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治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4 15:07:0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城市环境治理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城市环境治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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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许多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配套率不高,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1)只重视排水管网主干道与污水处理工厂的建造规模,忽视结户支管与收集支管的建造,导致原有污水收集管网无法有效利用,不能充分发挥收集污水的作用。(2)一些较老城区的排水管道有很多都是雨水与污水共用管道,在雨水管道中还包含着大部分的城市生活污水,致使污水管网结户支管改造后还不能与污水处理网相互配套,城市生活污水无法顺利接入主干道。

1.2前期工作有待加强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水资源污染处理相关项目重要的前置要件之一。可行性研究报告涵盖了项目投资额度的大小,实施步骤的可操作性及建成后的营运效率等重要内容。其成果直接昭示着项目的未来发展和最终结果。但是,当前许多地区依然存在重视形象,重视政绩,忽视实际的问题。很多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做得不充足,缺乏考量实际状况就盲目开工。甚至某些项目为了能够尽快通过审查上马开工,使用虚假数据编制可行性报告,导致可行性研究失去本来的意义。许多规模庞大,投资巨大的污水处理项目自建成之日起就面临污染水资源缺乏的情况。

1.3管网后期维护工作没有跟上

排水管网既承担着排放污水职责,也是收集城市污水的重要设施。使用过程中,管道发生破损,需及时修复以保障管网的正常使用。在实际工作中,管网维护工作做得很不够。远离市区或偏僻地方的管网,常常面临损坏而无人修理的局面,而市政设施建设导致管网破损,有时也得不到及时修理。

1.4污水处理结果不能满足规范标准

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地处郊区,没有收到应有重视,其排放水体的管道被其他设施占用,加上配套的污水网管缺乏,导致这些设施处理后所排放出来的污水质量远远达不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2做好城市环境工程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

2.1科学规划城市污水处理项目

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合理规划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按照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现状与发展相结合、区域环境与水质要求相结合、处理水源体与周边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方针,分布实施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的选址不能轻易改变。污水处理设施尤其是污水输送主干管及收集系统和接户管要与城市基础设施相配套。污水输送主干管与道路等基础设施不能一次形成的,按规划分期分阶段实施。近期不能确定收集支管和接户管的,要在主输送干管适当位置按规划预留接口,待区域位置明确后,再行接入。建设污水处理厂,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实事求是,根据当地具体条件进行深入论证后再予以实施,否则只能是劳民伤财,对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留下不和谐的音符。

2.2加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

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不能单纯加大污水处理设施规模,更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已有设施的作用,提高污水处理效率。首先,要充分掌握已有在使用中的设施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保障现有设施的正常使用。其次,要梳理污水来源途径,对新建污水输送主干管但缺乏收集支管和接户管的地方,分片建设配套管网,防止个别区域污水不能进入主干管现象的发生。对仍使用污水雨水混合管道的老旧城区,有计划地实施分流制改造,把生产、生活污水引至污水处理厂,从而实现城市污水处理厂对城市各方面污水的全方位接纳。

2.3做好管网后期维护

管网维护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污水处理效率。如果管网发生截断或破损而得不到应有的维护,就会妨碍污水得到及时收集与处理,污水处理厂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为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作用,更好地保证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特别是在城郊结合处等偏僻地区,必须做好管网的后期维护工作。对于因市政工程施工而受到破坏的污水管网要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不能让污水管道长期处于无人治理的状态。

2.4采用新的污水处理工艺及提高污水再生效率

污水处理工艺直接关系着城市污水处理效率。污水处理工艺越先进,污水的处理效率越高。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一般采用活性泥污染法。该法具有较强的降低有机负荷的能力,优点是能耗少,运行成本低。但是我们仍然需要发展一些高效低耗、环境友好型的处理工艺。城市污水再生效率的提高不仅可以节约淡水资源,还能进一步促进污水处理技术的发展。

3协调处理环境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

要统和地理位置、风俗文化、城市风格等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发展产业。城市环境是整个规划的基础前提。它不仅包括自然与地理环境、人文风俗、气象水文等,还包括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等内容。实施环境勘测需要综合评价大气、水文、噪音等环境数据以及城市历来的污染物来源情况等,这些都是城市环境规划的基础组成。城市的规划发展,体现着整体与局部协调统一的辩证关系,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正确把握城市发展方向,需要从整体上考虑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坚持区域化、节点化,积极学习借鉴周围城市规划的成功经验,保障城市规划科学性和可行性。良好的生存环境是人类生活的根本保证。在社会化大工业生产高速发展的今天,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无论城市污水处理,还是城市发展规划,亦或环境保护问题,其根本都是自然和人类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和谐共存,协调发展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思想。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需要我们所有人长期不懈的努力。

篇(2)

一、环境权与农民环境权概述

环境权理论是人类面对严重的环境问题所提出的新型权利理论,是公民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环境权是任何人生而应具有的权利。环境权最早是在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中作为一种基本人权提出的,在《人类环境宣言》中声明“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环境权作为环境法的理论基础,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学者们作了较多研究,但是目前对农民环境权的研究并不是很多。

农民环境权,是农民享有的在健康、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的权利。农民环境权是农民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农民依靠自然环境获得其生产资料,维持生活。农民环境权问题本质上是环境正义问题,社会公平和公正问题。社会公平理论在环境问题上的体现即环境正义。依照环境正义理论要求,环境权主体享有同等环境权利、承担同等环境义务,且环境权利和环境义务相应。因而,农民作为权利主体,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环境权利和义务,具有环境参与权、环境知情权和环境请求权。然而现实中,我国城市环境逐渐改善的同时,农村环境却日益恶化,城市工业污染、生活垃圾转移到农村等现象屡见不鲜,越来越多的农民由于环境因素而导致贫困,生活和健康也受到影响。周训芳在《环境权论》一书别强调了弱势群体的环境权问题。他认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一个人都应该享有基于生存目的需要的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权,但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实际上环境法所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公民中的弱势群体所享有的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权。进而将环境弱势群体定位于生活在传统的农耕和游牧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中的土著民、部落民和在闭塞农村中土生土长的农民。黄锡生、关慧也指出“环境弱势群体是相对于经济、文化、政治弱势群体而言的,是指在自然资源利用、环境权利与生态利益分配与享有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所以,农民作为在环境资源权益的分配中的弱势群体,我国法律有必要按照正义、公平原则,及时校正对弱势群体的不正义的现象,在倡导和谐社会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今天,保护农民环境权的实现和实施。

二、加强农民环境权保护的意义

1.保障农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需要。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生命健康,一个个“癌症村”触目惊心,农民的生命权已经被蚀到了底线。如果放任这种现象,容忍农村环境进一步恶化,势必会严重打击农民积极性,不仅危及农民生命安全,长此以往将不利于社会稳定。同时,土地是广大农民的唯一的依靠和经济来源。环境污染会造成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问题,会影响农作物特别是经济作物的种植,给农民带来环境和经济的双重损失。

2.保障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维持农业持续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然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侵蚀了农业耕作的基本物质条件,使农业生产减产,农产品质量下降,严重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的需要。环境问题严重会引发社会问题,加剧社会矛盾。一些个人或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置社会利益不顾,引进污染企业或是将污染企业迁至农村,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过多的排放污染物,导致了外部不经济性的产生。农民作为弱势群体,成为经济发展下的牺牲品,是对农民公平发展权的侵犯。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必然危害农村的社会稳定,从而会严重妨碍和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我国集中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目标的实现与否与农村环境质量的好坏有着密切的关系。

三、农民环境权益受侵害的现状

上文分析了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农民环境权保护的重要意义,但是现实情况中,农民环境侵权现象十分严重:

1.城市工业污染转移到农村。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三废”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日益严重,对城市生态环境污染破坏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并加紧治理。可是,政府对农村“三废"的治理力度相对较弱。更为严重的是,为了缓和城市环境污染压力,将重污染企业迁至农村,许多地方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当地农民的生命安全,中国农村出现了一个个惊人的“癌症村”,如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杨集镇东进村和山东省肥城市肖家店村,这是对农民环境权和生存权的极大侵害。

2.城市垃圾大量涌入农村。如今,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形成垃圾围城,已不再是个别现象。位于北京昌平区沙河镇西二村东的千亩良田就变成了违规垃圾场。这是对农民生活环境的破坏,侵害了农民环境权。究其原因,是由于一些中小城市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导致城市垃圾无处倾倒。但是从城市到农村的转移不但没有实际解决问题,而且加重农村环境承受能力,农村环境不断恶化。农民和城市居民同样享有在舒适、整洁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对于农民来讲,农村和土地是他们生产和生活的全部,垃圾围城势必会影响耕地、林地等土壤的质量,长久不利于农业生产。

3.农村环境污染缺乏重视和资金投入。政府或企业将污染严重的工厂迁至农村,按照《环境保护法》“谁污染谁付费”和“谁破坏谁恢复”的法律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使用环境或破坏环境的费用和损失转嫁给社会和他人,而是应由收益者来承担保护和治理的费用。但是实际上,对于广大农村的污染补偿和环境治理投入却较少,这是对农民的环境权保护的又一次不平等。

4.农民环境侵权的救济机制不完善。农民环境权存在主体、客体和内容上的特殊性,因而我国现存的民事救济制度在保障农民享有平等的环境权上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直接影响着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功能的正常发挥。一方面,政府在农村环境侵权救济中缺位,政府环境行政立法体系和农村环境管理体系不健全;另一方面,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在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环境侵权的责任认定十分困难,这些问题使农民环境权受到损害时不易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

四、农民环境权保护的建议

1.完善政府职能,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支持,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在对农村环境治理和农民环境权益的保护中,政府扮演者重要的角色。首先,加强政府对农村环境和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其次,健全环境知情权和环境参与权的保障机制,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保护农民的环境资源权。信息不对称是农民参与政治经济社会事务的最大障碍,也是农民参与意识淡薄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农村地区,加强村务公开,强化村民委员信息的提供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赋予农民参与环境决策的权利,对于关于农民切身权益的事项,采取听证会等民主形式,听取农民的心声,让农民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的事项中去。最后,增加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建立专项资金建设环保设施,如地下排污管道和污水处理厂等。改变农村环境恶化现状,提高农村地区的污染防治能力,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保障农民环境权的实现。

