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哲学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3 15:05:5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音乐哲学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音乐哲学论文

篇(1)

二、礼乐观

1荀子论“礼“”乐”的起源和功能究其“礼”“乐”起源而言,荀子认为“礼”起源于人性之“恶”,即归因于人的欲望,而没有明确度量标准就会必然引向纷争和混乱,故需要礼予以规范和引导。而此处的礼,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与西方所提倡的社会契约精神相提并论。在《荀子•性恶》中指出: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那么“,乐”产生于人情也就顺理成章了,起着满足人类需求的作用。究其“礼“”乐”功能而言,荀子认为主要是有着“分“”别”功能。他在《荀子•富国》中指出“: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别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在《荀子•礼论》中指出“:曷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由此可见“,礼”充当了社会分际的功能。不过对于社会发展而言,仅有“分”乃至注重强调“分”,就会加剧社会不平等的博弈和循环,使得社会分而不合,故需要“和”来予以调和利益和社会关系。而荀子在《荀子•臣道》中指出:恭敬,礼也;调和,乐也。可见,荀子思维是缜密的,通过“礼”之分和“乐”之“和”的共同作用来维持社会运转,体现出朴素的对立统一哲学思想。2“乐合同,礼别异”在荀子的思想中“,礼“”乐”二者之间关系存在着差异性和一致性。究其“礼“”乐”差异性而言,具有分之功能的礼起着合理划分社会群体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使得社会治理秩序保持稳定,但是利益获取的悬殊就会不可避免地导致阶层矛盾的凸显,而具有承担和之功能的乐就是调整矛盾而生成的。这也是荀子“乐合同,礼别异”思想产生的脉络所在。那么究其“礼“”乐”一致性而言,荀子主张通过“道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和“节欲”方式来予以达到“中和”功效,即“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

三、中和论

1“审一以定和”中和思想在我国音乐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荀子则最终确立了这一完整思想的理论基础。不过“,中”是以礼义之道而为衡量标准,“和”是以“以分定和”基础之上确立起来,显然“中”与“和”原本属于各不牵连的两个独立的范畴,但是两者通过“审一以定和”而予以结合起来。“审一以定和”可以这样理解:审定一个中声为基础来产生其它各音和协调各音,其中“一”就是“中”的意思。那么据“审一以定和”的逻辑脉络,“和”是在“中”的基础之上产生,没有“中”就没有“和”,换言之,没有中声的存在,就无所谓“和”的音效了。2“中和”之美荀子在吸收前人关于“中”“和”概念的同时,将二者合一,正式确立了“中和”音乐思想理论,在其文中有多处关于“中和”音乐思想的论述,如“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人情之所必不免也”和“《乐》之中和也”等等之类的表述。可见,荀子视“中和”为音乐的显著特征,注重强调符合“中”制原则的“雅乐”,即将“中”看做音乐审美的价值标准,而对“雅乐”之选需要“心为之择”进行引导,并借助“道欲”方式来实现“中”的功效。另外,荀子也非常注重以“和”的协调方式来阐述音乐的特征,在以宫、商、角、微、羽为五音的音乐理论基调下,荀子道出“耳好之五声”的论调,并将“和”视为音乐创制原则和具有治世育人的社会功效。

篇(2)

关键词:教师威信;形成;维护

人们历来看重“威信”一词。古语云:“威信者,天下之结也”,意思是说要把天下人集结起来靠的是威信。在学校教育这个集体性活动中,要把师生凝聚起来,充分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同样离不开教师的威信。那么,何谓教师威信?它形成的机理怎样?如何维护发展?究其学理,得之法度,自觉践行,确实是和谐师生关系、提升教育质量的基本要件。

一、教师威信的基本特征

威信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范畴,指人的一种影响力。“威信”与“威严”、“权威”有所区别,从师生关系处理的视角看,威信指教师能够使学生感到有尊严、值得信服。对学生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一种精神感召力。威严是一种威逼力量。只能引起学生的惧怕心理。威严使学生敬而远之,威信使学生亲而近之。权威往往与教师的地位和角色有关,可能使学生感到“高不可攀”。权威有时使学生口服心不服,威信能够使学生心悦诚服。马卡连柯曾肯定地说:“威信本身的意义,在于它不需要任何证明,在于它是一种不可怀疑的长者资望及其力量与品质。可以说,这种资望、力量、品质,连在单纯的儿童的眼里也是明白的。”可见,威信比威严或权威在教育活动中所产生的影响力要深远的多。有威信的老师就是学生的典范和榜样,能够生发出“亲其师,信其道”的效果。

实践证明,教师威信体现在学生身上,表现为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学生坚信其传道、授业、解惑是真实可信的,愿意主动接受教师的帮助和教导。二是学生相信、爱戴、敬佩、崇敬教师,善于把老师的要求转化为内在的需要,会不断增强追求学问、谋取进步的能动性。三是教师的表扬或批评更能够唤起学生愉悦的情感体验。真正有威信的教师,或表扬或批评,甚至是合理的惩罚,在学生看来都是善意之举,对自己有益,其情感共鸣是积极的,进而会深入领悟自己的优缺点,并努力谋求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的可行办法。如果教师威信不足,对学生的表扬或批评,哪怕是真诚实意的,也会使学生认为这只是一种形式,是虚伪的,对己之无益,自然引起不了快乐的情感体验,甚至会与老师“唱反调”,把老师的表扬或批评当作“耳边风”。四是学生从内心把有威信的教师当作自己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一旦成为学生心目中的真实榜样,学生就会时时处处接受其思想。方方面面模仿其言行。

二、教师威信的形成机理

教师威信的树立不是一个自然生成的过程,即使具有老师的资格和经历。也不一定就有威信。教师威信的形成和发展,要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诸如社会对教师劳动的重视和关怀,尊师重教风尚的树立,教师政治经济地位和待遇,学生及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等,都是影响教师威信形成的外部客观因素。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真正起到作用,教师的内因及其积极的实践对教师威信的形成和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首先,高尚的师德、高度的责任心和高超的教育艺术是教师威信形成的根本条件。调查发现,教师的体貌特征、家族背景等对其威信的树立无直接重大影响,而知识能力、道德品行、工作技巧等才是教师赢得威信的要害所在。

其次,保持与学生良好的交往和沟通是教师威信形成的有效途径。教师的威信是在师生不断的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个有威信的教师,一定是与学生保持有良好交往的教师。疏远学生。故意“摆架子”,与学生少有往来。很少与学生沟通,学生无法了解和理解老师,老师的威信也就无从谈起。

第三,仪表端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是教师威信形成的必然要求。一个人的仪表与他的精神风貌紧密相连。教师朴实无华、衣着整洁、自然大方,表现出内在美与外在美的和谐统一,可以给学生以精神饱满、积极向上的感知,能够增强对学生吸引力。当然,只注重仪表,而生活懒散、作风漂浮,甚至有不讲卫生的坏习惯,学生会认为老师表里不一,教师也就无威信可存。

第四,“先入为主”是教师威信顺利形成的一个关键点。教师能够给学生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威信的打造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因为教师在第一次与学生接触时,学生往往对新教师抱有一定的期望和新奇感,对老师的修饰、言谈和举止特别敏感,这些都将成为影响教师威信树立的重要心理因素。如果教师从一开始,就能够赢得学生的好感,产生先入为主的理想效果,威信就会初步树立。实际上,若是教师给学生留下了惊慌失措、语无伦次、言不由衷的初步印象,威信将会丧失大半,并且恢复起来也更为困难。第五,严格要求自己和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教师威信形成的精神动力。教师严以律己,始终保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时时处处注重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学生,威信的形成和提高就会日生日成。当然,一个人的过失和错误是在所难免的,教师也不例外。老师有了过失和错误,敢于自我暴露,善于作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赢得学生的崇敬,本身就是有威信的外在表现。

三、教师威信的维护发展

教师威信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稳定是相对的,只要教育对象和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教师威信就会受到影响。因此,维护和发展已经形成的教师威信也应该与时俱进。

教师威信的维护和发展主要包括:一是巩固已经获得的威信;二是发展不全面的威信为全面的威信,促进低水平的威信不断上新的台阶;三是防止威信的下降和消退;四是提升威信的教育影响力。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教师要具有全面的威信其实很困难。维护和发展教师威信,应从以下方面着紧用力。

1、历练胸怀坦荡和求真务实的态度。

威信较高的教师并非没有一点错误,也并非不会犯错误。关键是有了错误和过失以后,能够正视,勇于修正。实事求是地认识和评价自己,积极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不仅不会降低威信,而且还会使威信不断提高。

2、能够正确评价和合理运用自己的成信。

威信是相对的,它与威严有着本质的区别,教师要对自己的威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评价。否则,威信的维护和发展将会遇到大的阻力。比如,有些教师为了维护自己的威信,运用高压的威逼手段,甚至恐吓、体罚学生,从而损伤了学生的自尊心和对教师的亲近感、信赖感与尊崇心理,其结果也只能使教师的威信大打折扣。

3、铸造开拓进取和爱岗敬业的精神。

培育人是教师的“天职”,要求教师必须根据社会要求和工作对象的变化,更新知识水平,完善素质结构,提高教育能力,才能不断满足学生发展变化的需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永不满足,勇往直前,不断完善自我,这就是教师的敬业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会唤起学生对教师的敬佩之情,从而使教师自己在学生中的威信得到巩固和提高。4、树立表里如一和言行一致的形象。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就是自己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发展的榜样。如果教师的外在表现与学生的内心印象不一致,那么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也会随之降低。相反,如果教师表现出来的形象与学生所期望的教师形象具有高度一致性,那么教师的榜样地位就可能会进一步巩固,教师对学生的暗示性和影响力就会不断增强,教师的教育功能也就会发挥得更为充分,从而使教师的威信得到更好的维护和提升。操作的熟练工,自主性、反思探索的动机与投入感较差。

2.结果与过程

从科研导向上来看,音乐教学研究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许多教师把教育行动研究等同于“写论文”,认为研究主要是靠“文笔”的功夫。事实上,所有的理论都不是“写”出来的,它必须经过研究的每一个过程,通过行动的观察、思考、总结、提炼,是“研究”出来的。这一艰苦的探索过程在教育研究中经常被省略或敷衍,以至于不少音乐教育论文观点雷同,缺少个性亮点。另外由于受功利思想的影响,不少音乐教师急于求成,把局部经验任意拔高,盲目构建理论框架。这些都使音乐教学研究无法真正深入,使音乐教育研究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

3.个体与合作

音乐学科在普通学校属于小学科,在校音乐教师一般仅为1、2名,势单力薄,少有机会能够分享群体的智慧。教育研究需要个人的反思和探索,也需要同行间甚至非同行间的相互启发。因此,采用横向与纵向的联合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横向上,可以在有共同研究方向和志趣的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合作关系,随时定期进行交流,共同提高研究能力。纵向上,可以邀请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联合研究更身层次的课题或进行理论的总结与提炼。

篇(3)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34篇,主要涉及音乐审美、音乐心理学、建构主义理论在音乐研究中的应用、多元智能理论与音乐教育实践等问题。尹爱青《解放、创造、发展・生命质量提升的本质意义――音乐审美教育人学价值透视》一文认为,审美活动是生命情感解放的根本途径,通过音乐审美教育的方式寻求人的审美发展、促进审美能力的提高。任恺《基于“相册”的动力学习范式与艺术学习中元认知的形成》探求了艺术学习中“学习主体――‘相册’――学习客体”的新学习范式。该专题的论文还有杨立梅《以大艺术教育观建设基础教育中的“艺术学科”》、郭玮《审美哲学还是实践哲学――BennettReimer与David J.Elliott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比较》、张媛《浅谈音乐教育与青少年EQ的培养――从青少年心理问题看音乐教学》、郑斌《激发初中生音乐学习兴趣的课堂教学策略实验研究》、宋蓓《格式塔心理学对中小学音乐综合课的启示》、黄丽《试论我国推进创造性主题音乐教育的几个维度》等。

