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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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是以先进化的农业机械化设备工具,来替代传统的人力或者畜力生产,从而使得翻土平地、抗旱抗涝和播种施肥等,这些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的农业活动的效率能够大幅提升,有效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通过采用农业机械化设备工具,农业活动中的复种指数能够大幅提高,许多地方能够从原本的1a1熟的模式,升级转变为1a2熟甚至1a3熟,大幅提高了土地的生产效率,从而整体上大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采用农业机械化设备工具后,相比于传统的人力或者畜力生产,能够更有效准确地把握播种、施肥和喷洒药剂的时机,从而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活动的产品质量,进而也能够间接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科技化的基础条件。在农业活动中实行了机械化后,能够有利于农业活动中高科技技术手段的应用,从而更加有效地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率,促进农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1.2农业机械化能够使农业生产活动呈现规模效益,进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通过先进化的农业机械化设备工具,来替代传统的人力或者畜力生产,能够有效提高农业单位生产活动的机械作业量,降低农业单位生产活动的机械损耗量,从而更好地将农业机械化与农业生产活动的规模效益联系在一起。通过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应用先进化的农业机械化设备工具,可以有效突破我国传统的以家庭的农业经营规模为限的小农生产模式。通过大型的先进化的农业机械化设备工具,实现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活动运作,进行农业规模化的生产,进而能够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活动单位规模的成本。农业机械化的采用势必与农业的规模化生产相互促进,通过先进化的农业机械化设备工具进行规模化的农业生产,能够在规模化的条件下,更好地配置农业生产活动中的各种要素,通过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的生产,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获取农业机械化的规模效益,进而有效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1.3农业机械化能够有效解放农村生产力,进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推广农业机械化,势必将大幅降低农业生产活动对于农村劳动力的需求,进而能够有效解放农村生产力,降低农村劳动力对于农村土地的依赖程度,为农村生产力提供从事其他工作的机会,进而有效地为农村劳动力增加收入,促进农业经济整体的发展。通过农村机械化在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推广,有效地解放农村生产力,这些农村生产力可以脱离土地,在农村内部从事养殖和培育等高附加值的非种植类农业活动。这些农村生产力也可以转移到城市中去,参与城市建设,既能够增加农村劳动力的收入,又能够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最终不仅起到了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更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壮大。
2通过农业机械化更好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2.1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政府必须出台相关的政策,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引入农业机械化。深化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发展理念,充分调动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体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体系工作人员,在充分结合实际农业机械化需求的基础上,做好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发展的研发与推广工作,进而起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要坚持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的自我研发与技术引进共同发展,不仅实现农机企业与科研机构的有效合作和共同研发,更要适时引入和吸收国外农业机械化方面先进的科技,推动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发展有突破性的进展,促进农村经济取得突破性的发展。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性项目,促进农业机械化设备水平的提升。升级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和装备规模,利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手段,推进农业机械化设备和科技水平的整体优化升级,最终通过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2加大对于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近些年来,农业机械化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但仍旧很多偏远的农村区域没有充分实现农业机械化。想要通过农业机械化来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要加大对于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力度,让广大农村都能够充分地实现和应用农业机械化,提高农村地区土地的生产能力和劳动力的产出效率,进而促进农村整体经济的发展。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上,对于农村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采取一定的政策倾斜,成立农业机械化的专项基金进行运作,给农业机械化以一定的资金支持,为广大农民购置农业机械,提供切实有效的国家和地方政策保障以及资金减免和补贴。也要根据我国各地农业发展的不同格局和不同特色出发,结合各地农业机械化的实际情况,着力提升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力度水平,最终促使我国各地区的农业机械化水平整体提升,促进农村整体经济协调平衡发展。
2.3提升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的社会化程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推广,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活动的生产效率,也引发了农村社会的劳动力、社会发展态势以及技术水平等多方面的变化,因此,想要通过农业机械化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必须要提升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的社会化程度。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推广,大幅降低农业生产活动对于农村劳动力的需求,使得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因此,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机制,妥善解决农业机械化所引起的剩余劳动力问题,进而有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将农业机械化应用于农业生产活动的过程中,也缺乏切实可行的规范制度对于农业机械化进行管理,因此,应当建立明晰的规章制度来对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推广进行规范与管理,以更好地提升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的社会化程度。由于农民的学识水平普遍不高,目前还存在着对于农业机械化重要性认识不足和农业机械化设备使用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因此,必须要加大力度,提升农民对于农业机械化的认识与使用能力,提升农民在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整体素质,最终实现提升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的社会化程度的目标,使农业机械化能够更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农业机械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推广策略
