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4 15:07:1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结构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结构论文

篇(1)

2.作者姓名和单位

论文的署名包括:参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定研究方案的人员,直接参与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做出贡献的人员,参加撰写论文的人员.如果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联合完成的论文,应根据每个人员的贡献大小或根据约定排列名次.

3.论文摘要

摘要即摘录要点,是对论文内容的简短陈述,提示论文的主要观点,见解,论据或概括地简单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摘要文字要简明,确切.论文的中文摘要一般以200~400字为宜,重要的学术论文不超过1500字数

4.关键词(或主题词)

关键词是指用来表达论文全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供资料查询之用.每篇论文的关键词一般选取3~5个词语.

5.提纲

提纲是指论文内容的要点.

6.引言(或称引论,前言,导言,绪论,序论和导论)

引言是论文的起始部分.内容复杂篇幅长的论文,称"绪论","序论",要求讲清写作此文的动机,它的内容,意义,欲达之目的.主要是用来简要说明研究问题的内容,目的,方法和意义,阐明全文的主要观点(文章论点),借鉴会计领域中前辈及他人的研究情况,知识布局和理论基础,提出作者本人对会计理论和实践的继承与发展的研究设想以及研究方法,达到的预期成果和现实意义等.如果是调查报告还可以交代背景,说明调查方法.这部分内容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意在概括与领起全文,但文字以"少而精"为宜.在正文里,不用写"前言"二字,一般写1个段落,也有写2个,3个甚至4个段落的.写完后,在转入本论时,中间最好空1行.

7.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核心部分,也是论文的主体部分,其功能就是:展开论题,分析论证.正文的内容就是深入分析文章引言提出的问题,运用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相结合进行分析论证,揭示出各专业领域客观事物内部错综复杂的联系及其规律性.正文撰写的内容反映出文章的逻辑思维性和语言表达能力,决定了论文的可理解性和论证的说服力.正文撰写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备充分,思维逻辑清晰,层次分明,通俗易懂.

正文撰写时采用的层次结构方式有以下三种形式:

1.直线推论方式.由文章中心论点出发层层深入地展开论述,由一点进行到另一点的逻辑推演,呈现出直线式的逻辑深入.

2.并列分论方式.把从属于基本论题的若干个下位论点并列起来,分别进行论述.

3.直线推论与并列分论相结合的方式.即直线分论中包含并列分论,而并列分论下又有直线推论,形成复杂的立体结构.

论文的正文部分通常采用第三种方式(即直线推论与并列推论相结合的方式)的结构层次.

8.结束语

结尾部分,文止而言尽,要照应开头,要体现全文的整体性.全文浑然一体,首尾呼应,既可以给人一种结构上完整的感觉,又可以收到概括全文,突出中心,加深读者印象的效果.结尾分总结式结尾,说明式结尾,号召式结尾等三种.

"结语","结束语"等字眼,在正文里不必写出,视论文体裁和内容而定,照应开头的,应是一个独立部分,应与上段之间空一行;若是上部分行文言尽而止的,则不用空一行,等于言尽即止,没有全文结束部分.

9.致谢语

致谢语可以作为"脚注"放在文章首页的最下面,也可以放在文章的最后.致谢的词语要诚恳,简洁恰当.

10.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资料)附在论文的后面,较多的应加页列出,至少要离开文末四行.书写论文引用的文献资料方式,分为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两种.直接引用原文,需要加上引号;间接引用,只是转述大意,又称意引,不加引号.对于引用的文章内容,要忠实原文,不可断章取义,为我所用;不能前后矛盾,牵强附会;论文写作中,作者应表明对引文的观点,立场即称赞或反对的态度.

1.列举参考文献的作用

(1)是尊重原作者,避免掠人之美的嫌疑,同时也表明作者治学态度严谨.

(2)文中引文若有差错时便于及时查对.

(3)使指导教师能清楚地了解作者对问题的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4)反映了作者为撰写论文而进行阅读的材料的范围和水平.

(5)有利于研究相同或相近题目的读者从参考文献(资料)中了解情况或受到启发.

(6)便于在毕业论文答辩时进行审阅和评定成绩.

2.列举参考文献(资料)的具体要求

篇(2)

初中议论文阅读对结构把握的考查,主要是对全文结构的划分和对重点语段的层次划分。

对全文结构层次的划分应从文章内容入手,弄清楚各段落层次的内容及其内在联系,看它是如何提出论点并展开论证的,还要注意文章中起承上启下作用的过渡段、过渡句、过渡词等关键性的文字。

把握了议论文的一般性结构特点,对全文或重点语段划分层次就容易多了。如果是主观答题的重点语段,则要一句话一句话地仔细阅读,了解每句话的意思,弄清句与句之间的关系,然后再划分层次。如果是选择题,可以采用排除法,根据选项来读全文或重点语段,排除错误的选项。

如:阅读下面的短文,回答问题。

大科学家们对自己所从事的研究工作,都倾注了强烈而持久的感情。天文学家彭加勒说:“我们醉心于探求恒星的巨大轨道,我们热衷于用显微镜寻觅极为细小的东西,我们欢欣于在遥远的地质年代探求过去的痕迹,这些活动给我们带来了欢乐。”这样激情洋溢的话出自科学家之口,恐怕会让许多人感到意外。人们总以为科学家多半是只知埋头研究、情感淡寡的人。人们只注意到了他们作为科学精神的体现的冷静的一面,而忽视了其诗情的、感性的一面,看不到后者对前者的重要意义。正是这种与献身艺术的精神相类似的迷醉,才使得他们能够孜孜不倦地长期投身艰巨的事业,并获得最终的成功。

非但如此,他们的发现和创造也常常得益于深厚的人文科学素养。他们往往精通文学、艺术、哲学等社会科学范畴的知识。创立相对论的爱因斯坦,对巴赫、莫扎特等的音乐也有深刻的理解。他本身还是一位优秀的小提琴手,曾同物理学家普朗克一起演奏贝多芬的作品。音乐呈现的和谐之美,一定在某种意义上启发和推动了他对宇宙内在规律的探求。

问题:这两段文字的中心论点是什么?论证结构是怎样的?

解析:这道题是对中心论点以及论证结构的考查。要准确地解答,首先得认真阅读文本,了解各段的内容,然后找出两段间的内在联系,用简洁的语言组织答案。第一段说的是大科学家的成功与强烈的情感有关,第二段说的是他们的发现和创造与人文科学素养有关。了解这些后,我们就可以得出“成就事业需要强烈的感情和广博的知识”的中心论点。回答论证结构这一题目时,还要结合文段,这两段是从两个层面上来阐述的,可以说,两段都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这二者之间是并列的、并重的,所以文章的结构形式就是并列式结构。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

韩 青

“竹林七贤”之一王戎,小时候,曾劝别人不要摘路边的李子。长在路边的李树结了又多又好的果子,却没有被别人采摘,那果子肯定是苦的。他的推断是正确的。这是我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如今旧事重提,不是言其寓意,而是想起了那棵李树下的路,肯定有很多人走过,也肯定都失望过——因为那李子是苦的。因此要想摘到甜李子,就必须另寻他路。

而人的思维也是一条条的路,那被人经常走的路就是我们所说的传统思维或思维定式。沿着它走,你往往不会发现令人耳目一新的风景、使人大开眼界的奇思妙想;沿着它走,心情往往不能绽放惊喜之花,生活往往也没有什么波澜;沿着它走,往往走不出成功之路、辉煌大道……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诗人的话是正确的:“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可见,只有另辟蹊径,创新思维,才能找到你梦寐以求的答案。

一位禅师,他写了两句话要弟子们参究:“绵绵阴雨二人行,怎奈天不淋一人。”弟子们得到这个话题议论起来。第一个说:“两个人都走在雨里,有一个却不淋湿,那是因为他穿了雨衣。”第二个说:“那是一场局部阵雨,有时候连马背上都是一边淋雨,另一边是干的,两个人走在雨地里,有一个人不淋雨,那有什么稀奇。”第三个弟子得意地说:“你们都错了,明明是绵绵细雨,怎可说是局部阵雨,一定是有一个人走在屋檐底下。”就这样,大家一句、我一句,说得好像都有理,没个完。最后,禅师看到时机已到,就为大家揭开了谜底:“你们都认为‘不淋一人’是一个人没有淋雨的意思,其实,换个角度想想,所谓‘不淋一人’,不就是两人都在淋雨吗?”

生活中,人们常常犯类似的错误,在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喜欢在一条路上直来直去,不懂得拐弯、调整方向,结果我们常常南辕北辙。因此,只有走出原来的老路,打破自己的思维定式,多角度去思考问题,才能得到想要的答案,甚至意想不到的奇迹。

在这个世界上,谁都想让生活多些幸福、温馨,谁都想让梦想早日实现,谁都想让生命充满更多价值、意义。如果这些都没有实现,那就是空想。怎样让它的光芒部分地或全部地照进现实,那就必须让思维不断地创新。而思维是一条条的路,那么创新思维就是要你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

凡是路,走起来总需要一些力气的,但是走这创新思维的路,不仅需要力气,更需要才气。在《庄子》中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惠子家里有一个大瓜,他却因为它太大而发愁,因为不知道拿它做什么用。庄子就批评惠子,把它晒干了挖空当做一条简易的船,可以方便出行,你竟然担心它没有用,真是“夫子犹有蓬之心也”。由此可见,创新思维的路并不是谁想走就能走的,这里还有条件:必须带上才气、学识、智慧甚至机遇。当初,要是苹果没有落在牛顿头上,也许他就不会发现万有引力定律……

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肯定要比别人多付出。然而,终究会开辟出一片新境界。

(选自《思维与智慧·上旬刊》2011年第12期)

1.文章第一段讲王戎小时候的故事有何作用?