二、音乐教育的文化与历史研究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14篇,主要涉及音乐教育中的音乐文化传承及中国音乐教育历史研究等问题。谢嘉幸《全球化浪潮冲击下的中国大陆学校民族音乐传承》一文通过“传统文化”、“现代教育”与“后现代传媒”三个概念,透视全球化浪潮冲击下的中国大陆学校民族音乐传承问题。文中指出要解决民族音乐文化传承问题,唯有将文化与教育两方面统一于学校音乐教育,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是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使命。余丹红《文化守望与全球视野――论黄自〈复兴初级中学音乐教科书〉》一文通过对黄自《复兴初级中学音乐教科书》的分析,阐述了该教材中蕴含的全球化概念与中国传统文化守望姿态的完美结合。这一专题的论文还有马东风《中国原始音乐教育的意识与形态》、林琳《哈尔滨早期俄侨音乐教育研究》、金世余《我国近代教会学校音乐教育之影响管窥》、罗琴《中美音乐课程标准比较――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张斐《文化传承与认同中的音乐教育》、郭洁《论文化与人类发展和音乐教育的关系》、李红蕾《“母语”的回归――浅谈民族民间音乐在音乐教育中的地位》、李望霞、赵昕《在国际交流中直面中国大陆音乐教育问题――音乐教育研究问题的国际论坛交锋》等。

三、音乐教育课程改革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27篇,涉及基础音乐教育、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音乐教育、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改革等问题。金亚文《我国基础教育音乐教学大纲的发展回顾》一文通过回顾基础教育音乐教学大纲的发展历程,得出启示:在纵向上思考,是对历史经验的继承与革新;从横向上梳理,是对国外经验的参考和借鉴。李冠莲《有关中学音乐欣赏课教学预设与生成的辩证思考》从预设与生成的辩证关系方面入手,分析、反思现行音乐教学中出现的某些偏颇,探求导向有效生成的种种途径。本专题论文还有方楠《走进网络社会的高等音乐教育》、孙梅《网络音乐资源的缺陷与教育对策》、刘琨《走了这么久,你变了没有――新课改背景下城乡基础音乐教育发展之比较》、黄文翠《“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彰显――义务教育音乐教材两个不同版本的取样分析及比较研究》、钮小静《基础教育音乐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陈栋《国乐飘香飘香国乐――论高师民族乐器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费邓洪、费茸《我国高等音乐教育课程不可忽视的内容――音乐的数学性》、许冰《论高校音乐教育资源在社区音乐教育中的开发利用》、梁莉《浅谈音乐课程综合理念的本质与实践模式》等。

四、音乐教学实践研究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42篇,是所有参会论文中数量最多的,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音乐教学实践的研究始终是最受音乐教育工作者们所关注的研究课题。郁正民《创造适合学生的教学模式――音乐课目标教学实验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一文依据教学论的基本原理,提出在借鉴国内外成功的教学经验基础上,立足国内众多的实践模式中抽取出共同的、最能体现目标教学本质特征的、具有多种应变能力的结构因素和结构方式,组成最一般的、具有广泛适应性的课堂教学模式,作为音乐目标教学的课堂教学基本结构形式。陈雅先《略论视唱练耳课程与教学的心理学基础》一文通过对视唱练耳课程与教学的心理学基础考查,使音乐基础课教学工作者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决策依赖的是哪一些心理学原理,以便更有效地解决视唱练耳教学中的问题。本专题论文还有郑莉《创造是音乐的生命,音乐促进我们创造――简论音乐教育与创造能力培养的关系》、陈玉丹《在〈音乐教育学〉课程教学中发展学生音乐智能的策略》等。

五、音乐教师教育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27篇,主要针对我国音乐教师的培养模式、课程教学、中外音乐教师培养比较等展开探讨。周世斌《我国高等专业音乐教育的现状之虞――从萧友梅音乐教育思想引发的思考》一文以我国近代音乐教育先驱萧友梅音乐教育思想为借鉴,提出“素质教育的实施,决不意味着精英教育从教育舞台的退出。两种教育模式必将是互为依托、相得益彰,形成民族和国家教育发达、人才辈出所需之坚实金字塔”的观点。代百生《德国的音乐教育专业培养模式及其对我国高等音乐教育改革的启示》对德国音乐教育专业的三种形式――普通学校音乐教师教育、专门音乐教师教育以及音乐教育学理论专业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与我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进行了比较研究,提出我国高等音乐教育改革可资借鉴的方式与方法。本专题论文还有蔡世贤《音乐教师教育的重要构件――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杨迎《苏格拉底“助产术”对我国音乐学研究生教育的若干启示》、尹爱青、金顺爱《“尊重的教育”理念指导下的高师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王昌奎《试论高校〈钢琴文献与教法〉课程的性质与教学模式设计》、孙强《高师视唱练耳教学中学生元学习能力的培养》、李飞飞《从课程对比看音乐教师的培养》、高伟《高师钢琴教学内涵的二维阐释――一种基于音乐审美文化与文化传承理念的解读》、吕志芳《对音乐学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学习方法的几点思考》、张小鸥《对我国高等师范院校实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思考――参加第27届国际音乐教育大会有感》等。

六、音乐教育研究方法与国际音乐教育研究的发展趋势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9篇。其中,涉及音乐教育研究方法的论文3篇,涉及国际音乐教育研究发展趋势的论文6篇。马达《行动研究与音乐教师专业发展》论述了行动研究的内涵、特点和实施步骤,并根据音乐教育的特点,阐述了行动研究对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和作用。郑卫新《从方法论角度探讨我国音乐教育学研究》通过对我国部分音乐教育研究文献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的分析,阐述了音乐教育研究必须注重方法论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本专题的论文还有马力《在“方法”的岔路口徘徊――对音乐教育研究方法的哲学解释学思考》、冯洁《马来西亚第27届ISME大会的创造性教学教育观――对创造性教育论文及实践的评述》、吴珍《从〈2020视野〉展望美国音乐教育价值的新理念》、宋裴裴的《跨文化对话中的传统音乐――15届国际学校音乐教育和教师教育研讨会初探》、王丽莉《色彩斑斓的民族音乐教育――印度音乐教育一瞥》等。

七、其他方面

此次大会还安排了三场重要的学术报告,这三场专题报告分别是:来自美国的国际音乐教育学会前主席BennettGary博士的《音乐教育的全球展望与评价》,美国纽约大学音乐表演艺术系主任、著名的实践哲学的倡导者David J .Elliott教授的《实践的音乐教育》,香港教育学院体艺系主任梁信慕博士的《教育改革中的技术与本土化教学: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的新趋势》。三位国际音乐教育界专家的到来使会议具有了国际性的对话色彩。

在大会专门设置的workshop的教学实践研究会场中,许卓娅、李妲娜、杨立梅、郑莉、余丹红等分别就幼儿园音乐教学、中小学音乐教学、综合艺术课堂教学及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等课题作了精彩的现场教学示范。

音乐教育学是20世纪90年代初兴起的一门年轻的新学科,1990年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学学会成立后,在曹理教授等一批音乐教育学者的带领下,平均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国性音乐教育学科研讨会,这些研讨会有力地促进了音乐教育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出现了一大批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成果。2004年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吸纳中国音协音乐教育学学会为团体会员,同年8月两个学会第一次在大连联合举办全国音乐教育学科研讨会,本次长春会议是两个学会第二次的合作。从本次研讨会收到的论文来看,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也较前几届研讨会有了一定的提高,拓宽了研究领域,运用了一些新的研究方法,从新的视角看问题,特别是在音乐教育文化、音乐教学实践、音乐教师教育等研究领域出现了一批较高质量的论文。近年举办全国性音乐教育学科研讨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关注国际音乐教育研究发展动态,本次会议邀请国外音乐教育专家介绍当前国际音乐教育发展情况,使与会者获得不少新信息。本次大会还有一个特点,即来自全国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研究生共70余人参与了会议。研讨会为研究生们提供了一个学习和学术交流的平台,会议期间召开了研究生座谈会,来自全国各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部分研究生导师参加了座谈会。与会师生就音乐教育专业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学习方法及研究生培养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本次大会还评选出第三届全国音乐教育优秀论文。

篇(4)

开幕式上,国际音乐教育学会主席哈肯(Hakan Lundstrom)、德国波斯坦大学音乐教育系主任扬克(Brigit Jank)、德国布莱梅大学教授克莱南(Gunter Kleinen)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哈肯发言的主题是《歌唱的听觉传播:一个音乐人类学和音乐教育的共同话题》。他说,音乐人类学和音乐教育是可以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的。对于音乐教育而言,学校教育之外的音乐教育传播往往被形容为非正规教育,但是正规音乐教育同样包括非正规的音乐传播。在音乐人类学看来,学习音乐有不同的因素、不同的环境,音乐传播是音乐教育中一个重要的部分。他报告了他于1965年在德国南部的一个研究结果,就习得方式而言,当地的方式总是听觉的,即口耳相传。他进一步比较了学校音乐学习和听觉的音乐习得之间的差异之处:学校音乐学习注重音乐的完美、正确地再现曲目以及学习的有效性。而听觉的音乐习得注重变奏,注重听和整体性地感受音乐。他强调口耳相传的习得行为和学校音乐学习之间的连续性,指出了口耳相传的音乐习得方式置于音乐教育的重要意义。

扬克在发言中首先以波斯坦大学为例介绍了德国音乐教师的培养机制,她说,对于一个专业的音乐教师而言,音乐学与音乐教育有着同样重要的地位,因此,波斯坦大学设立了一些如何接通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课题。扬克还介绍了德国跨文化的音乐教育研究,她说,在德国,有些学生对外来音乐很感兴趣,而有些学生是采取排斥态度的,因此,他们往往邀请一些不同国家的音乐家走进学校,来讨论这方面的问题。扬克最后介绍了她主持的一项有关中国音乐在德国学生中的知晓度和德国音乐在中国学生中的知晓度的问卷调查的研究结果:中国学生对德国音乐有较高的知晓度,德国学生知道很少的中国作曲家、表演艺术家、音乐教育家。

克莱南演讲的题目是《音乐教育中我们熟悉的陌生感:不同文化间音乐理解的问题》,他说,文化的发展有必要对未知文化进行了解,但是不同文化之间往往会感觉到陌生感,彼此之间难以接受,这种体验不仅表现在外来文化中,在自身文化中也同样存在。

音乐教育的决策和行动目标离不开哲学的指引,20世纪下半叶,西方哲学研究逐渐由系统论、认识论哲学转向到解释学哲学,并深刻地影响到当下我国音乐教育的学理思考,亦成为本次论坛的重要专题之一。针对“当代音乐教育哲学”这一论题,共有近20篇论文参与讨论。

谢嘉幸以《从“教”到“学”:E-learning改变了音乐教育的重心》一文拉开了这一论题的讨论,着重介绍了在多媒体教学技术冲击下当代中国音乐教育改革所发生的变化,提出多媒体教学技术极大地促进了音乐教育观念、方法以及教学内容的变革,将音乐教育传统以“教”为中心的模式,转变成了以“学”为中心的模式。李劲松关注在西方自然科学“简单性”思维影响下,非西方音乐理解中的关键因素――意境、歧义被遮蔽的现象,对音乐教育的简单性理解展开了批评。范晓峰在论文宣读中提出,音乐的理解是音乐的存在方式之一,理解依据两个条件,一是理解自己的母语文化,二是理解自身文化之外的他文化,理解必须建立在不同的文化属性上。于晓晶介绍了罗蒂的后哲学文化观,提出了后哲学文化音乐教育的建构立场。任超平认为音乐教育应该在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和实践音乐教育哲学展开批判中吸取合理内核,并提出了“创美音乐教育”的设想。管建华介绍了埃利奥特撰写的《追忆国际音乐教育学会四位名誉会长及对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些反思》一文的要点,并对文章中包括音乐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五个方面的反思做了文化和学术背景的分析,认为埃利奥特在文中提出的音乐教育后现代转向,为我们音乐教育的研究及理论的建构提出了新的视角和一种音乐教育理论学术转型的思考。陈培刚提出了“音乐教育亟须加强人文思辨能力的培养”的命题,提出了音乐教育中培养人文思辨能力的四条路径。覃江梅介绍了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新进展,认为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已经初步显示出行动、多元、批判、共享的格局。朱玉江对“作为审美的音乐教育和作为素质培养的音乐教育”做了哲学分析,认为作为美育的音乐教育对确立20世纪以来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带来了人文知识的遮蔽和对话的缺失等问题。尚建科对韦恩・D.鲍曼的《音乐的哲学视野》一书进行了述评,认为鲍曼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建立在对“音乐意义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确定性话语的解构”以及“实现音乐教育哲学‘从审美到实践的跨越’”的认识和反思上。董云从“生态观”的教育解析音乐教育,提出生态观视野下的音乐教育应实现三个转向,即回归生活世界的意义、音乐能力与人文素质整合发展、走向体验的音乐教育。