2.完善司法救济制度,增加环境公益诉讼。我国的诉讼法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有与侵权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提起诉讼,这导致了许多不利的后果。我国不少农民由于自身的法制观念薄弱和畏诉心理,以及环境侵权案件的技术性和复杂性,农民在环境诉讼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造成环境侵权的司法救

济缺位。所以,针对这一问题可以增加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公益诉讼,简言之就是为了保护环境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有三个显著特征:第一,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并非利益直接受侵害者:第二,环境公益诉讼具有预防性,只要有合理情况判断有侵害环境公共利益的可能,即可提起诉讼;第三,环境公益诉讼并非独立的诉讼领域,而只是一种与原告资格认定相关的诉讼方式和手段。因而,社会环境公益团体,检察机关或是个人都可以在农民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却由于自身原因不能起诉的情况下代表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业对口的法律援助机构,无偿地向农民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篇(3)

一、环境的含义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活动的场所,也是向人类提供生产和生活所必须的自然资源的供应基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其中,“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就是环境的科学而又概括的定义。它有两层含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所说的环境,是指以人为中心的人类生存环境,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毁灭。同时,环境又不是泛指人类周围的一切自然的和社会的客观事物整体。比如,银河系,我们并不把它包括在环境这个概念中。所以,环境保护所指的环境,是人类生存的环境,是作用于人类并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外界事物。

(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这个概念也在发展.如现阶段没有把月球视为人类的生存环境,但是随着宇宙航行和空间科学的发展,月球将有可能会成为人类生存环境的组成部分。

二、环境问题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由于自然环境因素的破坏和污染所引起的。如:火山活动,地震,风暴,海啸等产生的自然灾害,因环境中元素自然分布不均引起的地方病,以及自然界中放射物质产生的放射病等。

另一类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在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或污染因素)进入环境,超过了环境容量的容许极限,使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超越了环境自身的承载能力,使生态环境质量恶化,或出现自然资源枯竭的现象,这些都属于人为造成的环境问题。我们通常所说的环境问题,多指人为因素造成的。当前人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于是人们呼吁“只有一个地球”,“文明人一旦毁坏了他们的生存环境,他们将被迫迁移或衰亡”,强烈要求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环境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伴生产物。具体说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人口增加对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

2.伴随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环境污染;

3.人类在开发建设活动中造成的生态破坏的不良变化;

4.由于人类的社会活动,如军事活动,旅游活动等,造成的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破坏,珍稀物种的灭绝以及海洋等自然和社会环境的破坏与污染。

三、环境治理和保护

在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方面,郑州市这几年下了很大的工夫。对于母亲河的治理就已经略见成效。2007年5月,总书记亲临黄河视察工作,黄河市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我们一定要把她治理好,一定要把环境治理好。

以前,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的破坏,黄河两岸的环境一度非常恶化,绿城经常在开春的时节会经受一次又一次沙尘暴的洗礼,而我们的母亲河也在很多河段出现了断流的现象。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在人们日益追求生活环境优化的今天,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激化了。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可持续发展战略已在世界范围内推行,我国也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生态设计”正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设计领域的一种战术回应,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也因此从观念转变到理论建构乃至设计,创作的方法技巧等方面都必将得到重大的发展。此间,“生态经济”,“生态产业”,“生态美学”及“生态建筑”等新概念应运而生,冠以“生态”的各种词汇频频出现在各行各业的文本中,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实现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生态设计绝非易事。

城市生态环境系统规划是在城市发展战略或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指导下相对独立的规划体系,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进行。从宏观到微观可分为:

城市生态环境系统规划———绿色空间系统规划———环境设计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含空间性质,功能,生态质量,绿化,环卫,人群特色及景观风貌等研究内容。

1.制定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在不同发展时期的生态平衡质量,绿化水平,社会服务及特色风貌等指标,在定性的基础上逐步定量化,使目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

2.城市人群休闲行为的研究和预测。其中包括价值观念,心理需求,文化取向;人口规模,人口特征(年龄,职业,性别,消费层次等等);人群在城市空间系统中的流动,集散和停留时间等规律;休闲方式选择与休闲文化取向。

3.城市生态环境空间序列规划。对城市的生态绿色空间进行调整,空间规划从用地规模,空间规模,空间序列组织,空间视线及环境效益等方面综合研究,形成“点,带,场”相结合的空间系统。这些空间包括有:城市广场,主要步行街道,城市滨水地带,公共绿地,居住小区绿地,大型建筑庭院及市郊农产品绿地等。

4.城市空间环境功能规划。包括生态效益功能,活动利用类型(游憩,娱乐,运动,集会,展示,分隔,交通……),人流及文化艺术表达等各项功能。规划同时要对城市各主要空间作出系统的主次功能的认定。

5.城市特色风貌的规划。在总体特色风貌目标的控制下,充分考虑环境主要空间的艺术风格和文化主题等方面的规划。

6.绿化规划对空间进行全面的指标控制。基于各空间功能,生态指标,建设条件确定各空间绿化指标时效要求。绿化指标包括绿化覆盖率,绿地率,郁闭度及叶面系数等。绿化规划要对各主要空间值等特征加以规定。

7.局部空间环境规划。对城市“绿色空间”的人口容量进行测算,制定生态环境目标(空气,湿度,土壤,灰尘,噪音及风等)和环境保护治理的措施。

8.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与区域生态系统的关系。城区与郊区绿地系统的协调关系,区域空间调节关系,休闲人口流动的关系等等。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的开发和建设现今已经即将完工,首先从设计和规划上来说就是与国际接轨的,世界著名建筑师黑川纪章对整个新区的建设做了一个全面而又详尽的规划和设计,无论是从制定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城市人群休闲行为的研究和预测、城市生态环境空间序列规划、城市空间环境功能规划、城市特色风貌的规划、绿化规划对空间进行全面的指标控制、局部空间环境规划、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与区域生态系统的关系等等这些入手,都是将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和环境很好的融合到了一起,很好的解决了当地环境和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在某些问题上的矛盾。

很好的解决环境问题和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美化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参考文献

篇(4)

“生态城市”是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首先提出了“生态城市”这一概念。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工业化的深入发展,诸如城市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地面沉降、噪音污染;城市的基础设施落后、水资源短缺、能源紧张;城市的人口膨胀、交通拥挤、住宅短缺、土地紧张,以及城市的风景旅游资源被污染、名城特色被破坏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统一,就成为国内外城市建设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因此,建设生态城市已成为城市之间竞争的焦点,许多城市纷纷加快了城市转型发展的步伐,把建设“生态城市”、“花园城市”、“山水城市”、“绿色城市”作为奋斗目标和发展模式。近年来,关于生态城市建设的研究成为国内外的热点话题。曾芳芳介绍了国内外“生态城市”的研究背景以及中外学者对其内涵的认识,重点阐述了国内外学者对其的研究理论,并提出生态城市建设的理论研究在生态城市评估方面的不足,为后期的生态城市发展理论研究起着重要的作用;李文君等以西安市为例,对西安市生态城市建设进行分析,为以后具体的生态城市的建设研究提供了借鉴等。商洛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地之一,加强对商洛生态环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商洛市为研究对象,结合商洛市城市建设实际,构建商洛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运用主成分分析等方法,深入探讨商洛市生态城市发展水平及其影响因素,为打造中国西部最美的山水园林城市规划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一、生态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与评价方法

(一)生态城市综合评价指标的选取本文指标选取主要是通过频度统计方法,参考关于生态城市评价的相关研究论文中的指标体系,结合商洛城市建设的实际,坚持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反映生态城市发展本质的指标作为商洛市生态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评价,具体指标体系构建详见表1。(二)数据来源及评价方法指标体系所用原始数据来源于《商洛市统计年鉴》(2007-2016),城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统计公报、政府部门的调研数据等资料和相关文献资料、书籍、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本文拟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通过对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3个子系统39个指标进行分析确定权重,综合评价商洛市生态城市发展水平。

二、商洛市生态城市建设水平的实证分析

生态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项涉及到经济、社会、人口、科技、资源与环境等子系统组成的时空尺度高度耦合的复杂动态开放巨系统的系统工程。因此,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当中,要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充分考虑生态城市的自身特点,不仅关注生态城市的整体发展,还要关注城市社会、经济、环境子系统在“关系”上的协调。文章从经济、社会与环境三个子系统方面入手,通过SPSS19.0对这39个指标10年来的各具体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提取影响生态城市发展的因子,更好地为商洛生态城市建设规划提供参考。

(一)经济子系统生态化建设水平的影响因素

对经济子系统的12个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确定两个主成分F1、F2,由表2分析可以看出各指标与各主成分之间的相关程度。第一主成分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等指标相关程度较高,均达75%以上,且都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主要反映了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F1中尤其是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相关程度高达97%以上,说明这几个指标在反映商洛经济发展水平上,对其影响更大。第二主成分主要与GDP增长率、一般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率、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指标有一定的相关性,这些指标相比第一主成分指标,相关程度所占百分比较低,但是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又不可忽视。经济被视为一个城市、区域、乃至国家发展的“硬实力”,其发展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决定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因此,在建设生态城市的同时,要统筹好影响经济发展的基础指标和潜在影响力指标因子,才能为生态城市的建设提供更好的发展基础和动力。

(二)社会子系统生态化建设水平的影响因素

通过对社会子系统15个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确定三个主成分F1、F2、F3,由表3可以看出:第一主成分(F1)与人均保险费、在校大学生人数、城市化水平、卫生技术人员、医院床位数等指标相关程度较高,其相关程度都在90%以上,这些指标既是对城市功能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成绩的反映,同时也是影响社会生态化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商洛市生态城市建设中社会子系统生态化的发展要对上述指标不断优化和升级,有利于商洛生态城市的总体建设。与第二主成分(F2)相关程度较高的指标有:城镇恩格尔系数、农村恩格尔系数、人均城市道路面积等指标,主要反映了商洛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社保障水平,这是对第一主成分的有力补充,其发展程度必然对社会生态化产生重要影响。第三主成分(F3)主要是常住人口、人均生活用水量、授权专利数指标,其中关于人口的发展又是对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等方面都起着巨大的影响。较多的人口可以为区域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和消费市场;但是过多的人口也会对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压力。所以,可以将第三主成分解释为人口质量与数量对商洛生态城市建设的影响因素。