篇(3)

再来谈谈正反对照式,这种结构因简单易行,颇受学生欢迎,但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些学生在文章主体部分仅举出一个正面事例,再加上一个反面事例,文章就此结束了,结果还不到800字,有的学生因正反面事例选择不当,会使文章陷入到一种逻辑混乱的局面,比如写《嫉妒的危害》这篇作文,有位学生仅举了周瑜一例,阐述了观点,却举了很多例子来谈“嫉妒可以转化为一种动力,促使人上进”。这种文章读后就让人感到莫名其妙,到底是在谈嫉妒的危害呢,还是在谈嫉妒的意义呢?所以在使用对照式结构时,要根据中心论点的需要确定论据的选择,正面、反面要详略结合,服务于中心。

篇(4)

(一)市场结构的决定理论

在产业经济理论中,一般将市场结构的决定因素概括为:规模经济、产品差异、进入壁垒、企业合并和市场集中度、政府政策等(杨沐,1989)。贝恩是产业组织理论的先驱者之一,1959年,他最早系统化地提出了进入壁垒的概念,并将进入壁垒的形式概括为三大类:绝对成本优势、产品差异优势、规模经济优势(Bain,1956)。斯蒂格勒认为,进入壁垒就是指在每一产量或部分产量中,必须由寻求进入的厂商承受而已有厂商不必承担的生产成本。即已有厂商相对于新进入厂商所拥有的优势(如在市场需求、成本条件等方面)就是进入壁垒的表现形式,且是已有厂商拥有长期垄断性收益的基础。所以,如果没有这种市场条件的不对称,已有厂商和新进入厂商所面临的需求和经营成本都相同,那么就也就不会存在行业的进入壁垒(Stigler,1968)。

德姆赛兹则将进入壁垒的存在与政府的行为、势力相联系。他认为,结果导致生产成本增加的政府对自由市场经济的任何限制都会产生进入壁垒,或换句话说,凡不是由市场自然产生的政府限制活动所造成的经营成本的额外增加,就表明存在进入壁垒(Demsets,1982)。德姆赛兹还提出“所有权进入壁垒”的概念。按照这一概念,只要产权存在,壁垒就存在,壁垒的撤除有可能损害原有厂商,而这一损害并不是天然正当的,德姆赛兹认为“所有权进入壁垒”不是保护原有厂商,就是保护新进入厂商,问题不在于是否应该有这种保护,而在于以总效率提高为标准,判断给予哪一方以什么样的保护。以泰勒尔《产业组织理论》教科书的出版为标志,产业组织理论在方法上引入了博弈论(Tirole,1988)。新产业组织理论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博弈论,尤其是非合作博弈在经济学中的应用。作为以相互独立但又相互依存的个体间竞争和冲突为基本分析对象的数学理论,博弈论为研究厂商的市场行为提供了良好的模型背景,特别对寡占行业尤为合适。近年来,博弈论模型已几乎触及到了市场研究的各个方面,如市场卡特尔和价格联盟、价格歧视、一体比、产品差异、不完全信息、技术创新竞争和市场出清机制等,并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二)FDI与市场结构相互关系

随着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FDI的发展,产业组织理论的应用研究领域更加广泛。以产业组织理论为指导,探索FDI和市场结构相互关系的研究逐渐增加,相关研究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FDI与市场集中。普遍的实证研究发现,国外直接投资进入与东道国的目标产业市场集中度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相关关系。在发展中国家这种迹象更为明显。从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比较看,在同样的FDI进入下,发达国家市场集中度要略弱于发展中国家(张纪康,1998)。

2.直接投资与进入壁垒。进入壁垒在产业组织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在FDI的进入壁垒方面研究还比较新。邓宁(J.Dunning)1975年首先将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进入效应分成了两个部分:直接投资进入对厂商数量、规模格局、进入壁垒的影响;进入之后导致的国际竞争对手的反应(包括在母国市场的反馈效应和东道国的前馈效应)。1993年,邓宁就直接投资与进入壁垒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归纳。

3.伴随FDI的市场结构跨国传导。凯夫斯认为,由于投资国与东道国通过投资而建立起来的双边相互依赖使投资国的寡头市场结构有向东道国传导的趋势(Caves,1974)。即高度集中市场中寡头间的相互依赖格局随着寡头们向相同行业对外直接投资而跨越了国界。

4.FDI进入后的东道国市场结构变迁。弗农按照其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提出了一个直接投资在东道国的产业市场结构动态转换模型(Vernon,1977)。即跨国公司进入东道国后凭借各种优势建立起来的最初垄断地位,将随着跟随者的进入(包括其他国外厂商及较晚进入的当地厂商)而会转为寡头垄断或竞争;然后再随着当地厂商的工艺模仿、走向成熟而使东道国市场最后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5.直接投资进入的阶段特征及其对东道国市场结构的影响。东道国产业市场结构的变化,在有国外直接投资的情况下主要取决于外资进入的方式和东道国原有的产业市场结构。外资进入方式包括新建投资或兼并收购进入、初次进入或第二阶段进入。就初次进入而言,弗农认为,东道国原有厂商的市场份额将随着来自国外的进入发生而下降,但劳尔却有不尽相同的观点。劳尔认为,跨国公司的进入,不管是初次进入还是第二阶段进入,都将因其拥有的更大规模、资本密集程度更高的技术、工艺、更多样化的产品及在融资、技术、营销等方面的优势使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市场占更高份额的可能性更大(Lall,1979)。

二、FDI对中国市场结构的影响

贝尔曼和邓宁等列举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四种目的:寻求自然资源、占领当地市场、寻求经营的高效率、竞争策略的考虑(Behrman,1972;Dunning,1993)。引进外资是中国开放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一国能否有效引进外资,除了取决于该国的政局稳定程度、资源丰裕程度、劳动力价格、市场规模等因素之外,东道国市场结构的影响不可低估。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开放步伐的加快,以垄断为特征的FDI进入必然对我国相关行业的市场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一)FDI对规模经济的影响

达到有效的规模经济所要求的水平会推动市场集中,政策决策者的目标是既要利用规模经济,又要保持市场的充分竞争。

在市场需求规模不变的情况下,随着FDI的进入,行业内在位企业数量增加,平均的企业规模就有下降的可能。

然而,市场开放除了带来外来的直接投资之外,也带来了更新的技术和更大的市场需求。更新的技术使生产可能性曲线有了外移的可能、更大的需求则从需求方面为扩大规模提供了条件。因此,FDI对国内规模经济的影响可能是积极的。

关于FDI对规模经济影响的典型案例是汽车产业。据有关资料,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国内汽车制造企业达200多家,平均生产规模为二百多辆/年,最小企业的仅为年产十多辆,规模经济效应根本无法体现。随着德国大众、美国通用等跨国公司的进入,中国的汽车制造业发生了本质性变化。经过一段时期的竞争,国内汽车制造业优胜劣汰,存活企业的生产规模普遍扩大。如美国通用在上海的投资10多亿美元生产别克轿车,年设计生产能力15万辆,基本接近了最小有效规模。

(二)FDI对市场集中度的影响

改革开放初期,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方式主要是新建投资。由于我国的经济结构完整、部门比较齐全,FDI进入之初一般都会使国内市场集中度降低,从而促进市场竞争。

同时,在我国有两种情况导致跨国公司在华新建投资提高了市场集中度:一是跨国公司的产量超过国内厂商所生产的数量,二是因为跨国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在国内是全新的产品。其中,后者更加普遍。以计算机产业为例,90年代初国内厂商还无力进行自主开发,结果国外产品迅速抢占了我国计算机市场,跨国公司大有垄断我国计算机市场的趋势。这种状况直到90年代中后期国内联想等厂商引进和自主开发之后才开始改观。另外,我国的汽车工业也是一个典型的幼稚行业,FDI所带来的产品一般都是国内空白的产品,如80年代德国大众进入我国汽车市场之时,基本上垄断了我国的中档轿车市场,90年代末,三资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约占整个行业的65%,创造的利润占整个汽车行业的80%以上(王洛林,2000)。

90年代中期以后,跨国公司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案例增加,而且跨国公司把目标主要集中在处于困境中的国有企业。在外资并购过程中,这些企业大量让渡股权,低价甚至无偿出让品牌、商业信誉、原材料、供货渠道、产品销售网络等无形资产,大大降低了外商投资的进入门坎,在极短的时间内在同行业的国内其他企业面前树起了竞争巨人。如柯达进入中国市场时,对我国除乐凯之外的感光材料实行了全行业的兼并,从而很快占据了大量的市场份额,而且我国政府承诺在4年内不批准其他国外厂商在中国的投资。柯达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高,1998年达到了37.4%,超过了富士(25.6%),整个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也随之提高。

随着时间的推移,FDI对东道国市场集中度的影响还取决于一系列因素:跨国公司在当地的规模以及持续增长的能力、跨国公司的市场绩效以及对当地厂商长期的生存竞争能力的影响、是否有更多的FDI或贸易品的进入、东道国本地厂商对FDI的反应以及本地厂商的技术开发和模仿学习的能力、东道国市场其他竞争者的数量和规模。