随着世界文化多元化发展,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已成为当代音乐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在这一行动策略中,音乐人类学是其重要的理论源泉。本次论坛上,“音乐人类学与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成了近三十位来自海内外学者的共同话题。

来自芬兰的尤卡(Jukka louhivari)认为:多元文化的音乐教育主要目的就是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理解和容忍,促进人们进一步了解本民族文化。在中国音乐学院教授作曲、来自加拿大的马丁(Jeffrey Martin)则提出,当代音乐教育哲学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造性,音乐教育的价值不仅体现在现时的学习过程中,更重要的是对学生往后的生活是否有作用。来自巴西的丽娜(Liane)报告了四个有关正规与非正规环境下学习音乐的案例,认为在非正规场所学习的人对学校音乐教育缺乏兴趣,这与学习的价值观取向有一定的联系。新加坡教育部的徐志刚报告了一项“新加坡青少年学习音乐以及其他学科动机之比较”的研究,这个研究报告凸显了新加坡青少年学习音乐的消极态度,比起其他学科,一般学生不太重视校内音乐课。台湾南华大学的周纯一介绍了南华大学民族音乐学系的办学情况,重点报告了该系的课程设置和策略,以及“中国雅乐团”的建设情况和“重建礼乐文明”的教学理想。香港中文大学的于少华和蔡灿煌分别就“中国音乐研究的‘话语权’”和“应用民族音乐学”作了较为详尽的阐释。于少华认为,在中国音乐研究领域,大量优秀的研究成果仅流传于国内,真正的跨国对话、交流与互动仍有待推动及发展。蔡灿煌分析了应用民族音乐学形成的背景、目的和本质,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厘清应用民族音乐学在当今学界、华人社会与普世价值上所面临的不同挑战与定位。洛秦介绍了上海音乐学院“世界音乐概论”的课程标准,他认为,世界音乐不仅是社会文化知识的接受和赏析,更是对音乐文化概念的重新评价和认识。刘勇在报告中提出,音乐教育实际上有不同的领域,首先应该分清这些领域,而后再去研究不同领域的具体问题和具体策略。张玉臻、雷达的报告以印度音乐为视角。张玉臻介绍了印度传统音乐教育中的师徒传承,她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印度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模式。雷达研究了英国作曲家霍尔斯特・特奥多尔(Gustav Holst Theodor)音乐创作的印度文化观,评价了印度文化对英国及欧洲大陆产生的影响。杨曦帆提出培养多元文化的音乐视野需要“现场体验的实践”的问题,尽管今天的课堂也在提出文化多元化,但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未能脱离窠臼。刘咏莲介绍和引述了约翰・布莱金在有关舞蹈人类学方面研究的基本观点与主要内容,并评述了对英国舞蹈人类学研究的推动作用和开创性的意义。王晓俊认为近百年中国民族乐器演奏教学存在深度隐忧,如技术对文化传统的遗弃等。张巨斌分析了中西音乐织体结构相异的社会学原因,提出音乐教师教育应加强社会学内容。周钟提出宗教学认知在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重要作用,在世界音乐的教学中必须重视宗教学认知。杨殿斛通过个案调查,指出了当下音乐教师培养过剩与录用有限之间的矛盾。苗金海以内蒙古少数民族音乐学校教育作为个案,探索了艺术院校传承音乐文化遗产的新模式。张应华报告了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传承调查与研究的课题,重点对我国当代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传承的课程策略进行了评述与反思。

篇(5)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人对现实生活的心理感受,尤其是情感态度的艺术。19世纪音乐艺术在浪漫注意思潮的影响下进入了“情感美学”,这个时代由崇尚理性转向崇尚情感。舒曼以一句格言概括了这个时代的普遍心理:“理智有时会错误——感情却不会错误”。

一、音乐美的特殊规律—音乐美学

“科学意义上的美学和音乐学,是随着近代人文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在18世纪下半叶才开始出现的,而作为它们下属分支的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建立当然是在此之后。”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美学与音乐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具有哲学性质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1750年,德国的哲学家亚历山大·鲍姆加敦出版了以“美学”为名的美学专著第一卷,这是他首次以“美学”为名出版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书。1784年,德国音乐学者丹尼儿·舒巴尔特首次将“音乐”和“美学”这两个概念结合起来,自此产生了“音乐美学”这个术语。

自从音乐美学这个学科被独立起来,由于人们对此的认识角度和研究角度不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观点。虽然人们各执一端,但是这些研究成果都从各个角度丰富了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为我们能够更好的认识音乐美学提供了重要的基石。在西德摩塞尔的《音乐百科词典》中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属性:“音乐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部分……可以按其来源,将音乐美学分为主要两派:哲学家的音乐米学,他们从中的思索出发,也探求音乐;音乐家的音乐美学,他们从他们的音乐出发,力图达到一个总的思索—这是由于本身不同的立场区别所形成的结果……”而日本的神保常彦在《标准音乐词典》里又曾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的属性:“音乐美学,作为关于音乐的美学方面的研究,与一般美学相对而言,可以算是一种特殊的美学。另一方面,当人们把音乐学按体系和历史进行划分时,则又可以将音乐美学看做是按体系划分的音乐学中的美学部门。”虽然上述的对音乐美学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对属性的认识却是一致的,强调了它作为音乐艺术的特殊性。

音乐美学涉及的内容也相当的广泛,主要有三大体系:音乐美的本体、音乐的审美经验和音乐美的价值,音乐美学与哲学、音乐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有很多,哲学的思辩方法是音乐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而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形态分析学的研究方法对于音乐美学研究则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音乐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从美学的角度来研究音乐的本质、音乐的构成、音乐的创造、音乐的鉴赏、音乐的价值的一般规律的。”

二、音乐美学中的“感情论”

在西方十九世纪以前的漫长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关于音乐美学的探讨大多是在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从十九世纪起,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音乐美学领域被哲学家独占的时代结束了,音乐家开始进入这个领域,而德国的音乐家舒曼是勇敢地进入这个领域的先行者。

情感论音乐美学作为欧洲一种源远流长的音乐美学流派,成为十九世纪最主要的音乐美学思潮。情感作为音乐的内容,决定了在音乐中的重要地位,舒曼就将情感论音乐美学的取向表达的非常鲜明,他说:“只能够发出空洞的音响,而没有适当的手段来表达内心情感的艺术乃是渺小的艺术。”在西方的音乐美学史中称舒曼是个“感情论”者。因为在舒曼大量的音乐评论文章里都贯穿着“音乐是感情的表现”这样的一个观念。舒曼身为浪漫主义时期的一位音乐家,常常把现实同幻想对立起来,在艺术中为自己创造一个幻想的世界,用以抒发自己的感情,在幻想的世界里寻找精神上的寄托和感情上的慰籍。用舒曼自己的话说就是:在艺术的幻想中寻找现实的幻想的代替物。在舒曼强调的感情表现及其所具有的幻想因素之中,有很强烈的主观性。“这不仅表现在他的音乐别注重个人内心生活和感情世界的发掘,而且更体现在题材本身常常同他个人的生活经历和感情体验有直接的关系。爱情往往在这种经历和体验中占有特殊的位置。”舒曼的声乐套曲《妇女爱情与生活》是他艺术歌曲中的重要作品,其情感论音乐美学特征是显而易见的。音乐与诗歌相结合的审美取向。舒曼的艺术歌曲大多是以德国浪漫主义诗人的诗作为歌词的。舒曼将音乐与这些诗歌结合的天衣无缝。正如很多人描述的:“这些歌曲的音乐与诗歌的结合达到了水融的程度。他对诗词的敏捷而直接的洞察力,使他的歌曲形式富于变化、表情亲切,旋律热情而富表现力。”“也许由于舒曼有着更高深的文学修养,他在歌词选择方面非常注重诗歌本身的艺术性,他希望通过音乐的手段,使诗歌焕发出了更加动人的诗意情趣来。”《妇女爱情与生活》这部声乐套曲体现了浪漫主义时期注重音乐情感内容并将音乐情感作为音乐审美的美学观。

19世纪是各种音乐体裁极大发展的一个世纪。“舒曼的‘感情论’美学是在德国浪漫主义思潮影响下的产物,它在很大程度上同这个思潮有血缘关系。然而,可贵的是舒曼的美学思想并没有完全被浪漫主义所束缚和被它所俘虏。舒曼不但在许多方面克服了浪漫主义的某些消极因素,而且还能有所突破,同新的文艺潮流相接近。”

三、舒曼认为的音乐

“在舒曼看来,一部有价值的音乐作品必须是高尚的思想感情内容同独创的艺术形式的结合。”那到底音乐应该发挥什么样的社会作用,什么样的音乐才是好的音乐呢?舒曼坚持认为“音乐决不是供人娱乐,供人在茶余饭后消遣解闷的东西。它必须是一种更高尚的东西。更高尚的东西是什么呢?用舒曼的话来说就是能”照明人类心灵的深处”的东西,能提高德国人的思想”,能像贝多芬的音乐那样以“伟大的思想启导我们国家”的东西。这正是舒曼对于音乐的社会作用的理解和要求。无非是要求音乐应该具有真正能触动人们内心感情的、具有高度思想性的内容。对于艺术形式的要求,舒曼指出:“艺术家必须上升到卓越的精神高度,把掌握技术性普遍知识不当作目的,而只是当作一种必须具有的手段。”

舒曼之所以对音乐有他自己独特的见解,在他的创作里有很多让人难懂的东西,甚至他的一系列关于音乐的评论都那么生动泼辣、尖锐犀利。问题大概就在于他的性格,他是那样一个自由而孤独的人,他的所有音乐创作都是来自与灵魂的创作,他的音乐美学包含着明显的唯物主义因素。社会在向前发展,人们对音乐艺术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深化、改变,然而,舒曼对于音乐的高度思想性艺术性的要求,对于我们以后研究音乐美学还是具有很现实的历史价值的。

参考文献

[1]帝姆·道雷.《舒曼》,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2]李斯特.《李斯特论肖邦和舒曼》,音乐出版社.1962.