2.1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加大了对农业机械化扶持力度,逐年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这对提升农民农机化作业的信心,实现全面农业机械化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农村现行的经营模式将土地分割成小块给农民进行耕作,这使得很多大、中型农机具无法有效展开耕作,农业机械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化发展。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尽早实现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实现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经之路。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是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经营,这样不仅能够方便农业机械作业,还能够将分散的农机户组织起来,提升农业经济效益。所以说,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不仅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方式,更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
2.2加快农业机械化建设水平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发展对于百姓的生活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加快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社会进步的必经之路,而农业生产实现机械化则是新农村建设的必施之法。新农村建设是为了让农民能够过上富裕的生活,想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要实现农业增收、增产,还必须要拓宽农业发展类型,实现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农业机械化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式。机械化农业发展不仅能够有效完成农业生产任务,还能有效把控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标准,比如,实现种坑深浅一致,苗秧间距一致,施肥用量一致等,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同时还可以将更多的人力从繁重的农业生产工作当中解放出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的人力资源。
2.3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
农机化人才队伍是帮助农村实现农业机械化目标的重要团队,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仍有一段距离,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与农村机械化队伍建设与培养落后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想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就必须要加强农业机械化队伍建设,因为只有高水平、高素质的农业机械化队伍才能够帮助农机具更好的发挥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在这一方面,各级政府应重视对农机专业人才的培养,将农机“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的3支人才队伍的建设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首要大事来做,尽快组建起高水平农业机械化队伍,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和新农村的有效建设提供保障。
[中图分类号] G122 [文献标识码] A
纵观人类发展史,农业的开始是从农具作用于农事活动开始,随着社会的变迁、农业生产的发展,农具也相应有了进步,农具的进步反过来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所以,农具变迁是农业发展的外在表现,农业发展是农具变迁的内在动力。
1 中国古代农具概述
古代大多数的农具用于粮食的生产,如耕田的犁、耙,浇灌用的水车,收割用的镰刀、木推车等,这些农具不仅提高了农民的耕作效率,也提高了粮食作物的产量。比如犁耙用于翻土与碎土,不仅便于农作物的种植,也为农作物提供一定的肥料(之前的杂草被翻埋后分解成为肥料)。
水车是我国最古老的农业灌溉工具,是先人创造出来的高超劳动技艺,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干旱的条件下将农田外的水通过人力排入农田,为农作物的生长提供适宜的环境。
粮食储存的容器有陶仓、土瓮、缸等,通过对容器的收集及研究,发现各容器的优劣,以此作为粮仓建设的基础,保障粮食储存安全,以防粮食受潮腐烂。
陶仓模型出土时内盛鲜黄稻穗让我们为之惊叹,西汉的陶仓1975年出土,稻穗并未因此腐烂,可见,粮食文化遗产的发现对储粮事业的研究有重要的意义。米缸则可以防止大米受潮,并有防鼠的功能,此功效用于粮仓设计,对粮食安全有重要作用。
2 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
2.1 保护的必要性
传统农业生产工具代表着一个时代人民的智慧结晶,反映一个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科技化发展水平。我国古代的传统农耕技术所使用的动力几乎全部源于自然,基本可以做到前期无投资经营。传统农业在满足古代农产品加工业、灌溉业的同时,不存在任何污染与能源耗费。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让它消失于历史长河中,也不应简单地任由它被现代文明替代,我们应积极担负起保护它的任务。
2.2 保护的方式
传统农业生产工具,一般分以下几个层次:保护、研究和发展。
首先,保护为基本方式。通过兴办粮食或者农具博物馆,将传统农具保护起来。类似于这种专题博物馆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搜集容易的特点。粮食生产储存及加工过程所用的农具不一而足,有1 700余年的水车,有2 000余年的石磨,这些农具可谓是粮食文化遗产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中国粮食博物馆的建立对粮食文化遗产的保护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建设中国粮食博物馆,能够更加合理地了解中国传统粮食的收获、储藏、运输、加工等用具的产生、发展、演变和完善过程以及对粮食作物驯化、种植的影响,使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传统农耕文化及农业文明。
其次,研究为内在动力。通过对古代农具的研究,从中深入挖掘出中国粮食生产管理、粮食仓储与储备制度、粮食的分配状况、粮食加工工艺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关系。
最后,发展是最终目的。粮食博物馆,能够把散落各地的相关文物和文化遗产进行集中保护、研究和展示,更好地传承优秀的粮食文化,能够给后人更多的思想启迪。粮食博物馆的建设有助于从多角度、多层次了解中国古代的粮食种植以及与之相关的饮食文化,进而加深对中国粮食科学技术史的整体认识。
2.3 开发利用
在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对其开发利用成为重中之重。曹幸穗研究员在题为“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报告中指出: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极其特殊的资源,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有利于农业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有利于促进农业文化遗产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增进世界各族人民的友谊和交流。
在开发时妥善处理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大量的研究和实践表明:传统农业不仅可以为目前所倡导的“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低碳农业”在思想和方法上提供有益的借鉴,对于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与农村生态环境、彰显农业的多功能特征、传承民族文化、开展科学研究、保障食品安全等均具有重要意义。一些地方的实践表明:如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合理的利用,那些保持着传统农业特征的地方,不仅能产生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样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
3 保护模式的创新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思想的冲击和影响下,我国农业文化遗产正面临着多种多样的挑战和危机。其中农具为主的农业文化遗产,囊括了历史科学知识和思想文化内涵,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饮食文化的积淀产物和可贵的文化遗产。身为农业大省,河南被历史赋予了重要责任,从传承与发展到现在,丝毫没有被动摇。
河南工业大学中国粮食博物馆的建立,对于河南农业的发展是极其重要的一个契机,粮食文化与现代粮食加工紧密结合的可持续性发展思路对巩固河南作为全国粮食大省的地位,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4 结语
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中华民族长足发展,是党的十提出的宏伟目标。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传统农业的价值,促进现代生态农业的发展,对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李里特.关于传统主食工业化问题的思考[J].农产品加工,2005(3).