(三)环境子系统生态化建设水平的影响因素

由表4可以看出,第一主成分(F1)与废气治理设施处置能力、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等指标其相关程度达到75%以上,这些指标主要说明工业三废的处理水平及环境质量状况。同时说明在生态城市的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应重点放在工业三废的处理方面,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第二主成分(F2)与污水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人均水资源量等指标有较大的相关性,说明商洛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对水资源的保护及固体废弃物的利用程度。第三主成分(F3)与全年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等指标有关,主要反映了城市环境治理后的天气状况。通过分析说明,商洛生态化城市建设中对环境的保护不仅要注重工业三废的处理,同时还要兼顾水环境污染和空气污染保护防治,进而使商洛环境质量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三、结论

生态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经济、社会与环境系统的实证分析结果来看,生态城市建设涉及到各个方面,商洛市生态城市建设不仅要注重整体发展水平,还要重视经济、社会、环境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共同促进商洛市生态城市建设的步伐,促进商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通过经济子系统12个指标主成分分析得出: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经济生态化要把重点放在与第一主成分相关程度较高的指标(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方面,主要反映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但由于商洛地处秦岭腹地,自然环境复杂,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水平低。因此在生态城市化建设中应不断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大力发展特色区域经济,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商洛经济生态化建设步伐。但与第二主成分相关的指标也不容忽视。通过对社会子系统的15个指标主成分分析得出: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社会生态化的重点放在与第一主成分(F1)相关程度较高的指标(人均保险费、在校大学生人数、城市化水平、卫生技术人员、医院床位数)等方面,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商洛市社会生态化进程。通过对社会子系统的12个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出:环境生态化重点要放在与第一主成分相关程度高的指标(废气治理设施处置能力、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等方面。生态环境是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前提,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多,工业化发展的不断深入,商洛市环境生态化要不断提高对工业三废的处理及利用水平,合理开发利用各种资源,防治水污染和空气污染,优化生态环境,不断提高环境质量,确保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商洛市生态城市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作者:王高建 单位:商洛学院

参考文献:

[1]曾芳芳.国内外生态城市建设的理论研究[J].科技广场,2011(10)

[2]李文君;田巧娣.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生态城市建设综合评价———以陕西省西安市为例.经济视角(上旬刊),2015(1)

[3]周晓唯,王拓.陕西省生态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09(6)

篇(5)

    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 我国已经明确了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 发展 方向。然而,从国内外实践经验看,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垃圾处理中的邻避现象正日益严重, 并成为了垃圾处理事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 开展对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系统研究是极其迫切和必要的。本文以国际上典型的案例为分析载体, 对邻避现象的本质和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 以期为我国各级政府寻找破解良策, 为推进和加快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做一些理论上的有益探索。

    一、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内涵与本质

    邻避现象的 英文 涵义是“Not In My Back Yard”,简称为“NIMBY”, 即一般所谓的“不要在我家后院”,指的是当国家推行某些对社会整体而言是必要的政策时, 政策的目标地区却强烈反对把当地作为政策目标的草根运动。邻避现象展现出特定的大众自我矛盾的态度: 原则上赞成政府施政的目标, 但该目标的预定地不能与我家“后院”毗邻。邻避现象广泛存在于诸如兴建监狱、 工业 区、游民收容所、核电厂等许多领域。伴随着垃圾处理量的日益增加, 垃圾处理领域中邻避现象也日趋严重。为了解决垃圾问题, 大家都认为政府设置垃圾焚化炉或掩埋场是合理的, 但决不同意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自家住地的周围, 也就是说,只要别在我居住的周围建设这些设施, 就非常赞同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Fischer,1995) [1]。

    同人类与垃圾相伴生一样, 垃圾处理和邻避现象也是共存的。尤其是近年来, 随着人们对健康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 邻避事件的发生更是日趋频繁, 几乎成了全球性的难题。上个世纪初, 美国的一些城市( 比如纽约) 为了图省事而将垃圾直接运往别的城市或外州进行填埋, 引起了垃圾接受地居民的强烈反抗,为了积极抵制垃圾运进“自家后院”, 他们有效地组织了“NIMBY”运动。[2]现如今, 在我国的许多大城市也都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浙江省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张福健认为,“固废填埋场对于地质条件的要求很高, 而且要离居民区一公里以上, 老百姓对此非常的敏感, 填埋场还不能远离危险固废的产生地,所以征地就异常的困难。”这位官员所说的“敏感”实际上就是邻避现象的一种表现。

    垃圾处理是随着人口在空间的集聚( 城镇化) 、不可分解垃圾的增多、垃圾数量的巨量增加而逐步凸现的。随着 科学 技术进步, 人类合成了众多诸如塑料之类的不可分解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分解的化合物, 加之人口的空间集聚, 使得在狭小的空间区域产生了密集的垃圾。如此就产生了垃圾的成份和数量远远超出了大 自然 的自我净化能力, 从而出现了垃圾集聚、垃圾围城等非均衡现象。在现有技术条件下, 尽管资源回收的广度和深度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总体上来看, 垃圾还是一种会给人们带来痛苦感受的“负 经济 品”。垃圾处理能够清洁人们的居住环境、防止病毒、细菌的滋生和扩散, 是人类生活所必须的, 因而是一项价值创造活动, 是 现代 人类社会所不可或缺的生产活动。

    但是, 在现有的经济、技术、 法律 条件下, 垃圾处理过程是一个具有重大外部性的生产活动。本文认为, 垃圾处理产业中的邻避现象的本质正是来源于这种特殊的外部性。在仔细考察垃圾处理中的外部性后发现, 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存在两个层次并且在每个层次上具有完全相反的表现形式。从全社会范围看, 垃圾处理美化了人们的居住环境而存在正的外部性, 因而得到绝大多数居民的赞同; 从垃圾处理所在地这一狭小的区域范围看, 因为垃圾处理本身存在产生“二次污染”的巨大风险, 因而垃圾处理过程存在明显的负外部性, 因而常常被周围居民所抵制。

    因此, 现代社会的垃圾处理模式使得要在某一地点集中处理所有人产生的垃圾, 并存在“ 二次污染”风险, 这一模式实际上是把垃圾对人类造成的危害集中到了某一狭小区域的居民身上, 造成了他们的成本与收益的巨大分离, 是少数人的利益受损换来了多数人的环境收益。当成本与收益的脱节超出了人们的忍受极限时, 对垃圾处理的抵制就不可避免了, 反抗将随之而起, 从而产生了邻避现象。因此, 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本质可以简单地归纳为, 垃圾的广泛产生和集中处理之间、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层次之间、垃圾处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和剧烈冲突。

    二、垃圾处理中产生邻避现象的基本原因

    目前, 学术界对于邻避现象的研究较少, 已有的研究基本上是从民主、环境正义等 政治 学、伦 理学 的角度来阐述邻避现象产生的原因。 台湾 的张震东教授在其着作《正义及相关问题》中认为, 民主国家在形式上赋予了自由平等权, 并奉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但在此社会原则之下却容易形成“多数总是对的”的道德权威, 甚至以多数为名而滥用权力来压制少数, 造成所谓的“多数暴虐”[3]。文森特·奥斯特罗姆( Vincent Ostrom) 等人也认为, 相信多数决策原则就必然意味着多数人能够做出决策, 而这种决策是与少数人的利益相悖的。[4]可见, “多数暴虐”实际上是通过现代民主制度, 实现由少数人来承担使得多数人受益的项目的成本和风险。而当这部分人认为这种成本和风险异常大时, 人们所固有的自利倾向将会转化为一种强有力的反抗。垃圾处理产业中出现的邻避现象正是被有效组织起来的利益受损的“ 少数人” 对这种“多数暴虐”的抗争。台湾东吴大学的陈俊宏认为, 代议制民主制度是邻避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并提出了他认为能够与环境治理等可持续发展政策推行相兼容的审议式民主理论。[5]从以上学者的研究结论可以归纳出,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 产生邻避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在现代代议制民主制度下, 由于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决策原则, 产生了多数人获得的利益却由少数人来承担成本和风险的不对称现象, 而当这种不对称在某种条件下变得不能被少数人所容忍时, 反抗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 邻避现象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产生邻避现象的原因也许更加直接和清晰。邻避现象的本质是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在处理地居民和全社会之间存在的巨大偏离, 又可以把它分为正常偏离和非正常偏离。非正常偏离是由于人们在认识和观念上的扭曲而导致的, 对于垃圾处理所产生的外部性认识偏差, 它实际上是一种虚幻的外部性。正常偏离是指在现代垃圾处理模式下, 人们利益结构的调整未能到位而形成的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偏差, 是客观存在的外部性。

    ( 一) 非正常偏离的原因

    具体到垃圾处理产业, 本文认为, 产生非正常偏离的基本原因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1. 人们对于 历史 上曾经出现垃圾危害的恐惧感认识的深入有利于人类更科学地对待和处理垃圾,但是, 认识的深入同样加深了人们对于垃圾处理的恐惧感。在前文提及的纽约、新竹等邻避现象的案例中,都曾经出现过由垃圾处理而造成对环境和资源的巨大破坏的经历。曾经真实存在的对于垃圾危害的认识,加剧了人们对于垃圾的恐惧, 从实践经验看, 不能不说这是垃圾处理产业中引起邻避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 垃圾处理的负面新闻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们的判断。

    随着污染控制技术的进步, 垃圾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二次污染已经获得极大遏制, 能够达到各种环境标准。以垃圾焚烧处理为例, 自从上个世纪90 年代, 在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炉(MSWI)的飞灰中检测出二恶英后, 焚烧排放作为二恶英的环境来源, 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 科学 家的重视。同时, 由于其高毒性特征二恶英也成为环保团体反对垃圾焚烧最有力的证据。但从近一两年检测机构对烟气回收设施完善、设计合理的焚化炉所排放烟灰的检测结果看, 二恶英的排放完全能够达到环保标准。据2004 年9 月14 日《光明日报》报道, “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经他们检测的国产立式气旋热解气化垃圾焚烧炉的二恶英排放仅为0.011 纳克, 是国家标准的五十分之一, 日本及欧盟标准的十分之一, 且燃烧效果远优于价格昂贵的进口焚烧炉。”[6]