篇(6)

中图分类号:G511文献标识码:A

戴维•艾利奥特(David. J. Elliott),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美音乐教育学术领域中极富争议的焦点人物,他提出了“音乐是一种多样性的人类实践”,倡导一种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体系(Praxial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并向自己的老师雷默所倡导的美国官方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即“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MEAE: Music Education as Aesthetic Education),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批判,引起了北美乃至世界(包括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学术争鸣。

笔者认为,从某种程度上说,艾利奥特的学术成长史就是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批判史(或者说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解构史),其思想的形成、发展及影响,既代表着20世纪末以来音乐教育领域理论研究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也预示着未来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逐步走向开放化与多元化的趋势。本文从艾利奥特的成长背景简要介绍入手,将其学术发展过程分为追随、质疑、批判、建构、反思五个阶段,逐一分析各时期艾利奥特的学术思想动向。

艾利奥特,爱尔兰后裔,其音乐兴趣得益于父亲詹姆斯•威廉•艾利奥特(James William Elliott)的影响。老艾利奥特是一位业余爵士钢琴家,工作之余晚上爱在家中演奏,每逢周末便与邻居音乐爱好者们组织小型歌唱晚会并担任演奏,还经常创作一些歌曲。耳濡目染的家庭音乐熏陶,使艾利奥特从小就树立了从事音乐专业的志向。艾利奥特6岁跟随当地社区音乐学校的一位专业爵士钢琴家学习,并开始在一些公众音乐聚会上演奏;小学期间,艾利奥特已经成为学校音乐骨干,经常在多所学校和社区仪式上演奏,被师生冠以小“音乐家”称号;中学时期,艾利奥特成为学校爵士乐队的表演者、编曲者、作曲者、指挥者,以及同学们的小老师,深受师生好评;15岁时开始学习爵士长号的演奏,后来一直作为多伦多大学的专业爵士长号演奏者。艾利奥特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完成了自己的音乐学士、教育学士、音乐硕士等学位;1983年在美国华盛顿天主教大学(也称为凯斯西储大学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获得哲学博士学位。1977-2002年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任教;2002年至今,在美国纽约大学音乐表演艺术系任音乐教育教授和研究生导师,讲授音乐教育哲学、音乐课程发展、研究方法、音乐认知、音乐教育社会学等课程,曾改编与创作过一些合唱曲,并在世界各地多所大学讲学与兼职。

一、审美哲学的忠实追随者(20世纪80年代初期)

提起音乐教育哲学,就有必要先简要介绍美国的审美音乐教育哲学(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20世纪后半叶以来,美国音乐教育哲学经历了从无到有的突破,并呈现出繁荣发展的态势:50年代末审美哲学的萌芽,60年代的审美哲学倡议,70年代雷默将之体系化与音乐教学审美化运动,80年代的迷茫与动摇,90年代的实践哲学冲击,21世纪的变迁,时至今日,审美哲学都始终作为美国的官方音乐教育哲学,也是北美乃至世界最大的音乐教育哲学流派。①而美国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集大成者――雷默,在美国有着巨大的学术影响力。他试图在音乐形式自律论与情感表现论之间找到一个契合点,一方面将音乐(作品)视为自律的客体,另一方面认为音乐是一种能够表现情感、呈现情感、深化情感的独特认知领域,提出“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音乐教育的目的旨在培养学生的审美感受力,从而巩固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独特而合法的学科地位。②到目前为止,雷默的代表作《音乐教育哲学》已经出版了三版(分别为1970、1989、2003年版),并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出版。

艾利奥特20世纪80年代之前主要从事音乐专业教学活动,而对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兴趣源于其在美国华盛顿天主教大学就读博士学位期间导师贝内特•雷默的启发。③

艾利奥特的博士论文《爵士乐教育的描述、哲学、实践基础:以加拿大人的视角》可以视为其进行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开端。该论文分为3部分:1、实证调查加拿大爵士乐教育现状,以及加拿大音乐教育当局对爵士学习重要性的认识,进而推论出哲学是爵士教育的基本需要(primary need);2、阐明将审美教育作为爵士乐教育的本质与价值的哲学立场。艾利奥特指出:

如果推断我们旨在构想一个完全不同或排他的逻辑基础,倡议爵士乐教育与音乐教育的分离是不确切的,相反,通过界定与阐释当前音乐教育的哲学基础,我们倾向于建构一个爵士乐教育的本质与价值的理论立场,此立场将促使其潜力与地位在审美教育中全面实现。④

所以,艾利奥特拓展“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的基本原则(tenets),提出一个鲜为人知的音乐意义维度――程序性音乐意义(processualmusical meaning或者engendered feeling)的维度,认为其是组成爵士乐风格的根本,并与音乐感知观念一起发展。其研究结论是,在爵士乐教育的“本土化”现象与“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的“全球化”事业并行的基础上,整合客体、主体连续体(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continuums)的音乐体验模式,关注爵士乐即兴语境中的过程及其意义,强调爵士乐演奏行动和爵士乐表演的情感品质。3、爵士乐教育的终极目标与途径。建议发展与该文哲学研究结论相一致的“爵士乐教育即审美教育”的实践基础。

1986年,艾利奥特在博士论文基础上发表了《爵士乐教育即审美教育》一文,阐明自己的审美哲学立场,但也认识到爵士乐作为一种音乐制作(music making)方式,以审美哲学所强调“听赏”体验的方式来学习,并不适合,提出参与才是爵士乐的审美特征,并非沉思(contemplation)。⑤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艾利奥特在老师雷默影响下,步入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领域;继承老师的审美哲学思想,亦步亦趋,将“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的大概念转换成“爵士乐教育即审美教育”的小概念。但是,由于艾利奥特有着长期的爵士乐专业演奏与教学实践,比一般人更要深刻地认识到:爵士乐是一种集创作与表演为一体的即兴艺术形式,具有“程序性”(过程性)音乐意义维度,提出要使审美哲学的普遍原则适应爵士乐教育,但仍旗帜鲜明地捍卫着审美哲学立场。

二、对审美哲学理论基础的质疑(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末期)

艾利奥特在博士研究期间,已经注意到审美哲学的局限性。1988年,在多伦多大学任教的艾利奥特发表文章《爵士乐的结构和情感:音乐教育哲学基础的再思考》,开始质疑审美哲学的理论基础之一――“迈耶的音乐体验理论”,其中指出,“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不能适应爵士乐教育的哲学基础,因为“审美哲学来源于音乐结构与音乐情感关系的单一维度理论,即迈耶的音乐体验理论,这是爵士乐和爵士乐教育所难以仿效的”。⑥但是,艾利奥特并没有全盘否定迈耶的理论:“迈耶的理论不需要被取代;仅需要被修正与补充”⑦,在文章结语中,他又进一步阐明此观点:

首先,因为当前所盛行的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的哲学取决于迈耶的音乐结构与音乐情感理论,它不足以充当爵士乐或者爵士乐教育本质与价值的基础……再者,因为本文所提及的局限已经被迈耶本人所确认……有理由假设,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可能还忽视了传统西方欧洲音乐作品中不可或缺的结构维度和音乐――情感体验的重要来源,更没有涉及到世界音乐。⑧

可见,当时的艾利奥特认识到审美哲学不仅不适应于爵士乐教育,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也不适应传统音乐与世界音乐,甚至于在文章结束处还预示着艾利奥特正在思考远离对于审美哲学的修正,“我们的真正任务可能是重新建构(音乐教育)哲学”⑨。

三、对审美哲学现代性的批判(1990-1994年)

1990到1994年间,艾利奥特发表了5篇文章,开始对审美哲学现代性进行批判,并步入实践哲学体系建构之路。

1990年,在《音乐作为文化:走向一种艺术教育的多元文化概念》一文中,艾利奥特明显将对审美哲学的“质疑”和“修正”转变为“批判”的态度,开始对自己的老师雷默所倡导的审美哲学进行尝试性的批评。他在阐述六种多元文化音乐课程模式之前,指出:

遗憾地是,正在实施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概念大都妨碍了这些可能性的实现化,因为它们(这些概念)所依赖的意识形态实际上却并不是多元文化的。例如,通常发现音乐教育者所认同的音乐文化教学是部分或者完全与美国音乐大文化情况相反,而是依旧坚持根据某一特定的“音乐”观念出发进行教学和实验所有的音乐文化。这种思考似乎与通常逻辑背道而驰,尤其与多元文化主义的理念相违背。

然而,(更为遗憾地是)这种思考在理论上已经形式化。例如,“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的观念,与《文化素养》一样,坚持认为音乐是一种推理的(a priori)艺术:音乐的本质和价值固存于直接的(immediate)、自律的审美客体中,并且这种审美概念解释(acquit)了所有音乐的本质与价值,因此,贝内特•雷默宣称,所有人的音乐必须是被审美地感知:“我们从所有音乐中获得最大的益处”,“当我们记忆每一首乐曲时,不管其文化渊源,应该为了它的艺术(例如,审美性)力而学习,包括超越任何特殊的文化所指”。

由于这种思维享有广泛影响,似乎有必要去建议那些想要鼓励学生深入洞察特定音乐的意义和使用的教师,给予其课程中所体现的多种多元文化意识以批判性的关注。……⑩

1991年,艾利奥特在《音乐作为知识》一文中,旗帜鲜明地反对将“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作为音乐教育的哲学基础。艾利奥特坚持:

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哲学是严重错误的。它所宣称的原则经不起批评与分析。总之,音乐教育的官方哲学并不能为音乐和音乐教育的本质与价值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音乐教育的官方哲学,与普通审美一样,忽视了音乐制作的认识论意义。它无法表现(Acquit)音乐艺术。由于将音乐作为孤立和自律的客体集合,“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忽视了更为根本和合乎逻辑的思考,即音乐是人们做和制作的事情。换而言之,音乐既是一个动词又是一个名词。B11

1993年,艾利奥特在《音乐、教育与学校教育》一文中,更为严厉地批判审美哲学:“它是建立在朗格、迈耶、莱昂哈德、雷默和斯万维克等人的已经过时的哲学理念的基础上;审美哲学对于音乐的本质和音乐的审美感知的观念是错误的。”B12并且接着阐述了音乐制作的本质,以及音乐表演作为一种知识形式,后来本文成为其著作《音乐的种种问题》的第3章内容。

四、实践哲学的体系化建构(1995年)

实际上,1993年艾利奥特已初步完成了其代表作《音乐的种种问题:一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的写作,当年所发表的三篇文章就是该著作的主要内容,B131994年所发表的文章《音乐的再思考:走向一种新音乐教育哲学》,B14对审美哲学的音乐作为客体、审美感知和审美体验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无情批判,并提出了自己的实践哲学,该文是其著作第2章的内容。

1995年,艾利奥特代表作《音乐的种种问题:一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标志着“实践”(praxial)音乐教育哲学体系的正式建立,也成就了艾利奥特在北美音乐教育领域一夜成名的神话。

艾利奥特认为自己建构哲学有三重目的:“第一是发展一种音乐教育哲学……第二是阐释这种哲学的含义……第三是鼓励教师们将哲学思考作为其日常专业工作的组成部分”B15。

艾利奥特早期的作品中从未提及过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他坦言是受到埃尔伯森的启发之后,才开始建构自己的实践哲学体系。1991年埃尔伯森发表了文章《人们应该从音乐教育哲学中期望什么》,其中从剖析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理论来源――形式主义出发,分析其局限性在于过分强调人们对于音乐作品的感知与反应的训练;根据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三种知识领域:理论(theoria)、技巧(techne)、实践(praxis),他首次提出了音乐与音乐教育的实践观点:不同形式的音乐生产是不同的实践;音乐教育具有实践的属性,音乐应该包括西方传统音乐之外的所有音乐。

艾利奥特从教育学、心理学、哲学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出发,将社会学的观点融入音乐教育的实践框架之中。他认为,音乐是一种多样的人类实践,音乐制作(musicing,包括作曲、表演、即兴创作、编曲以及指挥)就是“音乐制作者们”(musicers)参加到心理学家米哈依•奇凯岑特米哈伊(Mihalyi Csikszentmihalyi)所声称的“心流”(flow)体验之中。他的主要观点有:

(一)音乐实践观――音乐是一种多样的人类实践

艾利奥明确指出,音乐教育需要“实践转向。”B16艾利奥特以“音乐是一种多样的人类实践(MUSIC is a diverse human practice)”作为自己论述的理论基础。他认为,“音乐是人类有目的的活动”,音乐是“过程与成品的复杂统一体”,不仅仅包括音乐作品、参与音乐的主体――人,还包括相关的过程。在此基础上,艾利奥特提出了一系列以实践为核心的语境中的各种音乐制作、音乐听赏、音乐创造等理论观点,以及以实践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课程和音乐教学的观点。实践哲学落实到音乐教学中,是通过批评和反思以及相关联的行为(如表演与听赏、即兴创作与听赏、作曲与听赏、改编与听赏、指挥与听赏)来发展所有学生的音乐素质(musicianship)和听赏素质(listenership)的。