孕育期是农业旱灾引发社会风险的酝酿阶段,在这一阶段里,致灾因子在孕灾环境中发生缓慢变化,即农业干旱灾害风险由萌芽转向逐渐加重。孕育期也是致灾因子在孕灾环境中的萌芽期,属于前期准备阶段,致灾因子相当于“社会燃烧理论”中的“可燃物”,是“燃烧”的先决条件,而孕育期的作用是创造“可燃物”的有利生存环境。此时的干旱灾害只是处于萌芽阶段,降水量相对平时较少,属于相对正常的现象,一般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这个阶段尚未发生灾情,农民持观望态度,期盼降雨的到来,媒体方面对此缺乏关注,政府方面未引起足够重视。因此,这一时期的农业旱灾尚未形成,而由其引发的社会风险也就尚不存在。
2.蔓延期
“生命周期理论”中的蔓延期是指事物由存在到逐渐成熟的过程。本文将农业旱灾社会风险的蔓延期定义为干旱旱情比上期愈发严重、干旱影响逐渐扩大、超出农作物产区的承灾能力并呈现强劲增长态势的阶段。这一阶段农业旱灾初步形成,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持续累积,有引发社会风险的较大可能。蔓延期尚未引发社会风险,但干旱灾害的影响相比于孕育期来说更大,潜藏着更大的危机,这一时期是农业旱灾能否形成和转化为社会风险较为关键的时期。此时,如果人们足够重视,并采取相应有效的应对措施,可以减少农业旱灾的不良影响进而阻止其引发社会风险,但此时,如若政府、媒体、个人各行为主体和各个方面都选择漠不关心、听天由命,就很容易将蔓延期的农业旱灾社会风险推向下一阶段。
3.爆发期
爆发期是指农业旱灾引发的重大社会危害及经济损失不断相互作用及积累,加之某些行为主体负面思想传播的群体效应,促使旱灾不良影响由量变的积累达到质变的飞跃,于灾变点触动社会风险爆发的时期。爆发期属于农业旱灾社会风险演化周期中最为关键的时期,这个时期农业旱灾的危害和破坏达到最大,人们的关注度也最高,是农业旱灾最有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灾变时期。由于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对灾情认识不够,旱灾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破坏持续累积,使民众在心理上处于长时间的困扰和忧虑之中,加之邻里之间负面效应的相互传播和恐慌心理的相互影响,此阶段农业旱灾引发社会风险的可能性极大。相对于前两阶段,此时社会关注度较高,媒体对于灾情的动态会进行持续报道,政府也会采取相应的救援行动。此时若政府、社会各界群体和受灾农户与个人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应对农业旱灾引发的不良影响,尽量降低损失和减少破坏、安抚受灾群众,那么,将有效阻止农业干旱灾害自然风险向社会风险的演化,如若不然则农业旱灾自然风险极有可能生成为社会风险,引爆现实的社会危机。
4.衰退期
衰退期是指在农业干旱灾害影响达到峰值之后,随着降雨量的增加或者政府、媒体、社会各界救灾行为的持续,农业旱灾的社会影响逐渐减弱。这段时期,虽然表面上灾情有所缓解,经济损失得到补偿或挽救,社会秩序逐渐恢复正常,但旱灾社会风险这种重大群体性事件对人们心理造成的影响一时还难以消除,且农业旱灾引发的次生灾害具有滞后性,因此这一阶段农业旱灾对社会心理及生态环境的破坏,并未如表面上所看到的那样消磨殆尽,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会长时间持续存在。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0%以上,我国只有20%一30%。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主要参考文献
1.2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云南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将许多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直接运用于生产加工过程,直接推广到户,覆盖从技术设备、良种供应、种养管理到产品收购、加工、储运和销售全过程,大大缩短了科学技术的推广周期,开发出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农产品。
1.3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云南省逐步建立起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构建起省、州、县三级农业部门运作体系,拥有各类信息服务机构155个,工作人员735人、农村信息员3685人。建成覆盖全省乡村的云南农业信息网、云南农业技术推广网等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平台,金农工程“、三电合一”等项目扎实推进,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云南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迅速,2013年12月12日,云南省与阿里巴巴集团合力推进的淘宝特色中国云南馆在“双十二”试运营,云南馆销售定单数超过4万单,总销售金额达到200多万元人民币。
1.4境外农业合作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与东南亚各国开展农业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在老挺、柬埔寨、缅甸等国建立了农业示范园、境外动物疫情监测站,开展如“老北农业示范中心”、“越中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科技友谊示范园”等项目。云南省培育的杂交水稻、陆稻、杂交小麦等品种已被周边国家引进、示范和大面积推广,推动云南乃至中国农业先进技术、良种、农资和农产品“走出去”,提高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
2云南农业科技发展存在的问题
2.1科技经费投入不足云南农业科技资金投入不足,从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到产业转化,经费保障不足,严重阻碍科技兴农技术进步。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投资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为5%,发展中国家为0.67%,中国平均为0.27%,云南省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0.15%,远远落后于其他省市,大部分科研推广机构出现“牌子空了”、“队伍散了”,农技服务职能空洞化的状况。云南涉农企业对于农业科技研发的经费投入有限,自主研发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加工增值低,而个人科研投资几乎是看不见的。由于科研经费的不足,导致云南农业科技试验及示范工作难以开展,造成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慢。也导致云南农业科研设施建设落后,新仪器设备缺乏,影响科技工作水平的提高。
2.2农业科技人员缺乏一是涉农科技人员不足。截至2012年底,全省有农业科技人才约1600人,农技推广人才约4.5万人。平均每万亩耕地有农业科研人才0.23人,技术推广人才6.54人。农村实用人才、农技推广人才和农业科研人才等农业农村人才不足,农技推广人员待遇太低,不愿深入到农业生产一线中去,导致了农业科技创新动力的严重不足。二是农业人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老化,熟悉传统农业技能占大部分,熟悉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新技术的少。全国农技推广人员本科学历不到10%,推广人员中具有对口专业学历的不到55%,云南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人员老化现象尤为突出。三是一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农民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仍以当地的“土专家”,农民特派员为主,懂技术人才缺乏,制约了科技推广的创新和发展。