    尽管如此, 由于新闻媒介对于日本等国家早期建造的垃圾焚烧工厂排放的二恶英的负面报导, 还是导致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造成二次污染“谈虎色变”, 即存在“负面新闻扭曲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的观念”的现象, 这就是负面新闻的副作用之一。《芝加哥 论坛 报》前任总编辑杰克·威廉·富勒认为,“相对于好事情而言,灾难总是更容易成为某个社区的谈资。麻烦事易唤起一些人的同情心, 而易使另外一些人产生宿命感, 恐惧和愤怒比仁爱具有更大的冲击力。”[7]

    ( 二) 正常偏离的原因

篇(6)

世行报告指出的中国环境恶化的三项直接动因——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和工业化都与农村发展紧密相连。从总人口的角度,我国目前农村人口占主体,农村环境的好坏对我国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有相比城市更重要的贡献;从农村占我们国家国土的份额看,我们国家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农村环境而不是城市环境决定的;从环境改善的潜力看,与城市相比,农村毫无疑问具有更大的可塑性。

1农村环境污染的分类和根源

就农村而言,其环境污染问题在当前复杂的背景下,根据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污染物来源不同,至少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外源污染,二是内源污染。

所谓外源污染,指来自农村以外的污染。例如,城市中的垃圾运往离城市比较近的郊区,即农村进行填埋;为了城市环境的改善,对城市中污染比较重的工业企业外迁至农村等;还包括环境污染物的自然迁移至农村,例如城市工业企业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粉尘、SO2、CO2、NOx等)随大气迁移至农村地区,直接污染农村地区大气或是随降水进入农村土壤、水体等。

所谓内源污染,主要分以下4种情况:一是农业生产资料的不合理使用。例如化肥的不合理应用,农药的不合理应用;二是农村生活污染。农村生活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2 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三是农村生产污染。这类污染是由于饲养用于生产或是经济用途的动物对农村的污染,这类污染在南方有散养牛、猪、鸡、鸭,传统的地区尤为严重。另外,还包括农业秸秆的污染,无论是在东北还是在中西部,都有农业秸秆污染问题存在,东北主要以玉米秸秆为主,而中西部农村主要是小麦和水稻秸秆;四是本地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产生的工业污染。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2农村环境恶化的微观经济分析

2.1农村居民收入、财富效应与环境变化的关系分析

2.1.1由收入效应引起的环境问题。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发展,至少在短期内,意味收入的增加;而收入增加的直接后果是社会增加对包括“环境”在内的正常物品的需求。由收入效应引发的环境问题,我们将农民面临的购买选择分为环境物品和非环境物品,经济发展使预算线右移,农民不仅提高非环境物品的消费,同时也增加环境物品的消费。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先发展后治理”,还是“边发展边治理”,在“发展”过后,几乎都会有反省“治理”不足的反应。

2.1.2由财富效应引起的环境问题。经济发展带动了产权制度、产权关系的调整,就一般而言,产权制度的演进朝逐渐明晰的方向发展。假设在产权制度调整之前,环境物品的产权归属是模糊的,“模糊”比较方便的理解是个人拥有的环境物品的价值被制度性低估了,政府强制性要求提高环境质量,政府只需要给予农民几乎为零的物质补偿。当农民拥有环境物品完整的产权,环境产权的明晰在经济上意味着赋予了农民更多的财富,而农民财富的增长会转变为对环境物品需求的增加。经济发展与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从根本上对环境保护起促进作用。

2.2保护农村环境的价值分析

2.2.1文化的价值。农村维系着的传统的生活方式,是城市传统文化的基因库。因此,欧洲国家激进、固执地保护城市边缘的农村,使之在强大的工业文明下得以继续生存。

2.2.2生态的价值。农村不应在城市化过程中遭受破坏,相反应该从城市化过程中获得更丰富的生存和发展机会。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好的城市化不是取代农村,而是使农村发展更好。以农村的农地为例,农地一般意义上的固有功能,如防洪、涵养水源和防止土壤侵蚀,传统的这些功能主要服务农业和农村;但是,伴随着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城市也开始受益于这些功能。此外,如净化和景观功能,随着城市化进程,近年来得到很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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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保障城市生存和发展的价值。城市化绝非意味着消灭农村,而是要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使农村处处赏心悦目,适宜于居住、郊游、体验、野营、观光等。城市的发展,使农村传统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角色重要性下降了。总体上,农村需要实现从传统产品经济向新型服务经济的转型。我们认为,农村对我们国家环境保护的成败起决定性影响。此外,农村环境问题长期被忽视,国家主要集中在城市的巨大环境投入,也很难维持“长治久安”的治理效果。由于我国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从“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

3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对策建议

3.1加强环境保护教育,搞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科学规划是合理建设与健康发展的前提。在所在区域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环境建设总体规划的框架下,村镇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主要应遵循以生态学及规划理论为指导,与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制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应能不断提高村镇的生产生态位和生活生态位。村镇生态环境建设应立足于促进生产,方便生活,使生产区和生活区布局协调,生产功能和生活功能逐步提高。

3.2积极建设生态型产业体系,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地方政府的领导者可能从政绩的角度,在短期内,严格执行国家在农村地区的环境标准,甚至会超前发展。但只要农村基本的利益格局没有改变,经济发展一定是更大的政绩,地方政府的领导者会很快地转向“经济优先”。从长远看,建设“生态型”产业体系可能是解决农村生产垃圾减少的唯一出路。国家应从战略的高度,规划、组织农村地区的产业生态建设。在城市工业有计划地向农村地区扩散的同时,我们认为,应根据“产业生态”的原则,将经过组织的“产业共生体”成建制地向农村扩散。

3.3扭转二元结构下的农村边缘化

回顾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可以发现,刘易斯预期的通过城市部门的经济扩张改善农村部门的人地关系,并长期随着农村“单位劳动产出比”的上升,最终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会面临挑战:一方面,农村人均收入下降引起农村地区环境需求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公共物品的积累以加总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为基础,“富有”农民的退出会导致农村总的环境支付意愿呈“指数”下降,从而从供给的角度看,城市化引起“农村边缘化”,加剧农村的环境恶化。

3.4农村环境保护与垃圾处置的财政制度创新

根据城市的经验,逐年攀升的垃圾产出给财政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垃圾处置,尤其是“垃圾填埋”,不仅仅是资金问题。由于需要占用土地,城市垃圾的基本出路因此大体可以描述为“城市向农村的迁移”。在垃圾堆场占地问题上,城市与近郊农村的矛盾越来越大。 改革现有环境治理资金筹措模式的时机和条件已基本具备。我们的基本立场是:在建设“零售附加”税收系统的同时,发展“环保政府债券”;系统梳理目前的税收体系,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污染严重的行业和部门率先启动“零售附加”;在政府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在引入“零售附加”的同时,取消、降低现存的一部分税收项目。在加入WTO以后,城市通过农产品补贴对农村回哺的政策空间已经非常有限。从未来农村主导功能转换的角度出发,将这部分补贴转向农村环境建设,建设以“农村景观与生态服务”为核心的新的农村支持系统,是中国未来农村环境政策的一个发展方向。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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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4)01-0057-04

Progress made in researches on issues about big sports events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China

YU Meng1,JING Wen2

(1.School of Urban and Environment Sciences,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Dalian 116029,China;

2.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Dalian 116029,China)

Abstract: The authors analyzed research theses on big sports events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ublished on 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 (CNKI) between 2003 and 2013. Researches on issues about big sports events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China mainly focused on the following aspects: big sports events and environment’s load bearing capacity as well as evalu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roles played by big sports events in improving ecological environment, hazards caused by big sports events to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trategies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big sports events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etc. Research methods were limited to sociological research methods; ecological research methods were rarely seen. Researches henceforward should apply research methods such as ecological footprint and emergy theory in ecology etc.

Key words: sports sociology;large sports events;ecological environment;review

北京奥运会提出“绿色奥运”,其核心是把生态环境与大型赛事结合到一起,实现体育赛事与生态环境的共赢。针对大型体育赛事的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是以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赢为目的的,是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承赛办赛方式为内涵,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的。大型体育赛事的生态文明强调赛事承办、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既追求赛事与生态的和谐,也追求赛事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在环境可续发展的框架之内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可以说,对大型体育赛事与环境之间相互影响关系的关注,是人们对传统赛事举办理念的深刻反思的成果,是体育赛事举办理念的巨大进步。关注大型体育赛事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现代体育学人理应关注的现实问题。本研究对中国知网(CNKI)2003—2013年关于大型体育赛事与生态环境研究的150篇论文进行分析,探讨有关我国大型体育赛事生态环境问题研究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1 大型体育赛事与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取向

1.1 大型体育赛事与环境承载力及其评估体系的构建

在生态社会中,关于环境承载力的关注度较高。环境承载力,即生态系统进行的自我维持以及自我调节的基本能力,资源及环境子系统容量的供给能力,及其可维持的社会经济活动强度和具有一定生活水平的人口数量[1-2]。纵观目前的研究,大型体育赛事在申办前、申办、举办到举办后的不同阶段中多与环境相关,它以生态环境的发展为框架,实现对资源要素和环境要素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当大型体育赛事给地区生态环境造成压力而使其不能够自行调节时,即超过了环境承载力,这时将会给赛事所在地造成不必要的生态危机[3]。而消除这种生态危机所要付出的代价,远超过大型体育赛事所带来的经济效益[4]。在生态环境承载力之内的大型体育赛事是城市发展的助力,而超出环境承载力的大型体育赛事是城市发展的阻力。有些研究通过借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库兹涅茨首先提出的“人均收入与环境污染指标之间演变模拟环境”的“库兹涅茨曲线”理论,将环境承载力分为“‘OAB型’理想发展模式、‘OFGH型’严重超载模式、‘OCDEB型’先发展后治理模式”,并针对大型体育赛事对环境承载力所造成的影响作出预警[5-6]。在环境评估方面,有研究根据我国社会服务业的一般环境污染源分类以及体育赛事特有的性质,选取了“环境改善、环境风险、城市环境治理程度、环保宣传力度、生态环境破坏、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固废环境、CO2排放总量、水资源消耗量、噪声、固废排放总量、资源消耗总量等指标作为体育赛事环境影响的衡量指标[7],对赛事举办地环境进行评估。