(二)音乐知识观――音乐既是知识本体,又是知识来源

艾利奥特在批判审美哲学知识观的基础上,建构自己的音乐知识观。他认为,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将音乐等同于客体,把音乐教育的目标定位于发展听赏者的能力,使其能够得到这些客体所提供的知识。虽然审美哲学也将音乐作为知识进行学习,但是却认为从音乐中获得的知识并不是建立在以音乐制作(音乐表演)行动的基础上,仅是在对音乐审美客体的“审美敏感性”的基础上,将表演视为达到目标的手段与过程,认为音乐表演从属于“音乐作为客体”。

艾利奥特认为,音乐是“过程与作品的复杂统一体”,是“多样的人类实践”。对于音乐制作者(包括表演者、即兴创作者、作曲者、编曲者、指挥者等)来说,音乐是他或她将要学习的知识来源,即知识本体,所以音乐既是知识的一种形式(form),又是知识的一个来源(source):1、究其本质来说,音乐是一种程序性知识,它不同于用语言来表述的描述性知识,不仅仅是心智加工的产物,而且是需要通过实践获取的知识;2、因为音乐制作可以为人类提供最必需的知识――建构性知识,所以音乐制作不仅仅是手段,而且本身就是目的,而“音乐教育的中心任务就是要通过发展学生个体的音乐能力而使其能够达到使用建构性知识的目的……虽然,描述性知识对于音乐能力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音乐教育中,其相对于程序性知识来说,处于第二位(次要)。”B17

(三)音乐作为文化――多元文化音乐课程观B18

艾利奥特认为音乐总是存在于文化之中,对于“文化中的音乐”,音乐教育者应该实施一种“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提倡一种动态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课程。

对于“文化”,艾利奥特有着自己独到的理解:作为一个群体的人们,为了能够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幸存,必须适应并改造自己的自然、社会以及超自然环境,因此,文化不是人们所拥有的东西,而是人们所做的事情。美国同其他西方国家一样,可能是由一个共享的核心文化(大文化)和若干小文化(小文化)组成。小文化所持的信仰或多或少不同于特定的大文化,这是造成误解和冲突的主要原因。当代美国大文化的信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唯一优越的文化结构。大多数国家的“大文化”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斗争领域,在此领域中,拥有资源和特权的人们与缺乏资源和特权的人们之间相互竞争而形成了大文化。并认为“文化”几乎并不被人们设想为“我们国家存在的符号”,而更多是被作为行动/符号体系的相关网络,而这个体系是由社会建构、历史维持、个体运用的。

艾利奥特认为,“多元文化”指的是在一个共同的社会系统中不相似群体的共存,意味着“文化多样性”;“多元文化”还意味着一个社会理想,一个维护政策,即为了使不同群体之间的人们互相交流,丰富所有人的生活,同时尊重和维护每个人的整体性,因此,尽管一个国家的文化可能是多样的,但是国家也可能不支持多元文化主义或者文化民主的思想。在现实中,美国教育的非民主本质随处可见。

艾利奥特认为,“多元文化”在教育语境内所盛行(currency),是作为一个概念、一场改革运动、一个过程、一个课程意识形态的。“多元文化教育”所揭示的首要问题,并不是学生“应该学习什么文化”,而是,“学生应该如何学习美国大文化――小文化的联合体”。

从音乐文化方面来说,美国同其他西方国家一样,是一个多元文化社会。也有一个共享的相互关联的核心音乐文化(一个音乐大文化),以及若干音乐亚文化(或者说音乐小文化)。这些小文化的观念,或多或少背离于特定的音乐大文化。这些观念的差异造成了音乐误解,成为通常的音乐错误教育(music mis-education)的基础。艾利奥特认为,由于音乐存在于各种各样的文化中,音乐本来就是多元文化的,则音乐教育也应该是多元文化。

艾利奥特在理查德•普雷特所提出的六个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概念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六种音乐教育课程观念,并且认为第六种(动态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课程)更接近于多元文化的本质涵义。

五、对实践哲学的反思

1995年,艾利奥特代表作《音乐的种种问题》出版,及其对审美哲学的公然批判立场,当时引起了北美乃至西方其他国家音乐教育学者的广泛关注。雷默与艾利奥特师生之间的哲学辩论,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致使众多的音乐教育者都卷入到这场辩论中,关于音乐教育应该是“审美”还是“实践”的讨论成为北美音乐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促进音乐教育理论研究进入了多样化繁荣发展的时期。在实践哲学冲击下,雷默采取“融合”的立场,审美哲学逐步演变为“以体验为基础”的哲学。

雷默对学生艾利奥特的批评反应强烈,他指出,艾利奥特的实践哲学“逻辑混乱”(wildly uneven),本质上是狭隘的“表演”哲学;艾利奥特的“新”哲学尊崇现象、过程至上,会导致专业的倒退。B19艾利奥特则反驳了雷默的批评,认为雷默对于实践哲学的批评是错误的和不符合事实的,雷默对于实践哲学所进行的粗鲁“批评”,完全是建立未经证实的错误发现或者错误信息的基础上。B20

众多西方音乐教育学者发表文章,参与到审美与实践的哲学辩论之中。如:库曼(Constantijn Koopman)的《音乐教育:审美还是实践?》、帕乃奥提迪(Elvira Panaiotidi)的《音乐是什么?审美体验与音乐实践》、玛塔奈(Pentti Mttnen)的《审美体验与音乐教育》、鲍曼(Wayne Bowman)的《雷默音乐教育哲学的简要回顾》、乔根森(Estelle Jorgensen)的《哲学的方法》、麦卡锡(Marie McMarthy)与高波尔(Scott J.Goble)《音乐教育哲学:改变的时代》、斯凯尔顿(Kevin D. Skelton)的《音乐与作为文化的音乐:我们应该学习其中哪一个?或者两者兼而学之?》等等。

一些音乐教育学者还试图调解两种哲学之间的矛盾。如乔根森(Estelle Jorgensen)根据当前北美音乐教育专业内部的紧张局势,提出了一种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相对话的辩证观点;斯派知格(Maria Spychiger)和库曼分别采用符号(semiotic)分析理论和传统的哲学分析方法,得出了相似的观点:即两种哲学都是必要的,应该相互包容。玛塔奈(Pentti Mttnen)则认为艾利奥特所反对的是一种建立在康德的审美体验观上的审美体验,他提议一种建立在亚里士多德思想基础上并符合艾利奥特框架的杜威审美体验观。

2005年,艾利奥特受到《哲学家及其批评》系列书的启发,主编了《音乐的种种问题》的“批评姊妹书”《实践的音乐教育:反思与对话》。其中18位来自世界各地的跨国界、跨学科的学者们,以哲学基础、表演、听赏、早期儿童教育、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以及课程等不同的视角,对艾利奥特的音乐教育思想进行评论。艾利奥特则在自己的个人网站上对文章作者对实践哲学的批评一一回复。

近年来,艾利奥特的学术研究越来越倾向于社会学方向,2004年,在他的倡议下创办了《国际社区音乐杂志》,并担任主编,音乐的表演性(performativity)成为其研究的核心词汇,而民主、政治、正义等成为文章的重要议题。

本着后现代解释学中关于文本解释的观点,“实践哲学,像所有理论一样,是暂时的、不完善的,正在发展中。”B21近几年来,艾利奥特正在撰写《音乐的种种问题》的第二版,估计不久就会面世,其中必然有诸多内容的增加,代表了他不断反思之后的新思想。

六、结语

就上述对艾利奥特学术思想成长历程的分期与阐述,笔者提出自己的观点:

1、艾利奥特的实践哲学思想,直接源自于其自身的爵士乐演奏与教学的专业学术背景。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艾利奥特确实受到20世纪后半叶以来文化学、教育学、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等最新研究成果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后现代倾向,但是,如果我们将其音乐专业背景与学术成就相联系来看,为什么是艾利奥特而不是其他学者提出了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因为它不是偶然,而是应然,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由于音乐氛围浓郁的家庭影响、作为学校文艺骨干的成功激励,强化了艾利奥特学习音乐的兴趣,最后促成了其步入学习音乐的专业道路;而正因为从小进行爵士乐演奏与创作实践,使它对音乐制作(music making)B22有着深刻的体验,爵士乐作为一种集表演与创作于一体的音乐形式,有其独特的品质,更需要通过特殊的学习途径来掌握。因为即使一个人学会了一种乐器的演奏技巧,也并不意味着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即兴创作/演奏,而一名爵士乐手则能够做到,行内人将爵士乐作为一种“无限的艺术”,随着演奏技巧的提升、即兴创作经验的积累、不断的反思,逐渐形成个性鲜明的艺术风格,这才是他们的终极追求。

正如艾利奥特本人所说的,“如此丰富多样的经验,使我在学校音乐项目和许多社区音乐团体中充当着领导作用,包括在我的专业舞蹈乐队。并且,这些丰富多样的音乐经验,也是我进行大学音乐学习的基础。(尤其是,当我13年后写作《音乐的种种问题:一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时,这些经验形成了我的实践音乐教育哲学的基础)”B23。这与雷默的西方艺术音乐学习专业背景完全不同,所以雷默更注重西方艺术音乐的审美体验,而艾利奥特更强调积极参与到音乐制作中得到自我实现的“心流”体验(“心流”体验,来源于马斯洛的自我实现理论,本质上是一种创造体验)。

2、从艾利奥特的学术成长历程以及影响来看,他经历了审美发展的高峰时期,首先是继承前人思想,然后质疑其理论的不足之处,先提出修正,然后进行批判,逐渐建构自己的思想体系,并不断反思与成长。从个体成长来看,它是学者学术成长的必由之路;从学术发展来看,则是一种必然趋势,一个学派往往就是如此形成与发展的;从专业发展来看,不同的“声音”更能刺激学术研究兴趣,唯有不断地质疑、批判与辩论才能促进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的繁荣与发展。

诚然,在学术大花园中,“一枝独秀”不可能永远,“万紫千红”才是学术繁荣的景象。近年来,实践与审美哲学之辩的余波近年已远渡重洋来到中国,引发了国内学者“审美”、“实践”、“功能”、“文化”、“教化”、“创造”、“融合”等多种哲学话语的不同诉求,迎来了中国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繁荣发展的新时代。

因为艾利奥特所批评的是自己老师的哲学思想,被许多人视为叛逆性的学者,往往带有些许贬意,曾经有学者将两位学者的对立喻为音乐教育领域中的一对“怨偶”,还有人认为艾利奥特和雷默之间出现的“学生批判老师”的现象类似于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师生反目与学术对立的关系。本文认为,按照我国的中庸思维传统,既要鼓励人们提出不同的见解,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又要防止学术争鸣所引起的“文人相轻”、“人格攻击”,从而建立和谐共存、民主团结、健康发展的学术环境。(责任编辑:陈娟娟)

① 具体可参见拙文《美国审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发展的历史变迁》,载于《中国音乐学》,2008年第2期。

② 具体可参见拙文《北美“审美”与“实践”两大音乐教育哲学思想之比较研究》,载于《音乐研究》,2008年第5期。

③ 参见艾利奥特的博士学位论文,在致谢中,他特别提及到感谢“雷默的富有启发的教学、写作与指导”,雷默原为艾利奥特的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后因雷默工作调离由Malcolm Tait博士继任。

④ David. J. Elliott: Description, philosophical and practical bases for jazz education: A Canadian perspective (Doctoral dissertation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 1983), 44(12), 3623A,P.165.

⑤ David J. Elliott: Jazz Education as Aesthetic Education Journal of Aesthetic Education, Vol. 20, No. 1 (Spring, 1986), P. 41-53.

⑥ David J. Elliott(1987): Structure and Feeling in jazz: Rethinking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Bulletin of The Council for Research in Music Education, 95, 13-38,P.13.

⑦ 同上。.

⑧ 同上。

⑨ 同上。

⑩ David J. Elliott: Music as Culture: Toward a Multicultural Concept of Arts Education Journal of Aesthetic Education, Vol. 24, No. 1, Special Issue: Cultural Literacy and Arts Education. (Spring, 1990), pp. 147-166,P.161.

B11David J. Elliott:Music as Knowledge Journal of Aesthetic Education, Vol. 25, No. 3, Special Issue: Philosophy of Music and Music Education. (Autumn, 1991), pp. 21-40,P.25.