2.3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目前科技进步对农业产业化的贡献率水平不高,科技参与产业链发展的范围较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2012年云南农业科技贡献率为50%,农业综合机械化率为3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云南省绝大多数农产品以初级产品为主,农产品深加工转化率只有31%,深加工比例不到5%。农技推广的“最后一公里”存在困难,大量科技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造成农业科技资源的严重浪费。农民是农业技术应用的使用者,但云南农村农民科技意识淡薄,对于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吸收、利用、消化的能力不足。此外,科技服务组织与农户之间关系不密切,科技服务组织不了解农户和农村对于科技的需求,导致一部分科学研究缺乏实际应用价值,降低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2.4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农业科技与生产脱节的现象突出。云南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行政色彩较浓,以政府基层农技推广部门为主,政府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之间相对独立,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合作。云南农业科技研究多集中在产中环节研究,产前、产后技术力量薄弱,尤其产前的良种良苗、产中的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产后的农产品的加工和综合利用、保鲜技术等的研发和利用十分薄弱。科研体系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也存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负责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农业科研部门负责农业科学的研究,造成农业技术与科技成果之间分离。同时,许多部门对农业的科研项目进行立项和管理,带来较多的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少。
3促进云南农业科技发展的对策
3.1提升农业科学技术水平构建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平台,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优良品种的选育、示范,推广高效栽培和养殖关键技术、设施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病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加大无公害生产技术的推广,保证农产品良好品质。加强配方施肥、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治等农业综合配套技术推广,加大重大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区和示范场。不仅要开发、引进和推广降耗增效和优化农产品品质的技术,还要加大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1 我国农业信息化中的伦理问题分析
1.1 信息资源垄断与共享的问题
现在信息不对称是很常见的现象,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由于信息资源的开发、收集需要成本,信息的开发收集成本的高低决定了获取信息的难易程度,当信息的开发收集成本大于从中获取的收益时,信息获取困难,反之,则容易获取信息,信息不对称现象也就由此产生。二是由于信息传递需要时空的原因,信息具有时滞性的特点,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人们获取信息的时间也许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先得到信息的一方会比后获取信息的一个更有优势,这也是不对称的一种形式。
政府相关部门通常容易获取宏观层面的信息,而农业从业者尤其是普通农民只能获得局部信息。相关部门要从农业者处获得局部信息(如产品检测、财务等信息)往往容易,而且为了便于管理和监控,有时这种信息采集行为是带有强制性的,所以能及时获得最新的信息。但是农业从业者要从相关部门或得其需要的信息往往是困难的,有些信息不被允许获得,有些信息不能被免费提供,有些信息公布时已经没有参考价值了。
所以在对农业信息资源的控制中,政府相关部门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如果农业信息化的目标是造福农业从业者,相关部门的首要任务就应该是促进信息的共享。而现状更多的是重采集(农业从业者采集新数据)、轻利用(共享已有的部门数据)。
1.2 政策扶持的效率与公平问题
在《全国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有如下关于加强农经信息化基础条件建设的指示“按照‘因地制宜、需求导向、填平补齐’的原则,推进农经信息网络建设。中西部地区的乡镇农经机构要满足基本的上网条件,东部基础较好的地区,要以宽带网络提升为重点,满足农经业务的升级需求。加强农经信息服务终端建设,推进农经信息进村入户,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触摸屏等电子公示设备。农经信息网络与服务终端建设项目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以上只是众多农业信息化政策中的一个缩影,里面对基础不同的地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东、中、西地区本来在农业经济基础上已经有了较大差距,如果为了效率在信息化上继续重点支持基础好的地区(集体)同时牺牲基础不好的地区(集体),岂不是会将其间的差距拉得更大,公平问题也会更加突出。
1.3 “模式复制”对多样性的损害
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和经验不足等原因,农业信息化很难做到“因地制宜”。推进者和执行者往往直接照搬外国农业信息化或者我国工业信息化的成功模式。这种模式复制表面上看是信息层面的,而深层里,模式包含着前使用者的生产管理方式乃至文化和价值观。对先进生产方式的使用,意味着对旧有生产方式的更替,也意味着对旧有农业文化的放弃。
在谈到浙田传统稻鱼共生系统被选为联合国粮农组织首批全球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试点之一时,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文华说:“在我看来,一种生产方式的消失就好像一个物种的灭亡,对于人类来讲都是难以估量的损失。然而,我们要保护的不仅仅是‘稻鱼共生’的生产方式,更重要的是保护和发展人类与环境和谐相处的思想。”
比起经济上的成效,文化多样性的损害往往不被重视,因为可能短期之内,看不到这种后果的严重性。
1.4 “信息依赖”对人能动性的限制