1.2 大型体育赛事对生态环境的改善作用

早在20世纪 90 年代,环境保护已成为国际奥委会特别关注的问题。国际奥委会希望通过奥运会促进举办城市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及治理工作,增强当地居民的环保意识,留下“绿色遗产”。大型体育赛事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促进作用体现在申办前、申办、举办以及举办后4个阶段。首先在申办前阶段,大型体育赛事对生态环境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申办城市对城市生态环境的自检和集中治理的研究上,如大气中的粉尘和二氧化硫的含量、水质、噪音分贝是否达标,上风向是否有污染的工厂等[8]。其次是在申办过程中体现出的生态理念宣传以及综合整治的研究上。大型体育赛事申办过程中,必定会宣传其相关的生态环境理念,打出相应的宣传口号或宣传标语,如北京奥运会的“绿色奥运”理念,汉城奥运会的“城市美化计划”等。在申办过程中,在向民众宣传生态环保理念的同时,通过从选址规划、科学施工、空气质量改善、交通清洁、城市水系整治、废弃物管理、清洁能源使用、城市绿化等多方面入手,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9]。再次则是举办过程中具体环保措施执行的研究上,如北京奥运会期间加强机动车管理,倡导“绿色出行”及环保宣传等手段,借大型体育赛事影响之东风,最大限度地宣传生态环保的理念,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10]。最后是大型体育赛事举办后体现在对于生态环境现状的持续保持以及环保理念更新的研究上。如关于汉城奥运会“城市美化计划”对汉江进行的综合治理的相关文献,都强调其环保措施改善了汉江的水质,最大限度地实现局部地区水循环系统的优化等。巴塞罗那奥运会改善海滨地区的海洋景观、悉尼奥运会霍姆布什湾治理工程、亚特兰大建设水上中心和屋顶太阳能系统,以及在北京奥运会后生态学知识普及等研究,都说明大型体育赛事对城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8,10-13]。

1.3 大型体育赛事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对环境的危害及其所带来的连锁效应都引起多方讨论。目前很多大型体育赛事的申办、举办以及大型体育场馆的兴建都需要递呈相关的环境评估报告,以保证赛事的举办、场馆的建设与环境相和谐。谈及大型体育赛事对环境的危害,目前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硬件设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举办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举办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上。首先是关于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如兴建高耗能、高排污的体育场馆,修建众多的交通设施和废弃物堆砌场等会破坏自然植被,使区域范围内的植被覆盖率下降,在修建过程中的运输以及施工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和人文景观破坏等[14],这都是对原生态自然环境的干预与损毁。其次是关于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主要集中在人口聚集所带来的区域环境压力增大、依托自然的赛事对环境的直接影响、赛事过程中的直接污染排放以及赛事的噪声污染方面[15-16]。再次是关于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关于资源的过度开发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17-19]。

1.4 大型体育赛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关于大型体育赛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的研究,有关于可度量的环保目标(即“-20%目标”)以及绿色调控体系构建的研究,有关于体育场馆的科学选址以及对体育旅游合理开发的研究。首先是可度量的环保目标的提出以及绿色调控体系的构建。2006年德国足球世界杯期间,由德国应用生态研究院提出具体方案的“绿色目标”得到德国政府环境部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大力支持,并引起了学界的关注。“绿色目标”又可称为“-20%目标”,其具体包括水资源、废弃物、能源和交通4个方面,整合了可量度的环境目标,以实现世界杯对地球气候零负荷的最终目标。在水资源方面,实现雨水利用、节水或无水洁具、渗水性地面铺装、屋顶绿化、量化评估结果;在废弃物管理方面,器具回收及重复使用、无纸办公室、量化评估结果;在能源方面,实现智能化照明管理系统、高效能的电热联产设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化统计结果;在交通方面,鼓励使用公共交通、鼓励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量化统计结果;在废弃物排放方面,实现温室气体的零排放[20-21]。在提出具体的可度量的环保指标之后,持续构建绿色调控体系。我国大型体育赛事绿色调控体系主要包括大型体育赛事的绿色规划与管理,大型体育赛事绿色供应链与绿色物流的组织,市场经营开发中“绿色”品牌的塑造,引人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赛事绿色成本与效益控制[22]。其次是关于体育场馆等基础建设中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研究,尤以科学选址为甚。科学选址一直都是大型体育赛事与生态环境问题研究的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是评价一个城市形象力的基本指标,是塑造城市形象的基础。优选体育场馆位置能够为城市发展提供活力,极大程度地丰富居民生活内容,提高生活层次和品位,使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在成为大型体育赛事的物质基础的同时,成为城市软实力提高的亮点、居民休闲生活的聚集地[15]。在大型运动会场馆全方位建设中选好用好环保新材料及应用技术,是大型体育赛事与生态环境和谐相处的研究热点之一[3,15]。

2 研究不足与展望

我国大型体育赛事与生态环境的相关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虽然学界在理论上已经充分地认识到了大型体育赛事与环境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其相关研究也有不少。但是总体而言,在目前大型体育赛事与生态环境的研究中,处于理论研究阶段的较多,在理论的分析和整合上做了很多的铺垫,如大型体育赛事对生态环境改善作用、大型体育赛事承办对生态环境危害、大型体育赛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等。虽然有关于大型体育赛事与环境承载能力以及评估体系构建的研究,但是没有形成真正的符合体育赛事发展规律的、具有体育竞赛特色的环境评价体系,其研究的方法也多局限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中,生态学的研究方法鲜有出现。目前根据生态承载力阈限和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研究[6]已经提出,但是可以注意到的是,其研究还是主要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和综合归纳等方法总结出城市承办大型体育赛事生态承载力的3种模式,其研究视角的变化预示着新的研究趋势的出现,但是由于其研究方法的局限,使其研究结论仍处在理论阐述模型假设的阶段。如果能够把生态学中的生态足迹[23-24]、能值理论[25-26]等研究方法,结合社会学的理论阐述并将其应用于大型体育赛事的研究之中,通过具体指标体系的构建、现有模型的借鉴、相关公式的整理而形成评价大型体育赛事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可参照体系,则可使大型体育赛事的承办者有理论可依据、有数据可证实、有指标可参照。以生态足迹为例,它是一种定量测量人类对自然利用程度的新方法,通过根据区域的能源和资源消费,将他们转化为提供这种物质流所必须的各种生物生产土地类型的面积,并同区域能提供的生物生产土地面积进行比较,能定量判断一个区域的发展是否处于生态承载力的范围内。生态足迹模型的构建在建筑学和生态学中已经较为成熟,它作为一种计算人类的生态消费、衡量生态可持续性的测量工具,是测量可持续性的生态底线的衡量标准,是国家、地区自然资产核算的以一种廉价而快速的计算框架。如果能够将生态足迹运用于大型体育赛事与生态环境的评价当中,则会使大型体育赛事与生态环境的评价更为科学化、系统化。尤其是大型体育赛事的场馆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根据场馆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工程设计的方案等方面,进行生态足迹理论的计算从而判定场馆建设、运营的生态足迹评价以及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再如美国生态学家奥德姆创立的系统分析方法能值理论,它以能值为基准,把不同类型、不可比较的能量,用能值转换率转换成能值这一可通用于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经济系统的统一标准来进行比较。能值理论与分析方法有助于定量分析自然与人类、环境资源与社会经济的价值和相互关系而备受瞩目,将其核心的计算方法应用于大型体育赛事的场馆布局与管理中将是未来必然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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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杨裴. 论大型体育赛事承办中生态环境的保护[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8(4):151-154.

[17] 程亮,祁红,付蕾. 水上赛事对风景区水域水环境的影响[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34(2):39-41.

[18] 唐智. 大型体育赛事影响民众在申办过程中的角色作用分析[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8,31(12):1608-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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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罗艳蕊,董翠香. 环境保护与体育运动的可持续发展[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28(5):584-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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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姚颂平,沈佳. 欧洲发达城市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实践对上海的启示[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7,31(6):1-5.

[23] Wackernagel M,Ree W. Our ecological footprint:reducing human impact on the erath[M]. Gabriola Island:New Society Publishers,1996.

篇(8)

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 我国已经明确了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 发展 方向。然而,从国内外实践经验看,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垃圾处理中的邻避现象正日益严重, 并成为了垃圾处理事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 开展对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系统研究是极其迫切和必要的。本文以国际上典型的案例为分析载体, 对邻避现象的本质和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 以期为我国各级政府寻找破解良策, 为推进和加快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做一些理论上的有益探索。

一、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内涵与本质

邻避现象的 英文 涵义是“Not In My Back Yard”,简称为“NIMBY”, 即一般所谓的“不要在我家后院”,指的是当国家推行某些对社会整体而言是必要的政策时, 政策的目标地区却强烈反对把当地作为政策目标的草根运动。邻避现象展现出特定的大众自我矛盾的态度: 原则上赞成政府施政的目标, 但该目标的预定地不能与我家“后院”毗邻。邻避现象广泛存在于诸如兴建监狱、 工业 区、游民收容所、核电厂等许多领域。伴随着垃圾处理量的日益增加, 垃圾处理领域中邻避现象也日趋严重。为了解决垃圾问题, 大家都认为政府设置垃圾焚化炉或掩埋场是合理的, 但决不同意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自家住地的周围, 也就是说,只要别在我居住的周围建设这些设施, 就非常赞同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Fischer,1995) [1]。

同人类与垃圾相伴生一样, 垃圾处理和邻避现象也是共存的。尤其是近年来, 随着人们对健康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 邻避事件的发生更是日趋频繁, 几乎成了全球性的难题。上个世纪初, 美国的一些城市( 比如纽约) 为了图省事而将垃圾直接运往别的城市或外州进行填埋, 引起了垃圾接受地居民的强烈反抗,为了积极抵制垃圾运进“自家后院”, 他们有效地组织了“NIMBY”运动。[2]现如今, 在我国的许多大城市也都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浙江省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张福健认为,“固废填埋场对于地质条件的要求很高, 而且要离居民区一公里以上, 老百姓对此非常的敏感, 填埋场还不能远离危险固废的产生地,所以征地就异常的困难。”这位官员所说的“敏感”实际上就是邻避现象的一种表现。