B12Music, Education and Schooling (1993) : In M. McCarthy(Ed.), Wind of Change: A colloquium in music education with Charles and D. J. Elliott (pp.85-98). New York: ACA Book.

B13David J. Elliott : When I Sing:The Nature and Value of Choral Music Education.Choral Journal 33 (1993): 11-17.David J. Elliott: Musicing, Listening, and Musical Understanding.Contributions to Music Education Review 20 (1993): 64-83. David J. Elliott: On the Values of Music and Music Education.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 Review 1 (1993): 81-93.《当我歌唱时》简要介绍了自己的新哲学思想;《音乐制作、聆听与音乐理解》中,艾利奥特再次介绍自己了音乐四维度观念,这是其著作的第1章内容;《音乐与音乐教育的价值》则是其著作第5章内容。

B14David J. Elliott:Rethinking Music:First Steps to a New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usic Education 24 (1994): 9-20.

B15David J. Elliott:Music Matters: A New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P.21.

B16David J. Elliott ed. Praxial Music Education: Reflections and Dialogues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P.11.

B17同上。

B18本节参考自:David J. Elliott: Music as Culture: Toward a Multicultural Concept of Arts Education. Journal of Aesthetic Education 24 (1990): 147-166.

B19Bennett Reimer: David Elliott's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 Music for Performers Only.Bulletin for the Council of Research in Music Education 128 (1996): 59-89.

B20Elliott, David. Continuing Matters: Myths, Realities, Rejoinders .Bulletin for the Council of Research in Music Education 132 (1997): 1-37.

B21David J. Elliott ed. Praxial Music Education: Reflections and Dialogues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P6.

B22此处使用音乐制作,而不是用表演一词,因为爵士乐表演与我们通常的所理解的表演不完全相同,通常我们认为的表演即严格按照作曲家所创作的乐曲书面乐谱,忠实于原创的再现性表演,而爵士乐则是一种即表演与创作于一体的即兴创作/演奏,虽然也要遵循一些约定俗成的规范,但更具有瞬间性、即时性、偶发性、场域性、创造性,需要在“表演中创作”、“表演中思考”,所以艾利奥特才认为爵士乐教育的特征是“参与/涉入”而不是纯粹的思考。艾利奥特认为音乐制作是产生音乐成品的活动,包括表演、即兴创作、作曲、编曲、指挥、歌唱等,不包括音乐欣赏。

B23David. J. Elliott Music Education and Advocacy.来源于网站:省略。

参考文献:

[1]沈亚丹.中国音乐生成过程与音乐主体的感知方式[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2):90.

Follow, Question,Criticize, Construct and Reflect

-Philosophical Change of Music Education in North America Viewed From

the Development of David J. Elliott' Academic Thought

GUO Xiao-li1,2

篇(7)

一、早期教育

在西方教育史上柏拉图第一个提出学前教育思想.他认为对儿童的教育开始得越早越好.“凡事开头最重要,特别是生物,在幼小柔嫩的阶段,最容易受陶冶,你要把它塑成什么型式,就能塑成什么型式.”(《国家篇》377B)他甚至主张胎教,“我们同时应该甚至在孩子出生以前就着手这一工作:待产的妇女必须接受为了有利于未出生的孩子所需要的那种训练.”(《法律篇》789D)他认为,孩子出生后,必须确保护士甚至在他能走路之前给他有益的运动和空气,尤其不许他由于过早走路而伤害自己(《法律篇》789E).婴孩应尽可能接近于仿佛他一直在大海上那样生活;应该把他上下摆动,给他唱歌,以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便使他免受惊吓(《法律篇》790C—E).这是为发展勇敢和坚定性格的首要的准备工作.当孩子3岁或更大一点,我们可以开始审慎地纠正他,让他开始玩游戏,最好让孩子发明自己的游戏;在6岁时,就要认真开始授课,随之把女孩和男孩隔离开来,应当教他们骑、射、投、掷,应该注意把孩子们训练成左右手并用(《法律篇》793D—794D).现代脑科学表明,儿童的大脑具有极强的可塑性,柏拉图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认识到小孩的肉体和精神具有极大的可塑性,因而提出了早期教育的思想,我们不得不为柏拉图的睿智所折服.

二、音乐及体育教育

柏拉图特别重视对儿童的音乐文艺教育和体育教育.他认为“教育就是用体操来训练身体,用音乐来陶冶心灵,教育要先教音乐后教体操,将故事包括在音乐里.”(《国家篇》376E)古代希腊重要的文化生活是听民间艺人弹着竖琴演说史诗故事,故“音乐”一词包括音乐、文学等义,相当于现在的“文化”一词.

他认为儿童阶段的文艺教育至关重要.“一个儿童从小受了好的教育,节奏与和谐浸入了他的心灵深处,在那里牢牢地生了根,他就会变得温文有礼;如果受了坏的教育,结果就会相反.”(《国家篇》401)他认为,一切种类的音乐、诗歌和艺术的教育目的都在于陶冶人的道德情操,培养人的道德品格,音乐教育的最后目的在于达到对美的爱.(《国家篇》403c)因为音乐诗歌由于其潜移默化的作用,自幼便会把真、善、美同假、恶、丑的区别注入人心,使儿童“从童年时就和优美、理智融合为一.”(《国家篇》401D)正因为他对儿童的音乐文艺教育非常重视,柏拉图主张对音乐文艺教育的内容应严加审定.“先入为主,早年接受的见解总是根深蒂固不容易更改的.因此我们应特别注意,为了培养美德,儿童们最初听到的应该是最优美高尚的故事.”(《国家篇》378E)因此,“我们首先要审查故事的编者,接受他们编得好的故事,而拒绝那些编得坏的故事.”(《国家篇》377C)他提出要制定一个限制音乐、诗歌的法律,规定哪些内容的音乐、诗歌可以提倡,哪些内容的音乐、诗歌必须取缔,以“鼓励母亲和保姆给孩子讲那些已经审定的故事,用这些故事铸造他们的灵.”(《国家篇》379C)柏拉图认为音乐教育之后,年轻人应该接受体育锻炼,“体育方面,我们的护卫者也必须从童年起就接受严格的训练以至一生.”(《国家篇》403D)他认为,体育训练的目的是使护卫者的身体状况能适应护卫者的工作,“他们有必要像终宵不眠的警犬;他们在战斗的生活中,各种饮水和各种食物都能下咽;烈日骄阳狂风暴雨都能处之若泰.”(《国家篇》404B)因此,他要求护卫者必须戒除酗酒,食物应当简朴,不能嗜睡.

柏拉图认为应将音乐教育与体育锻炼有机地结合起来,因为“专搞体育锻炼的人往往变得过度粗暴,专搞音乐文艺的人又不免过度软弱”(《国家篇》410D),因而应使音乐和体育良好地配合,使“音乐和体育服务于人的两部分——爱智部分和激情部分.”(《国家篇》412)

三、女子教育

柏拉图的教育思想中不仅非常重视对男子的教育,而且提倡给女子以同样的教育,他是西方第一位主张“男女平等”的思想家,他用动物作比方,以此来证明男女应受同等教育.“我们除了把母的警犬看做较弱者,公的看做较强者以外,应当一切工作大家同干.”(《国家篇》451E)“那么,如果我们不分彼此地使用女子,照使用男子那样,我们一定先要给女子以同样的教育.”(《国家篇》452)他提出应该同样用音乐和体操来教育女子,并且还要给她们军事教育.他认为两性之间惟一的区别不过是生理上的区别,在一些方面如织布、烹饪、做糕点等,女人比男人更擅长,在诸如行军作战方面男人比女人更擅长,因此,没有任何一项管理国家的工作因为女人在干而专属于女性,或者因为男人在干而专属于男性.女人男人可以有同样的才能和禀赋适宜于担任国家保卫者的职务,分别只在于女人弱些男人强些罢了.

四、城邦护卫者的教育

柏拉图的教育思想是直接为其所构建的理想国服务的.他认为,统治者最需要抓好的大事只有一个,就是教育,即通过音乐和体育培养出优秀的公民.良好的教育和培养造成良好的身体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再接受良好的教育,产生出比前代更好的体质,这除了有利于别的目的外,也有利于人种的进步.在这里,柏拉图充分认识到了教育对于富国强民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他认为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具有最高知识的真正的善良的城邦护卫者,这一目的进一步体现了他的教育为国家政治服务的思想.

关于护卫者的学习内容,柏拉图认为应先学习五门预备性学科:数学、平面几何学、立体几何学、天文学和音乐理论.他认为,治国者之所以应学习这些知识,是因为它们不仅在军事作战上有用,更重要的是能锻炼人的心灵,发展抽象思维的能力.这些知识的对象都是不能用感觉来触摸的,“只能用理性去把握,别的任何方法都不行.”(《国家篇》526A)通过这些知识的学习,将治国者的灵魂“从变化世界转向‘真理和实在’,最终达到最高知识——‘善’”的理念.他认为,所有这些预备性科目应趁护卫者年轻时教给他们,不能用强迫的方式进行传授.

柏拉图认为,在学完预备性学科之后,要想达到“善”的境界,还必须接受“辩证法”的训练.对于为什么要学习“辩证法”,他用著名的“洞穴的比喻”加以详细的阐述.他把洞穴内的世界称为“可见世界”,把洞穴外的世界称为“可知世界”.在洞内看到洞壁上木偶的形象,相当于认识的“猜测”阶段,转身看到木偶的实物相当于认识的“相信”阶段,及至走出洞穴到光天化日之下,认识便进入“理念世界”(“知识”的阶段).而洞穴外的太阳则喻作理念世界中最高的“善”的理念.他指出,正像整个身体不改变方向就无法离开黑暗转向光明一样,我们必须“有一种灵魂转向的技巧”,使学习的器官——整个灵魂(它类似看物的眼睛)转离变化世界的个别事物,正面观看实在世界的理念.这种“灵魂”转向的技巧或学问就是他所说的“辩证法”.

关于学习前面提到的课程的对象,柏拉图认为必须挑选出最坚定,最勇敢,在可能范围内也最有风度的人,此外,他们不仅要性格高贵严肃而且应具有适合这类教育的天赋,如必须刻苦学习,强于记忆等.

柏拉图不仅对护卫者的教育目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还就教育的时间安排及人才选拔作了详细论述.他将护卫者教育的时间安排分为六个阶段:(1)童年——青少年时期.护卫者自幼接受音乐和体育教育,目的是照看心灵,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他们的学习和哲学功课应适合儿童的接受能力.(2)十七八岁——二十岁.这一阶段主要是进行必要的体育训练,为哲学研究准备体力条件.(3)二十岁——三十岁.进行第一项选拔,把那些在“劳苦的身体锻炼、学习和战争恐怖中总是表现得最能干的孩子挑选出来”(《国家篇》537A),对他们施以数学、几何、天文、音乐等“辩证法”预备性学科的教育.(4)三十岁——三十五岁.进行第二次选拔,“选出其中最富这些天赋条件的青年,在他们年满三十的时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候,给以更高的荣誉,并且用辩证法考试他们.”(《国家篇》537D)凡经过考试的,可让他们“用六年或者四年”(后“定为五年”)时间“专心致志地学习辩证法”(《国家篇》539DE).(5)三十五岁——五十岁.用十五年时间到实际工作中锻炼,“强迫他们负责指挥战争或其他适合青年人干的公务”,目的是“让他们在实际经验方面不低于别人”(《国家篇》539E),同时还可以在公务中继续考验他们的素质.(6)五十岁以后——去世.他们必须接受最后考验,使他们最终达到“善”本身,管理好国家、公民个人及他们自己.在剩下的岁月里用大部分时间研究哲学,在培养出国家的继承人后他们便可辞去职务,进入乐土,并安居下来.

