须有严格而明确的法定程序,税收稽征机关无权变动法定征收程序,无权开征、停征、减免、退补税收。这就是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包括课税有法律依椐、课税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课税程序合法。即要作到“实体合法,程序正当”。(4)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是指税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司法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禁止类推适用。在税法域,溯及既往条款将会破坏人民生活的安全性和可预测性,而类推可能导致税务机关以次为由而超越税法规定的课税界限,在根本上阻滞税收法律主义内在机能的实现,因而不为现代税收法律主义所吸收。(5)禁止赋税协议原则,即税法是强行法,命令法。税法禁止征税机关和纳税义务人之间进行税额和解或协议。

2、公平原则。指纳税人的地位在法律上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对此可参照西方有“利益说”与“能力说”。“利益说”依据“社会契约论”,认为纳税人应纳多少税,则依据每个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所享受的利益即得到的社会公共产品来确定,没有受益就不纳税。而“能力说”则认为征税应以纳税能力为依据,能力大者多征税,能力小者少征税,无能力者不征税。而能力的标准又主要界定为财富,即收入。我国实际中通常用的是“能力说”,按纳税人的收入多少来征税。税收公平原则应包括两个方面:(1)税收立法公平原则。它是公平原则的起点,它确定了税收分配的法定模式,没有税法之公平,就没有税收之公平;具体又包括(1)纳税地位平等原则,(2)赋税分配公平原则,它可分为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横向公平只能力相同的人应纳相同的税,纵向公平指能力不同的人应纳不同的税。(3)税收执法公平原则,也称为平等对待原则,即税务机关在运用税法时必须公正合理,对于情况相同的人应给予相同的对待。

3、税收效率原则。指以最小的费用获得最大税收收入,并利用经济调控作用最大限度的促进经济的发展。税收的效率包括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经济效率两大方面。税收行政效率是通

过一定时期直接的征税成本与入库的税率之间的比率而衡量,即表现为征税收益与税收成本之比。税收的经济效率是指征税对纳税人及整个国民经济的价值影响程度,征税必须使社会承受的超额负担为最小,即以较小的税收成本换取较大的税率。

三、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形成的基础和依据

对上述我国税法基本原则之判定是依据以下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形成的基础和依据而得出的结论:

1、基本原则法理之构成要件是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形成的理论基础

法理学告诉我们,一项法律原则是否能成为该部门法的基本原则,至少要满足此条件:(1)该原则必须具有普遍指导性;它能够作为该部门法的各项具体制度得到应用,即该原则在该部门法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性。(2)该原则必须具有贯穿性;原则内容能贯穿该部门法的总则与分则,能贯穿于该部门法任何具体制度。(3)该原则具有独立排他性;该原则须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原则相互区别,不被其他原则所吸收。(4)该原则须具有能反映该法本质特征的专属性,反之则不能作为该部门法的基本原则。(5)该原则须具有合宪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法律的“母法”,该原则的确立须依据宪法,原则的内容须符合宪法的规定。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形成也只有符合上述法理规定的几个条件后,才能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是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形成的现实根据

篇(10)

管理会计是通过对财务信息的深加工和再利用,实现对经济过程的预测、决策、规划、控制、责任考核评价等职能的一个综合体[1]。随着全国医疗体制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些大中型医院也开始相继设立了管理会计,那么作为事业单位的医院,其管理会计的主要职能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以抛砖引玉,求教于同行。

一、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原则

管理会计的本质是一种全局性的经济管理活动。其总目标是促进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从医院业务工作实际出发,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原则重点在以高质量、的准确信息服务于经营与管理决策上。

(一)服务性原则

与其它管理会计的职能一样,医院管理会计并直接实施管理,而是为医院领导加强管理、作出决策提供相关信息,这就要求在收集、加工和处理信息时,首先要力求全面系统,要从临床经营、科研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医院领导和责任单位决策及协调的需要,要具有宏观战略特点;其次要注意可理解性,管理会计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同于机械性、专业化、程式化的财务会计报表,既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表述,易于被决策者理解,既要以带有分析性、探讨研究性特点,还要立足实际,增强实用价值。

(二)准确性原则

管理会计信息虽不同于以数字为主构成的财务会计报表,要以表述性语言为主,但必须以真实性为生命,首先要准确,不说“过头话”,不作无根据的主观推测,其次要可靠、可核,与其它会计信息并无矛盾,只存在不同的分析判断角度,不存在不同的结果。再次是客观,就事论事,不掺杂着管理会计人员的个人兴趣和偏见[3],更不以迎合领导和其它信息需要者的愿望去作片面分析和断章取义。

(三)实用性原则

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参考消息和“参谋意见”,而是正确决策必不可少、必须采纳,有重大实用价值客观事实。这就要求:一是及时性: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应能够及时满足医院经营管理决策的需要,包括及时产生、及时处理和及时报送;二是全面。信息来源是多渠道的,既有来源于本院内部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内部信息,也有来源于医院外部的诸如政策、环境、其它医院、本校其它部门的信息;三是稳健。管理会计人员在处理及提供信息时应保持必要的谨慎,除所提供的信息本身要求真实、客观外,还要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诸多因素,包括时间、政策、环境等因素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二、管理会计产生效能的保障措施

(一)争取医院主要领导的重视

管理会计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医院是否设立管理会计,取决于医院领导对管理会计的了解与认识,管理会计对医院经营管理能产生多大的促进促进作用也要看医院领导对管理会计信息的重视程度,否则,再好的信息也难以体现出真正的价值,要争取医院领导重视,管理会计必须通过比较,将其有优越性充分体现出来。因而,是否设立管理会计,则取决于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观念更新,而管理会计信息是否有助于加强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和提高单位经济效益要靠管理会计以各种方式充分展示其应有的价值,只有得到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视,才能够使管理会计得到有效的推广和普及应用。

(二)完善机构,加强制度化管理

为确保管理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必须在单位内部建立起与财务会计部门平行的管理会计部门。为防止机构繁多,便于协调工作,组建的医院管理会计科可与财务科合署办公,但管理会计科必须配备初具管理会计知识的干部和会计人员,并由院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便考核评价单位管理会计师的工作业绩。

(三)明确工作重点

管理会计部门人员要经常列席部分院级工作讨论会,做好医院经营财务专题分析定期,按时提交分析报表、专题报告、项目预测分析、评价、建议等等。主要包括:(1)固定资产投资合理性分析。针对近几年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回顾和再评价,对银行信贷投资效益进行分析,对今后医院基本建设立项进行评估论证。(2)医院经营管理中的成本控制。通过对各科室实际人员费用及材料消耗的统计分析并制订出合理的消耗指标。(3)物资采购预测和决策分析。医院每年的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资金额巨大。(4)管理会计要事前做好预测分析工作,制订资金使用计划,有效地避免任何盲目的设备采购和药品库存积压等问题的发生。

(四)提高管理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对管理会计运用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会计人员素质高低来体现的。素质系指会计人员知识层次、知识结构、价值观和职业水准。它不仅要求会计人员掌握现代科学管理、数学、预测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了解心理(下转第39页)(上接第26页)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知识。提高管理会计人员素质,一是可以从医院现有财务人员中培训专业管理会计人员,通过参加相关培训,系统地掌握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二是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队伍,为推行医院管理会计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上一篇: 建筑环境论文 下一篇: 护士医学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