由于中国市场的特殊重要性,往往是一家跨国公司来华投资之后,其他跨国公司也会采取跟进策略。因此,只要政府没有赋予跨国公司独占权,单一的跨国公司不可能长期控制我国的某一行业或产品的市场。如通讯行业,国际著名程控交换机厂商纷纷加盟中国市场的竞争,如AT&T、爱立信、北方电信、西门子、NEC、三星、阿尔卡特、诺基亚等国外厂商都在中国抢占滩头阵地,到1995年底这些企业的年生产能力占到了全国程控交换机生产能力的70%,市场占有率达到了90%以上。跨国公司在我国市场上竞争的同时,民族企业奋力抗争,积极利用跨国公司之间残酷竞争所产生的技术外溢效应,在政策的扶持下,我国的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在程控交换机行业,国内技术最早实现突破,发展最为成熟。大唐、华为、金鹏、中兴、巨龙等公司具备了一定的自主开发能力,不断推出新产品。1998年以后,国内厂商不断从国外厂商手中攻城掠地,市场份额开始大幅提高,国外厂商垄断我国程控交换机市场的局面开始被突破。

在跨国公司刚刚开始进入,我国一个行业中只有一两家跨国投资企业时,的确存在跨国公司的市场集中度很高的问题。例如上海大众汽车公司,在较长时间内几乎是我国中档轿车的唯一生产企业,产品价格也处于相对高位,但是随着众多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它们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一汽捷达、二汽富康都与上海桑塔纳展开竞争,桑塔纳的市场占有率开始下降。

从彩电业看,在大屏幕彩电上国外品牌市场占有率曾经达到60%以上。但是,以长虹为首的国内彩电厂商不断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努力推出新产品、提高质量、完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夺回了市场。到1998年,我国彩电市场集中度CR4达到63.3%,国外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只有10.5%左右,而且前5位基本都由国产品牌占领。

(三)FDI对进入壁垒的影响

市场进入壁垒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来自政府的政策性壁垒,另一方面是来自在位企业的经济性壁垒。

随着FDI大量增加,来自各方的力量会促使我国不断地降低对外商的政策性壁垒,减少对外商进入的限制,从而大大促进市场的竞争程度。另一方面,市场进入壁垒也会同时随着FDI增加而提高。

1.FDI进入提高与成本有关的进入壁垒

先期进入的跨国公司凭借其庞大的自有资本优势和多渠道的融资渠道在中国进行大规模的投资,提高了行业的平均必要资本规模,对于潜在的进入者要想达到在位厂商相同的成本,其资本必要规模至少要达到在位者的规模。这种大规模的投资对于国内厂商来说,如果没有其他渠道的支持几乎是不可能的,国内厂商要想进入高档轿车市场必须达到通用生产规模,否则会面临成本的竞争劣势。与跨国公司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之前相比,这同样也提高了国外厂商进入我国高档轿车市场的进入壁垒,虽然相对于国内厂商来说,具有垄断优势和雄厚资金实力的跨国公司更易于跨越这些壁垒。

跨国公司的全球化生产以及高度垂直一体化程度,可能掌握了某些关键的资源,可以利用跨国公司的内部分工优势在供应资源上享有价格优势,FDI可以提高绝对成本壁垒。如我国计算机产业关键部件长期依赖进口,而在我国进行生产的跨国公司几乎都在全球市场上进行电子产品的垂直一体化生产,因而在我国生产计算机的跨国公司可以利用公司内部的分工取得廉价的中间产品,对于在国际市场采购关键中间产品的国内厂商来说必然在这些中间产品上存在成本劣势。

2.FDI提高了国内市场的产品差别化壁垒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跨国公司全产品系列化的投资在产品空间上构筑起了对潜在进入者的高进入壁垒。一是因为进入者进入时难以找到足够的产品空间,挤入已有的产品空间必须付出比在位厂商更高的成本;二是因为在位厂商的多样化产品可以进行风险成本的转移,在竞争对手进入之时可以采取灵活的竞争手段以阻止进入者的进入。比如汉高公司在华建立了11家企业生产金属化学品、民用粘合剂、家用洗涤品、化妆美容品和工业用油脂化学品,汉高的6大系列产品5个已来到中国。

(2)FDI进入我国市场之后实行多品牌的战略提高了产品差别化壁垒。以我国的洗发护发用品市场为例,自从美国宝洁公司在1988年进入我国市场之后,很长时期处于市场主导地位,占据了最大的市场份额。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宝洁公司利用多品牌的战略形成了产品差别化壁垒。“海飞丝”、“飘柔”、“潘婷”、“沙宣”等,这几大品牌占据了洗发护发用品一定的特性空间,品牌之间既有竞争又有自己的特色,并具有协同保护的功能。潜在进入者要想在这已有多种品牌占据的特性空间找到能获利的需求空间难度非常大,多品牌相互交织地对特性空间的占有使进入者的渗透成本很高。

(3)FDI因为消费者的偏好忠诚而提高了产品差别化壁垒,对于潜在进入者来说必然花费更多的广告推广费用才能把消费者从跨国公司吸引过来。如可口可乐进入我国之后的碳酸饮料市场。

3.FDI提高研发、广告上的进入壁垒

跨国公司研发的成果可以低成本地复制和在跨国公司内部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在国外子公司中可以共享,因而在研发上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跨国公司可以利用在全球一体化生产、网络化销售中分散研发的成本。同样,在广告上也具有这样的特点,对于某些标准化的产品,广告可以向子公司的产品延伸。因此,跨国公司不仅本来在研发实力上强于国内厂商,而且进入我国市场时可以利用研发和广告上的规模经济在我国市场上构筑进入壁垒,在相同条件下,潜在进入者要以更高的研发和广告支出才能在市场上站稳脚跟。

三、结论

已有的研究表明,市场结构与国际直接投资之间具有双重影响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结构的构成要素(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度、交易成本等)是决定贸易流和外国直接投资的动力机制,另一方面,FDI的进入也对东道国市场结构产生重要的影响。至于具体影响的程度,则有赖于进一步以数据来进行更深入的实证,限于篇幅本文未能作详细的研究。

现代产业组织理论十分注重其理论的政策含义的研究。宏观政策的制定,需要考虑维护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方面,促进国内市场结构合理化,从而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另一方面,由于国际直接投资企业与本土企业的竞争条件(规模、技术、成本、信息、资本获得性等)不同,导致的福利效果也不一样。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防止部分企业滥用垄断势力,必须设计一套适合WTO要求和中国国情的竞争政策。

【参考文献】

[1]李太勇:《跨国公司投资对我国市场结构的影响》.[北京]《中国工业经济》1999年第11期。

[2]王洛林:《2000中国外商投资报告——大型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3]杨沐:《产业政策研究》.上海三联出版社1989年版。

[4]张纪康:《国际直接投资:壁垒.进入.效应》.[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5]Bain.J.,1956:BarrierstoNeuCompetition.Cambridge:HarvardUniversityPress.

[6]Behrman.J.N.,1972:TheRoleofInternationalCompaniesinLatin.America:AutosandPetro-Chemicals.Lexington.MA:LexingtonBooks.

[7]Caves.R.E.,1974:IndustrialOrganization.inJ.H.Dunning,ed.,EconomicAnalysisandtheMultinationalEnterprise.NewYork.Praeger.

[8]Demsets.H.,1982:BarrierstoEntry.AmericanEconomicReview.72:47-57.

[9]Dunning.J.H.,1993:MultinationalEnterprisesahatheGlobalEconomy.Workingham:Addison-WesleyPublishingCo.

[10]Lall.S.,1979:MultinationalsandStructureinonOpenDevelopingEconomy:TheCaseofMalaysia.WeltwirtSchaftlichesArchir,115.

篇(5)

一、贸易政策与产业竞争政策的协调

产业竞争政策源于产业组织政策,它是为了获得预期的市场绩效,由政府主导制定的干预和调整产业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经济政策。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产业竞争政策的实质是通过协调竞争与规模经济的关系,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的基础上,培育和提高产业的竞争能力。产业竞争政策一方面要鼓励竞争、限制垄断,另一方面要避免过度竞争、追求规模经济。

(一)贸易政策与产业竞争政策的冲突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原来主要用于调节国内市场关系的产业竞争政策逐渐演变为保证和维持国际竞争环境的一种协调工具。产业竞争政策的内涵与外延远远超出了产业组织政策的范畴,已成为包括产业组织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等方面内容的国际性经济协调政策。

在国家间的经济联系不断加强的情况下,产业竞争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产业竞争政策已经成为多边贸易谈判中的重要议题。随着关税的大幅度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少,贸易自由化的成果越来越多地受到产业竞争政策所管辖的限制性商业惯例的侵蚀;同时,越来越多的贸易政策措施不仅没有促进竞争反而恶化了国际竞争环境。

从长期来看,对于竞争性产业,其竞争能力在竞争环境中比在保护条件下更容易培养。因此,从培育产业竞争力的角度分析,贸易政策与产业竞争政策应该具有更多的一致性。政府在选择贸易政策和制定产业竞争政策时,应该尽可能减少二者之间的冲突,构建协调一致的政策框架。

(二)产业集群和产业类别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贸易政策和产业竞争政策的协同作用领域和政策目标是不尽相同的。国内学者在研究中国竞争政策体系的重点与思路时,将竞争政策的作用领域划分为三大产业群和六大产业类别。

依据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影响程度,将现有产业分为竞争性产业、准竞争性产业和非竞争性产业三大产业群。竞争性产业是指市场竞争既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又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的产业;准竞争性产业是指市场竞争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但不利于提高社会效益的产业;非竞争性产业是指市场竞争既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也不利于提高社会效益的产业。