垃圾处理是随着人口在空间的集聚( 城镇化) 、不可分解垃圾的增多、垃圾数量的巨量增加而逐步凸现的。随着 科学 技术进步, 人类合成了众多诸如塑料之类的不可分解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分解的化合物, 加之人口的空间集聚, 使得在狭小的空间区域产生了密集的垃圾。如此就产生了垃圾的成份和数量远远超出了大 自然 的自我净化能力, 从而出现了垃圾集聚、垃圾围城等非均衡现象。在现有技术条件下, 尽管资源回收的广度和深度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总体上来看, 垃圾还是一种会给人们带来痛苦感受的“负 经济 品”。垃圾处理能够清洁人们的居住环境、防止病毒、细菌的滋生和扩散, 是人类生活所必须的, 因而是一项价值创造活动, 是 现代 人类社会所不可或缺的生产活动。

但是, 在现有的经济、技术、 法律 条件下, 垃圾处理过程是一个具有重大外部性的生产活动。本文认为, 垃圾处理产业中的邻避现象的本质正是来源于这种特殊的外部性。在仔细考察垃圾处理中的外部性后发现, 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存在两个层次并且在每个层次上具有完全相反的表现形式。从全社会范围看, 垃圾处理美化了人们的居住环境而存在正的外部性, 因而得到绝大多数居民的赞同; 从垃圾处理所在地这一狭小的区域范围看, 因为垃圾处理本身存在产生“二次污染”的巨大风险, 因而垃圾处理过程存在明显的负外部性, 因而常常被周围居民所抵制。

因此, 现代社会的垃圾处理模式使得要在某一地点集中处理所有人产生的垃圾, 并存在“ 二次污染”风险, 这一模式实际上是把垃圾对人类造成的危害集中到了某一狭小区域的居民身上, 造成了他们的成本与收益的巨大分离, 是少数人的利益受损换来了多数人的环境收益。当成本与收益的脱节超出了人们的忍受极限时, 对垃圾处理的抵制就不可避免了, 反抗将随之而起, 从而产生了邻避现象。因此, 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本质可以简单地归纳为, 垃圾的广泛产生和集中处理之间、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层次之间、垃圾处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和剧烈冲突。

二、垃圾处理中产生邻避现象的基本原因

目前, 学术界对于邻避现象的研究较少, 已有的研究基本上是从民主、环境正义等 政治 学、伦 理学 的角度来阐述邻避现象产生的原因。 台湾 的张震东教授在其着作《正义及相关问题》中认为, 民主国家在形式上赋予了自由平等权, 并奉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但在此社会原则之下却容易形成“多数总是对的”的道德权威, 甚至以多数为名而滥用权力来压制少数, 造成所谓的“多数暴虐”[3]。文森特·奥斯特罗姆( Vincent Ostrom) 等人也认为, 相信多数决策原则就必然意味着多数人能够做出决策, 而这种决策是与少数人的利益相悖的。[4]可见, “多数暴虐”实际上是通过现代民主制度, 实现由少数人来承担使得多数人受益的项目的成本和风险。而当这部分人认为这种成本和风险异常大时, 人们所固有的自利倾向将会转化为一种强有力的反抗。垃圾处理产业中出现的邻避现象正是被有效组织起来的利益受损的“ 少数人” 对这种“多数暴虐”的抗争。台湾东吴大学的陈俊宏认为, 代议制民主制度是邻避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并提出了他认为能够与环境治理等可持续发展政策推行相兼容的审议式民主理论。[5]从以上学者的研究结论可以归纳出,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 产生邻避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在现代代议制民主制度下, 由于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决策原则, 产生了多数人获得的利益却由少数人来承担成本和风险的不对称现象, 而当这种不对称在某种条件下变得不能被少数人所容忍时, 反抗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 邻避现象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产生邻避现象的原因也许更加直接和清晰。邻避现象的本质是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在处理地居民和全社会之间存在的巨大偏离, 又可以把它分为正常偏离和非正常偏离。非正常偏离是由于人们在认识和观念上的扭曲而导致的, 对于垃圾处理所产生的外部性认识偏差, 它实际上是一种虚幻的外部性。正常偏离是指在现代垃圾处理模式下, 人们利益结构的调整未能到位而形成的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偏差, 是客观存在的外部性。

( 一) 非正常偏离的原因

具体到垃圾处理产业, 本文认为, 产生非正常偏离的基本原因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1. 人们对于 历史 上曾经出现垃圾危害的恐惧感认识的深入有利于人类更科学地对待和处理垃圾,但是, 认识的深入同样加深了人们对于垃圾处理的恐惧感。在前文提及的纽约、新竹等邻避现象的案例中,都曾经出现过由垃圾处理而造成对环境和资源的巨大破坏的经历。曾经真实存在的对于垃圾危害的认识,加剧了人们对于垃圾的恐惧, 从实践经验看, 不能不说这是垃圾处理产业中引起邻避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 垃圾处理的负面新闻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们的判断。

随着污染控制技术的进步, 垃圾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二次污染已经获得极大遏制, 能够达到各种环境标准。以垃圾焚烧处理为例, 自从上个世纪90 年代, 在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炉(MSWI)的飞灰中检测出二恶英后, 焚烧排放作为二恶英的环境来源, 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 科学 家的重视。同时, 由于其高毒性特征二恶英也成为环保团体反对垃圾焚烧最有力的证据。但从近一两年检测机构对烟气回收设施完善、设计合理的焚化炉所排放烟灰的检测结果看, 二恶英的排放完全能够达到环保标准。据2004 年9 月14 日《光明日报》报道, “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经他们检测的国产立式气旋热解气化垃圾焚烧炉的二恶英排放仅为0.011 纳克, 是国家标准的五十分之一, 日本及欧盟标准的十分之一, 且燃烧效果远优于价格昂贵的进口焚烧炉。”[6]

尽管如此, 由于新闻媒介对于日本等国家早期建造的垃圾焚烧工厂排放的二恶英的负面报导, 还是导致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造成二次污染“谈虎色变”, 即存在“负面新闻扭曲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的观念”的现象, 这就是负面新闻的副作用之一。《芝加哥 论坛 报》前任总编辑杰克·威廉·富勒认为,“相对于好事情而言,灾难总是更容易成为某个社区的谈资。麻烦事易唤起一些人的同情心, 而易使另外一些人产生宿命感, 恐惧和愤怒比仁爱具有更大的冲击力。”[7]

( 二) 正常偏离的原因

正常偏离意味着垃圾处理地的居民实际获得的收益少于应该得到的收益, 而实际支付的成本却多于应该支付的成本。根据基本的 经济 学原理, 政府应该通过环境补偿机制对处理点居民所承受的损失进行补偿。根据“成本- 收益”这一基本分析框架, 当获得的补偿等于或超过了所受到的损失时, 集中处理点的居民会接受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例如, 台湾 新竹市市政府执意要在原来掩埋场旧址建设焚化炉, 承诺焚化炉营运后将给周围居民种种回馈, 包括温水游泳池、运动场、社区公园、电费减免和回馈金时, 有些居民和议员就“松口”了。然而, 按照目前的经济、技术水平, 构建完善的环境补偿机制却是极其困难的, 这一判断基于以下原因:

1. 垃圾处理过程造成的“二次污染”的知识并不充分, 存在众多的不确定性。对垃圾处理过程产生的“二次污染”的认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这样一种渐进的认知过程会在人们头脑中产生“污染严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的思维惯性, 进而导致补偿标准制定过程的复杂化。

2. 环境资源定价的困难性。垃圾处理外部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造成环境污染, 减少处理地的环境容量, 必须对遭受损失的环境容量进行补偿。[8]然而, 产权、外部性和环境修复成本的不确定性和事后性都导致了环境容量定价的困难, 进而引起了政府与居民之间在确定环境补偿标准上的巨额议价成本, 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环境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当然, 除了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之外, 在操作层面上, 补偿资金的欠缺也是引致环境补偿机制缺失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如果把垃圾处理设施看作人类社会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进而实现可持续 发展 的规范性目标的具体途径,邻避现象反映了这些途径对于人们现有的利益和权利结构的改变。本质上来说, 垃圾处理产业中的邻避现象是垃圾的广泛产生和集中处理之间、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层次之间、垃圾处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和剧烈冲突。在现有的 政治 、经济、 法律 、技术条件下, 这种冲突往往会由于人们对垃圾危害认识的深入、负面新闻对于垃圾处理观念的扭曲以及环境补偿机制的缺失而深化和变得更为持久。本文认为, 破解垃圾处理领域存在的邻避现象基本思路是消除处理地居民和全社会在边际收益、边际成本上的差异, 其基本途径在于: 加强社会公众、技术人员和政府官员之间在垃圾处理方面的信息沟通和交流, 在公众中形成客观的垃圾危害观念; 消除负面新闻的观念扭曲效应; 建立和完善对于垃圾处理地居民的环境补偿机制。

参考 文献 :

[1]Fischer,F.,1995, Hasardous Waste Policy, CommunityMovements and the Politics of Nimby:Participatory Risk Assessmentin the USA and Canada in F.Fischer&M.Black (eds) GreeningEnvironmental Policy:The Politics of a Sustainable Future, ST.Martin’ Press,165- 182.

[2]Michael Valenti, 1995, the early days of incineration,Mechanical Engineering, May95, Vol. 117, Issue 5, p72- 77.

[3]张震东. 托克维尔论民主社会之自由问题, 载于戴华, 郑晓时主编《正义及相关问题》[M]. 台北: 中研院社科所, 1991.

[4]文森特·奥斯特罗姆, 等. 美国地方政府[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12.

[5]陈俊宏. 永续发展与民主: 审议式民主理论初探[J]. 东吴政治学报, 1998, ( 9) : 85- 122.