理想的农业信息化试图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农村和农业经济各个领域中,包括:农业生产管理信息化、农村科技活动信息化、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化、农业资源环境信息化、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农产品交易信息化等。全面的信息,使得精准农业成为可能,使得农业整体效率得以提高。
在互联网框架下,物可以通过信息反射与人对话,人的主体和支配地位被弱化或者消亡。其后果是在生产中,人们只看到信息的力量,只看到技术和机器的作用,忽视了人的作用。没有技术物,没有机器,没有信息,人就不能生产,就不能利用自然资源,就不能满足生存需要。在全方位的农业信息化技术面前,人只是个旁观者,只是个被动者。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信息决定人的工作,人要去适应信息化,人没有主动性,人没有自主性。
1.5 信息犯罪与农业安全
在信息系统设计的过程中漏洞在所难免,再加上黑客的入侵,信息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或多或少一定会出现安全失范。而现在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美国的相关专家认为: “我们甚至有理由怀疑,绝对可靠的防范措施可能永远找不到”。并且信息犯罪的威胁很大,因其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及其犯罪手段的智能性,造成其不仅成功率高还很难破案。
农业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既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最根本的基础,也是其它产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和原料源泉。一旦整个农业领域都受到信息化的控制,而信息犯罪发生又难以防范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2 我国农业信息化中伦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2.1 重视伦理体系建设在农业信息化的作用
在现代技术发展的很长一个阶段,占主导地位的指导思想是技术中性论和乐观主义的技术决定论。因此,技术设计和创新主体或者只关注技术的正面效应,或者仅将技术视为工具。当技术的负面效应迫使人们对其加以伦理制约时,结果常常近乎徒劳。为了使技术服务于造福人类及其生存环境,这一最高的善,必须从技术的设计和创新阶段开始,将伦理因素作为一种直接的重要影响因子加以考量,进而使道德伦理制约成为技术的内在维度之一。
农业信息化的负面效应相对其他新技术来说是较容易预见的。因为在工业生产、医疗、商业、社交等信息化较为成熟的行业,负面效应已经有所体现。另外,农业在其他新技术如生物、化学技术的应用中,也已经产生了非常严峻的问题。相关技术、伦理专家可参考这些事实及其伦理成果,建设我国农业信息化的伦理体系。上文提到的问题1.3和1.4也可以在农业信息化的过程中提前预防了。
2.2 通过政策体现农业信息化的伦理价值目标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本质上是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的分配过程,是国家政策价值目标相互协调、相互平衡的过程。它不仅涉及到公民的政治利益,而且涉及到公民的经济利益和伦理道德利益。在公共政策中如何平衡、协调好政策的价值目标,确保公民“正当权益”不受损害,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是公共行政实践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上文提到的问题1.1和1.2就与政策的伦理价值目标遭到轻视有很大的关系。希望相关的政策制定者,可以正视农业信息化中的伦理问题,让政治和经济价值目标适当牺牲,主动引导社会各界对伦理问题进行思考并加以解决。
2.3 将伦理道德加入农业信息化的教育体系
第一,需要对农业信息化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伦理教育。最好能从学校教育起就开设相应的技术伦理课程,工作中也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使得这类人员在农业信息化技术的设计、创新、实施过程中,都能有伦理思维的指导。
第二,需要对农业信息化的接受者(农业从业人员)进行伦理教育。使得农业从业人员可在农业信息化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就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在觉得自己(及其环境、文化等)的利益受到技术威胁时,可以依据伦理价值进行反抗。而不是现在只能被动地接受农业信息化的实施。
第三,需要对社会公众进行农业信息化的伦理教育。农业的变化发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公众有权力对农业信息化技术的伦理问题提出相关质疑和意见,也有责任制止任何形式的对农业有害的信息犯罪。
2.4 做好农业信息化的立法准备
一、什么是农业标准化
农业标准化不仅是现代农业的一个显著标志,也是经济全球化的一种必然趋势。所谓农业标准化,用一句概括的话讲,就是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均建立起科学先进、切实可行的标准,通过规范操作与严格监督,使其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从而确保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提高农产品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农业标准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项综合性技术基础工作,它的核心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现行农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国际通用标准及国别或地区标准。制定和实施各类农业标准的最终目的是解决“市场准入”问题,没有标准化就没有市场化。因此,执行什么样的标准,要由市场来决定。你的产品要想进入或打入哪类市场,那么你就要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执行与该市场要求相对应的标准。
二、推行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由于部分农民盲目追求产量的最大化,在生产过程中不注意合理施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致使一些农产品不同程度地受到农药、亚销酸盐等有害物质的污染,降低了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普遍抱有疑惧心理,购买热情下降。尤其是我乡有名的“红宝石”西红柿,因农药污染严重,农产品的质量降低,基本退出了广东、深圳市场,极大的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农业标准化工作滞后,没有跟上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步伐。可以说,在目前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在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显得十分突出、十分重要。