在三产业群划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竞争的对外开放程度和竞争能力的差异,将竞争性产业细分为吲际竞争性产业(如纺织服装、家用电器、机电设备、船舶制造等)和国内竞争性产业(如轻工、机械、电子、建材等);按照对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经济长远发展战略的影响,将准竞争性产业细分为经济安全性产业(如兵器、航天、航空、核装备等国防工业,石油、化工、能源、资源等支柱产业)和发展战略性产业(如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技术等);按照规模经济的显著性和公共产品性质的显著性,将非竞争性产业细分为自然垄断性产业(如电力、通讯、铁路、民航等)和外部经济性产业(如港口、机场、城市交通、供气、供水、广播电视、气象、环保等)。

(三)贸易政策与产业竞争政策的协同作用领域和政策目标

对于竞争性产业,产业竞争政策的主要任务是反行政垄断,促进市场竞争,保证市场机制在产业内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还要反过度竞争,实现行业规模经济。反行政垄断与实现规模经济并不矛盾,因为规模经济是竞争的自然演化结果,是竞争产生规模经济,而不是垄断“制造”规模经济。与产业竞争政策相配合,贸易政策应该实现竞争性产业的国内市场全面开放,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借用国际竞争机制来抑制和消除行政垄断和过度竞争。

市场竞争同样有利于提高准竞争性产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但可能危及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和长远发展。目前,外资经济在我国准竞争性产业领域的经济性垄断有逐步加强的趋势。在一些重要行业(如电子产业、汽车产业)或重点企业,外资通过持股控股、技术控制、经营权控制等方式,形成了对当前或未来市场的控制。而国内这些行业的企业规模小,生产经营分散,相互间恶性竞争。因此,在该产业群中,产业竞争政策的重点目标是反对跨国公司的经济性垄断,同时限制国内企业间的低水平过度竞争,推动规模经济的实现和整体竞争实力的提高。贸易政策应该与投资政策相配合,对准竞争性产业给与适度、适时地限期保护。应当注意的是,关税壁垒基本消除并不等于全面的零税率,国际惯例也并不是全面的自由贸易惯例。

从总体上看,自然垄断性产业和外部经济性产业属于非市场竞争性领域。但这些产业并非完全、绝对地排斥市场竞争机制,因为在这些非竞争性产业链条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市场竞争性部门或市场竞争性业务。对于这些竞争性业务和部门,产业竞争政策的目标也应该是反对行政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非市场竞争性业务和部门,应该强化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贸易政策也应该着力于扩大这些竞争性部门和竞争性业务的对外开放。

二、贸易政策与产业结构升级

产业结构升级包括产业间的结构升级和产业内结构升级。产业间结构升级主要指国民经济增长对三次产业的依赖,从农业向工业再向服务业顺次转移。在宏观总量上表现为三次产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不断变化和调整,即农业总产出占GDP的比例逐渐下降,工业和服务业的总产值占GDP的比例逐渐上升。经验表明,一个经济体在实现工业化过程中,工业总产值占GDP的比例逐步提高,同时,还伴随着服务业总产值占GDP的比例协同增长。随着中国经济逐渐步人“重化工业化”时代(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工业化开始进入以电子、能源、汽车、石化、建材等行业为工业经济增长支柱产业的新工业化阶段),工业总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稳步提高,农业总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渐下降,服务业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但是,这种产业间结构升级的比例并不协调。首先,区域结构严重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已经基本实现工业化而成为所谓“新兴工业化地区”,广大中西部地区仍然处于“农工业化时期”,农业总产值占地方GDP的比重还很高。其次,服务业的增长速度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在东部“新兴工业化地区”更是如此。第三,由于农业和服务业发展后劲明显低于工业,这造成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相对波动幅度较大,反映出工业化进程的不稳定性。

(一)贸易政策与产业问结构升级

就贸易政策如何促进产业间结构升级而言,有三个方面值得注意。其一,由于“重化工业化”的支柱产业属于“准竞争性产业群”,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和长远发展战略,其投入和产出都应该首先立足于国内市场;贸易政策应该着眼于保障技术和资源性产品的进口需求,同时配合国内投资政策和利用外资政策,确保这些支柱产业的稳定发展,防止外资垄断和国内市场过度竞争,实现规模经济。其二,总体而言,服务贸易领域应该进一步扩大开放,但服务业同样存在一些诸如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幼稚业,其开放速度和深度要与他们的改革速度和市场竞争能力相适应,既要有足够的竞争压力,又要有足够的成长空间。其三,对于农产品贸易,贸易政策的重点是要维护公平竞争,保障粮食安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补贴制度体系,用足用好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框架下的“绿箱政策”和“黄箱政策”,支持农业生产。

(二)贸易政策与产业内结构升级

产业间的结构升级是以产业内结构升级为基础的。而产业内结构变化是由市场需求结构变化和生产供给结构变化及其相互作用共同决定的。一定收入约束条件下的需求结构决定供给结构,一定生产可能性边界条件下的供给结构变化诱导需求结构变化。

产业结构是由其内部相互关联的产业链交织而成的产业网络。产业内结构升级是指价值增值中心沿着产业链向新的环节或结点转移,并伴随着增值比例的上升。在升级过程中,有的产业链条可能收缩,有的产业链条可能延展;产业网络的某些部分可能变得更加密集,某些部分可能更加松散。产业内升级的结果是:投入产出比例提高,产业运行更加富有效率。

篇(6)

因此,中学生的语文能力不是透彻理解和系统掌握课文内容和语文知识的能力,而是能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以满足思维运行与发展需要的听说读写能力,它是由语言和对其正确熟练的操作行为构成的。

语言是词汇与语法构成的系统,这是对世界所有语言的最一般概括。但不同语言的词汇和语法的特点及其生成语文能力的作用是不相同的。汉语口语的单音成义和书面语一字一词或一字一语素而字形孑然独立的方块形体,使“汉语语法没有形态学和造句法这样两个部分”,完全“依靠语义、事理逻辑、约定俗成”来编织言语,[1]因而汉语各级言语单位的调配组合极其自由灵活,或者说汉语是有语无“法”的。[2]因此,汉语“运用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语汇掌握的能力”[3],“对一个人来说,他所掌握的词汇越丰富,他的认识能力和驾驭语言的能力就越强”[4]。可见,吸纳大量而足够的字词语汇,对中学生语文能力的发展成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要积累丰富的语汇量却不是容易的。这是因为成熟语文能力所需的语汇量不仅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而且必须主要采用读写大量的言语作品这种分散学习的办法来掌握,而分散学习语词因重复率少容易遗忘。汉语的语素又具有强孤离性,更增加了大量积累词汇的难度。

然而长期以来,在语文教育界存在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观念:3000常用字可以覆盖现代一般读物字汇量的99%,因而中学生已经超越了以积累字词语汇为主的时期。

诚然,小学语文教学是要求小学毕业生要能够识到2500—3000常用字,但认识3000字不等于就掌握了这些字组合的全部语词。汉语几乎每个常用字都是多义的。一个“打”字多达23个义项,可同别的字组成161个复合词。《现代汉语词典》收双音词51419条,但构成这些词却只用了1972个字。何况大多数小学毕业生是并没有识到3000字的,更何况要在广泛的读写中真正够用,不识到五六千字恐怕是不行的。[5]因此,中学生非但没有超越以积累字词语汇为主的时期,相反,恰恰是需要大量积累字词语汇的时期。

;中学生成熟语文能力究竟要掌握多少语词量,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统计数字。这是因为汉语是以单音节语素定型或者说是“字本位”的语言,词与非词的界限不清楚,因而统计不可能准确;而且由于汉字出奇的多义和高度自由灵活而具有罕见的强大构词能力,在识了3000多常用字以后,判定一个词究竟是“熟字熟词”还是“熟字生词”,往往要依赖于一定的语境,因而即使有词频统计也无多大实用。这就是说,对语词的掌握不仅是一个识记过程,而且更是一个组合过程。所以,衡量中学生语文能力的高低,一般不看语词识记量的多少,而要看一定的言语行为的优劣。

今天,听说言语能力被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与读写能力同等重要。但是,同等重要的事情并不等于能同步发展。一般说来,母语能力的发展过程是:基础听说能力(生活对话能力)─基础读写能力─高层次听说读写能力(长篇独白语听说和研读、著述或创作能力)。就绝大多数人来说,基础听说能力是在学龄时就已成熟了的,而高层次听说读写能力则要在中学毕业以后才能获得充分的发展。中学生作长篇发言时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如果不是要说的内容超越了说者的思维能力,那就是因为基础读写能力太差所致。古往今来能够出口成章的人不为少见,但大都是凭借相当的书面语功底锻炼出来的。因此,在基础教育阶段,学生需要和能够发展成熟的主要是基础读写能力。

言语能力必须在言语活动中发展,不同环境条件的言语活动必须借助不同形态的言语工具,从而必然要发展出不同的言语能力。口语是轮番单向传递的,书面语则可以同时多向传递。中小学是以课堂班级制为组织形式的学习场所,面向全体学生的教学要求决定了这个阶段的言语训练必须主要采用能同时多向传递的书面语形式,从而主要发展学生的书面语能力。

一般说来,语汇量的积累同语文能力的发展提高是成正比的。口语是以声传情一发即逝的,书面语是以形达意历久不变的。而视觉捕捉和储存语汇的效率比听觉高30%左右。语文教学以书面语训练为主将更利于语文能力的提高。