篇(9)

    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 我国已经明确了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 发展 方向。然而,从国内外实践经验看,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垃圾处理中的邻避现象正日益严重, 并成为了垃圾处理事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 开展对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系统研究是极其迫切和必要的。本文以国际上典型的案例为分析载体, 对邻避现象的本质和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 以期为我国各级政府寻找破解良策, 为推进和加快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做一些理论上的有益探索。

    一、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内涵与本质

    邻避现象的 英文 涵义是“not in my back yard”,简称为“nimby”, 即一般所谓的“不要在我家后院”,指的是当国家推行某些对社会整体而言是必要的政策时, 政策的目标地区却强烈反对把当地作为政策目标的草根运动。邻避现象展现出特定的大众自我矛盾的态度: 原则上赞成政府施政的目标, 但该目标的预定地不能与我家“后院”毗邻。邻避现象广泛存在于诸如兴建监狱、 工业 区、游民收容所、核电厂等许多领域。伴随着垃圾处理量的日益增加, 垃圾处理领域中邻避现象也日趋严重。为了解决垃圾问题, 大家都认为政府设置垃圾焚化炉或掩埋场是合理的, 但决不同意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自家住地的周围, 也就是说,只要别在我居住的周围建设这些设施, 就非常赞同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fischer,1995) [1]。

    同人类与垃圾相伴生一样, 垃圾处理和邻避现象也是共存的。尤其是近年来, 随着人们对健康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 邻避事件的发生更是日趋频繁, 几乎成了全球性的难题。上个世纪初, 美国的一些城市( 比如纽约) 为了图省事而将垃圾直接运往别的城市或外州进行填埋, 引起了垃圾接受地居民的强烈反抗,为了积极抵制垃圾运进“自家后院”, 他们有效地组织了“nimby”运动。[2]现如今, 在我国的许多大城市也都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浙江省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张福健认为,“固废填埋场对于地质条件的要求很高, 而且要离居民区一公里以上, 老百姓对此非常的敏感, 填埋场还不能远离危险固废的产生地,所以征地就异常的困难。”这位官员所说的“敏感”实际上就是邻避现象的一种表现。

    垃圾处理是随着人口在空间的集聚( 城镇化) 、不可分解垃圾的增多、垃圾数量的巨量增加而逐步凸现的。随着 科学 技术进步, 人类合成了众多诸如塑料之类的不可分解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分解的化合物, 加之人口的空间集聚, 使得在狭小的空间区域产生了密集的垃圾。如此就产生了垃圾的成份和数量远远超出了大 自然 的自我净化能力, 从而出现了垃圾集聚、垃圾围城等非均衡现象。在现有技术条件下, 尽管资源回收的广度和深度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总体上来看, 垃圾还是一种会给人们带来痛苦感受的“负 经济 品”。垃圾处理能够清洁人们的居住环境、防止病毒、细菌的滋生和扩散, 是人类生活所必须的, 因而是一项价值创造活动, 是 现代 人类社会所不可或缺的生产活动。

    但是, 在现有的经济、技术、 法律 条件下, 垃圾处理过程是一个具有重大外部性的生产活动。本文认为, 垃圾处理产业中的邻避现象的本质正是来源于这种特殊的外部性。在仔细考察垃圾处理中的外部性后发现, 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存在两个层次并且在每个层次上具有完全相反的表现形式。从全社会范围看, 垃圾处理美化了人们的居住环境而存在正的外部性, 因而得到绝大多数居民的赞同; 从垃圾处理所在地这一狭小的区域范围看, 因为垃圾处理本身存在产生“二次污染”的巨大风险, 因而垃圾处理过程存在明显的负外部性, 因而常常被周围居民所抵制。

    因此, 现代社会的垃圾处理模式使得要在某一地点集中处理所有人产生的垃圾, 并存在“ 二次污染”风险, 这一模式实际上是把垃圾对人类造成的危害集中到了某一狭小区域的居民身上, 造成了他们的成本与收益的巨大分离, 是少数人的利益受损换来了多数人的环境收益。当成本与收益的脱节超出了人们的忍受极限时, 对垃圾处理的抵制就不可避免了, 反抗将随之而起, 从而产生了邻避现象。因此, 垃圾处理产业中邻避现象的本质可以简单地归纳为, 垃圾的广泛产生和集中处理之间、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层次之间、垃圾处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和剧烈冲突。

    二、垃圾处理中产生邻避现象的基本原因

    目前, 学术界对于邻避现象的研究较少, 已有的研究基本上是从民主、环境正义等 政治 学、伦 理学 的角度来阐述邻避现象产生的原因。 台湾 的张震东教授在其着作《正义及相关问题》中认为, 民主国家在形式上赋予了自由平等权, 并奉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但在此社会原则之下却容易形成“多数总是对的”的道德权威, 甚至以多数为名而滥用权力来压制少数, 造成所谓的“多数暴虐”[3]。文森特·奥斯特罗姆( vincent ostrom) 等人也认为, 相信多数决策原则就必然意味着多数人能够做出决策, 而这种决策是与少数人的利益相悖的。[4]可见, “多数暴虐”实际上是通过现代民主制度, 实现由少数人来承担使得多数人受益的项目的成本和风险。而当这部分人认为这种成本和风险异常大时, 人们所固有的自利倾向将会转化为一种强有力的反抗。垃圾处理产业中出现的邻避现象正是被有效组织起来的利益受损的“ 少数人” 对这种“多数暴虐”的抗争。台湾东吴大学的陈俊宏认为, 代议制民主制度是邻避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并提出了他认为能够与环境治理等可持续发展政策推行相兼容的审议式民主理论。[5]从以上学者的研究结论可以归纳出,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 产生邻避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在现代代议制民主制度下, 由于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决策原则, 产生了多数人获得的利益却由少数人来承担成本和风险的不对称现象, 而当这种不对称在某种条件下变得不能被少数人所容忍时, 反抗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 邻避现象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产生邻避现象的原因也许更加直接和清晰。邻避现象的本质是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在处理地居民和全社会之间存在的巨大偏离, 又可以把它分为正常偏离和非正常偏离。非正常偏离是由于人们在认识和观念上的扭曲而导致的, 对于垃圾处理所产生的外部性认识偏差, 它实际上是一种虚幻的外部性。正常偏离是指在现代垃圾处理模式下, 人们利益结构的调整未能到位而形成的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偏差, 是客观存在的外部性。

    ( 一) 非正常偏离的原因

    具体到垃圾处理产业, 本文认为, 产生非正常偏离的基本原因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1. 人们对于 历史 上曾经出现垃圾危害的恐惧感认识的深入有利于人类更科学地对待和处理垃圾,但是, 认识的深入同样加深了人们对于垃圾处理的恐惧感。在前文提及的纽约、新竹等邻避现象的案例中,都曾经出现过由垃圾处理而造成对环境和资源的巨大破坏的经历。曾经真实存在的对于垃圾危害的认识,加剧了人们对于垃圾的恐惧, 从实践经验看, 不能不说这是垃圾处理产业中引起邻避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 垃圾处理的负面新闻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们的判断。

    随着污染控制技术的进步, 垃圾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二次污染已经获得极大遏制, 能够达到各种环境标准。以垃圾焚烧处理为例, 自从上个世纪90 年代, 在城市固体废弃物焚烧炉(mswi)的飞灰中检测出二恶英后, 焚烧排放作为二恶英的环境来源, 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 科学 家的重视。同时, 由于其高毒性特征二恶英也成为环保团体反对垃圾焚烧最有力的证据。但从近一两年检测机构对烟气回收设施完善、设计合理的焚化炉所排放烟灰的检测结果看, 二恶英的排放完全能够达到环保标准。据2004 年9 月14 日《光明日报》报道, “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经他们检测的国产立式气旋热解气化垃圾焚烧炉的二恶英排放仅为0.011 纳克, 是国家标准的五十分之一, 日本及欧盟标准的十分之一, 且燃烧效果远优于价格昂贵的进口焚烧炉。”[6]

    尽管如此, 由于新闻媒介对于日本等国家早期建造的垃圾焚烧工厂排放的二恶英的负面报导, 还是导致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造成二次污染“谈虎色变”, 即存在“负面新闻扭曲了人们对于垃圾焚烧的观念”的现象, 这就是负面新闻的副作用之一。《芝加哥 论坛 报》前任总编辑杰克·威廉·富勒认为,“相对于好事情而言,灾难总是更容易成为某个社区的谈资。麻烦事易唤起一些人的同情心, 而易使另外一些人产生宿命感, 恐惧和愤怒比仁爱具有更大的冲击力。”[7]

    ( 二) 正常偏离的原因

    正常偏离意味着垃圾处理地的居民实际获得的收益少于应该得到的收益, 而实际支付的成本却多于应该支付的成本。根据基本的 经济 学原理, 政府应该通过环境补偿机制对处理点居民所承受的损失进行补偿。根据“成本- 收益”这一基本分析框架, 当获得的补偿等于或超过了所受到的损失时, 集中处理点的居民会接受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例如, 台湾 新竹市市政府执意要在原来掩埋场旧址建设焚化炉, 承诺焚化炉营运后将给周围居民种种回馈, 包括温水游泳池、运动场、社区公园、电费减免和回馈金时, 有些居民和议员就“松口”了。然而, 按照目前的经济、技术水平, 构建完善的环境补偿机制却是极其困难的, 这一判断基于以下原因:

    1. 垃圾处理过程造成的“二次污染”的知识并不充分, 存在众多的不确定性。对垃圾处理过程产生的“二次污染”的认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这样一种渐进的认知过程会在人们头脑中产生“污染严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的思维惯性, 进而导致补偿标准制定过程的复杂化。

2. 环境资源定价的困难性。垃圾处理外部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造成环境污染, 减少处理地的环境容量, 必须对遭受损失的环境容量进行补偿。[8]然而, 产权、外部性和环境修复成本的不确定性和事后性都导致了环境容量定价的困难, 进而引起了政府与居民之间在确定环境补偿标准上的巨额议价成本, 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环境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当然, 除了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之外, 在操作层面上, 补偿资金的欠缺也是引致环境补偿机制缺失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如果把垃圾处理设施看作人类社会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进而实现可持续 发展 的规范性目标的具体途径,邻避现象反映了这些途径对于人们现有的利益和权利结构的改变。本质上来说, 垃圾处理产业中的邻避现象是垃圾的广泛产生和集中处理之间、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层次之间、垃圾处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和剧烈冲突。在现有的 政治 、经济、 法律 、技术条件下, 这种冲突往往会由于人们对垃圾危害认识的深入、负面新闻对于垃圾处理观念的扭曲以及环境补偿机制的缺失而深化和变得更为持久。本文认为, 破解垃圾处理领域存在的邻避现象基本思路是消除处理地居民和全社会在边际收益、边际成本上的差异, 其基本途径在于: 加强社会公众、技术人员和政府官员之间在垃圾处理方面的信息沟通和交流, 在公众中形成客观的垃圾危害观念; 消除负面新闻的观念扭曲效应; 建立和完善对于垃圾处理地居民的环境补偿机制。

    参考 文献 :

    [1]fischer,f.,1995, hasardous waste policy, communitymovements and the politics of nimby:participatory risk assessmentin the usa and canada in f.fischer&m.black (eds) greeningenvironmental policy:the politics of a sustainable future, st.martin’ press,165- 182.