五、柏拉图的学园

为了把自己的教育理想付诸实施,柏拉图在雅典的阿卡得穆建立了自己的学园.关于学园建立的确切日期无从查考.“从建园的纲领和柏拉图说起曾在40岁那年访问意大利和西西里时确立的信念之间的明显联系来看,我们自然应该设想建园大概是在这个时期(公元前388—387年).”[1]学园的活动以“讲学”为主,学习和研究几何学在学园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学园入口处悬挂的“不懂几何学者,请勿入我门”的名言充分说明了柏拉图对于几何学的重视.除几何学外,柏拉图学园对生物学、地理学、天文学、宇宙学等学科也开展了广泛的学习与研究.学园除重视文、理科学习之外,最重要的,凌驾于一切学科之上的课程当属柏拉图的哲学,他将哲学之前的各门具体学科称为“预备性学科”,而将学习哲学作为通向最高知识的“善”的理念的惟一途径.阿卡得穆学园作为教育科学中心虽然以教学和科研为主,但它并不是与世隔绝的象牙塔.柏拉图创办学园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哲学和政治的新的结合,培养一批既精通哲学、自然科学又善于治国的政治人才,为他心目中的理想国服务.

二柏拉图是西方教育史上第一位提出系统教育理论的人,其教育思想涵盖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所有阶段,其关于教育的许多主张与思想至今仍熠熠生辉.但其教育思想如同其他思想一样,也或多或少带有时代的局限性和保守性.

柏拉图非常重视教育的政治意义和作用,其教育思想是为其乌托邦式的国家政权服务的,其教育目的是培养经世致用的治国人才——城邦护卫者,因而其教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育活动具有明显的社会功利性,过分注重教育的政治功能,而且他这种培养护卫者的教育只能是极少数人享有的教育.柏拉图重视早期教育,提倡公共学前教育,重视女子教育,主张男女平等,提倡德、智、体、美和谐发展,但他认为对儿童的游戏故事,唱歌的内容必须加以选择,进行严格审查,原则是必须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忽视了儿童的个性和独立人格的发展,他关于妇女儿童社会公有的思想更是有悖于社会伦理道德而应加以批判的.超级秘书网

柏拉图的教育思想与他的人性论思想是密切结合的.他认为,上帝造人分为三等,即金质、银质和铁质.他认为,“一个人属于哪一种,他所生下来的子女就属于哪一种.”[2]其遗传决定论的观点实质是论证奴隶社会阶级统治的合理性.

柏拉图的教育旨在与智者教育对城邦所造成的离心力相抗衡.对柏拉图来说,教育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在孩子们身上培养音乐的机敏与身体的灵巧,也不是通过在神话和诗歌中所反映的人类生活来培养政治的和实践的智慧,真正说来,它是一个人灵魂的内在和谐的塑造,即内在于人的不和谐因素的协调一致.教育是人身上难以调和的东西--野兽性与天使性--的统一.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形成这种统一,使人既不变成一头驯顺的绵羊(奴隶),也不变成一头贪婪的狼(僭主).[3]人变成一个政治存在的潜能依赖在他之中这种哲学本性与尚武本性的统一.因此,教育并不是对某种技能的培养,而是要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形成权力与爱知识的统一.

篇(8)

内容

重点

1

音乐教育的历史

历史线索和人物、事件

2

音乐教育的哲学原理

主要流派的观点

3

音乐教育的哲学原理

各派观点的合理和局限

4

音乐教育的美学原理

主要流派的观点

5

音乐教育的美学原理

各观点与音乐教育价值

6

音乐教育的社会学原理

社会学对象与音乐教育

7

音乐教育的社会心理学原理

社会心理影响音乐教育

8

音乐教育的心理学原理

主要流派的观点和角度

9

音乐教育的心理学原理

其他概念与音乐教育

10

音乐教学中的心理学应用

目标分类学及其运用

11

音乐教育的课程原理

课程分类、功能、要素

12

音乐教育的课程原理

原理与现实的课程改革

13

音乐教育评估的原理和实践

工具、类型、用途、过程、

14

音乐教育研究

研究型教师、方法类别

15

音乐教育研究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16

音乐教师教育

历史与发展趋势

17

音乐教师教育

国际比较、音乐教师标准

篇(9)

中国古代文论中的范畴多至难以计数,梳理起来障碍重重。然而这些范畴并非无章可循,它们之所以数量众多,是因为它们往往是由为数不多的元范畴衍生出若干子范畴,子范畴又进一步交融衍生出更多的范畴。例如:“气”、“味”、“韵”、“象”等元范畴经过交融形成“气味”、“气韵”、“气象”、“韵味”等子范畴,在“象外之象,味外之旨,韵外之致”的基础上又逐渐形成了“意境”。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文气说”,标志着“气”正式成为中国古代文论的第一个范畴,因此“气”在中国古代文论中具有西方哲学中“始基”的意义。然而后世学者对于曹丕的“文气说”却人言人殊,为此我们将追根溯源探讨“气”是如何由哲学范畴转化为文论范畴的,并深入曹丕《典论・论文》的文本,探究“文气说”的真实内涵。

一、“气”作为文论范畴的形成

在春秋战国至两汉时期,在不同的思想家那里,“气”一直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范畴处于不停的演进之中。

(一)“气”作为宇宙万物的本源,如:

《老子》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①

《老子》提到的“一”即是“元气”,“阴”、“阳”即是“阴气”、“阳气”。在中国古代的宇宙观中一般认为宇宙诞生于混沌的“元气”,然后分化成“阴气”与“阳气”,“阳气”上升为天,“阴气”下降为地,天地交泰化育万物,于是万物就遗传了阴阳二气的基因,只有万物之中的阴阳二气相互和谐才能存在、发展,否则就走向毁灭②。

(二)“气”作为人的生命之源泉,如:

《庄子・知北游》:“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③

《管子・枢言篇》:“有气则生,无气则死,生者以其气。”④

“气”既然是宇宙万物的本源,作为万物灵长的人自然也离不开“气”。上面的几段话虽出处不同,表述也不尽相同,但是可以看到,中国古人普遍认为“气”为生命之本,人为精气凝聚而生,精气一旦散失,生命就随即逝去。

(三)“气”作为道德意义的“正气”,如:

《孟子・公孙丑上》:“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谦于心,则馁矣。”⑤

古人认为人秉“气”而生,“气”自然也会影响到人的精神,于是孟子“浩然之气”的提出自然不是意外。虽然郭沫若在《宋尹文遗著考》中认为孟子的“养气说”源于《管子・内热篇》的“灵气说”⑥,但孟子的“养气说”毕竟是改造了春秋以来关于“气”的学说并赋予了儒家道德含义,成了具有道德人格含义的浩然正气。这不仅影响了后世以人物品藻为代表的对人格精神的审美,而且催生了韩愈的“气盛言宜说”,并对古代文论探索作家创作的心理机制也产生过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四)“气”作为人进行精神活动的原因,如:

《淮南子・原道训》:“今人之所以……察能分白黑、视丑美,而知能别同异、明是非者,何也・气为之充,而神为之使也。”⑦

班固《汉书・礼乐志》:“人函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哀乐之情。”⑧

通过上面的两段话可以看到,到了汉代人们认为人之所以能产生情绪、情感,乃至更高的审美活动、认知活动,都在于“气”的作用。这可以说是“气”由孟子的可以外溢于天地的道德人格之“气”向人类精神的进一步深入。

(五)“气”作为人的个性、气质,如:

王充《论衡・命义》:“禀得坚强之性,则气渥厚而体坚强……禀性软弱者,气少泊而性羸窳。”⑨

刘邵《人物志》:“静燥之决在于气。”⑩

汉末魏晋时期的战乱及儒学的势微,造成人们感慨于生命短暂、人生无常,促成了个体生命意识的觉醒,对个体气质、才情、风度的体察和追求成为社会风尚,于是人物品藻盛行,以“气”论人的现象在社会上弥漫开来。人物品藻对于人的禀性、气质、才能、情性的辨识逐渐影响了文论家对作家气质、个性及才情的认识,因而“气”、“神”、“韵”、“风”、“骨”等用于人物品藻的品鉴标准,在随后的文论著作中都一一转化成了文论范畴。

二、曹丕《典论・论文》中“气”的含义

“气”经历了从自然有形的云雾水气到哲学本体意义上的“气”,再从生命存在的本源到具有道德意义的“浩然之气”,最后才由支配人精神活动的“气”及作为个性、气质的“气”转化为作为文论范畴的“气”,于是就有了《典论・论文》的“文气说”:

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11}。

然而对于曹丕“文气说”的“气”的解释,后人却众说纷纭:

黄侃认为:“文帝所称气,皆气性之气。”{12}

罗根泽认为,“文以气为主”、“徐质庇衅肫”、“公钟幸萜”的“气”,指文章的声调而言,“气之清浊有体”及“孔融体气高妙”的“气”,指先天的才气及体气而言{13}。

陆侃如、牟世金认为:“《典论・论文》中所说的‘气’,是指作者的气质在作品中形成的特色。”{14}

叶朗认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的“气”,就是指艺术家的生命力和创造力{15}。

罗宗强认为:“曹丕论作家的‘气’,主要是指作者的气质情性而言的”{16}。

袁济喜认为:“曹丕‘文气说’的‘气’的确切含义是指作家独特的气质个性,包括作家的才能在内,它体现在作品中,就是作品的风格特点。”{17}

李泽厚、刘纲纪认为:“曹丕所说的‘气’,具有多层次、多侧面的涵义。总起来说,它是文学家的气质、个性、才能和文学家所要表现的情感的统一,这四者在文学家的创作过程中是合为一体的。当它形成一种强烈的创作冲动,表现于文学家的创作过程和创作所得的作品中时,它就是中国古代美学常说的‘气势’。” {18}

可见“文气说”的“气”在后世阐释者那里显示出多义性与含混性,这些解释涵盖了作者的先天禀赋及主体精神、作品的风格、作品的语言等诸多方面。为了正本清源,深入理解《典论・论文》中“气”的含义,我们不妨返回文本逐句探究“气”的理论来源及确切含义。

(一)“气”为“文”之本

如前文所述,“文以气为主”的提法是由在先秦两汉时期作为宇宙万物本源的哲学范畴――“气”纳入文论中的产物,因此有理由说曹丕的文气说是中国最早是文学本体论。

(二)“气”分“清浊”

先秦时期气分阴阳,阴阳化为天地的观念是普遍流行的,有时候“阴阳”又会表述为“清浊”,例如《淮南子・天文训》:“气有涯垠,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19}后来“清浊”又用来指称道德品行的好坏,如王充《论衡・骨相》:“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20}这些观点促成了曹丕“气之清浊有体”的提法,在这里“清浊”究竟所指为何?在曹丕稍后的袁准在《才性论》中作了解答:“物何故美?清气之所生也;物何故恶美?浊气之所生也。”{21}

(三)“气”由心生

曹丕以音乐比文章,这明显受到音乐理论的影响。《礼记・乐记》就有这样的论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22}这段话主要阐述了乐由心生、不可以伪的观点,特别是提到了要将情、气、神调节到和顺的地步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也就是说音乐不只是曲调、节奏等技术问题,这与“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是同一个意思――气由心生。

(四)“气”作为作家的先天禀赋

曹丕所说的“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也就是说人的才气、个性是有差别的,这种才气、个性是由自然禀赋而得,不是后天努力可以达到的,并且接着说“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即是说这种先天之“气”是不能传授给他人。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曹丕通过对人先天禀赋中清浊的划分,深入到对作家的才气、个性的认识,而这一观点正是在吸收《论衡・率性》中“气有少多,故性有贤愚”的基础上提出的“天才论”。叶朗先生所说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其实就是作家的天赋或天才。

(五)“气”作为风格

正因为每个作家的才气、个性是有差别的,所以文章中就会自然流露出作家本人的才气和个性,从而形成不同的艺术风格,所以曹丕举例说:“徐质庇衅肫……应炀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孔融体气之妙,有过人者……”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后世才有了“文如其人”的说法。

(六)“气”作为风俗

值得注意的是《典论・论文》中提到“徐质庇衅肫”,李善在《文选》注释中解释道:“言齐俗文体舒缓,而徐忠嘤兴估邸!币簿褪撬敌稚长于齐地,他的文风受到齐地风俗的影响,体现出一股齐地特有的习气――舒缓之气。可见,曹丕不仅认识到作家的才气、个性对形成文风有关系,而且认识到作家的生活环境会影响到文风的形成。

(七)“气”并非语气

陈寅恪先生在《四声三问》中论述了佛经翻译对汉语声调的影响,并考证了真正将汉语声调自觉应用到文学创作已是南朝的事了{23},因此罗根泽先生将“齐气”、“逸气”解释为文章声调是有失偏颇的。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曹丕《典论・论文》中的“气”具有广泛的理论来源,具有多层次、多侧面的含义。由于中国古人向来注重感悟而不重概念分析,因此使用概念、范畴时不做清晰界定,致使后人对于进行曹丕“文气说”阐释时出现众说纷纭的局面。而且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对“文气说”的阐述只有区区几十字,是一个尚未充分展开的理论系统,这又为后人进行过度发挥留下了巨大余地。

综上所述,曹丕《典论・论文》中的“气”是由哲学范畴转化为文论范畴的,具有广泛的理论来源,因此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必须在其“文气说”系统的意义上把握,否则就会以点带面从而陷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地步。要把握曹丕《典论・论文》中的“气”的确切含义就应该以文本为依据并结合相应的历史背景进行解读,否则便会陷入过度阐释的泥淖。

注释:

①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价[M].北京:中华书局,1984:234.