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要在教学中摒弃和杜绝口语活动。复述、答问、讨论、质疑、听记等等,这些早与书面语教学密切配合、行之有效的口语活动,仍会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永传不衰;而第二课堂的朗诵会、故事会、演讲会、辩论会、报告会等等,则更为少数有口语爱好和天赋的同学开辟了大显身手、发展个性的广阔天地。但这些口语活动不应该也不可能与书面语教学平分秋色,却是无可争辩的。

就社会需要和生活中实际使用的读写来说,写作是比阅读更高因而更难掌握的能力。首先,阅读只是对语形的再认,它常常只需扫视字形的轮廊,而可以忽略其内部细节;而写作则是对语形的再现,一笔一画都必须有清晰的内存和一丝不苟的输出。因而会认的字不一定会写,能写一字则能认多字。其次,阅读只是由文到意的单向转化,而且是由显到隐、由多到少、由整到散、由精到粗的“为己”的转化,不必考虑别人的需要与可能的反应;而写作则是“物——意——文”的双重转化,它不仅有类似或等同于由文到意的转化,而且还有由隐到显、由少到多、由散到整、由粗到精的转化,因而必须考虑读者的需要和可能的反应。第三,阅读主要是对信息的筛选与索取,即抓住读物的中心、要点和必要的细节,而不必经常顾及读物的作法和技巧;而写作则是对信息的输送与装载,因而每次都必须根据目的、内容、对象和场合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手段和技巧。第四,阅读只是脑力而非手力的操作,而写作则是脑力与手力并用的操作。可见,写作是比阅读更细致、更复杂、更富于自主性和创造性的能力,因而完全可以说,会读却不一定会写,会写则读一般不成问题。由此不难明白,为什么在生活中人们总喜欢用写作的好坏来衡量一个人语文能力的高低。因此,在中学生语文能力发展的链条中,基础写作能力的发展是关键的难点环节。

由此看来,丰富的语汇积累和正确熟练地运用语汇的书面操作行为,是中学生语文能力结构的内外两个层面。

语汇的迅速积累需要经过大量而广泛的阅读——速读和熟读。熟读主要适合于从文言文中学习语言。因为文言文行文简省精练、语词密集,熟读背诵浅易的文言文,对中学生来说,是又一次集中积累语汇的机会。而从白话文中学习语言,中学生已经进入了分散积累语汇的阶段,这时只有大量而广泛的速读,才能克服阅读量大而新词新语复现时距长的缺陷。但速读的过程和结果如果不付诸书面表达,笔画繁多、结构复杂的汉字和孤离性强的语词就只是一晃即逝的过眼云烟,而对信息的筛选也常常只是混朦、粗疏、零碎而飘忽的内隐过程。所以,速读需要用写作来加强对字词语汇的强化与加速筛选行为的发展。而写作训练必须有写作材料和写作动力的不断支持才能得以频繁地进行。那么,以课文为写作材料,以写作要求为读写动力,让学生经常写课文提要、阅读体会、单元分析、读书报告以及缩写、扩写、改写、组写、译写等等,就不仅能迅速而牢固地扩充语词积累和解决学生常常无话可写或言之无物的写作难题,从而迅速提高写作能力;而且能多快好省地培养学生快速筛选信息的阅读能力。这样,阅读教学和写作教学就不再是各自独立的封闭领域,而是密切配合、相互促进、节节升高的“伴侣”。可见,用写作带动速读,不仅是培养学生写作能力的需要,也是培养其阅读能力的需要。因此,在白话文教学中采用以写作带动速读的方法,能够使学生读得更加主动活泼积极有效,从而收到一举而读写两得之功。不仅如此,用写作带动速读还有利于培养学生主动猎取知识的兴趣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自学能力以及认真细致的治学态度,有利于使学生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良好习惯。

其实,早在20年代初,先生就提出要以能作文为中学语文教学的第一个标准。他认为,“手到是心到的法门”,写作“是吸收的利器”。“吸收进来的智识思想,无论是看书来的,或是听讲来的,都只是模糊零碎,都算不得我们自己的东西。自己必须做一番手脚,或做提要,或做说明,或做讨论,自己重新组织过,申叙过,用自己的语言记叙过——那种智识思想方可算是你自己的了”。否则,一切感想,一切书籍的泛览,一切聪敏的心得,都象天上浮云江中流水,转眼就消逝了。[6]

恐怕可以说,以写作带动速读,或者说以写作为中心科学地组织语文教学,是多快好省地培养和发展学生语文能力的必由之路。因为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不管什么事情,都会有而且只能有一个中心,只要也只有致力于抓住和解决这个中心问题,其他环节的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然而,1978年有人对以写作为中心科学地安排语文教学的主张,却加以彻底否定。其理由是语文教学目的任务的“多中心”论。这一“多中心”论是根据语文学科杂多的性质得出来的。这种把“学科性质决定教学目的”机械地套用于语文学科的做法,加上根据“阅读和写作是两种相对独立的行为”的认识,轻率地认定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必须各自单独培养,使得阅读教学等同于“教学生懂得课文的教学”。再加上“标准化”的盲目推广,于是便产生并发展出这么一个公式贯彻于语文教学的大部分教时:语文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教学生懂得课文的教学=学生听教师讲课文=把课文拆烂成无数字、词、句、段的孤立繁琐却又只是在字母中挑挑选选的练习。因此,传统语文教学的精华——多读多写、读写结合却被弃如敝屣,写作不但没有成为语文教学的龙头,反而成了学究式、猜谜式或文字游戏式的所谓“阅读教学”的附庸。结果大多数学生虽会做一些孤立繁琐的语文习题(有的甚至能拿高分),却词汇贫乏,不会写作和真正的阅读。许多初三的学生甚至连抄书也错漏迭出。尽管国家教委多次发文强调中小学要加强写字教学,但中学毕业生能把祖国的文字写得工整清秀的却为数寥寥。不仅如此,这种多中心的教学目的还使语文教学思想出现了空前的盲目和混乱:学生读写能力不过关,便认为是没有把听说与读写并重;教师讲课文时喋喋言作法、言技巧,便认为是没有转变重写轻读的观念,于是便指责那个事实上从未出现过或实验过的“把阅读当作写作附庸”的做法;课堂教学效率低下,便认为应该到课外去找出路,并美其名曰“大语文教育”;学生语文素质低下,便认为是“没有跳出应试教育的怪圈”,似乎只有放弃对考试成绩的追求甚至取消语文考试,学生的语文素质才会提高……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今天,当多中心即无中心的语文教学用几十年的时间把十八般武艺都用尽了而前进的路子却越走越窄的时候,是否应该以实事求是的眼光和博大无比的胸怀对“写作中心”说投以回眸一笑呢?

据上所述,笔者认为,语文教学应编写两套教材。一套为写读课本,以思想内容为单元选编中外古今适合中学生阅读的文质兼美的白话文,不考课本,以使其具有足够的使用弹性,每册起码在50万字以上。教学时以写作带动速读,考试时考适合学生思维能力的写读题。另一套为诵读课本,选编短小、精美、浅易的古典诗文,每册在2万字以内,当然也要允许有一定的使用弹性。教学时要求学生每篇都能译写和熟读背诵,考试时背诵、默写题出自课本,理解、分析题则出自课外。

注:

[1][3]张志公:《汉语辞章学》,《语文学习》1993年第3期。

参阅申小龙:《语文的阐释》,第412、462页。

[4]张静主编:《现代汉语》下册,第2页。

篇(7)

问题的提出

2005年4月1日起,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今后汽车销售都要经过生产商的品牌授权。汽车品牌销售的核心内容是授权销售。经营者只要得到汽车供应商的品牌销售授权,并符合《办法》有关规定,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即可经营该品牌汽车。《办法》并没有限定经营业态,即不限定经销商成为品牌专营店或是多品牌商。其次,品牌销售不仅是4S店的模式,在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采取什么样的销售模式由企业自己决定。

对于汽车生产商和经销商这种通过契约形成的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办法》作为一种政府对市场的规制行为,往往很容易影响博弈双方的力量对比,对任意一方的鼓励或限制,都可能造成另外一方垄断力量的增强。因此,政府对产业链上下游作出规制之后,伴随着政府期望的市场结果而出现的很可能有很多政府不想看到的“副产品”。经历了这段过程,销售商的数量是否会大幅度的减少?汽车制造商是否仍然在产业链中占据优势?而消费者究竟是从中获利,还是受制于产业链条的垄断?对于以上这些规制行为所带来的市场结果的预测,以及对消费者福利由此产生的变化等一系列研究,都是有着很强的实际意义的。本文拟借助产业组织理论相关原理对《办法》的实施做一模拟分析,并给出对市场情况的个人预测,以及对《办法》的实施作出评价和进一步的建议。

对于《办法》实施作用的评价概述

对于《办法》的实施,业界表现出两种明显相反的态度。一种是赞成派,认为《办法》有利于规范市场,汽车厂家或者汽车总经销商可以对下游商家进行很好的控制,改变目前汽车销售商散乱、游离的状态,有利于规范市场,统一汽车的品牌形象。另一种是反对派,认为易形成市场垄断,因为《办法》限制了汽车商的发展空间,让经销商完全听命于汽车厂家或总经销商,让厂商关系不平等;此外品牌销售管理让目前很多车商需要向有权的车商申请授权,容易形成有品牌授权车商的垄断,不利于市场竞争。