    [2]michael valenti, 1995, the early days of incineration,mechanical engineering, may95, vol. 117, issue 5, p72- 77.

    [3]张震东. 托克维尔论民主社会之自由问题, 载于戴华, 郑晓时主编《正义及相关问题》[m]. 台北: 中研院社科所, 1991.

    [4]文森特·奥斯特罗姆, 等. 美国地方政府[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12.

    [5]陈俊宏. 永续发展与民主: 审议式民主理论初探[j]. 东吴政治学报, 1998, ( 9) : 85- 122.

篇(10)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我国当前的河道清淤疏浚工作主要是利用挖泥船作业。在使用挖泥船作业时,我们必须要结合河道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施工的环境,河道所在地的气候条件等,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较为合理的疏浚清淤方案。

二.工程概况

温岭市双桥河起自东月河,向西流经城西、温峤,入江厦大港,为市级河道,本次疏浚范围为0+000~6+400,疏浚土方量约19.85万m3。本工程造价952万元。

三.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在所有的工程管理之中都是极为重要的一个项目。作为安全管理的的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直是施工的口号,安全为质量服务,而质量必须以安全作保证。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管理的整个过程,航道疏浚工程有自己特殊的施工环境,水上作业施工,需要对施工技术相对提高,危险性也随之提升了。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业安全生产规定,对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一定要做的全面,作为重点防范工作,施工过程中必须穿好救生衣,带好防护用品。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由于水上施工的区域性,施工全过程必须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其次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贯彻执行《文明施工标准》,实行总平面管理和文明施工责任制,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施工船只机械

进行设备选型时应当对施工航道的宽度、生态环境的有关要求、排弃土场所在的位置及其要求和调遣设备的条件、土质、河道通航还有水的深度等要求做出充分的考虑。小河道具备航运和供水以及蓄水排涝等各种功能,大部分是河网中与之相配套的二、三级分支河道。当今因为很多河道长年失修,底质的污染和淤积情况都很严重,所以当前治理小河道也是水土保持和建设生态环境的一个重点。城镇河道的治理工程与小河道治理工程十分接近。在对小河道的治理当中总是遇到跨河桥梁的净高与净宽比较小和水浅河窄等问题;而城镇河道两岸的建筑比较多,垃圾堆积和淤积都很严重,而且水体自净能力非常差,这对城市环境治理工作的进程和城市经济建设十分不利,所以针对小河道和城镇河道具有的特征,在对小流域进行疏浚的时候应当选择小型的疏浚机械,施工的机械设备主要有小型的绞吸式挖泥船、链斗式挖泥船、抓斗式挖泥船、运泥船(封底泥驳)、泥浆泵等。

五.施工要点

航道疏浚对于提高水运的通航能力和增加通航里程以及改善航道的航行条件还有提高航道的整体经济效益的意义重大。疏浚工程、养护工程、渠化作业以及整体整治工程等是航道治理的主要工程技术措施。其中,疏浚工程是实现航道建设及维护的重要工程手段,它是指利用水力和机械又或是其他方法将水下的土石方进行转移处理的过程。

疏浚工程的施工要按照先对其进行定位,抓泥作业,装泥作业,运泥作业,抛泥作业、边坡修正顺序一一进行。

精度测量是疏浚的“眼睛”,是定位的必要工作,是检验施工质量和疏浚效果的手段, 所以加强测量工作和提高测量精度, 是保证疏浚工程质量的重要前提。在施工前要对施工区域进行复测, 施工放样、施工时, 每天都要对挖后的部位进行检查测量。在工程后期,更应加密测量。在测量过程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疏浚测量规范执行, 要选择合理的水位和最佳高度的平面控制点及适合仪器性能的测量图。在测量中, 要保证仪器工作参数同步以减少测量误差, 准确地反映施工质量。

对于施工定位不但要按其开挖的范围在施工作业的现场留出边界点和开挖边线,而且为了对挖泥的深度进行控制还要在码头的前沿设置水尺。为了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必须要按照挖泥的范围在边界点上抛设浮标来对挖泥的范围设置警戒水域和控制。抓扬式的挖泥船设备是利用四个边锚和一个主锚根据边界浮标和已经施工的码头对其进行定位的,并且是通过水尺来对下斗的深度进行控制的。卸泥船的航行和卸泥工作根据卫星导航定位(GPS)系统进行定位。

挖泥施工作业中详细的挖泥工序是这样的:挖泥船从东到西移动,再从西到东循环移动施工作业。从码头的前沿范围朝着江心划条,条形块和码头的前沿平排,分条的宽度为 9 米,从码头的前沿朝着港池的方向逐条进行开挖施工。

作为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广阔的知识面,因为疏浚工程涉及到水文、水力学、机械、土力学、气象、工程地质等多学科知识,而且在施工过程中,管理工作繁杂多变。要做好此项工作,则需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即一方面工程技术人员自身要努力学习掌握各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并熟记与疏浚工程有关的考核标准,收集有关的施工资料逐渐加以分析深化;另一方面领导要重视并有目的地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现场管理是疏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现场,工程技术人员起着沟通和协调的作用。工程技术人员不仅要加快施工信息的反馈以便于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和分析施工状况,还要能针对施工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的调整施工力量,通过改变施工工艺和方法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

科学的管理是用数据来说话的,而数据的出处是施工 中每一部分的原始记录,所以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可靠,要提高原始资料的正确性,要有目的有要求地对原始资料进行分析和总结,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施工生产。

六.质量控制要点

定期督促检查船机性能保证正常安全运行和及时检查核对GPS基站及接收机输入参数是精确定位的质量主要控制。要做到施工精确定位首先要将GPS的定位天线安装在抓斗臂杆顶头并且要注意防水、防震的保护,然后依据设计图纸把需开挖范围的拐点坐标绘制到GPS定位软件上,屏幕软件开挖点的位置就是实际抓斗船下斗的位置,最后通过移动斗臂让屏幕显示开挖点落在设计清除线上就完成定位了。

挖槽断面的宽度和边坡要满足设计规定要求,在进行挖泥作业时要按照可能的塌坡采取阶梯式进行开挖。挖泥船应按照导标的指示进行挖泥作业,并且定期对导标的位置进行检查,经常对水尺的零点进行检查,挖泥船应当按照实际挖深和水位变化情况及时对下斗的深度进行调整,按照施工进度定期测量水深。如若水深不足的及时对其进行补挖,以确保浚深达到设计要求和挖泥的准确。为确保施工的质量,要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交通部所颁布的有关水运工程和疏浚工程质量的检验规范和标准。质量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一定要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操作和违章操作人员应当及时加以纠正和管理。

要理顺各部门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关系和加强管理, 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重视和发挥QC小组的作用发挥QC小组的作用是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提高企业素质的重要方面。QC小组由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结合组成,它针对生产过程中影响质量的问题, 制定对策目标, 运用PDCA循环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 从而能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层层把关, 保证工检质量。 (2)施工任务计划编制

施工任务计划的编要制定一个严密而又切合实际的疏浚计划, 就必须根据工程的工况、施工条件、施工周期、疏浚设备的生产效率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制定出各项工程的年、季、月度施工任务计划以指导施工生产。施工任务计划编制的合理与否, 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3)施工作业计划、施工方案和工艺的确定无论是基建性还是维护性疏浚工程, 都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任务书的要求执行, 施工作业计划, 施工方案和工艺则要根据施工区域的各种要素因地制宜地确定。第一、施工作业计划要按照施工任务书的要求和疏浚前水深确定土层的厚度和施工范围。一般讲, 土层厚度大于1. 5m 需分层施工以利于控制质量, 在制定施工作业计划时, 要按照疏浚设计尺度、施工难易程度和驾驶员的操作水平来安排。第二、疏浚的对象—— 土质类型对疏浚效率影响很大, 所以要针对不同的土质, 选择合适的疏浚机具, 满足施工的要求。第三、确定挖泥船的船位是影响施工效率和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 在挖泥施工中, 要根据测图上标明的清淤起点的位置, 利用船上的定位装置定位施工以避免窝工, 提高施工效率。第四、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挖泥船的施工是由多工种同时操作进行的。任何一个岗位的疏忽都会影响施工安全和质量。因此, 加强每个操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是很重要的。操作人员也要提高操作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

七. 环境保护管理根据施工区域的环境特点,监测项目为水域中的悬浮物、Do、Cod、无机氮、石油类、活性磷酸盐、Hg等物质。本工程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为浙江省统一管理、统一监测。我单位配置了相应的监督员对管理和检测进行监督,对施工船舶污染物的排放、疏浚等环节做到严格的监督,对施工区海域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必要时及时调整施工进度及作业面,以保证施工海域达到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制定环境保护措施,设置环境保护设施。对施工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垃圾、污水、废油、化学品等有害物质要进行严格回收,设置专用贮存箱、污水箱、废油桶等集中存放,定期按规定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和排放到施工区域的土地或河流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组织施工过程中都要执行国家、地区、行业和企业有关防治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八.结束语

水利工程已经成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就如何加强河道的疏浚清淤已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因为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的排洪、排灌能力,已经成为了刻不容缓的问题。虽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河道疏浚清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许多的瓶颈和问题,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的探索新的方法,来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同时也要加强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的探索提出科学的方法,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河道的疏浚和清淤工作一定会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使对水的治理向人水和谐相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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