一是适应“入世”竞争的需要。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提供给人们广阔贸易空间的同时,也给贸易带来了磨擦,这种磨擦,主要表现为技术、标准即产品质量之争。去年日本、韩国对我们的大葱、禽肉等农产品实行进口设限,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可以说,在这种形势下,如果我们不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就难以开拓国际市场。因此,我们只有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生产出大量质量过硬、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而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是抢占国内外市场的需要。随着农业部启动的“新世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全国各地都纷纷制定和出台了一些加强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对策措施,农业标准化工作已经在全国全面铺开。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已经建立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其他地方也将陆续建立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北京、天津,已经与河北省联合签署了“京津冀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协作网”,达成了“华北护菜协议”,其目的之一,就是要限制农药残留超标的外地蔬菜进入本地市场。在这种形势下,如果我们不痛下决心推行农业标准化,产品质量无保证,不但不能开拓和占领新市场,而且还会从已经占领的市场中被挤出来的危险,其后果不堪设想。
三是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需要。过去我国农产品长期处在短缺状态,解决温饱是农业面临的最大最重要的问题。过去我们抓农业,追求的第一目标是高产,不太考虑产品品质的好坏,因为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吃饱饭的问题。现在温饱问题解决了,农产品的品质营养、安全卫生则成为人们关注和追求的新目标,人们甚至希望多花点钱,也要买到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也就是说,广大消费者已对农产品安全性提出了新的要求。那么,要适应这种要求,实现吃好这个目标,就必须推行农业标准化。
四是确保人类健康的需要。现在我们的农产品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问题,有的因长期食用低劣农产品造成积累中毒,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许多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抱有疑惧心理,感到吃什么都不放心。2001年10月份,国家质检总局与农业部联合,从全国23个大中城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抽查了10大类181种蔬菜,其中有86种蔬菜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量,超标率占47.5%,有9种蔬菜含有3种以上农药残留超标。也就是说,我们吃的蔬菜中,有近一半是农药残留超标的。这种状况不改变,直接威胁到了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从维护我们人类健康的角度讲,也必须推行农业标准化。
可以说,实施农业标准化,实质上是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一场革命,绝不是锦上添花之作,而是关系到我市蔬菜、畜禽、果品等优势产业能否生存、能否发展的关键措施。面对这种新形势,我们只有以实现农业标准化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三、我市农业标准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市的农业标准化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亟需解决。一是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还不够强。推行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性还没有被全社会所认识,许多农民群众对农业标准化还不了解,按照标准化生产还没有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二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缺乏有效的组织和配套措施。在制订的标准中,产中技术规范多,产前、产后和系列标准少,与国际标准接轨不够。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配套措施,还存在着标准传递渠道不畅,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是检测体系建设不完善。受重视程度、地方财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检测体系建设还非常薄弱,一些必要的设备、仪器、人员还没有全部到位。四是市场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市农产品市场还没有建立起“市场准入”、“分区销售”等市场约束机制,优质农产品与劣质农产品混区经营,“优质优价”政策难以体现,严重挫伤了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五是农资市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近年来,尽管我市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但农资市场秩序仍不能令人满意,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并没有从农资市场上彻底清理出去。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行业管理标准和处罚标准,使处罚有理无据,难以操作,也是影响清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结合我乡农业标准化开展情况,笔者认为下一步我乡农业标准化生产应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第一,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这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标准就谈不上标准化。前段,我们制定了一些地方标准,但很不全面,标准的覆盖面很窄,远远不能适应标准化生产的需要。下一步,要在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进一步制定出从生产环境、生活过程到产品品质、加工包装等环节的一系列标准,使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轨道,从而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全程标准指标体系。
第二,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是确保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要抓早字,争主动,尽快建立健全这一体系。同时,要引导扶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尽快建立质量检测点,努力在我市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在检测体系建设中,要遵循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从长计议,建就建好的,上就上一流的,切不可应付了事,报有临时观念。要在搞好检测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质检人员的培训,严格检验制度,对农产品实行全程监控,确保网络的有效运转。