汽车品牌特许经营是指汽车生产企业通过签订合同,授权汽车经销商在一定的区域从事特定品牌汽车的销售活动。其目的是达到汽车生产企业营销体系的统一运营,实现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汽车品牌特许经营方式兴起于20世纪初,曾是西方国家汽车销售的主流模式。在此之前大多数汽车厂家还是在工厂里将产品装配完以后直接卖给顾客。目前,我国汽车经销市场呈现以下三个特点。第一,经销商数目巨大,我国有汽车经销商两万多家,数量远远超过汽车制造企业。第二,存在相当一批经营规模较大的经销商,年销售额在十亿以上,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多品牌、跨区域、集团化、独立自主发展。第三,中国的汽车特许经营还是汽车营销的主流模式。国内主要的汽车生产企业如一汽大众、上海大众等公司均采用这种营销方式。但同时出现了一大批以3S、4S品牌店群为核心的经销商集团,经销商多品牌销售,多品牌,多网点销售已经形成一种新的发展趋势。

现代产业组织理论对纵向一体化(VerticalIntegration)的研究较为深入,而有关纵向限制的研究相对薄弱,同时充满着争议。从理论上讲,纵向限制是纵向一体化的替代形式,所不同的是,前者是一种契约形式的一体化,而后者是一种永久所有权的一体化,纵向限制也可以称为是“半纵向一体化”。在现实经济当中,纵向限制往往与零售业有关,它是指生产厂家与零售商通过契约形式来互相限制各自的行为。纵向限制的行为主要有四类,即零售价格维持(ReaslePriceMaintenance)、独占区域(ExclusiveTerritories)、独占交易(ExclusiveDealing)、搭配销售(Tying)。现在汽车销售市场上的4S店,其实就是一种独占交易形式,也就是,汽车制造商通过契约的形式来禁止销售商销售其他竞争性制造商的同类商品。

政府出台的《办法》,使得博弈双方—厂商和销售商分别面临新的决策:一方面,对厂商而言,在具备了颁发授权的权利之后,要做出的决策便是将授权颁给哪些经销商。换而言之,在近似于完全竞争结构的汽车经销商市场上,具备何种资质的经销商才能获得授权。众多的销售商来争夺有限数目的授权,因此会将一部分销售商逐出市场。

另一方面,有能力拿到授权的经销商也要作出决策:是只单一品牌,成为4S店,还是争取多个授权多种品牌。如果留在市场上的大部分销售商都选择了多品牌,将会形成类似于欧洲市场推行的“汽车超市”的形式,则授权无疑是起到了规范竞争和售后服务的作用,而且会使得销售商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但是,如果大部分销售商选择了做4S店,那么无疑厂商会对同一品牌的销售商起到领导作用,甚至会强化生产商的垄断地位。另外一种不太可能出现但是也会存在的可能结果是,厂商按照现在的销售市场状况进行授权,即全部销售商变动不大,仅仅是多获得了一个授权而以,那么这种情况下,政府的规制无异于形同虚设。

博弈双方所面临的决策,也就是本文所要回答的两个问题:厂商颁发授权会否将一部分经销商逐出市场?如留存在市场上的经销商会选择独家还是共同?下文将给出模型和答案。

独占交易模型及预测

为了回答以上两个问题,笔者首先建立了上游垄断、下游竞争的“授权争夺”模型,分析了一部分经销商在授权过程中是如何被逐出市场的,继而引用了B.DouglasBernheim和MichaelD.Whinston的独占交易模型,分析了在获得授权之后,存活在市场上的经销商的发展前景,并给出了对《办法》的评价。

“授权争夺”模型

第一个问题,从直观上看,并不难回答。由于我国汽车销售行业之前不够规范,从高标准化的4S店到各种三级、四级经销商参差不齐。很多小规模经销商在某品牌畅销的时候哄抬车价,并根本不提供售后服务,造成很多负面影响。这种经销商多是不具备获得授权的资格和能力的,从制造商的角度而言,授权发放过多,就可能会造成同品牌产品在不同经销商之间的恶性竞争,授权发放过少,则可能会造成产品的营销能力不足。因此厂商的品牌授权数目肯定是有限的,归根到底还是取决于市场需求。通过授权,制造商必将规范自己的品牌销售,选择真正具备实力的经销商,建立合理的经销网络。笔者对此建立了“授权争夺”模型,来模拟这一过程。

假设上游只有一家汽车制造商A,生产一种品牌的汽车。下游汽车销售市场有两家经销商(经销商1,经销商2)。在《办法》实施后,两家经销商针对此品牌的授权展开竞争,假设他们都希望获得独家授权,最终没有取得授权的经销商则被逐出市场。而且我们假设,只有经销商掌握市场需求信息,市场总需求函数为,厂商不能获知市场信息。经销商i(i=1,2)的单位销售成本为Si,且两家经销商之间不能获知对方的成本信息。博弈过程如下:

[阶段1]生产商首先向下游经销商提出购买授权的支付K,以及汽车批发价格P0。

[阶段2]两家经销商在观察到授权价格和批发价后,根据自己掌握的市场需求信息以及自身成本,假定自己将会独家,做出最大化决策,确定预期销售量,并向生产商投标,表明如果自己获得独家授权,将承诺销售Qi。但是经销商彼此之间不能观测或预见对手的标的。

[阶段3]厂商根据两家经销商的投标,选择经销商颁发授权。

我们以经销商1为例,看一家经销商的承诺销售量决策过程。根据需求函数和经销商1的单位销售成本,经销商1的利润函数为:

我们不难得出:

首先如果经销商1能够盈利,则其单位销售成本一定要满足如下条件:

把这一条件变形一下,可以得到如下表达式:

条件(4)和(5)说明,只有厂商所制定的授权价格小于一定的值的时候,经销商才有竞标的可能,实质上授权价格K相当于经销商的一个固定成本。换而言之,这也就证明了《办法》的实施实际上是给予了汽车制造商一定的权利,可以通过调整授权价格K将一部分甚至是绝大部分的经销商逐出市场。

假设经销商1,2都满足条件(4),即有能力进行竞标,则如果经销商1能够得到独家授权,确定价格和销量为:

同理,经销商2的最大化决策将是:

我们假设Q1≥Q2,亦即s12,厂商在得到经销商信息后,最初最大化决策,有两种可能的结果:选择让经销商1独家,此时经销商2被逐出市场;如果生产商错误的认为两家经销商在决策承诺销售量时考虑了竞争对手的存在,则有可能同时授权于两家经销商,期望销量是Q1+Q2,这样则有可能会引发两家经销商的竞争,然而市场需求量并没有制造商期望的那么大,从而导致契约失效。

独占交易模型

回答了第一个问题,我们的第二个问题则可以建立在市场上不具竞争授权实力的销售商都已退出市场的假设之上,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在这些可能是大量却已经是有限数量的销售商中,授权结果将是4S店居多,还是“汽车超市”居多。商的决策结果,则是下文研究的重点。

B.DouglasBernheim和MichaelD.Whinston在1998年发表了ExclusiveDealing一文,对于独占交易问题作了理论综述。虽然他们的主旨是从厂商的角度考察独占交易的动机及均衡结果,但是,对于我们研究经销商在博弈中的决策,有很大的借鉴作用。作者引用其中一个基本的三阶段博弈模型,应用于汽车经销授权事实,用以探讨在授权过程中,生产商和销售商之间的博弈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

首先,由于汽车制造市场上主导的汽车品牌是十分有限的,所以,我们近似的把上游生产上看作是寡头垄断的,我们可以假设市场上只有两家厂商生产的两个汽车品牌,且两品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替代性。在逐出了大量不规范的经销商后,相对于汽车品牌而言,汽车销售市场可以看作是垄断竞争的。但是,为了便于研究一家代表销售商的决策,我们将目光局限在一个区域内,可以假设,再此区域内,有能力获得授权的只有一家厂商,这种假设尤其在偏远地区,是合理的。即便不是在偏远地区,我们不难设想,在一地区范围内,最终留在市场上竞争的几家销售商可以看作是寡头垄断的,本文中假设只有一家销售商,对可能造成的市场结果做一预测。

根据Bernheim和Whinston的模型,假设仅存在A、B两家生产商,分别生产一种品牌的汽车。在该地区只有一家经销商。笔者对其模型做一改进,在博弈过程中加入了“授权价格”这一因素,意在模拟生产商在《办法》的要求下进行授权的过程。博弈过程如下:

[阶段1]A、B两家厂商同时提出条件,条件包括一组变量(Pej,Pcj。其中Pej是经销商选择独家该品牌时给与厂商的支付,Pcj是经销商作为“汽车超市”,即共同时,给与该品牌厂商的支付。每个支付都是汽车销售量Xj的函数,这就相当于汽车生产商向经销商提出了一份销售支付计划表,对应于不同的销量,经销商的获利也不同。但是,这份计划于对手品牌的销量无关。

[阶段2]经销商根据厂商提出的决策,最大化自身利润,做出决策,与生产商签订合约。此时,经销商就有可能成为某品牌的4S店,也有可能成为汽车超市。

[阶段3]经销商选择汽车的销售水平(XA,XB),(如果某品牌没有被,则销量为0),获得收益为R(XA,XB),然后按照契约向厂商支付。

并且假设在生产Xj的产品,厂商j花费成本Cj(Xj),其中Cj(0)=0。

在Bernheim和Whinston给出的结论中指出,任何博弈的占优均衡中,经销商的最终选择都是将生产商和经销商的整体利益最大化的,不仅如此,除非是完全替代的产品,否则,总会是共同的结果来达到此均衡。这就意味着,经销商极会选择多品牌的授权来达到收益最大化。即使是厂商只能向经销商提供一种支付方案(不区分独占交易或共同),经销商仍会选择共同。