②邓晓芒.哲学史方法论十四讲[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5:135-136.

③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3:559.

④黎翔凤.管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4:241.

⑤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62.

⑥郭沫若.中国古代史研究(外二种)・青铜时代・宋尹文遗著考[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542.

⑦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9:40.

⑧班固.汉书[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435.

⑨袁华忠,方家常.论衡全译[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75.

⑩刘邵.人物志[M].北京:红旗出版社,1997:24.

{11}蔡印明,邓承奇.古文论选粹[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8:18.

{12}黄侃.文心雕龙札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103.

{13}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168.

{14}陆侃如,牟世金.文心雕龙译注[M].济南:齐鲁书社,1995:379.

{15}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219.

{16}罗宗强.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6:30.

{17}袁济喜.六朝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72.

{18}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上[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45.

{19}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9:79.

{20}袁华忠,方家常.论衡全译[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172.

篇(10)

(一)“礼乐张力”分析模式

此书是以作者博士论文《礼乐张力下的音乐体认:以春秋战国礼乐关系为中心》为基础而成书。全书以“礼乐张力”为切入角度,以春秋战国礼乐关系为中心,分析当时束缚在“礼”中的“乐”走向艺术性的必然。最后,紧扣“礼乐张力”这一分析模式反思近代以来中国音乐文化的演进历程。自此,全书强调的“礼乐张力”分析模式,可谓一大亮点。这个观点也为中国音乐研究提供了值得关注的新视角。

天津音乐学院方建军教授在给作者博士论文答辩的评语中认为:“作者提出的‘礼乐张力’分析模式,对中国古代音乐文化史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参考价值。”(见图书封底)此评,从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作者的成果,是对已有学科大量研究积累的“老课题”―礼乐,进行的新时代的探索,并对其试图进行学术创新,表示赞许。

李著认为“张力”概念的合理性,在于“并不是将其用作一个高度理论化的特定名词。而是仅取其一般意义,以求更为形象地说明‘礼’、‘乐’二者间的矛盾对立关系”。之所以以“张力”来解释礼与乐形成一种相互吸引又抵斥的关系,在于“礼的本质属性,要求将包括乐在内的一切事物吸纳到它的体系之中,用做现实政治的工具;音乐自身的艺术属性,又以其对生命价值的追求与礼相排斥,要求摆脱礼制等级化、一般化、共性化束缚,为艺术独立生存争取自由空间”(第63页)。将礼乐矛盾考察作为礼乐研究的重点,寻迹音乐艺术属性的历史演变规律,以此俯瞰春秋战国时期礼乐诸种事象。这有别于以往,较多地是以历史学、传播学、社会学等角度及相关学科方法对礼乐问题进行探析。

“礼乐张力”突出的矛盾碰撞,可观察到礼、乐相附带来的功能性与艺术性相冲突释放出的巨大能量,即“‘乐’在人性觉醒的时代精神感召下,自身蕴含的与人性本质相一致的艺术特征日益凸显,与维系等级制度、压抑个性存在的‘礼’形成尖锐矛盾”(第1页)。带着这样的思辨路线,作者在结论的后半部分,反思了20世纪中国音乐的发展状况,把中国音乐于20世纪下半叶遭受西潮冲击而发生的巨大变革,归因于政治与艺术间的紧张关系导致的自由人格与极权专制的尖锐冲突,这其实就是“礼乐张力”在另一个历史时代的再次作用。在这个内在根源下,作者再次强调,要使艺术获得繁荣,须尊重艺术追求个性独立和精神自由的本质,并要求外部环境给予艺术一个自由展现的空间。由此,学术性的文字和高度理论化的研究中,透露出了作者浓烈的人文关怀。作者试图唤醒人们对音乐的艺术性的感知,这成为此著成书的情感动力,也使全书对现下和未来中国音乐发展的深切关注显得合理合情;这样,“礼乐张力”分析模式的顺势提出,也才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和致用价值。如果这一观点能为中国音乐在未来的发展提供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启迪,那么这才是广大学人引为自豪的价值体现。鉴于此,笔者也深深感动于作者高尚的音乐艺术责任感及为此付诸的巨大心力。

(二)借文化分层理论分析音乐本体及其文化内涵

李著结论部分运用的文化分层理论较值得关注。在“结论一”中把音乐分为“物本:音乐包含的器用层面特征”、“文本:音乐的音响组合形式”、“人本:特指与创作者或欣赏者精神自由状态相联系的思想认知”三个层面进行分析。

中外文化分层理论有两种,一是“二层分”说――上、下层,二是“三层分”说――上、中、下层,两说都为纵向分类。显然,李著采用的是“三层分”说。但从“物本”、“文本”、“人本”三个层面看,李著对音乐做的是由表及里的横向分析,这更符合音乐显性与隐性的特征,即物本、文本为显性,人本为隐性。以往对礼乐的研究文章或著述,多以直接表述分析音乐各要素。借用文化分层框架,植入对应的音乐要素,凸显了作者力图拓宽音乐研究方法的精神及对文化分层理论准确、恰当的运用能力。至此,李著得出,单纯强调音乐艺术“形而上”的先秦儒家,对音乐发展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的原因,即人为地割裂了音乐人本、文本和物本之间的联系,在此之上,又把音乐与政治中的礼制结合,制约其对形式本体及精神世界的自由展现。

作者对音乐“人本”层面的解释也是值得大家关注的:“音乐人本层面对象征个体生命自觉与独立的‘自由精神’的追求,是音乐本质特征的最终表现,也是衡量音乐艺术价值高低的基本准则。”(第352页)在音乐多元化的今天,我们对判断“这种音乐的艺术含量如何”没有明确的方向,讨论仍在进行。以往,我们多以丰富的感官享受来认识音乐的普遍性价值,作者提出“音乐要象征个体生命自觉与独立的‘自由精神’的追求”这一基本准则,适时地丰富了我们对音乐艺术认知的途径。

(三)李著的文献价值

此书还有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即对大量文献的整理运用。从李著的三个附录、近三百条参考文献便可看出作者对治学的认真态度。要阅读、挑选和提炼散见于文献中的所需内容,并将其一一列出实非易事,这对作者来说是多么浩大的一个工程啊!附录一“《左传》所见春秋‘非礼用乐’事例一览表”和附录二“《左传》所见春秋‘赋诗’年表”共囊括70个事件,以如此丰富的文献支撑书中对“非礼用乐”及“赋诗”现象的文化意义的探讨,使我们更为深切地感受到,作者力图在史料分析中得出“礼乐张力”在这些现象背后的作用力的执著精神。参考文献包括古典文献、中文专著、汉译专著、学术论文四种,值得提出的是,古典文献大部分选用1949年建国后各学者的校注、译注版本,并非原文。这或许是由于条件的限制,但仍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作者对学习使用第一手文献的治学严谨态度有待提高。

(四)研究意义

李著的成书,对古代音乐研究的某些领域,还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近代以来,有关中国古代音乐的研究,逐渐体系化、学科化,音乐史学界对春秋战国礼乐文化的研究成果相当丰硕。从书著形式的整体性研究来说,如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1981);到断代性的,如李纯一《先秦音乐史》(修订版);再到论文形式的专题性研究,如李虎、田可文《曾侯乙编钟的“套数”“编列”及其件数隐意》;各派音乐思想,如蔡仲德《论墨子的“非乐”思想》等。这些专著和论文,对春秋战国礼乐文化的研究涉及时代背景、乐人群体、出土乐器等,表现出今人对礼乐研究的多样性。

但对作者提出的“音乐艺术整体发展规律及其与礼制间的深层矛盾关系”的研究,少有全面、系统、深入的成果。正因看到这一点, 李著在杨荫浏、李纯一、蒋孔阳等人的研究成果支撑下,以自己独到的“礼乐张力”分析模式法看待礼乐问题,探求中国音乐演进的艺术规律和支配其发展的内在动力,即礼与乐相互吸引又相互排斥的矛盾力。不可否认,音乐与政治间存在必然的联系。强调这种矛盾力,并不是要音乐家脱离政治,而是希望音乐家们能超越对政治中权与利的盲目追求,并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在此层面上进行相关音乐艺术活动,才能互为促进,形成良性的循环,获得和谐、繁荣。

二、李著中值得展开探讨的话题

(一)“体认”替代“思想”

在作者的导师秦序先生所作的序中,提到李著选用“体认”代替美学史研究中惯用的“思想”一词的合理性。秦先生认为:“因为许多古人有关音乐艺术的零星言论,并未超出一般感受或认知层面的体会,如孔子学琴于师襄子觉得‘未得其数’、‘未得其志’之类,若动辄以‘音乐思想’名之,大过其实。另一方面,我们觉得多年来的美学研究,太强调上升到哲学高度,过于概括过于抽象。”因李著并没有在文章中对其使用“体认”进行相关说明,如果秦先生此序作为李著采用“体认”的原因,笔者认为此处值得商榷。

首先,关于孔子所言,学界也未明确定性为“音乐思想”,而今人对这两句话的理解及用法更多侧重为,反映孔子的音乐修养,及其好学、善学的精神和品质。再者,这两句话并非孔子对礼乐的阐述。所以,如“序言”所“注释”李著针对于“未得其数”、“未得其志”之类的言论未上升到音乐思想的高度而改用“体认”。这论据,既然跟礼乐没直接关系,何须改“思想”为“体认”?

其次,“体认”是指“体察认识,体认生命的意义”。我比较赞同冯友兰先生的看法,他认为:“‘体认’就是说由体验得来的认识,这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是一种经验,是一种直观,不是一种理智的知识。”从秦先生的解释看,其“体认”与此“体认”意思相同。“思想”在《现代汉语词典》、《辞海》和《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的解释都选用了《人的正确思想从哪里来的?》文章中的一段话:“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多了,就会产生一个飞跃,变成了理性的认识,这就是思想。”可见“体认”偏于感性,“思想”偏于理性,两者仍有着极大的区别。从现存文献看,孔子对礼乐的零星言论并非感性得来。若以“体认”代替“思想”一词,略失严谨。而且,先秦音乐理论散见于各史书或语录中,其大都从哲学等角度阐述音乐,这并不是“体认”所能囊括和表现的。还有,做学术研究,最重要的是可行性,及能为大多数人理解。一直以来,“体认”在音乐史学界极少使用,轻易取以替代“思想”,则显得太过轻率。

在李著中,所谓孔子的音乐体认,以“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文质彬彬”“尽善尽美”、“乐而不,哀而不伤”、“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四句的分析呈现。若取秦先生对“体认”的释义,我们会认为上述只是孔子对音乐的“一般感受或认知层面的体会”。但李著的分析,却表现出孔子对音乐的深刻认识,这难免影响我们对李著的阅读和理解。所以,“体认”代替“思想”值得再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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