第三,进一步搞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靠示范引导,通过示范带动促进面上工作平衡开展。各乡镇都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自己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在基地内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监测管理,建立生产技术档案。通过示范基地建设,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达到宣传推广农业标准化的目的。同时,要新规划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使示范园内的每一个产品都达到无公害产品或绿色食品的标准,把示范园真正建成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样板园。要注意发挥龙头企业外联市场、内联农户的优势,积极帮助他们建立标准化种养基地,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的标准。各级农业技术人员,要在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四,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为激励农民按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充分体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政策,今后要在主要农贸市场逐步设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抽检,合格的允许进入市场指定的优质优价农产品专营区销售,并逐步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市场,树立无公害产品的市场品牌。要通过建立无公害食品配货中心,在超市设立专营区、专营柜等方式,逐步实行按质分摊位挂牌销售,调动广大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
【abstract】not having the culture enterprise is the enterprise being short of competition. generally successful enterprise of in the world is in establish initial stage or take what corporate culture to establish as one strategy behind reformation. a important component, the agricultural bank agreeing well with gauge culture being corporate culture need lifting core competition, the realization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build first-rate small side door gauge culture right away be obliged to.
【key words】agricultural bank; agree well with gauge culture
1 合规文化的内涵分析
1.1 合规文化的内涵。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中指出:“合规应从高层做起。当企业文化强调诚信与正直的准则并由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做出表率时,合规才最为有效。合规与银行内部的每一位员工都相关,应被视为银行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银监会《合规指引》指出:“商业银行应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并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合规作为一种文化,其内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要求从高层做起,即管理者必须率先垂范,躬身实践,合规才最有效;二是强调人人合规;三是要做到主动合规,以往大量的制度和处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风险的产生;四是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我们农业银行不仅要会做“加法”,更要会做“减法”,控制和减少损失同样也是创造价值的过程。
合规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补充企业正式制度的不足,从而改善制度运作绩效其作用:一是导向功能,二是动员激励功能,三是成本控制功能。
1.2 新形势下农业银行必须培育合规文化。
1.2.1培育合规文化是农业银行主动适应外部监管新要求的需要。近年来,我国依法治理的进程明显加快,国家法律体系、法治环境日趋完善,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也日趋规范、全面、严格。因此,农业银行必须建立一整套有效地管理各类风险的职业行为规范和方法,自觉地在其内部形成浓厚的合规文化。
1.2.2 培育合规文化是农业银行股改的迫切需要。当前,农业银行将面临着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体制,从国际银行业发展规律看,合规管理是实施有效公司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农业银行培育合规文化刻不容缓,围绕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速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合规文化。
1.2.3培育合规文化是农业银行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需要。当前随着社会变革的不断加深、利益冲突的不断加剧,农业银行仅靠自身原有的制度已力不从心,因此,建设良好的合规文化、实现银行内部合规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并以此促进农业银行从整体上优化流程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实现稳健经营,实现由制度管人到文化管人的转变是有效控制风险的重中之重。
2 当前农业银行合规文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现实途径选择
2.1 当前农业银行合规文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1.1 管理文化尚不成熟。一是管理权力与管理责任不对等,削弱了管理。在经营过程中,为了个人业绩,追求短期效益而放弃制度约束。另外,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已形成了“业务经营硬指标,内控管理软约束”的普遍认识,无法起到威慑作用。三是第二道防线管理传导不力。农业银行在多级委托组织体系下,管理环节多,链条长,传导渠道及力度不足,使执行效果层层衰减,尤其是基层业务主管部门,作为制度执行的督办、协助层,是领导层和基层营业网点的传递桥梁和纽带,也是内控的“第二道防线”,但有些部门只是简单地充当“二传手”的角色,片面强调经营压力,淡化管理责任,“第二道防线”的控制削弱,形成执行“断层”。