虽然这个模型的主旨是研究期望通过纵向一体化来达到排他目的的厂商行为,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经销商的选择倾向于共同。这从事实上也不难理解。政府规定汽车销售必须通过授权,汽车经销商无疑会借此契机进行销售网络的调整。在与经销商博弈的过程中,汽车生产商极有可能表现出纵向一体化的倾向,即希望有实力的经销商能成为自己的4S店,这样便可以加强自己市场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排他的效果。众所周知,汽车生产商对于4S店要求非常严格,要成为4S店本身的成本很高,不仅如此,成为品牌专卖店还存在着丧失多样性的机会成本,因此,即使生产商会在博弈中弥补经销商由于丧失多样性而遭受的损失,经销商也很难愿意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结论及建议

根据上面的分析,笔者认为,这次授权风波尽管给生产商带来了一定的主动权,但是,真正的销售信息是掌握在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经销商手中;在逐出了一大部分不及格的经销商之后,留存在市场上的这些有实力的经销商的地位自然提升,争取多品牌授权,降低风险。因此,今后市场的走向极有可能向着“汽车超市”的模式发展。更进一步,可能会有某些最具实力的经销商脱颖而出,建立自身的经销商品牌,类似于家电行业的国美电器这一类具有良好品牌的经销商。将来,随着这样的经销商由于自身地位的提高,还可能具备和厂商进一步讨价还价的能力,扭转现在生产商严格控价的现状。那么,无疑此次政府颁发的《办法》不仅起到了规范市场的作用,而且有利于促进汽车销售市场的进一步成熟。当然,经济利益驱动下的个体经销商最终会做出决策,以检验政府规制的效率。

而与国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2年10月,欧盟做出了20年来最大规模的汽车销售改革计划,取消特许经营,在经销商之间引入竞争机制,彻底打破汽车市场的行业垄断。根据该计划,经销商可以在任何一个欧盟国家设立经销网点,并且可以同时销售不同品牌的汽车,形成“汽车超市”经营。且汽车交易不必提供维修和售后服务,从而使独立的汽车维修商以竞争价格提供服务。这一改革改变了汽车生产厂家严格规定经销商的销售区域和限制竞争及售价的现状,并使消费者拥有更多的选择。欧洲汽车销售市场的这一变化,也可以说预示了我国汽车销售市场结构变革的一个方向。

当然,本文的研究也存在着不足。比如,下游为一家经销商的市场结构假设与实际情况还存在差异,仍然不尽人意。这一方面的理论目前国内还没有成熟的研究结果,模型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篇(8)

结构为二十三层外钢框架-内混凝土核心筒混合结构[1],平面尺寸及布置如图1所示,结构总高为78.3m,1到2层层高为4.5m,3到23层层高为3.3m。在结构的1、2层抽柱形成大空间,外钢框架柱、梁均采用方钢管。全部柱及加强层梁尺寸为800mm×800mm×55mm;其余的梁尺寸均为600mm×600mm×55mm;芯筒为钢筋混凝土,墙厚根据计算方案不同从200mm到600mm变化;标准层钢筋混凝土楼板厚150mm,加强层及抽柱处楼板厚200mm。钢材采用Q235,混凝土为C40。活荷载取值为3kN/m2。

1.2计算方案

计算程序采用大型结构分析通用有限元程序ANSYS6.1,采用梁、壳单元进行分析。为了探寻剪力墙与钢框架不同刚度比以及不同位置设加强层对结构竖向受力性能的影响,采用如下几个方案进行分析计算:方案一(w2):剪力墙厚度为200mm;方案二(w3):剪力墙厚度为300mm;方案三(w4):剪力墙厚度为400mm;方案四(w6):剪力墙厚度为600mm;每种方案里面又分5种情况:⑴,不设加强层(s0);⑵,第3层加强(s3);⑶,第3、14层加强(s3-14);⑷,第3、23层加强(s3-23);⑸,第3、11、23层加强(s3-11-23)。

1.3计算结果

①变剪力墙厚度时剪力墙承担的总轴力比较(图2)

在图2所示的五种情况下,随着剪力墙厚度的增加,剪力墙承担的总轴力均大幅增加,大于20%,增加百分数逐渐减小。不设加强层时,剪力墙厚度增加100mm,承担的轴力平均增加22.05%;厚度增加200mm,承担的轴力平均增加39.17%;厚度增加400mm,承担的轴力平均增加63.55%。第3层设加强层后,剪力墙承担的轴力随墙厚增加的变化情况和不设加强层时的变化相差不大,分别增加1.3%、2.67%和4.95%,加强层以下墙的轴力随墙厚的增加影响逐渐减小。设第2、3道加强层与设1道加强层时相比的平均增长幅度变化不大于2%。第3层和顶层加强时,顶层剪力墙承担的轴力随墙厚的增加变化不大,当墙厚增加100mm、200mm和400mm时,轴力分别增加2.3%、1.88%和1.96%。

②不同位置设置加强层时剪力墙承担的轴力比较(图3)

剪力墙厚为200mm时,第1道加强层设在第3层时,竖向荷载下剪力墙承担的轴力,在加强层突然增大14.8%;加强层以下剪力墙轴力增大,但增大百分比显著减小(<1.9%);加强层向上至顶层剪力墙轴力减小,减小百分比逐渐减小。在第14层设第2道加强层时,第3层以下与只设1道加强层时相比剪力墙轴力增加小于1.0%;从第1道加强层以上到第2道加强层之间,剪力墙承担的轴力比不设加强层时的减小,减小百分比逐渐减小,但减小量低于只设1道加强层时的减小量;第2道加强层处剪力墙轴力则突然增大7.66%;第2道加强层以上至顶层,剪力墙轴力减小,减小百分比逐渐减小。第2道加强层设在顶层时,第3层以下与第2道加强层设在第14层时的相比,变化小于0.5%;第3层以上墙轴力的变化与不设加强层时相比从减小9.96%向上逐渐变化到顶层的增加100.52%。在第3、11、23层处设置共3道加强层时,剪力墙承担的轴力与不设加强层时相比,加强层处均突然增大,从下向上增大的百分比分别为15.76%、6.12%和75.33%;第3层以上到第10层轴力减小,减小百分比逐渐减小;第11层以上到第22层,轴力从减小10.57%逐渐变化到增大25.50%。

剪力墙厚为300mm、400mm和600mm时,墙轴力随加强层的设置位置和层数变化规律同墙厚为200mm时的一样,但受影响程度减小了。

③顶点竖向位移的比较

由于结构双向对称,故只选取对称的1/4平面内的节点进行分析,各点位置见图1(b)。

剪力墙厚为200mm时,第3层设加强层,各点位的顶点竖向位移显著减小,最大减小12.51%,最小减小4.95%,变形差由2.5mm减少为2.15mm;第3、11和23层设加强层,点5竖向位移减小9.57%,点7竖向位移增大8.92%,变形差减小为1.18mm。

剪力墙厚为300mm时,不设加强层时,与墙厚为200mm时相比,顶层各点的竖向位移显著减小,最大减小14.1%,,平均减小11.05%,但顶层的竖向变形差增大了17.2%;顶点竖向位移随加强层的变化规律和墙厚为200mm时的相同,两者相差不大(<1.0%)。

剪力墙厚为400mm时,不设加强层时,与墙厚为200mm时相比,顶层各点的竖向位移减小更为显著,最大减小22.47%,平均减小18.4%,顶层的竖向变形差增大了23.6%;剪力墙厚为600mm时:不设加强层时,与墙厚为200mm时相比,顶层各点的竖向位移最大减小33.37%,平均减小27.7%,顶层的竖向变形差增大为3.34mm,增大了33.6%。

1.4计算结果分析

剪力墙的厚度增加100mm、200mm和300mm后,墙轴力分别增加22%、39%和64%左右;由于该结构高78.3m,剪力墙厚度不会达到600mm,所以可以说剪力墙厚度每增加100mm,其承担的总轴力将增加20%左右。这说明增大剪力墙的厚度可以明显的增大其竖向刚度,“脊柱”作用明显加强,可以承担更多的竖向荷载。同时,随着剪力墙厚度的增加,顶层各点的竖向位移也明显减小。墙厚减小100mm、200mm、400mm时,顶层各点的竖向位移差分别减小17.2%、23.6%和33.6%,这说明剪力墙厚度的减小,使竖向变形更为均匀。

第3层设置为加强层后,竖向荷载下剪力墙承担的轴力,在加强层突然增大(7.75~14.8%);加强层至底层剪力墙轴力增大,增大百分比显著减小;加强层至顶层剪力墙轴力减小,减小百分比逐渐减小。第2道加强层设在第14层时,2道加强层之间从下至上轴力减小,减小百分比逐渐减小,但减小量低于只设1道加强层时的减小量。顶层设有加强层时,对顶层的墙轴力影响最大,最大可增大100.52%。总体来看,剪力墙轴力在加强层及其附近几层变化最大。在加强层处显著增大;在加强层以下,轴力增大,但增大幅度较小,且增大百分比逐渐减小;在加强层以上,轴力减小,减小百分比也逐渐减小。同时,剪力墙厚度不变时,随加强层数的增多,柱子的竖向位移减小,墙的竖向位移增大,使楼层竖向位移趋于均匀。说明加强层有较大的抗弯刚度,减小了加强层以上柱子的竖向位移,并把荷载传递到剪力墙,增大其竖向变形,很好的起到了减小变形差的作用。从以上分析来看,加强层设在第3层和顶层对改善结构的竖向变形最有利,再设第3道加强层时的变化已不大。

2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对于高层外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在竖向荷载一次加载下的受力性能,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2.1增加剪力墙的厚度,可以显著的增加剪力墙承担的总轴力、减小楼层的平均竖向位移;减小剪力墙厚度可减小楼层的竖向位移差;

2.2设加强层仅对加强层及其附近几层的受力影响较大:加强层处剪力墙轴力突然增大;加强层以下轴力增大,增大百分比逐渐减小;加强层以上轴力减小,减小百分比逐渐减小;

2.3设加强层可以减小柱子的竖向变形,增大剪力墙的竖向变形,从而显著减小楼层的竖向变形差;但随加强层道数增加,竖向位移差的减小幅度减弱,故加强层不宜多设;

2.4改善结构的竖向受力性能和变形性能,应适当的增加剪力墙的厚度和设置加强层;

2.5加强层附近几层内力发生突变,设计时应对加强层相连接的构件予以加强。

参考文献:

[1]龚炳年.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模型实验研究.建筑科学,1994(2):10-14.

[2]赵西安.现代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693-724.

[3]赵西安.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4]邹永发,张世良,刘立华,尚春雨.超高层结构设置加强层问题探讨.建筑结构,2002(6):44-46.

篇(9)

2深化设计内容及方法

2.1空间坐标及平面定位

由于本工程“扭转上升并内敛”的结构特点,塔楼框架钢柱每一层坐标都在变化,结构控制点坐标的定位是关键,根据设计院提供的结构坐标在CAD中放样再局部修正并导入Tekla软件中。在雨篷和裙房深化中,建筑外形呈空间扭曲造型,结构定位相当困难,只能根据建筑三维模型及幕墙预留空间找结构坐标,再进行结构布置及优化,并提交设计院审核。

2.2节点设计及优化

1)柱脚节点设计考虑到现场安装方便,增加横向固定钢板将14件直径为30mm的锚栓固定,同时也起到加强锚栓和混凝土结合力的作用,使整体受力更加可靠。2)梁柱节点设计梁柱连接采用强节点弱构件设计,环向牛腿板使整体强度更加可靠,与钢柱和钢梁全熔透焊接能有效传递弯矩、防止局部变形。梁与牛腿腹板高强螺栓连接按照抗剪等强配置,若螺栓过多无法排布可适当折减保证抗剪承载力≥600kN(设计值)。3)钢梁与混凝土剪力墙连接实际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浇筑及钢结构安装累积误差可能在10~20mm或更大。在钢梁与剪力墙连接时深化设计要充分考虑,一方面将钢梁端与剪力墙间隙设计到20mm,另一方面连接板在加工时再留20mm余量,现场安装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切割,此方法可避免扩孔,保证高强螺栓有效传力。4)屈曲支撑节点设计屈曲支撑节点设计时节点承载力应大于屈曲支撑的极限承载力,以保证强节点的要求。屈曲约束支撑与框架结构铰接,因此节点构造应减小转动刚度,尽量减少二次弯矩。根据建筑外观的要求,节点采用销轴连接方式。5)椭圆Y形柱节点设计椭圆Y形柱作为转换构件,必须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传力方式。深化时对原设计的节点做了一些优化:将变截面管的上端尺寸增大,这样分叉的两圆管柱间就有足够的间隙,并取消原设计的现场焊缝,将现场焊缝移至上一层楼面以上。优化后的节点可以避免焊缝集中、方便混凝土浇筑、传力简洁、加工制作简单。

2.3参数化节点建模

对于高层钢结构来说,一般标准层结构布置和荷载相对变化不会太大,再加上结构对称性等原因,在同一层不同位置或不同层同一位置构件截面及连接形式会相似甚至相同,可直接利用Tekla自带节点库,这会给建模工作带来很多方便。宁波中银大厦从下到上旋转内收,和以往高层有很大不同,特别是在梁柱连接上没有一个完全相同的节点。塔楼中间为混凝土核心筒,由一圈钢管混凝土柱和环向梁组成,径向梁一端连接钢柱,另一端与核心筒连接。节点主要有径向梁、环梁与钢柱的刚接节点、径向梁与核心筒埋件的铰接节点、主次梁铰接节点、主梁开孔节点。虽然节点类型不多,但是截面种类繁多,若每个节点一一放样则工作量较大。对于钢柱现场拼接节点、主梁开孔节点、钢梁吊耳码板等标准节点可以做成自定义节点。对于主次梁铰接、钢管柱与钢梁刚接等节点形式类似,只是具体节点板厚、螺栓数量不同,因此节点可以做成带参数的自定义节点。例如钢管柱与钢梁刚接节点,可以按照节点计算结果把每种截面对应的节点板厚度与螺栓大小、间距、数量、等级等信息做成文件或表格,再利用自定义节点中的函数把节点需要的信息从文件读取进去,从而生成正确的节点。也可以把节点计算的过程写成文件,通过自定义节点提供的原始数据直接算出结果返回给节点。这样大大节约了节点建模时间,且能保证准确率。

2.4图纸设计

深化设计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布置图、构件图、零件图及各类清单。钢柱及钢梁构件图表达的内容较多,包括每个零件装配定位信息、焊缝形式及等级、零件尺寸、零件材料表等,每一项内容都需要技术人员精心、细心地编制,都需要有丰富的技术经验作为基础,技术人员设计出来的图纸必须满足工厂制作和现场安装的需要,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完整性、适用性、可行性。

2.5材料排版

利用Tekla自身优势进行材料排版,为材料采购和工厂数控下料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有效控制了材料损耗。

2.6数字化信息技术

在进行三维建模同时将现场焊缝、工厂焊缝建入模型中,每一条焊缝有一个独立的编号,可直接生成焊接地图及焊缝报表,Tekla提供先进的数字化制造平台为高效率工厂制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同时为焊接质量控制和检测提供了简单直观的数据资料。

篇(10)

二、结构抗震概念设计的涵义

所谓抗震概念设计,一般是指不经过计算,尤其在难以做出精确理性分析或在规范中难以规定的问题中,依据整体结构体系与分结构体系之间的力学关系、结构破坏机理、震害、实验现象和工程经验中所获得的基本设计原则和设计思想,从总体的角度来进行建筑结构的总体布置和抗震细部措施的宏观控制,从而从根本上保证结构的抗震性能。

三、结构抗震概念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一)建筑场地的选择

地震造成建筑的破坏,除地震动直接引起结构破坏以外,还有场地条件的原因,诸如:地震引起的地表错动与地裂,地基土的不均匀沉陷、滑坡和土体液化等。因此选择有利于抗震的建筑场地是减轻建筑物地震灾害的第一道重要工序。(二)建筑物的平面、立面及竖向剖面的布置建筑物平面和立面的规则性是抗震概念设计中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规则的建筑方案体现在: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基本对称;结构体型简单;抗侧力体系的刚度和承载力上下变化连续、均匀。因为,简单、对称的结构容易估算其在地震时的反应,容易有针对性的采取抗震措施并对其进行细部处理。因此,这就要求建筑专业的设计人员具有一定的抗震知识素养,应该对所设计的建筑的抗震性能有所估计,避免采用抗震性能差的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

(三)结构体系的确定和结构布置

结构体系的确定是结构设计中头等重要的大事。结构设计时应通过综合分析使结构体系尽量合理且经济,应优先采用抗震能力强、延性好、耗能能力强、便于施工且具有多道防线的结构体系(如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筒体结构,设置耗能连梁的剪力墙结构等),避免采用抗震能力较低的结构体系(如板柱-剪力墙结构,单跨框架结构等),尤其应避免采用看似“合法”(符合规范)但不合理的结构体系(如当房屋高度接近规范框架结构类适用高度上限时,仍采用框架结构,震害表明,框架结构的侧向刚度较小,整体性较差,结构的抗震性能较差,此情况下应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框架-剪力墙结构为宜)。而在结构布置时,应采用概念清晰、传力途径明确的布置方式,尽量避免造成结构扭转、平面和立面的里出外进、竖向传力杆件的间断与不连续等问题。

(四)多道抗震防线的设置

单一结构体系只有一道抗震防线,一旦破坏就会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严重后果。特别是当建筑物的自振周期与地震动卓越周期相近时,建筑物由此而发生的共振,更加速其倒塌进程。而如果建筑物采用的是多重抗侧力体系时,第一道防线的抗侧力构件在强烈地震作用下遭到破坏后,第二道乃至第三道防线的抗侧力构件立即接替,抵挡住后续的地震动的冲击,可保证建筑物最低限度的安全,免于倒塌。在遇到建筑物基本周期与地震动卓越周期相同或接近的情况时,多道防线就更显示出其优越性。当第一道抗侧力防线因共振而破坏,第二道防线接替工作,建筑物自振周期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与地震动卓越周期错开,使建筑物的共振现象得以缓解,避免再度严重破坏。在双重结构体系中一般应优先选择不负担或少负担重力荷载的竖向支撑或填充墙,或轴压比值较小的抗震墙、实墙筒体等构件作为第一道防线的抗侧力构件,如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框架-填充墙结构中的填充墙,单层厂房纵向体系中的柱间支撑,均可作为各自体系中的第一道抗震防线。如因条件限制,只能采用单一的框架体系,则框架就成为整个体系中唯一的抗侧力构件,此时应采用“强柱弱梁”型的延性框架。在地震作用下,框架梁成为第一道抗震防线,框架柱为第二道抗震防线,用框架梁的变形去消耗地震能量,使框架梁的屈服先于框架柱的屈服,从而保护了框架柱的相对完整,最终达到“大震不倒”的要求。

(五)结构抗震设计关键点的把握

上一篇: 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论文 下一篇: 商业地产营销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