2.1.2 执行文化未真正建立。实践证明,再多再好的制度不去执行,制度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导致执行文化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违规成本较低,内控制度就形成虚设,造成很多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2.1.3 内控制度建设未重视“规”的合格性。一是“部门制度”造成管理边缘化现象突出;二是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影响了执行力。一些专业部门不是出于全面控制风险的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梳理,而是为了摆脱部门的管理责任想出了许多“不准”、“不要”、“严禁”之类的戒律,通过打补丁式的制度限制员工的操作行为。三是新制度的出台缺乏流程控制。由于没有以往的管理经验,在新业务的设计和制度建设中存在“拿来主义”和“摸着石头过河”的现象,一些制度的出台也仅仅是为了应付经营的需要而闭门造车。目前,尽管为加强合规制度建设而设立了合规部门,但新制度出台也只停留在合规部门进行“会签”的基础上。
2.2 农业银行合规文化建设的现实途径选择。
2.2.1 制度建立应充分体现流程控制。一要建立“制度的制度”。制度是人们相互的约定,制度的制定过程要体现流程控制,没有可操作性和流程控制的制度不能成为制度。农业银行要改变目前规章制度的制定模式,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发动各业务条线共同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实现员工手册化、标准化作业。二要避免制度的“破窗效应”。根据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林提出的“破窗理论”,当违规发生时,管理者要及时在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序上进行适当的改进,以避免任何类似违规事件像“破窗”一样重复发生。通过定期测试等工作,主动维护、强化事前预警和控制。进一步建立制度流程的后评价制度,切实有效地落实问责制。
1引言
凉山彝族自治州幅员辽阔,资源富集,极具开发潜力与发展潜力,在四川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而农业作为凉山州的主要产业,因地理位置和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的原因,仍然停留在较为传统的发展层面上。面对全球信息化的浪潮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如何利用农业信息化建设来进一步优化凉山州农业资源配置,进而推动凉山州农业和经济的整体发展;如何评价和测定凉山州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水平,找出差距以及科学预测农业信息化未来的发展趋势已成为当前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
此前,国内对凉山州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资源利用、民族文化开发等领域,对凉山州农业信息化建设及农业信息化水平的测度研究近乎空白。而这恰好是当前和今后凉山州经济发展所需面临的现实问题。为此,研究凉山州的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水平,找出差距以及科学预测农业信息化未来的发展趋势无论从宏观上还是微观上都会给凉山州及四川省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长远的利益。
农业信息化作为社会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对其水平进行测度,完全可利用测度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方法。但由于现行国民经济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是面向物质经济的,信息和信息活动的贡献被分散在各产业部门和活动领域,没有独立的分项统计数据。因此,在此主要运用波拉特法,先找出农业中的第一、第二信息部门,然后再计算出农业第一、第二信息部门的产值以及农业信息部门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从而测算出凉山州农业信息化的水平。
2基于波拉特法测度凉山州农业信息化水平
2.1农业第一信息部门产值的测算
首先,运用波拉特方法识别并选择出农业信息行业构成,接下来就是具体测算出农业第一信息部门的增加值。我国现有的统计资料对很多行业的具体产值和数据并没有独立列项分类统计,为此,要对农业第一信息部门中各行业所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进行统计归纳,即认为农业第一信息部门中只有农林牧渔服务业完全属于农业,其他的像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教育文化艺术及,播电影电视业和邮电通信业等不只是为农业服务,所以要计算它们所创造的GDP,就可以把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增加值完全归人到农业第一信息部门,而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邮电通信业为农业服务的那部分产值则要利用其总产值乘以一个相关系数。这个相关系数的确定主要依据农业总值(某一年)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这样就可以计算出2001—2005年凉山州农业第一信息部门的产值(见表1)。
2-2农业第二信息部门产值的测算
在测算第二信息部门产对,采用如下公式来计算
第二信息部门增加值=第二信息部门的信息劳动者收入+第二信息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值
=第二信息部门信息劳动者人数×(人均工资+人均固定资产折旧值)
式中:第二信息部门信息劳动者的收人为各行业平均工资与各信息职业的人数乘积之和。
根据《四川统计年鉴)(2001年),确定各信息职业的就业人数,即以2001年的就业人数为基准保持不变,从而计算出2001~2005年凉山州农业第二信息部门信息劳动者的收人(见表2和表3)。
接下来计算农业第二信息部门固定资产折旧,由于已经知道了农业第二信息部门信息劳动者的人数,在此,只需算出所测各年人均农业固定资产折旧。
由2005年《凉山彝族自治州统计年鉴》可知,2004年农业固定资产折旧为9060万元,2005年农业固定资产折旧为34051万元,2001、2002年和2003年的农业固定资产折旧资料无法查得,所以采用2004年的数据。在农业行业分布的职业者在业人数为1925300人,则可行2005年人均固定资产折旧为176.86元,2001~2004年人均固定资产折旧为47.06元。
农业第二信息部门的就业总人数为2063800人,由此可得农业第二信息部门固定资产折旧,见表4。
至此,农业第二信息部门所创造的增加值即可由农业第二信息部门的信息劳动者收人和农业第二信息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值相加而得(见表5)。
2.3凉山州农业信息化水平的测度结果
根据波拉特的“国民生产总值比重法”,可以得出农业信息部门的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见表6),
这是反映我国农业信息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凉山州农业信息化的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